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篇:预防台风应急预案(通用)
预防台风应急预案(通用6篇)
在学习、工作、生活中,有时会面对自然灾害、重特大事故、环境公害及人为破坏等突发事件,为了控制事故的发展,往往需要预先编制好应急预案。那么大家知道应急预案怎么写才规范吗?下面是小编整理的预防台风应急预案(通用6篇),欢迎阅读与收藏。
预防台风应急预案1前言
1总则
1.1编制目的为切实做好防御超强台风的各项工作,及时处置因超强台风带来的突发性灾害,最大限度地减少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以最快速度恢复生产生活,保障经济社会持续健康发展,特制定本预案。
1.2编制依据
本预案编制主要依据为《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洪法》、《浙江省防汛防台抗旱条例》等法律法规和《国家防汛抗旱应急预案》、《浙江省防汛防旱应急预案》、《温岭市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等规定及《浙江省防御超强台风战略研究报告》。
1.3适用范围
本预案适用于本市范围内超强台风灾害及各类次生、衍生灾害的防御和应急处置。
1.4工作原则
防御超强台风灾害实行行政首长负责制及分级分部门的岗位责任制和责任追究制。坚持“以人为本,预防为主,统一指挥,分级负责,快速反应,部门联动,依法实施,科学调度,立足基层,群防群治”的工作原则。
1.5工作重点
防御超强台风突出以人为本,以人员安全转移为重点,防避为主,全民发动,统一指挥,必要时可依法强制转移安置。主要内容为:
1.5.1存在安全隐患的水库(山塘)下游居住人员;
1.5.2山体滑坡、泥石流、崩塌等山洪地质灾害隐患点影响区域居住人员;
1.5.3三、四类危(旧)房户、沿海直接迎风的二类房户、沿海作业(近海养殖、造船企业、施工企业等)人员、易被大风吹倒的构筑物、高空设施及在建工程附近人员、临时房和低洼地及其他危险区域居住人员;
1.5.4可能出险的一线海塘(涵闸)内居住的人员;
1.5.5各类船只回港避风人员;
1.5.6工厂、商店、教堂、庙宇、学校滞留人员,路上行驶车辆人员、街道及道路行人、游客、外来人员;
1.5.7水文、气象测报人员、抢险突击队员、救援人员、医护人员、新闻媒体和防台工作人员的自身安全。
2组织指挥体系
2.1市防汛防旱指挥部
防御超强台风,在上级防汛防旱指挥机构和市委、市政府的领导下,由市防汛防旱指挥部统一指挥、部署和实施“防、避、抢、救”工作。
市防汛防旱指挥部指挥由市政府分管副市长担任,副指挥由市水利局局长、市府办分管副主任、市水利局分管副局长担任。
市防汛防旱指挥部成员由市人武部、预备役营、市委宣传部、市监察局、市公安局、市水利局、市气象局、市海洋与渔业局、市国土资源局、市建设规划局、市交通局、市教育局、市民政局、市旅游局、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市发展和改革局、市财政局、市工业经济局、市农林局、市卫生局、市建工局、市供电局、市贸易与粮食局、市人防办、温岭海事处、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温岭市支公司、浙江电信有限公司温岭市分公司、中国联通有限公司温岭分公司、浙江移动有限公司温岭分公司等部门和单位负责人组成。
2.2办事机构
市防汛防旱指挥部下设应急办事机构和日常办事机构。应急办事机构由专家组、抢险救灾组、查灾核灾组、宣传报道组、后勤保障组、防洪抗旱调度组、信息综合组七个机构组成,分别由相关职能部门牵头负责。日常办事机构(以下简称市三防办)负责防台日常工作。
2.3各镇(街道)和其他防汛防旱指挥机构
各镇(街道)设立防汛防旱指挥部和日常办事机构,落实办公场所和配备2~3名专职人员。各部门要明确防汛责任人(AB岗)和防汛联系人。城镇社区、村(居)等基层组织,以及企事业单位、水工程管理单位、重点工程建设单位
要设立防汛防旱办事机构,明确专职人员和职责,按照市防汛防旱指挥部的指令和预案,做好防台工作。
3超强台风防御标准分级
超强台风防御标准从低到高分为Ⅳ级、Ⅲ级、Ⅱ级、Ⅰ级四级。
3.1一般(Ⅳ级)
气象部门预报超强台风正在发展,预计影响我市。
3.2较大(Ⅲ级)
气象部门预报超强台风紧擦我市海域北上,或在闽中至浙北一带沿海地区登陆,在48小时内影响我市。
3.3重大(Ⅱ)级
气象部门预报超强台风将在闽北至浙北一带沿海地区登陆,24小时内严重影响我市。
3.4特别重大(Ⅰ)级
气象部门预报超强台风将在温州至象山一带沿海地区登陆,12小时内正面袭击我市。
4预防和预警机制
4.1台风及次生灾害监测
气象、海洋与渔业、水利、国土资源等部门负责台风、暴雨、风暴潮及山洪地质灾害监测、预报、预警系统建设,及时准确地向各镇、市防指成员单位提供台风、降雨、水位、风暴潮的实时信息和预测预报成果及地质灾害监测信息。
4.2水利工程巡查
水库、山塘、河道、海塘、涵闸及其他水利工程管理单位应当明确管理责任人,建立日常巡查制度与安全监测监管制度。
4.3预防与预警
4.3.1市气象、水文等部门应加强水雨情监测,依托电信、移动、联通、农民信箱等信息平台及时向市有关单位、镇(街道)、社区(村、居)、预警责任人及水库、山塘、海塘、涵闸管理责任人发出预警。
4.3.2易发山洪和泥石流、山体滑坡等灾害地区的各镇(街道)和社区、村,企事业单位、学校应当确定预警员,落实预警职责。市国土资源局牵头会同相关单位建立专业监测与群防群测相结合的预警责任体系,落实观测措施,汛期坚持每天巡查。降雨期间,加强观测巡查,一旦发现危险征兆,立即向可能受影响地区发出警报,采取临时应急排险措施,告知群众转移。并及时报告市防汛防旱指挥部。
4.3.3海洋与渔业、交通(港航)、海事等相关部门和各沿海镇(街道)要就渔船避风工作综合分析渔船的动力、吨位、停泊位置、港口情况等因素,结合台风的风力和风向,确定渔船和渔民梯度科学转移的具体标准,制订出切实可行的渔船和渔民避风转移方案。加强外来避风船只的安全管理,落实离船人员的安置点。编制避风港建设规划,根据国家和省规定的标准进行建设,完善船舶系泊设施,做好日常维护,增强防御风暴潮的能力。对已建避风港的防风能力进行评估,根据评估结果,确定安全容量,采取相应的安全措施。及时收集各种避风船只的通讯资料,登记造册,根据台风等级动态通过通讯群发、渔政广播等及时向船员发送防台信息。根据市防指的指令及时发布船上人员撤离命令。
4.3.4卫生部门组织落实相应数量的救护队,配备好各种医疗设备、药品,明确联系人,尽早到达指定地点,设立临时救护点,一旦有人员受伤能及时开展救助和治疗,从而减少人员伤亡。
4.3.5各镇(街道)明确危房、工棚、低洼地、养殖场、海塘外非标准海塘内、危险工地等八类人员的转移人数、转移路线、联系责任人、安置地点,并根据房屋普查成果,在建设、国土、建工、民政、人防等有关部门的指导下,在各社区(村、居)选定适量相对安全的房屋作为群众集中避险点,建立档案,完善人员转移预案并加强落实工作,确保避灾对象的安全。要结合当前新型社区、新农村建设,建造高标准、高质量避灾人员集中安置房。
4.4防台风检查
防台风检查分级开展,分单位自查、镇(街道)及部门检查和上级督查。检查主要内容为防台责任制落实、制度建立、预案及应对措施完善、人员转移、机电及设施工况、物资储备等重点。每年汛前定期开展检查,台风来临前重点进行检查,并将结果逐级上报。
4.4.1市防汛防旱指挥部定期和不定期地组织有关部门和单位开展防台风检查,发现有防台安全问题的,责成有关单位限期处理和整改。
4.4.2各部门按照各自的职责重点加强在建工程、船只、避风港、地质灾害。
预防台风应急预案2台风对施工现场的危害越来越多,为了预防台风对施工现场的危害和出现危害后减少损失和事故扩大,特制定本预案。
〈一〉预防发生台风事故的措施:
1、接到有台风的信息后,应马上通知施工现场项目部和施工班组,使到施工现场每一个员工都知道什么时候有台风来。并做好一切准备。
2、项目部马上组织人员对现场的排栅、塔吊、钢井架、施工电梯、临时设施等进行检查,如发现问题应马上采取有效措施进行整改(如排栅上的附着未牢固,运桥上的桥板未扎好,运桥上的材料杂物未清干净,安全网未挂好,临设屋面未加固等)。
3、工人宿舍在风头上,而且不牢固的应马上将工人撤离该宿舍,搬到较安全的地方避风。
4、宿舍在大树边和高压线边的工人应撤离到避难所。
5、台风期间,严禁一切室外的操作,并要求工人尽量不要外出。防止因台风出现的物体打击。
6、锁好工地的电箱,将露天的机械设备撤离到室内。
7、将工地所有松散的材料归堆钉牢、挂牢、拉牢,确保万无一失。
〈二〉发生台风事故应急预案:
1、如工人宿舍发生台风事故,应马上通知上级部门并马上疏散宿舍的工人到临时避难所。并安排好工人的生活。
2、及时抢救受伤人员,抢救人员必须穿戴必备的防护用品(如安全帽、手套、雨衣、眼镜等)。
3、断开事故现场的电源,保护工人的财产不被偷抢。
4、保护好事故现场,等候调查。
预防台风应急预案3一、目的:
在台风暴雨自然灾害来临前,事先做好各项应急准备工作,迅速有效控制局面并妥善处理,把台风暴雨可能造成的损失降到最低。
二、预案的启动:
收到珠海市气象台发布台风暴雨预警信号,本预案正式启动。
三、组织机构:
(一)防台风暴雨工作领导小组:
组长:苏影
副组长:李健、吴金辉
成员:龙清兰、丁红兵、胡志国、彭伟聪、唐志强、卢山
(上述领导小组的成员由总经理室全体人员、各部门负责人组成,如有岗位调整,以防台风暴雨预案启动时的岗位负责人自动顶岗,无须另行改动此文件。)
(二)防台风暴雨工作小组:
1、工程组:
组长:卢山
组员:工程部全体员工
2、设备组:
组长:丁红兵
组员:设备部全体员工
3、保安机动组:
组长:胡志国
组员:全体保安队员
4、行政后勤组:
组长:龙清兰
组员:唐志强、彭伟聪、白志杰、尹歌、蔡立
四、职责:
(一)防台风暴雨工作领导小组的职责:
1、负责防台风暴雨工作的组织、协调、监督、检查等全面工作。
2、总指挥苏影负责全面工作;副总指挥李键负责分管保安机动组和行政后勤组;副总指挥吴金辉负责分管工程组、设备组。
(二)各防台风暴雨工作小组的职责:
1、工程组:
负责所辖工作范围内的监理、施工等单位的防台风暴雨工作的布置、检查、协调等全面工作。
负责落实施工现场的建筑物及设备设施的加固、防护、排水防涝工作。
负责施工现场的人员撤离的组织、检查、落实等工作。
负责组织一支由施工单位组成的紧急抢险机动小组随时待命,作为处理紧急事件的预备队,由领导小组直接调遣。
2、设备组:
负责所辖工作范围内的监理、施工等单位的防台风暴雨工作的布置、检查、协调等全面工作。
明确防台风暴雨工作的重点工作内容,上报领导小组。
负责落实设备部所辖施工现场的建筑物及设备设施的加固、防护、排水防涝工作。
负责设备部所辖施工现场的人员撤离的组织、检查、落实等工作。
3、保安机动组:
负责辖区内治安保卫工作,做好固定岗和巡逻岗的应急调整工作。
负责落实抢险必备物资的准备工作。
负责辖区内防台风暴雨加固、撤离工作的'验收和检查工作。
负责协调相关工作小组,对检查出的安全隐患进行处理工作。
负责抢险工作中的人员救护工作。
4、行政后勤组:
负责及时收集最新台风暴雨预警信息,宣布预案的启动与终止。
汇总各工作小组上报的防台风暴雨的重点部位,上报工作领导小组。
负责行政、后勤的组织、协调、检查及督导。
负责解决撤离人员及工作人员的食、宿安排。
负责行政车队的车辆调度,安排好救护的应急用车。
联系医疗救护机构,协调安排医务人员。
负责做好各工作小组的协调工作。
负责台风暴雨过后的人、财、物的清点工作。
负责保险的理赔工作。
五、防台风暴雨工作通信联系名录:
保安、行政人事、工程、设备、餐饮、总务、艺术团、市场。
成立时间:20xx年10月28日
24小时防台风小组联络电话:
防台风暴雨工作小组:神秘岛全体员工。
六、撤离地点:乐园行政大楼、员工宿舍
工作职责:
1、安委办:负责组织预防抢险各项工作。
2、行政人事部:负责及时收集最新台风暴雨消息,宣布预案的启动与恢复,防风应急及事后处理的总协调。
3、总务部保安大队:负责抢险、疏导、保护现场、协助有关部门对台风灾害事故的处理。
4、总务、市场服务室:负责对台风暴雨灾害中受伤人员进行救护,抢险事故中的用车安排。
5、设备部:负责园区内设备安全的检查、维护及设备隐患的排除。
6、工程部:负责突发事故中的水、电处理;景点设施的保护及损坏部位的修复;树木、花草的处理。7、财务部:负责办理保险理赔事宜。
8、其他各部:根据本部门的职责范围做好防台风暴雨应急措施,人员原则上由各部门负责人自行安排,协助处理自然灾害事故。
七、工作程序
1、行政人事部、安委办在收到上级或相关单位的台风暴雨通知后,立即上报有关领导并传达到各部门。
2、行政人事部、保安大队、工程部、总务部、游客部、经营餐饮部、财务部、设备部、艺术团及相关部门成立防台风暴雨工作小组,总经理室值班领导任总指挥。各部门经理组织成立应急小组,带领本部门落实抗台风暴雨的应急措施。
3、全体员工能识别台风暴雨信号及含义,各部门在接到通知后,应立即组织本部员工做好防风抗洪的预防工作。
4、各部室应组织员工检查景区设施,将激流勇进的船只加固绑牢,将游览车、游船停放在安全的位置。
5、总务部行政车队安排好救护或应急用车,医务室负责抢救受伤人员。
6、若台风暴雨信号中出现大风增强信号、台风红色信号或红色暴雨预报信号,保安大队应组织15人以上的义务抢险队,在岗位待命,随呼随到,以作为抗台风暴雨的机动力量。
7、台风暴雨如在开园时来临,游客部接到行政人事部通知后用广播通知游客注意安全。保安大队保安员和园区内各岗位人员应密切留意景区游客、建筑、设施的安全,有情况立即上报。
8、总经理室领导根据台风暴雨的大小,决定是否提前闭园。若提前闭园,值班总经理应通知游客部广播告知游客因台风暴雨影响提前闭园,总务部、游客部、设备部、工程部、经营餐饮部、艺术团员工应在景区疏导游客离园。
9、台风暴雨过后,由行政人事部协调,总务部、财务部应拍照取证,清点损失的物资,并负责办理保险索赔事宜。
10、工程部、设备部组织人员抢修损坏的建筑设施及被台风暴雨吹倒的花木,并负责清理现场。
11、对防台风暴雨过程中表现突出的部门及人员,按照《员工奖惩条例》给予表彰奖励。对工作严重失职,造成重大损失和严重后果,按有关规定追究责任。
预防台风应急预案4一、公司基本情况
二、应急救援组织机构、组成人员和职责划分
1、应急救援组织机构设置
公司根据实际情况成立“防汛、防台风应急救援指挥领导小组”,由总经理、生产经理、行政办公室、安全环保部、生产技术科、物资管理科、各生产车间、财务科等部门组成,下设应急救援办公室,日常工作由行政办公室负责。
2、组成人员
2.1、主要负责人及有关管理人员
总经理、生产经理、行政办公室、安全环保部、生产技术科、物资管理科、各生产车间、财务科等部门第一责任人。
2.2、现场指挥人
发生洪涝、台风时,以领导小组为基础,立即成立公司防汛、防台风应急救援指挥部,由总经理任总指挥,生产经理任副总指挥,负责全公司应急救援工作的组织和指挥,指挥部设在行政办公室。总经理和生产经理不在公司时,由行政办公室主任和安全环保部部长任临时总指挥和副总指挥,全权负责应急救援工作。
3、主要职责
指挥领导小组:负责预案的制定、修订;负责应急人员、资源配置、应急队伍的调动;确定现场指挥人员;协调灾害现场有关工作;批准本预案的启动和终止;制定紧急状态下各级人员的职责;灾害信息的上报;接受政府的指令和调动;组织应急预案的演练,负责保护现场及相关数据。检查监督做好应急救援的各项准备工作。
指挥部:发生洪涝、台风时,由指挥部发布和解除应急救援命令、信号;组织指挥救援队伍实施救援行动;向上级汇报,必要时向有关单位发出救援请求。
指挥部人员分工:
总指挥:组织指挥全公司的应急救援;
副总指挥:协助总指挥负责应急救援的具体指挥工作;
指挥部成员:
行政办公室:负责发出报警信号,负责治安保卫、警戒、疏散、道路管治工作,负责有害物质扩散区域内的洗消工作;负责指挥抢险救灾工作中的交通资源调配工作,负责生活必需品的供应;负责与媒体沟通及收集现场信息。
安全环保部:协助总指挥做好通报及处置工作,负责事故现场有害物质扩散区域的监测监督;
生产技术科:负责生产系统的开停车调度,负责现场的通讯和对外联系。
各车间:组织对遇险人员的解救工作;按各自的预案组织好本区域内的生产控制,并根据信号组织作业人员撤离或支援。
财务科:负责灾害抢险资金的落实及灾后理赔工作。
4、伴随危化品事故时的处理
当自然灾害同时引发危化品事故时,应立即启动《危险化学品事故应急救援预案》进行处理。
三、报警、通讯联络方式
公司每天安排管理人员值班,值班室设在生产技术科,24小时有人,设有对外直拨电话。为保证应急救援工作及时有效,事先作出信号规定:连续长鸣信号音为撤离现场。公司报警电话:
四、险情处理
1、大量的雨水必然增加环保站污水压力,环保站人员应及时启动污水泵排水,并用沙袋堵住机房门保护各种重要设备。在夜间和节假日时,值班干部一方面组织人员进行抢险,一方面立即上报救援指挥领导小组。
2、救援人员由救援指挥领导小组统一指挥,一部分人员维持秩序,一部分人员协助排除险情、抢救设备。
3、险情发生后,要进行全面检查,统计本次汛情造成的损失和物资消耗情况,并及时补充防汛物资,做好下次防汛准备。
4、险情发生后,迅速将无关人员就近转移入位置较高的操作间、更衣室、办公室等室内场所。
五、人员现场救护
及时有效的救护、救治是减少伤亡的重要环节。进行急救时,不论患者还是救援人员都需要进行适当的防护。
现场急救注意事项:
1、选择有利地形设置救点。
2、做好自身和伤员的防护。
3、防止继发性事故的发生。
4、应至少2~3人为一组集体行动,以便相互照应。
六、应急救援保障
1、内部保障
1.1、应急队伍
公司各职能部门和全体员工都负有防汛、防台风应急救援的责任,各救援专业队是应急救援的骨干力量,其任务主要是负担本公司内的抢险工作。各专业队的组成和分工如下:
(1)通讯联络队:由行政办公室、生产技术科组成,负责人为行政办公室主任。负责各队之间的联络和对外通信联系,及时获取气象部门信息。
(2)治安队:由保卫科负责组成,负责人为保卫科科长。负责现场治安、交通指挥、设立警戒、疏导群众的责任。
(3)抢险队:由生产技术科和各生产车间组成,负责人为生产技术科科长。负责抢救伤员,分析可能的潜在危险,提出抢险方案。
(4)抢修队:由生产技术科及各维修班组组成,包括钳工、焊工、电工等,负责人为生技科科长,负责抢险抢修
(5)医疗救护队:由行政办公室负责组成,负责人为行政办公室主任。负责抢救受伤、中毒人员及提供生活必需品。
(6)运输队:由物资管理科负责组成,负责人为物资管理科科长。负责抢救物资的供应及运输。
1.2应急通信系统、物资情况:公司生技科24小时有管理人员值班;各救援组织单位成员备有手机;公司备有救援装备、物资。
1.3保障制度
为确保险情发生后迅速准确、有条不紊的处理,尽可能的减少损失,平时必须做好应急救援的准备工作,具体措施是:
(1)应急救援人员的培训:指挥部成员和救援人员按照专业分工,本着专业对口、便于领导、便于集结的原则,建立组织、落实人员,根据人员变化进行调整和培训。
(2)应急救援演练:公司定期组织救援训练和演习。指挥领导小组从实际出发,各队按专业分上、下半年各进行3-5天的训练,每年组织1-2次救援演习。把指挥机构和各救援队伍训练成一支思想好、技术精、作风硬的指挥班子和抢救队伍。
2、外部救援
公司一旦发生重大灾害,本单位力量不足时,指挥部必须向上级和友邻单位通报,必要时请求上级救助。社会救援队进入厂区,指挥部应派专人联络、引导,并告知安全注意事项。
七、应急救援终止程序
紧急抢险救灾基本结束后,由现场指挥部发出终止应急救援命令,各部门和单位要立即转入组织恢复生产和善后保障工作,同时要及时总结经验教训,针对暴露出的问题,及时进行调整,以免后患。
预防台风应急预案5根据学校《关于做好防御台风准备工作的通知》的精神,结合学校实际情况,为尽量减少台风造成的损失,确保学校财产及师生的人身安全,特制定本工作预案:
一、台风前的预防措施(发布白色或蓝色台风信号时)
根据我校的实际情况,台风前的预防工作是简单易行、切实有效的措施,各部门必须认真落实执行。
1、各部门下班离开办公室、教室前,必须全面关闭、加固办公室、教室、各功能室及邻近公共场所的门窗;关闭电源、水源,如门窗已损坏无法加固应汇总学校后勤尽快派人维修。
2、实验室、资料室的贵重仪器和重要资料应移至安全角落放稳垫高,防止被风吹落摔坏或被雨水损坏。重要部门的门窗应用旧报纸等软材料填塞,防止暴风雨水灌入。
3、学校安全办必须组织人员对宿舍和公共场所进行全面检查并关闭、加固门窗,保证下水道通畅。
4、学校安全办应在台风前将学校内悬挂的各种宣传品、装饰物(如彩旗、横幅等)进行清理拆除,并妥善保管。
5、后勤应采取有效措施,保护校园的树木、花卉以减少台风造成的损失。
6、后勤应加强供水、供电、通讯设施及线路薄弱环节的巡查和检修,对易受台风破坏的供电、通讯设备采取保护措施。
7、安全办组织有关人员检查关闭加固各公共场所的门窗。
二、台风已正面袭击我市应采取的措施(发布黄色或红色台风信号时)
台风严重影响或正面袭击我市时,防风工作的关键是确保师生的人身安全,一切工作应围绕这一重点:全校停课、禁止户外活动,防止抛落物损伤行人,非防风值班和抢险人员一律在宿舍、教室、办公室就地休息,并做好住房宿舍、教室、办公室等地的防风工作。
三、台风信号解除后
1、学校后勤处、德育处、教学处应协助学校水电管理人员尽快对受台风损坏的供水、供电、通讯等公共设施进行抢修,确保灾后尽快复课。
2、全面了解灾情,并上报校“三防”指挥部。
预防台风应急预案6为了进一步落实上级渔业安全生产工作部署,加强防台风工作,努力减少台风、汛潮等自然灾害给渔业生产造成的损失,结合我镇实际,特制定本工作预案。
一、组织领导和工作责任制
坚持预防为主方针,加强教育宣传,增强渔民防抗台风意识,促进渔民自觉落实防台风各项措施,确保渔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镇成立渔业防台风工作领导小组,负责指挥、协调全镇渔业防灾、救灾工作。
下设办公室,办公地点设在芬尾船管站,主任由林雄强同志兼任。
组织防台风,抢险救灾突击队60人,队长由镇人武部长林同发同志兼任,负责处理险情、突出事件,在重点养殖区成立渔业协会和“海上110”小组,完善抢险手段和救生措施。“海上110”人员由各渔业村干部及各包村工作队组成,由各包村工作队长负责领导。各渔业村由村主干负责组织抗风救险队。以确保措施到位、工作到位、责任到位。
二、防台风工作重点及目标
下湖澳渔港及渔台、渔船;钱便澳渔排、渔港及渔船;安海澳渔港、渔船;三岐澳渔船、牛赤岭码头、建民海堤、华东村渔台、洋中洋防浪堤、吉口防浪堤等为工作重点,把确保渔民群众生命安全放在第一位,力争“不死人,少损失”。
三、实施办法及措施
气象部门发布台风消息时,由镇政府及时通知各渔业村,并做好宣传防范工作,各村应迅速将台风预报及台风消息通知渔排业主及养殖户和出海船只,组织群众做好随时撤离准备和对海上养殖设施进行加固等工作,芬尾边防派出所、敖东行政派出所以及船舶管理站人员应做好渔排人员、船上人员的撤离准备工作,加强对辖区内的治安巡逻,维护辖区安定稳定。
气象部门发布台风警报时,要全镇动员,由镇防台风工作领导小组统一指挥,安排镇干部驻村、驻点,组织群众加固渔排,疏导渔排上的渔民上岸,督促渔船进港,禁止所有渔船出海,必要时采取强制措施,务必做到人上岸、船进港。各村应深入第一线,通知本村渔船就近避风、加锚、加缆,做好渔民疏散、撤离工作,掌握渔民及渔排人员动向并及时向镇政府汇报。边防所、派出所、船管站应协同做好渔民群众的撤离安置工作并加强对辖区的巡逻、值勤,确保辖区安定稳定。
镇村干部实行24小时值班,建立健全防灾、救灾信息网络,及时报告情况。台风登陆时,镇、村干部和边防所、派出所、船管站人员要24小时坚守防抗台风重点渔港、海堤上,防范险情发生,动员全部力量做好抗风抢险工作。
第二篇:预防台风应急预案(通用)
预防台风应急预案(通用3篇)
在平平淡淡的学习、工作、生活中,有时会突发一些不在预期的事故,为了避免事情更糟,总不可避免地需要事先编制应急预案。那么问题来了,应急预案应该怎么写?以下是小编整理的预防台风应急预案(通用3篇),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预防台风应急预案1沿海地带是台风的多发地区,我施工单位为确保施工人员的生命安全、保证企业的财产不受损失,所以对施工现场作出以下防台措施:
一、及早部署:
1、在接到台风预报时立即部署防台措施;
2、及时对全体职工传达上级防台通知,使职工了解台风的动向和来临时间。
二、组织检查:
1、由项目部防台小组组织对施工现场进行全面检查,确保万无一失;
2、各班组认真检查各种施工材料的堆放稳固,对稍有疑惑的地方进行清理整治;
3、架工班对外架的整体性能和外架与建筑物的刚性连接进行彻底的检查,对存在有安全隐患的地方立即整改。
4、施工现场专业防护小组对防护棚进行加固处理,具体加固措施为设置剪刀撑和用铁丝拉防护棚四角固定在地面。
5、塔吊操作人员在台风来临前停止所有吊装工作,吊臂的停放位置及固定点按塔吊的操作规程进行。
6、电工在接到防台通知后,立即对施工现场敷设的电路电线进行检查,电箱的放置是否牢固可靠,对有安全隐患的地方立即整改,并在台风来临前切断所有施工用电,台风过后,先对施工现场的电路电线进行检查,确认正常后方可送电。
7、台风来临时,生活区宿舍关闭所有门窗,确保职工安全。
三、领导重视:
由项目部组织的领导班子成员彻夜值班,配置必要的通讯设备(如对讲机),便于应急时相互联络。
四、应急救援:
1、应急救援人员应经过培训和必要的演练,掌握救援行动的方法技能和注意事项,熟悉本单位安全生产情况,掌握应急救援器材,设备的性能和使用方法。
2、配备必要的应急救援器材,设备。
3、台风期间救援小组24小时待命,发生事故及时进行处理。
五、启动预案:
成立防台应急小组,便于及时处理防台过程中出现的问题,减少不必要的损失。
预防台风应急预案2(一)各岗位责任分工
1、安保部认真做好暴风雨紧急情况时的信息传递、资源调配及有关后勤保障工作。
2、工程维修部门负责给排水、供电、供空调、电梯等机电设备的故障及应急处理。
3、物业服务公司治安消防部门负责“三防”及安全保卫、义务消防等情况应急处理,同时负责抗灾救灾工作。
4、保洁绿化部门负责绿化、环境的抗灾保护和灾后恢复工作。
(二)防台风防洪水及应急处理
1、物业服务公司接到台风或暴雨警报信号通知后,应立即紧急动员,各部门处于临战状态,同时成立指挥小组经理任总指挥,各部门主管为成员的三防临时指挥部,相关人员应实行24小时值班制度,作好防洪防汛救灾准备工作。
2、在台风或暴雨来临前,应做好各项防风、防水浸措施,如:紧急做好防风、防水浸工作、关闭公共门窗,检查清理排洪设备、设施、广告招牌、花盆等。
(1)检查所有门窗,特别双开玻璃门是否有足够保护及稳固。
(2)牢固所有容易松脱物件,尤其是位于天台及露台等地方,对于一些较易吹倒的物件发如花盆等应搬至室内或将其绑紧。
(3)检查所有去水道、沙井、雨水渠等,并清除可能引致淤塞的.垃圾、泥沙及杂物。
(4)确保所有紧急用具可以随时应用,如沙包、雨衣、头盔、水靴、绳索、后备照明、方木(用于固定玻璃门)等。
(5)检查排水泵系统是否正常通畅。
(6)检查发电系统及其供油装置正常与否,并按规程试开发电机组。
(7)关闭霓虹灯电源。
(8)智能化系统设备是否正常运行。
(9)检查完毕,发现问题及时解决,如有处理不了的问题,应立即向领导报告。
3、在发生台风、暴雨时,值班安保员对防风、防水浸关键区域和部位加强巡视,检查门窗状况,如发出有窗户玻璃破碎,以最快速度赶至现场,并用板材临时封堵。工程部维修人员集中待命,各层管理服务人员坚守岗位,如果有设备故障投诉以及发现事故隐患应采取紧急措施,及时予以解决。
4、各级工作人员协助维修技术人员做好排洪及排泄积水工作。
5、在台风、水浸等自然灾害事故时,防止犯罪案件的发生。
(三)灾后处理
台风、雷暴过后,工程部组织维修人中对所辖设备设施进行检查,发现损坏并及时修复。保洁部检查损毁的树木情况,并加以恢复,努力将灾患影响程度降至最低。物业经理及时向公司总经理汇报受灾及损失情况。
预防台风应急预案3一、指导思想:
防台风、暴雨工作是关系到师生生命安全和国家财产安全的重要工作,为了切实保障师生安全和财产安全,提升幼儿园防汛防台的处置能力,本着“预防为主,安全第一”的原则,特制定本预案。
二、预防步骤:
1、领导小组名单及联系电话
组长:园长
组员:后勤组长
保教主任
工会主席
幼儿园启动防台防汛预案,实行24小时领导带班,24值班制度。
三、应急措施:
1、加强信息沟通,做到上情下达,下情上报。
发生重大汛情,全体领导进岗到位,防汛防台工作领导小组开始运作;分管领导向防汛防台工作领导小组汇报汛情;全面部署抗台防汛工作。
2、预防为主:
清走廊。台风登陆前,对阳台、走廊上的杂物、花盆等都要进行清理,以防止台风登陆时,被风吹掉下来伤害到人。
关门窗。台风、暴雨来临时,风力、雨量较大,要关好门窗,防止风、雨损坏门窗、家具和造成人员伤亡。
门卫对全校下水道和主要集水井进行全面的疏通。
对校建筑房屋上的天沟、落水管疏通,对全校大树进行修剪和加固。
对全校建筑物的避雷设施及室外电线做全面安全检查。
对室外天线、空调室外机、外悬挂物做全面安全检查。
各部门的室内电源、插座、门窗等进行一次全面检查。
因台风造成电路、电线中断,应及时关闭电源开关,启用应急灯、电筒或蜡烛照明。
四、保障措施:
预案启动后,幼儿园做好预警和信息记录。召开紧急会议,在最短的时间内,以电话等形式对幼儿园防汛防台工作进行部署,通报台汛动态,布置防汛防台、抢险救灾要求和任务。
随时与上级部门单位保持密切联系,加强信息沟通,做到上情下达,下情上报。
第三篇:预防台风应急预案
总则
1.1 编制目的为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应对突发公共事件要求,根据国家防办印发的《防御台风预案编制导则》要求,进一步规范和完善我市防御台风工作,促进防御台风工作有序、高效、科学地开展,全面提升防御台风灾害能力和社会公共管理水平,最大程度地减轻台风灾害带来的损失,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
全和经济社会的持续稳定发展。
1.2 编制依据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洪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汛条例》、国家《气象灾害防御条例》、《广东省防汛防旱防风应急预案》、《佛山市重大气象灾害预警应急预案》(佛府办〔〕17号)、《佛山市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等规定,制定本预案。
1.3 适用范围
本预案适用于全市范围内台风灾害的预防及应急处置。
1.4 工作原则
1.4.1 坚持以人为本,牢固树立和落实科学发展观,坚持科学决策,合理调度,不断提高防台风的现代化水平。
1.4.2 坚持各级人民政府行政首长负责制,统一领导,统筹协调,属地管理,分级分部门负责。
1.4.3 认真贯彻执行“安全第一,常备不懈”的方针,坚持“以防为主、防避抢相结合”。即台风来之前,突出一个“防”字,做到有备无患;台风来到时,突出一个“避”字,避其锋芒,及时撤离人员,转移物资;台风过后,突出一个“抢”字,抢救群众,抢修损毁工程,尽快恢复生产和生活秩序。把确保群众生命安全作为防台风工作的首要任务,立足于抗灾保安全,防患于未然。
1.4.4 发生台风及次生灾害时,全市各区、各有关部门及单位要迅速响应,各司其职、分工协作、联合行动,及时、高效地开展预防和应急处置。
1.4.5 防台风工作要按照流域、区域统一规划,坚持因地制宜、城乡统筹、突出重点、兼顾一般,局部服从全局利益。
1.4.6 要坚持工程与非工程措施相结合的原则。
区域概况
2.1 自然地理
佛山市位于广东省中南部,珠江三角洲腹地。全境于北纬22。38’~23。34’,东经112。22’~113。23’之间,属于沿海地区。佛山市域东距西、南距北均约103公里,大致呈“人”字形,总面积为3848.49平方公里,地形大致西北高、东南低,属侵蚀性的,成棋盘状分布的块状山地和纵横交错的河网地貌特征。占全市总面积约2/3的是西、北江三角洲平原及其支流的河谷冲积平原。珠江水系中的西江、北江贯穿全境,市内河涌纵横。气候属亚热带季风型,多年平均降雨量1600-1700毫米,年最大降雨量2538.6毫米。雨量集中在汛期(4~10月),占年降雨量的80%以上,其中前汛期(4~6月)多为锋面暴雨,持续时间长,影响范围广,后汛期(7~10月)主要是台风带来的暴雨,容易发生当年最大的超均值洪峰或出现台风暴雨形成的洪涝灾害。据佛山气象台从1961年至共49年气象资料记录,对佛山市造成影响的台风达94次,其中最早一次影响的初台出现在4月,末台一般为11月的中下旬,1975年10月6日我市受到7513号台风袭击,平均风力10级,阵风12级,为我市解放以来最大风力记录。
2.2 防御重点
2.2.1 危房及危险房地段人员转移,病险工程(设施)抢修和防护。
2.2.2 水闸、堤防等水利工程及其它设施运行安全,“三高”农业的防风防涝。
2.2.3 山塘、水库漫顶,山体滑坡;
2.2.4 高层建筑工地棚架、广告牌、铁塔、行人道的树木、电线杆、天线等高空设施防风,城镇低洼街道的排涝。
组织指挥体系及职责
3.1 指挥部
佛山市人民政府防汛防旱防风指挥部(以下简称市三防指挥部)为全市防御台风工作指挥部,负责组织、指挥全市防御台风及抢险救灾工作。各区人民政府三防指挥部在市三防指挥部的统一指挥下,负责本辖区内的防御台风及抢险救灾工作。
3.1.1 市三防指挥部组织机构
(1)总指挥:由市政府分管防汛防旱防风工作的市领导担任。
(2)副总指挥:由市政府副秘书长、佛山军分区、武警佛山市支队、市水务局的主管领导或分管领导担任。
(3)秘书长:由市三防办主任担任。
(4)副秘书长:市气象局、省水文局佛山分局的主要领导担任。
(5)成员单位:市委宣传部、市国土资源局、市交通运输局、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市经贸局、市发展和改革局、市农业局、市公安局、市财政局、市卫
生局、市民政局、市教育局、市安监局、市城市综合管理局、佛山海事局、广东电网公司佛山供电局、中国电信股份有限公司佛山分公司、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佛山分公司、中国石化广东佛山石油分公司。
3.1.2 市三防指挥部职责
在市委、市政府领导下,组织、指挥、协调全市的防台风和抢险救灾工作。其主要职责是
:
(1)贯彻执行有关防台风工作的法律、法规、方针、政策和上级三防指挥部的指示、命令。
(2)编制完善防台风预案;协调部门、上下级之间的工作;检查督促各有关部门做好防台风准备工作。
(3)组织开展防台风检查,督促有关部门、单位及时处理影响防台风安全的有关问题。
(4)按照有关法律、法规,督促或组织河道清障工作,提高江、河堤围防台风能力。
(5)负责发布全市风情、水情通告,宣布启动、终止防台风应急响应,组织灾后处置,并做好有关协调工作。
(6)完善防台风指挥自动化系统,不断提高决策指挥水平,逐步实现防台风工作规范化、现代化。
市三防指挥部办公室(以下简称市三防办)为市三防指挥部的常设办事机构,负责本市防御台风的日常工作。其主要职责为:
(1)贯彻执行市委、市政府和市三防指挥部的指令、命令,拟订全市防台风工作的政策、规章制度和实施办法等。
(2)组织编制防台风应急预案和台风灾害的风险图表。
(3)建立全社会自防机制,总结推广经验,宣传先进事迹,组织做好下级三防机构的防台风知识、业务培训和业务指导工作。
(4)组织防台风工作检查,督查防台风工程措施和非工程措施落实情况,查处督办各类危及防台风安全事件。
(5)组织指导防台风物资的储备、管理和调度,做好本级防台风责任制、技术措施、抢险物资和抢险队伍的落实工作。
(6)掌握防台风动态,督促检查有关部门和单位做好防台风工作,负责防台风值班管理,掌握风情、雨情、水情、工情,为市三防指挥部领导决策提供依据。
(7)启动ⅲ级以下的防台风应急响应。
(8)协调各有关部门抢险救灾工作。经市三防指挥部授权,调动抢险救灾队伍,采取必要的紧急处置措施。
(9)负责编写险情、灾情、抢险救灾情况报告及台风灾害统计、上报,总结评价防台风救灾工作。根据市三防指挥部的命令,发布灾情公报。
3.1.3 成员单位及相关部门职责
成员单位主要职责如下:
(1)市委宣传部
①正确把握全市防台风抢险救灾宣传的导向,及时指导、协调全市宣传媒体等单位做好防台风抢险救灾新闻宣传工作。
②利用无线媒体与有线电视等载体,在接到气象台发布的台风预警信号和市三防办提供的有关风情、雨情、水情防台风紧急通知等信息后15分钟内向公众发布或滚动播报。
③电台、电视台要制定必要的防御台风指引、常识等公益宣传广告,在汛前或防御台风期间播放,提醒群众注意因高空花盆、空调主机、破碎窗户、危墙危房、危险路树、折断电线等跌落或倒伏造成意外伤人,提高群众的防范知识和自我保护意识,鼓励全体公民共同做好防御台风及救灾工作。
④及时发布市三防指挥部的有关通告,采访、报道防御台风和抢险救灾情况,让广大市民了解防御台风工作的实际情况,抵制不实消息,维护社会稳定。
(2)市经济贸易局、市发展和改革局
负责协调安排抢险救灾物资、器材及灾民生活必需品的储备、调用。
(3)市教育局
负责编制并落实本部门防台风应急预案;及时把台风等灾害预警通知传达到有关教育机构,按照有关规定做好停课安排,采取有效防灾避险措施保护师生生命安全;指导、监督学校进行防风减灾、应急避险等知识的宣传教育工作。
(4)市公安局
负责维护社会治安和交通秩序工作,及时制止不法分子乘机打砸抢活动, 及时控制灾民哄抢救援物资行为,力保不发生严重道路交通堵塞事件;负责指挥灾民的疏散、撤退,联合有关抢险部门负责陆地的突击救援。
(5)市民政局及各区、镇(街道办)
①制定紧急疏散撤离方案,迅速控制各类危险源(设施、物料),做好危险区域的人、财、物的安全转移工作,划出警戒区域,必要时联合有关部门采取强制性措施实施转移。
②在辖区设立防御台风临时庇护中心,橙色或红色台风预警信号发布后,开放防御台风临时庇护中心,对撤离转移到临时庇护中心的群众,及时组织供应食品、医药、衣被等生活必需品,保障其温饱和安全。
③市民政局在每年3月底前将全市各区“防御台风临时庇护中心”的地址、联系电话、负责人名单等上报市三防指挥部。各级民政部门应把“防御台风临时庇护中心”的具体地点、开放时间及方式向社会各界公布。
④负责防灾减灾台账中有关数据的核实与更新。
(6)市财政局
负责对有关单位提出的抢险救灾资金和善后恢复所需资金进行审核,经政府同意后及时拨付。
(7)市国土资源局
负责编制市级地质灾害防治规划, 组织突发性地质灾害调查,组织专家论证认定地质灾害治理责任, 编制地质灾害防治工作方案, 建立群测群防的监测体系, 负责地质灾害防治的组织、协调、指导和监督。地质灾害发生后,负责组织指导排险工作。负责防灾减灾台账中有关数据的核实与更新。
(8)市住房城乡建设局
负责监督检查各类房屋建筑、工程设施防御台风设防标准的落实,组织做好建筑工地在建工程防御台风的安全管理。疏散、转移危房居民和危险临时工棚住宿人员。负责组织、调拨抢险所需的砂、石料、钢筋、水泥等抢险物资,并组织准备好一定数量的抢险机械,随时待命参加抢险。台风过后,及时组织对台风影响期间受损、受浸房屋进行安全鉴定,确保安全后方可准许灾民回迁。协同有关部门做好户外广告设置的监督管理工作。负责防灾减灾台账中有关数据的核实与更新。督促协调燃气部门做好防台风安全工作。
(9)市交通运输局
负责组织抢修损毁道路、桥梁,组织调度抢险救灾车辆、船只,运送抢险队伍和救灾物资。负责督促各级公路管理机构及时处理国道、省道、县道两旁的危险路树,避免造成事故。
(10)市水务局
①组织督促水利工程管理部门对水闸、堤围等水利设施进行检查,重点对险工险段进行检查,发现问题及时抢修、加固。
②组织电排站工作人员加强值班,做好运行准备,并按调度要求开机预排做好围内排渍工作。
③督促指导相关部门做好城市雨水排放工作,做好排水设施的运行管理工作。负责供水突发事件应急管理工作,制定供水突发事件应对措施,保障供水安全。
④组织技术人员上岗就位,落实抢险队伍和物资器材,做好抢险的各项准备。
⑤负责防灾减灾台账中有关数据的核实与更新。
(11)市农业局
负责通知农口各相关单位做好防御台风的各项准备工作;组织相关部门做好农田水位的监控,协助调节鱼塘与内河涌水位;做好温室大棚、畜禽养殖棚舍和塘边、田边工棚的防风加固;对户外花卉、绿化苗木、甘蔗、香蕉等农作物做好防风措施;组织力量对已成熟的农作物进行突击抢收,减少农民损失。
(12)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
负责监督、指导防台风期间安全生产工作,特别是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包括仓库)的防台风安全工作。督促有关部门加强对电力、码头、道路、桥梁、市政、大型建设项目等重要工程设施的防台风安全检查,落实各项防范措施和应急救援措施。
(13)市城市综合管理局
①加强对城市内桥梁和隧道的监督检查,指导辖区相关部门抢修受影响的路灯,及时对城市道旁、社区危险树木进行处理。
②协调有关部门检查户外广告牌安全情况,对存在安全隐患的户外广告牌,联合规划、建设等部门督促业主及时做好加固工作;必要时,强制拆除存在安全隐患的建筑物或设施。
(14)市卫生局
负责组织突击救护队伍,抢救受灾伤病员,做好灾区的卫生防病工作,防控灾区疾病、疫情的传播、蔓延。
(15)市气象局
①负责台风、暴雨的监测与预警,密切监视本市范围和珠江流域的风情、雨情,及时发布本地天气实况和天气预报,并提供沿海或整个珠江流域的天气实况和天气预报,向市领导及市三防指挥部提供有关信息。
②台风、暴雨的预警信号由气象部门统一发布,其他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发布台风、暴雨的预警信号。
③完善台风、暴雨的预警信号发布系统,做到信息发布准确、及时、快捷,发布渠道广泛。
(16)佛山海事局
负责落实船舶防台风实施方案,发布船舶及江河作业人员防台风预警信息,指挥抢险、救助的船舶做好应急救援准备,一旦接到船舶及江河作业人员遇险信息,应根据实际情况及时组织力量实施救助,必要时及时实施河道封航。
(17)佛山军分区
负责组织调动驻佛山部队、民兵预备役队伍,支援重点工程和重灾区的抢险救灾工作;在危急情况下,根据市三防指挥部的决定,负责请示上级军事机关,派遣部队参加抢险救灾工作。
(18)广东省水文局佛山分局
负责做好水文观测及水情预报,整编水情资料,做好水位、潮位调查及分析工作。
(19)广东电网公司佛山供电局
负责所辖供电设备的安全供电,特别要保证全市排涝泵站和各级三防指挥机构、医院、供水等部门及通信部门中心机房的用电需要;保障电力设施的防台风安全工作,必要时,及时切断危险地区的电源;配备足够的供电应急抢修队伍和材料、物资,及时修复故障;编制重要用电单位的双电源供电方案,指导、协助有关单位配备足够容量的自备电源。
(20)电信部门(中国电信股份有限公司佛山分公司、中国移动佛山分公司、中国联通佛山分公司等)
负责组织集合技术维修队伍,对关键线路和设施进行认真检查,确保市三防指挥部等重要部门的通讯畅通无阻。当通信设施遭到破坏而造成较大面积通信阻断时,应及时使用机动应急通信系统,作为公众通信网的延伸和补充手段。
(21)中国人财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佛山分公司
在台风来临之前,及时督促并协助投保单位对器材、物资、仓库、房屋等做好防淹、防风的各项防范措施的落实。灾后及时做好受灾保户的理赔工作。
(22)中国石化广东佛山石油分公司
负责落实抢险救灾车辆、船只及抢险机械用油的供应计划。
3.1.4 各单位应根据本预案制定本单位的实施方案,报市三防指挥部。
预警与预防
4.1 预警
台风预警是针对热带气旋影响所造成的强风、暴雨、洪水超过一定的标准而向社会所进行的警示活动。
4.1.1 预警等级、信号
根据热带气旋影响范围和程度,台风预警等级分为四级:ⅰ级(特别严重),ⅱ级(严重),ⅲ级(较重),ⅳ级(一般)。热带气旋发展过程中其强度、范围、登陆地点、危害程度等发生变化时,应及时调整预警等级。台风预警信号分五种,分别以白色、蓝色、黄色、橙色和红色表示(见附件1)。
(1)ⅳ级预警
蓝色台风预警信号时为ⅳ级预警;
(2)ⅲ级预警
黄色台风预警信号时为ⅲ级预警;
(3)ⅱ级预警
橙色台风预警信号时为ⅱ级预警;
(4)ⅰ级预警
红色台风预警信号时为ⅰ级预警。
4.1.2 预警及发布
(1)气象部门负责台风的预警,台风预警信号和信息由区(含区)以上气象部门发布。
(2)三防办(或授权的单位或部门)负责江河水情的预警与有关信息发布。
(3)国土部门负责地质灾害的预警与有关信息发布。
(4)水务部门负责水工程安全的预警与有关信息发布。
(5)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门负责高空建筑设施、城镇危旧房屋地下建(构)筑物等的预警与有关信息发布。
(6)农业部门负责农田鱼塘水位调控、种、养业防风和抢修的预警与有关信息发布。
(7)海事部门负责船舶及江河作业人员避风等方面的预警与有关信息发布。
(8)交通运输部门负责公路、港口、航道、渡口、码头等的预警与有关信息发布。
(9)新闻宣传部门组织新闻媒体及时播报预警信息、有关台风与防御台风信息,当气象部门发布台风预警信号后,新闻媒体(报纸除外)应在15分钟内向公众播出;电视台除挂出预警信号外,还要以滚动字幕形式播放信号的含义、防御指引等相关信息。
(10)其他部门做好相关的报警与预警工作。
(11)各级三防指挥部负责接警和处警,发布处警指令,同时视情况向当地政府和上级三防指挥部报告。
4.2 预防
4.2.1 防台风检查
(1)市、区三防指挥部应适时组织有关部门和单位开展防台风检查,发现防台风安全问题的,责成有关单位限期处理和整改。
(2)水务、住房和城乡建设、供电、交通运输、通信、教育等部门应加强相关设施的防台风检查,发现问题,责成有关部门和单位及时处理。
(3)各区三防指挥部及市住房和城乡建设、民政、国土资源等部门,按职责分工组织对危险区域人员、房屋等进行调查,登记造册,各区完善防灾减灾台账中有关数据的核实与更新,其汇总情况报市三防办备案。
4.2.2 防台风巡查
(1)水务部门应建立水库、河道、河涌、堤防和险工险段等水利工程的巡查制度,监督与落实日常与台风影响期间的巡查工作。
(2)交通运输、海事部门应加强公路、航道、渡口、码头以及在建工程的防台风巡查工作。
(3)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门应加强公共设施、高空建筑设施、城乡危旧房屋、风景名胜区等重点领域和部位的防台风巡查工作。
(4)国土资源部门应加强易造成山体滑坡等地质灾害地段的巡查。
(5)教育部门应加强中小学校的防台风巡查工作。
(6)其他部门应做好相应工程或设施的防台风巡查工作。
4.2.3 预警员落实
在易发生山洪和泥石流、山体滑坡、低洼易涝等灾害地区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和城镇社区、行政村,以及企事业单位必须安排确定预警员,落实预警职责。
应急响应
5.1 应急响应级别与启动条件
5.1.1 与台风预警等级相对应,启动相应的ⅰ级(特别严重)、ⅱ级(严重)、ⅲ级(较重)、ⅳ级(一般)四级应急响应行动。应急响应级别的确定,以气象部门台风预警、预报为依据,综合水文等部门的预警、预报,充分考虑台风的影响程度、危害程度、发展趋势及防御能力等因素。
5.1.2 ⅰ级应急响应由市、区三防指挥部组织有关部门、专家会商研判后报市、区人民政府批准后启动;ⅱ级应急响应由市、区三防指挥部批准后启动;ⅲ级、ⅳ级应急响应可根据各地实际由市、区三防指挥部或市、区三防指挥部办公室批准后启动。
5.2 应急响应行动
按照应急响应级别,ⅰ级应急响应为最高级别响应,其次是ⅱ级、ⅲ级,ⅳ级为最低级响应。每级响应行动包含低级别应急响应的所有内容,相应行动内容包括信息报送与处理、指挥与调度、群众转移与安置、抢险与救灾、安全防护与医疗救护、社会力量动员与参与等。
5.2.1 防备警惕阶段(台风预警信号为白色时)
各级三防办密切关注台风动向,加强值班,警惕台风对当地的影响,注意收听、收看气象部门发布的台风最新情况并及时向三防指挥部领导汇报。
5.2.2 ⅳ级应急响应(台风预警信号为蓝色时)
(1)市三防办负责人在岗带班适时组织会商,研究分析台风可能影响情况,研究防御重点和对策,部署有关工作。气象、水务、水文、住房和城乡建设、城市综合管理、农业等部门加强值班,密切监视台风动向,做好各自的预测、预报、预防等工作,并及时向市三防指挥部报告,通报成员单位。
(2)水务、住房和城乡建设、农业部门联系上级有关部门,重点做好河网的洪水承载能力分析,研究、制订预排预泄方案,组织做好江河、堤防、在建工程的检查工作,组织保护抢救农作物;国土资源部门重点做好地质灾害隐患点的检查工作;其他成员单位根据各自职责开展工作。
(3)根据台风影响的程度,相关区三防指挥部启动相应的应急响应,由区三防办负责人主持会商,研究防御重点和对策,部署有关防台风工作。加强值班,密切监视台风动向,并及时将有关防台风信息报告市三防指挥部。
5.2.3 ⅲ级应急响应(台风预警信号为黄色时)
(1)各级三防办要立即向当地政府行政首长和主管三防工作的领导汇报,市三防指挥部副总指挥主持会商,市三防办、水务、气象、水文等成员单位参加。明确防御重点,落实防御对策,掌握有关地区人员转移等情况,监督指导台风影响区域河网预排预泄和调度,落实防台风物资准备工作。各类检查指导组、专家组、抢险救灾队伍做好抢险救灾的准备工作。
(2)根据台风影响程度,各区三防指挥部应及时启动相应的应急响应,由区三防指挥部副总指挥主持会商,部署防台风工作,明确防御目标和重点,发布人员转移命令,组织指挥抢险救灾工作。加强值班,密切监视台风和水雨情,及时预报、预警,根据预案做好危险地区群众转移的准备工作。按照权限做好河网预排预泄和调度,加强对在建工程和险工险段、地质灾害隐患点的巡查。组织人力、物力做好抢险救灾准备,及时将有关防台风信息报告市三防指挥部。
(3)市三防办及时将有关防台信息报告市三防指挥部领导,并报市政府和上级三防指挥部,通报三防指挥部成员单位。
(4)教育部门根据防台风预警级别视情况发布托儿所、幼儿园的停课通知,对已到校的儿童要负责保护,妥善安置。
(5)各成员单位根据各自职责,按照部门预案做好防御工作。
5.2.4 ⅱ级应急响应(台风预警信号为橙色时)
(1)各级领导按照行政首长责任制的要求,立即进入指挥岗位。市三防指挥部总指挥主持召开防御台风紧急视频会议,全体成员单位和有关专家参加,部署防台风应急工作,落实防台风各项措施。
(2)气象部门要密切监视台风的发展趋势和动向,及时将台风发展趋势的具体分析和预报意见向市三防指挥部报告。
(3)水文部门根据台风和暴雨预报,结合水文变化规律和降雨预测,及时向市三防指挥部提出分析意见。
(4)水务、国土资源等部门,加强江河、堤防、地质灾害隐患点等巡查,做好洪水调度工作;加密预报频次,随时将最新消息报告市三防指挥部及有关部门。各区、镇(街道办)等相关部门对危险地区的各类人员实施梯度转移。
(5)水务、农业、国土资源、公安、建设、城市综合管理、民政等部门派工作组到台风影响地区检查、督促和指导防台风救灾工作。
(6)军分区、人武部组织好部队、民兵应急救援队,随时准备投入抢险救灾。
(7)教育部门根据防台风预警级别视情发布中、小学校的停课通知,对已到校的儿童要负责保护,妥善安置。
(8)各成员单位及相关部门按照各自职责,要实行24小时值班,领导带班,根据台风影响程度,做好相应工作。
(9)各区三防指挥部应及时将有关防台风信息、灾情信息报告市三防指挥部。
5.2.5 ⅰ级应急响应(台风预警信号为红色时)
(1)市三防指挥部总指挥主持召开防御台风紧急视频会议,必要时由市委、市政府主要领导主持,全体成员单位和有关专家参加,进行紧急动员部署,各级党委、政府、三防指挥部及有关单位和部门要把防御台风工作作为首要任务来抓。市政府发布紧急通知,必要时,市委、市政府主要领导发表电视讲话,动员全市人民全力做好防御台风工作。各级政府、成员单位各司其职,各负其责,加强小时值班,坚决服从市政府和市三防指挥部的统一指挥。市监察局要对各级领导、防台风责任人到岗到位情况和各级各部门值班带班情况进行检查。
(2)市三防指挥部成员单位、区、镇(街道办)及有关单位,进一步检查各项防御措施的落实情况,同时向市三防指挥部汇报落实情况及存在问题,并派出值班指挥人员到岗。
(3)各有关部门根据各自的职责组织相应的抢险队伍,准备抢险物资、器材。
(4)水务部门提出洪水调度意见和排涝技术方案,并派有关领导和专家进驻现场,进行技术指导。
(5)供电、通讯、交通运输部门的三防负责人上岗值班,并派出巡查人员,检查工程设施。
(6)民政、建设、国土、城市综合管理等部门在可能发生山体滑坡、道路坍塌、广告牌塌落、危险住房和可能发生建筑物倒塌等险情的危险地带划出警戒区域并负责警戒,组织当地人员、财产疏散、转移,建设、城市综合管理部门及相关单位负责通知在建工程停止作业,加固或拆除有危险的建筑施工设施、广告牌或其它临时设施。
(7)民政部门和区、镇(街道办)通知开放临时庇护场所,启动各级自然灾害救助应急预案。
(8)海事部门发布船舶防台风预警信息和航行通(警)告,并根据险情具体情况,实施必要的水上交通管制措施。
(9)公安机关组织力量,指挥人员疏散、转移,并维护治安秩序。
(10)霓虹灯及室外灯箱广告等其他非公共照明电源应予以切断。
(11)进入特别紧急防风状态时,市三防指挥部向市委、市政府提请全市停业(特殊行业除外),并由市政府依法立即通过新闻媒体发布。
5.3 社会动员与参与
5.3.1 出现台风灾害后,市三防指挥部可根据事件的性质和危害程度,报经市政府批准,对重点地区和重点部位实施紧急控制,防止事态及其危害的进一步扩大。
5.3.2 必要时,可通过市政府广泛调动社会力量积极参与防台风救灾工作,紧急情况下,可依法征用、调用车辆、物资、人员等,全力投入防台风抢险救灾。
5.4 信息发布与新闻报道
5.4.1 防台风抗灾等信息发布应当及时、准确、客观、全面。发布的主要形式包括授权发布、散发新闻稿、组织报道、接受记者采访、举行新闻发布会等。涉及人员伤亡等重大灾情的,由市三防指挥部报市政府审核后,按重大突发事件报道管理规定进行报道。一般防台风抗灾等信息,包括局部水情、工情、灾情及抢险救灾的有关信息,由市三防办审核和发布;风情、水情动态涉及到灾情的,由市三防办会同民政部门审核后发布。
5.4.2 i、ⅱ级应急响应启动由市、区人民政府或市、区三防指挥部发布,ⅲ、ⅳ级应急响应启动由市、区三防指挥部或市、区三防办发布。
5.5 应急结束
当台风及次生灾害得到有效控制时,即对我市威胁已停止,或台风已转方向不在我市范围登陆,不会对我市造成威胁时,由启动应急响应的市、区三防指挥部或市三防办宣布应急结束,并通过媒体向社会发布。
保障措施
6.1 通信与技术保障
6.1.1 通信运营部门有依法保障防汛信息畅通的责任。
6.1.2 通信运营部门负责保障水情、险情、灾情等信息的及时、正确传递,确保政府首脑机关、三防指挥机构等重要单位的通信畅通。在紧急情况下,应充分利用手机短信等手段发布防台风信息,通知群众快速撤离,确保人民生命的安全。
6.1.3 出现突发事件后,通信部门应启动应急通信保障预案,迅速调集力量抢修损坏的通信设施,保证通信畅通。必要时,调度应急通信设备,为防台风救灾现场指挥提供通信保障。
6.2 应急队伍保障
6.2.1 任何单位和个人都有依法参加防台风救灾的义务。驻佛山部队、武警和民兵是防台风抢险的重要力量。军分区、人武部应按照市三防指挥部的需求,组织指挥民兵应急救援队、民兵轻舟机动大队做好集结工作。在防台风抢险期间,各级政府和三防指挥部应组织动员社会公众力量投入抢险救灾工作。
6.2.2 水务、公安、消防、卫生、城市综合管理、供电等部门组织各区对口部门,组建专业应急抢险队伍,各街道、社区应当组织群众参加防台风救灾工作。
6.2.3 各级三防指挥部应建立防汛防台风抢险专家库,当发生水害灾情时,及时派出专家组,指导防台风抢险救灾工作。
6.2.4 应急队伍调动:本级三防指挥部管理的应急抢险队伍,由本级三防指挥部负责调动;上级三防指挥部管理的应急抢险队伍,由本级三防指挥部向上级三防指挥部提出调动申请,由上级三防指挥部批准调动;调动驻军部队参加抢险救灾工作的,执行国家、省的有关规定。
6.3 交通运输保障
市三防办负责联系市交通运输部门保障防台风救灾人员、物资和车辆调配,保障洪水时河道航行和渡口的安全,必要时实行交通管制,保障防台风救灾的顺利进行。
6.4 电力保障
电力部门负责防台风救灾等方面的供电需要和应急救援现场的临时供电,特别应落实对大面积停电地区、各级三防指挥部、抢险现场的电力应急保障措施。
6.5 医疗卫生保障
卫生部门负责灾区卫生防疫和医疗救护,预防疾病流行。
6.6 治安保障
公安部门负责做好灾区和受灾人员转移后的治安管理工作,依法严厉打击破坏防台风救灾行动和工程设施安全的行为,保证抢险救灾工作的顺利进行。组织做好防台风抢险时的戒严、警卫工作,维护灾区的社会治安秩序。
6.7 物资保障
6.7.1 防台风物资储备工作实行“分级储备和管理、统一调配、合理负担”的原则。
6.7.2 市、区发改部门负责应急物资储备,经贸局和有关部门按职能分工,负责基本生活用品的应急供应及重要生活必需品的储备管理工作。
6.7.3 各级三防指挥部、重点防洪工程管理单位以及易受洪涝威胁的区、镇(街道)、社区和单位,应按市、区有关防汛需要和规范要求储备防台风抢险物资、器材。防汛物资管理部门应及时掌握新材料、新设备的应用情况,及时调整储备物资品种,提高科技含量。
6.7.4 江河、水闸、堤防、在建工程等工程管理单位,按照国家和省、市有关防汛物资足额标准进行储备。
6.8 资金保障
市、区三防指挥部及各成员单位负责抢险救灾资金筹措、落实,并积极争取上级部门的支持。做好救灾资金、捐赠款物的分配、下拨,指导、督促灾区做好救灾款的使用、发放,以及相关金融机构落实救灾、恢复生产所需信贷资金的落实和信贷。
6.9 技术保障
6.9.1 完善和健全市三防指挥部与各区、镇(街道)、相关部门之间的远程视频会商和网络系统,提高信息传输的速度和质量,形成覆盖全市范围的防台风减灾计算机网络。
6.9.2 建立和完善全市信息采集系统,实现相关信息共享,为防台风减灾决策提供依据。
6.9.3 建立和完善江河洪水预报系统,提高预报精度,延长有效预见期。
6.9.4 建立和完善工程数据库和社会经济数据库,实现防洪工程基本信息和社会经济信息的快速查询。
6.10 避灾场所保障
市、区政府应组织建设、民政、教育、文化等部门确定辖区的避灾场所,设立标志,确保灾害来临时处于危险区域的群众避险安置。
6.11 宣传、培训与演练
6.11.1 宣传
市三防指挥部、各区政府和宣传部门应加强防台风抗灾避险知识宣传,提高公众的防灾减灾能力。
6.11.2 培训
由市、区三防指挥部统一组织培训。培训工作应做到分类指导、考核严格,保证培训工作质量。培训工作应结合实际,采取多种形式,定期与不定期结合,每年汛前至少组织一次培训。
6.11.3 演练
市、区三防指挥部应定期组织不同类型的防汛、防台风救灾应急演习,以检验、完善和强化应急准备和应急响应能力。
专业抢险队伍必须针对当地易发生的各类险情、突发事件,有针对性地每年进行防台风抗洪抢险演习。
善后工作
7.1 灾后救助
台风灾害发生后,各级政府应组织有关部门做好灾区生活供给、卫生防疫、救灾物资供应、治安管理、学校复课、水毁修复、恢复生产和重建家园等善后工作。具体要求为:
(1)加强政治思想教育,稳定群众情绪,各级政府要立即召开救灾会议,分析灾情,作出救灾工作部署,并组织各方力量,迅速赶赴灾区组织救灾工作。
(2)民政部门迅速了解核实灾区灾民受灾情况,负责受灾群众生活救助,及时调配救灾款物,组织安置受灾群众,做好受灾群众临时生活安排,保证灾民有粮吃、有衣穿、有房住,切实解决受灾群众的基本生活问题。
(3)卫生部门负责调配医务技术力量组织医疗队伍深入灾区,抢救因灾伤病人员,对灾区重大疫情、病情实施紧急处理,加强检疫消毒工作,防止疫病的传播、蔓延。
(4)公安部门负责做好风害灾区的治安管理工作,加强巡逻值班,维护灾区的社会治安秩序。
(5)水务、通信、供电、交通运输、住房和城乡建设、城市综合管理、教育等有关部门要分别组织力量,抢修被毁坏的水利设施、邮电通信设施、供电线路设施、交通道路、桥梁设施和民房、厂房、学校校舍等,尽快恢复正常的生产、生活、学习秩序。
(6)农业部门负责受灾区农民采取有效措施恢复农业生产,指导他们做好扶苗追肥、田间管理等生产自救工作。千方百计挽回经济损失或减少损失。
(7)组织各行各业支援灾区恢复和发展生产。
(8)各区三防办要及时收集重要灾情,按规定填写有关灾情表格及完成书面材料,报市三防指挥部;市三防办及时总结整理防台风救灾工作的经验教训,把有关材料汇总后向上一级三防指挥部及市委、市政府汇报。
7.2 抢险物料补充
针对抢险物料消耗情况,按照分级筹措和常规要求,及时补充到位。
7.3 灾后重建
各级政府应尽快组织开展灾害发生地的水利、通信、供电、交通、建设、民政、农业、教育等相关工程和设施的灾后重建工作。灾后重建原则上按原标准恢复,在条件允许情况下,可提高标准重建。
7.4 保险与补偿
7.4.1 台风属自然灾害,如家庭或企事业单位购买了家庭财产险或自然灾害险等相关险种,保险公司应及时按章理赔。
7.4.2 防台风抢险期间,如征用了当地群众的物资,应按当地市场价格,经当地三防部门核定数量,由当地人民政府给予补偿。当地政府对参与抢险的人员应给予适当补助。如动用军分区、人武部、当地驻军部队、民兵轻舟机动大队,市财政应拨出专项资金。
7.5 总结与评估
对每次启动的防台风应急响应行动后,市、区三防指挥部应针对防台风救灾工作的各个方面和环节,进行定性或定量的总结、分析、评估。总结经验,找出问题,进一步做好防台风救灾工作。
奖励与责任追究
对防台风救灾工作做出突出贡献的先进集体和个人,由市委、市政府给予表彰奖励;对防台风救灾工作中未履行本预案工作职责、玩忽职守造成损失和严重后果的,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洪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汛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由佛山市监察局负责追究有关部门、单位主管领导及直接责任人的责任,并予以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其刑事责任。
附则
9.1 预案管理
本预案由佛山市三防指挥部制订,报市政府批准,并报上一级三防指挥部备案。每3—5年组织对预案进行评估,视情况变化作出相应修改。
各成员单位和各区三防指挥部要结合实际,按照各自的职责制定防台风应急预案,按规定程序批准后报市三防指挥部备案。同时指导并督促镇(街道)、社区和企事业单位、学校等根据实际需要制定防台风预案。
9.2 解释部门
本预案由市三防指挥部负责解释。
9.3 实施时间
本预案自印发之日起实施。
第四篇:台风、洪水预防和应急预案
台风、洪水
预防和应急救援预案
编制:
审批:
南京建工集团有限公司深圳分公司金石雅苑项目部
年9月30日
2006
台风和洪水应急救援预案
一、台风、洪水等自然灾害的预防:
1、根据气象部门的预报,及当地政府和分公司有关部门通告,项目部将信息迅速报告防灾、减灾领导小组所有成员,要求小组成员立即对单位内部可能出现的安全隐患,进行认真的检查,加强防范,避免事故造成对人员的伤害。
2、建立管理机构和抢险应急分队,并准备响应的器材。
3、一旦险情发生后,项目部在实施应急响应的同时,迅速向主管部门报告情况,若灾害发生对人员造成伤害,立即向公安、医院进行求助。
4、在台风、洪涝期应安排专人24小时值班,收集有关信息,发现险情,立即向领导汇报。
二、防台、防洪应急救援预案:
1、项目部建立防灾、减灾工作小组、紧急疏散领导小组、抢险应急小组、安全保护救护小组。
2、防灾、减灾基本知识、措施的宣传教育,由于深圳地处沿海地区,防台、减灾尤为重要,平时要利用各种会议、黑板报进行宣讲,有计划地进行针对性的基本知识教育,提高广大职工防灾、减灾防护意识,防止灾害给人类造成损失。
3、灾害发生后,抢险应急程序和措施:一旦灾情发生,项目部要迅速将信息报告给抢险应急小组人员和分公司领导,相关部门接到信息后,应立即组织人员,赶赴现场,进行指导处理,如有人员伤害,应立即送往就近医院进行抢救。
4、通讯联络、疏散程序和措施:如有灾情发生,项目部立即利用通讯工具,向上一级领导汇报,说明详细情况,并同时立即通知有关领导小组人员赶赴现场,进行指导处理,如有人被围困,立即组织被围困人员安全有序地疏散到安全地带。
5、安全保护和防护措施:灾情发生后,在进行认真处理的同时,加强安全保护与预防措施,组织有关人员看护现场,防止灾害再次发生,造成人员和财产的更大损失。
6、灾害发生后,项目部配合分公司保卫部门,对项目部应急准备和预案进行评估,执行《纠正和预防措施方案控制程序》NSJ-A-06-
26、NSJ-E-06-
26、NSJ-OSH-06-26,并将处理结果报分公司总经理和分管领导。
三、联系电话: 公司主要领导:83541669 分公司副经理胥宝祥:*** 安全、保卫部长陈忠:*** 项目执行经理龚桂发:*** 项目副经理:朱平华:*** 安全员袁根春:*** 安全员张冬明:*** 医疗急救电话:120
南京建工集团有限公司深圳分公司
金石雅苑项目部
2006年9月30日
防灾、减灾工作小组
组长:龚桂发
副组长:朱平华、徐国华
组员:袁根春、张冬明、尹家华、王永健、季 华、李沦清、阮中国、王阳全、邹正清
南京建工集团有限公司深圳分公司
金石雅苑项目部
2006年9月30日
紧急疏散引导小组
组长:朱平华
副组长:徐国华、袁根春、张冬明
组员:尹家华、王永健、季 华、辛林红、李沦清、阮中国、王阳全、邹正清
南京建工集团有限公司深圳分公司
金石雅苑项目部
2006年9月30日
抢险应急小组
组长:朱平华
副组长:季 华、徐国华
组员:袁根春、张冬明、尹家华、王永健、王建生、李沦清、阮中国、王阳全、邹正清
南京建工集团有限公司深圳分公司
金石雅苑项目部
2006年9月30日
安全保护小组
组长:龚桂发
副组长:朱平华、徐国华、袁根春、张冬明
组员:尹家华、王永健、季 华、王建生、李沦清、阮中国、王阳全、邹正清
南京建工集团有限公司深圳分公司
金石雅苑项目部
2006年9月30日
第五篇:11年预防台风应急预案
2011年预防台风应急预案 总则
编制目的
为贯彻落实区政府对突发性事件应急处理的要求,进一步完善我区防御台风工作,建立防台抗台工作程序化、规范化、制度化的应急响应机制,保证防台抢险救灾工作高效有序进行,最大程度地减少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维护社会稳定,确保经济社会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
编
制依据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洪法》、《国家防汛抗旱应急预案》和国家防总《防御台风预案
编制导则》、《浙江省防台风应急预案》、《宁波市防洪条例》、《宁波市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宁波市气象灾害预警信号发布与传播管理办法》、《北仑区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等,结合北仑实际,制订本预案。
适用范围
本预案适用于全区范围内台风灾害的预防及应急处置。
工作原则
坚持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坚持以人为本,牢固树立和落实科学发展观,坚持科学决策,合理调度,不断提高防台风的现代化水平。
认真贯彻执行“安全第一,常备不懈,以防为主,全力抢险”的方针,以确保群众生命安全作为防台首要任务,立足于抗灾保安全,防患于未然。
防汛工作实行各级人民政府行政首长负责制,统一指挥,分级分部门负责。按照行政区域实行属地管理,各街道办事处、乡镇人民政府是本行政区防
台风工作的责任主体。
快速反应,部门联动。发生台风及次生灾害时,当地街道办事处、乡镇人民政府应迅速响应,各有关部门联合行动,及时、高效地开展预防和应急处置。
防汛工作按照流域或区域统一规划,坚持因地制宜,城乡统筹;突出重点,兼顾一般;条块结合,以块为主的原则。一切部门和单位都要服从当地人民政府防汛防旱指挥机构的统一指挥,下级人民政府防汛防旱指挥机构要服从上级人民政府防汛防旱指挥机构的指挥调度。
工作重点
(1)组织危险地区、危险地段人员安全转移;
(2)组织出海船舶及时回港避风;
(3)山塘、水库、海塘、水闸、堤防等水利工程保安;
(4)小流域山洪、泥石流、山体滑坡防范和人员避险;
(5)城乡高层建筑工地、广告牌、铁塔、行道树、电线杆、天线等高空设施防风保安,城乡低洼地区的防洪排涝;
(6)风、雨、潮的预测预报和预警,并及时向公众发布台风信息。
(7)大工业、大项目建设开发地块与周边行政村、单位的结合部。
(8)其他需要重点防范和处置的事项。组织指挥体系及职责
区防汛防旱指挥部
宁波市北仑区人民政府防汛防旱指挥部(以下简称区防指)负责领导组织全区的防台抢险救灾工作。
街道、乡镇防汛防旱指挥机构
按照属地管理原则,街道、乡镇防汛防旱指挥机构负责当地的防台抢险救灾工作;必要时,由当地党委、政府部署防台抢险救灾工作,防指机构具体组织实施。
其它防汛指挥机构
大工业、大项目单位和城镇社区、行政村等基层组织以及企事业单位,根据需要设立防汛办事机构,明确人员职责,按照区防汛防旱指挥部指令和预案,负责本行政区域或本单位的防台抢险救灾工作。
区防指组成
区防指成员由区人武部、区水利局、区委宣传部、区发改局、区财政局、区气象局、区公安分局、区监察局、区建筑工务局、区教育局、区建设局、区经济与发展局、区民政局、区交通局、区农林局(海洋与渔业局)、区城管局、区旅游局、区卫生局、区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局、区国土资源分局、区贸易与粮食局、区供销社、区供电局、区电信局、移动公司、保险部门、北仑电视台、开发导刊等组成。
区防指的主要职责
负责领导、组织全区的防台和抢险救灾工作。
主要职责是:贯彻执行有关防汛工作的法律、法规、方针、政策和上级政
府防汛指挥部的指示、命令;编制完善防台预案,审定和批准洪水调度方案、重要水库控制运用计划等;协调部门、上下之间的工作;检查督促各有关部门做好防汛准备工作;组织开展防汛检查,督促有关部门、单位及时处理影响防汛安全的有关问题;按照有关法律法规,督促或组织河道清障工作,提高防洪能力;负责发布全区汛情通告,宣布进入和解除紧急防汛期;组织灾后处置,并做好有关协调工作;完善防汛指挥自动化系统,不断提高决策指挥水平,逐步实现防汛规范化、现代化。健全指挥部日常办事机构,落实人员编制,配备专职人员和必要的设施,解决日常经费,常年开展工作。
区12全文查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