镇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所工作总结
今年以来,在县市场监管局的精心指导和大坝镇党委政府的大力支持下,大坝镇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所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全会精神,牢固树立“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以坚定的思想自觉、政治自觉和行动自觉,本着对人民群众饮食用药安全高度负责的态度,认真查找监管工作的薄弱环节,严格落实监管责任,履职尽责,基本完成了全年的各项工作任务。现将我所今年以来的工作总结如下:
一、工作完成情况
(一)食品安全监管
1.结合节日期间食品安全专项检查,扎实开展农村假冒伪劣食品专项整治。今年,我所先后在辖区开展了元旦、春节、清明节、五一节、端午节、中秋节、国庆节等节假日期间食品安全专项检查,针对乳制品、肉制品、酒类、饮料、糕点、粮油、调味品等节日大宗食品进行了重点检查,重点整治销售过期变质、假冒伪劣、仿名牌、傍名牌食品,以及不落实进货查验、索证索票制度的行为。节日期间累计出动执法人员47人次,检查食品生产经营单位113家次。
2.认真落实非洲猪瘟防控各项工作措施。按照省、市、县非洲猪瘟防控工作会议精神要求,我所加大宣传力度,发放了告知书,督促辖区餐饮服务单位及单位食堂签订《餐厨废弃物处置承诺书》10份,建立了餐厨废弃物处置台账,与拉运人签订了《餐厨废弃物处置协议》,做到了餐厨废弃物流向可溯。同时加强对流通环节生鲜、冷冻猪肉及猪肉制品的监管,重点检查了进购生鲜肉加盖的“两章”及索取的“两证一票”,猪肉制品随货同行的电子一票通。
3.扎实开展2019年春秋季学校幼儿园食堂及校园周边食品安全专项检查。为确保学校师生饮食安全,在春秋季开学之际,我所及时跟进开展了学校食堂及校园周边食品安全专项检查,并加强日常巡查,排除风险隐患。今年,与各学校签订了责任书、承诺书共计4份,累计出动执法人员15人次,检查学校食堂10家次,校园周边食品经营门店14家次,排查出学校食堂风险隐患问题9条,校园周边食品安全隐患问题13条,目前所查问题已全部整改到位。
4.认真履行日常监管责任。在日常巡查中,除因暂时未开门营业的经营门店外,我所基本能够做到一月一巡查。对食品生产经营者存在的隐患问题做到及时发现,及时督促整改。我所始终把家庭自办宴席的监管当做日常监管工作的重中之重,经常电话督促各村协管员按时上报自办宴席申报备案信息,确保宴席备案率达到100%,今年,辖区累计申报备案自办宴席82家次。
5.认真完成食品监督抽检和食用农产品快检工作。今年以来,我所按照县局分解下达的食品监督抽检计划,累计完成食用农产品抽检任务9批次,专项抽检任务12批次,餐饮具抽检任务5批次,现制现售及餐饮抽检任务5批次,累计完成食用农产品快检任务151批次。
(二)药品、医疗器械安全监管
1.加强药品、医疗器械的日常监管。加强辖区药品经营使用单位日常监管,重点检查药品经营使用单位是否索取了药械供货单位的资质证明文件,是否落实了进购查验记录制度、药品是否按照规定进行储存养护、是否存在违法经营使用假劣药械、非法渠道购进药械等行为。在巡查过程中,督促药品使用单位及时报告日常工作中收集的药品不良反应和医疗器械不良事件,对发现的隐患问题进行现场整改或责令改正。截止目前,大坝辖区累计报送药品不良反应3例、医疗器械不良事件2例。
2.认真开展各类药械专项检查。今年,我所先后开展了2019年元旦、春节期间药品安全专项检查、中药饮片专项检查、打击药品领域违法犯罪专项行动、规范药品经营质量管理提升药学服务水平专项行动等,专项检查中累计出动执法人员18人次,检查药械经营使用单位共16家次。
(三)综合管理
1.积极开展食品药品知识宣传。一是加强教育培训。今年以来,大坝所组织村级协管员和辖区食品药品从业人员进行相关法律法规及业务知识培训2场次,集中约谈食品生产经营负责人1次,进一步提高了辖区食品药品从业人员的法律意识和村级协管员的业务水平,食品药品生产经营单位负责人进一步靠实了食品药品安全主体责任。二是加强日常宣传。充分利用村务公开栏、标语、召开村社干部、群众会议等方式,在元旦、春节、端午节、中秋节、国庆节等节假日期间,定期和不定期对食品药品安全工作进行宣传。利用镇政府各种集中活动,组织干部在活动场所悬挂食品药品安全宣传横额,发放宣传单(册),设立咨询台,解答群众疑问,提醒老百姓不购买、不食用不合格食品药品。全年开展集中活动4场次,出动执法车播放法律法规录音8次,累计发放食品药品安全宣传单(册)2000余份(册),悬挂食品药品安全宣传横额4幅。
2.主动配合清查不合格食品。在今年“3.15晚会”上曝光的“辣条”食品清查中,共出动执法人员6人次,检查校园周边食品经营户2家次,其他食品经营户27家次。配合上级业务部门清查辖区涉毒有害食品涉及人员1人,查扣涉毒有害食品1瓶。
3.及时处理群众投诉举报。今年,我所受理食品投诉举报2起,现场核实了投诉举报内容并及时把检查核实情况反馈给了投诉举报人,投诉举报人对处置情况均表示无异议。
4.积极开展不合格化妆品清查。今年,我所先后出动执法人员23人次,对照上级业务部门通知清查的不合格化妆品清单,累计清查化妆品经营、使用门店54家次,均未发现辖区经营者经营使用清单中所列不合格化妆品。
5.加强食品生产经营环节的安全生产管理。在日常监管工作中,我所始终坚持“管行业、管安全”要求,对食品各环节的安全生产隐患问题进行随时排查,发现隐患问题,及时督促整改,确保了食品生产经营各环节年内未发生任何安全事故。
6.加大案件查办力度。今年以来,我所在规范食品药品经营者日常经营行为的同时,进一步加大了对经营者违法违规行为的查处力度,截止目前,我所立案查处食品违法案件2起,违法经营者上缴罚款3000元,案件已全部结案归档。目前,尚有2起药品违法案件因复检结果未出,还在等待办理中。
二、存在的问题和不足
(一)存在的问题
1.基层监管所执法力量薄弱,工作人员较少,开展监管工作无经费保障。
2.农村家庭自办群体性宴席的申报登记,缺乏相关法律规章的支撑,仅靠现有的执法力量,很难取得有效监管。
3.由于机构改革,属县乡双重领导的镇食药所处境较为尴尬,镇政府和市场监管局都要給食药所安排工作,但是基层所及职工的困难和福利问题却得不到上级业务主管部门的关心、支持。
(二)工作中的不足及原因分析
1.辖区学校食堂“明厨亮灶”工程无法实施。由于大坝完小、勤锋小学本身教学基础设施薄弱,加之在校学生较少等客观条件,单凭学校和监管单位无法组织实施“明厨亮灶”工程。
2.药品不良反应报告和医疗器械不良事件上报数量无法完成。究其原因,一是由于医疗机构业务属卫生系统所管,向市场监管部门收集、上报药械不良反应(事件)不够重视;二是由于辖区群众安全用药意识淡薄,在用药过程中即使有药品不良反应也意识不到,也未及时向医疗机构报告;三是大坝辖区距离县城较近,在本辖区医疗机构就医看病人数少,所以收集到的药械不良反应(事件)报告也较少,因此无法全部完成药械不良反应(事件)报告任务数量。
3.分配的行政处罚案件任务有欠账。一是因为近几年我所通过宣传教育和规范整治,辖区食品药品生产经营者自律意识和守法经营意识逐步提高,经营超过保质期食品、假冒伪劣食品药品等违法违规行为也逐年减少。二是由于县局对行政处罚额度存在异议,案件处罚额度不明确。
三、明年的工作打算
在明年的工作中,我所将继续按照省、市、县市场监管局关于食品药品安全工作的决策部署,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引,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全会精神以及习近平总书记的食品药品安全工作的重要指示批示,坚持“四个最严”要求,依法履职尽责,并做好以下工作:
一是继续加强业务学习,积极参加上级业务部门组织的各种培训学习,不断提升依法监管、科学监管水平。
继续加强辖区食品药品生产经营者的宣传教育培训,不断提高食品药品生产经营者的自律意识、法律意识和诚信意识。二是继续做好餐饮单位“明厨亮灶”、“清洁后厨”、“文明餐桌”、量化等级评定、信息公示外置等工作,大力推进食品安全示范创建工作和创建文明县城活动。
三是继续做好食品快速检测和监督抽检工作,以抽检检测为支撑,全面提升监管效能,以风险防控为核心,切实强化监管措施,并将快速检测与日常监管工作相结合,提高现场稽查监管能力。
四是严格按照《甘肃省农村集体聚餐食品安全管理办法(试行)》的要求,继续探索和创新农村群体性聚餐和流动餐车承办宴席等高风险环节日常监管的办法和手段。
五是是继续加大案件查办力度,尤其要加大对进货查验和索证索票两项制度不落实的违法经营行为的查处力度,确保“两项制度”落实到位。
六是继续抓好干部作风建设和党风廉政建设。
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和食品药品监管人员“八条禁令”、“十不准规定”,建立起党风廉政建设长效机制,树立市场监管人勤政、为民、务实、清廉的良好形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