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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学生法制教育讲座心得体会(精选合集)
编辑:七色彩虹 识别码:81-728137 其他心得体会 发布时间: 2023-10-03 00:18:13 来源:网络

第一篇:中学生法制教育讲座心得体会

青少年是祖国的未来,是国家未来的栋梁。现如今青少年犯罪案件数据居高不下,可见我国青少年的法制教育依旧是不够的,今天小编为大家带来的是中学生法制教育讲座心得体会,供大家阅读。

中学生法制教育讲座心得体会1

在现实生活中,有许多人不能明辨是非,因而选错了道路,让自己后悔一生,尤其是我们青少年。因此,为了增强我们青少年的学法、普法意识,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我们学校举行了“法制教育专题报告会”。为我们作报告的是我校法制教育副校长__老师。

本次报告会的主题是:预防未成年人犯罪。这对于我们来说是一场及时雨,它让我们清醒地看到自身的不足。很多案例的发生让我们为那些误入歧途的青少年大为惋惜,在惋惜之余,我们也认识到他们是法律无知者,在法律面前没有“敬畏”之心,只因一时冲动而铸成大错。

纪老师首先给我们讲述了一个案例:某高级技工学校的学生王某,利用网络传播犯罪方法,从而受到了法律的制裁。王某仅仅是一个在校学生,一个未成年人,却犯了罪。是什么原因让青少年犯罪的呢?纪老师给我们总结了一下,主要是因为不听家长、老师的教诲,法律意识淡薄,辨别是非、好坏的能力较弱,以至于携带管制刀具、打架斗殴、偷盗、吸毒、贩毒等,走上了违法犯罪的道路。

一个个鲜活的案例,让我们知道了那些与我们年龄相仿的青少年是如何走上犯罪道路的。我想,根本原因是他们的法律意识淡薄,总认为自己做的是小事,等酿成大错时后悔已经晚了。在这些案例中,有很多人是因为一时冲动才犯了罪。

犯了罪,一关就是几年甚至十几年,更有甚者把自己的一生都毁了。人最宝贵的是生命,生命对于每一个人来说只有一次。在人生的旅途中,青春是最美丽的篇章。如果这最美好的时间在那失去自由的地方度过,会对自己的人生造成什么样的影响呢?

青少年犯罪,不仅毁了自己,而且会“连累”到自己的家人。家人把希望寄托在我们身上,我们这样做,岂不是辜负了他们?就算是为了家人,我们也不能做出这种“荒唐事”来。所以,我们要预防违法犯罪。

预防违法犯罪,首先要不断提高法律意识,增强法制观念,维护法律的尊严,依法守法。我们青少年要从自我做起,从小事做起,勿以善小而不为,勿以恶小而为之。其次,要提高自己的辨别能力,增强控制力,做事要沉着冷静,要分清自己该做的事和不该做的事。第三,在交友方面,更要增强判断力,谨慎交友,从而更好地发展自我。

这次法制教育报告会是一次发人深省的心灵教诲,为我们青少年上了很好的一课。我们应牢记其中的道理,努力学习,好好做人,让自己的生命之船在正确的航线上行驶。

中学生法制教育讲座心得体会2

中学阶段是一个人成长的重要时期,中学教育尤其是中学生安全教育的成败直接关系到一个人将来是否成为人才,理想抱负能否实现的问题。现在正值人口高峰期,各地中学的办学规模不断扩大,在校学生增多,校园周边环境日趋复杂,给中学生安全教育管理带来许多新的问题,中学生安全事故时有发生。抓好中学生的安全教育与管理,保障中学生的人身财产安全,促进中学生身心健康发展,是摆在我们面前的一个突出课题。

一、对中学生进行安全教育的必要性

1、普及九年义务教育的需要和提高民族素质的需要

义务教育法规定:“义务教育是依照法律规定,适龄少年儿童必须接受的,国家、社会、学校、家庭必须予以保证的国民教育。”凡已入学的适龄儿童、少年,必须按照当地学制的规定,学习到毕业,而不能中途辍学。只有做好学生的安全教育工作,才能使一些学生不中途辍学,保证九年义务教育制度的实施,从而提高我国的民族素质。

2、开展素质教育的需要

社会发展到今天,从现代教育理论的角度要求我们必须由“应试教育”向“素质教育”转变,因为教育本身是为了培养学生优良的、全面的素质,而不是单纯的灌输科学文化知识。开展安全教育,可以提高中学生的素质,为中学生的健康成长和全面发展创造良好的外部环境和文化氛围。中学生一方面要自我约束,遵纪守法,另一方面,其学习和生活又要有必要的外部条件和稳定的治安秩序作保障,而中学生安全教育恰恰在这两方面得到了全面体现。

3、正确引导特殊中学生的需要

现在的中学生,绝大多数与生俱来就有优越感,攀比之风日盛。当愿望不能实现时,少数自我约束能力差的学生便动起了歪脑筋,把手伸向了周围的同学。造成许多学生宿舍内盗窃事件时有发生,有许多学生的钱物也被抢劫。有些女生为了钱,结交社会上不三不四的人为“友”。同时,单亲家庭、再婚家庭的孩子也较以前多,其心理往往存在障碍。由于心理状态不好,导致个别学生面对缤纷的世界不能自恃,面对突发的意外事故及人身伤害等束手无策。

4、复杂的社会治安形势的需要

随着社会改革的不断深入和教育的不断发展,在校中学生数量不断上升,校园社会化现象日益明显,校内和校外周边环境日趋复杂。学生被拦路抢劫或被他人伤害,学生宿舍内钱物丢失、女生宿舍内遭流氓滋扰、酒后滋事、斗殴事件等屡屡发生。

大量事实说明,安全问题不仅是学生在校学习、生活中经常遇到的问题,也是今后走向社会要遇到的问题。中学生在校学习文化知识的同时,学习、了解、掌握一些法律知识和安全常识,不仅可以做到在校期间自己不受伤害,也不伤害他人,自己不违法违纪并能同违法违纪行为作斗争,而且还可以依靠法律法规的力量保护自己,维护自己的正当权益。

5、提高中学生安全意识的需要

当前中学生安全意识普遍比较淡薄,自身安全意识不强,主要表现为:学校一再三令五申宣读《学生校内外安全公约》及处罚办法,给学生发放并学习《安全事故手册》,但在学校总有学生追逐打闹、滑行楼梯扶手的,有翻越校门、围墙的,有体育课上不听从老师要求的,实验课上未经老师允许,擅自触摸药品进行违章操作的,在校外有不遵守交通规则和公共秩序的,有私自闯入施工现场的,有结伙斗殴、盗窃的,有滋事寻非的,在自身财物管理上,思想麻痹,钱物随意乱放,离开宿舍不关门窗,给犯罪分子以可乘之机。

另外缺乏自我保护意识,对社会了解不够,一些社会上的犯罪分子、“小混混”利用中学生在校内学习、生活,接触社会少,辨别是非能力差等,骗取中学生财物。还有的中学生不注意用电、用火安全,不注意交通安全,夏天不注意游泳安全,冬天不注意滑冰安全,平常不注意饮食安全,购买廉价过期食品和饮料,心存侥幸心理,往往容易造成安全事故。

一些中学生缺乏社会责任感,看到违法违纪事件,没有关系到自身利益,装作视而不见。认识不到打架斗殴、盗窃等给自身、他人、学校会带来什么样的危害,不采取有效的制止措施。

因此,要切实加强中学生的安全教育,提高中学生安全的防范意识。

二、对中学生进行安全教育的主要内容

安全教育是学校思想政治教育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安全教育涉及的内容非常广泛,应与学校的一切教育活动相联系,应与学校的思想政治教育、道德教育、民主法制教育、校纪校规教育、心理健康教育相结合。

1、进行遵纪守法的教育

法规校纪是为了规范人们的行为,保护广大人民群众利益,打击坏人而制定的。作为一名在校中学生,通过对法规校纪的学习,应知道那些事能做,那些事不能做。学校可通过文本材料学习与视频材料学习相结合,法制课堂与法制知识竞赛活动相结合的方式,聘请法律工作者或公安人员,结合工作实际,通过典型案例进行教学,给学生上专题法制课。

通过多种形式的法制教育,使学生深切感受到法就在身边。这不仅对中学生健康、安全成长有益,而且对其走向社会乃至一生都有益。

2、网络安全教育

随着信息时代的到来,形形色色的网吧如雨后春笋般在各个城镇应运而生。它们中有一些是正规挂牌网吧,但多数是一些无牌的地下黑色网吧,这些黑色网吧瞄准的市场就是青少年学生。一些学生迷上网络游戏后,便欺骗家长和老师,设法筹资,利用一切可利用的时间上网。

有许许多多原先是优秀的学生,因误入黑色网吧,整日沉迷于虚幻世界之中,学习之类则抛之脑后,并且身体健康状况日下。黑色网吧不仅有学生几天几夜也打不“出关”的游戏,更有不健康、不宜中学生观看的黄色网页。

针对这种情况,一是要与学生家长配合管好自己的学生,二是向有关执法部门反映,端掉这些黑色网吧,三是加强网络法律法规宣传教育,提高中学生网络安全意识,在思想上形成一道能抵御外来反动、侵蚀的“防火墙”。

3、消防安全教育

当前中学生消防安全意识淡薄,缺乏必要的消防常识和自救逃生技能,有的学生遇到火灾发生时惊慌失措,不知道如何报警,由于没有掌握简单救火常识,往往小火酿成大灾;也有的学生在大火发生时,因缺乏自防自救的知识和能力,丧失了逃生的时间,最终被火魔无情地吞噬。

针对上述问题,一是组织中学生学好、用好消防法规,提高依法治火的观念。二是要大力普及消防安全知识,增强灭火技能和火灾发生时逃生、自救、互救本领。学校可采用消防知识讲座、图片展览、演示各种灭火器材的使用,常见火灾的扑救方法和不同情况下逃生自救方法,让学生熟悉防火、灭火全过程,从而使他们熟练地掌握“三知”(知防火知识,知灭火知识,知防火制度)、“四会”(会报警,会使用灭火器材,会扑灭初起火灾,会疏散自救)。

4、进行安全防范和自我保护教育

安全是做好工作、搞好学习的基本条件,没有安全一切都无从谈起。因此,人人都应树立安全第一的思想,并懂得一些安全知识,学会一些安全防范和自我保护的技能。

例如:社会交往中要防止上当受骗;遇到险情、看到犯罪行为要及时采取适当方式报警;正确处理同学、宿友之间的纠纷;夜间一人不外出;不吃霉变食物和过期食品;注意保护好自己的钱物;不能酗酒、参与赌博;不携带易燃易爆、有毒的物品;不拉帮结派,不打群架,不惹是生非,不染社会不良习气,不参与社会恶势力等非法组织;不进卡厅、歌舞厅、游戏室等娱乐场所;遵守交通规范,注意交通安全,不横穿马路,不抢道、不强行爬车、超车;既要防止性扰、性攻击,也要自尊、自重、自爱。

当有困惑时应向老师、同学倾诉,听取别人劝说;当受到伤害时,要防身自卫和寻求法律保护等等。只有有了安全意识,自觉遵纪守法,处处注意安全防范,并学会自我保护,才能按照正常的秩序工作和学习。

5、心理安全教育

学校对学生的教育培养全面引入竞争机制,必然对学生的思维方式和思想观念等方面产生巨大的影响,使之感到心理有压力,表现为各种心理上的不适。诸如焦虑、强迫、恐怕、抑郁、冷漠、固执、消沉、暴躁等等。中学生的心理正在发育之中,尚未成熟,其心理上的不良反应和适应障碍伴有强烈的情绪色彩和偏激的行为特征。

近几年发生在学生中的打架斗殴、偷盗、染上不良习气等行为,相当一部分是由心理问题引起的。

因此,学校要特别重视学生的心理安全教育,应采取普遍教育与个别教育相结合的办法、有针对性地进行人际关系的和谐教育、环境适应教育、健康人格教育、性教育、心理卫生知识教育、挫折教育以及心理疾病预防教育,优化心理素质,促成健康人格的发展和完善,从而避免各类安全问题的发生。

三、对中学生进行安全教育的途径和措施

1、切实提高对中学生安全教育工作重要性的认识

目前,个学校虽然重视安全教育,树立了安全重于泰山的意识,也采取了一些安全教育措施,但是安全教育工作远未达到有计划、有目标、规范化教育的层次。安全教育是维护中学生安全的一项基本教育,是中学生素质教育的一部分,是人才保障的根本教育,它始终贯穿于人才培养的全过程。

发生学生安全事故,不仅仅是个别学生受到伤害的问题,还会牵动学生家长,涉及其他学生的情绪,影响学校正常的教育教学秩序,甚至还会影响到部分地区的社会稳定。

因此,我们要把做好中学生安全教育工作提高到能不能营造优良育人环境|、能不能维护校园和社会的稳定、能不能实现学校的教育培养目标这一高度来认识,时刻把学生安全教育工作摆在重要位置。

2.充分调动各方面力量开展宣传教育活动,形成齐抓共管的局面。

事实证明,对学生的安全教育,仅靠保卫部门和学校是远远不够的,还要依靠学生管理工作者和学生组织及学生家长等有关部门和人员共同参与,形成齐抓共管的局面,才能收到良好的效果。特别是要发挥思想教育阵地的作用,利用学校思想政治教育的工作体系和优势。根据实际情况和需要,因人因事有针对性的进行安全教育。

此外要发挥课堂教学的主渠道作用,在有关课程和教学环节中由任课老师结合课程内容适时地对学生进行安全教育和法制教育,如在化学、物理实验课中讲授有关防火防爆方面的内容等。

3.突出重点、注意提高教育实效

加强学生的安全教育,既要全面展开,更要有重点地进行。做到点面结合,以点带面。

一是教育的内容要以防人身伤害、防财务受损、防心理失常、防违法犯罪、保学业完成为重点。

二是针对不同的教育对象开展不同内容的教育。如对有不良行为的“后进生”要以防违法犯罪为主要内容,帮助、引导他们健康成长,成为一个遵纪守法的好学生;对喜爱运动,行为又过于冒险的学生,要加强防运动损伤教育,教育他们做好安全防护工作;对有心理失常表现的学生要加强心理健康教育,帮助他们消除心理障碍,等等。

4.组织学生积极参与学校的安全管理工作

让中学生参与学校的安全管理工作是提高中学生安全防范意识的有效途径。学校要十分注意激发学生的参与意识,提高他们的自我教育、自我管理、自我服务能力,引导他们积极主动参与校园安全管理工作。

如经常召开各班学生干部会,讨论安全管理问题,查学生宿舍,召开学生宿舍办公会,听取学生意见,解决学生提出的问题;还可以利用校团委的组织活动,各个课外小组活动进行学生安全教育,提高学生的安全防范意识和自我安全管理能力。

建立健全和完善从校到班、从大的团队组织到小的兴趣小组的学生自我管理组织,让学生参与学校各方的日常管理工作。

建立激励机制,通过经常开展创“文明班级”、“创三好”、“模范团员”、“优秀班干部”和“出色兴趣小组”等活动,充分发挥学生在校园安全管理工作中的模范榜样作用,调动学生的积极性,增强师生的凝聚力和向心力。

5、争取相关部门协作,整治校园周边环境,优化育人环境

学校在加大对校园安全保卫力量的投入、提高保卫人员素质和学校安全教育水平的同时,要积极争取地方政府、公安机关的支持,严厉打击危害学校及中学生安全的不法行为,切实改善校园周边治安状况,优化育人环境。

对校门口的一些摊点,校园附近的一些黑色网吧,对中学生存有安全隐患的一切问题,该取缔的取缔,该打击的打击,该解决的尽快解决。对校内发生的治安事件或安全事故,要依法处理,及时通报。

对违反安全规章的学生应予以批评教育,甚至必要的纪律处分,对已发现的安全隐患及时采取有效的防范措施,以此创造一个安全、文明的育人环境,为提高教育教学质量和我国教育事业的发展做出新的贡献。

综上所述,对中学生进行安全教育是一项系统工程,在外部,需要社会、学校、家庭紧密配合;在内部,需要学校的各个部门通力合作、齐抓共管,组织学生积极参与,这样才能达到对中学生进行安全教育的目的。

中学生法制教育讲座心得体会3

拂晓的初阳蒸融着大地,我们在校园里听了一场法制教育讲座。

一个17岁的失足少年,低着头,镇定而严肃向我们诉说了一段真实的人生经历。他10岁父母就离异了,我无法想象这对一颗涉世未深的童心的打击有多么大。幼小的他就带着一个妹妹,跟着近乎崩溃的母亲过上了相依为命的艰苦生活。14岁就去工地打工,辛苦而劳累,薪水十分微薄,但他感到快乐,那是一比温馨的财富。可是后来,他开始沾染了不良的恶习:抽烟,饮酒,还在社会上结交了不三不四的混混。就这样,很轻易,很自然地他走上了一条黑暗的不归路。

他将在监狱里度过漫长的八年。八年的监狱生活永远都是不堪回首的一页。烙下的疤痕将终身隐隐作痛。沉重的记忆燃烧着沸腾的血液,永远泛滥在他愈发成熟的心灵。他美好而灿烂的豆蔻年华就此葬送。有道是:“男儿到死心如铁,但高城望断,回首乡关归路难。”如今,他在忏悔,他想起了他母亲凄凉的泪,是那么让人寒心入骨。

在人生最重要的十字路口走错了一步,就是因为这一步而造成了今天的这种局面。我为他的行为感到羞耻、可悲,为他的忏悔感到同情。可法网无情,也许真的太残酷了。我似乎越来越感觉到冷,胜似凛冽风霜的侵袭。但就是这份无私,也给了我一份安全的温暖,冷酷丝毫掩盖不了正义。其实,法律就在我们身边,多用心去感受,遵法守法,让法活到我们心中。

从他的现身说教中我感受到了:大千世界,形形色色的不良诱惑无奇不有:美食娱乐,博采游艺,麻将扑克,功名利禄,金钱财物,江湖义气,……都可能成为诱惑的陷阱。如果我们不能很好地控制自己,下场是可想而知的。正所谓“一失足成千古恨”。但如果我们能保持头脑清醒,正确地把握和控制自己,就不会被这些诱惑牵着鼻子走,也就不会像他那样跌入这种深渊而不能自拔。

花开了又谢,风吹了有歇,但我坚信,阳光总在风雨后。

中学生法制教育讲座心得体会4

透过两年来学科教学渗透法制教育的培训和实践,我越来越感到学科教学渗透法制教育的重要性,此刻的学生“天不怕,地不怕”,这与我国法制建设是相违背的,要想建成社会主义的法制国家,为了祖国的未来,我省教育行政主管部门透过“贵州省中小学学科教学渗透法制教育课题研究”,成功探索出透过校园课堂主渠道对学生进行法制教育的有效载体、有效途径和有效形式,探索出一条深入实施素质教育的新路子。

一、学科教学渗透法制教育的重大好处:

加强中小学法制教育,是教育行政部门、校园及教师的法定职责;是“法律进校园”的工作重点;是落实依法治国基本方略、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的重要基础工作;是深入实施素质教育的重要资料;是引导和帮忙青少年学生健康成长、预防未成年人违法犯罪、培养社会主义法治国家合格公民的重要举措。

二、实施目标

增强学生法制意识,提高学生法律素质,使学生树立社会主义民主法制、自由平等、公平正义理念;树立爱国意识、公民意识、守法意识、权利义务意识、自我保护意识和正确的人生观、价值观、是非观、荣辱观;帮忙学生养成遵纪守

法的行为习惯,提高学生学法、知法、守法、用法的潜力。

三、实施主体

全省各级教育行政部门、校园和科任教师。其中,教育行政部门是实施管理主体,校园是实施职责主体,学科教师是实施操作主体。

四、对教师的要求

1、教师要提高思想认识。站在建设社会主义法制国家的高度上。

2、教师要增强紧迫感。要全面建成社会主义的小康社会,务必有高度的法制观念。

3、教师要构成教学渗透法制教育的习惯。不可“视而不见”。

4、要提高自身的法制素养。要想给学生一碗水,自己须一条永流不息的小溪。

5、要精心备教。一支粉笔,一本书上课的时代已一去不复返了。

6、要主动探索创新。与日俱增,与时俱进。

中学生法制教育讲座心得体会5

今天下午,同学们在学校的安排下,聆听了我校法制教导员的法制讲座。时间虽只有短短的一个小时,但我的感想却颇多。

在我们身边,一些同学老是犯错误,法律纪律观念淡薄,屡教不改。认为:只要自己不去杀人放火就行了,犯点小错误又有什么大不了的呢?俗话说得好:“小时偷针,大时偷金。”“小时偷油,大时偷牛。”这就告诉了我们:如果一个人从小就没有养成良好的行为习惯,没有良好的法律纪律意识,随意做损坏公物,打人,骂人,甚至偷窃等坏事,不仅仅是给你个人的形象抹黑,而且会渐渐腐蚀你的心灵。渐渐地,就会使你经常情不自禁地犯这样那样的错误。

如果不能够痛改前非,继续发展下去,那些恶习就会在你心理根深蒂固,而且会越变越严重。到时,你很可能走上犯罪的道路,最终等待你的,就只有失去人生自由的监狱了。这并不是危言耸听,近年来青少年犯罪率呈上升趋势,便是证明。

青少年正处在长身体、长才干的时期,可塑性很强。但明辨是非的能力不强,意志脆弱,自控力不强,很容易受到外界的影响,一步步走上不轨之路。

虽然我们青少年犯罪呈上升趋势,但也时常受到侵害。现在尽管有老师、家长的保护,但他们不可能时时刻刻都在我们身边呵护着我们,况且总有一天我们会离开父母,离开学校,踏入社会,独立生活的。所以,自我保护也就成了我们中学生防止自身受到伤害的必要措施了。

为了避免同学之间产生矛盾,应该严于律己,不能自己去惹事生非,挑起事端,导致别人对你的不满,轻则吵架,重则就会出现结伙斗殴,事故也会随之而发生。到时,不仅会给自己的家庭造成沉重的经济负担,而且还会使你受到肉体上的痛苦和心灵的折磨,后悔也来不及了。

相反,如果同学们都尊重别人,互相谦让,真诚待人,你也会因尊重别人而受到别人的尊重,这样,同学之间不仅会建立起真挚的友谊,我们的校园也会呈现出一种欣欣向荣的文明景象。

这次法制讲座给我们上了很好的一课,使同学们深深感悟到遵守校规校纪的重要性。为了我们能够健康成长,为了我们美好的明天,让我们从现在开始,严于律己,改掉不良习惯,做一个合格的当代中学生吧!

第二篇:中学生法制教育讲座稿

二职高法制教育讲座稿

213.10.10

职高法制教育讲座稿

同学们:大家好!

今天,我要和大家一起来研究和探讨一下如何预防未成年人犯罪的有关问题,希望通过本次学习,使同学们更加清楚地认识如何预防自我犯罪,做一名遵纪守法的好学生,使自己在人生的道路上健康成长,将来做一名建设伟大祖国的栋梁之材。

今天,我们要讲三个问题,一是针对《中华人民共和国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的有关法律问题给大家作一下简要解释,使大家明确本人及其监护人应该如何遵纪守法。第二,向大家通报一下,某县青少年违法犯罪的情况,并分析一下犯罪的原因,使大家引以为戒。第三,要向同学们提出一点希望和要求,希望大家立志成材。

一、与未成年人犯罪法有关的法律

我们每一个人,时时刻刻都生活在法制的氛围中。

如我们每天的上课下课,每天的交通安全等等都是由法来决定的,所有能够判断的各种行为的条件只有法,那么,究竟什么是法?首先我们要清楚法的概念。

法:是体现统治阶级的意志,由国家判定或认可,受国家强制力保证执行的行为准则的总称。

自建国以来,我国不断地完善社会主义制度,各种法律法规相继出台。尤其改革开放以来,我国完善了各种法律法规,教育法律法规也基本得到了完善,先后出台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等一系列法律,又于1999年6月28日第九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次会议通过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于1999年11月1日起实施。

这部法律的颁布,预示着我国把对未成年人的保护纳入到法制化的轨道,今天我讲第一个问题就是针对这部法律对未成年人不良行为的预防和大家进行探讨。

第十四条规定:未成年人的父母或者监护人和学校应当教育未成年人不得有下列不良行为:

1.旷课,夜不归宿(偷钱,在游戏厅,网吧过夜现象)

2.携带管理刀具(如带匕首等)

3.打架斗殴,辱骂他人。

4.强行向别人索要财物(在学生身上发生非常多,以大欺小)

5.偷窃,故意毁坏财物。

6.参与赌博或变相赌博。

7.观看、收听色情、淫秽的音像制品,读物等。

8.进入法律法规规定的未成年人不适宜进入的营业性歌舞厅等场所。

9.其他严重违背社会公德的不良行为。

第十五条:未成年人的父母或其监护人和学校应当教育未成年人不得吸烟、酗酒。任何经营场所不得向未成年人出售烟酒。

第十八条:未成年人父母或其他监护人及学校发现有人教唆、引诱未成年人违法犯罪的,应当向公安机关报案。公安机关接到报案后,应当及时依法处理,对未成年人人身安全受到威胁时应及时采取有效措施,保护其人身安全。

第十九条:未成年人的父母或其他监护人,不得让16周岁以下的未成年人脱离监护,单独居住。

第二十六条:禁止在中小学附近开设营业性的歌舞厅、营业性电子游戏厅。

以上,我讲的是《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中5条,这部法律共8章57条,都和同学们的日常生活有密切的关系,希望同学们能认真学习这些法律条文。

二、青少年犯罪情况及原因

现在我讲第二个问题,向同学们通报一下1-4月份,某县未成年犯罪的情况并分析一下犯罪的原因。

一月份:这个县共查处涉及刑事犯罪未成年人17人,涉案7起,在全部人员当中,在校生12人,占总人数70.59%,从案件性质看,一起抢劫案外,其余均是盗窃案件。

从一月份犯罪性质来看,盗窃案件仍是未成年人犯罪活动的突出问题,在校生比例比较大,出现了未成年人的暴力犯罪。

1月30日,葛某某(男,汉,17岁)早上到陈某家索要欠他家的两袋蚕蛹钱240元,陈某不答应还钱,葛就拎起陈某家的斧子砍陈,致使陈死亡,葛在砍倒陈后,将陈某家现金3000元拿走,此案在30小时内破获。

二月份,这个县共治安处罚1人,案件性质为殴打他人,涉嫌刑事犯罪未成年人1人,案件性质为盗窃。这两起案件均是一社会辍学学生所为。

二月份未成年人违法犯罪下降有两个方面的原因:一是学生放假,不易聚集成伙,不良行为的青少年不易联系,或侵害在校学生。二是春节、元旦节使青少年手中有零花钱,他们不为缺钱而烦恼,从而缺少犯罪的动机。

三月份,这个县共治安处罚未成年人7人,案件性质均为偷窃,其中在校生1人,占14.3%。全县共查处涉嫌刑事犯罪未成年人2人,涉案2起,一起为盗窃,一起为抢劫。从年龄结构看,均为14-16岁的未成年人。

四月份,这个县共处理违法犯罪未成年人11人,其中在校生4人,占全部人员的36.3%,从犯罪性质看,一是盗窃,二是殴打他人,从年龄结构看,均为14-17岁的未成年人。

以上是某县1-4月份未成年人违法犯罪的情况,那么产生违法犯罪的主要原因是什么?我认为可归纳以下几种情况:

一是畸形家庭的影响。许多父母离异、进城劳务,造成孩子缺少家庭温暖,缺少应有的家庭教育。

二是家长溺爱,对孩子过份骄宠,使孩子养成不良习惯,随心所欲,有恃无恐,直接导致孩子一旦心理上无法满足时,便违法犯罪。

三是未成年人争勇斗狠,恃强逞胜的不正常的现象导致走向违法犯罪。

四是社会的影响,包括不良的影视、书刊、网吧等文化的影响,摧残、腐蚀着未成年人的身心健康,加之未成年人的好奇心强,善于模仿,自我控制能力差等原因,造成违法犯罪。

另外,流失生、辍学生进入社会后,受到社会不良风气的影响,极易学坏,而一旦学坏就很难改好,由此走上违法犯罪的的道路。

五是社会对未成年人的歧视,造成心态失衡,产生逆反心理。

以上我向同学们通报了某县1-4月份未成年人违法犯罪的情况,并分析了未成年人违法犯罪的原因。

三、如何增强防范意识,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那么,作为我们这个年龄段的学生,应如何来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增强防范意识呢,这是我今天讲的第三个问题。

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第四十条规定,“未成年人应当遵守法律、法规及社会公德规范,树立自尊、自律、自强意识,增强辨别是非和自我保护的能力,自觉批判各种不良行为及违法犯罪行为的引诱和侵害”。

这里面用简单的语言概括就是应该如何规范自己。比如说遵守法律、法规、社会公德,作为我们应该模范遵守学校的各项规章制度,按照《中学生守则》和《中学生日常行为规范》来约束自己的言行。

如“尊敬老师,热爱班级,努力为学校和班级做好人好事,在家孝敬父母等。要努力学习科学文化知识,树立起远大理想,将来报效祖国。

一个人只有用知识武装了头脑,将来才能成为社会的有用人才,一个没有文化的民族,是一个没有希望的民族。

纵观世界,哪个国家知识强盛,哪个国家的综合国力便强大,大家都知道,美国是世界上的霸权,被称为世界警察,他之所以强大,是因为他的科技强大,科技强大是因为人的素质高,人的素质高是因为接受的教育层次高。

美国50年代普及了高中教育,而我们才刚刚建国,现在美国已经普及了大学教育,我们国家现在才普及九年义务教育,并且相当艰难。

同学们,你们是祖国的希望和未来,是新世纪的主人,希望你们认真学习,遵纪守法,从小养成良好的道德品质,立志成才,祖国的未来寄托在你们身上。

最后祝同学们幸福快乐,健康成长。

第三篇:中学生法制教育讲座讲稿

中学生法制教育讲座讲稿

各位老师、同学们:

大家好!

感谢大家给我这样一次机会,让我讲一讲法律知识。“一年树谷,十年树林,百年树人,树人”至为生要。

俗话说:“无规矩不成方圆,无规则不成社会”。法律就是调整各种行为的规则!今天我们就中学生犯罪方面的原因,中学生表面出现的不良行为以及如何加强中学生的自我防范意识等问题进行探讨,希望和大家共勉!

一、首先我讲讲中学生犯罪方面存在的原因及中学生表现出的不良行为有哪些? 我们知道任何现象的再现,发生都有内外两方面的原因,即我们在哲学中所讲的主观与客观两方面的原因。同样青少年违法犯罪现象的产生也是由主客观两方面的原因所导致的。客观方面的原因主要有这么三点,一是家庭教育不当(家庭是社会的细胞,父母亲是子女的第一位老师……);二是学校管理不当(受应试教育的影响);三是社会不良现象的影响,(主要是“三厅两室一吧”的影响,即“录像厅、歌厅、卡拉OK厅、台球室、游戏室、网吧”)在这里就不做具体的剖析了!今天主要和大家交流主观上原因即青少年自身的原因,大家都知道,我们的行为是受心理支配的,如果心理不健康或心理扭曲,那么,就会造成行为的失控,下面我从五个方面挖掘这些问题学生主观方面的原因:

(一)、厌恶学习

这些带有不良行为的中学生几乎都是对学习没有兴趣,上课不认真听讲,交头接耳,注意力不集中,不交作业,对所学内容反映迟钝,情绪消极,学习成绩差,大部分是班级学习后进的学生。他们走上违法犯罪的轨迹是怎样的呢?是厌恶学习——扰乱课堂— —师生、生生间关系紧张——逃学、旷课——结交不良伙伴——不良的消费观念、哥们义气、还有腐朽的生活方式(吃喝玩乐,寻求刺激)等等——导致违法犯罪行为的产生。最后有的进入工读学校学习,有的甚至直接被判刑,有的进入少管所接受履行。

案例:某学生万某,在学校学习期间,厌恶学习,学习成绩很差,经常旷课,在校外结交了一伙朋友,他就和这些朋友拜把子,依仗这伙朋友,长期向学校的学生收保护费,累计人民币1500多元,后来被强行收保护费的学生由于不堪重负,向家长说明了情况,家长到派出所报案,最后这个万某被送入工读学校学习。这里我要提醒所有的同学们,我们的社会是一个法制社会,遇到类似的情况,同学们一定要向家长、学校反映这个情况,要依法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不受侵犯。千万不要逆来顺受,委曲求全,他们要多少给多少,如果这样的话,你的全法权益不仅不能得到保障,而且也助长了这问题学生的嚣张气焰,希望同学们吸取经验教训,自我约束,自我管理。

同学们要记住。幸福在哪里,“它不在绿荫下,也不在睡梦里,它在辛勤的耕耘中,它在勤劳的汗水里。”只有靠自己辛勤的耕耘取得的财产,用起来才心安理得。

(二)、逆反心理

主要表现为对外界的刺激产生与常态背离的心理反应,如对家长、老师的批评教育根本不听,甚至进行顶撞,家长、老师要求做的他不做,家长、老师不允许的,反倒产生强烈的好奇,非去体验不可。尤其是对老师的帮助教育也不愿意接受,抱怀疑的态度,认为老师的批评帮助是老师看不上自己,所以就和老师对着干,在班级、在学校称王称霸,比谁厉害,谁能气老师,顶撞老师。最后,严重扰乱学校秩序,导致违法犯罪行为的发生。

案例:某校学生彭某,16岁,在校不好好学习,经常顶撞老师,扰乱课堂秩序,辱骂班主任老师,老师根本教育不了,就把他请政政教处。可是,他仍然不思悔改,任 2 然我行我素,一脚踢坏政教处的门。最后,学样报案,他被派出所送到了少年管教所强制接受教育。

同学们,这种逆反心理好还是不好呢?如果同学们现在出现了这种心理,是不是应该克服?其实,我们的家长、老师,谁都希望自己的学生、自己的孩子学习好,行为好,品德好。有谁希望自己的学生、自己的孩子违法犯罪呢?同学们一定要一颗感恩的心去正视家长、老师善意的批评和教育。家长、老师的社会经验比你们丰富,你们应该积极的接受家长、老师的批评和帮助,不能用敌意、反抗的思想和行为与家长和老师对抗,如果这样的话,最终受害的就是那些不接受老师家长批评教育的同学,他们一定自食恶果,到那个时候,就悔之晚矣。古训说的好:“善不积不足以成名,恶不积不足以灭身。”“勿以善小而不为,勿以恶小而为之”。

(三)、盲目模仿心理

未成年人的思想、行为还处于不定型期,那么这个时期的未成年人的模仿心理,往往与逆反心理相伴随,主要表现为不能正确的判断是非曲直,对正面英雄的行为表现不以为然,但对一些影视或者传媒中报道的反面人物的行为却十分赞赏并盲目模仿:如模仿影片中的黑社会老大,拜把子、拉帮结伙,打架斗殴,寻衅滋事;有的模仿成人犯罪手段,从中寻求,体会刺激;有的模仿成人的生活方式,满足自己的不良需求。这些心理都是不可取的。是非常危险的,如果不悬崖勒马,那么你就会走入违法甚至犯罪的深渊。

案例:该案例是一起敲诈勒索案,发生在4年前,即2008年的一个夏天,罪犯则是学生吴某,由于这位学生法律意识淡薄,所以走上违法犯罪的道路。案情大概是这样的,吴某家庭条件不错,但父母对子女管教较严,平时给的零花钱刚够,不是很多,所以当吴某看到他的同学花钱很大方,于是心理就情不自禁的产生一种自己不如他人的想法,一次,吴某在电视居中看到一部警匪片连续剧,其中他看到一个匪徒利用恐吓信向 一个富豪人家敲诈巨款,在一次得手之后,沾沾自喜的情形,他就蠢蠢欲动,便情不自禁的萌生了利用这种方法弄点钱用用的想法,心想,如果能敲诈来钱最好,敲诈不来也无所谓,于是吴某说干就干,立即动身到附近的店里买来信纸,躲过父母的眼光,在自己的房间里写好一封恐吓信。主要内容是自己生意失败,资金紧张,要求对方在某年某月某日拿5万元现金到某某地点,不然对方的全家难保平安。并有意识骑自行车到城关镇某别墅区寻找目标。来到一家比较豪华的别墅地方,他就趁无人看见之机,将写好的恐吓信塞进别墅门里,然后若无其事地赶去学校上课。之后指定时间到的那天,由于学校要举行考试时间来不及,加上哪天天气也不好,他就没有到指定的地点取钱。这样他认为,一次机会失去了,于是就开始第二次冒险,采取同样的方法将一封写好的恐吓信塞进另一户豪华别墅,但最终由于各方面原因没有成功。当警方问他:“你是一个在校学生,为什么要向他人敲诈数额巨大的钱财共10万元人民币哪?”他的回答是:“这样做目的是不让对方怀疑自己是一个年纪这么小的学生,想让对方误以为是做生意的成年人,这只是制造一种假象,转移视线而已。”然而敲诈勒索罪是数额型犯罪,虽然本案中他没有得到分文,但他的行为已经触犯了刑法,采用威胁的方法,向他人勒索钱财,构成敲诈勒索罪,且数额特别巨大,要按照他提出来的数额来定罪处罚,他面对的是必须走上被告席去接受法庭的审判。虽然吴某自动放弃犯罪,应当减轻处罚,但这毕竟也是他人生道路上的一个污点。也许是因为吴某只看了一半电视剧,没有看到敲诈案犯的结果,应该说电视剧也是教育我们如何做人的一个途径吧!电视剧里对于作出这样事情的人,肯定不会有好的结局。同时,我想告戒个别同学不要轻易去模仿电视剧里的违法犯罪活动。

在讲一个案例:如某中学新生金某,入校前不满十四岁,在校期间经常携带管制刀具,称王称霸,以黑社会老大自居。一天,由于与邻班的一个男生发生口角,两人约定在男厕所决斗。他带着管制刀具赴约,见那个男生后疯狂的向那个男生身上捅去,那个 男生见势不好,扭头就向教室跑去,可他还是没有放过这个男生,一路追过去,一直到教室门口他还用管制刀具扎那个男生。那个男生最后因为多处割伤而造成重伤。而金某,因为不满14周岁而免予刑事处罚,但其监护人要承担一定的民事责任,赔偿对方损失。

讲到这里大家开始觉得有点奇怪,金某实施的是犯罪行为,为什么免于刑事处罚? 首先我们来看一下我国刑法对未成年人犯罪是怎样规定的,我国刑法对未成年犯罪做出了年龄及犯罪行为种类上的限制,例如:《刑法》第十七条第一款规定:“已满十六周岁的犯罪,应当负刑事责任。”意思就是凡年满16周岁的人,实施了刑法规定的任何一种犯罪行为,都应该承担刑事责任。这样的规定是从我国的具体国情出发的,在我国,已满16周岁的人,因体力智力已相当发展,并有一定的社会知识,已有分辨是非善恶的能力,因此,他们应当对自己的犯罪行为负责。首先我们来看以下刑法对少年犯罪中的年龄问题是怎么规定的,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中明确规定:在刑法第十七条第一款规定:已满十六周岁的人犯罪,应当负刑事责任。现在我们来解读一下,意思就是说一个人只要满了16周岁,他犯任何罪都需要承当责任,而且是承当刑事责任,刑事责任有很多种,一般是剥夺人身自由,用通俗的话说就是做牢。

第二款规定:已满14周岁不满16周岁的人,犯故意杀人、故意伤害致人重伤或者死亡、强奸、抢劫、贩卖毒品、放火、爆炸、投毒罪的,应负刑事责任。也就是说:首先这款里的故意杀人、强奸等是指的是行为,不指具体犯罪,因为在其他犯罪中可能也存在这些行为,如在绑架罪中,如你绑架中故意杀害被绑架者,按照法律应该绑架罪处罚,但这里面有杀人行为,14岁到16岁应对里面的杀人行为负责。其次为什么只规定这八种行为要负刑事责任?首先因为这八种行为是青少年经常犯,而且是对社会危害最严重的,还有就是法律站在保护青少年的角度上,因为刑事责任对一个人的处罚比较严重,而青少年还处于可塑阶段,所以一般的行为就没有必要要用最严厉的刑事责任来处罚,这是为了保护青少年。一般的行为可以用教育的手段或治安管理处罚法来处罚。

第三款:已满十四周岁不满十八周岁的人犯罪,应当从轻或者减轻处罚。这是比较成年人来说的,意思说青少年犯罪应当比相对应的成年人犯罪可以判的轻一点。

第四款:因不满十四周岁犯罪不予刑事处罚的,责令他的家长者监护人加以管教;在必要的时候,也可以由政府收容教养。这里面就包括很多同学认为的14周岁以下犯了事就没事的误解。法律明确规定14周岁以下犯任何罪都不负刑事责任。这是法律考虑14周岁以下的孩子没有认知力,不能很好的认识能力,所以规定不负刑事责任,但由于在这个时候它的监护人已经不能很好的管教,政府一般会收容管理,就是由政府去管教。打个比方一未成年杀了人,由于它未满14周岁,它可以不负刑事责任,但政府可以对其收容管理。如一案例中,其中一个未成年人就未满14周岁,但政府一直把其放在未成年犯管教所教养,在实质上也剥夺其人身自由,只是时间不规定,根据其教育的效果和对社会的危害来判断。

同时我国的《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二十—条规定,违反治安管理行为人有下列情形之一,依照本法应当给予行政拘留处罚的,不执行行政拘留处罚:已满十四周岁不满十六周岁的;已满十六周岁不满十八周岁,初次违反治安管理的等。

案例:去年三月天津警方快速破获了一起命案:两个14岁的少年预谋后,持马刀和绳索杀害了一名13岁的学生,动机仅仅是为今后闯社会“炼胆”。事后两人都坐在牢房里非常后悔说:“当时我们只是想到好玩,没想到是这样的结果,我们多么后悔呀!”但法律是无情的,谁触犯了它,就要受到处罚。同学们!请你们记住一句话“你们可以后悔!你们可以在学校后悔!你们可以在路上后悔,也可在家里后悔,但是,你千万不能在监狱里才后悔!”

同学们,我们的社会是一个法制社会,盲目的崇拜影片里面的那些黑社会老大会使我们失去学习的动力,生活的方向,做人的准则。如果一意狐行,一定会受到法律的严惩。

(四)、不良嗜好

未成年人过早模仿成年人的生活方式,容易养成一些不良嗜好,如吸烟、酗酒、赌博、玩电子游戏机,特别是迷恋网吧等等。同学们,如果我们一旦被网络或游戏所控制,重度成瘾者就如同吸鸦片一样,会对你的身体、精神造成严重损害,甚至会使你走上犯罪的道路。科学研究发现,上网或游戏成瘾危害极大。首先,电脑游戏阻碍了青少年大脑的正常发育。其次,上网对青少年的行为发展有可能造成严重的影响。青少年容易模仿武侠和暴力片中的情景,用武力或暴力来获取想要的东西。研究表明,经常上网的青少年,在现实生活中更有侵犯性,行为粗野,对人冷淡、挑剔,缺乏助人行为,对自己不负责任。网上色情内容对青少年的毒害尤为严重,青少年处于青春萌动期,上网容易造成青少年思想道德败坏,走上邪路,甚至引发犯罪,更可怕的是,未成年人由于长期迷恋网络游戏,造成精神恍惚,最后失去自己的宝贵生命!我这里有这样一个案例:

被告人李某,男,16岁,初中文化,是某某学校学生。李某的父母看着儿子渐渐长成一个个子高大、相貌英俊的小伙子,心理别提多欣慰了,他们为儿子描绘了这样的一幅人生蓝图:等高中毕业后找一份理想的工作,边工作边读书,继续深造,为以后的人生和事业打下坚实的基础。一切看起来是这样的顺理成章,美好的明天似乎在向李某招手。年纪小一些的时候,他把省下的零花钱拿去玩游戏,花光了钱,也就罢手了,随着年龄的增长,李某的游戏瘾也越来越大,一点零花钱已不够他的花销了。李某在游戏室里认识了王某,在两人没钱玩游戏时,王某常有意无意地说要去弄点钱来用用,于是有一天,王某提出去弄点钱时,李某就非常默契地同意了。尽管他心里并不十分清楚如何去弄钱,但他也知道弄钱的方法肯定并不光明正大。李某永远不会忘记他第一次盗窃作案的情景。那天他逃学了,和王某一起到了一个工厂的宿舍区,捅开了一户人家的房门,盗窃了金戒指、金耳坏等物品,销赃后把钱分了。第一次作案得手,李某胆子大了起来。之后有了第二、第三次,第三次参与盗窃的数额达2万元,法院审理后认为,李 某伙同他人盗窃财物,数额巨大,其行为已经构成盗窃罪。李某作案时未满18周岁,认罪态度好,依法应从轻处罚。法院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六十四条、第十七条三款的规定,以盗窃罪判处李某有期徒刑二年,并处罚金人民币1000元。李某拿着判决书,流下了悔恨的泪水。最受打击的是李某父母,他们的心在李某被警察带走的那一刻就碎了。他们无论如何也想像不出来,平时机灵乖巧的儿子竞会涉嫌盗窃。然而铁的事实就摆在眼前,由不得他们不信。坐在囚车里的李某眼前不断闪现着父母那绝望的眼神,他以无比悔恨的心情追悔着自己的行为。这一切本来就是可以不发生的啊!李某的耳边回响着法庭上法官对他的谆谆教诲:“第一,要养成良好的学习习惯,不迷恋电子游戏;第二培养严格的自控能力,决不做违法犯罪的事;第三,交友要交品行好的朋友,这样的朋友才是人生的财富;第四,认真改造,好好学习,浪子回头金不换。”

(五)、虚荣心理

未成年人的不良行为往往与虚荣心理联系在一起。他们往往没有足够的自律自控能力,经不起不良诱惑。他们对学习没有足够的兴趣,在学习上往往向学习差的学生看齐,他们的兴趣指向出现偏差。不是注意哪些学生学习好,品德好,行为好。而是注意哪些学生吃的好、穿的好、用的好。他们首先是向家长索取,在家长那里得不到满足以后,自己的心理出现更加强烈的占有欲,想方设法将别人的好东西据为己有。因此,走上了违法犯罪的道路。

比如:某班有两个学生姚某和柳某,家庭条件不错。他们的虚荣心理就非常强烈,经常在同学面前炫耀自己穿的衣服是名牌,想通过这种方式来赢得在同学中的威信。可是,追求名牌是无止境的。他们一再的向家长要名牌,家长也不能回回满足他们的需求。于是这两名同学趁周末放假的时候,来到街上,寻找猎物,伺机抢劫。终于,有一天抢劫成功,得到了2000元,每人分得1000元。结果,还没到2个小时,柳某就在学校被抓获。第二天,又将姚某抓获。最后他们二人分别在少年法庭上被判有期徒刑三年。他们留下了后悔的眼泪,表示出极大的忏悔,可是法律是无情的,他们在少管所将度过漫长的铁窗生涯。

由于以上五个主观方面的原因,导致青少年不良行为甚至违法犯罪行为的产生,所以我国1999年颁布的《中华人民共和国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第十四条明确规定,下列行为属于不良行为:

(一)旷课,夜不归宿;

(二)携带管制刀具;

(三)打架斗殴,辱骂他人;

(四)强行向他人索要财物;

(五)偷窃,故意破坏财物;

(六)参与赌博或者变相赌博;

(七)观看收听色情,淫秽的音像制品,读物等;

(八)进入法律规定未成年人不适宜进入的营业性歌舞厅等场所;

(九)其他严重违背社会公德的不良行为。

对于未成年人身上存在的,出现的“不良行为”作为学生的监护人家长和学校有权进行教育和矫治。这是法律赋予家长和学校的权利。该法还要求未成年人对犯罪进行自我防范。同学们可以根据法律列出“不良行为”对照自己的行为,进行自我检查,有则改之。同时还要积极听从家长,学校的教育。配合学校、班主任的要求予以矫治。

二、我再同同学们讲一讲如何加强对犯罪的自我防范。

(一)未成年人应当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及社会公共规范。

实践证明未成年人一旦养成了种种不良习性后要矫正过来是很不容易的,需要花费更大的力气,“学好三年难,学坏一天易”,因此,未成年人就应该在日常生活和学习中,处处遵守国家法律、法规、社会公共规范,尊重社会公德,从小养良好习惯,加强自我修养,自我调节、自我完善,自觉抵制违法犯罪行为的引诱。(如在一起未成年人入室抢劫案中,涉案人员有三人,其中年龄最小的王某年仅14周岁,08年10月的一天晚上,刘某与李某到某歌舞厅找到王某,并邀王某去玩,王某就跟随前往来到一住宅区,刘某带头敲开被害人陈某家的门,进屋后要陈某拿钱,陈不从,李某便上前抢陈某脖子上的金项链,王某见状退出门,最后刘某被判8年徒刑,李某被判5年徒刑,王某因年 9 少,不辩是非,又没有实施具体行为,为体现对未成年人的教育和挽救政策,对他作不起诉处理,此案中如果王某也积极主动动手帮助实施抢劫,那么王某也将被判刑坐牢。)

(二)树立自尊、自立、自强的意识。

自尊、自律、自强是一种积极的人生态度,也是未成年人进行自我防范和赢得社会保护的途径。如果未成年人自甘堕落,外界再怎样帮助,也是无济于事的。案犯舒某原是某中学的学生,他的母亲把他转到其他中学读书后,他认为自己不是读书的材料,还是自暴自弃,成天泡在游戏机房玩游戏,并结识了也是不喜欢读书的刘某等人,与刘某等人一同去打架伤人,抢出租车司机,坠落的无法自拔,最后被关进监牢,被判处七年徒刑。

(三)增强辨别是非和自我保护的能力。

未成年人只有学好知识,丰富社会生活经验,煅炼各种能力,才能对违法犯罪行为有一个清醒的认识,才能分清是非,未成年人还要加强锻炼身体,增强体魄,这样有助于未成年人在遭到暴力侵害的时候,及时逃脱或者进行正当防卫,不至于受犯罪行为的随意侵害。

(四)加强未成年人用法律维护自身合法权益的意识。

未成年孩子对犯罪的自我防范,除以上讲的,还必须懂得同违法犯罪行为作斗争应该采取哪些措施。根据实践经验,我建议同学们如果在遭到违法犯罪行为侵害为自己的时候,切实要记住两点:第一,同学们要以躲避免受违法犯罪行为侵害,为自己的首要任务。不提倡你们去同违法犯罪分子面对面搏斗,比较明智的做法是遇事不慌,然后设法摆脱或向四周的大人呼救,或拔打“110”报警。对于这一点,在一件案例中的作法对同学们很有借鉴作用,那天小女孩娟娟放学后背着书包独自一人往家里赶,罪犯王某看见娟娟脖子上挂着一把钥匙往家赶的样子,王某心想:这个小女孩家可能大人没在家的,我就跟着她待她开开门后就冲进她家抢点东西。于是王某就一直跟着娟娟,走了一段路 后娟娟发现后面有个男青年一进跟着她,心理很害怕,在走到自家房子门口时,她心想:如果发现在开门进房间的话,这个坏蛋一定会冲进我家干坏事的,我不能开门。娟娟一直在家门前马路上逛来逛去,王某见娟娟没开门就躲在马路对面等,过了一会儿,娟娟看见隔壁的张阿姨走了过来,就立即凑着张阿姨的耳朵把她遇到的情况告诉了张阿姨,张阿姨叫娟娟去开门,她立即打110报警,在娟娟开门后,王某就冲上前将娟娟逼进一个小房间里反锁起来,并威胁娟娟不准喊叫,他自己就到娟娟父母的房间里翻东西,在王某翻东西时,由于张阿姨报了警,公安人员及时赶到将王某抓获。第二、如果同学们发现自己正或已经受到非法侵害的就应该采取正确的途径解决,如及时向学校、家庭或者其他监护人报告,由家长、老师或学校出面制止不法侵害,也可以向公安机关和政府主管部门的报告。此外学生之间打架事件也要引起同学们的注意,据调查,一些学生被同学殴打后并不是向家长或学校汇报,而是自己作主到外面找人来报复,要知道报复伤人也是违法的,情节严重的是要构成犯罪的,要被判刑坐牢。我再给同学们讲另一种自我保护的特殊情形,这也是我们常常遇到的情况。举一个案例说明:学生蒋某假期与邻居李某及李的几个朋友一起玩,一天,蒋某和李某等人坐出租车出去玩,在出租车上,蒋某听李某及朋友说:“等一下要将那人的手机抢来,另外还要搜一下他的身看有没有钱”,蒋某听了这话知道李某等人是要去抢劫,他有点不想去,但碍于朋友情面,他跟着去了抢劫现场,实施抢劫时,蒋某站在边上看,李某叫蒋某帮忙搜一下他的身看有没有钱。蒋某就上前搜了受害人的身并将搜到的钱全部交给李某,案发后,由于受害人及时报案,公安机关很快将李某及朋友还有蒋某一并抓获,蒋某归案后一直辩解说他并不想抢别人的钱,他觉得很冤枉,但是法律规定:帮助他人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实施强行劫取公民财物的行为同样构成抢劫罪。蒋某最后被判处有期徒刑一年。

举这个例子的目的是要告诉大家:当你开始与同伴在一起玩时发现同伴有犯罪意图时,你应当制止他,如果你制止不了的话,你就要赶快想办法远离他,千万不能为了哥 们义气跟着同伴去抢劫,因为你一旦到了犯罪现场,即使你没有动手,你也难脱干系。因此受害人不管你具体有什么行为,他只说共有多少人实施抢劫,你们这些去的人即使没动手也都助了威。所以同学以后如碰到这种情况,一定要保持清醒的头脑,要有自我保护意识,不要惹祸上身。

总之同学们如遇上不法侵害时,不要害怕,一定要沉着、冷静,机智勇敢,要敢于检举揭发,积极同违法犯罪行为做斗争,我们要坚信邪不可能压正的道理,干坏事的心总是虚的,害怕的应该是他们。以上我给同学们讲述了违法犯罪的一点基本知识和如何加强自我防范方面的问题,我所讲的只是给同学们起个抛砖引玉的作用,同学们要真正做到远离违法、犯罪,健康成长,还要靠同学们自觉刻苦地学习文化、科学、法律等方面的知识,做一名遵纪守法的好公民。今天我就讲到这里,谢谢同学们。

第四篇:中学生法制教育讲座讲稿(本站推荐)

大通六中法制教育讲话稿

各位同学们: 大家好!

俗话说:“无规矩不成方圆,无规则不成社会”。法律就是调整各种行为的规则!今天我们就中学生犯罪方面的原因,中学生表面出现的不良行为以及如何加强中学生的自我防范意识等问题进行探讨,希望和大家共勉!

一、首先我讲讲中学生犯罪方面存在的原因及中学生表面出现的不良行为有哪些?

我们知道任何现象的再现,发生都有内外两方面的原因,即我们在哲学中所讲的主观与客观两方面的原因。同样青少年违法犯罪现象的产生也是由主客观两方面的原因所导致的。客观方面的原因主要有这么三点,一是家庭教育不当(家庭是社会的细胞,父母亲是子女的第一位老师……);二是学校管理不当(受应试教育的影响);三是社会不良现象的影响,(主要是“三厅两室一吧”的影响,即“录像厅、歌厅、卡拉OK厅、台球室、游戏室、网吧”)在这里就不做具体的剖析了!今天主要和大家交流主观上原因即青少年自身的原因,大家都知道,我们的行为是受心理支配的,如果心理不健康或心理扭曲,那么,就会造成行为的失控,下面我从五个方面挖掘这些问题学生主观方面的原因:

(一)、厌恶学习

这些带有不良行为的中学生几乎都是对学习没有兴趣,上课不认真听讲,交头接耳,注意力不集中,不交作业,对所学内容反映迟钝,情绪消极,学习成绩差,大部分是班级学习后进的学生。他们走上违法犯罪的轨迹是怎样的呢?是厌恶学习——扰乱课堂——师生、生生间关系紧张——逃学、旷课——结交 1 / 6 不良伙伴——不良的消费观念、哥们义气、还有腐朽的生活方式(吃喝玩乐,寻求刺激)等等——导致违法犯罪行为的产生。最后有的进入工读学校学习,有的甚至直接被判刑,有的进入少管所接受履行。

同学们要记住。幸福在哪里,“它不在绿荫下,也不在睡梦里,它在辛勤的耕耘中,它在勤劳的汗水里。”只有靠自己辛勤的耕耘取得的财产,用起来才心安理得。

(二)、逆反心理

主要表现为对外界的刺激产生与常态背离的心理反应,如对家长、老师的批评教育根本不听,甚至进行顶撞,家长、老师要求做的他不做,家长、老师不允许的,反倒产生强烈的好奇,非去体验不可。尤其是对老师的帮助教育也不愿意接受,抱怀疑的态度,认为老师的批评帮助是老师看不上自己,所以就和老师对着干,在班级、在学校称王称霸,比谁厉害,谁能气老师,顶撞老师。最后,严重扰乱学校秩序,导致违法犯罪行为的发生。

同学们,这种逆反心理好还是不好呢?如果同学们现在出现了这种心理,是不是应该克服?其实,我们的家长、老师,谁都希望自己的学生、自己的孩子学习好,行为好,品德好。有谁希望自己的学生、自己的孩子违法犯罪呢?同学们一定要一颗感恩的心去正视家长、老师善意的批评和教育。家长、老师的社会经验比你们丰富,你们应该积极的接受家长、老师的批评和帮助,不能用敌意、反抗的思想和行为与家长和老师对抗,如果这样的话,最终受害的就是那些不接受老师家长批评教育的同学,他们一定自食恶果,到那个时候,就悔之晚矣。古训说的好:“善不积不足以成名,恶不积不足以灭身。”“勿以善小而不为,勿以恶小而为之”。

(三)、盲目模仿心理

/ 6 未成年人的思想、行为还处于不定型期,那么这个时期的未成年人的模仿心理,往往与逆反心理相伴随,主要表现为不能正确的判断是非曲直,对正面英雄的行为表现不以为然,但对一些影视或者传媒中报道的反面人物的行为却十分赞赏并盲目模仿:如模仿影片中的黑社会老大,拜把子、拉帮结伙,打架斗殴,寻衅滋事;有的模仿成人犯罪手段,从中寻求,体会刺激;有的模仿成人的生活方式,满足自己的不良需求。这些心理都是不可取的。是非常危险的,如果不悬崖勒马,那么你就会走入违法甚至犯罪的深渊。

同学们,我们的社会是一个法制社会,盲目的崇拜影片里面的那些黑社会老大会使我们失去学习的动力,生活的方向,做人的准则。如果一意狐行,一定会受到法律的严惩。

(四)、不良嗜好

未成年人过早模仿成年人的生活方式,容易养成一些不良嗜好,如吸烟、酗酒、赌博、玩电子游戏机,特别是迷恋网吧等等。同学们,如果我们一旦被网络或游戏所控制,重度成瘾者就如同吸鸦片一样,会对你的身体、精神造成严重损害,甚至会使你走上犯罪的道路。科学研究发现,上网或游戏成瘾危害极大。首先,电脑游戏阻碍了青少年大脑的正常发育。其次,上网对青少年的行为发展有可能造成严重的影响。青少年容易模仿武侠和暴力片中的情景,用武力或暴力来获取想要的东西。研究表明,经常上网的青少年,在现实生活中更有侵犯性,行为粗野,对人冷淡、挑剔,缺乏助人行为,对自己不负责任。网上色情内容对青少年的毒害尤为严重,青少年处于青春萌动期,上网容易造成青少年思想道德败坏,走上邪路,甚至引发犯罪,更可怕的是,未成年人由于长期迷恋网络游戏,造成精神恍惚,最后失去自己的宝贵生命!

(五)、虚荣心理

/ 6 未成年人的不良行为往往与虚荣心理联系在一起。他们往往没有足够的自律自控能力,经不起不良诱惑。他们对学习没有足够的兴趣,在学习上往往向学习差的学生看齐,他们的兴趣指向出现偏差。不是注意哪些学生学习好,品德好,行为好。而是注意哪些学生吃的好、穿的好、用的好。他们首先是向家长索取,在家长那里得不到满足以后,自己的心理出现更加强烈的占有欲,想方设法将别人的好东西据为己有。因此,走上了违法犯罪的道路。

由于以上五个主观方面的原因,导致青少年不良行为甚至违法犯罪行为的产生,所以我国1999年颁布的《中华人民共和国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第十四条明确规定,下列行为属于不良行为:

(一)旷课,夜不归宿;

(二)携带管制刀具;

(三)打架斗殴,辱骂他人;

(四)强行向他人索要财物;

(五)偷窃,故意破坏财物;

(六)参与赌博或者变相赌博;

(七)观看收听色情,淫秽的音像制品,读物等;

(八)进入法律规定未成年人不适宜进入的营业性歌舞厅等场所;

(九)其他严重违背社会公德的不良行为。

对于未成年人身上存在的,出现的“不良行为”作为学生的监护人家长和学校有权进行教育和矫治。这是法律赋予家长和学校的权利。该法还要求未成年人对犯罪进行自我防范。同学们可以根据法律列出“不良行为”对照自己的行为,进行自我检查,有则改之。同时还要积极听从家长,学校的教育。配合学校、班主任的要求予以矫治。

二、我再同同学们讲一讲如何加强对犯罪的自我防范。

(一)未成年人应当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及社会公共规范。

实践证明未成年人一旦养成了种种不良习性后要矫正过来是很不容易的,需要花费更大的力气,“学好三年难,学坏一天易”,因此,未成年人就应该在日常生活和学习中,处处遵守国家法律、法规、社会公共规范,尊重社会公 4 / 6 德,从小养良好习惯,加强自我修养,自我调节、自我完善,自觉抵制违法犯罪行为的引诱。

(二)树立自尊、自立、自强的意识。

自尊、自律、自强是一种积极的人生态度,也是未成年人进行自我防范和赢得社会保护的途径。如果未成年人自甘堕落,外界再怎样帮助,也是无济于事的。

(三)增强辨别是非和自我保护的能力。

未成年人只有学好知识,丰富社会生活经验,煅炼各种能力,才能对违法犯罪行为有一个清醒的认识,才能分清是非,未成年人还要加强锻炼身体,增强体魄,这样有助于未成年人在遭到暴力侵害的时候,及时逃脱或者进行正当防卫,不至于受犯罪行为的随意侵害。

(四)加强未成年人用法律维护自身合法权益的意识。

未成年孩子对犯罪的自我防范,除以上讲的,还必须懂得同违法犯罪行为作斗争应该采取哪些措施。根据实践经验,我建议同学们如果在遭到违法犯罪行为侵害为自己的时候,切实要记住两点:第一,同学们要以躲避免受违法犯罪行为侵害,为自己的首要任务。不提倡你们去同违法犯罪分子面对面搏斗,比较明智的做法是遇事不慌,然后设法摆脱或向四周的大人呼救,或拔打“110”报警。

当你开始与同伴在一起玩时发现同伴有犯罪意图时,你应当制止他,如果你制止不了的话,你就要赶快想办法远离他,千万不能为了哥们义气跟着同伴去抢劫,因为你一旦到了犯罪现场,即使你没有动手,你也难脱干系。因此受害人不管你具体有什么行为,他只说共有多少人实施抢劫,你们这些去的人即 5 / 6 使没动手也都助了威。所以同学以后如碰到这种情况,一定要保持清醒的头脑,要有自我保护意识,不要惹祸上身。

总之同学们如遇上不法侵害时,不要害怕,一定要沉着、冷静,机智勇敢,要敢于检举揭发,积极同违法犯罪行为做斗争,我们要坚信邪不可能压正的道理,干坏事的心总是虚的,害怕的应该是他们。以上我给同学们讲述了违法犯罪的一点基本知识和如何加强自我防范方面的问题,我所讲的只是给同学们起个抛砖引玉的作用,同学们要真正做到远离违法、犯罪,健康成长,还要靠同学们自觉刻苦地学习文化、科学、法律等方面的知识,做一名遵纪守法的好公民。今天我就讲到这里,谢谢同学们。

二〇一五年六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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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五篇:中学生法制教育广播讲座稿

中学生法制教育广播讲座稿

———丁祁芳老师

同学们:大家好!

今天,我要和大家一起来研究和探讨一下如何预防未成年人犯罪的有关问题,希望通过本次学习,使同学们更加清楚地认识如何预防自我犯罪,做一名遵纪守法的好学生,使自己在人生的道路上健康成长,将来做一名建设伟大祖国的栋梁之材。

今天,我们要讲三个问题,一是针对《中华人民共和国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的有关法律问题给大家作一下简要解释,使大家明确本人及其监护人应该如何遵纪守法。第二,向大家通报一下,某县青少年违法犯罪的情况,并分析一下犯罪的原因,使大家引以为戒。第三,要向同学们提出一点希望和要求,希望大家立志成材。

一、与未成年人犯罪法有关的法律

党的十五大提出了依法治国的战略决策,十六大又提出了依法治国与依法治国的有机结合,这就是说,只有依*法律,依*崇高品德的人才能治理好国家。实际上我们每一个人,每时每刻都生活在法制的氛围中。

如我们每天的上课下课,每天的交通安全等等都是由法来决定的,所有能够判断的各种行为的条件只有法,那么,究竟什么是法?首先我们要清楚法的概念。

法:是体现统治阶级的意志,由国家判定或认可,受国家强制力保证执行的行为准则的总称。自建国以来,我国不断地完善社会主义制度,各种法律法规相继出台。尤其改革开放以来,我国完善了各种法律法规,教育法律法规也基本得到了完善,先后出台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学位条例》,又于1999年6月28日第九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次会议通过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于1999年11月1日起实施。这部法律的颁布,预示着我国把对未成年人的保护纳入到法制化的轨道,今天我讲第一个问题就是针对这部法律对未成年人不良行为的预防和大家进行探讨。

第十四条规定:未成年人的父母或者监护人和学校应当教育未成年人不得有下列不良行为:

1.旷课,夜不归宿(偷钱,在游戏厅,网吧过夜现象)

2.携带管理刀具(如带匕首等)

3.打架斗殴,辱骂他人。

4.强行向别人索要财物(在学生身上发生非常多,以大欺小)

5.偷窃,故意毁坏财物。

6.参与赌博或变相赌博。

7.观看、收听色情、淫秽的音像制品,读物等。

8.进入法律法规规定的未成年人不适宜进入的营业性歌舞厅等场所。

9.其他严重违背社会公德的不良行为。

第十五条:未成年人的父母或其监护人和学校应当教育未成年人不得吸烟、酗酒。任何经营场所不得向未成年人出售烟酒。

第十六条:中小学生旷课,学校应及时与其父母或其他监护人取得联系。

未成年人擅自外出,夜不归宿的,其父母或其他监护人其所在寄宿制学校应及时查找,或向公安机关请示帮助。收留夜不归宿的未成年人的,应当征得父母或其他监护人的同意,或在24小时内通知其父母或其他监护人、所在学校或及时向公安机关报案。

第十八条:未成年人父母或其他监护人及学校发现有人教唆、引诱未成年人违法犯罪的,应当向公安机关报案。公安机关接到报案后,应当及时依法处理,对未成年人人身安全受到威胁时应及时采取有效措施,保护其人身安全。

第十九条:未成年人的父母或其他监护人,不得让16周岁以下的未成年人脱离监护,单独居住。第二十二条:继父母、养父母对其抚养的未成年人的继子女、养子女,应当履行在法律真凭实据 父母对未成年人子女在预防犯罪方面的职责。

第二十六条:禁止在中小学附近开设营业性的歌舞厅、营业性电子游戏厅。

以上,我讲的是《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中7条,这部法律共8章57条,都和同学们的日常生活有密切的关系,希望同学们能认真学习这些法律条文。

二、青少年犯罪情况及原因

现在我讲第二个问题,向同学们通报一下1-4月份,某县未成年犯罪的情况并分析一下犯罪的原因。一月份:这个县共查处涉及刑事犯罪未成年人17人,涉案7起,在全部人员当中,在校生12人,占总人数70.59%,从案件性质看,一起抢劫案外,其余均是盗窃案件。

从一月份犯罪性质来看,盗窃案件仍是未成年人犯罪活动的突出问题,在校生比例比较大,出现了未成年人的暴力犯罪。

1月30日,葛某某(男,汉,17岁)早上到陈某家索要欠他家的两袋蚕蛹钱240元,陈某不答应还钱,葛就拎起陈某家的斧子砍陈,致使陈死亡,葛在砍倒陈后,将陈某家现金3000元拿走,此案在30小时内破获。

二月份,这个县共治安处罚1人,案件性质为殴打他人,涉嫌刑事犯罪未成年人1人,案件性质为盗窃。这两起案件均是一社会辍学学生所为。

二月份未成年人违法犯罪下降有两个方面的原因:一是学生放假,不易聚集成伙,不良行为的青少年不易联系,或侵害在校学生。二是春节、元旦节使青少年手中有零花钱,他们不为缺钱而烦恼,从而缺少犯罪的动机。

三月份,这个县共治安处罚未成年人7人,案件性质均为偷窃,其中在校生1人,占14.3%。全县共查处涉嫌刑事犯罪未成年人2人,涉案2起,一起为盗窃,一起为抢劫。从年龄结构看,均为14-16岁的未成年人。

四月份,这个县共处理违法犯罪未成年人11人,其中在校生4人,占全部人员的36.3%,从犯罪性质看,一是盗窃,二是殴打他人,从年龄结构看,均为14-17岁的未成年人。

以上某县1-4月份未成年人违法犯罪的情况,那么产生违法犯罪的主要原因是什么?我认为可归纳以下几种情况:

一是畸形家庭的影响。许多父母离异、进城劳务,造成孩子缺少家庭温暖,缺少应有的家庭教育。二是家长溺爱,对孩子过份骄宠,使孩子养成不良习惯,随心所欲,有恃无恐,直接导致孩子一旦心理上无法满足时,便违法犯罪。

三是未成年人争勇斗狠,恃强逞胜的不正常的现象导致走向违法犯罪。

四是社会的影响,包括不良的影视、书刊、网吧等文化的影响,摧残、腐蚀着未成年人的身心健康,加之未成年人的好奇心强,善于模仿,自我控制能力差等原因,造成违法犯罪。

另外,流失生、辍学生进入社会后,受到社会不良风气的影响,极易学坏,而一旦学坏就很难改好,由此走上违法犯罪的的道路。

五是社会对未成年人的歧视,造成心态失衡,产生逆反心理。

六是学校德育工作有待加强,法制教育没有真正发挥作用,教师工作重知识、轻法制的现象十分普遍。七是学校安全工作薄弱,没有真正堵住进入校园周边违法犯罪现象的漏洞。

以上我向同学们通报了某县1-4月份未成年人违法犯罪的情况,并分析了未成年人违法犯罪的原因。

三、如何增强防范意识,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那么,作为我们这个年龄段的学生,应如何来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增强防范意识呢,这是我今天讲的第三个问题。

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第四十条规定,“未成年人应当遵守法律、法规及社会公德规范,树立自尊、自律自强意识,增强辨别是非和自我保护的能力,自觉批判各种不良行为及违法犯罪行为的引诱和侵害”。

这里面用简单的语言概括就是应该如何规范自己。比如说遵守法律、法规、社会公德,作为我们应该模范遵守学校的各项规章制度,按照《中学生守则》和《中学生日常行为规范》来约束自己的言行。如“尊敬教师,热爱班级,努力为学校和班级做好人好事,在家孝敬父母等。要努力学习科学文化知识,树立起远大理想,将来报效祖国。

一个人只有用知识武装了头脑,将来才能成为社会的有用的价值规律,一个没有文化的民族,是一个没有希望的民族。

纵观世界,哪个国家知识强盛,哪个国家的综合国力便强大,大家都知道,美国是世界上的霸权有,被称为世界警察,他之所以强大,是因为他的科技强大,科技强大是因为人的素质高,人的素质高是因为接受的教育层次高。

美国50年代普及了高中教育,而我们才刚刚建国,现在美国已经普及了大学教育,我们国家现在才普及九年义务教育,并且相当艰难。

同学们,你们是祖国的希望和未来,是新世纪的主人,希望你们认真学习,遵纪守法,从小养成良好的道德品质,立场成才,祖国的未来寄托在你们身上。

最后祝同学们幸福快乐,健康成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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