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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案问题整改(精选合集)
编辑:烟雨蒙蒙 识别码:123-239045 整改措施 发布时间: 2023-03-29 05:04:45 来源:网络

第一篇:备案问题整改

备案问题整改:

1、竣工验收报告(施工单位)

必须包括分部分项工程评定内容。

2、质量评估报告(监理单位)

必须加盖公章,2页以上(含2页)必须加盖骑缝章。

3、竣工验收报告(建设单位)

包括工程概况、工程质量概况、工程竣工验收三 项

4、单位工程综合验收意见表

包括综合验收意见该工程评为合格工程、参验人员(建设单位、设计单位、监理单位、施工单位)签字、盖章。

5、设计单位质量检查报告

必须由负责人签字、盖公章

6、建设工程质量保修书

(1)地基基础和主体结构工程,为设计文件规定的该工程合理使用年限

(2)屋面防水工程、有防水要求的卫生间、房间和外墙面的防渗漏,为5年

(3)供热与供冷系统,为2个采暖期、供冷期

(4)电气管道、给排水管道、设备安装为2年

(5)节能保温工程5年

(6)装修工程为2年

(7)地面空鼓开裂、大面积起砂为2年

(8)门窗翘裂、五金件损坏为2年

(9)墙面、顶棚抹灰层脱落为2年

(10)卫生洁具为2年

(11)灯具、电气开关为6个月

(12)管道堵塞为2个月

(13)其它部位、部件的保修期限,由房地产开发企业与商品

房买受人自行约定

7、商品住宅质量保证书

包括保修范围,保修期限,保修责任和保修单位、答复时限、处理时限等内容,应当符合商品房买卖合同的约定,房地产开发企业仍是商品住宅质量第一责任人。

8、用户使用说明书

应对商品住宅的结构、性能和各个部位(部件)的类型、性能、标准以及所售商品房的能源消耗指标、节能措施和保护要求等作出说明,并提出使用注意事项,一般应当包含以下内容:

(1)开发单位、设计单位、施工单位、监理单位、物业服务

企业、质量保修受理部门等

(2)商品住宅结构类型

(3)装修、装饰注意事项

(4)上水、下水、电、燃气、热力、空调、通讯、消防、保

安等设施配置的说明

(5)有关设备、设施安装预留位置的说明和安装注意事项

(6)门窗类型、材料使用注意事项

(7)配电负荷、线路敷设、供电配件及使用注意事项

(8)承重墙、隔墙、楼屋面、防水层、阳台等部位注意事项的说明

(9)建筑节能设计、施工措施,维护结构保温隔热性能指标、能源消耗指标,节能设施、材料保护要求及注意事项;

9、勘察单位质量检查报告

工程概况(基础工程、装修工程、门窗工程、节能工程、安装工程)

工程参建单位、工程质量监理、工程质量评估、综合验收评论。

第二篇:问题整改

关于现场存在的安全问题

一、3、4号商业街物料提升机

1、无出厂合格证、使用说明书;

2、无首层进料口安全门、层间出料口安全门、层间安全门联动行程开关(在门未关好的情况下提升机无法启动)、首层四周防护、防断绳装置(失灵);

3、架体附着缺少缆风绳;

4、电气线路走线凌乱、缺少PE线(未接地线)、配电箱不符合要求(一机一漏一闸一箱)、无控制平台、急停、警铃等装置;

5、卷扬机传动位置无防护罩、卷扬机底座未采取现浇预埋地脚螺栓式基础,且底座加固螺杆过少,易造成卷扬机因底座加固不牢,导致螺杆拉穿,卷扬机倾覆的危险,存在较大安全隐患;

6、此设备(井字架物料提升机)属于特种设备,操作此设备人员需持有效证件(安装、拆卸、操作);需到安监、特检所等部门办理告知、检测、使用等证件方可使用。

二、施工塔吊

1、二区车库塔吊基础存在严重积水;

2、17#、15#塔吊附着拉杆有生锈现象,需用塑料皮包裹黄油处理。

三、施工升降机1、19#楼防坠器到期日期2014年3月26日(两台一样);

2、18#楼防坠器到期日期2014年4月25日(两台一样);

3、20#楼防坠器到期日期2014年4月6日(西侧);

20#楼防坠器到期日期2014年3月28日(东侧);

4、17#楼防坠器到期日期2014年5月31日(两台一样);

5、16#楼防坠器到期日期2014年6月30日(两台一样);

6、15#楼防坠器到期日期2014年5月21日

15#楼防坠器到期日期2014年5月22日

以上日期为各楼栋施工升降机防坠器到期日期,需在上述日期提前一个月检测完毕方可使用,不得过期使用,在防坠器检测期间(升降机无有效防坠器的情况下)升降机不得使用。

四、15-20#楼

1、电梯井层间防护架未加固,搭设不规范,存在较大安全隐患。(需马上处理)

2、施工吊篮安全锁大多数损坏,未见检验报告。

3、现场到处可见未佩戴安全帽人员。

第三篇:关于外管局备案注册问题

关于外管局备案注册问题

相关领导:新注册的企业,有进出口业务,现已办理完毕外经委的<对外贸易经营者备案登记>和海关的<进出口货物收发货人注册登记>。外管局备案登记需要什么手续?谢谢!

最佳答案

到外管局办理相关核销手续

一、核销开户。

出口单位申请办理“中国电子口岸”IC卡及办理出口收汇核销开户登记手续应提供以下材料:

(1)单位介绍信、开户申请书,核销员身份证及复印件;(2)经贸部门批准经营进出口业务批件正本及复印件;(3)工商营业执照副本及复印件;(4)企业法人代码证书及复印件;(5)海关注册登记证明书复印件;

(6)出口企业为外商投资企业的需提供《外汇登记证》;

二、申领核销单。出口单位申领出口收汇核销单应提供以下材料:

(1)企业核销员证(首次申领出口收汇核销单,应提供单位介绍信,内容包括核销员姓名和领单份数及出口合同复印件);

(2)出口企业核销员本人“中国电子口岸”操作员IC卡。

三、收汇核销。

1、全额收汇核销:

(1)企业出口收汇核销手册;

(2)加盖海关“验讫章”的核销单正本及退税联;(3)加盖海关“验讫章”的出口货物报关单正本;

(4)商业发票正本。外商投资企业应提供由税务部门统一制定的出口发票,加盖企业公章或发票专用章;其他出口企业提供的出口发票须加盖企业发票专用章。(5)银行出具的出口收汇核销专用联(应具备银行“业务公章”和“出口收汇核销专用章”、“出口收汇核销专用联”字样、相应的核销单编号等必备要素),异地收汇核销专用联的,应加盖收汇地外汇局“出口收汇核销业务监管专用章”确认的水单。

2、来料加工、来件装配方式出口按照工缴费办理收汇核销:(1)企业出口收汇核销手册;

(2)全额核销中2、3、4、5点的单据。

(3)海关登记手册、企业合同及外经贸部门批准件(正本及复印件)。

3、进料加工抵扣出口收汇差额核销:(仅适用于外商投资企业)企业每次申请办理抵扣差额核销时,应提供以下材料:

(1)外经贸主管部门签发的《加工贸易业务批准证》、海关进出口登记手册、进出口合同(须经外经贸主管部门、海关审批备案);(2)全额收汇核销中的1、2、3、4、5点的单据;

(3)进口货物报关单正本及企业外汇核销IC卡;

4、其它特殊贸易方式出口,按照《实施细则》要求办理出口收汇核销。

5、企业货物报关出口后发生退货办理核销:(1)出口收汇核销手册;

(2)加盖海关“验讫章”的核销单正本;

(3)加盖海关“验讫章”的出口货物报关单正本;(4)加盖企业公章或发票专用章的出口发票正本;(5)加盖海关“验讫章”的退运进口货物报关单正本;(6)进口发票正本(应为红字);(7)企业外汇核销IC卡。核销的流程(理论操作程序): 1.出口单位领核销单;

2.出口单位向海关交验核销单,海关审验后,退回给出口单位.3.货物出口后,将有关单据及附有核销单编号的发票交银行收汇,同时,将核销单存根及有关单据送还签发核销单的外汇局; 4.银行收妥货款后,将结汇水单退出口单位;

5.出口单位将银行确认货款已经收回的结汇水单和由海关退回的原核销单送外汇局,核销该笔收汇。至此,核销完结,等待退税。

核销单

“出口外汇核销单”指由国家外汇管理局制发,出口单位和受托行及解付行填写,海关凭此受理报关,外汇管理部门凭此核销收汇的有顺序编号的凭证(核销单附有存根)。

步骤

一、开户 出口单位初次申领出口外汇核销单(以下简称“核销单”)前应当凭以下材料到外汇局办理登记:

1、单位介绍信、申请书;

2、外经贸部门批准经营进出口业务批件正本及复印件;

3、工商营业执照副本及复印件;

4、企业法人代码证书及复印件;

5、海关注册登记证明书复印件;

6、出口合同复印件;

7、外商投资企业应带外商投资企业批准证书原件及其复印件。

另外,在办理时,应确保电子口岸IC卡已经激活。

外汇局对上述材料审核无误后为出口单位办理登记手续。

二、领单

出口单位在开展出口业务前、凭单位介绍信、出口核销员证(现为开户单位印鉴卡)来外汇局领取核销单。出口单位向外汇局申领核销单时,应当场在每张核销单的“出口单位”栏内填写单位名称或者加盖单位名称章。核销单正式使用前加盖单位公章。

核销单自领单之日起两个月以内报关有效。出口单位应当在失效之日起一个月内将未用的核销单退回外汇局注销。

出口单位填写的核销单应与出口货物报关单上记载的有关内容一致。

三、报关

出口单位持在有效期内、加盖出口单位公章的核销单和相关单据办理报关手续。

四、送交存根

出口单位办理报关后,应当自报关之日起60天内,凭核销单及海关出具的贴有防伪标签、加盖海关“验讫章“的出口报关单、外贸发票到外汇局办理送交存根手续。

五、核销

出口单位应当在收到外汇之日起30天内凭核销单、银行出具的“出口收汇核销专用联”到外汇局办理出口收汇核销。

六、出口外汇核销单丢失如何处理:

(1)核销单状态为“未用”,则企业和外管局均可以在电子口岸系统上做“挂失”操作;

(2)核销单状态为“已用”,则企业需联系外管局做“挂失退税联”操作。

注:挂失后的核销单不能继续使用。

七、已用出口收汇核销单挂失及出口收汇核销单退税联补办方法:

(一)审核资料

1、加盖单位公章的出口单位申请书;

2、未退税证明或补税证明(已核销的提供);

3、出口单位已核销清单和出口收汇核销单退税联(已核销情况下提供)。

(二)审核原则及注意事项

1、审核原则

(1)对于已报关出口未办理核销手续的核销单遗失的,外汇局应通过“中国电子口岸出口收汇系统”对核销单退税专用联进行挂失处理,出口单位收汇核销后,外汇局在三个工作日内为其签发“出口收汇核销单退税专用联补办证明”并加盖出口收汇核销监管业务章;

(2)已办理核销手续遗失核销单退税联的,外汇局应审核税务部门签发的未退税证明或补税证明同时,查实该笔核销单确已核销,通过“中国电子口岸出口收汇系统”对核销单退税专用联进行挂失处理,外汇局在三个工作日内为其签发“出口收汇核销单退税专用联补办证明”并加盖出口收汇核销监管业务章。

2、注意事项

核销单在“中国电子口岸出口收汇系统”中的海关使用状态应为“已用”。

(三)办理程序

1、由出口单位提出申请经外汇局核准;

2、三个工作日内办理。

收汇核销

一、出口

出口收汇制度是国家在1991年1月1日起建立的,对企业出口、报关、收汇整个过程实行跟踪的监测管理制度。整个过程以核销单为主线。

出口收汇核销是指企业在货物出口后的一定期限内向当地外汇管理部门办理收汇核销,证实该笔出口价款已经收回或按规定使用。

二、出口收汇核销单

1、含义

是国家外汇管理局制发的,由出口企业、银行填写,(出口单位凭以向海关办理出口报关、向外汇指定银行办理出口收汇、向外汇管理局办理核销、向税务机关和外经贸委办理出口退税和出口贴息申报),海关凭以受理报关,外汇管理部门凭以核销外汇的有顺序号的凭证。

2、内容

1)出口单位名称

2)出口币种总价

3)收汇方式

4)预计收款日期

5)报关日期

6)报关单位备注

三、出口收汇核销的程序

1、申领空白核销单

1)出口企业到外汇局领取核销单前,须上网向外汇局申请所需领用核销单份数;

2)外汇局确认出口企业已上网申领核销单后,凭出口企业核销员所持本人操作员IC卡、核销员证 向该核销员发放核销单;

3)外汇局根据出口企业网上申领的核销单份数和外汇局本地核销系统确认的出口企业可领单数两者中的较小数,向出口企业发放核销单、初次申领出口收汇核销单(以下简称“核销单”)前应当凭以下材料到外汇局办理登记,即开户:

1)单位介绍信、申请书;

2)外经贸部门批准经营进出口业务批件正本及复印件;

3)工商营业执照副本及复印件;

4)企业法人代码证书及复印件;

5)海关注册登记证明书复印件;

6)出口合同复印件。

外汇局对上述材料审核无误后为出口单位办理登记手续。

核销单自领单之日起两个月以内报关有效。出口单位应当在失效之日起一个月内将未用的核销单退回外汇局注销。

出口单位填写的核销单应与出口货物报关单上记载的有关内容一致。

3、领单

出口单位在开展出口业务前、凭单位介绍信、出口核销员证(现为开户单位印鉴卡)来外汇局领取核销单。出口单位向外汇局申领核销单时,应当当场在每张核销单的“出口单位”栏内填写单位名称或者加盖单位名称章。核销单正式使用前加盖单位公章。核销单自领单之日起两个月以内报关有效。出口单位应当在失效之日起一个月内将未用的核销单退回外汇局注销。

出口单位填写的核销单应与出口货物报关单上记载的有关内容一致。

4、向海关报关

1)出口企业到海关报关前,必须上网向报关地海关进行核销单的口岸备案。未进行口岸备案的核销单不能用于出口报关,对已备案成功的核销单,还可变更备案;

2)出口企业应如实向海关申报成交方式(CIF/FOB),按成交方式申报成交总价、运费、保费等,以保证报关数据真实性、完整性。外汇局根据实际成交方式及成交总价办理收汇核销手续;

3)对于预计收汇日期超过报关日期90天以上(含90天)的远期收汇,出口企业应当在报关后60天之内进行网上交单,凭远期备案情况说明(说明远期合同号、出口核销单号、出口报关单号、报关单金额)、远期出口合同、核销单向外汇局备案,并应当在核销单的“收汇方式”栏注明预计远期收汇日期

5、送交存根、收汇

出口单位办理报关后,应当自报关之日起60天内,凭核销单及海关出具的贴有防伪标签、加盖海关“验讫章”的出口报关单、外贸发票到外汇局办理送交存根手续。凭海关退回的核销单、报关单结汇联进行收汇。

6、出口单位应当在收到外汇之日起30天内凭核销单、银行出具的“出口收汇核

销专用联”到外汇局办理出口收汇核销(在核销前要在网上再次进行交单)

7、将核销单、报关单整理好,进行退税。

8、出口核销

1)即期出口项下,出口企业应当在出口报关之日起100天内凭核销单、报关单、出口收汇核销专用联、发票到外汇局办理出口收汇核销手续;远期出口项下,出口企业应当在收到外汇之日起10天内,持上述材料到外汇局办理出口收汇核销手续。

2)外汇局只能对出口企业已网上交单成功的核销单、报关单进行收汇核销。

3)收汇金额少于出口货物总价500的差额或多收汇超过2000美元的核销,须提供有效证明文件。

(1)出口商品国外市场行情变动产生收汇差额的:需提供相关商会出具的证明或有关交易所行情报价资料;

(2)出口商品质量原因产生收汇差额的:需提供进口国商检机构的证明;

(3)动物及鲜活产品非正常死亡或损耗产生收汇差额的:需提供进口商的有关函件和进口国到岸商检机构的证明;

(4)自然灾害、战争等不可抗力因素或进口商倒闭产生的收汇差额:需提供官方正式新闻媒体的报道材料或我国驻进口国使领馆商务处出具的证明;

(5)进口国汇率变动产生收汇差额的:需提供报刊等官方正式新闻媒体刊登的汇率资料;

(6)益短装原因造成收汇差额的:需提供提单或其他正式的货运单证;

(7)其他原因造成收汇差额的:需提供外汇局认可的有效凭证。

4)核销单遗失及补办

出口单位遗失核销单后,应当在15天之内向外汇局书面说明情况(加盖公章,法人签字),申请挂失,外汇局核实后,统一登报声明作废。

(1)对于空白核销单,外汇局予以注销;

(2)对于已报关的核销单,则凭有关出口凭证办理核销。

(3)对于要求补办出口退税专用联的,在办理出口核销手续后,出口单位应当凭税务部门签发的与该核销单对应的出口未退税证明,向外汇局书面申请,经批准后,外汇局出具出口收汇核销单退税联补办证明。

5)报关单补办事宜

出口单位遗失报关单的,应当凭外汇局签发的未核销证明,向海关补办。

6)退赔事宜

若出口项下发生退赔,出口单位应向外汇局提供有关凭证,外汇局按下列情况审核退赔外汇的真实性:

(1)已出口报关且已办理核销的,外汇局凭以下有效单据进行审核:

出口合同; 退赔协议及有关证明材料; 出口收汇核销单(退税专用联); 外汇局要求的其它材料。

(2)已交单未办理核销的,外汇局凭外汇指定银行结汇水单(或收帐通知)及第一款所列单据进行审核。

(3)已报关出口未交单的,外汇局凭第一款及以下有效单据进行审核:

出口货物报关单; 商业发票; 汇票副本;外汇指定银行结汇水单(或收帐通知)。

(4)出口货物未报关但已预收全部或部分货款后因故终止执行合同,出口单位需向进口商支付退赔外汇的,外汇局凭出口合同正本、终止执行合同证明、外汇指定银行结汇水单(或收帐通知)、进口方付款通知进行审核。

外汇局审核出口单位所提供的上述凭证无误后,出具“已冲减出口收汇核销证明”。银行凭此证明为出口单位办理退赔外汇的售付。

四、出口退税的目的

出口退税是指已报关离境的商品,由税务机关将其出口前在生产和流通各环节中已缴纳的国内流转税款退还给出口企业,使出口产品以无税成本进入国际市场,加强其市场竞争力,扩大产品出口。

五、出口产品退(免)税的适用范围

1、产品是属于增值税和特别消费税范围的产品

2、产品必须报关离境

3、产品必须在财务上做出口销售

4、产品必须是出口收汇并已核销的货物

另:国家同时也明确规定了少数出口产品即使具备上述4个条件,也不予退税:

1、出口的原油

2、援外出口产品

3、国家禁止出口的产品

六、出口退税的基本程序

1、出口企业从供货部门购进商品,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

2、出口企业将货物报关出口并作财务销售处理

3、出口企业取得国外支付货款、办理结汇手续(取得银行出具结汇水单)

4、出口企业按规定向外汇管理部门办理出口收汇核销手续,取得外汇管理部门盖章的出口收汇核销单(出口退税专用联)

5、出口企业填写出口退税申报表,汇集退税单据凭证

6、税务机关审核无误将应退税款退给出口企业

七、出口退税提交的单据

1、购进出口货物的增值税专用发票或普通发票

2、出口货物销售明细帐

3、盖有海关验讫章的《出口货物报关单(退税联)》

4、出口收汇单证

(网上申请核销单--到外汇局领取---网上备案出货口岸---连同其他报

关资料交报关员或报关行---货物通关后从报关员或报关行那里取回核销单和出口报关单----凭核销单、报关单结汇联收汇———电子口岸上交单——— 核销单、报关单退税联连同收汇凭据到银行及外汇局办理外汇核销手续---把核销单留存联及出口报关单,出口专用发票等凭据按月份整理,交税局进行退税

第四篇:万网备案细节问题

万网网站备案有哪些需要注意的?

关于备案,我想站在今天互联网的环境下已经是在熟悉不过的网站上线环节了,一般备案都是由虚拟主机提供商承接的,但关于备案的问题,今天深圳网站建设深圳大空翼信息技术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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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五篇:工地试验室备案整改报告

中铁六局集团有限公司检测中心

关于《 甘肃省平凉(华亭)至天水高速公路项目 工地试验室备案验收报告》的整改报告

中铁六局集团检测中心平凉(华亭)至天水高速公路项目 PT5 标工地试验室 2017 年 9 月 19 日

关于 《 甘肃省平凉(华亭)至天水高速公路项目 工地试验室备案验收报告》 的 整改报告

2017 年 9 月 9 日,省交通质监局试验检测专家组对平凉(华亭)至天水高速公路项目 PT5 标工地试验室进行了备案验收,并下发了专项备案验收报告。我工地试验室根据验收报告提出的问题,积极落实整改,并认真复查。目前,问题已整改到位,具体情况汇报如下:

1、申请备案 2 名检测工程师 4 名检测员,仅工地试验室授权负责人张代平为母体试验室注册人员,其余 5 人均未注册至母体试验室(含检测工程师王胜利); 整改措施:目前,母体已将其它检测人员证件提交山西省交通建设质量安全监督局注册,待网上公示。

2、无工地试验室授权负责人劳务合同或证明文件; 整改措施:工地试验室授权负责人张代平为母体正式员工,劳动合同已附。(附件 1)

3、标准养生室电路接线不规范,接头外露,存在安全隐患,标准养生室记录未签字; 整改措施:标准养生室电路已按用电规范重新布设,无接头外露,养护记录已签字。(附件 2)

4、标准养生室样品架不符合要求; 整改措施:标准养护室养护架已按交通部质监局《公路工程工地试验室标准化指南》要求进行整改,符合标准化指南要求。(附件 3)

5、试验室仪器设备管理不规范,仪器标识不全,百分表未编号;

整改措施:经复查,目前所有仪器设备标识已齐全,百分表已编号。(附件4)

6、仪器设备检定校准不规范,部分强制检定设备未经检定,如百分表; 整改措施:经核查,百分表已检定 9 块,均有检定证书。(附件 5)

7、试验室建设未设置石料室。

整改措施:我标段无隧道工程,未设石料室,相关岩石试验检测参数予以取消。

中铁六局集团检测中心平凉(华亭)至天水 高速公路项目 PT5 标工地试验室

2017 年 9 月 19 日

附件 1:工地授权负责人张代平劳动合同

附件 2:标准养生室电路,无接头外露,养护记录已签字

附件 3:标准养护室养护架已整改

附件 4:百分表均已编号

附件 5:百分表已检定 9 块,均有检定证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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