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校师德师风考核方案
为了认真贯彻《教师法》和《中小学教师职业道德规范》,增强全校教职工为人师表、教书育人的自觉性,努力提高教师职业道德水平,建设一支师德高尚敬业奉献的高素质教师队伍,现制定学校师德师风考核工作方案如下。
一、领导小组(略)
二、考核内容:
《中小学教师职业道德规范》中的爱国守法、爱岗敬业、关爱学生、终身学习、教书育人、为人师表等六个方面的内容,细化为共25条。
三、评分细则:
共六个方面,25项内容:
1.爱国守法(共20分,每项4分):
(1)
不听信不散布虚假言论,不在课堂、公共场合及网络上散播违法言论;
(2)不以造谣中伤、污蔑诽谤、无理取闹和暴力等非法方式表达诉求;
(3)服从学校安排,不违反学校规章制度和各项决定;
(4)遵规守纪,不做有损教师形象的事。
2.爱岗敬业(共24分,每项4分):
(5)不迟到,不早退,不拖堂,遵守考勤制度;
(6)有效组织课堂教学,加强学生课间管理;
(7)遵守工作规程,教育教学过程无失误;
(8)工作认真,积极课改,备课充分,教学成绩好;
(9)值日、值周认真负责,切实维护学生学校安全;
(10)安心教学,不到处跑关系、跑调动。
3.关爱学生(20分,每项4分):
(11)平等对待每一个学生,不透露学生隐私,不损伤学生人格;
(12)不体罚或变相体罚学生;
(13)关心学生身心,维护学生权益,保护学生安全;
(14)不驱赶差生,不因管理原因出现流失现象。
4.教书育人(共12分,每项4分):
(15)
注重培养创新能力和良好行为习惯,促进学生全面发展;
(16)不加重学生负担,作业适量,时刻为学生健康成长着想;
(17)关注学生特长培养,引导学生全面发展,积极向上。
5.为人师表(共24分,每项4分):
(18)严于律己,举止文明,作风正派,注重身教;
(19)注重仪表,不在课堂抽烟、使用通讯工具;
(20)不要无理取闹、寻衅滋事,维护学校稳定;
(21)遵守社会公德,注意个人修养,有事业心和责任感;
(22)不拉帮结派、搬弄是非,不排挤打击他人;
(23)正确处理同事、邻里、家庭关系,构建和谐社会。
6.终身学习(共8分,每项4分):
(24)积极参加学校组织的业务学习及教研活动;
(25)积极参加各级各类培训和各级各类竞赛活动。
以上共100分,逐项计分,每违反一项扣除相应分值。
四、有以下行为之一者,由学校考核组合议后实行一票否决:
1.违反法律法规受到刑事或党纪、政纪处分;
2.上访,打架斗殴、酗酒闹事等;
3.传播有害学生身心健康的思想,参与色情、赌博、迷信、邪教等活动;
4.劳役、猥亵、侮辱学生,作风不正、品行不良;
5.歧视、体罚、变相体罚或其他侵犯学生合法权益,造成严重影响;
6.组织和参与有偿补课、乱订资料和强迫学生购物;
7.向家长索要财物、利用职务之便谋取私利;
8.一学期内累计旷课15节,或者连续旷工超过8天,或者一年内累计旷工超过12天;
9.不服从学校工作安排;
10.造成安全责任事故;
11.违反计划生育;
12.其他违背教育管理规定造成严重问题或较大影响的。
五、考评程序
1.考核按县局要求每年六月份进行。
2.个人评估。要求每个教职工,在认真学习职业道德规范的基础上,结合自己的思想、工作、学习、生活、纪律的各个方面,对号入座。在自我解剖、自我教育的基础上,认真填写《教职工师德师风考核表》。
3.学生、家长测评,占百分之二十。抽取所带班级一定数量的学生或家长代表,通过发放《教职工师德师风评分表》进行。
4.教师互评,占百分之二十。以年级组为单位,开好民主生活会,互相取长补短、互帮互学、共同促进。然后对本组的教师逐条打分。
5.学校考核小组测评,占百分之三十。依据教师平时的师德表现和学校的相关记录,结合学生、家长和教师互评情况进行综合分析,对每个教职工作出客观评价。
6.学校领导小组测评,占百分之三十。依据以上各项测评情况,结合教师平时的师德表现和学校的相关记录,对每个教职工作做出客观评价。
7.汇总、公示、上报考核结果。学校考核组将学生、家长、教师和学校测评组的分数进行汇总,在校园公示三天,无异议后填写汇总表,上报县局。
六、考核等级及结果使用
考核分为优秀、合格、基本合格、不合格四个等级。考评在90分以上者(包括90分)为优秀;70—89分为合格;60—69分为基本合格;60分以下(不包括60分)为不合格。根据上级文件要求,上报优秀学生人数为全校参评人数的15%。
师德考评结果要和年终考核和职称考核挂钩,凡教师师德考核不合格者,年度考核为不合格;一个考核周期不得提拔、评先、晋级;对师德考核优秀者,要宣传他们的先进事迹,弘扬他们的精神品质,号召大家学习,同时要在评优、晋级、提拔时优先推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