第一篇:《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监督检查和责任追究办法》心得体会
《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监督检查和责任追究办法》心得体会
点亮干部选任“探照灯”
近日印发的《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监督检查和责任追究办法》,是加强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监督的重要依据,为新时代选人用人监督提供重要遵循。作为组织部门,要下力气抓好《办法》的全面贯彻执行,匡正选人用人不正之风,提高选人用人公信度,大力营造风清气正的政治生态。
以政治标准“一把尺量准”。干部的政治品质、政治能力、政治素质决定着党和人民伟大事业的成败兴衰。要严格政治标准,严把政治关、品行关、能力关、作风关、廉洁关,在常态工作中“看”政治能力、在实地调研中“访”政治素质、在任前体检中“测”政治忠诚、在实绩考核中“评”政治担当,树立旗帜鲜明讲政治的良好导向。严明政治规矩,持续开展选人用人专项检查,深化干部调整报批、备案制,将监督关口前移,形成选人用人好风气。
以从严要求“一条链到底”。规范选人用人,离不开监督制度保驾护航。要纵向贯穿选拔任用全过程,全方面、立体式对干部选拔任用工作全过程进行“透视体检”。要横向构建防治并举防火墙,突出重点、严守程序,做到有的放矢、聚焦“靶心”,让选人用人违法违纪行为无处遁形。要面上织密齐抓共管监督网,既要强化上级党组织监督检查,又要完善党委(党组)领导班子内部监督,健全组织(人事)部门监督机制,拓宽群众监督渠道,建立地方党委干部选拔任用监督工作联席会议制度,形成监督工作合力。
以公道正派“一碗水端平”。用人以公,方得贤才。要强化主体责任,既要严格依照规章办事,充分发挥党组织在干部选拔任用中的领导和把关作用,又要做实做细选拔任用各个环节,防止用人失察失误,提高选人用人质量。制度的生命力在于执行。要善于监督、敢于较真,切实发挥好制度利器的监督作用,切实防止制度执行上的“稻草人”现象,力避产生“破窗效应”。严格责任追究是防止用人失察的最强保险。要进一步严格责任追究的标准和程序,对照具体情形,高扬鞭子、重打板子,坚决防止处理过程中失之于宽、失之于软,匡正选人用人风气、严明选人用人纪律。
第二篇:《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监督检查和责任追究办法》学习心得体会
《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监督检查和责任追究办法》学习心得体会3篇
《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监督检查和责任追究办法》学习心得体会(一)
近日,中共中央办公厅印发了《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监督检查和责任追究办法》,此办法的颁发充分体现了党在整治用人上不正之风的决心,不仅用深入整治用人上的不正之风提供了武器,而且在干部选拔任用工作中筑起了一道防范用人上不正之风的防火墙,然而,天下之事不难于立法,而难于法之执行,没有强有力的执行力,就难以取得整治用人上的不正之风的实际成效。
一、提高执行力,学习政策是基础
《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监督检查和责任追究办法》的精神如果深入到党员干部的头脑中去,再多再好的制度也是耳边风,各级各部门一定要将此办法的精神做为党员干部培训的重要内容,采取多种形式,多种渠道,加强对党员干部的培训,特别是领导干部要熟知,纪检和人事的干部要弄懂,只有这样才能让办法执行的更好。
二、加大宣传力度
通过电视、新闻、报刊、杂志、广播等媒体进行播放和解读该《办法》,让广大群众了解相关知识,提高群众参与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监督积极性和有效性。
三、提高执行力,制度配套是重点
出台《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监督检查和责任追究办法》是中国针对全国性的,还需要各地、各部门结合实际出台一些配套制度和措施来
完善和监督此《办法》的执行,特别是建立健全责任追究、事项报告、民主评议等制度的落实方面,要形成干部选拔任用监督的长效机制。
四、提高执行力,监督检查是关键
制度能否落实,监督检查是工作中的很重要的一部分,各级纪检和组织部门要切实加强制度落实情况的日常检查和监督,把制度纳入检查考核和领导干部的述职内容,随时掌握执行情况的了解,发现问题及时解决。
本人觉得通过以上几种方式,对落实好中共中央办公厅印发的《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监督检查和责任追究办法》,一定会起到坚强有力的保障。
《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监督检查和责任追究办法》学习心得体会(二)
近日,中共中央办公厅印发了《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监督检查和责任追究办法》(以下简称《办法》)。对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监督检查内容、机制、方式和责任追究等,进行了规范和完善。这是深入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社会主义思想,贯彻新时代党的组织路线,突出政治监督,强化纪律和规矩约束,全面加强和系统推进干部选拔任用监督的重要制度成果。
习近平总书记始终高度关注选人用人工作是否公正、科学。对此,《办法》的第二章列出了5个监督检查的重点:
这些重点体现了我党选人用人的风向标,习近平曾说:选什么人就是风向标,就有什么样的干部作风,乃至就有什么样的党风。
《办法》将选任干部工作的监督检查标准细化为12个是否,这其中,既考察了党组织是否落实选人用人主体责任,也监督了是否把政治标准放在首位,还有对能者上、庸者下、劣者汰的强化。
人在事上练,刀在石上磨。干部的培养需要在吃劲岗位上,在大项任务中摔打,但干多错多的现实情况,让很多年轻干部心里都打了
退堂鼓,近一段时间,中央出台多份文件,激励干部经风雨、见世面、壮筋骨、长才干,同时也对不担当的官员进行问责,此次《办法》的出台也有具有这一层涵义。
通过学习,今后我们要以抓铁有痕、踏石留印的劲头,认真贯彻落实《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监督检查和责任追究办法》,用好监督制度利器,激浊扬清、兴利除弊,不断提高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监督质量,推动选人用人风气持续好转。
《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监督检查和责任追究办法》学习心得体会(三)
近日,中共中央办公厅印发了《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监督检查和责任追究办法》,这是我国干部人事制度建设的一件大事,标志着干部选拔任用工作向科学化、规范化水平又迈出了重要一步。
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监督检查和责任追究,要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贯彻党的组织路线,落实新时期好干部标准,树立正确导向,突出政治监督,从严查处违规用人问题和选人用人中的不正之风,严肃追究失职失察责任,促进形成风清气正的用人生态。治党治国之要,首在选人用人。我们要着力解决选人用人中的突出问题,回应人民群众关切,充分体现落实从严治党,从严管理干部的要求。对干部选拔任用工作实行全过程监督,是深化干部人事制度改革、实现人才资源优化配置的重要环节,也是从源头上预防和治理用人上的不正之风的有力武器。只有严格把好选人用人关,切实加强对领导干部全过程监督,才能有效遏制干部人事工作中的不正之风,保证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的科学性和准确性。
选一个干部就是树一面旗帜。只有树立正确用人导向,让能者上、庸者下、劣者汰,才能更好地激励广大干部敢于负责担当、争相干事创业,才能为实现伟大复兴中国梦提供坚强保证。
第三篇:关于《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监督检查和责任追究办法》心得体会
近日,中共中央办公厅印发了《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监督检查和责任追究办法》,并发出通知,要求各地区各部门认真遵照执行。
为了落实全面从严治党和从严管理干部要求,规范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监督检查和责任追究,根据《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中国共产党问责条例》等党内法规,制定本办法。
文件要求要强化政治监督,树立正确导向。旗帜鲜明讲政治是我们党作为马克思主义政党的根本要求。党的十九大报告提出,选人用人要“突出政治标准”。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贯彻新时代党的组织路线,落实新时期好干部标准,树立正确导向,突出政治监督,从严查处违规用人问题和选人用人中的不正之风,严肃追究失职失察责任,促进形成风清气正的用人生态。《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监督检查和责任追究办法》既强调选人用人政治监督,也明确了监督检查的重点内容,重点监督检查是否按照干部管理权限履行干部选拔任用责任,促进干部担当作为情况,匡正选人用人风气,促进干部担当作为。要正确把握事业发展需要和干部成长进步的关系,把合适的干部放到合适的岗位上,真正发挥程序执行的功能作用。
拓宽监督渠道,形成监督合力要建立监督检查工作机制,完善党委领导班子内部监督,拓宽群众监督渠道。文件明确指出,健全地方党委干部选拔任用监督工作联席会议制度等,构建起一张全方位、多层次的立体监督网。
要健全工作机制,完善制度体系。推進用人监督检查全覆盖,健全监督机制,重点強化上级党组织监督检查,着力补短板、强弱项,完善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纪律制度,落实任前事项报告,不断推动形成风清气正的用人环境和用人生态。
“无规矩不成方圆”。各级党委各党组及组织人事部门要用好监督制度利器,激浊扬清、兴利除弊,不断提高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监督质量,推动选人用人风气持续好转,以新时代选人用人监督的新气象新作为,促进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
第四篇:《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监督检查和责任追究办法》学习心得体会
《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监督检查和责任追究办法》学习心得体会
以监督检查之规矩,画好选人用人之方圆
近日,中共中央办公厅印发了《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监督检查和责任追究办法》(以下简称《办法》),并发出通知,要求各地区各部门认真遵照执行。“为政之要,莫先于用人”,古往今来,人才都是富国之本、兴邦大计。如果说选贤任能乃国之根本,是一个政党、一个民族能否永葆旺盛生命力的“定盘星”,那《办法》就是从源头上遏制选人用人不正之风,全面从严治党的“压舱石”。“无规矩不成方圆”,各级党委(党组)及组织人事部门当以《办法》之规矩,画好选人用人之方圆。
平矩以正绳。党要管党首先是管好干部,从严治党关键是从严治吏。《办法》明确了干部选拔任用的总体要求、适用范围、监督检查重点内容和工作机制、任前事项报告、干部选拔任用工作“一报告两评议”、专项检查、问题核查、责任追究等方面的内容。既阐明了选人用人导向,又强调了监督检查内容和问责规定,落实了有权必有责,有责要担当,失责必追究的工作机制。各级党委(党组)及组织人事部门要水平放置《办法》与选人用人工作,对标对点,找差距,查问题,切实发挥其监督检查全覆盖的“牵引力”和“把控力”,进一步匡正选人用人导向之绳。
环矩以绘圆。《办法》卒章显志,对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监督检查内容、机制、方式和责任追究等内容进行了全面的规范和完善,凸显新时代新任务新要求下干部选拔任用的极端重要的“特性”和不可或缺的“属性”,是选人用人的“规矩之尺”,是深入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突出政治监督,强化纪律约束,系统推进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监督的重要制度成果,为干部选拔任用监督检查和责任追究提供了根本遵循。在选人用人工作中,只有环此“规矩之尺”画好圆,才能构建和维护公平公正、合理合法的干部选用规范化道路。
合矩以成方。党的十八大以来,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坚持全面从严治党和从严管理干部,坚持党管干部原则,强化党组织领导和把关作用,全方位扎紧制度笼子,特别是在干部保障机制逐渐推陈出新、持续优化,从修订后的《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到《党政领导干部考核工作条例》,再到此次出台的《办法》,搭建起了完善的干部从严管理制度体系网。各级党委(党组)及组织人事部门当结合贯彻落实《干部任用条例》等各项法规,下力气抓好《办法》的全面贯彻执行,踏石留印,把党对领导干部选拔任用监督工作的网口扎牢扎紧,上下协同、内外协调,形成制度合力,织密齐抓共管的监督网。
“善除害者察其本,善理疾者绝其源。”全面从严治党永远在路上,各级党委(党组)及组织人事部门必须以永远在路上的执着和韧劲,强化政治担当,突出政治监督,以《办法》之规矩为最新遵循,画方圆,正导向,打造风清气正、海晏河清的新时代选人用人监督的新气象。
第五篇:《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监督检查和责任追究办法》短评
《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监督检查和责任追究办法》短评六篇
【篇一】
近日,中共中央办公厅印发了《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监督检查和责任追究办法》,并发出通知,要求各地区各部门认真遵照执行。
《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监督检查和责任追究办法》(以下简称《办法》),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贯彻新时代党的组织路线,构建了系统完备、科学规范、运行有效的干部选拔任用工作从严监督管理体系,为进一步加强和规范对新形势下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的监督,进一步织牢织密制度笼子。
《办法》对标新时代党的组织路线和新时期好干部标准,把党的政治建设摆在首位,树立正确导向,突出政治监督,强化纪律和规矩约束,真正在干部选拔任用工作中实现管好关键人、管到关键处、管住关键事、管在关键时,为新时代选人用人监督提供了重要遵循。
我们一定要贯彻落实好《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监督检查和责任追究办法》,树立纯洁用人风气。要贯彻落实党要管党、从严治党方针,严明组织纪律,大力营造风清气正的用人环境,任人唯贤,严格组织人事纪律,营造良好用人风气。要切实增强党性,坚持原则、公道正派、敢于担当,严格按党的政策办事、按规章制度办事、按组织程序办事,维护干部工作的严肃性,坚决抵制和纠正用人上的不正之风。
【篇二】
近日,中共中央办公厅印发了《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监督检查和责任追究办法》,并发出通知,要求各地区各部门认真遵照执行。制定本办法是为了落实全面从严治党和从严管理干部要求,规范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监督检查和责任追究,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监督检查和责任追究,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贯彻新时代党的组织路线,落实新时期好干部标准,树立正确导向,突出政治监督,从严查处违规用人问题和选人用人中的不正之风,严肃追究失职失察责任,促进形成风清气正的用人生态。坚持好干部标准和树立正确用人导向情况。好干部要坚持德才兼备、以德为先,坚持五湖四海、任人唯贤,坚持事业为上、公道正派。
《责任追究办法》细化了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的责任主体,界定了责任追究的主要情形,明确了责任追究的具体方式,是整治用人上不正之风的“杀手锏”;《有关事项报告办法》明确了干部选拔任用工作应当报告的有关事项和审核程序,前移了监督关口,为选人用人安装了“过滤器”;《“一报告两评议”办法》规定地方党委常委会要向全委会专题报告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情况,并对干部选拔任用工作和新选拔任用领导干部进行民主评议,强化了全委会在用人监督上的作用,为评估选人用人效果提供了“度量衡”;《离任检查办法》规定市县党委书记即将离任时,要对其选人用人情况进行检查,并把检查结果作为评价使用市县党委书记的重要依据,可以说是一种“用人审计”。四项制度全面加以实施,将有力促进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的健康进行。
【篇三】
近日,中共中央办公厅印发了《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监督检查和责任追究办法》,对干部选拔作用工作监督检查内容、机制、方法和责任追究进行了规范和完善,条条严谨,字字都值得推敲学习。
《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监督检查和责任追究办法》对标新时代党的组织路线和新时期好干部标准,将党的政治建设摆在首位,突出政治监督,强化纪律和规矩约束,构建起系统完备、科学规范、运行有效的干部选拔任用工作从严监督管理体系,真正在干部选拔任用工作中实现管好关键人、管到关键处、管住关键事、管在关键时,为新时代选人用人监督提供了重要遵循。
“小智治事,中智治人,大智治制。”习近平总书记指出:“要建立健全相关制度,用制度管权管事管人。”规范选人用人,离不开制度保驾护航。《办法》按照《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要求,注重围绕干部选拔任用体系建设设计监督制度,聚焦干部选拔任用工作各环节完善监督措施,构建了事前有报告、事中有监管、事后有检查、失责有追究的全链条监督检查工作机制,确保监督更规范、更有力、更有效。
作为基层党组织,小雨滴党支部严格管理教学工作,党员老师发挥带头作用,管理层老师不仅要把康复工作做到家,还要从内心真正的是热爱去热爱这份工作,因为对于特殊儿童家庭来说,专业的康复就是他们的希望。
【篇四】
近日,中共中央印发了《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监督检查和责任追究办法》,并发出通知,要求各地区各部门结合实际认真遵照执行。
认真学习《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监督检查和责任追究办法》从中可以看出来国家对各部门各地区干部选拔的重视,随着我国近几年不断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进入了新时代,党也肩负了新的历史使命。因此国家对于干部选拔也不断的提高,我们要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干部工作的一系列新理念新思想,充分吸收党的十八大以来选人用人工作中探索形成的新经验和成果,能有效衔接近几年来相关的新政策新法规,进一步发现干部工作中的新情况及问题,从而树立正确导向,突出政治监督,从严查处违规用人问题和选人用人中的不正之风,严肃追究失职失察责任。
毛主席曾有句名言:“政治路线确定之后,干部就是决定的因素。”所以我们要坚持德才兼备、以德为先,任人唯贤,坚持事业为上、公道正派的好干部标准。并提高自身的思想素质,以优秀领导干部为榜样,不断鼓励自己前进,为选拔好干部做出自己的贡献。
【篇五】
近日,中央办公厅印发《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监督检查和责任追究办法》,对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监督检查内容、机制、方式和责任追究等,进行了规范和完善。并发出通知,要求各地区各部门认真遵照执行。
本次《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监督检查和责任追究办法》,对坚持党管干部原则情况,坚持好干部标准和树立正确用人导向情况,执行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政策规定情况,遵守组织人事纪律和匡正选人用人风气情况,促进干部担当作为情况进行了规定,既为如何选好干部指明了方向,也为用好干部提供了遵循,更为管好干部安装了“阀门”。有助于塑造一支忠诚、干净、担当的新时代高素质党员干部队伍,为新时代党和人民的事业凝聚磅礴之力。
从《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到《中国共产党问责条例》,再到《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监督检查和责任追究办法》。党的十八大以来,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坚持全面从严治党和从严管理干部,坚持党管干部原则,完善选人用人制度机制,严把选人用人政治关、品行关、能力关、作风关、廉洁关,坚决匡正选人用人风气,推动选人用人工作取得显著成效、发生重大变化。全方位扎紧制度笼子,选人用人工作不断规范,选人用人风气明显好转,选人用人监督更加科学、更加严密、更加有效。
“打铁必须自身硬”。对党员干部自身来讲,要把《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监督检查和责任追究办法》学懂弄通,学深悟透。要增强“有权必有责,用权受监督,违法必追究”的责任意识,既敢于当干事先锋,也要真心实意地接受监督,真正把监督当作一种爱护;要严格要求自己,常修为政之德,常思贪欲之害,常怀律己之心,时时刻刻自重、自省、自警、自励,努力做到守得住清贫,始终保持刚正不阿、两袖清风、一身正气的好干部形象。
进入新时代,推进高质量发展,加快新旧动能转换,实现乡村振兴,打造对外开放新高地,加快军民融合发展,打好打赢“三大攻坚战”,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实现“两个一百年”奋斗目标,离不开一批高素质党员干部队伍。因此,既要把愿干事、能干事、干成事的党员干部选出来,使其有“用武之地”,更要织好一张“严、实、细”的监督网,为其保驾护航,要切实加强贯彻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严格责任追究,进一步提升《干部任用条例》的权威性和执行力。才能不断激发党员干部干事创业的激情和动力,从而投入到无限的为人民服务中去。
【篇六】
新华社北京5月27日电
近日中共中央办公厅印发了《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监督检查和责任追究办法》并发出通知,要求各地区各部门认真遵照执行。
“盖非常之功,必待非常之人”。人才强国战略如火如荼地进行,选拔任用干部更需优中选优,严格把关。“落实全面从严治党和从严管理干部要求,规范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监督检查和责任追究”在《办法》总则第一条中明确制定印发目的。
“小智治事,中智治人,大智治制。”做成事需要小智慧,管好人需要中等智慧,建好的机制体制需要大智慧。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是人选人,人管人的工作。做成事、管好人都不够,需要的是健全的工作机制。《办法》第二至八章详细说明了监督的重点内容、工作机制、报告评议、专项检查、离任检查、问题核查等治制之道。
《办法》第二章对监督检查重点内容:“坚持党管干部原则”,“坚持好干部标准和树立正确用人导向情况”,“执行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政策规定情况”,“遵守组织人事纪律和匡正选人用人风气情况”,“促进干部担当作为情况”有着细致说明。这一原则,四情况是监督检查的重点内容,也是选人用人工作的“紧箍咒”,时刻给自己“上发条”,“勒紧弦”,才能将工作做好。
《办法》第三章从上级党组织、党委(党组)领导班子内部、组织(人事)部门内部监督,到群众监督,再到地方党委干部选拔任用监督工作联席会议制度。建立健全监管检查工作机制,拓宽监督范围。
《办法》第四章“任前事项报告”,第五章“一报告两评议”是加强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民主监督的一项创新性举措。专题报告干部选拔工作情况,评议干部选拔任用工作,评议选拔出来的干部,为接下来的责任追究提供有力凭据。
《办法》第六至八章对“专项检查、离任检查、问题核查”的叙述简短又精炼。有监督、有检查、有评议、有核查、有报告、有反馈、有整改、有追责……环环相扣,让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监督检查不流于形式,而是落实在每一步,扎实进行。
“有权就有责,有责要担当。”责任追究贯穿干部选拔任用工作全过程。《办法》第九章责任追究,对党委(党组、组织(人事)部门、纪检检查机关、干部考察组划分层级定责追责,责随职走,心随责走。
“舟循川则游速,人顺路则不迷”严格按照规则办法落实,才不会误入歧途。一心为公是政理,贪权谋私有祸根。干部选拔任用工作任重道远,印发学习监督检查和责任追究办法,给每位干部敲响警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