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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习《党政领导干部考核工作条例》心得体会[推荐五篇]
编辑:清幽竹影 识别码:74-793148 工作心得体会 发布时间: 2023-11-12 09:43:12 来源:网络

第一篇:学习《党政领导干部考核工作条例》心得体会

【篇一】

近日,中共中央办公厅印发《党政领导干部考核工作条例》。党的十八大以来,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鲜明提出新时期好干部标准,进一步强化党组织领导和把关作用,完善党组织考核机制,严把党员干部政治关、品行关、能力关、作风关、廉洁关,坚决匡正党员干部考核风气,推动考核工作取得显著成效、发生重大变化。全面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深入落实全国组织工作会议精神,干部考核是坚持和加强党的全面领导、推动党中央决策部署贯彻落实的重要举措,《干部考核条例》是激励干部担当作为、促进事业发展的重要抓手。落实新时代党的建设总要求和新时代党在组织路线,为做好新时代干部考核工作提供基本遵循。

党要管党,从严治党,加强政治站位。《干部考核条例》以习近平总书记提出的“信念坚定、为民服务、勤政务实、敢于担当、清正廉洁”的干部考核标准为重要遵循,始终把干部作为我们党的财富,作为党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核心的重要执政资源,不断加强提高党员干部新时代思想意识,让广大党员干部从根源上认识自己。加强制度建设,明确党要管党,从严治党,让广大党员干部普遍经受党章党性的洗礼,加强党员干部的政治站位。坚持干部考核的政治属性,将政治标准贯彻始终。在工作原则上坚持党管干部,德才兼备、以德为先,在考核内容上突出政治建设,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遵守政治纪律和政治担当,忠诚干净有担当。优化党员队伍的建设,从源头上预防和治理不正之风。

党要管党,从严治党,完善考核方式。要想用好人,必须得选好人。科学的考核方式既能能为党组织选拔群众满意的干部,又能让领导干部勤勤恳恳的为人民服务,心里装着群众。坚守共产党人的精神追求,始终保持对马克思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的坚定和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坚定信念,这是一位共产党人安身立命的根本,也是共产党人的政治灵魂。始终把人民放在第一位,把为党和国家的事业奉献精神作为自己的最高追求。我党也在不断的完善考核方式,从多个方面对干部考核的概念作了界定,明确对干部考核的主要考核方式,根据不同的环境选择不同的考核方式,增强考核工作的完整性和系统性。贯彻落实新时代发展理念的实际成效,坚持严管和厚爱结合、激励和约束并重,奖勤罚懒、奖优罚劣,从而调动各级干部的积极性、主动性、创造性,树立讲担当、重担当、改革创新、干事创业的鲜明方向。

党要管党,从严治党,改进考核方式。《条例》为新时代干部考核提供了坚定的制度保障,夯实制度的基础。落实新发展理念,突出高质量发展导向,坚持从实际出发,全面地、近距离地看干部实绩,吸收近年来干部工作好的做法和好的经验,强化党组织的领导把关作用,改进民主测评、民意调查,坚持用好谈心谈话、实地调研等行之有效的做法,充分运用信息化手段,力戒形式主义和官僚主义。听民声,看民意,充分了解干部为人民群众服务的实际成效。狠抓贯彻落实,始终把为基础服务,群众利益作为第一目标,不断增强贯彻党的基本理论、基本路线、基本纲领,增强走特色社会主义道路,为党和人民事业不懈奋斗的坚定性。

【篇二】

近日,中共中央办公厅印发了《党政领导干部考核工作条例》,对推动解决当前干部考核工作和干部队伍存在的突出问题,激励引导广大干部以更好的状态、更实的作风贯彻落实党中央决策部署,推动全党统一意志、统一行动、步调一致前进,具有重要意义。

一是把《干部考核条例》学习好;

《干部考核条例》是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落实新时代党的建设总要求和新时代党的组织路线,为做好新时代干部考核工作提供了基本遵循。我们要明确干部考核工作的基本任务,进一步调整优化考核内容指标,改进考核方式方法,强化考核结果运用,最大限度调动广大干部的积极性、主动性、创造性,推动树立讲担当、重担当、改革创新、干事创业的鲜明导向。

二是把《干部考核条例》宣传好;

要明确标准,树立导向,坚决贯彻习近平总书记提出的“信念鉴定、为民服务、勤政务实、用于担当、清正廉洁”好干部标准。通过学习宣传,把党政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的政治素质、履职能力、工作成效、作风表现作为加强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队伍建设的重要依据。

三是把《干部考核条例》贯彻好;

要旗帜鲜明把政治标准贯穿干部考核工作始终,确保各级党政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在政治立场、政治方向、政治原则、政治道路上同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

要区分优劣、奖优罚劣、激励担当、促进发展,进一步发挥干部考核的指挥棒、风向标、助推器作用。

干部考核是坚持和加强党的全面领导、推动党中央决策部署贯彻落实的重要举措,是激励干部担当作为、促进事业发展的重要抓手,是建设一支信念坚定、为民服务、勤政务实、敢于担当、清正廉洁的高素质党政领导干部队伍的重要保障。

【篇三】

今年是新中国成立70周年,是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实现第一个百年奋斗目标的关键之年。因此,制定《党政领导干部考核工作条例》对推动解决当前干部考核工作和干部队伍存在的突出问题,激励引导广大干部以更好的状态、更实的作风带头贯彻落实党中央决策部署,确保全党统一意志、统一行动、步调一致前进,具有重要意义。

一、要坚持干部考核正确导向,坚持严管和厚爱结合、激励和约束并重,聚焦实践实干实效,在各级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中树立讲担当、重担当、改革创新、干事创业的鲜明导向,使政治坚定、奋发有为的干部得到褒奖和鼓励,使慢作为、不作为、乱作为的干部受到警醒和惩戒,使求真务实在全党全社会蔚然成风。

二、要旗帜鲜明把政治标准贯穿干部考核工作始终,确保各级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在政治立场、政治方向、政治原则、政治道路上同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

三、要完善干部考核方式方法和结果运用,综合运用平时考核、年度考核、专项考核、任期考核四种方式,实现干部考核经常化、制度化、全覆盖,强化党组织的领导把关作用,增强考核的针对性,实行分级分类考核,把考核结果与选拔任用、培养教育、管理监督、激励约束、追责问责等紧密结合起来,最大限度调动各级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积极性、主动性、创造性。

党政领导干部考核工作的实施绝非一朝一夕之事,高素质干部的培育也非一时之功,需要长期和持续地加以努力推进,这客观上要求新时代党政干部的考核评价绝不能仅仅满足于“结果式”的总结性考评,更应立足于“过程式”的角度作出动态考量,以此为实现“两个一百年”奋斗目标、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提供坚强组织保证。

【篇四】

近日,中共中央印发了修订后的《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这是党的十八大以来,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鲜明提出新时期好干部标准,进一步强化党组织领导和把关作用,完善选人用人制度机制,严把选人用人政治关、品行关、能力关、作风关、廉洁关,坚决匡正选人用人风气,推动选人用人工作取得显著成效、发生重大变化。此次修订后的《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是为了进一步深入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全面贯彻新时代党的建设总要求和新时代党的组织路线,更好坚持和落实党管干部原则而做出的修订,符合现阶段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的新思路。

安邦治国,需要什么样的干部。党的十八大以来,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坚持和加强党的全面领导,坚持全面从严治党,坚持把干部队伍建设作为关系党和人民事业的关键性、根本性问题来抓。新修订的《条例》在总则部分就提出了建设忠于党和人民、廉洁自律、敢于相当的高素质专业化党政领导干部队伍,并提出要重视基层、重视实践、善于发现和选拔培养优秀青年干部等要求,鲜明的体现出了新时期好干部标准,并积极推进素质培养体系建设,路径也更加优化。

怎样选好干部,怎样做到用人得当。习近平总书记强调,干部的任选和管理要保持永远在路上的坚初和执着,久久为功,让每一个干部习惯在监督和约束下工作生活。新修订的《条例》继续深化全面从严治党的要求,实现了与相关制度之间的有效衔接,并从条文上确定了在前置环节中就要把关和核查的有关事项,从严选拔,把“双签字”和“凡提四必”等要求进行了制度固化。干部考察的主体责任细化,要求各相关部门切实履职。新修订的《条例》以科学、公正用人为关键,高度重视人选条件把关,把政治素质考察作为重点,并注重对干部专业素质和道德品质的考察,常态化核查廉政情况,使得对干部选任人选的要求更为精准。

新的管理制度,把握的是时代的脉搏,携刻下的是出自于实践的真理。习近平总书记反复强调,坚持事业为上、公道正派,把好干部标准落到实处。党的十八大以来干部工作的一个重要特征和鲜明导向,就是坚持事业为上,从党和人民事业出发选干部、用干部。当今正处于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新时代,而新修订的《条例》作为党员干部选拔任用的基础,正是顺应了新形势新时代新任务,是党的十八大以来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引领党员干部工作、制度创新的总结提升,是对人民干部的负责,更是对人民事业的担当。

【篇五】

近日,中共中央办公厅印发了《党政领导干部考核工作条例》,这对于推动解决当前干部考核存在的一些突出问题,是加强党的全面领导,推动党中央决策部署贯彻落实的重要举措,是激励干部担当作为、促进事业发展的重要抓手,是确保全党保持高度统一具有重要意义。

但目前党政领导干部还存在着一些问题。作风漂浮不实。学风不浓,学习不主动、被动应付;

会风不正,开会不解决实际问题、为开会而开会;

文风不实,写文件制方案机械照搬照抄、出台制度规定“依葫芦画瓢”,规章制度写在纸上、挂在墙上、说在嘴上,形成虚设,缺少执行力。争创先进意识不强。一些干部想问题,办事情,仍然习惯于照搬照抄原有的固定模式,习惯于依赖和等待领导的安排,不主动深入了解新情况,提出新举措,工作拿不出办法、打不开局面,推一推动一动,遇到难题绕着走,不敢动真碰硬。只要不出事、宁愿不干事,多干多错、少干少错、不干无错。工作标准低,争先意识不强,政策研究不透,对新形势新问题不敏感、不研究,遇事拿惯例当依据,指导和推动工作拿不出新思路、新措施。

所以,在新时代党的建设总要求的指导下,严格执行《党政领导干部考核工作条例》,加强学习教育,切实提升服务本领。坚持把学习教育贯穿作风整顿始终,提高服务意识,增强服务能力。结合推进“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全面深入学习

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党的十九大精神,切实提高改进作风优化营商环境的思想觉悟和行动自觉。通过开展解放思想推动高质量发展大讨论,正视问题、认清危害、看到差距,牢牢把握干部思想这个“总开关”,以思想观念的深刻解放、体制机制的深刻变革、干部作风的深刻转变,着力解决办事流程不优、为市场主体服务意识欠缺、政府失责失信、工作标准不高等问题。

【篇六】

好干部靠“选”也靠“管”。好干部是“选”出来的,更是“管”出来的。再好的种子撒下去,如果没人浇水施肥、修枝剪叶,也难以茁壮成长。近日,中共中央办公厅印发了《党政领导干部考核工作条例》(以下简称《干部考核条例》)。

党的十八大以来,习近平总书记对干部考核工作提出了一系列新理念新思想新要求,为进一步做好干部考核工作指明了方向,提供了根本遵循。进入新时代,干部“干什么”“怎么干”有了新的更高要求,干部考核“考什么”“怎么考”需要从制度层面作出调整。

以条例的形式对干部考核工作作出总体规范,这在党的法规制度建设史上还是第一次。条例的出台使党章规定的教育、培训、选拔、考核、监督等干部工作的重要方面就都有了具体的要求,干部工作制度体系更加成熟和稳定。

《干部考核条例》体现了党的十九大所提出的“坚持严管和厚爱结合、激励和约束并重,完善干部考核评价机制”。

“功以才成、业由才广。”党政领导干部考核工作的实施绝非一朝一夕之事,坚持德才兼备、以德为先,坚持五湖四海、任人唯贤,坚持事业为上、公道正派。才能喜才、爱才、揽才、用才,知人善任,人尽其才。

【篇七】

最近,中共中央办公厅印发了《党政领导干部考核工作条例》。该条例指出,干部考核工作条例是坚持和加强党的领导、推动党中央决策部署贯彻落实的重要举措,是激励干部敢担当有作为、促进事业发展的重要依据。为此完善干部考核评价机制,有助于建设一支信念坚定、为民服务、勤政务实、敢于担当、清正廉洁的高素质党政领导干部队伍。考核方式主要包括平时考核、年度考核、专项考核、任期考核。考核内容全面:领导班子考核内容主要包括:政治思想建设、领导能力、工作实绩、党风廉政建设、作风建设;

领导干部考核内容主要包括:德、能、勤、绩、廉。

《党政领导干部考核工作条例》的实施对基层将产生下列积极的影响:有利于提高基层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的工作积极性与主动性,也是基层工作人员战斗的动力。是他们苦干实干的牵引力。为基层任用干部提供了标准。该条例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落实新时代党的建设总要求和新时代党的组织路线,为做好新时代干部考核工作提供了基本遵循。为基层干部考核制定了标准。该条例旗帜鲜明把政治标准贯穿干部考核工作始终,突出对党中央决策部署和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贯彻落实情况的考核,确保各级党政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在政治各方面上同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最大限度调动广大干部的积极性、主动性、创造性,推动树立讲担当、重担当、改革创新、干事创业的鲜明导向。

党政领导干部应该积极工作,努力做好自己该做的事,拿出自己最大的本事去实现最优秀的自己,为自己能够取得优秀的考核成绩打好基础,也可以成为那些表现不积极的同事做一个表率,成为领导同事学习的榜样。虽然《党政领导干部考核工作条例》的实施不是一时半会儿就可以实现的,高素质干部的培育也不是一时就可以培育出来的,但在长期坚持地加以努力推进下,一定会得到想要的结果。以此为实现“两个一百年”奋斗目标、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提供坚强组织保证。

【篇八】

近日,中共中央办公厅印发了《党政领导干部考核工作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并发出通知,要求各地区各部门认真遵照执行。

党的十八大以来,习近平总书记对干部考核工作提出了一系列的新理念新思想新要求。可以说,《条例》的出台既是顺应了时代的要求,又是一盏指路灯,为进一步做好新时代干部考核工作指明了方向,提供了基本遵循。

建立科学的干部考核机制,是继续推进干部制度创新、引导各级领导干部坚定政治立场、树牢政治观念的迫切需要。当前,各级领导干部的工作作风、思想观念、精神状态总体是好的,但在少数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中,不同程度地存在政治立场不够坚定的现象,个别党员就是因为政治立场不够坚定而对党的路线方针政策贯彻执行不够坚决。比如,有的对党中央的政策采取实用主义的态度,合意的就执行,不合意的就不执行;

有的采取“上有政策、下有对策”、“当面一套、背后一套”的做法,有令不行、有禁不止;

有的甚至在公开场合发表与党中央精神相悖的言论。有的党员遇事“事不关己、高高挂起”,采取明哲保身的“好人主义”;

有的党员一事当前,先替自己考虑、局部利益考虑,甚至不惜牺牲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完全丧失了正确的政治立场。

这些现象的存在,从一个侧面反映出我们现有的干部考核工作还不够完善。因此,加强党的执政能力建设,进一步发展党内民主,必须不断坚定党员的政治立场,使广大党员始终同党中央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保持高度一致,保证中央政令畅通,从而不断提高党的执政能力,从党和人民的利益出发正确行使自己的民主权利。

《条例》的出台犹如一场“及时雨”,凸显了干部考核政治性的重要地位,旗帜鲜明把政治标准贯穿干部考核工作始终,确保各级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在政治立场上与党中央保持一致,体现了党管干部的工作原则。在考核内容方面,将政治思想建设作为领导班子考核内容的第一点,全面考核领导班子做到“两个维护”,增强“四个意识”,做到“四个服从”,坚定“四个自信”等方面,突出了旗帜鲜明讲政治。

制度的制定关键在于执行,一方面党员干部队伍要严格依照《条例》的考核标准做实事、创实业,激发干事创业的热情,不断加强自身建设,增强整体战斗力;

另一方面选人用人单位要严格按照《条例》的标准把好考核关口,严格按照程序规范操作。相信只要把《条例》贯彻落实好,我们党就能建设一支信念坚定、为民服务、勤政务实、敢于担当、清正廉洁的高素质党政领导干部队伍,为实现“两个一百年”奋斗目标、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提供坚强组织保证。

第二篇:党政领导干部考核工作条例学习心得体会

党政领导干部考核工作条例学习心得体会

坚持把政治标准放在首位。《党政领导干部考核工作条例》把干部的政治品质、政治能力作为考核内容,突出对党中央决策部署和总书记重要指示批示等贯彻落实情况的考核,考核中注重了解干部在增强“四个意识”,做到“四个服从”,遵守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的情况,为新时代选人用人树立了正确导向。

新时代下,对干部的考核要看政治忠诚,看政治定力,看政治担当,切实把是否信念坚定、是否忠于党和人民作为考核干部的第一标准。对广大干部来讲,要经得起考核,就要把坚持政治标准落到实处,强化政治意识,坚定理想信念,认真学习党的十九大精神和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自觉践行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和价值观,不断锤炼党性,提升政治修养。

以科学考核促担当作为。干部考核,旨在更好地推动工作落实,激励干部担当作为。科学良好的考核机制能调动干部的积极性,让想作为、敢作为、善作为成为自觉。

发挥考核导向作用,关键是要强化考核结果运用,将考核结果与奖惩相结合,切实按照条例的有关规定,奖勤罚懒、奖优罚劣,真正解决干与不干一个样、干多干少一个样、干好干坏一个样的问题,向干部传递干事创业、奋发进取的压力和动力,激励引导广大干部以更好的工作状态、更实的工作作风,奋力开创各项工作的新局面。

第三篇:学习《党政领导干部考核工作条例》心得体会

(篇一)

《干部考核条例》注重平时考核、考核、专项考核、任期考核的结合印证,注重专项考核与综合考核的有机结合,完善了考核程序;

考核的真正价值在于结果的运用。只有把干部考核结果与干部评优评先、选拔任用挂钩,才能让材料中的“软指标”变为指导实际工作的“硬杠杠”,发挥出激励先进、鞭策落后的独特优势。如果考核过程“轰轰烈烈”、结果运用却软弱无力,势必影响考核工作的实效。《干部考核条例》将考核结果与选拔任用、培养教育、管理监督、激励约束、问责追责等结合起来,鼓励先进、鞭策落后,推动能上能下,促进担当作为,严厉治庸治懒,强化了结果运用。

《干部考核条例》的颁布实施,对于进一步发挥干部考核的指挥棒、风向标、助推器作用,激励引导广大干部以更好的状态、更实的作风贯彻落实党中央决策部署,推动全党统一意志、统一行动、步调一致前进,具有重要意义。

抓好条例的贯彻落实,发挥考核对选人用人的基础性作用,更加紧密地把考核结果与培养教育、管理监督、激励约束、问责追责、能上能下、治庸治懒等结合起来,让政治坚定、奋发有为的干部得到褒奖和鼓励,让慢作为、不作为、乱作为的干部受到警醒和惩戒,最大限度调动各级党政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的积极性、主动性、创造性。

新时代迎来新气象,新气象召唤新作为。我们广大干部要认真学习领会《干部考核条例》精神,牢固树立“有为才有位,有位更需有为”理想信念,在新时代奋发有为,为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中国梦”添砖加瓦

(篇二)

近期,中央制定了《党政领导干部考核工作条例》,这对推动解决当前干部考核工作和干部队伍存在的突出问题,激励引导广大干部以更好的状态、更实的作风带头贯彻落实党中央决策部署,确保全党统一意志、统一行动、步调一致前进,具有重要意义。对此,获得以下认识:

一是贯彻条例精神,要坚持干部考核正确导向,坚持严管和厚爱结合、激励和约束并重,聚焦实践实干实效,在各级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中树立讲担当、重担当、改革创新、干事创业的鲜明导向,使政治坚定、奋发有为的干部得到褒奖和鼓励,使慢作为、不作为、乱作为的干部受到警醒和惩戒,使求真务实在全党全社会蔚然成风。

二是贯彻条例精神,要旗帜鲜明把政治标准贯穿干部考核工作始终,确保各级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在政治立场、政治方向、政治原则、政治道路上同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

三是贯彻条例精神,要完善干部考核方式方法和结果运用,综合运用平时考核、考核、专项考核、任期考核四种方式,实现干部考核经常化、制度化、全覆盖,强化党组织的领导把关作用,增强考核的针对性,实行分级分类考核,把考核结果与选拔任用、培养教育、管理监督、激励约束、追责问责等紧密结合起来,最大限度调动各级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积极性、主动性、创造性。

四是贯彻条例精神,要强化责任落实。各级党委、党组及其组织、人事部门要把《条例》贯彻落实好,为建设一支信念坚定、为民服务、勤政务实、敢于担当、清正廉洁的高素质党政领导干部队伍,为实现“两个一百年”奋斗目标、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提供坚强组织保证。

(篇三)

近日,中共中央办公厅印发了《党政领导干部考核工作条例》。条例指出,干部考核是坚持和加强党的全面领导、推动党中央决策部署贯彻落实的重要举措,是激励干部担当作为、促进事业发展的重要抓手。

我认为《党政领导干部考核工作条例》对基层将产生以下影响:一是为基层任用干部提供了标准。《干部考核条例》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落实新时代党的建设总要求和新时代党的组织路线,为做好新时代干部考核工作提供了基本遵循。二是为基层选拔干部指明了方向。通知强调,《干部考核条例》的颁布实施,对于进一步发挥干部考核的指挥棒、风向标、助推器作用,激励引导广大干部以更好的状态、更实的作风贯彻落实党中央决策部署,推动全党统一意志、统一行动、步调一致前进,具有重要意义。三是为基层考核干部制定了标准。该条例旗帜鲜明把政治标准贯穿干部考核工作始终,突出对党中央决策部署和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批示贯彻落实情况的考核,确保各级党政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在政治立场、政治方向、政治原则、政治道路上同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最大限度调动广大干部的积极性、主动性、创造性,推动树立讲担当、重担当、改革创新、干事创业的鲜明导向。

(篇四)

近日,中共中央办公厅印发了《党政领导干部考核工作条例》,对推动解决当前干部考核工作和干部队伍存在的突出问题,激励引导广大干部以更好的状态、更实的作风贯彻落实党中央决策部署,推动全党统一意志、统一行动、步调一致前进,具有重要意义。

一是把《干部考核条例》学习好;

《干部考核条例》是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落实新时代党的建设总要求和新时代党的组织路线,为做好新时代干部考核工作提供了基本遵循。我们要明确干部考核工作的基本任务,进一步调整优化考核内容指标,改进考核方式方法,强化考核结果运用,最大限度调动广大干部的积极性、主动性、创造性,推动树立讲担当、重担当、改革创新、干事创业的鲜明导向。

二是把《干部考核条例》宣传好;

要明确标准,树立导向,坚决贯彻习近平总书记提出的“信念鉴定、为民服务、勤政务实、用于担当、清正廉洁”好干部标准。通过学习宣传,把党政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的政治素质、履职能力、工作成效、作风表现作为加强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队伍建设的重要依据。

三是把《干部考核条例》贯彻好;

要旗帜鲜明把政治标准贯穿干部考核工作始终,确保各级党政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在政治立场、政治方向、政治原则、政治道路上同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

要区分优劣、奖优罚劣、激励担当、促进发展,进一步发挥干部考核的指挥棒、风向标、助推器作用。

干部考核是坚持和加强党的全面领导、推动党中央决策部署贯彻落实的重要举措,是激励干部担当作为、促进事业发展的重要抓手,是建设一支信念坚定、为民服务、勤政务实、敢于担当、清正廉洁的高素质党政领导干部队伍的重要保障。

(篇五)

近期,中共中央办公厅印发了《党政领导干部考核工作条例》,首次以条例的形式对干部考核工作作出总体规范,使得干部工作制度体系更加成熟、更加定型。此次《条例》中第九条还明确指出,“具体考核内容的确定必须以贯彻党中央精神为前提,根据党中央决策部署及时调整优化。”显著提升了干部考核工作的政治性、时代性和针对性。

为落实中央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针对平谷区基层治理实际,我区探索构建符合自身区情的基层考核评价体系。一是“赋好权”,让街乡腰杆更硬。将基层的满意度作为检验下沉干部的指标,加大乡镇街道对部门的考核评价权重,扩大乡镇街道考核范围,制定出台了《关于在处级领导班子考核中落实乡镇评价部门的工作方案》,对区直部门的考核乡镇街道评价权重达到35分左右。二是“背靠背”,考评班子。“背”着打分,结合年底处级班子考核,乡镇(街道)党(工)委组织辖区党代表、人大代表、村民代表等对69家区直部门服务基层成效进行打分,近千名党员干部群众代表参与,涵盖了基层的方方面面。“靠”代表评议,乡镇(街道)党(工)委对代表打分情况汇总,在此基础上做出综合评价,确定区直部门考核成绩。“背”着反馈,各乡镇街道的打分结果由区委组织部统一汇总,并以考核总分的形式分别向被考核部门反馈。三是“三在一听”,考核下沉干部。按照“在哪吃饭、在哪干活、在哪考核、听谁指挥”的原则,探索开展街乡对“一街一乡一所”的干部进行考核工作;

其他下沉干部由单位党委(党组)结合工作实际,在确定下沉干部考核等次时,征求乡镇街道意见。四是“下评上”,强化考评结果的运用。依托全程纪实加强对工作力量下沉的考评,把乡镇街道评价、代表委员评价、公众评价作为对区直部门工作效果满意度重要的考评内容,作为单位绩效管理考核奖分配的重要依据,按考评结果不同等次,差额分配绩效管理考核奖金。通过四项实招,真正做到把功夫下在平时、下在基层、下在一线,全面准确了解掌握我区干部的日常工作和平时表现,从而更好地督促引导全区干部履职尽责

第四篇:5学习《党政领导干部考核工作条例》心得体会

5学习《党政领导干部考核工作条例》心得体会

【篇一】

党政领导干部考核工作条例根据实际需要,针对不同层级、不同岗位考察对象,实行差异化考察,对政治方向、驾驭全局、抓班子带队伍等方面情况的考察。作为一名党员干部,具体要做到以下几个方面:

第一、提高政治素养,深入研学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科学发展观和习近平系列讲话。

思想决定行动,只有用这一系列政治理论来武装自己,才能在做事的时候不犯规、不逾矩,将这些理论内化于心、外化于行。

第二、坚持“四个自信”。

自信是个人发展的驱动力,是国家昌盛的源泉。通过我党多年的实践探索,如今我们走出了一条适合国情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也一次次验证了正是坚定的走这条道路我们才迎来了小康社会,我们坚信会迎来更多的胜利。

第三、坚定党的群众路线。

人民是我们的老师,我们必须问需于民,问计于民,问效于民。在做任何工作的时候,都要考虑群众的感受,时刻保持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宗旨。

“在其位,谋其政。不在其位,不谋其政。”这句话很好的诠释了党政领导考核工作条例的精髓。作为一名党员干部,必须保持如临深渊、如履薄冰的态度,遵守党的纪律,严格要求自己,将政治标准作为要求自己的基本准则。

【篇二】

干部考核是干部管理的基础性工作,发挥着指挥棒、风向标、助推器作用。推动高质量发展的政绩考核、制度执行力和治理能力考核、作风建设考核、党建工作考核,促使各级干部做到忠诚干净担当,就要求我们要做到坚持围绕中心、服务大局,突出政治素质的考核。

笔者认为,高质量干部考核下更激励担当作为。全党党员干部要尊崇党章,增强政治意识、大局意识、核心意识、看齐意识,深入学习贯彻《党政领导干部考核工作条例》落实新时代党的建设总要求和新时代党的组织路线工作,坚决扭转地方和部门存在的党的领导弱化、党员干部作风纪律监督管理缺失现象。

首先,党的十八大以来,为进一步做好干部考核工作指明了方向,提供了根本遵循。进入新时代,干部“干什么”“怎么干”有了新的更高要求,而《党政领导干部考核工作条例》出台后,党章规定的教育、培训、选拔、考核、监督等干部工作的重要方面就都有了相应的条例,干部工作制度体系更加成熟、更加定型。

其次,《党政领导干部考核工作条例》明确了立规目的、干部考核内涵、总体要求、工作原则、适用范围等。

最后,《党政领导干部考核工作条例》明确了,干部考核是指党委(党组)及其组织(人事)部门按照干部管理权限,对党政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的政治素质、履职能力、工作成效、作风表现等所进行的了解、核实和评价,以此作为加强领导班子和领

导干部队伍建设的重要依据。从源头上解决了“重选拔轻管理”“提拔后就万事大吉”“不提拔就没有压力”等问题。

党政军民学,东西南北中,作为新时代的党员干部就应该坚持跟党走,坚持党中央权威和集中统一领导,任何时候任何情况下都不能含糊、不能动摇。“动起来”让干部考核工作真正的指挥棒挥起来,风向标抖起来,助推器推起来。高质量干部考核下更激励担当作为。

【篇三】

近日,中共中央政治局委员、中组部部长陈希强调在组织部门深入贯彻落实《党政领导干部考核工作条例》。考核工作,事关干部激励,落实好考核过程,以考核实现“能者上、优者奖、庸者下、劣者汰”必然能够事半功倍。

一、细化考核指标。

没有科学的评价体系,就可能在具体考核中进入“模糊地带”。“专项考核”走形式、“考核”当好人问题就会不断滋生蔓延。能者不能上,优者不得奖,自然就不能发挥出考核工作的强作用。因而,在考核工作中,要细化各项具体的考核指标,建立立足于实践的考评体系,使考核真正精准客观,精准区分出“能者”“优者”“庸者”“劣者”。

二、健全考核机制。

“无规矩不成方圆”,要使已有的制度发挥实效,就必须完善制度运行的流程机制,稍有遗漏,便有可能产生制度执行的“模糊地带”,从而带来执行中“摆样子”“走形式”的问题,从而制约影响制度的发挥。因而,贯彻落实好条例,就需要各地在执行过程中,对考核工作中的“模糊地带”分析研判,加以消除,从而使各项正向负向激励真正通过制度焕发出激励干部的干事创业精神,减少执行过程中的“形式主义”“轮流坐庄”问题,真正使考核工作产生实效。

三、用好考核结果。

考核的最终阶段,都是要回归到如何运用考核结果。对于在各项工作中业绩佳、成效好,面对突发事件敢担当作为的“优者”“能者”,要及时奖励激励,在选人用人时优先考虑,在生活工作中加以关心关爱;而对“庸者”“劣者”,以负向激励严管,以谈心谈话、干部教育厚爱。在结果运用中,管理好干部,使得通过考核工作,让“优者”更优,让劣者“反省”,在严管厚爱的良性循环里真正打造一支敢干事、肯担当的队伍。

【篇四】

10月23日,《党政领导干部考核工作条例》电视电话会议在京召开,中共中央政治局委员、中组部部长陈希强调,坚持奖优罚劣、激励担当,把考核结果运用到干部选拔任用、教育培养、管理监督、激励关爱工作中,推动形成能者上、优者奖、庸者下、劣者汰的正确导向。

注重“德才兼备、以德为先”,真正识别识准优秀干部。选好人、用对人是我们党的事业发展的根本保障,而选人用人的基础在于识别识准年轻干部。一些地方和单位干部选得不准,甚至出现“带病提拔”的问题,很大程度上与识别不准有直接关系。组织部门要坚持党管干部原则,坚持德才兼备、以德为先,把敢不敢扛事、愿不愿做事、能不能干事作为识别干部、评判优劣的重要标准,把好干部及时发现出来、合理使用起来;要准确掌握干部平时的工作表现和工作实况,建立优秀干部库,形成全面系统性的优秀干部“识别系统”,真正识别识准干部,选贤任能、知人善任。

注重“务实苦干、实绩突出”,科学培养锻炼优秀干部。按照“缺什么补什么”的原则,组织部门对干部进行调学调训、安排实践锻炼,补齐能力素质短板,对优秀的年轻干部进行针对性的培养。结合干部日常表现和工作实绩,建立干部实绩工作台账,建立工作实绩档案。对精准扶贫、乡村振兴、基层治理等急难险重任务,注重收集整理、汇总记录干部相关表现的备案资料,动态掌握干部的工作情况,把用心用情用力解决群众关切的实际问题作为实绩突出的重要依据,激发优秀年轻干部干事创业的积极性和创造性,让优秀年轻干部干事创业之路充满生机与活力。

注重“考用结合、奖惩分明”,优先选拔使用优秀干部。坚持考用结合,将考核结果与选拔任用结合起来,鼓励先进、鞭策落后,推动能上能下,促进担当作为,严厉治庸治懒。这就要求组织部门对各个岗位的年轻干部开展深入调研,充分了解各类岗位、各类年轻干部的情况,对他们的工作情况进行综合分析和分类研判,还要建立一套高质量的、科学的考核评价机制,考核方式主要包括平时考核、考核、专项考核、任期考核,把考核结果与干部日常考察挂钩、与考核挂钩,作

为干部评价奖惩、管理使用的重要依据,让干得好的、干得差的有区分、有说法、有兑现,对表现优秀、实绩突出的干部优先选拔使用。

【篇五】

毛泽东同志提出,“政治路线确定之后,干部就是决定的因素”,并提出“才德兼备”的干部标准和“任人唯贤”的干部路线。选任干部要严把“推荐提名关”“考察程序关”“试用转正关”这“三关”,不断提高选人用人的质量和水平。

严把“推荐提名关”,抓实党委主体责任。要认真贯彻《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把民主推荐作为干部选拔任用的必经程序,按照职数配备、任职条件等方面的要求,通过民主推荐和党委会议集体讨论,确定考察对象,让多数群众认可、德才兼备的干部能够纳入考察范围,严把推荐提名关。结合“一报告两评议”、考核、专项检查等工作,采取与单位领导沟通谈话、组织民主测评、查阅台账资料等形式,对全区机关单位干部选用任免情况进行督导检查,促进单位党委(党组)严格履行主体责任,规范干部选用推荐提名工作。重点围绕老旧小区改造、棚户区改造、脱贫攻坚、扫黑除恶、“双创”、招商引资等中心工作、重点项目推进及农村工作一线发现和识别干部,大力发现和培养选拔脚踏实地、务实干事的基层一线优秀年轻干部。

严把“考察程序关”,规范干部任用程序。制定考察工作方案,提高识人察人的准确性,不仅把干部“8小时内”的党性原则、思想品质、廉洁自律、组织领导能力和履行岗位职责情况作为考察的主要内容,还把干部“8小时外”生活圈、社交圈中的情况作为考察内容之一,全面了解考察对象在德、能、勤、绩、廉等方面的情况。坚持经常性、近距离、有原则地接触干部,带上“显微镜”,到基层干部群众中、在乡语口碑中了解干部,近距离接触、多角度考察,突出政治标准、强化政治考察,深入考察干部政治忠诚、政治定力、政治担当等方面的情况,立体察人、知事识人,为选准用好干部打下坚实的基础。明确规范干部选任资格条件、动议、任职资格审查、民主推荐考察、组织备案、征求意见等程序,统一政策标准,规范工作程序,要求各行政机关和事业单位严格执行干部选拔任用规定。

严把“试用转正关”,落实试用转正考核。把试用期作为干部选任和成长成才的“观察期”,将试用期干部的得票情况、优秀率、个人述职述廉、民主测评及谈话过程中群众对试用期干部工作业绩、存在不足的评价进行汇总,进行客观公正、全面细致的综合评价,形成考察材料,提出能否转正意见,上报组织部部务会进行研究,部务会在讨论每名试用期干部

能否转正时,逐一进行讨论,客观全面分析,提出能否转正意见,提交区委常委会研究决定。对工作能力强、成绩突出、群众公认的公务员按期转正,按规定程序办理正式任职手续;对能胜任现职、群众意见较多、工作业绩不明显的延长试用期,严重的则予以免职,树立正确的用人导向。

第五篇:党员学习《党政领导干部考核工作条例》心得体会

5篇党员学习《党政领导干部考核工作条例》心得体会

【篇一】

中共中央政治局2月22日召开会议,会议指出,制定《党政领导干部考核工作条例》,对推动解决当前干部考核工作和干部队伍存在的突出问题,激励引导广大干部以更好的状态、更实的作风带头贯彻落实党中央决策部署,确保全党统一意志、统一行动、步调一致前进,具有重要意义。

党的十九大报告提出,坚持严管和厚爱结合,激励和约束并重,完善干部考核评价机制。在2018年7月召开的全国组织工作会议上,习近平总书记又指出,要建立日常考核、分类考核、近距离考核的知事识人体系,强化分类考核、近距离接触干部、使选出来的干部组织放心、群众满意、干部服气。此次出台的《党政领导干部考核工作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对于科学考核干部,激励干部担当作为,具有重大的现实意义和深远的历史意义。要贯彻落实好《条例》,应该在以下三个方面发力。

要学习好。作为组织系统内的干部,要先于其他干部主动认真学习好《条例》,首先要逐章逐条、原原本本的学,切实领会频布《条例》重要意义和实质内涵,对不明白的条款要开展专题讨论,切实做到学深悟透。除了个人自学外,还应组织集中学习,结合学习情况撰写心得体会。同时,要对表以前干部考核中存在的问题来学习,通过对照学习,找准存在问题的根源,才能够为下一步制定切实管用的考核办法奠定坚实基础。

要宣传好。《条例》关系到每一个干部的成长进步,除了组织系统内的干部外,也要让其他干部充分明确《条例》的重要意义和主要内容,才能让他们学有方向、干有目标。邀请专家教授为各级党委(组)中心组进行宣讲,区县一级要安排理论辅导员深入镇街、村社进行宣讲,各支部要通过“三会一课”、主题党日等进行专题宣讲,利用报纸、广播、电视和手机、党建QQ群、微信平台等媒介进行宣传,切实让广大党员干部真正弄懂《条例》新思想、新观点、新论断、新要求,从而激励引导广大干部以更好的状态、更实的作风带头贯彻落实党中央决策部署,带头干事创业。

要贯彻好。组织部门根据《条例》的内容和具体要求,最好对以前的干部考核工作来一次全面的自查,看看哪些是创新,哪些是不足,哪些值得借鉴,哪些需要摒弃,通过摸清底数,认识到问题和不足,才能更好地贯彻落实好《条例》。要结合干部考核中的实际情况,坚持干部考核正确导向,坚持严管和厚爱结合、激励和约束并重,聚焦实践实干实效,分类建立健全和制定完善各层级干部考核办法和实施细则,通过平时考核、考核、专项考核、任期考核等方式,切实把干部考准考实。同时,要用好干部考核结果,真正把想干事、会干事、能干事、干得成事的干部用起来,坚决做到能者上弱者下,努力建设一支信念坚定、为民服务、勤政务实、敢于担当、清正廉洁的高素质干部队伍。

【篇二】

组织部门深入贯彻落实《党政领导干部考核工作条例》电视电话会议23日在京召开,中共中央政治局委员、中组部部长陈希强调,要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切实抓好干部考核条例的贯彻落实,以高质量干部考核促进高素质干部队伍建设,激励广大干部不忘初心使命、勇于担当作为,为实现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奋斗目标、开启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新征程、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作出新的更大贡献。

为政之要,莫先乎人;成事之要,关键在人。干部的教育、培训、选拔、考核和监督,一直是我们党十分重视的工作。党的十八大以来,习近平总书记多次对干部考核工作作出重要论述,提出一系列新要求。新时代下,干部“考什么”、“评什么”、“怎样考”、“怎样评”,是决定干部考核工作质量、影响干部选拔任用的关键。《党政领导干部考核工作条例》的印发,是党加强自身建设的内在体现,形成了科学、规范、有效的干部考核机制,为切实发挥考核激励作用、促使干部担当作为提供了制度保障。

坚持把政治标准放在首位。《党政领导干部考核工作条例》把干部的政治品质、政治能力作为考核内容,突出对党中央决策部署和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批示等贯彻落实情况的考核,考核中注重了解干部在增强“四个意识”,做到“四个服从”,遵守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的情况,为新时代选人用人树立了正确导向。新时代下,对干部的考核要看政治忠诚,看政治定力,看政治担当,切实把是否信念坚定、是否忠于党和人民作为考核干部的第一标准。对广大干部来讲,要经得起考核,就要把坚持政治标准落到实处,强化政治意识,坚定理想信念,认真学习党的十九大精神和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自觉践行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和价值观,不断锤炼党性,提升政治修养。

以科学考核促担当作为。干部考核,旨在更好地推动工作落实,激励干部担当作为。科学良好的考核机制能调动干部的积极性,让想作为、敢作为、善作为成为自觉。发挥考核导向作用,关键是要强化考核结果运用,将考核结果与奖惩相结合,切实按照条例的有关规定,奖勤罚懒、奖优罚劣,真正解决干与不干一个样、干多干少一个样、干好干坏一个样的问题,向干部传递干事创业、奋发进取的压力和动力,激励引导广大干部以更好的工作状态、更实的工作作风,奋力开创各项工作的新局面。

【篇三】

干部考核是党组织的一项非常重要的工作,好干部是选出来的,也是管出来的、更是考核出来的。一个干部的好坏,事关党的事业发展程度高低,事关党在群众的基础强弱,可以说是事关重大,笔者认为,干部考核要严把关口,同时要善听“异见”。

首先要坚持考核标准。干部考核的标准就是中办印发的《党政领导干部考核工作条例》,条例对干部考核总的要求、原则、考核内容、考核方式有着明确的规定,同时明确规定考核结果在选拔任用、培养教育、管理监督、激励约束、问责追责中的运用。作为干部考核工作的组织实施者,一定要学懂弄清弄透《党政领导干部考核工作条例》的要求,方能依规依据的开展工作,切实发挥考核在干部管理中的“指挥棒”作用。

其次要严把政治标准。选什么样的人,用什么样的干部,根本的一条在于坚持好干部标准,把政治标准放在第一位,而政治标准体现在干部的一言一行上,融入到干部的一举一动中,贯穿于干部日常工作生活的各环节和全过程。要坚定实施“党政领导干部政治理论任职资格考试”制度,督促干部及时更新政治理论知识,强化自我学习自我提高;要建立干部政治档案,把干部个人事项报告、外出报告等执行“请示汇报制度”情况、受通报排名、表扬奖励情况等纳入档案管理范畴;要严格执行干监联席会议制度,共建共享纪检、信访、政法、计生等部门干部监督信息库,确保动态信息共享,及时掌握干部动态;要严把政治担当关,坚持在急、难、险、重任务重,在中心工作落实中考核识别干部政治担当。

第三是要善听“异见”。

“人无完人”“人上一百,形形色色”,干部也是有血有肉有感情的人,所以说也存在不足,也有缺点;在开展干部考核中,一定要善于听取意见,特别是“异见”,存在不同的声音,才是最为真实最为客观的,当然也要客观分析、综合判断;反之,听到的都是一片赞扬的歌功颂德的声音,更要引起高度重视,既听其言又观其行,既察其表又析其里,既看一时又看一贯,做到上下结合、内外呼应、表里相印。

【篇四】

干部考核是干部管理的基础性工作,发挥着指挥棒、风向标、助推器作用。因此用好干部考核的“尺度”真火、“赏罚”真火、“制度”真火,用真考核,识别真干部,对练就干部忠诚干净担当的优秀品质具有重要的意义。

要用好干部考核的“尺度”真火,坚持客观公正,确保考核准确。干部怎么考核,如何考核的首要前提就是有一把标准的“尺子”,划好干部考核的“刻度”,讲究客观实际。在选拔和考核干部当中,要有针对性多方面进行衡量,不能“一刀切”,也不能当“老好人”,要对干部和班子的实际情况作出评价,识别出政治素质过硬、工作业绩突出、作风优良的干部和班子,也要找出政治不合格、不主动担当作为、作风有问题的干部。在干部考核中要分类进行考核,对不同层次、不同领域的干部采取不同形式的考核标准,做到“把脉”精准,在考核上有等次、有差距,让考核的指挥棒发挥实效。

要用好干部考核的“赏罚”真火,坚持奖优罚劣,确保激励担当。把考核结果作为干部选拔的重要依据,将考核结果引入干部选拔任用当中,让“李云龙式”干部、“老黄牛式”干部、“焦裕禄式”干部吃香,激励干部在新时代担当作为,把好干部选拔任用的风向标。对考核较差的干部要及时进行教育培养,做好“惩前毖后,治病救人”,围绕“德”“政”有针对性因人施教,切实解决好干部所出现的问题与不足。要以考核结果为导向完善干部激励机制,对“优”干部予以奖励,对“劣”干部予以惩罚,形成干部能上能下、优胜劣汰、充满活力的用人机制。

要用好干部考核的“制度”真火,坚持务实高效,确保科学规范。“无规矩不成方圆”,干部考核需要一套系统的制度安排,也离不开制度刚性约束。中共中央办公厅印发的《党政领导干部考核工作条例》从考核对象、考核内容、考核方式、考核结果运用等方面对干部考核进行系统地规范,各单位、各部门既要把制度有效运用到考核工作中,将考核制度真正下沉固化,又要在实践运用过程中总结考核经验、探索制度积累,不断丰富和完善考核机制,促进考核事业规范化、科学化,充分调动干部的积极性、主动性、创造性,形成干部“勇于直面问题,想干事、能干事、干成事,不断解决问题、破解难题”的鲜明导向。

【篇五】

近日,中共中央政治局委员、中组部部长陈希在组织部门深入贯彻落实《党政领导干部考核工作条例》电视电话会议上强调,要坚持精准科学、客观公正,强化日常考核、分类考核、近距离考核,加强综合分析研判,确保考准考实。这就要求各级组织人事部门在开展干部考核过程中,要充分结合干部的日常履职表现、综合能力表现和亮点业绩表现进行考核分析研判,才能画出一幅真实、生动的“干部画像”。

分析研判日常履职表现,为干部“构图描线”。开展干部日常考核工作是分辨识别干部日常履职表现的重要举措,也是给“干部画像”整体布局和构图的前提条件。在干部日常考核中,可采取现代数字化信息手段、定期考核评价、分类定点调研、无任用推荐考察、跟踪走访约谈等方式了解干部日常行为表现,研究分析是否存在政治立场不坚定、道德品行不优、精神状态差、不担当、不作为、乱作为等突出问题。要注重区分“干事”和“不干事”的干部,画好“正面特征”和“反面特征”,对存在突出问题干部的应记录归档,作为接下来干部教育提升和考核惩处的重要参考依据。

分析研判综合能力表现,为干部“细笔勾线”。要加强干部的综合素质能力的考核。这就要求我们要结合日常考核、专项考核了解情况,对干部的个人经历、专业素质能力、组织协调能力、综合治理能力和创新思维能力等进行全面分析研判,建立干部综合能力数据库信息,充分收集掌握干部的突出特点和个人特长,切实将干部的特点和长处“描实”“画准”,完成画像的“整体绘制”。要始终坚持人岗相适、人尽其才的原则,及时将专业契合、能力契合的干部充实到相关部门,不断提升各领域干部队伍战斗力量。

分析研判亮点业绩表现,为干部“添彩着色”。一名优秀的干部,除了要确保政治过硬、专业素质能力过硬、作风过硬外,还要具备“能干事、干成事”的本领。对干部的业绩考核,既要考核常规性工作完成情况,还要着重考核亮点工作和创造性工作的完成质量。要充分结合上级评价和干部群众口碑评价,对干部的亮点业绩进行分析研判。既要看“显绩”,也要看“隐绩”,既要看“当前利益”,也要看“长远利益”。要认真区分“表面工程”“形式主义”和“损害群众长远利益”等“伪业绩”,对损害群众的“伪业绩”要坚决予以制止,对实实在在的“真业绩”要重点关注,大胆为干部“添彩着色”,并大力推荐提拔使用,进一步激励干部大胆干事创业、勇于担当作为,树立鲜明的正确选人用人导向。

干部考核工作是一项系统工程,各级组织部门要建好建优干部考核队伍,通过多维度的考核、经常性的信息收集、综合性的分析研判,对各类细节精准“绘制”,对突出表现“添色增彩”,考核考准干部的真实情况,为高质量科学选人用人提供坚强组织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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