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篇:防汛应急预案
胶州市2015年农村公路建设三标段 鹿家村—逄家沟中修工程、铺集沙河桥工程
防 汛 应 急 预 案
青岛平运路桥工程有限公司
雨季施工防汛预案
根据胶州市交通运输局相关领导对防汛工作的相关指示和当前项目施工的实际情况,我项目部拟定了雨季施工方案,以确保雨期各项工作得以顺利开展,内容如下:
一、为了防止和减少突发的洪水灾害,确保职工生命和财产的安全,确保工程安全度汛,我项目部特制定此方案。
二.成立防汛指挥领导小组 组
长
王春艳
副组长
孙洪杰
组
员
全体项目部成员
三、防汛应急预案
1、目的:减轻洪水等灾害造成的损失,最大限度地避免和减少人员伤亡,科学实施防洪调度、抢险救灾、有计划、有准备地防御洪水,保障社会经济发展。
2、基本原则:以防为主,防抢结合;全面部署,保证重点;统一指挥,统一调度;工程措施和非工程措施相结合;尽可能调动项目部一切积极因素,团结抗洪。
3、防洪防汛领导小组主要职责
(1)防洪防汛领导小组的领导下,贯彻执行国家有关防洪工作的法规、政 策和指挥部防洪防汛领导小组的决定、指令及新篁政府关于防洪防汛救灾的各项 指令,发布启动预案命令,指挥相关部门进行紧急应对。
(2)根据灾情对防洪防汛应急预案提出论证意见,领导、部署、协调灾害 应急工作,部署组织各组成部门实施抗
洪和救灾工作,执行上级部门下达的其他任务,制定和修订《防洪防汛应急预案》。
(3)当所辖本标段内有重特大洪水灾害发生时,组织召开防洪防汛工作应急会议,听取有现场人员的雨情、水情、灾情汇报,安排部署防洪救灾工作。
(4)统一指挥全项目部的防洪防汛应急工作,组织相关部门按本预案规定 职责对受灾地区进行抗洪救灾。
(5)向上级防汛领导小组报告洪水灾害和抗洪救灾应急工作情况。
4、各抢险应急小组职责
(1)通讯联络组:负责内外的通讯联络,随时保持联系畅通。一旦发生洪水事故,立即联系有关部门进行抢险,同时向上级部门报告。
(2)后勤物资保障组:按照防洪防汛领导小组的要求负责做好防洪物资储备、管理、供应工作。
(3)医疗救助组:负责在灾害发生后第一时间赶赴现场制定救护方案,抢救伤员,协调各大医院对受伤人员及时进行救治。
(4)安全保卫组:负责维护防洪抢险公共秩序,标段内交通、道路管制,出现紧急情况时,协调有关部门组织群众撤离和转移。
5、汛期值班制度
要安排汛期值班人员,严格实行 24 小时值班制度,保持通讯畅通,严禁值班人员脱岗。
6、加强防洪设施排查力度,及时整改,要完善和落实防汛值班制度,及时掌握水情预测、预报,确保汛情信息和调度指令畅通,防止水灾事故发生。
7、当工地发生灾情时,现场人员应立即将受灾信息以电话、口头传达等方式 报告给管理人员或应急指挥机构的任何成员,使消息迅速报告到项目 经理部应急领导小组。当有人员伤害时,报警员负责打急救电话 120,报告发生伤亡伤害的地点、伤害类型,同时告知工程附近醒目标志,以利急救中心迅速判断方位。迅速将事故情况向指挥部应急领导小组逐级快速上报,及时启动应急预案。在上一级应急领导小组未到达现场前,下一级的应急领导小组要立即组织义务抢险队员和施工现场员工进行初步抢险,对事态进行控制,防止灾情事故进一 步扩大。
8、奖惩
对在洪灾抢险救援工作中做出突出贡献的先进个人给予表彰、奖励。对在洪灾抢险救援工作中玩忽职守、临阵逃脱、拒不执行抢险救援命令的有关 人员,追究责任。
9、针对施工单位雨季施工的具体措施
(1)加强对施工单位雨季防汛工作落实的监督。(2)根据“晴外”、“雨内”的原则,雨后尽量缩短室外作业时间,加强劳动力调配,组织合理的工序穿插,利用各种有利条件减少防雨措施的资金消耗,保证工程量,确保施工进度不滞后。
(3)现场临时用电线路要保证绝缘性良好,架空设置电
源开关箱要防雨设施,施工用水管线要进入地下,不得有渗漏现象,阀门应有保护措施。
(4)配电箱、电缆线接头箱等必须有防雨措施,防水浸泡、受潮造成漏电或设备事故。
(5)所有机械的操作运转都必须严格遵守相应的安全技术操作规程,雨季施工期间应加强教育和监督检查。(6)工作人员要注意防滑、防触电,加强自我保护确保安全生产。
10、严格督促施工单位落实雨季施工方案:
(1)加强对工程的管理保护,安排专人雨中、雨后上路巡查,发现问题及时处理,对水毁要及时修复,确保施工的便道畅通。
(2)疏通排水沟渠,施工期间丢弃在河道内的建筑垃圾要彻底清理排除。打通排水沟渠使之与自然排水急流连通。
(3)进一步完善排水设施,临时泄水槽、临时排水边沟必须连通自然排水沟,有效地排泄雨水,防止路基浸泡冲刷。
(4)各个拌和站应完善排水系统,排除场内积水,对原材料必须严密覆盖。同时加强对机械和用电设施的保护,确保用电安全,对现场人员的住房进行检查和加固,消除安全隐患。
(5)对不宜在雨天施工的工程要提前或暂不安排。
四、防汛工作计划
为了更好地执行“安全第一,常备不懈,预防为主,全力抢险”的方针,共同做好项目部防洪防汛工作,确保人民生命财产安全,结合实际,制定防汛抗洪计划如下:
1、为使防汛抗洪决策部署更具有实效性,成立防汛抗洪领导小组,目的是做到提前预测、综合分析、认真组织、合理安排。
2、防汛抗洪工作事关大局,要高度重视,切实加强领导,真正把各项防汛抗洪责任落实到实处,明确防汛责任人和各有关“三防”人员的岗位责任制。
3、坚持汛期 24 小时值班,值班人员要密切监视驻地所在流域的雨情、水情变化,及时向项目部防汛抗洪领导小组报告情况。
4、建立强有力的宣传机制,通过加大宣传力度来增强劳务人员的防汛抗洪意识,实现全民动员,人人参加防汛抗洪工作。通过各施工区负责人及时、迅速向各施工区劳务队传播防汛信息、动态和 防汛领导小组的各项防汛抗洪决策部署。
5、密切关注所在水域的变化,及时收集、报告灾情及社会治安动态。
6、“三防”期间,严格执行各项规章制度,未经批准离岗的按 情节轻重,予以从严处理。
7、防汛期间,做好装备、器材等后勤工作,车辆要加足油料,并保持良好车况,保证通讯畅通。
8、合理安排各施工区施工进度,按期完成任务,保证全
线施工顺利进行。
9、成立抢险储备物资小分队,实行 24 小时值班,做好抢险一切原材料物资的转移准备工作。
10、组织人员进行全面检查巡视,针对存在问题,采取应急措施,及时处理险工险段,确保安全运行。
11、建立落实防汛督查工作机制,实行责任跟踪督查制,一旦 发现责任不落实问题,对责任人予以通报批评,甚至追究有关责任。
12、按照各级部门防汛办统一要求,服从大局,团结抗洪,在汛期到来之际无条件优先为防汛抗洪提供服务。
13、积极配合当地有关单位协同作战,把人民生命财产安全放在首位,以防为主,防抢结合,认真做好汛前准备工作及洪水预警报工作。
第二篇:防汛应急预案
防汛专项应急预案
1总则
为切实做好公司各项防汛工作,确保安全度汛,结合公司实际,特制定本预案
1.1 总体目标
按照“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原则,切实落实防汛工作责任制,做到责任到位、指挥到位、人员到位、物资到位、措施到位、抢险及时,确保汛期公司机关及各项目安全。
1.2 工作原则
汛期防汛抢险工作,实行“统一指挥、统一协调、统一部署、快速反应、科学应对、分级实施”的原则。
1.3 适用范围
适用于公司机关及各项目所发生的水毁、洪涝、塌方等灾害事故。
2风险事故分析
公司机关、项目施工现场、生活(食堂、休息、更衣等)、办公等场所在雷电、暴雨过后在很短时间内就能形成积水,引起溺水、大面积停电、大面积水淹、触电、土方坍塌、大型机械设备的倒塌、脚手架架体下沉倒塌、临建房屋坍塌、围挡倒塌的安全风险,直接影响公司正常办公,现场正常施工,甚至威胁职工的生命安全和财产安全。详见危险源辨识评价汇总表。
3应急指挥结构及职责
应急管理体系小组组织机构图
应急救援领导小组
事故调查组
专家顾问组
抢险组
疏散组
通讯组
消防组
物资保障组
善后处理组
3.1公司人员密集场所事故应急救援指挥领导小组组成:
组
长:
副组长:
成员:
3.2
职责分工:
3.2.1
指挥领导小组:负责公司预案的制定修改。组建应急救援专业队伍,并组织实施和演练。检查督促做好重大事故的预防措施和应急各项准备工作。
3.2.2
组长:发生重大事故时,发布和解除应急救援指令;组织指挥应急救援队伍实施救援行动;向上级单位或友邻单位通报事故情况,必要时向有关单位发出救援请求;组织事故调查,总结应急救援经验教训。
3.2.3
副组长:协助组长负责应急救援具体指挥工作。
3.3
现场指挥部组成和职责
公司各职能部门和全体职工都负有重大事故应急救援的责任,各应急救援组成员是重大事故救援的骨干力量,其任务主要是担负公司人员密集场所事故的救援及处置。现场指挥部由现场总指挥、副总指挥、通讯组、抢险组、消防组、疏散组、物资保障组、善后处理组、事故调查组等组成。具体分工如下:、物资保障组、善后处理组、事故调查组等组成。具体分工如下:
通讯组:由统计人员组成。担任各组之间的联络和对外联系的任务。
抢险组:由技术科和劳务各班组组成。担负抢救、转移伤员、财产等任务。
消防组:由技术科、劳务各班组,负责事故引发的初期火灾扑救工作。
疏散组:由企业管理部和成本合约部组成,负责安现场治安、交通指挥、设立警戒、指导群众疏散、查明毒物性质、提出补救措施等工作。
物资保障组:由材料科组成,负责为事故的应急预案提供设备、设施、物资、人员、运输、服务等。
善后处理组:由工会等相关部门组成。负责事故后家属安抚、新闻媒体沟通等。
事故调查组:由安全管理部、工程部、工会等部门组成。负责事故的调查与处理,各相关部门配合。
上述应急救援小组联系人及联系方式详见公司及上级各部门应急救援通讯录(附件1)。
3.4应急救援队伍
应急救援队伍包括本单位职工建立的业余抢险救援队伍、签订抢险协议的社会力量、志愿者队伍等。
应急救援队伍应在确保自身安全的前提下,按照现场指挥部的指挥,积极开展抢险救援工作。
4预防与预警
4.1事故征兆:连续多天下大雨或暴雨。
4.2机关、各项目部安全员负责收集气象部门发布的气象信息,做好未来天
气趋势的预估并及时公布未来三天内的天气形势,及时向公司防汛应急救援领导小组汇报,随时做好防洪防汛工作。
5处置程序
5.1信息报告
任何人员发现暴雨灾害信息后,应立即报告现场负责人,现场负责人及时采取相应行动预防和控制事故的扩大,如若发现事故有扩大迹象,并立即上报公司。现场负责人宣布启动事故应急预案,并迅速组织应急抢险救援工作。
(3)内容:见下表。
报告内容
序号
类别
具体内容
序号
类别
具体内容
单位名称
事故险情发展事态
时间
现场控制情况
地点
紧急抢险救援情况
人员伤亡情况
面临的问题
简要经过
报告单位
波及范围
报告时间
5.2.响应分级
同公司综合应急预案的响应分级
5.3响应程序
同公司综合应急预案的响应程序
5.4指挥与控制
5.4.1险情水毁发生后,应急领导小组成员亲赴现场。
5.4.2到达现场后,各险情水毁应急救援处理工作组在应急领导小组的统一
领导下,按照各自职能立即开展工作。
5.4.3事件发生单位必须保护现场,针对突发事件可能造成的危害,封闭、隔离或者限制使用有关场所,中止可能导致危害扩大的行为和活动;整理事故相关资料和图纸等,为领导决策提供基础资料。
5.5资源调配
5.5.1人员
各单位分别组织不少于10人的机动抢险队,随时准备参加防汛抢险救灾工作。
5.5.2机械设备
各单位组织挖掘机、装载机、推土机、吊车、水车(能自动抽水)、运输车、盘车、水泵等机械设备抢险救援队,随时准备调用。
5.5.3物资
各单位根据自己组织的抢险人数、任务,配置一定数量的草袋、编织袋、钢丝笼、钢纤、大锤、锹、镐、苫布、撬杠、水上救生用具、安全帽、拖绳、小型抢险工具等;同时做好砂、石等材料储备,要时,根据上级要求实行现场设计,指导施工。
5.6应急救援
5.6.1当事故发生时,经应急领导小级共同研究在现场做出决定,按照职责分工,迅速实施。
5.6.2事故抢救需要有关人员、设备、器材时,由事故单位解决,当事故单位无力解决时,由公司统一协调。
5.7扩大应急
当灾情逐步升级,公司没有能力、无法采取有效措施控制事态时,要扩大应急,启动社会层面的应急救援预案,并向社会应急救援机构(如119、120、110等)报告,请求支援。
5.8事态监测与评估
在应急处理过程中局经理部安排专业人员对事故的发展势态及影响及时进行动态的监测,建立对事故现场及场外进行监测和评估的体系,为决策提供依据。
5.9警戒与治安
为保障现场应急救援工作的顺利开展,由责任单位安排保安人员在事故现场周围建立警戒区域,实施交通管制,维护现场治安秩序,如有必要可要求公安机关予以协助。
5.10人群疏散与安置
当做出人群疏散的决定时,由责任单位具体执行。对已实施临时疏散的人群,要做好临时生活安置,保障必要的水、电、卫生等基本条件。
5.11医疗与卫生
由责任单位安排医疗力量对受伤人员采取及时有效的现场急救以及合理地转送医院进行治疗,减少事故现场人员的伤亡。
6.处置措施
6.1应急处置基本原则
防汛工作应坚持“安全第一、常备不懈、以防为主、全力抢险”的方针。
6.2处置措施
根据汛期突发情况的类型,由应急救援领导小组确定相关人员负责指挥现场处置外,负责现场处理工作的各个成员,应立即进入现场及时对突发情况进行现
场勘察,并作出准确判断,研究抢救方案、布置任务、采取相应的具体措施投入抢救,将事故造成的损失降到最低限度。
6.2.1对可预见的一般水毁和水害,在汛期前采取预防性的措施处理,如:清除上边坡险石险方、闸山沟和开挖鱼鳞坑、疏通河道及桥涵、维修加固破损的挡墙及凹岸处的调治构造物等。尽最大可能减小汛期水毁和水害所造成的损失。
6.2.2各单位准备充足的抢险物资、人力和车辆,当出现边坡塌方落石、泥石流时,全力清除。同时,通过加强汛期巡查,及时发现问题,及时采取有效措施进处理。
6.2.3各单位重点是做好宿舍区、设备停放地、材料加工储存地等地的防汛抢险工作,通过加强对全体职工的防汛安全教育,提高对防汛工作重要性的认识。要建立健全防汛组织机构,明确职责,制定抢险预案,一遇险情能够迅速撤离涉险区域,确保人员、材料、机械
设备的安全。
6.2.4想方设法抢救伤员,应急救援小组积极采取有效措施,及时控制危险源,防止事态的进一步扩大和伤亡人员的增加,努力把损失降到最低限度,要高度重视做好伤亡人员家属的工作,认真做好突发事件的善后事宜。
6.2.5紧急事故发生后(如:土方坍塌、大型机械设备倒塌、脚手架下沉倒塌、临建房屋下沉坍塌、围挡倒塌、雷击及触电伤害),应急救援小组各成员负责现场保护并维护现场秩序,积极保护附近人员生命财产安全,积极抢救伤员,防止事态进一步扩大。及时做出危险标志,绘制现场简易图并写出书面记录,妥善保存现场重要痕迹、物证等。
7、应急救援结束
在同时具备下列条件的情况下,应急指挥中心应根据应急救援实际情况宣布
应急救援结束:
(1)伤亡人员已经查清;
(2)事故危害已经消除;
(3)事故的次生、衍生隐患得到控制;
(4)受伤人员基本得到救治;
(5)紧急疏散的人员恢复正常生活。
8现场恢复
应急结束后,参加应急救援的各部门、各单位恢复正常生产经营秩序。各分部要积极稳妥、深入细致地做好善后处置工作。对突发事件应急处置工作人员,以及紧急调集、征用有关单位及个人的物资,按照规定给予抚恤、补助或补偿。同时要组织做好疫病防治和环境污染消除工作。
9、预案解释
本预案由安全管理部负责解释。
第三篇:防汛应急预案
防
汛
应
急
预
案
一、预案编制目的为了有效预防、及时更好地做好汛期到来时防汛抢险工作,在大雨、雷雨、暴雨等特殊天气发生时,保障人民生命财产,防止各类事故的发生和事故发生后出现的滋生事故,减小与之有关的伤害,把损失降到最低程度,特制定本预案。
二、适用范围
本预案适用于我单位范围内应对雨雾天气及其引发的灾害的预防和处置。
三、工作原则
防汛抢险工作实行“安全第一、常备不懈、预防为主、全力抢险”的方针,遵循全面规划、统筹兼顾、综合治理、预防为主、防抢结合、全面部署、保证重点、团结协作和局部利益服从全局利益,团结防汛的原则,以高度的责任感和使命感,做到防汛保平安。
四、防汛指挥机构
1.防汛抢险领导小组
组
长:
副组长:
成员:
主要职责:负责组织指挥单位防汛救灾各项工作,传达和执行上级防汛应急组织的各项指令。
领导小组下设防汛办公室,设在本公司并由唐先春兼办公室主任。主要职责:负责汛期的值班和通信联络;收集上级和有关部门发布的天气、汛情信息;准备防汛抢险设施设备物资材料及车辆(抢险车辆名单见附件)。
2.分工负责,落实责任
1.报警联络:
2.车辆调度:
3.人员疏散:
4.后勤服务:
5.应急车辆:
五、指挥机构职责
(一)防汛抢险应急指挥部职责
1.研究制定、修订防汛突发公共安全事件的措施;
2.负责指挥汛期突发事件的具体应对工作;
3.负责应急救援队的建设和管理;
4.承办市交通局防汛指挥部交界的其他事项。
(二)防汛抢险应急指挥部总指挥、副总指挥职责
1.总指挥负责防汛应急指挥部的领导工作,实施统一指挥;
2.副总指挥协助总指挥做好防汛工作应急指挥部应急救援的各项统筹协调工作,监督检查应急小组工作落实情况。
(三)防汛抢险应急指挥办公室根据防汛抢救应急指挥部的决定,负责组织、协调、指导、检查防汛突发事件的预防和应对工作。主要职责是:
1.组织实施本预案,指导制定防汛应急预案;
2.组织落实防汛应急抢险指挥部决定,协调和调动人员应对突发事件相关工作;
3.传达落实各级主管部门有关防汛工作的工作要求、转发有关文件;及时转发预报、预警信息;及时收集分析防汛工作信息,及时上报重要信息。
六、完善防汛抢险预案,确保汛期客运畅通。
(一)各部门要做到对本行业汛期运营特点和应急抢险预案心中有数,根据行业特点组织做好本单位防汛宣传教育工作,动员和组织单位力量,做好应急运输、抢险车辆、通汛、物资、器材储备,组织防汛演练,提高防汛抢险应急保障能力。
(二)预案启动及分级响应机制,按照市政府及主管部门防汛应急预案规定执行。
(三)省际客运、旅游客运要做到:
1.坚持以预防为主。安全技术科要加强对所属司乘人员的防汛安全教育,完善各项防汛预案;密切注意气象和汛情动态,及时制定汛期安全行车措施,确保汛期客运车辆正常运营。因汛情造成停班停运时,及时告知旅客,疏导旅客转乘或换乘其他交通工具。客运车辆在行车中遇汛情、险情时,要组织好旅客的绕行、转运、疏散,确保旅客安全。同时要建立天气、汛情预报预警机制,对山区线路、涉水、漫水等特殊路段进行现场查勘,排查重点是山区易发生洪水、泥石流和山体滑坡的危险路段,以保证乘客安全第一的原则,制定汛期安全运行方案、绕行区间和停运应对措施;遇到大、暴雨及重大险情,要及时报告,采取安全、有效的指挥调度措施和应急抢险措施;遇到紧急情况要千方百计尽快疏散、转运乘客,保障安全。
2.确保完成防汛应急旅客运输任务。组成应急运输大队,并将抽调车辆的车号、人员、负责人、联系方式报市运管所,要督促落实,遇有紧急防汛任务,由市防汛抗旱指挥部直接指挥。结合辖区实际,抽调客运车辆组成应急运输车队。
3.汛期发生重大险情及事故,要坚持“以人为本、乘客第一”的原则,及时报告和处置。
七、应急预案执行规则
(一)加强防汛值班,保证通讯畅通、信息反馈及时。在汛期要严格落实值班制度,提前制订领导值班和4G动态监控计划,领导坚持带班、监控人员必须按规定落实24小时不间断4G动态监控工作,不得脱岗;建立严谨、规范的汛期值班记录制度,领导领导要认真填写好值班日志,4G动态监控人员同时要做好特殊及恶劣天气信息提示台帐,按照要求向主管领导汇报,并根据领导进行处置。
(二)建立汛情报告制度。遇标准以内洪水出现的泡车、进水、运输中断等一般险情,单位接报后30分钟内要报告市交通局防汛指挥部办公室;遇人员伤亡、重大财产损失以及遇超标洪水出现的重大险情,单位接报后要立即报告市政府和主管部门。
(三)建立汛情和气象预报制度。安全科、生产经营科要及时通过气象台或网络等不同方式获取天气状况,并及时通过张贴通知通报、群发
4G动态平台信息和手机短信、实行安全告诫等方式通知到每一位驾驶员,并提出相应的防范措施。
(四)防汛指挥部办公室接到市级应急物资运输任务指令后,立即启动应急运输预案,下达应急物资运输任务调度命令,并督促各客运车辆驾驶员执行,确保市级防汛物资应急运输保障有力。
(五)汛期期间领导小组各组长成员要保证24小时通信畅通,遇到紧急情况时,保证及时到达现场进行组织指挥工作。
(六)各科室要及时向防汛指挥办公室报送防汛信息,保证渠道畅通。
八、工作程序:
(一)接到群众或驾驶员的报告,应立即询问和调查清楚灾害发生的时间、地点、滞留人员、伤亡人数、车辆损毁情况、险情大小、已采取的措施和急需物品及运输车辆等。
(二)信息报至防汛抢险指挥部负责人和办公室;
(三)防汛指挥部负责人将有关情况上报集团公司和市交通局,由办公室负责通知领导小组成员,立即召开全体会议,进行安排部署。与此同时,各工作小组通知各自人员、车辆以及应急物资做好准备工作。
(四)在防汛抢险指挥部的统一指挥下,各组按照分工开展工作。组织人员物资开始清除路障;给所受困人员发放食物和衣物;运输保障组将受困人员疏散到救援车辆,送往目的地;协助相关部门设立警示标志;通知受困车辆和受困群众单位,并随时向防汛抢险指挥部汇报进展情况。
(五)到达现场,营救被困人员和车辆,安置被困人员,救援结束后,安全返回目的地。
(六)防汛抢险指挥部上报营救工作开展情况。
(七)救援小组返回。
(八)全面建立和完善防汛抢险相关资料。
(九)总结经验教训,完善和优化防汛抢险应急预案。
九、工作要求
(一)领导小组成员及参与应急防汛抢险的相关人员,要熟记本预案,明确各自的任务和职责,并保证通信联络畅通,确保在最短时间内到达事发地点。
(二)所有参与现场处置的人员要服从命令、听从指挥。在领导小组没有下达解除应急响应的命令之前,任何部门和个人不得擅自撤离。对不服从指挥、任务措施不落实或落实不到位的人员将予以严肃处理。
(三)指挥人员必须按照相关工作和安全规范指挥应急处置,严禁违章、冒险指挥作业,确保防汛现象人员的安全。
(四)要坚持随时掌握气象动态,做好突发性大暴雨、山洪、泥石流等信息接收防范工作。
(五)要确保处理正常业务有条不紊,办理应急事件快速高效,重大险情、重要指令传递准确、及时。
(六)安全科要加强4G动态监控平台的管理,落实24小时值班制度,加强道路旅游客车的途中安全监管。严禁接纳不符合安全技术要求和营运手续的车辆以及不具备从业资料的驾驶员报班运行。
2020年1月8日
第四篇:防汛应急预案
宜宾县观音镇南部组团桥梁建设项目
越溪河二号桥工程
防 汛 渡 汛 应 急 预 案
编制单位: 四川宜宾通达建设有限公司 编制人: 审核人: 批 准: 编制日期:2011年9月11日
防汛渡汛应急预案
为有效预防和快速处置在建越溪河二号桥工程防汛渡汛突发事故,避免和减少人员财产损失,提高该工程防汛安全突发事故的处置能力,特制定本应急预案。
一、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坚持以人为本,努力维护广大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确保宜宾县观音镇越溪河二号桥工程安全度汛。
二、基本原则
(一)坚持以人为本的原则。以避免和减少人民群众的生命及财产损失为核心,做好桥梁工程防汛安全事故的预防和应对工作,努力维护首都稳定。
(二)坚持预防为主的原则。坚持把安全度汛各项工作落实到日常管理之中,全面做好预警预测及预警响应工作,努力实现早发现、早报告、早控制、早解决,将问题解决在萌芽状态。
(三)坚持以施工单位为主的原则。桥梁工程安全度汛实行施工单位负责制,项目经理是安全度汛的第一责任人,由施工单位对所辖项目及施工队实施统一协调。建立施工单位、施工队和施工班组三级联防应急指挥机构,形成公司统一领导、分级负责的安全度汛体系。
三、桥梁防汛应急指挥机构及职责
(一)成立桥梁防汛应急指挥部(以下简称指挥部)
指挥长:罗书伟 副指挥长:周孝润
成 员:文蓉昌、张建全、黄全胜、陈明富
指挥部下设办公室,设在越溪河二号桥工程现场办公室,办公室主任由文蓉昌担任。指挥部办公室联系人:黄全胜。
(二)指挥部职责
1、研究制定本桥梁工程预防和应对桥梁工程防汛安全事故的政策措施和指导意见;
2、负责本桥梁工程重大和特别重大桥梁工程防汛安全突发事故的应对工作,指导、督促有关施工队开展一般和较大桥梁工程防汛突发事故的应对工作;
3、分析总结本桥梁工程桥梁工程防汛安全突发事故的应对工作,制定工作规划和工作计划;
4、负责本桥梁工程应急抢险队伍的业务管理和调度工作;
5、承办上级单位和领导交办的其他事项。
(三)指挥部总指挥职责
负责对本桥梁工程桥梁工程防汛安全突发事故的预防和处置工作实施统一指挥。
(四)指挥部其它成员职责
指挥部所属的应急工作处、施工安全处及安全质量监督总站负责同志,在指挥部总指挥的领导下,根据各自职责分工,分别做好应急 管理和桥梁工程防汛安全管理工作。
应急工作处主要职责是:综合协调桥梁工程防汛安全突发事故的应急处置工作;做好应急值守以及应急信息的收集报送工作;当有关部门发布预警信息时,协调相关部门和单位做好汛情预警的响应工作;当发生突发事故后,组织协调相关部门和单位开展应急响应工作;完成指挥部领导交办的其它任务。
施工安全处、安全质量监督站主要职责是:组织、指导桥梁工程防汛安全隐患的排查和消除工作;当有关部门发布汛情预警信息时,及时做好汛情预警响应工作;当发生突发事故后,做好抢险等应急响应工作;做好施工单位抢险队伍的业务管理和应急调度工作,指导协调各支抢险队伍做好应急物资储备工作,完成指挥领导部交办的其它任务。
(五)指挥部办公室职责
1、负责督促相关单位和施工队具体落实指挥部的决定;
2、负责收集、汇总、上报桥梁工程防汛工作信息;
3、当有关部门发布汛情预警信息时,协调相关部门和单位做好汛情预警响应工作;当发生安全突发事故后,协调相关部门和单位开展应急响应工作;
4、负责指导相关单位开展桥梁工程防汛应急预案的宣传教育工作;
5、负责指导相关施工队及责任单位组织开展本桥梁工程桥梁工程防汛安全事故隐患的排查和消除工作;
6、完成指挥部领导交办的其它工作。
四、安全度汛重点部位
2011年,越溪河二号桥梁工程安全度汛的重点部位有1号、2号墩桩基承台和桥梁下部。
(一)明挖基坑及工作竖井,防止雨、洪水倒灌,防止明挖基坑因暴雨或洪水的侵害造成变形,影响结构及周边建筑物、构筑物的安全。
(二)穿越或紧邻河、湖及地下管线密集区的施工段,防止因暴雨造成河水猛涨对桥梁施工段造成不利影响。
(三)暗挖区间,防止因暴雨造成塌方、路面塌陷。
(四)管线复杂的地段,加强日常巡视检查,预防因雨水等管线破损造成的灾害。
(五)各条线路施工场地周边防、排水系统,重要管线,防汛重要部位要组织重点排查,确保各施工场地排水管网有效接合,保证汛期施工场地排水畅通。
各施工队应按照安全度汛任务及重点部位,制定有针对性的措施,建立健全预防工作机制。
五、预警分级及响应
(一)预警级别
按照迁城指挥部防汛办发布的汛情预警信息,桥梁工程安全渡汛事故预警级别,由低到高共分为蓝色(IV级)、黄色(III级)、橙色(II级)、红色(I级)四个预警级别。预警信息可对整个施工现场范围发布,也可对局部区域发布。
1、蓝色汛情预警(IV级):预报未来6小时雨量将达到20毫米以上、50毫米以下,城市主要道路、部分路段和低洼地带积水深度可能达20厘米。
2、黄色汛情预警(III级):预报未来6小时内雨量将达到50毫米以上,或已达到50毫米以上且降雨可能持续。城市主要道路、部分路段和低洼地区积水深度可能达30厘米以上,50厘米以下。
3、橙色汛情预警(II级):预报未来3小时雨量将达到50毫米以上,或已达到50毫米以上且降雨可能持续。城市主要道路、部分路段和低洼地区积水深度可能达30厘米以上,50厘米以下。
4、红色汛情预警(I级):预报未来3小时雨量将达到100毫米,或已达到100毫米以上且降雨可能持续。城市主要道路、部分路段和低洼地区积水深度可能达50厘米以上。
(二)预警响应
当接到防汛部门发布的预警信息时,指挥部办公室应及时将预警信息报指挥部领导和成员单位。
1、蓝色、黄色汛情预警响应
预警范围内各条桥梁工程线路的建设单位及各参建单位建立24小时现场值带班制度,项目经理和总工在现场驻守。开展对危险区域、危险部位的巡查,发现风险隐患立即排除。
加强对风险隐患部位的监控和数据监测,建立24小时专人现场看守制度,出现异常情况立即解决并上报信息。
指挥部相关人员24小时在岗值带班,确保通讯畅通。指导、督促桥梁工程参建施工队,加强对重点部位、重点区域的巡查,对发现的灾害事故隐患和险情,指导、督促企业立即采取有效措施进行排除。必要时,指挥长亲自到场解决问题。组织所属抢险力量和物资做好抢险准备工作。在工作中出现的重要情况及时报告指挥部办公室。
指挥部办公室随时关注信息,对重要情况要立即报告指挥部领导。施工安全处、安全质量监督总站密切迁城指挥部的联系,对出现的重大险情要指导施工队解决,必要时及时赶赴现场指导施工队排除隐患。
2、橙色、红色汛情预警响应:在蓝色、黄色汛情预警响应的基础上,指挥部领导及各成员单位、各施工队领导到岗值带班,确保通信畅通。抢险队伍和抢险设备物资24小时待命。对出现的隐患险情,各单位立即采取有效措施解决。必要时,指挥部领导带队到场指导排除隐患。
六、事故分级与应急响应
(一)桥梁工程防汛安全突发事故分级
由于汛情引发的桥梁工程事故,依据事故可能对桥梁工程造成的危害程度、波及范围、人员及财产损失等情况,由高到低划分为特别重大、重大、较大、一般四个级别。
1、具备下列条件之一者为特别重大级别事故:(1)造成30人以上死亡的;(2)造成100人以上重伤的;
(3)造成1亿元以上直接经济损失的;
(4)使桥梁工程结构、周边市政基础设施、构筑物、建筑物遭受严重损坏,社会影响特别巨大;
(5)其它被认为应当启动特别重大级别预案的情况。
2、具备下列条件之一者为重大级别事故:(1)造成10人(含)以上、30人以下死亡的;(2)造成50人(含)以上、100人以下重伤的;
(3)造成5000万元(含)以上、1亿元以下直接经济损失的;(4)使桥梁工程结构、周边市政基础设施、构筑物、建筑物遭受严重损坏,社会影响巨大;
(5)其它被认为应当启动重大级别预案的情况。
3、具备下列条件之一者为较大级别事故:(1)造成3人(含)以上、10人以下死亡的;(2)造成10人(含)以上、50人以下重伤的;
(3)造成1000万元(含)以上、5000万元以下直接经济损失的;
(4)使桥梁工程结构、周边市政基础设施、构筑物、建筑物遭受损坏等,社会影响较大;
(5)其它被认为应当启动较大级别预案的情况。
4、具备下列条件之一者为一般级别事故:(1)造成3人以下死亡的;
(2)造成3人(含)以上、10人以下重伤的;
(3)造成100万元(含)以上1000万元以下直接经济损失的;(4)其它被认为应当启动一般级别预案的情况。
(二)应急响应
1、基本响应
桥梁工程防汛安全事故一旦发生,事故所在施工队立即向指挥部办公室报告,启动预案,组织协调开展抢险救援工作,抢救伤员,保护现场,设置警戒标志,防止次生、衍生事故发生。
当指挥部办公室接到桥梁工程防汛安全突发事故后,应在第一时间将信息报告指挥部领导以,并立即通知指挥部成员单位及事故属地施工队组织协调处置并上报政府部门请求支援。
2、一般级别事故的响应(Ⅳ级)
单位主要负责同志立即到场,协调项目各参建单位和相关方面力量,迅速开展抢险救援工作。
指挥部负责同志立即赶赴现场,组织协调相关方面力量和资源开展协调处置工作,及时跟踪动态信息,并将处置进展情况及时续报应急工作处。
指挥部成员单位(施工安全处、安全监督站)指导施工现场各施工队开展应急处置工作,必要时,到场指导施工队开展应急抢险工作。在事故处置过程中,应急工作处随时收集汇总动态信息,并及时将有关情况报指挥部领导、迁城指挥部和县防汛办公室。
3、较大级别事故的响应(III级)
在一般事故响应的基础上,应急工作处立即向市防汛办和市应急办报告。
事故所在施工负责同志,陪同指挥部领导立即赶赴现场,组织协调相关方面力量和资源开展处置工作。及时跟踪动态信息,并将处置进展情况及时续报指挥部办公室。在事故处置过程中,配合施工队宣传部门做好新闻宣传和媒体应对工作。
指挥部总指挥及指挥部成员单位立即赶赴现场,指导、督促事故属地施工队建委开展处置工作,全力营救伤亡人员,防止事态扩大,避免次生衍生事故发生。应急工作处及时汇总整理相关信息,并及时报县防汛办和县应急办。
4、重大和特别重大事故的响应(Ⅱ级)
在较大级别事故响应的基础上,指挥部办公室立即向市防汛办、市应急办报告。
事故所在施工队负责人在指挥部的领导下,第一时间到达现场,在指挥部相关人员到达现场前,立即组织协调相关方面力量开展先期救援工作,并随时将救援进展情况报告指挥部办公室。同时,为指挥部领导到达现场开展救援处置做好各项后勤准备工作。指挥部领导到达现场后,配合做好处置相关工作。
指挥部总指挥及相关成员单位负责同志立即赶到现场。根据需要成立现场指挥部,组织协调相关方面力量开展处置工作,全力营救伤亡人员、维护现场秩序,防止事态扩大,避免次生衍生灾害发生。应
急工作处协助指挥部领导组织协调处置工作,及时汇总整理动态信息报市防汛办和市应急办。
5、扩大应急
因事态发展,超出了指挥部的处置能力,需要协调有关部门和单位参与处置时,指挥部办公室及时启动扩大应急响应,报请迁城指挥部、县防汛办、县应急办给予支援。
6、响应结束
当桥梁工程防汛安全事故应急处置工作基本完成,次生、衍生和事故危害已基本消除,应急响应工作可宣布结束。
七、信息报告与管理
(一)信息报告
1、指挥部办公室、桥梁参建单位应逐级建立覆盖桥梁工程的应急信息网络,畅通信息渠道,建立信息联络员制度和信息报送制度。
2、各桥梁参建单位在收集、整理、报送防汛安全突发事故信息时,要始终贯穿预测预警、应急处置、善后恢复的全过程,对重要情况及突发事故信息,应立即向指挥部办公室报告,紧急情况时可在第 一时间电话报告,2小时内再报送文字信息。
(二)新闻报道
1、桥梁工程防汛突发事故的新闻宣传报道工作,应严格按照关于突发公共事件新闻报道的有关规定开展工作。
2、一般、较大防汛安全突发事故新闻报道,由属地施工队、政府会同防汛部门开展工作。重大以上防汛安全突发事故,在市防汛办
和市应急办的组织协调下,由指挥部会同市新闻宣传部门开展工作,及时、准确报道事故信息,正确引导社会舆论。
八、保障措施
(一)应急队伍保障
各参建施工队应设置防汛抢险常备力量,每个施工段抢险人员不应少于2人。做好防汛队伍的培训、演练,为随时应对桥梁工程防汛安全事故做好准备。做好抢险设备物资的储备、维护和更新,建立工作台帐,确保设备物资使用功能完好,能够随时调用。各施工现场必需在上汛前准备好常用物资,主要包括水泥、钢管、砂石料、铅丝、编织袋、麻袋、蓬布、麻绳,以及发电机、电焊机、注浆机、污水泵等,以满足抢险的需要。
相关施工队应建立本施工区内运行稳定、且满足处置桥梁工程防汛安全突发事故需要的抢险人员。做好应急队伍的建设、管理工作,做好抢险设备物资储备、维护和更新工作。
当发生桥梁工程防汛安全突发事故时,以施工队和应急抢险队处置为主,当实施救援超出了抢险队伍的工作能力时,指挥部及时调动相关参建队伍参与救援。必要时,指挥部可本着就近的原则,调动事故所在地周边区参建单位应急抢险力量参与处置并向迁城指挥部和县防洪指挥部请求支援。
(二)后勤保障
由事故所在施工队牵头,为处置桥梁工程安全突发事故提供相应的后勤准备,主要包括:现场指挥部场所、人员餐宿、车辆、通信
设备等。
九、宣传培训和演练
(一)宣传培
防汛指挥部办公室应定期组织各施工队建委,对本预案和桥梁工程安全防汛等相关知识进行培训。
各施工队应定期组织开展以桥梁工程安全防汛和本预案为主要内容的专业知识培训。
(二)演练
1、指挥部办公室适时组织相关单位和资源,开展桥梁工程防汛安全突发事故应急演练。
2、各施工队在汛前开展桥梁工程防汛安全事故应急演练,提高应急处置技能。
四川宜宾通达建设有限公司
2011年9月11日
第五篇:防汛应急预案
济南市城市防汛应急预案 总则
1.1 编制目的
发生城市洪涝灾害突发事件时,使城市洪涝灾害处于可控状态,确保城市防汛和抗洪抢险救灾工作高效有序进行,最大程度地减少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维护人民群众生命安全和财产安全,为全面建设小康社会、构建和谐社会提供有力的支持和保障。
1.2 编制依据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洪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汛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河道管理条例》、《山东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洪法〉办法》、《山东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汛条例〉办法》、《山东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河道管理条例〉办法》,以及《国家防汛抗旱应急预案》、《济南市河道管理办法》、《济南市城市防洪治涝规划》、《济南市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等,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预案。
1.3 适用范围
本预案适用于历下区、市中区、槐荫区、天桥区、历城区、长清区建成区内突发性暴雨、洪水产生的灾害及其次生灾害的防御和应急处置。
1.4 工作原则
实行行政首长负责制。认真贯彻以人为本、安全第一的方针,坚持政府主导、公众参与,预防为主、防抢结合,统一指挥、分级负责,属地管理、条块结合,军民结合、联动协作,专群结合、保障有力的原则。
1.5 城市防汛特点
1.5.1 地理环境特殊
我市市区地势东西狭长,南高北低,南部坡度较大,二环东路从旅游路至小清河段长度7.5公里,高差132米;舜耕路从二环南路至经七路长度5.3公里,高差105米;英雄山路从二环南路至北园大街长度10公里,高差95米。南北落差较大,在突发、历时短、降雨量集中的情况下,极易形成类似山洪的街道洪水。
1.5.2 汛期降水集中
我市属大陆性气候,夏季酷热多雨,全年降水量主要集中在6月至9月。在汛期内降水频繁,局部性暴雨时有发生,且突发性强、来势猛、速度快、降水时间集中,可预报时效短。
1.5.3 泄洪能力有限
小清河是城区唯一外排河道,河道狭窄,坡降平缓,行洪能力低,防洪能力不能满足泄洪要求。主城区其他河道过水断面小,排洪能力低,易造成河水漫溢,形成内涝。城区雨水管网系统短期内难以完善健全,排水能力有限,易造成低洼地区大量积水。
组织体系与职责
2.1 指挥机构
2.1.1 市城市防汛指挥部组成
按照市防汛抗旱指挥体系框架,市防汛抗旱指挥部(以下简称市防指)下设市城市防汛指挥部(以下简称“市城防指”),负责领导、组织、监督、协调城市防汛工作。市城防指由指挥、副指挥、成员单位和办事机构组成。
市城防指成员单位由济南警备区、市发改委、经委、教育局、公安局、监察局、民政局、财政局、国土资源局、规划局、建委、城管执法局、环保局、交通局、信息产业局、水利局、贸易服务局、卫生局、广电局、安监局、国资委、人防办、金融办、市政公用局、园林局、市容环卫局、房管局、水文局、气象局、政府新闻办、济南黄河河务局、武警济南支队、济南供电公司、高新区管委会,历下区、市中区、槐荫区、天桥区、历城区、长清区政府等单位组成。
各区政府成立区城市防汛指挥部(以下简称“区城防指”),各成员单位分别设立相应的防汛应急指挥机构,作为市城防指的分支机构。
2.1.2 市城防指主要职责
市城防指负责领导、组织、监督、协调城市防汛工作。
(1)贯彻实施有关防汛工作的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执行市防指的命令;
(2)全面负责城市防汛工作;
(3)承担市委、市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2.1.3 市城防指指挥、副指挥的主要职责
(1)指挥
市城防指指挥由市政府分管副市长担任,全面负责市城防指的领导工作。
(2)副指挥
市城防指副指挥由济南警备区参谋长、市政府分管副秘书长、市建委主任、市政公用局局长、气象局局长、公安局副局长担任。协助指挥做好城市防汛工作,组织协调各区城防指及相关单位工作,监督检查责任落实情况;或受指挥委托,行使指挥职权。
2.2 办事机构
2.2.1 市城市防汛指挥部办公室
市城市防汛指挥部办公室(以下简称“市城防办”)与市城市防汛办公室合署办公,作为市城防指办事机构。市政公用事业局副局长兼任办公室主任。市城防办根据应急需要,成立技术组、物资组、抢险组、后勤保障组、宣传组和专家顾问组。
2.2.2 市城防办的主要职责
贯彻国家有关防汛工作的法规和方针、政策,执行市委、市政府、市防指下达的各项指令。
(1)执行市防指的指令,负责向市防指报告工作;
(2)具体负责市城防指日常工作。研究部署城市防汛工作,开展城市防汛宣传,提高全社会的防洪减灾意识;
(3)编制、修订并组织实施城市防汛应急预案;
(4)组织开展防汛检查,建立城市防汛督查组织,督促并协调有关单位和部门全面做好城市防汛工作;
(5)负责推广先进防汛科学技术和新材料的应用;(6)通过相关媒体向社会发布Ⅲ、Ⅳ级应急预警信息;(7)做好其他有关防汛抗洪工作。
2.3 成员单位职责
2.3.1 市城防指成员单位主要职责济南警备区、武警济南支队:根据雨情、汛情和灾情的演进情况,负责抗洪抢险、营救群众、物资转移等重大任务。
市发改委:负责城市防汛设施建设和重点水利工程除险加固计划的协调安排和监督管理;负责城市防汛工程立项审批或核准。
市经委:负责监督检查工矿企业各项防汛责任制的落实、抢险物料准备和大型抽水泵、防汛抢险队伍的组织落实工作;做好城市抢险救灾物资铁路运输的协调、组织工作。
市教育局:负责全市教育系统的防汛救灾和安全教育工作,做好校舍的排查和抢修加固,做好学生的安全转移和疏散工作,确保学生和教师的人身安全。
市公安局:负责维护防汛抢险工作秩序和灾区社会治安秩序,保障人民生命财产安全;疏导受灾地区及积、滞水地区的道路交通,必要时实施严格交通管制等措施,保障指挥、抢险、救灾车辆优先通行;查处破坏防汛救灾工作的各类案件,严厉打击违法犯罪活动;伤亡人员的死因鉴定;组织指挥消防官兵做好应急救援和抢险工作。
市监察局:监督监察各成员单位在防汛工作中的职责落实情况,对在防汛期间玩忽职守、失职、渎职等违法违纪行为,进行调查和行政处分。
市民政局:负责洪涝灾害调查,做好灾情统计;接收、分配和监督救灾款物的管理和使用;做好灾民转移安置和生活安排;妥善处理遇难者的善后事宜;组织救灾捐赠等。
市财政局:负责协调防汛抢险救灾资金,做好资金管理,保证资金及时到位。
市国土资源局:负责协调重大防洪工程建设、滞洪区、灾后重建等永久和临时性占地的审批上报工作;组织对山体滑坡、崩塌、地面塌陷、泥石流等地质灾害的监测、防治等工作,及时准确地提供地质灾害的相关信息。
市规划局:负责城市防洪规划的编制,负责城市防洪工程建设的审批;配合城市防汛指挥部及市城管执法部门认定影响城市防汛、排洪违章建筑等。
市建委:负责组织领导、指挥市建设系统和协调各区建委防汛工作;负责城市防汛期间的应急资金筹备和调度使用。负责建筑工地、拆迁工地安全;督促建筑垃圾的清理工作。
市城管执法局:负责整治违法违章建设,查处擅自占压河道、棚盖河道行为,清理拆除河道乱搭乱建临时设施。
市环保局:负责监督重点环境安全隐患单位汛期环境污染防治措施的落实,确保汛期不发生重大环境污染事件;加强对汛期市区河流污染物的监测工作,并及时上报市城防指,为指挥部决策提供技术支持,确保汛期环境安全。市交通局:负责做好公路交通设施的防洪安全工作;备足防汛抢险车辆、水上交通工具;做好公路(桥梁)在建工程安全度汛工作,在紧急情况下责成项目业主(建设单位)强行清除碍洪设施;组织运力做好防汛物资及设备的运输工作。及时组织抢修公路、桥梁和路面设施。
市信息产业局:负责组织、协调各通信企业做好汛期防汛通信保障及发布预警信息工作。根据汛情需要,协调调度应急通信设施设备,保证防汛指挥通信畅通。
市水利局:确保内河、水库、水利防洪工程的安全运行,及时提供水情和险情信息;组织内河水利抗洪抢险及水毁工程的抢修加固工作,确保城市安全供水的水源保障。
市贸易服务局:负责协调筹备和监督检查各项防汛抢险物资及灾后物资的供应。
市卫生局:负责组织医疗救护,抢救伤员,建立防汛卫生救援应急小分队,做好汛期及洪灾后的医疗救治和卫生防疫工作。
市广电局:负责组织、协调广播、电视等新闻媒体做好汛期宣传报道工作;根据市城防指的部署,安排有关雨情汛情、防汛预警等重要信息的播发方式和频率。
市安监局:负责监督、指导和协调汛期安全生产工作;负责防汛抢险事故的调查处理;在汛期特别要加强对有防汛任务的部门、单位和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工作的监督检查。
市国资委:负责督促国有及国有控股大型企业做好防汛安全工作,并督促水业集团做好汛期期间的城市应急供水工作。
市人防办:负责人防工程的险情处置、应急救援和积水排除,确保人防工程安全度汛。
市金融办:负责组织各保险公司做好灾后理赔工作。
市市政公用局:负责城市公共交通、供水、供气、供热、道桥等市政公用设施的抢修维护工作,保障城市生活、生产的稳定;做好雨、污水管道、市区河道的疏浚与畅通、道桥等市政公用设施在汛期正常运转;组织城区抗洪抢险及水毁工程的修复工作。
市园林局:负责做好护城河及公园内河道的清淤、护岸加固和水位调节闸的启闭工作,保障所属公园及河道汛期排水畅通,做好枯、倒树木的伐、运工作。
市市容环卫局:负责雨前及时清扫和运输道路上的垃圾杂物,避免将其冲入地下排水管道;雨后及时清扫道路,尽快恢复路面清洁。市房管局:负责校舍、民宅等危险房屋的安全鉴定和直管公房的维修管理;负责组织、指导灾后倒塌直管公房的抢修工作;协助其他房屋产权人对灾后房屋进行维修。
济南水文水资源勘测局:负责做好暴雨洪水测报工作。及时、准确的向市城防指提供各水文站点的雨情水情信息。
市气象局:负责及时向城市防汛指挥机构提供天气预报预警和雨情分析等气象信息,及时发布暴雨和雷电预警预报,并做好预防宣传工作。市政府新闻办:负责全市防汛重大应急事件的新闻发布工作;负责起草防汛突发公共事件新闻通稿,报经市城防指审定后,统一向新闻媒体发布;协调市有关领导接受上级媒体采访。
济南黄河河务局:负责监测黄河大堤济南段的运行安全状况,及时提供黄河汛情、工情及险情等信息;制定黄河防洪预案;组织黄河防汛抢险及水毁工程的修复。
济南供电公司:负责汛期电网安全可靠供电,做好城市防汛指挥机构、重点单位、重要设施、重点部门的应急电力保障,严密监控汛期中低压电网的安全运行。
市内6区政府及高新区管委会:负责本行政区的防汛抢险救灾工作。制定城市防洪应急预案,组建防汛抢险队伍,筹备防汛抢险物资,组织实施抢险救灾工作;负责所辖受灾地区及积水、滞洪地区群众避险转移和安置。
2.4 工作机制
2.4.1 会商机制
成立由市政公用局、气象局、公安局、济南水文局等单位主要负责人组成的会商小组,在可能发生重大汛情灾害时,由指挥、副指挥或市城防办主任主持,进行集体会商。
2.4.2 专家咨询机制
市城防指聘请有城市防洪经验的驻济专家(包括高校、科研院所及有关单位相关领域专家)组成城市防汛专家顾问咨询组。市城防办根据需要召集专家组研究汛情,对城市防汛突发事件的发生和发展趋势、救灾方案、处置办法、恢复方案等进行调查研究、分析评估,提出相关建议;在汛期,专家组针对各种险情,提供科学而有效的抢险意见和方案,供市城防指和各级领导决策参考。必要时,根据市城防指的要求,赶赴现场指导防汛抢险救灾工作。
预防与预警
3.1 信息监测与报告
市城防指成员单位根据各自的职责分工,完善预测预警机制,及时收集、分析、汇总本部门或本系统关于雨情、汛情、灾情的信息,做到早发现、早报告、早处置。各单位建立健全监测网络,及时获取预警信息;对常规监测信息进行汇总、分析;对突发事件征兆动态信息进行收集、汇总和分析,实行实时监测,及时上报市城防指,并通报相关部门。
3.1.1 气象信息
市气象局对全市天气进行监测,及时提供灾害性天气预报预警信息;必要时,根据市城防指的要求,建立实时联动机制,做好雨情的收集上报和临近短时预报;当出现达到预警级别或者需要改变预警级别信息的时候,立即将信息报送市城防办。
3.1.2 水文信息
市水利局负责对所管辖水库水情进行监测,济南黄河河务局对黄河汛情进行监测,济南水文水资源勘测局对市区各水文站点的行洪和南部洪水进行监测。当出现达到预警级别或者需要改变预警级别信息时,要及时将信息报送市城防办。3.1.3 工程信息河道管理部门应加强城市防洪工程巡查和监测,在出现城市洪灾时,及时将河道、防洪闸等城市防洪工程设施的运行、出险和防守等情况报市城防办。当市区排洪河道出现决口时,河道管理部门应迅速组织抢险,在第一时间向市城防办报告,并向可能淹没的有关区域发出预警。
3.1.4 洪涝灾情信息
洪涝灾害信息主要包括:灾害发生的时间、地点、范围、灾情发展趋势、要求支援和帮助等内容。
洪涝灾害发生后,市城防指成员单位和各区城防指应及时向市城防办报告洪涝动态灾情,对人员伤亡和较大财产损失的灾情,应立即上报。重大灾情在灾害发生后30分钟内将初步情况报告市城防办,由市城防办在1小时内上报市防指。
3.2 预防与准备
3.2.1 思想准备
加强宣传教育工作,增强广大市民防御洪涝灾害的防范意识,提高自我保护能力,做好防大汛、抗灾害的思想准备。
3.2.2 组织准备
建立健全城市防汛组织指挥机构,完善防汛工作机制,明确任务,落实责任,加强城市防汛抢险救灾综合队伍与专业队伍建设。
3.2.3 工程准备
按时完成水毁工程修复,对存在隐患的防汛设施及时实行应急除险加固,对跨汛期施工涉及城市度汛安全的在建工程,要切实落实好安全度汛方案。
3.2.4 物资通信准备
按照分级负责的原则,各区、街办、各成员单位应按有关规定储备必需的防汛物料,并合理配置,特别是要在防汛重点部位储备一定数量的抢险物料,以备急需。防汛物资可采取自储、委托储备等多种储存方式。
按照以城市防汛专用通信网络为主,以公用通信网络为辅的原则,确保防汛信息畅通。健全水文、气象测报站网,确保雨情、水情、灾情信息和指挥调度指令能及时传递。
3.2.5 防汛预案准备
(1)各区城市防汛指挥部、各街道办事处防汛机构根据市城市防汛应急预案,编制和修订本辖区城市防洪预案、应急排水预案、低洼地区应急安全转移预案等,主动应对各类洪水可能造成的危害。
(2)各部门、各单位根据市城市防汛应急预案的要求,制定本部门的应急预案,健全反应机制。
3.2.6 防汛日常管理
城市防汛部门要重视防汛日常管理工作,依法加强对各类城市防汛设施监督检查。重点检查防汛机构、工程、预案、物资、通信等主要内容,发现漏洞和问题,责成责任单位在规定期限内处理。对重大问题,要按照权限及时上报有关部门。
3.3 预警
3.3.1 预警级别城市汛情预警级别根据可能造成危害的程度,由低到高划分为一般(Ⅳ级)、较重(Ⅲ级)、严重(Ⅱ级)、特别严重(Ⅰ级)四个预警级别,分别用蓝色、黄色、橙色、红色表示。
预警启动条件:
(1)一般(Ⅳ级):收到暴雨蓝色预警天气预报;南部山区对市区有影响的水库有可能发生险情或水库水位超过汛限水位;市区河道水位达到警戒水位;城区道路积水,有部分房屋进水。
(2)较重(Ⅲ级):收到暴雨黄色预警天气预报;南部山区对市区有影响的水库有可能发生较大险情或水库水位达到设计洪水位;市区河道水位超过警戒水位。
(3)严重(Ⅱ级):收到暴雨橙色预警天气预报;市区内主要排洪河道漫溢,小清河严重倒灌;南部山区对市区有影响的水库有可能出现重大险情或水库水位达到校核水位,可能造成市区受淹;黄河有可能发生漫溢或决堤,严重影响城市安全。
(4)特别严重(Ⅰ级):收到暴雨红色预警天气预报。
3.3.2 预警启动
城市防汛办事机构根据气象、水文、工程等信息资料,或经专家会商研究,分析暴雨及汛情演进情况,提出城市防汛应急启动级别、发布、变更和解除的建议报告,经相关防汛指挥部指挥审批后,各级防汛机构按照应急级别立即响应,同时,按照权限及时发布对应的预警信息。
Ⅳ级、Ⅲ级应急启动和预警。由市城防办负责向市城防指请示,经市城防指指挥签发应急预案启动令后,市城防办根据批示处置,并负责预警信息的发布。
Ⅱ级、Ⅰ级应急启动和预警。由市防办负责向市防指请示,经市防指指挥签发应急预案启动令后,市防办根据批示处置,并负责预警信息的发布。
3.3.3 预警发布
城市汛情预警信息的发布、调整和解除可利用广播、电视、手机短信、固定电话语音报警、信息网络、电子显示屏、报刊、警报器、宣传车或组织人员逐户通知等多元化方式,向广大市民发布、通告。对老、弱、病、残、孕以及学校、大型人群聚集场所等特殊场所和警报盲区将采取有针对性的公告方式。
机场、车站、公交车、重要路口、高速公路、旅游景点等人口密集公共场所的管理单位应设置并利用电子显示装置及其他设施播放预警信号。
3.3.4 预警行动
预警信息发布后,城市各级防汛机构和相关部门要按照预案要求,立即到达各自岗位,做好应急准备。同时,严密监视雨情、水情、工情、险情,高度关注低洼地区、重点道路的汛情,及时对危险路段采取交通管制和对低洼、危险地区的群众实施转移、防护。相关单位密切监视危险化学品存储场所,应急处置专业队伍集合待命;停止危险化学品的运输,就近妥善处置。
3.4 预警支持系统
(1)依托数字化城市管理平台,建立城市防汛地理信息管理系统、城市防汛指挥调度系统基础数据库和雨情水情灾情信息数据库,建立和完善市区主要河道、低洼地区、铁路立交道引道水位和积水情况的预报系统及防洪调度系统,实现实时和优化洪水调度,为防洪、排水、抢险调度决策提供技术支持。
(2)提高市区降雨信息自动测报系统的覆盖范围和精度。
(3)相关部门和单位提供相应的地图及有关统计数据,建立工程数据库及城市防洪重点地区的地理和社会经济数据库,实现重要城市防洪工程基本信息和社会信息的快速查询。
(4)依托市城市防汛指挥调度系统,建设覆盖济南高新区、历下区、市中区、槐荫区、天桥区、历城区、长清区的城市防汛指挥调度系统,并与气象局、公安局等部门实现网络互联互通,提高信息传输的质量和速度。
(5)建立覆盖市、区城防指之间的城市防汛异地会商系统。
应急响应
4.1 分级响应
防汛应急行动依据汛情可能发生灾情并有可能造成的危害程度、影响范围、人员及财产损失等情况,实行分级响应。根据有关规定,应急响应由低到高划分为:一般事件应急(Ⅳ级)响应、较大事件应急(Ⅲ级)响应、重大事件应急(Ⅱ级)响应、特别重大事件应急(Ⅰ级)响应四个级别。
4.2 Ⅳ级应急响应
4.2.1 Ⅳ级应急响应条件
出现下列情况时,应启动Ⅳ级应急响应:
(1)收到暴雨蓝色预警天气预报;
(2)南部山区对市区有影响的水库发生险情;
(3)市区内部分低洼地区或铁路立交道引道出现积水;
(4)市区内主要排洪河道泄洪速度缓慢,小清河出现顶托。
4.2.2 Ⅳ级响应行动
(1)启动Ⅳ级应急响应,市城防办负责人在城市防汛指挥中心负责指挥,向各区城防指部署任务。
(2)根据情况,召集各区城防指及有关单位会商,或开通异地会商系统,分析汛情,实施防汛抢险指挥。
(3)密切关注雨情、汛情和灾情的变化,及时掌握工作动态,研究工作对策。
(4)出现各类防汛突发公共事件,及时报告市防办。
4.3 Ⅲ级应急响应
4.3.1 Ⅲ级应急响应条件
出现下列情况时,应启动Ⅲ级应急响应:
(1)收到暴雨黄色预警天气预报;
(2)市区发生一般洪涝灾害;
(3)南部山区对市区有影响的水库发生较大险情;(4)市区内低洼地区或铁路立交道引道积水严重影响交通;(5)市区内主要排洪河道泄洪速度缓慢或有漫溢现象,小清河出现河水倒灌。
4.3.2 Ⅲ级响应行动
(1)指挥到位
市城防指副指挥在市城市防汛指挥中心负责指挥。
(2)会商研究
会商小组成员全部到位,市城防指副指挥主持会商,有关成员单位派员参加,做出相应工作部署。
(3)下达命令
根据会商结果,市城防指按照有关防汛专项预案,对可能或已经发生险情区域有关的区城防指和相关部门下达命令。
(4)现场指挥
市城防指派有关负责人和专家进驻现场,或根据实际情况,成立现场指挥部,指挥协调开展应急处置和救援工作。
(5)信息报告
市城防办及时掌握最新雨情、水情、汛情、险情、灾情、工情,及时向市防办报告汛情及救灾进展情况。出现各类防汛突发公共事件,立即报市防办。
4.4 Ⅱ级应急响应
4.4.1 Ⅱ级应急响应条件
出现下列情况时,应启动Ⅱ级应急响应:(1)收到暴雨橙色预警天气预报;(2)黄河发生超警戒水位或部分漫溢,影响到城市安全;(3)市区发生较大洪涝灾害,部分道路出现道路行洪,部分主要道路交通瘫痪;
(4)市区内主要排洪河道漫溢,小清河严重倒灌;
(5)南部山区对市区有影响的水库出现重大险情,可能造成市区受淹。
4.4.2 Ⅱ级响应行动
(1)指挥到位
市防指指挥在市政府防汛抗旱指挥部进行指挥决策。必要时,赶赴现场指挥处置。
(2)研究部署
市防指指挥在市政府防汛抗旱指挥部主持会商,分析灾情,研究部署抢险救灾工作,并将有关情况按程序向市政府汇报,市政府根据情况决定向省政府报告。
(3)下达命令
根据上级指示及会商结果,市防指按照防汛预案,对可能或已经发生险情区域的区城防指和相关部门下达命令。
(4)现场指挥
市防指派有关负责人和专家进驻现场组织指导。并根据情况,成立现场指挥部,指挥协调相关部门应急队伍的救援行动。
(5)信息报告各级防汛机构和部门要密切注视雨情、水情、汛情、险情、灾情、工情,及时向市防指报告。
对可能或已经出现险情区域的汛情发展变化及应急处置进展情况,随时向市防指续报汛情及工作动态。
出现各类防汛突发公共事件,应立即按程序向市政府报告,市政府根据情况决定向省政府报告。
4.5 Ⅰ级应急响应
4.5.1 Ⅰ级应急响应条件
出现下列情况时,应启动Ⅰ级应急响应:
(1)收到暴雨红色预警天气预报;
(2)黄河发生漫溢或决堤,严重影响城市安全;
(3)市区发生严重洪涝灾害,主要道路交通大面积瘫痪;
(4)南部山区对市区有影响的大中型水库决堤;
(5)极端天气导致的突发性重特大事件。
4.5.2 Ⅰ级响应行动
(1)指挥到位
市防指指挥、副指挥到达市政府防汛抗旱指挥部,统一领导指挥全市抢险救灾工作。
(2)会商报告
市防指指挥主持会商,分析灾情,决策部署,并向省政府报告灾情和抢险救灾情况,请求指示。必要时,请求给予支援。
(3)下达命令根据上级指示和会商结果,市防指按照城市防汛应急预案,对可能或已经发生险情区域的有关防汛指挥部和相关部门、单位下达命令。
(4)进驻现场
市防指派有关负责人和专家组进驻现场组织指挥,并根据情况,成立现场指挥部,指挥协调各相关部门应急队伍的救援行动。专家组应根据报告和现场收集掌握的情况,进行分析判断和灾情评估,及时提出处置措施意见,为现场指挥部提供决策依据。
(5)启动应急联动机制,请求当地武警、驻军或中央、相关省市的帮助和支援。
(6)信息报告
市防指及时、准确的掌握最新雨情、水情、汛情、险情、灾情、工情,并随时向市委、省政府报告灾情和抢险动态。
出现各类重特大防汛突发公共事件,市防指应立即向市政府报告,由市政府按程序向省政府报告。
4.6 应急升级
当汛情、灾情发生变化,需要由Ⅳ级响应升级到Ⅲ级响应时,市城防办要及时向市城防指指挥报告情况,由市城防指指挥批准后启动响应;当灾情继续扩大或发生防汛突发性重大以上公共事件,需要由Ⅲ级响应升级到Ⅱ级以上响应时,市城防指要及时向市防指报告,经市防指指挥批准后,由市防指宣布并按照相应应急程序启动响应,同时变更预警级别并立即发布。在发生城市防汛重大以上突发公共事件以后,由市防指组织指挥全市的防汛抢险救灾工作;市城防指则作为前线指挥部,负责全市的防汛抢险救灾工作。
4.7 响应结束
当重大险情基本消除、生产生活秩序基本恢复,视情况,终止应急响应。
Ⅲ以下由市城防指决定或报请市防指指挥批准同意,签署终止令,宣布应急响应终止,同时向社会公布。
Ⅱ级以上防汛应急行动结束后,由市防指指挥发布终止令,宣布应急响应终止。同时通过新闻单位向社会发布。
应急保障
各级政府和相关职能部门密切协作配合,严格履行职责,切实保证应急指挥信息畅通、应急物资和资金充足、技术装备良好、现场救援及时、应急交通运输畅通、供电持续安全、社会秩序稳定、医疗卫生满足应急需求、社会紧急动员迅速有效等,确保城市防汛应急处置工作的顺利开展。
5.1 通讯与信息保障
各通信运营部门都有依法保障防汛信息畅通的责任,对城市防汛信息必须优先、快捷、准确传递。
市城防办按照以防汛专用通信网络为主,以公用通信网络为辅的原则,确保防汛信息畅通。
市城防办协调通信管理部门,出现突发事件后,通信部门应启动应急通信保障预案,迅速调集力量抢修损坏的通信设施,保证城市防汛和抢险救灾通信畅通。及时调度应急通讯设备,为指挥中心和现场指挥提供通信保障。
5.2 现场救援和工程抢险保障
城市防洪的重点险工险段或容易出险的防洪工程设施,应提前编制工程应急抢险预案,当出现新的险情后,相关单位应立即派出抢险队伍赶赴现场,进行抢修和加固。
各区、相关部门和单位要储备常规的防汛抢险、救生、救灾所需的机械、设备、物资、器材等,以满足抢险救灾急需。
5.3 应急队伍保障
防汛抢险队伍分为综合抢险队伍、部队抢险队伍、专业抢险队伍。综合抢险队伍主要为抢险提供劳动力,部队抢险队伍主要完成急、难、险、重的抢险任务,专业抢险队伍全力参加专业抢险和技术处置。
紧急抢险队伍根据指令迅速到达险情现场,对险情进行紧急处置。各区按规定保证综合抢险队伍到位,预案规定的相关单位保证专业抢险队伍到位,济南警备区和武警支队根据要求保证部队到位。5.4 供电与交通运输保障
供电部门要提前做好各项准备工作,负责安排抗洪抢险的供电以及应急救援现场临时供电任务,确保供电的持续性和安全性。及时调度应急电力设备,为指挥中心和现场指挥提供电力保障。公安部门负责保障抗洪抢险、救灾物资运输车辆畅通。根据灾情需要,由公安交警部门实施交通管制,开通应急通道,确保抢险救灾车辆畅通;对于已经形成道路行洪和被淹没的路段、立交引道实行封闭,保障行人车辆的安全。出现大面积交通瘫痪时,公安交警按照预案规定进行紧急处置,疏导交通。必要时,保证防汛指挥车辆的使用。
交通运输部门应准备足够的车辆和设备、随时待命启动,优先保证防汛抢险人员、防汛救灾物资运输;负责抗洪抢险救灾车辆调用。5.5 治安与医疗保障
汛期的治安管理工作由公安部门负责,要依法严厉打击破坏城市防汛抢险救灾工作和城市防洪工程设施安全的行为,保障抢险抗灾工作的顺利进行和社会的稳定。
医疗卫生防疫部门负责洪涝灾区疾病防治的业务技术指导和处置;组织医疗卫生队赴灾区巡检,负责灾区防疫消毒、抢救伤员等工作。
5.6 物资与资金保障
防汛物资筹集、储备,实行“分级负责、分级储备、分级管理”以及“按需定额储备、讲究实效、专物专用”的原则,采取各单位、各部门和群众筹集相结合的办法。在市城防办的统一指导下,各单位按规范储备防汛抢险物资,并及时将相关信息上报市城防办。市城防办根据抢险救灾工作需要统一调拨,各区防汛办具体实施。各区、街道办、居委会也要根据防汛需要,储备充足的防汛物资,以备急需。当启动城市防洪应急预案时,财政部门要及时筹集安排抢险救灾资金。市、区财政部门根据洪涝灾害程度和水毁工程情况,安排专项资金,用于遭受严重毁坏的城市防洪排水设施修复工作。
5.7 社会动员保障
市城防指根据灾情,及时动员、组织社会力量投入防汛抗洪。各成员单位,按照职责分工,特事特办,急事急办,解决防洪的实际问题,同时充分调动本系统的力量,全力支持抗灾救灾和灾后重建工作。
各级政府应加强对防汛工作的统一领导,组织有关部门和单位,动员社会力量,做好防洪除涝工作。各级武装部做好基干民兵和民兵预备役的组织动员,加强培训和演练,做到召之即来、来之能战。
在防汛的关键时期,各级防汛行政首长应靠前指挥,组织指挥广大干部群众奋力抗灾减灾。
善后处置
市有关部门和区政府组织力量全面开展灾情核定工作,及时收集、清理和处理污染物,对受灾情况、人员补偿、征用物资补偿、重建能力、可利用资源等做出评估,制定补偿标准和灾后恢复计划,并迅速实施。所需资金由市、区财政部门负责安排。
6.1 水毁工程修复
防洪水利工程、市政设施、铁路、供电、通信、供气、供水、房屋、人防工程、跨河管线等水毁工程设施分别由各相关产权部门负责修复、重建。
6.2 灾后重建
受灾地区恢复生产、重建家园的工作由所在区政府负责。原则上按原标准恢复,在条件允许的情况下,可提高标准重建。
6.3 保险理赔
受灾地区所投保的水毁设施、设备、居民的生命财产损失由各保险公司按照“援助优先、特事特办、简化程序”的原则,及时进行核实、理赔。
6.4 社会救助
灾后灾民生活救助由市、区民政部门负责,及时调配救灾款物,妥善组织安置受灾群众,保障群众基本生活。
6.5 其他工作
其他如疫情病情处理、污染物的清除、防汛抢险物资的补充等善后处置工作由各职能部门在各自职责范围内解决。
监督管理
7.1 宣传教育
由市城防办负责,会同有关部门加强公众防护宣传教育,组织制定应对防汛突发公共事件的教育培训计划,编制公众应对防汛突发公共事件的专业教材和应急手册。
电台、电视台、报纸、互联网等媒体,也要做好防汛、避险、自救、互救等常识的宣传教育,增强市民防汛意识及应急基本知识和技能。
7.2 应急培训
采取分级负责的原则,由市城防办统一组织培训,各区防汛办公室具体落实。市城防办负责各区城防办负责人和防汛抢险技术骨干的培训,相关部门要明确应急管理和救援人员上岗前和常规性培训等要求。
要有计划地对应急救援和管理人员进行培训,提高其专业技能。培训工作与实际相结合,采取多种组织形式,定期与不定期相结合,做到合理规范课程、考核严格、分类指导,保证培训质量。每年汛前至少举办2次培训。
7.3 应急演练
市城防办应当定期组织防汛应急处置演练,一般1至2年举行一次部门联合演练。明确演练的课题、队伍、内容、范围、组织、评估和总结等,从实战角度出发,强化抗洪抢险和疏散撤离灾区群众的演练,以检验、完善和强化应急准备和应急响应能力。
各职能部门和专业抢险队伍必须进行针对当地易发生的各类险情,有针对性的每年举行1-2次的防汛抢险演练。演练的同时发动公众参与,普及减灾知识和技能。
7.4 责任与奖惩
防汛应急处置工作实行行政首长负责制和责任追究制。
市城防指对在城市防汛和抢险救灾中做出突出贡献的先进集体和个人,按有关规定进行表彰和奖励。
对迟报、谎报、瞒报和漏报重要信息,或者存在其他工作失误或玩忽职守、失职、渎职等违纪违法行为以及延误、妨碍防汛突发公共事件处置,造成重大影响的,由有关部门对相关责任人进行行政处分,构成犯罪的,由相关部门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7.5 工作评价
每年由市城防办组织针对防汛工作的各个方面和环节进行定性和定量的总结、分析、评估。征求社会各界和群众对城市防汛工作的意见和建议,总结经验,查找问题,采取措施,加以整改,以促进城市防汛应急工作的开展。
附则
8.1 名词术语
大到暴雨:6小时累计降雨20.0-39.9毫米;24小时降雨39.0-74.9毫米。
暴雨蓝色预警信号:12小时内降雨量将达50毫米以上,或者已达50毫米以上且降雨可能持续。
暴雨黄色预警信号:6小时内降雨量将达50毫米以上,或者已达50毫米以上且降雨可能持续。
暴雨橙色预警信号:3小时内降雨量将达50毫米以上,或者已达50毫米以上且降雨可能持续。
暴雨红色预警信号:3小时内降雨量将达100毫米以上,或者已达100毫米以上且降雨可能持续。市区主要河道:指我市的小清河、兴济河、工商河、东洛河、西洛河、柳行河、全福河等河道。
8.2 预案管理
8.2.1 预案解释:本预案由市市政公用局负责解释。
8.2.2 预案审查:本预案由市政府应急办组织审查。
8.2.3 预案修订:随着相关法律法规的制定、修改和完善、机构调整或应急资源发生变化,以及应急处置过程中和各类应急演练中发现的问题和出现的新情况,适时对本预案进行修订。
8.2.4 预案实施:本预案自发布之日起实施。
附件
9.1 济南市积水严重道路铁路立交引道一览表
9.2 济南市重点低洼地区一览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