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篇:学习王武强先进事迹心得体会
学习王武强先进事迹心得体会
近日我校开展学习“天津市优秀共产党员”王武强同志先进事迹活动,王武强生前系蓟州区出头岭镇司法所所长,他二十多年来一直扎根基层,坚守在司法行政第一线,在平凡的岗位上作出不平凡的业绩,用生命践行忠诚、干净、担当。2017年1月21日,王武强因突发心肌梗塞经抢救无效不幸逝世,年仅44岁。
王武强同志生前系蓟州区司法局出头岭司法所所长。2017年1月21日,王武强同志在镇司法所值班期间突发心脏病,经抢救无效离世。王武强同志自参加工作以来,20年如一日,始终坚守在司法行政工作的第一线,尽职尽责为当地党和政府分忧,尽心尽力为群众解难,在平凡的岗位上做出了不平凡的业绩,多次被评为市县级先进工作者,获得了全国模范人民调解员、全国法制宣传教育先进个人、全国法律援助工作先进个人、“十佳政法干警”等荣誉称号。
作为一名共产党员,我深深的被王武强同志的敬业精神和党员意识所打动,深感我们必须向王武强同志学习,学习王武强同志对党忠诚、信念坚定的政治意识,学习王武强同志心系群众、勇于担当的宗旨意识,学习王武强同志忠实本职、忘我工作的大局意识,学习王武强同志务实创新、维护核心的进取意识。他的先进事迹充分体现了党员干部忠诚于党、全心奉献的坚定信念,充分体现了党员干部心系群众、执政为民的优良作风,充分体现了党员干部埋头苦干、忘我工作的责任意识,充分体现了党员干部刻苦钻研、创新进取的公仆情怀,树立了党的基层干部在人民群众中的良好形象。
第二篇:学习王武强先进事迹心得体会
学习王武强先进事迹心得体会
近日,学为提高我支部人员“四个意识”认识水平,推进“两学一做”学习活动的深入开展,学校党支部组织全所党员学习蓟州区出头岭原司法所长王武强同志的先进事迹。通过学习我了解到了一名普通司法所长平凡而又光辉的人生历程,王武强同志对人民群众的真情和对党的忠诚,体现在了对司法行政工作的热爱上,体现在对社区矫正人员的教育帮扶上,体现在了调解工作中知民情、暖民心的工作方式上。
21年来,王武强扎根基层,履职尽责、心系百姓、无私奉献,以实际行动诠释着一名党员的责任担当……作为一名基层司法行政干部,王武强以其生命之烛光,燃放司法为民的大精神;以共产党员之身份,践行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宗旨。他去世后在当地引起很大反响,新闻媒体广泛报道了他的事迹,天津市委追授其“天津市优秀共产党员”称号,天津市委政法委下发了学习王武强同志先进事迹的通知。
通过这次学习为我们在“两学一做”学习活动中树立了榜样典型,指出了作为共产党员看齐的方向。王武强同志的事迹看似遥远,却离我们很近。同样的工作,只要我们对群众多付出一点、多理解解一点调解工作就能更完美一点。对于教育工作,我们心再热一点,教育效果就会更好一点。我会在今后的工作中多主动一点,多精心一点,充分体现了党员干部脚踏实地、埋头苦干的朴实作风,充分体现了党员干部创新进取、忘我工作的公仆情怀,树立了党的基层干部在人民群众中的良好形象。
第三篇:王武强事迹
王武强,男,蓟州区出头岭镇人,1973年7月出生,1996年10月参加工作,1999年11月加入中国共产党,生前历任蓟州区出头岭镇司法所司法助理员、副所长、所长。2017年1月21日因突发心肌梗塞经抢救无效不幸逝世,年仅44岁。
王武强同志以“拥平常心、做平凡事,俯仰无愧天地、褒贬自有春秋”为人生信条,二十多年来一直扎根基层,坚守在司法行政第一线,在平凡的岗位上作出不平凡的业绩,用生命践行忠诚、干净、担当。他始终坚持迎难而上,耐心细致、公平公正做好调解工作,成功调处各类矛盾纠纷300余件,及时有效将问题解决在基层。他始终心系群众冷暖,关心关爱弱势群体,几乎把全部工资用于帮助孤寡老人、资助贫困儿童,深受人民群众的敬重。他始终坚守法治信仰,忠诚司法事业,编发《社区矫正》《成才与法》等法制教材和刊物加强法制宣传教育,在任期间,出头岭镇社区服刑人员、安置帮扶对象重新犯罪率为零,青少年犯罪率处于全区较低水平。他始终不忘初心、坚守本心,面对数次升迁调动机会,毅然选择留在基层为群众服务。王武强同志先后获得“全国模范人民调解员”“全国法制宣传教育先进个人”“全国法律援助工作先进个人”“全国模范司法所长”和“天津市普法依法治理工作先进工作者”称号。
王武强同志作为一名基层司法干部,以其生命之烛光,燃放的是司法为民的大精神。为表彰先进、弘扬正气,引导广大党员、干部对标先进、见贤思齐,凝心聚力、开拓进取,在促进改革发展稳定中当先锋、作表率,根据王武强同志生前一贯表现,市委决定,追授王武强同志“天津市优秀共产党员”称号。农村矛盾复杂多样,做好矛盾纠纷调解工作是维护农村稳定的重要保障。作为基层司法所所长,王武强不等不靠,主动进位,积极开展人民调解工作,始终坚守着维护农村稳定的“第一道防线”。在工作实践中,他运用法律知识调解民间纠纷、在调解矛盾纠纷中宣传普及法律知识;带着热情、热忱和热心去工作,始终把群众的利益放在首位,用自己的青春和汗水为辖区群众铺就了一条和谐之路,得到群众的广泛认可。二十年来,成功地调处各类矛盾纠纷100余件,防止民转刑案件20余起,把大量民间纠纷化解在基层,消灭在萌芽状态。多年来,全镇没有一件因调解无效而引发的“民转刑”案件,群众安居乐业。2000年被中共蓟县委员会、蓟县人民政府评为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先进个人,2007年被天津市司法局评为防止民间纠纷激化最佳调解员和天津市2003-2006人民调解先进个人,2010年被司法部授予全国模范人民调解员称号。
2015年春天,村民胡某之妻孙某,因家里生意不好,再加上夫妻时常拌嘴,一时想不开,便给丈夫留下遗书后,服毒自杀。孙某家人悲痛万分,丧夫理智,纠结了30多名亲友,来到胡家企图报复。胡某家人面对动武的阵势,不甘示弱。一时间剑拔弩张,气氛异常紧张。王武强赶到现场并找到胡孙两家的长辈和村干部,进行耐心细致的思想工作,使孙某一家的怒火渐渐平息,最终放弃了武力报复。后又劝说胡家考虑到死者父母的感受,在经济允许的范围内,给孙家一定的补偿。孙胡两家协商,由胡家支付孙家2000元补偿,作为对老人的赡养和扶助。第二天,死者的尸体准时火化,入土为安。至此,一起暴力冲突得以避免,两个家族的矛盾得以成功化解。
出头岭镇孙某年仅11岁的儿子系本村小学四年级学生,2015年9月的一天,孙某之子在学校玩滑梯时不幸被自己脖子上拴钥匙的绳子勒住颈部,导致窒息当场死亡。事发后,孙某一家人情绪失控,纠集家族成员到学校、镇政府、教育局等部门聚众闹事,并请来吹鼓手,将灵堂设在学校,事态严峻。负责调查处理此事的司法所长王武强与事件处理小组相关人员第一时间赶往现场,用法律向家属明示:打人、闹事、上访绝不是解决问题的方法,必须查清事实、分清责任,运用法律手段解决问题。了解全部事件经过之后,通过三昼夜的反复协商,向他们分析事实、讲明法律、划清责任。最终当事人家属认清了现实与镇教委达成了调解协议,由镇教委向当事家属进行了精神抚慰和物质赔偿,双方对调解结果均表示满意。一场恶性群体事件就此平息。
2016年1月24日下午,张某家饲养的家犬闯入邻居王某家中,将王某年仅8岁的女儿咬伤,虽经医院全力救治,但小孩仍于2012年2月9日不幸死亡。爱女死亡后,王某情绪激愤,扬言要张某偿命。王武强闻知此事,立即赶往村里,对两家人进行分别劝解:从法律上对此事进行分析,使王某家人认识到人死不能复生,打人闹事解决不了问题的,只有法律才能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使张家站在受害者的立场上换位思考问题,认识到自己应负的法律责任。经过一整天的积极努力,两家人都比较理智地接受了现实,张某向王某一家人真诚道歉,张某给予王某一家14万元补偿金,王某也表示给予谅解。一场矛盾就此化解。
类似调解事件很多很多,工作二十年,出头岭镇的田间地头,房间炕头留下太多王武强的身影足迹。
第四篇:学习王媛媛先进事迹心得体会
同样身为选调生,同样是扎根在基层,同样的是在基层平凡的工作岗位上,读了王媛媛的先进事迹以后,因此也就有了更多的感触,有了更多的思考。下面我想结合自身实际,谈一下自己在基层工作的体会。
第一,要端正心态,摆正位置,认真踏实做好每项工作。刚参加工作的时候,作为一名刚毕业的学生,那时候心比天高。来到单位,面对一无所知的工作性质和环境,不知道该如何开展工作。而且同样是在努力工作,两年中看到同批的选调生有的调到了区里、市里,而自己依然留在乡镇,也曾经失落过,质疑过。但是慢慢的心气也渐渐平了下来,认识到不论从事什么样的工作都是一种经历,不管在哪里工作,只要认真负责,努力做好,都是一种奉献,都能实现自己的价值。乡镇基层是踏踏实实干工作的地方,或许我们做的都是普普通通、平平凡凡的小事,现在的我知道了什么时候种花生,什么时候割麦子,几月里摘杏子,也从同事们哪里知道了白蛾不同时期长什么样,该怎样防治,我觉得这就是基层工作,这就是收获。想到自己加班加点的工作,自己的付出换来的工作顺利开展,有时也会有一种成就感,慢慢的也感觉到自己的工作挺有意义,现在的我不再因为在乡镇工作失落,不再抱怨,而是已经积极的融入了这个环境,工作中也能放的开了。
第二,要加强学习,善于思考,注意积累和总结,增强工作的方法性和灵活性。两年的工作经历让我深深的体会到乡镇工作多、杂、全,乡镇组织办公室的工作头绪繁杂,一个办公室要对接好组织科、干部科、干部教育监督科、信息科等几个科室的工作,有时候各科室的通知一起下发,经常让人应接不暇,而且有些材料在各科室的工作中都能用到,单位其它站所也经常需要用到组织办公室的很多材料。发现这一点以后,我就经常向单位有经验的同事学习,学习他们好的工作方法,看他们遇到同样的问题如何处理,平时也注意及时分类整理,形成档案材料,既便于查找,也避免了一些重复性的统计工作,慢慢的工作也就有了套路,工作中也能分清轻重缓急,学会统筹兼顾了。所以我觉得要不断学习,在学习中工作,在工作中学习。提升自己各方面的工作能力。在工作中,更是要做个“有心人”,用心去做事。只有用心去做事,想干事,会干事,才能做成事。
第三,要深入群众,真心实意的为群众做好服务。王媛媛来到基层一线,没有浮在表面,而是走进田间地头,为当地引进核桃、烤烟等经济作物,为当地修桥筑路,帮扶敬老院的老人,这些看似一桩桩的小事,当地群众都牢记心头。金杯银杯,不如百姓的口碑,王媛媛用实际行动,和当地群众打成一片,赢得了群众的认可。作为一名乡镇工作人员,我们每天都和最基层的人民群众打交道,很多对我们来说可能是举手之劳的小事,却能帮她们的大忙。今年恰逢第十届农村“两委”换届,我非常幸运全程参与了这次农村“两委”换届选举,通过进村分发选票、正式选举以及在换届选举工作的间隙,我和群众面对面的交谈,使我既进一步深入了解了各个村的村情村貌,也使我更深入地了解农民的生存状态以及他们的所知、所想、所需。我想只有对农村有着深入的了解,在工作时才能“想农民之所想,解农民之所急”,真正地做到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在日常的点滴工作小事情中,我都提醒自己,农民来镇上办事很不容易,在能力范围内尽我都可能地一次性帮他们办完事情,绝不能让他们办事情“跑冤枉路”。
两年基层的锻炼让我学到了很多知识,也让我感到作为一名选调生的光荣。今后我要以王媛媛为榜样,在自己平凡的工作岗位上积极进取、努力工作,争取不愧对选调生的称号,以自己的实际行动展现选调生的风采。
第五篇:学习王瑛先进事迹心得体会
学习王瑛先进事迹心得体会
王瑛同志是四川省南江县原县委常委、纪委书记。2008年11月27日因病逝世,在自己的工作岗位上走完了人生旅程,她以自己的实际行动,践行了“特别讲大局的政治品质、特别讲付出的奉献精神、特别讲实干的优良作风,特别讲纪律的高尚情操。”树立了领导干部的光辉形象,王瑛的先进事迹是我们永远学习的先进典型和杰出代表。
读着王瑛事迹的一字一句,敬意油然而生,更能体会王瑛的不易与坚强。她是一面优秀共产党员的光辉旗帜,是一面优秀基层干部的光辉旗帜,是一面优秀纪委书记的光辉旗帜。学习王瑛同志,就要把她的精神与自身工作结合起来,立足本职,做好工作,牢记“做党的忠诚卫士,当群众的贴心人”的铮铮誓言,把责任镌刻在心头,坚决与腐败现象做斗争,为和谐广南史志工作提供有力的政治保证。
一、学习她忠诚党的事业,与党同心。王瑛同志忠诚党和人民的事业,勤勤恳恳、无私奉献,虽身患绝症,仍拼命工作,展现了一个优秀共产党员的博大情怀。我们虽然不是纪检监察干部,但是一定要坚定理想信念、牢记根本宗旨、严守政治纪律,始终把党和人民放在心中的最高位置,自觉做到对党和国家无限忠诚、对腐败分子和消极腐败现象坚决斗争、对广大干部和群众关心爱护、对自己和亲属严格要求,真正成为党的忠诚卫士和群众的贴心人。
二、学习她为民谋福利,一心为民。王瑛同志在维护党纪国法尊严的同时,坚持问政于民、问需于民、问计于民。学习他坚持以人为本,深入基层,切实纠正损害群众利益的不正之风,重点解决物价、生态环境保护、食品药品质量、安全生产、征地拆迁等方面群众反映强烈的问题,特别是加强对抗震救灾资金物资的监督管理,一心关注民生。
三、学习她勤政尽责,认真履职。王瑛同志模范地履行党章赋予的职责,始终无愧于纪委书记这个称号。面对查处案件过程中来自方 方面面的阻力,她毅然选择了坚持纪检监察干部职责,加大违纪违法案件的查处力度,与腐败分子和不正之风做坚决斗争。通过查办案件惩治违纪违法人员,警示教育广大党员干部,增强群众反腐败的信心。
四、学习她勤奋好学,不断进步。王瑛同志学习理论、政策和业务知识,即便在重庆新桥医院治病期间,也从未停止过看书学习。纪检监察工作是一项政治性、政策性、业务性很强的工作,涉及政治、经济、文化、社会生活等各个领域,这就要求每一位纪检监察干部一定要不断学习和掌握经济、金融、法律、科技、管理等方面的知识,认真学习纪检监察业务知识,注重借鉴各地反腐倡廉的有益成功经验,进一步把握纪检监察工作特点和工作规律,提高从源头上预防腐败的能力,真正成为纪检监察工作的行家里手,而且也警示各行业领导干部更应该做到和熟练掌握。
一片丹心书正气,铁骨柔情铸忠魂,王瑛同志以她对党和人民的忠诚,为纪检监察工作增添一抹绚丽的色彩。不但给每一位纪检监察干部要向王瑛看齐,而且给各行业工作每一位领导干部都要向王瑛看齐,在思想上尊重群众,在行动上深入群众,在感情上贴近群众,在工作上依靠群众,把组织和人民的信任作动力,不断克服前进路上的艰难险阻,为构建和谐社会,促进社会经济全面协调发展做出新的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