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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区卫生健康系统消防安全专项整治“百日攻坚行动”实施方案(合集)
编辑:尘埃落定 识别码:130-720776 其他范文 发布时间: 2023-09-29 01:36:56 来源:网络

第一篇:2020年区卫生健康系统消防安全专项整治“百日攻坚行动”实施方案

一、总体目标

坚持问题导向、目标导向和结果导向相结合,聚焦重点、集中精力、攻坚整治,按照《xx区消防安全专项整治“百日攻坚行动”实施方案》(x政传〔2020〕x号)有关部署要求,深入排查全区医疗卫生机构消防安全重大风险,找准查实消防安全突出问题,实现一般火灾隐患100%落实整改,重大隐患100%挂牌督办,隐患消除前100%落实责任措施,坚决遏制较大以上和有影响的火灾事故发生,确保全区卫生健康系统火灾形势持续稳定。

二、重点任务

(一)专项整治范围集中整治行业消防安全问题,组织开展全区医疗卫生机构消防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建立消防安全隐患信息档案和台账。对检查发现的问题,要责任到人,列出整改措施和整改时限,形成报告、登记、整改、销号等一系列闭环管理,切实消除隐患。

(二)专项整治要点

1.行政许可。建筑物或场所是否依法通过消防验收或者进行竣工验收消防备案,人员密集场所是否通过投入使用、营业前的消防安全检查;

使用情况是否与消防验收或者竣工验收消防备案时确定的使用性质相符。

2.消防设施。消火栓、消防龙头、水带、灭火器等设施器材和消防安全标志是否齐全,功能是否完好有效,设有自动消防设施的单位、场所是否对建筑消防设施定期维修保养。

3.电气安全。电气线路、管路敷设是否符合国家标准并定期检测;

电缆井(沟)封堵是否严密;

是否对电器产品及其线路、管路进行维护保养;

电动自行车是否违规停放、充电;

是否及时整改电气隐患问题。

4.安全疏散。消防通道是否畅通,防火门是否完好,各类消防警示标识是否清晰明了,病区通道有无加床堵塞现象,内部道路是否被占用影响消防车辆进出;

防火分隔是否符合消防技术标准要求,防火分区是否改变,防火间距是否被占用。

5.装饰装修。是否违反消防技术标准采用易燃可燃材料装修,外墙保温材料是否符合要求,是否违章搭建彩钢板临时建筑,外墙门窗是否设置影响逃生和灭火救援的铁栅栏、广告牌等障碍物;

是否存在违规焊割、违规用电、违规用火的行为。

6.责任落实。是否明确消防安全责任人、管理人及其职责,消防安全网格化管理制度和单位全员消防安全责任制是否落实,是否落实常态化消防安全自查自纠;

属于消防重点单位的,是否落实更加严格的人防、物防、技防措施。

7.宣传教育。是否组织开展火灾预防和逃生自救知识宣传普及;

是否及时修订完善消防应急疏散、逃生、救援等预案,并组织应急演练;

是否组织开展全员消防安全培训,员工是否掌握“一懂三会”知识(懂本场所火灾危险性,会报警、会灭火和会逃生)、是否达到消防安全“四类人员”要求(火灾隐患排查“带头人”“四个能力”建设“明白人”、火灾隐患整改“技术员”和消防宣传教育“讲解员”)。

8.值班值守。消防控制室是否符合消防技术标准,值班操作人员是否持证上岗并熟练操作消防控制设备;

消防安全重点单位是否按照标准建立微型消防站,严格落实24小时值守制度,达到“三知四会一联通、处置要在三分钟”的要求。

三、实施步骤

(一)动员部署阶段(2020年9月10日前)。各单位要全面动员部署,广泛宣传发动,结合自身实际,制定本单位专项整治行动方案,确保方案切实可行,行之有效。专项整治“百日攻坚行动”方案于9月10日前报送区卫健委安监科。

(二)彻查彻改阶段(2020年9月11日至11月20日)。各单位要按照“百日攻坚行动”方案要求,组织对单位内部消防安全风险点和隐患进行排查整改,及时认真填写《全区卫生健康系统“百日攻坚行动”消防安全问题隐患清单和整改责任清单》,落实安全隐患整改责任、措施、资金、时限、预案,彻底整改隐患。“百日攻坚行动”消防安全问题隐患清单和整改责任清单分别于9月20日、10月20日、11月20日前报送区卫健委安监科备案。

(三)总结评估阶段(2020年11月21日至11月30日)。各单位要对工作开展情况进行汇总分析,对专项整治过程中发现的消防安全风险隐患特别是重大风险隐患的管控整改情况进行“回头看”,认真总结经验做法,查找工作中存在的不足,巩固和深化行动成果,建立长效排查整治机制。区卫健委安监科联系人:xx;

联系电话:xx;

邮箱:

四、工作要求

(一)提高政治站位,加强组织领导。各单位要切实提高政治站位,深刻汲取近期省内外火灾事故教训,清醒认识当前严峻的消防安全形势,不断强化底线思维和红线意识。区卫健委成立由委主任任组长,各位副主任任副组长,各职能科室负责人为成员的消防安全专项整治“百日攻坚行动”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委安监科,负责领导小组日常管理工作。各单位也要成立工作班子,扎实开展消防安全专项整治,坚决把各类风险隐患消除在萌芽状态。

(二)落实安全责任,强化工作措施。各单位要按照“党政同责、一岗双责”和“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管生产经营必须管安全”的要求以及《xx省消防安全责任制实施办法》明确的消防安全职责,各尽其职,各负其责,确保消防安全专项整治“百日攻坚行动”扎实有效开展。要强化工作措施,严格落实“四个一”行动:即召开一次专题会议研究消防工作;

组织一次宣传发动,广泛动员部署;

开展一次消防安全大检查,消除一批火灾隐患;

解决一批瓶颈性问题,提高火灾防控能力。

(三)加强督查指导,严肃工作纪律。9月底前,区卫健委将由领导班子成员带队,开展消防安全暨国庆前安全生产大检查,对各单位消防安全自查自纠情况进行抽查和复查。对组织有力、成效明显的,将提出表扬;

对工作不落实、进展缓慢的,将通报批评;

对发生较大以上及有影响的火灾事故的,将组织约谈,并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实施责任追究。各单位消防安全专项整治行动工作开展情况将纳入年度安全生产目标管理考核和绩效考核内容。

第二篇:2020年区卫生健康系统消防安全专项整治“百日攻坚行动”实施方案

XX区卫生健康系统消防安全专项整治“百日攻坚行动”实施方案

一、总体目标

坚持问题导向、目标导向和结果导向相结合,聚焦重点、集中精力、攻坚整治,按照《XX区消防安全专项整治“百日攻坚行动”实施方案》(X政传〔2020〕X号)有关部署要求,深入排查全区医疗卫生机构消防安全重大风险,找准查实消防安全突出问题,实现一般火灾隐患100%落实整改,重大隐患100%挂牌督办,隐患消除前100%落实责任措施,坚决遏制较大以上和有影响的火灾事故发生,确保全区卫生健康系统火灾形势持续稳定。

二、重点任务

(一)专项整治范围

集中整治行业消防安全问题,组织开展全区医疗卫生机构消防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建立消防安全隐患信息档案和台账。对检查发现的问题,要责任到人,列出整改措施和整改时限,形成报告、登记、整改、销号等一系列闭环管理,切实消除隐患。

(二)专项整治要点

1.行政许可。建筑物或场所是否依法通过消防验收或者进行竣工验收消防备案,人员密集场所是否通过投入使用、营业前的消防安全检查;使用情况是否与消防验收或者竣工验收消防备案时确定的使用性质相符。

2.消防设施。消火栓、消防龙头、水带、灭火器等设施器材和消防安全标志是否齐全,功能是否完好有效,设有自动消防设施的单位、场所是否对建筑消防设施定期维修保养。

3.电气安全。电气线路、管路敷设是否符合国家标准并定期检测;电缆井(沟)封堵是否严密;是否对电器产品及其线路、管路进行维护保养;电动自行车是否违规停放、充电;是否及时整改电气隐患问题。

4.安全疏散。消防通道是否畅通,防火门是否完好,各类消防警示标识是否清晰明了,病区通道有无加床堵塞现象,内部道路是否被占用影响消防车辆进出;防火分隔是否符合消防技术标准要求,防火分区是否改变,防火间距是否被占用。

5.装饰装修。是否违反消防技术标准采用易燃可燃材料装修,外墙保温材料是否符合要求,是否违章搭建彩钢板临时建筑,外墙门窗是否设置影响逃生和灭火救援的铁栅栏、广告牌等障碍物;是否存在违规焊割、违规用电、违规用火的行为。

6.责任落实。是否明确消防安全责任人、管理人及其职责,消防安全网格化管理制度和单位全员消防安全责任制是否落实,是否落实常态化消防安全自查自纠;属于消防重点单位的,是否落实更加严格的人防、物防、技防措施。

7.宣传教育。是否组织开展火灾预防和逃生自救知识宣传普及;是否及时修订完善消防应急疏散、逃生、救援等预案,并组织应急演练;是否组织开展全员消防安全培训,员工是否掌握“一懂三会”知识(懂本场所火灾危险性,会报警、会灭火和会逃生)、是否达到消防安全“四类人员”要求(火灾隐患排查“带头人”“四个能力”建设“明白人”、火灾隐患整改“技术员”和消防宣传教育“讲解员”)。

8.值班值守。消防控制室是否符合消防技术标准,值班操作人员是否持证上岗并熟练操作消防控制设备;消防安全重点单位是否按照标准建立微型消防站,严格落实24小时值守制度,达到“三知四会一联通、处置要在三分钟”的要求。

三、实施步骤

(一)动员部署阶段(2020年9月10日前)。

各单位要全面动员部署,广泛宣传发动,结合自身实际,制定本单位专项整治行动方案,确保方案切实可行,行之有效。专项整治“百日攻坚行动”方案于9月10日前报送区卫健委安监科。

(二)彻查彻改阶段(2020年9月11日至11月20日)。

各单位要按照“百日攻坚行动”方案要求,组织对单位内部消防安全风险点和隐患进行排查整改,及时认真填写《全区卫生健康系统“百日攻坚行动”消防安全问题隐患清单和整改责任清单》,落实安全隐患整改责任、措施、资金、时限、预案,彻底整改隐患。“百日攻坚行动”消防安全问题隐患清单和整改责任清单分别于9月20日、10月20日、11月20日前报送区卫健委安监科备案。

(三)总结评估阶段(2020年11月21日至11月30日)。

各单位要对工作开展情况进行汇总分析,对专项整治过程中发现的消防安全风险隐患特别是重大风险隐患的管控整改情况进行“回头看”,认真总结经验做法,查找工作中存在的不足,巩固和深化行动成果,建立长效排查整治机制。

区卫健委安监科联系人:XX;联系电话:XX;邮箱:XX@XX.com。

四、工作要求

(一)提高政治站位,加强组织领导。

各单位要切实提高政治站位,深刻汲取近期省内外火灾事故教训,清醒认识当前严峻的消防安全形势,不断强化底线思维和红线意识。区卫健委成立由委主任任组长,各位副主任任副组长,各职能科室负责人为成员的消防安全专项整治“百日攻坚行动”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委安监科,负责领导小组日常管理工作。各单位也要成立工作班子,扎实开展消防安全专项整治,坚决把各类风险隐患消除在萌芽状态。

(二)落实安全责任,强化工作措施。

各单位要按照“党政同责、一岗双责”和“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管生产经营必须管安全”的要求以及《XX省消防安全责任制实施办法》明确的消防安全职责,各尽其职,各负其责,确保消防安全专项整治“百日攻坚行动”扎实有效开展。要强化工作措施,严格落实“四个一”行动:即召开一次专题会议研究消防工作;组织一次宣传发动,广泛动员部署;开展一次消防安全大检查,消除一批火灾隐患;解决一批瓶颈性问题,提高火灾防控能力。

(三)加强督查指导,严肃工作纪律。

9月底前,区卫健委将由领导班子成员带队,开展消防安全暨国庆前安全生产大检查,对各单位消防安全自查自纠情况进行抽查和复查。对组织有力、成效明显的,将提出表扬;对工作不落实、进展缓慢的,将通报批评;对发生较大以上及有影响的火灾事故的,将组织约谈,并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实施责任追究。各单位消防安全专项整治行动工作开展情况将纳入安全生产目标管理考核和绩效考核内容。

附件:全区卫生健康系统“百日攻坚行动”消防安全问题隐患清单和整改责任清单

附件

区卫生健康系统“百日攻坚行动”消防安全问题隐患清单和整改责任清单

填表时间:2020年

序号

单位名称

地址

排查时间

排查人员姓名

存在问题清单

整改责任清单

整改责任人

整改进度

备注

单位负责人:

填表人:

联系电话:

第三篇:消防安全整治百日攻坚行动工作方案

消防安全整治百日攻坚行动工作方案

为深入贯彻落实省、市领导关于近期几起事故批示指示精神,按照市消防工作联席会议办公室关于消防安全专项整治“百日攻坚行动”的工作要求,结合全街消防安全专项整治工作和冬春火灾防控工作安排,决定自即日起至4月底在全街集中开展消防安全专项整治“百日攻坚行动”。现制定方案如下:

一、工作目标

深刻吸取近期事故教训,按照全街消防安全专项整治工作和冬春火灾防控工作统一部署,坚持问题导向、目标导向和结果导向,严格落实政府属地管理责任、部门“三个必须”监管责任和单位消防安全主体责任,坚持精准治理、依法管理、社会共治,全面排查整治重大火灾风险隐患,着力提升本质安全水平,有效遏制较大火灾事故,坚决杜绝重特大火灾事故。

二、重点任务

(一)突出重点场所领域治理

1、加强燃气、施工安全防范工作。群众开展燃气安全自查,开展燃气使用场所、瓶装液化气经营场所、燃气供应单位及调压站场等燃气安全检查,及时整改安全隐患。严禁在高层建筑内使用瓶装液化石油气、在地下或半地下室使用液化石油气。督促施工单位强化建设工程施工现场安全管理,督促开展易燃可燃施工装修材料、火源管理、临时水源、应急预案等方面自查自纠,督促单位严格执行电焊等明火作业审批制度,落实安全防范措施,动火作业实行应急处置力量全程进场监护。

2、强化高层建筑综合整治。要严格落实高层建筑整治“四项要求”,健全高层建筑消防安全管理制度和履职承诺制度,推动管理使用单位全面排查室内消火栓系统和自动喷水灭火系统,落实维护保养制度;推动全面自查建筑电缆井、管道井防火封堵不严等问题;指导高层公共建筑和高层住宅小区建立一支微型消防站队伍。各街道、社区要适时组织物业对前期发现的高层建筑隐患问题整改情况开展抽查复核,重点督办一批久拖未改的高层建筑严重问题。

3、加大生命通道治理力度。各社区要组织开展消防车通道划线管理工作“回头看”,及时修复因车辆碾轧导致模糊、无法辨别的消防车通道划线、标名等,确保标识清晰、车道畅通。对2020年尚未完成标识化管理的老旧小区,于2021年3月底前完成消防整改。结合城市更新和老旧小区改造,进一步完善老旧小区“一区一策”消防车通道治理方案。要发动物业服务企业开展一次消防通道清理行动,指导制定落实日常巡查机制,确保疏散通道畅通。

4、深化突出隐患综合治理。要结合本地实际,组织对易燃可燃夹芯板材、易燃易爆危险品、电动自行车等领域开展消防安全综合治理,重点整治违章搭建、违规操作、违规存储使用易燃易爆危险品、违规使用易燃可燃装饰材料、电动自行车违规停放充电等突出问题。对存在严重隐患问题的,依法依规采取行政处罚、停产停业、停止使用、临时查封等措施。对久拖不改的场所,综合采取联合执法、挂牌督办、集中曝光等方式,形成整治震慑。

(二)强化区域火灾隐患整治。

要按照“什么问题突出就整治什么问题”“什么隐患严重就整治什么隐患”的原则,在常态化隐患排查整治基础上,有侧重点开展整治。强化危险化学品企业专项整治工作,集中力量督促危化企业全面落实主体责任,开展火灾隐患,建立问题清单、责任清单,整改清单等,要督促重大危化企业研判企业消防安全状况,制定“一厂一案、一企一册”,提出针对性消防管理、安全防护的建议措施。

(三)落实重点时段防范措施。

春节、元宵以及全市“两会”前后,要组织相关部门对节庆活动、仓储物流、民俗活动场所、商场集市、民宿客栈等人流物流集中场所以及火车站等交通枢纽场所开展专项安全检查,紧盯烟花焰火燃放、临时设施搭建、电气线路敷设等环节,督促落实安全防范措施。重要节日和重大活动期间,要分时段集中开展检查,加强值班值守,在重点场所和部位前置力量开展流动巡防和蹲点驻守,做好应急处置各项准备。

(四)夯实基层火灾防控基础。

要强化消防工作组织建设,依托社会综治管理网络,发动公安派出所、综治办、安办、市监所、执法中队、村居微型消防站等基层力量,针对分布在城乡结合部的“三合一”、小微企业、家庭作坊等小场所、小单位,进行分块立体网格化排查,及时发现并消除火灾隐患。

(五)加强应急救援各项准备。

各单位要落实消防安全主体责任,按照“一企一策”的要求,指导修订完善应急处置预案,定期开展演练。要立足实战能力提升,扎实开展冬季岗位练兵活动,深入辖区“高低大化”等单位以及住宅小区、养老院福利院、医院、商场市场等人员密集场所开展熟悉演练,对消防水源、消防车通道、建筑结构、安全出口、疏散通道、消防控制室、固定消防设施等关键要素逐一熟悉到位。针对火灾易发高发场所、区域要开展全过程、全要素实战演练,加强与企业专职消防队、单位微型消防站的联勤联动。

(六)提升消防宣传培训实效。

各社区要针对冬季低温严寒天气,居民火盆烤火、电热毯取暖等用火用电剧增以及焚香祭祀活动增多等实际情况,加强针对性的消防安全宣传提示。各单位及部门要深入推进消防宣传进企业进农村进社区进学校进家庭工作,将消防知识纳入国民、普法、科普、职业技能以及行业自律重要内容。要将冬春消防安全宣传纳入当前宣传工作重点,组织电视、广播、报纸等主流媒体以及新媒体加强消防知识普及宣传,加大火灾警示宣传和隐患曝光工作。要督促学校开展1次寒假消防安全教育,重点普及火灾危险辨别和火场逃生知识。要督促养老院、福利院等重点场所加强消防安全宣传教育培训。铁路、交通运输等部门要抓住“两节”返乡重点节点,利用火车站等交通枢纽开展消防安全提示宣传。深入社区、农村、沿街店铺、出租屋等开展提醒式宣传教育,重点普及冬季取暖、燃气使用、用火用电等消防安全常识和火灾逃生知识。各社区要于春节前开展一次入户消防安全隐患排查和消防安全宣传教育,重点普及冬季取暖、燃气使用、用火用电等消防安全常识。

三、阶段安排

(一)部署发动阶段(2021年1月16日至1月20日)。

要结合消防安全专项整治工作,制定具体工作计划,明确任务节点,广泛发动、部署到位。

(二)组织实施阶段(2021年1月21日至2021年4月20日)。

结合《市消防安全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实施方案》、《关于印发街道冬春火灾防控工作方案的通知》要求,针对岁末年初消防工作特点,聚焦重点场所、重点领域开展专项整治,确保春节、元宵和全市“两会”期间消防安全形势平稳。

(三)验收提升阶段(2021年4月21日至4月31日)。

要组织检查验收总结经验做法,固化工作成效,完善防范化解重大消防安全风险长效机制。

四、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

依托全街冬春火灾防控工作领导小组成立消防安全“百日攻坚行动“工作小组,办公室设在街道安办,承担日常协调、指导、督促工作。各社区也要逐级成立组织机构,明确牵头负责人员,加强调度指挥,压实工作责任,确保抓好落实、抓出成效。各有关部门要建立隐患清单、整改清单、销号清单、责任清单“四个清单”,做到隐患问题要查清,整改措施要明确,责任到人要落实,切实整治消除一批火灾隐患。

(二)强化齐抓共管。

各有关部门要按照“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管生产经营必须管安全”的要求,各尽其职,各负其责,强化条线监管,建立健全信息共享、情况通报、联合执法等机制,形成专项整治工作合力。要积极推进基层综合行政执法,加强消防安全执法上下协作、联动响应,织密联合执法链条。

(三)督促责任落实。

要强化巡查督查,开展常态化明察暗访,对工作不落实、成效不明显的地区和单位,要及时发出建议函、督办单,督促落实整改措施。对发生亡人及其他有影响火灾事故的,要成立事故调查组,及时查明事故原因,查清各方责任。确保事故原因不查清不放过,事故责任不查明不放过,责任追究不到位不放过。

第四篇:XX镇消防安全百日攻坚专项行动实施方案

XX镇消防安全百日攻坚专项行动实施方案

一、行动目标

针对火灾隐患高危单位以及人员密集场所、中小学校、城乡结合部、“九小场所”、门店房、出租屋等不托底区域、高风险场所开展消防安全整治,坚持执法查处与整顿规范相结合、集中整治与长效建设相结合,确保消防安全形势平稳。

二、行动重点

1.在禁止使用易燃、可燃装修材料的场所使用易燃、可燃装修材料的;

2.建筑消防设施、器材设置不符合消防技术规范要求,出现故障、损坏或被遮挡、覆盖,影响正常使用的;

3.在疏散楼梯间违规给电动汽车和电动自行车充电的;

4.堵塞、占用消防生命通道的,影响人员逃生、消防车通行和灭火救援工作的;

5.疏散通道、疏散楼梯和安全出口的位置、数量和宽度及应急照明装置的设置场所、位置、数量不符合消防技术规范要求的;应急照明灯、疏散指示标志缺少、损坏、失效和标识错误或被遮挡、覆盖的;常闭式防火门闭门装置损坏不能保持常闭状态的,以及疏散门开启方向错误的;防排烟不符合要求的;

6.商住楼营业部分与住宅部分安全出口未分开设置的;

7.在人员密集场所公共区域(包括集体住宿的学生、幼儿、老人、病员和员工休息的房间外窗)的外窗及集体住宿房间的外窗安装金属护栏或封堵,影响消防安全疏散和应急救援的;

8.公共娱乐场所留人住宿的(值班人员除外);

9.建筑物及其周围违法乱搭乱建违章建筑,影响人员逃生、消防车通行和灭火救援工作的;

10.加强对工业企业、古村落、古民居等重大火灾隐患单位整改力度。

三、行动时间

2020年12月中旬至2021年3月中旬,为期100天。

(一)全面部署阶段(12月中旬至12月底)

成立以镇党委副书记XX任组长,XX派出所、综合执法队、民政所、文化站、卫健办、应急办、各村(居)、镇直办单位负责人为成员的消防安全百日攻坚专项行动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XX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各村(居)及有关单位要迅速行动,召开动员部署会议,并结合实际,明确专项行动的整治重点和工作要求,强力推进专项行动。

(二)集中排查阶段(2021年1月1日至2021年2月8日)

各村(居)及有关单位要按照工作目标,明确责任、细化措施,采取集中行动,定期通报进展情况,分析问题、推进落实。

(三)全面整治阶段(2021年2月15日至2021年3月1日)

各村(居)及有关单位要对前期排查出的问题进行梳理,通过排查摸清底数,建立底数台账、责任清单、问题清单和整治清单。重点攻坚,全面整治,确保行动取得实效。

(四)检查验收阶段(2021年3月上旬)

各村(居)及有关单位要对专项行动进行汇总分析,总结经验,查找不足,巩固成果。健全完善提升火灾防控的长效机制。

四、工作要求

(一)周密部署,落实责任。

各村(居)及有关单位要牢固树立“人命关天、责任如山,事故可防、事在人为,有责必尽、执法必严”的工作理念,按照“党政同责、一岗双责、失职追责”和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管生产经营必须管安全的要求,以及属地管理和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周密部署、细化措施,定期分析、研判和调度,切实将人员密集场所消防安全“百日攻坚”专项行动摆上重要日程。

(二)多措并举,依法除患。

强化标准化管理,派出所、文化站、民政所、卫健办、供电公司、应急办、各村(居)委会、镇直办单位等部门负责牵头督导检查行业单位消防安全;派出所牵头负责督导检查“九小场所”、农贸市场、商超等存在的消防安全隐患,对违法违章建筑占道经营、堵塞消防车通道、违规设置户外广告等违法行为进行清理,对未经规划擅自施工或者投入使用的违章建筑,依法实施查处,对未依法办理规划审批手续的违法建筑进行清查,对不符合消防安全要求的,依法予以限期整改或者强制拆除;文化站牵头负责督导检查幼儿园(托儿所)、寄宿制学校和旅游景区;民政所牵头负责督导检查敬老院;卫健办牵头负责督导检查医院住院部、门诊楼,村卫生室;供电公司负责对供电设施、线路及电气设备的消防安全隐患进行排查,对一些陈旧老化的电气线路,督促产权人按国家有关安全规范及时进行改造、更换,电气线路应穿金属管或阻燃硬质塑料管保护,并安装漏电保护装置,电气设备应安装在不燃材料上,对用电单位和个人超负荷用电、违规拉线接电等存在危害人身和公共安全的重大火灾隐患的,及时跟踪整改落实;仍不整改的,依法处罚,对违法投入使用的违章既有建筑,依照法定条件、程序中止供电);各村(居)负责督导检查辖区内古村、古祠及人员密集公共场所;其他部门牵头负责督导检查本行业领域内存在的消防安全隐患。

(三)夯实基础,强化宣传。

着力补齐消防工作短板,要深化基层消防组织实体运行,加速志愿消防队组建,加大消防装备等公共消防基础设施建设,不断夯实社会火灾防控的基层基础。要强化宣传方式和宣传力度,推广典型经验,曝光一批存在严重火灾隐患的场所;要将火灾案例、消防常识、自救知识等,依托多种宣传媒介和载体,通过教育培训、媒体宣传、疏散演练等方式,加强常态化宣传和针对性教育,注重日常养成,引导群众从思想上重视消防安全。

(四)加强督导,严肃追责。

镇政府采取日常督导、阶段验收、定期通报的常态化督导考评模式,对各村(居)、有关单位、企业专项行动开展情况进行定期督导检查。加大责任追究力度,对工作推诿、进度缓慢的村(居)、单位和企业,一律实行倒查问责;对存在弄虚作假、消极应付的,一律对相关排查人和责任人予以责任追究;对在阶段验收中排名末位的,一律约谈主要负责人,情况严重的将按照有关规定启动问责,做到问责前移。专项行动期间发生较大影响火灾事故,特别是亡人火灾事故的,一律严肃追责。

第五篇:消防安全百日攻坚专项行动实施方案

XXXXX消防安全百日攻坚专项行动实施方案

为切实做好卫生系统火灾防控工作,解决卫生系统消防安全的突出问题,迎接党的“十九大”胜利召开,根据县政府及卫计局的安排部署,从即日起至“十九大”结束,全县卫计系统组织开展消防安全项目攻坚专项行动,结合本单位实际制定实施方案如下: 一,工作目标:

贯彻落实习总书记关于加强公共安全的系列重要指示精神,按照县委、县政府关于全面加强公共安全工作的意见和县政府关于火灾防控工作的总体部署及南皮县卫计局的文件指示精神,围绕一系列重大活动消防安全的任务,集中人员,集中时间,突出重点,奋战XX天。全面排查整治火灾隐患,切实加强火灾防治工作。坚决预防和遏制重特大火灾事故的发生。确保全县卫生计生系统火灾防控形式持续稳定。二,组织领导

卫生院成立消防安全百日攻坚专项行动领导小组。

组长:XXX 副组长:XXX 成员:XXXXXX 三,工作任务重点

(一),开展火灾隐患整治

重点部位:门诊(含接种门诊),病房,治疗室,药房,收费处,化验室,功能科,档案室,财务室,职工宿舍,职工食堂,锅炉房(含配电室),楼梯间及仓库。

检查重点:

1.是否建立落实消防安全责任制。2.是否落实日常防火检查巡查制度。3.消防通道是否通畅。

4.是否存在违章用火用电,违规住人现象。5.是否制定灭火应急预案并组织演练。

(二),开展电气火灾防范检查

落实主体责任,建立健全用电安全管理制度,规范电器,电气线路安装,定期维护检测加强日常巡查维护。

(三),开展消防安全宣传

结合本单位实际,利用宣传栏开展宣传活动。广泛宣传消防安全知识,开展疏散逃生演练,进一步加强全员消防培训,提高全体职工消防安全意识,确保一旦发生火灾等安全事故,能够迅速有序疏散,最大限度减少人员伤亡。四,工作措施

(一)加强隐患排查

X月X日前完成隐患排查任务,落实主体责任。要按照“谁检查,谁签字,谁负责”的原则,逐一填写隐患排查记录,将排查发现的火灾隐患问题详细记录并签字上报。

(二)落实工作责任

落实消防工作责任,单位主体责任和从业人员岗位责任,并明确到人。对排查出的火灾隐患明确到人,限时整改。

(三)按时整改到位

对排查发现的火灾隐患,要坚持边排查边整改,并制定整改方案。提出整改意见、措施、时限、责任人。要按照“谁排查、谁验收”的原则,对隐患整改情况逐项检查验收。

五,工作步骤

(一)部署发动阶段(即日起至X月X日)

制定实施方案,成立组织机构,健全工作机制,并开会动员部署,落实任务责任措施。

(二)隐患排查阶段(X月X日至X月X日)

对重点整治部位集中排查,明确消防安全责任。

(三)整治攻坚阶段(X月X日至X月X日)

按照责任划分,对确定的目标任务,采取有力措施,推进火灾隐患整改落实。

(四)总结验收阶段(X月X日至“十九大”结束)

对消防安全百日攻坚专项行动工作情况“回头看”,认真总结经验,建立健全长效工作机制。

六,工作要求

(一)高度重视加强领导。

(二)落实责任,齐抓共管。

(三)强化督导,明确责任。

及时总结工作经验,上报重要情况,并于每周五上午下班前上报本单位消防工作开展情况,并于X月X日,X月X日,X月X日和“十九大”结束后,分别将动员部署隐患排查,整治攻坚工作开展情况及工作总结上报局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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X年X月

2020年区卫生健康系统消防安全专项整治“百日攻坚行动”实施方案(合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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