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食药局工作上半年总结五篇范文
编辑:烟雨迷离 识别码:36-245288 其他总结 发布时间: 2023-03-29 18:04:42 来源:网络

第一篇:食药局工作上半年总结

当前,人民群众对食品安全问题高度关注,对食品的安全性和有效性也提出更高要求。药品监督管理能力也需要加强。为进一步提高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水平,有必要推进有关机构和职责整合,对食品药品实行统一监督管理。今天小文档下载网小编给大家整理了食药局工作上半年总结,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食药局工作上半年总结范文一

20__年我局普法依法治理工作在上级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的领导下,和市法建办的指导下,全面落实党的十七大,四、五中全会精神,紧紧围绕党和国家工作大局,按照“五五”普法规划,进一步推进依法治市进程,提高依法执政、依法决策、依法行政的能力,保证各项事业纳入规范化、法制化管理轨道。

现将基本情况总结如下:

一、普法教育工作

(一)全面贯彻实施“五五”普法制度,组织机关工作人员学习宪法和与本职工作相关的《药品管理法》、《医疗器械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参加了全市组织的“12.4”全国法制宣传日活动;3.15国际消费者权益保护日活动。我局还深入社区开展合理用药宣传活动,向人们群众宣传药品安全知识,保障人民群众安全用药。

(二)开展了《食品安全法》等新颁法律法规的学习宣传。

2010年6月1日,由我局牵头组织质监局、工商局、卫生局、农业局、畜牧局、水务局等相关职能部门在喷泉广场举行《食品安全法》实施一周年大型宣传活动,现场设立了食品安全法咨询台,发放食品安全相关宣传单、食品安全法知识手册,制作了宣传栏和展板,为群众介绍种养殖、生产加工、流通和消费环节食品安全知识和常识;教授群众简单识别假冒伪劣食品、酒类的方法,还向群众发放宣传手册、宣传单,接受群众咨询。

(三)加强公务员队伍特别是领导干部的法制宣传教育工作。全局全体执法人员轮流参加省、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举办的普法培训。经过培训要求公务员在行政执法和服务工作中开展法制宣传教育、依法行政、公正执法。

(四)要求全体公务员利用报刊、电视法制栏目接受法制教育。

二、依法行政工作

今年以来,我局制定了依法行政工作目标责任制,明确了局长对辖区依法行政工作负总责,分管副局长具体负责,各业务股(室)对行政执法业务工作负责,层层签订了责任书,并定期进行考核,为全局行政执法工作的开展理清了思路,明确了职责,形成了从局长到每一岗位相互负责的行政执法责任体系,确保行政执法有序、高效运行。

由于我市涉药单位点多、面广、线长等客观原因,监管任务重、监管力量薄弱一直是我局监管工作的一大难题。为确保日常监管任务的完成,我局全力推行全员监督制和片区责任制,全局在编工作人员全部考取执法证,按片区分组开展监督检查工作,同时在组织、时间、人员、车辆等保障上给予了最大的倾斜,确保全市监管工作的横向到边、纵向到底。

(一)进一步规范药品生产经营企业监督管理。我局对辖区内的药品生产经营企业实行信用等级管理,评级高的药品生产经营企业年度检查频次降低,评级低的药品生产经营企业年度检查频次增加,信用等级每年根据检查情况重新评定,使我局的监管工作做到了松紧有度,重点突出。为加强“基药”的监管,今年,我局还对辖区内的药品生产企业实行“驻厂监督”制度,组织有限人力对涉及基本药物目录品种的药品生产企业实施派驻监督,把握关键环节,增加监督检查频次,从源头上确保基本药物目录品种的质量。今年组织3个检查小组对辖区内11个连锁公司、4个批发企业、96个门店开展GSP日常抽查,检查门店数占全县门店总数的12%,检查面达100%。

(二)监管重点转向农村地区。为确保广大农村群众用药用械安全,根据市局要求组织3个检查组对全县63个乡镇卫生院及29个村卫生站,129个乡村个体诊所进行用药用械安全检查。对乡镇卫生院检查面达至100%,对村卫生站及个体诊所检查面达到80%。

(三)重点开展专项检查。认真开展了制售假冒人用狂犬病疫苗、兴奋剂、假冒万通筋骨片等6种假药、物理治疗设备和隐形眼镜市场、加强宗教场所药品安全管理、邮政渠道寄递假劣药品违法行为、违法广告药品、学校和厂矿医务室用药、医疗机构制剂配制、药品经营企业GSP执行情况等10项专项检查工作,并全面完成完达山制药厂生产的注射剂清查和监督召回工作,确保了药械市场安全。

(四)突出假劣药品的查处。严厉打击制售假劣药品、医疗器械违法犯罪行为,认真研究往年打假治劣工作做法,借鉴兄弟单位成功经验,不断理顺工作思路,拓展稽查方式方法,始终保持高压态势,把严厉打击制售假劣药品活动引向深入。对涉假案件的查处坚持假劣药品、医疗器械的来源、去向不查清不放过,涉及的单位、责任人不查清不放过,案件产生的原因不分析透不放过,涉案人员未得到应有的惩处不放过,今后防范措施不落实不放过。今年来,一般程序案件结案率达91.1%;受理举报12个,处理率达100%。对国家、省质量公告的不合格药品、医疗器械的查处率达100%。通过法制宣传学习和行政执法查处,较好地规范了药品、医疗器械市场秩序,打假治劣工作取得明显成效。

总之,我局认真贯彻国务院《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实施纲要》精神。健全行政决策制度,完善科学民主决策。凡是重大行政处罚我们都坚持集体决策前先由局案审委研究进行决策评估。年内无行政复议案件。

三、依法治理工作

(一)强化行业治理。实行政务公开,公开了办事程序和监督电话,并指定专

人受理。增加了政务工作的透明度,接受群众监督。

(二)加强药品市场的治理工作,全年加强对药品生产企业、经营企业的日常监督,今年来,一般程序案件结案率达91.1%;受理举报12个,处理率达100%。对国家、省质量公告的不合格药品、医疗器械的查处率达100%。通过法制宣传学习和行政执法查处,较好地规范了药品、医疗器械市场秩序,打假治劣工作取得明显成效,确保了人民群众用药安全。

(三)对党员干部严格管理。开好党的民主生活会,严格执行党员领导干部个人有关事项报告的规定。

(四)强化行政监督,建立了行政监督制度。进一步加强机关工作人员的监督。在行政执法工作中做到依法行政,公正执法。

(五)建立了举报和信访制度。

(六)对普法依法治理工作经费,做到了按实报销。

(七)对普法教育依法治理工作有关资料报表按时上报。

食药局工作上半年总结范文二

今年以来,我局以科学发展观为统领,紧紧围绕“建设幸福和谐富庶秀美##”这一目标,科学谋划全年工作,不断加大餐饮食品、药品安全监管力度,创新监管方法,落实监管责任,大力提高餐饮食品、药品安全保障水平,实现了全县餐饮食品、药品安全监管工作的新突破。现将20__年年工作开展情况汇报如下:

一、强化基础,突出重点,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管实现新推进

一是以规范化建设的措施夯实基础。1、用规范的流程提高审批效率。按照“集中受理、限时办结”的审批工作原则,整合资源,简化流程,强化服务意识。选派业务骨干进驻县政务大厅,严格按照“一字工作法”的要求规范工作流程,做到服务一站式,指南一文本,告知一次性,树立规范、周到、廉洁的窗口形象。餐饮监管科成立了现场核查组,专门进行现场验收,许可审批时限由20个工作日缩短到15个工作日。截至目前,今年共接办行政许可事项234件,一次性告知率和行政相对人满意率均达到了100%。2、用健全的制度规范

餐饮服务行为。统一印制“食品添加剂使用管理制度”、“食品采购索证索票制度”等多项制度以及“食品原料、食品相关产品、食品添加剂采购索证索票与进货查验记录表”等经营活动情况记录台账,并监督实施。现已发放制度、台账记录2630套。推行餐饮单位信息公示制。将三证两书(餐饮服务许可证、健康证、培训合格证、食品安全责任书、食品安全承诺书)以及监管部门的投诉举报电话、监管责任人员姓名等进行公示,接受社会监督,积极营造放心的饮食环境。目前,已发放信息公示牌360个。3、以扎实的培训提高餐饮食品安全意识。根据分布区域或业态类型,制定全年培训计划,有计划地对全县餐饮从业人员进行轮训,实现了培训工作的制度化、规范化、常态化。分期组织学校食堂安全管理人员、餐饮服务单位从业人员以及嘉年华、王朝大酒店专场培训。先后共培训食品安全从业人员360余人。

二是以集中化整治的手段消除重大安全隐患。1、学校食堂及周边餐饮市场集中整治有序。5月上旬,联合县教体局组织3个检查小组对全县的所有学校、幼儿园食堂及周边餐饮市场进行拉网式检查和专项整治,共检查单位283个,就检查出的无证经营、未进行健康检查、索证索票制度执行不到位等问题予以指出并依法下达《责令整改通知书》,进一步强化了餐饮服务经营者的食品安全责任。2、旅游景区食品安全专项整治有效。5月中旬,联合县旅游局开展了以苍马山、沭河古道等旅游景区为重点的餐饮服务食品安全专项整治,就食品安全管理制度、食品及食品原料索证索票、持证情况、从业人员健康检查情况进行了监督检查,切实保障了广大游客饮食安全,树立##旅游的良好形象。3、病死病害猪肉、地沟油专项整治有力。从监督餐饮服务单位建立并执行食品原料采购查验和索证索票制度入手,要求餐饮服务单位对肉及肉制品、食用油建起真实完整的采购查验记录和索证索票记录,与363家餐饮单位签订不使用“病死病害猪肉”、“地沟油”责任书和承诺书,下达监督意见书360余份、责令改正通知书205份。

3、开展“文明餐桌行动”,倡导良好饮食习惯。我局联合县委宣传部、县文明办等6家单位开展了“文明餐桌行动”,各餐饮单位在醒目位置张贴“文明餐桌行动”的宣传标语、海报,严把食品质量关,尊重消费者权益,做到诚信经营。同时引导餐饮服务单位积极创建“文明餐桌行动”示范店、示范食堂,鼓励餐饮企业结合自身实际,通过开展丰富多彩的创建活动,积极引导群众广泛参与,在全社会营造文明用餐、尊重劳动的良好氛围。

二、创新机制,科学监管,药品安全监管工作有了新发展。

20__年以来,全县药械监管以“抓重点,促规范,强监管,出成效”为目标,坚持打防并重,以整顿和规范药械市场秩序为目的,始终保持打假治劣的高压态势,我们突出抓了以下几个方面的工作。

1、积极推进药品安全示范县创建。今年,市局推荐我县为全市创建省级药品安全示范县的县区,我们高度重视,全力以赴,成立了领导小组,认真学习研究创建评价细则,着手建立全县药品经营企业数据库(档案)。同时到东海等县区局学习创建经验,积极筹备创建相关事宜。目前,我们已拟订了《##县创建药品安全示范县实施方案》(征求意见稿)、《##县创建药品安全示范县工作目标任务分解实施细则》(征求意见稿)发至各责任单位征求意见,将于近日召开创建工作动员大会,全面展开创建工作。

2、不断强化药械安全日常监管。督促全县各药品经营企业将其企业基本信息进行备案,现已完成120余家药品经营企业的建档工作。到七月底,完成全县药品经营企业监管信用档案建设以及保化经营企业监管档案建设。同时,结合监管信用档案建设,彻底托清药店底子,对未按时查体、培训、无上岗证的、未按规定申请认证及擅自变更地址等情况的,责令限期整改,情节严重的,给予处罚。对药品经营企业,实施“五个一”工程,即搭建一个全县药品经营单位参与的QQ群,每个药店店内悬挂一块监督公示牌,一张药品安全管理制度版,摆放一个药品安全知识宣传架,张贴一份药品安全承诺书。实现了信息交流上网,监督措施、管理制度上墙,药品安全知识上架,管理措施入心的效果。完善稽查联动机制,与周边苏鲁9个县区局签署了《共同深化苏鲁边界药品监督稽查全面协作框架协议》,加强了信息沟通、稽查联动。组织开展过期失效药品回收活动,共回收过期失效药品1300余盒(瓶),集中统一监督销毁。

3、深入开展计生药械集中治理。与全县各药品经营使用单位签订了《禁止违规经营使用终止妊娠类药物责任书》,明确了各药品经营使用单位的责任。4月下旬召开全县13家具有开展终止妊娠手术业务资质的医疗保健机构的分管负责人约谈会,对终止妊娠类药物的使用行为进行了强调,并统一印发了《终止妊娠类药物收付逐笔登记》等使用记录,规范了终止妊娠类药物的使用行为。组织开展B型超声诊断仪和终止妊娠类药品的专项整治,对全县所有药品经营企业及计划生育技术服务机构、个体诊所进行全面检查。共出动执法人员268人次,执法车辆60台次,监督检查药品经营、使用单位133家,立案6起。

4、大力开展药品安全专项整治。先后组织开展了中药材、中药饮片、疫苗、高风险医疗器械、终止妊娠药物、B超机等专项监督检查活动,累计出动执法人员870人(次),检查单位230家,发出协查函7份,立案32起,切实维护人民群众用药用械安全有效。

三、内强素质,外树形象,监管队伍素质有了新提升。

二是以创先争优为着力点,推动全局工作深入开展。1、创建“学习型党组织”。在党员中开展“学习大讲堂”活动,局党组书记带头上党课,科室中层轮流登台讲业务,所有职工每人一个法律法规学习笔记本和一个业务知识学习笔记本,每季度组织一次学习情况检查,并将学习情况纳入年终量化考核,努力营造一个浓厚的学习氛围。2、开展服务承诺。组织业务科室就工作目标、工作措施、完成时限、责任人、联系方式等向社会公示,接受群众监督。3、组织结对帮扶。选派“第一书记”到工作薄弱村任职,全体党员在结对帮扶村每人联系1户困难家庭,定期走访,与群众结亲交友,为群众排忧解难。目前,经与多方协调,计划免费为帮扶村新上价值20多万元的变压器一台,解决群众用电难的问题。4、设置“共产党员示范岗”监督桌牌,将每个共产党员的姓名、职务和岗位进行公示,并加强考核,建立档案,跟踪管理,将创建活动与评选优秀共产党员相挂钩,成绩突出的予以表彰奖励,工作出现责任问题的按相关规定进行惩戒。

三是以创建“廉洁明理好家庭先进单位”为切入点,深入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充分发挥文化引导功能,不断丰富家庭廉政文化建设新内涵。建立了廉政文化活动室,购置了廉政条规、廉政故事、廉政楷模等方面的廉政书刊200余册,建起了廉政图书专柜。积极推行家庭读书“一二三”计划(即每个家庭有1个书架、2种廉政报刊、3本廉政书籍)。组织全局党员干部先后观看了《沉重的翅膀》、《蜕变的权力》等反腐倡廉教育片,进行警示教育。科学制定了“廉洁家庭”、“廉内助”评选标准,组织职工及家属积极参与,评出了5个“廉洁家庭”,5名“廉内助”,并对先进典型进行表彰。干部职工廉洁勤政意识明显增强,形成了干事创业、风清气正的良好氛围。今年4月份,我局被市纪委授予“廉洁明理好家庭先进单位”荣誉称号。

七、下半年工作打算

年的工作为今后工作的有效开展打下了良好的基础。下半年,我们将进一步创新思路,开拓进取,扎实工作,确保各项工作有新的突破。重点做好“三抓”:

1、抓餐饮食品安全监管基础性工作,认真规范餐饮食品市场秩序。认真贯彻《国务院关于加强食品安全工作的决定》,以开展无证经营治理为抓手,以监管信用档案建设、规范索证索票、台账记录、健康检查、安全知识培训为切入点,抓好基础性工作,达到规范餐饮行为的目的。以学校、幼儿园、企事业单位食堂为重点领域,以肉及肉制品、食用油、调料、添加剂、餐饮具为重点品种,开展餐饮食品安全专项整治,推动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管工作再上新台阶。

2、抓药品安全示范县创建,大力提升药品质量安全管理水平。

成立全县药品安全示范县创建机构,召开动员会,细化任务分工,注重日常规范,加强档案资料收集,突出工作特色,确保创建成功。同时,注重创建工作与日常监管工作的结合,用创建工作带动药品经营使用行为的规范。加快电子监控平台建设步伐,督促企业完善质量追溯体系;加大对未凭处方销售处方药、药师不在岗、“走票”、出租柜台、非药品冒充药品、非法渠道购进药械等违法行为的打击力度;开展中药材、中药饮片、终止妊娠类药物、广告药品、含特殊药品复方制剂的专项检查,确保群众用药安全有效。

食药局工作上半年总结范文三

自治区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认真贯彻落实自治区人民政府《全面推进依法行政五年规划》,紧紧围绕保障人民群众饮食用药安全这一中心工作任务,把依法行政作为一项全局性、基础性工作,贯穿到食品药品监管工作的各个环节,有力推动了食品药品监管工作的顺利开展。现将有关情况报告如下:

一、加强组织领导,确保依法行政工作扎实有效开展

我局党组历来都高度重视依法行政工作,为进一步推进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工作的科学化、规范化、制度化,提高机关行政效能和工作执行力,实现全区系统依法行政、有效监督、高效便民的工作目标,根据《自治区政府关于加强政府效能建设的实施意见》精神,结合我局工作实际,年初制定了《自治区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关于加强行政效能建设的实施意见》和《20__年依法行政工作要点》,对20__年全区食品药品监管系统推进依法行政、加强机关效能建设工作作了具体详细的安排部署,并成立了由局长任组长的依法行政领导小组。系统上下形成职责明确,齐抓共管的局面,为推进依法行政工作提供了有力的组织保障。为了扎实有效地开展依法行政工作,我局将依法行政工作列入系统各单位年度目标考核重要内容,摆上全局工作重要议事日程,多次召开会议,研究解决药监依法行政工作中遇到的突出问题,部署下步工作的方向和任务,使这项工作真正做到年初有部署、年内有检查、年终有总结,从广度、深度上进一步推进了依法行政工作的顺利开展。

二、强化法制培训,提高依法行政工作水平

(一)编制普法计划。为切实提高公务人员的执法能力,区局印发《20__年法制宣传工作要点》,统一制定了学法用法工作的要求和标准,各处室也分别制定了学习计划,做到有计划,按步骤,分阶段、有重点地学习。同时,统一购置了《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法规文件汇编》等大量普法书籍和辅导材料,基本做到人手一册,并专门为领导干部学法用法准备了教材,进行培训和考核,大大地调动了全系统学法、用法的热情和广大干部职工知法、懂法、普法的积极性,为提高公务人员的执法水平奠定了基础。

(二)落实学法用法制度。建立和完善了领导干部及行政机关工作人员学法制度,根据我局《法律法规学习培训制度》和《关于进一步加强领导干部学法用法工作的实施意见》要求,坚持每周五集中学习,每月组织法制学习一次,局领导带头学习宪法、行政法规和食品安全、药械专业法律法规,为依法行政提供了制度保障。

(三)强化对行政执法人员的培训。为进一步规范执法行为,根据年初制定的《自治区食品药品监管局20__年干部培训教育计划》,积极采取以会代训举办培训班,请专业老师来局里集中授课,“走出去”、“请进来”的培训方式,各种形式组织本单位的学法用法活动。举办了全区系统餐饮环节食品安全监管培训班、医疗器械不良事件监测培训班和特殊药品培训班等,共培训510人次。同时积极组织执法人员参加国家局组织的法制、GSP、稽查、医疗器械监管培训等各种各类培训,系统培训《食品安全法》、《药品管理法》、《药品管理法实施条例》、《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及《药品监督行政处罚办法》等为重点的法律法规,全面提高了队伍素质、工作质量和依法行政能力。

三、推进地方立法,完善食品安全监管法规体系

按照自治区人大会立法计划,今年我局牵头组织起草了《宁夏回族自治区食品生产加工小作坊和食品摊贩管理办法(草案)》,在全国率先开展了关于食品小作坊和食品摊贩的授权立法工作。主要规定了五个方面的内容:一是明确了食品小作坊和食品摊贩的定义和对象,即食品生产加工小作坊是指固定从业人员较少、有固定生产经营场所、生产条件简单、从事传统食品生产加工的单位和个人,食品摊贩是指在街头或者其他公共场所从事食品销售或者食品现场制售的个人。二是明确了有关行政主管部门在食品小作坊和食品摊贩工作中的具体监管职责,即质监部门负责商场、超市和集贸市场以外的食品小作坊的日常监管工作,工商部门负责商场、超市和集贸市场内的食品小作坊和餐饮类以外食品摊贩的日常监管工作,食品药品监管部门负责餐饮类食品摊贩的日常监管工作,卫生部门负责食品小作坊和食品摊贩食品安全综合协调工作;三是实行食品小作坊生产经营许可制度,明确了食品小作坊和食品摊贩应当具备的生产经营条件;四是对食品小作坊和食品摊贩在生产经营过程中应当遵守的进货检验记录制度、食品添加剂使用备案制度,以及问题食品召回制度等作了详细规定;五是对违反本办法的行为规定了相应的法律责任。《管理办法(草案)》出台既实现了对食品小作坊和食品摊贩的科学管理,保障食品小作坊和食品摊贩的食品安全,又坚持了以人为本、执法为民,方便群众生产和生活;同时最大限度的避免出现监管空白、职能交叉、多头管理的现象,从而提高行政效能,实现对食品小作坊和食品摊贩监管的全覆盖。

四、强化执法监督,保障行政执法公平公正

(一)加大行政审批改革力度,提高行政工作效率。2008年5月以来,我局按照自治区政府组建自治区政务服务中心的统一安排部署,在不增加人员编制,不增设内设机构,不改变机构职能的前提下,在药品市场监督处加挂行政审批办公室牌子,将原来分散在各处室的审批事项全部集中起来,一律放到自治区政务服务中心药监窗口集中受理(我局原设立的政务大厅于2008年5月12日停止运行)。在中心窗口推行“一站式服务”,适当扩大窗口首席代表的审批办事权限,重新修订了首问负责、执法检查、责任追究、服务承诺等各项规章制度,启动了集中审批和超时默认制度,出台了《政务大厅管理办法》,对行政审批的集中受理、办理程序、办理时限、结果送达、工作人员行为规范等方面提出了明确的要求,对麻醉药品、第一类精神药品运输、邮寄证明核发等部分审批项目实现了现场办理。通过清理并经自治区政府办公厅审定,我局保留了34项行政许可(审批)项目,1项非行政许可项目,全部进入政务大厅进行办理。同时,我局还编印了《办事指南》共计十类7000份摆放在政务服务中心,为办事者提供方便,受到了群众的好评。进驻自治区政务服务中心以来,我局窗口工作人员严格遵守中心的各项管理制度,牢记“规范、高效、勤政、务实”的服务宗旨,以严谨的工作作风,务实的工作态度,对审批事项认真审查,快速受理,限时办结,做到了受理零差错、服务零投诉。为企业提供高效、便捷、优质的服务。特别是在办理重组后的国药控股宁夏有限公司名称、法人等变更申请过程中,行政审批办公室主任根据特事急事优先办理的原则,积极组织协调局机关相关业务处室,加班加点审核资料,现场核查,减少中间环节,仅用5天时间就办理完毕,下属7个分支公司也在2天的时间内办理了公司名称、质量负责人、经营范围等事项,使重组后的国药控股宁夏有限公司按时挂牌经营。2008年5月至20__年10月,共受理、备案行政审批事项608件,即日办结86件,占总办结件14.15%,限期办结45件,占总办结件7.4%,提前办结478件,占总办结件78.5%。其中不予许可的25件占总数的4.1%,都能依法向申请人说清理由,并出具《不予许可通知书》。

(二)认真做好案件合法性审查工作,确保处罚公平合理,在进行行政处罚案件的合法性审查过程中,按照行政执法工作关口前移,为市场监管行政执法工作保驾护航的工作思路,对所有的行政处罚案件在下达《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听证告知书》等法律文书之前,提前介入对案件进行法律审核。制定印发《自治区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规范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暂行规定》,对药品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空间幅度酌情进行了细化,避免了行政处罚的随意性,有助于行政处罚的合法性、合理性、公平和公正性。开展行政执法案卷评查,20__年共审核行政处罚案卷9件,其中重大处罚案件集体讨论2件,合法性审查率达100%。通过合法性审查,规范了行政处罚行为,增强了行政处罚行为的自律性,切实做到了依法行政,公正执法,20__年全系统无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案件发生,保证了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

(三)加强规范性文件管理,把好规范性文件制发关。一是强化规范性文件制定和备案审查工作。全面实行规范性文件的法律审查和报送备案制度,确保规范性文件的有效和统一。规范性文件公布之前均经法制机构审核,严把法律关、政策关,程序合法、规范。今年共制定规范性文件2件,做到了制发先审查,再签发,后公布。二是建立规范性文件定期清理制度,建立定期的规范性文件清理和评估机制,使规范性文件清理工作程序化、制度化、系统化。今年经清理,决定废止4件,修改2件,保留15件。三是逐步完善政策反馈机制,通过被监管对象和基层执法人员在政策执行过程中发现并反馈的问题,认真总结规范性文件实施效益评估,根据评估结果适时开展规范性文件清理工作,不断加强规范性文件的制定和管理,为依法行政、合法行政提供坚强的制度保障。

(四)深化政务公开,做到公开、便民、高效。一是全面推行许可公示制度。我局按照公开透明、便民高效的原则,制定了《行政许可公示制度》,梳理了执法依据、行政许可申办程序、所需提交的材料、许可制度及许可事项,并通过局政务网,行政服务大厅窗口,向社会进行了公布,为行政执法工作打下了良好的基础。二是为企业和群众提供便民措施。将行政许可申办程序、所需提交的材料和文书范本在办公场所予以公示,并向服务对象提供自主索取表格、电脑网上查询等便民措施,便于企业或群众办事查询,把审批事项的全过程置于企业和群众的监督之下,有效地推动了我局行政许可工作的公开、公平、公正。三是通过公开举报投诉电话,聘请政风行风评议员,发放政风行风评议监督卡,召开食品药品监督员座谈会等多种途径,增强行政执法的透明度,充分发挥全区政风行风评议员、食品药品监督员的作用,使执法监督工作走上经常化、规范化轨道。通过深化政务公开,做到具体行政行为的公开、便民、高效,进一步强化了执法监督。

五、搞好法制宣传,创造良好的舆论环境

(一)大力宣传贯彻《食品安全法》。《食品安全法》颁布后,我局制定了《学习宣传<食品安全法>活动方案》,在全区安排部署《食品安全法》宣传学习活动。同时在全区组织开展了《食品安全法》宣传周活动,在银川市光明广场举办了《食品安全法》宣传周和全区食品安全专项整治整顿行动暨全区食品安全先进市县创建活动大型启动仪式,自治区党委、人大、政府、政协的领导参加宣传启动仪式,自治区及银川市农牧、质监、工商、卫生、商务、民委、粮食、食品药品监管等部门及多家企业,开展了形式多样的食品安全法咨询、宣传活动,现场发放食品安全政策知识宣传资料10万余份,帮助市民提高食品安全意识和自我鉴别保护能力。同时,我局在宁夏日报刊登了《食品安全法》和《食品安全专项整治方案》宣传专版,与宁夏电视台联合制作了《食品安全法》专题访谈节目,营造了浓厚的宣传氛围。

(二)加强药品生产经营企业从业人员法制培训。为加强药械企业经营管理人员的法制宣传教育,紧贴工作实际,结合药品日常监管中发现的典型案例和药品生产经营使用中存在的突出问题,对涉药企业经营者和质检管理人员2000多人进行了药品管理法律法规、GSP规范管理、反兴奋剂法规知识、药品不良反应监测等内容的培训,提高了企业经营管理人员依法经营管理能力,增强了其诚信为本、合法经营、依法办事的观念和行业自律意识,促使其切实做到依法生产和合法经营。

(三)多种形式开展食品药品安全知识宣传活动。一是在街道社区、乡村集市现场进行宣传活动,设立咨询台,向群众宣传食品药品安全常识和食品药品相关法律法规。二是在人口密集场所向过往群众散发食品药品相关法律法规小册子和食品药品安全常识宣传单,播放食品药品安全宣传短片,设立咨询台、假劣药品展示台、发放食品药品安全知识宣传单等方式方法进行宣传,取得了很好的教育效果。三是在商场超市张贴食品药品安全宣传海报,向购物群众散发宣传单,讲解如何识别假劣食品药品。共展出展板(海报)20版次,发放宣传资料万余份,接受群众咨询2万余人次。四是利用电台行风热线节目,向广大公众宣传食品药品监管的法律法规知识、监管工作开展情况,征得了社会各界对食品药品监管工作的理解和支持,为食品药品监管工作营造了良好的社会氛围。五是大张旗鼓地开展“315”和“12.4”等纪念日的法制宣传活动。宣传活动中共发放《 食品安全法》、《消费者权益保护法》、《食品药品安全科普知识》、《合理用药宣传手册》宣传单和宣传小册子2万多份,展出假劣药品20余个品种,工作人员给广大消费者现场解答、讲解《食品安全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及如何识别假劣药品的知识,增强了宣传效果。

五、下一步努力方向

2010年,我局将进一步落实《行政许可法》、《食品安全法》、《药品管理法》和《自治区行政执法监督条例》等法律法规,重点从以下几方面加以完善和改进。

(一)强化宣传教育力度,提高法制意识。将进一步充分利用各种宣传活动、培训班及网站、杂志、广播电视等媒体,多渠道多形式地加大对食品药品、医疗器械法律法规的宣传教育力度,增强行政相对人依法生产经营意识和广大群众依法维权意识,进一步规范行政相对人的生产经营行为,提高药品经营企业的服务质量和水平,确保群众饮食用药安全。

(二)强化依法行政力度,提高科学民主执政能力。认真贯彻落实《行政许可法》、《行政处罚法》等相关法律法规,提高科学执政、民主执政和依法执政能力。结合工作实际,进一步补充完善并落实行政执法责任制、责任追究制和考核奖惩制等各项制度,切实保障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规范行政执法人员的执法行为,调动其工作积极性。

看了“食药局工作上半年总结”

第二篇:2018食药局

2018食药局 部门预算有关情况的说明

目 录

第一部分 部门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机构设置

三、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第二部分 2018年部门预算情况和重要事项说明 第三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部门概况

一、主要职能

市南区食药局的主要职责是:

(一)贯彻实施国家和省、市食品安全、药品、医疗器械、化妆品监督管理法律、法规、规章。推动建立落实食品药品安全企业主体责任、地方人民政府负总责的机制,防范区域性、系统性食品药品安全风险。

(二)负责实施食品流通、餐饮服务环节行政许可;负责生产、流通、餐饮服务环节食品安全监督管理工作。制定全区食品安全检查计划、重大整顿治理方案并组织落实;组织公布区内重大食品安全信息;组织开展食品安全监督抽样检验工作;参与食品安全风险监测工作,建立完善食品安全隐患排查机制。

(三)负责实施药品零售(除零售连锁)行政许可和一类医疗器械生产注册;监督实施产品标准及分类管理制度;监督实施生产、经营、使用质量管理规范;组织开展药品监督抽样检验工作;建立药品不良反应、医疗器械不良事件监测体系并开展监测工作;贯彻执行执业药师资格准入制度;参与实施国家基本药物制度;组织实施化妆品监督管理。

(四)负责制定全区食品药品监督管理的稽查制度并组织实施,组织查处违法行为;组织和指导食品药品安全事故应急处置和调查处理工作,规范行政执法行为,完善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机制。

(五)负责开展食品药品安全宣传、教育培训;推进诚信体系建设,推动食品药品电子监管追溯体系和信息化建设。

(六)承担区食品安全委员会的日常工作;负责食品安全监督管理综合协调,健全协调联动机制;督促检查食品安全法律法规和区食品安全委员会决策部署的贯彻落实情况;督促检查各街道(社区)履行食品安全监督管理职责情况并负责考核评价。

(七)承办区委、区政府以及区食品安全委员会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机构设置 …内设机构

根据上述职责,区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设6个职能科室。

(一)办公室

组织协调局机关日常工作。组织拟订局机关日常工作制度并监督实施;负责重要文稿的起草工作;负责局机关文电、会务、机要、档案、车辆、统计、督查督办、考核、网站管理工作;负责政务公开、安全保密、信访、政务热线、投诉、接待、廉政、党群工作。承担食品药品安全应急体系建设有关工作,组织食品药品安全事故应急处置工作,指导协调稽查大队、各街道食药所食品药品安全事件应急处置工作;组织食品药品安全科普宣传、新闻、信息工作。

(二)人事财务科 贯彻执行干部人事政策法规;负责局机关和所属单位的机构编制、人事管理、人才队伍建设工作,做好人事、财务统计工作;指导所属单位人事管理工作;拟订干部培训规划并组织实施。负责食品药品相关专项经费的管理工作;负责局机关、各街道食药所财务、国有资产管理工作,做好所属单位的内部审计和监督管理工作;指导局所属单位做好财务、国有资产管理工作。负责并指导退休人员的管理服务工作。

(三)法规科(挂行政审批办公室牌子)

承担全区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法制建设工作,依法组织实施食品药品行政许可。制定有关行政审批工作制度,组织、指导、监督全区食品药品监督管理行政审批工作,监督实施检验规范。承担行政执法监督及业务监管制度、流程的拟订并监督实施;负责局机关及所属单位相关文件、文书的合法性审核工作;负责重大行政处罚案件的审核及执法办案的指导和监督工作;负责执法人员培训和执法证件的管理;承担有关行政复议、行政应诉工作。做好全区食品药品安全信用体系的规划、建设、指导工作。

(四)食品安全协调科

承担区食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日常工作,落实督办区食品安全委员会重要决策事项;负责对有关部门和各街道(社区)履行食品安全监督管理职责的考核评价工作。负责与各食品安全工作职能部门的联系协调;制定全区食品安全检查计划、食品安全监督抽样检验工作计划、重大整顿治理方案并监督实施;参与制定食品安全风险监测方案并组织开展相关工作,组织开展风险预警。

(五)食品与保健食品监管科

承担生产、流通、餐饮服务环节食品安全监督管理工作。组织实施生产、流通、餐饮服务环节食品安全监督检查、质量监测工作;指导查处食品生产、流通、餐饮服务环节的违法行为,参与相关食品安全事故调查;监督实施餐饮服务场所控制吸烟工作;组织实施重大活动餐饮食品安全保障工作。承担保健食品安全监督管理工作。组织实施保健食品质量管理规范,组织实施保健食品质量监测工作、参与相关保健食品安全事故调查。组织实施食品安全科技项目规划与建设。

(六)药械与化妆品监管科

承担药品各环节的监督管理工作;负责互联网药品交易行为监督管理工作,组织实施药品质量管理规范;实施医疗机构制剂监管;组织开展麻醉药品等特殊药品的监督管理;参与实施国家基本药物制度;负责医疗器械各环节的监督管理工作;监督实施医疗器械生产、经营、使用质量管理规范和标准;组织开展高风险医疗器械的监督管理;负责化妆品监督管理工作,组织实施化妆品质量管理规范,负责药品、医疗器械电子监管追溯体系和信息化建设有关工作,负责药械、化妆品的市场整顿治理;监督实施药品批发、零售经营场所控制吸烟工作;开展药械广告检测和药械不良反应检测工作;参与药品、医疗器械和化妆品安全事故调查。派出机构

(一)机构设置

按街道行政区划,每个街道设置一个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所,作为区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的派出机构,正科级规格;街道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所各设所长1名、副所长1名。

(二)主要职责

承担辖区食品、保健食品、化妆品、药品、医疗器械安全监督管理、案件查处,负责食品药品安全检查计划、重大整顿治理等任务的落实;组织开展食品药品安全评价性抽验工作。实施药品分类管理制度,监督实施经营、使用质量管理规范;实施药品不良反应、医疗器械不良事件监测;参与实施国家基本药物制度;组织实施化妆品监督管理。实施餐饮服务场所、药械批发零售场所控制吸烟工作;负责开展食品药品安全宣传、教育培训;推进诚信体系建设,健全协调联动机制,推动食品药品电子监管追溯体系和信息化建设。承办上级交办的其他事项。

三、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市南区食药局部门预算包括:局本级预算、局属事业单位预算。

纳入市南区食药局2018年部门预算编制范围的预算单位共2个,包括:

1、市南区食药局本级

2、青岛市南区食品药品稽查大队

市南区食药局设6个职能科室:办公室、人事财务科、法规科(挂行政审批办公室牌子)、食品安全协调科、食品与保健食品监管科、药械与化妆品监管科;10个食药所:八大峡所、云南路所、中山路所、江苏路所、八大关所、湛山所、香港中路所、八大湖所、珠海路所、金门路所;下属一个事业单位:青岛市南区食品药品稽查大队(全额拨款)。

第二部分

2018年部门预算情况

和重要事项说明

一、2018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一)收支预算总体情况说明

2018年收入预算为3851.56万元,其中,财政拨款3851.56 万元,占100 %;其他收入 0万元,占 0%。

2018年支出预算为 3851.56万元,其中,人员支出2097.15 万元,占 54.45%;公用支出692.74万元,占17.99%,项目支出 1061.67万元,占27.56 %。

(二)收入预算情况说明

2018年收入合计3851.56 万元,其中,财政拨款 3851.56万元,占100 %;其他收入0万元,占 0 %。

(三)支出预算情况说明

2018年支出合计 3851.56万元,其中,人员支出 2097.15万元,占54.45 %;公用支出692.74万元,占 17.99%,项目支出 1061.67万元,占27.56 %。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预算总体情况说明

2018年财政拨款收支预算 3851.56 万元,与2017年相比,财政拨款收、支总计各减少349.29万元,减少8.31 %。主要原因是项目资金减少了298.75万元,人员经费减少50万元,2017年在职人员是125人,2018年在职人员是118人,减少7人。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预算情况说明 2018年一般公共预算收入3851.56 万元,与2017年相比,减少349.29 万元。主要原因是项目资金减少了298.75万元,人员经费减少50万元,2017年在职人员是125人,2018年在职人员是118人,减少7人。

2018年一般公共预算支出 3851.56万元,与2017年相比,减少 349.29 万元。主要原因是项目资金减少了298.75万元,人员经费减少50万元 ,2017年在职人员是125人,2018年在职人员是118人,减少7人。

其中: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3466.49 万元,占 90.00%;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225.60 万元,占 5.86%;住房保障(类)支出 159.47 万元,占 4.14 %。

具体情况如下:

1.一般公共服务(类)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款)行政运行(项)3318.49万元,比上年增加478.05万元,增长16.83%,主要原因是统计口径不一致。一般公共服务(类)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款)其他食品和药品监督管理事务支出(项)148万元,比上年减少1212.41万元,下降89.12%,主要原因是统计口径不一致。2.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225.60 万元,比上年增加225.60万元,增加100%,主要原因是经济支出分类科目调整。

3.住房保障(类)住房改革(款)住房公积金(项)159.47 万元,比上年增加159.47万元,增长100%,主要原因是经济支出分类科目调整。

(六)政府性基金预算收支情况

2018年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既无收入也无支出。

(七)财政拨款基本支出预算情况说明

2018年,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2789.89 万元,其中:

人员经费2097.15 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社会保障缴费、伙食补助费、绩效工资、其他工资福利支出、离休费、退休费、抚恤金、生活补助、住房公积金、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等。

公用经费692.74 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咨询费、手续费、水费、电费、邮电费、取暖费、物业管理费、差旅费、因公出国(境)费、维修(护)费、租赁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专用材料费、劳务费、委托业务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用、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等。

(八)项目经费 1061.67万元,主要包括:食药监管业务费、食药所租赁费、强化食品药品安全监管检测费和食药监管平台费。

(九)财政拨款安排的“三公”经费情况

2018年,财政拨款安排的“三公”经费预算共74.99 万元,比2017年减少4.42 万元,下降 5.57 %。其中:因公出国(境)经费 0万元,比2017年减少 0 万元,下降 0%,主要用于:单位因公出国差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补助费、杂费等;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比2017年减少0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 40.32 万元,比2017年减少4.48 万元,下降10%,主要用于: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减少的主要原因是: 区财政统一减少 ;公务接待费34.68万元,比2017年增加0.06万元,增加 0.2 %,主要用于公务接待餐费支出(含加班用餐支出),增加的主要原因是公务接待费比2017年多批复0.06万元。

二、重要事项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情况 2018年本部门机关运行经费支出 692.74 万元,比2017年增加52.40万元,增加8.18%。增加的主要原因是房屋租赁费增加。

(二)政府采购情况

2018年本部门政府采购预算总额595.18 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预算 0 万元、政府采购工程预算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预算595.18 万元。

(三)政府购买服务支出情况说明

2018年本部门政府购买服务预算总额 645.32万元。

(四)国有资产占用使用情况说明

截至2017年12月31日,本部门房屋及建筑物共计 0 万元,共有车辆 14 辆,其中,公务用车 3 辆、一般执法执勤用车 10 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1 辆,单位价值200万元以上大型设备 0台(套)。

(五)预算绩效目标设置情况说明

2018年,区食药局及所属预算单位实行绩效目标管理的项目共 个,涉及财政拨款 万元,绩效目标设置情况是: 第三部分

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由区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按现行管理制度,区级部门预算中反映的财政拨款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政府性基金财政拨款。

二、上级补助收入:指事业单位从主管部门和上级单位取得的非财政补助收入。

三、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取得的收入。其中: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应当上缴国库或者财政专户的资金,不计入事业收入;从财政专户核拨给事业单位的资金和经核准不上缴国库或者财政专户的资金,计入事业收入,如教育收费等。

四、附属单位上缴收入:指事业单位附属独立核算单位按照有关规定上缴的收入。

五、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六、其他收入:指单位取得的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上级补助收入”、“事业收入”、“附属单位上缴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各项收入,包括利息收入、捐赠收入等(各部门请结合实际,据实披露)。

七、上年结转:指以前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仍按原规定用途继续使用的资金。

八、基本支出:指为保障其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日常公用支出。

九、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的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十一、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指事业单位用财政补助收入之外的收入对附属单位补助发生的支出。

十二、其他支出:指除“基本支出”、“项目支出”、“经营支出”、“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等以外的各项支出,包括利息支出、捐赠支出等。

十三、“三公”经费:指区级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差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含车辆购置税)及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十四、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费、印刷费、咨询费、手续费、水费、电费、邮电费、取暖费、物业管理费、差旅费、因公出国(境)费、维修(护)费、租赁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专用材料费、劳务费、委托业务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第三篇:食药局工作汇报

食药局工作汇报

根据会议安排,我就县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2018各项工作开展情况给各位领导汇报如下:

一、勤勉履职,积极作为,监管工作取得新成效

今年以来,在县委、县政府的正确领导下,我局紧紧围绕保障公众饮食用药安全这一目标,认真履行食品、药品监管职能,全力落实食品药品监管各项任务,全县食品药品安全稳中向好,监管工作继续保持安全监管零事故、行政执法零诉讼(复议)、工作人员零违规的“三零”佳绩。食品药品监管综合、药械监测、目标管理、干部作风建设、依法行政等10项工作被评为州、县先进单位。

(一)点面结合,食品药品监管深入推进

一是强化措施,面上日常监管有序开展。全面超比例完成监督检查的100%覆盖面指标。检查餐饮服务单位785家次,药械、保健食品和化妆品生产、经营和使用单位665家次;充分发挥监督检查对市场秩序的规范作用。对发现问题采取下达监督意见书、责令整改、取缔无证经营、查处违法违规案件、向县人民法院移送案件等监管手段及时给予引导规范;深入推进市场行为规范化管理。开展餐饮服务量化分级管理暨示范创建工作。对全县300家餐饮服务单位进行了量化分级管理,对“布啦哆哆西餐厅”等17家餐饮服务单位(包括学校和幼儿园)授予县级文明餐饮示范单位,倡导、引领文明餐饮、安全消费新风尚;同时开展预防性监督,对新、改、扩建的州二民中、溪州中学等53所单位新建、改建食堂提出了指导性建议,12月19日,州食药监局目标管理工作检查组一行到县灵溪中学食堂现场参观后,一致认为该校食堂功能、布局、流程科学规范,食品安全管理到位,决定把该校食堂向省局上报申请“2015省级学校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示范食堂”;建立健全广告监测体系,加大违法广告监测力度,定期监测生活频道、经济频道、公众论坛等,每月上报州局广告监测情况。积极探索互联网药品服务及网上药品交易的监督,配合州局建立广告企业诚信体系。依法向县工商行政管理局进行移交“南烛花牌本草润黑露”等违法违规广告3件,并对违法广告产品的经营进行重点监管;组织开展重大活动监管。加强重大活动餐饮食品安全保障工作,先后为老司城遗址申遗、全州经济工作会、“高考、学考”、“春节”、“五·一”、中秋等重大活动及时节组织餐饮食品安全保障服务,顺利完成保障任务;配合州局开展餐饮风险排查行动,集中排查监管单位796家,下达责令整改452家次,发现可疑案源118处。特别是

6月29日,通过州局风险排查组将排查情况反馈后,灵溪中学食堂存在严重安全隐患的情况引起了分管副县长的高度重视,并安排相关领导和部门负责人于7月1日召开现场专题办公会,8月29日,灵溪镇中学搭建的单层板房通过验收并已投入使用。

二是重点监管,点上专项整治有力推进。一年来,根据省、州、县统一部署,结合群教活动的深入开展,食品安全监管开展的有学校幼儿园食堂餐饮服务食品安全、旅游景区餐饮食品安全、小餐饮整治、肉制品和食用油、重要节假日和重大活动的食品安全保障等12项专项整治;药械安全监管开展的有中药材中药饮片、两非药品、定制式义齿、药品挂靠过票、广告和互联网销售药品、医疗器械五整治等11项专项整治。特别是4月至9月由我局牵头开展的“纠正食品药品安全方面损害群众利益行为”的专项整治工作,通过县工商局、质监局、农业局、商务局、卫生局和公安局等12个部门的大力配合支持,围绕群众关注度高的重点领域开展了学校及周边环境食品安全、大桶水和蔬菜农残监测、生猪肉品、肉及肉制品安全、药械、保化安全等专项整治。工作中,共检查学校食堂、宾馆、校园及周边餐饮摊店、食品店386家、大桶水生产厂家9家、集中聚餐单位、餐饮连锁店、小型餐馆、夜市摊点215家、乡镇屠宰场6个、医疗器械批发零售企业、医院、乡镇卫生院、卫生室、诊所83家。下架麻辣食品230箱,暂扣“三无”食品1084包,没收过期食品86包,暂扣停用农残超标蔬菜

150公斤,无害化处理病死猪7头,没收白板猪肉140公斤,查获过期药品10种次22盒;责令停业整顿饮食摊点19家,取缔电影院和芙蓉花园地下室两处非法宣传销售药械的经营场所以及无照经营户5家;监测食品涉药电视广告5期,移送涉嫌违法药品广告1起,查处未经审查发布药品广告1起。6月26日,我局代表县迎接州专项整治办的检查,整治工作得到了检查组一行领导的充分肯定和高度评价。8月1日,州专项整治办派州电视台对我局专项整治工作特别是“红黑名单”监管、一户一档的整理工作进行了长达4分钟的采访报道。

三是抽样监测,技术支撑作用有效发挥。加大监督抽样检验力度。完成了食品、餐饮具、药品、保健食品、化妆品抽样工作,并把相关样品专人专车送至州药品检验所,完成了州局下达的抽样任务。抽取56家餐饮服务单位的食品、餐饮具、饮用水样品137个;完成阿司匹林肠溶片、四磨汤口服液、头孢克洛平悬浮剂等药品抽样6批次;保健食品抽样6盒;化妆品抽样6盒;强化药品不良反应和医疗器械不良事件监测,上报州食药监局药品不良反应监测报告457例、医疗器械不良事件127份,化妆品不良反应和药物滥用报告136份。全年未发生一起漏报、瞒报、迟报现象,上报率达100%,为药械产品市场跟踪再评价提供了准确有效的基础数据支撑。

四是稽查打假,案件查处突显威力。保持稽查打假高压态势,实行左右联合,上下联动,切实加强重点环节、重点单位的食品药品医疗器械稽查打假。立案查处违法违规案件127起,结案123起,其中餐饮食品案件82起、药品、医疗器械案件45起,收缴罚没38.24万元;培训51.66万元,未发生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案件,向县人民法院移送申请强制执行案件4起,实现了全县饮食用药安全“零事故”目标。

二、规范管理,监管体制机制进一步完善

一是建立健全监管档案,夯实安全监管基础。我局围绕食品药品安全监管工作,在档案整理完善工作上积极探索新模式,建立完善行政处罚、餐饮培训、餐饮监管、药械企业监管、医疗机构监管、保健食品化妆品经营监管档案共1478盒,在完善纸质档案规范整档的同时,把食品药品监管单位案卷档案、现场检查图片以及从业人员的健康体检档案等资料都建立了相应的电子档案。10月28日,全州食品药品监管工作推进会在召开,全体与会人员参观了我局的档案管理工作。会后,州局把我县食品药品档案管理工作作为典型向省局推介。

二是严格办证程序,依法依规实施处罚。我局在餐饮服务单位的新办及许可证的延续、变更、补发工作中,严把餐饮服务单位准入关。严格资料审查。对照国家有关餐饮服务许可的各项法律法规,对申请人提供的申请资料严格审查。严格现场核查,按照《餐饮服务许可现场核查表》的要求,对申请人的餐饮服务生产、经营场所认真核查。对整改后仍然达不到条件的,坚决不予许可。今年,共接受餐饮服务单位日常咨询900余次,申报312家、接受申请材料237家,现场核查289家。发放《餐饮服务许可证》220份,长期证168家、临时证12家、延续、变更40家。核发《医疗器械经营企业许可证》7家,同意筹建药品零售企业1家,全年已完成录入网上办事资料192件。

三是干部管理精细化,不断优化管理体制。推行内务管理精细化,做到工作“日清”、“月结”、“年考”。结合群教活动,出台了《内部管理制度补充规定》,进一步规范公职人员服务群众、工作作风、廉洁自律等方面的行为。推行公务行为规范化,做到职权到岗、责任到人。每天干部去向向外公示,每周工作实行挂牌管理,每月召开例会,对各自的工作进行总结汇报。

四是规范行为,深入推进依法行政。建立健全行政执法责任制和责任追究制,强化行政执法监督检查考评,组织开展案卷评查、规范性文件“三统一”等法制监督工作。强化政务公开,接受社会监督,提升监管工作透明度和公众参与度。进一步完善电子政务服务,受理涵盖用药安全、网购药品、开办药店、健康体检等多个方面群众上门咨询60余人次,受理投诉举报7起,办结7起,均按程序处理,做到件件有结果,件件有落实,处理答复率、满意率100%。

10月22日,州法制办对全州8县市食药监局依法行政工作进行检查评比验收,县局排名第一。

五是广泛宣传,树立部门良好形象。强化舆论宣传,发表信息、调研文章86篇;开展“安全用药月”宣传活动,悬挂横幅标语15条、制作宣传展板25块、发放餐饮药品宣传资料3500余份、展示假劣药品30余种次,义务咨询3200余人次;在电视台先后滚动播出《食品安全法》、《药品管理法律法规》、《县各类学校、幼儿园食堂餐饮服务食品安全公开承诺》等内容28期次;对17家县级文明餐饮示范店进行了公示,对5家无证经营、食品安全隐患较大的幼儿园在电视台予以曝光;举办中小学校及幼儿园餐饮服务、药品器械不良反应监测工作、保健食品、化妆品、药械经营等从业人员培训班45期,培训人员1260人,办理食品、药品从业人员健康证1347个。我局被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确定为州唯一的食品药品投诉举报12331平台建设和全省药品监管信息网络电子全覆盖试点县,我局代表州接受了《中国医药报》食品药品“走基层”记者对食品安全监管工作的专题采访报道。

三、提升能力,队伍自身建设进一步加强

一是突出作风抓党风廉政建设。严格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和领导干部“一岗双责”制,层层签订目标责任书。严明党的政治纪律,加强机构改革期间干部职工执法监管、工作纪律的监督检查,确保机构改革期间我局干部队伍思想不散、秩序不乱、工作不断。扎实开展党风廉政宣传活动,促进干部职工廉洁自律,加强党风党纪教育,加强示范教育、警示教育和岗位廉政教育,严禁工作中刁难或以粗暴方式对待服务对象,所有干部职工对外来办事群众必须做“一声问候、一声请坐、一杯温水”,做到文明执法、规范执法,改变工作作风,提高工作效率,确保全局无违纪违规的人和事发生。

二是突出学习提升执法能力。结合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建立了常态化的学习制度,规定每周五为集中学习日,把学习纳入了每月的例会中,从政治理论和业务知识两方面加强学习,聘请师和县司法局法制专家王焕达常年不定期的为干部职工上课,同时开展单位业务股室之间相互学习借鉴活动,对所有的餐饮、药械监管单位建立档案。通过学习,强化了干部职工的工作责任心,激发全体干部职工干事创业的激情,在全州食品药品监管系统组织的执法业务知识竞赛中,在全州8县市151名参考人员中,我局荣获了集体第一名,个人单项前第一、二、三名。

今年是群众路线教育年,也是食品药品监管部门深化改革年,借此机会,讲几点困难和请求:

一是我局承担着全县1450家的餐饮、药品、医疗器械、保健食品、化妆品经营单位的安全监管职能,目前州、县食品药品监管体制改革暂未启动,食品安全监管工作仍以分段管理为主,我局主要负责餐饮环节,统一权威机构暂未组建,对各乡镇食品药品监管站无任何经费保障、无正式委托书,加上各乡镇监管员无执法证和执法资格,食品药品城乡一体化工作开展面临很大困难。二是执法力量严重不足,人员少,而且多是身兼数职,加之监管对象点多、面广,执法车辆只有1台,现有执法力量、装备、手段与职能职责极不相配,公众饮食用药安全保障工作困难十分突出。三是法制宣传力度有待加强,个别监管对象的守法意识不强,千方百计逃避检查,也给执法带来一定难度。

面对困难,我这里有一个请求,请求县委县政府在食品药品改革工作中,能否在解决人事编制、整合检验检测资源、乡镇监管所力量和加大监管投入等方面给予关心与倾斜,通过这一轮改革,突破长期以来制约食品药品监管的体制机制“瓶颈”,为今后的发展打牢基础。

2015年,我局将继续在县委、县政府的坚强领导下,以食品药品改革为契机,全面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敢于担当,迎难而上,振奋精神,真抓实干,全体干部职工将继续锐意进取、坚持优质服务、强化科学监管,着力抓好以下5个方面的工作,竭力实现食品药品监管工作发展新跨越。

一是积极配合县委县政府,抓好食品药品监管体质改革。我局将积极配合县委县政府,抓好监管体质改革,尽力使各项工作落到实处,坚持一手抓日常监管,一手抓队伍稳定,做到思想不乱、队伍不散、工作不断,确保改革过渡阶段食品安全监管不弱化、不断档,各项工作运转顺畅,实现与新建机构食品安全监管工作的平稳过渡。

二是严格依法依规办案,提高依法行政水平。全面贯彻《依法行政实施纲要》,完善行政执法责任制和责任追究制;加强培训,强化监督,积极推进政务公开,做到执法有据、行为规范,权力受制约,过程有监督,违法必追究,切实提高依法行政能力和水平。严格规范餐饮服务许可范围,严厉查处无证经营、超期限经营和超范围等经营行为,同时落实索证索票,强化追踪溯源。进一步完善餐饮服务食品安全应急预案,建立健全应急处理机制,确保餐饮服务环节食品安全重大事故应急处置率达到100%。

三是突出专项整治重点,加大示范创建力度。抓好各个阶段的专项整治工作;进一步加强学校(包括托幼机构)食堂、景区等重点范围的食品安全监管,抓实城内及景区餐饮店的示范创建以及量化分级工作,结合城乡同建同治工作,抓好示范街餐饮食品安全监管工作,力争全县乡镇药品经营企业电子监管覆盖率达到90%以上,对全县村级卫生室的日常监管率达到100%。

四抓实抓好宣传培训,继续保持打假治劣高压态势。全体干部职工一如既往地保持深入基层,服务群众的工作作风,加大对监管相对人的培训力度;利用电视台、媒体、报纸等宣传平台,加大对食品药品安全监管工作动态以及工作成效的宣传报道。把握药品医疗器械市场动向,建立联合长效打假机制,坚决打击制售假劣药品违法犯罪行为,实现流通经营秩序的规范化;加快对现代化科技成果的运用,基本实现监管手段和方式方法的现代化,始终保持打假治劣高压态势。

第四篇:食药局年鉴2012

《乌苏年鉴2012》

——乌苏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一)领导名录

乌苏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局长:张松,女。乌苏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党组书记:毕道刚。乌苏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副局长:胡明学。

(二)概况

2011年乌苏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编制人数10人,实有人数9人,其中:领导干部3人,一般干部6人,(党员干部7名,占干部职工总数的78%),均为大专以上文化程度,具有药学专业人员2人、法律专业人员3人、涉外经济和经济管理专业人员5人。局设党组、党支部各1个,设综合办公室、监督检查室,食品安全协调领导小组办公室3个科室。

2011年,乌苏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在市委、市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在塔城地区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的大力支持和指导下,认真贯彻落实自治区、地区食品药品监管工作会议和市委三届七次扩大会议精神,进一步提升科学监管水平,积极履行食品安全协调职责,确保全市未发生食品安全事故;在全地区推行实行药械流通监控网络监控,深入开展药品安全专项整治工作,全力开展创建药品安全示范县创建活动,各项工作有序开展。2011年,被评为塔城地区食品药品监管系统综合考评第一名和“创新工作先进单位”荣誉称号,受到地区行署的表彰奖励。同时,被评为乌苏市2011绩效考核优秀单位。

(三)大事记

1、2011年1月19日至28日,乌苏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组织开展了春节期间药品流通市场安全检查。此次检查重点对药品购进渠道是否合法,证票是否审核留存,药品陈列储存条件是否符合规定,驻店药师是否在岗、销售药品是否开具销售凭证等情况进行了检查。

2、2011年5月16日,我局对市区内医疗机构、个体诊所和零售药店进行夏季药品安全大检查,并对部分需低温存放、在超过规定温度易发生质量变化等药品进行抽验。通过此次检查,市区药品经营、使用单位在药品的储存、养护和摆放方面都得到进一步加强。3、2011年8月4日,乌苏市食品药品监管局、公安局与卫生监督所联合执法,查处了一处无证经营藏药、蒙药的窝点,现场查获了宣传治疗各类跌打损伤疾病的自制药丸、药粉共3箱,货值2.5万余元。

4、2011年12月23日,我局召开2011年乌苏市药品经营企业安全信用管理工作总结暨表彰大会,全市97家药品经营企业负责人参加了会议。会议总结了乌苏市2011年以来的食品药品安全监管工作,对5家药品安全信用管理先进单位通报表彰并授予奖牌,全面部署了2012年药品安全 信用管理工作。

(四)工作业绩

开拓进取 务实创新 狠抓落实 努力实现食品药品监管事业跨越发展 2011年,乌苏市食品药品监管工作在市委、市政府和上级食品药品监管部门的大力支持和指导下,认真贯彻落实自治区、地区食品药品监管工作会议精神,进一步提升科学监管水平,积极履行食品安全协调职责,深入开展药品安全专项整治工作,全面实行药械流通监控网络监控,积极开展药品安全示范县创建活动,圆满完成了年初制定的各项工作任务。

一、高度重视,切实强化食品药品安全监管工作 一是高度重视食品药品安全工作。年初,乌苏市政府召开食品药品安全工作大会,全面部署食品药品安全工作,并与各乡镇、街道办事处、各部门签定了食品药品安全目标责任书,明确了目标任务,落实了工作责任。

二是加强食品药品监管队伍建设,保证食品药品监管工作顺利开展。在食品药品监管机构改革之初,市政府组织相关部门进行了实地调研,了解情况,及时为乌苏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配齐了领导班子。按照上级下达的部门编制数,及时调入干部充实监管队伍,保证了食品药品监管队伍的稳定性和工作的连续性。

三是加大经费投入,保障工作运行。2011年,市财政通过直接支付、罚没款返还和购臵执法车辆等形式,为食品药品监管局拨付经费21万元,确保了食品药品监管工作的正常有序开展。为切实解决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办公用房,市 政府召开专题会议,在新城区为食品药品监管局安排500平米办公用房。

二、加强食品安全监管,全力保障各族群众饮食安全 2011年,乌苏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认真贯彻落实《食品安全法》,切实强化日常监管,食品安全工作得到进一步加强,人民饮食安全明显增强,食品安全监管工作取得明显成效。

一是强化组织领导。结合乌苏市实际,及时调整了乌苏市食品安全协调领导小组,强化对食品安全工作的组织领导。同时,各乡场镇均设立了食品安全管理办公室,各行政村、社区成立了食品安全小组,聘用了协管员和信息员,并定期进行业务培训,完善了三级食品安全监管网络。

二是食品安全监管工作有序开展。全年共组织召开10次食品安全协调会议,下发了《关于进一步加强餐饮业监管工作的通知》、《关于做好首届“中国-亚欧博览会”、新疆乌苏啤酒节期间食品安全监管工作的通知》等18份文件,对全市食品安全监管工作进行安排部署。

三是加大食品市场整治力度。组织食品药品监管、工商、卫生等相关部门组成联合督查组开展了重大节假日期间食品安全联合检查,重点对关系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的粮、肉、蔬菜、儿童食品、营养品、液态奶等食品进行了检查,排除节日期间食品安全隐患。全年共开展乳制品、食品添加剂、瘦肉精及地沟油市场等6次专项检查。

四是开展保健食品化妆品监管。由于食品监管体系改革尚未完全到位等原因,全疆保健食品化妆品监管整体处于空白状态。为保障乌苏市保健食品、化妆品安全,今年5月,乌苏市将保健食品、化妆品前臵许可和市场监管工作划归市药监局负责。

三、开展专项整治,强化市场监管,全面维护药械市场秩序 今年,乌苏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以保障群众用药用械安全为目标,深入开展各类专项检查,严肃查处各类药品、医疗器械违法违规行为,截至目前,共出动执法人员420人次,执法车辆146车次,检查涉药单位1256家次,查处案件45起,结案45起,累计罚没款14.58万元,共抽验药品53批,其中:中药饮片(中药材)27批,中成药16批,制剂10批,不合格17批次。

一是开展药械安全专项检查,维护药械市场秩序。为加强对药械质量专项检查工作的组织领导,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成立了药械质量专项检查领导小组,从而确保专项检查工作取得成效。重点开展了“元旦”、“ 春节”等节假日期间药械质量专项检查,“小儿暖脐膏”、“益肾糖灵胶囊”等假劣药品清查行动以及GSP认证跟踪专项检查以及非药品冒充药品专项检查等活动,有效打击了药械市场的违法违规行为,进一步规范了乌苏市药械市场秩序,保障了群众用药安全。

二是严格落实快速索票索证制度。将快速索票索证工作纳入到日常监管和认证换证检查工作中,做到常抓不懈。2011年底,乌苏市零售药店全部实现了购进票据检索微机化、装订规范化、证照分类归档科学化,全部实现了1分钟快速检索票据,形成了索票索证监管长效机制。

三是深入开展药品监管信息化建设工作。在全地区率先 启动了稽查办案系统、办公OA系统、药械流通监控系统三大平台,基本实现了稽查办案透明化、办公自动化、药械流通监控实时化。在全市药品经营企业安装了医药信息化管理软件,进一步提高了企业药品质量和经营管理水平。同时,将医药信息化管理软件与药械流通监控系统进行了无缝对接,实现了全市药品进销存情况网上24小时实时监控,真正实现了科学有效监管。

四是深入开展“温控区”和标签标识更换工作。在全市范围内推行小区温控法,采取在柜台、货架安装自动温控系统,将区域内的温度调整到20摄氏度以下进行管理,保证了储存期间药品质量。对全市药品柜台货架分类标识进行了更换和统一,解决了以往药品陈列分类不统一、标识残缺不全的问题,提高了药品行业整体形象。

五是完善丰富药监网站栏目和功能。今年,市食品药品管理局政务网站进行了改版,新增了“投诉举报、办事咨询、意见建议”专栏,集成了药械流通实时监控、不良反应上报、药店诚信信息、假劣药品信息、外埠药械销售人员信息查询等平台入口,在网上受理、回复投诉举报、办事咨询和意见建议,实现了与老百姓、企业网上双向交流。目前,网站浏览量总计达12万人次,已经成为乌苏市老百姓了解食品药品监管工作的窗口,成为监管干部开展业务工作的平台,成为涉药单位接收文件和上报数据的主要途径,成为自治区食品药品监管局网站进行链接的唯一县级局网站。

六是成功举办药品安全突发事件应急演练。在时间紧、任务重的情况下,乌苏市成功举办了塔城地区首次药品安全突发事件应急演练,取得圆满成功,并获得地区及兄弟县市 的一致好评。

七是强化药械保健食品广告监管。乌苏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与广播电视、工商、卫生等部门签订了《加强广播电视药械保健食品广告监管协议书》。要求广播电视媒体发布药品、医疗器械广告必须做到“四个不准”,安排专人对电视、广播等媒体药品、医疗器械广告进行监测,发现违法广告及时移交工商部门处理,违法药品责令下架。目前,乌苏市查处药品违法广告1起,查处违法广告药品1起,案值 0.4万元,罚没款0.8万元。

八是全面完成药品安全专项整治工作。2011年,是为期两年的药品安全专项整治考核验收之年。乌苏市按照《评估标准》健全了各类档案资料和制度,与辖区所有涉药单位签订了《药品质量安全责任书》和《药品安全服务承诺书》,累计发布专项整治信息64篇。2011年8月,在地区的检查考核中,乌苏市专项整治工作考核成绩名列地区第一。

四、高位推动,完善工作制度,积极开展药品安全示范县创建工作

自2011年6月被自治区确定为创建示范县市以来,根据药品安全示范县创建工作标准,乌苏市高标准、高起点、高效率的开展了示范县创建工作。

一是高位推动创建工作。召开示范县创建工作专项会议,成立了以市政府分管领导为组长,药监、卫生、财政等部门负责人为成员的创建工作领导小组,制定下发了《乌苏市药品安全示范县创建工作实施方案》,进一步完善了联席会议制度、重大案件协查制度、信息通报制度、联合打假机制等制度,深入开展药品安全示范乡镇、示范村队、示范社 区创建工作,充分发挥典型示范作用,带动全市药品安全工作步入一个新台阶。

二是深入开展药品“两网”建设工作,建立健全覆盖城乡的药品监管和供应保障体系。积极开展药品主渠道供应管理与监控工作,从源头上解决药品质量问题,加强对辖区供货单位销售人员合法性的登记审查,将疆内规模最大及本地企业作为乌苏市药品供应的主渠道,从而提升了质量,降低了价格。目前乌苏市19个乡(场)镇已建立了药品供应网络,农村药品供应网络建设覆盖率达100%。同时,结合乌苏市实际,创新培训方式,加强对药品监督员、协管员、信息员的培训,举办农村药品监督网信息员培训班,对药械购进、贮藏、验收、使用的管理及相关法律法规进行了系统培训,充分发挥监督网的能动作用。认真开展“两网”宣传工作,印发宣传资料3000余份。

三是深入开展药房药库规范化建设工作。编制了《乌苏市规范化药房药库检查验收标准》,下发了《关于进一步加强医疗机构药房药库管理工作的通知》等文件。目前,所有乡镇卫生院及80%的村卫生室新建了药房药库,更新了货架柜台和标识标牌,配备了冷藏柜,95%的医疗机构达到了规范药房药库标准。

四是促进行业协会健康发展。积极帮助和促进乌苏药业协会发展,通过开展学习培训、协会交流、举办论坛等多种形式,积极鼓励乌苏市药业协会不断发展壮大,提升协会影响力,为乌苏市医药经济快速健康发展做出贡献。

五是大力开展创建宣传活动。依托电视、报纸、网络等媒体,大力宣传药品安全示范县创建知识,提高群众对示范 县创建工作的认知度,为全面实施创建活动营造良好氛围。药品安全示范县创建活动开展以来,乌苏市已开展宣传活动2次,发放资料3000余份(册),接受群众咨询800余人次。

五、注重宣传形式,丰富活动内容,努力营造良好的舆论氛围

为切实增强食品药品经营企业守法意识和消费者的食品药品安全意识,乌苏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按照“贴近实际、贴近生活、贴近群众”的原则,抓住各种时机,广泛开展了群众喜闻乐见的宣传活动。

一是组织开展了3•15国际消费者权益保护日期间的宣传活动。共向群众发放食品药品安全法律法规及食品药品安全科普知识宣传资料5000余份,解答、接受群众咨询1200余人次;组织130名食品安全协管员开展了食品安全知识培训,提高了协管员食品安全知识水平和实际工作能力,取得了良好的宣传效果。

二是广泛普及食品药品安全常识。针对农牧区群众分散居住的特点,充分发挥广播、电视等新闻媒体辐射面广的特点,开设食品药品安全知识宣传专栏,播放食品药品法律法规知识及食品药品安全常识。

三是在全市开展食品安全宣传周活动。精心组织,周密安排,以“人人关心食品安全,家家享受健康生活”为主题的宣传周活动。在宣传周活动期间,共出动宣传人员60人次,宣传车辆10台次,共计发放宣传册(单)5000余份,接受咨询人数500余人次,展出宣传板报4块,悬挂宣传横幅60条。通过主题宣传活动,进一步提高了乌苏市各族群众的安全饮食意识和依法维权意识,逐步在全社会形成了食 品安全人人有责的良好社会氛围。

我们已经踏上“十二五”的新征程,新时期新阶段,食品药品监管工作任务艰巨、使命光荣、责任重大。乌苏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将在市委、市政府的坚强领导下,认真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大力践行科学监管理念,统一思想、坚定信心,振奋精神、真抓实干,为推动食品药品监管事业步入科学发展新阶段而努力奋斗!10

第五篇:食药局工作开展情况汇报

**县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2015年食品药品工作开展情况汇报

一、基本情况简介:

**,古称狄道,地处甘肃省中部,定西市西部,是古丝绸之路要道,素有“彩陶之乡”、“文化县”之称。全县总面积2851平方公里,辖18个乡镇、323个行政村、6个社区,总人口53.43万,其中城镇常住人口约13.85万。全县有药品生产企业4家,药品批发企业6家,零售药店122家;有各级各类医疗机构及计划生育技术服务机构541所,药品从业人员1758人;食品生产企业30家,办理备案登记的小作坊35家,食品流通环节经营企业2543家,餐饮服务食品大小经营店1481家;有保健品专营店14个;化妆品经营户50余家。

新组建的**县食药局、食品药品稽查局、食品药品检验检测中心和食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及18个乡镇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所于2013年12月26日正式挂牌成立,县食药局为县政府工作部门,正科级建制,人员编制由改革前的21人增加到131人(其中乡镇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所总编制80人),现到位人员104人,并设食品药品稽查局和食品药品检验检测中心2个正科级事业单位和18个正科级乡镇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所。

二、2015年工作开展情况 2014年工作结束后,我局无论从思想还是从行动上毫不松懈,时刻紧绷市场监管这根弦,各项工作齐抓共管,形成百花争放的良好局面,为今后的工作开好头。

一是“对上”我局积极配合省市主管部门安排的食品、药品专项整治工作,完成食品抽检38批次,1月26日前完成了全县4211户“四品一械”基础数据库的建立工作;1月16日召开食安委2015第一次联席会议,会上安排部署各成员单位及乡镇近阶段食品安全监管工作,决定利用一个多月的时间对春节前各环节、各领域食品生产经营户进行专项检查。会后分管副县长在县食药局、畜牧局、质监局等部门领导的陪同下对城区的永和豆制品加工厂、润德购物广场、南苑市场等主要场所的食品加工、销售、肉制品检疫等食品安全状况进行了检查,进一步规范了我县节日食品市场,使整治工作取得了显著成果。

二是“对下”明确2015年监管任务,下发了《**县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2015年重点工作》,同时完善辖区内“四品一械”网格化监管职责,局领导班子实行“分片包乡镇制度”每位班子成员联系指导3至4个乡镇食药所的食品药品监管及党风廉政监管工作,元旦过后,领导班子深入各自的联系乡镇进行业务指导,通过随机抽查食品药品经营使用单位监管情况、查看各所软件资料等方式对各所一年来的工作情况以及农村食品市场进行检查,同时安排部署下一步工作。食药系统初步形成上下联动,紧密结合的工作机制,目前各项工作稳妥有序的开展。三是“对内”加强能力建设,提升保障水平七措施。一是通过从12月18日开始开展的业务大培训、案卷大评查、执法大讨论等活动提高了依法行政能力;二是通过走出去开拓创新视野、坐下来分析新情况、新问题、换角度思考等方式提高制度创新能力;三是通过广泛征求意见、破解难点问题、完善考核体系,提高决策执行能力;四是通过调研热点问题、督导重点问题、推广基层,提高基层指导能力;五是通过“12331”举报平台,完善快速反应机制,开展交流执法,提高案件办理能力;六是完善激励机制、拓展宣传渠道,对群众关注的食药安全问题有针对性地解疑释惑,促进形成良好的社会心理预期,提高宣传引导能力。

四是“对外”突出区域、品种重点,严惩重处违法违规行为行为。从2014年年底集中全县18个乡镇食药所及两局一中心的执法力量,分成9个小组对城区及周边食品药品市场进行拉网式的检查,共检查食品生产经营单位1200余家、涉药单位300多家,有效保障了“两节”期间食品药品市场秩序;1月1日至1月4日组成7个工作组,开展了东五里铺粉皮及淀粉制品突击行动,并向东五里铺粉皮加工企业发放了《淀粉制品生产加工基础知识》宣传册、逐户走访,召开培训会议,通过此次专项行动,震慑了不法经营者;去年12月底成立调研组深入全县18个乡镇针对全县生猪屠宰及生鲜肉市场现状进行了摸底调研,根据调研结果,于1月4日至5日对全县肉及肉制品经营集中区域(南苑市场、潘家园市场)进行了专项整治,对发现的不合格食品经营户,进行了立案查处。去年12月中旬以来我局出动执法人员2568人次,执法车辆38车次,检查食品生产、流通、餐饮及小作坊各类单位3743户,其中生产加工企业32户,食品流通2396户,餐饮服务单位1315户,食品加工小作坊备案登记50 户。对两证不全、超范围生产经营、索证索票不全、经销“五无”食品、过期食品等各类违法行为,发放责令改正通知书86份,对**县舒田百货商店、**县玲红超市等26户违法经营行为正在立案查处,共查获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食品共计89公斤;取缔无证经营的餐饮户2家,罚没款10.8万元。

2015年1月9日,全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暨党风建设工作视频会议后,作为基层食品药品监管机构感触很深,在今后的工作中我局将以此次会议精神为指导思想,全面推行网格化监管模式,实施痕迹化、精细化管理,完善适应新体制的制度体系,贯彻落实省政府食品安全“三项制度”,创新监管模式,坚持把查找问题、防控风险作为监管常态,推动监管工作由事后查处、被动监管向预防为主、主动排查转变。加强“四品一械”监管。食品方面:突出“四小”监管。继续开展外置化、可追溯和明厨亮灶等工作实施,加强农村和学校食堂等重点领域和乳制品、食用油、肉制品、儿童食品、保健食品等重点品种监管,严厉打击“两超一非”等违法行为。药械安全方面,继续推进药品分类管理和电子监管工作,落实药品便民电子查询工程。继续开展中药饮片专项整治、医疗器械监管等各项工作;强化项目意识,积极争取多方支持,加快推进县食品药品检验检测标准化建设。严格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省委双十条规定和食品药品监管部门“八条禁令”,持之以恒反对“四风”,确保改进作风规范化、常态化、长效化,树立为民务实清廉的良好形象。

食药局工作上半年总结五篇范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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