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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人社局2019年度法治建设情况报告
编辑:逝水流年 识别码:36-703270 其他总结 发布时间: 2023-09-19 18:25:43 来源:网络

第一篇:市人社局2019年度法治建设情况报告

2019年,在市委、市政府的坚强领导下,在市委依法治市办的精心指导下,市人社局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紧紧围绕市委、市政府加快法治政府建设和依法行政工作要点等有关部署要求,着力加强单位法治文化和制度建设、行政决策与执法规范化建设、矛盾化解能力建设、依法行政能力建设、依法行政工作机制建设,不断将法治人社建设推向深入,为推动全市人社事业高质量发展创造了良好的法治环境。现将我局2019年度法治建设情况报告如下。

一、抓组织领导,强化法治工作保障

局党组高度重视依法行政工作,牢固树立依法行政理念,坚持把依法行政作为带动全局的基础性、动力性、保障性工作,牢牢抓在手上、始终放在心上,严格落实在行动上。主要领导主责主抓、亲力亲为,班子成员一岗双责、示范带动,全局上下自觉践行、狠抓落实,把依法行政工作贯穿于人社工作的全领域、全过程,形成上行下效、齐抓共管格局。

(一)完善领导责任体系。坚持大员上阵,落实了“一把手”负责制,成立了以局党组书记、局长为组长,其他领导班子成员为副组长,局机关各业务科室、局属二级机构负责人为成员的市人社局法治政府建设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局法规科,负责日常工作,形成了纵到底、横到边的责任体系。年初,召开领导小组成员会议,制定年度计划、听取工作汇报和研究部署依法行政工作。年底,召开年度干部职工会议,实行“三述”,即全局中层以上干部在年终述职述廉的基础上,还要进行述法,党组班子成员带头,逐一汇报一年来学法用法、依法行政情况,现场测评打分,测评结果直接与年底评先表优、提拔重用挂钩,做到法治工作、业务工作一起部署,考核同步进行,结果相互运用。

(二)加强干部普法教育。充分借助党组中心学习组、“主题党日+”活动、法宣在线等学习的平台,落实全局集中学习法律法规制度,组织局系统业务领导和科长为干部职工讲业务相关法律和政策3次。在局门户网站上开设了“政策法规”、“政策解读”专栏,在局服务大厅创建了“依法行政学习宣传专栏”,全方位营造出浓厚的遵法、学法、守法、用法氛围。在全局开展无纸化学法用法及考试,下发通知要求正科级以上干部登陆湖北省国家工作人员学法用法及考试平台学法,网上学法达到规定学时,并组织干部职工参加全省组织统一无纸化学法考试。截止目前,30名干部参学率100%,平均积分达到3200分。

(三)加强法治保障和法律顾问工作。局机关设置了政策法规科,为市人社局正科级内设机构,今年新调整1人,现有工作人员2人,充实了法治工作人员力量。将法制工作经费列入预算,在局办公经费逐年压减的情况下,对依法行政工作经费实行“上不封顶、实报实销”。市人社局自2010年成立以来,连续九年聘请了一名资深律师担任局法律顾问,参与局重大决策、规范性文件、行政合同和行政执法行为的合法性审查、行政复议、行政诉讼等工作,提供法律意见和建议,有效杜绝了潜在的违法行政隐患。

(四)落实行政执法资格制度。2019年下发通知,要求所有行政执法单位(科室)工作人员必须拥有行政执法资格,共报名参加执法证考试18人。2018年,为进一步做好依法行政工作,组织46名干部职工参加新一轮执法证考试工作,累计持证上岗人数达到了94人,一线岗位持证上岗率95%。

二、抓法律宣传,营造良好法治环境

近年来颁布实施的《社会保险法》、《就业促进法》、《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等,都是关系民生的重要法律。贯彻执行好这些法律,是人社部门的重要责任。为了营造良好的社会氛围和舆论环境,市人社局围绕全市普法教育工作要求,开展了多种形式的法律宣传教育活动。

(一)继续开展“人社惠民政策进万家”活动。为进一步提升人社惠民、惠企政策的知晓率,制定《关于开展“人社惠民政策进万家”活动的通知》(咸人社办发〔2019〕3号),围绕人社中心工作,进一步提高全系统干部职工的政策水平和人民群众对人社惠民、惠企政策的知晓度,2019年6月26日,省人社厅在襄阳召开“人社惠民政策进万家”现场会,通山县代表咸宁市做“人社惠民政策进村居”经验发言。一是举办各类培训班和政策宣讲活动。2月28日举办学习贯彻《人力资源市场暂行条例》培训班,共计70余人参加培训;7月3日,举办全市工伤保险政策及预防知识培训班,共计300余人参加培训;9月,结合“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分为五个宣传调研组赴培训机构和企业宣传技能人才提升计划、就业补贴政策以及社保降费率政策。深入贫困户、高校、机关、企事业单位、乡村,宣讲人社领域法律法规,举办讲座38次;开展政策宣讲进企业、进园区45场,普及宣传就业创业、社会保障政策等。二是印发人社宣传资料。印发《劳动合同法》《社会保险法》《工伤保险条例及其配套规章》《社会保险法配套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等宣传资料2500份,印制就业政策宣传册2000余份,开设宣传专栏40多期,特别是开展送法到企业活动,实行对企业无偿提供《社会保险法》《劳动合同法》《农民工维权读本》等,提高人社法律知识企业知晓率,完善学法懂法守法劳动合法用工机制。三是与新闻媒体签订宣传协议。与市广播电台、《咸宁日报》、《南鄂晚报》签订合作框架协议,设立政策宣传栏;与三家电信运营商签订短信合作协议,2019年共推送短信10万条。

(二)开展系列岗位练兵活动。将业务技能练兵比武由窗口单位扩展至全系统,营造人人学政策、钻业务、练技能、强服务的浓厚氛围。一是组织干部职工理论水平考试。4月24日组织科级以下(含科级)干部职工进行理论水平考试。考试采取闭卷形式、限时答题,考场纪律严明有序、氛围紧张严肃。通过此次考试,激发了干部职工理论学习的积极性主动性。二是全员参与业务技能在线答题活动。5月至今,依托人社部统一开发的网络系统(手机APP和PC端)开展在线学习和答题活动,全市人社系统编制内外人员2000余人全员参与,通过学习,提升了全市人社干部队伍业务技能水平。三是举办咸宁市人社系统业务技能练兵比赛。7月4日举办咸宁市人社系统业务技能练兵比赛。来自全市人社系统的9支代表队,共计54名参赛队员参加了此次比赛。通过比赛,选拔了一批政治过硬、业务精通、作风优良的行业标兵,把练兵成果内化于心,外化于行,全面提升我市人社系统干部队伍业务能力和整体素质。

(三)组织开展宪法学习宣传和宪法宣誓活动。一是学习宪法成为常态。根据工作实际,将宪法学习纳入干部职工理论水平考试、“人社惠民政策进万家”和“业务技能练兵比武”法治知识竞赛和在线答题活动中,掀起学习宪法、运用宪法的高潮。二是积极参与第二次“宪法宣传周”活动。12月3日上午,我局在十六潭公园设置宣传点,进行社会保险、就业创业、劳动维权等人社法律法规宣传活动。活动中,工作人员耐心细致地向群众答疑解惑,并发放各类人社法治宣传资料200余份。12月4日上午,组织全体干部职工100余人集中观看系列视频《70年法治回眸,我们的自信在这里》和网络旁听庭审活动。12月6日,结合就业扶贫、社保扶贫、技能扶贫等工作,开展“宪法+精准扶贫”特色活动,深入对口帮扶村通山县大畈镇长滩村,组织开展宪法法律主题宣传活动。三是组织开展宪法宣誓活动。制定《咸宁市人社局宪法宣誓工作规程》,精心设计宣誓流程,根据干部管理权限,明确要求一周内对新任职干部举办宪法宣誓仪式。在局大楼9楼安排宪法宣誓室,局3楼会议室为法制讲座厅。根据《市人社宪法宣誓工作规程》,我局于7月26日、8月2日、12月3日分别组织三批次共13人次的宪法宣誓活动。7月31日,市人大常委会党组书记、主任王汉桥一行到我局调研宪法学习宣传及落实宪法宣誓制度有关情况。王汉桥指出,市人社局宪法宣传氛围浓厚,干部学法热情很高,被评为“法治咸宁建设先进单位”、“市直依法行政示范单位”,“全省‘七五’普法中期先进单位”等荣誉,成绩来之不易,希望继续努力,保持旺盛斗志,争取更大的进步。

三、抓文明执法,不断提高执法效能

市人社局始终坚持把保障民生、维护劳动者合法权益和促进企业发展作为执法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坚持严格、公正、规范、文明执法,大力推进执法规范化建设,取得了明显成效。

(一)做好规范性文件审查工作。一是严格落实《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咸宁市行政规范性文件制定程序规定和咸宁市行政规范性文件实施后评估办法的通知》(咸政规〔2018〕5号)和《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咸宁市行政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核办法和咸宁市行政规范性文件制定主体清单的通知》(咸政办发〔2019〕20号)规定,做好行政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查工作,配合市司法局做好行政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查1件。二是根据《中共咸宁市委办公室关于征求党内规范性文件清理意见建议的通知》精神,对属于我局的29件党内规范性文件进行了审查,制定了责任分工,各牵头科室(单位)征求责任科室(单位)清理意见建议后,填报《党内规范性文件清理审查表》,局政策法规科汇总后报市委法规室,于9月20日前全部清理到位,其中废止4件,失效7件,修改4件,继续有效14件。

(三)严格规范行政执法工作。2019年,我局共受理行政许可申请17件,办结17件,办结率100%;受理工伤认定申请365起,其中办结365起,办结率100%;行政处罚案件0个,根据市人社局权责清单本单位没有行政强制职权。配合省人社厅和市司法局开展行政执法案卷评查工作。向省人社厅报送行政执法案卷两卷,一卷被评为良好,一卷被评为合格;向市司法局报送行政执法案卷一卷,被省司法厅抽中,接受省司法厅评查。

(三)着力推动农民工工资支付保障工作。截至目前,共受理各类群众举报、投诉案件257件,同比增12.7%,共协调处理218件,立案欠薪案件39起,结案35起,结案率89.74%,共为2844名劳动者追回工资3521.75万元。一是落实工资保障金制度。以市政府办公室名义,印发《咸宁市建设工程领域工资保证金管理规定的通知》(咸政办发〔2015〕25号),预防和解决拖欠工资问题。全市收取工资保证金6671.34万元,返还2336.66万元,账户尚余11639.59万元。二是落实农民工实名制、工资专用账户和银行代发工资三项制度。联合八部门出台《关于在工程建设领域全面实行农民工实名制和工资专用账户管理制度的通知》(咸人社发〔2017〕36号),2019年又进一步出台了落实推进方案,实现监管职能转变,由事后监管转变为事前事中监管,从源头遏制拖欠农民工工资行为。目前,我市119个建设项目上线农民工实名制信息化管理系统,其中上线市级平台75个项目、上线省住建平台15个项目、上线住建部平台29个项目。三是建立信用等级评价和联合惩戒制度。出台《咸宁市用人单位劳动保障守法诚信等级评价暂行办法》(咸人社文〔2018〕140号),联合市发改委、市人民银行、市住建局、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市交通局等20家单位共同出台《咸宁市关于对严重拖欠劳动者工资用人单位及其有关人员开展联合惩戒的合作备忘录》(咸发改财贸〔2019〕27号),使守法守信者畅行天下、违法失信者寸步难行,构筑“守信联合激励、失信联合惩戒”的社会共治格局。

四、抓责任落实,加强行政执法监督

按照权、责、利对等原则,从行政执法部门内部抓起,完善行政执法监督体制机制,推动行政执法部门自我纠错,初步建立起以内部监督为基础、以人大监督为主体、以社会监督和舆论监督为辅助的全方位的立体执法监督体系。

(一)全面推行行政执法“三项制度”。严格落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咸宁市全面推行行政执法公示制度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实施方案的通知》(咸政办发〔2019〕24号)和《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印发湖北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系统全面推行行政执法公示制度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工作方案的通知》(鄂人社函〔2019〕299号)精神,按照“谁执法谁公示”原则通过本部门网站、服务窗口等进行公示。以文字记录为基本方式、音像记录为辅助方式,对人力资源社会保障行政执法的程序启动、调查取证、审查决定、送达执行、归档管理等行政执法全部过程进行跟踪记录,做到执法全过程留痕。选派政治素质高,业务能力强的工作人员承担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工作。全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系统预计在2020年1月底前完成本部门全面推行“三项制度”自查评估工作。

(二)扎实推进“双随机一公开”工作。推进以随机抽取检查对象,随机选派执法检查人员,抽查情况及查处结果及时向社会公开的“双随机一公开”工作,成立了领导小组,印发了实施方案,报送了735家随机抽查对象名单和8项随机抽查事项清单,推进与工商、质监、税务等部门共享执法信息,运用大数据手段加大对有违法违规记录企业的抽查力度,提高了执法效率,限制了执法的“随意性”。12月,选派两名高素质执法人员参与市场监管局牵头的市场领域“双随机一公开”跨部门联合抽查。

(三)依法做好行政争议处置工作。坚持把依法复议和依法应诉作为化解行政争议、推进执法突出问题治理工作的重要内容和抓手,积极主动适应行政复议和行政应诉工作的要求,进一步认真做好行政复议和行政应诉工作,按照新修订的《行政诉讼法》精神,切实加强案件防范和分析处理工作,主动与市司法局、法院、省厅沟通联系,争取重视支持,及时有效地化解行政争议和应诉案件。对复议撤销和判决败诉案件,在充分尊重和执行复议、判决结果的同时,深刻剖析原因,进一步完善经办流程,补齐工作短板,提升履职水平。2019年以来,市人社局行政复议1件和诉讼案件1件。

五、工作亮点

1.2019年,我局在咸宁市人民政府五届三次全体(扩大)会议上,作为全市三家代表单位之一做依法行政经验交流。

2.被评为全省“七五”普法中期先进单位。

3.7月31日,市人大常委会党组书记、主任王汉桥一行到我局调研宪法学习宣传及落实宪法宣誓制度有关情况。王汉桥指出,市人社局宪法宣传氛围浓厚,干部学法热情很高,被评为“法治咸宁建设先进单位”、“市直依法行政示范单位”,“全省‘七五’普法中期先进单位”等荣誉,成绩来之不易,希望继续努力,保持旺盛斗志,争取更大的进步。

4.6月11日,省人大常委、党组副书记、副主任王建鸣率执法检查组来我市开展《就业促进法》执法检查,实地查看就业促进工作情况,听取有关方面贯彻实施《就业促进法》情况汇报及意见建议。

5.2019年6月26日,省人社厅在襄阳召开“人社惠民政策进万家”现场会,通山县代表咸宁市做“人社惠民政策进村居”经验发言。

六、存在问题及改进措施

虽然市人社局的法治政府建设工作取得了一些成绩,但距离市委、市政府的要求以及人民群众的期望还有一定差距,一是个别职工依法行政的意识还有待进一步加强;二是依法行政的工作机制仍有待进一步完善;三是依法行政工作方式方法等方面仍有待进一步加强。下一步,市人社局将进一步强化法治意识,完善工作制度,创新工作思路,优化方式方法,着力抓好以下几个方面的工作:一是抓好制度健全完善工作,为依法行政提供制度保障;二是继续开展“人社惠民政策进万家”活动,系统推进人力资源社会保障法制宣传;三是抓好政务信息公开,依法接受群众监督;四是抓好规范性文件管理,按要求做好拟定、审核、上报、备案工作;五是抓好农民工工资清欠、社保稽核扩面、劳动合同签订等专项执法检查活动,重点查处一批群众反映强烈、社会影响面大的案件;六是进一步依法完善重大行政决策、规范性文件管理、行政复议应诉等各项工作,提升依法行政水平,全面深入推进市人社局法治政府建设工作,努力开创咸宁人社工作新局面。

七、明年工作思路及要点

提升依法行政水平,强化“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继续做好“人社惠民政策进万家”活动,加强全系统机关干部法治宣传教育。

1.继续做好“人社惠民政策进万家”活动。

2.举办全系统机关干部法治培训班和专题讲座,印发普法资料,做好无纸化学法用法工作,联系法律顾问,为全局做好法律咨询服务工作。

3.做好本部门全面推行行政执法“三项制度”自查评估工作,进一步推动行政执法“三项制度”落实落地。

4.规范执法行为,加强执法案卷归档工作、配合做好执法案卷评查工作。

5.开展宪法宣誓、“宪法宣传周”活动等其他普法宣传活动。

6.做好规范性文件审查工作。

7.做好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工作。

8.继续配合做好“双随机一公开”跨部门联合抽查。

咸宁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第二篇:2011市人社局平安建设总结

2011市人社局综合治理暨平安建设

工作总结

2011年,我局按照市政法委的统一部署,积极落实市委、市政府关于平安建设工作的有关精神,健全组织,完善制度,明确分工,狠抓落实,确保了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系统大局稳定,现将我局综合治理和平安建设工作总结如下:

一、健全组织,加强领导,完善平安建设工作机制

今年我局始终坚持“打防结合、预防为主”的原则,认真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关于加强平安建设的工作要求,把平安建设工作列入重要议事日程和考核目标。为使平安建设工作的各项要求落到实处,今年年初,我局就根据人事变动情况,及时调整了平安建设工作领导小组,调整后的领导组以吴建禄局长为组长,全体领导班子为成员,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局法制信访科,配备专职人员具体负责平安建设工作。我局还与各二级机构签订了平安建设目标责任书,半年一考核,年终一总评。局属各单位也成立平安建设组织,上下联动,确保全年工作目标的顺利完成。

在完善组织的同时,我局还在制度制约上下功夫。今年,我们新建立了“限时办结制度”、“竞争激励机制目标考核办法”等23项规章制度,修订完善了“车辆管理制度”、“考勤制度”、“财务管理制度”等18项制度,使平安建设工作有章可循,不断走上

规范化。

二、提高认识,落实责任,务求平安建设工作取得实效

1、增强平安建设意识,营造良好环境。一是利用全市平安建设宣传日活动,组织相关科室部门进行工伤保险、社会保险、医疗保险、劳动监察、劳动仲裁等相关法律法规的宣传,共发放宣传页600余份;二是利用社会保险法实施宣传的机会,我们组织科室骨干人员协调、参与宣传工作。三是按照市依法治市领导小组办公室的统一要求,我局参与了12.4法制宣传日活动,制作宣传版面6块,接待咨询群众320人次,发放宣传页800余张。

2、建立目标考评机制。我局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将今年的平安建设工作任务列入各科室、部门的工作目标,明确责任人,出现重大责任事故一票否决;实行了重大治安案件责任追究制度,对违规违纪造成严重后果者,硬起手腕,一查到底。

3、加强内部治安防范和消防工作。今年,我局配备专职保卫人员负责全局的治安工作,对局办公楼和家属楼实行封闭式管理,全天候看护,深入开展打击“两抢一盗”宣传活动,全年无撬门锁、盗摩托车、自行车等多发性案件,增强了职工的安全感。及时添置消防物资设备,排查处理消防隐患;加强夜间巡逻,要害部位的物防、防控面达到100%,杜绝了重大案件、火灾及盗窃现象发生;我局还对车辆驾驶员开展经常性的学习教育,树立安全意识,避免重大交通事故的发生。

三、信访稳定,制度健全,确保平安建设工作落实

一直以来,我们把信访稳定工作作为一项重点工作列入议事日程,建立了一系列的信访工作制度。首先我局实行党政“一把手”信访工作负责制,成立了以局长吴建禄任组长的工作领导小组,并专门成立了法制信访科,主要负责全局信访接待工作;二是坚持领导接访制度。每天一名局班子成员在信访接待室现场接待、受理、答复群众反映的问题,当场解决不了的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责成有关科室限期解决,对来信来访工作实行首问责任制,对职工群众反映情况或咨询问题,做到热情接待、有问必答。我局还确定每个月召开一次全局信访案件分析会,通报信访稳定工作情况、交流信访稳定工作经验、分析信访稳定工作动态、明确信访稳定工作重点。全年,我局共接待来访群众72批541人次,接受市委、政府督查室、市长电话室、信访局、以及上三级批转交办的各类信访件75起,较去年同期相比总量下降36%,其中已经办结72起,正在办理3起。除上级有特殊要求的案件外,按时结案率达到100%,在9-11月信访积案集中化解活动中,成功协调或化解了王进业要求解决一家三个事业编制、白喜芳反映丈夫退休待遇、马治国反映其父亲离休待遇等三件困扰我局多年的“骨头案”,参与了2〃28西村特岗教师自杀案、5〃13中迈电力职工集访案、9〃14涉村特大伤人案等重大影响社会治安稳定的案件调处工作,收到了良好的社会效果2011我局无越级上访及重访现象,给我市的经济发展营造了良好的环境。

四、强化教育,注重预防,推动平安建设工作开展

本着消除不安定因素,争创平安建设单位的目标,今年,我们从预防和教育入手,组织了形式多样的培训活动:一是按照市法制办的统一要求,组织全局行政执法人员参加了全市行政执法讲座培训,并通过了考试;二是经局党组同意,组织全局执法科室部门抽调业务骨干进行了社会保险法的培训工作,为社会保险法的顺利执行打下坚实的基础;三是组织了全局33名执法人员宣誓及颁证仪式,对全体干部职工进行了依法行政的思想教育。

在加强职工思想教育的同时,我们还时刻关注干部职工的思想动态,及时帮助他们解决各种困难。通过召开民主生活会、交流谈心等形式,及时处理工作和生活中的问题,切实帮助职工解决实际困难,使广大职工能够心情舒畅、专心致志地工作,有效避免和化解了内部矛盾。全年我局无治安刑事案件、灾害事故及职工违法犯罪现象发生,保持了本单位的工作秩序稳定。

今年我局的平安建设工作虽然取得了一些成绩,但在今后的工作中,我们会进一步总结经验,整改不足,细化管理,认真落实平安建设的各项要求和目标,为我局的各项工作的顺利开展创造稳定有序的环境。

二○一一年十二月六日

第三篇:市人社局工作总结

xxxx年,xx市人社工作各项重要指标任务提前超额完成且同比增长,我市被国务院评为首批“全国创业先进城市”,并在全省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专项考核、基本养老保险省级统筹评比、社保基金预决算等三项工作中获得一等奖;我局被评为“全国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系统先进集体”、“全国就业先进工作单位”、“全国军民共建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先进

单位”。

一、xxxx年主要工作情况

(一)积极促进就业创业。结合我市“项目建设年”活动,从重点项目中寻找就业增长点,xxxx年,市级人力资源市场共举办各类招聘活动140场,同比增长278%,提供岗位20.1万个次,同比增长632%;全市城镇新增就业50360人,完成年任务的144%,同比增长28%;城镇登记失业人员再就业15121人,完成年任务的126%;规范公益性岗位的认定、审核、使用管理和进退机制,就业困难人员实现就业4314人,完成年任务的135%;零就业家庭动态清零;城镇登记失业率稳定在1.32%;农村富余劳动力转移就业13522人,完成年任务的135%。加强本地劳动者就业技能培训,全市共组织职业技能培训或创业培训1.38万人,完成年任务的106%,培训后的就业成功率大幅提升。完善创业项目库建设,创业示范孵化基地已达23家,全市共发放创业小额贷款4664万元,完成年任务的117%,扶持570人成功创业,带动就业2780人。

(二)统筹抓好城乡社保。多渠道抓好社保扩面征缴和待遇支付工作,实行参保登记网上申报,努力实现应保尽保。1—11月,城镇从业人员基本养老、医疗、工伤、生育、失业等五项保险总收入240184万元,总支出220750万元,累计结余15.3亿元。新农保和城镇居民养老保险参保率分别达95.2%和97.9%,养老金发放率均为100%;城镇居民医保参保率达99.5%,参保人数完成年计划的113%。同时,不断提高社会保险待遇水平,企业退休人员养老金月人均增加289元;城镇从业人员医保报销封顶线从23万元提高到26万元;城镇居民医保基本报销封顶线从10万元提高到12万元,重大疾病报销封顶线提高到22万元;新农保养老金标准从每月70元提高到85元。总体看,全市社保基金收支情况良好,持续保持安全平稳运行,使广大参保群众得到了较大实惠。

(三)深化人事人才工作。实现规范有序的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动态管理,指导9家单位完成190名工作人员的招聘工作。联合教育部门推进中小学教师职称制度改革试点工作,完成非公经济组织职称工作调研并制定实施方案。全面启动专业技术人员网络继续教育工作,1.5万名专业技术人员在线学习。制定实施《xx市科级领导干部执行不力不作为乱作为处理暂行办法》,大力开展组织人事干部能力素质培训、公务员基本功训练,尤其加强了乡镇公务员培训,并积极探索正科级领导干部培训的新路子;督导各区完成公务员职位设置和职位说明书制订工作。我市最低工资标准从830元提高到1050元;机关事业单位统一津贴补贴和绩效工资已实现与省本级“同城同待遇”的目标,并推行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带薪年休假制度。完善公开透明、公平公正的军转干部和随军家属安置工作机制,较好地完成计划安置任务。

(四)全面构建和谐劳动关系。全力做好省下放的大量劳动争议案件和企业监管权限的交接和办理工作。切实提高劳动保障突发性事件处置能力,妥善处置大案、要案和有重大社会影响力的案件7件,劳动保障举报投诉案件结案率达96%,劳动争议仲裁案件结案率达100%。全市小企业和规模以上企业劳动合同签订率分别达80%和95%。

二、xxxx年工作打算

(一)强化公共就业创业服务。积极开展职业指导、招聘会进校园、就业见习、大学生创业引领计划等高校毕业生就业服务活动。加强对困难人员和零就业家庭的就业援助,实施公益性岗位使用管理暂行规定,使公益性岗位开发步入规范、良性发展的轨道。抓好城乡就业信息采集录入工作,准确摸清我市就业底数,实现对就业工作的动态管理。统筹区域内各类职业培训资源,进一步促进和规范定点培训机构的教学培训管理。推进部门联动机制建设,提高劳动者的创业能力和创业成功率。

(二)统筹城乡社保体系建设。抓好社会保险扩面征缴、制度整合、机制创新和监管服务,实现社保管理、服务和效率的全面提升。探索城乡居民养老、医疗保险一体化工作,积极推进被征地农民养老保险工作,加快“三保合一”信息系统建设。加强对基本医疗保险定点医疗机构的监管力度,切实提高基金运作的透明度和公信度。盘活、整合资源,做大、做强工伤医疗康复事业。通过政府购买服务的方式,充实和加强经办队伍建设,建立与城乡社保工作任务基本相适应的人才队伍。

(三)稳步推进人事人才工作。指导督促事业单位科学合理做好

设岗聘用、聘用合同备案、专业技术岗位内部结构设置规范化等工作。加强对事业单位公开招聘的监督指导,探索建立事业单位人员遴选机制。深化职称制度改革,在全市范围内开展非公经济组织职称评审工作。积极开展企业集体协商工资工作。继续完善公务员管理相关制度建设,探索加强乡镇、街道初任公务员管理的新路子。

(四)着力构建和谐劳动关系。

加强城乡劳动保障监察“两网化”平台管理,联合有关部门加大劳动保障监察执法力度,全面推进小企业劳动合同与集体合同制度的实施。完善劳动人事争议处理机制和仲裁办案制度,指导各区推进仲裁机构实体化建设,成立区级仲裁院。

(五)加强基础能力建设。加强市、区、镇(街道)、社区四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公共服务平台和经办队伍建设,拓宽信息系统覆盖面,切实提高公共服务效率和水平。不断探索督查预警和责任倒查机制的新路子,切实提高全局依法行政水平。

第四篇:市人社局2011党风廉政建设

市人社局2011党风廉政建设

工作总结

2011年我局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大和十七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按照十七届中央纪委六次全会和省市纪委的部署和要求,坚持科学发展,严格执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把“以人为本、执政为民”的理念贯彻到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之中,加强以保持党同人民群众血肉联系为重点的作风建设,加强以完善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为重点的反腐倡廉建设,着力解决反腐倡廉建设中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不断提高反腐倡廉建设科学化水平,为实现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十二五”发展良好开局和推进科学发展,全面转型,建设幸福XX提供坚强保证。现将有关工作总结如下:

一、深入开展反腐倡廉学习教育,促进党员干部廉洁自律

㈠认真学习贯彻中纪委六次全会和省纪委十届五次全会、市纪委十二届六次全会精神。认真学习领会胡锦涛总书记在十七届中纪委六次全会上重要讲话精神,深刻领会党中央关于反腐倡廉建设的指导思想、基本要求和重点 工作,以及省、市纪委全会精神,制定下发局党风廉政建设工作意见,并进行责任分解,明确任务,增强抓好党风廉政建设的责任感和紧迫感。

㈡加强党员干部廉政勤政教育。坚持把反腐倡廉教育列入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重要内容,以理想信念教育和党性党风党纪教育为重点,结合深入开展“创先争优”活动,集中开展“以人为本、执政为民”教育,引导和促进广大党员干部特别是领导干部牢固树立并自觉实践以人为本、执政为民的理念;加强示范教育、警示教育和岗位廉政教育,实行廉政承诺制和新任领导干部廉政谈话制度,坚持领导干部讲党课制度,大力推行新任领导干部廉政法规知识测试制度,深入推进机关廉政文化建设,确保教育经常化、制度化,不断提高教育的针对性和实效性,不断增强党员干部的党性修养和廉洁从政意识。

㈢扎实推进领导干部作风建设,进一步密切党同人民群众的血肉联系。引导党员干部加强党性修养和作风养成,牢记党的宗旨,坚持和发扬党的优良作风,增强责任意识、服务意识,打牢“以人为本、执政为民”的思想基础。认真贯彻落实省市关于加强作风建设的新要求,把实现好维护好发展好最广大人民群众根本利益作为一切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坚持“权为民所用,情为民所系,利为民所谋”。加强群众观点和群众立场教育,建立健全服务群众、联系群众和保障群众权益制度,加强对党的群 众路线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畅通群众反映问题、表达合理请诉求的渠道;积极参加市委组织开展的“争当先锋促发展,快马扬鞭创佳绩”活动,不断完善岗位责任制,首位责任制、服务承诺制、限时办结制、为民服务全程代理制等制度,在提升工作效能中改进干部作风。围绕民生和群众关心的热点难点问题开展调查研究,认真解决涉及群众利益的突出问题,切实维护社会公平正义。大力弘扬求真务实和艰苦奋斗的优良作风,坚决克服作风不扎实、铺张浪费等问题,落实党政机关厉行节约的各项规定,倡导艰苦奋斗、勤俭节约的良好风尚,接受群众监督。继续开展制止公款出国(境)旅游、公务接待经费管理和开展庆典、研讨会、论坛过多过滥和公务用车问题、“小金库”各项专项治理工作。大力弘扬批评与自我批评的优良作风,克服好人主义,认真解决党员干部在思想作风、学风、工作作风、领导作风和生活作风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以治庸提能力,以治懒增效率,以治散正风气,切实改进作风,加强效能建设,以良好的作风推动各项工作的落实。

二、贯彻执行《廉政准则》

我局在贯彻执行《廉政准则》工作中,主要围绕贯彻执行《廉政准则》8条禁止52个不准,抓住工作重点,坚持四个强化,全面贯彻落实党风廉政建设各项规定。

㈠强化组织领导。按照市委的工作部署,成立了贯彻落实《廉政准则》工作领导小组,制发《关于贯彻执行〈中 国共产党党员领导干部廉洁从政若干准则〉实施方案》,明确了各部门的工作任务、指导思想、学习内容、教育重点、活动安排,把《廉政准则》执行情况列为2010年、2011年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考核和民主评议、领导干部述职述廉的重要内容,作为创先争优和干部考察、任用、奖惩的重要条件,扎实推进《廉政准则》贯彻落实。

㈡强化学习教育。组织学习《廉政准则》,对《廉政准则》8个方面的“禁止”和52个“不准”内容逐条逐项进行理解把握。结合工作,时刻提醒党员干部把《廉政准则》当作一面镜子,对照检查。在开展纪律教育学习月活动中,结合重点岗位开展廉政教育、先进典型教育、典型案例警示教育等形式多样的党性党风党纪教育,以我市发生的典型案例为反面题材,加强党员干部的廉政教育,严格执行党员领导干部廉洁自律各项规定。一是召开党委专题(扩大)学习会。组织召开局领导班子扩大学习会,薛飞英局长就《廉政准则》学习的目的、意义和指导思想作了重要讲话。同时,要求各单位结合工作情况进行认真分析,以改革的精神、创新的思想、发展的办法,积极探索反腐倡廉教育的新路子和党员干部教育的新途径。全系统150多人参加学习会。二是举办中层干部培训班。2010、2011年,我局分别在市委党校和五桂山国防教育基地举办全系统“深化机关作风建设,提高执行力”培训班,局机关事业单位在编在册人员和派出机构中层干部近600 人次分批参加了培训。培训班安排了《学习—实践—再学习-再实践》、《加强人文关怀改善用工环境的指导意见》、《讲大局、讲奉献、讲团结、讲纪律,加强公务员职业道德教育》和《如何提高执行力》、党风廉政教育等专题讲座,并邀请市纪委领导作廉政教育警示学习辅导,观看了党风廉政教育专题片。

㈢强化警示教育。为弘扬清风正气、继承和发扬革命先烈艰苦奋斗、勤劳俭朴的光荣传统和无私奉献的革命精神,2010年,市社保基金局党总支部、局机关、市人力资源管理办公室、市劳动人事仲裁院等支部组织本单位党员干部分批参观了由市纪委主办、孙XX故居纪念馆承办的《孙XX廉政思想及实践》展览,200多名党员干部参加了活动。2011年,组织80多名党员干部到市劳教所开展交流学习。在开展警示教育时,组织党员干部参加《廉政准则》知识网上答题活动。充分利用电视显示屏、OA公告栏、QQ群、手机短信等宣传阵地,广泛宣传《廉政准则》的重要意义和基本精神,为贯彻实施《廉政准则》营造良好的舆论环境,不断拓展廉政教育的传播渠道。全体党员深入学习《廉政准则》学习实用读本、《反腐倡廉教育读本》、《妻贪夫祸多》、《清风画语》等党内法规和学习实用读本,以及市纪委编印的《正反面典型教育材料》,两年共发放学习书籍和学习材料近1200册。两年来,组织党员干部观看廉政反腐教育录像《秉公用权廉洁 从政警示录》、《增强公仆意识,永做人民公仆》、《月季花开》、《远山的红叶》、《法槌下的疯狂》等电教片;观看《广东省机关作风建设专题系列片》,局领导结合专题片曝光的机关作风问题,通报了人社部门个别窗口工作人员仪表不整、到岗不齐等问题,并提出了相应要求。同时,组织全体工作人员参加市纪委所作的专题讲座,并邀请市监察局领导为我局机关工作人员上辅导课,全体干部职工深受教育。

㈣强化制度建设。结合纪检监察工作对我局的要求,进一步完善相关配套制度,深化风险预警防控工作,从审查制度、创新制度、完善制度、执行制度上下功夫。两局合并后,迅速整合两局好的传统、作风、制度,形成人社局新的运作机制和制度,现已整合制定了20多项规范性制度。健全完善了政务公开、首问责任、服务承诺、日常礼仪、领导值班和投诉受理等6项服务制度,制定《市人社局关于落实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方案》;结合《关于实行党政领导干部问责的暂行规定》的实施,制定了《XX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领导干部定期接待群众来访实施办法》等三个文件、《XX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局长办公会议制度》、《中共XX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委员会自身建设规定》、《XX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领导班子及其成员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XX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行政处罚规范自由裁量权办法和实施 标准》、《XX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财务管理制度》、《劳动关系排查责任制倒追工作制度》、《关于加强出国(境)管理工作的通知》、《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关于贯彻落实市纪委、监察局派驻纪检监察组工作意见及方案工作实施细则》等多项制度,并对《XX市人社局机关行政经费管理规定》、《XX市人社局行政问责制度》进行修订和完善,进一步规范了行政行为,提高行政效能和服务质量,为行政机关及其公务员依法履行职责提供强而有力的保证。同时,继续落实廉政建设责任制,明确规定分管局长就是分管廉政建设责任人。局主要领导与局属51个单位(科室)主要负责人签订了廉政建设责任书,明确规定对发生违纪违法问题的单位或干部职工,按照追溯原则,追究违纪违法问题发生当时单位和领导责任,单位不得评为先进单位,领导不得评为先进个人。

三、加强反腐倡廉制度建设,进一步推动从源头上防治腐败工作

局党委结合《〈建立健全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2008—2012年工作规划〉具体实施办法及责任分工》,在狠抓对领导干部的廉洁从政教育的同时,着力解决领导干部廉洁从政方面的突出问题,特别是治理利用职务之便接受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宴请以及旅游、健身、娱乐等活动安排,利用职权委托理财、获取内部信息谋取不正当利益,接受管理和服务对象的礼金、有价证券、支付凭证等 方面问题的情况等,主要抓了以下四方面工作:

㈠抓责任制落实。局主要领导积极履行党风廉政建设第一责任人的职责,带头遵守廉政建设各项规定,严于律已,严格管理,狠抓责任制的落实。按照“一岗双责”、“一把手”负总责、分管领导各负其责的要求,局主要领导与局机关科室、直属事业单位主要负责人分别签订了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书,把党风廉政建设贯穿到党务工作、行政管理、业务工作各个方面,一起部署、一起落实、一起检查、一起考核,以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工作为切入点,积极完成市政府下达的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各项目标任务,促进了党风廉政建设、综治管理、机关党建工作等任务的完成。

㈡抓规范行政权力运行。根据市规范行政权力运行工作有关要求,我局成立了规范行政权力运行工作领导小组,制定了工作方案,按先行学习、精心准备、主动作为、攻坚克难、不等不靠的要求,分步实施,做到机关干部职工全程参与,强力推进工作的落实。一是抓好基础,全面清理规范行政权力。集中时间、集中精力、集中人员组织各科室对所有行政权力运行过程中涉及的法律、法规、规章包括等行政文件进行梳理、核对、归类、压缩、合并、汇总,将不属于行政许可项目的特殊工种及伤病提前退休审批转入一般行政审批项目,实现全部行政许可事项网上审批。二是按照分类,全面分解行政职权目录。目前,我 局共有8项行政许可项目,不存在非法定机关实施行政许可、随意委托实施许可、以内设机构名义实施许可和为行政许可违法设置前置条件或其他不合理障碍的问题。三是全面实施规范人力资源社会保障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工作。根据《XX市规范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暂行规定》的要求,结合实际,拟订了《XX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标准(初稿)》,送市规范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工作领导小组审查。四是编制流程图,确保每一项职权有对应的行政流程图。将每一项权力按照行使权力的条件、承办岗位、运行程序及相关接口、办理时限、监督制约环节、相对人的权利、投诉举报途径和方式等七个要素绘制出覆盖全过程的“权力流程图”,使权力的行使有固定的“路径”,防止出现偏差。五是组织培训,提高执行规范行政权力运行的意识。制定《规范行政权力运行工作学习培训方案》,安排1个月时间,专题学习培训。通过规范行政权力和学习培训,理清了工作职权、明确了岗位职责、规范了执法行为、提高了工作效率、增强了廉政意识。

㈢抓监督检查。一是加强对党员干部的监督。认真贯彻《廉洁准则》,落实党内监督条例,严格执行民主生活会、述职述廉、诫勉谈话、党员领导干部报告个人重大事项等制度。局14名副处级领导提交了书面述职述廉材料,对本人履行岗位职责和廉洁从政等方面的情况进行了自 我回顾和总结,重点查找了自身在履行职责、廉洁自律以及开展人力资源社会保障服务过程中存在的不足和问题,提出了今后努力方向。组织学习《关于实行党政领导干部问责的暂行规定》,让党员干部了解失职失责行为应当追究的责任。二是落实定期报告制度。按照市纪检监察工作要求,定期向派驻第一纪检监察组报告本单位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决议和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及规章制度情况,执行落实市委、市政府决策和部署情况,执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以及民主集中制等规定情况,并按要求形成书面材料,于每月15日前向派驻第一纪检监察组报告。三是落实监督检查制度。加强对社保基金、就业培训专项资金分配使用;人才中介或职业介绍机构设立、举办人才或劳动力交流会、职业技能培训民办学校设立、企业实行特殊工时制审批、技能人才引进、特殊工种及伤病提前退休审批、定点医疗机构及定点零售药店审批、工伤定点机构审批等重要行政审批(许可)情况;技师学院黄圃校区项目建设管理;政府采购及资产处置等工作的监督检查,及时向派驻第一纪检监察组进行登记备案和告知。四是开展明察暗访工作。按照省、市关于开展作风建设工作要求,坚持明查与暗访相结合,面上指导与重点督查相结合,树立正面典型与剖析负面典型相结合,采取有效措施,加强对人力资源社会保障系统机关及工作人员作风和效能的监督检查,及时发现并督促纠正机关作风和效能建 设方面存在的问题和不足,确保市委、市政府的各项工作任务顺利完成,干部作风建设取得扎扎实实的效果。明察暗访小组到局属30个服务窗口检查依法行政、规章制度执行、服务质量、办事效率及承诺落实等情况,服务窗口工作情况良好。

㈣抓廉政风险防控。按照风险防控试点工作要求,我局采取有效措施,扎实推进社保基金惩防体系建设。强化对重点部位监管和对容易出现问题的“权力点”、“风险点”的监督,建立与地税、银行、财政三方对账机制,健全组织机构、业务运行、基金财务、信息系统控制等四个方面的内控制度,提高风险管理监控能力,达到廉政风险预警防控的目的。

经过认真疏理和自查,不存在利用职务之便接受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宴请以及旅游、健身、娱乐等活动安排,利用职权委托理财、获取内部信息谋取不正当利益,接受管理和服务对象的礼金、有价证券、支付凭证等方面问题的情况。

四、强化对权力运行的日常监督制约

㈠是落实定期报告制度。按照市纪检监察工作要求,定期向派驻第一纪检监察组报告本单位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决议和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及规章制度情况;执行落实市委、市政府决策和部署情况;执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以及民主集中制等规定情况。㈡落实监督检查制度。加强对社保基金、就业培训专项资金分配使用;人才中介或职业介绍机构设立、举办人才或劳动力交流会、职业技能培训民办学校设立、企业实行特殊工时制审批、技能人才引进、特殊工种及伤病提前退休审批、定点医疗机构及定点零售药店审批、工伤定点机构审批等重要行政审批(许可)情况;技师学院黄圃校区建设项目建设管理;政府采购及资产处置等工作的监督检查,及时向派驻第一纪检监察组进行登记备案和告知。

㈢认真落实信访案件。积极妥善做好群众来信、来电和来访工作。凡是反映本系统单位或个人有关情况的,我局及时找被投诉单位或个人了解情况,调查、核实,本着有则改之,无则加勉的原则,对工作中个别单位或个别人员在工作方式方法方面存在欠妥情况的,要求限期整改,解决问题和化解矛盾,并书面回复信访案件。

近年来,在局党委的正确领导下,从未收到涉及领导干部廉洁自律方面的信访举报及有关领导干部廉洁自律方面的案件。我局干部职工牢固树立以人为本、依法办案,严格进行贪污腐败的专项检查和日常监督检查工作,重在提高服务质量,没有发现吃拿卡要的现象。

针对群众反映12333人力资源服务热线回答过于简单、无人接听、政策性不强等情况,我局及时组织相关人员进行培训,避免群众误解。

四、大力推进政风行风建设,不断提升公共服务水平

㈠继续开展优质服务窗口创建活动。督促指导基层服务窗口,抓好规范化、标准化建设,进一步提升管理服务水平。规范服务流程,改善服务态度,简化办理手续,创新服务网络运行模式,为群众提供规范、便捷、高效的服务。树立不同类型、不同层次的示范窗口,加大对优质服务窗口和示范窗口的宣传力度,发挥典型的示范作用,推进窗口单位和基层公共服务平台在思想、作风、管理服务上再上新台阶。

㈡认真抓好政风行风建设工作。按照“管行业必须管行风”的要求,督促指导系统认真参加“政风行风热线”、民主评议政风行风活动,查找存在问题,督促改进服务态度,搭建政府与群众的对话平台,认真受理群众请诉求,梳理群众反映的问题,切实解决工作人员在服务意识、工作作风、办事效率和依法行政方面存在的问题。扩大公共服务领域,提高服务质量和办事效率。要认识到干部职工的作风和言行在人民群众眼里代表党和政府形象,因此要坚决克服作风不正,行为不廉,能力不强,好大喜功,办事不公,作风粗暴,平庸懒散等现象,树立良好的社会评价、人社品牌。

㈢深入推行政务公开工作。认真贯彻《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积极推进电子政务,修订完善政务公开有关制度规定,不断扩大公开范围和层次,规范公开内容和形式。完善监督检查办法和考核评议标准,强化监督检查工作,确保行政决策、行政权力运行过程和涉及群众利益的事项依法、及时向社会公开,方便群众,服务群众,打造“阳光人社”。

五、强化领导责任,确保党风廉政建设各项工作的落实 ㈠切实加强领导,认真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认真贯彻中央新颁发的《关于实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规定》,切实加强领导,重视抓好党风廉政建设工作。按照市纪委十二届六次全会的要求,细化方案、制定措施、落实责任、严格检查和考核;局党风廉政建设工作领导小组要发挥好组织协调和督促指导作用;主要领导坚持对反腐倡廉工作亲自部署、过问、协调和督办;领导班子其他成员要坚持“一岗双责”的要求,切实抓好职责范围内的反腐倡廉工作;各级领导干部要发挥好表率、示范作用,不仅要模范遵守廉洁从政有关规定,还要管好班子、带好队伍;纪检监察机构要承担起协助党组组织协调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倡廉工作的重要职责,抓好责任分解、检查考核和责任追究工作。对达不到目标要求或发生重大问题的部门和单位,严肃追究有关领导责任并对单位实行“一票否决”。

㈡密切协调配合,加强检查考核。反腐倡廉建设是党建工作的重要内容,要整合资源和力量,形成合力。各有关部门要密切协调配合,积极主动开展工作。业务主管部门要发挥职能优势,对分管业务领域的党风廉政建设和牵 头主抓的任务,要制定切实可行的方案,积极组织实施,抓好责任落实。纪检监察机构要会同有关部门,加强督促指导和检查考核,及时掌握工作进展情况,总结经验,研究解决问题。

㈢严肃查处违纪违法案件,维护群众切身利益。紧紧围绕“以人为本、执政为民”谋划反腐倡廉工作,认真分析机关和系统反腐倡廉建设情况,摸清腐败现象和违法违纪问题易发多发的重点部位和关键环节,研究解决思想认识、工作思路方法与“以人为本、执政为民”理念不适应、不符合的问题,促进反腐倡廉工作理念、体制机制和方式方法创新。继续深化医疗保险制度改革、新型农村社会保险试点和被征地农民社会保险保障等工作,开展清理整顿人力资源市场秩序、劳动用工和社会保险、农民工工资支付情况专项检查,加大劳动保障违法案件查处力度。

建立健全违纪违法案件及时揭露、发现、查处机制,加强信访举报排查分析工作,调查核实群众反映的问题,注意发现问题线索,严肃查处见利忘义、利用行政审批权、行政执法权谋取非法利益的案件和滥用职权、徇私舞弊,挤占挪用、骗取套取社保基金、就业资金的案件以及侵害群众利益的案件,认真受理、分类梳理、调查核实群众反映的问题和诉求,坚决纠正行政不作为、乱作为、慢作为以及损害群众利益的不正之风,切实维护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

六、下一步工作计划

根据市委、市政府的工作要求,结合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工作的实际,我局将继续坚持以邓小平理论为指导,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大和十七届四中全会精神,努力实践“三个代表”重要思想,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深化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制度改革,全面加强党的领导,坚持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大力加强基层党组织的建设和党风廉政建设,全面推进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各项工作的有序进行。

㈠抓党风廉政建设。要通过学习中纪委、省纪委的文件精神,抓好《廉政准则》和深化作风建设提高执行力工作,开展示范和警示教育,深刻剖析典型案例,筑牢拒腐防变的思想防线。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着重抓好班子内部的党风廉政建设和领导干部的廉洁自律工作,完善内部审计监督制度。不断修正工作过程中存在的问题和不足,使《廉政准则》贯彻执行真正取得实效。

㈡抓班子建设。一是加强思想教育,努力提高党员干部的思想政治素质。自觉加强理论学习和修养,开展党性原则、组织纪律、群众观念、大局意识主题思想教育,强化宗旨意识。二是增强素质,不断提高领导水平和驾驭能力。用辩证唯物主义和历史唯物主义的原理,去观察和审视问题,把握时代发展的新趋势,通过党校培训、跟班学习、挂职锻炼等形式加强对党员干部理论思维的培养和锻 炼。三是创造性开展工作,增强总揽全局的能力。正确处理好当前与长远、局部与全局的关系,结合我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工作实际,抢抓机遇、集中精力解决一些带全局性、战略性和前瞻性的重大问题,牢牢把握经济社会发展的主动权。

㈢抓作风建设。一是抓工作作风。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工作多、任务重、责任大,要发扬真抓实干、狠抓落实的工作作风。建立领导干部抓落实责任制,当好抓落实的表率;建立抓落实的工作台帐,将目标任务细化、责任体系具体化、工作进度表格化,确保各项工作落到实处;建立定期督办、定期考核、定期通报,形成自加压力的激励机制,确保抓一件成一件、件件落实。二是抓机关作风。加强纪律建设,要按照机关作风、效能建设规定,不断加强学习,提高素质,始终保持良好的工作状态和严谨的工作作风,为基层、群众服务。三是抓工作效率。继续开展“青年文明号”创建活动,注重抓重点、破难点、造亮点,大力提高服务水平和工作效率,要结合业务发展的特点,认真梳理工作中存在的突出问题,制定出操作性更强的具体措施,务求破解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工作发展难题,全面完成今年的各项任务。

二○一一年十二月十八日

第五篇:区人社局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总结

区人社局2019年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总结

呈贡区人社局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引领,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根据区司法局《昆明市2019法治政府建设工作计划》文件精神,在区委、区政府的领导下,紧紧围绕法治政府建设工作目标开展工作,现将自检自查报告如下:

一、重点工作推进情况和取得的成效

(一)改善民营企业法治环境有关工作任务

1.降低涉企保证金和社保费率,减轻企业负担

推行银行保函保证金制度。严格执行国家及省、市公布保留的涉企保证金目录清单,禁止非法新设立保证金项目。收缴推行金融担保机构保函等第三方担保和差异化缴存制度,对工资支付信用良好的企业实行减免缴存制度。我大队严格执行农民工工资保证金管理办法,对于符合退还条件的工程项目,积极退还企业农民工工资保证金,未存在拖欠情况。截止2019年9月,我局共缴存农民工工资保证金41笔13972.03万元,退农民工工资保证金52笔9925.28万元,现有余额26783.39万元。

2.认真贯彻落实国家省市关于降低社会保险费率政策,减轻企业负担。我局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降低社会保险费率综合方案的通知》(国办发﹝2019﹞13号)、《云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云南省降低社会保险费率实施方案的通知》(云政办发﹝2019﹞48号)和《昆明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昆明市降低社会保险费率实施方案的通知》(昆政办﹝2019﹞60号)文件精神。一是降低养老保险单位缴费比例。自2019年5月1日起,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包括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和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单位缴费比例降至16%;

同时按照2018全省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1至4月6710元,5至12月5179元)的60%至300%作为缴费基数征收养老保险费;

截止8月养老保险费降低1003.78万元,预计到2019年底将减轻企业负担1432万元。二是继续阶段性降低工伤保险费率。自2019年5月1日起,工伤保险费率继续按照国家基准费率标准的45%执行,降低费率的期限执行至2020年4月30日。工伤保险行业类别分为8类,按照国家基准费率标准的45%执行,截止8月工伤保险费降低132.09万元,预计到2019年底将减轻企业负担180万元。三是实施失业保险总费率1%的省(区、市),延长阶段性降低费率的期限至2020年4月30日,2019年1月-2019年8月预计与失业保险原费率3%相比大约减免了1734.41万元。

(二)落实政府工作报告相关任务

1.贯彻落实区委、区政府依法治区重大决策、重要事项

严格落实“三重一大”制度,建立健全重大决策法律咨询、风险评估、合法性审核、责任追究及容错、纠错等制度机制。建立健全法律顾问制度,2019年我局专门聘请云南新征途律师事务所律师刘舒、刘涛担任我局法律顾问,同时制定法律顾问职责和工作要求,明确法律顾问职责,遇到重大行政决策、重大行政行为等工作,首先咨询法律顾问,听取其意见建议,主动防范、化解法律风险。今年以来,我局法律顾问多次参与了行政决策过程,出具相关法律意见书。

2.健全依法决策机制

一是进一步推行重大决策听证工作制度。为切实规范重大决策行为,提高政府决策的透明度和公众参与度,我局严格按照《昆明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重大决策听证实施细则》要求继续推行重大决策听证工作。二是规范行政决策程序和方式,推行重大行政决策听取意见、听证、合法性审查、集体讨论决定等制度。围绕依法行政工作,我局依法、科学、合理界定行政决策权限,完善行政决策规则,规范行政决策程序,坚持集体领导,把集体领导和个人分工负责结合起来,凡属决定重要问题坚持集体领导、民主集中、个别酝酿、会议决定的基本程序进行,充分发扬民主,坚持局务会制度,让多数人参与到决策中来。建立健全重大行政决策实施情况后评估制度,建立并实行行政决策责任追究制度,实现决策权和决策责任相统一。每月按时报送《呈贡区重大事项社会风险评估报送表》,对本局职能范围内重大事项社会风险进行评估。

3.深入推进党务、政务公开

建立健全政府信息公开、考核、社会评议、报告、责任追究等制度,及时、准确公开依法应当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建立政府信息公开平台,以政府信息公开门户网站为信息公开的主要形式,进行政务公开,认真听取意见,自觉接受监督,不断改进工作作风,提高警惕办事效率。2019年,我局累计公开政务信息28条,为公众查阅政府信息提供便利条件。严格按照区委、区政府推进政务公开的要求,围绕人事安排、资金使用等权力集中的环节进行政务公开,我局在办公楼显要位置公布了服务承诺事项50项,对受理部门及科室、办结时限等进行了公开,自觉接受社会监督。

(三)落实全面推行行政执法相关制度

区人社局劳动监察大队在积极承接省、市下放职权的同时,先后在街道和社区设立兼职监察员,不断强化街道社区日常巡查职能。

严格落实《进一步规范行政执法程序提高行政执法水平的实施方案》和《呈贡县行政执法责任追究办法》等20余个与依法行政相关的文件。呈贡区人社局通过完善制度,用制度“管权、管人、管事”,落实了各部门的行政执法工作任务和责任,特别是明确了违法责任追究措施,加大了关系群众切身利益的重点领域执法力度。

1.建立健全行政裁量权基准制度,严格落实《昆明市人民政府法制办公室关于转发(云南省人民政府法制办公室云南省高级人民法院关于适用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基准制度相关规范性文件的通知)的通知》,政策法规科对涉及的法律法规规章进行梳理,明确本部门行政处罚的权限、职责等前提下,积极上级业务主管部门对接,按照“合法性、公开性、过罚相当、平等对待、教育为主”五项原则,确定了行政处罚自由裁量阶次和处罚基准,对涉及行政处罚幅度的条款进行了逐一细化。并在政府门户网站公开了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标准,自觉接受社会公众监督。

2.推进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按照“建立健全工作制度、严格按照规范使用文书、推进执法记录仪使用、依托多种手段记录执法全过程”的四项工作要求,对行政执法活动全过程跟踪记录。区人社局行政执法部门已逐步推行了行政执法文书电子化,实行纸质档案卷宗管理制度和电子档案管理双轨制,实现了对立案、调查取证、决定、执行等行政执法活动全过程的跟踪记录,确保所有执法工作都有据可查。

3.制定行政执法程序规范,明确具体操作流程,严格按照《县区政府部门和街道办事处权责清单指导目录》规定,重点规范行政许可、行政处罚、行政检查、行政确认等关系群众切身利益的执法行为。健全行政执法调查取证、告知、集体讨论决定、罚没收入管理等制度,明确了听证、集体讨论决定的适用条件,明确了执法步骤、环节和时限。贯彻落实《云南省重大行政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办法》,截止目前,全局未作出过重大行政执法决定。

4.健全行政执法公示制度。落实公民和法人信用体系建设和守法信用记录,完善守法诚信褒奖机制和违法失信行为惩戒机制。通过“信用昆明”和“呈贡区工程建设领域项目信息和信用信息公开共享专栏”公布不良信用单位2家。推行“三步式”执法和柔性执法,通过建立健全执法事项提示制度、重大案件回访制度等,给予了当事人自行纠正违法行为的机会,缓解了当事人与执法部门的直接冲突,化解了社会矛盾。

(四)落实《昆明市呈贡区法治政府建设实施方案(2016-2020年)》任务

1.加强组织领导

为确保中央、省、市、区的各项政策和部署落到实处,扎实抓好依法治理工作,加强法制部门建设,区人社局成立了以局长任组长,副局长任副组长,各部门、科室负责人为成员的领导小组,并按时上报区委依法治区办备案。使部门的设置、人员配备与工作任务相适应,形成了一把手亲自抓、班子成员主动抓、各部门密切配合、干部职工积极参与的工作格局,建立健全以行政首长为重点的行政问责制,提高政府执行力和公信力。我局党委印发了《呈贡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党委会议事规则(试行)》和《呈贡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党委会务会议事规则(试行)》,区人社局领导班子历来都重视依法行政工作,并列入重要议事日程,做到年初认真研究制定工作计划,平时做好督促检查,半年听取各部门工作汇报,进行认真自查,针对存在的问题,班子召开专题会议,研究整改措施。

2.落实领导干部述法考评制度

结合领导干部述职述德述法工作,积极开展领导干部述法考评工作,制定领导干部述法考评实施方案,按时上报述法考评报告。

3.提高干部职工依法办事能力

一是针对工作中的重点、难点,积极参加省、市、区组织的各项相关工作培训。2019年,组织开展培训40余人次。二是按照市政府的相关要求,针对执法人员的法律轮训,按时限,按要求完成。全局所有执法人员均参加了法律知识轮训。三是对于新上岗执法人员,都统一参加培训,通过考试后才能持证上岗。目前,我局在岗23名执法人员均持有执法证,并已全部按要求报区法制办录入昆明市执法资格管理系统。四是将党章党规、宪法法律列入单位学习培训内容,对国家新颁布的法律法规,采取集中学习等方式,及时更新全局干部职工的法律知识储备。五是将法律知识纳入公务员及事业单位人员更新知识培训、事业单位人员初任培训、新录用公务员适应性培训中,今年已组织开展了公务员和事业单位人员培训4期共1000人次。

(五)法治政府建设常规性工作任务

协调推进本单位、本系统、本行业依法治理工作

一是深入开展清理权责清单工作。在全局范围内开展了权力清单和责任清单清理工作,根据行政职权的变化认真修订《呈贡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权责清单》并在网上公开,目前保留6项行政许可项目、139项行政处罚、8项行政给付和6项其他行政职权。

二是开展“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专项活动。根据区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呈贡区“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专题活动实施方案的通知》为进一步改善呈贡区经济社会发展软环境,转变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执法方式,提高行政管理效能,提升服务发展能力,推进依法行政,呈贡区人社局积极开展“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专题活动,充分利用各种形式开展思想教育活动,提高广大执法人员对优化发展环境的重要性认识,不断加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执法队伍的整体素质建设。在行政执法过程中,严格遵照《行政指导手册》,通过“理性、平和、文明、规范”的柔性执法,适度减少执法的强制力,有效实现一定的行政管理目的,提高行政执法水平,实现了法律效果与社会效果的有机统一。

三是依法制定规范性文件。我局出台了专门的规范性文件制定控制程序并严格贯彻落实。在起草规范性文件前,严格遵守法定权限和法定程序,建立健全规范性文件修改、废止公众参与、专家咨询论证、合法性审查等制度;

定期清理规范性文件,并按时限、按规定上报区政府法制办登记备案。

四是开展农民工工资支付检查、清理整顿人力资源市场秩序等4次专项检查,有效预防和打击劳动保障违法行为。共举办、协办专题宣传活动7场。2019年受理劳动保障监察案件受理劳动保障举报投诉案件49件,结案49件,法定期限内结案率100%,为劳动者追讨工资1301.8155万元,涉及劳动者586人。受理协调处理案件23起,协调劳动者工资266.9050万元,涉及159人。法定期限内受理并办结信访转办件、12345受理交办件132件,未发现涉旅企业违反劳动法律法规的情况。

五是提高劳动仲裁水平,切实畅通维权之路。2019年受理劳动人事争议仲裁案件180件,结案173件,其中仲裁裁决53件、仲裁调解120件,法定期限内案件结案率100%,为劳动者落实各项经济待遇620.5万元。

二、工作亮点

一是推进劳动监察信息化管理系统建设工作。为进一步加强企业规范劳动用工管理和工资支付行为,减少因工资拖欠而引发的突发性群体事件,呈贡区积极在具备安装条件的在建工程项目推广劳动监察信息化管理系统建设。依托系统建立劳动用工及工资支付实名制管理制度。要求辖区内所有具备条件的建筑工程项目使用劳动监察信息化管理系统并实行实名制管理。

二是创新农民工工资保证金缴存方式。呈贡区自2009年9月起推行农民工工资保证金制度以来,不断加大农民工工资保证金缴存力度,在一定程度上遏制了欠薪行为,维护了劳动者的合法权益。截止2019年9月,我局共缴存农民工工资保证金41笔13972.03万元,退农民工工资保证金52笔9925.28万元,现有余额26783.39万元。

三、存在的问题与不足

我局在依法行政工作中,虽然取得了一定的成绩,积累了一定的经验,但在工作中仍然存在一些不足和问题。

一是行政执法人员队伍有待于加强,虽然每年我局都积极组织相关工作人员参加省、市、区开展的各类执法培训,但由于人少事多,忙于具体工作,缺少对各类法律法规的系统钻研,执法水平和法律素质有待于进一步提高。

二是不断增加的流动人口对劳动保障软硬件设施建设带来了巨大压力。随着呈贡新区建设进程加快,流动人口不断增加,由于这部分人群流动性较大、法制意识不强、难以联系等原因,给劳动监察执法、农民工维权、社会保险扩面、就业技能培训等工作带来了巨大的挑战。

四、下一步工作计划

依法治理工作是一项长期的社会系统工程,区人社局将坚持以十九大精神为统领,进一步创新机制体制,采取切实可行的措施,全面提升全局干部职工法律素养,提高执法队伍素质和执法水平,全面推进全区人社事业法制化发展进程。

一是树立重视法治素养和法治能力的用人导向。抓住领导干部这个全面依法治国的“关键少数”,完善党委理论中心组、常委会议事用法机制,坚持“领导抓、抓领导”,由单位领导带头学法,坚持每年制定学法计划,根据呈贡区劳动监察、劳动仲裁、社会保障、就业创业、公务员和事业人员招录等重点工作,有针对性的开展法律、法规及实际案例学习,全面提高各级领导干部的依法决策水平。

二是加强对政府工作人员的法治教育培训。完善学法制度。认真参加区委区政府组织的法治专题讲座,开展全局干部职工大会学法、“法宣在线”等学习。切实做到学法计划、内容、时间、人员、效果“五落实”。

三是落实“谁执法谁普法”的普法责任制。充分利用法治宣传月、农民工工资支付专项检查、用人单位法律法规知识培训会议等活动契机,开展宪法及法律法规进企业、进社区、进学校等宣传教育,全面弘扬社会主义法治精神,积极引导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尊法学法守法用法。同时,使执法人员在执法普法的同时不断提高自身法治素养和依法行政能力。

市人社局2019年度法治建设情况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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