脱贫巩固提升方案篇
【篇一】
为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扶贫开发重要战略思想,推动贫困村集体经济健康可持续发展,根据省、市有关文件,结合我区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要求
围绕“五个一”特色农业资源优势,坚持“一村一品”、“长短结合”,既要立足当前,充分用足用好扶贫政策,发展周期短、见效快的项目,保证出列村集体经济收入稳定,又要着眼长远,发展长期受益的特色产业,为村级集体经济发展积蓄后劲;坚持专款专用、严禁负债,加强项目风险评估、实施监管和后期管护,确保财政专项扶贫资金安全运行、发挥最大效益。
二、主要目标
20XX年,每个贫困村安排20万元财政专项扶贫资金规模,专项用于发展和巩固提升集体经济(包括新建和管护项目),鼓励和支持贫困村培育特色产业,确保19个贫困村达到产业发展标准,6个贫困村建成“一村一品”专业村,其主导产业产值占全村农业总产值的比重达到10%以上。
三、产业模式
(一)村集体自营型。
鼓励有自营能力的贫困村立足本村资产资源实际,选择经营效益好、可持续发展的产业,将发展村集体经济扶贫专项资金集中投资,发展壮大特色优势产业。(二)合作组织互动型。
支持贫困村以专项资金入股合作社,参与产业发展,在合作社经营发展中取得股权收益或经营收入。入股合作和分红的比例由贫困村和合作社根据实际情况商定,但要确保扶贫专项资金保本增效,贫困村所选择入股的合作社必须在本村有生产或加工基地。(三)企业带动型。
推行“企业+贫困村”产业精准扶贫模式,支持贫困村将专项扶贫资金投入企业入股经营,入股分红的比例由贫困村和企业根据实际情况商定,但必须确保专项资金保本增效。贫困村所选择合作的企业必须是涉农企业且在本乡镇有生产或加工基地,且该企业必须以各种形式(订单销售、用工、土地流转或者租赁、贷资入股等等)带动本镇、村贫困户参与产业发展,与当地经济社会发展的利益联结紧密。四、实施步骤
(一)项目申报(3月中旬前)
由各贫困村驻村工作队、村两委结合20XX—2020三年滚动脱贫攻坚项目库编报工作,认真谋划20XX年村集体经济发展巩固提升项目,经村两委核实、村民代表大会民主评议公示、乡镇审核后,上报区扶贫开发领导小组审定,录入国家扶贫开发信息系统项目库。对已入库项目,中途不得随意调整。
(二)项目预审(3月底前)
由区扶贫开发领导小组组织相关成员单位,对贫困村上报的年度集体经济发展项目(在项目库中选择)进行预审,通过实地考察和论证,对成熟可行的项目给予资金安排,对不合理、不成熟的项目减少和取消资金规模。
(三)项目实施(9月底前)
区扶贫开发领导小组下达项目批复后,需在60天开工建设,9月底前完工决算,对香榧、油茶种植等有特殊时令要求的项目,最迟不得超过当年11月底前完工。专项资金统一拨付至所在乡镇财政所,由区“十大工程”牵头单位、行业主管单位全程负责项目监督。
(四)项目验收(11月底前)
项目实施单位自验合格后,向所在乡镇政府申请验收,乡镇初审后提交区牵头单位,由牵头单位会同主管单位正式验收。验收时,要重点核查后续管护机制建立情况(管护人员需优先安排贫困户),对配套管护措施不全的项目,要整改到位后方可验收。
(五)绩效考评(20XX年2月底前)
结合省第三方监测评估、市际交叉考核等工作,由区牵头单位会同相关单位,对项目财政资金投入产出比、增长率以及后续管护落实情况进行考核,考核结果与下一年度扶贫资金安排挂钩。
五、工作要求
(一)建设特色种养业基地。
各贫困村在选择集体经济发展项目时,要优先确定1项特色种养业或休闲观光农业作为“一村一品”主导产业(不得违反生态保护区、畜禽养殖禁养区等有关政策,脱贫攻坚期内要保持稳定),确保至少建成1个特色种养业扶贫基地,并积极引入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参与(每个贫困村至少组建或引进1个农民专业合作社,每个省级以上龙头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社至少带动
1个贫困村),完善运营管理和收益分配机制。特色种养业扶贫基地要优先租用贫困村、贫困户的资源资产,优先吸收贫困村、贫困户入股,优先安排贫困户创业就业,并将财政资金形成资产折股量化到村、到户,带动贫困村集体和贫困户收益。
(二)打造“一村一品”品牌。
各涉农部门要加大对贫困村的技术支持和政策指导,支持贫困村紧密依托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实行农产品标准化、无公害生产,申请“三品一标”认证,形成一批具有影响力的知名品牌,积极组织“一村一品”专业村参加农产品展示展销、宣传推介活动。20XX年底,至少1个贫困村的“一村一品”主导产品通过绿色食品或有机农产品认证并拥有注册商标。积极探索“一村一品一店”模式,开辟特色农产品网上销售平台,建立电商企业与合作社、种养大户等建立直采直供关系,拓展农产品销售渠道,实现农产品优质优价。(三)延伸集体经济产业链。
区农委、林业局、茶业局和旅委、文广新局组建特色种养业扶贫专家组,指导帮助贫困村挖掘农业观光休闲、文化传承、生态保护、健康养生等功能,积极发展休闲农业新业态,加速推进农业产业与其它产业深度融合,支持贫困村围绕主导产业,依托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积极发展农产品加工、储藏、包装、运输、商品化处理等相关产业,延伸产业链、提升价值链,挖掘农业增收潜力。【篇二】
根据《XX省20XX年脱贫攻坚“夏季整改”行动方案》文件精神,结合省、市、区开展脱贫攻坚考核评估、督察、审计等工作中发现的问题,我镇深入开展“夏季整改”巩固提升大排查行动,并制定方案如下:
一、总体要求
深入贯彻习总书记扶贫开发重要战略思想,认真落实精准脱贫基本方略,以“重精准、补短板、促攻坚”专项整治行动为抓手,准确把握存在的突出问题和解决问题的紧迫性,以问题为导向,突出攻坚重点,摸准脱贫短板,找出工作弱项,制定整改措施,按照坚持现行标准、提高脱贫质量、聚焦深度贫困、消除盲区死角、强化作风治理、促进均衡发展的要求,在全镇集中开展一次横向到边、纵向到底的拉网式大排查,边查边改、对标整改、全面整改,及时查漏补缺,确保各项工作全面达标,年度脱贫任务全面完成,努力实现争先进位目标。
二、排查内容
(一)精准识别
加强建档立卡贫困户人口与人社、卫计、教育、住建、公安等工作的信息比对,完善和建立信息比对机制,把贫困人口动态管理做细、做实、做好。及时排查出是否存在有长期生活在一起却因户籍未迁入,而未纳入建档立卡家庭人口;是否存在户籍不在本户,且不在一起共同生活,却纳入建档立卡家庭人员;是否存在不在一起共同生活,仅凭户籍在本户而纳入建档立卡家庭人口的情况。把精准识别工作作为精准施策的“第一粒纽扣”,确保进准识别到户到人。
(二)五类人员排查
认真梳理汇总五类人员名单(五类人员是指住危旧房农户;因婚嫁、升学、户籍迁出迁入导致“两不管”的农户;新发生灾害、疾病一般农户;曾经提交申请而未被纳入的农户;未纳入建档立卡贫困户的五保户、低保户、残疾人户、老人户),进一步开展大排查大走访,确保所有农户走访全覆盖,切实找准关于“两不愁三保障”以及家庭基本情况和收支构成等信息。确保“不漏一户、不落一人”,确保漏评率为零。
(三)基层基础排查
对照村级责任清单,排查村级资料、户点资料存在的问题并进行整改。严格按照“一证一册”填写说明、填写指南规范“一证一册”填写,力争贫困户登记证与帮扶干部手册不出现漏填、错填、填写不规范,涂改严重,帮扶记录过于简单的情况,尤其是帮扶措施落实必须严格对照一卡通流水数字进行填写。贫困户签字要逐一填写,不能代签、漏签
(四)精准帮扶排查
针对致贫原因,制定有效可行的年度帮扶计划,因户施策,促进贫困户按计划如期脱贫;每月不少于1次上户帮扶走访慰问,并使用省精准脱贫APP签到和上传帮扶日志,认真填写一证一册,并根据部门推送的信息将享受政策情况填写到位,做到真实、准确、干净、整洁。实行第一书记APP软件每季度签到记录不少于50次,力争贫困户知晓率、满意度均为100%。
(五)宣传落实政策排查
入户排查贫困户对其享受的扶贫政策的知晓率,特别是针对贫困户自身实际,讲清可享受的扶贫政策。对扶贫政策不清楚、不知晓的,要求帮扶干部、第一书记下户全面讲解、宣传政策。力争贫困户对其享受的政策知晓率达到100%。
(六)扶贫项目排查
全面梳理扶贫项目,分年度进行汇总;主要核查各地资金拨付进度、查看项目实施进展、项目扶贫成效和公告公示制实施情况。明确每个项目受益贫困户情况,规范项目资料台账,跟踪落实资金拨付情况,建好资金台账。加强资金规范管理,排查是否存在闲置扶贫资金,资金管理不规范等问题。
(七)精准退出排查
对所有已脱贫贫困户进行质量排查回头看,重新梳理脱贫程序是否到位,退出档案是否齐全,是否达到“两不愁、三保障”,是否稳定达到脱贫收入标准,是否有新发生疾病、返贫等情况。力争已脱贫户高质量脱贫,确保无错退户。
三、排查方式与时间步骤安排
(一)宣传发动,成立组织。
镇政府于20XX年8月3日召开脱贫攻坚“夏季整改”巩固提升工作推进大会,部署安排“夏季整改”巩固提升工作。
(二)巩固提升阶段(20XX年8月6日前)
对村级扶贫工作开展大排查,具体对照村级核查表排查内容逐项认真仔细对照检查,查漏补缺,现场不能及时整改的,列出问题清单,形成村级核查表。自查审核结束后,各级帮扶责任人开展入户走访并进行整改,一是继续宣传政策,二是查遗补漏进一步规范完善户级档案资料,三是帮政策落实,四是厘清收入帐。
四、工作要求
(一)强化排查责任。
开展脱贫攻坚“夏季整改”工作大排查,是全面查漏补缺、夯实脱贫基础、推进脱贫攻坚工作的一次检查,是完成年度目标任务的一次检阅。大排查实行谁排查、谁签字、谁负责,确保排查工作取得实效。(二)坚持边查边改。
各村要全面对照大排查工作任务,突出排查重点,细化排查方案,对发现的各类问题要及时建立问题台账,明确整改措施和责任,做到边查边改、真查实改,确保在8月6日前整改到位。(三)及时总结上报。
各村要及时汇总、分析大排查情况,形成大排查报告,报告内容包括大排查开展基本情况、存在问题及整改落实情况、相关意见建议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