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伦理学与生活[最终定稿]
编辑:青灯古佛 识别码:10-1051901 1号文库 发布时间: 2024-06-27 16:04:29 来源:网络

第一篇:伦理学与生活

《伦理学与生活》心得体会

读史使人明智,读诗使人灵秀,数学使人周密,科学使人深刻,伦理学使人庄重,逻辑修辞之学使人善辩;凡有所学,皆成性格。——可见,《伦理学》对于我们来说,不仅仅是一门学业上的成绩课程,更是一门精神上的修养课程。

初次接触《伦理学与生活》这门选修课,怀着迷惑与期盼的心情走进了教室。在林老师给了我们几个问题,讨论解疑过后,我们初步了解了伦理学。

何谓伦理学?林老师一句话高度概括了:伦理学讨论人的举止行为的对与错。通俗易懂的语言,简单明了的解说,一下子就把我们带进伦理学的思想大世界中去了。

自从第一次听了林老师的课,我就认可了林老师的课。首先,张老师的第一节课给我留下了很深很好的印象;其次,林老师的课堂的确很生动,让很多同学忘记了看课外书;最后,林老师的课一次次让我从堕落中清醒,虽然它起的作用很小,但却是不可忽视的。

《伦理学与生活》让我了解了人类的七宗罪:傲慢、妒忌、暴怒、懒惰、贪婪、贪食及色欲。也懂得了伦理学的精髓——七美德:谦逊、宽容、温和、热心、慷慨、节制、贞洁。

伦理学让我懂得了美德,伦理学让我懂得了功利,伦理学让我懂得了义务,伦理学让我懂得了尊重生命,„„

《伦理学与生活》带给我的震撼,就感觉像是进了一家餐馆,但你却发现你是到了一个风景园;等到你吃完一份黄瓜肉片要付帐时,你却发现,他们只收了一分凉拌黄瓜的钱!

对《伦理学与生活》的看法,我觉得林老师在课堂上的互动这方面做得很好,把课堂气氛控制的不错!《伦理学》作为哲学的一个分支,语言固然硬涩难懂,2-

第二篇:伦理学与行政伦理学教案专题

伦理学与行政伦理学

(教案)

任课教师:覃青必

班级:政治学与行政学班

政治学与国际关系学

绪论:科学的产生及其反思

一、现象界及明晰性要求

1、现象界作为一个自在的世界,本来是混沌一片的,只是在人的视域中,现象界才呈现出它的明晰性。

2、人对现象界的明晰化:人通过其特有的时空性、归纳与演绎思维、因果律把本来混沌的现象界明晰化,从而把握、控制现象界,求得心理上的平衡。

时空性:人活在一个四维的空间中,即单向的时间和长宽高三维空间,康德认为,人的时空性是先天具有的,它是人存在的前提。

归纳与演绎思维:归纳即把某方面相似的东西归纳为一类并形成一个抽象的概念;演绎即从抽象的概念推导到一个个具体的事物。•

因果律:表示任何一种现象或事物都必然有其原因,而从其原因必然会得出某种结果。

二、科学的产生及其分类

1、科学正是在人类企图解释、把握、控制现象界的欲求下产生的,科学是我们企图控制世界的基本手段。

2、根据研究对象、研究方法、研究作用的不同,我们拥有了各种不同的学科及科学,根据研究对象的不同我们可以把各门学科宏观地分为自然科学、人文科学和知识学。

自然科学:以自然界为研究对象,主要以经验分析法为研究手段,目的在于解释、控制自然界,比如天文学、地质学、物理、化学等等

人文科学:以人自身为研究对象,主要以经验分析法、实用主义、现象还原法、辩证法等等为研究手段,目的在于解释人的行为,并给人提供行动上的规范与指引 •

知识学:以人类获取知识的方式方法为研究对象,只要有逻辑学、语言学等。•

3、根据研究方式、研究理念的不同我们又可以把它们分为形而上学和形而下学。•

形而上学:摈弃经验分析法,以超验的世界为研究对象,企图给人与世界一个终极的解释与把握,主要是精神性的信仰意义上的。

形而下学:主要以经验分析法分析可感的现象界,企图给人与世界一个现实的解释与把握,主要是物质性的功利意义上的。•

三、反思唯科学主义

1、形而上学的衰败及其原因

• 怀疑论:怀疑现实世界的客观存在(庄周梦蝶)• 价值专制:布鲁诺事件

2、形而下学的兴盛及其反思 • 经验主义的局限 • 科学的预设问题

• 讨论:科学是否是检验真理的唯一标准?

• 第一讲:伦理学及其学科性质

• • • • • • • • • • • 第一节:人及其道德诉求

一、《蜘蛛侠》给我们的思考:一个具有超能力的人,如何保证他不为恶?

二、人的特点:人能力非凡,但人性又既善又恶,于是对人的约束就成为必要。

三、人的自我立法:人的约束只能是自己对自己的约束,这就是人的自我立法。这种约束本身是一个悖论,因此也造成了人的困惑,但这种约束对人来说又是必须的。

四、法的约束和道德的约束

法的约束靠外在惩戒和人的趋利避害起作用,道德的约束靠社会舆论和人的良知起作用。

五、道德约束的必要性

相对于法的约束,道德的约束更能体现人的自由、尊严与价值,人能自律的行为却用法来强制往往使人丧失价值感。第二节:伦理学的定义

一、道德约束的普遍性及伦理学的产生

道德约束总是让我们从应当或不应当、正当或不正当、善或恶的角度来观察、评价、规范、约束我们的行为,这种约束是普遍的,从而导致社会上一系列客观的道德现象,包括人对道德思想的思考、道德原则的设立、人的道德实践等等,这些道德现象需要一门学科专门去研究、归纳、总结,并加以体系化,从而导致了伦理学的产生。

二、道德与伦理的词源变化

1、道德

“道,所行道也”,愿意是道路,后来引申为道理、普遍的规律、终极的法则;“德,得也”,原意是得到、收获到的东西。“道德”两字连在一起就是认识了道、依道行事后而“内得于己,外得于人”。《道德经》:“道生之,德畜之,物形之,势成之。是以万物莫不尊道而贵德。”

2、伦理

伦即人伦,指人的血缘辈分关系;理即玉石的纹理,引申为条理、原理、道理。“伦理”即调整人伦关系的条理、原理、道理,也就是伦类的道理。

《说文解字》:“伦,从人,辈也,明道也;理,从玉,治玉也。”

*词的演变

从词源看,道德比伦理更具有形而上的品格。只是到了近代,日本学者在翻译西方ethics这个词时,因找不到对应的日文,就用中文“伦理”来翻译,然后这个翻译首次被严复引用,进而成为汉语界公认的译法。

从此伦理学就成为专门研究社会道德现象的一门学科,而道德则专门指称维系人与人之间的一系列风俗、习惯和行为准则。

三、伦理学的定义

研究人的道德思想和现象,解释人的道德行为,确定人行动应当遵守的道德原则和规范,从而引导人的道德实践的一门科学。

*道德行为的特征

道德行为关注的是人与人之间的关系,而不是人与物或物与物之间的关系;道德行为关注的是人有意识、能选择的行为,人无意识、不能选择的行为没有道德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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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 • 义。

第三节:研究的理念、范围及学科分类

一、研究理念

首先,伦理学研究的是那些具有较大现实意义的行为,无足轻重的行为道德一般不去规范。从重要性看道德是介于法与人的日常行为之间。

其次,伦理学研究的是那些还没有得到普遍实现的行为,已得到普遍实现的行为道德一般不再去规范。这是伦理学的“应然”性。

应然:应然相对于实然而言,实然即现实的已存在的或实现了的东西,应然即还没存在或得到实现的、比现实更好的一种状态。

“应然”性一方面决定了伦理学研究的超越性功能,这是引导人与现实不断走向完善所必须的,另一方面也可能导致伦理学脱离人与社会的现实,成为压制人、阻碍社会发展的东西。

二、研究范围

道德处理的是以人为中心导致的人与人、人与物之间的关系,关系双方相互作用,从而导致了作为主体的人应当遵守的原则与规范。从个体的人出发,人与外界可以构成三大关系,即人与自身的关系、人与他人(社会)的关系、人与自然的关系,从道德的角度研究这三大关系就形成了伦理学研究的范围

1、人与自身的道德行为

人的自我意识、反思能力使人分裂成不同的自我,包括理性的我与情欲的我、善的我与恶的我、积极的我与消极的我,这些自我之间相互冲突,从而使人处于一种不和谐的状态,因此确立人处理身心矛盾应该遵守的道德原则,从而超越这种冲突,实现人身心的和谐发展,就构成了伦理学研究的一个重要任务。人与自我的道德关系,主要属于美德伦理研究的范围,比如理性、进取、节制、淡泊等都属于处理人身心关系的道德原则。

2、人与他人的道德行为

生活中每个人都从自己的角度、自己的利益出发看待他人,每个人都企图把自己当主体而把他人当客体,从而导致人与人之间的矛盾与冲突,因此尊重他人、克制自己的利益,确立人与他人之间应该遵守的道德原则,从而实现人与人之间的和谐,就成为伦理学研究的又一个重要任务。人与他人(包括社会)的道德关系主要属于社会伦理研究的范畴,比如无私、奉献、爱人等都属于处理人与人之间矛盾的道德原则。

3、人与自然的道德行为

人是自然界唯一有理性、能反思的动物,由于人性的自私与邪恶,理性成为了人凌驾于自然之上、把自然当成满足自己私欲的客体,从而任意剥夺、破坏自然,导致人与自然关系的恶化,因此反思人与自然的关系,尊重大自然,确立处理人与自然关系应该遵守的道德原则,从而实现人与自然的和谐发展,就成为伦理学研究的一个重要任务。人与自然的道德关系,主要属于环境伦理研究的范畴。

三、学科分类

1、元伦理学:研究对人来说什么是善,什么是恶,以及什么对人来说是有价值的,研究内容包括人性论、良心论、价值论、善恶论等。

2、规范伦理学:从元伦理出发,导出能指导人实践的具体的道德原则和规范,研究内容包括各种道德关系、道德法则、道德规范等。

3、美德伦理学:研究如何提高人的道德品质,把道德原则、道德规范落实到人的实践,研究内容包括道德实践、道德教育、道德悖论等。

• 第二讲:人性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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德尔菲神庙的箴言:认识你自己!

一、对个人的意义

一个人只有时常反观、认识他自己,他的行动才是睿智的,他的人生才是富于意义的。

知人者智,自知者明。胜人者有力,自胜者强。——老子

未经反省的人生是不值得过的人生——苏格拉底

二、对社会的意义

对人自身的充分认识是我们顺利进行管理、制定制度、进行规范的前提,人的发展往往决定了一个社会经济、政治、文化的发展。

三、认识自己的艰巨性:

美杜莎的寓言:当局者迷旁观者清,人最难认识的往往是他自己。第二节:人性善恶的思考

一、什么是人性?

①人生来具有的属性即人性(荀子、告子)

“生之所以然者谓之性”——荀子

“生之谓性”、“食色、性也”——告子

②人区别于动物的属性即人性(儒家)

“人之所以异于禽兽者几希,庶民去之,君子存之”、“仁,人心也;义,人路也。”——孟子

二、什么是善与恶?

对什么是善,什么是恶,我们一般容易达成共识。

①利他观:我们一般认为主体能主动节制自身利益,能为他者考虑即善,只考虑自身利益的为不善,损害他者利益的为恶。

②理性观:我们一般认为主体能节制自身欲情欲,按理性原则行动的即善;沉浸于自身情欲,从而给他者甚至自身带来损害的即恶。

三、人性究竟是善的还是恶的?

1、认为人性即人异于动物的社会性的,一般认为人性善即人的本性能节制自身利益,主动为他者谋利,或者人的本性能节制自身情欲,按理性原则行动。代表是儒家、理性主义观。

2、认为人性即人生来具有的动物性的,一般认为人性恶即人的本性是自私、邪恶、不为他者考虑的,是充满无法控制之情欲、不会按理性原则行动的。代表是法家、情感主义。

3、告子认为人性是自然而然的,它不善也不恶,人性的善恶只不过是我们以自己的标准强加于人性罢了。第三节:中国传统人性观

一、儒家:人性善

人天生就具有善端,但人会因环境的浸染而变恶,因此人必须抵制外界的不良影响,从而维护、培育好他的善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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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仁义礼智,非由外铄我也,我固有之也,弗思耳矣”

“人性之善也,犹水之就下也。人无有不善,水无有不下”

“其所以放其良心者,亦犹斧斤之于木也,旦旦而伐之,可以为美乎”

“凡有四端于我者,知皆扩而充之矣……苟能充之,足以保四海;苟不充之,不足以事父母”

二、法家:人性恶

人生来是自私自利的,他的善只不过是社会教化的结果,不经社会教化的人,他的性情只能是恶的。

“生之所以然者谓之性”

“人之性恶,其善者伪也”

“目好色,耳好声,口好味,心好利,骨体肤理好愉佚”

“故舆人成舆,则欲人之富贵;匠人成棺,则欲人之夭死也,非舆人仁而匠人贼也。人不贵,则舆不售;人不死则棺不买”

3、告子:人性不善不恶

人生来具有的性情即人性,人性无所谓善恶,善恶只不过是我们后天强加给人性的。

“生之谓性”

“食色,性也”

“性犹湍水也,决诸东方则东流,决诸西方则西流。人性之无分于善不善也,犹水之无分于东西也”

第四节:西方传统人性观

一、基督教人性观

人是邪恶、堕落的,人一旦获得自由就会作恶,因此人必须放弃自己的自由,通过信仰上帝获得救赎。

二、理性主义与情欲主义人性观

人性构成:理性、情欲、意志

①理性主义人性观:认为人的本质是理性的,人实现自我本质就在于控制自己的情欲,从而凸显自己的理性。笛卡尔:“我思故我在。”

②情欲主义人性观:认为人的本质是情欲的,人的理性不过是满足人情欲的工具。费尔巴哈:“我欲故我在。” 附:我们的思考

没有抽象的固定不变的人性,只有是具体的、变化着的人性

1、人性是具体的:每一个具体的人的人性都不一样,每一个具体的人的人性也不是固定不变的,它会受到环境的影响。

2、人性是变化的:每一个时代的人的性情都不一样,把握一个时代人的性情是了解那个时代的关键。

• 第三讲:中华民族传统道德

• 第一节:儒家道德观

一、道德天赋论:人心有仁、义、礼、智四种善端,这些善端是天赋的,“仁义礼智,非由外铄我也,我固有之也”,“心之官则思……此天之所与我者”。

二、仁、义、礼、智

1、仁,即恻隐之心:对人对物的同情、怜悯、爱惜之心,有仁心是道德的根本,“仁者爱人”,但爱人也不能无原则地去爱,“以德报怨,何以报德”,“乡愿,德之贼也”。

*儒家有差等的爱:儒家的爱是有差等的爱,即先爱自己的亲人朋友,然后再拓展开来去爱其他人,“老吾老,以及人之老;幼吾幼,以及人之幼”,儒家的爱人建立在血缘亲情的基础上。(问题:如何看待儒家这种有差等的爱?)

*父为子隐,子为父隐:孔子认为,父亲犯了法儿子应该为他隐瞒,儿子犯了法父亲也应该为他隐瞒,对这个观点你如何评价? •

2、义,即羞恶之心:对违背仁义的事感到羞耻,“君子喻于义,小人喻于利”;但君子也不是“不言利”,而是对利应该“取之有道”,“不义而富且贵,于我如浮云”;羞耻心是道德教化的前提,最无耻的事莫过于没有羞耻心,“无耻之耻,无耻矣”。

3、礼,即辞让之心:懂得礼节,相互谦让,“君君、臣臣、父父、子子”,每个人都应该遵守跟身份相应的礼仪规范,所以“八佾舞于庭。是可忍也,孰不可忍也”;遵守礼仪要发自内心,基于真性情,而不是做表面功夫,“巧言令色,鲜矣仁”,真性情要符合礼仪,礼仪出自真性情,这样才算是君子,“质胜文则野,文胜质则史,文质彬彬,然后君子”。

4、智,即是非之心:辨别是非善恶的一种智慧,儒家的智慧主要指道德和人事上的智慧,“知者不惑,仁者不忧,勇者不惧”,智慧是人区别于动物的一个本质特征,因此智慧也就成为人的一种美德。•

三、仁之方:忠、恕

1、忠,己欲立而立人,己欲达而达人:即从自己的需要出发,推知他人的需要,然后体察并满足他人的需要,促进他人的成功,可以用“己所欲,施于人”来表达。(问题:你认为“己所欲,施于人”对吗?)

2、恕,己所不欲,勿施于人:即自己不愿意的事就不要加在别人身上,自己不愿意被别人那样对待就不要那样对待别人,这也是一种推己及人的方法,即从自己不愿意的推知别人的不愿意,然后尽量体谅他人的感受。(问题:你如何看待“己所不欲,勿施于人”这条道德律?)

四、儒学思想的发展与衰落

1、发展:西汉时期,董仲舒“罢黜百家、独尊儒术”,并建立起儒学完备的神学体系,儒学获得了第一次发展。

2、衰弱:儒学发展东汉后期,陷入了繁文缛节、形式化、僵化的时期,到魏晋时期社会迎来了儒学的一次大反叛,出现一大批反叛儒学,崇尚清谈,推崇道家的玄学时代。

3、再次发展:宋朝时期,许多儒学学者吸收佛学的思想,援佛入儒,创新地发展儒学,这是儒学的理学时代(朱熹:格物、穷理

王阳明:心即理、致良知)•

4、再次衰落:明清时期儒学再次衰落,完全沦为封建统治的工具。

5、近现代社会儒学的发展:主要体现在新儒学那里,新儒学主要在美国、台湾、新加坡等地发展,代表人物有熊十力、冯友兰、牟宗

三、杜维明等等。• 第二节:道家“无为”道德观

一、道:道是万物的根源,万物应该效法道 •

“道生一,一生二、二生三,三生万物”、“道常无为而无不为”、“人法地,地法天,天法道,道法自然”

二、反对儒家道德,认为儒家道德败坏了人的淳朴天性,主张尊重人的个性,反对人为的束缚,在天然质朴的层面达到和谐的状态。•

“绝仁弃义,民复孝慈”、“夫礼者,忠信之薄,而乱之首”

“牛马四足是谓天,落马首,穿牛鼻,是谓人”、“是故凫胫虽短,续之则忧;鹤胫虽长,断之则悲”

三、人生辩证法:人生在世,应该保持质朴的天性,懂得容忍、退让,以无为的态度达到有为的效果。

“五色令人目盲,五音令人耳聋,五味令人口爽,驰骋畋猎,令人心发狂” •

“祸莫大于不知足,咎莫大于欲得。故知足之足常足矣”

“不自见,故明;不自是,故彰;不自伐,故有功;不自矜,故能长” •

“功遂身退,天之道也” • 第三节:佛家“悟空”道德观一、八苦:生、老、病、死、爱别离、求不得、怨憎会、五蕴盛。

二、贪、嗔、痴:贪,这是因爱而生起的,以自我为中心,执着有关自我的一切。

嗔,这是因不爱而生起的,不满现前的境遇,不满所遇的人事。痴,这是因愚昧而生起的,对真实世界的无知,对虚妄的偏执。

三、悟空:世间的一切苦难都是因果轮回,超脱在于悟空。

四、慈悲与渡人:世人陷于八苦中不得解脱,佛要以慈悲为怀,超渡世人,使之获得解脱。

• 第四讲:西方传统道德思想

一、普罗泰格拉:人是万物的尺度

1、人是万物的尺度:“人是万物的尺度,是存在者存在的尺度,也是不存在者不存在的尺度”,世界因人而存在,正是因为有了人世界才呈现出它的明晰性,人是一切事物存在或不存在的尺度,是一切价值判断的尺度,如果没有了人也就没有了这个世界。

2、道德相对主义:既然人是一切价值判断的尺度,那么世间就没有什么永恒的价值判断,在道德判断上也一样,没有绝对正确、永恒不变的道德判断,每一个人都可以作出自己的道德判断,每一个人的道德判断都是正确的。•

3、最高的德性——口才(辩论术):正因为每一个人都可以作出自己的道德判断,因此道德判断正确以否取决于个人的辩论,只要能说服别人接受自己的道德判断,只要自己的道德判断为别人所接受,那么它就是正确的,因此对个人来说,最高的德性应该是拥有高超的辩论术,因为它是使你的道德判断成为真理的前提。•

二、苏格拉底:自知自己无知

1、寻求普遍真理:智者的道德相对主义使社会陷入一片混乱,每个人都自以为是,都企图通过辩论说服别人接受自己的观点,即使自己的观点是明显错误的,但只要个人能通过辩论说服别人,那这个观点就变成正确的,于是辩论变成了诡辩,社会失去了一种普遍的价值标准、价值判断,鉴于此苏格拉底一生的使命就是,寻求一种普遍的可以统一人们思想的真理。

2、苏格拉底的方法——真理“接生术”:苏格拉底所要寻找的真理就是对事物本质的普遍定义,从而超越智者对事物定义的个人主义、相对主义,苏格拉底寻找真理的方法可称为真理“接生术”,即通过辩论,引导对方一步步地超越那些表面的相对的认识,从而慢慢接近事物的本质,找到普遍的真理。

3、最高的德性——自知自己无知:在寻找真理的过程中,苏格拉底承认,很多时候他并不能给事物下一个绝对正确的定义,事物的本质(真理)好像很难追寻,于是在这种情况下苏格拉底承认人智慧的局限,并且认为只有神的智慧才是伟大的,因此从这个角度看,人的德性就在于谦虚、谨慎,并知道自己的局限与无知。

4、苏格拉底之死:苏格拉底喜欢跟人辩论,指出别人的无知,告诫人不要狂妄,因此得罪了很多人,后来苏格拉底被公民大会以“败坏雅典青年德性”的罪名起诉,并最终被判处死刑,苏格拉底临刑前并不惧怕,他说他是雅典的一只牛虻,判他死刑是雅典的损失,而不是他的损失,他说:“好了,我去死,你们去活,究竟谁的命运会更好,只有神知道!”

三、柏拉图:理念世界与四主德

1、理念世界:苏格拉底在现实中找不到事物的普遍定义,柏拉图经过自己的研究认为,在现实之外,有一个完满的理念世界,这个理念世界有着现实中每一样事物的最完满的原型,现实中的事物都是模仿这个原型产生的,也正因为是模仿,所以总是有缺憾,而完满的事物,总是存在于理念世界中。

2、“四主德”:正义、智慧、勇敢、节制

智慧:智慧以理性为基础,是理性的美德,智慧不是技艺上的智慧,而是对理念知识的认识。

勇敢:勇敢以意志为基础,是意志的美德,勇敢是坚决服从理性的教诲,不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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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情欲所动。

节制:节制以情感为基础,是情感的美德,节制即对情欲的克制,按理性原则行动。

正义:人的灵魂包含理性、意志、情感三部分,理性居于主导地位,指挥灵魂的各部分,意志为理性而行动,协助理性控制情感,情感的唯一使命就是服从,当三者各司其职、融洽无间时,一个人就达到和谐,从而拥有正义的德性。

四、亚里士多德:人的幸福生活

1、幸福说:亚里士多德认为,一事物的德性就是该事物按照它的本质行动而具有的品性,因此人的德性就是按人按他的本质行动而具有的品性,德性也是人的幸福所在,当一个人按他的本质行动时,他就是幸福的。

2、人的德性:人区别于动物的地方在于他的理性,因此按理性行动正是人实现自己本质、使人区别于动物的方式,这是人的德性,也是人的幸福所在。

3、沉思与道德生活:沉思是人单纯追求真理的一种活动,它是最富于理性的一种活动,因此沉思的生活是人最有德性、最幸福的一种生活。道德生活是理性控制非理性的一种生活方式,它以理性为主,同时涉及到非理性部分,道德生活对大部分人来说是可以追求的,同时也是他们的幸福生活方式。第二节:基督教道德思想

一、概况:基督教由耶稣从犹太教发展而来,今分化为天主教、东正教、基督新教。耶稣是基督的圣子,他为了替世人救赎,被钉上十字架,以自己的鲜血换取世人的得救。基督教的经书是《圣经》,包括《旧约全书》、《新约全书》。

二、原罪观:人是堕落的,只能依靠上帝得到救赎,行善也一样,人只有信仰上帝,才能够真正行善,从而获得救赎。

三、道德观:仁爱、喜乐、和平、包容、廉洁、孝顺、智慧

1、仁爱:爱人如爱己,不仅要爱你的亲人朋友,而且还要爱你的敌人。

“我们相爱,不要只在言语和舌头上。总要在行为和诚实上”、“有了机会,就当向众人行善”

2、喜乐:相信上帝,时常保持欢喜、乐观的心境。

“要常常喜乐”、“神要擦去我们一切的眼泪”

3、和平:“不要毁谤,不要争竞,总要和平,向众人尽显温柔”

4、包容:“凡事包容。凡事相信。凡事盼望。凡事忍耐”

5、廉洁:“我们要弃绝一切不洁的事,以及恼恨,忿怒,恶毒,毁谤,并口中污秽的言语”

6、孝顺:“照神所吩咐的孝敬父母,使我得福,并使我的日子在神所赐我的地上得以长久”

7、智慧:“愚蒙人是话都信。通达人步步谨慎”

*思考:基督教“爱人”与儒家“爱人” 的区别

儒家的爱是有差等的爱,即先爱自己的亲人朋友,然后再拓展开来去爱其他人。而基督教的爱是普世的爱,即去爱所有的人,甚至要爱你的敌人。儒家的爱人建立在血缘亲情的基础上,而基督教的爱人建立在人的堕落与救赎上。第三节:康德的道德思想

一、人是目的:在自然界中,唯有人具有意志,即是理性的,理性使人成为目的本身,成为自然界最具价值与尊严的存在物,因此物可以被人当作工具来利用,但人自身决不能被当作工具来利用,这是人的尊严。“你的行动,要把你自己人身中的人性,和其他人人身中的人性,在任何时候都同样地看作是目的,永远不能只看作

是手段。”

二、假言命令与定言命令:人作为不完全理性动物,存在着理性对非理性的指导即命令,命令分为假言命令和定言命令,假言命令遵循现实的法则,是我们为了满足现实需要而必须遵守的行为规则,定言命令遵循理性的法则,是我们为了彰显、实现我们的理性本质而必须遵守的行为规则,假言命令没有道德价值,而只有定言命令才是道德的。

三、道德的普遍化原则:“除非我愿意自己的准则也变成普遍规律,否则我不应该行动”,这就是道德的普遍化原则,一个人在行动之前必须先问自己:“我是否愿意其他所有的人也像我这样去行动?”如果回答是肯定的,那么你可以行动,如果回答是否定的,那么你就不要这么做。普遍化原则是一个人成为一个有德的人的根本。

四、自由在于自律:人是理性的动物,人的自由就在于能根据理性法则来行动,而不是根据情欲来行动,为所欲为的人以为自己是自由的,但恰恰成为了欲望的奴隶,因此自由在于自律,即能节制自己的情欲,从而按理性法则来行动。

• 第五讲:市场经济下道德的嬗变

• 第一节:君子国的启示:利他还是利己

一、君子国中交换的悖论:在君子国中,每一个人都是利他的,在商品交换的时候每个人都以维护对方的利益为自己的行动标准,但在这么一个每个人都利他的社会里,商品交换却无法进行。

二、商品交换与人的自利动机:商品交换必须建立在自利的基础上的,自利保证了商品交换的顺利进行,也正是自利才促使人们去交换。

三、义务做好事:一个君子造就出来的却是数倍于他的小人,无私做好事纵容的是贪小便宜的行为,“毫无利己、专门利人”在逻辑上是有矛盾的。

四、自利的均衡点:分苹果的故事

要使苹果得到公平的分配,就不能建立在道德的基础上,而只能让人基于自利的动机,通过协商得到一个双方都同意的分配方案,即找到一个自利的均衡点。

• 第二节:交换何以产生价值

一、问题:在社会总产量不变的情况下,交换(商业)的意义何在?

二、交换带来的价值:

1、使商品的使用价值得以实现。

2、使商品的使用价值得以放大。

3、促进分工,提高社会生产率。

三、交换与人的自利:交换能增进社会财富,自利能促进交换,在这个意义上自利在道德上是可允许的,在商品社会中我们必须肯定人的自利,促进交换的顺利进行。

• 第三节:建立在自利基础上的道德

一、囚徒困境:研究的是两个人在信息不确定的情况下,如何通过博弈为自己赢得最有利的结果。

二、启示:只考虑自己眼前的利益,往往造成对彼此都不利的结果,因此双方只有克制自己的眼前利益,才能得到双赢的结果。

三、道德的基础:有节制的自利是道德的基础,道德总是指向社会公共利益,为社会公共利益而主动节制自己的利益,是现代社会的道德要求。

四、道德的脆弱性:道德的脆弱性在于它的回报只能建立在大家都讲道德的前提下,否则道德起到的作用仅仅是给小人提供了便利。道德的脆弱性需要我们共同去维护,那些别人不讲道德而自己却能坚守道德原则的人,是我们社会的脊梁。

• 第四节:市场经济下的道德要求

一、职业道德:认识到自己的岗位、工作是整个社会和谐、高效运行的必要环节,是周围的人获得幸福、快乐生活的前提,就像自己的幸福生活也依赖他人的高质量服务一样,从而从自己的职业、工作中体验到一种责任、义务与神圣感。

二、商业道德:提供优质服务和商品,诚实守信,在交易中平等协商、促进交易,这是商业活动中我们应该遵守的职业道德规范。

三、社会公德:大部分公共设施可以免费使用,它们属于非交换产品,因此在使用过程中关于公共设施的维护,以及顾虑、照顾到他人的使用,就成为我们每一个人应该遵守的社会公德,相反如果每一个人都不讲社会公德,结果导致的将是每一个人都享受不了这些公共服务。

• 第六讲:行政伦理观之民主

• 第一节:民主的确证

一、致命的自负

社会的运行、人类的发展,只能建立在“扩展秩序”的基础上,一切打算对整个社会实行计划地企图,不管它是出于多么高尚的动机,结果都是危险的、自以为是的。•

二、民主的涵义及作用

1、民主的涵义

• 政府的权力是来源民众的 • 政府的服务是指向民众的 • 政府的形式是保障民众的•

2、民主的作用

• 政府实现的是多数人,而不是少数人的权益 • 政府的治理更加理性,而不是少数人的臆断 • 民众更能自我实现,而不是受制于当权者 • 第二节:民主的形式

1、直接民主与间接民主:

直接民主:直接民主即全民民主,是指全体人民共同参与国家、社会事务的管理。•

间接民主:间接民主即人民通过人民代表、代议机关间接行使民主权力,代议制民主的构成包括三权分立、政党执政,以及法治的原则。•

利弊比较:直接民主的意义在于能防止民主的变质,其局限在于在实践中很难得到实现,一是成本高、效率低,二是不能充分利用少部分人的领导、管理天分。间接民主的局限在于,由于人类理智的局限以及人性的堕落,代议制民主容易变质,从而无法真正保障、实现人民的权益。•

2、自下而上的民主和自上而下的民主

自下而上的民主:这种民主建立在民众民主意识强且足够成熟的基础上,它靠的是当权者、政府与民众之间的博弈。其特点是当权者、政府的存在受制于民众,当权者、政府要获得治理权,就必须约束自身、还权以民,并为民众服务

自上而下的民主:这种民主源于民众民主意识不强,它靠的是当权者的民主意识、道德约束力。其特点是当权者、政府主动还权于民,主动为民众服务的。• 第三节:民主的基础

1、启蒙的重要性

民主的真正实现有待于民众力量的增长,并达到足以制衡政府的程度,而民众力量的增长有待于他们思想上的启蒙,即主要认识到自己是国家的主人,是政府权力的来源。

2、民主与法治:

民主只能建立在法治的基础上,民主的实现有赖于法律制度上的保障,没有法律,或当权者凌驾于法律之上,都不会有民主,而法治的真正实现,同样有赖于民众法治意识的增强。

• 第四节:民主的反思

1、多数人对少数人的暴政:

人民是个抽象的概念,事实上人民的现实形态是一个个具体的人,以及由这些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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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体的人构成的各种利益集团,因此人民之间的矛盾永远存在。在民主社会,我们习惯于通过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去解决这些矛盾,但这样往往导致少部分人的正当权益没有得到保证,甚至会导致多数人对少数人的施暴即民主暴政问题。

2、民主暴政的防范:

防范民主暴政有赖于法律的和道德的共同作用。在法律上,我们要界定民众的基本权益,这些基本权益是神圣不可侵犯的,即使是以多数人的名义。在道德上,我们要尊重他人的自由与尊严,具有人文关怀,而不应恶意去伤害、凌辱他人。

3、对民主的理性反思:

尽管民主有诸多的弊端,但它却是我们至今最不坏的选择,民主的衰败与丧失在于民众,民主的实现与完善也在于民众,因此从自身做起,提高自身的民主法治意识,维护自身的民主权益,是我们每一个公民神圣职责,因为通往奴役之路,往往是由每一个沉默的人铺就的。

• 第七讲:行政伦理观之正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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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什么是正义?

1、正义主要涉及的是分配领域

2、分配包括经济领域的财富分配和政治领域的权利与义务分配

3、正义意味着社会制度规定的分配原则是公正的

二、形式正义

1、正义就是平等的要作平等对待、不平等的要作不平等对待,反之平等的作不平等对待或不平等的作平等对待就是不正义的

2、形式正义并没有规定哪些平等要作平等对待,哪些不平等要作不平等对待,因此在现实中并不能有效地指导实践,或者说在指导实践中导致各种悖论

三、罗尔斯的正义论

1、正义的对象:现实中的各种不平等

①社会制度的不平等:各种社会制度把我们置身于各种不平等的社会地位

②家庭出身的不平等:人无法选择的家庭出身,也把我们置身于不平等的地位

③天赋才能的不平等:人无法选择的天赋才能,同样把我们置身于不平等的地位

问题:家庭出身、天赋才能的不平等最终都可以归转化为制度上的不平等,那么一种不平等的制度是如何制定出来的?又该如何去避免?

2、无知之幕:作为公平的正义

①契约制定者不知道关于自身的一切,从而无法制定出偏向于自身的制度

②契约制定者不知道关于他人的一切,从而无法制定出不利于他人的制度

③契约制定者相互冷淡,既不会利他,也不能利己

3、导出的正义原则

①平等自由的原则:政治权利部分,比如政治自由(选举权、被选举权等)、言论和集会自由、良心和思想的自由、依法不受任意逮捕和剥夺财产的自由,等等,应该平等地分配给每一个公民

②机会的公正平等和差别原则:社会和经济利益的不平等分配,应该符合以下原则: A在与正义的储存原则一致的情况下,适合于最少受惠者的最大利益(差别原则)

B依系于在机会公平平等的条件下职务和地位向所有人开放(机会的公正平等原则)

③优先原则:平等自由原则优先于机会的公正平等原则,机会的公正平等原则优先于差别原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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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八讲:行政管理活动中的伦理冲突及其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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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伦理冲突的案例

维护组织形象与向公众负责的冲突:发现员工弄虚作假,代领离休人员工资。

个人私生活自由与组织利益的冲突:发现员工和与组织有业务合作的人交朋友。

家庭利益与组织利益的冲突:掌握与丈夫的利益攸关但组织却要求保密的信息。

组织利益与信息公开的冲突:发现足以导致组织垮台但跟公众利益攸关的信息。

二、伦理思考的不同层次

1、情感表达层次:即仅对问题或事情表达自己的情感、情绪,这些情感并不提供建议和解决方法,但情感的强烈却促进问题的解决。

2、道德规范层次:开始根据各种道德规范权衡各种解决方法及其后果,很多时候问题会在这个层次得到解决,但有时也会出现道德规范之间的冲突,从而让我们难以取舍。

3、伦理分析层次:当道德规范无助于问题的解决的时候,我们只能深入思考道德规范背后隐含的伦理原则,并根据自己的信念选择某种伦理价值作为采取措施的标准。

4、后伦理思考层次:当所有的道德规范、伦理原则都不能指导我们作出决策的时候,我们往往推翻所有伦理道德的东西,从而进入后伦理层次,即反问:“我什么要遵守这些伦理道德?”在这个层次,我们往往根据个人的信仰、人生观、价值观作出选择,当我们能给一种决策一个充分理由的时候,我们算是完成了这种后伦理思考。

三、伦理决策模式

1、确认问题的客观性:当问题展现给我们的时候,往往以片段或扭曲的方式表达出来,而且通常还带有评价性的语言,因此超越情感的影响,调查、确认问题的客观性、真实性是我们首先要做的,否则我们不会有任何正确的决策。

2、定义涉及的伦理原则:确认问题的真实性后,我们就要分析解决问题所要涉及到的伦理原则。很多时候我们只从实践的角度而不是伦理的角度去解决问题,而这正是导致不公正决策的根本原因,因此在解决问题的时候,我们一定要善于对冲突作出伦理思考、伦理分析。

3、描述解决的方案及可能的后果:在进行伦理分析后,我们就要权衡各种解决方法及其后果了,在这里我们首先要避免一种非此即彼的解决方法——即认为只有两种对立的解决方法,而应该充分展开道德想象力,尽可能列出各种解决方案并推算其可能导致的后果,也只要这样,我们才能有可能权衡出一个正确的决策。

4、寻找最合适的解决方法:这首先需要经过两个步骤,一是尽可能地考虑涉及到的各种伦理道德原则,二是推算每个伦理道德原则假如被采用那会导致怎样的结果,以及假如我们面对公众时应该如何为它辩护。经过这两个步骤后我们就可以权衡出一个最佳的方案,最佳方案一般要达到两个效果,一是伦理道德原则和可能的后果保持一种让人接受的平衡,二是使我们对决策能有一个充分合理的解释,并在情感上感觉完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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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篇:佛教与生命伦理学

佛教与生命伦理学

● 蒋劲松

《佛教与生命伦理学》这个题目有点大,具有广告效应。其实我要讲的只是和生命伦理学中很小的一部分尤其是佛教对它具有独到见解的那一部分。

生命伦理学这个学科是20世纪70年代在西方兴起的,其标志是哈斯汀中心的成立。哈斯汀中心每年都定期出版报告,这是该领域最重要的文献。为什么生命伦理学会在20世纪70年代兴起呢?这是因为当代科学技术的发展尤其是医学的发展使得人们在医疗识别上有了变化。人类在拯救生命方面有了很大的进步,但同时也产生了一些前所未有的新问题。人类面临一些新的情境;过去对于死亡的定义太简单了,过去对死的定义就是呼吸停止了心脏不再跳动了,同时大脑也死亡了。过去脑、心脏、呼吸三者是联在一起的,人的死亡就意味着这三项机能同时丧失了。现在由于医疗技术的发展,脑死亡的人可以在医疗仪器的帮助下,维持心跳和呼吸。这种植物人可以在医院躺上十五年甚至三十年,那么人们不禁有了这样的疑问:这些植物人是死是活?植物人的脑已经死了,可是他们的其他生理功能还维持着,若按照以前判定死亡的标准就难以对这些植物人的现象做出解释。我们该怎样处理和他们的关系?这同样是一个问题。植物人保持着生物学意义上的部分生命,如果 切断他营养、水分的输入,他仅有的那点生命就完全被剥夺了。我们可不可以切断输入让他完全死去?传统的伦理原则对此没有鉴定,新的伦理困境就这样产生了。(燕南, http://www.teniu.cc)

人们对于诸如此类的问题没有达成共识,从而带来一系列的伦理问题。安乐死是善是恶?是减轻病人的痛苦还是杀人?随着社会文化价值观念的变化,人们处理问题的态度也在变化。比如过去对堕胎大家的意见是相当一致的就是反对堕胎,因为生命是宝贵的。我们这个时代则更多的强调个人的自由、身体选择的自由。美国少女未婚先孕的现象比较严重,所以有些人认为应该允许堕胎,因为这些少女自己尚且没有生活能力更不用说抚养孩子,孩子的出世会带来一系列经济、名誉等问题。所以他们认为不应该干涉作为女性身体的自由。(燕南, http://www.teniu.cc)

在这里我们要谈的是安乐死和佛教的关系。安乐死这个概念来源于希腊的euthanasia,后来发展成有意识地提供死亡作为医疗的一部分,病人很痛苦用麻醉药也不能减轻痛苦,所以就用提前死亡作为解决问题的方法。历史上对安乐死有不同的观点,有一种观点认为安乐死可以减轻病人的痛苦可以节省资源,而且在历史上也早就有过这种做法。古代游牧部落为了生存必须不断迁徙,在这个过程中有些病人老人很难适应这种反复迁徙、居无定所的生活,于是部落就会把他们安置在一个地方,让他们自行死去,然后其他人继续迁徙。古希腊罗马的人们认为病人可以结束自己痛苦的生命,医生可以帮助他。基督教却强调生命是上帝赋予的,所以人们没有权利结束它只能保护它、延续它。基督教中对自杀的谴责是非常严重的。在中国文化中自杀是一种标示自己清白的方式,因此人们对自杀的人往往会怀着某种敬意。在基督教文化中自杀和杀人是一样的只不过自杀的对象是你自己而已。基督教中规定自杀的人不能埋葬在公墓中只能单独掩埋。他们认为自杀的人的灵魂将得不到救赎因而会下地狱。在基督教文化中上天堂与下地狱是两个不可逆的过程,人进了地狱就不可能再上天堂了,因此下地狱是一种非常坏的去向,是很可怕的。(燕南, http://www.teniu.cc)

在基督教中也有不同的观点,L.Cornaro在历史上第一次明确指出可以被动安乐死即不给予病人积极的治疗也不提前结束他的生命。莫尔(《乌托邦》的作者)提出有组织的安乐死即对一批无法治愈的病人,由法官、教士等决定组织这些病人进行安乐死,这实际上是一种主动安乐死的做法。其目的是为了减轻病人的痛苦,同时节约社会资源。后来英国哲学家洛克认为人是没有权利结束生命的,人的职责是延续自己的生命。洛克认为人在决定结束自己的生命时已经被异化了,作出的这个决定实际上不是他自己的决定,因此不能按照这个决定执行。同是哲学家的休谟却认为人既然可以决定延长自己的生命那么同样可以决定提前结束自己的生命。(燕南, http://www.teniu.cc)

20世纪与以前各个时期相比在对待安乐死的态度上有了很大变化。1905年Oster认为人在40岁之后不再有创造性是无用的人,因此这批人可以结束生命。这种思想影响过中国,20世纪二三十年代在中国就有个思想家持这种观点,他40多岁的时候鲁迅问他“你怎么还好好活着呢?”(燕南, http://www.teniu.cc)

20世纪有贬低生命价值的趋向。Hackel主张毒死几十万无用的人,这些人活着痛苦,让他们死去对他们有好处,对社会也有好处。二三十年代欧美各国都有人提倡非自愿安乐死从而形成一场安乐死运动。英国有自愿安乐死协会,与前面的非自愿安乐死相比是温和的。这个协会规定只有年龄在20岁以上且理智较健全他们有着不可治愈的疾病,这些人可以提出安乐死的申请,他们在写报告时必须有两个证明人在场,申请交给卫生部,专家审定后决定是否满足病人的要求。(燕南, http://www.teniu.cc)

1930年美国的一州也讨论过对安乐死立法。C.Potter建立安乐死协会以优生学为目的。优生学在西方有特定含义即种族改良,流浪汉、乞丐、妓女甚至一些少数民族都不许生孩子。这个运动只在法西斯德国得到真正实施。希特勒在他的《我的奋斗》里已有改良人种的观念,迫害犹太人等许多观念都是从改良人种中生发出来的。当时有一个父亲给希特勒写了一封信,说他儿子是心志严重不全的人,儿子的生活质量生命质量都很低,家里的人也觉得痛苦,所以他恳请希特勒批准他杀死儿子。后来希特勒实施了大规模的屠杀残疾婴幼儿,再后来对不可治愈的病人实行仁慈死亡。德国法西斯独裁者认为他们的举措可以在十年内为帝国节省885439980马克、13492440公斤香肠。德国法西斯灭绝人性的所为违背了全人类的道德准则。事实上从前面欧美各国看,他们与希特勒实行安乐死的理由是一致的,只不过希特勒将它大规模化。在希特勒惨绝人寰的屠杀之后,遭到了各方面强烈的谴责,安乐死一时也销声匿迹了。但现在支持安乐死的呼声越来越高,我国目前虽无相关立法实践上已有。(燕南, http://www.teniu.cc)

支持安乐死的伦理依据是什么?

首先,最根本的原因是有利于减轻病人的痛苦;其次,有利于病人家属,减轻他们在精神上、经济上、精力上所承受的压力;再次,有利于社会资源的合理利用,那些没有希望康复的病人需要一套装置维持生物学生存,社会的医疗资源是极其有限的,如果把这些不是非常必要的、极其昂贵的装置的花费节省下来就可以挽救许许多多有希望康复的病人,这对于整个社会资源是最佳的利用方式。(燕南, http://www.teniu.cc)

安乐死的前提假定是:死亡是生命的彻底结束,人有权利尊严地结束自己的生命。人类可以通过提前死亡的办法减轻自己的痛苦,安乐死唯一的损失是生命的缩短,而这种处在极度痛苦中且没有希望康复的生命是没有必要延长的,所以安乐死几乎没有任何损失。(燕南, http://www.teniu.cc)

在具体实施安乐死的问题上有一系列严格的规定。比如严格区分主动安乐死和被动安乐死,主动安乐死是通过给病人注射大剂量的麻醉药等加速病人的死亡,被动安乐死是不再给病人太多的医疗拯救活动,但也不给病人注射麻醉药或毒药而是“让病人去死”。国际上对主动安乐死的排斥声较大,对被动安乐死还是比较接受的。(燕南, http://www.teniu.cc)

前面提到对病人只提供必要的医疗手段,更多的昂贵的医疗手段是没有意义的。那么衡量是“必要”还是“不必要”的标准是什么?这个标准就是社区经济发展水平。对于经济发达的社区基本的医疗手段对于贫穷的社区而言就是不必要的了。必备医疗手段的衡量标准是经济负担是否很重,是否有利于延长生命,有没有可能给病人带来更多的痛苦。(燕南, http://www.teniu.cc)

在安乐死的分类上还有直接安乐死和间接安乐死、自愿安乐死和非自愿安乐死。直接安乐死就是采取的行动直接导致死亡,比如注射;间接安乐死就是治疗的手段有可能会提前结束病人的生命;自愿安乐死就是对自己的身体状况有完全清楚的了解并对自己病情的前景有充分了解,决定自愿安乐死时病人需处在心态平衡的状态,而不是处于外界压力下(比如家庭不愿意继续为他治疗)。非自愿安乐死的问题很多,希特勒干过这事,搞不好会成社会杀人。但问题是一个病情危重的小孩或精神病人,你怎么从他那里得到一个自愿安乐死的意愿?(燕南, http://www.teniu.cc)

下面我们来看佛教对安乐死的看法,首先看佛教的生命观和痛苦罪孽观。基督教认为人的生命是上帝给的只有一次,佛教则认为生命是无限轮回的,此生只是无限链条上的一个环节;死亡并非是生命的结束而是新生的开始。佛教认为人的濒死阶段是很重要的一个阶段,对于来世有很大的影响。许多佛教徒一生修行的一个重要目标就是在临死时安宁、洒脱、自在,这样下一辈子就会更好。佛教认为“人生难得”,所谓“人生难得”有很多比喻。一个著名的比喻是“盲龟浮木”,木头在水上乱漂,盲龟也在水上乱漂,盲龟正好撞在浮木上的几率是非常非常小的,所以生命是很难得的而且人的身体是修持的必要条件,所以佛教强调爱惜生命,要想尽一切办法拯救生命是毫无问题的。正以为如此,佛教戒杀生尤其是戒杀人。自杀也是罪恶,从这个角度佛教和基督教是一样的。(燕南, http://www.teniu.cc)

基督教认为人的生命只有一次,提早结束就再也没有生命了。佛教认为生命的停止是暂时的,它还会以另外的形式出现。人之所以痛苦是因为犯了罪业,用提前结束生命的办法来解除痛苦是赖帐,好比一个人犯了罪之后逃到国外去,他原来的罪并不会因为他出国而不再存在了,相反他的罪更大,他现在还犯了偷渡国境、伪造护照等等新的罪行。所以用提前结束生命来减缓痛苦的方法是不好的,是“饮鸩止渴”。(燕南, http://www.teniu.cc)

另一方面,佛教也强调对于危重病人也不必不顾一切地延续他的生命,没有必要特别执着地挽救一个时期的生命。因此佛教提倡自然死亡。港台也提自然死亡而不提安乐死。所谓自然死亡就是提供一般的医疗手段让病人按照病情发展的规律自然死去。佛教认为人的生命长短并不重要,重要的是死的状态。害怕死亡,逃避死亡或者害怕死亡前的痛苦都是不好的。佛教认为必须说服病人让他们明白轮回是必然的,死亡之后可以进入极乐世界,因此死亡是不可怕的。佛教追求的是自然死亡,这才是真正的“安乐死”,不是对痛苦感到恐惧也不是死其败列地要活着。(燕南, http://www.teniu.cc)

举一个案例。泰国有一个叫Buddhalasa的和尚,他一生修行地很好享有国际声誉。81岁时他得了中风,他有许多当医生的弟子都要尽力为他治疗。但Buddhalasa坚持“要在庙里死去”。他有一位弟子是泰国著名的神经科医生坚决把他送进了医院,这位弟子说好七天治不好就把他移回庙里。Buddhalasa到了医院以后,众医生都非常景仰他,因此都尽力抢救。医生们在他身上插了很多针管,和他自己遗嘱上要求的不能在身上插各种针管完全不符。Buddhalasa的弟子和医生发生了争执。弟子们认为师傅本来可以去很好的地方,被医生这么一折腾他的来世就不知道会成什么样了。但是医生们已经不敢把针管拔下来了,以为一旦拔下,大师的生命也就结束了,谁能担当起结束一代高僧生命的事?(燕南, http://www.teniu.cc)

佛教认为安乐死有可能会影响业,如果痛苦和死亡是业带来的,那么就应该顺其自然而不应该实行安乐死。从以上叙述我们可以看出佛教对安乐死的态度基本上是中道的。一方面主张尊重生命尽量挽救生命,另一方面,也要考虑死亡的状态。(燕南, http://www.teniu.cc)

下面谈器官移植问题。器官移植是伴随现在科学技术的发展而产生的,医学的进步给人类带来福音的同时也带来了问题:器官供体太少,要不要鼓励人们捐赠器官?从我们的观点看捐赠器官无疑是利他行为,是好的。那么佛教是怎么看待这个问题的呢?(燕南, http://www.teniu.cc)

佛教经典里有布施波罗密“破除我执”,向别人供养脑、目、髓的记载。器官移植与布施波罗密似乎有很大的关系,佛教是主张“无我”的。在进行器官移植之前必须确定器官供体这个人是否已经死亡。脑死亡的标准存在很大问题,医学上认为脑死亡了人也就是死的了。而佛教却不这么认为,`佛教里有“禅定”,禅定的人脑电波没有了但人并没有死。并且佛教认为人的整个生理活动结束之后,人的神识即阿赖耶识还在。佛教里说阿赖耶识是“去后先来做主了(liao)”,这就是说阿赖耶识来得最早去得最晚。佛教认为死亡是非常痛苦的因为人死时“四大分解”(四大指地、水、火、风)。人在死的时候如果受到其他干扰他的来生就会受到影响,本来可以去很好的地方的也去不成了。因此佛教反对在人临死时搬动他。(燕南, http://www.teniu.cc)

佛教的死亡观是怎样的呢?佛教认为即使人死了他的神识还依然存在,这个神识会对他的下辈子产生重要的影响。佛教对器官移植不完全赞同,因为你动一个将死的人对死者不好对你也不好,因而对整个世界也没有什么好处。佛教质问器官移植的意义:“何苦去拿人家的东西?”(燕南, http://www.teniu.cc)

器官移植的局限性很大,比如人的身体有排他性。同时人们捐赠的器官的利用率是很低的。据95年台湾地区的统计,心脑59%没有用上,肝脏的利用率只有3%。捐赠器官的人也许认为自己的行为是有意义的,但医院却未必珍视你的器官。这份报告是台湾的一位医生写的应该说是比较真实的。另外器官移植还导致一些人出卖自己的器官,把自己的生命当作财产进行买卖。(燕南, http://www.teniu.cc)

那么佛教徒是如何看待器官移植的呢?首先他们愿不愿意接受别人的捐赠?一个真正的佛教徒是不会接受的。其次他们是否应该捐赠器官?佛教认为人有三世,因此对身体的执着应该减轻,你可以捐赠自己的器官,你可以做布施波罗密,关键是你是否达到了这个境界。有人抢走了你的钱,有人夺走了你的女朋友,有人在你身上割了一刀┄对这些你是否在意?拿走你的器官你会无所谓吗?你也许现在想象无所谓,但其实是需要划问号的。高僧认为要不要捐赠器官得你自己衡量是否达到了“破除我执”的境界。(燕南, http://www.teniu.cc)

最后我们来看一看人工流产的问题。人工流产分自发性流产和诱发性流产,诱发性流产又分治疗性流产和非治疗性流产。引起争论的主要是这种非治疗性流产。胎儿的生命与母亲的生命相比哪个更重要?为什么要进行人工流产?支持人工流产的理由是什么?(燕南, http://www.teniu.cc)

在美国等发达多家和地区,支持人工流产的重要理由是

1、探测到胎儿有先天性遗传疾病,认为与其生下残疾的婴儿不如趁早结束它的生命。

2、有些婴儿的出生意味着耻辱,比如说有些胎儿是强奸、乱伦的结果。孩子的出生会使很多人的尊严受到影响,因此还不如不生下的好。

3、有些胎儿的母亲是未婚先孕或是婚外恋,这些胎儿在法律上是得不到承认的,因此不应该生下来。还有一些其他的原因比如落后地区孩子过多会影响生活水平,或者女强人怀孕会影响到事业等等。(燕南, http://www.teniu.cc)那么上面提到的这些到底能不能构成人工流产的理由?这就需要讨论几个相关问题:胎儿是不是人?他有什么样的地位?有人认为胎儿不是人,它只是母亲身体的一部分;有人认为胎儿是人。什么是人?有人说受精卵植入子宫就是人;有人说出现脑电波才是人;有人说有胎动即母亲能感觉到它的存在就是人;有人说在子宫外能独立存在才是人。大家众说纷纭,莫衷一是。究竟什么是人,用什么标准来衡量?(燕南, http://www.teniu.cc)

关于人有两个重要观念,一个是humanbeing即生物学意义上的人;一个是person即社会意义上的人。有人认为humanbeing没有权利,person才有权利,有人想以此为禁止堕胎打开缺口。(燕南, http://www.teniu.cc)

在西方,对胎儿从什么时候开始能够算做人没有明确的看法。从一个物质存在到精神存在之间找不到一个关结点。人们对于界限在哪里并不清楚,也没有合理的论证。佛教在这点上是明确的即受精卵就是人。他们认为生命=父精母血加阿赖耶识。这就是说生命不完全是物质成分还有精神成分。他们认为如果没有阿赖耶识,纯粹物质是不能形成生命的。阿赖耶识一个重要功能是持执根身,人死亡就是阿赖耶识和人分离了。所以佛教非常彻底地反对堕胎,除了为了保持母亲的生命。只有在这种不得已的情况下才会牺牲孩子的饿生命,除此之外反对一切人工流产。(燕南, http://www.teniu.cc)

如何看待有缺陷的孩子?佛教认为这是孩子业力的结果也是它父母业力的结果。这类孩子的生命质量不高,父母也痛苦。但佛教认为这是没有办法的,一切都是业力的显现的结果。如果把孩子消灭了业报不会消失反而加重,因为这次还加上一个杀生的业。佛教认为通过堕胎避免麻烦的做法是错误的,只不过推迟了业报,但也加重了业报,它迟早会在以后以另外的形式出现的。(燕南, http://www.teniu.cc)

主讲人简介:

蒋劲松,清华人文学院。

第四篇:伦理学与人生学习心得

伦理学与人生学习心得——快乐与幸福的辩证关系

人生很深奥,关于人生每个人都有很多的问题需要思考,我也一样,总是试图寻找人生的真谛。我想,在伦理学与人生课堂上学到的幸福与快乐的辩证关系将会给我的人生指明一条正确的方向。

快乐和幸福都是心理需要的满足状态的体验,快乐是低层次的,幸福是高层次的。快乐是简单的,幸福是复杂的。孩子有快乐体验,成人有幸福体验。快乐的感觉是微笑,幸福的感觉是美好。快乐体验比较容易,幸福体验却不容易获得。比如性就是快乐体验,但是真正的爱情才有幸福体验。金钱可以有快乐体验,但是富有才有幸福体验。占有可以得到快乐体验,但是付出才能够得到幸福体验。

快乐是物质的,幸福是精神的。快乐是非社会关系的,幸福是社会关系的。快乐和吃、穿、用的满足有关系,幸福和家庭、婚姻、理解有关系。毒品能够给人快乐,但是不能够给人幸福。快乐需要自己去体会,但是幸福可以幸福着别人的幸福,幸福着别人的快乐,像孩子快乐,恋人快乐,友人快乐,可能就是自己的幸福,甚至 自己还痛苦着时。当然快乐多时,幸福可能多些,也可能少些,甚至没有幸福。但是幸福多的人,快乐一定就多。快乐时不见得能够忍受痛苦,但是幸福时,可以忍 受许多难以忍受的痛苦,甚至为了幸福可以牺牲许

多。

快乐和钱一定关系,幸福和钱的关系不大。因此花钱可以买到快乐,但是很少能够买到幸福。现在许多人富裕了,快乐了,但是幸福却越来越少。这些和人际关系问 题有关系,和人际压力,信任下降,感情淡莫,婚姻危机等有关系。许多人因为人生失败,放弃了对幸福的追求,甚至想用快乐来代替幸福,结果发现是困难的,甚 至发现这样的快乐带点痛苦无奈,是外表快乐而内心痛苦。因此快乐是可以伪装的,但是幸福伪装起来就困难了,这些人的快乐微笑多少有些变

形扭曲。

快乐是暂时的,容易忘记,瞬间刺激。幸福是永远的,达到永恒,长久回味。因此,快乐需要不断刺激才能够重复,甚至需要不断加强刺激才能够保持,就象毒品一 样需要增加剂量。但是,幸福更多的需要心去体验,去体味,去感受。那有回忆的幸福,瞬间的目光,轻轻的接触,温暖的语言,发黄的照片,都能够得到幸福感,是那么神奇美妙。因此,快乐需要不停地对外索求,才能够满足欲望,甚至犯罪不惜。而幸福需要不停对内感受,用心去感受,用爱去付出。

从大小来看,快乐是由某种需要或欲望得到满足时所产生的愉悦的情感,而幸福则是有那种根本性的,总体性的需要得到满足时所产生的愉悦感。快乐总是即时的,间断的,它来得快,去得也快;而幸福则是持久的,连续的,深沉的,来之不易去之也不易。作为一个人,他是受不了整日沉浸在快乐而热烈的气氛中的,因此,快乐不能作为一个人追求生活的目的,也不能成为生活的本身,而只能作为生活的调剂。我们常说“祝你节日快乐,祝你一生幸福”,而却不说“祝你节日幸福,祝你一生快乐”,事实上,这也从一个侧面反映了幸福和快乐的大小关系,那就是幸福是一个连续的过程,而快乐却是瞬时的。从层次上看,快乐是单一的,而幸福是丰富的,多层次的,追求快乐是人趋乐避苦本性的自然倾向,比如在几天没有吃饭的情况下,能够吃上一顿馒头是快乐的。因此,对快乐的追求和获得往往就有自发性,盲目性,道德的,合法的对快乐的追求固然就是合情合理的,而非道德的,不问手段的方式也可获得快乐;但是,对幸福的追求是经过人的理性思考,和选择确定的,也可以说是人的社会本性的客观要求,因此,对幸福的追求也往往具有自觉性,比如有的人在天寒地冻的环境下锻炼身体,而有的人却想,在家躺在沙发上看电视多好啊,何必去受罪呢?但是,前者却是有着对幸福的理解,而后者有着对短

暂快乐的向往。

另外,从是否有利于人的生存和发展的方面来看,快乐未必有利于人的生存和发展,比如,饱餐一顿,暴饮暴食,吸毒,连夜上网,有些人正在做着这些事情,感觉到了快乐,然而,这些最终带来的是痛苦和麻木;而幸福去一定有利于人的生存和发展,它意味着生存和

发展的价值追求。

我个人认为,明确两者区别,有利于帮助我们选择和确立正确的终极价值追求,有些同学,当然也包括我,有时也会为了短暂的快乐而做出错误的选择,比如,有些同学下午有课,嫌太热,不想去了。有人以快乐为唯一目的,他的结局却是醉生梦死,因此,我们应在快乐与幸福之间做一个平衡,明确快乐与幸福的真正含义,有助于我们选择什么时候该选择快乐,什么时候放弃快乐,有节制的追求快乐,乘坐实现幸福的航船。

第五篇:《伦理学与人生》感想

院系:经济与管理学院

班级:11级电子商务1班 姓名:梅梁

人生很深奥,关于人生每个人都有很多的问题需要思考,我也一样,总是试图寻找人生的真谛,所以我对哲学类的知识也比较感兴趣,于是就选了《伦理学与人生》这门课。

正如培根所说:“读史使人明智,读诗使人聪慧,学习数学使人精密,物理学使人深刻,伦理学使人高尚,逻辑修辞使人善辩。”不过,对我而言“高尚”倒是谈不上,感想还是有些的。

那什么是伦理呢?字典上解释是这样的:“伦理,就是人与人以及人与自然的关系和处理这些关系的规则。如:“天地君亲师”为五天伦;又如:君臣、父子、兄弟、夫妻、朋友为五人伦。忠、孝、悌、忍、信为处理人伦的规则。从学术角度来看,人们往往把伦理看作是对道德标准的寻求。”

中国古代的伟大先哲们提出的一些伦理观点,在当代仍有广阔的现实意义,儒家传统伦理中独特而丰富的心性美德伦理,先秦儒家所倡导的以义取利价值观;以及儒家一贯坚持的修身养性.智德双修的人生哲学;等等,都是值得现代人类珍重的个人美德滋养源泉。当然了像三纲五常.三从四德之类的思想在当代还是要不得的 伦理道德与我们每个人的生活也是密不可分的。每个人都需要有三种生活即:家庭生活.社会生活.职业生活。在家庭生活中我们需要遵守 “尊老爱幼、男女平等,夫妻和睦、勤俭持家、邻里团结”的家庭美德;在社会生活中我们需要遵循“文明礼貌.助人为乐.爱护公物.保护环境.遵纪守法”的社会公德;在职业生活中我们需要遵守“诚实守信,办事公道,服务群众,奉献社会”职业道德。只有把三种道德观做好,我们才能在这三种生活中幸福美好。在现实生活中我们常常纠结于德与法之间,到不如实行礼法结合——德法并治的模式,法治的理念来自西方,德治则来自中国传统法文化,两者的结合顺应了寻根意识与全球意识相结合、民族性与时代性相结合的潮流。当我们执着于法律的继承于移植、法律的本土化与国际化的探求、迷惘、思索的时候,请让我们把视角拉到社会调控这个高度上来。我们会顿时眼前一亮,耳目一新,发现西方的法治精神对我们进行征服的时候,传统的德治精神正在历史深处遥遥呼唤。应该指出的是,西方的法治,尽管并不排斥道德,但无疑在宣扬法律至上的同时有意无意地忽略了道德,西方社会普遍存在的情感危机与道德沦丧就是明证;传统的德治却是主张德主刑辅,法是德的附庸,贬抑了法的作用,也与时代的发展不相适应。所以,对二者都要加以扬弃和改造,抽取各自的合理内核,进行结构重组,建立全新的德法并治的二元制法体制。

最重要的是《伦理学与人生》课让我明白了人生追求的只有两个字那就是——幸福,那幸福又是什么?不同的人有不同的回答,不同的时代有不同的理解。其实幸福就是一种心情一种感受一种体验,就是一种能够使人心情舒畅的境遇和生活。我想,幸福应该就是一盏照亮回家的路灯,让人在黑夜中感到亮堂感到温暖……

伦理学与生活[最终定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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