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篇:管材购销合同范本
管材是建筑工程必需的材料,对于管材购销合同你又了解多少呢?以下是在小编为大家整理的管材购销合同范本,感谢您的阅读。管材购销合同范本篇一
甲方(需货方):
乙方(供货方):
甲、乙双方本着平等自愿、诚实信用的原则,就乙方向甲方承建的“”工程供货事宜达成一致,特签定本合同,共同遵守执行。
一、供货产品的名称、品牌、规格及数量供货产品(联塑)牌PVC—U排水管、PPR给水管、电线管等。
二、供货产品价格以双方确认的供货产品价目表(单价附合同表)为依据,此价格为含税价,运费由乙方负责。
三、交货时间、地点及供货方式
甲方应提前向乙方提交(传真或亲自送达)书面订单。订单应写明需要的产品名称、规格、数量等内容,并且由甲方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乙方在收到订单并确认后应积极备货(常规产品),在5天内运送到甲方指定的仓库(工地),并承担运输费用和风险。若因不常用规格或乙方存货不足在上述期限内交货确有困难的,应提前通知甲方,交货时间由双方另行协商确定。
四、产品质量、验收标准及方法
1、乙方所供产品应符合国家质量标准。
2、乙方送货到指定交货地点后,甲方应即指派专人验收,验收合格后在乙方送货单上签字生效,甲方若有异议的,在收货后三十天内提出。
五、结算方式及期限
根据乙方每月供货数量金额,双方应在每月25日进行对账认可,并于当月付清货款的80%,余下15%的货款在竣工后2月内付清,质保金为总货款的5%,如在保修期内未出现质量问题,则将质保金返还乙方。货款可以支票、电汇或双方同意的其他方式结算,货款支付到乙方(或帐户)方为有效支付。
六、附随义务
1、乙方应提供有关供货产品的产品检验报告、技术手册、产品出厂检验合格证等证件。
2、甲方应按照乙方提供的技术手册规范安装管道。
3、乙方根据甲方实际需要,甲方可向乙方借安装所需的焊接专用设备工具,并收取焊接专用设备工具的维护费及押金,免费进行技术培训和现场安装指导。甲方退还焊接专用设备工具时,乙方应退还甲方的押金,如有损坏或丢失,甲方应照价赔偿乙方的损失。
4、双方应对本合同所涉及内容予以保密,不得私自泄露给他人,否则,应赔偿守约方损失。
七、违约责任
1、乙方供货产品质量不合格的,经乙方确认后予以退换,造成甲方损失的,甲方有权追究乙方责任。保修期一年,质保金为总货款的5%,如因产品质量导致的损失,甲方有权追究乙方责任并保留追究连带责任的权利。但因甲方保管、设计、安装使用不当等自身原因造成供货产品质量问题的,乙方不承担责任。
2、甲方逾期付款的,乙方有权追究甲方责任,且乙方有权暂停供货。
3、一方违约,情况严重,导致本合同无法正常履行的,另一方有权解除本合同,并要求对方赔偿因此造成的损失。
八、其他约定事项
1、甲方应向乙方提供委托订货人及指定收货人的书面委托书。指定的订货人或收货人变更的,应即向乙方出具新的授权书,否则,由此引起的相关责任由甲方承担。
2、工程完工后,如甲方所订产品因计划误差需要退货的,应保证所退产品外观无明显污迹、斑点和划痕。壹万元以内按原价退回计算,壹万元以上按原价80%退回计算。
九、争议解决
甲、乙双方在履行本合同的过程中发生纠纷,应积极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需要诉讼的,由签订合同所在地人民法院仲裁。
十、本合同一式肆份,甲、乙双方各执贰份。本合同自双方签订盖章之日起生效,未尽事宜,由双方协商解决。
甲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管材购销合同范本篇二供货方:(以下简称甲方)
需货方:(以下简称乙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之规定,甲乙双方本着平等自愿、诚实守信的原则,就甲方向乙方供货事宜达成一致,特签订本合同,共同遵守执行。
一、供货内容:
乙方为满足本公司工程建筑的进度所以需要于年月日起向甲方购买。
订价方式:
质量标准:
甲方须按国家质量要求提供给排水用管材:
需要有特殊要求时,由乙方另行提出后,按甲乙双方在合同商定的技术条件、样品或补充的技术要求执行。
二、供货方式:
1、在合同订立天内乙方需提供甲方工程管材使用计划有关材料作为甲方拟定管材供货计划依据。
2、乙方指定为乙方货物接收人,负责于甲方的所有到场管材交接工作。管材进场前,乙方需将指定的货物接收人的身份证复印件(加盖乙方公章)、货物接收人签名样本和相应的乙方委托书(加盖乙方公章)交于甲方。
3、在施工期间,乙方将实际施工所需要的产品名称、规格、品种和数量详细给列出需求清单,发货前天将需求清单(加盖乙方公章)以书面形式通知甲方。
4、所供材料到达乙方指定工地现场后2小时内,乙方货物接收人按需求清单和送货清单对所到管材的单价、规格、数量和重量子力学进行清点核对,乙方货物接收人核对时认为有差错时,应立即通知甲方,甲方派人员现场重新清点核对。
5、所供材料乙方核对无误后,乙方货物接收人应当场在甲方的送货清单上签字接收,并开该批货物的出入库单,入库单与送货单作为双方结算的依据。
三、验收方法:
1、甲方应按批次管材提供提供相应厂家质量证明有关原件或复印件。
2、管材到场24小时内,乙方必须对到场管材按质量监督有关规定进行抽样检测,结果以二次复检为准;初检时发现问题应在24小时内通知甲方参与复检,并对现场管材妥为保管;接到通知后24小时内,甲方未参与复检,则视为默许乙方提出的异议和正理意见。
3、检测期限为管材进场后七天;管材进场超过七天且乙方无有效检测结果和向甲方书面反映质量问题时,该批管材甲方有权视为质量合格。到场管材检测合格时,乙方应将检测结果通知甲方。有关检测费用由乙方自理。检测不合格时,该次检测费用由甲方承担。
4、甲方对于乙方使用、保管、保养管材不善造成的所有质量问题都不承担任何责任。
四、付款责任:如有银行承现汇票按市场贴息为准。
每月25日前结清当月所有货款。乙方中途不得向其他供货商要货,如有此行为乙方必须支付工程总货款的百分之十做为违约金给甲方。
五、有关责任:
1、乙方非质量问题中途退货和拒绝接货。则乙方应向甲方偿付该批次管材货款10%的违约金,甲方有权终止合同停止供货。非质量问题中途退货或拒绝接货处理。
2、变更到货地点时,乙方应在交货前7天通知甲方,并征得甲方同意。
3、变更接货人,乙方应在交货前7天书面通知甲方,交货前乙方应将新的接货人的身份证复印件和乙方授权书交于甲方。
4、甲方在合同规定的期限内不能交货时,应向乙方偿付不能交货部分的货款总值5%的违约金。
5、对于复检不合格的管材,乙方应在检测期限内将结果通报甲方,如果乙方同意使用则按质论价。
6、乙方逾期付款视为乙方违约,甲方有权终止合同停止供货。乙方应向甲方偿付所欠货款千分之五的日违约金。
六、不可抗力:
任何一方由于不可抗力的影响造成合同无法履行时,应及时向合同另一方通报不能履行或不能完全履行的理由,在取得有关主管机关证明后,允许延期履行、部分履行或不履行合同,并根据情况可部分或完全免予承担违约责任。
七、解决合同纠纷的方式:
双方约定,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发生的争议,由双方当事人协商解决,若双方确实无法协商一致,可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诉。
八、按本合同同规定应该偿付的货款、违约金、赔偿金、保管保养费和各种经济损失,应当在明确责任或终止合同后3天内按银行规定的结算方法付清,否则按逾期付款处理。
九、其它条款:
用管材大约万元。本合同自签订之日起生效,合同执行期间内,任何一方均不得随意变更解除合同。合同如未尽事宜,需经合同双方共同协商,作出补充规定,补充规定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本合同正本和副本为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
甲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第二篇:管材购销合同
合同编号:SHF2018-04-B
购销合同
采购单位:(以下简称甲方)
供货单位:
(以下简称乙方)
为明确甲乙双方在购销 HDPE双壁波纹管过程中的权利义务,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相关法律规定,甲乙双方在自愿、平等、公平、诚实信用的基础上,就建筑工程塑料管材管件采购事宜协商订立本合同,经便共同遵守。
第一条:产品明细
1.1产品名称、型号、数量、价款详见合同附件一报价单。1.2本合同签订后甲方增加采购量,双方应当签订补充协议;未签订补充协议的,以甲方实际签收确认的货物数量为准,并按照本合同制定的单价执行。
第二条:质量要求
按照乙方向甲方提供的产品样品,照样验收(注:如需做到全闭水要求,需要购买双壁波纹管专用热缩套)。
第三条:付款方式
3.1本合同总价暂定 300000.00 元,大写: 元整。材料款以人民币结算,采用转帐或现金支付;
3.2本合同自双方签字盖章后,甲方应支付首批订货总货款的90%,人民币:50000.00元(大写: 元整),余款在202_年12月30日前全部付清。
3.3第二批及以后甲方采购货物付款方式:单价按照本合同1.1执行,先付款后发货。
第四条:供货时间
甲方于202_年 月 日向乙方订货,乙方应在收到甲方订货货款后,在3-10个工作日内组织生产及发货,如因不可抗力因素被迫延误交货时间,双方应及时进行协商,并通过书面形式确定顺延期限。
第五条:运输方式及费用负担
5.1所有材料使用汽车运输,货物装车由乙方负责,运输及运费由甲方负责,货物送到甲方工地卸车由甲方负责(注:直径超过600mm的波纹管须安排吊车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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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同编号:SHF2018-04-B 货)。
5.2除波纹管外,其他附件产品均一次性全部运输到工地现场,若是甲方安排订购产品分多次运输至工地现场,则多出的运费均由甲方支付。
第六条:项目名称及交货地点
6.1 项目名称:
6.2交货地点:
6.3 甲方签收负责人: ;电话:
第七条:验收方式
7.1乙方货物到场时通知甲方相关人员,甲方委派材料员等相关管理人员对货物的质量和数量进行验收(质量照样签收),甲方验收后对乙方材料质量有异议时,若发现质量问题,由乙方负责组织无条件退换货。
7.2数量及质量当场查验核实无误后,在供货单上签字确认,逾期甲方不得以任何理由换货或扣款。如对货物有异议的,甲方应当场拒收。
第八条:合同争议的解决
因履行本合同产生的任何分歧和争议,双方均应友好协商,协商不成的,任何一方均可将争议提交工程所在地管辖权的法院通过诉讼解决。
第九条:权利义务
9.1甲方义务
9.11甲方在采购乙方公司产品时,需对产品名称、规格及数量标注清楚。9.12订货后如需退货:管材不得有破损及弯曲变形,在不影响二次销售情况下可按照订货单价退货(所退货总价需在202_.00元以内,如超过202_.00,所有单价按照6折退货),退换货物返厂运费均由甲方支付,其他因为是定做产品,慨不退货。
9.13甲方应当提前十个工作日就送货的具体时间、地点及收货人等情况与乙方进行确认,并提供必要的协助。
9.14甲方应当按照合同约定办理货款结算并支付货款。
9.15甲方应当按照乙方提示的方法,对货物搬运、妥善保管及使用。因甲方原因导致货物损毁的,由甲方自行承担相应责任。
9.16甲方有义务对乙方的技术资料、资质文件等妥善保管,有义务对乙方的产品参数、产品价格等商业机密保密,若不慎泄露,乙方将保留对甲方追诉的权利。
9.2乙方义务
9.21乙方应当按照合同约定按时供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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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同编号:SHF2018-04-B 第十条 违约责任
10.1甲方逾期付款的,应当每日按合同总金额的百分之五向乙方支付违约金。10.2乙方逾期交货的,应当按我国《工矿产品购销合同条例》第35条第5项规定:每日按逾期交货总值的万分之三向甲方支付违约金;逾期交货超过十日的,甲方有权向第三方购买所需材料。
第十一条 合同份数及有效期限
11.1本合同壹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壹份,本合同自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11.2本合同有效期为:甲方货物采购完毕,并支付完全部货款。11.3未尽事宜,经双方协商一致可签订补充协议。
供 方
公司名称:(盖章)
开户银行:
账
号:
法人代表(或授权委托人):
电
话:
手 机:
需 方
公司名称:(盖章)
法人代表(或授权委托人):
电
话:
手 机:
202_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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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篇:预应力管材的购销合同
需方:中国建筑一局(集团)有限公司深圳分公司(甲方)
供方:宝安区鼎发建材批发部(乙方)
应赛格三星SSG扩建工程的需要,甲方委托乙方供应各类管材及配件;为维护甲、乙方合法权益,甲乙双方协商一致,同意按下列条款签定本合同,以资共同遵守。
一、货物与数量、单价
1、建筑用管材,型号、品种、规格、质量、单价、等级按本合同附表;其中价格为到工地价。
2、管材供应数量按乙方供货到现场的甲方所收到的实际数量为准。
3、交货地点:甲方指定的深圳地区的工程施工现场,地面交货。
4、甲方每月提交管材需用计划给乙方,每月确定的供货价格固定不变;每月甲乙双方可协商确定一次价格为准。
二、材料款支付
乙方供应管材的过程中,甲方在每个月15日和30日两次付款日,以三个月期承兑汇票的方式支付给乙方材料款100%,以此类推到所需材料供应完毕。
三、材料验收
1、乙方供应的材料数量按以下方式计量结算:按检尺或点条验收,两端必须整齐,料长偏差在正负50mm,直径偏差不超过正负5%,否则视为不合格,拒绝验收。
2、所有材料必须达到国家颁布的相关材料正品标准,行业标准或国标,不得供应再生材,材料的材质证明(出厂合格证)必须随货同行,若有检验之要求则复试实验必须一次性合格(仅用于套管),不合格的材料无条件退货,并赔偿因此所造成的一切损失。
3、整捆料中如有夹杂短料及不合格料,按实际量退货的双倍对甲方进行赔偿,并承担由此对甲方造成的损失。
4、进入施工现场必须听从材料人员的指挥,按材料人员指定的位置卸车,绝不能强行卸车,否则拒收。
5、进料过程中锈蚀的或其它存有缺陷的材料一律拒收,端部变形及弯曲的管材或不符合工程要求的不得进场,否则退货。
四、甲方责任
1、及时提供管材及配件的进场计划(提前三天时间);
2、做好进场验收工作;
3、因甲方、业主或其它非乙方原因造成工程停工,甲方应在工程停工后一个月内付清乙方材料款。
五、乙方责任
1、乙方必须严格按甲方的进场计划供应材料,如因乙方原因不能按计划供应,甲方有权让第三者供应,如第三者供应的价格高于甲乙双方签定的合同结算价,多出部分的材料价款由乙方承担。
2、乙方必须严格按甲方材料质量要求供应,如因乙方供应不及时影响工程质量问题或工程延误,给甲方造成的一切损失由乙方承担(因乙方材料供应不及时或质量不符合国家标准,造成工期延误,乙方向甲方交纳最终材料价款千分之叁/天的罚金)
3、按甲方工程技术部门的要求,及时提供材料的各种材质证明及实验资料,并不得重复使用同一材质证明,否则甲方有权停止支付材料款。
六、其它约定
1、在合同履行过程中,若乙方材料供应过程中供应时间或材料质量不符合工期及质量
要求,甲方有权限令乙方限期采取必进措施,若乙方在限期内仍未取得明显效果,不能令甲方满意,则甲方有权解除合同。
2、因乙方原因造成材料送检不合格所发生的一切费用由乙方承担,并承担由此对甲方造成的一切损失。
3、未尽事宜双方协商解决,发生争议时,甲、乙双方首先根据我国《经济合法》等法规的有关条款协商解决。
4、本合同一式四份,自甲、乙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双方各执二份。
甲方:中国建筑一局(集团)有限公司深圳分公司 乙方:宝安区鼎发建材批发部
代表: 代表:
第四篇:U-PVC、PP-R塑料管材购销合同
编号:
XXXXXXXX有限公司
U-PVC、PP-R塑料管材
购销合同
甲
方:
XXXXXXXX有限公司
乙
方:
XXXXXXXX有限公司
工程名称:
XXXXXXXX工程
签订地点:
签订时间:
XXXX年XX月XX日
甲
方:XXXXXXXX有限公司
乙
方:XXXXXXXX有限公司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相关法律法规,结合本工程实际情况,甲方确定向乙方采购以下材料,经甲、乙双方协商,特订立本合同,条款如下:
一、工程名称:XXXXXXXX工程
二、供货地址:XXXXXXXXXXXXXX
三、供货起、止时间:XXXX年XX月至XXXX年XX月
四、产品名称、型号、数量、价格
序号
产品名称
规格型号
厂家品牌
单位
数量
单价
(不含税)
税率
税费
单价
(含税)
小计总价
详细型号、数量及单价见询价单、报价单
暂估总价:(人民币)XXXXX元(大写:XXXXXXXXXXX元)
结算以实际供货为准。
注:若市场单价上下浮动时,乙方需提前三天以书面方式通知甲方,经甲、乙双方协商后,以甲方书面确认价格为准(严禁以调价为由,延误材料供应)。
五、质量要求
质量必须符合国家现行的相关标准、地方标准及行业标准。
如所供材料不符合国家规范或不按照甲方所需规格、数量按时供料,甲方可拒绝验收所供材料,乙方需自费拉材料出场,并在甲方指定时间内重新供应合格的材料,由此产生的一切费用及损失由乙方承担。
六、材料进场及验收
乙方需保证运输过程的安全,杜绝一切违反操作规程的行为,并且不造成施工工地及市政道路的污染。
甲方指定签收人为:
XXX,联系电话:
XXXXXXXXXXXXXXXX。
材料进场时要验收证明文件(出厂合格证、技术规范、检验报告),复核其品种、标号、出厂日期。乙方须将所供材料卸到甲方指定地点。
七、计量办法
以甲方工地认可的数量为准(送货单),工地材料主管随时进行抽查,若抽查数量不够,本月所供数量每车都按照抽查数量结算,如有异议,乙方接到甲方通知后,应在当天派人到工地工地解决。
八、结算方式及期限
1、货物到工地需甲方指定签收人验收数量,以签收人签字的收料单为结算依据,随车提供出厂合格证,乙方所供应材料,每月20日至25号对账,下月10日至15日甲方支付乙方上月对账货款的70%,余款结清:工程完工后六个月内付清。
2、支付方式:可通过“转账支票、电汇、汇票“等方式进行支付。
3、乙方保证收到货款后专款专用。
4、乙方应指定专人负责收款,并提供授权书,如有变动,乙方需提前书面通知甲方。
九、增值税发票专用条款
1、基本信息及约定
乙方增值税纳税人身份
一般纳税人☑
小规模纳税人□
本合同发票类型
增值税专用发票☑
增值税普通发票□
增值税发票开具形式
自开☑
代开□
【注:代开增值税专用发票需要收款方加盖发票专用章;代开普通发票必须加盖税务机关的代开发票专用章;具有自开条件的不得代开】。
本合同约定税率
13%
发票开具时间
①每月结算单经甲乙双方核对确认后,乙方在10日内提供与结算单金额一致的符合上述约定的增值税发票
□
②在甲方向乙方付款时,乙方提供与收款金额一致的符合上述约定的增值税发票
☑
发票送达时间
乙方向甲方送达增值税发票联和抵扣联时,送达日期不得超过自开票日期起30天(包含节假日)且不得跨年送达。给甲方造成损失的,乙方应向甲方承担赔偿责任以及损失金额10%的违约责任。
2、乙方开具“材料一批”、汇总运输发票、办公用品和劳保用品的发票时,必须提供乙方防伪税控系统开具的“销售货物或提供应税劳务清单”并加盖财务专用章或发票专用章,凭税控机的清单和发票付款。
3、乙方就本合同约定的业务向甲方开具真实、合法、有效的发票,因乙方开具的增值税发票不符合国家关于增值税发票规定的,或涉嫌虚开增值税发票等违反法律规定的行为,乙方应向甲方承担赔偿责任以及损失金额10%的违约责任,且不免除乙方向甲方开具合法发票的义务。
4、乙方需于甲方支付款项前提供与合同标的、内容一致的足额合法有效的发票;若乙方未能及时提供足额合法有效的发票时,甲方有权暂不支付款项,待乙方向甲方提供足额合法有效的发票票据后,甲方支付该笔款项。因乙方的原因导致支付滞后,乙方不得以任何理由计算利息或发生纠纷。
5、增值税专票遗失补救条款:如果甲方丢失增值税专票发票联和抵扣联,则乙方有义务必须向甲方提供专用发票记账联复印件,以及乙方主管税务机关出具的《丢失增值税专用发票已报税证明单》或《丢失货物运输业增值税专用发票已报税证明单》。
6、本合同约定的价格为含税价格,在合同履行期间,不因国家税率的调整而调整。
十、乙方的安全责任
1、乙方人员进入工地或工地内卸车时必须正确佩戴安全帽,违者按¥100元/人/次向甲方支付罚款。
2、乙方人员进入工地违反工地的工作制度按¥100元/条/次支付罚款。
3、乙方人员在甲方工地发生偷盗,按被盗价值的10倍索赔,情节严重的送公安机关处理。
4、乙方禁止使用年龄不满16周岁的童工,违者按¥1000元/人/次向甲方支付罚款并立即停止使用。
5、树立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严格遵守《昆明市施工工地安全文明条例》。
6、严禁酒后进入工地作业,违反者按¥500元/次向甲方支付罚款。
7、不论何种原因施工工地严禁打架斗殴,违者按¥5000元/次向甲方支付罚款,造成的后果由乙方自行承担。
8、因乙方违章或其他乙方在甲方工地造成的事故均由乙方承担由此带来的一切后果和经济损失。
9、乙方人员严禁在甲方工地(工地、生活区)随意大小便,违者按¥100元/人次向甲方支付罚款。
10、甲方施工工地的一切施工设施、安全标志标牌未经许可不得拆除、损坏,否则照价赔偿。
11、乙方人员不得在施工工地吸烟,违者按¥50元/人/次向甲方支付罚款。
12、乙方应加强自身安全意识,在运输过程中发生任何安全事故均由乙方负责。
13、乙方应严格按照施工工地的场内限速行使。
十一、违约责任
(一)乙方的违约责任
1、乙方未按本合同约定时间提供材料,每逾期一天,应按所供材料总金额的万分之五向甲方支付违约金;逾期
十
天,甲方有权解除合同,乙方应承担由此给甲方造成的所有损失,包括因乙方逾期供货导致甲方向其他第三方承担的赔偿责任。
2、乙方所交产品品种、生产厂家、型号、规格、质量不符合合同规定的,由乙方负责包换或包修,并承担修理、调换或退货而支付的实际费用。乙方不能修理或者不能调换的,甲方有权解除合同并要求乙方按所供材料总金额的20%向甲方支付违约金,对此给甲方造成的损失,由乙方全部承担。由此导致的逾期供货按十一、(一)1条约定承担赔偿责任。
3、产品错发到货地点或接货人的,所有责任、损失由乙方自行承担,对此给甲方造成的损失,由乙方全部承担。由此导致的逾期供货按十一、(一)1条约定承担赔偿责任。
4、若乙方不能提供验收证明文件(出厂合格证、技术规范、检验报告)的,甲方有权不收货,所产生的费用和给甲方造成的损失由乙方全部承担。
5、乙方不得向甲方人员送礼或行贿,一经发现扣除全部未付材料款。
6、除本合同约定外的其他情形,双方应充分协商,协商不成按《合同法》有关条款执行。
(二)甲方的违约责任
1、甲方中途退货,双方协商解决。
2、甲方违反合同规定拒绝接货的,应当承担由此造成的损失。
3、甲方如错报到货地点或接货人,应承担乙方因此所受的损失。
十二、合同组成以下文件为合同的组成部分,并互为补充、说明,共同组成一个整体进行理解。当出现含糊或歧义时,则甲方有权对有关条款作出解释或校正,并就此向乙方发出有关通知。在此情况下,除合同另有规定外,构成合同文件的优先次序应如下:
(1)材料购销合同及其附件(若有时);
(2)询价表;
(3)比价表;
(4)定价表;
(5)由甲乙双方认可的行业规范、标准、产品说明书(包括规格、质量、检验依据及结果、原材料产地、货物产地、包装、使用功能、验收方式等)、图纸等资料;
(6)构成合同的其他任何文件。
在任何时候,乙方向甲方提交的报价表及在合同履行过程中提交的任何供甲方批准的资料,如与询价表要求不符或与甲方的指令或本意不符,而乙方未作说明的,则不能视为甲方已接受或认可。乙方必须按询价表需要和甲方的指令履行自己的责任和义务。
十三、其他
1、在履行本合同过程中发生争议时,各方应通过协商解决;协商不成选择诉讼方式解决争议的,各方应向甲方住所地人民法院起诉。在协商或诉讼期间,本合同不涉及争议部分的条款仍须履行。
2、未经甲方书面同意,乙方不得将合同的权利义务转让给第三方;
3、双方业务、财务(付款等)往来中,名称、开户银行、账号、地址、联系电话等,以本合同约定为准;一方的详细地址或联系方式如发生变更,应立即书面通知对方,因未及时通知而造成的损失由变更方承担。
4、本合同未尽事宜及内容的变更,双方另行协商后作出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以书面方式确定,经双方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并加盖公章后生效,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5、本合同的附件是本合同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与本合同有同等的法律效力。本合同附件包括:
廉政合同;
6、本合同由甲、乙双方于XXXX
年XX
月XX日在甲方办公室签订,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本合同一式陆份,甲方执肆份,乙方执
贰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7、除上述条款外的附加条款:
(1)
无;
(2)
无。
(以下无正文)
甲方:(盖章)
乙方:(盖章)
法定代表人(盖章)
:
法定代表人(盖章)
:
经办人(签字):
经办人(签字):
联系电话:
联系电话:
传真:
传真:
开户银行:
开户银行:
银行帐号:
银行帐号:
税务登记号:
税务登记号:
详细地址:
详细地址:
第五篇:采暖、消防管材阀门购销合同
消防、采暖管材阀门购销合同
需方:陕西建工第四建设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甲方)供方:(以下简称乙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等有关法律规定,结合本工程具体情况,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供需双方经友好协商,签定本合同。第一条 产品的名称、规格、型号、数量和价格: 需方向供方订购产品:
天津大站阀门总厂生产的阀门,天津市利达钢管集团有限公司生产的焊接钢管和无缝钢管。型号及规格按需方要求的型号规格,数量根据国家钼产品质量监督检验中心质检大楼的实际使用量,单价及总金额按实计算。产品价格按照甲、乙双方协定执行,若遇市场原材料浮动,按照厂家调价通知,提前三个工作日通知甲方。第二条 交货地点:
国家钼产品质量监督检验中心质检大楼工地 第三条 交货时间:
供货数量按照甲方提供的供货单数据为准。乙方有义务保证供货期不超过3天,即供需双方签订采购合同,需方提供正式书面准确要货计划之日起,供方保证在3天内按需方要求在需方项目所在工地交货;乙方有义务确保供方在本地有适量的备货,需方少量补货的供货时间应控制在2天以内;非常用品种供应时间控制在4天以内。第四条 产品质量要求
1、供方必须按规定提供全部完整无损、全新的产品;
2、管材和阀门满足国家标准的要求,按图纸要求及国家相关规范。质保期间内出现的一切问题,供方应即时维修,配合需方解决问题。
第五条 产品的交货验收及保管方式
1、供方必须按需方要求运抵卸货地点,否则,需方有权拒收货物;
2、货物到货时,包装必须完好无缺;
3、合同签订时乙方提供的样本、样品甲方进行封存,作为产品验收的依据;
4、到货后,需方负责召集工程监理公司、工程安装承包方,会同供方到现场进验收、清点货物箱数及箱内货物情况,若货物与装箱数目不相符,箱内货物有丢失或损坏,或者货物的包装、品种、型号、规格、质量等不符合合同规定,合格率在95%(含95%)以下的,需方有权拒收全部或部分货物,供方须按照需方要求收回或补齐,供方实际交货时间以供方最终补齐货物时间为准。参与交货验收的单位在货物清单上共同签字,并填写交货验收合格证明(参与验收方各持一份),此合格证明为供方交货的凭证,也是供方申请付款的必要依据。货物交接应在货到当天至8个小时内完成。
5、货物在交货验收合格前所有权不转移,灭失、损坏的风险的供方承担;
6、供方在交货的同时应向需方提交产品合格证,使用说明书等相关单证和资料,否则,需方有权拒收货物。
7、需方在货物到达时应准备好货物堆放场所,以便交接。第六条 施工验收方式
1、验收时,供方、需方、监理单位、安装承包方同时到场,验收合格后各方在验收记录上签字;
2、根据国家或地方有关规定需要进行检测或抽检的,供方应负责完成检测或抽检并承担相应费用。该检测或抽检的合格证明为付款的必要依据。第七条 货款支付方式
1、预付款:签订合同起7日内,需方向供方支付预付款20%。
2、到货验收款:材料到货交接验收后,供方须提供齐全的付款资料(付款资料包括:供方的付款报告、相应金额的发票、交货验收合格证明、产品合格证书、产品技术资料),需方在材料到货交接验收合格并收到齐全的付款资料之后15个工作日内支付至80%的到货款。
3、工程验收款:产品通过工程竣工验收并办理完结算手续后,供方须提供付款资料(付款资料包括:供方的付款报告、相应金额的发票、竣工结算造价确认书),需方收到齐全的付款资料之后于15个工作日内支付至95%的到货款,如到货验收后3个月,因供方以外的原因造成未能竣工验收,双方办理完结算手续后,需方须支付该笔到货款,但供方仍应履行验收责任。剩余5%质保金待工程竣工验收合格一年后10个工作日内支付。第八条 变更处理方法
在本合同规定的交货时间10天前,需方如须改变所订设备的规格型号和数量及发货时间、到货时间,供方只可对因规格型号和数量的变化而造成的价差调整合同金额,但不得就需方的变更行为收取任何费用。第九条 产品保修、维修约定
1、保修期自工程竣工验收之日起算,产品保修期1年;
2、保修期内供方免费提供技术支持和培训,并全部承担因产品质量问题引起的维修和更换等所有费用;
3、供方应留下保修负责人的书面通信地址或电话,以便通知供方进行保修;
4、供方应保证保修的及时性,在收到需方或需方委托人(物业管理公司)的通知后,应及时赶到现场,具体时间如下:
1)出现故障,影响居民正常生活的,除人力不可抗拒原因外,供方须在接到书面通知后8小时内赶到现场并于2小时内完成一般故障的维修; 2)其他情况下,供方须在需方书面通知后24小时内赶到现场,并于赶到现场之日起2日内完成通知所涉及之保修项目,否则,视为认可需方处理; 3)当供方未按1)、2)条规定时间到场的情况下,需方有权委派他方处理,因此发生费用由供方负责(非产品质量问题乙方不承担费用);
4)供方保修工作人员应遵守需方或需方物业管理公司的规章制度,若在户内则应接受业主的监督,并做到现场文明施工,举止礼貌、工完场清。第十条 违约责任
1、供方未按合同规定日期交货,供方须支付需方逾期部分货款总额每天千分之一的违约金,并赔偿因此给需方造成的一切损失,逾期交货超过10天的,需方有权单方面终止合同,另行确定供方。
2、因为产品质量问题致使没有一次性通过工程竣工验收的,供方应立即无偿换货并在7天内向需方交送本合同规定的合格产品,向需方支付未通过安装验收部分产品价款的5%违约金,赔偿因此给需方或第三人造成的损失;供方逾期10天未交送合格产品的,或者因为产品质量致使第二次没有通过安装验收的,需方有权单方解除本合同,供方应向需方退还所有已收款项,支付合同标的总价款5%的违约金,并赔偿因此给需方或第三人造成的损失;
3、供方违反本合同规定擅自发货或者提前到货的,需方有权拒收货物,供方对此承担一切责任;
4、供方承担因为产品质量问题而给需方、第三方(包括但不限于施工人员及业主)造成的一切损失;
5、因为货物的包装、品种、型号、规格、包装、数量、质量问题致使未通过交货验收的,视为没有交货,因此造成逾期交货的,按照本合同关于逾期交货的有关规定执行。第十一条 争议处理方式
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发生的争议,由双方当事人协商解决;协商或调解不成的,依法向合同签订地人民法院起诉。第十二条 其他事宜
1、供方指定: 联系电话 为双方联系人、结算人,需方指定 余建荣 联系电话 *** 为双方联系、结算人,如变更人员必须以书面的形式并加盖公章通知对方。
2、本合同自签订之日起生效,合同执行期内,供需双方均不得随意变更或解除合同。合同如有未尽事宜,须经双方共同协商,作出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3、本合同有效期限:本合同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至货款付清日为止。
甲方(盖章): 乙方(盖章): 代表人: 代表人:
年 月 日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