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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小学校长负责制
编辑:悠然自得 识别码:73-371316 学校管理 发布时间: 2023-04-10 12:29:05 来源:网络

中小学校长负责制

校长负责制是学校内部管理体制改革的一个重要内容。校长负责制的根本目的是建立统一的强有力的高效率的行政指挥管理系统,充分发挥校长统一指挥,党支部保证监督,教职工参与民主管理的三位一体的管理功能,促使学校校长、校党支部和教代会三者形成互相监督、互相依靠、互相制约的关系,从而形成“决策——指挥——监督——反馈——调节”的良性循环。

校长的职责目标

1.1全面贯彻国家的教育方针,全面实施素质教育,坚持社会主义办学方向,培养德、智、体等方面全面发展的社会主义事业的建设者和接班人。

1.2端正教育思想,明确办学方向,制定并实施学校发展规划。

1.3承担教育行政主管部门下达的办学任务,接受教育行政主管部门对校长和学校工作的监督、检查、考核、评估;接受事业单位登记主管机关的年检。

1.4依法保障学校招生范围内的适龄儿童、少年接受教育的权利,采取切实有效的措施,防止在校学生流失。

1.5坚持德育为首位,加强和改进学校德育工作,制定学校德育工作计划,建设学校德育工作队伍,营造良好的育人环境,加强对学生的思想政治教育和道德品质教育。

1.6坚持教学为中心,认真执行国家规定的课程计划和教学大纲,不断提高教学质量。

1.7组织好学校的体育、卫生、美育、劳动教育,努力发展学生个性特长,办出学校特色。

1.8积极筹措办学资金,努力改善办学条件。坚持勤俭办学的方针,严格管理校产和财务,搞好校园建设,领导和组织后勤工作。

1.9主持制定学校章程及相关配套的管理制度,建立良好的运行机制。做好教职工的培养、使用、考核、奖惩和继续教育工作,建立一支结构合理、素质优良的稳定的教职工队伍。

1.10加强民主管理,实行以学校财务、招生、教职工聘任、分配方案、财产购置、基础设施建设等为主要内容的校务公开制度。

1.11配合学校党组织,支持学校群团组织开展好工作。

1.12努力促进学校教育、家庭教育、社会教育协调一致、相互配合,建立学校、家庭、社会三结合的育人网络。正确处理、协调好学校同社区内各单位的关系,处理好与家长的关系,保障正常的学校秩序。

1.13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职责。

2校长的主要权限

2.1对学校工作的决策权:根据党的教育方针和政策法规,制定办学目标、工作计划和学校内部管理规章制度,在职责范围内的工作有最后决定权。

2.2对教育教学的指挥权:根据国家教学计划和教学大纲的基本要求,结合本校实际,开展各项教育改革;根据学校教育教学的需要,在征得上级教育行政部门同意后,自主与国内外学校、学术团体开展学术交流活动。

2.3对学校人事管理的调配权:根据精简、效能的原则决定学校内部机构的设置,提名学校副校长人选,聘任学校中层干部;在定编的前提下,依法决定对教职工的安排、任用、培养、考核、奖惩和解聘。

2.4对学校经费的支配权:在法律、法规范围内对学校预算内经费和预算外经费统筹安排、合理使用;在确定的学校包干经费的总额内,制定结构工资方案,决定教职工的待遇;根据需要多渠道筹措办学资金,加强学校基建工作;拒绝任何组织和个人对学校教育教学活动的非法干涉、对学校财产的非法占有、不合法的人员安排和劳务、费用摊派。

3对校长的考核

3.1对校长的考核由区人事劳动局和社会事业局组织实施。

3.2对校长考核的基本程序:本人述职、教职工民主评议、区考核小组综合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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