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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央全面依法治国工作会议心得体会(通用)[5篇范文]
编辑:紫陌红颜 识别码:74-813397 工作心得体会 发布时间: 2023-11-27 09:31:43 来源:网络

第一篇:,中央全面依法治国工作会议心得体会(通用)

2 篇

中央全面依法治国工作会议心得体会(通用)

篇一:

中央全面依法治国工作会议 11 月 16 日至 17 日在北京召开。

中共中央总书记、国家主席、中央军委主席习近平出席会议并发表重要讲话,强调推进全面依法治国要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从把握新发展阶段、贯彻新发展理念、构建新发展格局的实际出发,围绕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体系、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的总目 标,坚持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依法治国有机统一,以解决法治领域突出问题为着力点,坚定不移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道路,在法治轨道上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为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提供有力法治保障。

习近平总书记的重要讲话全面总结了 党的十八大以来法治建设取得的成就,深刻阐明了 深入推进新时代全面依法治国的重大意义,系统阐述了 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思想,科学回答了 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建设一系列重大理论和实践问题,对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全面依法治国工作作出了 战略部署,具有很强的政治性、思想性、理论性,是指导新时代全面依法治国的纲领性文献。

我们要认真学习领会和贯彻落实。

要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

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把会议精神转化为做好全面依法治国各项工作的强大动力,转化为推进法治建设的思路举措,转化为全面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的生动实践,不断开创法治中国建设新局面。

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高屋建瓴、视野宏阔、内涵丰富、思想深刻,体现了 深远的战略思维、鲜明的政治导向、强烈的历史担当、真挚的为民情怀,是指导新时代全面依法治国的纲领性文献。

要全面准确学习领会习近平法治思想,牢牢把握全面依法治国政治方向、重要地位、工作布局、重点任务、重大关系、重要保障,切实在全面依法治国各项工作中加以贯彻落实。

“围绕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体系、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的总目 标,坚持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依法治国有机统一,以解决法治领域突出问题为着力点,坚定不移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道路,在法治轨道上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为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提供有力法治保障。

” ……习近平总书记在会上发表的重要讲话,在广大党员干部尤其是政法领域引起热烈反响。

我们要深入学习领会习近平总书记的重要讲话精神,切实把习近平法治思想贯彻落实到全面依法治省全过程,着力提升法治促进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效能,大力提升老百姓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不断开创法治中国建设新局面。

习近平总书记指出,党的领导是推进全面依法治国的根本保

证。

要坚持党对全面依法治国的领导。宪法规定了 党总揽全局、协调各方的领导地位。

坚持依宪治国、依宪执政,就包括坚持宪法确定的中国共产党领导地位不动摇。

坚持党对全面依法治国的领导,就是要进一步推进党的领导入法入规,善于使党的主张通过法定程序成为国家意志、转化为法律法规,推进党的领导制度化、法治化、规范化。

依照党内法规管党治党建设党,是推进全面依法治国的重要前提和政治保障。

我们要切实把依法依纪依规要求落实到监督执纪问责和监督调查处置的全过程、各环节,不断提高反腐败工作规范化法治化水平,真正使制度优势转化为治理效能。

习近平总书记强调要坚持建设德才兼备的高素质法治工作队伍。

我们必须坚持革命化、正规化、专业化、职业化“四化” 要求,努力打造一支党和人民信得过、靠得住、能放心的政法铁军,更好地回应新时期广大群众的安全关切和公平正义诉求。

篇二:

中央全面依法治国工作会议 11 月 16 日至 17 日在北京召开。

中共中央总书记、国家主席、中央军委主席习近平出席会议并发表重要讲话。

习近平总书记的重要讲话全面总结了

党的十八大以来法治建设取得的成就,深刻阐明了 深入推进新时代全面依法治国的重大意

义,系统阐述了 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思想,科学回答了 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建设一系列重大理论和实践问题,对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全面依法治国工作作出了 战略部署,具有很强的政治性、思想性、理论性,是指导新时代全面依法治国的纲领性文献。

我们要认真学习领会和贯彻落实。

要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把会议精神转化为做好全面依法治国各项工作的强大动力,转化为推进法治建设的思路举措,转化为全面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的生动实践,不断开创法治中国建设新局面。

全面依 法治国是坚持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本质要求和重要保障,事关我们党执政兴国,事关人民幸福安康,事关党和国家事业发展。

在协调推进“四个全面” 战略布局中,全面依法治国具有基础性、保障性作用。

习近平总书记指出,“ “ 我们要实现经济发展、政治清明、文化昌盛、社会公正、生态良好,必须更好发挥法治引领和规范作用。

” 党的十八大以来,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提出一系列全面依法治国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明确全面依法治国的指导思想、发展道路、工作布局、重点任务,作出一系列重大决策,推出一系列重大举措。

适应党和国家事业发展要求,完善立法体制,加强重点领域立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日趋完善; 坚持依宪治国,与时俱进修改宪法,设立国家宪法日,建立宪法宣誓制度,宪法实施和监督全面加强; 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建立政府权力清单、负

面清单、责任清单,坚定不移推进法治领域改革,依法纠正一批重大冤假错案件,坚持把全民普法和守法作为依法治国的基础性工作,推进法治队伍建设,发展壮大法律服务队伍;坚持依法执政,加强党内法规制度建设,推进国家监察体制改革,依法惩治腐败犯罪,全面从严治党成效卓著。

在习近平总书记亲自指挥、亲自部署下,全面依法治国领域发生历史性变革、取得历史性成就,书写了 新时代法治中国建设的恢弘篇章。

党的领导是社会主义法治最根本的保证。

处在实现“两个一百年” 奋斗目 标的历史交汇期,坚持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更加需要依靠法治,更加需要加强党对全面依法治国的领导。

从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制定推进全面依法治国的顶层设计、路线图、施工图,到党的十九届四中全会提出坚持和完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体系; 从把全面依法治国纳入“四个全面” 战略布局,到在党的历史上第一次设立中央全面依法治国委员会,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坚持实现党领导立法、保证执法、支持司法、带头守法,健全党领导全面依法治国的制度和工作机制,推进党的领导制度化、法治化,把党的领导贯彻到全面依法治国全过程和各方面,善于使党的主张通过法定程序成为国家意志、转化为法律,通过法律保障党的政策有效实施,确保了 全面依法治国正确方向。

法治建设必须坚持为了

人民、依靠人民,促进人的全面发展。

党的十八大以来,我们党牢牢把握社会公平正义这一法治价值追求,把体现人民利益、反映人民愿望、维护人民权益、增进人民福祉

落实到依法治国全过程。

编纂民法典,制定慈善法、反家庭暴力法,修改完善环境保护法、食品安全法、野生动物保护法、未成年人保护法,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都感受到公平正义” ; 用法治来规范政府和市场的边界,依法平等保护各类市场主体产权和合法权益,实现“法治是最好的营商环境” ; 大幅减少行政审批事项,非行政许可审批彻底终结,规范行政权力,确保“把权力关进制度的笼子” ……一批保障人民根本利益、促进高质量发展的重要法律法规陆续出台,立法质量和效率不断提高,法治政府公信力、执行力持续提升,全民法治观念切实增强,为推进改革发展稳定工作营造了 良好的法治环境。

法治兴则国兴,法治强则国强。

全面依法治国是一项长期而重大的历史任务,也是国家治理领域一场广泛而深刻的革命。

党的十九届五中全会明确了 “十四五” 时期“社会主义民主法治更加健全” 和到 2035 年“基本建成法治国家、法治政府、法治社会” 的目 标任务,对推进法治中国建设作出重要部署。

前进道路上,坚持法治国家、法治政府、法治社会一体建设,完善以宪法为核心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有效发挥法治固根本、稳预期、利长远的保障作用,我们就一定能乘势而上顺利开启 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新征程、向第二个百年奋斗目 标进军。

第二篇:中央全面依法治国工作会议心得体会4

中央全面依法治国工作会议心得体会

中央全面依法治国工作会议11月16日至17日在北京召开。中共中央总书记、国家主席、中央军委主席习近平出席会议并发表重要讲话。

习近平总书记的重要讲话全面总结了党的十八大以来法治建设取得的成就,深刻阐明了深入推进新时代全面依法治国的重大意义,系统阐述了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思想,科学回答了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建设一系列重大理论和实践问题,对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全面依法治国工作作出了战略部署,具有很强的政治性、思想性、理论性,是指导新时代全面依法治国的纲领性文献。

我们要认真学习领会和贯彻落实。要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把会议精神转化为做好全面依法治国各项工作的强大动力,转化为推进法治建设的思路举措,转化为全面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的生动实践,不断开创法治中国建设新局面。

习近平指出,推进全面依法治国是国家治理的一场深刻变革,必须以科学理论为指导,加强理论思维,不断从理论和实践的结合上取得新成果,总结好、运用好党关于新时代加强法治建设的思想理论成果,更好指导全面依法治国各项工作。

党的十八大以来,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从坚持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全局和战略高度定位法治、布局法治、厉行法治,坚持依法治国、依法执政、依法行政共同推进,法治国家、法治政府、法治社会一体建设,法治中国建设取得了令人瞩目的成就,中国人民在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道路上阔步前行。

2020年5月28日,人民大会堂响起经久不息的掌声,十三届全国人大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国的民事权利保障迎来了一个全新时代。

这部新中国成立以来第一部以法典命名的法律来之不易。2014年10月,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决定“编纂民法典”。民法典编纂过程中,先后10次通过中国人大网公开征求意见,累计收到42.5万人提出的102万条意见建议。

在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重要节点上,编纂一部符合中国国情、体现时代特色、反映人民意愿的民法典,是推进全面依法治国、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重大举措。

法律是治国之重器,法治是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的重要依托。设立国家宪法日,建立宪法宣誓制度,实施宪法规定的特赦制度、国家勋章和国家荣誉称号制度、法律解释制度……党的十八大以来,保证宪法实施的法律制度不断健全。从制定外商投资法到编纂民法典,从修改环境保护法到修改食品安全法,聚焦重要领域开展法律法规立改废释,以宪法为核心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进一步完善。

法律的生命力在于实施。党的十八大以来,全面加强严格执法、公正司法,“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项法律制度、每一个执法决定、每一宗司法案件中都感受到公平正义。”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大力推进,司法责任制改革全面推开,全面落实司法责任制,入额办案、办案担责、有责追究的司法权运行机制正在形成。通过深化体制机制改革,提高执法司法能力和公信力,制约执法司法能力、影响执法司法公正的深层次、体制性问题逐步解决。

没有严格执法,就没有法治政府。中央依法治国办先后部署开展了法治政府建设督察和第一批全国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创建活动,督察和示范创建“两手抓”的推进机制初步形成。行政执法体制改革深入推进,行政执法“三项制度”全面推行得到全面加强,落实行政执法责任制,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行政复议化解行政争议主渠道作用有力彰显,各级行政机关依法行政水平不断提升。

我国宪法明确规定,实行依法治国,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党的十八大以来,我国坚持依法治国和依规治党有机统一,国家监察体制改革扎实推进,完善反腐败基础性制度框架。从将所有行使公权力的公职人员纳入国家监察范围到逐步形成“四个全覆盖”格局,从大力推动“有形覆盖”到走向“有效覆盖”,构建起党统一领导、全面覆盖、权威高效的监督体系,真正走出了一条中国特色的监督之路。

2018年4月27日,十三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二次会议全票表决通过了英雄烈士保护法,以法律形式明确了捍卫英雄的责任和义务,为捍卫英雄提供了强有力的法律保障。随着这部法律的实施,“崇尚英雄,捍卫英雄,学习英雄,关爱英雄”的风尚已经深入人心。以法治承载核心价值观,将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融入法治建设,使之贯穿立法、执法、司法、守法各环节,这在法治社会的建设中,发挥了法润人心及强基固本的独特作用。

党的十八大以来,法治社会建设迈入新阶段。今年是“七五”普法规划的收官之年,随着“七五”普法规划全面实施,宪法学习宣传教育扎实开展,覆盖50多家单位的《中央国家机关普法责任清单》印发实施,“谁执法谁普法”的普法责任制逐步落实,法治文化阵地建设不断加强,全社会法治意识明显提升。

越来越多的人享受到高效便捷的公共法律服务。为打通贫困地区公共法律服务“最后一公里”,许多地方发挥律师参与基层治理的作用,截至今年6月,全国有近20万名律师担任村居法律顾问,为当地群众提供及时有效的法律服务。现在,公共法律服务网络平台、热线平台全面建成并不断完善,省市县乡四级公共法律服务实体平台达4.1万余个。

建设法治社会,重在夯实基层基础。如今,“最多跑一次”的改革理念、做法正延伸到社会治理领域,社会矛盾纠纷多元预防调处化解综合机制更加健全,人民调解、行政调解、行业性专业性调解、司法调解协调联动的大调解工作格局逐步建立,通过法定渠道解决矛盾纠纷的比率大幅提升。

第三篇:中央全面依法治国工作会议心得体会3

中央全面依法治国工作会议心得体会

中央全面依法治国工作会议11月16日至17日在北京召开。中共中央总书记、国家主席、中央军委主席习近平出席会议并发表重要讲话。

习近平总书记的重要讲话全面总结了党的十八大以来法治建设取得的成就,深刻阐明了深入推进新时代全面依法治国的重大意义,系统阐述了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思想,科学回答了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建设一系列重大理论和实践问题,对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全面依法治国工作作出了战略部署,具有很强的政治性、思想性、理论性,是指导新时代全面依法治国的纲领性文献。

我们要认真学习领会和贯彻落实。要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把会议精神转化为做好全面依法治国各项工作的强大动力,转化为推进法治建设的思路举措,转化为全面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的生动实践,不断开创法治中国建设新局面。

全面依法治国是坚持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本质要求和重要保障,事关我们党执政兴国,事关人民幸福安康,事关党和国家事业发展。在协调推进“四个全面”战略布局中,全面依法治国具有基础性、保障性作用。

习近平总书记指出,“我们要实现经济发展、政治清明、文化昌盛、社会公正、生态良好,必须更好发挥法治引领和规范作用。”党的十八大以来,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提出一系列全面依法治国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明确全面依法治国的指导思想、发展道路、工作布局、重点任务,作出一系列重大决策,推出一系列重大举措。适应党和国家事业发展要求,完善立法体制,加强重点领域立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日趋完善;坚持依宪治国,与时俱进修改宪法,设立国家宪法日,建立宪法宣誓制度,宪法实施和监督全面加强;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建立政府权力清单、负面清单、责任清单,坚定不移推进法治领域改革,依法纠正一批重大冤假错案件,坚持把全民普法和守法作为依法治国的基础性工作,推进法治队伍建设,发展壮大法律服务队伍;坚持依法执政,加强党内法规制度建设,推进国家监察体制改革,依法惩治腐败犯罪,全面从严治党成效卓著。在习近平总书记亲自指挥、亲自部署下,全面依法治国领域发生历史性变革、取得历史性成就,书写了新时代法治中国建设的恢弘篇章。

党的领导是社会主义法治最根本的保证。处在实现“两个一百年”奋斗目标的历史交汇期,坚持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更加需要依靠法治,更加需要加强党对全面依法治国的领导。从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制定推进全面依法治国的顶层设计、路线图、施工图,到党的十九届四中全会提出坚持和完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体系;从把全面依法治国纳入“四个全面”战略布局,到在党的历史上第一次设立中央全面依法治国委员会,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坚持实现党领导立法、保证执法、支持司法、带头守法,健全党领导全面依法治国的制度和工作机制,推进党的领导制度化、法治化,把党的领导贯彻到全面依法治国全过程和各方面,善于使党的主张通过法定程序成为国家意志、转化为法律,通过法律保障党的政策有效实施,确保了全面依法治国正确方向。

法治建设必须坚持为了人民、依靠人民,促进人的全面发展。党的十八大以来,我们党牢牢把握社会公平正义这一法治价值追求,把体现人民利益、反映人民愿望、维护人民权益、增进人民福祉落实到依法治国全过程。编纂民法典,制定慈善法、反家庭暴力法,修改完善环境保护法、食品安全法、野生动物保护法、未成年人保护法,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都感受到公平正义”;用法治来规范政府和市场的边界,依法平等保护各类市场主体产权和合法权益,实现“法治是最好的营商环境”;大幅减少行政审批事项,非行政许可审批彻底终结,规范行政权力,确保“把权力关进制度的笼子”……一批保障人民根本利益、促进高质量发展的重要法律法规陆续出台,立法质量和效率不断提高,法治政府公信力、执行力持续提升,全民法治观念切实增强,为推进改革发展稳定工作营造了良好的法治环境。

法治兴则国兴,法治强则国强。全面依法治国是一项长期而重大的历史任务,也是国家治理领域一场广泛而深刻的革命。党的十九届五中全会明确了“十四五”时期“社会主义民主法治更加健全”和到2035年“基本建成法治国家、法治政府、法治社会”的目标任务,对推进法治中国建设作出重要部署。前进道路上,坚持法治国家、法治政府、法治社会一体建设,完善以宪法为核心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有效发挥法治固根本、稳预期、利长远的保障作用,我们就一定能乘势而上顺利开启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新征程、向第二个百年奋斗目标进军。

第四篇:中央全面依法治国工作会议心得体会01

中央全面依法治国工作会议心得体会

中央全面依法治国工作会议11月16日至17日在北京召开。中共中央总书记、国家主席、中央军委主席习近平出席会议并发表重要讲话,强调推进全面依法治国要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从把握新发展阶段、贯彻新发展理念、构建新发展格局的实际出发,围绕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体系、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的总目标,坚持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依法治国有机统一,以解决法治领域突出问题为着力点,坚定不移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道路,在法治轨道上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为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提供有力法治保障。

习近平总书记的重要讲话全面总结了党的十八大以来法治建设取得的成就,深刻阐明了深入推进新时代全面依法治国的重大意义,系统阐述了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思想,科学回答了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建设一系列重大理论和实践问题,对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全面依法治国工作作出了战略部署,具有很强的政治性、思想性、理论性,是指导新时代全面依法治国的纲领性文献。

我们要认真学习领会和贯彻落实。要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把会议精神转化为做好全面依法治国各项工作的强大动力,转化为推进法治建设的思路举措,转化为全面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的生动实践,不断开创法治中国建设新局面。

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高屋建瓴、视野宏阔、内涵丰富、思想深刻,体现了深远的战略思维、鲜明的政治导向、强烈的历史担当、真挚的为民情怀,是指导新时代全面依法治国的纲领性文献。要全面准确学习领会习近平法治思想,牢牢把握全面依法治国政治方向、重要地位、工作布局、重点任务、重大关系、重要保障,切实在全面依法治国各项工作中加以贯彻落实。

“围绕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体系、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的总目标,坚持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依法治国有机统一,以解决法治领域突出问题为着力点,坚定不移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道路,在法治轨道上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为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提供有力法治保障。”……习近平总书记在会上发表的重要讲话,在广大党员干部尤其是政法领域引起热烈反响。我们要深入学习领会习近平总书记的重要讲话精神,切实把习近平法治思想贯彻落实到全面依法治省全过程,着力提升法治促进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效能,大力提升老百姓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不断开创法治中国建设新局面。

习近平总书记指出,党的领导是推进全面依法治国的根本保证。要坚持党对全面依法治国的领导。

宪法规定了党总揽全局、协调各方的领导地位。坚持依宪治国、依宪执政,就包括坚持宪法确定的中国共产党领导地位不动摇。坚持党对全面依法治国的领导,就是要进一步推进党的领导入法入规,善于使党的主张通过法定程序成为国家意志、转化为法律法规,推进党的领导制度化、法治化、规范化。

依照党内法规管党治党建设党,是推进全面依法治国的重要前提和政治保障。我们要切实把依法依纪依规要求落实到监督执纪问责和监督调查处置的全过程、各环节,不断提高反腐败工作规范化法治化水平,真正使制度优势转化为治理效能。

习近平总书记强调要坚持建设德才兼备的高素质法治工作队伍。我们必须坚持革命化、正规化、专业化、职业化“四化”要求,努力打造一支党和人民信得过、靠得住、能放心的政法铁军,更好地回应新时期广大群众的安全关切和公平正义诉求。

第五篇:中央全面依法治国工作会议心得体会2

中央全面依法治国工作会议心得体会

中央全面依法治国工作会议11月16日至17日在北京召开。中共中央总书记、国家主席、中央军委主席习近平出席会议并发表重要讲话。

习近平总书记的重要讲话全面总结了党的十八大以来法治建设取得的成就,深刻阐明了深入推进新时代全面依法治国的重大意义,系统阐述了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思想,科学回答了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建设一系列重大理论和实践问题,对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全面依法治国工作作出了战略部署,具有很强的政治性、思想性、理论性,是指导新时代全面依法治国的纲领性文献。

我们要认真学习领会和贯彻落实。要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把会议精神转化为做好全面依法治国各项工作的强大动力,转化为推进法治建设的思路举措,转化为全面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的生动实践,不断开创法治中国建设新局面。

“十三五”期间,我国全面推进科学立法、严格执法、公正司法、全民守法,坚持依法治国、依法执政、依法行政共同推进,坚持法治国家、法治政府、法治社会一体建设,全面依法治国的脚步愈发铿锵有力,法治中国建设实现全方位发展,取得历史性成就。

开门立法,广纳民意。五年来,全国人大及其常委会加强重要领域立法,不断提高科学立法、民主立法、依法立法水平。

“十三五”期间,全国人大及其常委会通过宪法修正案1件,制定慈善法、监察法、外商投资法等法律39件。今年5月,民法典表决通过,这是新中国成立以来第一部以法典命名的法律。

“十三五”期间,各地深入推进依法行政,省市县三级政府部门权力和责任清单向全社会公布,着力实现行政权力的规范运行。

经济社会发展需要法治护航,实现公平正义需要法治保障。“十三五”期间,全国政法机关深入推进体制机制改革,让权力在阳光下运行。

各级人民法院加强人权司法保障,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2017年至今,全国法院依法纠正涉产权冤错案件190件,民营企业和企业家合法权益得到平等保护。2018年1月,党中央在全国部署开展为期三年的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一大批黑恶势力和保护伞被连根拔起,截至今年9月,全国依法打掉涉黑组织3442个,涉恶犯罪集团10807个,坚持依法严惩、除恶务尽,让人民群众带着满满的安全感迈入全面小康。

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指出,全面推进依法治国,基础在基层,工作重点也在基层。党的十八大以来,我国深入推进基层治理法治化,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依靠群众,把问题解决在基层,把矛盾化解在基层,基层治理法治化取得显著成效,筑牢了全面依法治国的根基。

2020年8月26日,中国人民警察发展史上一个具有里程碑意义的日子——习近平总书记向中国人民警察队伍授旗并致训词,对人民警察队伍提出了“对党忠诚、服务人民、执法公正、纪律严明”的明确要求。

党的十八大以来,在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的坚强领导下,法治工作队伍思想政治素质、业务工作能力、职业道德水准大大提升,忠于党、忠于国家、忠于人民、忠于法律的社会主义法治工作队伍,为加快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提供了强有力的组织和人才保障。

习近平总书记强调,我国专门的法治队伍主要包括在人大和政府从事立法工作的人员,在行政机关从事执法工作的人员,在司法机关从事司法工作的人员。全面推进依法治国,首先要把这几支队伍建设好。

员额制改革以来,各级法院、检察院减少员额法官、检察官的事务性工作,法官、检察官工作积极性、责任心得到了显著增强,多办案、办好案的氛围更加明显。员额制改革的顺利完成,标志着法官、检察官队伍建设迈出坚实一步。

“疾风知劲草”“烈火见真金”,法治专门队伍高举旗帜、听党指挥、忠诚使命,推进革命化、正规化、专业化、职业化建设,职业素养和专业水平不断提高。

以律师为主体的法律服务队伍,以人民调解员、法律服务志愿者等为代表的基层法律服务队伍,是法治工作队伍的重要组成部分。

政府的“红头文件”是不是合法规范,“民告官”案件中政府部门如何更好地出庭应诉……如今,越来越多公职律师,为党政机关、人民团体担任法律参谋助手。截至2019年底,全国共有2.35万余家党政机关、人民团体聘任公职律师4.33万人。

全面依法治国是一个系统工程,法治人才培养是其中重要一环。习近平总书记强调,法治人才培养上不去,法治领域不能人才辈出,全面依法治国就不可能做好。

完善法律职业准入制度,才能从源头上把好法治工作队伍的素质关。2018年,国家司法考试改为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通过改革创新考试内容、形式和报考要求,使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制度更健全、更优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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