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中小学课后服务工作实施方案2篇
2021年中学课后服务工作实施方案
为切实做好我校学生课后服务工作,促进学生健康、快乐、幸福成长,帮助家长解决放学后孩子无人看管问题,根据上级文件要求,结合我校实际,经校领导班子会议研究后,特制订如下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深入贯彻落实一系列上级文件精神,以服务好家长、学生为宗旨,把开展好放学后课后服务作为一项重要工程来抓,切实增强教育服务能力。有效整合学校、家庭等方面资源,着力破解学校放学后、家长下班前学生无人看管的社会性难题。
二、总体目标
1.让每位家长放心。满足家长合理需求,提供高质量的服务,不断提升我校公信力。
2.对每位学生负责。以“课后服务”为平台,组织学生开展形式多样的活动,让学生在校园学习生活中享受幸福、健康成长。
三、组织机构
为确保放学后课后服务工作能够扎实有效开展,成立课后服务工作领导小组。
组长:略
副组长:略
成员:**(政教)、***(教务)、***(校办)、***(后勤)
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具体负责放学后课后服务工作,***任办公室主任,各级班主任成员。
四、放学后课后服务具体要求
1.服务对象。放学后课后服务工作主要针对放学后家长接送困难、在家无人照料的学生。
2.服务主体。校内课后服务工作,有学校安排教师值日直接看管。
3.服务时间。放学后课后服务时间原则上为学校工作日中午放学后和下午放学后,一般情况下比正常放学时间延长170分钟。
4.服务场所。学校教室、活动室、运动场等地。
5.服务内容。遵循教育规律,组织中午就餐和午休,组织开展有利于学生全面发展、个性成长的形式灵活、内容丰富的活动,包括做作业、自主阅读、体育、艺术的活动、开展社团及兴趣小组活动等教育娱乐活动。
(1)
自主学习课程。组织学生自主完成课后作业;对个别学习有困难的学生给予免费辅导帮助;或充分利用学校的图书资源组织学生进行自主阅读等。
(2)
社团拓展课程。组织学生参加体育、艺术、科技等形式多样、学校特色的社团活动、兴趣小组和课外拓展训练。
6.服务流程。调查摸底一一家长申请一一学校审核合理安排教师。
(1)调査摸底。通过家长会、微信群等渠道向家长宣传上级有关放学后课后服务工作通知的精神。
(2)家长申请。家长和学生有意愿参加课后服务的,要由家长书面向学校申请,学校向有需求的家长和学生发放《课后服务申请书》。
(3)学校审核。根据家长的申请进行审核认为属实后与家长签订《课后服务安全责任书》,明确看护的时间、形式管理要求双方权利和义务等。
(4)合理安排教师。根据家长申请情况,结合学校设立的放学后课后服务特色课堂,合理安排每日教师的人数以及不同学科的教师,提高放学后课后服务的质量和效果。
五、放学后课后服务保障措施
1.高度重视。各班主任及值班教师要高度重视,认真负责,切实将放学后课后服务作为一项分内工作,组织好,服务好,真正让课后服务成为学校的实事工程。
2.健全制度。建立健全放学后课后服务工作相关制度,包括学生看管申报审批制度、家校衔接制度、学生管理制度、检查考核制度、安全管理制度、风险评估和预警机制.以及学生意外伤害等突发事件的应急理机制等确保放学后课后服务工作有章可循、有规可依。
3.规范管理。放学后课后服务工作必须做到以下几条:
(1)坚持“家长自愿、公益服务原则,严禁以任何方式强制或变相强制学生参加。
(2)严格规范办学行为,不得将看管服务工作作为学校教学的延伸,不得进行集体补课或举办各种兴趣班。
(3)不得与社会机构合作进行有偿服务。
(4)看管教师要做好看管记录,详细记录每天看管情况出现紧急情况时及时救助并通知学生监护人,确保学生安全。
2021年中小学课后服务工作实施方案
为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和全国、全省教育大会精神,进一步增强教育公共服务能力,帮助家长解决工作日期间按时接送学生的实际困难,切实提高人民群众对教育更多的获得感和满意度,根据**市教育局、**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市中小学生课后服务工作的实施方案》(**市教基〔2019〕72号)文件精神,结合我市实际,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牢固树立新发展理念,坚持政府主导、学校组织、学生自愿、社会参与、试点先行,逐步建立健全中小学课后延时服务体系,促进学生健康成长,办人民满意的教育。
二、基本原则
(一)坚持部门协作的原则。
市教科体局承担中小学生课后服务工作的主要管理职责,经发、人社、综治、公安、卫健、市场监管等部门统筹规划,密切配合,扎实推进,精心指导中小学校做好课后服务管理工作。(二)坚持学校主导的原则。
各中小学校要结合师资、场地、设施设备等实际主动承担责任,自主开展课后服务工作,充分发挥课后服务主渠道作用,尽可能满足学生需求。(三)坚持非营利性的原则。
学校开展课后服务工作所需经费,根据课后服务的性质,通过收取服务性收费或代收费等方式筹措。对建档立卡贫困家庭学生,参加课后服务免收相应费用,严禁以课后服务名义乱收费。(四)坚持自愿选择的原则。
中小学生是否参加课后服务,由学生和家长自愿选择。严禁以任何方式强制或变相强制学生参加。三、服务对象
课后服务的对象为中小学生。优先保障小学低年级学生、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留守儿童、残疾儿童等群体的需求。
四、时间安排
各中小学课后服务工作于2021年4月1日起施行。课后服务的时间为在校学习日下午放学后,结束时间原则上不晚于当日18:00。具体服务时间由各学校根据实际情况自行确定。
五、组织形式
开展课后服务的学校要尊重学生及家长的知情权和选择权,充分发挥家长委员会作用,事先广泛征求意见,制定切实可行的工作方案或实施细则,及时公开课后服务的服务时间、服务内容、服务方式、收费标准、安全事项等信息并主动告知学生和家长。有课后服务需求的学生家长需依照学校规定自愿提出申请,经班级或家长委员会审核通过后,学校统筹安排,统一组织。
六、服务内容
(一)提供延时托管。
学校安排专人照管学生在指定场所进行自主复习、作业、预习或课外阅读等,可进行学生作业个别答疑,对学有困难的学生加强帮扶,对学有余力的学生给予指导,严禁将课后服务变相为集体教学或集体补课。(二)开展集体活动。
学校根据办学特色和学生特点,组织学生参加有意义的集体活动,发展学生兴趣与爱好,增强学生体魄。可组织学生集体进行阅读交流、电影观赏、音乐欣赏、美术欣赏、体育运动、劳动实践、娱乐游戏、拓展训练等活动,提升学生综合素质。可根据本校设施设备、师资条件,组织丰富多样的社团活动、兴趣小组活动或综合实践活动供学生选择,培养学生兴趣特长。七、人员配备
1.组建以在职教职工为主的课后服务工作队伍。对参与课后服务工作的在职教职工,将服务时间计入工作量,纳入绩效工资管理,充分调动在职教职工参与课后服务工作的主动性和积极性。
2.创设良好政策环境,动员离退休教师、学生家长、社会专业人士、大学生志愿者和其他社会热心人士等志愿服务力量参与课后服务,统筹解决人员不足问题。
八、组织保障
(一)落实经费保障。
加强对课后服务经费的监管,保证专款专用,不得用于其他任何支出。对于违规以课后服务名义乱收费的行为,要严肃查处并追究有关责任人的责任。学生课后服务费按规定标准,由家长缴纳。严格监管课后服务经费,保证专账专款专用,不得用于其他任何支出。学校要主动公开课后服务的方式、内容、财务收支和服务质量等有关信息,接受社会和家长监督。(二)明确家校责任。
校长是实施课后服务工作的第一责任人。学校要重视与家长的沟通和协商,充分发挥家长委员会的组织协调作用,及时将申请程序、服务内容、人员安排、收费标准、时间安排等告知学生及家长,便于学生和家长自愿选择,保证课后服务工作顺利开展。(三)争取社会支持。
加大政策宣传力度,取得社会各界对课后服务工作的理解和支持。开展课后服务工作的学校要主动公开课后服务的方式、内容、财务收支和服务质量等有关信息,接受社会监督。(四)强化安全管理。
要完善安全管理制度,明确课后服务人员责任,加强对师生安全卫生意识教育;强化活动场所安全检查和门卫登记管理制度,制定并落实严格的考勤、监管、交接班制度和应急预案措施,切实消除在交通、场地、消防、食品卫生、安全保卫等方面的隐患,确保师生人身安全。维护好学校和师生合法权益,使用好校方责任险。(五)完善监督管理。
市教科体局将不定期对中小学课后服务工作进行检查与指导,确保中小学课后服务工作持续高效开展。学校和家长委员会要加强对课后服务工作的监管,针对存在问题及时修订学校课后服务相关制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