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突发性公共卫生事件预案——县食物中毒事件应急预案(5篇范文)
编辑:烟雨迷离 识别码:125-436710 应急预案 发布时间: 2023-04-28 18:19:52 来源:网络

第一篇:突发性公共卫生事件预案——县食物中毒事件应急预案

突发性公共卫生事件预案——县食物中毒事件应急预案

在平日的学习、工作和生活里,有时会突发一些不在预期的事故,为了避免事情更糟,往往需要预先进行应急预案编制工作。那么编制应急预案需要注意哪些问题呢?以下是小编整理的突发性公共卫生事件预案——县食物中毒事件应急预案,仅供参考,大家一起来看看吧。

为了及时处理和迅速控制食物中毒事件,保障人民群众身体健康,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卫生法》、《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条例》、《食物中毒事故处理办法》和《食物中毒诊断标准及技术处理总则》的规定,制定本预案。

一、职责

(一)县级卫生监督机构

1、总结、统计分析本地食物中毒发生情况,上报市级卫生监督机构和同级卫生行政部门,并提出相应预防、控制措施。

2、对辖区内食物中毒和食源性疾患事故进行调查处理。

(二)各级医疗机构

医疗卫生机构应当对因食物中毒事件致病的人员提供医疗救护和现场救援,对就诊病人必须接诊治疗,并书写详细完整的病例记录;对需要转送的病人,应当按照规定将病人及其病例记录的复印件转送至接诊的或指定的医疗机构。

二、食物中毒事件调查和控制的准备

(二)食物中毒事件组织准备

县卫生行政部门应做好法定报告人的食物中毒报告管理和培训工作,制订食物中毒事件发生后的应急方案,落实人员责任制和紧急事件值班制度。县卫生行政部门应指定有相应技术和能力的实验室做好随时接收和检验中毒样品的准备。各有关卫生、医疗机构应制定食物中毒报告和抢救、处理制度,保证突发食物中毒事件调查和控制所需要的人员、交通、通讯、调查和采样设备的基本需要。

(二)食物中毒事件现场调查常备用品准备

表1食物中毒现场调查常备用品

种类主要物品

采样工具

注射器、肛拭子、消毒棉签、消毒纱布、调匙、勺子、镊子、剪刀、屠工用刀、酒精灯、标号用品、75酒精、其他消毒灭菌器具等

样品容器灭菌塑料袋、广口瓶、灭菌试管、灭菌粪便盒、样品冷藏设备等

防护用品工作衣或隔离衣、口罩、白帽子、手套、靴子等

调查用表食物中毒个案调查登记表、调查结果汇总表、卫生监督文书等

检验设备毒物快速分析设备、深部温度计等

取证工具照相机、录音机、摄像机等

参考资料各种食物中毒诊断标准及处理原则、食品卫生相法律法规、标准及其他有关专业技术参考资料等

食物中毒现场调查常备用品应指定一个科室负责配备保管,并保持用品齐全,需要消毒用品由检验室负责消毒,每周消毒一次。检验室应常备毒物检验试剂,配制好的试剂应单独存放,国家法定长假和重大活动开始前,微生物检验室应准备充足样品保存液和培养基。

(三)食物中毒事件抢救物品准备

各级医疗单位应储备一定数量的催吐、洗胃、导泻设备和特殊治疗药品,并不断补充更××,用于食物中毒事件抢救和治疗。

三、报告登记

(一)报告

发生食物中毒或者疑似食物中毒事故的单位和接收食物中毒或者疑似食物中毒病人进行治疗的单位应当及时向县卫生行政部门报告发生食物中毒事故的单位、地址、时间、中毒人数、可疑食物等有关内容。县卫生行政部门接到食物中毒或者疑似食物中毒事故的报告,应当及时填写《食物中毒报告登记表》,并报告县人民政府和上级卫生行政部门。县卫生行政部门对发生管辖范围内的下列食物中毒或者疑似食物中毒事故,实施紧急报告制度:

1、中毒人数超过30人的,当于6小时内报告县人民政府和上级人民政府卫生行政部门;

2、中毒人数超过100人或者死亡1人以上的,应当于6小时内上报卫生部,并同时报告县人民政府和上级人民政府卫生行政部门;

3中毒事故发生在学校、地区性或者全国性重要活动期间的应当于6小时内上报卫生部,并同时报告县人民政府和上级政府卫生行政部门;

4、其它需要实施紧急报告制度的食物中毒事故。

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干涉食物中毒或者疑似食物中毒事故的报告。县卫生行政部门接到跨辖区的食物中毒事故报告,应通知有关辖区卫生行政部门,并同时向共同的上级人民政府卫生行政部门报告。

(二)登记

接报后,根据《食物中毒事故处理办法》要求,及时填写《食物中毒事故处理报告登记表》,记录中毒事故有关内容:

1、发生单位及地址

2、发病时间、中毒人数、死亡人数

3、可疑中毒食品及进食时间、进食人数

4、病人中毒表现、就诊或所处地点、救治措施及病人情况

四、组织开展现场调查

(一)食物中毒现场调查处理工作的基本任务和要求

1、尽快查明食物中毒事件发生经过:

确定食物中毒的病例。

查明导致中毒的食品。

确定食物中毒致病因素(病原)

查明造成食物中毒的原因(致病因素来源及其污染、残存或增殖原因)。

2、提出和采取控制食物中毒的措施。

3、协助医疗机构对中毒病人进行救治。

4、收集对违法者实施处罚的证据。

5、提出预防类似事件再次发生的措施和建议。

6、积累食物中毒资料,为改善食品卫生管理提供依据。

(二)调查前的准备

县卫生行政部门在接到食物中毒的报告后,应立即着手在2小时内组成调查处理小组,携带表1所列的调查物品赶赴现场。调查处理小组应由有经验的专业技术人员负责,由食品卫生监督人员、检验人员和流行病学医师组成。调查人员应分头对病人和中毒现场进行调查。

(三)现场卫生学、流行病学调查

调查内容包括:对病人、同餐进食者的调查;对可疑食品加工现场的卫生学调查;采样进行现场快速检验和实验室检查;根据初步调查结果提出可能的发生经过及防止中毒扩散的控制措施等。

对上述内容的调查应进行必要的分组和分工,各方面调查应尽可能同时进行,必要时组成现场领导小组,分别就病人抢救、现场调查、后勤保障等方面进行协调指挥。

1、对病人和进食者的调查

调查人员在协助抢救病人的同时,应向病人详细了解有关发病经过;重点观察与询问患者的自觉症状、精神状态、临床表现以及呕吐、排泄物的性状;登记发病时间、可疑餐次(无可疑餐次应调查发病前72小时或之前的进餐食谱情况)的进餐时间、可疑中毒食品及食用量等,并将调查结果认真登记在《食物中毒个案调查登记表》中。调查完毕后请被调查者在个案调查登记表上签字认可。

对病人的调查应注意以下环节:

对疑难中毒事故的调查应对有关可疑食物列表分别进行询问调查,调查时注意调查和分析发病者与未发病者的进食食物的差别。

应十分重视首发病例,并详细记录发病前的症状、发病的日期和具体时间。尽可能调查到所发生的全部病例以及与该起事件有关人员(厨师、原料处理人员和食品采购人员等)的发病情况。如发病人数较多,可先随机选择部分人员进行调查。

选择最了解事件情况的有关人员(包括病人),详细了解有关食物的来源、加工方法、加工过程(包括使用的原料和配料、调料、食品容器)、存放条件和食用方法、进食人员及食用量等情况。

通过调查综合提出以下信息:(1)发病人数。(2)可疑餐次的`同餐进食人数及去向。(3)共同进食的食品。(4)临床表现及共同点。(5)用药情况和治疗效果。(6)需要进一步采取抢救的控制措施。

调查时应注意了解是否存在食物之外的其他可能与发病有关的因素,以排除或确定非食源性疾病。对可疑刑事中毒案件要将情况通报给当地公安部门。

2、对可疑食品的加工过程调查

向食品加工制作场所的主管人员或企业负责人详细了解可疑食物加工、制作的流程,将可疑食物各加工操作环节绘制成操作流程图,注明各环节加工制作人员的姓名,分析并标出可能存在或产生某种危害的加工操作环节。

对可疑食品加工制作过程进行初步检查,重点检查食品原(配)料及其来源,加工方法是否杀灭或消除可能的致病因素,加工过程是否存在直接或间接的交叉污染,是否有不适当的贮存(例如:非灭菌食品在室温存放超过4小时),以及剩余食品是否重××加热后食用等内容。

了解厨师和其他参与食品加工制作人员的健康状况,以排除或发现食物被食品加工人员所携带的病原污染的可能性。

请加工制作人员回忆可疑食物的加工制作方法,必要时通过观察其实际加工制作的情况或食品加工时间——温度的实际测定结果,对可疑食品加工制作环节进行危害分析。

按可疑食品原料来源和加工制作环节,选择并采集食品原(配)料、食品加工设备和工(容)具等样品进行检验。

对现场调查过程中发现的食品污染和违反法律、法规的情况进行记录,必要时进行照相、录像。

3、采集样品

现场调查人员应尽一切努力完成对中毒发生现场可疑中毒食品的样品采集工作,根据具体情况采集病人排泄物、血液等样本。食物中毒检验样品及采样方法见表2。

表2食物中毒检验样品及采样方法

样品种类采样数量采样方法

粪便2ml(g)置样品容器内

呕吐物50—200g置样品容器内

血液不少于3ml静脉无菌采样

尿液30-50ml取清洁中段尿

固体食品200—500g切取一部分置样品容器内

液体食品200—500g摇匀后置样品容器内

其他样品根据检验需要视情况采集可能含有毒物的样品

样品采集时应注意以下环节:

采样的品种

一般按病人出现的临床症状和检验目的选择样品种类。样本一般包括病人的呕吐物、血液、尿液、大便、剩余的食品、食品容器和加工用具表面涂抹等,可能条件下还应采集厨师和直接接触食品人员的手拭、肛拭等。

采样可根据现场具体情况进行,如:对腹泻病人要注意采集粪便和肛拭;对发热病人注意采集血液样品;对怀疑化学性食物中毒应采集血液和尿液;无剩余可疑食品时应采集相关容器、用具、抹布等涂抹样品。

采样方法样品应按照无菌采样方法采集。备检样品应置冰箱内保存(温度通常控制在4℃左右);采样时应注明样品名称、来源、建议检验项目等。

采样人数

对一起发病规模较大的食物中毒事件一般采集10—20名具有典型症状的病人的检验样品,同时应采集部分具有相同进食史但未发病者的同类样品作为对照。

4、调查情况的初步分析

病例确定通过现场核实的发病情况和进食情况分析,提出确定病例的标准,按确定的病例标准对现已发现或报告的可疑病例进行鉴别。

病例确定标准可参考以下方面:(1)计算病人出现的各种临床症状与体征的频率,确定病人的突出症状与伴随症状。(2)按临床发病情况,确定病人中毒的轻重。(3)按是否有医师诊断确定病例是否为临床诊断病例。

对尚未报告或就诊的病例进一步进行登记调查。

对病例的初步流行病学分析(1)按病例发病绘制发病流行曲线,分析病例发病时间的分布特点及联系,确定可能的致病因素。(2)绘制病例发病场所或地点分布图,分析病例发病地区分布特点及其联系,确定可能的发病场所或地点。

分析事件可能的发生原因

根据确定的病例标准和病例流行病学分布的特点,应提出是否是同一起食物中毒事件的意见,并就食物中毒的致病因素、可疑中毒食品及其来源、中毒原因,进食可疑中毒食品的时间、地点等提出假设,以指导抢救病人和进一步开展的调查及中毒控制工作。

(四)中毒的控制和处理

对可疑食物中毒事件应尽早采取控制和预防措施

县卫生监督机构在接到食物中毒或者疑似食物中毒事故报告后,应当采取下列措施:

1、组织卫生机构对中毒人员进行救治;

2、对可疑中毒食物及其有关工具、设备和现场采取临时控制措施;

3、组织调查小组进行现场卫生学和流行病学调查,填写《食物中毒个案调查登记表》和《食物中毒调查报告表》,撰写调查报告,并按规定报告有关部门。

县卫生监督机构对造成食物中毒事故的食品或者有证据证明可能导致食物中毒事故的食品可以采取下列临时控制措施:

1、封存造成食物中毒或者可能导致食物中毒的食品及其原料;

2、为控制食物中毒事故扩散,责令食品生产经营者收回已售出的造成食物中毒的食品或者有证据证明可能导致食物中毒的食品。

经检验,属于被污染的食品,予以销毁或监督销毁;未被污染的食品,予以解封。

县卫生行政部门应当按照《食品卫生监督程序》的有关规定对食物中毒事故进行调查处理,调查工作应当由卫生行政部门2名以上卫生监督员依法进行。

五、技术处理

(一)及时报告当地卫生行政部门。

(二)对病人采取紧急处理

1、停止食用可疑中毒食品;

采取病人血液、尿液、吐泻物标本,以备送检。迅速排毒处理,包括催吐、洗胃和导泻。对症治疗和特殊治疗。

2、中毒食品控制处理;

保护现场、封存中毒食品或可疑食品。采取剩余可疑中毒食品,以备检验。追回已售出的中毒食品或可疑中毒食品。

3、根据不同的中毒食品,对中毒场所采取相应的消毒处理。

六、食物中毒诊断依据

(一)中毒病人在相近的时间内均食用过某种共同的可疑中毒食品,未食用者不发病。

停止使用该种食品后,发病很快停止。

(二)同起食物中毒病人的临床表现基本相似。

(三)潜伏期一般较短,病程以致病病原的种类和中毒个体差异而不同。

(四)一般无人与人之间的直接传染。

(五)从中毒食品和中毒病人的生物样品中检出能引起与中毒临床表现一致病原。

(六)未取得足够的实验室诊断时,可判定为原因不明食物中毒,必要时可由3名副主任医师以上的食品卫生专家进行评定。

七、实验室检验

(一)送检样品应在适宜的保存温度和条件下,以最短的时间送检实验室检验。

不能及时送样的应在现场对样品进行冷藏。

(二)检验项目的选择根据本起中毒病人临床和流行病学资料分析,尽快推断致病因素的性质和中毒原因,确定检验项目。

(三)实验室在收到中毒样品后应在最短的时间内开始检验,并尽快出具检验报告。

当估计到实验室条件不足,应果断地请求有条件的部门予以支持。

(四)必要时对可疑中毒样品进行动物毒性实验,现场应急情况下可采用简易动物毒性试验。

八、综合分析和善后处理

(一)对食物中毒事件调查过程中收集的临床资料,流行病学资料,可疑食品加工制作情况调查资料和实验室检验资料应及时进行汇总分析,并按有关食物中毒诊断标准判定依据和原则做出综合判定。

(二)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定对中毒食品和肇事单位做出相应处理。

(三)根据中毒原因和致病因素对中毒场所及有关食品加工环境、物品提出消毒和善后处理意见。

食物中毒现场调查工作结束后,及时填报《食物中毒调查报告表》,并撰写食物中毒调查专题总结报告,存档备查并按规定报告有关部门。专题总结报告的内容应包括:食物中毒发生经过(中毒食品、致病因素及中毒原因)、临床和流行病学特点、治疗和病人预后情况、分析和结论、控制和预防控制的建议以及参加调查人员等。

附:××县食物中毒应急处理小组人员名单

第二篇:突发性公共卫生事件预案——县食物中毒事件应急预案[小编推荐]

突发性公共卫生事件预案——县食物中毒事件应急预案

为了及时处理和迅速控制食物中毒事件,保障人民群众身体健康,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卫生法》、《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条例》、《食物中毒事故处理办法》和《食物中毒诊断标准及技术处理总则》的规定,制定本预案。

一、职责

(一)县级卫生监督机构

1、总结、统计分析本地食物中毒发生情况,上报市级卫生监督机构和同级卫生行政部门,并提出相应预防、控制措施。

2、对辖区内食物中毒和食源性疾患事故进行调查处理。

(二)各级医疗机构

医疗卫生机构应当对因食物中毒事件致病的人员提供医疗救护和现场救援,对就诊病人必须接诊治疗,并书写详细完整的病例记录;对需要转送的病人,应当按照规定将病人及其病例记录的复印件转送至接诊的或指定的医疗机构。

二、食物中毒事件调查和控制的准备

(二)食物中毒事件组织准备

县卫生行政部门应做好法定报告人的食物中毒报告管理和培训工作,制订食物中毒

事件发生后的应急方案,落实人员责任制和紧急事件值班制度。

县卫生行政部门应指定有相应技术和能力的实验室做好随时接收和检验中毒样品的准备。

各有关卫生、医疗机构应制定食物中毒报告和抢救、处理制度,保证突发食物中毒事件调查和控制所需要的人员、交通、通讯、调查和采样设备的基本需要。

(二)食物中毒事件现场调查常备用品准备

表1食物中毒现场调查常备用品

种类主要物品

采样工具

注射器、肛拭子、消毒棉签、消毒纱布、调匙、勺子、镊子、剪刀、屠工用刀、酒精灯、标号用品、75酒精、其他消毒灭菌器具等

样品容器灭菌塑料袋、广口瓶、灭菌试管、灭菌粪便盒、样品冷藏设备等

防护用品工作衣或隔离衣、口罩、白帽子、手套、靴子等

调查用表食物中毒个案调查登记表、调查结果汇总表、卫生监督文书等

检验设备毒物快速分析设备、深部温度计等

取证工具照相机、录音机、摄像机等

参考资料各种食物中毒诊断标准及处理原则、食品卫生相法律法规、标准及其他有关专业技术参考资料等

食物中毒现场调查常备用品应指定一个科室负责配备保管,并保持用品齐全,需要消毒用品由检验室负责消毒,每周消毒一次。检验室应常备毒物检验试剂,配制好的试剂应单独存放,国家法定长假和重大活动开始前,微生物检验室应准备充足样品保存液和培养基。

(三)食物中毒事件抢救物品准备

各级医疗单位应储备一定数量的催吐、洗胃、导泻设备和特殊治疗药品,并不断补充更××,用于食物中毒事件抢救和治疗。

三、报告登记

(一)报告

发生食物中毒或者疑似食物中毒事故的单位和接收食物中毒或者疑似食物中毒病人进行治疗的单位应当及时向县卫生行政部门报告发生食物中毒事故的单位、地址、时间、中毒人数、可疑食物等有关内容。

县卫生行政部门接到食物中毒或者疑似食物中毒事故的报告,应当及时填写《食物中毒报告登记表》,并报告县人民政府和上级卫生行政部门。

县卫生行政部门对发生管辖范围内的下列食物中毒或者疑似食物中毒事故,实施紧急报告制度:

1、中毒人数超过30人的,当于6小时内报告县人民政府和上级人民政府卫生行政部门;

2、中毒人数超过100人或者死亡1人以上的,应当于6小时内上报卫生部,并同时报告县人民政府和上级人民政府卫生行政部门;

3中毒事故发生在学校、地区性或者全国性重要活动期间的应当于6小时内上报卫生部,并同时报告县人民政府和上级政府卫生行政部门;

4、其它需要实施紧急报告制度的食物中毒事故。

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干涉食物中毒或者疑似食物中毒事故的报告。

县卫生行政部门接到跨辖区的食物中毒事故报告,应通知有关辖区卫生行政部门,并同时向共同的上级人民政府卫生行政部门报告。

(二)登记

接报后,根据《食物中毒事故处理办法》要求,及时填写《食物中毒事故处理报告登记表》,记录中毒事故有关内容:

1、发生单位及地址

2、发病时间、中毒人数、死亡人数

3、可疑中毒食品及进食时间、进食人数

4、病人中毒表现、就诊或所处地点、救治措施及病人情况

四、组织开展现场调查

(一)食物中毒现场调查处理工作的基本任务和要求

1、尽快查明食物中毒事件发生经过:

确定食物中毒的病例。

查明导致中毒的食品。

确定食物中毒致病因素(病原)

查明造成食物中毒的原因(致病因素来源

第三篇:突发性公共卫生事件应急预案

下社镇卫生院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预案

为了提高我院应对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应对能力,从而达到有效预防、及时控制和消除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危害,保障公众身体健康与生命安全,维护正常的社会秩序的目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国务院《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条例》和《全国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预案》等法律法规,结合我院实际情况,制定本预案。

(一)适用范围

本预案所称身突发公共卫生事件(以下简称突发事件)是指突然发生的重大传染病疫情、群体性不明原因疾病、食物、职业中毒等严重影响公众健康的事件。

(二)指导原则

1、结合整合卫生资源的要求,无条件服从上级卫生主管部门的调动和安排。

2、突发事件应急工作应当坚持“预防为主、常备不懈”的方针。

(三)组织及保障

1、医院成立突发事件应急处理领导小组及各类急救小组。院长担任领导小组组长,负责对全院突发事件应急处理的统一领导、统一指挥。有关部门和小组在各自的职责范围内做好突发事件应急处理工作。

(1)领导小组全权负责疫情突发后所有应急处理工作。(2)为确保各项工作的顺利实施,医院突发公共卫生事件领导小 组下设临时指挥部和工作组,各个工作组根据职能确定人数,并结合实际进行增减。

①突发公共事件应急临时指挥部负责领导全院现场抢险救灾工作;负责督促、检查急诊和抢险救灾的各项工作的落实。

②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综合医疗急救队。③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综合护理急救队。④食物中毒医疗急救队。⑤化学物中毒医疗急救队。⑥传染病暴发流行医疗急救队。⑦重大创伤事故医疗急救队。

⑧物品供应小组负责应对突发事件所需设备、防护物品和药品、卫生材料的供应。

⑨院内感染监控小组负责全院范围内的消毒喷杀、感染监控工作。

⑩专业流调组负责流行病学调查,并积极配合市防疫站等部门做好全市流行病学调查工作。

11医护人员防护小组负责全院职工的防护工作,○做好对职工和社会群众的健康教育工作。

⑿后勤服务小组负责突发事件中医护人员的生活、○饮食等后勤服务。

2、医院设立应对突发事件专项资金,所有专项资金列入本财务预算。用于组织开展防治突发事件相关科学研究,主要包括急救 设施完善、急救人才培训、突发事件流行病学调查、卫生防护等有关物资、设备设施的储备与完善等。

3、依据国家政策,对参加突发事件应急处理的医护人员,给予适当的补助和保健津贴;对参加突发事件应急处理做出贡献的人员,给予表彰和奖励;对因参与应急处理工作致病、致残、死亡的人员,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给予相应的补助和抚恤。

4、每周对网络进行杀毒处理,保证网络的通畅;每月突发事件应急处理领导小组成员轮流对各科室进行监督检查;每月护士一个课题,由护理部组织培训;每一季度进行一次突发事件的演练,检测应急队伍的整体情况。

(四)预防与应急准备

1、建立突发事件信息的收集、分析、报告、通报制度。

2、抓好突发事件应急处理专业队伍的建设和培训。

3、制定并实施对全院职工开展突发事件应急知识教育计划,增强对突发事件的防范意识和应对能力。

4、重点加强急救医疗服务网络的建设,配备相应的医疗救治药物、技术、设备和人员,提高院前急救应对各类突发事件的救治能力。

(五)应急处理

1、突发事件发生后,院突发事件领导小组迅速对突发事件进行综合评估,初步判断突发事件的类型,明确是否启动突发事件应急预案的意见。

2、应急预案启动后,各小组应当根据预案规定的职责要求,服 从突发事件应急领导小组的统一指挥,立即到达规定岗位,履行职责。

3、门诊各科室应当严格落实“首诊负责制”,对在突发事件中致病的人员提供医疗救护和现场救援。对就诊患者必须接诊治疗,并书写详细、完整的病历记录;对需要转送的患者,应当按照规定将患者及其病历记录转送至接诊的或者指定的医疗机构。并结合疫情,采取相应卫生防护措施,防止交叉感染和污染。

4、根据突发事件应急处理的需要,突发事件应急临床指挥部有权紧急调集人员、储备的物资、交通工具以及相关设施、设备;必要时,配合市区行政部门进行人员疏散或者隔离,并可以依法对传染病疫区实行封锁。

5、感染监控科、医务科等部门应当对突发事件现场等采取控制措施,宣传突发事件防治知识,及时对易受感染的人群和其他易受损害的人群采取应急接种、预防性投药、群体防护等措施。

6、参加突发事件应急处理的医护人员,应当按照突发事件的要求,采取防护措施,并在专业人员的指导下进行工作。

7、医务人员应当配合卫生行政主管部门或其他部门指定的专业技术机构,开展突发事件的调查、采样、技术分析和检验。

8、对新发现的突发传染病、不明原因的群体性疾病、重大食物和职业中毒事件,立即上报卫生主管部门,并采取控制措施。

9、对收治的传染病患者、疑似传染病患者,依法报告属地主管部门、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对传染病做到早发现、早报告、早隔离、早治疗,切断传播途径,防止扩散。

(六)突发事件信息报告

1、依据《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条例》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在2h内向卫生行政主管部门报告:

(1)发生或者可能发生传染病暴发、流行的;(2)发生或者发现不明原因的群体性疾病的;(3)发生传染病菌种、毒种丢失的;

(4)发生或者可能发生重大食物和职业中毒事件的;

(5)发生重大火灾、水灾、特大爆炸、车祸及其他重大伤害事件。

2、疫情突发时,实行“零报告”制度,严格报告程序。接诊医师应立即汇报医务科和感染监控科,主管部门汇报分管院长和院长,由感染监控科向上级主管部门报告,不得缓报和瞒报。

3、突发事件报告电话:感染监控科 ***医务科:***

(七)责任追究

实行责任追究制,对执行本预案过程中犯有过错的本院人员,依照情节轻重予以处罚。

1、未依照本预案履行报告职责,对突发事件隐瞒、缓报、谎报或者授意他人隐瞒、缓报、谎报的,对当事人及其所在科室、主管部门主要负责人,给予降级或者撤职处分;造成传染病传播、流行或者对社会公众健康造成其他严重危害后果的,给予开除处分;构成犯罪的,由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2、依据突发事件要求,未完成突发事件应急处理所需要的设施、设备、药品等物资供应和储备的,对科室主要负责人给予降级或者撤职的处分;造成传染病传播、流行或者对社会公众健康造成其他严重危害后果的,给予开除处分;构成犯罪的,由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3、在突发事件调查、控制、医疗救治工作中玩忽职守、失职、渎职的,对主要负责人、负有责任的主管人员和其他责任人员给予降级、撤职处分;造成传染病传播、流行或者对社会公众健康造成其他严重危害后果的,给予开除处分;构成犯罪的,由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4、有下列情况之一的,根据情节轻重,给予当场训戒,口头警告、行政处分、就地免职,直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1)对疫情畏缩不前或临阵脱逃的;(2)不听指挥、贻误救治时间的;(3)擅离职守或工作消极的;

(4)违反规程,草率马虎,操作不当致使防控救治不力导致疫情蔓延、扩散的;

(5)拒绝接诊患者的;

(6)拒不服从突发事件应急处理领导小组调度的;(7)泄露秘密或违反国家相关规定的。

下社镇卫生院

第四篇:食物中毒事件应急预案

xx疾控中心食物中毒事件应急预案

为进一步加强疾病预防控制中心食物中毒事件应急处置工作,有效预防、及时控制和消除食物中毒事件及其危害,切实履行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在食物中毒事件应急处置中的职责,结合《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卫生部《食物中毒事故处理办法》、《甘肃省食物中毒事件应急预案》,特制定本预案。

一、组织机构及职责

(一)成立食物中毒事件应急工作领导小组

组长:xxx副组长:xxx

成员:…………………………….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设在xxx科,办公室主任由xxx兼任。主要职责:承担食物中毒事件应急处置的日常管理工作;负责组织开展应急工作培训、应急演练;指导开展食物中毒事件应急相关的健康教育活动;对应急准备工作和应急处置措施提出建议;负责中心食物中毒事件应急工作档案管理。

(二)食物中毒事件应急处理队

队长:xxx

成员:……………………………….主要职责:承担食物中毒事件的流行病学调查、现场采样及实验室检测工作;对食物中毒事件的原因及危险因素等信息进行统计、分析,及时将事件进展上报;并对辖区内的食物中毒事故进行网络直报和审核。

二、适用范围及启动条件

(一)适用范围:本预案适用于我市突然发生的、群体性的、造成或可能造成社会公众健康严重损害的食物中毒事件的预防和应急处理工作。

(二)启动条件:发生食物中毒,中毒人数超过30人时或者中毒事故发生在学校、托幼机构、地区性或者重要活动期间的中毒人数20人以上的,启动本预案。

三、食物中毒事件分级

食物中毒事件的中毒人数达到30人及以上时,或造成严重影响时,应按照突发公共卫生事件进行处理,具体分级如下:

(一)特别重大食物中毒事件(I级):由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确定。

(二)重大食物中毒事件(Ⅱ级):一次食物中毒人数超过100人并出现死亡病例;或出现10例以上死亡病例。

(三)较大食物中毒事件(Ⅲ级):一次食物中毒人数超过100人;中毒人员在100人以内,死亡1-9例。

(四)一般食物中毒事件(Ⅳ级):一次食物中毒人数30-99人,未出现死亡病例。

四、食物中毒事件报告

(一)报告范围及内容

1、接到食物中毒报告后,应在初步核实情况后立即向市卫生局和省疾控中心报告。信息报告按照事件发生、发展、控制过程,分首次报告、进程报告、结案报告。

2、首次报告应说明信息来源、初步判定的事件类别和性质、可能原因、波及范围、已采取的措施、报告单位、报告人及通讯方式等。进程报告和结案报告按照《国家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相关信息报告管理工作规范(试行)》要求进行。

(二)报告方式和时限

1、接到重大食物中毒或者疑似重大食物中毒事故信息报告后,应急处理队15分钟内集结出发,到达现场后以最快、最短的时间完成事件性质的初步核实、确认,并在接到报告后1小时内向市卫生局做初步调查电话报告。

2、达到《国家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相关信息报告管理工作规范》级别的公共卫生事件,报经市卫生局批准后,通过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网络同时进行报告。

五、现场调查处置

(一)现场调查处置程序

1、接到食物中毒报告时要认真询问记录,并填写《食物中毒事故报告登记表》,详细记录和核实发生食物中毒事故的单位、地址、时间、中毒人数、可疑食物和临床表现等有关内容。同时应告知报告者,除及时抢救患者外,要保护好现场,保留可疑中毒食品和患者吐泄物。组织人员核实后,按本预案规定的程序和时限进行报告。

2、在得到市卫生局开展现场调查处置命令后,立即派出应急处理小分队,携带有关调查表格和采样工具等赶赴食物中毒事发现场进行调查处置。

3、开启检验快速通道对采集样品进行检验,由于技术原因需省疾控中心或其他检验机构协助检验的,由我中心直接提交采集的样品进行检验。情况特殊需延长出具检验报告时限的,应向市卫生局报告。

4、组织开展流行病学调查,调查结束后,撰写技术分析报告,一周内报送市卫生局。

(二)现场调查处置工作内容

1、流行病学调查

(1)了解72小时的食谱,特别是共同饮食食谱,有无续发病例,对与中毒病人有共同饮食史而未发病的人,人群中有对照意义的健康人同样也要做好个案调查。

(2)向病人和接诊医生了解中毒发生的经过以及事件相关的情况,病人的症状、体征,发病人数、经过,呕吐物、排泄物的性状,特别是首发病例的情况。

(3)调查内容一般应由患者自述,病重或无力表达者,可由其监护人代述。

(4)对所有中毒患者进行个案调查。中毒人数不足100人时,至少应调查80%以上人数;超过100人时,至少应调查60%以上人数。两名调查人员和被调查者分别签字。

2、样本采集与送检

(1)采集中毒患者的呕吐物、排泄物、洗胃液、中毒病人发病期与恢复期双份血清,选择发病者中未用药或较晚用药的病人采集肛拭样品。观察病人临床表现。

(2)对剩余食品、食品原料、食品添加剂分别取样,对熟食间操作台面,存放熟食品冰柜、熟食,常用工具、刀具、容器,熟食操作人员的手、肛拭、使用的抹布、可疑昆虫等视情况采样检测。所采集的样品在冷藏条件下,2小时内送达化验室;无冷藏条件的,于采样后1小时内送达化验室。化验室在检样送达后必须立即进行化验。

(3)对疑似化学性食物中毒的,应尽可能进行现场快速检测。无快速检测设备,实验室应以最快时间做出结果。

六、资料收集整理

由公共卫生科将食物中毒事件的有关流行病学调查、现场卫生学调查、实验室检测等资料进行整理分析,建立食物中毒事件档案。事件终结7天内,撰写出专题调查报告并报至市卫生局,专题调查报告内容至少要包括:

1、事件主要经过;

2、临床资料分析;

3、流行病学调查分析;

4、实验室检验结果;

5、结论;

6、控制和预防措施;

7、工作建议及改进措施等。

七、奖惩与后勤

1、奖励

在处置食物中毒事件中信息准确、预警及时、处置有力、措施得当、成绩显著的个人,当月绩效工资给予适当的奖励。

2、责任追究

对在食物中毒事件的报告、调查、控制和处置过程中,有推诿扯皮、玩忽职守、措施不当、工作不力行为的,追究当事人的责任。根据情况,对直接负责的人员和其他相关责任人员,适当扣除当月奖励性绩效工资。情节严重者,依法给予行政处分。

3、后勤

对所有参加食物中毒处理的工作人员,单位解决交通费包括打的费,并按规定当月绩效工资给予适当的奖励。

八、本预案自发布之日起执行。

第五篇:食物中毒事件应急预案

学校食堂管理制度

一、食堂管理是学校管理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食堂管理实行一把手负责制,成立由校长任组长的食堂管理领导小组,加强对食堂管理工作的领导。

二、建立食堂管理委员会,有一名副校长牵头,成立有教师、学生代表、学校后勤管理人员和饮食班长参加的食堂管理委员会,认真做好食堂管理工作。

三、学校食堂不对外承包,进入食堂的各种原料,全部实行定点采购,确保食品质量。

四、学校用人实行考核制,选用食堂管理人员和招聘食品从业人员时,都要严格考核,凡没有取得有效健康证明,品行不端及个人素质差,有心理健康问题者坚决不能聘用,50岁以上个人卫生不好的原则上不能聘用,所有食品从业人员必须穿戴工作衣、帽上班。

五、坚持每天有一名校领导带班值日,经常检查饭菜质量,抓好卫生制度落实,保证学生就餐。严禁闲杂、生人进入食堂。

六、食堂实行“四定”:即定人、定物、定时间、定质量;划片包干,分工负责。餐后全面清洁打扫,经常保持室内外地板、墙壁、天花板、灶台、案板、饭台、厨柜、餐具、容器清洁,用具摆放有序,上下水道通畅,防尘、防蝇、防鼠设施齐全,食堂内无鼠、无蝇,食堂周围无垃圾,无污染、无杂物。

七、严格执行《食品卫生法》,学校食堂必须取得卫生许可证后主可经营,食品从业人员每年体检一次身体,持有效的健康证和培训合格证后方可上岗,凡有传染病者,坚决予以辞退。

八、加强对食品从业人员的教育,经常进行营养、卫生、职业道德和法治纪律教育,努力提高从业人员的政治、业务水平,树立爱岗敬业精神。

九、定时做好餐具消毒工作,防止交叉污染;餐具做到一洗二清三消毒四保洁,食品实行“五隔离”,即主食与副食、生与熟、成品与半成品,食品与杂食,食品与鼠药、农药隔离,不得混放;生、熟食刀案及冷荤配餐用具必须分开专用,并有明显标志。盛放食品的 容皿要加盖,销售食品时必须使用食品夹。操作间所有成品、半成品要分开摆放,并上加存放。

十、学校每月都要对食堂管理、环境卫生、个人卫生、后勤服务等工作进行一次全面督导检查,总结经验,查找不足,改进工作,奖罚兑现,努力提高食堂管理和后勤服务工作水平。

学校食堂库房管理制度

1、所购食品及时入库,专人保管,建立出入库帐目。做到物品分类、分架、隔墙、离地存放,做到先进先出,定期检查,及时发现处理变质、超过使用期限的食品。

2、库房应有防鼠、防虫、防潮、离污染设施。库房必须整洁、卫生、安全,场所禁止存放有毒、有害物质及个人生活物品。

3、保存食品的冷藏设备,必须帖有标志,生食品、半成品和熟食品应分柜存放。

4、食品出库必须有领货单,应有品种、数量、时间、领取人、质量、保管员等内容,领取手续完备,妥善保管。

学校食堂食品采购制度

为有效地控制学校食物中毒及其他食源性疾病的发生,严把食品采购关,并科学、合理地贮存食品,切实保障学校师生的身体健康,使学校食堂的管理达到规范化、标准化,特制订本制度。

一、严把食品采购关

原料实行定点采购,凡进入食堂的原料(面、米、油、肉、调味品等),食堂采购员必须到持有工商执照,有效卫生许可证、屠宰证和技术监督部门颁发有证件的经营单位定点采购。对学生自带的食品原料,保管员要严把质量关,并指定固定加工点加工。对确定的定点单位应报上级教育部门审核、备案。

二、库房保管员要认真保管食品

所有进入食堂的原料、蔬菜必须由库房保管员进行质量检查并登记造册,若发现所购物品不符合食品卫生要求应坚决退换。保管员对所购食品原料妥善保管,防腐、防蛀、防霉、防鼠、防污染,不准把腐烂变质或污染的食品流入食堂。

三、采购员必须采购合格食品

采购食品时,要采购新鲜、质好,符合卫生要求的食品原料。同时,采购食品时,必须向购货方索取该批产品的卫生检验合格证或者化验单,并索取货方“卫生许可证”复印件。

四、严格禁止采购以下食品

腐败变质、油质酸败、霉变、生虫、污秽不洁、混有异物或者其他感官性异常,含有毒有害物质或者被有毒、有害物质污染,可能对人体有害的食品;未经兽医卫生检验或者检验不合格的肉类及其制品;超过保持期或不符合食中标签的定型包装食品;病死、毒死或者因死因不明的禽、畜、兽、水产品及其制品;含有致病性寄生虫、微生物或者微生物毒素含量超过国家限定标准的,其他不符合食品卫生标准和要求的食品。

五、点采购实行领导负责制和责任追究制

各校校对定点采购员负总责,分管后勤工作的副校负直接责任;学校要与食品定点单位签订合同书,明确买方和卖方的责任和义务,对不按要求办事的,一经查出,按责任追究制的要求,严肃处理有关责任人的责任。

房管理制度锅炉

一、锅炉房工作人员在工作时,应佩证上岗,必须认真负责,坚守岗位,谨慎操作。严禁戏闹、下棋、玩扑克。如有发现扣发当日工资,发现三次以上者,除扣发当月工资外,并予以停工。

二、司炉人员在上岗前四小时及上岗时严禁喝酒,工作时严禁睡觉,如有发现,扣发当日工资,发现二次以上者,除扣发当月工资外,并予以停工。

三、在锅炉运行时,炉工必须集中精力,严守职责,不得擅自离岗、串岗,谨防意外事故的发生。如擅自离岗、串岗,应予批评教育,情节严重的, 要给予必要处分.造成后果由当班者本人负责。

四、司炉人员应听从管理人员、带班长的指挥,严格按操作规程进行操作,严禁随意操作,乱动电气及设备。

五、对锅炉房的设备经常进行检查.每天开炉前要对锅炉进行一次全面检查。并做好各项记录。

六、要认真做好锅炉房的卫生工作,定期清洗和维修锅炉,以延长锅炉使用寿命,确保安全经济运行。

八、贯彻勤俭节约的精神,做好节水.节煤.节电工作。杜绝跑冒滴漏。

九、非锅炉房工作人员,未经许可不得进入,如发现闲人进入应劝其离开,否则发生事故应追究其责任。

十、树立全心全意为用户着想的思想,维护用户的利益,搞好供暖工 5 作,对用热户提出的意见和建议应虚心听取,文明、礼貌用语,服务耐心、周到、严禁和用户发生争吵、打闹。

食物中毒事件应急预案

一、学校总务处、校医责成食堂负责人加强对学校食堂卫生安全监督管理工作,在确保食堂食品卫生质量的同时,积极向学生宣传不要到校外随便乱吃东西,避免病从口入。

若发现就餐人员食物中毒时,要立即通知校医到场,向总务处汇报。由学校校长向市卫生疾病控制中心和市教育局汇报。

患者班主任应及时与家长联系。

二、立即将中毒病人送医院抢救治疗。校医、食堂负责人协助卫生机构救治病人,并做好记录。

三、通知食堂立即停止供应。

四、学校保卫人员与食堂负责保护造成食物中毒或可能导致食物中毒的食品及其原料、工具、设备和现场。

五、配合卫生行政部门进行调查,按卫生行政部门的要求如实提供有关材料和样品。

六、食堂、校医、学生处及学校相关部门应按照卫生行政部门要求,采取其他措施,把事态控制在最小范围。

七、由校办公室视情况及时向校领导、学校食品安全保卫领导小组和市教育局有关部门报告事态处置进展情况,必要时报告公安部门,由公安部门介入处理。

卫生安全检查制度

根据教育部、卫生部14号令有关精神,为保证食品卫生安全,防止食源性疾病传播,杜绝食物中毒事故发生。特制定食堂卫生、安全检查制度。

一、接受学校食堂食品卫生安全领导小组的指导、督促和检查,严格执行国家有关卫生法律法规。

学校食堂食品安全领导小组每期至少对食堂进行两次全面检查。按照《食品卫生法》及相关法规、制度对食堂进行定期和不定期卫生,安全检查,以促进食堂做好食品卫生和环境卫生。包括抽检卫生许可证、从业人员健康证、食堂食品卫生、环境卫生、工艺流程、机械设备卫生安全。

二、食堂采取按个人自查、分组检查和交叉检查相结合的方法做好卫生安全检查,切实做好对每个区域的卫生检查。

三、卫生检查实行打分评比考核的制度。检查后必须做好考核评分记录。

四、食堂管理人员不定期对食堂和食堂小卖部卫生工作进行检查,对不符合卫生要求的提出限期整改要求。对未达到卫生安全检查要求的,提出批评或停岗再培训,待合格后重新上岗,否则予以辞退。

五、组织食堂员工定期参加由学校校医进行卫生知识培训讲座,提出卫生安全工作要求。

六、食堂经理每天对各自食堂的小组,保管等执行卫生法规及食 品,环境卫生进行督促检查。

七、发现问题及时处理。如有重大问题及时向学校或卫生防疫部门汇报。

食堂卫生工作规范

一、餐厅卫生

1、每餐开餐结束后,及时对地面、灶台、工作台等卫生进行处理,有时保持清洁,清除地面、灶台、工作台、调料台杂物,有油污的部分及时处理。

2、每餐营业后应彻底擦试餐桌、餐椅、对油腻的桌面应先用洗洁剂清洗,然后再用清水擦干。

二、厨房卫生

1、采购的原料食品无变形、变味、腐烂变质。

2、盛装食品容器保持干净,坚持消毒制度,生熟食品原料要分开存放,防止交叉感染。

3、物资保管员要掌握常用原材料感官检验的基本要领,严把验收关,保证两拒收(腐烂变质的原料拒收;重量形态规格不符合标准的拒收)。

4、物资保管员严把储藏关,食品原料的存放应规格化,健全标牌,分清档次。

5、建立食品原料出入期卡,对购进与支出的原料食品要有详实的记载,做到先进先出,后进后出,一般鲜货储藏不超过24小时,冷冻原材料不宜过长储存。

6、厨师长要把好成品菜肴的质量关,对不符合卫生要求的食品坚持不供应、不出售。

7、凉菜、冷饭的制作要作到“五专”,即专人、专室、专工具、专消毒、专冷藏,认真执行凉菜冷饭的检验制度。

8、加强对鲜瓜果蔬菜的储存、加工、销售和卫生消毒。

三、环境、用具卫生

1、厨房卫生要做到一日三小搞,一周一大搞,保持干净整洁。

2、保持餐具卫生标准“四过关”制度,即一刷、二洗、三冲、四消毒。厨具保持清洁无油垢,设备符合卫生标准。

3、保持案板、刀具的清洁,调料缸应每天清洗一遍。

4、各种盖布、盖帘每天清洁,抹布应勤搓洗,保持干净。

四、餐具、饮具洗涤消毒程序

餐厅的餐具人工洗要做到一刷、二洗、三冲、四消毒,完成洗涤程序。

一刷:就是用刷子刷掉餐具中的食物残渣,对粘布用具上的食物残渣,应先用温水泡片刻,然后再用刷子刷掉。

二洗:每一次先用清洁剂泡洗,如有油腻的餐具,要用清洁剂洗涤;第二次用清水冲净,洗时要注意碗边,杯口边。

三冲:就是用清水清洗掉餐具上的余污和清洁剂余液,然后将餐具放在餐具架上空干待消毒。

四消毒:

1、餐具消毒:根据餐具、饮具的耐热性,可分用物理或化学方法灭菌消毒。

2、物理消毒,一般采用沸水蒸汽消毒。沸水消毒是在蒸汽消毒箱内进行,利用100℃的水烫泡餐具,蒸泡时间不得低于15分钟。

3、灭菌药片消毒,即使用药片兑水浸泡餐具。

岗位工作责任制度

一、食堂经理职责

1、带领全体员工努力工作、搞好经营管理,在保质保量保卫生安全的前提下,完成为学校师生供应膳食的经营任务。

2、安排监督、检查各项工作,使其各司其职,认真履行职责。

3、加强安全、卫生管理,妥善处理公共关系。定期到各部门征求意见,并及时进行整改。

4、经理依据企业规章制度有权对员工实施奖惩,负责食堂员工招聘、解聘、以及财务支出、成本核算管理等职权。

二、厨师长职责

1、食堂食品制作供餐与内部管理的具体操作实行厨师长负责制,负责管理食堂的日常工作。

2、处理日常工作及经理下达的各项任务,负责食堂的服务管理,协助经理招(解)聘人员。

3、检查卫生、安排人员、布置工作、考勤并安排人员的轮休。

4、协调各部门的关系,定期到学校各部门征求意见并具体落实。

5、计划制作各种菜肴、制定菜谱、随时变换口味、预算成本、计划采购。

6、对工人每天的出勤、工作、技术进行考核。

7、餐厅、厨房清洁工作每日检查并作好记录。

8、拟定并安排星期天、寒暑假、值勤守护人员,对执勤工作质 量(优、良、差)以及安全事项做好记录。

9、做好每月工作小结(成绩、问题及建议)。

10、做好食堂工作中种类事故处理、并对事件原因、责任人、日期、处理意见结果等方面的做好记录。

三、库管职责

1、随时随地在岗,保证食堂随时有足够的物资保障。

2、拟定各种采购计划,协助厨师长拟定菜品计划。

3、防止偷盗、鼠耗、腐烂变质食物进入食堂。

4、把好质量、数量、重量关、杜绝假冒伪劣产品。

5、做好出入管理,物资发放要做到物尽其用。

四、各类人员职责

1、主厨、二厨负责全天工作餐、小炒、灶台、调料台卫生,并协助礅子工作。

2、头墩负责大锅菜、小炒配菜工作,冷柜生食收捡工作,生食冰柜卫生、厨房地面卫生。并协助厨师长拟定菜谱,协调厨房整个人员的调配,负责厨房内的卫生打扫、验收工作。

3、墩子负责好工作餐、小炒的菜肴、早餐稀饭制作,餐前准备工作,蔬菜收捡,保鲜柜使用及清洁卫生,墩子(除地面)卫生。协助头墩各项工作。

4、负责凉菜和熟食收捡工作,凉菜房卫生,熟食柜的使用及卫生,并协助墩子的工作。

5、白案负责早餐、种类糕点、小吃、面食、蒸饭工作,并配合 墩子工作,负责白案房、蒸锅等卫生。

6、保洁员负责食堂全面清洁卫生工作。

7、杂工负责各蔬菜的拆洗,餐具的清洗、收拾、消毒工作。消毒登记以及各项杂务工作。负责洗刷间和菜架的卫生。

8、以上各项工作望各就各位,互相配合,共同做好食堂稳中各项工作,尽自己最大努力做好各岗位的本职工作。

员工守则

1、热爱食堂、关心食堂、爱护食堂、发展食堂。

2、努力工作,提高自身素质和业务水平。

3、不得迟到、早退、旷工,工作时间严肃认真,不准窜岗,聊天,看书报,干私活。

4、工作时间着装统一,整洁,仪态端正;男员工不准蓬头,蓄胡须,留指甲,女员工化妆清淡,不准留指甲。

5、使用文明用语(您好,请,谢谢,对不起,再见),对顾客一视同仁,不准与顾客发生争吵。

6、团结同志,作风正派,举止文雅,不得大声喧哗、嘻闹,成群结队脱岗。

7、讲究卫生,每天进入操作间要先消毒,工作服每天洗涤,并不得带出食堂。

8、爱护公物,不准私自占用和损坏食堂公物,如果损坏,照价赔偿。

9、维护食堂声誉,秉公守法,不准以权谋私,不准在操作间吸烟。

10、防火、防盗、防止食物中毒,防止肠道传染病的发生。

11、膳食生产人员应本着对己对人负责的精神主动参加一年一度的体检。

12、在生产过程中,发现自己有呕吐、发热、咽喉疼痛、皮疹或 其他皮肤外伤以及有眼、鼻溢液情况应及时向领导报告。

从业人员健康检查制度

一、食堂从业人员必须参加每年一次的健康体检,体检合格取得健康证方可上岗。

二、食堂员工必须先到市疾病控制中心体检,体检合格取得健康证,经卫生培训合格方可上岗。

三、凡患有痢疾、伤寒、病毒性肝炎(包括病原携带者),活动性肺结核,化脓性或者渗出性皮肤病及其他有碍食品卫生疾病的人员不得在食堂工作。

四、凡出现有碍食品卫生的病症(咳嗽、腹泻、发热、呕吐、烫伤、手外伤、咽喉痛等)时,应立即脱离工作岗位,查明病因,治疗康复后,方可重新上岗。

五、食堂经理每天要对每位食堂从业人员做好上岗前检查,并作好记录。如发现有第四条所述有关人员时要立即处理。

六、食堂从业人员凡患病、有疾病先兆必须向食堂报告,患者与其他知情健康从业人员均不得隐瞒。由校医对其作检查治疗并确认是否能工作,食堂与从业人员必须服从校医的决定。

违反本制度与本条规定的一律重处。

从业人员卫生知识培训制度

一、每学期开学时,各食堂要集中组织各自食堂的员工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卫生法》和《学校食堂与学生集体用餐卫生管理规定》(即教育部、卫生部14号令)以及食堂制定的各项卫生制度。以提高食堂从业人员的卫生意识,做到规范操作。

二、食堂新进员工必须经过严格卫生培训,学习有关卫生法律法规知识,还要参加卫生部门组织的体检培训。

三、聘请有关卫生部门和校医,不定期对食品从业人员进行专题讲座,学习有关卫生管理,卫生法律、法规,肠道传染病的预防等卫生知识,以提高员工的卫生安全防护素质。

四、组织食堂经理及有关管理人员参加成都市疾病控制中心和卫生执法监督所举办的卫生培训班学习,以提高食堂卫生管理水平。

五、坚持每周两次分组对食品从业人员进行卫生知识培训。坚持每周五下午卫生安全例会,对食品从业人员的卫生安全进行评比总结。对不能达到卫生安全要求的人员实行停岗培训,待合格后再行上岗。经培训仍不合格者予以劝退。

从业人员个人卫生制度

一、必须按规定取得有效健康证和卫生知识培训合格证后方可上岗操作。

二、凡患有痢疾,伤寒,病毒性肝炎等消化道传染病(包括病毒携带者),活动性肺结核,化脓性、渗出性皮肤病以及其他有碍食品卫生的疾病(腹泻、咳嗽、发热、呕吐、手外伤等)不准上岗。

食品从业人员凡患病、有疾病先兆必须向食堂报告,患者本人与其他知情健康从业人员均不得隐瞒。

三、上岗前必须穿戴清洁的工作衣、帽(并把头发置于帽内)、口罩,佩戴好工号牌。上岗时不准穿拖鞋。工作前、处理食品原料后、接触不洁物后必须用肥皂及流动清水洗手。

四、保持个人卫生,做到勤理发、勤洗澡、勤换洗衣帽。

不得留长指甲、涂指甲油以及戴戒指等手饰加工食品。严禁在食品加工和销售场所内吸烟、随地吐痰、揪鼻涕、搔痒、掏耳朵、剔牙和嘻戏打闹。

五、从事面点、拌菜、配菜等加工人员应用小毛刷刷手,做到指甲无污垢,洗后用清水冲洗消毒方可上岗操作。

六、售饭前和接触直接入口食品之前应洗手、消毒。售饭菜、拌菜、送食品等不准对食品前说话、打喷嚏、咳嗽和其他易污染食品的不卫生行为。取糕点面食必须使用食品夹。

七、不准把私人物品、有害物品带入操作间。

八、凡违反以上各项规定者,先提出批评教育,仍不改者除按规定予以处罚,并调离食堂。

卫生安全责任追究制度

一、食堂经营企业法定代表人是学校食堂卫生安全的第一责任人。

二、食堂在自查中发现卫生安全事件或卫生安全隐患后,应严格依照《食堂卫生管理制度》的规定进行处理。

三、学校在检查中发现与认定的卫生安全事件、隐患,应依据《学校食堂经营卫生安全管理办法》以及学校与食堂经营企业签订的经营合同的规定进行处理。

四、卫生防疫部门、教育厅局在检查中发现与认定的卫生安全事件,由其依法处理。

五、食堂发生食物中毒事件,经卫生防疫部门认定的责任在食堂的,由食堂经营企业承担责任,并先接受卫生防疫部门依法作出的处理决定。然后学校应依据《学校食堂经营卫生安全管理办法》以及学校与食堂经营企业签订的经营合同的规定进行处理。

食堂发生食物中毒事件性质与情节严重触犯刑法的,直接责任人负刑事责任。

餐厅卫生管理制度

一、端正服务态度,提高服务质量,规范操作,礼貌待人,文明用语,做到精心服务。餐厅卫生实行按片分工、包干到人头的卫生管理办法进行实施。

二、门窗地面采取一扫、二洗、三拖的程序,保证餐厅环境卫生,门窗整洁,餐桌椅、地面清洁无水渍、无残渣、无油腻感。

三、餐桌摆放整齐、干净达到“六面光”。在营业高峰时要及时擦净桌面,保持所用抹布的清洁和地面干净,及时回收用过的餐盒。

四、有消费者用餐时,不得清扫地面。

五、发现或经消费者告知食堂所提供的食品有感官性状异常、变质或疑似变质时,应当立即告知有关出售人员停止出售该食品,并立即向该食堂经理报告。

六、每次营业结束后,要做好桌椅及地面的清扫,整理工作。对所用的抹布等工具进行全面消毒并放在指定位置挂放整齐。做到食渣桶的清洁、干净整齐加盖贮存。

餐具用具清洗消毒制度

为保障就餐者身体健康,避免传染病发生,杜绝食物中毒事故。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卫生法》和防疫站有关规定,特制订食堂餐具、工具、用具消毒制度。

一、食堂及餐厅所使用的餐、工、用具(盆、盘、瓢、勺、碗、称、刀、筷、铲等)必须经过高温(蒸汽)或者药物(TC101等含氯消毒剂)消毒后,方可使用。

二、餐、工、用具严格执行--洗、二清、三消毒、四保洁制度,由各组长负责,保管按照食堂办公室制定的表格逐项进行登记。

三、各组组长对餐、工、用具进行消毒时,餐、工、用具必须清洗干净,同时做好个人卫生方可进行消毒。使用高温消毒的餐用具,必须放在蒸箱或蒸车内用蒸汽蒸30分钟。药物采用TCl01等含氯消毒剂时要按使用方法兑制消毒水,餐用具至少浸泡15分钟,以达到消毒效果。

四、洗刷餐用具必须有专用水池,不得与洗蔬菜、肉类等其他水池混用。

五、消毒后的餐具、工用具必须贮存在保洁柜内备用,保洁柜应定期清洗,保持洁净。

六、不准用抹布(特别是未消毒的抹布)擦拭已经消毒处理过的餐用具,防止二次污染。

七、每次清洗消毒:工作结束后,要把水池、消毒池及地面等清 洗干净,并对所用的抹布等工具进行全面消毒。

八、对餐、工、用具的消毒不得弄虚作假,消毒员要对其进行监督。餐、工、用具消毒后,组长要在登记表上签字。

九、每月完后,食堂保管和食堂经理要在当月食堂餐、工、用具登记表上签字,然后交食堂存档备案。

十、如出现餐、工、用具消毒不当引起的卫生事故,要追究责任人和签字人的责任。

十一、按照食品从业人员卫生要求做好个人卫生。

采购验收保管链式管理细则

一、保证切实做到先有三证和质检报告后采购进货的程序进行验收的制度。

二、严把进货关、保管关、销售关的“三关”原则。所购食品原料的三证、质检报告必须与进货物保持一致。除三证与质检报告外,还要索取供应厂商的相关法律证照以及商标、授权生产证明等文书资料。

三、入库必须做到:

1、无证货物不得采购,缺证与证照存在实质瑕疵的均不得入库。

2、入库必须按制度规定如实详细填写《进货报表》,《进货报表》应有相关人员以及食堂负责人签字并呈送一份给校医。

3、入库食品、原料等必须分类分格放置,并加标注,彻底杜绝库内食品混淆不清、重叠、放置地面等的现象。

4、入库出库必须履行登记经手人签字的制度。

四、先索证验货、后进入加工制作,再进入餐厅供餐与进入小卖部销售,严禁无厂名厂址、无生产日期的“三无”产品混入,有效保障“链式管理”的畅行。

五、专人专管,先进先卖,随时抽查,每周定期检查两次并做好检查记录。检查有无过期、变质、漏袋、掺杂异物以及感观性异常的食品,并及时报告与采取有效措施(停、撤、换、退)以保证食品卫生安全。

六、食堂加工人员应及时反馈加工制作中出现的食品质量卫生的任何细小异常情形与问题。食堂与库管人员、采购人员得到反馈信息后必须立即采取措施解决。

七、勤进货、勤库存,保证随时提供新鲜食品。勤盘库,严把质量关,视质量为生命。库房保管应随时向食堂与校医报告库存食品卫生安全情况,认真接受食堂、校医的指导监督。严禁营业员等私自进货或擅自搞代销等违纪违法行为,一经发现严肃查处。

八、按照食品从业人员卫生要求做好个人卫生。

食品留样试尝制度

一、食堂设专门人员负责留样,具体做好食品留样工作。

二、烹饪加工人员(厨师)及凉菜制作人员(包括面食制作师傅)每做好一种菜肴,都要试尝,特别是上一餐供应剩余的食品,更要细心试尝。

三、厨师及留样人员试尝时,不得使用加工工具直接试尝,必须另备碗筷,将菜肴装在碗里再试尝。

四、当日供应的各种菜肴,(包括面食制品)每种取样100克留样,用专门留样的用具装好加盖放在冰箱冷藏室,留样24小时,并做好记录。

留样冰箱必须保持清洁,杜绝与避免污染留样。

五、留样的专用碗、盘等用具使用后要清洁、消毒,以备下次使用。

六、按照食品从业人员卫生要求做好个人卫生。

餐具用具清洗消毒制度

为保障就餐者身体健康,避免传染病发生,杜绝食物中毒事故。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卫生法》和防疫站有关规定,特制订食堂餐具、工具、用具消毒制度。

一、食堂及餐厅所使用的餐、工、用具(盆、盘、瓢、勺、碗、称、刀、筷、铲等)必须经过高温(蒸汽)或者药物(TC101等含氯消毒剂)消毒后,方可使用。

二、餐、工、用具严格执行--洗、二清、三消毒、四保洁制度,由各组长负责,保管按照食堂办公室制定的表格逐项进行登记。

三、各组组长对餐、工、用具进行消毒时,餐、工、用具必须清洗干净,同时做好个人卫生方可进行消毒。使用高温消毒的餐用具,必须放在蒸箱或蒸车内用蒸汽蒸30分钟。药物采用TCl01等含氯消毒剂时要按使用方法兑制消毒水,餐用具至少浸泡15分钟,以达到消毒效果。

四、洗刷餐用具必须有专用水池,不得与洗蔬菜、肉类等其他水池混用。

五、消毒后的餐具、工用具必须贮存在保洁柜内备用,保洁柜应定期清洗,保持洁净。

六、不准用抹布(特别是未消毒的抹布)擦拭已经消毒处理过的餐用具,防止二次污染。

七、每次清洗消毒:工作结束后,要把水池、消毒池及地面等清洗干净,并对所用的抹布等工具进行全面消毒。

八、对餐、工、用具的消毒不得弄虚作假,消毒员要对其进行监督。餐、工、用具消毒后,组长要在登记表上签字。

九、每月完后,食堂保管和食堂经理要在当月食堂餐、工、用具登记表上签字,然后交食堂存档备案。

十、如出现餐、工、用具消毒不当引起的卫生事故,要追究责任人和签字人的责任。

十一、按照食品从业人员卫生要求做好个人卫生。

原料采购制度

一、根据《食品卫生法》要求,必须向持有卫生许可证的生产经营单位采购食品、原料与辅料。

二、米、面、油、肉、调料等大宗物资采购必须在正规市场、通过正规渠道、或向教育机关招标入围的厂商采购。

三、采购、验收食品必须向厂商索证(卫生许可证、检验、检测化验报告、产品合格证、化验单、商标、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市场摊点证等)验证,畜禽肉食类产品要索取检疫合格证。

上述各证必须一一对应与食品保持一致,同种不同规格的食品必须做到每一规格一证。

应与相对固定供应的厂商签订意向性协议书,协议书内必须载明厂商保证退货换货的等索赔与承担食品质量卫生的条款,以保证食品质量和安全。

四、禁止采购、验收-切有害人体健康的食品或不符合食品卫生标准和要求的食品。

五、禁止采购、验收超过保质期限的食品或不符合食品标签规定的定型包装食品。

定型包装食品和食品添加剂必须有产品说明书、商品标志、品名、厂商家名称、厂址、生产日期、保存(保质)期等内容。不得采购不具有品名、产地、厂名、生产日期、保质期限、批号或代号等标识的 定型包装食品,进口食品必须有中文标识。杜绝采购假冒伪劣产品。

六、采购、验收要进行感官检查,对食品通过看、嗅、触、尝、试等方法对食品质量作初步判断,禁止采购感官性状不佳的食品与原辅料。

库房管理制度

为防止食品污染,确保食品卫生安全,以利保管员做好库房工作,特制定库房管理制度。

一、加强食品卫生安全意识,必须保持库房内清洁整齐、通风良好。做好防火、防盗、防毒、(包括防投毒)、防蝇、防尘、防鼠、防虫蛀、防霉变等工作,防止各类事故发生。

二、所有食品入库前必须严格验收,不符合食品卫生标准要求的食品不得入库,验收后认真做好登记,入库食品应注明食品名称,采购时间,数量,保质期。做到入库上帐,出库下帐,帐物相符。

二、坚持食品与杂物、生食与熟食、半成品与成品分开存放。无包装的食品与调料必须用无毒无害、清洁干净的容器盛装加盖,并标注品名。

三、食品应分类、分架、离地隔墙20厘米(至少)存放,摆放整齐,货架整洁干净,地面请洁。食物、食品不落地,做好防潮、防霉、防鼠工作,每天清扫,库房卫生无异味,保持良好卫生状况。

四、食品出库时要检查感官性状和保质期,要坚持食品先进先出原则,尽量缩短储存时间。

五、每天要对库存食品进行检查,整理。重点检查食品有无霉变、腐败变质、包装有无损坏及保质期是否到期等情况,发现问题要及时向领导汇报,提出处理意见,及时处理。

六、库房禁止存放有毒、有害、易燃易爆、化学类物品。禁止存

放外观与食品类似的有毒有害物品。禁止存放个人生活用品或临时存放其他非食品货物。

七、库房保管员需持健康证上岗,保持良好的个人卫生习惯,按照食品从业人员卫生要求,做好个人卫生。做到服装整洁,不在库房内吸烟。

食品添加剂使用管理制度

为保证食品安全,对食品添加剂实行严格科学的管理,即有利于工作又不造成滥用。

1、采购和使用食品添加剂的原则:不采购化学类的食品添加剂,少使用植物食品添加剂,尽量使用自然原材料。

2、严格控制食品添加剂的采购途径,采购必须到正规专卖商品购买,并索取发票和相关手续。

3、在加工食品中应正确掌握使用量,做到可用可不用的不用,必须用的少用,尽量做到不用。

4、食品添加剂应做到专人采购、专人保管、专人使用。

5、严格控制食品添加剂的使用,对违反食品添加剂使用管理制度的事件应严肃处理。

粗加工管理制度

一、保持菜房内外及周边环境清洁整齐,消除蚊蝇滋生。物品摆放整齐有序,室内无尘、无蛛网、无油垢、无鼠、无蝇、无异味。菜渣、垃圾、污物等应密封桶装并及时清除。

蔬菜分类上架,保持通风良好,块状菜用筐装不得堆放在地面。

凉粉、豆腐、豆干等应用清洁无毒的用具盛装(不得使用硬塑料筐)并防蝇防尘。

禽肉食品不得直接放置于地面,不得接触污水。肉及内脏、小杂、下杂分开放置。

二、粗加工人员应当认真检查待加工蔬菜肉类品,发现有毒如发芽、发青的土豆等、有害、变色、有异味、腐败变质或者其他感官性状异常的,不得加工或者使用。并立即将其搬出加工间,防止污染。

三、蔬菜加工按一拣拆、二浸洗、三加工的顺序加工。蔬菜切配前应先冲洗浸泡10分钟以上,再经充分冲洗。禽蛋类在使用前应当对其外壳清洗,必要时进行消毒处理。肉类、水产品类、蔬菜类食品原料的清洗必须分别在专用清洗池内进行。

肉及内脏、小杂、下杂分开清洁干净后分开放入冰柜贮存,生与熟,半成品与成品分类放入冰柜,防止交叉污染。

三、切配加工必须在专用操作台上进行。切配加工后的食品原料应当保持整洁,放在清洁的专用容器内,并分别放置于货架或垫板上,35 不得直接放于地面。当天切配的食品原料应当天烹调加工。

刀、墩、抹布、容器要生熟分开,并有明显标记,使用后要清洗、消毒,菜墩立放于通风、干燥处,并有防蝇,防尘装置。

四、荤、素食品原料的盛放容器和加工用具应严格进行区分,并有明显标志,做到分开使用。使用后应洗净,定位存放。

五、保持泡菜坛清洁卫生,做到坛沿干净,坛沿水混浊,泡菜不生花,并保持泡菜特有的香味。

定期擦洗冰柜,保持内外清洁卫生,保证贮存的食品无异味不变质。贮存的食品做到先进、先出。绞肉机等机具使用前应先清洗,使用后应拆洗干净做好防蝇、防尘工作。

六、加工过程中的菜渣应装入废弃物容器,不得随意丢弃在地上。更不得扫入下水道。加工后应及时清理废弃物,并做好台面、地面、机器设备及工用具等的清洁工作。

七、按食品从业人员的卫生要求做好个人卫生工作。

烹调加工管理制度

一、烹饪人员(厨师)要严格检查待烹饪加工食品原料的卫生质量,发现有腐败变质或其他感官性状异常,不符合卫生要求的食品绝不烹制。

二、加工食品时要充食物分加热,烧熟煮透,不得只讲食品颜色而造成外熟内生。菜肴着重体现菜品特色,感观性强,做到可口易于消化。

学校食堂禁止加工四季豆,扁豆等高危食品,确保食品卫生安全。

肉类食品烹调后应无血、无毛、无污物、无腥味、无异味,严防外熟内生。

三、烹调好的菜、加工后的熟制品必须使用清洁、经消毒过的菜盆、瓢、碗、盘等专用容器盛装,并有序排放于熟食台。

烹调后的菜必须与食品原料、半成品分开存放。未经消毒清洗的餐具,工用具,容器、抹布等不得使用。

四、供应后剩余的食品必须放入冰箱冷藏,冷藏时间不得超过24小时。成品、半成品与原料、生食品与熟食品要分冰箱放置。

五、凡冷藏的隔夜、隔餐的食品必须经高温彻底加热,在经过试尝后、确认感观无异样、无异味后方可出售。

六、烹饪加工工作结束后,调料容器要加盖收好。灶上灶下,工具、用具都要冲洗干净。随时保持操作间清洁,无油垢。地面无食渣、垃圾入桶,地面用水冲洗干净。

七、按照食品从业人员卫生要求做好个人卫生。

面食制作管理制度

一、面食制作人员必须工作服、帽子、口罩穿戴整齐,不留长发、长指甲。操作前先用肥皂刷洗双手,并反复用清水冲洗。

二、工作台、工具架、电烤箱、烤盘、搅蛋机、面粉机、馒头机、保鲜柜、蒸笼以及制作面食的案板等应经常打扫清洁干净。使用前要再次进行清理、检查,以免异物混入面中。并做好防蝇、防鼠、防尘,保洁等工作。

三、每次合面时要检查面粉的感官质量,有问题的面粉一律不得使用,并及时和厂家联系处理。注意避免异物不要混进面粉内。

面食中不得有异物、异样或感观异常出现。凡出现异物的不得出售与供应,出现异样或感观异常的整笼、整批不得出售与供应。

四、打蛋不能一只手,要求把蛋打破后用双手掰开蛋壳,以避免蛋清蛋黄受蛋壳表面细菌污染。面点用的鲜菜、水果要作清洗消毒后方可加工制作。糕点的色香味及品种应适应青少年的心理要求。

五、食品供应台清洁卫生,地面无食渣、垃圾、油垢、供应台上的食品要有防蝇、防尘装置。每餐销售完后要将蒸板、蒸箱及食品夹等设备、工具清洗干净,并用高温消毒,以备下次使用。

六、按食品从业人员卫生要求做好个人卫生。

凉菜(熟食)制作管理制度

一、凉菜(熟食)必须专人、专间、使用专用工具制作,操作人员必须持有效健康证上岗。

二、操作人员进入专间前,必须双手洗净消毒,穿戴白色清洁工作衣帽,并戴口罩。

三、每天制作前,按规定配置消毒水。必须将刀、砧板、抹布、操作台面、盘子、夹子、称盘等一切用具消毒。

四、腌卤、凉菜原材料进货渠道必须正规,不准销售无证熟食品。

五、不准制作出售生拌凉菜,所有肉、禽类、素菜必须加热熟透后才能制作凉菜。

六、不准制作出售高危食品,如皮蛋、生拌凉粉、生拌黄瓜、四季豆、拌兔丁、香肠以及不是正规厂家生产的腌腊制品。

七、生食品不得进凉菜(熟食)专间,熟食专用冰箱内不准存放生食品和其他食品,盛放熟食必须使用盘子,要保持冰箱整洁。盛有菜的盆、盘等餐具不能重叠,避免交叉污染。

八、拌切菜和销售时,不能用手直接接触熟食,必须使用一次性手套和菜夹子等工具。

九、按照食品从业人员卫生要求做好个人卫生。

配餐管理制度

一、不得使用过期、霉烂变质的食品和原料、调料以及超过24小时出售剩余食品。

二、制订学生及教师员工食谱,每周更换合理配餐,平衡膳食,注意营养搭配,花色品种调节,做到色、香、味、美、鲜。

三、主副食品加工制作搭配应体现各种餐食应具有的特色,结合学生生长与教师膳食营养特点,做到营养丰富,软、细、嫩、自然清香可口易于消化。

四、面点制作搭配合理,原料新鲜。所配成品面点、奶制品必须做到包装、贮存、运输须保证卫生安全要求。

五、不得配制生拌凉菜,不得配用无证、缺证以及证照与食品不一致的成品食品。

六、禁止搭配高危食品,如皮蛋、生拌凉粉、生拌黄瓜、四季豆、拌兔丁、香肠以及不是正规厂家生产的腌腊制品。

七、配餐时,不能用手直接接触熟食,必须使用一次性手套和菜夹子等工具。

八、配餐人员按依照制度完成食堂交办的临时、大型活动的各项任务,并按照食品从业人员卫生要求做好个人卫生。

学生食堂食品卫生安全监督规则

第一条 为了保证学生就餐卫生与安全,防止与杜绝食堂发生食品卫生安全事故,特依据《食品卫生法》、《学校食堂与学生集体用餐卫生管理规定》,规范学校对学生食堂食品卫生安全的监督与管理,规范校医监督与检查食堂食品卫生安全行为,特制定本规则。

第二条 校医依据本规则负责食堂卫生安全工作的指导、监督与检查的日常工作。

第三条 校医履行指导、监督职责的依据:

1、《食品卫生法》;

2、教育部《学校食堂与学生集体用餐卫生管理规定》;

3、民族中学《食堂卫生管理制度》;

第四条 校医开展检查工作的依据:

1、民族中学《食堂卫生管理制度》;

2、《原料采购制度》

3、《采购验收保管链式管理细则》

第五条 指导、监督、检查的原则与方式。

指导监督实行校领导、相关处室与校医多层监管,经常与临时相结合实施的原则。

检查实行日常检查与环节控制、临时抽查相结合的方式。

第六条 校医应对主食品、主原料的进货渠道、进货方式、供应厂商、食品品牌与规格、进货日期保质期限、进货数量、使用进度造

表登记管理与监管。

食堂经营企业对所进货必须如实填写《进货报表》(注:食堂经营企业名)进货报表》一式两份。食堂经营企业入库手续办理完后,应在两小时以内将《进货报表》壹份呈送校医。

《进货报表》应载明进货的品名、生产厂商、规格、数量、生产日期、有效期、销售期等项目。《进货报表》前必须有食堂经营企业负责人或法定代表人指定的专人签署方可呈报,否则将视为未办理入库手续处理。

校医应按照《原料采购制度》与《采购验收保管链式管理细则》检查与监督食堂对采购、验收入库、存放保管以及出库加工进行查验、监督与检查。

校医应对食堂、食堂员工、具体操作全面履行职责,严格控制食品卫生安全的各个环节。应当严格监控食品以及原辅料的质量、保质期限。校医依据《进货报表》对食品的销售期进行监督,校医对有效期(保存期)即将届满或过期食品要求食堂工作人员撤柜、封存和作销毁处理。

第七条 学校发现食堂严重卫生安全问题的,有权下达期限整顿通知书。

校医发现食品卫生安全问题,有权视情采取批评教育、责令停止操作、下达整改通知书、扣收有问题的食品、器具、调取凭证、召集食堂有关人员开会、要求提交书面检查以及整改措施。

校医应对卫生部门、教育部门以及学校、校医对食堂进行的检查、指导意见、管理工作会议、处理过程与结果作好记录。

第八条 食堂对学校的处理决定、校医的处理措施必须服从。

食堂对学校的处理决定、校医的处理措施有意见的,可以口头或书面向学校服务管理中心提出异议。异议期间学校的处理决定、校医的处理措施不得停止执行。

第九条 本规则适用于学校食堂、食堂经营者承办的成都市财贸职业高级中学其他形式学校的食堂。

突发性公共卫生事件预案——县食物中毒事件应急预案(5篇范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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