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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城市户外广告牌匾整治提升行动方案
为进一步贯彻落实省、市规范整治城市广告牌匾决策部署,提升城市市容环境质量和管理水平,依据国家和省城市环境容貌、户外广告等相关法律法规和标准规范,按照《x市城市广告牌匾整治提升行动推进方案》的通知要求,结合我县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要求
以x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x大精神,深入落实省、市工作部署,按照“清查、整治、提升、巩固”的工作思路,坚持“减量规范、特色突出、美观安全”的整治原则,结合城市特色和不同区域规划控制要求,强力清除违规设置的城市户外广告,规范治理门头牌匾标识,建立健全城市广告牌匾管理长效机制,努力实现城区广告牌匾特色鲜明、简约有序、整齐美观、管理规范,为创建文明城市,建设美丽宜居的x作出积极贡献。
二、工作目标
xxxx年底前,消除城区违规设置的户外广告牌匾,全面完成整治任务,完善城市户外广告牌匾标识设置标准和管理办法,形成长效管理机制。
三、整治内容
对城市出入口、迎宾线、主次干道和户外公共场所、城市重点地段和重要节点周边,依托建筑物、施工围挡、过街天桥、各类城市
“家具”等自有和公共设施设置的各类户外广告和门头牌匾标识,进行全面规范清理。
(一)清除城市户外广告
x.楼顶广告。城市建成区内所有街道、主要节点的建(构)筑物顶部禁止设置广告、单体字和招牌标识,已经设置的限期清理拆除。
x.塔牌广告。城市主次干道、干线公路(高速公路、普通国省干线公路)城区段两侧严禁设置广告塔、广告柱、广告牌和大型跨街广告等设施设备,已经设置的限期清理拆除。
x.立面广告。从严管控建(构)筑物墙体立面广告,清除现有的商业性墙体广告、墙体字和陈旧、破损的公益广告或宣传栏;清除过街天桥、建筑楼体等设置的售楼标语、销售电话、招商信息等宣传广告。大型商业建筑立面确需设置商业广告的,须报城市管理部门批准。
x.围档广告。施工围挡上仅允许设置公益广告和建设项目本体宣传广告。公益广告应设置在显著位置,版面面积不少于xx%,主要活动场所和关键节点不少于xx%;围挡广告要定期更新维护,确保完整无破损,工程完工后应及时拆除。
x.灯箱广告。清除违规设置在宾馆酒店、娱乐场所、商业综合体周边和电杆、公交站亭、宣传栏等公共设施上的各类指示灯箱、起落架、落地灯箱、柱式广告、LED闪烁灯箱、可移动灯箱和其他商业广告及各类宣传设施设备。
x.电子广告。对架设在城市公共空间、建(构)筑物外墙以及依附建(构)筑物及其他设施设备门(窗)上向外展示的电子显示设备进行清理整顿,不符合规划和市容管理要求的,依法予以取缔。
x.流动广告。(x)禁止利用机动车辆(含出租车及公共汽车)和飞艇等发布户外广告。(x)布幔、横幅、气球、充气模、空飘物、灯杆广告、节目标语、广告彩旗、徒步或骑行广告宣传等各类流动广告,必须报城市管理部门批准,并规定设置时间,原则上不超过x天,到期一律进行清理。(x)清除在各类停车场、车站、交通护栏(隔离栅)、候车站(亭)、路(桥)等设施上及公共空间内设置的移动气球、标语、彩旗、窗贴等宣传品。
x.招贴广告。清除所有张贴、喷涂、刻画和散发的小广告。
(二)规范门头牌匾标识
x.门头牌匾。(x)结合建成区街道楼体特点和道路宽窄等具体情况,设置简洁大气、靓丽高雅的牌匾店招。(x)禁止“一店多牌”、“上下多牌”。牌匾应当显示名称(字号)和标志,不得含有宣传语、联系电话等商业性宣传内容,门店玻璃不得张贴广告。(x)设计、制作和安装符合户外广告和牌匾标识设施技术规程和有关质量、安全标准。(x)及时修复或拆除存在安全隐患、背板破损、脏污破旧、缺笔少划、字体褪色等影响城市市容的门头牌匾。
x.楼宇标识。(x)楼宇标识原则上应设置在建筑物立面外侧,禁止在楼顶设置。(x)标识材质、字体大小、色彩构图要经过专业设计,与所处建筑和外部环境相协调。(x)标识美观大方、尺度合适、安全稳固,原则上仅展示楼宇名称和商业标识,不得设置其他宣传广告内容。(x)楼宇标识出现缺笔少划、灯光不亮、污损变形或存在安全隐患的,应立即修复或予以拆除。
四、实施步骤
(一)动员排查(xxxx年x月xx日-x月xx日)。成立整治工作机构,制定专项推进方案,广泛宣传动员,摸排违规户外广告和沿街牌匾标识,建立整治工作台账,列出整治计划,明确责任主体、整治时限和城市重点街区地段等。县直有关部门向违规广告牌匾权属单位或个人下发整改通知,要求其x月中旬前自行完成整改,逾期未整改的列入集中整治计划。
(二)集中整治(xxxx年x月xx日-x月xx日)。按照整治台账和工作计划要求,开展联合集中整治行动,逐条街道逐个节点全面推进整治清理工作。
(三)巩固完善(xxxx年xx月x日-xx月xx日)。开展城市广告牌匾整治工作“回头看”,对照整治工作目标查漏补缺。
(四)总结验收(xxxx年xx月x日-xx月xx日)。县领导小组对县直有关部门整治工作进行检查验收,总结经验,完善广告牌匾设置和管理长效机制。
五、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县政府成立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县公安局、县财政局、县交通运输局、县食品和市场监督管理局、县行政审批局、县信访局等部门为成员单位,具体负责城市户外广告牌匾整治提升行动的组织推进、协调、督导工作。各成员单位要明确职责、措施、时限和预案,在整治过程中积极配合,确保高质量完成工作任务。
(二)明确责任分工。住建局负责城区户外公共场所广告牌匾的整治提升工作和城区广告牌匾设置导则及管理办法的编制工作;交通局负责其城区管理路段(场、站)广告牌匾的整治提升和出租车、公共汽车、公交站亭广告的整治提升;公安交警部门负责除出租车、公共汽车以外其他机动车广告的整治以及交通护栏、停车场广告牌匾的整治工作;食品和市场监督管理部门负责户外广告牌匾内容的整治提升;审批部门负责户外广告的审批事项;公安局负责整治工作的秩序维护、保障,对拒不配合、怂恿闹事和借机寻衅滋事等违法行为依法严厉打击;县财政局负责保障专项整治经费及时到位;县信访局负责信访维稳工作。
县直有关部门要明确责任领导和责任人,成立专班,强力推进整治工作(人员名单及联系方式报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联系电话:xxxxxxx,邮箱:xxxxxxxxxxx.com)。
(三)建立工作台账。城市户外广告牌匾整治提升行动期间,实施工作月报告制度。各有关部门要对责任范围内广告牌匾进行排查摸底,明确专人负责信息统计,建立沿街商家(建筑)“一表一图”,将不符合相关规范标准和市容管理要求的广告牌匾列入整治台账。每月xx日前将《城市户外广告牌匾整治提升工作一览表》及工作进展情况,报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四)建立长效机制。全面推行城市网格化监管,充分发挥数字城管平台作用,将广告牌匾日常监管纳入数字城管平台,建立“发现、处置、考核”有机结合的巡查处置机制。结合城市管理治理需求和广告牌匾整治经验,制定城市户外广告牌匾标识设置导则和管理办法。
(五)加强督导检查。县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将对各有关部门工作推进情况进行定期不定期明查暗访,并将检查情况纳入工作考核评价体系,进行排名。对整治成效显著的单位予以表扬,对整治工作不力、瞒报伪造排查整治数据的进行约谈。各有关部门也要建立相应的工作激励和考核评估机制,奖励先进,鞭策落后,确保整体工作扎实推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