纪检监察干部学习十九届四中全会精神心得体会
党的十九届四中全会已胜利落下帷幕,会议审议通过了《中共中央关于坚持和完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在纪检监察队伍中也引发了热烈反响。学习领会全会对纪检监察工作提出的新任务、新要求,增强政治责任感、历史使命感,这是对每一名纪检监察干部的基本要求。
全会提出,坚持和完善党和国家监督体系,强化对权力运行的制约和监督。必须健全党统一领导、全面覆盖、权威高效的监督体系,增强监督严肃性、协同性、有效性,形成决策科学、执行坚决、监督有力的权力运行机制。为实现“两个一百年”奋斗目标、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提供有力保证。这是新时代纪检监察工作的努力方向和目标,也是纪检监察干部需要交出的一份令党和人民群众满意的“时代答卷”。
一是提高政治站位,强化政治担当。
要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按照十九届四中全会公报要求,持续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不忘初心、牢记使命,忠实履行党章和宪法赋予的职责,切实发挥政治导向作用,进一步增强党员的党章党规党纪意识,自觉带头遵守党章党规党纪。深入推进全面从严治党,一体推进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勇于向群众身边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亮剑,努力推动纪检监察工作高质量发展。二是加强作风建设,聚力作风转变。
党的作风就是党的形象,关系人心向背。推进全面从严治党,作风建设必须常抓不懈,久久为功。坚持问题导向,持续加强对中央八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精神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盯紧重要节点和重点问题,深挖细查“四风”问题隐形变异的种种表现,对顶风违纪从严查处。要深化反腐倡廉教育,坚持用身边事教育身边人,采用“以案四说”“以案四改”等多种手段,充分发挥好反面典型的警示震慑作用,筑牢不想腐的思想防线,努力增强拒腐防变能力。三要严格监督执纪,坚决惩治腐败。要牢记职责使命,压实“两个责任”,切实扛起监督第一职责,不断提高监督的针对性和实效性。抓早抓小、防微杜渐,让红脸出汗、咬耳扯袖成为常态,始终保持反腐败高压态势,坚持靶向治疗、精确惩治。强化对权力监督,把权力关进制度的笼子,使权力在正确的轨道上运行,保证权力正确行使。依法查处贪污贿赂、滥用职权、玩忽职守、徇私舞弊等职务违法和职务犯罪,坚决查处群众反映强烈的案件,持续整治群众身边腐败和作风问题,不断增强人民群众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
纪检监察干部学习十九届四中全会精神心得体会
纪检监察干部作为“管党员的党员,管干部的干部”,必须时刻对自己高标准、严要求,事事当模范、处处做表率。只有这样,才能塑造纪检干部可亲可信可敬的良好形象,才能不负重托、不辱使命。
做合格纪检监察干部必须内强素质。纪检监察干部是从事党的纪检监察工作的主体,肩负着反腐倡廉、知己为民的重任,就要在增强自身素质上下功夫。强素质必须要讲学习,多学、多思、多行,把学到的知识致力于推动工作上。要做到信念坚定、头脑清醒、立场坚定,不断锤炼在党言党、在党为党、一心向党的坚强党性,带头做共产主义远大理想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共同理想的坚定信仰者和忠实实践者。
做合格纪检监察干部必须要树良好形象。树良好形象务必遵守纪律,没有规矩,不成方圆。执纪者必先守纪,纪检监察干部身处反腐败斗争第一线,必须带头遵章守纪,凝聚浩然正气,切实增强纪律定力、抵腐定力,树立清正廉洁的标杆。在工作中必须遵守个人服从组织,严守工作秘密,在各项规章制度下做人做事,用制度规范一切。
做合格纪检监察干部必须干好工作。千道理万道理,干好工作才是硬道理。干好工作就得埋头苦干,要有赶超精神,超越自我,勇于突破,要大胆监督,盯住重点人、重点岗位和重要环节,及时提醒,及时敲打;要严肃执纪,切实做到有案必查、有腐必惩,做党章党规党纪的捍卫者;要果断问责,坚持失责必问、问责必严,真正将“两个责任”层层传递、层层夯实。
面对新起点、新征程、新使命,纪检监察干部一定要不忘初心、牢记使命,撸起袖子加油干,争做新时代合格纪检监察干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