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篇:学《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监督检查和责任追究办法》心得六篇
学《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监督检查和责任追究办法》心得六篇
【篇一】
近日,中共中央办公厅印发了《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监督检查和责任追究办法》抓好《办法》学习贯彻,是各地区各部门在当前的首要任务,要力求将《办法》学懂、学透,要将其纳入支部“三会一课”、党员“菜单式”全覆盖轮训学习的主要内容,部选拔任用工作监督检查和责任追究办法明确了选拔干部任用条件,选拔任用的工作程序,选拔任用干部的综合素质越高、纪律性越强、意志力更加坚定,因为监督检查将要时刻提醒着领导干部。
真正把《办法》的学习教育融入日常、抓在经常,做到认真学、重点学,并切实运用到干部管理的方方面面中去。要推动《办法》落地生效。要以扎实有效推进为目标,突出真学实做、做到知行合一。要突出问题导向,对照《办法》的相关要求查找本级、本地区、本部门选人用人监督工作中存在的问题、不足,持续整改提高,确保上级政策在基层生根落地,营造风清气正选人用人环境。在监督检查和责任追究的“利剑”下,造就了一支本事过硬、素质过高的干部队伍。
【篇二】
近日,中央办公厅印发《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监督检查和责任追究办法》,对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监督检查内容、机制、方式和责任追究等,进行了规范和完善。
自2019年5月13日起,各级党的机关、人大、行政机关、政协机关、监察机关、审判机关、检察机关以及事业单位、群团组织、国有企业干部都将成为实施对象。
监督检查的重点内容:一是坚持党管干部原则情况;二是坚持好干部标准和树立正确用人导向情况;三是执行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政策规定情况;四是遵守组织人事纪律和匡正选人用人风气情况;五是促进干部担当作为情况。
责任追究的内容:对违规选人用人问题,党委(党组)负全面领导责任,领导班子主要负责人和直接主管得班子成员承担主要领导责任,参与决策的领导班子其他成员承担领导责任。组织(人事)部门、纪检监察机关、干部考察组有关负责人和其他责任人员在各自职责范围内承担相应责任。
近年来,防止“带病提拔”是干部选拔任用工作中的难题。在《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监督检查和责任追究办法》中提到:对被提拔的“带病”干部选拔任用过程追踪,对存在领导不力、把关不严、考察不准等情形严肃追责问责,各责任主体要落实好工作责任,建立起措施有力的防范机制。凡是发生规定的责任追究情形,都要追究到位、问责到人,各级组织人事部门都要担当作为、履职尽责,要旗帜鲜明讲政治。
【篇三】
在我看来,中办印发《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监督检查和责任追究办法》是落实全面从严治党的体现,严格按照规定对干部选拔任用工作进行监督,并且要求各地区各部门严格按照规定来执行,《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监督检查和责任追究办法》从各方面细化了监督检查工作和责任追究的具体执行举措,让干部选拔任用的监督工作越来越完善。
第三章中的监督检查工作机制,是此办法的核心内容之一,监督机制包括了组织监督和民主监督俩大块,二者结合起来,监督检查工作覆盖了干部选人任用的全部过程。组织监督目前已经比较完善了,而群众监督渠道是比较少的,这方面比较薄弱,在这个办法中也提到了要认真的核查与及时的处理群众在平台上反映的问题,自觉的接受群众的监督,并且要完善12380举报受理平台,提高信息化受理的水平。提高群众对监督工作的参与度,是体现民主的一项必不可少的工作。
加强对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的监督,是组织对优秀干部的一种负责任的表现。
第二章第七条中,坚持好干部标准和树立正确的用人导向,让能者上,庸者下。不断的提高组织在选人用人方面的公信度,才能培养和造就更多的人民需要的好干部。将更多的真心实意干事的干部提拔到更重要的岗位上来,其中注重客观公正,也是必不可少的。对于那些长期在偏远的基层中默默无闻工作的干部,更要去格外的关注,从基层发掘出优秀的好干部。
完善监督体系,是营造风清气正的政治环境中的最有效的办法,考察和识别干部,更要在平常生活中下功夫,不能只走形式的考察,干部考察应该是一个长期的过程,足够长的时间才能更好的考察和了解。要净化组织的选人用人的生态环境,不是一朝一夕可以完成的,而是必须长期的坚定不移的去执行这一办法,保持持之以恒的韧劲,更进一步的去严格落实具体的监督措施,有效的完善组织监督和民主监督体系,全面的推进选人用人监督工作更加合理公平、更加行之有效。
在新时代的今天,在偏远基层服务的干部越来越受到组织的重视,无论是待遇上还是晋升上,都比之前有显著的提升,这也充分的体现了组织对广大基层干部的厚爱,坚持把培养干部的主阵地放在基层,坚持正确的选人用人导向,选好干部,凝聚人心。
【篇四】
近日,中共中央办公厅印发了《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监督检查和责任追究办法》,并发出通知,要求各地区各部门认真遵照执行,落实全面从严治党和从严管理干部要求,规范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监督检查和责任追究。
《办法》中指出,“要坚持党委(党组)领导、分级负责,实事求是、依法依规,发扬民主、群众参与,分类施策、精准有效,防治并举、失责必究。”管理好选拔任用干部工作,横向方面,首
先的是党委(党组)及其组织(人事)部门要按照职责权限,明确分工,将监督检查和责任追究具体落实到干部选拔任用工作中;其次,纪检监察机关、巡视巡察机构按照有关规定履行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监督职责。纵向方面,中央组织部负责监督检查和责任追究工作的宏观指导,做好统筹全局的工作;地方党委组织部和垂直管理单位组织(人事)部门负责指导本地区本系统的监督检查和责任追究工作。
《办法》中强调,选拔任用干部出现违规选人用人问题,党委(党组)要负全面领导责任,领导班子主要负责人和直接主管的班子成员承担主要领导责任,参与决策的领导班子其他成员承担领导责任。进一步加强选拔任用干部工作的责任追究,领导班子要认识其重要性,以坚持党管干部原则为前提,树立正确选人用人导向,严把政治关、品行关、能力关、作风关、廉洁关,尽心尽责为党和人民选拔任用忠诚干净担当的好干部。
《办法》的印发,各地区各部门应认真执行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纪实制度,建立自查制度,不仅查处当事人,而且追究责任人,一查到底,问责到人”。确保《干部任用条例》的确实到位执行,真正促进形成风清气正的用人生态。
【篇五】
5月13日起施行的《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监督检查和责任追究办法》,共有十章四十二条,有监督检查和责任追究,《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的工作更加具有针对性,也规范各地在选人用人上要更加严格标准。
《办法》对于监督检查的重点内容做了明确规定,规范性地解释了干部怎么选的问题;通过规定程序化的监督检查工作机制,方法性地解决了“怎么选”的问题。《办法》规定了更为具体、可操作、接地气的五项监督制度。这就是任前事项报告制度、“一报告两评议”制度、专项检查制度、离任检查制度和问题核查制度等。比如,任前事项报告制度中,具体规定了11项需要事前向上级组织人事部门报告的情形。这些情形基本概括了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比较容易出现问题的情形。这些情形过去往往在事后发现问题以后再进行监督,生米已经煮成熟饭,给解决相关问题留下了很大的阻力。现在这些情形需要事前报告,上级组织人事部门就可以进行事先监督,把问题消灭在萌芽的状态。比如,主要领导人即将离任的时候,有的会突击提拔干部,这个时候就容易出现问题,就需要事前报告。在过去,给领导当秘书,或者在领导身边工作往往是干部升迁的“终南捷径”,引发了很多不公平、不公正的问题。在《办法》中,领导干部秘书等身边工作人员提拔任用的情形,需要事前汇报,也可以在事前加强监督。
有了《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监督检查和责任追究办法》的保驾护航,会大大约束少数领导干部“任人唯亲”的思想,从根源上解决干部选拔的公平公正。干部们也会真正扑下身子干工作,不再盯着位子跑关系,突击提拔、带“病”提拔、裙带提拔等现象将无处遁
形。办法解决了干部怕提升不公的后顾之忧,从而大大提高工作积极性,找准自己的定位,更加努力地实现社会价值与个人价值!
【篇六】
小智治事,中智治人,大智治制。”总书记指出:“要建立健全相关制度,用制度管权管事管人。”规范选人用人,离不开制度保驾护航。《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监督检查和责任追究办法》是在《干部任用条例》颁布后由中共中央办公厅印发的,其目的就是落实新时期好干部标准,树立正确导向,突出政治监督,从严查处违规用人问题和选人用人中的不正之风,对干部不仅有监督作用而且能激励干部担当作为,从而营造良好的机关氛围、风清气正的选人用人环境。
强化政治监督,树立正确导向。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贯彻新时代党的组织路线,落实新时期好干部标准,树立正确导向,突出政治监督,从严查处违规用人问题和选人用人中的不正之风,严肃追究失职失察责任,促进形成风清气正的用人生态。
拓宽监督渠道,形成监督合力。《办法》从注重围绕干部选拔任用体系建设设计监督制度,聚焦干部选拔任用工作各环节完善监督措施,构建了事前有报告、事中有监管、事后有检查、失责有追究的全链条监督检查工作机制,确保监督更规范、更有力、更有效。《办法》着眼上下协同、内外协调,形成了监督合力,有利于推动织密齐抓共管的监督网。做到发现问题及时纠正、群众关切及时回应、违规失责及时处
置。
第二篇:《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监督检查和责任追究办法》短评
《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监督检查和责任追究办法》短评六篇
【篇一】
近日,中共中央办公厅印发了《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监督检查和责任追究办法》,并发出通知,要求各地区各部门认真遵照执行。
《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监督检查和责任追究办法》(以下简称《办法》),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贯彻新时代党的组织路线,构建了系统完备、科学规范、运行有效的干部选拔任用工作从严监督管理体系,为进一步加强和规范对新形势下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的监督,进一步织牢织密制度笼子。
《办法》对标新时代党的组织路线和新时期好干部标准,把党的政治建设摆在首位,树立正确导向,突出政治监督,强化纪律和规矩约束,真正在干部选拔任用工作中实现管好关键人、管到关键处、管住关键事、管在关键时,为新时代选人用人监督提供了重要遵循。
我们一定要贯彻落实好《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监督检查和责任追究办法》,树立纯洁用人风气。要贯彻落实党要管党、从严治党方针,严明组织纪律,大力营造风清气正的用人环境,任人唯贤,严格组织人事纪律,营造良好用人风气。要切实增强党性,坚持原则、公道正派、敢于担当,严格按党的政策办事、按规章制度办事、按组织程序办事,维护干部工作的严肃性,坚决抵制和纠正用人上的不正之风。
【篇二】
近日,中共中央办公厅印发了《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监督检查和责任追究办法》,并发出通知,要求各地区各部门认真遵照执行。制定本办法是为了落实全面从严治党和从严管理干部要求,规范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监督检查和责任追究,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监督检查和责任追究,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贯彻新时代党的组织路线,落实新时期好干部标准,树立正确导向,突出政治监督,从严查处违规用人问题和选人用人中的不正之风,严肃追究失职失察责任,促进形成风清气正的用人生态。坚持好干部标准和树立正确用人导向情况。好干部要坚持德才兼备、以德为先,坚持五湖四海、任人唯贤,坚持事业为上、公道正派。
《责任追究办法》细化了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的责任主体,界定了责任追究的主要情形,明确了责任追究的具体方式,是整治用人上不正之风的“杀手锏”;《有关事项报告办法》明确了干部选拔任用工作应当报告的有关事项和审核程序,前移了监督关口,为选人用人安装了“过滤器”;《“一报告两评议”办法》规定地方党委常委会要向全委会专题报告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情况,并对干部选拔任用工作和新选拔任用领导干部进行民主评议,强化了全委会在用人监督上的作用,为评估选人用人效果提供了“度量衡”;《离任检查办法》规定市县党委书记即将离任时,要对其选人用人情况进行检查,并把检查结果作为评价使用市县党委书记的重要依据,可以说是一种“用人审计”。四项制度全面加以实施,将有力促进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的健康进行。
【篇三】
近日,中共中央办公厅印发了《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监督检查和责任追究办法》,对干部选拔作用工作监督检查内容、机制、方法和责任追究进行了规范和完善,条条严谨,字字都值得推敲学习。
《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监督检查和责任追究办法》对标新时代党的组织路线和新时期好干部标准,将党的政治建设摆在首位,突出政治监督,强化纪律和规矩约束,构建起系统完备、科学规范、运行有效的干部选拔任用工作从严监督管理体系,真正在干部选拔任用工作中实现管好关键人、管到关键处、管住关键事、管在关键时,为新时代选人用人监督提供了重要遵循。
“小智治事,中智治人,大智治制。”习近平总书记指出:“要建立健全相关制度,用制度管权管事管人。”规范选人用人,离不开制度保驾护航。《办法》按照《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要求,注重围绕干部选拔任用体系建设设计监督制度,聚焦干部选拔任用工作各环节完善监督措施,构建了事前有报告、事中有监管、事后有检查、失责有追究的全链条监督检查工作机制,确保监督更规范、更有力、更有效。
作为基层党组织,小雨滴党支部严格管理教学工作,党员老师发挥带头作用,管理层老师不仅要把康复工作做到家,还要从内心真正的是热爱去热爱这份工作,因为对于特殊儿童家庭来说,专业的康复就是他们的希望。
【篇四】
近日,中共中央印发了《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监督检查和责任追究办法》,并发出通知,要求各地区各部门结合实际认真遵照执行。
认真学习《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监督检查和责任追究办法》从中可以看出来国家对各部门各地区干部选拔的重视,随着我国近几年不断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进入了新时代,党也肩负了新的历史使命。因此国家对于干部选拔也不断的提高,我们要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干部工作的一系列新理念新思想,充分吸收党的十八大以来选人用人工作中探索形成的新经验和成果,能有效衔接近几年来相关的新政策新法规,进一步发现干部工作中的新情况及问题,从而树立正确导向,突出政治监督,从严查处违规用人问题和选人用人中的不正之风,严肃追究失职失察责任。
毛主席曾有句名言:“政治路线确定之后,干部就是决定的因素。”所以我们要坚持德才兼备、以德为先,任人唯贤,坚持事业为上、公道正派的好干部标准。并提高自身的思想素质,以优秀领导干部为榜样,不断鼓励自己前进,为选拔好干部做出自己的贡献。
【篇五】
近日,中央办公厅印发《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监督检查和责任追究办法》,对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监督检查内容、机制、方式和责任追究等,进行了规范和完善。并发出通知,要求各地区各部门认真遵照执行。
本次《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监督检查和责任追究办法》,对坚持党管干部原则情况,坚持好干部标准和树立正确用人导向情况,执行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政策规定情况,遵守组织人事纪律和匡正选人用人风气情况,促进干部担当作为情况进行了规定,既为如何选好干部指明了方向,也为用好干部提供了遵循,更为管好干部安装了“阀门”。有助于塑造一支忠诚、干净、担当的新时代高素质党员干部队伍,为新时代党和人民的事业凝聚磅礴之力。
从《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到《中国共产党问责条例》,再到《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监督检查和责任追究办法》。党的十八大以来,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坚持全面从严治党和从严管理干部,坚持党管干部原则,完善选人用人制度机制,严把选人用人政治关、品行关、能力关、作风关、廉洁关,坚决匡正选人用人风气,推动选人用人工作取得显著成效、发生重大变化。全方位扎紧制度笼子,选人用人工作不断规范,选人用人风气明显好转,选人用人监督更加科学、更加严密、更加有效。
“打铁必须自身硬”。对党员干部自身来讲,要把《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监督检查和责任追究办法》学懂弄通,学深悟透。要增强“有权必有责,用权受监督,违法必追究”的责任意识,既敢于当干事先锋,也要真心实意地接受监督,真正把监督当作一种爱护;要严格要求自己,常修为政之德,常思贪欲之害,常怀律己之心,时时刻刻自重、自省、自警、自励,努力做到守得住清贫,始终保持刚正不阿、两袖清风、一身正气的好干部形象。
进入新时代,推进高质量发展,加快新旧动能转换,实现乡村振兴,打造对外开放新高地,加快军民融合发展,打好打赢“三大攻坚战”,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实现“两个一百年”奋斗目标,离不开一批高素质党员干部队伍。因此,既要把愿干事、能干事、干成事的党员干部选出来,使其有“用武之地”,更要织好一张“严、实、细”的监督网,为其保驾护航,要切实加强贯彻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严格责任追究,进一步提升《干部任用条例》的权威性和执行力。才能不断激发党员干部干事创业的激情和动力,从而投入到无限的为人民服务中去。
【篇六】
新华社北京5月27日电
近日中共中央办公厅印发了《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监督检查和责任追究办法》并发出通知,要求各地区各部门认真遵照执行。
“盖非常之功,必待非常之人”。人才强国战略如火如荼地进行,选拔任用干部更需优中选优,严格把关。“落实全面从严治党和从严管理干部要求,规范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监督检查和责任追究”在《办法》总则第一条中明确制定印发目的。
“小智治事,中智治人,大智治制。”做成事需要小智慧,管好人需要中等智慧,建好的机制体制需要大智慧。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是人选人,人管人的工作。做成事、管好人都不够,需要的是健全的工作机制。《办法》第二至八章详细说明了监督的重点内容、工作机制、报告评议、专项检查、离任检查、问题核查等治制之道。
《办法》第二章对监督检查重点内容:“坚持党管干部原则”,“坚持好干部标准和树立正确用人导向情况”,“执行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政策规定情况”,“遵守组织人事纪律和匡正选人用人风气情况”,“促进干部担当作为情况”有着细致说明。这一原则,四情况是监督检查的重点内容,也是选人用人工作的“紧箍咒”,时刻给自己“上发条”,“勒紧弦”,才能将工作做好。
《办法》第三章从上级党组织、党委(党组)领导班子内部、组织(人事)部门内部监督,到群众监督,再到地方党委干部选拔任用监督工作联席会议制度。建立健全监管检查工作机制,拓宽监督范围。
《办法》第四章“任前事项报告”,第五章“一报告两评议”是加强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民主监督的一项创新性举措。专题报告干部选拔工作情况,评议干部选拔任用工作,评议选拔出来的干部,为接下来的责任追究提供有力凭据。
《办法》第六至八章对“专项检查、离任检查、问题核查”的叙述简短又精炼。有监督、有检查、有评议、有核查、有报告、有反馈、有整改、有追责……环环相扣,让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监督检查不流于形式,而是落实在每一步,扎实进行。
“有权就有责,有责要担当。”责任追究贯穿干部选拔任用工作全过程。《办法》第九章责任追究,对党委(党组、组织(人事)部门、纪检检查机关、干部考察组划分层级定责追责,责随职走,心随责走。
“舟循川则游速,人顺路则不迷”严格按照规则办法落实,才不会误入歧途。一心为公是政理,贪权谋私有祸根。干部选拔任用工作任重道远,印发学习监督检查和责任追究办法,给每位干部敲响警钟!
第三篇:《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监督检查和责任追究办法》学习心得
《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监督检查和责任追究办法》学习心得八篇
【篇一】
近日,中共中央印发了《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监督检查和责任追究办法》,共9章、40条,并发出通知,要求各地区各部门认真遵照执行。俗话说
“班子强不强,就看领头羊”,“群众富不富,就看党支部”。党委、党组的班子成员,党支部的委员都是我们党的干部,是带领群众走向物质富裕、精神文明的定盘星、压舱石。因此,干部的选拔任用,就是事关我党事业兴衰成败的重要抓手,事关人民福祉的重要举措。选好配强干部,对一个地方的经济发展,群众精神风貌启着决定至关的作用。《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监督检查和责任追究办法》的出台,就是加强了对我党的干部选拔任用的监督和追责,进一步的提升了干部选拔任用的工作质量,规范了选人用人的行为准则,给我们的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提供了法律遵循。要落实好《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监督检查和责任追究办法》,笔者认为就要从以下几个方面入手:一是要充分的认清加强干部选拔任用监督检查和责任追究办法的重要意义。加强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监督,是保证选贤任能,纯洁用人风气的重要举措。各级党委(党组)和人事组织等部门要严格执行《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监督检查和责任追究办法》,严格按照办法规定的原则、标准、条件、资格、程序和纪律办事,做到有法必依,执法必严。严禁违反规定程序选拔任用干部,严禁私自干预下级干部任用,严禁在干部考察中隐瞒或歪曲事实真相,严禁在干部档案上弄虚作假,严禁跑风漏气,严禁突击提拔调整干部,严禁封官许愿、任人唯亲、营私舞弊,严禁采取跑官要官。二是要严格把好人选廉政关,坚决防止“带病提拔”。要严格考察人选对象的党风廉政情况,认真听取纪检监察机关意见,对有问题反映应当核查但尚未核查或正在核查的,不得提交党委(党组)讨论决定,对有反映但不构成违纪的要从严掌握。对人选对象,要认真查阅个人有关事项报告情况,必要时进行核实,对不如实填报或隐瞒不报的,不得提拔任用。要严格干部档案审核,对人选干部身份、年龄、工龄、党龄、学历、经历等档案信息要仔细核查,不得放过任何疑点。三是要严厉查处违规用人行为,坚决整治用人上的不正之风。不论是集中换届还是日常干部选拔任用,对违反组织人事纪律的实行“零容忍”、坚决不放过,发现一起、查处一起,让那些搞不正之风的人不仅捞不到好处,而且受到严厉惩处。四是监督检查组成员要自觉接受被检查单位干部群众的监督,坚持原则,实事求是,公道正派,廉洁自律,对违反纪律的,要按照有关规定追究责任。被检查单位要积极配合监督检查工作,如实报告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情况,提供相关材料。
【篇二】
近日,中央办公厅印发《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监督检查和责任追究办法》,对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监督检查内容、机制、方式和责任追究等,进行了规范和完善。这是深入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贯彻新时代党的组织路线,突出政治监督,强化纪律和规矩约束,全面加强和系统推进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监督的重要制度成果。
干部选拔任用要把握工作定位,突出监督重点。一是强化对坚持党管干部原则情况的监督检查,重点看党组织是否落实选人用人主体责任,发挥领导和把关作用,严格把好人选的政治关、品行关、能力关、作风关、廉洁关。二是强化对落实好干部标准情况的监督检查,重点看是否把政治标准放在首位,坚持德才兼备、以德为先,坚持任人唯贤、事业为上,选拔任用忠诚干净担当的干部,树立正确用人导向。三是强化对执行党的干部工作政策规定情况的监督检查,重点看是否按资格条件和程序选拔任用干部,严格执行请示报告和干部管理监督等制度要求。四是强化对促进担当作为情况的监督检查,重点看是否注重选拔使用担当作为的优秀干部,果断调整不担当不作为的干部,为担当者担当,为负责者负责。
干部选拔任用要推进选人用人监督检查全覆盖,把各级党政机关、事业单位、群团组织和国有企业等所有有用人权的党组织纳入监督之中;要健全监督机制,重点强化上级党组织监督检查,拓宽群众监督渠道,健全监督工作联席会议制度,加强全方位监督;要着力补短板、强弱项,完善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纪实制度,落实任前事项报告、“一报告两评议”、专项检查、离任检查、立项督查、“带病提拔”问题倒查等制度,强化全过程监督。通过改革和制度创新,压缩选人用人不正之风生存空间和滋生土壤,不断推动形成风清气正的用人环境。
各级党委各党组及组织人事部门要以抓铁有痕、踏石留印的劲头,结合贯彻落实《干部任用条例》等各项法规,下力气抓好《干部选拔任用监督检查和责任追究办法》的全面贯彻执行,用好监督制度利器,激浊扬清、兴利除弊,不断提高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监督质量,推动选人用人风气持续好转,以新时代选人用人监督的新气象新作为,促进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
【篇三】
《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监督检查和责任追究办法》对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监督检查内容、机制、方式和责任追究等进行了规范和完善。这是深入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贯彻新时代党的组织路线,突出政治监督,强化纪律和规矩约束,全面加强和系统推进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监督的重要制度成果。
“为政之要,唯在得人;治国理政,关键在人”。《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监督检查和责任追究办法》的出台,细化了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的责任主体,界定了责任追究的主要情形和具体方式,规范了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监督检查和责任追究,明确了干部选拔任用工作应当报告的有关事项和审核程序,强化了全委会在用人监督上的作用,是我们党从严治党,推进党的建设的一项新的伟大工程。
《责任追究办法》、《有关事项报告办法》、《“一报告两评议”办法》和《离任检查办法》四项制度相辅相成,建立健全了干部选拔任用工作“上级监督+内部监督+群众监督”相结合机制,将有力促进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的规范化进行。
【篇四】
“尊贤使能,俊杰在位,则天下之士皆悦。”人才是干事创业的决定性因素,选贤任能,必需严肃审慎,以确保选拔任用的干部靠得住、过得硬、能放心。近日,中共中央办公厅印发了《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监督检查和责任追究办法》,从选拔任用各个环节,以及纪律监督各个方面,制定了严实细密的考核要求和问责办法,促进形成风清气正的用人生态。学习贯彻《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监督检查和责任追究办法》,要认真领会和切实把握这一要求。
选拔任用干部,须严把标准关。《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监督检查和责任追究办法》对好干部标准和干部德才素质要求作了进一步具体化,更加突出理想信念的要求,突出政治立场、政治态度、政治纪律的要求,突出坚持原则、敢于担当的要求,突出加强道德品行、作风修养的要求。各严格按照《办法》为担当者担当,为负责者负责,强化对遵守组织人事纪律、整治用人不正之风情况的监督检查,严把标准关,使选人用人风气更加清朗。
选拔任用干部,须严把过程关。《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监督检查和责任追究办法》要求完善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纪实制度,落实任前事项报告、“一报告两评议”、专项检查、离任检查、立项督查、“带病提拔”问题倒查等制度,强化全过程监督。通过改革和制度创新,压缩选人用人不正之风生存空间和滋生土壤,不断推动形成风清气正的用人环境和用人生态。对防止那些德才平平、素质能力不合格的人得到提拔任用,防止出现“带病上岗”、“带病提拔”等现象,都具有重要意义。
从严选拔任用干部,须严把监督关。《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监督检查和责任追究办法》完善了监督制度,强化了监督措施,为从源头上预防和治理选人用人不正之风提供了有力武器。各级各部门要建立健全选人用人责任体系,完善责任机制,做到有责必问、问责必严,使监督制度“带电长牙”、威力充分释放。完善群众和社会舆论监督,努力营造公道正派、公平公正的选人用人环境。
该办法的出台,对进一步优化干部队伍,打造更加优化的干部体系有着重要的作用,《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监督检查和责任追究办法》像大浪淘沙,不是金子半路就不淘汰了,那些能力不强,不能担当、不敢担当的干部就不会被拒之门,让那些能干事,想干事,干成事的干部走向更加重要的岗位,优化干部体系,为社会主义建设服务。
切实履行《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监督检查和责任追究办法》,严格按照》进规定选人用人,把能力弱,不担当、不创新的干部拒之门,不断形成风清气正的用人环境和用人生态。“没有规矩不成方圆”,用制度规范行为,做到有责必问、问责必严,不断提高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监督质量。
【篇五】
为了落实全面从严治党和从严管理干部,规范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监督检查和责任追究,中共中央办公厅出台了《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监督检查和责任追究办法》。
该办法的出台,规范了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监督检查和责任追究,进一步强化了干部管理,树立正确导向,突出政治监督,从严查处违规用人问题和选人用人中的不正之风,严肃追究失职失察责任,促进形成风清气正的用人生态。
该办法的出台,对与干部选拔任用中出现的相关问题怎么处理,处理标准,类别都予以了明确,真正的做到了有法可依,有了最全面的处理路径。
该办法的出台,对进一步优化干部队伍,打造更加优化的干部体系有着重要的作用,《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监督检查和责任追究办法》像大浪淘沙,不是金子半路就不淘汰了,那些能力不强,不能担当、不敢担当的干部就不会被拒之门,让那些能干事,想干事,干成事的干部走向更加重要的岗位,优化干部体系,为社会主义建设服务。
【篇六】
近日,中共中央办公厅印发了《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监督检查和责任追究办法》。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监督检查和责任追究,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贯彻新时代党的组织路线,落实新时期好干部标准,树立正确导向,突出政治监督,从严查处违规用人问题和选人用人中的不正之风,严肃追究失职失察责任,促进形成风清气正的用人生态。
我们从中能够解读出,本办法明确了用人标准,重点监督检查是否坚持德才兼备、以德为先,坚持五湖四海、任人唯贤,坚持事业为上、公道正派;是否坚持新时期好干部标准,严把政治关、品行关、能力关、作风关、廉洁关,选拔任用忠诚干净担当的干部。
我认真学习了《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监督检查和责任追究办法》,深受教育,受益匪浅,今后将立足本职,刻苦专研,学以致用全面提升自身素质,更好的为社区居民服务。
【篇七】
近日,中共中央办公厅印发了《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监督检查和责任追究办法》,为干部选拔任用等工作指明了方向。
俗话说,“不以规矩,不能成方圆”,学好用好《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监督检查和责任追究办法》对开展好干部选拔任用工作具有重要意义。
以“大浪淘沙”之势强化任前把关。选拔干部就像是在茫茫大海中层层筛选过滤砂石,保留下来便是精华。习近平总书记曾全国组织工作会议等多个场合强调落实好新时代好干部标准,《办法》提出,在用人方面重点监督检查是否坚持德才兼备等标准,严把政治关、品行关、能力关、作风关、廉洁关,选拔任用忠诚干净担当的干部。
织密监督网强化任中监督,预防“带病作业”。习总书记在十三届全国人大一次会议重庆代表团审议时曾提到:“政治生态同自然生态一样,稍不注意就容易受到污染,一旦出现问题再想恢复就要付出很大代价。”可见加强监督检查和责任追究在干部管理中的重要性。《办法》对遵守组织人事纪律和匡正选人用人风气等情况监督检查提出了详细的标准,营造良好的风清正的政治生态环境。
强化主体责任,拧紧责任“螺丝钉”。习总书记反复强调,有权必有责、有责要担当、失责必追究。《办法》从专项检查、离任检查、问题核查、责任追究等方面了做了详实的规定,有利于提高履职效能,更好地为人民服务,为人民交上一份满意的答卷。
【篇八】
近日,中共中央办公厅印发了《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监督检查和责任追究办法》,并发出通知,要求各地区各部门认真遵照执行。《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监督检查和责任追究办法》共有十章四十二条,明确规定该《办法》自5月13日起施行。此《办法》的出台,是为了真正让《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落到实处。
《办法》对于监督检查的重点内容做了明确规定,针对性地解决了“管什么”的问题;通过采取合理的监督检查工作机制,方法性地解决了“怎么管”的问题;明确了干部选拔任用工作中需要事前向上级组织(人事)部门报告的事项,用制度规范了选拔任用工作的程序和具体实施步骤;特别是强调了违规选人用人责任的追究,让领导干部真正负责地选拔任用一批德才兼备的优秀人才,做到有“责”可负,谁提拔、谁负责、终身追责。
相信有《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和《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监督检查和责任追究办法》的保驾护航,干部们会真正扑下身子干工作,不再盯着位子跑关系,突击提拔、带“病”提拔、裙带提拔等现象将无处遁形,没有了后顾之忧,干部会大大提高工作积极性,找准自己的定位,更好地实现社会价值与个人价值!
第四篇:《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监督检查和责任追究办法》学习心得
《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监督检查和责任追究办法》学习心得
好干部是选出来的,更是管出来的。严管就是厚爱,是对干部真正负责。日前,中办印发《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监督检查和责任追究办法》,从监督检查重点内容、工作机制、检查方式、责任追究等方面,细化要求举措,让干部选拔任用监督之网越织越密。
突出政治标准“检视”干部选用标准。政治标准是干部的第一位标准,政治素质是干部的第一位素质。开展干部选用工作监督检查,要把是否将政治标准放在首位作为工作重点,注重从政治忠诚、政治定力、政治担当、政治能力、政治自律等维度去甄别干部、评价干部,切实让德才兼备、公道正派、忠诚干净担当的高素质干部有市场、得实惠。对那些理想信念不坚定、“四个意识”不牢固、“四个自信”不坚决、热衷于搞“小圈子”“拜码头”“接天线”的干部,要及时清理去除,让他们丢帽子、失位子,净化政治生态,浓厚干事气场。
注重实干导向“透视”干部作用发挥。干部干部,要干字当头,落实干部选用工作监督检查,就是要端正选人用人工作导向,坚持以发展论英雄,凭实绩用干部,营造崇尚实干的环境氛围,旗帜鲜明为敢于担当者担当,为敢于负责者负责,让真干事、能干事、干成事成为干部的行动自觉和价值追求。同时,对那些不敢作为、不愿担当的干部,坚决果断调下去,切实让做样子、混日子、要位子的“官油子”没市场,树立能者上、庸者下、劣者汰的鲜明导向。
第五篇:《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监督检查和责任追究办法》心得体会
《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监督检查和责任追究办法》心得体会
点亮干部选任“探照灯”
近日印发的《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监督检查和责任追究办法》,是加强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监督的重要依据,为新时代选人用人监督提供重要遵循。作为组织部门,要下力气抓好《办法》的全面贯彻执行,匡正选人用人不正之风,提高选人用人公信度,大力营造风清气正的政治生态。
以政治标准“一把尺量准”。干部的政治品质、政治能力、政治素质决定着党和人民伟大事业的成败兴衰。要严格政治标准,严把政治关、品行关、能力关、作风关、廉洁关,在常态工作中“看”政治能力、在实地调研中“访”政治素质、在任前体检中“测”政治忠诚、在实绩考核中“评”政治担当,树立旗帜鲜明讲政治的良好导向。严明政治规矩,持续开展选人用人专项检查,深化干部调整报批、备案制,将监督关口前移,形成选人用人好风气。
以从严要求“一条链到底”。规范选人用人,离不开监督制度保驾护航。要纵向贯穿选拔任用全过程,全方面、立体式对干部选拔任用工作全过程进行“透视体检”。要横向构建防治并举防火墙,突出重点、严守程序,做到有的放矢、聚焦“靶心”,让选人用人违法违纪行为无处遁形。要面上织密齐抓共管监督网,既要强化上级党组织监督检查,又要完善党委(党组)领导班子内部监督,健全组织(人事)部门监督机制,拓宽群众监督渠道,建立地方党委干部选拔任用监督工作联席会议制度,形成监督工作合力。
以公道正派“一碗水端平”。用人以公,方得贤才。要强化主体责任,既要严格依照规章办事,充分发挥党组织在干部选拔任用中的领导和把关作用,又要做实做细选拔任用各个环节,防止用人失察失误,提高选人用人质量。制度的生命力在于执行。要善于监督、敢于较真,切实发挥好制度利器的监督作用,切实防止制度执行上的“稻草人”现象,力避产生“破窗效应”。严格责任追究是防止用人失察的最强保险。要进一步严格责任追究的标准和程序,对照具体情形,高扬鞭子、重打板子,坚决防止处理过程中失之于宽、失之于软,匡正选人用人风气、严明选人用人纪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