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篇:“消费扶贫月”实施方案
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央、省、市关于消费扶贫行动的决策部署,深入开展九月份“消费扶贫月”活动,扎实推进我局消费扶贫工作,现结合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扶贫工作的重要论述和视察重要讲话精神特别是关于消费扶贫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认真贯彻落实中央、省、市关于开展“消费扶贫月”活动的统一部署,紧盯全区消费扶贫工作任务,以促进扶贫产品稳定销售为重点,以拓宽贫困群众增收渠道、巩固脱贫成果为目的,调动全社会参与消费扶贫的积极性,切实解决扶贫产品销路难题,不断巩固提升脱贫攻坚成效。
二、活动主题
千企参与,万人同行。
三、活动时间
2020年9月
四、主要内容
(一)加快推进消费扶贫专馆建设。消费扶贫专馆是指主营扶贫产品的商业业态。
1.消费扶贫地方馆。消费扶贫地方馆是指有关市场经营主体采取市场化方式建设运营消费扶贫线下实体地方馆和在中国社会扶贫网消费扶贫服务平台上规范建设运营的消费扶贫线上虚拟地方馆。要结合实际积极推进线上线下消费扶贫地方馆建设,展示展销本地扶贫产品。要积极加强与中国社会扶贫网合作,在中国社会扶贫网消费扶贫服务平台上开发建设运营线上虚拟地方馆。9月底前,建设1个以上线上或线下消费扶贫地方馆。年底前投入运营1-2个线下实体地方馆。
2.消费扶贫企业馆。消费扶贫企业馆是指以企业为主体、由企业出资建设、销售扶贫产品的专门场馆。要大力推进消费扶贫企业馆建设,并提供必要的政策支持。9月底前,原则上建设1座以上消费扶贫企业馆。
(二)深入推进消费扶贫专区建设。消费扶贫专区是指企业在经营一般商品的同时,设立的专门或主要销售扶贫产品的独立区域或单元。要加强对已认定的扶贫产品销售专区的监督管理和日常指导,丰富专区扶贫产品种类、数量,提升规范化运营水平。对照市级标准和程序,引导电商企业、商场超市等重点商贸企业,开设消费扶贫扶贫产品销售专区,助力扶贫产品的宣传、展示和销售。12月年底前,投入运营2个以上线上或线下消费扶贫专区。
(三)积极配合消费扶贫智能专柜建设。消费扶贫智能专柜是指主营扶贫产品的智能货柜。积极配合相关部门落实优质点位、免除租金费用等工作,为本地区专柜铺设运营提供便利和支持。
(四)扎实推进政府采购扶贫产品。充分利用机关工会相关经费,通过以购代销、爱心购买等方式,优先采购扶贫产品。同时鼓励引导干部职工自发购买帮销贫困地区、贫困群众扶贫产品,参与消费扶贫行动。
(五)大力开展贫困地区农产品产销对接“八进”行动。大力开展贫困地区农产品进企业、进商超、进电商等产销对接“八进”行动。要通过实时销售、定点采购、电商销售、“以购代捐”、直播带货等方式帮助销售,千方百计帮助受灾贫困地区和贫困群众拓展销售渠道,确保产品变商品、收成变收益。
(六)积极开展电商直播带货系列活动。引导重点涉农电商企业加强与各大媒体、平台合作,通过“政府引导、媒体推动、市场运作”的方式,积极开展直播卖货、网红带货等活动,拓展贫困地区扶贫产品销售渠道,带动贫困群众增收脱贫。
(七)协调配合开展“十二个一”活动。积极动员、精心组织大型商场超市及重点电商企业参与省直有关部门联合开展的“十二个一”活动,主动推荐辖区内已认定的扶贫产品和供应商,加大政策宣传力度,助力消费扶贫工作再上新台阶。
五、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高度重视,切实统一思想和行动,建立工作专班,配强工作力量,推动经信局消费扶贫工作落实落细落地。
(二)强化责任落实。强化企业帮扶联系责任制,建立问题清单和帮扶清单,着力为企业纡困解难,推动重点商贸企业建设消费扶贫地方馆、企业馆、销售专区等。
(三)广泛宣传推广。充分发挥媒体作用,大力总结推广好的经验做法,创新消费扶贫产销对接模式,积极探索建立扶贫产品与市场需求有效对接的长效机制。
第二篇:全区消费扶贫月活动实施方案
全区消费扶贫月活动实施方案
按照市消费扶贫月活动方案安排,结合我区实际,特制定区 2020 年消费扶贫月活动方案。
一、活动主题
参与消费扶贫,助力脱贫决胜
二、总体思路
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视察重要讲话重要指示精神和关于开展消费扶贫行动的重要批示要求,以动员各界参与消费扶贫、促进扶贫产品稳定销售、巩固脱贫成果为目标,以建成运营消费扶贫专柜专馆专区及地方馆、用好“扶贫832”销售平台等为主要载体,以拓展八项消费扶贫行动为重要抓手,坚持政府引导与社会参与相结合、政策支持与市场运作相促进、线上平台与线下渠道相统一,统筹全社会各方面资源,积极购买和帮助销售扶贫产品,营造全力参与消费扶贫、购买扶贫产品的浓厚氛围。
三、活动时间
2020 年 9 月 15 日至 10 月 15 日
四、组织领导
区委、区政府成立由分管领导任主任,区委办、区政府办和扶贫办主要负责同志任副主任,各有关部门分管负责同志参加的组委会,组织领导我区消费扶贫月活动。
区组委会下设办公室,负责组织指导协调有关单位和地区开展消费扶贫月活动,办公室日常工作由区扶贫办承担。
五、活动内容及分工
1.消费扶贫月活动动员部署。制定消费扶贫月活动方案,安排工作任务,通过媒体平台,推介省、市和我区消费扶贫月活动主题,总体思路,主要内容和政策实施等。(责任单位:区扶贫办、区委宣传部、区委组织部、区商务局)
2.布放运营消费扶贫专柜。乡、区直相关部门结合实际确定专柜布放优质点位,支持专柜布放运营。专柜重点布放在学校、医疗机构、小区、交通站点、商业中心、机关、广场、社区等场所。全区 2020 年底前布放扶贫专柜不低于30 台。(责任单位:区扶贫办、区机关事务服务中心、区委宣传部、区教育局、区商务局、区卫健局、区工商联等)
3.规范消费扶贫专馆建设。将具备条件的第一书记代言产品门店、相关扶贫电商基地等扶贫产品经营场所,规范完善为消费扶贫专馆。运用政府支持与市场运作相结合的办法,建设不低于 1 个消费扶贫专馆,集中展销推介我区扶贫产品。(责任单位:区扶贫办、区商务局、区委组织部、区发改局、区机关事务服务中心等)
4.开辟消费扶贫专区。在欧亚、宝泰等大型商超设立易于辨识的消费扶贫专区,集中宣传、展示和销售扶贫产品。(责任单位:区扶贫办、区委组织部、区农业农村局、区商务局、团区委、区工商联)
5.对接中国社会扶贫网。组织扶贫产品供应商登录中国社会扶贫网,开展企业宣传和扶贫展示,集中推介我区扶贫产品。(责任单位:区扶贫办、区委宣传部)
6.积极开展预算单位采购。定期调度各级各类预算单位扶贫产品采购完成情况,动员鼓励相关企业使用“扶贫 832平台”。(责任单位:区扶贫办、区财政局等)
7.组织扶贫产品申报认定。根据《省扶贫产品认定办法(试行)》,组织有扶贫产品的进行申报,努力把质量好、价格优、特色强、带贫多的扶贫产品,推向更广阔市场。(责任单位:乡党委政府及有关区直部门等)。
8.开展消费扶贫主题日、采购日活动。深化推进消费扶贫八项行动。乡、区直各部门各单位分类开展扶贫产品展、消费扶贫主题日、采购日等特色活动。切实采购和帮扶销售扶贫产品,在全区上下掀起消费扶贫热潮。(责任单位:区发改局、区扶贫办、区委组织部、区委宣传部、区教育局、区商务局、区卫健局、区机关事务服务中心、区总工会、团区委、区妇联、区工商联、相关企业等)
六、实施步骤
1.准备阶段(9 月初)。细化活动方案、主要措施及任务分工,同时做好宣传推介,提前预热消费扶贫活动。
2.实施阶段(9 月中旬-10 月上旬)。相关部门按照活动方案组织开展各项活动,指导乡和各单位结合实际开展各具特色的区域性和行业性活动。
3.总结阶段(10 月中旬)。乡、区直各部门将本次消费扶贫月活动开展情况做好总结并形成报告,于 10 月 15 日前报送至区扶贫办。
七、有关要求
1.高度重视。消费扶贫成果是今年脱贫攻坚成效考核综合评价的重要依据,乡及区直各相关部门要高度重视消费扶贫月活动,及时出台有关支持政策,落实优质点位,减免租金费用。拓宽扶贫产品销售渠道,确保活动取得实效。
2.严格监管。坚持平等自愿原则,尊重市场规律,严禁弄虚作假,切实加强监督管理,确保扶贫产品质量合格、价格公道。12317 扶贫监督举报电话将接受群众投诉举报,加强社会监督。
3.强化宣传。协调各级主要媒体要持续跟踪报道消费扶贫,在各新闻媒体、重要新闻网站、平台等多种方式宣传消费扶贫公益活动,在全区营造参与消费扶贫、购买扶贫产品的良好氛围。
第三篇:某年某县“消费扶贫月”活动方案
20xx 年 年 xx 县“ 消费扶贫月” 活动方案 为贯彻落实《20xx 年自治州“消费扶贫月”活动方案》(巴扶领办字〔20xx〕22 号)、《xx 县 20xx 年消费扶贫行动实施方案》(尉扶领办〔20xx〕8 号)精神,鼓励和引导社会各界消费来自贫困村和贫困群众的产品和服务,以消费促进贫困群众增收,助力打赢脱贫攻坚战,结合我县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在决战决胜脱贫攻坚座谈会上关于开展消费扶贫行动的重要讲话精神,贯彻落实自治区党委九届七次、八次、九次,自治州党委十届七次、八次、九次,xx 县委十二届六次全会精神。坚持“政府引导、社会参与、市场运作、创新机制”,以消费扶贫行动为抓手,以拓宽贫困群众增收渠道、巩固脱贫成果为目的,以促进扶贫产品稳定销售为重点,扎实开展 20xx 年“消费扶贫月”活动,有效应对新冠肺炎疫情对贫困群众农副产品销售带来的不利影响,切实解决贫困群众产品销路难题,形成可持续增收长效机制,坚定坚决打赢脱贫攻坚战役。
二、工作原则 (一)坚持目标导向。消费扶贫一头连着贫困群众,一头连着广阔市场,要以最大限度销售贫困群众农副产品和认定的扶贫产品,增加贫困群众收入为目标,搭建产销对接平台,组织开展系列活动。
(二)坚持合力推动。全县性活动由县扶贫开发领导小组组织实施,各乡镇、各部门单位结合实际,组织开展区域性、专项类消费扶贫活动,做好协调配合、统筹推进,形成上下联动、左右互动、共同行动的消费扶贫态势。
(三)坚持注重实效。消费扶贫月活动要结合实际,创新工作方式,灵活运用多形式、多平台、多渠道开展“消费扶贫月”活动,提升活动实效。
二、活动时间 20xx 年 8 月—9 月。
三、活动内容
(一)县级组织开展的“消费扶贫月”活动 1.举办产销对接活动。加快农副产品和扶贫产品出疆进城步伐,让产品“产得出、卖的好”,积极组织各企业、合作社参加各级对接会、洽谈会、采购会等各类线上线下产销对接活动,鼓励支持有条件的企业参加农博会、农贸会、展销会,指导开设消费扶贫展区,集中推介、销售 xx 特色农副产品和扶贫产品,加大市场开拓力度。(责任单位:县商工局、农业农村局、供销社、各乡镇、管委会)2.开展“五进”活动。鼓励和动员县直机关、企事业单位和河北衡水市、承德市开展扶贫产品进机关单位、企业、学校、医院、部队等活动,建立长期定向采购合作机制。把对贫困群众的关爱转化为一个个实实在在的订单,用实际行动助力消费扶贫。(责任单位:县扶贫开发领导小组成员单位、各乡镇、管委会)3.凝聚合力开展“消费扶贫”活动。
(1)按照《财政部、国务院扶贫办关于运用政府采购政策支持脱贫攻坚的通知》和《财政部、国务院扶贫办、中华全国供销合作总社关于印发〈政府采购贫困地区农副产品实施方案〉的通知》的安排,xx 县各级预算单位通过优先采购、预留采购份额等方式,积极实施政府采购扶贫部门认定的扶贫产品和贫困群众生产的农副产品。(责任单位:县财政局、供销社、扶贫办、各乡镇、管委会)(2)充分发挥各级包联部门单位和帮扶干部作用,通过“以购代捐”“以买代帮”“旅游消费”等方式购买消费帮扶对象农副产品,帮助贫困群众生产的农副产品变现,不断激发内生动力。(责任单位:各包联帮扶单位,各乡镇、管委会)(3)鼓励各级工会组织按照有关规定,充分发挥工会系统优势,鼓励引导各级党政机关、企事业单位工会在采购节日福利、慰问品等时,应优先采购扶贫产品。(责任单位:县总工会)(4)将消费扶贫纳入“百企帮百户”精准扶贫行动,鼓励民营企业采取多种方式采购贫困村和贫困户产品、服务。充分发挥行业协会、商会、慈善机构等社会组织作用,组织动员爱心企业、爱心人士等社会力量参与消费扶贫。(责任单位:县工商联、民政局)
(5)发挥共青团组织优势,通过“青春 xx”微信公众平台、县团委官方抖音账号深入宣传“消费扶贫月”活动,引导全县各级团组织、青年企业家、创业好青年等优先购买和帮助销售扶贫产品;创新开拓多渠道带货方式,各乡镇团委选拔2-3 名团员、青年、优秀团干部注册抖音、快手等新媒体公众号,为全县各乡镇农副产品宣传带货,打造共青团助力脱贫攻坚品牌活动。(责任单位:县团委)(6)发挥妇联组织作用,通过县妇联积极动员女性开办的企业、组织、合作社等开展形式多样的消费扶贫活动,优先购买和帮助销售扶贫产品。(责任单位:县妇联)4.开展网上推介。搭建好农副土特产品和电商平台间的桥梁,依托中国社会扶贫网,进一步加强与淘宝、京东等知名电商平台合作,开展富有特色的网购活动;发挥“xx 惠生活”在电商扶贫领域中作用,开设“电商扶贫”专栏,由县电商运营公司农村部安排专人收集贫困户土鸡、土鸡蛋、鸽子、牛羊肉等特色农产品信息,积极发布代买代卖供求信息,拓宽消费扶贫渠道;用好乐乐妈社群团购、库尔勒天百超市、家满福超市等合作卖货平台,加大本地扶贫产品销售力度;充分发挥抖音、快手等直播平台对消费扶贫的拉动作用,持续做好直播带货助力消费扶贫。(责任单位:县商工局、供销社、扶贫办、各乡镇、管委会)5.举办“消费扶贫月”活动视频签约大会。适时举办“消费扶贫月”活动视频签约大会,邀请河北省衡水市、承德市援疆前方指挥部、国有企业法人、经理人、社会组织等采购双方代表参加。(责任单位:发改委﹤援疆办﹥,河北衡水市、承德市援疆前方指挥部,县扶贫办、国资委、民政局、工商联、各乡镇、管委会)6.举办对口援疆消费扶贫活动。依托河北省衡水市、承德市消费市场优势和便捷的销售网络平台,打通特色农产品销售的对接渠道,动员当地党政机关、企事业单位和社会各界积极购买我县绿色、有机、无公害优质农产品。(责任单位:发改委﹤援疆办﹥,河北衡水市、承德市援疆前方指挥部,县扶贫办、各乡镇、管委会)7.开展宣传报道活动。围绕 20xx 年“消费扶贫月”活动,通过广播电视、网站、微信等媒体平台聚焦深度报道。一是在政府网站、县广播电视台、xx 零距离、xx 新视角等媒体平台宣传报道“消费扶贫月”活动,营造良好舆论宣传氛围。
二是积极向自治州和自治区、中央各类媒体投稿,做好“消费扶贫月”活动宣传报道。(责任单位:县委宣传部、网信办)(二)各乡镇因地制宜开展“消费扶贫月”特色活动 1.加大扶贫产品供给。积极将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和相关规定,符合农畜产品质量和食品安全相关标准,商品生产供应量达到一定规模、带贫益贫作用明显、法人资质健全的企业、合作社等市场主体生产加工的产品按程序推送为扶贫产品,以市场化运作模式拓宽扶贫产品销售渠道。组织有能力的企业、合作社、农村经济人等经营主体,对本地农副产品进行统收、统销,加大对市场和各帮扶单位的产品供给量,优先收购、销售贫困群众农副产品和扶贫产品,保证贫困群众收益。
2.主动谋划“消费扶贫月”活动。精心组织实施“消费扶贫月”活动,拓宽扶贫产品线下线上销售渠道,积极动员包联帮扶单位、“访惠聚”驻村工作队、群团组织和民营企业等帮扶力量积极参与“消费扶贫月”活动,直接采购和帮助销售扶贫产品。鼓励企业和个人等借助抖音、快手等平台,积极发展 “直播+”销售模式,不断拓展扶贫产品销售渠道。
3.开设消费扶贫专柜、专区、专馆。鼓励各乡镇在超市商场、市场、车站、宾馆、景区、加油站等场所开设扶贫产品销售专柜、专区和专馆,并合理制定运营方案,做好后续销售统计,助力开展消费扶贫活动。
四、工作要求 (一)强化组织领导。各乡镇、县扶贫开发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要高度重视20xx 年 xx 县“消费扶贫月”活动,按照“县级抓落实、乡村抓落地”的消费扶贫工作机制,定期召开“消费扶贫月”活动协调会,及时跟踪进展,协调困难问题,推动消费扶贫工作落实落细落地。
(二)强化责任落实。县扶贫开发领导小组负责“消费扶贫月”活动的全盘开展,县扶贫办负责具体统筹协调。各乡镇、各部门单位要切实履行职责,按照分工要求,认真研究谋划,明确目标任务,建立工作机制,制定切实可行的实施方案,细化实化具体措施,确保“消费扶贫月”活动开展富有成效。
(三)强化工作落实。各乡镇、各部门单位结合职责和具体实际制定活动方案;同时每月及时总结消费扶贫中好的经验做法、先进典型,每周定期报送消费扶贫汇总数据;9 月 20 日前报送“消费扶贫月”活动总结。
第四篇:2020年某市消费扶贫行动实施方案
为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扶贫办等7部委《关于开展消费扶贫行动的通知》精神,根据《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深入开展消费扶贫助力打赢脱贫攻坚战的实施意见》部署,积极推进全市扶贫产品服务与市场对接,鼓励全市各级干部群众通过“以购代捐”参与消费扶贫,动员全市贫困群众“以销促产”参与消费扶贫,引导带动社会各界“认购促销”参与消费扶贫,以消费帮助贫困群众增收脱贫,激发内生动力,助力脱贫攻坚,促进精准脱贫,现就扎实开展消费扶贫行动制定实施方案如下。
一、目标任务
通过消费扶贫行动,建立扶贫产品认定机制,推动扶贫产品线下线上销售,推进扶贫产品定向直供直销机关、学校、医院、企业等单位食堂和社区、交易市场(简称“六进”)活动,拓宽扶贫产品销售渠道,实现贫困群众持续增收、稳定脱贫、逐步致富,巩固提升脱贫成果,确保以高质量脱贫成色、可持续脱贫成效,坚决打赢脱贫攻坚战。
二、工作原则
(一)政府引导,市场运作。坚持政府引导与市场机制相结合,政府支持平台建设,通过协调提供场地、减免费用、给予补贴等优惠政策,发掘市场潜力,鼓励支持各类市场主体积极参与消费扶贫,合法诚信经营扶贫产品,实现合作共赢。
(二)因地制宜,循序渐进。坚持循序渐进与建立长效机制相结合,采取分类指导、分步推进的方式,支持引导有基础、有实力、有诚信的市场主体和预算单位、企业开展消费扶贫先行行动,推动建立扶贫产品与市场需求有效对接的长效机制。
(三)强化评价,定点帮扶。坚持消费扶贫与定点扶贫相结合,将消费扶贫作为巩固提升定点扶贫帮扶成果的重要举措,将扶贫产品销售情况作为评价定点扶贫工作成效的重要内容之一,推动各级机关企事业单位积极参与消费扶贫行动。
(四)完善方式,双线销售。坚持销售方式线上线下相结合,线上主要依托中国社会扶贫网以及各类电商平台和新媒体平台,线下重点组织动员各类市场主体设立消费扶贫专柜、专区、专馆等,构建扶贫产品线上线下销售体系,为社会各界购买扶贫产品、参与消费扶贫行动提供便利条件。
三、工作任务
(一)规范扶贫产品认定
1.申报条件。以建档立卡贫困村、贫困户、扶贫合作社为主要认定对象,以及具有法人资格的企业、合作社等市场主体生产的,且有较强带贫益贫功能,质量合格、价格合理的产品或服务。(责任单位:市扶贫办、市农业农村局)
2.认定程序。村集体扶贫合作社、建档立卡贫困户及带贫经营主体在所在村组申请,村委会组织核实,在所在村组公示7天无异后,报经所在乡镇政府审核;
乡镇政府组织相关扶贫部门实地核实取证,形成佐证资料,研究同意后在乡镇和所在村组公示7天无异后,向市扶贫办、农业农村局申报;
市扶贫部门会同相关职能部门审核,审核结果在政府网公示7天,无异议后,列入《市扶贫产品目录》。列入《市扶贫产品目录》的扶贫产品享受市消费扶贫政策。市扶贫开发领导小组办公室从中择优选强报市扶贫办复核、省扶贫办审核备案。省扶贫办审核公示无异议后列入《省扶贫产品目录》,并在中国社会扶贫网上公布。
3.目录管理。《市扶贫产品目录》实行动态管理,有效期为一年。若产品状况、带贫情况等发生变化,申请单位应及时向原认定单位报告,原认定单位应做相应调整并逐级上报至省扶贫办。(责任单位:市扶贫办、市农业农村局、各乡镇)
4.监督监管。各地要对扶贫产品实施监管,确保扶贫产品质量合格、价格合理、带贫真实,坚决防止打着消费扶贫旗号敛财牟利。对有违法违规行为市场主体所生产的产品或出现严重质量和食品安全问题的产品,一经查实,立即将其清理出《省扶贫产品目录》并将相关市场主体纳入扶贫失信黑名单,情节严重的依照相关法律法规追究责任。加强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责任单位:市扶贫办、市农业农村局、市场监管局,各乡镇)
(二)推进扶贫产品“六进”对接承销举办扶贫产品“六进”促销会。在市级层面举办全市扶贫产品“六进”对接促销会,集中认购扶贫农副产品。市扶贫开发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促销会会务筹备工作,扶贫办、农业农村局负责印发全市扶贫农产品目录清单;
乡镇负责组织本地扶贫产品生产主体,现场推介扶贫产品;
机关事务管理局负责组织市直机关食堂,工商联和工信委负责组织商会、企业,教体局负责组织市内学校,卫健委负责组织各大医院参加促销会,商务局负责组织大宾馆、酒店、综合型超市,现场对接认购扶贫农产品,签订认购协议,以消费帮助贫困群众增收脱贫,激发内生动力,助力脱贫攻坚,促进精准脱贫。(责任单位:市扶贫开发领导小组办公室,市扶贫办、市农业农村局、市商务局、市机关事务管理局、市工信委、市工商联、市教体局、市卫健委、各乡镇)
(三)推进机关企事业单位购销1、各预算单位要根据《省财政厅省扶贫办转发财政部国务院扶贫办关于运用政府采购政策支持脱贫攻坚的通知》要求和操作指导,制定采购计划,采购扶贫产品。(责任单位:市财政部门、市扶贫办)2.各级定点帮扶单位要优先采购定点帮扶村的扶贫产品,要着力帮助定点帮扶村建立扶贫产品销售渠道。(责任单位:各级定点帮扶单位)
(四)推进工会组织福利助销鼓励和倡导各级工会组织加入消费扶贫行列,充分发挥工会组织优势,利用工会福利政策支撑,着力搭建工农牵手互助桥梁,促进贫困群众稳定增收,促进贫困人口稳定脱贫和扶贫产业长远发展。全市各级工会组织及广大工会干部,按照《市扶贫产品目录》有关规定,每年在工会福利采购中,优先购买扶贫产品,在工会福利物资采购中,购买人均不低于300元的扶贫产品,作为国家规定的法定节日基层工会向全体会员发放的节日慰问品。市总工会将消费扶贫工作开展情况作为评价各级工会组织全年工作的重要内容。(责任单位:市总工会、市扶贫办)
(五)推进电子商务线上营销优先在有特色、有产业、有需求的贫困村或贫困人口较多的村建立农村电子商务服务站,运用电子商务线上线下营销贫困群众农产品。支持发展“电商+龙头企业(合作社)+农户”的直采直销模式,积极推销贫困群众特色产品。鼓励各乡镇搭载现有电商平台,建立扶贫专卖店,销售农特产品。建立农产品电子商务上行体系,拓展提升乡村电商服务网点,有效整合农产品市场资源,增强农产品上行服务能力。依托中国社会扶贫网,加大扶贫产品上线力度,引导更多互联网企业参与消费扶贫,帮助扶贫产品扩大网络销售。(责任单位:市商务局、邮政分公司、市供销社、市农业农村局、网信办)
(六)推进商场超市线下直销。鼓励市区内的商场、超市、批发市场优先采购扶贫农副产品,鼓励市场主体在农贸市场、大型超市、社区等地设立消费扶贫专柜、专区、专馆,建立长期稳定的线下扶贫产品交易场所,商场超市与扶贫经营主体建立长期合作意向,依托商场超市固有场所和稳定客源,拓展销售渠道,开展“消费扶贫活动日”,集中消费贫困群众农特产品。(责任单位:市商务局、市场监督局)
(七)推进商会企业基地订销充分发挥社会扶贫强大优势,将消费扶贫纳入“百企帮百村”精准扶贫行动,鼓励民营企业采取“以购代捐”“以买代帮”等方式到农产品原产地,认领贫困群众土地、种植、林下养殖等“种养加”项目,体验消费扶贫,实现社会爱心消费与贫困群众脱贫需求精准对接。组织产销双向到基地认领,与合作社或贫困户签订订销协议,根据订单有计划进行生产,实现订单化销售。促进扶贫产品与市场需求紧密衔接、有效对接;
增强贫困群众自力更生观念,形成持续稳定、互利共赢的消费扶贫长效机制。市委统战部要将消费扶贫纳入“百企帮百村”社会扶贫台账统计内容。(责任单位:市委统战部、市工商联、市扶贫办)
四、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单位、各部门要把消费扶贫作为打赢脱贫攻坚战的重要抓手,作为帮助贫困群众增收的重要途径,重点抓、持续抓。各乡镇各单位要把消费扶贫工作纳入扶贫工作计划任务中,明确工作职责,细化政策举措,有序推进消费扶贫各项任务落实。各机关和企事业单位要示范带头,发挥有关行业组织作用,鼓励民营企业和社会力量积极参与,对参与消费扶贫有突出贡献的单位和个人,采取适当方式给予奖励激励,推动消费扶贫深入开展。各责任单位、乡镇要明确一名消费扶贫专职联络员,并于3月底前将联络员姓名、职务及联系电话报市扶贫办综合股。
(二)强化工作落实。各乡镇各单位要统筹做好消费扶贫的组织实施和各环节跟踪问效。各乡镇要尽快组织本地区扶贫产品的调查,按程序核实申报(3月底前完成);
对认定的扶贫产品,组织推介对接(4月底前要完成60%的扶贫产品对接,6月底全面完成对接)。各单位在3月底前制定本单位消费扶贫产品计划,上报扶贫办;
扶贫开发领导小组办公室组织相关职能部门对乡镇上报的扶贫产品和各单位消费计划进行审核备案。各地各部门要建立消费扶贫台账,及时统计单位部门、企业、商场、超市购买和销售扶贫农产品相关数据,并于每年6月20日、12月20日前将消费总结工作开展情况报送市扶贫开发领导小组办公室。
(三)营造浓厚氛围。要充分运用报刊、电视、广播和网络等媒体,发布市扶贫产品信息及市场需求信息,大力宣传推介和购买消费扶贫产品,加快提升扶贫产品品牌效益和市场知名度。加大消费扶贫引导力度,培育社会大众消费扶贫献爱心理念,选树一批消费扶贫工作突出的机关单位、企业、市场主体及诚信扶贫经营主体进行宣传表彰,引领带动全社会广泛参与消费扶贫活动,营造“人人参与消费扶贫,人人支持消费扶贫,人人宣传消费扶贫”的浓厚氛围。
(四)严格督查考核。把开展消费扶贫助力脱贫攻坚作为专项督查内容,重点就工作安排、活动开展、消费对接、消费金额、带动效益等情况进行督查,跟踪问效、确保实效。把督查内容纳入脱贫攻坚成效目标责任考核体系,进行考核评估。同时结合扶贫领域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专项治理,对在消费扶贫中存在的违规违纪违法问题,要坚决从严惩处,确保廉洁扶贫、阳光扶贫。
第五篇:消费扶贫工作总结范文
消费扶贫工作总结范文
大力实施消费扶贫,有利于动员社会各界扩大贫困地区产品和服务消费,调动贫困人口依靠自身努力实现脱贫致富的积极性,促进贫困人口稳定脱贫和贫困地区产业持续发展。
消费扶贫工作总结1
xxxx年,带领提蒙大队高质量完成837贫困人口脱贫任务,完成县下达指标的100.8%。主持召开提蒙大队部例会39次,推动村级集体经济、爱心超市、党员群众心连心、减贫成效等工作任务完成。
(一)多措并举确保脱贫稳定
一是基本医疗有保障。完成提蒙乡档立卡贫困人口4818人的农村医疗保险代缴工作,参合率100%,慢性病报销80%,住院报销90%以上,医疗报销金额共425.7万元,切实减轻贫困人口医疗费用负担。
二是住房安全有保障。采取以农户自建、政府补助为指导,将贫困户、低保户、特困户和残疾户共236户列入危房改造计划,xxxx年完成危房改造任务236户,安全入住率100%。
三是义务教育有保障。全乡763名贫困学生、35名低保家庭学生享受xxxx-xxxx年学扶贫教育助学金共计223.15万元。xxxx年秋季扶贫教育助学金共发放92.325万元,惠及贫困学子730名;87名中高职贫困学子领取“雨露计划”教育资助金15.22万元,做到全覆盖。
四是产业发展可持续。以“支部+合作社+贫困户”“党员致富带头人+贫困户”等发展模式,先后指导发展了远景下旺村生态休闲产业园区(愿景合作社)、老长村黑山羊、海南黑猪、礼亭村小黄牛养殖基地、沟尾村小黄牛、黑山羊和山鸡养殖示范区等一批扶贫产业项目,全乡共吸纳443户贫困户入社,解决14人就业问题。发放分红款30.44万元开办了远景村农家乐——鸭塘夜色,试营业第一个月营业额98268元。
五是就业帮扶有成效。组织农村富余劳动力600多人次参加县就业招聘会5次;开发了村级保洁员、耕地保护协管员等就业岗位,吸收142名贫困家庭劳动力上岗就业。经统计,在大队各单位的引导帮助鼓励下,已有贫困户主动外出打工(含打零工)1040人。
(二)创新帮扶提升脱贫质量
一是开展消费扶贫活动促增收。积极利用县扶贫集市平台,组织贫困户积极参与线下消费扶贫活动,近2个月来,扶贫产品线下消费10.4万元,帮助300余户贫困户增收。
二是开展“志智”双扶活动激发动力。通过电视夜校、爱心超市,提蒙心希望义工站等“志智”帮助机制,贫困户积极发展产业、参加就业和村级活动。六个爱心超市共兑换了“爱心积分”商品24706分(每分1元),惠及贫困户294户,其中符海春、黎秋明还获得县级“十佳脱贫之星”荣誉,激发其他贫困群众的内生动力。
二是开展党员群众心连心活动促进和谐。组织216名有帮扶能力的党员联系1561户非贫困户,宣传惠民政策,收集群众诉求,帮助解决群众困难,截止目前,共收集诉求341个,已解决115个,通过帮助解决实际问题,打通服务群众“最后一公里”,提升群众满意度,促进和谐社会发展。
消费扶贫工作总结2
一、活动主题
参与消费扶贫,助力脱贫决胜。
二、总体思路
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视察重要讲话重要指示精神和关于开展消费扶贫行动的重要批示要求,认真落实中央、省扶贫开发领导小组安排部署,以动员各界参与消费扶贫、促进扶贫产品稳定销售、巩固脱贫成果为目标,以建成运营消费扶贫专柜专馆专区及地方馆、用好“扶贫832”销售平台等为主要载体,以拓展八项消费扶贫行动为重要抓手,坚持政府引导与社会参与相结合、政策支持与市场运作相促进、线上平台与线下渠道相统一,统筹全社会各方面资源,积极购买和帮助销售扶贫产品,营造全力参与消费扶贫、购买扶贫产品的浓厚氛围。
三、活动时间
2020年9月1日至30日
四、组织领导
县政府成立由分管领导同志任主任,县发改局、扶贫办主要负责同志任副主任,各有关部门分管负责同志参加的组委会,组织领导我县消费扶贫月活动(组委会组成人员名单附后)。
组委会下设办公室,负责组织指导协调有关部门、乡镇开展消费扶贫月活动。办公室主任由县扶贫办主要负责同志兼任。办公室日常工作由县消费扶贫活动月工作专班承担。
五、活动内容及分工
统筹开展7项主要活动:
1.布放运营30台消费扶贫专柜。结合实际确定专柜布放规划,明确布放点位资源、规模等,通过落实优质点位、免除租金费用等方式,支持专柜布放运营。专柜重点布放在县、镇的学校、医疗机构、小区、交通站点、商业中心、机关、广场、社区等场所及中省直单位。按照省、市活动方案要求,2020年全市布放运营专柜200台,其中县布放30台。(牵头部门:县扶贫办。配合部门:机关事务服务中心、交通运输局、发改局、宣传部、教育局、商务局、卫健局、工商联、网信部门等)
2.规范设立1-2家消费扶贫专馆。在县内选择1-2家具有一定规模的村级电商服务场所,规范完善为消费扶贫专馆。运用政府支持与市场运作相结合的办法,建设本地的消费扶贫专馆,集中展销推介我县扶贫产品。(牵头部门:商务局。配合部门:组织部、发改局、扶贫办、机关事务服务中心、供销部门等)
3.新开辟2个消费扶贫专区。在全县选择大型商超企业设立易于辨识的消费扶贫专区,精选运营代理商,集中宣传、展示和销售扶贫产品,全县开辟不少于2个商超扶贫专区。(牵头部门:商务局。配合部门:发改局、扶贫办、组织部、市监局、农业农村局、团县委、工商联等)
4.对接中国社会扶贫网。按照省里统一安排,配合做好全省消费扶贫网络平台与中国社会扶贫网有效对接,实现数据共享,丰富完善消费扶贫数据统计。组织符合条件的扶贫产品供应商登录中国社会扶贫网,开展企业宣传和扶贫展示,集中推介扶贫产品。(牵头部门:扶贫办。配合部门:抚发集团、发改局、宣传部、网信部门等)
5.用好“扶贫832”销售平台。发挥好“扶贫832”销售平台作用,推动扶贫产品及其供应商加快入驻。定期调度各级各类预算单位扶贫产品采购完成情况,动员鼓励加大采购力度。(牵头部门:扶贫办。配合部门:财政局、发改局、供销部门等)
6.开展扶贫产品认定。按照《省扶贫产品认定管理办法》要求,进行扶贫产品认定,切实扩大扶贫产品来源和认定范围,提升各地各方面参与消费扶贫能动性。把质量好、价格优、特色强、带贫多的扶贫产品,优选引进“三专”平台,推向更广阔市场。(牵头部门:发改局。配合部门:农业农村局、市监局、乡镇政府)
7.开展消费扶贫主题日、采购日活动。深化推进消费扶贫七项行动,以乡镇、部门为单位,于9月30日之前结合本乡镇、本部门实际,分类开展扶贫产品展、消费扶贫主题日、采购日等特色活动至少一次。切实采购和帮扶销售扶贫产品,在全县上下掀起消费扶贫热潮。(牵头部门:发改局。配合部门:扶贫办、组织部、宣传部、教育局、卫健局、商务局、市监局、农业农村局、机关事务服务中心、网信部门、工会、团委、妇联、工商联等)
六、实施步骤
整体活动分3个阶段:
1.组织发动阶段(9月初)。按照省市活动方案要求,制定《县2020年消费扶贫月活动方案》,并组织召开全县消费扶贫月活动部署协调会,明确分工,共同发力,确保消费扶贫活动顺利开展。
2.组织实施阶段(9月)。全县各乡镇、部门按照本方案组织开展各项活动,结合实际开展各具特色的区域性和行业性活动。
3.总结阶段(10月上旬)。全县各乡镇、部门对消费扶贫月活动开展情况进行总结,形成总结报告,电子版和纸质版(加盖公章)于10月12日前报送县扶贫办,邮箱:。联系电话。
七、有关要求
1.高度重视,建立顺畅的联动机制。开展消费扶贫月活动是中央、省促进消费扶贫的一项重要举措,同时,消费扶贫成果是今年脱贫攻坚成效考核综合评价的重要依据。请各乡镇、部门高度重视消费扶贫月活动,加强统筹协调、情况调度和总结报告,为活动开展提供有力组织保障。
2.狠抓落实,加大活动的支持力度。要加大对消费扶贫月活动的支持力度,特别对专柜专馆专区,要落实优质点位,减免租金费用,把支持扶持措施落到实处。切实支持扶贫产品的生产、储存、运输、销售等,拓宽扶贫产品销售渠道。政府相关部门要对开展消费扶贫月活动,提供必要的政策、资金等支持。
3.强化监管,发挥全面的监督作用。坚持平等自愿原则,尊重市场规律,不搞行政摊派,不许强迫命令,严禁弄虚作假,切实加强监督管理,确保扶贫产品质量合格、价格公道。12317扶贫监督举报电话将接受群众投诉举报,加强社会监督。
4.加强宣传,营造良好的社会氛围。各主要媒体开设专版专栏持续跟踪宣传报道消费扶贫活动,在重点新闻网站、主要商业网站和两微一端等新媒体平台播放消费扶贫公益广告,发送消费扶贫公益短信,在全社会营造参与消费扶贫、购买扶贫产品的良好氛围。
5.确保帯贫,保存清晰的收支记录。购买单位(购买人)购买贫困村(户)农副产品,应向贫困户索要收据,一式两份,购买人和贫困户各留一份备查。收据应写清楚购买的品种、数量、单价、金额,帯贫户(人)数,收款贫困户签字按手印。通过生产商、经销商、村委会或者其他中间人购买贫困村(户)农副产品的,生产商、经销商、村委会或者其他中间人除向购买人开具收据之外,还需编制销售扶贫产品受益明细表,详细记载每个贫困户获得收益金额,以备日后检查。明年消费扶贫是纪检、审计等各类检查的重点,消费扶贫各方当事人要高度重视,保存清晰的收支记录。
消费扶贫工作总结3
为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自治x、自治x扶贫部门关于开展好消费扶贫的相关通知要求,_市扶贫办根据自身实际情况制定了《2020年_市消费扶贫行动实施计划》,用消费扶贫来创新推动社会扶贫,建立“三项机制”、运用“四种模式”、做到“五个结合”,扎实推进消费扶贫工作取得实效,现将近期工作小结如下。
一、消费扶贫进展情况
一是紧密结合援疆扶贫工作。1月初,由_市发改委牵头,市商工局、人社局、教育局等多部门参与的_援x工作座谈会召开,会上,__工作队专门就2020年援x扶贫工作专题作了报告,计划由_市政府以财政预算采购采购农副产品的形式帮扶贫困户创业增收。随即,召开_市电子商务进农村综合示范工程推进工作会议,借力援x资金发展农村电子商务网点3个,帮助贫困户销售农副产品增收_万余元。
二是加强定点帮扶扶贫工作。全市定点帮扶行业部门单位11x个,定点扶贫村队11x个,帮扶干部下沉村队帮助销售贫困户农副产品、牲畜等_万余元,捐助发展生产帮扶物资达_万余元;利用元旦、春节等重大节日契机,挖掘假日经济潜能,带动农贸消费市场,帮助我爱_超市、x和_超市等商贸企业对接贫困农户+合作社+超市的模式,加快推进贫困农户鸡蛋、蔬菜、牛奶等农产品直入市场,扩大扶贫车间饼干、糕点、囊等产品入货渠道,缩短中间环节,提升盈利空间,1月-2月实现扶贫车间、合作社、贫困户新增销售收入近50万元。
三是打通线上线下销售渠道。制定印发《_市推进电子商务进农村综合示范工程工作方案》和《_市电子商务进农村培训工作方案》,方案明确_市电子商务进农村工作主要目标、主要任务、保障措施等,已经完成_镇、_乡、_镇电子商务集中培训工作,累计培训_人次,开展消费(电商)扶贫购买贫困户农产品累计金额达_万余元。
二、存在的问题
受新冠疫情影响,援x帮扶资金及消费扶贫项目工作进行缓慢。
三、下一步计划
一是抓好电子商务进农村工作。加快_镇电子商务服务中心建设,__村电商服务站点建设,引导贫困农户创业型、能人大户引领型、等多种建设模式,完善电商扶贫示范网店与建档立卡贫困户利益联结机制,重点为建档立卡贫困户提供代购、代卖、代办等业务,形成“一店带多户”、“一店带一村”的网店扶贫模式。
二是扩大农副产品销售渠道。积极联系工业企业、商贸企业、物流园食堂,为扶贫大棚蔬菜的销售寻找销路,重点用好政府集中采购的方式助力贫困户增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