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失职渎职案件警示教育大会领导讲话稿[推荐五篇]
编辑:风华正茂 识别码:88-1027400 讲话稿 发布时间: 2024-06-08 15:45:52 来源:网络

第一篇:失职渎职案件警示教育大会领导讲话稿

失职渎职案件警示教育大会领导讲话稿范文

今天这次会议是经市委常委会研究决定召开的一次重要会议。会前,XXX书记多次过问并反复叮嘱,一定要把会议开好、开出成效,达到统一思想、警醒作风、加压履职的目的。为开好这次会议,市纪委监委作了充分的前期准备,筛选近年来查处的XX起典型案例。刚才,XXX同志宣读了这些案例,这是我们共同进行的一次集中学习,大家一定要对照提醒、警示学习。

近年来,我市失职渎职案件呈多发趋势,XXX年,全市纪检监察机关查处失职渎职案件XXX件,占案件总数的XX%。特别是一些案件触及问题敏感,涉案人员复杂,造成后果严重、社会影响恶劣,甚至形成舆论炒作热点,给XX形象造成了无法挽回的损失。召开这次会议,目的就是对全市党员干部进行反失职渎职警示教育,强化职责意识、问题意识、法治意识,推动主动履职、勤勉履职、依法履职,为全面从严治党、加快XX经济社会发展提供坚强保障。下面按照市委要求,根据我市治理不担当不作为失职渎职工作实际,我讲三点意见。

一、明确要义,认清危害

职责,是任职者为履行一定的组织职能或完成工作使命,所负责的范围和承担的一系列工作任务,以及完成这些工作任务所需承担的相应责任。“职”代表位置和权力,“责”代表义务和责任,两者是统一的整体,有职必有责,有责必担当。

作为一名国家公职人员,首先要明白我们手中的权力不是天上掉下来的,而是党和人民把我们摆上了现在的位置,给予我们了一定的职权,离开了党和人民,我们什么都不是。既然选择了目前的职业,走上了现在的岗位,就必须接受纪律规定和党纪国法的约束,接受人民群众的监督,就必须依法行使权力,积极履行职责,否则就是失职渎职,轻则,要让出现在的位置,重则,还会面临党纪国法的追究。现在,还有一些同志对失职渎职问题认识不清、概念模糊,甚至追究到自己头上了还茫然无知,这一现象在我们查办案件的过程中表现得还比较突出。因此,我觉得有必要借今天机会,就失职渎职的有关概念和危害和同志们学习交流。

(一)失职渎职问题的基本类别。按照失职渎职风险的不同程度,我把它分为三个类别:一是一般性的工作失职。是指党和国家工作人员在工作过程中,由于责任心不强,造成工作失职,但尚未达到需要给予党纪政纪处分的程度,在责任追究方面一般给予相关的组织处分,如:批评教育、责令作出书面检查、通报批评、责令待岗、取消执法资格、诫勉谈话、调岗、免职等。二是需要追究党纪政纪责任的失职行为。在开展工作或执法监管中有违纪违法行为,达到需要给予党纪政务处分程度的,按照党纪政务处分条例、问责条例等规定给予相关的纪律处分。三是构成渎职犯罪的失职渎职行为。是指国家机关工作人员滥用职权、玩忽职守或者徇私舞弊,妨害国家机关的正常管理活动,致使国家和人民利益遭受严重损失的行为。失职也可以构成犯罪,当行为人是国家机关工作人员或国有企业工作人员时,失职造成严重损失的构成渎职犯罪。当然,渎职犯罪是结果类犯罪,造成的损失必须达到一定程度才以犯罪论。

(二)失职渎职问题的表现形式。归纳起来,目前存在的失职渎职问题,主要表现在以下7个方面:

一是玩忽职守。就是严重不负责任,不履行或不正确地履行自己的工作职责,致使公共财产和群众利益遭受损失。我市“三亮三评”工作开展半年多了,每个部门、每个岗位的职责也上墙上桌了,但仍有少数干部对自身部门和个人职责不清楚、不明白,对承担的任务心中无数、措施不实,推进不力。有的不执行或不严格执行有关政策规定,对上级交办的事项和自身承担的职责不清不楚、不闻不问,或者是偷工减料、敷衍塞责。有的信奉“中庸”之道,抱有法不责众心理,存在大家都不说,我也不多言;大家都不管,我也不多事的心态,结果造成在重大问题上的集体失声失责。比如XXX环境污染案件,处理结果涉及10多个部门、XX名人员,个别人员受了处分才知道自己在某个环节上具有监管责任。

二是慵懒散拖。就是工作懒散,不思进取,办事拖沓,效率低下。少数干部不敢闯、不敢干,瞻前顾后,畏首畏尾,凡事都要等着上面指示、等着明确要求,等着邯郸学步。有的抱着“当一天和尚撞一天钟”的态度,对上级安排的任务、领导交办的事情,能拖一天算一天,拖着拖着把一些重要工作拖到了脑后,去年,市xx的一个《报告》,市xx局的一个《回复》,几公里的距离,一个走了41天,一个走了110天,导致重大市政项目竣工延迟。有的紧要时刻撂挑子、重要关头掉链子,主动为组分忧的少,推脱责任的时候多。有的对历史遗留问题“新官不理旧帐”,甚至对职责范围内的显性化矛盾装作没看见、绕着问题走,群众的诉求一年一年往下拖,导致上访不断。有的部门对待群众,门好进了,脸好看了,话好听了,但在具体问题解决和具体事项办理上,搞内耗、踢皮球,推诿扯皮、层层设障。

三是纪律松懈。去年“XXX”活动针对工作纪律问题,已经处理了XXX人,但还是没有引起有些人的警醒。从节后的几次检查看,仍然存在纪律松弛,迟到早退、擅自脱岗,从事与工作无关活动以及工作日午间饮酒现象。有的表面上对“八项规定”高调拥护,行为也有所收敛,但是内心却产生“饭不能吃了、酒不能喝了、福利也少了,为官不易了”的错误思想。有的甚至变着法子、变换形式,搞隐身的“四风”。比如,中午不敢饮酒了,但一到下午就心神不宁,忙着联系“组织场”,急着把中午欠的酒补回来,结果晚上喝得七晕八素,第二天上班无精打采,试想以这种精神状态干工作,还谈什么履职尽责,这些现象看似作风纪律问题,实际上也是一种失职失责。

四是违规越权。有的干部未经法律法规授权、行政机关委托或职责规定,行使不属于本岗位职权。比如:XXX党工委擅自违规处置国有土地案件,就是典型的超越职权、谋取私利案件。一些领导干部受错误政绩观影响,不按规律办事,不按程序决策,违规行使职权,甚至明修栈道暗度陈仓,利用职权搞一些幕后操作。在XXX案中,我们就发现市XXX局置省政府明令取消的收费项目于不顾,违法收取“XXX费”202_余万元。

五是滥用职权。有的执纪执法人员滥用自由裁量权,给了好处从下限,不给好处从上限;给了好处就快,不给好处就慢,刚才通报的XX局相关人员的乱作为案件就属于这种情形;有的在履行职责的过程中对待群众态度生硬、作风粗暴、暴力执法;有的乱检查、乱收费、乱罚款、乱摊派,增加群众、企业和基层负担。

六是徇私舞弊。有的领导干部或执纪执法人员利用职权和职务便利,强迫管理服务对象、下属单位安排消费、报销费用,这在近期纪检监察机关查办的案件中比较常见;有的暗箱操作、权力寻租,收回扣、拿红包,不给好处不办事、给了好处乱办事。比如:XXX局城关分局干部曾某,收了行贿人的好处后,就不按规定催缴应征税款,造成巨额国家税费损失。

七是以权谋私。有些身在关键岗位的公职人员,职位不高,却运用手中的权力,在行政审批和服务中故意刁难,吃拿卡要;有的靠山吃山,管质监的就办个钢筋加工厂,管水利的就办个构件厂,或者干脆开个烟酒店,要挟或暗示服务对象、管理单位购买自己的产品,强令当事人履行非法定义务;有的为亲友经商办企业、承揽工程谋取非法利益。在“瘦身”钢筋问题中,发现有国家工作人员介绍使用“瘦身”钢筋问题,市XXX多名工作人员存在受贿问题,XXX一队队长XX不仅索贿受贿,还伙同其丈夫XXX开办“三无”工厂加工、销售“瘦身”钢筋。结果一个被判有期徒刑二十年,一个被判有期徒刑十八年。他们的行为让人痛恨,结果也让人痛心,他们自己毁了原本很幸福的家庭。

以上7个方面,希望同志们逐一对照检查,有则即改,无则警惕。

(三)失职渎职问题的严重危害。失职渎职往往是由于公权力的缺失或滥用,造成对国家财产、公共利益和群众利益的直接损害,其危害在某种程度上讲不亚于贪污腐败,是影响党和政府形象、影响社会和谐稳定的突出问题之一,必须引起高度重视,必须依法严厉查处。

一是失职渎职问题严重侵害国家财产和群众利益。近年来因为公职人员失职渎职造成的经济损失越来越惊人,数额动辄上百万甚至以亿元计算。据媒体报道,XXX年到20XX年,全国XXX查办渎职侵权犯罪XXX人,案件致XX人死亡,直接经济损失XXX亿元。据XXX公布的数据显示,渎职犯罪给国家和人民造成的损失比贪污罪更严重,贪污罪平均个案损失是XXX万元,而渎职侵权个案损失是XXX万元。前几年,国家药监局原局长xx,法院认定其受贿金额为x万元,被判处死刑的主要原因是其在药品认证和监管中严重渎职,降低对药品的审核标准,违规签批药品文号,造成重大后果和巨大损失。同时,在安全生产、食品卫生、环境资源、医疗医药等领域的失职渎职犯罪,每一起都严重侵害广大群众的切身利益,甚至引发重大公共安全事件。

二是失职渎职问题严重损害党和政府的形象。由于失职渎职的行为主体是国家公职人员,每一起重大失职渎职案件,都在透支着党和政府的公信力。特别是近年来,随着社会事务的公开透明和公众参政的意识增强,社会各方对公共事件、安全事故的关注度明显提升,对每一起事故,每一个事件都要追问为什么,是谁造成的。新闻媒体,特别是网络媒体的广泛参与、深度解析和跟踪调查,更是放大了失职渎职的严重后果,因部门和个人的失职渎职,导致政府买单的情况屡有发生。去年,我市x余起事件被媒体曝光、热炒,给XX形象造成严重损害。

三是失职渎职问题严重危害市场经济秩序。少数国家机关工作人员不能正确对待手中的权力,或疏于职守,或恣意滥用,或以权谋私,轻则导致国有资产流失,重则破坏市场经济秩序,严重阻碍经济社会发展。如我市发生的XX县农业局干部违规推广不适宜种植的小麦种子事件,不仅造成广大农民XXX多万元的经济损失,同时也破坏了公平竞争的市场经济秩序。

四是失职渎职问题影响社会公平正义。由于一些执法人员的失职渎职,导致公平正义失衡,执法公信下降,法律权威受损。比如近年来屡屡曝光的冤假错案,虽然进行了纠正,给予了国家赔偿,但有的生命已经无法挽回,有的精神受到重创,这是用任何物质和金钱无法偿还,也无法弥补的。

权力是一把双刃剑,用好了能够惠及于民,用不好就会助纣为孽,伤及自身。随着反腐倡廉建设进一步深化,特别是反失职渎职工作力度不断加大,任何形式的失职渎职行为都将逐步失去生存的土壤和空间,对此,同志们一定要有清醒认识,决不能心存侥幸,要从现在做起,从自身做起,坚决杜绝为官不为、失职渎职问题。

二、提高认识,端正态度

现在还有一些同志认为,失职渎职都是在履行公务时发生的,带有一定的“为公”性和非主观性,特别是失职问题属于过失性行为,有情可原,有谅可解。这种认识是错误的,在其位就要谋其政,拿着薪水不干活,坐着位子不干事,不是蛀虫是什么,不予以惩处怎么向群众交代。在反对失职渎职上,市委、市政府的态度是坚决的、意志是坚定的,各级各部门也要把思想和认识统一到市委、市政府的决策部署上来,充分认识反对失职渎职的重要性和紧迫性。

(一)反对失职渎职是适应全面从严治党新常态的迫切要求。在反腐力度持续加大,全面从严治党成为新常态的形势下,失职渎职问题的积弊和危害更加凸显。习近平总书记指出,当前,所谓“为官不易”“为官不为”问题引起社会关注,要深入分析,搞好正面引导,加强责任追究。党的干部都是人民公仆,自当在其位谋其政,既廉又勤,既干净又干事。如果组织上管得严一点、群众监督多一点就感到受不了,就要“为官不为”,那是境界不高、不负责任的表现。李克强总理指出,“少数政府机关工作人员乱作为,一些腐败问题触目惊心,有的为官不为,在其位不谋其政,该办的事不办”;“对为官不为、懒政怠政的,要公开曝光、坚决追究责任”。为官不为,不是新表述,也不是新问题。中央对这一问题的重视程度和惩治决心可见一斑。赵乐际书记在十九届中央纪委X次全会上也强调指出,“要重点查办发生在领导机关和重要岗位领导干部中插手工程建设、土地出让,侵吞国有资产,买官卖官、以权谋私、腐化堕落、失职渎职案件”。纪检监察工作的监督执纪问责重点,也正在向失职渎职上延伸和切入。就我市而言,市委xx会议明确把202_年作为“落实求效年”,突出转作风、抓落实。XX书记在全国人大会议讨论政府工作报告时,明确表态“为官不为在一定意义上说,是一种消极的腐败,这样一种不作为,会对我们人民的福祉带来一种负面的后果,对这个事情,我们要旗帜鲜明地反对”。对此,同志们一定要清醒认识、高度重视,切实把反对失职渎职作为全面从严治党的一项重要内容,抓实抓牢,抓出成效。

(二)反对失职渎职是巩固和深化作风建设成果的重要举措。失职渎职问题,根源在作风。近年来,我市通过群众路线教育实践、XXX、“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等系列活动开展,全市的党员干部和公职人员的作风形象有了明显变化。但是从查办案件和暗访督查情况看,失职渎职行为仍然多发易发,表现的形式也多种多样。一些单位和领导干部没有问题意识,缺乏责任观念,平时对本辖区本系统内存在的问题熟视无睹,往往是被媒体曝光了、发生群体性事件了再去亡羊补牢,甚至一些问题已经十分明显,但仍心存侥幸,在处置上态度暧昧、瞻前顾后、迟迟处理不到位。从省委巡视组反馈意见看,党员干部作风方面存在的问题仍然不少。作为作风不良的突出表现和综合反映,整治好失职渎职问题,就是对作风建设成果的巩固、拓展和深化,是在抓细、抓常、抓长上的具体体现。

(三)反对失职渎职是加快XX发展的必要保障。省委九届八次全会出台《XXXX加快现代化建设战略纲要》,提出要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加快现代化建设、让XX更出彩。我市作为八百万人口大市,对照《纲要》确定的目标任务和时间表,差距不小、任务繁重。形势和任务容不得我们有丝毫的懈怠和迟疑,容不得有半点空谈、半点浮躁,迫切需要全市上下凝神聚力,保持定力,团结一心,巩固和发展好的形势;迫切需要有一大批能勤勉务实、埋头苦干、敢于担当、乐于奉献的党员干部迎头而上、克难攻坚,这不仅是XX发展赋予我们的历史责任,更是对我们党员干部意志能力的考验。特别是今天参加会议的每一位同志都是身居要职,大家对于XX改革发展稳定的大局、对于XX父老乡亲的福祉,都负有沉甸甸的责任。我们丝毫没有理由懈怠,要立足本职,积极主动地担负起组织和时代赋予我们的责任。可以讲,大家坐在这个位置上,不是动力就是阻力,不是正能量就是负能量,不是功臣即为罪人、庸人。责任面前没有退路,必须调动一切积极因素,扎实解决好为官不为、失职渎职等突出问题,确保各级党员干部在本职岗位上守其位、谋其政,忠于职守,履职尽责,为推动XX更好更快发展提供有力支撑。

(四)反对失职渎职是教育保护党员干部的有效手段。反对失职渎职并不是片面地查处案件,处理干部,而是要坚持查防并举,教育为先的原则,从源头上减少失职渎职问题的发生,今天我们召开这次会议,通报典型案例,开展警示教育,目的就是让党员干部和公职人员了解党委政府和执纪执法机关对失职渎职问题的立场和态度,掌握失职渎职的概念,明确失职渎职的后果,受警醒、明底线、知敬畏,主动在思想上划出红线、在行为上划定界限,真正敬畏法纪、遵守规矩,在失职渎职问题上打好“防疫针”。

三、勇于担当,履职尽责

反对和预防失职渎职问题,重在强化责任意识、担当意识、法治意识和服务意识,必须以提升能力素质、加强监督管理、规范从政行为为关键,以树立正确导向、营造干事氛围为重点,以刚性纪律约束、严格责任追究为保障,对症下药,综合施治。

(一)营造干事氛围。反对失职渎职,强化履职尽责既要靠内在的自觉和自律,又要靠良好的政治生态和干事创业的氛围来保障。要结合工作实际,以“XXX”活动为抓手,进一步明确每一名党员干部的岗位责任和履责范围,切实解决好知道自己该干些什么,必须把什么干好这一基本问题。要按照市委提出的“团结凝聚战斗力、敬畏规矩树形象、忠诚担当事上见、落实见效真本事”四句话作风建设新要求,大力倡导敢担当、干实事、抓落实、求成效的良好作风。要树立“有为才有位”的工作导向,“刹不为之风、换不为之将”,对不作为、群众不满意的干部坚决撤换,使庸官难过“上岗关”,懒官难过“考核关”,太平官难过“群众关”。同时,要支持、保护、重用敢抓敢管、敢于负责、善于干事的同志,特别是要严格区分失误与失职渎职的不同情况,主动为出以公心、造成工作失误的干部担责分责,为因干工作、抓发展而得罪人、受诬陷和被打击的干部撑腰壮胆。要挖掘、培育干事创业的先进典型,大张旗鼓地宣传他们的事迹,鼓舞人心,凝聚力量,在全社会形成勤政廉政的良好氛围。

(二)强化担当意识。造成失职渎职的一个重要原因,就是一些党员干部责任缺失,不愿担当、不敢担当、不会担当。我们在工作中都深有体会,只要尽心尽责,再复杂的问题也能迎刃而解;漠视责任,再简单的工作也会出现差错。对职责范围内的事情该抓的不抓,该管的不管,结果就会使问题越积越多,长期以往,必然会导致重大的失职失责。作为一名党员干部,担当是不容选择的,因为党和人民在给予我们职位和待遇的同时,也赋予了我们义不容辞的义务和责任。

首先要有强烈的问题意识。发现问题,才能够明确自身的责任,才能够找准担当的切入。应当肯定,目前大多数党员干部问题意识是强的,是勇于直面问题的,但也有一些同志问题意识淡薄。有的忽视问题,对矛盾熟视无睹,一旦遇到问题,往往措手不及;有的逃避问题,搞鸵鸟政策、选择性失明,把一些本来应该及时解决的问题拖成了老大难,小事拖大,大事拖炸;有的不注重解决问题,纸上谈兵、夸夸其谈,真正遇到棘手问题就捉襟见肘等等,这些都是造成失职渎职的重要因素,“艾滋病拆迁队”事件被反复曝光就是一个深刻教训。有问题并不可怕,从某种意义上说,我们所有的工作就是为了解决问题,解决不好问题就是失职。作为党员干部一定要树立强烈的问题意识,经常深入基层、深入实际,多看多问,多动脑筋,对辖区内、部门内、自己职责范围内的问题和矛盾了然于胸,并辩证地认识问题、正确地对待问题、及时地解决问题。也正如市委XX书记所反复强调的:凡事要钻进去、研究透、善创新、勇突破。只有这样才能主动地、有针对性地履行职责,这也是确保不失职、不渎职的基本前提。

其二要有敢于担当的勇气。敢于担当,就是要担当责任,担当困难,担当风险。一名党员干部称不称职,首先要看敢不敢负责、有没有担当精神,看在难题面前敢不敢抓、在矛盾面前敢不敢管、在风险面前敢不敢闯。革命战争时期,革命队伍就是在党员干部“跟我上”的感召下夺取了一个又一个胜利。和平年代,在党和人民需要你挺身而出、担当履责的时候,犹犹豫豫、优柔寡断,贻误战机,这就是典型的失职渎职。我们党员干部无论身处哪个岗位,都要坚持原则、认真负责,面对大是大非敢于亮剑,面对矛盾敢于迎难而上,面对危险敢于挺身而出,面对失误敢于承担责任,真正做到忠诚担当事上见。

其三要有善于担当的智慧。毋庸讳言,要干事,就会有困难;要改革,就会遇阻力,甚至还会受到委屈、做出牺牲,干事的同志们也要学会保护自己,怎么保护,就是要“为官善为”,干实事、干成事、不出事。干实事是党员干部的天职、使命、本分所在;干成事是组织的要求,群众的期待,干部的能力的体现;不出事是对党员干部的基本要求,同时也是干实事、干成事的保证。干实事、干成事、不出事,三者一体、相辅相成,既是党员干部素质建设上的高标准、执政风范上的高姿态和工作作风上的高素养,同时也是对“不干事、少出错”论调的最有效的批驳,是对我们反对失职渎职最有力的支持。

(三)依法依规履职。所有的职责、职权必须在法治的框架内、在法律的约束下行使和运行,这是一条最基本的原则。作为党员干部,特别是行政执法人员一定要增强法治观念,强化法律意识。实际工作中,个别职能部门和一些执法人员法治意识淡薄,由于不懂法、不守法,强征强收问题、暴力拆迁问题、钓鱼执法问题等等屡禁不绝,造成渎职侵权的例子绝非个别。要加强法治理念的培养和法律知识的教育,使广大党员干部牢记法律红线不可逾越、法律底线不可触碰,带头遵守法律、执行法律,带头营造办事依法、遇事找法、解决问题用法、化解矛盾靠法的法治环境。要把对法治的尊崇、对法律的敬畏转化成履职尽责的思维方式和行为方式,时时刻刻提醒自己不出格、不越界,最大限度减少因违反法律规定而造成的渎职问题。同时,要严格履行法定职责。我们在查办失职渎职案件中,发现一些单位职责不清,直到责任追究时,还弄不清是不是自己的应负责任,糊里糊涂受处分。懒政怠政、失职渎职,很大程度上与权责划分不对称、不清晰有关。法定职责必须为、法无授权不可为,如果说“法无授权不可为”是对乱作为的约束,那么“法定职责必须为”则为不作为划定了底线。这意味着,履职尽责不仅是工作要求和纪律要求,更是必须履行的法定义务。近期,各级各部门都要按照《关于XX市人民政府职能转变和机构改革的实施意见》精神,对照有关要求把自己的职责捋一捋,进一步明确职能定位,厘清肩负的任务,确保依法履职尽责。

(四)加强内部监管。去年以来,个别地方和单位因为失职渎职问题被连续问责,多人次受到责任追究,相信这不是偶然,说明你这个地方、这个单位内部管理出现了问题,必须引起警觉和重视,同时对其它地方和单位而言,也要引以为戒。

首先要开展自查整改。严是爱,松是害,加强日常监管、及时教育提醒是防范失职渎职问题的有效手段。这次会议之后,各地各部门要主动开展一次履职尽责、勤政廉政自查活动,认真检查本地本部门各项职责履行、工作目标完成情况,查找是否有能为不为、当干未干的项目和环节,是否存在履行职责不担当、开展工作不主动、破解难题不敢闯、服务群众不热心、利益作祟不公正、降低标准不尽责、基础工作不务实、缺乏激情不进取、论资排辈不出力等“九不”问题,并从工作态度、工作作风、工作效率、工作能力、工作机制等方面逐一分析原因,制定整改措施,限期予以整改。要针对自查出的共性问题,进一步完善内部管理制度,建立提升工作质效的倒逼机制,切实把可能出现的失职渎职问题解决在萌芽状态。

其二要抓实岗位责任。要根据新形势、新任务,对原有的岗位责任制进行补充规范,该调整的调整、该细化的细化、该完善的完善,确保部门责任法定化、岗位责任具体化、责任层级清晰化、责任链接无缝化。要以权责相称为原则,进一步健全目标管理和绩效评估体系,制定科学、具体、精细的权力清单,把每个岗位的责任细化量化,明确如何履职尽责,明确失职失责的后果,明确各层级之间的责任,确保环环相扣、责罚分明,形成责任闭合环路。

其三要强化监督制约。严格落实党政主要领导干部“五个不直接分管”和末位发言制度,规范“三重一大事项”决策程序。对具有执法监管权力的内设科室加强日常监管,细化工作流程,防止权力失控。实施“阳光作业”、加大公开力度,推进权力透明运行,压缩权力寻租空间。要抓好“三亮三评”这一载体,提升“亮”的水平,亮清职责,亮出形象;强化“评”的效果,评出优劣、评出担当。

(五)加大惩处力度。整治失职渎职问题,惩治这一手决不能放松。去年,我们建立了由市纪委监委、市委组织部、市检察院、市人社局等十部门组成的效能问责联动机制,今年2月,又在全市启动了贯穿全年的不作为、乱作为问题专项治理。目标是一致的,就是要着力整治为官不为、效率低下、推诿扯皮以及滥用职权、徇私舞弊、失职渎职等问题。专项治理期间,要保持高频率、全方位的暗访检查力度,一旦发现在失职渎职方面存在的顶风违纪问题,纪检监察机关一律顶格处理,检察机关、审判机关,对构成犯罪的失职渎职行为依法从严处理。市纪委监委要拓宽视野,畅通渠道,主动出击,认真排查为官不为和失职渎职的问题线索,发现一起查处一起,查处一起通报一起,切实形成震慑,强化“不敢”氛围。同时,各执纪执法部门发现的失职渎职问题线索,要向纪检监察机关和检察机关及时通报,需要追究党政纪责任或刑事责任的,及时移交。对因责任不落实、措施不力导致为官不为风气滋生,失职渎职问题多发的地方和单位,要严格落实“一案双查”,既追究当事人的责任,同步倒查追究分管领导和主要领导的责任。今天通报的XX个典型案例只是个开始,下一步我们将定期整理,定期通报,不仅是在会议上通报一下,责任单位的主要领导还要作表态发言,强化警示教育力度,切实达到处理一批、教育一批、警示一批、巩固一批的效果。同志们,失职渎职问题危害严重,不容小觑,希望各级各部门一定要从今天通报的XX起典型案例中吸取教训,引以为戒,举一反三,切实增强责任意识、担当意识、法治意识和服务意识,忠诚履职、扎实尽责,以更多更好的工作成效,为建设大美XX、活力XX、幸福XX作出新的贡献!

第二篇:失职渎职案件警示教育大会上讲话

在失职渎职案件警示教育大会上的讲话(2 篇)

在失职渎职案件警示教育大会上的讲话 第一篇:

同志们:

今天这次会议是经市委常委会研究决定召开的一次重要会议。会前,市委书记多次过问并反复叮嘱,一定要把会议开好、开出成效,达到统一思想、警醒作风、加压履职的目的。为开好这次会议,市纪委监委作了充分的前期准备,筛选近年来查处的典型案例。刚才,会上宣读了这些案例,这是我们共同进行的一次集中学习,大家一定要对照提醒、警示学习。近年来,我市失职渎职案件呈多发趋势,造成了无法挽回的损失。召开这次会议,目的就是对全市党员干部进行反失职渎职警示教育,强化职责意识、问题意识、法治意识,推动主动履职、勤勉履职、依法履职,为全面从严治党、加快经济社会发展提供坚强保障。下面按照市委要求,我讲三点意见。

一、明确要义,认清危害

职责,是任职者为履行一定的组织职能或完成工作使命,所负责的范围和承担的一系列工作任务,以及完成这些工作任务所需承担的相应责任。“职”代表位置和权力,“责”代表义务和责任,两者是统一的整体,有职必有责,有责必担当。

作为一名家公职人员,首先要明白我们手中的权力不是天上掉下来的,而是党和人民把我们摆上了现在的位置,给予我们了一定的职权,离开了党和人民,我们什么都不是。既然选择了目前的职业,走上了现在的岗位,就必须接受纪律规定和党纪法的约束,接受人民群众的监督,就必须依法行使权力,积极履行职

责,否则就是失职渎职,轻则,要让出现在的位置,重则,还会面临党纪法的追究。现在,还有一些同志对失职渎职问题认识不清、概念模糊,甚至追究到自己头上了还茫然无知,这一现象在我们查办案件的过程中表现得还比较突出。因此,我觉得有必要借今天机会,就失职渎职的有关概念和危害和同志们学习交流。

(一)失职渎职问题的基本类别。按照失职渎职风险的不同程度,我把它分为三个类别:一是一般性的工作失职。是指党和家工作人员在工作过程中,由于责任心不强,造成工作失职,但尚未达到需要给予党纪政纪处分的程度,在责任追究方面一般给予相关的组织处分,如:批评教育、责令作出书面检查、通报批评、责令待岗、取消执法资格、诫勉谈话、调岗、免职等。二是需要追究党纪政纪责任的失职行为。在开展工作或执法监管中有违纪违法行为,达到需要给予党纪政务处分程度的,按照党纪政务处分条例、问责条例等规定给予相关的纪律处分。三是构成渎职犯罪的失职渎职行为。是指家机关工作人员滥用职权、玩忽职守或者徇私舞弊,妨害家机关的正常管理活动,致使家和人民利益遭受严重损失的行为。失职也可以构成犯罪,当行为人是家机关工作人员或有企业工作人员时,失职造成严重损失的构成渎职犯罪。当然,渎职犯罪是结果类犯罪,造成的损失必须达到一定程度才以犯罪论。

(二)失职渎职问题的表现形式。归纳起来,主要表现在以下 7 个方面:一是玩忽职守。就是严重不负责任,不履行或不正确地履行自己的工作职责,致使公共财产和群众利益遭受损失。二是慵懒散拖。就是工作懒散,不思进取,办事拖沓,效率低下。少数干部不敢闯、不敢干,瞻前顾后,畏首畏尾,凡事都要等着上面指示、等着明确要求,等着邯郸学步。三是纪律松懈。有的表面上对“八项规定”高调拥护,行为也有所收敛,但是内心却产生“饭不能吃了、酒不能喝了、福利也少了,为官不易了”的错误思想。有的甚至变着法子、变换形式,搞隐身的“四风”。

四是违规越权。有的干部未经法律法规授权、行政机关委托或职责规定,行使不属于本岗位职权。五是滥用职权。有的在履行职责的过程中对待群众态度生硬、作风粗暴、暴力执法;有的乱检查、乱收费、乱罚款、乱摊派,增加群众、企业和基层负担。六是徇私舞弊。有的领导干部或执纪执法人员利用职权和职务便利,强迫管理服务对象、下属单位安排消费、报销费用。七是以权谋私。有些身在关键岗位的公职人员,职位不高,却运用手中的权力,在行政审批和服务中故意刁难,吃拿卡要。以上 7 个方面,希望同志们逐一对照检查,有则即改,无则警惕。

(三)失职渎职问题的严重危害。失职渎职往往是由于公权力的缺失或滥用,造成对家财产、公共利益和群众利益的直接损害,其危害在某种程度上讲不亚于贪污腐败,是影响党和政府形象、影响社会和谐稳定的突出问题之一,必须引起高度重视,必须依法严厉查处。一是失职渎职问题严重侵害家财产和群众利益。近年来因为公职人员失职渎职造成的经济损失越来越惊人,数额动辄上百万甚至以亿元计算。同时,在安全生产、食品卫生、环境资源、医疗医药等领域的失职渎职犯罪,每一起都严重侵害广大群众的切身利益,甚至引发重大公共安全事件。二是失职渎职问题严重损害党和政府的形象。由于失职渎职的行为主体是家公职人员,每一起重大失职渎职案件,都在透支着党和政府的公信力。特别是网络媒体的广泛参与、深度解析和跟踪调查,更是放大了失职渎职的严重后果,因部门和个人的失职渎职,导致政府买单的情况屡有发生。三是失职渎职问题严重危害市场经济秩序。少数家机关工作人员不能正确对待手中的权力,或疏于职守,或恣意滥用,或以权谋私,轻则导致有资产流失,重则破坏市场经济秩序,严重阻碍经济社会发展。权力是一把双刃剑,用好了能够惠及于民,用不好就会助纣为

孽,伤及自身。随着反腐倡廉建设进一步深化,特别是反失职渎职工作力度不断加大,任何形式的失职渎职行为都将逐步失去生存的土壤和空间,对此,同志们一定要有清醒认识,决不能心存侥幸,要从现在做起,从自身做起,坚决杜绝为官不为、失职渎职问题。

二、提高认识,端正态度

(一)反对失职渎职是适应从严治党趋势的迫切要求。在反腐力度持续加大,全面从严治党成为新常态的形势下,失职渎职问题的积弊和危害更加凸显。习近平总书记指出,当前,所谓“为官不易”“为官不为”问题引起社会关注,要深入分析,搞好正面引导,加强责任追究。党的干部都是人民公仆,自当在其位谋其政,既廉又勤,既干净又干事。如果组织上管得严一点、群众监督多一点就感到受不了,就要“为官不为”,那是境界不高、不负责任的表现。李克强总理指出,“少数政府机关工作人员乱作为,一些腐败问题触目惊心,有的为官不为,在其位不谋其政,该办的事不办”;“对为官不为、懒政怠政的,要公开曝光、坚决追究责任”。为官不为,不是新表述,也不是新问题。中央对这一问题的重视程度和惩治决心可见一斑。对此,同志们一定要清醒认识、高度重视,切实把反对失职渎职作为全面从严治党的一项重要内容,抓实抓牢,抓出成效。

(二)反对失职渎职是巩固作风建设成果的重要举措。失职渎职问题,根源在作风。近年来,全市的党员干部和公职人员的作风形象有了明显变化。但是从查办案件和暗访督查情况看,失职渎职行为仍然多发易发,表现的形式也多种多样。一些单位和领导干部没有问题意识,缺乏责任观念,平时对本辖区本系统内存在的问题熟视无睹,往往是被媒体曝光了、发生群体性事件了再去亡羊补牢,甚至一些问题已经十分明显,但仍心存侥幸,在处置上态度暧昧、瞻前顾后、迟迟处

理不到位。从省委巡视组反馈意见看,党员干部作风方面存在的问题仍然不少。作为作风不良的突出表现和综合反映,整治好失职渎职问题,就是对作风建设成果的巩固、拓展和深化,是在抓细、抓常、抓长上的具体体现。

(三)反对失职渎职是加快经济社会发展的必要保障。省委九届八次全会出台《加快现代化建设战略纲要》,提出要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加快现代化建设。我市作为八百万人口大市,对照《纲要》确定的目标任务和时间表,差距不小、任务繁重。形势和任务容不得我们有丝毫的懈怠和迟疑,容不得有半点空谈、半点浮躁,迫切需要全市上下凝神聚力,保持定力,团结一心,巩固和发展好的形势;迫切需要有一大批能勤勉务实、埋头苦干、敢于担当、乐于奉献的党员干部迎头而上、克难攻坚,这不仅是发展赋予我们的历史责任,更是对我们党员干部意志能力的考验。特别是今天参加会议的每一位同志都是身居要职,大家,都负有沉甸甸的责任。我们丝毫没有理由懈怠,要立足本职,积极主动地担负起组织和时代赋予我们的责任。可以讲,大家坐在这个位置上,不是动力就是阻力,不是正能量就是负能量,不是功臣即为罪人、庸人。责任面前没有退路,必须调动一切积极因素,扎实解决好为官不为、失职渎职等突出问题,确保各级党员干部在本职岗位上守其位、谋其政,忠于职守,履职尽责,为推动更好更快发展提供有力支撑。

三、勇于担当,履职尽责

反对和预防失职渎职问题,重在强化责任意识、担当意识、法治意识和服务意识,必须以提升能力素质、加强监督管理、规范从政行为为关键,以树立正确导向、营造干事氛围为重点,以刚性纪律约束、严格责任追究为保障,对症下药,综合施治。

(一)营造干事氛围。反对失职渎职,强化履职尽责既要靠内在的自觉和自律,又要靠良好的政治生态和干事创业的氛围来保障。要结合工作实际,进一步明确

每一名党员干部的岗位责任和履责范围,切实解决好知道自己该干些什么,必须把什么干好这一基本问题。要按照市委提出的“团结凝聚战斗力、敬畏规矩树形象、忠诚担当事上见、落实见效真本事”四句话作风建设新要求,大力倡导敢担当、干实事、抓落实、求成效的良好作风。要树立“有为才有位”的工作导向,“刹不为之风、换不为之将”,对不作为、群众不满意的干部坚决撤换,使庸官难过“上岗关”,懒官难过“考核关”,太平官难过“群众关”。同时,要支持、保护、重用敢抓敢管、敢于负责、善于干事的同志,特别是要严格区分失误与失职渎职的不同情况,主动为出以公心、造成工作失误的干部担责分责,为因干工作、抓发展而得罪人、受诬陷和被打击的干部撑腰壮胆。要挖掘、培育干事创业的先进典型,大张旗鼓地宣传他们的事迹,鼓舞人心,凝聚力量,在全社会形成勤政廉政的良好氛围。

(三)依法依规履职。所有的职责、职权必须在法治的框架内、在法律的约束下行使和运行,这是一条最基本的原则。作为党员干部,特别是行政执法人员一定要增强法治观念,强化法律意识。实际工作中,个别职能部门和一些执法人员法治意识淡薄,由于不懂法、不守法,强征强收问题、暴力拆迁问题、钓鱼执法问题等等屡禁不绝,造成渎职侵权的例子绝非个别。要加强法治理念的培养和法律知识的教育,使广大党员干部牢记法律红线不可逾越、法律底线不可触碰,带头遵守法律、执行法律,带头营造办事依法、遇事找法、解决问题用法、化解矛盾靠法的法治环境。要把对法治的尊崇、对法律的敬畏转化成履职尽责的思维方式和行为方式,时时刻刻提醒自己不出格、不越界,最大限度减少因违反法律规定而造成的渎职问题。同时,要严格履行法定职责。我们在查办失职渎职案件中,发现一些单位职责不清,直到责任追究时,还弄不清是不是自己的应负责任,糊

里糊涂受处分。懒政怠政、失职渎职,很大程度上与权责划分不对称、不清晰有关。法定职责必须为、法无授权不可为,如果说“法无授权不可为”是对乱作为的约束,那么“法定职责必须为”则为不作为划定了底线。这意味着,履职尽责不仅是工作要求和纪律要求,更是必须履行的法定义务。近期,各级各部门都要对照有关要求把自己的职责捋一捋,进一步明确职能定位,厘清肩负的任务,确保依法履职尽责。

(四)加强内部监管。去年以来,个别地方和单位因为失职渎职问题被连续问责,多人次受到责任追究,相信这不是偶然,说明你这个地方、这个单位内部管理出现了问题,必须引起警觉和重视,同时对其它地方和单位而言,也要引以为戒。首先要开展自查整改。严是爱,松是害,加强日常监管、及时教育提醒是防范失职渎职问题的有效手段。这次会议之后,各地各部门要主动开展一次履职尽责、勤政廉政自查活动,认真检查本地本部门各项职责履行、工作目标完成情况,查找是否有能为不为、当干未干的项目和环节,是否存在履行职责不担当、开展工作不主动、破解难题不敢闯、服务群众不热心、利益作祟不公正、降低标准不尽责、基础工作不务实、缺乏激情不进取、论资排辈不出力等“九不”问题,并从工作态度、工作作风、工作效率、工作能力、工作机制等方面逐一分析原因,制定整改措施,限期予以整改。要针对自查出的共性问题,进一步完善内部管理制度,建立提升工作质效的倒逼机制,切实把可能出现的失职渎职问题解决在萌芽状态。其二要抓实岗位责任。要根据新形势、新任务,对原有的岗位责任制进行补充规范,该调整的调整、该细化的细化、该完善的完善,确保部门责任法定化、岗位责任具体化、责任层级清晰化、责任链接无缝化。要以权责相称为原则,进一步健全目标管理和绩效评估体系,制定科学、具体、精细的权力清单,把每个岗位的责任细化量化,明确如何履职尽责,明确失职失责的后果,明确各层级

之间的责任,确保环环相扣、责罚分明,形成责任闭合环路。其三要强化监督制约。严格落实党政主要领导干部“五个不直接分管”和末位发言制度,规范“三重一大事项”决策程序。对具有执法监管权力的内设科室加强日常监管,细化工作流程,防止权力失控。实施“阳光作业”、加大公开力度,推进权力透明运行,压缩权力寻租空间。要抓好“三亮三评”这一载体,提升“亮”的水平,亮清职责,亮出形象;强化“评”的效果,评出优劣、评出担当。

(五)加大惩处力度。整治失职渎职问题,惩治这一手决不能放松。去年,我们建立了由市纪委监委、市委组织部、市检察院、市人社局等十部门组成的效能问责联动机制,今年*月,又在全市启动了贯穿全年的不作为、乱作为问题专项治理。目标是一致的,就是要着力整治为官不为、效率低下、推诿扯皮以及滥用职权、徇私舞弊、失职渎职等问题。专项治理期间,要保持高频率、全方位的暗访检查力度,一旦发现在失职渎职方面存在的顶风违纪问题,纪检监察机关一律顶格处理,检察机关、审判机关,对构成犯罪的失职渎职行为依法从严处理。市纪委监委要拓宽视野,畅通渠道,主动出击,认真排查为官不为和失职渎职的问题线索,发现一起查处一起,查处一起通报一起,切实形成震慑,强化“不敢”氛围。同时,各执纪执法部门发现的失职渎职问题线索,要向纪检监察机关和检察机关及时通报,需要追究党政纪责任或刑事责任的,及时移交。对因责任不落实、措施不力导致为官不为风气滋生,失职渎职问题多发的地方和单位,要严格落实“一案双查”,既追究当事人的责任,同步倒查追究分管领导和主要领导的责任。今天通报的典型案例只是个开始,下一步我们将定期整理,定期通报,不仅是在会议上通报一下,责任单位的主要领导还要作表态发言,强化警示教育力度,切实达到处理一批、教育一批、警示一批、巩固一批的效果。

同志们,失职渎职问题危害严重,不容小觑,希望各级各部门一定要从今天

通报的典型案例中吸取教训,引以为戒,举一反三,切实增强责任意识、担当意识、法治意识和服务意识,忠诚履职、扎实尽责,以更多更好的工作成效,为推进高质量发展作出新的贡献!

在失职渎职案件警示教育大会上的讲话 第二篇:

今天这次会议是经市委常委会研究决定召开的一次重要会议。会前,***书记多次过问并反复叮嘱,一定要把会议开好、开出成效,达到统一思想、警醒作风、加压履职的目的。为开好这次会议,市纪委监委作了充分的前期准备,筛选近年来查处的**起典型案例。刚才,***同志宣读了这些案例,这是我们共同进行的一次集中学习,大家一定要对照提醒、警示学习。

近年来,我市失职渎职案件呈多发趋势,***年,全市纪检监察机关查处失职渎职案件***件,占案件总数的**%。特别是一些案件触及问题敏感,涉案人员复杂,造成后果严重、社会影响恶劣,甚至形成舆论炒作热点,给**形象造成了无法挽回的损失。召开这次会议,目的就是对全市党员干部进行反失职渎职警示教育,强化职责意识、问题意识、法治意识,推动主动履职、勤勉履职、依法履职,为全面从严治党、加快**经济社会发展提供坚强保障。下面按照市委要求,根据我市治理不担当不作为失职渎职工作实际,我讲三点意见。

一、明确要义,认清危害

职责,是任职者为履行一定的组织职能或完成工作使命,所负责的范围和承担的一系列工作任务,以及完成这些工作任务所需承担的相应责任。“职”代表位置和权力,“责”代表义务和责任,两者是统一的整体,有职必有责,有责必担当。

作为一名家公职人员,首先要明白我们手中的权力不是天上掉下来的,而是党和人民把我们摆上了现在的位置,给予我们了一定的职权,离开了党和人民,我们什么都不是。既然选择了目前的职业,走上了现在的岗位,就必须接受纪律规定和党纪法的约束,接受人民群众的监督,就必须依法行使权力,积极履行职责,否则就是失职渎职,轻则,要让出现在的位置,重则,还会面临党纪法的追究。现在,还有一些同志对失职渎职问题认识不清、概念模糊,甚至追究到自己头上了还茫然无知,这一现象在我们查办案件的过程中表现得还比较突出。因此,我觉得有必要借今天机会,就失职渎职的有关概念和危害和同志们学习交流。

(一)失职渎职问题的基本类别。按照失职渎职风险的不同程度,我把它分为三个类别:一是一般性的工作失职。是指党和家工作人员在工作过程中,由于责任心不强,造成工作失职,但尚未达到需要给予党纪政纪处分的程度,在责任追究方面一般给予相关的组织处分,如:批评教育、责令作出书面检查、通报批评、责令待岗、取消执法资格、诫勉谈话、调岗、免职等。二是需要追究党纪政纪责任的失职行为。在开展工作或执法监管中有违纪违法行为,达到需要给予党纪政务处分程度的,按照党纪政务处分条例、问责条例等规定给予相关的纪律处分。三是构成渎职犯罪的失职渎职行为。是指家机关工作人员滥用职权、玩忽职守或者徇私舞弊,妨害家机关的正常管理活动,致使家和人民利益遭受严重损失的行为。失职也可以构成犯罪,当行为人是家机关工作人员或有企业工作人员时,失职造成严重损失的构成渎职犯罪。当然,渎职犯罪是结果类犯罪,造成的损失必须达到一定程度才以犯罪论。

(二)失职渎职问题的表现形式。归纳起来,目前存在的失职渎职问题,主要表现在以下 7 个方面:

一是玩忽职守。就是严重不负责任,不履行或不正确地履行自己的工作职责,致使公共财产和群众利益遭受损失。我市“三亮三评”工作开展半年多了,每个

部门、每个岗位的职责也上墙上桌了,但仍有少数干部对自身部门和个人职责不清楚、不明白,对承担的任务心中无数、措施不实,推进不力。有的不执行或不严格执行有关政策规定,对上级交办的事项和自身承担的职责不清不楚、不闻不问,或者是偷工减料、敷衍塞责。有的信奉“中庸”之道,抱有法不责众心理,存在大家都不说,我也不多言;大家都不管,我也不多事的心态,结果造成在重大问题上的集体失声失责。比如***环境污染案件,处理结果涉及 10 多个部门、**名人员,个别人员受了处分才知道自己在某个环节上具有监管责任。

二是慵懒散拖。就是工作懒散,不思进取,办事拖沓,效率低下。少数干部不敢闯、不敢干,瞻前顾后,畏首畏尾,凡事都要等着上面指示、等着明确要求,等着邯郸学步。有的抱着“当一天和尚撞一天钟”的态度,对上级安排的任务、领导交办的事情,能拖一天算一天,拖着拖着把一些重要工作拖到了脑后,去年,市**的一个《报告》,市**局的一个《回复》,几公里的距离,一个走了 41 天,一个走了 110 天,导致重大市政项目竣工延迟。有的紧要时刻撂挑子、重要关头掉链子,主动为组分忧的少,推脱责任的时候多。有的对历史遗留问题“新官不理旧帐”,甚至对职责范围内的显性化矛盾装作没看见、绕着问题走,群众的诉求一年一年往下拖,导致上访不断。有的部门对待群众,门好进了,脸好看了,话好听了,但在具体问题解决和具体事项办理上,搞内耗、踢皮球,推诿扯皮、层层设障。

三是纪律松懈。去年“***”活动针对工作纪律问题,已经处理了***人,但还是没有引起有些人的警醒。从节后的几次检查看,仍然存在纪律松弛,迟到早退、擅自脱岗,从事与工作无关活动以及工作日午间饮酒现象。有的表面上对“八项规定”高调拥护,行为也有所收敛,但是内心却产生“饭不能吃了、酒不能喝了、福利也少了,为官不易了”的错误思想。有的甚至变着法子、变换形式,搞隐身的“四风”。比如,中午不敢饮酒了,但一到下午就心神不宁,忙着联系“组织场”,急着把中午欠的酒补回来,结果晚上喝得七晕八素,第二天上班无精打采,试想以这种精神状态干工作,还谈什么履职尽责,这些现象看似作风纪律问题,实际上也是一种失职失责。

四是违规越权。有的干部未经法律法规授权、行政机关委托或职责规定,行使不属于本岗位职权。比如:***党工委擅自违规处置有土地案件,就是典型的超越职权、谋取私利案件。一些领导干部受错误政绩观影响,不按规律办事,不按程序决策,违规行使职权,甚至明修栈道暗度陈仓,利用职权搞一些幕后操作。在***案中,我们就发现市***局置省政府明令取消的收费项目于不顾,违法收取“***费”202_ 余万元。

五是滥用职权。有的执纪执法人员滥用自由裁量权,给了好处从下限,不给好处从上限;给了好处就快,不给好处就慢,刚才通报的**局相关人员的乱作为案件就属于这种情形;有的在履行职责的过程中对待群众态度生硬、作风粗暴、暴力执法;有的乱检查、乱收费、乱罚款、乱摊派,增加群众、企业和基层负担。

六是徇私舞弊。有的领导干部或执纪执法人员利用职权和职务便利,强迫管理服务对象、下属单位安排消费、报销费用,这在近期纪检监察机关查办的案件中比较常见;有的暗箱操作、权力寻租,收回扣、拿红包,不给好处不办事、给了好处乱办事。比如:***局城关分局干部曾某,收了行贿人的好处后,就不按规定催缴应征税款,造成巨额家税费损失。

七是以权谋私。有些身在关键岗位的公职人员,职位不高,却运用手中的权力,在行政审批和服务中故意刁难,吃拿卡要;有的靠山吃山,管质监的就办个钢筋加工厂,管水利的就办个构件厂,或者干脆开个烟酒店,要挟或暗示服务对象、管理单位购买自己的产品,强令当事人履行非法定义务;有的为亲友经商办

企业、承揽工程谋取非法利益。在“瘦身”钢筋问题中,发现有家工作人员介绍使用“瘦身”钢筋问题,市***多名工作人员存在受贿问题,***一队队长**不仅索贿受贿,还伙同其丈夫***开办“三无”工厂加工、销售“瘦身”钢筋。结果一个被判有期徒刑二十年,一个被判有期徒刑十八年。他们的行为让人痛恨,结果也让人痛心,他们自己毁了原本很幸福的家庭。

以上 7 个方面,希望同志们逐一对照检查,有则即改,无则警惕。

(三)失职渎职问题的严重危害。失职渎职往往是由于公权力的缺失或滥用,造成对家财产、公共利益和群众利益的直接损害,其危害在某种程度上讲不亚于贪污腐败,是影响党和政府形象、影响社会和谐稳定的突出问题之一,必须引起高度重视,必须依法严厉查处。

一是失职渎职问题严重侵害家财产和群众利益。近年来因为公职人员失职渎职造成的经济损失越来越惊人,数额动辄上百万甚至以亿元计算。据媒体报道,***年到 20**年,全***查办渎职侵权犯罪***人,案件致**人死亡,直接经济损失***亿元。据***公布的数据显示,渎职犯罪给家和人民造成的损失比贪污罪更严重,贪污罪平均个案损失是***万元,而渎职侵权个案损失是***万元。前几年,家药监局原局长**,法院认定其受贿金额为*万元,被判处死刑的主要原因是其在药品认证和监管中严重渎职,降低对药品的审核标准,违规签批药品文号,造成重大后果和巨大损失。同时,在安全生产、食品卫生、环境资源、医疗医药等领域的失职渎职犯罪,每一起都严重侵害广大群众的切身利益,甚至引发重大公共安全事件。

二是失职渎职问题严重损害党和政府的形象。由于失职渎职的行为主体是家公职人员,每一起重大失职渎职案件,都在透支着党和政府的公信力。特别是近年来,随着社会事务的公开透明和公众参政的意识增强,社会各方对公共事件、安全事故的关注度明显提升,对每一起事故,每一个事件都要追问为什么,是谁造成的。新闻媒体,特别是网络媒体的广泛参与、深度解析和跟踪调查,更是放大了失职渎职的严重后果,因部门和个人的失职渎职,导致政府买单的情况屡有发生。去年,我市*余起事件被媒体曝光、热炒,给**形象造成严重损害。

三是失职渎职问题严重危害市场经济秩序。少数家机关工作人员不能正确对待手中的权力,或疏于职守,或恣意滥用,或以权谋私,轻则导致有资产流失,重则破坏市场经济秩序,严重阻碍经济社会发展。如我市发生的**县农业局干部违规推广不适宜种植的小麦种子事件,不仅造成广大农民***多万元的经济损失,同时也破坏了公平竞争的市场经济秩序。

四是失职渎职问题影响社会公平正义。由于一些执法人员的失职渎职,导致公平正义失衡,执法公信下降,法律权威受损。比如近年来屡屡曝光的冤假错案,虽然进行了纠正,给予了家赔偿,但有的生命已经无法挽回,有的精神受到重创,这是用任何物质和金钱无法偿还,也无法弥补的。

权力是一把双刃剑,用好了能够惠及于民,用不好就会助纣为孽,伤及自身。随着反腐倡廉建设进一步深化,特别是反失职渎职工作力度不断加大,任何形式的失职渎职行为都将逐步失去生存的土壤和空间,对此,同志们一定要有清醒认识,决不能心存侥幸,要从现在做起,从自身做起,坚决杜绝为官不为、失职渎职问题。

二、提高认识,端正态度

(一)反对失职渎职是适应全面从严治党新常态的迫切要求。在反腐力度持续加大,全面从严治党成为新常态的形势下,失职渎职问题的积弊和危害更加凸显。习近平总书记指出,当前,所谓“为官不易”“为官不为”问题引起社会关注,要深入分析,搞好正面引导,加强责任追究。党的干部都是人民公仆,自当

在其位谋其政,既廉又勤,既干净又干事。如果组织上管得严一点、群众监督多一点就感到受不了,就要“为官不为”,那是境界不高、不负责任的表现。李克强总理指出,“少数政府机关工作人员乱作为,一些腐败问题触目惊心,有的为官不为,在其位不谋其政,该办的事不办”;“对为官不为、懒政怠政的,要公开曝光、坚决追究责任”。为官不为,不是新表述,也不是新问题。中央对这一问题的重视程度和惩治决心可见一斑。赵乐际书记在十九届中央纪委*次全会上也强调指出,“要重点查办发生在领导机关和重要岗位领导干部中插手工程建设、土地出让,侵吞有资产,买官卖官、以权谋私、腐化堕落、失职渎职案件”。纪检监察工作的监督执纪问责重点,也正在向失职渎职上延伸和切入。就我市而言,市委**会议明确把 202_ 年作为“落实求效年”,突出转作风、抓落实。**书记在全人大会议讨论政府工作报告时,明确表态“为官不为在一定意义上说,是一种消极的腐败,这样一种不作为,会对我们人民的福祉带来一种负面的后果,对这个事情,我们要旗帜鲜明地反对”。对此,同志们一定要清醒认识、高度重视,切实把反对失职渎职作为全面从严治党的一项重要内容,抓实抓牢,抓出成效。

(二)反对失职渎职是巩固和深化作风建设成果的重要举措。失职渎职问题,根源在作风。近年来,我市通过群众路线教育实践、***、“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等系列活动开展,全市的党员干部和公职人员的作风形象有了明显变化。但是从查办案件和暗访督查情况看,失职渎职行为仍然多发易发,表现的形式也多种多样。一些单位和领导干部没有问题意识,缺乏责任观念,平时对本辖区本系统内存在的问题熟视无睹,往往是被媒体曝光了、发生群体性事件了再去亡羊补牢,甚至一些问题已经十分明显,但仍心存侥幸,在处置上态度暧昧、瞻前顾后、迟迟处理不到位。从省委巡视组反馈意见看,党员干部作风方面存在的问题

仍然不少。作为作风不良的突出表现和综合反映,整治好失职渎职问题,就

是对作风建设成果的巩固、拓展和深化,是在抓细、抓常、抓长上的具体体现。

(三)反对失职渎职是加快**发展的必要保障。省委九届八次全会出台《****加快现代化建设战略纲要》,提出要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加快现代化建设、让**更出彩。我市作为八百万人口大市,对照《纲要》确定的目标任务和时间表,差距不小、任务繁重。形势和任务容不得我们有丝毫的懈怠和迟疑,容不得有半点空谈、半点浮躁,迫切需要全市上下凝神聚力,保持定力,团结一心,巩固和发展好的形势;迫切需要有一大批能勤勉务实、埋头苦干、敢于担当、乐于奉献的党员干部迎头而上、克难攻坚,这不仅是**发展赋予我们的历史责任,更是对我们党员干部意志能力的考验。特别是今天参加会议的每一位同志都是身居要职,大家对于**改革发展稳定的大局、对于**父老乡亲的福祉,都负有沉甸甸的责任。我们丝毫没有理由懈怠,要立足本职,积极主动地担负起组织和时代赋予我们的责任。可以讲,大家坐在这个位置上,不是动力就是阻力,不是正能量就是负能量,不是功臣即为罪人、庸人。责任面前没有退路,必须调动一切积极因素,扎实解决好为官不为、失职渎职等突出问题,确保各级党员干部在本职岗位上守其位、谋其政,忠于职守,履职尽责,为推动**更好更快发展提供有力支撑。

(四)反对失职渎职是教育保护党员干部的有效手段。反对失职渎职并不是片面地查处案件,处理干部,而是要坚持查防并举,教育为先的原则,从源头上减少失职渎职问题的发生,今天我们召开这次会议,通报典型案例,开展警示教育,目的就是让党员干部和公职人员了解党委政府和执纪执法机关对失职渎职问题的立场和态度,掌握失职渎职的概念,明确失职渎职的后果,受警醒、明底线、知敬畏,主动在思想上划出红线、在行为上划定界限,真正敬畏法纪、遵守规矩,在失职渎职问题上打好“防疫针”。

三、勇于担当,履职尽责

反对和预防失职渎职问题,重在强化责任意识、担当意识、法治意识和服务意识,必须以提升能力素质、加强监督管理、规范从政行为为关键,以树立正确导向、营造干事氛围为重点,以刚性纪律约束、严格责任追究为保障,对症下药,综合施治。

(一)营造干事氛围。反对失职渎职,强化履职尽责既要靠内在的自觉和自律,又要靠良好的政治生态和干事创业的氛围来保障。要结合工作实际,以“***”活动为抓手,进一步明确每一名党员干部的岗位责任和履责范围,切实解决好知道自己该干些什么,必须把什么干好这一基本问题。要按照市委提出的“团结凝聚战斗力、敬畏规矩树形象、忠诚担当事上见、落实见效真本事”四句话作风建设新要求,大力倡导敢担当、干实事、抓落实、求成效的良好作风。要树立“有为才有位”的工作导向,“刹不为之风、换不为之将”,对不作为、群众不满意的干部坚决撤换,使庸官难过“上岗关”,懒官难过“考核关”,太平官难过“群众关”。同时,要支持、保护、重用敢抓敢管、敢于负责、善于干事的同志,特别是要严格区分失误与失职渎职的不同情况,主动为出以公心、造成工作失误的干部担责分责,为因干工作、抓发展而得罪人、受诬陷和被打击的干部撑腰壮胆。要挖掘、培育干事创业的先进典型,大张旗鼓地宣传他们的事迹,鼓舞人心,凝聚力量,在全社会形成勤政廉政的良好氛围。

(二)强化担当意识。造成失职渎职的一个重要原因,就是一些党员干部责任缺失,不愿担当、不敢担当、不会担当。我们在工作中都深有体会,只要尽心尽责,再复杂的问题也能迎刃而解;漠视责任,再简单的工作也会出现差错。对职责范围内的事情该抓的不抓,该管的不管,结果就会使问题越积越多,长期以往,必然会导致重大的失职失责。作为一名党员干部,担当是不容选择的,因为党和

人民在给予我们职位和待遇的同时,也赋予了我们义不容辞的义务和责任。

首先要有强烈的问题意识。发现问题,才能够明确自身的责任,才能够找准担当的切入。应当肯定,目前大多数党员干部问题意识是强的,是勇于直面问题的,但也有一些同志问题意识淡薄。有的忽视问题,对矛盾熟视无睹,一旦遇到问题,往往措手不及;有的逃避问题,搞鸵鸟政策、选择性失明,把一些本来应该及时解决的问题拖成了老大难,小事拖大,大事拖炸;有的不注重解决问题,纸上谈兵、夸夸其谈,真正遇到棘手问题就捉襟见肘等等,这些都是造成失职渎职的重要因素,“艾滋病拆迁队”事件被反复曝光就是一个深刻教训。有问题并不可怕,从某种意义上说,我们所有的工作就是为了解决问题,解决不好问题就是失职。作为党员干部一定要树立强烈的问题意识,经常深入基层、深入实际,多看多问,多动脑筋,对辖区内、部门内、自己职责范围内的问题和矛盾了然于胸,并辩证地认识问题、正确地对待问题、及时地解决问题。也正如市委**书记所反复强调的:凡事要钻进去、研究透、善创新、勇突破。只有这样才能主动地、有针对性地履行职责,这也是确保不失职、不渎职的基本前提。

其二要有敢于担当的勇气。敢于担当,就是要担当责任,担当困难,担当风险。一名党员干部称不称职,首先要看敢不敢负责、有没有担当精神,看在难题面前敢不敢抓、在矛盾面前敢不敢管、在风险面前敢不敢闯。革命战争时期,革命队伍就是在党员干部“跟我上”的感召下夺取了一个又一个胜利。和平年代,在党和人民需要你挺身而出、担当履责的时候,犹犹豫豫、优柔寡断,贻误战机,这就是典型的失职渎职。我们党员干部无论身处哪个岗位,都要坚持原则、认真负责,面对大是大非敢于亮剑,面对矛盾敢于迎难而上,面对危险敢于挺身而出,面对失误敢于承担责任,真正做到忠诚担当事上见。

(三)依法依规履职。所有的职责、职权必须在法治的框架内、在法律的约束下行使和运行,这是一条最基本的原则。作为党员干部,特别是行政执法人员一

定要增强法治观念,强化法律意识。实际工作中,个别职能部门和一些执法人员法治意识淡薄,由于不懂法、不守法,强征强收问题、暴力拆迁问题、钓鱼执法问题等等屡禁不绝,造成渎职侵权的例子绝非个别。要加强法治理念的培养和法律知识的教育,使广大党员干部牢记法律红线不可逾越、法律底线不可触碰,带头遵守法律、执行法律,带头营造办事依法、遇事找法、解决问题用法、化解矛盾靠法的法治环境。要把对法治的尊崇、对法律的敬畏转化成履职尽责的思维方式和行为方式,时时刻刻提醒自己不出格、不越界,最大限度减少因违反法律规定而造成的渎职问题。同时,要严格履行法定职责。我们在查办失职渎职案件中,发现一些单位职责不清,直到责任追究时,还弄不清是不是自己的应负责任,糊里糊涂受处分。懒政怠政、失职渎职,很大程度上与权责划分不对称、不清晰有关。法定职责必须为、法无授权不可为,如果说“法无授权不可为”是对乱作为的约束,那么“法定职责必须为”则为不作为划定了底线。这意味着,履职尽责不仅是工作要求和纪律要求,更是必须履行的法定义务。近期,各级各部门都要按照《关于**市人民政府职能转变和机构改革的实施意见》精神,对照有关要求把自己的职责捋一捋,进一步明确职能定位,厘清肩负的任务,确保依法履职尽责。

(四)加强内部监管。去年以来,个别地方和单位因为失职渎职问题被连续问责,多人次受到责任追究,相信这不是偶然,说明你这个地方、这个单位内部管理出现了问题,必须引起警觉和重视,同时对其它地方和单位而言,也要引以为戒。

首先要开展自查整改。严是爱,松是害,加强日常监管、及时教育提醒是防范失职渎职问题的有效手段。这次会议之后,各地各部门要主动开展一次履职尽

责、勤政廉政自查活动,认真检查本地本部门各项职责履行、工作目标完成情况,查找是否有能为不为、当干未干的项目和环节,是否存在履行职责不担当、开展工作不主动、破解难题不敢闯、服务群众不热心、利益作祟不公正、降低标准不尽责、基础工作不务实、缺乏激情不进取、论资排辈不出力等“九不”问题,并从工作态度、工作作风、工作效率、工作能力、工作机制等方面逐一分析原因,制定整改措施,限期予以整改。要针对自查出的共性问题,进一步完善内部管理制度,建立提升工作质效的倒逼机制,切实把可能出现的失职渎职问题解决在萌芽状态。

其二要抓实岗位责任。要根据新形势、新任务,对原有的岗位责任制进行补充规范,该调整的调整、该细化的细化、该完善的完善,确保部门责任法定化、岗位责任具体化、责任层级清晰化、责任链接无缝化。要以权责相称为原则,进一步健全目标管理和绩效评估体系,制定科学、具体、精细的权力清单,把每个岗位的责任细化量化,明确如何履职尽责,明确失职失责的后果,明确各层级之间的责任,确保环环相扣、责罚分明,形成责任闭合环路。

其三要强化监督制约。严格落实党政主要领导干部“五个不直接分管”和末位发言制度,规范“三重一大事项”决策程序。对具有执法监管权力的内设科室加强日常监管,细化工作流程,防止权力失控。实施“阳光作业”、加大公开力度,推进权力透明运行,压缩权力寻租空间。要抓好“三亮三评”这一载体,提升“亮”的水平,亮清职责,亮出形象;强化“评”的效果,评出优劣、评出担当。

(五)加大惩处力度。整治失职渎职问题,惩治这一手决不能放松。去年,我们建立了由市纪委监委、市委组织部、市检察院、市人社局等十部门组成的效能问责联动机制,今年 2 月,又在全市启动了贯穿全年的不作为、乱作为问题专项

治理。目标是一致的,就是要着力整治为官不为、效率低下、推诿扯皮以及滥用职权、徇私舞弊、失职渎职等问题。专项治理期间,要保持高频率、全方位的暗访检查力度,一旦发现在失职渎职方面存在的顶风违纪问题,纪检监察机关一律顶格处理,检察机关、审判机关,对构成犯罪的失职渎职行为依法从严处理。市纪委监委要拓宽视野,畅通渠道,主动出击,认真排查为官不为和失职渎职的问题线索,发现一起查处一起,查处一起通报一起,切实形成震慑,强化“不敢”氛围。同时,各执纪执法部门发现的失职渎职问题线索,要向纪检监察机关和检察机关及时通报,需要追究党政纪责任或刑事责任的,及时移交。对因责任不落实、措施不力导致为官不为风气滋生,失职渎职问题多发的地方和单位,要严格落实“一案双查”,既追究当事人的责任,同步倒查追究分管领导和主要领导的责任。今天通报的**个典型案例只是个开始,下一步我们将定期整理,定期通报,不仅是在会议上通报一下,责任单位的主要领导还要作表态发言,强化警示教育力度,切实达到处理一批、教育一批、警示一批、巩固一批的效果。同志们,失职渎职问题危害严重,不容小觑,希望各级各部门一定要从今天通报的**起典型案例中吸取教训,引以为戒,举一反三,切实增强责任意识、担当意识、法治意识和服务意识,忠诚履职、扎实尽责,以更多更好的工作成效,为建设大美**、活力**、幸福**作出新的贡献!

202_ 年*月*日 15 时

第三篇:失职渎职案件通报警示教育辅导讲稿讲话

失职渎职案件通报警示教育 辅导讲稿 讲话

近年来,我市失职渎职案件呈多发趋势,X 年,全市纪检监察机关查处失职渎职案件 X 件,占案件总数的 X%。特别是一些案件触及问题敏感,涉案人员复杂,造成后果严重、社会影响恶劣,甚至形成舆论炒作热点,给 X 形象造成了无法挽回的损失。

召开这次会议,目的就是对全市党员干部进行反失职渎职警示教育,强化职责意识、问题意识、法治意识,推动主动履职、勤勉履职、依法履职,为全面从严治党、加快 X 经济社会发展提供坚强保障。下面按照市委要求,根据我市治理不担当不作为失职渎职工作实际,我讲三点意见。

一、明确要义,认清危害 。职责,是任职者为履行一定的组织职能或完成工作使命,所负责的范围和承担的一系列工作任务,以及完成这些工作任务所需承担的相应责任。“职”代表位置和权力,“责”代表义务和责任,两者是统一的整体,有职必有责,有责必担当。

作为一名国家公职人员,首先要明白我们手中的权力不是天上掉下来的,而是党和人民把我们摆上了现在的位置,给予我们了一定的职权,离开了党和人民,我们什么都不是。既然选择了目前的职业,走上了现在的岗位,就必须接受纪律规定和党纪国法的约束,接受人

民群众的监督,就必须依法行使权力,积极履行职责,否则就是失职渎职,轻则,要让出现在的位置,重则,还会面临党纪国法的追究。

现在,还有一些同志对失职渎职问题认识不清、概念模糊,甚至追究到自己头上了还茫然无知,这一现象在我们查办案件的过程中表现得还比较突出。因此,我觉得有必要借今天机会,就失职渎职的有关概念和危害和同志们学习交流。

(一)失职渎职问题的基本类别。按照失职渎职风险的不同程度,我把它分为三个类别:

一是一般性的工作失职。是指党和国家工作人员在工作过程中,由于责任心不强,造成工作失职,但尚未达到需要给予党纪政纪处分的程度,在责任追究方面一般给予相关的组织处分,如:批评教育、责令作出书面检查、通报批评、责令待岗、取消执法资格、诫勉谈话、调岗、免职等。

二是需要追究党纪政纪责任的失职行为。在开展工作或执法监管中有违纪违法行为,达到需要给予党纪政务处分程度的,按照党纪政务处分条例、问责条例等规定给予相关的纪律处分。

三是构成渎职犯罪的失职渎职行为。是指国家机关工作人员滥用职权、玩忽职守或者徇私舞弊,妨害国家机关的正常管理活动,致使

国家和人民利益遭受严重损失的行为。失职也可以构成犯罪,当行为人是国家机关工作人员或国有企业工作人员时,失职造成严重损失的构成渎职犯罪。当然,渎职犯罪是结果类犯罪,造成的损失必须达到一定程度才以犯罪论。

(二)失职渎职问题的表现形式。归纳起来,目前存在的失职渎职问题,主要表现在以下 X X 个方面:

一是慵懒散拖。就是工作懒散,不思进取,办事拖沓,效率低下。少数干部不敢闯、不敢干,瞻前顾后,畏首畏尾,凡事都要等着上面指示、等着明确要求,等着邯郸学步。有的抱着“当一天和尚撞一天钟”的态度,对上级安排的任务、领导交办的事情,能拖一天算一天,拖着拖着把一些重要工作拖到了脑后,去年,市 X 的一个《报告》,市 X 局的一个《回复》,几公里的距离,一个走了 X 天,一个走了 X天,导致重大市政项目竣工延迟。有的紧要时刻撂挑子、重要关头掉链子,主动为组分忧的少,推脱责任的时候多。有的对历史遗留问题“新官不理旧帐”,甚至对职责范围内的显性化矛盾装作没看见、绕着问题走,群众的诉求一年一年往下拖,导致上访不断。有的部门对待群众,门好进了,脸好看了,话好听了,但在具体问题解决和具体事项办理上,搞内耗、踢皮球,推诿扯皮、层层设障。

二是玩忽职守。就是严重不负责任,不履行或不正确地履行自己的工作职责,致使公共财产和群众利益遭受损失。我市“三亮三评”工作开展半年多了,每个部门、每个岗位的职责也上墙上桌了,但仍有少数干部对自身部门和个人职责不清楚、不明白,对承担的任务心中无数、措施不实,推进不力。有的不执行或不严格执行有关政策规定,对上级交办的事项和自身承担的职责不清不楚、不闻不问,或者是偷工减料、敷衍塞责。有的信奉“中庸”之道,抱有法不责众心理,存在大家都不说,我也不多言;大家都不管,我也不多事的心态,结果造成在重大问题上的集体失声失责。比如 X 环境污染案件,处理结果涉及 X 多个部门、X 名人员,个别人员受了处分才知道自己在某个环节上具有监管责任。

三是违规越权。有的干部未经法律法规授权、行政机关委托或职责规定,行使不属于本岗位职权。比如:X 党工委擅自违规处置国有土地案件,就是典型的超越职权、谋取私利案件。一些领导干部受错误政绩观影响,不按规律办事,不按程序决策,违规行使职权,甚至明修栈道暗度陈仓,利用职权搞一些幕后操作。在 X 案中,我们就发现市 X 局置省政府明令取消的收费项目于不顾,违法收取“X 费”X余万元。

四是纪律松懈。去年“X”活动针对工作纪律问题,已经处理了X 人,但还是没有引起有些人的警醒。从节后的几次检查看,仍然存

在纪律松弛,迟到早退、擅自脱岗,从事与工作无关活动以及工作日午间饮酒现象。有的表面上对“八项规定”高调拥护,行为也有所收敛,但是内心却产生“饭不能吃了、酒不能喝了、福利也少了,为官不易了”的错误思想。有的甚至变着法子、变换形式,搞隐身的“四风”。比如,中午不敢饮酒了,但一到下午就心神不宁,忙着联系“组织场”,急着把中午欠的酒补回来,结果晚上喝得七晕八素,第二天上班无精打采,试想以这种精神状态干工作,还谈什么履职尽责,这些现象看似作风纪律问题,实际上也是一种失职失责。

五是徇私舞弊。有的领导干部或执纪执法人员利用职权和职务便利,强迫管理服务对象、下属单位安排消费、报销费用,这在近期纪检监察机关查办的案件中比较常见;有的暗箱操作、权力寻租,收回扣、拿红包,不给好处不办事、给了好处乱办事。比如:X 局城关分局干部曾某,收了行贿人的好处后,就不按规定催缴应征税款,造成巨额国家税费损失。

六是滥用职权。有的执纪执法人员滥用自由裁量权,给了好处从下限,不给好处从上限;给了好处就快,不给好处就慢,刚才通报的X 局相关人员的乱作为案件就属于这种情形;有的在履行职责的过程中对待群众态度生硬、作风粗暴、暴力执法;有的乱检查、乱收费、乱罚款、乱摊派,增加群众、企业和基层负担。

七是以权谋私。有些身在关键岗位的公职人员,职位不高,却运用手中的权力,在行政审批和服务中故意刁难,吃拿卡要;有的靠山吃山,管质监的就办个钢筋加工厂,管水利的就办个构件厂,或者干脆开个烟酒店,要挟或暗示服务对象、管理单位购买自己的产品,强令当事人履行非法定义务;有的为亲友经商办企业、承揽工程谋取非法利益。在“瘦身”钢筋问题中,发现有国家工作人员介绍使用“瘦身”钢筋问题,市 X 多名工作人员存在受贿问题,X 一队队长 X 不仅索贿受贿,还伙同其丈夫 X 开办“三无”工厂加工、销售“瘦身”钢筋。结果一个被判有期徒刑二十年,一个被判有期徒刑十八年。他们的行为让人痛恨,结果也让人痛心,他们自己毁了原本很幸福的家庭。以上 X 个方面,希望同志们逐一对照检查,有则即改,无则警惕。

(三)失职渎职问题的严重危害。失职渎职往往是由于公权力的缺失或滥用,造成对国家财产、公共利益和群众利益的直接损害,其危害在某种程度上讲不亚于贪污腐败,是影响党和政府形象、影响社会和谐稳定的突出问题之一,必须引起高度重视,必须依法严厉查处。

一是失职渎职问题严重损害党和政府的形象。由于失职渎职的行为主体是国家公职人员,每一起重大失职渎职案件,都在透支着党和政府的公信力。特别是近年来,随着社会事务的公开透明和公众参政的意识增强,社会各方对公共事件、安全事故的关注度明显提升,对

每一起事故,每一个事件都要追问为什么,是谁造成的。新闻媒体,特别是网络媒体的广泛参与、深度解析和跟踪调查,更是放大了失职渎职的严重后果,因部门和个人的失职渎职,导致政府买单的情况屡有发生。去年,我市 X 余起事件被媒体曝光、热炒,给 X 形象造成严重损害。

二是失职渎职问题严重侵害国家财产和群众利益。近年来因为公职人员失职渎职造成的经济损失越来越惊人,数额动辄上百万甚至以亿元计算。据媒体报道,X 年到 X 年,全国 X 查办渎职侵权犯罪 X 人,案件致 X 人死亡,直接经济损失 X 亿元。据 X 公布的数据显示,渎职犯罪给国家和人民造成的损失比贪污罪更严重,贪污罪平均个案损失是 X 万元,而渎职侵权个案损失是 X 万元。前几年,国家药监局原局长郑筱萸,法院认定其受贿金额为 X 万元,被判处死刑的主要原因是其在药品认证和监管中严重渎职,降低对药品的审核标准,违规签批药品文号,造成重大后果和巨大损失。同时,在安全生产、食品卫生、环境资源、医疗医药等领域的失职渎职犯罪,每一起都严重侵害广大群众的切身利益,甚至引发重大公共安全事件。

三是失职渎职问题影响社会公平正义。由于一些执法人员的失职渎职,导致公平正义失衡,执法公信下降,法律权威受损。比如近年来屡屡曝光的冤假错案,虽然进行了纠正,给予了国家赔偿,但有的生命已经无法挽回,有的精神受到重创,这是用任何物质和金钱无法偿还,也无法弥补的。

四是是失职渎职问题严重危害市场经济秩序。少数国家机关工作人员不能正确对待手中的权力,或疏于职守,或恣意滥用,或以权谋私,轻则导致国有资产流失,重则破坏市场经济秩序,严重阻碍经济社会发展。如我市发生的 X 县农业局干部违规推广不适宜种植的小麦种子事件,不仅造成广大农民 X 多万元的经济损失,同时也破坏了公平竞争的市场经济秩序。

二、提高认识,端正态度 。现在还有一些同志认为,失职渎职都是在履行公务时发生的,带有一定的“为公”性和非主观性,特别是失职问题属于过失性行为,有情可原,有谅可解。这种认识是错误的,在其位就要谋其政,拿着薪水不干活,坐着位子不干事,不是蛀虫是什么,不予以惩处怎么向群众交代。

在反对失职渎职上,市委、市政府的态度是坚决的、意志是坚定的,各级各部门也要把思想和认识统一到市委、市政府的决策部署上来,充分认识反对失职渎职的重要性和紧迫性。

(一)反对失职渎职是适应全面从严治党新常态的迫切要 求。在反腐力度持续加大,全面从严治党成为新常态的形势下,失职渎职问题的积弊和危害更加凸显。总书记指出,当前,所谓“为官不易”“为

官不为”问题引起社会关注,要深入分析,搞好正面引导,加强责任追究。党的干部都是人民公仆,自当在其位谋其政,既廉又勤,既干净又干事。如果组织上管得严一点、群众监督多一点就感到受不了,就要“为官不为”,那是境界不高、不负责任的表现。李克强总理指出,“少数政府机关工作人员乱作为,一些腐败问题触目惊心,有的为官不为,在其位不谋其政,该办的事不办”;“对为官不为、懒政怠政的,要公开曝光、坚决追究责任”。为官不为,不是新表述,也不是新问题。中央对这一问题的重视程度和惩治决心可见一斑。

赵乐际书记在十九届中央纪委 X 次全会上也强调指出,“要重点查办发生在领导机关和重要岗位领导干部中插手工程建设、土地出让,侵吞国有资产,买官卖官、以权谋私、腐化堕落、失职渎职案件”。纪检监察工作的监督执纪问责重点,也正在向失职渎职上延伸和切入。就我市而言,市委五届十三次全体会议明确把 X 年作为“落实求效年”,突出转作风、抓落实。X 书记在全国人大会议讨论政府工作报告时,明确表态“为官不为在一定意义上说,是一种消极的腐败,这样一种不作为,会对我们人民的福祉带来一种负面的后果,对这个事情,我们要旗帜鲜明地反对”。

对此,同志们一定要清醒认识、高度重视,切实把反对失职渎职作为全面从严治党的一项重要内容,抓实抓牢,抓出成效。

(二)反对失职渎职是加快 X X 发展的必要保障。省委九届八次全会出台《X 加快现代化建设战略纲要》,提出要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加快现代化建设、让 X 更出彩。我市作为八百万人口大市,对照《纲要》确定的目标任务和时间表,差距不小、任务繁重。形势和任务容不得我们有丝毫的懈怠和迟疑,容不得有半点空谈、半点浮躁,迫切需要全市上下凝神聚力,保持定力,团结一心,巩固和发展好的形势;迫切需要有一大批能勤勉务实、埋头苦干、敢于担当、乐于奉献的党员干部迎头而上、克难攻坚,这不仅是 X 发展赋予我们的历史责任,更是对我们党员干部意志能力的考验。

特别是今天参加会议的每一位同志都是身居要职,大家对于 X 改革发展稳定的大局、对于 X 父老乡亲的福祉,都负有沉甸甸的责任。我们丝毫没有理由懈怠,要立足本职,积极主动地担负起组织和时代赋予我们的责任。可以讲,大家坐在这个位置上,不是动力就是阻力,不是正能量就是负能量,不是功臣即为罪人、庸人。责任面前没有退路,必须调动一切积极因素,扎实解决好为官不为、失职渎职等突出问题,确保各级党员干部在本职岗位上守其位、谋其政,忠于职守,履职尽责,为推动 X 更好更快发展提供有力支撑。

(三)反对失职渎职是巩固和深化作风建设成果的重要举措。失职渎职问题,根源在作风。近年来,我市通过群众路线教育实践、X、“X、X”主题教育等系列活动开展,全市的党员干部和公职人员的作风形象有了明显变化。但是从查办案件和暗访督查情况看,失职渎职行为仍然多发易发,表现的形式也多种多样。

一些单位和领导干部没有问题意识,缺乏责任观念,平时对本辖区本系统内存在的问题熟视无睹,往往是被媒体曝光了、发生群体性事件了再去亡羊补牢,甚至一些问题已经十分明显,但仍心存侥幸,在处置上态度暧昧、瞻前顾后、迟迟处理不到位。从省委巡视组反馈意见看,党员干部作风方面存在的问题仍然不少。作为作风不良的突出表现和综合反映,整治好失职渎职问题,就是对作风建设成果的巩固、拓展和深化,是在抓细、抓常、抓长上的具体体现。

(四)反对失职渎职是教育保护党员干部的有效手段。反对失职渎职并不是片面地查处案件,处理干部,而是要坚持查防并举,教育为先的原则,从源头上减少失职渎职问题的发生,今天我们召开这次会议,通报典型案例,开展警示教育,目的就是让党员干部和公职人员了解党委政府和执纪执法机关对失职渎职问题的立场和态度,掌握失职渎职的概念,明确失职渎职的后果,受警醒、明底线、知敬畏,主动在思想上划出红线、在行为上划定界限,真正敬畏法纪、遵守规矩,在失职渎职问题上打好“防疫针”。

三、勇于担当,履职尽责。

。(一)营造干事氛围。反对失职渎职,强化履职尽责既要靠内在的自觉和自律,又要靠良好的政治生态和干事创业的氛围来保障。要结合工作实际,以“X”活动为抓手,进一步明确每一名党员干部的岗位责任和履责范围,切实解决好知道自己该干些什么,必须把什么干好这一基本问题。要按照市委提出的“团结凝聚战斗力、敬畏规矩树形象、忠诚担当事上见、落实见效真本事”四句话作风建设新要求,大力倡导敢担当、干实事、抓落实、求成效的良好作风。要树立“有为才有位”的工作导向,“刹不为之风、换不为之将”,对不作为、群众不满意的干部坚决撤换,使庸官难过“上岗关”,懒官难过“考核关”,太平官难过“群众关”。

同时,要支持、保护、重用敢抓敢管、敢于负责、善于干事的同志,特别是要严格区分失误与失职渎职的不同情况,主动为出以公心、造成工作失误的干部担责分责,为因干工作、抓发展而得罪人、受诬陷和被打击的干部撑腰壮胆。要挖掘、培育干事创业的先进典型,大张旗鼓地宣传他们的事迹,鼓舞人心,凝聚力量,在全社会形成勤政廉政的良好氛围。

(二)强化担当意识。造成失职渎职的一个重要原因,就是一些党员干部责任缺失,不愿担当、不敢担当、不会担当。我们在工作中都深有体会,只要尽心尽责,再复杂的问题也能迎刃而解;漠视责任,再简单的工作也会出现差错。对职责范围内的事情该抓的不抓,该管的不管,结果就会使问题越积越多,长期以往,必然会导致重大的失职失责。作为一名党员干部,担当是不容选择的,因为党和人民在给予我们职位和待遇的同时,也赋予了我们义不容辞的义务和责任。

首先要有强烈的问题意识。发现问题,才能够明确自身的责任,才能够找准担当的切入。应当肯定,目前大多数党员干部问题意识是强的,是勇于直面问题的,但也有一些同志问题意识淡薄。有的忽视问题,对矛盾熟视无睹,一旦遇到问题,往往措手不及;有的逃避问题,搞鸵鸟政策、选择性失明,把一些本来应该及时解决的问题拖成了老大难,小事拖大,大事拖炸;有的不注重解决问题,纸上谈兵、夸夸其谈,真正遇到棘手问题就捉襟见肘等等,这些都是造成失职渎职的重要因素,“艾滋病拆迁队”事件被反复曝光就是一个深刻教训。有问题并不可怕,从某种意义上说,我们所有的工作就是为了解决问题,解决不好问题就是失职。

作为党员干部一定要树立强烈的问题意识,经常深入基层、深入实际,多看多问,多动脑筋,对辖区内、部门内、自己职责范围内的问题和矛盾了然于胸,并辩证地认识问题、正确地对待问题、及时地解决问题。也正如市委 X 书记所反复强调的:凡事要钻进去、研究透、善创新、勇突破。只有这样才能主动地、有针对性地履行职责,这也是确保不失职、不渎职的基本前提。

其二要有善于担当的智慧。毋庸讳言,要干事,就会有困难;要改革,就会遇阻力,甚至还会受到委屈、做出牺牲,干事的同志们也要学会保护自己,怎么保护,就是要“为官善为”,干实事、干成事、不出事。干实事是党员干部的天职、使命、本分所在;干成事是组织的要求,群众的期待,干部的能力的体现;不出事是对党员干部的基本要求,同时也是干实事、干成事的保证。干实事、干成事、不出事,三者一体、相辅相成,既是党员干部素质建设上的高标准、执政风范上的高姿态和工作作风上的高素养,同时也是对“不干事、少出错”论调的最有效的批驳,是对我们反对失职渎职最有力的支持。

其三要有敢于担当的勇气。敢于担当,就是要担当责任,担当困难,担当风险。一名党员干部称不称职,首先要看敢不敢负责、有没有担当精神,看在难题面前敢不敢抓、在矛盾面前敢不敢管、在风险面前敢不敢闯。革命战争时期,革命队伍就是在党员干部“跟我上”的感召下夺取了一个又一个胜利。和平年代,在党和人民需要你挺身而出、担当履责的时候,犹犹豫豫、优柔寡断,贻误战机,这就是典型的失职渎职。我们党员干部无论身处哪个岗位,都要坚持原则、认真负责,面对大是大非敢于亮剑,面对矛盾敢于迎难而上,面对危险敢于挺身而出,面对失误敢于承担责任,真正做到忠诚担当事上见。

(三)依法依规履职。所有的职责、职权必须在法治的框架内、在法律的约束下行使和运行,这是一条最基本的原则。作为党员干部,特别是行政执法人员一定要增强法治观念,强化法律意识。实际工作中,个别职能部门和一些执法人员法治意识淡薄,由于不懂法、不守法,强征强收问题、暴力拆迁问题、钓鱼执法问题等等屡禁不绝,造成渎职侵权的例子绝非个别。要加强法治理念的培养和法律知识的教育,使广大党员干部牢记法律红线不可逾越、法律底线不可触碰,带头遵守法律、执行法律,带头营造办事依法、遇事找法、解决问题用法、化解矛盾靠法的法治环境。

要把对法治的尊崇、对法律的敬畏转化成履职尽责的思维方式和行为方式,时时刻刻提醒自己不出格、不越界,最大限度减少因违反法律规定而造成的渎职问题。同时,要严格履行法定职责。我们在查办失职渎职案件中,发现一些单位职责不清,直到责任追究时,还弄不清是不是自己的应负责任,糊里糊涂受处分。懒政怠政、失职渎职,很大程度上与权责划分不对称、不清晰有关。法定职责必须为、法无授权不可为,如果说“法无授权不可为”是对乱作为的约束,那么“法定职责必须为”则为不作为划定了底线。这意味着,履职尽责不仅是工作要求和纪律要求,更是必须履行的法定义务。

近期,各级各部门都要按照《关于 X 市人民政府职能转变和机构改革的实施意见》精神,对照有关要求把自己的职责捋一捋,进一步

明确职能定位,厘清肩负的任务,确保依法履职尽责。

(四)加强内部监管。去年以来,个别地方和单位因为失职渎职问题被连续问责,多人次受到责任追究,相信这不是偶然,说明你这个地方、这个单位内部管理出现了问题,必须引起警觉和重视,同时对其它地方和单位而言,也要引以为戒。

要抓实岗位责任。要根据新形势、新任务,对原有的岗位责任制进行补充规范,该调整的调整、该细化的细化、该完善的完善,确保部门责任法定化、岗位责任具体化、责任层级清晰化、责任链接无缝化。要以权责相称为原则,进一步健全目标管理和绩效评估体系,制定科学、具体、精细的权力清单,把每个岗位的责任细化量化,明确如何履职尽责,明确失职失责的后果,明确各层级之间的责任,确保环环相扣、责罚分明,形成责任闭合环路。

要开展自查整改。严是爱,松是害,加强日常监管、及时教育提醒是防范失职渎职问题的有效手段。这次会议之后,各地各部门要主动开展一次履职尽责、勤政廉政自查活动,认真检查本地本部门各项职责履行、工作目标完成情况,查找是否有能为不为、当干未干的项目和环节,是否存在履行职责不担当、开展工作不主动、破解难题不敢闯、服务群众不热心、利益作祟不公正、降低标准不尽责、基础工作不务实、缺乏激情不进取、论资排辈不出力等“九不”问题,并从

工作态度、工作作风、工作效率、工作能力、工作机制等方面逐一分析原因,制定整改措施,限期予以整改。要针对自查出的共性问题,进一步完善内部管理制度,建立提升工作质效的倒逼机制,切实把可能出现的失职渎职问题解决在萌芽状态。

其三要强化监督制约。严格落实党政主要领导干部“五个不直接分管”和末位发言制度,规范“三重一大事项”决策程序。对具有执法监管权力的内设科室加强日常监管,细化工作流程,防止权力失控。实施“阳光作业”、加大公开力度,推进权力透明运行,压缩权力寻租空间。要抓好“三亮三评”这一载体,提升“亮”的水平,亮清职责,亮出形象;强化“评”的效果,评出优劣、评出担当。

(五)加大惩处力度。整治失职渎职问题,惩治这一手决不能放松。去年,我们建立了由市纪委监委、市委组织部、市检察院、市人社局等十部门组成的效能问责联动机制,今年 X 月,又在全市启动了贯穿全年的不作为、乱作为问题专项治理。目标是一致的,就是要着力整治为官不为、效率低下、推诿扯皮以及滥用职权、徇私舞弊、失职渎职等问题。

专项治理期间,要保持高频率、全方位的暗访检查力度,一旦发现在失职渎职方面存在的顶风违纪问题,纪检监察机关一律顶格处理,检察机关、审判机关,对构成犯罪的失职渎职行为依法从严处理。市

纪委监委要拓宽视野,畅通渠道,主动出击,认真排查为官不为和失职渎职的问题线索,发现一起查处一起,查处一起通报一起,切实形成震慑,强化“不敢”氛围。同时,各执纪执法部门发现的失职渎职问题线索,要向纪检监察机关和检察机关及时通报,需要追究党政纪责任或刑事责任的,及时移交。对因责任不落实、措施不力导致为官不为风气滋生,失职渎职问题多发的地方和单位,要严格落实“一案双查”,既追究当事人的责任,同步倒查追究分管领导和主要领导的责任。今天通报的 X 个典型案例只是个开始,下一步我们将定期整理,定期通报,不仅是在会议上通报一下,责任单位的主要领导还要作表态发言,强化警示教育力度,切实达到处理一批、教育一批、警示一批、巩固一批的效果。

第四篇:乡镇干部警示教育大会领导讲话稿

在全镇干部警示教育大会上的讲话

同志们:

下面我将去年以来市纪委、公安局、镇纪委查办的五个社会影响较大的腐败案件情况进行通报,并对违法违纪原因进行剖析。

第一个:塘头村屋基串标拢标案

8月,塘头村有村民到市信访局反映该村在级差排基时有串通投标的违法行为。同年8月,市公安局、工商局、镇纪委等单位进行联合查处,查实以王昌龙、周桂宝为首等40多人参与串标,造成村直接经济损失60多万元。10月,临海市人民法院判处王昌龙、周桂宝有期徒刑一年,缓刑一年,并处罚金1万元。镇党委依据党纪的有关规定,给予周小龙、周仲伟、周仲苗、周仲仙人给党内警告处分,8月,给予周桂宝开除党籍处分。

第二个:小炉头村村两委集体贪污12.8万元坟墓迁移补偿款案

5月,镇纪委根据小炉头村民举报,集中力量查处了小炉头村村两委集体贪污12.8万元坟墓迁移补偿款案。

经查,周德龙、王国文、周诗法、冯加正、冯济福、王加米、周正祥、周正来、周宝兴商量将这16万元坟墓迁移补偿款分掉,在商量时,周德龙、周诗法提出来不能分,分了要出事情的。但是王国文和其他村两委干部认为应该把钱分了。但最后分二次将坟墓迁移补偿款分掉,每人贪污1.6万元,共计12.8万元,余下3.2万元交给王国文用于支付王国文、周德龙、周正祥旅游费用8800元、鱼塘赔偿元、坟墓征地失误赔偿5000元,其余的16200元由王国文经手支付了章安、、后泾饭店费用。

当他们听到有人举报后,陆续把钱交到村里。2月16日由周诗法将12万元上交镇纪委。以上涉案的原小炉头村两委8人受到了法律的严惩,9月,市中级人民法院判处王国文有期徒刑一年零六个月,周德龙、周诗法被法院判处有期徒刑一年零二个月,冯济福、王加米、周正祥、周正来、周宝兴被法院判处有期徒刑一年。镇党委将根据党纪规定,对王国文、周德龙、冯济福、王加米、周诗法以开除党籍处分。

第三个案件:炉头村村集体资金监管不力案件

10月25日,村两委进行道路工程公开招投标,浙江太平洋建筑工程有限公司中标,由邱济伟和邱红波代表公司进行道路工程施工。

道路工程分为主路工程和支路工程两部分,投标以主路工程作为标的进行投标,以616500元中标。支路工程由主路工程中标者一并施工,工程于10月30日开始施工,12月30日完工,工期60天。按照合同规定,工程款在工程开工整平压实路基后付50%,完工验收合格后付清,但实际上他们并没有这样做。除按照合同工程款61万多元打给浙江太平洋建筑工程有限公司外,在施工过程中邱红波、邱济伟提出缺钱要买材料,邱桂秀、邱士洪口头同意,邱红波、邱济伟他们就直接到邱士高处办暂支条直接领取。工程款实际支付1680599元。案发后,该工程委托信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工程结算审定,送审造价1680599元,审定价1206360元,多支付了474239元。

邱桂秀身为村党支部书记,邱士洪身为村民委主任,没有认真履行书记、主任职责,工作存在严重失职渎职行为,造成村集体资金流失474239元,至今没有追回流失资金。且参与私分坟墓补偿款,镇党委根据党纪有关规定,给予邱桂秀、邱士洪留党察看二年处分。邱士高身为出纳兼文书,工作严重失职,没有按财务管理有关规定严格把关,造成工程款多支付47万元,邱士高同志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

第四个:塘头村原支部书记周仲盆挪用集体资金案

9月,塘头村原支部书记周仲盆因挪用集体资金被市纪委、公安局立案查处,现正在查处之中。

接下来我根据上述案件,对案件发生的原因进行简要剖析

以上四个案件涉及党员17人,移送司法机关审判的10人,震惊之余令人深思。

剖析违法违纪的原因,首先是宗旨意识淡薄,价值观扭曲。

可以说他们作为村干部,为村民服务的意识淡薄,对于廉洁自律要求置若罔闻,将权力私有化,认为廉洁自律要求是针对国家干部的,不是针对农村干部的要求,思想上没有认识。谈话中透出我在位为自己或亲属谋好处、谋利益。

剖析违法违纪的第二个原因,就是法纪意识淡薄,侥幸心理严重。

在查处案件时发现,这些人往往心存侥幸心理,漠视党纪国法。有的到了被查处时说自己文化低,不懂法,认为自己在村里工作辛苦,拿点也是正常的,不知道自己的行为已经违犯了党纪国法。也反映党员干部平时缺乏学习。

第三个原因制度不全执行不力,监督制约不到位

尽管镇里下发了村级合作经济组织财务管理规定,村帐镇管,有的村执行不到位,一章两笔,流于形式。一个电话或者书记、主任先签字再盖章,炉头村就是这样造成工程款多付47万。

前车之覆,后车之鉴。上述案件所涉及的人员,由于工作上经济上的腐败葬送了自己的自由,影响了名誉和家庭幸福,给自己给亲人带来了极度的痛苦,给国家财产带来了严重损失。同时,给干部队伍的形象造成了难以消除的负面影响。希望同志们从中汲取教训,严以自律,真正做一名让组织和家庭都放心的人。希望各村各部门负责人真正落实好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履行好职责,带好自己的队伍。

我的通报就到这里。

第五篇:失职渎职案例[定稿]

1、林州客车坠崖事故

202_年3月2日,河南林州市境内226省道一辆大巴客车坠崖,事故造成20人死亡,13人受伤。日前,事故调查组公布调查处理结果,3名交警被司法机关采取措施,22名公职人员被给予党政纪处分。

经调查认定,事故直接原因为客车驾驶人员遇情况采取措施不当、超速行驶、无证驾驶、肇事车辆制动性能不符合要求。间接原因包括:田四伟带领的演出团队非法营业性演出;郑州、新乡市公安交警部门履行路面执法管控职责不力;新密、荥阳、林州文化主管部门履行演出市场监管职责不到位等。

因事故造成重大影响,演出团队负责人田四伟、车主李喜乐等人因涉嫌重大责任事故罪被刑事拘留;郑州市公安局郑少高速大队民警王勐、新乡市公安局平原分局交通巡防大队民警郭方超因涉嫌玩忽职守罪,于5月6日被林州市检察院立案侦查;新乡市公安局平原分局交通巡防大队负责人周宜君因涉嫌滥用职权罪,于5月6日被批准逮捕。

此外,新乡市公安局平原分局局长路玮、新密市文化广电旅游局综合执法大队一中队中队长李勇鹏、荥阳市文化广播电视新闻出版局纪委书记李世民、林州市文化市场综合执法大队副大队长张宪林等22名公职人员,因履职不力,被给予党政纪处分。

2、通许县水利局、杞县水利局对涡河河道长期非法取土挖沙监管不力存在工作失职问题。涡河通许县、杞县境内长期存在部分群众非法取土挖沙问题,严重损害河堤安全。202_年1月18日,中央电视台《焦点访谈》栏目对其进行公开曝光。通许县、杞县水利局工作失职、监管不力,未能彻底根治非法取土挖沙问题,导致部分河道被毁,在社会上造成严重不良影响。202_年3—4月,开封市监察局分别给予通许县人民政府副县长周顺民、杞县人民政府副县长赵利行政警告处分;通许县纪委分别给予县水利局局长段国栋党内警告处分,副局长郭永军、工程管理股股长胡太平、水政监察大队队长郭银山党内严重警告处分;杞县纪委分别给予县水利局局长鲁桂忠党内警告处分,副局长王涛、水利派出所所长马守强、工程管理股股长周波党内严重警告处分。

3、郑州市盐业局等单位对非法生产、销售假冒食盐监管不力存在工作失职问题。郑州市管城区航海东路街道办事处耿庄社区网格内长期存在使用工业盐和饲料添加剂氯化钠仿冒、加工食用盐窝点。202_年12月,经群众举报,郑州市盐业局等单位对其进行查处,现场查获制假原料23.45吨、假冒食用碘盐2.94吨。郑州市盐业局等单位对该窝点长期非法生产、销售假冒食盐负有工作失职、巡查排查不力的责任,致使大量假冒食盐流入市场,严重危害人民群众的生命健康安全,社会影响恶劣。202_年2—3月,郑州市纪委监察局下达监察建议书,要求相关单位对责任人进行处分。相关单位分别给予郑州市盐业局办公室主任兼盐政处处长杨建荣行政警告处分,盐政处副处长张春印、郭运宏记过处分;郑州市工商局管城分局工作人员牧建军、郑州市食品药品监管局管城分局工作人员李笑娜、郑州市质量技术监督局管城分局工作人员张豫行政警告处分;管城区航海东路街道办事处副主任孙瑜,社会公共管理办公室主任郭晓燕、效能督查科科长贾一博行政警告处分;管城区航海东路街道办事处耿庄社区支部书记曹贵田党内警告处分、三级网格长徐瑞峰记过处分。

4、镇平县环保局对南阳普康药业有限公司镇平分公司违法排污监管不力存在工作失职问题。南阳普康药业有限公司镇平分公司长期违规排放污气、污水,造成空气污染和部分区域地下水污染等问题。202_年以来,镇平县环保局在监督管理过程中,虽下达一次行政处罚决定和三次整改通知,但没有认真依法履行职责,限产限排治理措施没有落实到位,在社会上造成恶劣影响。202_年1月,镇平县纪委监察局分别给予县环保局局长、党委书记李恒宇党内警告处分,党委委员孔令耿党内严重警告处分,环境监察大队大队长王中晓党内严重警告、撤销行政职务处分,环境监察大队吴克、张安超、张晓瑞党内严重警告处分。

5、孟津县卫生监督中心对无证行医查处不力存在工作失职问题。孟津县卫生监督中心202_年至202_年对夏莹莹个体诊所进行了三次处罚。根据相关规定,孟津县卫生监督中心对无证行医的夏莹莹应移交公安机关而未移交,存在工作失职问题。202_年12月,孟津县纪委监察局对县卫生局副局长、党组副书记王亚萍党内警告处分,对县卫生监督中心主任丁增强记过处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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