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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人大代表议案建议和政协提案办理工作总结(大全5篇)
编辑:琴心剑胆 识别码:36-298981 其他总结 发布时间: 2023-04-03 10:02:04 来源:网络

第一篇:2020年人大代表议案建议和政协提案办理工作总结

2020年我局共承办县人大代表议案建议和县政协提案2件,其中,县人大代表建议1件,县政协提案1件。主要涉及我县废旧物品收购行业监管、青龙街环境整治力度、加快永阳市场搬迁和弘舜农商大市场投运等内容。截止8月8日全部办理完毕,办理结果均为满意。现将办理工作总结如下:

一、加强领导,明确责任

县商务局党组高度重视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提案办理工作,收到建议提案后,立即召开专题会议,传达贯彻县政府关于做好建议提案办理工作的会议精神,部署我局办理工作。把议案、提案办理工作列入了我局重要议事日程,成立了由局长为组长的办理领导小组,局长亲自抓,分管副局长具体组织,相关股室具体落实,做到了“认识到位、标准到位、责任到位、措施到位、落实到位”,从全局抽调业务骨干组建了专办组,充分体现了强有力的组织领导作用,有效地促进了办理工作的顺利进行。局党组书记、局长余国俊同志对建议提案件件阅批,按照建议提案内容进行任务分解,分管领导亲自部署办理工作,将建议提案细化到股室,明确承办责任人及职责,确保各项建议提案件件落实。

二、突出重点,保证质量

人大代表建议政协提案均是关系到我县经济发展、涉及民生的热点及难点问题,我局承办的建议、提案牵扯到多个行业问题,涉及社会生活的方方面面。受理建议、提案后,各承办股室采取先调研、多沟通、再答复的办理模式,不断探索提案办理工作的新思路、新方法,承办股室和承办人为理清思路,确定答复问题的关键,多次深入乡镇、社区和机关单位查访,调研实际情况,认真撰写提案答复材料,对代表和委员们提出的意见和建议进行了认真细致的分析和整理,在保证实事求是的基础上,确保了答复的科学性、政策性、务实性。如中央大街临时市场搬迁工作启动以来一直备受重视,针对委员对提出的几点建议,为有效打好、打赢搬迁集中整治攻坚战,成立了中央大街临时市场搬迁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加强对各部门攻坚行动的统一领导和协调推进,由县委常委、宣传部长余爱军、副县长董文增、副县长郭永刚、副县长、公安局长朱新桥任组长,新安镇、县商务局、县城管执法局、县公安局、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县住建局、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县农业农村局、县供销社、县信访局等部门主要负责人为成员,负责一线指挥、统筹、协调工作;

6月10日3:00起对中央大街的非门面经营户进行清场管控,设置入街卡点,县商务局、县供销社负责引导经营户有序进入弘舜农商大市场和城区内其他农贸市场内经营,中央大街市场搬迁整治工作取得良好成效。同时,我局对每一件建议和提案都实事求是地进行答复,不隐恶,不虚美,对于已办结的建议和提案我们都给代表们一个满意的答复;

对于正在办理的建议,工作进展如何,还有哪些工作需要做,及今后努力方向都一一做了实事求是的答复。对每件建议办理结果,局领导认真把关,每件答复函都经过仔细推敲,严格审核,力求做到态度诚恳、内容详实、理据充分、文字精炼、书面整洁,确保了议案、提案的办理质量。

三、强化督查,提高效率

一是规范办理。每件答复函、协办意见都由主要领导亲自审核签发,以本单位的红头文件形成并加盖单位公章后,方与代表委员见面征询意见。二是严格时限。注重办理工作时效性,合理安排时间,协办意见及主办件按规定时间全部办复。三是进一步加强督促检查。建立完善交办、催办、答复、审核、回复跟踪五个环节的督办制度。改进督查方法,提高督查效果,加强审核把关,确保办理工作落到实处。四是加强沟通协调。密切与代表委员的联系,主动接受指导和监督,不断改进工作,形成办理工作的和谐氛围。

四、履行职能,从严尽责

通过建议和提案的办理,督促我们更加努力履行商务工作的“务实创新、勤政廉政、廉洁高效”的口号,秉承优良工作作风,继往开来,推动我局议案、提案办理工作再上新台阶,为我县商务工作的发展和构建和谐社会做出更大的贡献,力争为来安经济社会又好又快的发展奏出新的美丽篇章。

第二篇:2010年办理人大代表议案、建议和政协提案工作总结

2010年办理人大代表议案、建议和政协委员

提案工作的汇报

市府办:

我局今年接到人大议案2件、人大建议6件、政协提案10件,共18件。其中,主办5件、分办2件、会办11件,受到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关注最多的是某河污染治理、机动车排气污染治理等议题。我局领导高度重视议案、建议、提案办理工作,把办理人大代表议案、建议和政协委员提案是落实科学发展观和构建和谐社会的重要工作,改进工作、化解矛盾、维护社会稳定的重要政务,改变思想作风、工作作风的强大动力和提高部门行政执行能力、管理水平的良好机遇,按照《关于2010年市人大议案代表建议和政协提案办理工作的意见》及2010年1月27日召开市府常务会市长提出的高标准、高质量办理好议案、提案的要求,认真抓好2010年人大代表议案、建议和政协委员提案的办理工作。上述议案、建议、提案均已办结,我局得到“办理单位认真负责”、“非常满意”等好评。

我局在办理过程中的具体做法有:

一、明确责任,层层落实

一是领导负责,接受督办。局领导对分管科室、单位承办的建议提案直接领导,相关科室、单位负责人为责任人。在局内张挂的议案、建议、提案办理情况督办表中,各科室、单位一把手任部门联系人,并公开办公电话和手机,接受督办人员跟踪督办。

二是有主有辅,分工协作。对每件议案、建议、提案,根据业务分工确定主办和会办的科室、单位。局办公室收件后,第一时间通过电子政务系统明确分工、一对多同时发送文件,主办科室、单位立即牵头答复、办理,会办科室、单位积极协助。

三是一日一核,实时督办。自2010年2月1日起,在局内部网张挂议案、建议、提案办理情况督办表,每天对沟通情况、办理进度进行核对、更新更新,并根据办理进度跟踪督办抓落实。

实际工作中各科室、单位高度重视建议提案办理工作,各科室、单位一把手对每件建议提案的办理和答复亲自办理并抓好落实。由于相关工作得到有力推进,2010年3月1日以前,我局已完成对1件主办件、5件会办件的答复。

二、积极主动,加强沟通

一是对主办件要落实“三见面”。我局主办或分办的议案、建议和提案,在办理沟通过程中,按要求做到办理前见面、制定办理方案后见面、答复见面。“三见面”时各承办科室、单位主要负责人和其分管局领导参加。如提出《关于加强我市核应急工作的建议》(某市七届人大五次会议代表建议第20100056号)的人大代表某某在征询意见表中反馈,“相关部门与提出建议的代表进行了多次面对面沟通,并把该项工作目前进度、计划和存在难点进行细致耐心解释,表现出对人大代表和人大代表建议的极大的尊重”。

二是会办件改变“文来文往”的方式。各承办科室、单位主要负责人主动与负责主办该建议提案的单位沟通,落实办理措施,积极协助办理,及早函复主办该建议提案的单位,必要时由分管局领导出面加强沟通。如对会办的《关于加强小区夜间噪声控制的建议》(关于对某市政协七届四次会议第某号提案),及时进行了现场调查,并于2010年2月9日将会办意见复函主办单位市城管局。

三是沟通方式多样化。以走访为主,在对主办、分办件的建议、提案人全面走访的基础上,结合电话、电子邮件、座谈等各种方式,为实现充分沟通积极创造条件。如对提出《关于某河源头支流污染综合治理的议案》(对某市七届人大五次会议第某号议案)、《关于某河流域水污染整治的建议》(对某市七届人大五次会议代表建议第某号)的人大代表某某,采用电话、座谈、走访和其他方式多次进行沟通。

三、明确答复,规范办文

一是明确答复。答复内容实际,意见明确,论述有针对性,力戒空话、套话,避免答复流于形式。如对《关于某河源头支流污染综合治理的方案》(某市七届人大五次会议代表建议第某号议案)的答复中,列明了对某河沿岸九家重点 排污企业的监管情况,某河沿岸某科技工业园、某村、某片区等处污水排入某河的29家市控污源以上企业,应对污染事故、改善某河水环境质量的具体措施和与人大代表面谈情况,人大代表认为我局对议案办理高度重视并对办理情况表示满意。

二是分类答复。按问题解决情况和办理进展,实事求是进行分类、准确标示,在今年的7件主办、分办件答复中,共有A类答复1件、B类答复5件、C类答复1件。其中,对《关于加强环境放射性监测及建立报告公示制度的建议》(对某市政协七届四次会议第某号提案),因根据环境保护工作中国家秘密及其密级具体范围的规定,有关核设施周边放射性的本底基础资料属于国家秘密,不得公开,属“因目前条件限制待以后解决的”,标示为“C”。

三是规范办文。严格按照某府办函[XXXX]X号文的要求行文,答复内容、承办人员信息及时录入“人大代表建议办理系统”;答复的书面行文要同时报送市人大办或市政协办、抄送市府办备案。

四是加强审核。在日常公文审核流程基础上,增加一次答复格式审核,确保规范行文。

四、注意流程,做好工作

一是对办理进度的安排更加明确。对第一次见面沟通了解代表委员意愿、提出初步的答复办理意见、带着初步意见 再次沟通以明确正式答复办理的方向、正式向代表委员递交答复并见面沟通的时间,均给出合理化建议,为相关科室、单位顺利推进相关工作提供参考。

二是对办理过程的各细节更加注意。根据办理流程的新特点,要求对办理进度、沟通情况的反馈更及时、内容更详细;注意征询意见单及时递送和存档,向代表、委员说明情况,请代表、委员填写三份征询意见单以便递送和存档,在征得代表、委员需要时提供代为递送征询意见单的服务;注意办结新标准,通过积极沟通争取代表、委员及时登陆系统录入意见。

我局在议案、建议、提案办理工作中取得了一定的成绩,同时也存在差距和不足,如对复杂问题的解决程度还不够彻底、沟通效果还不够好、办理情况反馈还不够详尽,我局将在今后的工作中不断完善推进措施、提高工作水平,力争使代表和委员更加满意。

二〇一〇年八月十六日

第三篇: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提案办理总结

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提案办理“回头看”小

根据《江西省人大代表建议、批评和意见办理工作考核评比办法(试行)的通知》(赣常任发[2008]4号)、《江西省林业厅办理人大建议和政协提案工作规定》(赣林厅[2007]225号)和《关于做好2012年<政府工作报告>及省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提案办理工作的通知》(赣林办发[2012]23号)要求,我局开展了往年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提案办理“回头看”总结活动,现将有关内容汇报如下:

一、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提案办理情况

自2008年,我局作为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提案的协办单位,需要办理的案件有:《科学划定保护区,加大鄱阳湖、“五河”源头野生动植物及自然保护区的保护管理力度,做到不准在自然保护区内开山采石采矿和建设有碍景观的项目》;《加大鄱阳湖、“五河”源区及重要区位的湿地生态保护力度》;《关于在鄱阳湖保护区推行湿地生态补偿机制的建议》;《关于保护与研究东方白鹳在鄱阳湖繁殖的建议》;《关于给予江西鄱阳湖国家级自然保护区群众生态补偿和生产扶助的建议》;《关于在鄱阳湖保护区推行湿地生态补偿机制的建议》;《国家要进一步采取措施保护候鸟天堂》;《关于加大鄱阳湖候鸟保护投入的建议》;《关于尽快制定《江西省湿地保护条例》的建议》;《关于增拨鄱阳湖区越冬候鸟、野猪等野生动物对农作物等所造成损害的补偿经费的建议》;《关于增拨鄱阳湖区越冬候鸟和湿地保护工作经费的建议》;2008年—2010年提案,我局已经按照要求协助主办单位上交了协办意见。

2011年—2012年,我局作为人大代表建议办理的协办单位,协助厅野保局、厅计财处出具了以下协办意见:

1、根据赣林办发[2011]27号文件——关于下达《政府工作报告》及省人大代表建议和省政协提案办理任务的通知要求,我局协助野保局局办理《政府工作报告》中抓好野生动物疫源疫病防控,加强疫源疫病监测和应急处理能力建设的工作任务。我局已按要求向野保局呈报了一年来在“抓好野生动物疫源疫病防控,加强疫源疫病监测和应急处理能力建设”方面的协办意见--关于“抓好野生动物疫源疫病防控,加强疫源疫病监测和应急处理能力建设”协办意见的函。

2、根据赣林办发[2011]27号文件——关于下达《政府工作报告》及省人大代表建议和省政协提案办理任务的通知要求,我局协助野保局办理《政府工作报告》中禁止在鄱阳湖核心保护区和“五河”源头保护区搞开发建设的工作任务。因我局给出具体意见和建议--关于“禁止在鄱阳湖核心保护区和‘五河’源头保护区搞开发建设”协办意见的函。

3、根据《省十一届人大五次会议代表建议办理责任分工表》的要求,我局协助野保局局办理007号人大代表建议——“关于增拨鄱阳湖越冬候鸟、野猪等野生动物对农作物等所造成损害的补偿经费的建议”。出具--关于办理“增拨鄱阳湖越冬候鸟、野猪等野生动物对农作物等所造成损害的补偿经费的建议”的协办意见函》

4、根据朱乐耕等10位政协委员提出的4293号——《关于加强保护鄱阳湖候鸟力度,禁止残酷猎杀》提案,我局出具《关于加强保护鄱阳湖候鸟力度,禁止残酷猎杀》的提案回复。

5、我局对省十一届五次人民代表大会会议代表建议第[008]号《关于增拨鄱阳湖区越冬候鸟和湿地保护工作经费的建议》进行了认真研究,协助厅计财处出具了《关于回复省第十一届五次人大会议代表建议的协办意见函》

二、我局对需要再次答复提案的办理情况

针对需再次答复的2009年政协提案:国家要进一步采取措施保护候鸟天堂;关于保护鄱阳湖区候鸟安全过冬的建议,及需再次答复的2010年人大代表建议:关于加大鄱阳湖候鸟保护投入的建议,我局协助野保局及时出台了《国家要进一步采取措施保护候鸟天堂》协办意见函;《关于保护鄱阳湖区候鸟安全过冬的建议》;关于《加大鄱阳湖候鸟保护投入的建议》协办意见函上报省野保局。

三、我局关于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提案办理工作的下一步打算 我局今后在处理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提案办理的工作中,按照建议要求,协助主办单位做好协办意见。

第四篇:宜宾市畜牧局关于办理人大代表建议及政协提案工作总结

网发

宜宾市畜牧局文件

宜畜函[2007]19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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宜宾市畜牧局

关于办理人大代表建议及政协提案工作总结

市委、市政府督查目标办公室:

认真办理好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委员提案的工作,是学习践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构建和谐社会、切实亲民惠民,促进社会经济增长发展的具体体现。因此,我局近两年来根据上级文件指示,结合本部门工作实际,增添措施,切实把办理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提案工作列入重要议事日程,并且严格按照上级要求的工作程序,对上级交办的8件议(提)案和1件协助办理的提案认真开展工作,已按期完成了各项任务,现将主要工作情况总结汇报如下:

一、切实加强领导,组织机构落实

2员所在地(单位)与代表、委员进行回访座谈达8次;共同按议(提)案的解决意见办法而开展实际工作。通过书面和座谈调查了解,市人大代表、市政协委员们对我局办理议(提)案的工作满意率达到了96%,获得了较好的评价。

我局办理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委员提案工作取得了较好成效,这是上级加强领导和指导的结果,也是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及相关人民群众积极支持的结果。我们将在今后工作中不断总结经验,进一步加强对办理工作的领导和制度管理,增强办理工作事业心、责任感,提高办理工作水平,为更好地完成办理人民代表建议和政协委员提案工作任务而努力。

二〇〇七年六月十四日

送:市委办公室、市人大办公室、市政府办公室、市政协办公室。宜宾市畜牧局办公室

2007年6月15日 印

(共印2份)

第五篇:关于办理人大代表议案2011

关于办理人大代表议案、建议、政协委员提案情况汇报

仪征市水务局

(2011年6月16日)

一、基本情况

今年我局承办市人大代表议案3件、人大代表建议4件、政协委员提案6件,累计13件,转走人大代表建议004号1件,其中:协办件3件。

二、形象进度

市人大、市政府、市政协交办会以后,我局及时成立了办理工作领导小组,主要负责同志专门召开会议,对办理人大代表建议、政协委员提案提出工作时间任务要求,明确一名负责同志具体分管。承办任务的有关科室限期拿出答复意见,并与代表、委员见面,见面率达100%。目前,已全部办结。

三、分类办理情况

1、关于办理人大两件督办件的情况。

(1)人大主任刘本义督办的市人大代表曹素琴、倪桂岚、李春梅代表提出的关于“支持实施碧水工程”的建议(建议第30号)办理情况:2010年10月起,市委、市政府为解决全市农村河塘淤塞严重、水质较差、环境脏乱等问题,从有限的财力中拨出2亿元资金,对全市现有628条县乡河道(县级河道17条,乡、村河道611条,长1400公里,土方2300万方)、近万口塘(土方4500万方)进行了拉网式清理,并对75座水库进行了全面清杂,至今年3月底,清理工作已全部完成。你乡境内涉及河道29条82.76公里,塘753口,清淤土方692万方,清杂水库16座,市财政补助476.7万元。

2005年以来,我市抓住国家扩大内需的机遇,积极向上争取项目,投入资金2.1亿元,其中市财政配套8500万元,对全市47座在编中小型水库进行了全面除险加固。你乡境内的月塘、补锅周、江洼、小洼、戴洼等5座水库也在此次除险加固范围之内,共投入资金3800万元,其中市级财政1800万元,目前该项工程全部通过验收。结合工程实施,我们在对这5座水库开展清除杂树、清除违章建筑以及水面杂物专项整治工作的同时,进行了局部清淤和绿化,不仅增加了水库蓄水灌溉和防洪保安能力,而且有效改善水面和库区周边生态环境。

同时,我们根据今年中央1号文件精神,积极争取上级政策扶持,认真做好编外水库项目规划工作,一旦时机成熟,将积极组织实施。

(2)人大副主任纪明督办的王长明代表提出的新城境内仪扬河、龙河堤岸病涵闸维修议案(议案第20号)办理情况:仪扬河、胥浦河、龙河等骨干河道承担着我市防洪排涝、灌溉引水等重要任务,长期以来,仪扬河河道两岸受船行波影响,青坎塌方危及堤身安全,沿线建筑物年久失修,破损严重;胥浦河、龙河等河道行洪断面不足,堤身单薄、沿线建筑物老化失修。每年汛期防汛任务艰巨,责任重大。一直以来,市乡两级人大代表都强烈要求综合整治仪扬河、胥浦河、龙河等骨干河道,但受到工程资金投入较大等因素的影响,河道都未得到彻底有效地治理。

从2005年开始,我局每年均安排资金对仪扬河、龙河等骨干河道沿线涵闸进行应急加固,且在每年汛前、汛中、汛后检查后均向扬州市防指作专题报告,以期得到上级重视。今年,中央、省、扬州市关于加快水利改革发展的一号文件相继出台,我们顺应形势,又将仪扬河、龙河、胥浦河等骨干河道整治方案继续报送省市上级水行政主管部门,争取早日纳入重点中小河流治理规划,逐年分段整治。目前,仪扬河泗源沟整治一期工程已批复,汛后组织实施,先期整治泗源沟

节制闸向上4公里,除险加固沿线13座建筑物,计划投入2300多万元,其中:中央、省补助1200万元,地方配套近1100万元。近期,省厅已下达我市胥浦河等其他骨干河道上报项目初步设计时间表,要求“十二五”期间全面完成河道规划任务。

2、其他人大代表议案、建议办理情况

(1)枣林湾管委会人大代表李存平等提出的关于宁通公路北建设分洪河道议案(议案第21号):为解除丘陵洪水对仪化和三八地区的威胁,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的安全,我们在《仪征城市防洪规划》中对仪化的防洪做了工程安排,并委托扬州市勘测设计研究院编制了《仪征市仪化防洪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仪化防洪工程主要包括整治三八沿山河和冲心沟,在宁通公路北侧新开一条撇洪河,使山洪归槽,直排至胥浦河,提高仪化和三八地区的防洪标准。由于多方原因,该工程暂未能实施。按照目前国家土地严控政策,开挖新河需占地124亩,有难度,但可以采取租赁方式解决,或向枣林湾模式,河改为沟变小,力争在宁通公路北侧开挖一条分洪通道。

(2)谢集乡人大代表吴春荣提出的关于请求市政府减免农民工程水费一事的建议(建议第13号)答复:我市征收的水利工程水费是根据国家发改委、水利部《水利工程供水价格管理办法》(„2003‟4号)、苏价工„2000‟142号以及《关于调整水利工程供水价格的通知》(苏水经„2007‟7号)等文件精神执行的。我局征收的水利工程水费主要用于现行供水工程运行管护和更新改造。征收标准是根据《江苏省水利工程供水价格公告》执行的,标准为圩区7元/亩,山区6元/亩,低于里下河地区的标准。我们将继续向上级主管部门反映情况,争取获得减免。

(3)人大代表姚春英提出的关于关闭自备水源井不能一刀切的建议(建议第6号)答复:过度开采地下水会导致地下水水位下降,如

继续开采则导致地下水枯竭,可能引发地面下陷的自然危害。为保护和涵养地下水资源,恢复水生态环境,彻底解决城乡居民用水安全,实现水资源优化配臵和可持续利用,根据《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实施农村饮水安全工程的通知》(苏政办发„2007‟146号)、《扬州市区域供水工程实施方案》(扬政办发„2005‟39号)、仪政办发„2010‟60号以及《仪征市政府区域供水专题会议纪要》等文件会议精神,结合我市区域供水实际,市政府决定分两年逐步关停全市自备水源井,即到2011年底前,关闭全市公共自来水管网到达区域内的所有自备水源井。同时,为有效应对突发供水事故,提高供水保障率,我们对103口井中的26口采取只关不封的办法,作为应急备用水源。

(4)新集镇人大代表孙兴山等提出的关于修建病涵病闸议案(议案第19号)答复:我们承诺等工程建设必须按基建程序上报方案,两座闸需投资60万元,工程竣工后经验收合格,水务局给予三分之一补助。

3、政协提案办理情况

关于城区水环境整治3项提案(提案110047号、110052号、110061号)的答复:近年来,我局紧紧围绕“创模创卫创生”的要求,大力开展城市水环境整治行动,先后开工实施真州沿山河、胥浦沿山河、红叶排水沟等综合整治工程,有效改善了我市水环境。针对委员提出来的问题,我局高度重视,组织专业技术人员进行实地调研,发现城区河道以及部分排水沟水质污染比较严重。主要原因:一方面建设年代久远,建设之初并未考虑雨污水的分流排放,缺乏相应的排水设施,附近居民生活污水大量流入城区河道以及排水沟;另一方面,日常管理维护措施不到位,没有专门的保洁人员对其进行及时有效的清理,导致水质状况日益严重。下一步,我局将严格按照《仪征市城区清污分流规划》要求,对城区河道以及排水沟进行整治,采取两岸护砌、铺设截污管道、种植绿化等工程措施,杜绝污水进入,美化环境,彻底改变各位委员提出的排水沟“脏”“乱”“差”现象。同时,我局还将与城管部门联系,落实相关管护,保障排沟两岸干净整洁。

关于进一步绿化美化胥浦河建议(提案110074号)的答复:去年,我局依照《防洪法》、《防洪标准》等要求,对胥浦河一级河进行了综合整治。在治理过程中,我们将工程措施与非工程措施相结合,不仅注重河道疏浚,提高行洪安全,而且也注重河岸生态恢复和周边环境美化。目前,该河道落实长效管护人员,每天进行水面杂物以及杂物及水生植物清理,确保整条河道环境整洁。

今年,我局在办理人大代表议案、建议、政协委员提案工作中,虽然做了不少工作,付出了一定的努力,取得了一些成绩,但我们深知这离代表委员、各位领导和人民群众的要求仍有相当大的差距。我们将在今后的工作中,以更加务实的态度,更加严谨的作风,更加靠实的举措,扎实工作,推动水务工作再上新台阶,为我市经济社会发展再做新贡献。

2020年人大代表议案建议和政协提案办理工作总结(大全5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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