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陇县加快电子商务发展实施意见(大全5篇)
编辑:明月清风 识别码:130-887808 其他范文 发布时间: 2024-01-26 21:37:43 来源:网络

第一篇:陇县加快电子商务发展实施意见

陇县加快电子商务发展实施意见

陇县加快电子商务发展实施意见

为深入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大力发展电子商务加快培育经济新动力的意见》(国发〔20**〕24 号)、《陕西省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快电子商务发展的若干意见》(陕政发〔20**〕22 号)和《宝鸡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快电子商务发展的实施意见》(宝政发〔20**〕12 号)精神,进一步加快我县电子商务发展,优化电子商务发展环境,提升电子商务发展水平,扩大就业创业渠道,规范扶持电商企业,增强县域竞争力,结合实际,现提出如下实施意见:

一、总体要求

(一)基本思路:坚持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顺应电子商务的发展趋势和要求,以市场为导向,以企业为主体,坚持市场运作、政府引导,依托本地产业优势和资源优势,打造电子商务的生态链条,完善配套服务支撑体系,引进和培育电商人才,优化电商发展环境,全力推进电子商务的普及应用、深化提升,实现企业促增长、大众好创业、群众得实惠的目标,并强化政策支持,优化发展环境,促进全县电子商务快速有序发展。

(二)工作目标:力争到 20**年,全县电子商务示范企业达到 2 户以上,年销售额***万元以上;开办网店***户以上,电子商务年交易额超过 1***万元。到20**年,建成农产品电子商务示范园,引领全县电子商务在经济社会各领域普遍应用,网络零售交易额占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的 10%以上;到 202_ 年,全县**%以上的中小企业开展电子商务应用,**%以上的镇村有电子商务便民服务网点,电子商务交易额占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以上。同时,建设 1 个集商贸、加工、物

流、培训为一体的市级以上电子商务示范园区,争创电子商务示范县。

二、主要任务

(一)强化宣传引导。制定宣传培训计划,整合各类培训资源,采取会议、报刊、广播、网络等多种方式,以农村富余劳动力、种植大户、专业合作社、企业职工为重点,大力宣传普及电子商务知识,增强全民做电子商务意识,树立“要做电子商务、敢做电子商务、做好电子商务”的信心决心,扩大电子商务应用,推动全民就业创业。聘请专业人员,对各类自愿创业者进行专业知识学习培训,大力引导大学生村官、大中专院校毕业生、个体工商户开展网上创业,兴办实体店,扩大农特产品网络销售市场。

(二)做好产品包装。立足县域产业发展和销售实际,做好苹果、核桃、辣椒、西洋参、蜂蜜、奶粉、布艺品、刺绣、脸谱等产品筛选,积极策划包装,加强宣传推介,扩大产品知名度。同时,加大食品、农产品监管力度,同步做好产品质量安全、生产许可等资质认证,加强产品流通重点领域监督管理,确保农特产品质量上乘、安全放心。

(三)对接运营平台。一是支持电商企业开发建设陇州农特产品电商平台。依托大型电商开放平台,委托专业运营商开发建设优质农副产品、工业品及旅游产品的特色产业平台,与区域品牌、优势产业高度结合,聚集陇州优势品牌资源、商家,集中亮相、统一推广。二是培育壮大市场主体。鼓励企业在淘宝、天猫、京东等一线网购平台开设网上店铺,促进企业实现线上线下同步融合发展。三是加快发展跨境电子商务。推动跨境电子商务发展,深度对接第三方大型跨境电子商务平台,拓宽县域出口产品进入国际市场的路径,推动外贸出口持续健康发展。四是统筹农村电子商务发展,通过政策引导、平台搭建、资源整合,夯实基础、加快发展,充分利用便民服务中心资源,激发农村电子商务活力。

(四)建设电子商务园区。一是依托农产品物流园区,规划建设一个综合电子商务园区,电商园区定位为功能全、品质高、配套强、管理规范的一体化综合性园区,入驻对象主要是网商、服务商、物流快递企业及其他电商配套服务企业。二是鼓励和氏乳品、飞鹤关山乳业通过盘活闲置厂房,利用存量资源,建设乳品工业电子商务园。三是创办电商楼宇。研究探索利用退二进三企业、综合商业楼等资源用于发展纯电子商务楼宇。

(五)培育引进电商主体。扶持培育一批基础扎实、成长良好、示范带动明显的企业开展电子商务业务,吸引一批优秀大学生回乡创业,从事电子商务。引进专业电子商务服务商,为电子商务企业提供平台开发、信息处理、数据依托、应用系统和软件运营等外包服务。

(六)完善物流配送体系。加快交通物流园区建设步伐,整合资源,吸纳现有物流、快递入园经营,积极培育第三方物流企业。大力推进电子商务技术运用,以电子商务应用带动全县物流行业发展,促进物流信息资源共享,逐步实现物流行业公共信息平台和行业电子商务平台有机结合。

(七)拓展电子商务应用领域。支持传统商贸企业和生产企业直接开展网络零售,从产品开发、包装策划方面入手,开发适合网上销售的产品。支持餐饮、住宿、旅游企业充分利用微博、微信、公众平台等移动终端推介业务、电子消费。

(八)开展电子商务进农村工程。引导涉农企业依托本地农产品资源优势,利用各种电子平台实现大宗农产品交易、订单农业,鼓励建设集信息发布、产品交易、产品追溯于一体的农产品电子商务平台。支持发展“基地+社区+电商”模式,在大型社区和行政村建立网购商品自提点,依托供销社、大学生村官、回乡创业青年、快递企业建立服务点,开展网上代购代销,解决农村、农民“最后一公里”的供需矛盾,实现生产生活资料供需“放心、方便、实惠、快捷”。

三、保障措施

(一)强化组织领导。成立全县加快电子商务发展工作领导小组,由县政府分管副县长任组长,政府办一名副主任、县工信局局长任副组长,县发改局、财政局、人社局、农业局、交通运输局、工商局、质监局、食药监局、供销联社、地税局、县人行、电信公司负责同志为成员,下设立领导小组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县工信局,县工信局局长兼任办公室主任,分管副局长任办公室副主任,落实 3名工作人员。办公室要充分发挥协调指导、督促推动的作用,加大督查力度,定期通报情况,推动工作顺利开展。各镇、各有关部门要认真落实县政府推进电子商务工作的决策部署,将此项工作摆在更加突出的位置,落实领导和人员,主要领导要亲自抓,确保工作有效推进。县政府将电子商务纳入各镇、各部门年度目标责任考核。

(二)明确工作职责。县工信局负责全县电子商务协调指导、督促落实,编制《陇县电子商务发展规划》、《陇县电子商务产业园区规划》,起草《陇县电子商务奖励扶持具体细则》,落实中省市关于电子商务方面的政策,做好电子商务项目和专项资金的申报工作;县发改局要做好电子商务建设项目的备案核准,落实省市有关项目,建立健全物流配送体系,加强物流配送等环节管理;县财政局要安排资金预算,筹集支持电子商务发展专项资金,会同县工信局制订《奖励扶持电子商务发展具体细则》,及时拨付奖励扶持资金和项目资金;县人社局要做好电商人才引进和培训工作,落实小额担保贷款等鼓励创业的政策措施;团县委要积极开展青年电商创业培训,引导和帮助广大青年投身电子商务创业,增加自主就业;县农业局要搞好农特产品基地建设,做好农特产品的开发、策划包装及质量安全检测,协助抓好农产品电子商务园区建设;县交通运输局要加快交通物流园区建设,做好物流、快递企业资源整合,促进物流信息资源共享;县工商局要做好电

子商务企业注册登记和商标注册工作,除法律、法规规定必须经过国家有关行政管理部门审批、取得行政许可方可经营外,允许暂不具备工商登记注册条件的自然人,可以在网上依法公示身份信息后直接开展经营活动,并建立网络商品交易及有关服务信用档案,实施信用分类监管;县质监局要做好产品质量体系和地产品认证工作,加强产品质量监督管理;县食药监局要加强电子商务交易过程中的食药品安全监管;县供销联社要按照“O2O”模式打造农产品电子商务县级交易平台以及展示店建设,加快农产品物流园区建设进度;县地税局要对符合税收优惠政策的电子商务企业,跟踪辅导,帮助企业用足用好各类政策支持;县人行要拓宽融资渠道,探索建立电子商务融资担保、抵押及风险补偿机制,鼓励银行业金融机构向中小网商提供小额贷款服务,支持金融机构探索无形资产和动产质押融资方式;县电信公司要大力推进“互联网进农村”工程,实现 4G 网络全覆盖,提高网速,降低资费,为电子商务发展夯实基础。

(三)加强协调配合。各部门和金融机构要围绕各自职责,紧密协作,通力合作,切实落实各项政策,完善服务体系,全力支持电子商务发展。各镇、各有关部门要对照各自工作任务,落实责任,各司其职,加强配合,共同推进电子商务快速发展。

(四)规范行业监管。各职能部门要研究制定加强电子商务监督的规定措施,加强行业自律与行业监管。支持有条件的第三方机构对电子商务经营主体开展信用评价和认证服务,引导电子商务企业强化安全防范意识,提高电子商务系统风险监控能力。

(五)加大扶持奖励。建立县级电子商务发展专项资金,县财政每年安排***万元资金用于加快推进电子商务与支撑体系同步协调发展,重点扶持和奖励电子商务企业集聚发展、电子商务平台建设、电子商务应用、电子商务示范工程、电

子商务配套服务业等方面。具体扶持奖励办法另行制订。

第二篇:《遂昌县加快农村电子商务发展实施意见(试行)》

《遂昌县加快农村电子商务发展实施意见(试行)》征求意见公示

发布时间:202_-07-21 【字体:大 中 小】

为加快我县农村电子商务的发展,进一步集聚和培育电子商务产业,我县研究制定了《遂昌县加快农村电子商务发展实施意见(试行)》,现向社会广泛征求意见,请在202_年12月27日前将意见和建议书面形式反馈到遂昌团县委办公室。联系人:叶高超 联系电话:8122876 传真:8528130

共青团遂昌县委 202_年11月22日

附件:《遂昌县加快农村电子商务发展实施意见(试行)》

遂昌县加快农村电子商务发展实施意见(试行)

为进一步集聚和培育电子商务产业,优化电子商务发展环境,推进电子商务发展及应用,促进传统产业转型升级,根据国务院和省政府关于加快电子商务发展的意见精神及《浙江省电子商务产业十二五发展规划》等有关要求,结合我县实际,制定如下实施意见。

一、指导思想

以科学发展观为统领,加快转型跨越、推动强县富民,全力建设山区科学发展示范区。以信息化促进产业发展为方向,带动城乡青年、大学毕业生等群体创新创业,促进遂昌旅游市场和农特产品网络销售。通过完善政策扶持机制和健全服务体系等手段,培育和壮大电子商务经营主体,促进电子商务产业可持续繁荣发展,推进我县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

二、目标任务

到 202_ 年,全县培育1家年销售额亿元以上、3家5000万元以上的电子商务企业,50家农村电子商务示范企业,培养农村电子商务创业人员队伍 5000人,培训电子商务应用技术人才3000人,实现农村电子商务服务点全覆盖,力争实现农村电子商务年销售额超5 亿元。基本实现电子商务应用更加广泛,保障体系更加健全,配套服务更加完善,产业发展更加集聚的农村电子商务新格局。

三、扶持对象和扶持范围

(一)扶持对象

本意见的扶持对象适用于遂昌县电子商务集聚区;遂昌县电子商务公共服务平台;在县域内经工商注册登记的网商经营主体;示范乡镇(街道),农村电子商务服务站等。

(二)扶持范围

1.扶持电子商务集聚发展。引导和鼓励电子商务上下游企业(网店),包括供应商、服务商等集聚发展,重点支持全县网商相对集中的,能够为电子商务发展提供引导和产业配套服务的产业园区、示范乡镇(街道)、电子商务服务站等。

2.扶持电子商务公共服务平台建设。重点支持能够为全县电子商务产业提供支撑服务的项目和平台建设,如仓储物流、网商组织、产品检验、数据开发等。同时,加大公共服务平台建设力度,拓展公共服务空间,提高服务质量,促使公共服务平台能为电子商务发展发挥更大的作用。3.扶持电子商务企业发展。扶持经营状况良好,在全县同类电子商务企业中名列前茅、成长性较好、具有较强的示范带动作用的电商企业。重点扶持销售遂昌本地农特产品、旅游产品的电商企业。

4.扶持中小网商加快发展。对新进网商按一定标准,进行一次性奖励,对中小网商,按照每年的实际销售额,进行分等级奖励。通过组织不同层次的培训,提供更多的平台服务、更多的产品选择、更全的数据支持等措施,激励和扶持中小网商快速发展。

5.扶持网上创业专项工作开展。主要支持推动全县电子商务培训、课题研究、重大活动和赛事、学习考察、评比表彰等工作的开展。

四、扶持措施

(一)健全扶持政策措施,优化网上创业环境

1.财政扶持。政府设立电子商务发展专项资金,由县财政在预算中安排专项资金,用于电子商务产业的扶持补助、培训、融资以及服务平台支撑体系建设。资金使用根据每年电子商务工作的重点,由遂昌县电子商务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决定。

2.金融支持。各金融机构要大力支持电子商务产业发展,切实加大信贷扶持力度,降低贷款门槛,简化贷款程序,创新产品,提供多元化的融资服务,降低企业融资成本,促进电子商务产业的发展。各部门要努力营造有利于电子商务产业健康发展的政策环境和舆论氛围,切实促进民间投资电子商务,激活并调动民间资本向电子商务产业流动。

3.土地等资源要素扶持。对于年销售额在5000万以上,且以销售遂昌本地产品为主的电子商务企业,在土地等资源要素保障方面给予适度倾斜。对电子商务产业发展具有重大意义的项目建设实行“一事一议”政策,确保项目落地。

4.税费政策服务和扶持。严格执行有关电子商务产业税费的优惠政策,相关部门做好政策宣传解释工作,消除顾虑,创造有利于电子商务产业发展的良好环境。

(二)加大财政保障力度,促进网上创业发展

1.扶持电子商务集聚区发展。扶持电子商务创业园、创业大楼等电子商务园区建设,根据电子商务销售总额、电子商务销售总额增幅、集聚区使用面积、入驻网商数等指标进行综合考核,对经营主体进行补助。企业销售额的计算以向统计部门申报的数据为准(下同)。集聚区经县电子商务建设领导小组组织有关部门认定后,采取一事一议的办法给予补助,最高不超过20万元。

2.支持网上创业公共服务平台建设。对推动电子商务供货平台(主要以供应遂昌本地农特及旅游产品为主)、青年网上创业服务中心、专业网站建设及发展的项目给予补助。上述平台经县电子商务建设领导小组组织有关部门认定后,按实际投资额(不含土地出让金,购买房产的剔除土地评估价款)的10%进行一次性补助(凭合法有效凭证,并要求按规定记账),单个项目最高不超过5万元。

3.扶持电子商务企业发展。(1)设立电子商务最具成长性企业奖。综合网上销售额、销售额增幅以及好评率等指标都名列前茅的企业,给予一次性奖励。(2)鼓励电子商务企业走质量品牌之路。对当年新开的且销售额在200万以上的天猫、京东等第三方网络平台品牌旗舰店(B店)给予3万元补助。

4、鼓励中小网商发展壮大。本在工商新登记的网店且网上销售额达到10万元以上的给予一次性补助202_元。

5.强化电子商务服务保障。每年安排资金,用于电子商务产业的重大赛事、网络营销及电子商务培训等活动的开展。打造一批区域化布局、标准化生产、规范化管理的原生态精品网销品牌,在营销我县农产品的网商中大力宣传“原生态精品”概念,通过市场化运作,对产品进行深度包装,提升农特产品附加值,逐渐打响原生态精品农业知名度。

6.拓宽电子商务企业发展空间。积极盘活闲置的厂房、楼宇等资产用于电子商务企业发展,为电子商务企业解决办公、仓储等用房问题。安排资金用于帮扶通过租赁方式解决办公、仓储用房的电子商务企业。实际纳税销售额达到500万元(含)以上的电子商务企业,自租赁日起3年内,按实际租金的30%给予补助,每年最高补助金额不超过3万元。

7.鼓励村镇电子商务发展。深化农村电子商务示范村镇、示范企业创建,着力引导各地注重对本地特色网销产品的开发和培育,要推动产品集聚点的规范化建设,加强对品牌基地的命名和宣传,逐步形成更多的特色网销产品集聚地。着力推进农村电子商务服务点建设,充分利用村便民服务中心、农村商店等现有资源,鼓励每个村和社区建设1个以上农村电子商务服务点,为当地村民提供网络代购和各类产品销售及其它服务,每年评选10家村级示范服务点进行授牌表彰,并给予一次性奖励202_元。

(三)加强组织领导,保障网上创业运行

1.加强领导。成立领导小组,负责统筹协调促进电子商务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负责创业培训、政策扶持、监督管理等日常工作。

2.优化服务。要进一步转变工作作风,创新服务理念、服务内容、服务方式和服务手段,简化办事程序,提高行政效能,为我县电子商务产业发展提供优质的服务。

3.营造氛围。要充分利用各种形式,如论坛、沙龙、项目大赛、媒体报道等途径大力宣传我县电子商务发展政策措施、经验做法和典型事迹,营造良好的舆论氛围,推动电子商务上台阶、上水平。

五、其它补充规定

1.本意见所涉及扶持政策的兑现,由各网商企业自行申报,经遂昌县电子商务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审核后,报请县人民政府审批。

2.符合我县多项奖励、补助扶持政策的,不重复享受。内已为企业向上申报并取得上级财政部门补助资金的项目或企业不再重复享受本意见所涉及的相关扶持政策。

3.当发生较严重侵权、欺诈、商业贿赂、较大安全生产事故或其他违法事件的电子商务企业(网店),取消享受优惠政策的资格。对以虚假资料等骗取补助资金的,将依法追偿,构成犯罪的还将移交司法部门依法处理。4.本意见由遂昌县人民政府办公室负责解释。5.本意见自202_年月 日起执行,试行1年。

第三篇:关于加快电子商务发展的实施意见(小文档网整理)

关于加快电子商务发展的实施意见

为抢抓电子商务发展新机遇,加快我县电子商务快速、健康发展,大力培育经济增长新动力,根据《省人民政府关于大力发展电子商务的实施意见》的要求,结合我县实际,特制定本实施意见。

一、目标要求

按照“政府引导、市场运作、社会参与、合作共赢”的原则,以拓宽网购市场和农产品网销市场为抓手,围绕“谁来做、在哪里做、如何做”电子商务的三大问题,集中用两年时间,建立完善电子商务平台、人才、物流、通信、政策等支撑体系,推进电子商务深度融入实体经济,促进网络经济与实体经济共同发展,电子商务产业与传统产业、新兴产业全面融合,努力走出一条具有威宁特色的电子商务产业发展新路,推动威宁决战贫困、提速赶超、同步小康。

XX年,建立县级电子商务发展产业园,与阿里巴巴等大型电商合作,打造示范电商企业1个,实现线上线下正式运营;培育发展注册地在县内的电子商务企业5家以上,建成35个乡镇电子商务综合服务站和100个村级电子商务综合服务点,确保年底全部建成投运。打造2个综合服务示范乡、10个综合服务示范村。

XX年,培育发展注册地在县内的电子商务企业30家以 上,全县627个村全部建成电子商务综合服务点;电子商务发展环境得到优化,形成较为完善的电子商务发展基础和支撑体系。打造10个综合服务示范乡、50个综合服务示范村,力争建成2个以上省级综合服务示范乡、10个以上省级综合服务示范村。

确保到202_年,电子商务交易额突破40亿元,网络零售交易额突破10亿元;到202_年,电子商务交易额突破60亿元,网络零售交易额突破20亿元。

二、培育和引进电子商务市场主体

引进一批省内外知名电子商务企业。采取“一企一议”等方式,加大招商引资和政策扶持力度,引进省内外电子商务巨头和相关知名企业进入我县,做大做强一批电子商务示范企业,通过典型引领、示范带动、互相连接等方式,推动大型商贸流通企业通过电子商务扩展流通渠道和市场空间。

推动本土企业转型升级。鼓励我县农特产品加工企业、生活服务业等通过B2B、B2C、O2O等模式开展电子商务应用,引导企业入驻阿里巴巴、京东、贵州省电商云、贵州供销社“贵农网”等第三方电子商务平台,发布新产品信息、销售特色产品、旅游商品、工艺品等,通过线下体验、线上销售,拓宽产品销售渠道,丰富产品营销方式,支持电子商务服务企业拓展农村业务。

鼓励本土人才通过电子商务创业。以“大众创业、万众 创新”的宗旨,以大学生村官、返乡青年、职业院生、大学毕业生、个体经营户等重点,通过电子商务知识培训和政策引导,积极培育一批农村电子商务创业带头人,切实发挥其在农村电子商务发展中的引领示范作用,从而带动全县农村电子商务的发展。

三、搭建多元化的电子商务平台

建立县级电子商务产业园。依托经济开发区产业园,打造集电商综合运营中心、电商企业、快递物流公司、仓储配送中心、产品质量检验检测中心、金融服务中心、人才服务中心、电商培训基地等电商配套服务机构为一体的集聚区,将电商企业和电商配套服务的企业形成聚集,打造完整的电商产业上下游产业链。

建立乡镇电子商务综合服务站。重点对现有的“万村千乡”农家店、供销合作社基层网点和村级综合服务站、农村邮政基层代办网点、远程教育站点等网点进行相互整合,完善农村电子商务“一乡一站、一村一点”建设,为农村居民提供网络购物、农产品网上销售、快递收发、机票车票代购、话费充值、电费代缴等“一站式”便民服务。

乡级服务站要组建电子商务服务队伍,实现品牌推广、物流配送、产品包装、网络接入、业务技能培训,构建起由镇到村的商品物流配送体系,解决长期制约农村电子商务发展“最后一公里”配送问题。

村级综合服务点要配置电脑设备,开通上网功能,培训网点人员,使之具备一定的网络购物和信息收集技能,在提供便民超市等传统服务的基础上,开展网络代购服务,代买农耕用具、家电、服装、日用品等商品,商品通过物流送到各村的服务点,村民再到服务点取货。

打造跨境电子商务集聚区。以威宁县丰富的旅游资源为起点,以跨境电商为抓手,以沿海发达地区电商企业为依托,以大学毕业生、返乡务工人员、城市、农村创业青年等群体为重点,积极与第三方服务商、物流企业等合作,不断培育跨境电商经营主体,积极推进跨境电商产业集聚化、规模化、品牌化发展。同时整合周边优质旅游、购物、消费、休闲等产业,形成集电子商务、产品展示、物流配送、创业、旅游、购物、餐饮、住宿、休闲为一体的综合跨境电商产业集聚区。

四、强化电子商务支撑体系

完善快递物流配送体系。做好邮政线路规划,增加物流运输车辆,扩宽服务范围,依托邮政物流快递网络开展县乡村农村电子商务。鼓励和引导快递物流企业进驻电子商务产业园,加入农村电子商务物流快递,支持农产品、农村消费品集散地,农村客货运站等网点开展物流快递业务。

完善信息网络基础设施。加快农村宽带网络向行政村、自然村延伸,加快实施“小康讯”项目,提升农村地区的宽带普及水平和接入能力。加快无线4G网络和有线宽带网络 建设,实现县城、乡镇、重点景区连续覆盖和农村繁华区域有效覆盖。鼓励各通信运营企业进一步优化通信资费方案,加快资费调整,降低流量资费。

加快路网基础设施建设。加快解决村与村之间循环路网、出境道路和通往重要村寨、重要产业基地公路建设。加快建设最后一轮111个行政村863公里通村油路任务,确保全县627个行政村村村通油路,通畅率达100%,实现村村通油砼路、组组通公路目标。

培育和引进电子商务人才。结合我县电商发展起点低、人才溃乏的实际,大力培育和引进高层次电子商务策划人才和中层次网店开设技术人才,统筹策划威宁电商产业发展,实现农产品送进城、工业品下乡的双向流通模式,通过试点示范,指导传统企业电商化,培养孵化有志青年开设网店,推动全县电商产业的发展。

着力电商人才队伍培养。立足县职校、贵州工贸职业学院开设电子商务专业和电子商务课程,就地培养一批电子商务理论和实操能力的电商人才。同时依托第三方培训机构,开展面向创业青年、村级网点服务人员电商知识、实操技能、网上开店等业务培训,为全县特别是乡村提供应用型人才,营造“大众创业、万众创新”的电商发展环境。

加强电子商务人员培训。加大对政府管理部门、重点园区和企业负责人的培训力度,采取走出去学与请进来讲的方 式,加大电子商务基础知识的普及力度,重点培训电子商务全过程实务操作,分级培训,全面推广,打造一支为电子商务产业服务的专业队伍。

五、营造电子商务发展环境

安排财政扶持资金。县财政设立县级电子商务发展引导专项资金,主要用于支持电子商务产业园区(基地)建设、发展大型电子商务企业和重点平台、推进农村电子商务、创建电子商务示范工程,以及开展人才培训和电子商务宣传推广等。

加大政策扶持。加大在本县工商注册和税务登记的电子商务企业、公共服务平台、行业协会、网上商城、网店以及电子商务配套服务企业政策扶持力度,重点在税收优惠、用地安排、融资服务、人才引进等方面给予全方位的支持。积极鼓励小微企业、大学生和农村知识青年创业。

鼓励电子商务企业开展品牌创建。培育发展农特产品品牌,争创省级、国家级名牌产品。对于经国家知识产权、质量技术监督等部门认定的获得省级、国家级名牌产品的企业,分别给予奖励。同时借助电视、报纸、网站、微博、微信、搜索引擎等营销工具进行全方位、多领域、高密度的推介传播,形成品牌互联网市场影响力。

加强信用体系建设。推动电子商务信用评价,建立健全电子商务企业失信行为联合惩戒机制,依法打击网络虚假宣 传、不正当竞争等违法行为。以电子商务企业信用信息数据库为依托,建立电子商务信用信息管理制度,推动电子商务企业信用信息向电商企业、信用服务机构、消费者开放。

六、加强工作和服务保障

强化组织领导。成立威宁自治县促进电子商务发展工作领导小组,统筹全县电子商务发展,研究部署重点工作,审议决定重大事项,协调解决重要问题。县供销社承担领导小组办公室职能,具体负责协调推进工作。各相关部门要各司其职,分工合作,形成工作合力。各职能部门、乡镇人民政府要成立相应的领导机构,加强人员配备,落实工作责任,形成上下联动的工作机制。

强化规划引领。根据《国务院关于发展电子商务加快培育经济新动力的意见》和《中华全国供销合作总社关于加快电子商务发展的意见》以及《贵州省电子商务三年发展行动计划》要求,结合我县实际,聘请专业人员科学编制威宁自治县电子商务发展中长期规划,以此规划来引领全县电子商务的发展工作。

强化责任落实。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领导小组有关会议筹备及各成员单位日常协调、沟通等工作;协调组织制定推进电子商务的相关配套扶持政策;协调办理需提交领导小组审议的重大事项;建立信息沟通机制,收集、整理、发布各乡镇和部门有关电子商务的工作信息;督促各乡镇和成员单 位开展电子商务工作,协调落实目标责任考核评价工作。各部门依据自身职责,制定完善电子商务发展的具体措施,研究出台配套实施政策,合理配置资源,强化公共服务,营造健康有序的电子商务发展环境。

强化监督管理。研究制定信用体系和支付体系的相关政策法规,完善网络交易监督管理办法,规范电子商务市场行为,保护消费者和网络经营主体合法权益。加快建立网络零售和电子商务统计监测指标体系,完善统计方法,加强监测分析,全面、准确、及时反映全市电子商务业发展情况。

强化宣传引导。通过参加各类节会展等渠道和方式,开展电子商务商务论坛、节会、经验交流、项目推介会、企业交流等多种形式的宣传推广活动,提高社会各界对发展电子商务重要性的认识,增强企业和群众的电子商务应用意识和信息安全意识,为全县电子商务发展营造良好氛围。(牵头单位:县委宣传部,责任单位:县促进电子商务发展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单位

第四篇:加快建筑业发展实施意见

各街道办事处、区政府各办局、区各直属单位:

根据省政府组织召开的全省建筑业改革与发展工作会议关于“加快推进全省建筑业的改革与发展,实现由建筑大省向建筑强省转变,推动建筑行业由数量型向质量型、劳动密集型向科技型、速度型向效益型、粗放型向集约型转变,提高建筑业的综合竞争力、产业带动力和经济贡献率,促进建筑业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的工作要求,按照区委十一届十四次全体(扩大)会议关于“做大做强我区建筑业、培植扶持规模建筑企业发展”的总体部署和要求,为进一步促进我区建筑行业健康、快速发展,结合省政府制定的《关于加快推进建筑业改革与发展的意见》精神和我区建筑业发展现状,特制定本实施意见。

一、统一思想,充分认识加快建筑业发展的重要意义

建筑业是国民经济的重要支柱产业,也是我区推动城乡统筹发展、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的重要产业。实践证明,加快建筑业发展,有利于解决农村富余劳动力就业,有利于促进农民增收致富,有利于增加地方财税收入,促进地方经济发展。围绕区委、区政府“做大、做强、做优”建筑业的总体要求,各街道、园区、各部门要进一步统一思想,高度重视建筑业工作,要把培植壮大建筑业作为一项重要工作来抓,强化组织领导,加大政策扶持力度,积极为建筑业发展营造良好的发展环境,促进我区建筑业加快发展。

二、强化组织,加快本区建筑企业实施人才培养步伐

建筑主管部门要制定职工教育和人才培养发展规划,创新人才培育机制,抓好建筑企业经营管理人员、专业技术人员、专业岗位人员和一线操作人员队伍的培训工作。根据省政府《关于加快建筑业改革与发展的意见》,对获得过国家级工程质量奖、国家级施工工法和3项扬子杯工程的项目经理,在评定高级职称时可以破格晋升,对特级资质建筑企业,经省人事部门认定,授予初级、中级专业职称评审权。

三、积极引导,加大本区建筑企业科技创新步伐和新技术应用力度

建筑主管部门要充分发挥科技进步的先导作用,推动建筑业由劳动密集型向科技密集型转变,鼓励、引导建筑企业增加对建筑业科技进步的投入,表彰奖励有突出贡献的技术带头人。按照省政府《关于加快建筑业改革与发展的意见》,对建筑企业研发的新产品、新技术、新工艺所发生的技术开发费,按规定予以税前扣除。建筑企业实施符合国家政策的技术改造项目,经省经贸委确认后并按税收管理权限报经批准后,其项目所需国产设备投资的40%,可从企业技术改造项目设备购置当年比前一年新增的企业所得税中抵免。鼓励建筑企业与高校、科研单位合作,增加企业核心技术储备,促进建筑企业进入高端市场,建设项目因技术创新节约投资或提高效益的,由建设单位按照优质优价原则,给予必要的奖励。

四、调整结构,提升本区建筑企业市场竞争力

建筑行业主管部门要加快培育一批具有较强竞争力的优势建筑企业。鼓励企业跨地区、跨行业进行联合、兼并、重组,形成一批资金雄厚、人才密集、技术先进,具有科研、设计、采购、施工管理和融资等综合能力的大型建设企业集团。鼓励大型建筑企业以资产为纽带,以项目合作为基础,与中小企业共同开拓市场,带动中小企业共同发展。扶持发展一批经营特色明显,科技含量较高、市场前景广阔的专业企业,引导企业做专做精,引导施工总承包企业向专业领域拓展。大力发展劳务企业。鼓励现有成建制的建筑劳务队伍办理工商注册,申报劳务企业资质。加强对劳务带头人、召集人的政策培训和业务指导,鼓励以合资入股的方式组成建筑劳务分包企业。对建筑劳务企业实行统一的劳动保险制度,由劳务企业为职工缴纳社会保险费用,对职工进行培训。将从事建筑业的农村劳动力纳入农村劳动力转移培训计划,统一进行培训。在编制工程造价制定人工单价、定额时,应明确一定比例的费用作为不可竞争费,用于企业职工培训和缴纳社会保险。

五、设立基金,支持本区建筑产业发展

为进一步加大对建筑业发展的政策引导,经区政府研究,决定设立建筑业发展基金,扶

持建筑业发展。

(一)资金来源:由区财政每年在区财政预算中安排一定数量资金。

(二)资金用途:

1、对企业创建国优“鲁班奖”和省优“扬子杯”工程的奖励;

2、建筑业发展先进街道(开发园区),优秀建筑企业和建筑管理先进个人奖励资金。

六、实施税收奖励政策,增强本区建筑业企业发展的积极性和主动性

(一)奖励标准:对年建安决算收入(开票数)达到1亿元及以上的区内规模建筑企业,按企业实际缴纳入库营业税的15%给予奖励,奖励资金的50%直接奖励给该企业,另50%在该企业购置生产设备时予以补助。

(二)领取办法:凡符合条件的企业,由企业在次年1月凭上缴税发票及上年财务会计报告向区建工局、财政局提出申请,并向企业所在街道财政所(园区财政分局)备案,建工局负责收集企业的申请及缴税发票、财务会计报告复印件,财政局负责企业销售收入和缴纳营业税、的审核,经确认后共同拟定奖励方案,报经区政府批准后兑付。对企业购置安装设备的补助,由企业提出申请,提供设备购置发票,经建工局审核后报区政府批准,按政策兑付。

(三)奖励资金分担办法:根据现行的分税制财政管理体制,对企业的资金补助,按税收实际受益地分别由区、街道、园区分级负担。

七、开展规模建筑业企业评选,加大对本区规模建筑业企业的扶持

(一)总体目标培植、扶持规模建筑企业做大做强,不断提高生产经营水平和市场开拓能力,提高企业自主创新和科技创新水平,从全区规模建筑业企业中评选出“十强企业集团”,“十强企业集团”的总产值、利税等指标要占到全区建筑业总量的70%—80%,形成江宁建筑业的品牌团队,充分发挥龙头带动作用,促进全区建筑业又好又快地发展。

(二)评选原则实施“动态考核管理、优胜劣汰、重点扶持”的原则。凡本区具有二级以上(含二级)资质的建筑业企业均可以申请加入“十强企业集团”,实施动态考核管理,每年对相关指标及其增幅进行考核,达到标准的,保留在“十强企业集团”内,考核不达标的,退出“十强企业集团”行列。凡进入“十强企业集团”的企业,按照重点扶持的原则,享受区政府及建工局的重点扶持的优惠政策。

(三)评选标准

1、企业的产权关系明晰,权责明确,社会信誉度较高,企业内部有科学规范的管理制度(须报区建工局备案),具有较大规模的生产经营能力,在全区同行业中具有较强的竞争能力和竞争优势,对行业和地方经济发展具有较大的贡献和带动作用。

2、具有房屋建筑总承包二级(含二级)资质以上或专业承包一级资质,完成建筑业总产值或总营业收入(含多元化发展产值)达3亿元以上,利税总额达202_万元以上。年均经济发展和各类经济指标增幅达15%以上。

3、企业通过以IS09000标准认证,拥有独立完整的质量管理和质量保证体系,工程质量水平优良,创精品、创名优工程走在全区建筑业企业前列。每年确保创1项省级以上(含省级)优质工程,创市级优质工程占所承接工程数量的20%以上。

4、企业未发生重特大安全生产事故,确保每年创2项省级文明工地,市级文明工地要占所承接工程数量的30%以上。

5、企业有开发、应用新技术、新产品的能力;有科技成果推广运用,促进科技成果转化能力。企业保证每年施工产值的1%以上作为科技投入;每年至少要有1项工程被列

为省级或市级“新技术应用示范工程”,每年要有1项以上国家或省级科研项目、工法。

6、企业全年无因拖欠民工工资而引发的影响社会稳定的事件。

(四)管理办法按照“动态管理、优胜劣汰”的原则,每年对进入“十强企业集团”的规模建筑业企业开展一次考核考评,对照进入“十强企业集团”的标准以及企业的总产值(总

营业收入)、增加值、利税、技术装备、创优、创文明工地等主要经济指标进行一次严格考核考评,达不到相应规定条款的内容或主要经济指标年增幅达不到15%以上的企业,第一年给予“亮黄牌”,分析原因,制定整改措施和对策,次年企业仍达不到相应规定条款的内容或主要经济指标增幅仍达不到15%以上的,“亮红牌”,淘汰出“十强企业集团”行业。对发生重大安全、质量事故的企业,实行“一票否决制”,次年淘汰出“十强企业集团”行列。

(五)扶持措施

1、加大对进入“十强企业集团”的规模建筑业企业资质升级的扶持。在企业基本符合企业技术资质等级条件时,优先帮助提高一个资质等级或增加兼营资质。

2、加大对进入“十强企业集团”的规模建筑业企业承接工程业务的扶持。获得省级优质工程以上(含省级优质工程)的建筑业规模企业可在区内自主、直接参加工程招投标活动,各部门不得对企业设置任何障碍,不得收取国家、省市规定之外的任何费用。获得省级优质工程以上(含省级优质工程)企业要求参加投标的建设工程,无论实行公开、邀请招标或直接发包,优先推荐企业参加投标或直接发包,在评标结果相同的情况下优先推荐该企业中标。在区政府安居工程等住宅产业计划中,优先为进入“十强企业集团”行列的规模建筑业企业安排建设任务,支持其实行开发、设计、施工总承包。

3、加大对进入“十强企业集团”规模建筑业企业的外向市场开拓扶持,在办理出省施工审批手续等方面给予必要的帮助和支持。每年优先安排企业法人代表或高层管理人员外出参观学习,主要是考察市场,学习外地管理经验及新技术、新工艺及新材料的使用。

4、创优质工程、创文明工地等方面优先向进入“十强企业集团”的规模企业倾斜并切实搞好协调服务。对创国优(鲁班奖)工程的企业,由区政府一次性奖励50万元;对创省优“扬子杯”工程的企业一次性奖励5万元。

5、加大对进入“十强企业集团”的规模建筑业企业的宣传鼓励,提高企业知名度。在区政府及行业主管部门网站上开辟“企业风采”专栏,凡入围“十大企业集团”的建筑企业可在专栏内进行专版宣传,展示企业形象,提高企业的知名度,帮助企业扩大社会知晓率,打响企业品牌。

6、凡入围“十强企业集团”的企业,该企业的注册所在地表彰与奖励。

八、开展争先创优活动,促进全面发展

每年在全区开展建筑业发展先进街道(园区)、优秀建筑企业和建筑管理先进个人评选活动。

(一)建筑业发展先进街道(园区)评选条件:

1、完成或超额完成区政府下达的建筑业发展目标;

2、无重大安全生产责任事故和工程质量事故;辖区内建筑施工企业无拖欠工人工资行为及引起的上访行为;

3、建筑业增加值、利税在全区前5名或年增长幅度超过50%。

(二)优秀建筑企业评选条件:

1、完成区建工局下达的有关指导性经济指标和任务;

2、完成优良工程和文明工地的创建指标;

3、建筑业施工面积、产值、增加值、利税在全区前15名;

4、无安全生产事故、无工程质量事故;无拖欠民工工资行为;

5、严格执行建设工程管理各项政策规定;

6、企业法人在江宁区注册。

(三)建筑管理先进个人评选条件:

1、企业(项目部)全年无安全生产事故、工程质量事故;

2、企业(项目部)全年无拖欠工资行为和因拖欠工资而造成的群体性上访行为;

3、完成工程创优和创文明工地指标;

4、项目经理(建造师)资质年检合格;

5、由所在企业推荐,区建工局统一评比考核。

(四)奖励办法: 建筑业发展先进街道(园区)和优秀建筑企业各奖励2—5万元,建筑管理先进个人每人奖励202_—5000元。

具体考核评比工作由区建工局负责。

九、其他事项

1、本实施意见从202_年1月1日起执行。原江宁政发(202_)29号文件停止执行。

2、享受该项政策的企业不再重复享受区政府其他优惠政策。

第五篇:河北省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快电子商务发展的实施意见

河北省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快电子商务发展的实施意见

冀政〔202_〕58号

河北省人民政府

关于进一步加快电子商务发展的实施意见

各设区市人民政府,省政府各部门:

为加快我省电子商务发展,充分发挥电子商务在推动经济社会发展、促进产业结构调整和发展方式转变中的重要作用,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快电子商务发展的若干意见》(国.办发〔202_〕2号)精神,结合我省实际,提出如下实施意见:

一、指导思想、基本原则和发展目标

(一)指导思想。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紧紧围绕“一产抓特色、二产抓提升、三产抓拓展”的经济发展战略,发挥比较优势,整合现有资源,强化政策支撑,壮大发展载体,加快普及应用,促进产业升级,带动区域发展,培育新的经济增长点,为建设经济强省、和谐河北作出积极贡献。

(二)基本原则。

1优化布局。按照全省产业发展规划和生产、消费需求,推动大宗商品电子商务、特色产业电子商务以及服务消费电子商务的协调发展。

2产业联动。大力推进电子商务与传统优势产业、特色产业的融合,以电子商务带动相关产业发展,促进电子商务产业链向上下游延伸,实现产业链条协同发展。

3强化应用。紧紧围绕电子商务应用重点领域,培育电子商务应用主体,深化骨干企业电子商务应用,发展面向中小企业和社会公众的电子商务,扩大电子商务应用范围和应用规模。

4增强辐射。壮大各类电子商务企业的市场覆盖功能,拓展电子商务交易范围,做到立足本省、覆盖全国、辐射全球。

5抓大扶强。重点支持一批发展基础好、经济实力强、市场潜力大的电子商务企业通过兼并重组,整合相关资源,加快发展;重点支持骨干和示范企业做大作强,带动中小电子商务企业发展。

(三)发展目标。“十二五”期间,全省电子商务产业发展规模与应用水平进入全国先进行列,电子商务对经济增长的拉动作用明显增强。全省电子商务交易额达到12万亿元,占全国比重提高到6%,网络购物达到1200亿元,占全省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比重达到8%。

全省扶持100家电子商务骨干企业;重点培育并命名授牌30家省级电子商务示范企业,力争4至5家进入全国电子商务百强企业行列;打造6家全国或区域大宗商品电子商务平台;搭建30家县域特色产业电子商务平台,实现全省重点行业和特色产业的电子商务全覆盖。

创建并命名授牌15个以上省级电子商务产业示范基地,每个设区市至少建设1家电子商务产业示范基地;争取建成3至5家“国家电子商务示范基地”。建设省级电子商务综合服务平台,实现与电子商务骨干企业的联网互动。支持推动石家庄市创建国家电子商务示范城市。

二、明确重点行业和特色产业电子商务发展的主要任务

突出发展重点,优化产业布局,培育企业龙头。以重点行业、特色产业为主,全面推进商贸流通、对外贸易、农村经济、便民服务领域的电子商务;以服务于企业与企业之间交易的B2B模式为主,全面支持服务于企业与消费者之间交易的B2C、消费者之间交易的C2C等各种电子商务模式的发展;积极探索移动电子商务、融资电子商务、服务外包电子商务以及物联网等创新型电子商务。

(一)着力打造大宗商品电子商务交易平台。围绕钢铁、煤炭、纺织、建材、农产品等传统优势产业,大力发展电子商务,推进大宗商品交易方式的升级换代。进一步完善和提升信息发布、产品展示、价格指导、网上交易等服务功能,为大宗商品的网上交易提供规范、便捷、公正的第三方服务,建立全新的生产要素市场供应链体系,实现对商品及各种要素资源的有效配置,推动产业健康发展。

重点推动煤炭、钢铁、铁矿石、纺织原料、农产品等大宗商品电子商务交易平台建设,完善交易服务体系,规范交易行为,提升平台运营水平,提高影响力和知名度,增强对大宗商品的控制力和话语权,力争建成若干个全国一流大宗商品交易中心。

(二)大力提升县域特色产业电子商务发展水平。围绕产值在10亿元以上、具有县域特色的产业集群,鼓励产业集群骨干企业或第三方电子商务企业以产业链为基础,以供应链管理为重点,建设为产业链及上下游关联企业服务的电子商务平台,推动电子商务与产业集群融合,提高产业集群的市场反应能力和综合竞争力。

重点支持沙河玻璃、安平丝网、高阳纺织、孟村弯头、清河羊绒、辛集皮革、白沟箱包、曲阳雕塑、迁西板栗、肃宁裘皮等30个县域特色产业B2B、B2C电子商务平台建设,拓宽经营渠道,壮大县域经济,在全球范围内打响河北特色产业品牌。

(三)进一步扩大商贸流通业电子商务发展规模。鼓励商场超市、批发市场和专业市场创新经营模式,开展网络购物和网上批发交易,实现实体商店和网上商城有机结合,促进传统商贸流通方式向现代商贸流通方式转变,提高流通效率,降低经营成本,增强企业核心竞争力。

重点推动大型综合商场、传统超市、仓储式卖场、特色集贸市场等一批网上交易平台建设,支持网上商城升级改造,拓宽营销渠道,提高经营规模和经济效益,刺激和拉动消费需求。

(四)下大力构建对外贸易电子商务网络。依托省级出口基地、综合性外贸公司和外贸加工骨干企业,积极搭建跨境贸易专业电子商务网络,与国内外知名外贸网站实现链接,展示产品,洽谈合作,开展网上国际贸易,开拓国际市场。

支持一批具有一定基础的外向型电子商务平台,完善功能,打造品牌,提高国际影响力。省级层面集中力量建设一个面向世界的综合外贸网站,同时支持建设一批特色和名优产品专业网站,多渠道拓展进出口业务,积极发展网上会展、网上跨境贸易,增加贸易机会,降低交易成本,开拓海外市场。

(五)强力推动农村电子商务的发展与应用。加大农村信息基础设施建设力度,完善覆盖县乡村的农村信息网络,培育扶持农村电子商务企业。加快建立农村电子商务服务体系,实施农村商务信息服务工程,为农业产业化提供多元化信息

服务,为企业和农户搭建网上交易平台。

重点支持涉农电子商务网站建设,整合供销社系统的经营与网络资源,建设大型农产品电子商务交易平台。加快农业产业化基地信息化步伐,鼓励农村经纪人、种养大户、农业团体利用新农村商网等平台开展农产品网上购销。提高万村千乡市场工程和双百市场工程信息化水平,构建连接农家店、农产品龙头企业、农产品批发市场、农产品和日用品配送中心、农资流通企业的新农村电子商务服务体系。

(六)努力拓展电子商务便民服务领域。发展社区电子商务,整合购物、缴费、家政、社保、医疗保健等服务资源,构建便民电子商务服务平台,推进社区电子商务连锁超市建设,促进社区商务服务网络化。拓展移动电子商务应用领域,支持各类电子商务企业开展移动电子商务业务,不断创新消费模式,延伸交易网络,为百姓提供便捷服务。

(七)不断创新电子商务业务。大力发展旅游电子商务,实施“智慧旅游”工程,完善“河北旅游虚拟体验系统”,支持旅游业开展网络营销、网上预订、网上支付等在线旅游业务,形成涵盖住宿、餐饮、购物、娱乐、交通等要素的一体化数字旅游综合信息服务体系。

积极推进电子银行、电子证券、电子保险和多样化电子金融服务,发展网上“金融超市”、民间融资电子商务、动产融资等金融业务。积极探索物流金融、网上融资等新模式。支持第三方电子支付平台建设,推动更多的非金融机构取得第三方支付牌照。

(八)积极发展电子商务物流等相关配套产业。加快建设适应电子商务发展的物流配送体系,充分利用现有物流资源,完善物流基础设施建设,促进运输、配送、包装、加工等产业发展。广泛采用先进技术和装备,优化物流业务流程,提高物流业信息化水平。发挥电子商务与现代物流的组合优势,在大力发展第三方物流的同时,积极发展第四方物流,有效支撑电子商务的发展与应用。

围绕电子商务,积极培育电子商务工程技术研究、成果转化、工程监理、咨询服务和人才培训等服务企业,积极促进互联网接入、网上广告、网络安全等中介活动,加快推进网络运行产品和安全产品的产业化。

三、推进电子商务发展的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省电子商务工作协调领导小组要切实加强对全省电子商务工作的协调和领导,研究和解决工作中的重大问题。建立健全覆盖省市县的促进电子商务发展的组织保障体系和工作机制,强化商务主管部门对电子商务发展的宏观指导和监管作用,完善部门间协调配合机制,研究制定扶持和鼓励电子商务发展的相关政策措施。建立完善各级电子商务协会,加强行业自律,加强政策引导和技术信息咨询服务。

(二)实施政策促进。研究制定我省电子商务投资支持和收费优惠政策,认真落实各项税收优惠政策;简化电子商务企业审批程序,缩短审批时间,放宽市场准入;土地、水、电、通信、网络等资源配置向电子商务企业倾斜;各商业银行要积极为电子商务建设项目提供信贷支持;引导企业加大资金投入,使企业成为电子商务的投资和开发主体;鼓励引导社会资金进入电子商务领域,支持建立电子商务股权基金,建立多元化、多层次、多渠道的投融资机制。发挥政府投入的带动作用,省级财政每年在商贸流通发展专项资金中安排一定资金用于电子商务重点项目建设,对业绩突出的电子商务示范基地、园区及企业的项目给予奖励。各市县要安排资金,支持本地电子商务企业加速发展。

(三)完善配套服务。积极引进、消化、吸收国外先进适用的电子商务应用技术和装备,加快发展具有自主知识产权的电子商务硬件和软件,建设河北电子商务综合服务平台。引导缺乏电子商务经验和技术的企业,通过电子商务外包获得电子商务专业服务。

加强电子商务信用体系建设,推动电子商务企业信用认证,严格信用监督和失信惩戒机制,规范电子商务平台经营行为。加快建设在线支付体系,引导商业银行、银联等机构建设安全、快捷、方便的在线支付平台,完善在线资金清算,推动在线支付业规范化、标准化并与国际接轨。整合现有工业、商业、仓储和运输等企业物流信息资源,建立全省性物流信息网络。

(四)推动重组合作。鼓励省属大型国有企业与电子商务企业兼并重组,强强联合,形成经营优势。推动河北航证电子商务有限公司与省出版集团、河北滨海大宗商品交易市场服务有限公司与省信息产业投资有限公司重组;引进国内外知名电子商务企业,开展合作,形成规模优势。引导电子商务产业与金融资本的深度融合,推动我省电子商务企业在境内外上市,打造产业龙头,做大做强电子商务。

(五)营造发展氛围。充分发挥省内主流媒体舆论导向作用,开辟专题、专栏,推介电子商务优秀网站和典型案例,加大宣传和普及电子商务知识力度,强化社会各界电子商务应用意识、信用意识、安全意识,形成良好的社会氛围。加强电子商务人才培养,推动省内高等院校完善电子商务相关学科建设,鼓励社会教育机构参与电子商务人才培养,积极引进国内外高级电子商务人才,建立电子商务专家智库,为我省电子商务发展与应用提供人才保障。

附件:“十二五”重点支持县域特色产业(30个)

202_年7月19日

附件

“十二五”重点支持县域特色产业(30个)

序号设区市县域特色产业简要情况202_年发展目标123石家庄市

(3个)辛集皮革年销售收入364亿元网上交易额30亿元赵县雪花梨年产量5亿公斤,年销售额30亿元网上交易额3亿元正定板材家具年销售额50亿元产值100亿元,网上交易额10亿元45张家口市

(2个)蔚县剪纸年产值4亿元网上交易额4000万元怀来葡萄酒年销售额30亿元,网上交易额3亿元产值50亿元,网上交易额10亿元67承德市

(2个)宽城绿色板栗年销售收入26亿元产值6亿元,网上交易额4亿元平泉食用菌年产值30亿元,网上交易额124亿元产值60亿元,网上交易额10亿元89秦皇岛市

(2个)昌黎葡萄酒年产值14亿元产值30亿元,网上交易额10亿元北戴河海鲜年产值194亿元网上交易额202_万元10111213唐山市

(4个)燕滦苹果年销售额35亿元,网上交易额21亿元销售额7亿元,网上交易额5亿元滦南钢锹年销售额10亿元销售额30亿元,网上交易额20亿元迁西板栗年销售额2亿元销售额6亿元,网上销售4亿元遵化食用菌年产值9亿元,网上交易额12亿元网上交易额5亿元1415廊坊市

(2个)香河家具年销售额240亿元,网上交易额100万元网上交易额1亿元文安胶合板年产值75亿元网上交易额5亿元16171819保定市

(4个)容城服装年产值8亿元,网上交易额5000万元网上交易额1亿元曲阳雕塑年产值10亿元,网上交易额5000万元网上交易额2亿元高阳纺织年产值130亿元,网上交易额10亿元网上交易额50亿元白沟箱包年产值130亿元网上交易额15亿元20212223沧州市

(4个)孟村弯头年产值184亿元,网上交易额31亿元网上交易额50亿元肃宁裘皮年产值75亿元网上交易额6亿元沧县小枣年产值10亿元,网上交易额2亿元网上交易额8亿元盐山管道年销售额50亿元网上交易额10亿元2425衡水市

(2个)枣强皮毛年销售额254亿元年产值500亿元,网上交易额125亿元安平丝网年销售额202亿元,网上交易额100亿元年产值500亿元,网上交易额200亿元262728邢台市

(3个)沙河玻璃年产值150亿元,网上交易额10亿元网上交易额50亿元临西轴承年销售额30亿元,网上交易额8亿元销售收入80亿元,网上交易额20亿元清河羊绒年产值120亿元,网上交易额8亿元销售收入250亿元,网上交易额30亿元2930邯郸市

(2个)鸡泽辣椒年产值28亿元,网上交易额26亿元网上交易额7亿元永年紧固件年产值196亿元网上交易额10亿元

陇县加快电子商务发展实施意见(大全5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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