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工作总结 > 其他总结
食品小作坊专项整治工作总结[合集五篇]
编辑:深巷幽兰 识别码:36-239062 其他总结 发布时间: 2023-03-29 05:06:13 来源:网络

第一篇:食品小作坊专项整治工作总结

为进一步加强食品生产加工小作坊(以下简称“小作坊”)监管,规范小作坊生产经营行为,落实地方属地管理责任,有效防控小作坊食品安全风险,按照自治区市场监管局关于印发《加强食品生产加工小作坊监管工作实施方案》(内市监食生字〔2020〕97号)要求,现将2020年额济纳旗食品生产加工小作坊专项整治情况汇报如下:

一、基本情况

截至2020年11月10日,我旗共有食品加工小作坊57家、正常营业单位51家,其中:馍馍店18家(在营17家),熟食店10家(在营10家),蛋糕店14家(在营13家),豆制品店3家(在营2家),鲜面店6家(在营5家),酿皮店2家(在营2家),奶食品店1家(在营1家),鲜啤店1家(在营0家),辣条店1家(在营1家),凉粉店1家(在营0家)。

二、专项整治情况

按照“全面覆盖、分类处置、堵疏结合、标本兼治”和“提升一批、规范一批、淘汰一批”的原则,深入开展小作坊摸底建档工作和专项整治工作。

(一)落实小作坊食品安全主体责任,加强小作坊食品生产监管,严厉打击小作坊违法生产加工行为,防控小作坊食品安全风险,积极推动小作坊由“小散低”向“精特美”转型升级。共摸排建档小作坊57家,开展元旦、春节、端午、中秋、国庆等专项检查10余次,检查市场主体114家次,出动执法人员228人次,发现隐患27处,下达《责令整改通知书》6份,已全部整改。同时,将馒头、饼子、卤肉、酿皮等业态集中进入特隆食品加工区,并按要求办理《食品生产加工小作坊登记证》,进一步解决小作坊“脏、乱、差”管理难的问题。

(二)认真贯彻落实《自治区市场监管局开展推动民族传统奶制品产业发展稽查执法专项行动方案通知》要求,开展民族传统奶制品稽查执法专项行动。重点对民族传统奶制品的生产、经营和餐饮服务等单位进行检查,严查无证生产、经营行为。共检查民族传统奶制品作坊1家次,未发现违法违规行为。

(三)按照“每年对小作坊产品进行不少于一次抽样检验”的要求组织开展食品加工小作坊抽检、送检,加大对小作坊产品风险监测和监督抽检力度。额济纳旗食品加工小作坊抽检、送检率达100%。共组织食品加工小作坊参加盟级食品安全抽检1次,共抽检13批次,检测结果均合格;

组织组织食品加工小作坊开展产品送检工作1次,共送检46批次,正在等待检测结果。抽检送检率达100%。

三、宣传教育情况

加大宣传教育力度,提高食品从业人员自律意识。9月8日,召集辖区内42家食品生产小作坊经营者开展食品生产加工小作坊座谈会。重点讲解《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内蒙古自治区食品生产加工小作坊登记及监督管理办法(试行)》等法律法规,动员各经营者积极参与到特隆食品加工园升级转型建设过程中,严格落实小作坊食品安全主体责任,防控小作坊食品安全风险,积极推动小作坊由“小、散、低”向“精、特、美”转型升级,进一步解决小作坊“脏、乱、差”管理难的问题。

第二篇:某食品小作坊专项整治工作总结供参考

某食品小作坊专项整治工作总结供参考

为进一步加强食品生产加工小作坊(以下简称“小作坊”)监管,规范小作坊生产经营行为,落实地方属地管理责任,有效防控小作坊食品安全风险,按照自治区市场监管局关于印发《加强食品生产加工小作坊监管工作实施方案》(内市监食生字〔2020〕97号)要求,现将2020年XXX食品生产加工小作坊专项整治情况汇报如下:

一、基本情况

截至2020年11月10日,我旗共有食品加工小作坊57家、正常营业单位51家,其中:馍馍店18家(在营17家),熟食店10家(在营10家),蛋糕店14家(在营13家),豆制品店3家(在营2家),鲜面店6家(在营5家),酿皮店2家(在营2家),奶食品店1家(在营1家),鲜啤店1家(在营0家),辣条店1家(在营1家),凉粉店1家(在营0家)。

二、专项整治情况

按照“全面覆盖、分类处置、堵疏结合、标本兼治”和“提升一批、规范一批、淘汰一批”的原则,深入开展小作坊摸底建档工作和专项整治工作。

(一)落实小作坊食品安全主体责任,加强小作坊食品生产监管,严厉打击小作坊违法生产加工行为,防控小作坊食品安全风险,积极推动小作坊由“小散低”向“精特美”转型升级。

共摸排建档小作坊57家,开展元旦、春节、端午、中秋、国庆等专项检查10余次,检查市场主体114家次,出动执法人员228人次,发现隐患27处,下达《责令整改通知书》6份,已全部整改。同时,将馒头、饼子、卤肉、酿皮等业态集中进入特隆食品加工区,并按要求办理《食品生产加工小作坊登记证》,进一步解决小作坊“脏、乱、差”管理难的问题。

(二)认真贯彻落实《自治区市场监管局开展推动民族传统奶制品产业发展稽查执法专项行动方案通知》要求,开展民族传统奶制品稽查执法专项行动。

重点对民族传统奶制品的生产、经营和餐饮服务等单位进行检查,严查无证生产、经营行为。共检查民族传统奶制品作坊1家次,未发现违法违规行为。

(三)按照“每年对小作坊产品进行不少于一次抽样检验”的要求组织开展食品加工小作坊抽检、送检,加大对小作坊产品风险监测和监督抽检力度。

XXX食品加工小作坊抽检、送检率达100%。共组织食品加工小作坊参加盟级食品安全抽检1次,共抽检13批次,检测结果均合格;组织组织食品加工小作坊开展产品送检工作1次,共送检46批次,正在等待检测结果。抽检送检率达100%。

三、宣传教育情况

加大宣传教育力度,提高食品从业人员自律意识。9月8日,召集辖区内42家食品生产小作坊经营者开展食品生产加工小作坊座谈会。重点讲解《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内蒙古自治区食品生产加工小作坊登记及监督管理办法(试行)》等法律法规,动员各经营者积极参与到特隆食品加工园升级转型建设过程中,严格落实小作坊食品安全主体责任,防控小作坊食品安全风险,积极推动小作坊由“小、散、低”向“精、特、美”转型升级,进一步解决小作坊“脏、乱、差”管理难的问题。

第三篇:食品生产加工小作坊专项整治工作总结

为巩固07年食品生产加工小作坊整治成果,防止无证无照食品生产加工小作坊死灰复燃,在区委、区政府的领导下,市食安办的指导下,10月14日起我区开展了为期一个半月的非法食品生产加工小作坊整治工作,通过各相关部门、各街道办事处密切配合,大力整治,取得了明显成效,前期清出的涉及豆制品、面点、腌卤制品等66家小作坊,已关闭61家,5家将进行转行处理。现将有关情况总结如下:

一、领导重视、精心组织

区委、区政府领导高度重视小作坊专项整治工作。10月15日下午,区政府副区长梅健同志主持召开全区食品生产加工小作坊整治工作会议,专题研究全区食品生产加工小作坊整治工作。11月4日下午,梅健同志在区政府常务会议室主持召开研究规范食品生产加工小作坊工作会议,会议传达学习了11月3日市委常委、市政府副市长赵小维同志在全市规范食品生产加工小作坊工作会议上的重要讲话精神。11月20日下午,梅健同志出席食品安全工作会议并作了重要讲话,相关单位汇报了小作坊整治工作情况。

区食安办印发了《成华区食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开展非法食品生产加工小作坊整治工作的通知》(成华食安办〔2008〕27号),区食安委相关成员单位及各街办相继制订了《规范食品生产加工小作坊的工作方案》,明确了分工,落实了责任。

二、加强监管、全面整治

11月11日,区政府梅健副区长在区食药监局、区质监局和青龙街办负责人的陪同下,对青龙街办西林社区的食品安全进行调研,听取了社区负责人前期开展食品安全工作情况以及下阶段工作打算,并实地对该社区的食品加工经营单位进行了检查,抽查涉食品生产加工门店的生产原料、清洁卫生、经营许可等情况。

11月25日下午,区委常委、政法委书记赵华、副区长梅健率区质监局、区食药监局负责人对我区的食品安全情况进行了检查。检查了成都光荣食品厂、成都苏发食品厂、成都美又美食品有限公司等。重点对食品生产加工企业的生产原料、清洁卫生、经营许可等情况进行检查。

三、大胆创新、加强督查

为保障专项整治工作的顺利开展,落实工作责任,区政府组建四个督查组,对14个街道专项整治工作情况进行分片包干,由区工商局、区质监局、区卫生局、区食药监局牵头对分片街办实施督查。区各督查组及各街道办事处每周三向区食安办报整治工作情况,确保及时全面了解全区小作坊整治进展情况。

为切实做好整治工作,我区对各街办整治情况进行检查验收方式首次采取街办非两两相互检查与区政府目督办、区食安办抽查两种方式,以确保专项整治工作取得实效。12月

5日,在前期各街办相互检查的基础上,区食安办组织区政府目督办、区监察局、区工商局、区质监局、区卫生局工作人员对全区开展非法食品生产加工小作坊整治工作进行督查。督查组重点对涉农街办进行了督查。

四、总结经验、探索长效监管机制

经过为期一个月半月的整治,基本清除了我区非法食品生产加工小作坊,特别是为全市全面推行豆制品准入制工作奠定了基础。为巩固整治成果,进一步推进我区食品安全工作,确保食品安全工作取得实效,针对目前我区食品安全现状,结合我区实际拟定了以下制度:

(一)推行街道办事处非两两相互检查制度,街办互相监督,取长补短。

(二)加强目标管理,将食品安全纳入街道对社区目标责任考核范围,纳入街道对辖区市场的工作考核范围,明确职责,管理到位。

(三)深化协管员队伍建设。各街办对辖区食品药品协管员进行考核,考核结果与协管员工作经费挂钩。

(四)广泛宣传食品安全举报奖励制度。利用多渠道宣传食品安全,在辖区内公布了24小时举报电话,鼓励举报。

(五)实行专项整治包案制度,针对业主具体情况,合理制定处置方案,各社区书记、主任、食品协管员实行包户包案,居民小组长一盯一负责跟踪落实,确保处置措施落到实处,防止假关闭和死灰复燃。

(六)社区建立食品安全巡查制度,食品协管员定期对区域内食品生产经营单位进行巡查,对新增无证照作坊随时发现随时报告。

(七)实行社区食品安全报告制度,实行月报表、零报告制度,定期报告,发现有大案要案立即报告。

(八)建立食品生产经营单位(经营户)台帐制度,对辖区内的合法食品生产企业进行动态监管,加强日常监控。

(九)建立出租房屋主责任制,签订责任书,动员群众自觉抵制无证无照食品生产,齐抓共管,共同监督。

第四篇:县食品加工小作坊专项整治工作总结(范文)

县食品加工小作坊专项整治工作总结

今年,根据省、市、县政府的 “十小”行业质量整规工作部署,我局牵头开展食品加工小作坊整治。紧紧围绕着今年的目标任务,通过制定方案,动员部署,普查建档,建立规范,强化监管,试点整治等工作,基本完成了今年的目标任务,取得了明显成效等。现将工作总结如下:

一、制定方案,建立机构

省、市“十小”行业质量整治与规范工作(食品小作坊专项整治工作)会议后,我局领导高度重视,及时向县政府分管领导作了汇报,并取得重视和支持。同时,根据《浙江省“十小”行业质量安全整治和规范实施意见》、《温州市食品加工小作坊暨干制海产品、茶叶和米面制品等三类重点食品质量整治方案》、《洞头县十小行业质量安全整治与规范工作实施意见》精神,特制定《洞头县食品加工小作坊整治和规范工作实施方案》,明确了目标任务、整治重点、工作步骤以及主要措施。为了加强对食品加工小作坊专项整治的领导,我局专门成立了领导小组,统一协调全面食品加工小作坊的整治工作。

二、广泛动员,加强宣传

7月31日上午,我局组织全县食品加工小作坊业主召开食品加工小作坊整治会议。会上,传达了国家质检总局、省、市质监局有关加强食品质量安全监管以及食品加工小作坊整治与规范的精神,对食品加工小作坊整治与规范工作进行动员和部署,特别是借此会议对食品加工小作坊进行食品质量安全知识以及食品加工小作坊基本要求进行培训,进一步增强质量安全意识,提高了质量管理水平。

三、普查建档,分类管理

充分发挥基层质监网络(乡镇质监员和村协管员)的作用,通过进村入户的办法对全县食品加工小作坊进行地毯式的全面普查。在普查过程中,我局认真做好“两确认”工作,即各村(居)普查结果由村(居)负责人签字确认,各乡镇汇总后,再由所在乡镇政府负责对普查情况完整性再确认,全面掌握食品加工小作坊的数量与品种等相关情况。经普查,我县共有食品加工小作坊99家,其中证照齐全(营业执照、卫生许可证)的39家,无证无照的有60家。按照产品类别分:食用油2家,占2%;豆制品5家,占5%;糕点13家,占13%;米面制品(粉干、面条、年糕等)16家,占16%;水产品(虾米、鳗鱼干、鱼生、紫菜等)54家,占54%。这里需要说明的是水产品加工小作坊大多属于无证照、自产自销、季节性生产的。对99家食品加工小作坊经过疏 2 理后,按整改帮扶、整合提升、保留规范、歇业转产进行分类,其中整改帮扶4家、整合提升类36家、保留规范类42家、歇业转产类17家。通过试点整治整合后,现全县小作坊剩87家。

四、制定标准,抓好试点

(一)制定标准。食品加工小作坊卫生环境差,管理混乱,质量安全控制能力弱等问题,最主要的原因是小作坊没有一套管理规范。为了能制定出规定具体、操作容易的小作坊基本条件要求,在省局、市局《食品加工小作坊质量安全基本条件》的基础上,结合我县实际,协同卫生部门联系制定《洞头县食品加工作坊基本质量安全规范》,作为食品加工小作坊准入的最低要求。该规范规定了食品加工小作坊场所环境、生产设备及用具、原辅材料、生产加工、人员、产品检验、包装及标识、贮运、质量管理的基本条件。规范的实施,大大提升了质量安全保障能力。同时,也为今后质监、卫生部门的监督检查提供依据。

(二)抓好试点。根据食品加工小作坊整治“依靠政府、开拓思路、试点先行、以点带面、稳步推进”的要求,我局确定了小作坊整治试点乡镇及行业示范点,把霓屿乡作为试点乡镇,重点是紫菜加工整治,把北岙镇的鱼生加工作为行业示范点。特别霓屿的紫菜加工整治列入了市级整治试点。

1、霓屿乡紫菜加工试点。霓屿乡紫菜养殖面积占全县80%以上,共13740亩,一直以来紫菜加工沿袭着传统的晾晒和简易烘干方法,全乡有21家“小、散、杂”家庭式紫菜加工小作坊,产品档次低、质量不高,严重制约着我县紫菜产业健康有序发展。我局深入到霓屿乡进行调研,专门制定了《洞头县紫菜加工整治方案》,工作重点是帮助小作坊通过“专业合作”、“龙头带动”等方式联小作大。我局多次走访、面对面座谈,特别是带领小作坊户赴苍南参观考察等,积极引导加工户转变观念,树立联小作大的决定和信心。李县长也重视霓屿乡的紫菜加工整治,并专程到霓屿乡作指导。在小作坊整治过程中,我局还召集海洋与渔业部门、科技部门对召开紫菜加工小作坊规范化改造座谈会。经过努力,在该乡布袋岙村、下郎村分别成立了众益水产品加工养殖专业合作社和灵潭藻类养殖专业合作社,吸纳各紫菜加工小作坊。灵潭藻类养殖专业合作社在10月12日挂牌成立,成为全县第一家加工紫菜的专业合社,并且与温州星贝海藻食品有限公司联合,按照“公司+合作社+基地+养殖户”的模式共同发展,众益水产品加工养殖专业合作社已通过了食品生产许可证现场考核,不久就可以取得证书。通过整治,努力改变传统的晾晒方式,改善生产加工点卫生环境,使霓屿紫菜加工无人管到有人管、无组织到有组织、初加工到深加工的转变。

2、传统的鱼生加工试点。我县加工鱼生历史悠久,在温州地区享有很好的声誉。并且加工鱼生点多,面广,从普查情况看,专门加工鱼生的就有16家。但是大多属于无证无照。为了使鱼生能够规范加工,确保质量,提高档次,走出洞头,进入超市,我局选择唯一一家有证有照的小作坊即红花水产加工厂进行试点,引导小作坊按《洞头县食品加工作坊基本质量安全规范》进行改造。在我们的鼓励和帮助下,该小作坊改造了场所,规范了加工流程,制定了鱼生标准,建立了质量管理体系,购置了检验设备等,现已处于取证的基本阶段。

五、强化措施,加强监管

我局通过加大巡查和监督抽查力度,力求监管到位。今年,共出动执法人员118人次,累计检查88家食品加工小作坊,重点巡查了环境卫生、使用添加剂备案制度、原料进货台帐及产品销售登记制度落实情况,对存在的问题,立即责令整改。同时,采取以省、市级为主、以县级为补充的三级抽查机制,使抽查面全覆盖,形成高压态势,促使小作坊业主自觉把好产品质量关,累计抽查食品加工小作坊28家,48批次,合格42批次,合格率87.5%。加大不合格后处理力度,要求小作坊从生产各个环节查找不合格原因,认真落实整改,从而使小作坊生产环境、生产工艺,内部质量管 5 理等都有所改进,以有效提高食品质量,确保食品安全。通过整治,小作坊的卫生环境明显改善,特别是4家豆制品关停并转剩为2家,1家水产品加工转化为企业并申请QS认证,2家食品小作坊整合提升通过了现场审核,整合提升类从普查时的36家,降为24家;食品监督抽查合格率明显上升,第二季度市级监督抽查10批次合格率为100%,比第一季度上升了87.5个百分点;证照齐全食品小作坊100%签订了质量安全承诺书、100%建立原辅料进货索证索票、产品销售台帐。

第五篇:食品加工小作坊专项整治工作方案

一,整治的工作目标

为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食品安全工作的决定”精神,严厉打击制售假冒伪劣食品行为,加强食品生产加工环节的安全监管工作,防止食品事故发生,切实维护人民群众的饮食安全和身体健康。根据“全区食品安全工作会议精神”,区食品、药品安全协调委员会研究决定,在2006年6月至7月份,对全区食品生

产加工的小作坊开展一次专项治理整顿。

此次专项检查治理,以区、镇驻地和小作坊式食品加工集中地为重点,以肉类、蔬菜、乳制品、豆制品、饮料、大桶水、儿童食品、保健品为重点食品。

通过此次检查和整顿,使全区食品加工的小作坊得到治理,生产经营秩序得到明显改善,小作坊的食品质量得到提高,人民群众的食品安全得到有效的保障。

二,整治的主要工作措施及方法步骤

此次全区小作坊专项治理工作,坚持处罚与教育相结合,以检查促整治,以整治促提高。整个专项治理工作,分宣传发动、集中治理和总结提高三个阶段进行。

一是宣传发动,此阶段通过召开全区食品安全整治动员大会,进一步掀起对食品加工业整治的号角,使广大人民群众和食品加工小作坊经营户,进一步提高认识,在全社会形成重视食品安全的工作氛围。

二是集中治理,突出抓好重点区域、重点品种的检查与整治,切实解决小作坊加工中的食品质量安全问题,对小作坊重点检查以下几方面的问题:

(一)有关经营手续和证照情况,检查小作坊有无营业执照、卫生许可证、从业人员健康证和生产许可证

(二)加工工序情况,检查从原料购进到成品包装出作坊销售的全过程,查看购进的原料是否为合格品,有无违禁使用的原料和食品添加剂,原料是否为许可证管理的产品等。

(三)检查加工成品情况,成品有无经过自检和送检,是否经过有关部门的检验。

(四)检查作坊加工环境卫生情况,查看环境卫生是否符合食品加工卫生要求。

三是总结提高,此阶段属整改提高阶段,文章版权归teniu.cc作者所有!一是在检查中发现的问题要边检查边整改。二是检查结束后,联合检查组要认真总结专项治理整治情况,要针对这次专项整治中小作坊存在的安全隐患和问题进行认真分析和排查,按照职能分工,各部门抓好治理和落实,建立食品生产加工小作坊长效监管机制。

三,组织领导

全区食品加工小作坊专项治理整顿,是按照“全区食品安全工作会议”精神的统一布署进行的,旨在贯彻落实会议精神,对生产加工环节的小作坊进行治理,提高作坊食品的质量安全,确保人民群众的生命、健康安全。

此次食品加工小作坊专项治理整顿由区药监局、区质监分局牵头,区工商局、区卫生局、区公安分局、区盐务局配合,从上述单位抽调专人,组成“区食品加工小作坊专项治理检查工作组”,进行专项检查。区质监分局抽调一名分管负责人和2-3名执法人员,区工商、卫生、公安、盐务各抽调一名工作人员,上述人员在“专项检查组”的领导下开展工作,在小作坊专项检查中,各镇、街要配合“检查组”,做好本辖区内的检查接待工作,在这次检查中发现的问题,由承担监管职能的成员单位拿出处理意见,制定整治措施。检查中要针对小作坊的实际因势利导,坚持教育与处罚相结合,处罚不是目的,要通过检查,使小作坊的食品质量得到提高,全区食品加工经营秩序得到有效的整治。

食品小作坊专项整治工作总结[合集五篇]
TO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