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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不动产登记中心年度工作总结(最终五篇)
编辑:落梅无痕 识别码:36-314961 其他总结 发布时间: 2023-04-05 04:16:45 来源:网络

第一篇:2021年不动产登记中心年度工作总结

2021年不动产登记中心年度工作总结

一、2020年工作成效

(一)登记工作稳步推进。截止2020年10月13日累计受理各类不动产登记共345件,办理不动产权证书343本,其中首次登记134本,转移登记118本,变更登记21本,换发登记37本,更正登记30;办理不动产权证明114本,注销登记84.(二)申请了不动产登记中心公众号。为了方便群众办事,让群众准确把握政策,不动产登记中心申请了公众号,以便在公众号上面宣传不动产相关法律知识。

(三)提高登记效率。结合我县实际,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履行不动产登记工作职能职责,大力简化审批程序和缩短办理时限,提高工作效率,我中心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压缩不动产登记办理时间的通知》文件要求,提高不动产登记效率,缩短了办理周期,由原不动产权登记证书法定办结时限为15个工作日缩短至10个工作日,不动产权登记证明法定办结时限为10个工作日缩短至4个工作日,咨询类、为减免契税出具证明类、不动产查询类等登记业务采取面对面即时办结。对抵押注销、预告注销、查封受理、解封、登簿等登记业务实行现场一次性办结。

(四)优化办证服务。中心始终以办事群众满意不满意为衡量标准,不断优化服务举措,在基层延伸服务、绿色通道和上门服务等基础上,推进申请环节信息化、领证环节便捷化、查询环节自动化落到实处,加快数据整合和信息共享,全面推广“最多跑一次”,一窗受理、等创新做法。自成立以来不断完善其工作制度,切实考虑办事群众切实利益及困难。对于行动不便的办事群众提供上门服务,体现了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宗旨。做到热情服务、耐心服务、周到服务和文明服务,规范服务行为,提高服务质量,提升单位形象。

(五)政务一体化。今年按照县行政审批安排开展了一体化政务服务3.0系统的升级工作包括我局行政权力清单的认领、重新编制、上报我单位所有行政权力清单248条及日常的维护工作。完成了我单位2020年的行政事项权力清单和责任清单,公共服务清单、拟下放乡镇服务清单、政务公开等工作。每月按照行政审批部门要求完成我单位行政审批录入50条任务,截止目前录入了500余条我单位相关的依申请事项。并按照工作要求负责我单位规划相关的咨询和受理,截止目前咨询300余次,受理90余件。完成了“互联网+监管”系统的认领和实施清单填报工作、及相关的整改工作和系统维护。

二、下一步工作要求及计划

(一)严格落实制度。严格落实首问负责制和一次性告知制,做到“谁受理、谁负责”,对确需要补正相关材料的事项清楚、明确、完整、一次性告知申请人,减少群众反复跑、来回跑的现象,实行跟踪催办、责任追究制度。强化服务跟踪,为办事群众和企业提供指导,实行跟踪催办、责任追究制度。全面完善学习培训、岗位考核、业务交流等制度,不断提高登记人员为民服务意识,能力和水平,着力打造一支作风优良、纪律严明、业务过硬的不动产登记队伍。

(二)梳理公开服务指南。为方便办事群众,保障登记服务顺畅、高效,中心将对所有登记类型收件要求、流程进行梳理,制作印发一次性告知书,规范表册和申请资料,在不动产登记场所宣传发放《办事指南》、宣传页,张贴公示牌公开公示登记服务政策和收费标准,保障登记顺畅、高效。并在门户网站、微信公众号向社会公开,提升社会知晓度。

(三)广泛征求社会建议。为更好提升登记服务质量和水平,在不动产登记窗口计划设立设立不动产登记意见簿意见箱,向社会广泛征求意见和建议,并定期查看、梳理,及时召开专题会议形式,研究整改措施,强化整改落实,改进工作不足,加强人员行为规范和责任落实。并将整改落实情况通过张贴在公示栏上,向办事群众积极反馈。

第二篇:隆昌不动产登记中心

隆昌市不动产登记中心

办理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转移登记一次性告知

一、申请条件

以出让方式取得土地使用权的,转让房地产时应当符合下列条件:

1、按照出让合同约定已支付全部土地出让金并取得不动产权证书(或房屋所有权证、国有土地使用权证)的权利人;

2、按照出让合同约定进行投资开发,属于房屋建设工程的,完成开发投资总额的百分之二十五以上,属于成片开发土地的,形成工业用地或者其他建设用地条件。

二、法定依据

《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

三、应提交的申请材料 不动产登记申请书; 2 申请人身份证明; 不动产权属证书(或房屋所有权证、国有土地使用权证)原件; 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转移的材料;

(1)买卖的,提交买卖合同;互换的,提交互换合同;赠与的,提交赠与合同;(2)因继承、受遗赠取得的提交相关材料

(3)作价出资(入股)的,提交作价出资(入股)协议;(4)法人或其他组织合并、分立导致权属发生转移的,提交法人或其他组织合并、分立的材料以及不动产权属转移的材料;

(5)法人或其他组织清算,对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进行处分的,提交成立清算组或者管理人的法院裁定书或者其他相关文件,以及买卖合同或转让协议;

(6)共有人增加或者减少的,提交共有人增加或者减少的协议;共有份额变化的,提交份额转移协议;(7)分割、合并导致权属发生转移的,提交分割或合并协议书,或者记载有关分割或合并内容的生效法律文书。实体分割或合并的,还应提交规划部门和国土资源主管理部门同意实体分割或合并的批准文件以及分割或合并后的不动产权籍调查表、宗地图以及宗地界址坐标等不动产权籍调查成果;

(8)因人民法院、仲裁委员会的生效法律文书等导致权属发生变化的,提交人民法院、仲裁委员会的生效法律文书等材料。申请划拨取得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转移登记的,应当提交县人民政府的批准文件; 依法需要补交土地出让价款、缴纳税费的,应当提交缴清土地出让价款凭证、税费缴纳凭证。法律、行政法规以及《实施细则》规定的其他材料。

四、办理程序

1、咨询、权籍窗口

①查询——房地关联(出具房屋登记资料查询表、房屋登记情况查询函并对房屋登记资料进行核对); ②不动产权籍调查、图形入库;③核对申请人信息及指导填写《不动产登记申请书》。

2、受理申请窗口;

3、审核;

4、登簿;

5、缮证;

6、缴费、领取不动产权证书。

五、收费标准:按发改价格规[2016]2559号文件标准执行。

六、承诺时限

一般登记业务自受理不动产登记申请之日起20个工作日,抵押登记业务自受理不动产登记申请之日起10个工作日,较复杂的特殊情形自受理不动产登记申请之日起30个工作日(公告期或补正材料时间不计入登记办理时限)。

隆昌市不动产登记中心

办理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及房屋所有权转移登记

一次性告知

一、申请条件

已取得不动产权证书(或房屋所有权证、国有土地使用权证)的权利人。

二、法定依据

《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

三、应提交的申请材料 不动产登记申请书; 2 申请人身份证明; 不动产权证书(或房屋所有权证、国有土地使用权证)原件; 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及房屋所有权转移的材料,包括:

(1)买卖的,提交买卖合同;互换的,提交互换协议;赠与的,提交赠与合同;(2)因继承、受遗赠取得的按继承、受遗赠的一次性告知办理;

(3)作价出资(入股)的,提交作价出资(入股)协议;(4)法人或其他组织合并、分立导致权属发生转移的,提交法人或其他组织合并、分立的材料以及不动产权属转移的材料;

(5)法人或其他组织清算,对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及房屋所有权进行处分的,提交清算组或者管理人的法院裁定书或者其他相关文件,以及买卖合同或转让协议;

(6)共有人增加或者减少的,提交共有人增加或者减少的协议;共有份额变化的,提交份额转移协议;

(7)分割、合并导致权属发生转移的,提交分割或合并协议书,或者记载有关分割或合并内容的生效法律文书。实体分割或合并的,还应提交规划部门和国土资源主管部门同意实体分割或合并的批准文件以及分割或合并后的不动产权籍调查表、宗地图、宗地界址点坐标等不动产权籍调查成果;

(8)因人民法院、仲裁委员会的生效法律文书等导致权属发生变化的,提交人民法院、仲裁委员会的生效法律文书等材料。划拨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及房屋所有权转移的,还应当提交县人民政府的批准文件; 6 依法需要补交土地出让价款、缴纳税费的,应当提交土地出让价款缴纳凭证、税费缴纳凭证 已经办理预告登记的,提交不动产登记证明; 8 法律、行政法规及《实施细则》规定的其他材料。

四、办理程序

1、咨询、权籍窗口

①查询——房地关联(出具房屋登记资料查询表、房屋登记情况查询函并对房屋登记资料进行核对); ②不动产权籍调查、图形入库;③核对申请人信息及指导填写《不动产登记申请书》。

2、受理申请窗口;

3、审核;

4、登簿;

5、缮证;

6、缴费、领取不动产权证书。

五、收费标准:按发改价格规[2016]2559号文件标准执行。

六、承诺时限

一般登记业务自受理不动产登记申请之日起20个工作日,抵押登记业务自受理不动产登记申请之日起10个工作日,较复杂的特殊情形自受理不动产登记申请之日起30个工作日(公告期或补正材料时间不计入登记办理时限)。

第三篇:澄迈不动产登记中心

澄迈县不动产登记中心

办理商品房买卖合同备案提交材料清单

一、卖方提交的材料: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企业资质证书复印件、企业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原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法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受托人身份证复印件、等各一份(每办理一批次只需提交一套材料)

二、买方提交的材料:1.买受人身份证明复印件或户口簿复印件;2.未成年人购房的提交未成年子女身份证明复印件或户口簿复印件,监护人身份证复印件或户口簿复印件,监护人证明材料,(户口簿、出生证或公证书均可);3.外籍友人或企业需要提交国家安全局涉及国家安全事项的建设项目(房产)准许可决定书;4.公司法人购房的,提交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企业资质证书复印件、企业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原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法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受托人身份证复印件;5.购房发票;6.购买车位的需提供在本小区购房的证明材料;7.外省人员限购后购房提交购房承诺书;8.2017年4月14日前,已签订购房合同或认购协议,并已支付首付款,但还未实施网签的购房居民,可凭完税凭证、税务发票或首付款银行转账有效凭证(POS机购房签单、购房转账单)等有效证明材料,可以继续办理网签备案。

第四篇:市不动产登记中心上半年工作总结

市不动产登记中心上半年工作总结

上半年,在市局党组的正确领导下,我中心紧紧围绕“一切为群众、一切方便群众”的服务宗旨,着重抓队伍建设,“百佳窗口”、“四零服务”、不动产登记“一窗受理、集成服务“的创建工作,以“高效、快捷、优质、方便”的登记服务赢得到了办事企业和群众的认可和好评。现将我中心2018年上半年工作总结如下:

一、工作完成情况

(一)不动产登记发证有序开展

上半年中心共完成各类不动产登记9358宗,其中登记颁发不动产权证6266宗,不动产登记证明3092宗;权籍外业调查130宗,其中国有林地10、国有大宗地50宗、集体土地70宗;报请利用科审核历史遗留问题10件;完成档案归档8238份。

(二)推进“一窗受理集成服务”的建设

为了实现不动产登记“一窗受理集成服务”工作在我市的落实,半年来,中心在吸取省外、省内工作经验的基础上,梳理了房产、税务、不动产登记的各类土地登记要件,制做各种不动产集成登记指南,整合了三部门的业务数据,归并了部门间的审批业务流程,顺利的于5月4日在政务中心大厅启动了我市“一窗受理集成服务”工作。截止目前中心办理集成件达2312户。

(三)开展了“四零”服务的创建工作

按照国家、省市及局作风整顿组的要求,中心按照各项内容积极开展了创建活动。一是在受理零推诿上,要求大厅实行首问负责制,要求把申请人的申请事项及要件在咨询时就梳理好,并引导到相应窗口,对不符合的申请要书面告知。二是在服务方式零距离上,中心做到了对老、弱、病、残实行特事特办,上门服务,同时采取延时服务、短信发送办证结果、证书采取邮寄的创新服务工作方式得到了群众的认可。三是在服务结果零差错上,中心建立定期立会制,总结一段时间工作检查、工作人员返件结果,分析查找原因,有效避免登记错误的发生。在服务结果零投诉方面,中心对举报箱非常关注,目前没有投诉事件。

(四)抓党风廉政教育、业务学习和工作纪律

根据省厅和市局领导在系统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会议上的讲话,结合我中心工作性质,我们利用支部会、微信群、周六或下班时间,对中心干部职工进行培训教育,一是教育大家要对上级党风廉政教育入心入脑,认清形势、增强政治敏锐感,加强自我反省和自我剖析,认真权衡腐败给我们个人带来的政治风险以及给家庭带来的严重后果!二是教育大家要正确看待自身工作职位或岗位的权力。狠刹工作动机不纯、廉洁意识不强、权力欲望膨胀的腐败苗头,坚决杜绝唯利是图,想方设法给自已预留权力空间、没有好处不办事、有了好处乱办事的歪风邪气,真正做到见微知著、防微杜渐。三是教育广大干部职工树立讲规矩、守纪律的良好正气。四是结合中心日常工作和集成服务建设,要求广大职工加强业务知识学习,提高履职能力,同时加强窗口工作纪律与办证大厅服务设施的建设。

二、存在问题

上半年,中心各部门部门按时、保质完成各项工作任务,但工作中仍存在不足:

一是窗口主动服务意识有待加强。主要是窗口工作人员服务态度、窗口有关便民指引有待增加。

二是部分职工的政策业务水平还有待提高,在端正服务态度如何更好地为群众服务等方面还有待改进。

三是业务办理仍存在迫切解决的问题。在执行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过程中,遇到群众反映比较多的问题,包括:宅基地继承无土地手续如何办理问题;权籍调查中超面积建筑的问题和跨宗等问题。这些是涉及群众利益,群众非常关注的问题。

四是集成服务工作还没有全部完成。如鸡冠区物管中心管理的范围如何实现集成服务问题,除商品房进户、楼房转移、楼房抵押以外的其它登记集成问题;与房产、税务、物管如何做好进一步衔接问题。

三、下步工作打算和建议

一是进一步提高服务质量。继续狠抓基础业务,提高业务质量,同时加大业务人员的培训力度,提高业务人员的整体素质。我中心将继续按照“四零服务”和“百佳窗口”创建工作的要求,有针对地对窗口人员进行文明用语、微笑待人等相关培训,强调首问负责制,耐心解答、一次性告知来办事的群众,切实来增强群众、企业对不动产登记的获得感。

二是继续做好不动产登记工作,严格按照政策办理各项业务,避免出现工作失误。

三是完善集成服务网络信息平台。争取下半年全部完成集成服务的创建工作。

四是加快推进网上预约、网上审批的不动产登记模式;优化咨询窗口设置;探索推广“最多跑一次”服务模式。

五是做好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第五篇:不动产登记工作总结材料

不动产登记工作总结材料

一年来,我县在不动产统一登记工作在市局的大力支持和县政府的正确领导下,积极做好与各相关部门的沟通协调,完成了职责机构整合、人员划转、数据移交、平台建设、流程再造、窗口改造等工作,并于2016年8月30日正式开始实施不动产统一登记,经过2个多月来,不动产登记工作开展基本顺利,各项业务衔接顺畅,到12月6日至,我县各类不动产登记共收17922件,登簿17273件,发放不动产权属证书6798本,证明发放7693本,查询8767件,到现在全市各县市区平阳发证量居全市第三,这是我们全体不动产登记人努力取得成绩。经过2个多月的磨合期,我们局决定在11月1日起对抵押首次登记提速,由原来承诺6个工作日缩短3个工作日,抵押注销当场办结,这也是全市首创,解决了时下群众普遍关心的热点问题,但还是存在诸多问题,比如岗位设置、业务培训、业务水平、人员不足、硬件设备缺少,档案管理、不动产登记与交易衔接、信息共享、办理时限、数据稳定性等诸多问题,现将今年不动产登记工作总结如下:

一、前期准备工作(6到位)

1、机构职能到位:2015年11月13日,我县编办下发了《关于整合不动产登记职责有关事项的通知》,还有在2016年3月31日县政府下发《关于平阳县不动产登记服务中心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的通知》,这两个文件主要是对我们不动产登记中心职责、内设机构(县不动产登记中心、县中内内设4个职能科室、办公室、登记科、权籍调查科、档案科、下设6个分中心、)、人员编制(原住建人员划转30名、林权2名目前还没到位)

2、资料移交到位:按照我们县编办文件规定,整合前不动产登记资料由原住建部门管理,统一登记后的不动产登记资料由县国土局承担,但原住建部门登记资料影像数据已在登记整合之前分2次全部移交给我们。

3、流程再造到位:我们对原有各类不动产登记职责分散在不同的登记机构的表单进行梳理、调整、归类,形成了统一的不动产流程和收件标准目录,印发了《不动产登记服务指南》,发放到各个分中心。

4、系统建设到位:我们委托技术开发单位是臻善公司,从目前的运行来看,总体还行,但还是存在许多问题,目前公司也正在修改和完善中。

5、人员培训到位:利用双休日时间,我们对登记人员集体培训,包括业务培训、不动产登记系统实战培演练。

6、舆论宣传到位:2016年8月15日平阳县政府下发了《关于实施不动统一登记的公告》,连续10天在平阳县报刊上该公告,向社会宣传不动产统一登记的相关政策和具体办理事项。

二、存在问题(4困难)

1、人员不足问题:根据平编(2015)140号文件,原住建从事房屋登记工作人员划转30到不动产登记中心,但原住建从事房屋登记工作总86人,国土部门从事土地登记40多人,现成立不动产登记中心后,从事不动产登记共76人,从全市各县市区来看,除文成、泰顺外,我县从事不动产登记工作人员是最少的,因为文成、泰顺全县只有一个不动产登记中心,而我县有6个分中心2个办证点,业务量全市第三,目前从事登记一线人员紧缺,窗口设置太少,群众排队过长,意见很大,我们已经向贵办打报告要求增加临聘人员15名,目前市登记中心也正在招临聘人员80名。

2、档案管理问题:经过2个多月,我县共发证6798件,目前各类档案正在扫描和装订中,但由于原来国土档案室太少,已经无法存放不动产登记档案,大厦13楼原计划作为档案室,经技术人员现场勘查后,原来设计承载力每平方米300公斤,而档案室要求设计承载力1200公斤,需要进行加固。目前各类档案只能暂时存放在各分中心,不方便群众查询及管理。

3、业务培训问题:由于时间紧,任务重,不动产登记首发之前,我们只对工作人员进行一次业务培训,各经办人员对不动产统一登记后各项业务还不是很熟练,导致收件速度很慢,排队时间过长,群众意见很大。

4、历史遗留问题:不动产统一登记过程中,发现房产证已过户,土地未过户;土地审批与规划审批不一致;房产证上建筑占地面积与土地证上土地面积不一致;属地基过户,但房产证已办等诸多历史留问题有待妥善解决。

三、明年工作计划(8计划)

1、探索历史遗留问题解决方案,创设疑难问题会审机制。

2、邀请知名专家加强不动产登记人员业务培训,不断提高其理论素养、技术能力和管理服务水平。

3、努力打造不动产信息平台开发和建设,推进不动产信息数据与法院、税务、金融等有关部门实时共享。

4、进一步优化办事流程,缩短办证时限,提高办事效率。

5、开通网上不动产登记进度查询业务,昆阳、敖江、水头三大分中心在大厅显要位置设立自助查询终端,方便群众办事,减少排队等候时间。

6、明年初争取增加15名临聘人员,使窗口设置更加合理科学,力争不动产所有权登记三审制(目前二审制),减少行政风险。

7、力争明年初档案室装修落实到位,各分中心及时对各不动产所有权登记档案进行影像扫描和装订到位,及时移交县档案室整理上架,方便群众查询。

8、坚持开辟“绿色通道”,为老弱病残、工业企业提供上门服务和预约服务,专设批量业务受理窗口,开展延时服务等一系列便民利民措施。

2021年不动产登记中心年度工作总结(最终五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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