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篇:疫情应急处置流程预案
疫情应急处置流程预案(精选5篇)
在日常的学习、工作、生活中,有时会出现一些突发事件,为了控制事故的发展,很有必要提前准备一份具体、详细、针对性强的应急预案。那要怎么制定科学的应急预案呢?以下是小编收集整理的疫情应急处置流程预案(精选5篇),仅供参考,希望能够帮助到大家。
疫情应急处置流程预案1当前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形势十分严峻,1月24日,山东省人民政府启动重大突发公共卫生事件I级响应。为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工作部署,根据《山东省教育厅关于印发<全省教育系统防控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应急预案>的通知》(鲁教办字〔20xx〕4号)和《山东省教育厅关于进一步强化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的通知》(鲁教办字〔20xx〕5号)要求,为防范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在校园传播流行,确保广大师生的身体健康与生命安全,维护校园稳定和教学秩序,特制定本应急预案,请务必遵照执行。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人民为中心,把广大师生的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放在第一位,采取坚决有力举措,切实做好学校的疫情防控工作。
二、工作原则
(一)预防为主。
加强疫情防控,及时发现,及时报告,及时采取措施,切断传播途径,迅速控制疫情,严防疫情在学校的传播和蔓延。(二)联防联控。
疫情防控实行条块结合、联防联控、分工负责,共同落实防控措施。(三)及时处置。
确保早发现、早诊断、早隔离、早治疗。对防控对象及密切接触者按规定进行医学观察。对疑似病例及时送指定医院进行诊断和治疗。三、组织领导
成立学校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学校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组织领导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名单如下:
组长:张立祥、袁志勇
副组长:战文翔、史梅、耿少平
成员:各部门党政主要负责人
防控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学校办公室。办公室主任由王亭同志担任。
四、分工及职责
(一)学校办公室。
执行零报告和日报告制度。负责汇总学校各部门每日报告情况,对接上报省卫健委、省教育厅;与烟台市卫健委、烟台市教育局、牟平区卫健局等地方政府卫生健康部门保持紧密对接,及时协调处理疫情突发情况;与学校各部门保持紧密沟通,负责防控工作的综合协调工作。统筹加强寒假期间各部门值班值守工作,确保信息渠道畅通。(二)宣传统战部。
密切关注疫情发展变化,通过学校官网、官方微信公众号等渠道,及时发布学校相关防控要求和信息,加强防控知识宣传普及,引导师生科学理性认识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做好舆情监控工作。(三)学生工作处。
及时发布学校相关防控要求和信息,通过微信工作群、QQ工作群、家长群、学生群等渠道及时发布假期生活提示和学校开学工作安排,开展健康教育,引导学生和家长居家、外出或返校时主动做好防控工作,发现疫情及时报告。(四)离退休工作处。
及时发布学校相关防控要求和信息。对离退休教职工要指派专人对开展宣传教育,做好防控工作。要通微信工作群、QQ工作群等网络渠道及时发布假期生活提示,开展健康教育。引导其居家、外出时主动做好防控工作。执行零报告和日报告制度,发现疫情及时报告。(五)附属医院。
要积极配合驻地卫生健康部门严格落实防控措施,做好疫情防控有关条件和应急药械的必要准备。要做好校园疫情防控,及时有效处置疫情。要积极落实学校相关防控措施,通过多种形式开展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等传染病防控宣传教育,帮助师生提高防范意识、掌握防治知识,引导师生养成良好卫生习惯和健康生活方式。(六)总务处。
春季学期开学前,要以防控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等传染病为重点,进一步改善学校环境卫生条件,切实抓好教学楼、宿舍、食堂、公共场馆、实验室、洗手间、水房等重点区域和场所环境卫生,做到日常通风换气,保持室内空气流通,为广大师生创造卫生、整洁、健康、文明的校园环境。(七)安全保卫处。
加强校园安全管理、禁止外来车辆、人员入内,联防联控,做好安全保卫工作,确保学校和谐稳定。(八)各部门及时对本部门教职工发布学校相关防控要求和信息,要指派专人开展宣传教育,做好防控工作。
要通微信工作群、QQ工作群等网络渠道及时发布假期生活提示、开展健康教育,掌握教职工寒假外出及身体健康情况,执行零报告和日报告制度,发现疫情及时报告。工作领导小组各成员部门要进入应急状态,全面落实好各项管控措施;要强化责任意识,加强组织领导,以极端负责的态度高度重视,迅速开展疫情防控工作。对涉及疫情方面的信息迟报、不报、瞒报、谎报的,将严肃问责。
疫情应急处置流程预案2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和《突发公共卫生应急条例》的有关规定,结合我公司实际,特制定防控工作方案,方案内容如下:
一.组织机构职责
公司成立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以下简称领导小组),并制定出科学可行的工作方案和应急方案,明确各操作环节上的处理步骤及处理方法和具体责任。小组成员如下:
组长:XXX
副组长:XXX
成员:XXX、XXX、XXX、XXX、XXX、XXX
领导小组及公司全体职工要密切配合,形成合力,确保各项工作落到实处。
1.领导小组要加强对全体职工的预防控制传染病等疫情知识的教育,加强健康防护与知识教育,提高自我防范意识。
2.要求员工在认真做好日常工作的同时,注意个人的健康防护。对于患有传染病的员工,及时发现并建议其及时诊断病因,进行休息治疗,痊愈后再上班工作。
3.公司所有办公场所及生产场地设备,按照领导小组和应急安全卫生防疫等部门公布的有关预防措施和要求,搞好各项卫生防疫。
二.公司各单位,各部门职责
1.办公室:负责准确及时向公司员工发布发生疫情的信息和本公司疾病预防控制的措施,做好员工防病知识宣传,提高公司员工自我防范能力;认真了解社会不同时期存在的疫情情况,做好疫情的宣传工作。负责人:XXX
2.采购部:负责做好所需的消毒药品,防护用品及设备等物资的保障工作。负责人:XXX
3.生产部:负责每天生产场所设施设备清洁消毒工作。负责人:XXX
4.后勤部:负责公司厂区生产区办公场所设施设备每天清洁消毒监督检查工作;负责公司厂区公共区域每天清洁消毒工作;协调公司各相关部门协同开展应急处置,确保在领导小组的统一指挥下,使卫生防疫工作高效有序进行。负责人:XXX
三.公司各部门要将预防可能出现的疫情作为工作重点,主要做好以下工作:
1.监控工作:每天登记所有公司进出人员要带口罩量体温,车辆进入要消毒。
2.通风工作:每天上下班时,必须打开全部门窗通风,保证空气流通,地面清洁干燥。
3.消毒工作:每天下班前场地设施设备清洁消毒,加强日常卫生保洁工作。
四.应急对策
1.所有公司进出人员,测量体温时发现感冒咳嗽发热症状人员,应劝其去医院发热门诊治疗,不准进入公司。
2.疫情一旦发生,员工马上上报疫情应急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及时向应急安全卫生防疫等部门汇报单位出现的疫情,并全员隔离。
3.领导小组要及时把发生病情的员工送卫生部门进行救治,根据防疫部门的部署开展疫情的控制工作。
4.对发生疫情的场所进行消毒处理,并根据疫情的情况建议或强制发生病情员工接触到的员工到医院等卫生部门进行检查,避免疫情的扩大。
5.疫情发生时,公司要以疫情的防治做为工作的重点,领导小组要认真协调各部门做好消毒等病原体的消除工作,后勤部要做好疫情防治的后勤保障工作。
6.疫情发生时,领导小组要成立专人小组做好员式的教育和消除心理压力及正确引导性工作,确保疫情期的尽早过去。
五.对外联系部门及电话
急救:120
街道应急办:XXX
疫情应急处置流程预案3为进一步加强我院新冠肺炎防控工作,切实维护人民群众及医护人员的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根据各级防控预案要求,现制定我院新冠肺炎防控工作应急预案。
一、工作目标
(一)建立完善新冠肺炎防控运行机制,及时发现和报告新冠肺炎病例,有效防控疫情扩散,做到“早发现、早隔离、早诊断、早治疗、早报告”,提高应急处置和医疗救治能力,发现疑似病例及时处置和转诊,防止医务人员感染,切实保障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维护社会稳定。
(二)早期排查、发现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病例。
(三)规范病例发现、报告、标本采集及运送、医务人员防护等工作。
确保在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疫情时,能够及时、迅速、高效、有序地处理,以控制疫情蔓延扩散。二、工作原则
高度重视、联防联控、预防为主、充分准备、依法管理、协调指挥、加强培训、快速反应、尽早上报、规范诊疗、集中收治。
三、组织管理
组建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在市政府、上级卫生行政部门及疾病控制中心的指导下,负责全院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疫情防治工作和领导,相关重大问题的决策,统一部署预防和控制工作和应急人员的调动。并成立医疗专家组和应急分队、消毒隔离组、后勤保障等组织。
1、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疫情防控领导小组
组长:XXX
副组长:XXX
成员:XXX、XXX、XXX、XXX、XXX、XXX
2、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疫情防控专家小组
组长:XXX
副组长:XXX
医疗组成员:XXX、XXX、XXX、XXX、XXX、XXX
护理组成员:XXX、XXX、XXX、XXX、XXX、XXX
3、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疫情防控应急小组
组长:XXX
副组长:XXX
成员:XXX、XXX、XXX、XXX、XXX、XXX
4、消毒隔离组
组长:XXX
副组长:XXX
5、后勤保障组
组长:XXX
副组长:XXX
四、适用范围
本预案适用于我院在应对新冠肺炎防控期间的相关工作。本预案将根据疫情形势的变化和评估结果,及时更新。
五、应急准备
(一)做好物资储备。
各科室要认真落实国家卫生健康委、省卫生健康委、市(区)卫生健康局对新冠肺炎医疗救治工作有关要求,结合本院实际情况,对各种物资(包括抢救治疗必需的设备、器械、药品、防护用品等)进行调查摸底,对各种专用救治设施、设备做好登记备案。各科室对缺少的医疗急救设备设施要尽快填平补齐,做好各种应急物资储备,并处于可用状态。(二)做好应急值班。
根据医院应急值班安排,实行领导带班和24小时应急值守制度,各科室严格执行值班制度,保持手机24小时通畅,切不可擅离职守。值班人员应熟悉和掌握各种应急机制和流程,保障应急工作通畅开展。(三)做好各领域的具体应急流程和应对措施。
包括医院出入口预检分诊、医院病房封闭管理、所有出入人员管理、住院患者管理、后勤保障管理等各细分领域的具体防控应对措施和发生疑似新冠肺炎病例后的应急流程等。六、防控措施
(一)实施分层、分级处理原则,逐级处理。
严格落实《医疗机构传染病预检分诊管理办法》要求,在门诊通风良好的醒目位置设立预检分诊点,预检分诊点和发热门诊做好门(急)诊发热病人的预检分诊和登记报告工作,填写《发热门诊病人基本情况登记表》和《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疑似病例初步筛查登记表》,同时对接触过患者的医务人员进行登记。(二)病房实行封闭式管理。
在疫情防控期间,医院院区实行封闭式管理,原则上不接待外来人员,无关人员及车辆一律不得进入。利用各种信息化手段,建立与患者、患者家属的线上沟通渠道,争取其亲属的理解支持;及时对外公布院内的防控形态,以免造成患者及亲属的`恐慌。疫情期间禁止探视,禁止探视人员进入住院部,以免交叉感染。疫情防控期间不接受任何家属外带食品或用具进入医院。
(三)病例发现与报告。
按照《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病例监测方案》,开展新冠肺炎病例的监测、发现和报告工作。在新冠肺炎监测和日常诊疗过程中,应提高对新冠肺炎病例的诊断和报告意识。(四)对于不明原因发热、咳嗽等症状的病例,应注意询问发病前14天内的旅行史或可疑的暴露史以及有无与类似病例的密切接触史。
(五)医院各病区备好隔离房间。
一旦发现有不明原因发热、干咳、呼吸困难、胸痛等症状的住院病例应立即单人单间隔离治疗。同时同一房间的其他患者相对集中隔离观察,开展进一步排查。(六)原则上对于病情不紧急、不严重的患者不安排入院。
发热病人在入院前均应采集咽拭子做新冠病毒核酸检测,结果呈阴性并经过详细的“新冠肺炎”排查后收治入院。(七)指定一个病区作为新入院发热患者的集中收治病区,并实行单人单房隔离治疗。
(八)发现疑似及确诊病例应按政府规定程序收入相应的定点医院隔离治疗。
转运疑似和确诊病例前,须报市卫生健康行政部门后,经拟收治的定点医院专家会诊评估,报市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临床专家组组长或副组长同意后再转诊。并做好运送人员的个人防护和车辆消毒。(九)封闭医院侧门,留医院正门作为进出口,入口处设立临时预检分诊和体温监测点,所有进入院区的人员须经过体温筛查、流行病学疫情接触史评估分诊以及登记相关信息后方可进入诊区就诊。
限制就诊陪同人员数量,所有进入院内人员必须佩戴口罩。(十)所有诊断尚未明确的发热病人不得进入本院病房区域,如确实因病情需要进入本院就诊,需提供发热门诊重点医院排除新冠肺炎的诊断证明书和病历。
对于分检排查出的可疑病例,将其安置在我院的临时隔离观察室,并通知发热门诊重点医院安排专家在2小时内来院进行排查。(十一)做好所有人员健康监测筛查和流动管理。
建立早晚检测制度,每日安排专人对医院全体工作人员、住院患者和其他进入医院的人员进行体温检测并做好记录。一旦出现发热、干咳等疑似症状者按规定报告,进行单人隔离并开展进一步排查。(十二)对临床科室的陪护人员要求不得外出;
对医院的安保人员要求不得与来自疫区的人员接触,做好自我防护。(十三)为减少人员流动,暂停住院病人的聚集性活动、尽量减少外出病房的机会;
进入门诊的就诊患者和亲属要求就诊后尽快离开,不得逗留以及走动到除门诊外的其他院区。(十四)医院膳食组要求每位员工原则上不得在饭堂集中用餐,个人自带饭盒打饭回科室进食,减少员工聚集。
(十五)医务人员发现疑似病例后,应立即进行就地隔离,并报告领导小组和启动科室应急预案,逐级上报。
由医院在2小时内组织院内和区(市)有关专家会诊,一旦发现疑似病例原则上转诊至定点收治机构隔离观察或诊治。(十六)做好院区环境清洁消毒。
认真执行通风、消毒制度,正确佩戴口罩,做好工作人员个人防护。医院每天安排专门人员对全院所有工作区域、居住区域每日定时通风、定时消毒,特别是加强对病房、门诊等重点活动场所的消毒,做好医院垃圾、污水、污物的消毒处理。加强医院食堂、饮用水的安全管理。七、预检分诊点设置
1、单独设立预检分诊点,不适用导医台代替预检分诊点。
2、对发热患者及陪同人员给予并教会佩带一次性医用外科口罩,询问流行病学史(发病前两周有市旅行或居住史;或发病前14天内曾经接触过来自的发热伴有呼吸道症状的患者,或有聚集性发病),有无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相关症状,引导至发热门诊就诊并做好详细登记。
3、有流行病学史的患者且有症状者应及时告知发热门诊工作人员,同时电话报告医务部、院感科。
4、预检分诊人员应按一级防护要求做好个人防护(工作服、工作帽、医用外科口罩、手套),同时做好手卫生。
5、经预检分诊查出的发热病人,应由预检分诊处的工作人员陪送到发热门诊,预检人员发生异常或意外情况应及时报告。
6、实行24小时值班制(晚间设在急诊科,标识醒目)。
八、发热门诊设置
1、发热门诊和观察室要在独立区域设置,设立独立的医护人员工作区域,医护人员有专用通道;设置隔离留观室;本地区一旦发现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确诊病例,发热门(急)诊承担接诊工作的医务人员按二级防护着装。
2、应有明显的标识,与其他诊室保持一定距离;分别设立医务人员和病人专用通道;留观患者单间隔离,房间内设卫生间;患者病情允许,应当戴外科口罩,并限制在留观室内活动。
3、建立接诊病人登记本。内容包括:接诊时间、患者姓名、性别、年龄、住址、工作单位、联系单位、联系方式、诊断、患者去向及接诊医生签名。严格执行发热病人接诊、筛查流程,并详细询问流行病学史。
4、建立终末消毒登记本。内容包括:空气、地面、物体表面及使用过的医疗用品等消毒方式及持续时间、医疗废物及污染物的处理等,最后有实施消毒人和记录者的签名,并注明记录时间。
5、保持通风良好,落实消毒隔离措施。
6、防止人流、物流交叉,落实医疗废物管理相关制度。
7、落实发热病人登记报告制度。
8、患者转运:非必需情况,不允许患者离开隔离区域;尽可能减少与工作人员、探视者及其他患者的接触;如需转运,需使用专用的转运途径转运。
9、严格按照《医疗机构消毒技术规范》要求,做好医疗器械、污染物品、物体表面、地面等的清洁与消毒。
10、患者产生的所有垃圾均为医疗废物,用双层医用黄色垃圾袋封扎后送医疗垃圾暂存处。
九、应急措施
(一)建立具体清晰的工作制度和程序,按照分类诊治、流程规范、措施适当的原则实施医疗救治,合理调整预检分诊流程,科学调配人员、设备,抽调专门的护士进行巡视,加强患者的管理。
(二)按照要求规范设立隔离病房,对发热患者进行管理。
(三)做好院内感染控制工作,加强医务人员的个人防护。
按照《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诊疗方案(试行第六版)》《省卫生健康委关于进一步做好发热门诊感染防控及医务人员防护工作的通知》要求,做好院内感染控制和医务人员个人防护工作。加强医疗场所的通风换气与清洁消毒工作,对经常使(共)用的`血压计、听诊器、体温计、电话机、电脑鼠标、手电筒等要定期消毒;采取相应措施做好院内其他患者的防护。十、应急培训
实施分级全员培训。通过集中培训、科室内部培训、演练等多种形式,对全部医务人员进行新冠肺炎诊疗方案、疫情报告、消毒隔离、院内感染控制、个人防护、就诊流程等相关知识的培训。
疫情应急处置流程预案4为认真贯彻省、市有关疫情防控工作文件精神,现结合实际,制定我市教育、体育系统疫情防控工作应急预案。
一、高度重视,加强领导
疫情就是命令,防控就是责任。各地、各校要高度重视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提高政治站位,坚持把全市师生员工身体健康放在第一位,按照属地管理的原则,在各级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应急指挥部的领导指挥下,切实把疫情防控作为当前最重要的工作来抓。市教育局(体育局)成立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应急工作领导组,市委教育工委书记、市教体局局长许秀旗任应急工作领导组组长,市委教育工委其他委员任副组长,办公室、教育科、思政科、体卫艺科、勤俭办等科室负责人为组员,负责统一领导协调全市教育、体育系统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领导组办公室设在体卫艺科,市委教育工委委员、副局长郑大好兼任办公室主任。各县区教育、体育行政部门,市属学校(含市业余体校和全民健康中心)要成立相应的组织,负责本地本单位疫情防控的组织领导工作。
二、多措并举,狠抓落实
各地、各校要根据疫情防控工作要求,采取具体有力措施,积极做好疫情防控各项工作。
(一)各级各类学校(含市、县区业余体校)未经市教育、体育主管部门批准,不得擅自开学或以其他名义组织学生返校搞集体教育教学等活动。
具体开学事宜,市教体局将根据疫情防控情况及市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应急指挥部要求,统一部署;(二)全市校外培训机构一律暂停开展培训、考试等集体聚集性活动;
(三)全市各类公共体育场馆、健身场所及体育培训机构暂停对外开放,暂停全市范围室内、室外群众性体育活动和竞技体育赛事;
(四)全市各类体育协会和体育社团组织暂停举行比赛、活动及培训;
(五)全市中小学生严禁参加社会机构等部门举办的比赛、展示、评比等大型聚集性活动和考试等;
(六)严禁教师私自组织和参与补课;
(七)各县区教育、体育行政部门,各级各类学校要立即着手储备消毒、口罩、体温检测仪(表)等防控物资;
(八)广泛开展健康教育,向学生、教职员工和家长宣传普及疫情防治知识和防控要求,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应急指挥部发放的《倡议书》和《明白纸》要尽快印制,立即发放张贴到位,并自觉遵守《通告》要求。
春学期开学后,在非教学时间,要利用校园广播反复播放《倡议书》和《明白纸》音频;(九)春学期开学前,各级各类学校要对教室、宿舍、食堂等校园各类场所进行全面消毒。
开学学生返校后,学校要严格落实体温检测作为必查项目)及因病缺勤病因追查与登记等制度,建立健全健康档案,落实一天一消毒要求;(十)强化学校门卫管控,加强对进出学校人员的排查、登记,严格落实校园封闭式管理。
三、严格纪律,维护稳定
各县区教育、体育行政部门,各级各类学校要严格落实值班值守和信息报告制度,值班人员要在岗在位,单位领导要亲自带班,不得擅离值守,疫情防控相关情况按程序和要求及时报告,对违反值班制度和要求的,将依规依纪追究单位领导和值班人员的责任。
全体教育、体育系统工作人员及广大教职员工要自觉遵守纪律和疫情防控工作规定要求,不造谣、不信谣、不传谣,科学和理性对待疫情,切实维护好社会稳定。
从即日起,各县区教育、体育行政部门、市直学校(含市业余体校和全民健康中心)于每日下午1时前向市教体局“日报告、零报告”,不得谎报、瞒报、漏报。
疫情应急处置流程预案5为切实做好新冠肺炎预防控制工作,及时有效地开展疫情发生时的应急处置工作,做到“早发现、早报告、早诊断、早隔离、早治疗”,最大限度地减少疫情对人民群众健康和社会造成的危害,维护全县社会稳定和经济发展,特制定本预案。
一、总则
(一)总体目标。
为提高全县应对新冠肺炎的应急处置能力,科学、规范地做好疫情应急处置工作,有效控制疫情的传播和蔓延,保障广大人民群众的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维护社会稳定。(二)编制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条例》《国家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预案》《四川省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预案》《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诊疗方案》《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方案》等。(三)适用范围。
本预案适用于本县行政区域新冠肺炎的防范和应急处置。(四)工作原则。
统一领导,分级负责;预防为主,防治结合;依法防控,科学应对;属地管理,明确责任;部门协同,公众参与;快速反应,高效处置。二、应急组织体系及职责
(一)应急指挥机构。
在县应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工作领导小组下成立九寨沟县新冠肺炎应急指挥部(以下简称应急指挥部),由县委、县政府、县人大、县政协主要领导任指挥长,四大班子及驻县州属单位其他县级领导任副指挥长,成员由各相关部门、各乡(镇)主要负责同志组成。应急指挥部下设办公室,由陈志敏同志担任办公室主任。(二)新冠肺炎应急指挥部职责
应急指挥部:负责本县行政区域内新冠肺炎疫情应急处理的指挥和协调,统筹部署本县行政区域内新冠肺炎的应急处置工作。
应急指挥部办公室:在应急指挥部统一领导下,组织、协调本县行政区域内新冠肺炎疫情的应急处理工作;负责组织开展应急演练、宣传与培训、信息收集与上报及其他应急协调工作;完成应急指挥部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
应急指挥部成员职责分工:
1.九寨沟管理局、大九旅集团公司:负责排查景区关闭前进入景区且未脱离观察期的疫区游客动态信息,建立人员台账,做好数据统计、跟踪管理等工作。一旦发现有疑似症状的人员,要立即报告县防控办并做好应急处置。
2.县委组织部:负责管理外出返乡(返岗)的干部职工;联合县卫健局对做出显著成绩和贡献的单位、个人给予表彰奖励。
3.县委宣传部、县融媒体中心:负责与州委宣传部及上级媒体衔接与联络,协调做好新冠肺炎信息发布工作,保持宣传口径统一。监测处置负面舆论信息,积极主动进行舆论引导,及时发布我县新冠肺炎疫情的相关信息及处置工作进展情况,有效回应社会关切。
4.县纪委监察委:负责监督检查工作,督促各部门认真落实工作职责,对工作不力、措施不实的单位和个人严肃追责。
5.县财政局:负责安排疫情防治应急处置专项经费,做好资金保障及监管工作。
6.县卫生健康局:负责组织制定防控、诊疗方案;对疫情进行风险评估、预测预警,提出启动应急响应建议;对病例进行监测、报告、调查处置;组织医疗救治工作;根据授权及时对外发布疫情等相关信息;组织开展爱国卫生运动。
7.县市场监管局:做好市场监管工作,负责做好已开业商铺从业人员及场所的防控工作;加大市场监管执法力度,负责应急处置药品、医疗设备和器械的质量监督管理,打击哄抬物价、囤积居奇违法行为,打击野生动物贩卖。会同县科技农牧局在疫情期间关闭活禽和活禽宰杀市场。督促有关经营者规范进货渠道,严把市场准入关。负责组织开展食品安全管理和重大食品安全事故的调查处理。
8.县公安局:负责依法处置与防治有关的突发件,查处打击违法犯罪活动,维护社会稳定;协助县卫生健康局依法落实医学隔离和医学观察措施,依法保障防控工作秩序。做好交通疏导工作,为防疫救治人员和物资的交通安全提供保障。对负面舆情信息迅速落地查人,严厉打击造谣传谣、哄抬物价、囤积居奇、制假售假等违法犯罪和扰乱社会治安、医疗秩序的行为。
9.县教育局:负责开学后各类学校、托幼机构的疫情防控工作,加强学生不明原因肺炎病例的监测和报告工作。加强学校健康知识宣传,落实校内疫情监控和日常检查措施;配合做好学校或可能波及学校的疫情的应急处置工作。
10.县经信局:负责协调有关单位保障油料、通信、电力等物资储备。
11.县民政局:负责对因疫情导致基本生活出现困难的群众给予救助。
12.县人社局:负责因参与防治工作致病、致残、死亡的人员,按照有关规定给予补助、抚恤,对属于《工伤保险条例》调整范围的工作人员给予工伤待遇政策。
13.九寨沟生态环境局:负责组织协调与疫情相关的环境污染应急处置工作,组织对周围环境指标的监测。
14.县交通局、县运管所:协助县卫生健康局开展交通检疫、查验工作,对病人、疑似病人及其密切接触者实施临时隔离、留验,坚决防止疫情输入。制定道路客运疫情防控方案,加强应急防控工作。组织协调新冠肺炎疫情处置人员、防治药品、器械等应急物资的运输工作。
15.县科技农牧局:开展与人类接触密切的动物相关传染病的监测和管理工作;加强对养殖场、屠宰场等重点场所的消毒,加强对重点场所从业人员的健康监管,发现有发热、咳嗽等症状的人员,及时报告并督促其就医;一旦出现观察病例,要配合县卫生健康局做好流行病学调查、隔离、消毒等工作。
16.县综合执法局:做好城市市容环境卫生综合治理,指导各乡(镇)及宾馆饭店开展环境卫生综合整治。
17.县林草局:加强本辖区野生动物的疫情监测,特别要加强野生动物行为异常或异常死亡情况即时发现,并采取现场隔离等应急处置,同时加大打击和查处扑杀、贩卖野生动物的行为。
18.县医保局:全力做好新冠肺炎疫情救治费用保障工作,确保收治医院不因支付政策影响救治。
19.县文体旅局:负责引导各文化旅游经营单位、旅行社、星级饭店积极发挥作用,开展排查可疑者、登记跟踪、测温消毒、宣传引导及配合县卫生健康局做好相关数据统计等工作。一旦发现疑似病例,要协助县卫生健康局做好应急处置工作。
20.各乡(镇):负责组织领导辖区内的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建立联防联控工作机制和防控指挥部,组织做好群防群控工作。负责开展爱国卫生运动和环境综合整治工作。负责配合乡(镇)卫生院和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开展密切接触人员摸排、登记管理及数据报送工作。加大辖区防控知识宣传力度,严禁造谣、信谣和传谣,扎实做好稳控工作。
三、疫情监测与报告
(一)监测
1.新冠肺炎病例监测
(1)监测网络:县人民医院负责新冠肺炎病例的监测、登记和诊疗救治。如发生疑似病例,县人民医院负责采集病人咽拭子等标本;县疾控中心负责运送至有检测条件的机构进行检测。
(2)监测内容:按照《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诊疗方案》要求,县人民医院开展新冠肺炎病例登记,每日报告门急诊新冠肺炎病例数和就诊总数。
2.其他监测
各级各类医疗机构加强发热及呼吸道感染病例的监测,发现病例异常增多要及时向县疾控中心和县卫生健康局报告,县疾控中心组织流行病学调查。
(二)病例的发现与报告
1.病例的发现
各级各类医疗机构应提高对新冠肺炎病例的监测和报告意识,严格按照《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诊疗方案》规定操作,病例类型分为疑似病例和确诊病例两类。任何单位和个人发现符合病例定义的病例后,应及时向县疾控中心或当地医疗机构报告。
2.病例的报告
(1)各级各类医疗机构发现符合病例定义的疑似病例时应立即隔离并报告县卫生健康局和县疾控中心,由负压救护车将病人转至定点医院,经专家组会诊仍考虑疑似病例,应2小时内进行网络直报,并采集病人呼吸道或血液标本。
(2)县疾控中心接到疫情报告后,应立即向县卫生健康局和上级疾控部门报告;2小时内完成传染病报告卡的审核、预警处置等工作;立即进行核实,开展流行病学调查和现场处置,做好密切接触者的追踪管理工作;将采集的标本送上级疾控机构检测。
(3)突发事件的报告:全县首例新冠肺炎确诊病例以及符合《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病例监测方案》中聚集性疫情,县疾控中心应在2小时内通过突发卫生事件报告管理信息系统进行网络直报,事件严重级别选择“未分级”。县卫生健康局根据事件调查及后续进展,依据风险评估结果,对事件定级后,及时对事件级别进行相应调整。
四、应急响应措施
(一)工作程序
发现新冠肺炎疑似病例,第一时间报告医疗专家组,医疗专家组及时送指定诊室隔离,组织专家会诊,确定疑似后,组织采样将标本送州疾控中心检测。疑似病人在县人民医院留观治疗;确诊后组织转诊到州卫健委指定的州级定点医疗机构治疗;县疾控中心组织开展流行病学调查,指导、督促、实施病区和相关环境消毒,提出并采取阻止疫情扩散的措施;疫情防控和医疗救治组负责对密切接触者进行医学观察。
(二)现场处置
1.在疾病预防控制中心的指导下,有关单位和个人对病人的分泌物、接触过的物品和经常出入的场所进行严格消毒和处理。
2.诊室加强病房通风换气,避免房门密闭,可用紫外线照射,过氧乙酸薰蒸或含氧消毒剂喷雾等消毒;物品表面可用含氯消毒剂或75%的酒精擦拭;痰液等分泌物含氯消毒剂浸泡。
3.医护人员防护必须严格按照标准执行;病房的管理按呼吸道传染病有关管理规定施行。
(三)流行病学调查
由县疾控中心牵头,各乡(镇)、县公安部门协同配合开展流行病学调查,重点对病人的接触史进行详细的流行病学调查,特别是发病前与动物、环境接触情况,以及到外地务工、与可疑新冠肺炎病人接触的情况,以便发现可能的感染源线索。
(四)社会管控
1.城乡基层组织充分发挥作用,按照属地管理原则,对辖区人员及居住于辖区内的人员精准管理,重点排查来自疫情发生地区的人员及与其密切接触、可疑暴露者,逐一进行健康登记(含县内居住地点),督促其居家或隔离医学观察14天,监测其健康状况,发现异常情况及时报告并采取相应的防控措施,严防疫情蔓延。
2.对密切接触者、可疑暴露者实行居家或隔离医学观察,观察期限自最后一次与病例发生无有效防护的接触或可疑暴露后14天;如医学观察期间未出现发热(腋下体温≥37.3℃)、咳嗽、气促等急性呼吸道感染症状的,期满后可解除医学观察。
3.立即停止存在交叉感染风险的公众聚集活动。在交通枢纽设立体温检测点,对所有进出人员检测体温,并进行健康登记。对检测发现有疑似症状的人员,实施临时隔离留验,并向九寨沟县人民医院移交。
4.强化政策措施宣传解读,及时、更新疫情情况,引导群众不信谣不传谣,坚决维护社会大局稳定,防止以讹传讹,引发社会恐慌。大力宣传新冠肺炎疫情防控知识,及时解疑释惑,积极回应群众关切,稳定群众情绪,树立群众信心。
(五)应急响应结束
1.评估:新冠肺炎疫情平息后,县卫生健康局组织对新冠肺炎疫情处置情况进行评估。评估内容包括新冠肺炎的危害、现场调查处理情况、药物使用情况、病人救治情况、措施效果评价、应急处理过程中存在的问题和取得的经验及改进建议。
2.善后处理: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和国家有关规定,认真做好对新冠肺炎应急处理做出贡献的集体和人员的表彰和奖励,对因参与应急处理工作致病、致残、死亡人员给予相应的补助和抚恤,对应急处理期间紧急调集、征用有关单位、企业的物资和劳务进行合理补偿。
五、保障措施
(一)经费物资保障。
县应对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指挥部)下设的后勤保障组(以下简称后勤保障组)应安排落实防治专业人员培训、宣传教育、疫情监测、病人救治、应急疫情调查处理等工作所需经费,保障各项防治措施得以落实和疫情应急处理工作的顺利开展。县卫生健康局等部门根据疫情防控需要向县应急指挥部(抄送后勤保障组)提出应急物资采购需求计划,经县应急指挥部审议后由后勤保障组根据物资采购计划实施紧急采购,特殊情况下,可先采购后报备。后勤保障组负责应急物资信息收集、储备、管理、发放。物资储备种类包括:医疗物资、非医疗物资、生活物资、生产物资、农用物资等应急物资。各级卫生应急队伍可根据实际工作需要配备相应的通讯设备和交通工具,严禁超标准、超规格配备。抗病毒药物优先用于临床患者的治疗,预防用药优先使用老人、儿童、职业高危人群及患有慢性疾病免疫功能低下的人群等。(二)人员力量保障。
县卫生健康局负责组建医疗救治专家组,负责疫情防治工作业务技术指导和人员培训,指导做好病人诊断、救治和疫情的调查处理工作。县疾控中心应当组建流行病学、消毒、实验室检测等专业人员参加的疫情应急调查处理队伍。(三)医疗技术保障。
县卫生健康局负责举办相应的培训班,培训对象包括各级各类卫生技术人员、卫生管理人员和乡村医生。各类专业技术人员应当熟悉并掌握诊疗方案、预防和控制技术、流调、消毒、隔离、防护措施和技术要求。县卫生健康局应制定应急演练方案,定期组织开展疫情防控、医疗救治等方面的应急演练,提高应急意识和实战能力。(四)宣传引导保障。
各相关部门要利用广播、视频、报刊、互联网、手册等多种形式对社会公众广泛开展新冠肺炎防控应急知识的普及教育,宣传卫生科普知识,指导群众以科学的行为和方式对待新冠肺炎。应根据不同的公众群体,分类进行宣传教育。(五)纪律制度保障。
县委组织部、县纪委监察委要会同县卫生健康局定期或不定期地组织对疫情应对准备和应急处置工作情况的督查。督查内容包括预案、方案的制定,组织体制和行动机制的建立,监测系统建立和运行,药物、医疗救治、培训演练、健康教育等准备,应急处置是否规范。采用明察暗访的形式,并做到调查与指导相结合。督查评估结果应及时反馈和通报,对需要整改的,进行动态跟踪督办。六、附则
(一)本预案由九寨沟县应对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指挥部)组织制定,并将根据新冠肺炎防控形势变化和实施中发现的问题及时更新、修订和补充,并按规定公布。
各乡(镇)可参照本预案制定本地区新冠肺炎医疗卫生应急预案。(二)本预案由县卫生健康局负责解释。
(三)本预案自印发之日起实施。
第二篇:疫情舆情处置应急预案
疫情舆情处置应急预案
为进一步加强突发公共事件奥情处置工作,正确引导、妥善处置突发公共事件舆情,最大程度地避免、缩小和消除因突发公共事件造成的各种负面影响,结合我校实际,特制定本预案。
一、工作原则
(一)第一时间原则。
突发事件发生后,做到第一时间监测、收集、研判舆情发展走向,及时上报舆情动态,为应急处置提供第一手资料;在第一时间对外发布准确信息并慎报原因,情况较为复杂的舆情信息,在事态尚未清楚、但可能引起公众评议猜测或随意解读时,根据具体调查情况,再作后续详细发布,牢牢掌握信息发布的主动权、事件处理的舆论主导权。(二)全局利益原则。
在处置突发公共事件负面舆情信息时,坚持以维护党委政府形象和社会大局稳定为目标,把群众利益、大局利益始终放在优先位置。(三)口径一致原则。
在对外信息发布中,做到步调统统一、口径一致、权威发布,避免说法不一、自相矛盾,造成于已不利的后果。(四)疏堵结合原则。
注意把握对外信息发布的分寸和节奏,尊重事实,循序渐进,充分满足公众的知情权;正确引导和利用网络传媒,在公开透明发布信息的同时,及时删除各类可能造成重大负面影响的谣传信息。(五)协作协调原则。
充分发挥舆情处置工作领导小组团队协作、上下沟通、左右协调的作用,牢牢把握正确的舆论导向,形成强大的工作合力。二、组织体系及职责成立学校舆情处置工作领导小组,负责领导和指挥全校奥情处置工作。
(一)高级中学奥情处置工作领导小组成及职责组长:xx
常务副组长:xx
副组长:xx
成员:中层干部、班主任、科任教师、后勤人员。职责:(1)领导和指挥全校舆情处置工作;(2)根据舆情发生、发展、衍变情况,适时启动本应急预案,召集各相关成员协同开展处置工作;(3)组织收集、跟踪舆情信息,及时向应急指挥机构和有关部门通报情况;(4)通过学校班队会及课间操适时适度发布真实消息,解疑释惑、澄清事实、批驳谣言、引导舆论;(5)根据事件进展情况,及时向县委县政府汇报,并协调派出所等相关单位,共同做好突发公共事件的舆情处置工作。
第三篇:麻疹疫情应急处置预案
麻疹疫情应急处置技术方案
1、概述
麻疹是由麻疹病毒通过呼吸道传播所引起的乙类传染病,常在冬春季发病和流行,传染性强,波及范围广,常可引起暴发及较大规模流行,尤其易在人群密集的小学及幼儿园等处引起暴发。麻疹潜伏期一般为10~11天,最短为7天,最长为2l天,主要临床表现为发热、出疹(全身性斑丘疹)并伴有咳嗽、卡他性鼻炎或结膜炎。
为及时发现我区的麻疹疫情,迅速采取有效的控制策略和措施,保障人民群众的身体健康与生命安全,维护社会稳定,促进经济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条例》等有关规定,结合本地实际,特制定本技术方案。
2、本方案适用范围和术语界定
本方案适用于在l周内同一学校、幼儿园、社区、建筑工地等集体单位发生10例及以上麻疹病例时的预防控制工作。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疾控中心在开展疫情应急处置时必须遵循本方案的技术标准和要求。
2.1麻疹病例定义
参照国家标准《麻疹诊断标准及处理原则》(GB 15983—1995)执行。
2.1.1疑似病例:
(1)全身皮肤出现红色斑丘疹。
(2)发热(38"C或更高)。
(3)咳嗽或上呼吸道卡他症状,或结合膜炎。
具备(1)加(2)条者,或同时伴有(3)条者。
2.1.2临床诊断病例:
(4)起病早期(一般于病程第2~3日)在口腔颊粘膜见到麻疹粘膜斑(Koplik氏斑)。
(5)皮肤红色斑丘疹由耳后开始向全身扩展,持续3天以上呈典型经过。
(6)流行病学史:与确诊麻疹的病人有接触史,潜伏期6~18天。
疑似病例加(4)条或(5)条或(6)条。
2.1.3实验室确诊病例:
(7)一个月内未接种过麻疹减毒活疫苗而在血清中查到麻疹IgM抗体。
(8)恢复期病人血清中麻疹IgG抗体滴度比急性期有4倍或4倍以上升高,或急性期抗体阴性而恢复期抗体阳转。
(9)从鼻咽部分泌物或血液中分离到麻疹病毒(附录A),或检测到麻疹病毒核酸。
疑似病例加(7)条或(8)条或(9)条,以及具有任何一项临床症状(1)至(5)条中任一条加(7)条或(8)条或(9)条。
2.2暴发疫情、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定义
根据《国家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相关信息报告管理工作规范》(试行版)的规定,在1周内,同一学校、幼儿园、社区、建筑工地等集体单位发生10例及以上麻疹病例,确定为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按照《国家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相关信息报告管理工作规范》的要求,必须在“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报告管理信息系统”网上开展麻疹的相关信息报告。
2.3监测病例定义
在麻疹疫情发生后,为了及时发现和掌握新的麻疹病例,相关的医疗卫生机构在辖区范围内开展麻疹的主动搜索等有关监测工作,期间发现的病例称之为监测病例。而其搜索的范围按现场实际、疫情波及地等情况,由疾控中心具体确定。
3、部门职责与组织保障
按照《传染病防治法》的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的要求,县卫生局、各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疾控中心以及其它相关部门必须切实履行各自的工作职责,加强对麻疹预防控制工作的组织领导、技术支持、后勤保障、监督检查等工作,提高麻疹预防控制工作的成效。
3.1部门职责
3.1.1县卫生局应组织相关部门提供麻疹应急处置所必要的经费、物资等保障,敦促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及相关部门落实各项防控措施。
3.1.2县卫生局应急办应组织、协调疫情的调查处理和医疗救治工作,正面引导宣传,加强与其它部门的沟通与协作。
3.1.3各社区卫生服务中心负责麻疹病人或疑似病人的医疗救护、现场救治等工
作;协助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做好流行病学调查及相关标本的采集;及时发现疫情,及时报告。
3.1.4县卫生监督局应对各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的传染病疫情报告、医疗救治、防控措施等执行情况进行监督检查,查处违法行为;积极开展卫生法律法规的宣传教育工作。
3.1.5县疾控中心负责对麻疹病例进行流行病学调查、密切接触者的追踪、医学观察和疫苗应急接种;指导收治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对麻疹病例进行隔离治疗;开展对有关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社区卫生服务站、中小学校、幼儿园的麻疹病例的主动搜索;落实疫点、疫区的处理等工作;进行有关样本的采集,并在3日内完成实验室检测工作(有条件地区);负责疫情个案报告的审核和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相关信息报告与管理工作。
3.2组织保障
3.2.1制定应急技术方案和有关操作规程
根据全市麻疹防制的总体要求,科学分析的疫情发生趋势,制订应急处置技术方案和有关操作规程。对主动搜索发现的病例应由疾控中心负责进行网络直报。
3.2.2开展专业培训和应急演练
在疫情高发季节之前以及在流行期内,疾控中心应对辖区内卫生管理人员、防疫人员、检验人员和临床医护人员等进行专项培训,强化麻疹病例的早发现、早隔离、早报告的意识,进行流行病学、临床学、病原学、实验室诊断技术的培训,推广有效控制疫情的新技术和新方法;根据本街道实际情况,适时开展麻疹防制工作的应急演练,锻炼出一支疫情意识强、行动迅速、处置高效的善战队伍。
3.2.3配备各类所需物资
县卫生局均应根据疫情预测和防制工作的实际需要,储备足量的疫苗,配备必要的治疗药械,必要的治疗药品、器械和病床等。
4、应急准备
4.1组织准备
根据疫情应急处置工作的实际需要和事件的级别,疾控中心向县卫生局提出成
立相应的应急指挥组织机构的建议。应急指挥机构应迅速组织现场调查工作组到达现场,必要时,地区和市级相关单位和部门也要派人协助调查与处理。现场调查组一般包括流行病学、实验室和临床医学等专业人员,现场调查组应设立负责人,组织协调整个调查组在现场调查工作,调查组成员应明确各自的职责。
4.2物品与器械准备
现场调查组奔赴现场前应准备必需的资料和物品,一般应包括:
(1)调查和资料分析用品:麻疹个案调查表以及其它相关表格、记录本;
(2)标本采集和现场检测用品:标本采集记录表、标本采集用拭子(注意用于PCR检测标本采集的拭子,应使用灭菌人造纤维拭子和塑料棒)、自封式塑料袋、标签纸、油墨耐水的记录笔等。
(3)应急用麻疹疫苗。
5、疫情报告
5.1报告方式、时限和程序
按照《国家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相关信息报告管理工作规范(试行)》的要求,对于获得麻疹相关信息的责任报告单位和责任报告人,应当在2小时内以电话或传真等方式向属地疾病预防控制中心报告,具备网络直报条件的同时进行网络直报,直报的信息由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审核后进入国家数据库。不具备网络直报条件的责任报告单位和责任报告人,应采用最快的通讯方式将《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相关信息报告卡》报送属地疾病预防控制中心,接到《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相关信息报告卡》的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应对信息进行审核,确定真实性,2小时内进行网络直报,同时以电话或传真等方式报告同级卫生局和上级疾病预防控制中心。
5.2报告内容
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在接到辖区内麻疹病例报告后,在以最快的方式向同级卫生局和上级疾病预防控制中心报告的同时,应立即组织有关人员进行调查、核实和处理,病例确诊后于6小时内填写基本信息(见附表2麻疹个案基本信息表),以传真形式及时上报有关部门。所有病例的流行病学个案调查表于个案调查(见附表卜l麻疹个案调查表),疫情结束后5日内上报有关部门。
麻疹发生、发展、控制过程信息分为初次报告、进程报告、结案报告。1)初次报告:报告内容包括事件名称、初步判定的事件类别和性质、发生地点、发生时间、发病人数、死亡人数、主要的临床症状、可能原因、己采取的措施、报告单位、报告人员及通讯方式等,初次报告要快,应在调查后2小时完成。2)进程报告:报告事件的发展与变化、处置进程、事件的诊断和原因或可能因素,势态评估、控制措施等内容。同时,对初次报告的《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相关信息报告卡》进行补充和修正,进程报告要新,需按日进行。3)结案报告:事件结束后,应进行结案信息报告,结案报告要全,在确认事件终止后2周内,对事件的发生和处理情况进行总结,分析其原因和影响因素,并提出今后对类似事件的防范和处置建议。
6、应急处置
6.1核实诊断
核实诊断的目的在于排除医务人员的误诊和实验室检验的差错。核实诊断可通过查看病例、访问病人和能够提供较详细的病人发病与发病前生活信息的人、查看病人的检查信息甚至专家会诊等方式进行,收集病人的基本情况包括年龄、性别、地址、职业以及发病日期等,同时还要收集病人的症状、体征和实验室检测资料,同时还需要分析临床采样的准确性,必要时重复采样进行检测。最后根据病例的临床表现、实验室检查与流行病学资料相互结合进行综合分析做出判断。
6.2流行病学调查
掌握麻疹暴发的流行规律,查明传染来源、传播途径和疫情波及的范围,阐明流行因素,为及时制定暴发疫情控制方案提供科学依据。调查方法主要有个案调查与暴发调查两种。
6.2.1个案调查:主要为了了解患者的发病原因及疫源地现况,以便控制疫情蔓延,积累资料,作为流行病学分析的基础。对疫点、疫区应有计划有目的地及时开展病原检索工作。
6.2.2暴发调查:暴发调查的对象,应该是发生病例的整个地区(单位)及与之有关的地区。暴发疫情调查目的是确定暴发的原因。要迅速摸清发病的时间分布、地区分布及人群分布,确定可能的传染源与传播途径。
6.3病人隔离治疗
社区卫生服务中心要严格执行《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传染病预检分诊管理办法》中的各项规定,切实做好社区卫生服务中心麻疹预检、分诊工作;在发现疑似患者时,应立即进行诊治,并及时对其密切接触者进行检查、登记,采取适当的预防措施;要加强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内消毒隔离和防护措施,防止麻疹在铁心桥社区卫生服务中
心内的交叉感染。医务人员要加强培训,掌握麻疹的临床特征、诊断标准、治疗原则,及时发现病人;同时要掌握消毒、隔离和个人防护知识和措施。麻疹病例应当按照属地化的原则就地隔离治疗,收治社区卫生服务中心要向县疾病预防控制中心报告病例的转归情况。要尽早采取规范治疗,避免或减少并发症。
6.4密切接触者的调查与处理
密切接触者是指家庭成员、病人看护人员以及任何可能暴露于病人口腔、鼻咽分泌物的人员。对密切接触者必须进行医学观察随访,时间至少为2l天(自最后接触之日算起),一旦其出现发热、出疹等症状要主动申报,并及时就诊。所在地社区卫生服务站医务人员等负责医学观察工作。
6.5样本采集、运送和实验室检测
实验室检测应与流行病学调查密切结合,由铁心桥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按照要求在对病人进行抗生素治疗前采集咽拭子和血液等标本,及时送疾控中心实验室检测。采集标本时应详细填写标本送检单。病人或疑似病人标本送检单应包括标本编号、姓名、地址、发病时间、临床诊断、标本种类、采样地点(住院时填写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和病房名称)、采样时间等内容。
6.6疫点、疫区的划定及处理
疫点、疫区的划定及处理的目的在于及时发现和管理传染源,切断传播途径,迅速控制疫情。
6.6.1疫点、疫区的划定
(1)疫点:指发生病人、疑似病人的地方。要根据流行病学资料来划定疫点。一般指同门户出入的地方或与病人、疑似病人生活上密切有关的若干户为范围。
(2)疫区:为了防止疫点外污染造成续发感染和向外传播,要根据疫点的地理位
置、交通情况、自然村落等特点来划定疫区。一般以一个或几个居委会或一个街道为范围划为疫区。
6.6.2疫点消毒处理和个人防护
疾病预防控制中心专业人员指导开展和指导社区、学校等定期开窗通风。对物体表面可用适当浓度含氯制剂擦拭。负责现场流行病学调查、采样和治疗的工作人员要加强个人防护,及时做好免疫预防工作。同时注意避免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内的交叉感染与传播。
6.6.3免疫预防
麻疹暴发或流行时,应根据疫情的动态,在县疾控中心的统一部署下,开展儿童和高危人群麻疹疫苗的应急接种。预防接种工作严格按照预防接种技术管理规程及国家对麻疹疫苗使用的有关规定实施,要特别注意掌握预防接种禁忌症。
6.7加强区域联防
疫情调查处理时要加强不同部门或机构间的协作,如疫情发生在街道与街道交界地区,由县卫生局负责协调处理该区域疫情;如属不同区,由市卫生厅负责协调处理该区域的疫情。县疾病预防控制中心要及时将有关疫情信息向相邻县疾病预防控制中心通报。
6.8加强部门合作和健康教育,动员全社会参与
(1)坚持预防为主的方针,在流行季节前,铁心桥街道可通过各种媒体宣传防治麻疹的科普知识,增强广大群众预防麻疹的意识。教育群众搞好个人卫生和家庭卫生,改变不良生活习惯、勤扫地、勤洗手、淡盐水漱口;开窗通风,保持室内外空气流通。引导群众加强营养和室外活动,增强体质、提高机体抵御疾病的能力。
(2)在卫生部门与各有关部门参与或监督下,托儿机构、中小学校、厂矿、工地、商场和影剧院等公共场所要搞好环境卫生,保证空气流通。
(3)发生麻疹疫情后,卫生局要根据国家有关规定适时公布疫情,做好与媒体的沟通,避免处置过度造成社会恐慌。当疫情严重时,根据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管理的有关规定,启动应急预案,实行群防群控。
(4)卫生局和卫生监督所要会同有关部门加强对辖区内学校、建筑工地和社区卫生
服务中心的麻疹防治工作进行督导检查,发现问题,及时解决,促进各项防控措施的落实。
7、疫情控制效果评价
疫情控制期间,在流行病学调查和病原学检测的基础上,动态分析麻疹疫情的发展趋势和防治措施的实施效果。疫点和疫区在实施控制暴发流行应急处置预案后21日内再无新病例出现时,可视为暴发流行已得到初步控制,可转为常规防制和监测。
第四篇:非典型肺炎疫情应急处置预案(本站推荐)
非典型肺炎疫情应急处置预案
1.总则
1.1编制目的为有效预防和及时控制传染性非典型肺炎(SARS),规范和指导我县传染性非典型肺炎疫情应急处置工作,实现早期预警,提高应急处置能力,控制传染性非典型肺炎疫情蔓延,保护人民群众身体健康,维护社会稳定。
1.2编制依据
本预案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条例》、《传染性非典型肺炎防治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结合我县实际,制定本预案。
1.3工作原则
预防为主、常备不懈,群专结合、以专为主,中西医结合、优势互补,依法管理、科学防治,统一领导、分级负责,快速反应、高效处置。
1.4适用范围
本预案适用于我区卫生系统范围内传染性非典型肺炎疫情的应急处置工作。
1.5疫情状态分级与判定
1.5.1疫情状态分级
⑴状态一:外县发生传染性非典型肺炎疑似或确诊病例。⑵状态二:本区发生传染性非典型肺炎疑似或确诊病例。⑶状态三:本区发生传染性非典型肺炎病例,并有扩散趋势。
1.5.2病例诊断
诊断标准见卫生部《传染性非典型肺炎(SARS)诊疗方案》。区内首例传染性非典型肺炎疑似病例,由省级专家组初步判定,报请国家级专家组确认。区内首例传染性非典型肺炎确诊病例,由国家级专家组确认,后续疑似病例、确诊病例由州级专家组确认。
2.应急组织体系及其职责
2.1应急指挥机构及其职责
区卫生局在省、州卫生厅(局)的统一指挥下,统一管理全区卫生系统传染性非典型肺炎疫情应急处置工作,依照职责和本预案的规定,负责组织、协调本行政区域内的传染性非典型肺炎疫情应急处置工作,统一调配应急技术力量和应急物资,组织专业队伍培训和疫情应急处置演练,指定定点医院、后备医院和集中隔离场所;向区人民政府和上级卫生部门报告我区发生的传染性非典型肺炎疫情应急处理情况;根据应急处理工作的实际需要,向区人民政府提出启动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指挥部应急反应的建议。
2.2应急处置专家小组及其职责
为了及时有效快速控制疫情,根据工作需要,成立相应的应急处置专家小组:⑴医疗救护专家小组。主要由传染(感染)科、呼吸科、儿科、急诊科等专科的专家组成,负责制定和完善医疗救治方案,参与疑难危重病人抢救。
⑵预防控制专家小组。由流行病学、消杀和卫生监督等专业人员组成,及时赴现场开展应急处置工作,尽快查明原因。
⑶检测技术专家小组。由病原学等方面检验专家组成,负责病原学、血清学样本的采集、运送、检测及结果的判定。
⑷病例诊断专家小组。主要由医疗救护、疾病预防控制、检测技术专家组成,负责传染性非典型肺炎疑似或确诊病例的诊断。
2.3应急处置专业技术机构及其职责
2.3.1区疾病预防控制中心
负责全区传染性非典型肺炎疫情信息的收集、汇总分析、信息反馈和上报;负责现场流行病学调查、处置和密切接触者样本采集,负责所有样本的包装与运送;对传染性非典型肺炎疫情应急处理情况的初次报告、进程报告和结案报告进行复核和上报。
2.3.2医疗机构
⑴成立由主要领导负责的防治工作领导小组,负责院内传染性非典型肺炎的应急处置工作。
⑵开展发热病例、不明原因肺炎病例的监测,建立预检分诊制度和工作流程。⑶加强医务人员传染性非典型肺炎防治知识培训,严守操作规程,实行首诊负责制,并做好自我防护。
⑷负责病人样本采集,配合区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开展流行病学调查。
⑸定点医院(区人民医院)、应储备足够的病人救治设备、药品,负责医学观察病例、疑似病例和临床诊断病例的转送、诊断、医疗救治和控制医院内感染等工作。
3.1.1日常监测
各级各类医疗机构要按照卫生部《医疗机构传染病预检分诊管理办法》、《全国不明原因肺炎病例监测实施方案(试行)》开展不明原因肺炎病例的监测,筛查传染性非典型肺炎可疑病例;发现不明原因肺炎病例必须立即将其转至定点医院进行诊治。
3.1.2应急监测
⑴区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定期指派专业人员,划片包干对口指导乡镇(社区)的疫情监测和疫情报告工作,并在区级医院相关科室进行不明原因肺炎病例的主动搜索。
⑵区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各医疗单位应加强对饲养、贩卖野生动物暴露人群和流动人口,尤其是疫区来的人员发热和不明原因肺炎病例的健康状况监测。⑶区疾病预防控制中心、乡镇卫生院要督促指导学校和托幼机构建立晨检、巡查制度,发现发热病例后督促病人到医院感染性疾病科诊治。
3.2疫情报告
⑴医疗机构的医务人员发现符合不明原因肺炎定义的病例后,应立即报告医院相关科室,由医院组织本院专家进行会诊和排查,仍不能明确诊断的,按照《全国不明原因肺炎病例监测实施方案(试行)》进行网络直报,并电话报告区卫生局。
⑵各医疗卫生单位实行24 小时值班制度,严格执行疫情信息“日报告”、“零报告”和“有事即报”制度。
⑶区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各医疗单位及其执行职务的医务人员发现传染性非典型肺炎疑似病例、确诊病例时,按照卫生部《传染性非典型肺炎疫情监测报告实施方案》进行网络直报,并电话报告区卫生局。
⑷任何单位和个人有权向有关部门举报不履行或者不按照规定履行传染性非典型肺炎疫情应急处置工作职责的部门、单位和个人。
3.3疫情预测
⑴区疾病预防控制中心依据国内外及本地的传染性非典型肺炎疫情动态,对本地传染性非典型肺炎疫情发展趋势做出预测,并向区卫生局报告,必要时由区卫生局向区政府报告。区卫生局可依据预测结果,提出相应的应急处置措施。必要时提请区政府发布相应级别的预警。
3.4疫情通报
⑴区卫生局接到上级疫情信息通报后,应当及时向区政府有关部门和乡镇卫生院及区直医疗单位通报。
4.应急反应的启动与终止
4.1状态
一、应急反应的启动
区卫生局启动应急反应。
4.1.1区卫生局应急反应
⑴组织协调本行政区域内医疗卫生力量,开展传染性非典型肺炎疫情应急处置工作,并对应急处置工作进行督导检查。
⑵落实24 小时值班制度,及时向区人民政府和区卫生局报告疫情信息。⑶开展人员培训和大众性健康宣传教育。
⑷向社会公布疫情举报电话、咨询电话、定点医院、后备医院及集中隔离场所。
4.1.2区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应急反应
⑴加强疫情监测,落实24 小时值班制度,负责辖区疫情信息的收集、汇总分析、疫情信息反馈和上报,做好物资、人员和设施等的贮备。
⑵指导医疗机构开展落实发热病人、不明原因肺炎病人监测工作。
4.1.4医疗机构应急反应
医疗机构感染性疾病科或发热呼吸道门诊按照预检分诊制度落实发热病人、不明原因肺炎病人监测工作,对就诊病例及其陪同人员进行体温监测,每天向区疾病预防控制中心报告疫情信息。
4.2.4医疗机构应急反应
⑴医疗机构要严格按照《医院预防与控制传染性非典型肺炎(SARS)医院感染的技术指南》和《各种污染对象的常用消毒方法》等有关规定,做好医院感染控制工作。根据《医疗废物管理条例》做好医疗废物的处理。
⑵疑似和确诊病例遵循集中收治的原则,感染性疾病科或发热呼吸道门诊,发现疑似或确诊病例后转送到定点医院或后备医院,按照《传染性非典型肺炎(SARS)诊疗方案》进行医疗救治。
⑶收治病人的定点医院或后备医院应立即开展病人的救治,并每天向区疾病预防控制中心报告病情,当病情发生明显变化时,应及时报告。
⑷负责医学观察病例、疑似和临床诊断病例的检测样本的采集,配合县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做好病人的个案调查和密切接触者追踪。
5.保障措施
5.1加强技术培训,提高应对能力
区疾病预防控制中心,要提高流行病学调查、监测、实验室检验的能力。各医疗机构要加强对医务人员传染性非典型肺炎防治知识的培训,要求每一位接诊病人的医务人员都掌握不明原因肺炎、传染性非典型肺炎诊疗、预防控制和流行病学调查的相关知识,提高基层医务人员早期发现病人的意识和能力以及诊疗水平。
5.2完善实验室建设,确保安全检测
符合国家生物安全要求有关规定的实验室,选择技术水平高、责任心强的技术人员承担检测工作,确保实验室检测安全准确。
5.3加强监督检查,确保措施落实
区卫生局将根据工作开展情况,认真开展督导检查和指导工作,落实各项预防控制措施。进一步加强对重点地区的督导和检查,督导应急预案制定、业务培训、技术演练、疾病监测、疫情报告、传染病预检分诊及疫情现场控制措施落实情况,发现问题,及时解决。
5.4做好物质储备,保障经费支持
区卫生局将请求区人民政府安排传染性非典型肺炎疫情应急处置工作预备金和一定数量的日常工作经费,保障应急支出的需要;并按照应急处置工作的实际情况,积极向区政府或区财政局申请经费补助及补充;负责做好各种物质的储备,包括防护用品、应急预防性药物、抗病毒治疗药物和对症治疗棉织品、消毒药械、检测试剂等物资。
5.5做好车辆调度,保证交通畅通
定点医院负责病人或疑似病人的转运。必要时,区卫生局统一协调调度,提供相应的应急交通车辆,保障交通畅通。
第五篇:教育局疫情突发应急处置预案
教育局疫情突发应急处置预案2篇
教育局疫情突发应急处置预案1篇
一、预案制定目的:
为高效、有序地做好学校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突发事件的应急处置和救援工作,最大程度避免或减轻损失。
二、编制依据:
依据《——省教育系统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关于印发〈**_*小学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开学工作指南(四)〉的通知》及县教体局中心校相关文件精神等,制定本预案。
三、操作流程
(一)成立组织
1、学校成立新型肺炎疫情防控应急领导小组,名单如下:
组
长:翁某某(学校负责人)
副组长:李某某、马某某
工作小组:
疫情监测组:负责人:马某某
现场处置组:负责人:张
伟
转移协调组:负责人:张某某
信息通联组:负责人:姜某某
心理辅助组:负责人:洪海霞
物资保障组:负责人:马某某
(各组工作职责、流程详见以下应急举措。)
(二)做好应急举措。
在开展正常教学前,要认真做好疫情防控工作,学校每天要查验好全体师生员工的安康码和体温检测,做到及早发现异常,及早处置和排除隐患。在筛查过程中发现发热人员(体温测量37.3℃),根据发生地点,分别采取对应的措施。
1.校门口应急。
在校门口晨午检时,发现发热师生员工,疫情监测组立即向学校领导小组汇报。各小组采取下列措施:
(1)疫情监测组立即通知镇医院防疫员到场,对发热人员再次测量体温。
(2)如果保健教师或镇医院派驻的学校防疫指导员确认体温37.3℃,转移协调组要做好:一是立即护送发热人员直接进入学校临时隔离观察点隔离。二是拨打
120,联系医护专车送医疗机构诊治。三是联系***。四是发热人员接送到医院后,要持续保持电话联系,密切追踪后续情况。
(3)现场处置组要做好:一是对发热人员接触的所有物品进行消毒。二是指导接触人员用免洗消毒液洗手(或用流水进行规范的七步法洗手,但要注意防止水笼头交叉感染)。三是发热人员离开临时隔离观察点后,对观察点进行彻底消毒,并至少封闭
小时后才能重新启用。
2.教室内应急。
在教室内课间午间、午检发现发热人员,或师生自主报告发热,值班教师或上课教师第一时间向学校领导小组汇报。各小组采取下列措施:
(1)值班教师或上课教师要做好:一是立即停止教学任务或中止课间休息并维持好纪律。二是打开教室所有窗户,保持空气流通。三是指导发热人员原地休息,疏散教室内其他人员至校园指定空旷处。四是在教室门口待命。
(2)校长通知保健教师或镇医院派驻的学校防疫指导员到场,对发热人员再次测量体温。
(3)如果保健教师或镇医院派驻的学校防疫指导员确认体温37.3℃,转移协调组要做好:一是立即护送发热人员直接进入学校临时隔离观察点隔离。二是拨打
120,联系医护专车送医疗机构诊治。三是联系***。四是发热人员接送到医院后,要持续保持电话联系,密切追踪后续情况。
(4)疫情监测组要做好:一是对课任教师、班级内其他学生及与其他密切接触者测量体温。二是指导他们用免洗消毒液洗手(或用流水进行规范的七步法洗手,但要注意防止水笼头交叉感染)。
(5)现场处置组要做好:一是对整个教室进行消毒,尤其对发热学生的课桌、口罩及其他物品进行细致消毒。如有呕吐物,按照传染病防治相关规程进行专门处理。二是封闭该教室至少
2小时。封闭期间,该班级后续教学任务安排在备用教室进行。三是发热人员离开临时隔离观察点后,对观察点进行彻底消毒,并至少封闭
小时后才能重新启用。
3.食堂内应急。
如在食堂或其他就餐场所就餐时,发现发热人员,或者师生自主报告发热,值班教师第一时间向学校领导小组汇报。各小组采取下列措施:
(1)值班教师要做好:一是通知在同一餐厅或就餐场所的所有师生立即停止就餐,佩戴好口罩,并维持好纪律。二是打开所有窗户,保持空气流通。三是指导发热人员原地休息,疏散同一餐厅或就餐场所内其他人员至校园指定空旷处。四是在餐厅或就餐场所门口待命。
(2)校长通知保健教师或镇医院派驻的学校防疫指导员到场,对发热人员再次测量体温。
(3)如果保健教师或镇医院派驻的学校防疫指导员确认体温37.3℃,转移协调组要做好:一是立即护送发热人员直接进入学校临时隔离观察点隔离。二是拨打
120,联系医护专车送医疗机构诊治。三是联系***。四是发热人员接送到医院后,要持续保持电话联系,密切追踪后续情况。
(4)疫情监测组要做好:一是对同一餐桌、同一班级的教师、学生及与其他密切接触者测量体温;二是指导他们用免洗消毒液洗手(或用流水进行规范的七步法洗手,但要注意防止水笼头交叉感染)。
(5)现场处置组要做好:一是对整个餐厅或就餐场所进行消毒,尤其对发热学生的座位、餐盘、余餐、口罩及其他物品进行细致消毒。如有呕吐物,按照传染病防治相关规程进行专门处理。二是封闭该餐厅或就餐场所至少
小时。封闭期间,就餐安排在备用场所进行。三是发热人员离开临时隔离观察点后,对观察点进行彻底消毒,并至少封闭
小时后才能重新启用。
(6)教职工在办公室或宿舍出现发热情况,参照上述程序操作。
4.校外人员入校应急。
校外人员来校,测量体温时发现发热,门卫保安与监测组立即向学校领导小组汇报。各小组采取下列措施:
(1)疫情监测组立即通知保健教师或镇医院派驻的学校防疫指导员到场,对发热人员再次测量体温。
(2)如果保健教师或镇医院派驻的学校防疫指导员确认体温37.3℃,转移协调组要做好:一是立即护送发热人员直接进入学校临时隔离观察点隔离。二是拨打
120,联系医护专车送医疗机构诊治。三是联系***。四是发热人员接送到医院后,要持续保持电话联系,密切追踪后续情况。
(3)现场处置组要做好:一是对发热人员接触的所有物品进行消毒。二是指导接触人员用免洗消毒液洗手(或用流水进行规范的七步法洗手,但要注意防止水笼头交叉感染)。三是发热人员离开临时隔离观察点后,对观察点进行彻底消毒,并至少封闭
小时后才能重新启用。
(4)如校外人员拒不配合、不服从学校管理、强行进入校园,监测组和保安人员应采取紧急强制措施,并迅速报警处置。
(三)形成联动机制。
出现上述各种紧急情况后,其他工作人员应立即采取措施,理清问题线索,努力控制不利影响。
(1)信息通联组第一时间收集整理发热人员此前密切接触人员姓名、活动轨迹等信息(如果是家长,还需通过学生了解住址、家庭主要成员等信息),向领导小组汇报,为后续工作作好准备。
(2)心理辅助组编制好宣传资料,向全校师生发放。根据紧急情况涉及面的大小,适时开展心理辅导工作。如在教室内出现情况,则面向该班级师生开展应急团体心理辅导;如发生在食堂餐厅等大型场所,则需向全校师生开设心理讲座,进行应急心理辅导。
(3)物资保障组事先要组织好充足的防疫所需物品(尤其注意测量体温器具使用的有效气温范围),保障学校各项防疫措施及时、顺利落实。
(4)如果医院反馈感染情况属实,立即向教育局和属地政府汇报。根据上级要求,采取停课等应对措施。
(四)终止应急响应。
根据医院反馈信息,已经明确排除新型冠状病毒感染风险,学校终止应急响应。师生员工病愈或隔离期满后,须持医院病愈返校证明或解除隔离证明到学校卫生室复核确认登记,持有校医(保健老师)出具的复课证明方可进入教室上课。
四、保障措施
1.加强组织领导。建立健全防疫应急工作责任制,全面实行校长负责制、组长负责制。岗位到人,责任到人,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出现处置不当情况,要追究失职人员责任。
2.加强应急保障。学校要专款专用,保障购置必要的防护药品、器材、设备等,确保防疫工作的需要。
3、相关场所配备:
各年级备用的教室:
一年级:
后面教学楼一层中间教室。
二年级:新教学楼一层中间教室
三年级:美术教室
四年级:音乐教室
五年级:
阅览室
六年级:科学教室
临时隔离观察室:新教学楼一层最东口教室
应急疏散点:教学楼前广场
4、加强舆论宣传。心理辅助组要利用校园的各种宣传阵地,开展《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条例》等法律法规、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防控和心理健康知识,确保全校师生熟悉防疫措施。
教育局疫情突发应急处置预案2篇
为切实做好全区学校(幼儿园)开学后突发新冠肺炎疫情事件(以下简称突发疫情事件)应急处置工作,坚决防止疫情在校园扩散和蔓延,现结合《区教育局预防与控制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工作预案》和《区学校(幼儿园)新冠肺炎联防联控工作方案》等相关规定制定本预案。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疫情防控工作的重要指示和讲话精神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决策部署,坚持预防为主、妥善处置的方针,建立健全快速反应机制,完善突发疫情事件应急管理体系,进一步提升应对和处置突发疫情事件的能力及水平,维护正常的教育教学和生活秩序。
二、总体目标
通过构建统一、规范、科学、高效的突发疫情事件应对和处置工作机制,妥善处置我区学校的突发疫情事件,最大限度地减少学校突发疫情事件发生及其造成的影响,保障全体师生的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维护学校的安全和稳定,促进我区教育事业健康有序的发展。
三、工作原则
(一)统一指挥,分级负责。
结合区学校(幼儿园)新冠肺炎疫情联防联控工作方案,区教育局、卫健局联合成立学校(幼儿园)新冠肺炎疫情联防联控工作领导小组,在区政府的统一领导下,建立健全统一指挥、分级负责的突发疫情事件应急管理体制,切实履行工作职责,做好突发疫情事件的应对与处置工作。(二)以人为本,积极预防。
把保障我区全体的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作为首要任务,尽最大努力和可能减少突发疫情事件造成的损害。坚持预防与应急相结合,切实做好应对和处置突发疫情事件的各项准备工作。(三)规范处置,迅速恢复。
依据相关规定,按照工作流程,妥善予以处置,维护全体师生的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处置完毕后,立即采取有效措施,尽快恢复学校正常的教育教学和生活秩序。四、应急处置流程和措施
(一)全面监测,及时报告。
1.学生。学校通过晨、午检,因病缺勤缺课等排查形式全面精准掌握全校教师员工和学生健康情况,追踪近期因病请假的教职员工和学生身体健康情况,对教职员工和学生的健康状况进行全面监测。一旦发现有出现发热、乏力、干咳、呼吸困难等异常症状,如果是学生,则由班主任立即向校医和学校带班领导报告。校医在接到报告三分钟之内向学校结对医疗卫生机构和区疾控中心报告;
学校带班领导立即向校长报告,同时向区教育局报告,区教育局立即向区卫健局通报,同时上报区新冠肺炎防疫领导小组。
2.教职工。学校在晨午检中发现教职员工有可疑症状,则由校医在三分钟之内向校长报告,同时向学校结对医疗卫生机构和区疾控中心报告。校长在接到报告后在向区教育局。区教育局立即向区卫健局通报,同时上报区新冠肺炎防疫领导小组。
(二)先期处置,严防扩散。
1.学校启动本校疫情突发应急预案。学校向区教育局、区卫健局(疾控人员、结对医院医务人员)报告后等待相关人员到达的同时,校医着防护服将异常症状人员送往隔离室,学生由班主任通知学生家长,教职员工由带班校领导通知家属。
2.晨午检人员及密切接触人员原地不动,等待疾控人员、结对医院医务人员到达后的处理意见。暂停其所在班级和所在宿舍人员等与异常症状人员有密集接触者参加学校聚集性活动,严防疫情扩散。同时学校对密切接触人员开展相应的心理疏导工作。
(三)主动配合,分类治疗。
1.区教育局、卫健局(疾控人员、结对医院医务人员)到达后,学校积极主动配合疾控人员的安排。配合疾控部门由120车接送可疑病例去发热门诊检测。
2.根据检测结果,确诊是普通发热人员,则由结对医院进行治疗,学校恢复正常教学秩序。如是疑似或确诊病例,则由结对医疗机构及时将疑似或确诊病例转至专业医院进行隔离、治疗,同时向疑似或确诊病例人员所在社区通报。
(四)精准排查,妥善处置。
1.学校密切配合疾控人员开展病例流行病学调查工作,严防疫情在校园扩散和蔓延。全面精准排查疑似或确诊病例近14天内所接触的人员,对于密切接触者,严格落实医学隔离观察措施,并做好隔离期间的个人防护。
2.校医要对隔离人员建立联系方式,每天对其健康状况进行跟踪,做好记录。对于一般接触者,做好登记工作,并进行健康风险告知,嘱咐其进行体温检测、佩戴口罩,一旦出现发热、乏力、干咳、呼吸困难等症状,及时向学校报告,按规定程序予以处置。同时,加强疫点消毒工作,精准掌握疑似或确诊病例近48小时内到过的教学楼、食堂、宿舍、图书馆、办公室、会议室及楼梯、电梯间、卫生间、洗手池等公共场所,及时做好清洁、通风和消毒工作,确保正常使用。
(五)科学研判,严格防控。
突发疫情事件发生后,由区疫情突发应急处置工作领导小组联合相关专家,对疫情形势进行科学评估和研判,根据疫情严重程度,决定学校是否放假。五、善后与恢复
(一)妥善做好善后处置工作。
因疫情而被治疗的学校教职员工和学生,必须在恢复健康、经有关部门出具有效的病愈证明并符合相关规定后,方可上班、复学。对隔离观察人员,隔离期间有症状的,转至专业医院进行治疗;隔离期满无症状的,经疾控、医疗机构复查后,方可上班、复学。对因隔离或治疗而造成课程延误的学生,采取集中授课或专题辅导等方式,为其补授隔离或治疗期间落下的课程。同时,采取网上教学方式,对正在接受隔离或治疗的学生进行网上授课,保证其跟上正常教学进度。
(二)尽快恢复正常秩序。
应急事件处置完成后,工作重点马上转向恢复工作,争取在最短时间内恢复学校正常教育教学和生活秩序,维护学校和社会稳定。(三)全面总结应急处置工作。
学校和区新冠肺炎疫情防控领导小组分别对校园突发疫情事件进行全面总结,并形成书面总结报告,报区政府疫情防控领导小组以及上级教育行政部门。六、保障措施
(一)强化责任落实、规范工作流程
各校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成员要依法依规认真履行防控职责,严格按照规章制度和程序要求,规范应急处置工作流程,加强对教职员工和学生的日常健康状况监测,进一步完善突发疫情事件应急处置措施。
(二)强化宣传教育以及纪律约束
制定宣传教育工作方案。拓宽、加大科普宣传力度,使广大教职员工和学生充分了解防控知识、掌握防控要点、增强防控意识、支持配合防控工作。全面做好防控工作的宣传报道和舆论引导工作。监测校内外舆情,及时澄清事实,有效管控有害信息,杜绝散布谣言恶意炒作等行为。
(三)强化思想教育和心理疏导。
学校做好教职员工和学生的思想工作,正确认识、理性对待疫情,坚定疫情防控信心。对全体教职员工和学生,特别是对正在接受隔离或治疗的教职员工和学生,要开展多种形式的心理疏导和情绪化解工作,消除恐惧心理,解决实际困难,引导其保持积极乐观的心态,并积极配合学校做好应急处置工作。
(四)强化资金和物资保障
各校把应急经费列入预算,保障应急处置运转、物质设备购置和日常宣传、培训、演练等工作的需要。建立健全应急物资保障制度,完善应急物资的购置、储备、调拨和紧急配送机制,配齐配足应急处置工作所需的设施设备、防护用品、消毒液和相关药品等物资。
(五)强化督导检查
建立和完善疫情防控工作督导检查制度,通过领导包保督查、巡回检查、学校自查等方式,建立责任清单,形成问题清单,落实整改清单,推动疫情防控工作有效落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