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篇:在市监察委2021年派驻机构全覆盖工作会议上的发言
在市监察委2021年派驻机构全覆盖工作会议上的发言
下面,我强调三点意见。
一、提高政治站位,深刻领会派驻机构全覆盖的重要意义
一是实现派驻机构全覆盖是回归党章的必然要求。实现派驻机构全覆盖,是党章赋予的重要职责。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决定全面落实中央纪委向中央一级党和国家机关派驻纪检机构,实行统一名称、统一管理。这是党中央依据党章规定,落实全面从严治党、强化党内监督作出的一项重大决策。十八届六中全会通过的《党内监督条例》以党内法规的形式,明确了派驻纪检组的领导体制和工作要求。十九大报告强调,深化国家监察体制改革,将试点工作在全国推开,组建国家、省、市、县监察委员会,同党的纪律检查机关合署办公,实现对所有行使公权力的公职人员监察全覆盖。构建党统一指挥、全面覆盖、权威高效的监督体系。2017年12月23日,我市在x市率先挂牌成立监察委员会,制定了关于加强市纪委派驻机构建设的意见,标志着我市派驻机构全覆盖工作进入全面实施阶段。
二是实现派驻机构全覆盖是全面从严治党的重要举措。推动纪委派驻机构全覆盖,是党中央着眼全面从严治党的新形势、新任务作出的重要部署。派驻监督作为党内监督的重要形式,在管党治党实践中发挥了重要作用。但是,由于过去体制机制不完善,派驻机构没有全面覆盖,派驻监督还存在空白地带。改革前,我市市一级69家党和国家机关事业单位中,设有派驻纪检组(纪工委)的只有43家,负责监督60家市直部门单位,尚有9家部门单位未覆盖,没有纳入到派驻监督范围。习近平总书记指出,“实现派驻全覆盖,就是要使党内监督不留死角、没有空白。”为严格落实上级关于全覆盖改革的要求,此次我市以“综合派驻+单独派驻+改革不涉及”为总基调,采取“10+3+6”的模式,实现了市一级党和国家机关派驻监督全覆盖。
三是实现派驻机构全覆盖是加强党风廉政建设的迫切要求。从省委巡视反馈、从信访、巡察、执纪审查发现的问题可以看出,在少数单位“四风”和腐败问题时有发生,新形式、新变种时有出现。从现实情况看,纪检组是单位的内设机构,纪检干部“端单位的碗、吃单位的饭”,受单位管,监督的底气、勇气明显不足,不少单位的纪检组几年不办案子。出现这些问题,根子在于主体责任有缺失,监督责任有空白。这次全覆盖改革就是针对派驻机构存在的力量薄弱、监督作用发挥不够等问题,通过机构撤并,把分散的力量整合起来,实现内涵式发展,使派驻机构工作力量得到加强,形成监督规模效应,增强派驻监督实效。
二、聚焦改革重点,精准把握派驻机构改革的各项工作职责
一是找准职责定位。要明确主责主业。市纪委监委派驻机构是市纪委监委的重要组成部分,主业就是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主责就是监督执纪问责。刚刚印发的《关于加强市纪委派驻机构建设的意见》中明确了派驻机构的6项具体工作职责,接下来,国家监察法出台以后,还包括监察法赋予的部分职责,这些职责都履行好了,派驻机构的作用也就发挥出来了。要明确对谁负责。《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明确要求,“派驻机构对派出机关负责”。派驻机构由市纪委监委派出去的,就要对市纪委监委负责,重要情况要及时向市纪委监委报告。要明确派驻监督重点。各派驻机构代表市纪委行使监督责任,必须专于监督、敢于监督、善于监督。要牢记“纪委干什么,派驻机构就干什么”,聚焦主责主业,抓好各项工作落实。
二是树立“派”的权威。推动派驻机构全覆盖,就是要通过机制创新,由市纪委对派驻机构进行直接领导,对派驻人员进行统一管理,增强派驻机构的独立性,全面提升党内监督实效。工作中要正确处理好五个关系:一是正确处理好派驻机构与市纪委(监委)的关系。派驻机构由市纪委直接领导,是市纪委职能的延伸,对市纪委负责并请示报告工作,代表市纪委行使纪律检查权,开展监督执纪,不再接受驻在部门党委(党组)的领导。对监督中发现的问题要及时报告,对查办案件、信访线索处置情况要按规定报送,对驻在部门领导班子及其成员的问责建议要及时提交。二是正确处理好派驻机构与驻在部门的关系。派驻机构与驻在部门是监督与被监督的关系。按照“两个责任”的要求,驻在部门领导班子履行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派驻机构履行监督责任,监督的重点就是驻在部门领导班子及其成员。三是正确处理好派驻机构与驻在部门机关纪委的关系。驻在部门设置机关党委的,要按有关规定设置机关纪委或纪检委员。派驻机构和机关纪委(纪检委员)都负有监督职责,工作目标一致,但工作重点有区别。派驻机构重点负责查处驻在部门副科级以下干部违纪案件,对机关纪委(纪检委员)进行业务指导和监督检查。四是正确处理好派驻机构与市直纪工委的关系。市直纪工委与派驻机构不是领导与被领导关系,也不是协调与被协调关系。派驻机构与市直纪工委都是市纪委的派出机构,同在市纪委领导下工作,工作上相互沟通,协调和配合。市直纪工委领导市一级党和国家机关各部门机关纪委(纪检委员)的工作。派驻机构根据职责查办驻在部门副科级以下干部案件时,指导驻在部门机关纪委(纪检委员)做好向市直纪工委报审工作。五是正确处理好派驻机构与综合监督部门的关系。综合派驻是派驻的一种方式,派驻机构驻在其中一个部门,综合监督几个单位。虽然综合派驻的组长,只担任一个部门的党委委员或党组成员,但其职责是完全相同的。派驻机构负责人参加或列席驻在部门和综合监督单位领导班子会议以及研究“三重一大”等事项的其他会议,综合监督单位领导班子要自觉将涉及党风廉政建设的重要会议、重要决定、重要部署事先向派驻机构报告和沟通。
三是发挥“驻”的优势。派驻机构要利用驻在部门具有的“地利”之便,“零距离”发现问题,做到“三熟悉,三关注”:要熟悉驻在部门业务,关注重点事。派驻机构特别是纪检组长必须熟练掌握驻在单位的核心业务。派驻机构不熟悉部门业务,在研究处理有关问题时,要么不敢发声,要么脱离驻在部门的工作实际谈监督,这样提出的建议往往不得要领,监督工作下不了“深水”。要熟悉驻在部门干部,关注重点人。派驻机构与驻在部门班子成员“同在一个楼里办公、同在一口锅里吃饭”,天天有接触、时时打交道,发现苗头就及时提醒,有了疑点就谈话警示,就能把监督做细做实。要密切关注“三类人”,即十八大后不收敛、不收手,问题线索反映集中、群众反映强烈,现在重要岗位且可能还要提拔使用的领导干部。要熟悉驻在部门职权,关注风险点。看住权力,就抓住了廉政风险防控的关键。派驻机构要掌握驻在部门权责清单制度和运行规则,始终盯住权力的边界,及时发现擦边、越界问题,防止发生和及时纠正“冲黄灯”“闯红灯”的情况。
三、强化责任担当,确保派驻机构改革各项要求落到实处
改革后,各派驻纪检组监督对象线长面广,特别是综合派驻纪检组,不仅单位多,各单位性质和职能又不相同,如何搞好监督,需要大家开动脑筋,主动出击,在工作方法上多作考虑。
一是建立健全机制。市纪委要积极探索创新,加强派驻机构工作机制建设,明确具体部门承担派驻机构联系,管理职责,加强对派驻机构日常管理,通过定期研究派驻机构工作、经常听取汇报、强化对派驻机构的考核,推动派驻机构聚力监督执纪问责。要加强干部人事管理,统筹安排派驻机构干部选调,使用、交流和培训。要改革完善派驻机构工作流程,加强业务工作管理,充分体现派驻机构是纪委的重要组成部分,让派驻机构始终感受到“娘家”强有力的支持。根据改革方案,派驻组干部的办公条件、工资关系、党组织关系、群团关系及后勤保障由驻在部门负责,派驻组干部的年度考核要实行以市纪委为主的单独考核评价体系,评先评优单列。各单独派驻和综合派驻的驻在部门党委(党组)要全力支持派驻组的工作,为派驻机构履职尽责提供坚强有力的保障。
二是加强组织协调。各市直机关党委(党组),特别是一把手,要把支持配合派驻纪检组开展工作作为自觉履行主体责任,自觉担负起全面从严治党政治责任的重要内容;要牢固树立监督就是关爱、监督就是支持、监督就是促进、监督就是保障的意识,正确对待监督,自觉接受监督;要畅通监督渠道,各单位“三重一大”事项决策要主动征求纪检组意见,重要情况要及时向纪检组通报,充分保障纪检组的知情权、监督权,不得对纪检组的工作设置障碍、干扰阻挠;对纪检组指出的问题、反馈的意见,要认真研究处理,及时整改纠偏,要善于运用纪检组的力量和工作成果,把党组织管理好、建设好。
三是坚持从严要求。打铁必需自身硬。派驻机构作为“常驻不走的巡视组”,要全面履行党章赋予的职责,当好“探头”“前哨”。要提升主动发现问题的能力,该发现的问题没有发现是失职,发现问题不处理不报告是渎职,都要严肃问责。派驻纪检干部既要忠诚履职,敢于查办案件,敢于执纪问责,敢于动真碰硬,敢于亮剑交锋;又要严于律己,知敬畏,守底线,不能只拿“手电筒”照别人,不照自己。必须把纪律和规矩挺在前面,要求别人不做的,自己坚决不做;要求别人做的,自己先做。作为纪检监察干部,必须自觉在党纪国法框架内开展工作,客观公正地处理问题,是什么问题就定什么性质、追什么责任,绝不办人情案、关系案、金钱案、违纪案,始终做到秉公执纪、依法办事。
第二篇:XX在市纪委派驻机构全覆盖工作会议上的讲话
XX在市纪委派驻机构全覆盖工作会议上的讲话
同志们:
今天,我们召开派驻机构全覆盖工作会议,主要任务是贯彻落实中央、省委关于纪检监察体制改革的有关精神和要求,对市纪委派驻监督全覆盖改革工作进行动员和部署。召开这个专门会议,把大家请来,讲清楚改革的背景、干部安排的考虑、职责定位和工作要求,讲清楚纪律和规矩,目的就是要积极稳妥推进全市纪委派驻机构全覆盖工作。
今年以来,全市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认真学习贯彻党的XXX精神,坚决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委、市委的决策部署,坚持对标看齐,聚焦主责主业,有效运用“四种形态”,保持反腐高压态势,重拳整治“中梗阻”,深入推行“禁酒令”,持之以恒纠“四风”树新风,全市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取得新进展、新成效。特别是在今年全市村(社区)换届和防汛抗灾“两场大考”中,全市纪检系统行动迅速,措施有力,严明纪律,严肃执纪,有力推动各项工作落实,既保证了村(社区)换届工作风清气正,又为夺取防汛抗灾胜利作出了特殊贡献。市委对此予以充分肯定,对纪检干部努力工作、作出贡献是充分认可的。
刚才,XXX同志宣布了有关人事安排方案,向市纪委派驻纪检组和市直机关纪工委进行了授牌,市直单位、派驻纪检组长代表作了表态发言。希望同志们不负重托、不辱使命、忠诚履职,把派驻监督改革的各项工作做得扎实有效。下面,我强调三点意见。
一、提高政治站位,充分认识派驻机构改革的重大意义
推动纪委派驻机构全覆盖,是党中央着眼全面从严治党的新形势、新任务作出的重要部署。全市各级各部门要深刻认识纪委派驻机构改革的必要性、重要性和紧迫性,提高政治站位,树牢“四个意识”,全面增强做好派驻机构全覆盖工作的责任感和使命感,确保改革全面到位。
(一)推进派驻机构全覆盖是全面深化改革的一大硬性任务。
党的十八大报告提出,要增强自我净化、自我完善、自我革新、自我提高能力。全会通过了《关于全面深化改革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把改革党的纪律检查体制作为全面深化改革的一部分,主要内容是“两个为主”、“两个全覆盖”。其中一个全覆盖就是纪委派驻全覆盖,对所有党和国家机关都由纪委直接派驻纪检组进行全覆盖监督。十八届六中全会通过了准则条例0,进一步对派驻监督提出了具体要求。按照中央部署,中央纪委、省纪委分别于2015年底和2016年底完成了派驻机构全覆盖工作任务,为我们做出了很好的示范。今年初,中央纪委第七次全会强调,要稳步推进地市一级纪委派驻全覆盖;省委、省纪委明确要求,全省市县纪委派驻全覆盖工作今年要全面完成。党中央的要求是定音鼓,省委的部署是时间表,要求派驻纪检到位。我们要进一步增强“四个意识”,坚决贯彻中央和省委、省纪委部署要求,对标看齐,抓紧抓实,不折不扣完成派驻机构全覆盖改革任务。(二)推进派驻机构全覆盖是强化党内监督的一大创新抓手。
派驻监督是党内监督的一项重要制度安排。党章明确规定,“党的中央纪律检查委员会根据工作需要,可以向中央一级党和国家机关派驻纪律检查组或纪律检查员”。这个制度从1982年实施以来,已经30多年了,在实践中发挥了重要作用,也存在一些问题。从反腐形势看,在党中央和省委的坚强领导下,我市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与全国、全省一样,取得的成效是有目共睹的,但全面从严治党任务依然艰巨,形势依然严峻复杂。这些年,从信访、巡察、执纪审查发现的问题可以看出,有“雁过拔毛”的,有不作为、乱作为的,有政商关系不清不楚的,有违规经商办企业的,有单位政治生态出问题的,还有“四风”问题树倒根未除,新形式、新变种时有出现,等等。从纪检现实看,纪检组是单位的内设机构,纪检干部“端单位的碗、吃单位的饭”,受单位管,监督的底气、勇气明显不足,不少单位的纪检组几年不办案子。即便是在一些案件查办过程中,有的成了请托说情人,有的成了协调了难者,站到了纪委的对立面;有的纪检组职责发散,“干了别人的事,荒了自家的田”。还有不少基层单位没有纪检组织,党内监督有空白等。出现这些问题,根子在于主体责任有缺失,监督责任有空白。习近平总书记指出,“实现派驻全覆盖,就是要使党内监督不留死角、没有空白。”推动派驻监督全覆盖改革,就是要通过组织和制度创新,重构派驻机构领导体制和工作机制,增强派驻机构的独立性,把“同级监督”变为“上级监督”,把“派”的权威和“驻”的优势结合起来,更好地发挥派驻监督作用。这样一来,通过实行派驻监督全覆盖,有利于推动党组(党委)把主体责任真正扛在肩上,纪检组把监督责任真正落到实处,做到真管真严、敢管敢严、长管长严,切实解决管党治党宽松软的问题,全面提升党内监督实效。第三,推进派驻机构全覆盖是推动科学跨越发展的一大坚实保障。当前我市正处在加快发展的关键时期,实施创新引领、开放崛起战略,建设“五个益阳”,需要全市上下戮力同心干事创业,需要纪检监察工作提供坚强保障。既要对那些不守纪律规矩、不勤政廉洁,不作为、乱作为的干部予以惩戒,又要对那些大胆作为、又没有明显过错的干部予以保护,为敢于担当的干部担当,为敢于负责的干部负责。市纪委派驻机构全覆盖,能够更好地实现“贴身监督”,及时有效地履行管党治党责任,贯彻落实市委决策部署情,从而确保党的领导落到实处,确保政令畅通、令行禁止,优化干事创业生态环境,确保“五个益阳”建设顺利推进。
二、强化责任担当,切实增强全面从严治党的整体合力
派驻机构全覆盖不只是机构设起来,人员到位,它本身不是目的,是一个过程,目的是为了加强党内监督,推动全面从严治党。体制改革,要看开工、看内容,更要看效果。希望市直各单位党组织、各派驻纪检组都跟上中央和省委、市委要求,转变观念,把准要求,强化担当,大胆工作,不断增强整体合力,提升工作实效。
(一)坚决服从大局。
按照中央和省委的部署要求,我市纳入派驻机构全覆盖的单位共80家,各涉改领导干部要坚决服从改革大局。一是尽快到位履职。我们采取单独派驻与综合派驻相结合,以综合派驻为主的方式,共设派驻纪检组25家,也就是今天集中授牌的25家市纪委派驻纪检组。派驻纪检组长的提名考察由市纪委会同市委组织部为主,派驻机构其他干部的选调、使用、交流、培训由市纪委统筹安排。原则要求这25名派驻纪检组长明天要全部到岗到位,并迅速履职,原相关派驻纪检组负责同志要配合尽快做好工作交接,做到无缝对接、平稳过渡。要严明交接纪律,不准迎来送往,不准请客送礼,不准铺张浪费,严格按制度办事,切实做到廉洁交接。干部调动交接要简简单单、清清爽爽,纪检干部更要严守规定,廉洁从简,高效务实,不要担心没有面子、人际关系不好等问题。这次纪检干部交接,要成为全市干部廉洁交接的示范。市纪委要会同组织有关部门,抓紧做好机构撤并、人员调配、编制划转、后勤保障等后续工作,尽快把派驻纪检组的工作开展起来。二是正确对待安排。市委对这次派驻机构改革非常重视,特别是领导干部的安排问题。根据工作实际,涉改市管干部分两批安置到位,本批次已安排25名派驻纪检组组长。下一批次,将统筹使用空缺市管职位,对其他涉改市管干部作出妥善安置。希望涉改的各位领导干部服从改革大局,正确对待进退留转。这次需要安置的涉改市管干部63人,需要刚性消化38人,尽管市委在人事安排上做了大量工作,作了最大努力,但现在职位资源管理越来越严,不可能让所有人都满意。越是这种情况,越要坚决服从改革大局,坚决服从组织安排,这是要求,也是纪律。大家都是受党培养教育多年的领导干部,相信都有这个政治觉悟和全局观念。也请大家相信市委会对大家做出妥善安排。三是加强自身建设。各派驻纪检组要按照忠诚干净担当的要求,提高履职能力,加强内部管理,狠抓自身建设,做严格自律的标杆。市纪委要全面加强派驻纪检组的管理和监督,坚持用铁的纪律领班子、带队伍,坚持“刀刃向内”,严管才是厚爱,才能打造忠诚、干净、担当的纪检铁军。(二)明晰职责定位。
习近平总书记指出,“派驻监督是党和国家监督体系的重要内容”,“派驻机构和驻在部门是监督和被监督的关系,派驻监督本质是上级纪委对下级党组织和领导干部的监督”,明确了派驻机构的职责定位。一是派驻监督就是上级监督。派驻机构是纪委的重要组成部分,市纪委派驻纪检组在市委的统一领导下,由市纪委直接领导、统一管理。纪检组长、党组成员这两个身份,要把纪检组长的身份摆在第一位,要把向市委及市纪委负责摆在第一位。派驻机构与驻在部门不是领导和被领导的关系,而是监督和被监督的关系,派驻机构是上级纪委向部门单位派出的“哨兵”,设置的“探头”,是“常驻不走的巡察组”。二是派驻纪检组就抓主责主业。派驻机构不再承担监督之外的工作,党组(党委)也不要再安排其他工作。纪检组的主业就是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主责就是监督执纪问责,要让他们专责监督,真正专起来。三是抓主责主业就要从严从实。各派驻纪检组代表市委、代表市纪委行使监督责任,必须专于监督、敢于监督、善于监督。要紧跟市委和市纪委的部署要求,牢记“纪委干什么,派驻机构就干什么”,坚决抓好各项工作落实。要对照“六项工作职责、八项监督权限”的要求,把党章对纪委的要求在派驻监督中充分体现出来,特别要履行好推动市委市政府重大决策部署落实的监督职责,从严监督,从严执纪,从严问责。该发现的问题没有发现是失职,发现问题不处理不报告是渎职,都要严肃问责。(三)促进内涵发展。
改革后,各派驻纪检组监督对象线长面广,特别是综合派驻纪检组,不仅单位多,各单位性质和职能又不相同,如何搞好监督,需要大家开动脑筋,主动出击,在工作方法上多作考虑。一是积极创新方法。尤其是要尽快与被监督单位对接,迅速打开工作局面。在工作中,基本原则是要践行“四种形态”,把纪律和规矩挺在前面。要牵牢主体责任这个牛鼻子,抓住驻在部门领导班子、领导干部这个关键少数,把好选人用人政治关廉洁关,当好党内政治生态“护林员”。二是加强组织协调。既要经常与驻在部门党委(党组)书记交换意见,及时通报有关情况和问题,协助、督促驻在部门落实主体责任,又要保持派驻监督的相对独立性,不能与驻在部门搞成“命运共同体”,不能把自己当成驻在部门的内设机构。各市直机关党委(党组),特别是一把手,要把支持配合派驻纪检组开展工作作为自觉履行主体责任,自觉担负起全面从严治党政治责任的重要内容;要牢固树立监督就是关爱、监督就是支持、监督就是促进、监督就是保障的意识,正确对待监督,自觉接受监督;要畅通监督渠道,各单位“三重一大”事项决策要主动征求纪检组意见,重要情况要及时向纪检组通报,充分保障纪检组的知情权、监督权,不得对纪检组的工作设置障碍、干扰阻挠;对纪检组指出的问题、反馈的意见,要认真研究处理,及时整改纠偏,要善于运用纪检组的力量和工作成果,把党组织管理好、建设好。三是推动干事创业。各派驻纪检组要提高政治和思想站位,动真格、出实招、下功夫,强化改革担当,守住管党治党底线,促进全市党员干部强信心、提素质、优作风、敢担当、勇争先。要严格执行市委下发的《关于进一步激励干部干事创业的若干意见》《党政干部容错免责实施办法(试行)》等政策,立好用人风向标,撑好人文关怀伞,用好容错免责牌,努力营造全市上下想干事、敢干事、干成事的浓厚氛围,持续掀起创新开放新高潮。三、坚持标本兼治,大力推进党风政风民风的持续优化
今年年初召开的市委经济工作会和最近召开的市委六届三次全会,都要求全市上下投身于干事创业的热潮,推动益阳科学跨越发展。习近平总书记在7.26讲话中,要求全党要以新的精神状态和奋斗的姿态,把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推向前进。大家要保持新的精神状态和奋斗姿态,以良好的党风政风民风,为我们干事创业、科学跨越发展提供坚强保障。大家要看到,好风气就如好空气,洁净清新,惠风和畅,所处其间自然心情舒畅、精神抖擞。今年以来,我们通过大力实施“创新引领、开放崛起”战略,成功举办一节一会,在创新开放上实现了一系列新的突破;通过扎实开展“项目建设年”活动,在发展基础上迈上了一个新的台阶。通过成功抗御特大洪灾,在精神斗志上树起了一座新的丰碑,彰显了党委政府的优良形象,凝聚了上下同欲的益阳力量。只有驰而不息地优化党风政风民风,益阳才会处处和暖,事业常青。因此,纪委派出机构对所监管单位的干部作风一定要做到抓早抓小、抓细抓常,真正推动干部作风持续向好,以良好的干部作风来正党风、促政风、带民风,真正做到党风正、政风清、民风淳。自然生态要山清水秀,社会生态要向上向善,政治生态更要风清气正。
(一)以典型案例为警示,守住廉洁底线,营造风清气正的政治生态。
8月1日,省纪委公示,省统计局原党组成员、副局长杨跃涛涉嫌严重违纪,正接受组织审查。消息公布后,在全市干部群众中产生了一定反响,主要关注这一案件要牵扯多少干部进去。对此,省纪委主要领导同志明确指出,杨跃涛涉嫌违纪的问题主要发生在益阳,益阳的干部要切实警醒,坚决守住清廉底线。市委对这个案件的态度十分明确:第一,坚决拥护省委、省纪委审查杨跃涛的决定。第二,积极配合省纪委在益阳的办案工作,将杨跃涛在益阳涉嫌违纪违法的情况彻底查准查清。第三,实事求是,区别对待。凡是自认与杨跃涛案件有关的人,要自觉向组织说明情况,不要抱侥幸心理,争取宽大处理。与杨跃涛有工作关系,交往中没有违纪违规的同志,应打消顾虑,相信组织,相信自己;对这些同志,不要贴标签,更不要随便划线。第四,做守纪律、讲规矩的表率。全市党员干部特别是领导干部要从杨跃涛案件中汲取深刻教训,不断提高党性修养和思想道德修养,不断提高拒腐防变能力,不断增强廉洁自律意识,不断进行自我剖析、自我反省,做到一心干事、一身干净、一腔赤诚。(二)以提效为目标,建设智慧城市,营造公平公正的政务环境。
干部作风的改进,党风政风的优化,最终要落到优质高效的政务服务上,双赢共赢的营商环境上。为此,要按照“善政、惠民、兴业”的理念,以信息化技术为支撑,创新体制机制,推进线上线下一体化服务,进一步促进行政审批规范化、网络化和群众办事便捷化、高效化、公开化,切实加快智慧益阳建设,抢占新一轮发展制高点和先机。省委十一届三次全会出台了关于大力实施创新引领开放崛起战略的若干意见,其中特别要求推动政府转变职能、提高效率,加快实施互联网+政务,市委对此高度重视。一是要充分整合资源。所有有行政审批事项的部门单位必须在政务中心开辟窗口,所有窗口必须授权到位,让市场主体和人民群众在窗口能真正把事办成。纪委各派出机构要注意做好这方面的督导工作。二是要深度流程再造。合理压减流程,实施流程再造,强化流程服务,将审批服务的每个环节、每个步骤程序化、规范化。强化政府部门之间的信息沟通,推进不同部门之间的横向联动办理机制,采取“一门受理、分流承办、集中收费、限时办结”等方式,实现“进一家门、办多样事、解万千难”。三是要对标推进到位。力争在2018年年底前,基本形成具备益阳元素的“一单统表、一厅统管、一窗统受、一网统办、一号统揽”的政务服务新模式,初步建立标准统一、体验一致、跨界协同、运转高效的市县乡村四级无差异化的政务服务新格局,努力让益阳成为同类政务服务先进新标杆。(三)要以问题为导向,纠歪风树新风,营造向上向善的社会风气。
当前,益阳干部作风、民风整体是好的,但也有少数干部以权谋私、为了小利损害集体利益,有少数干部跑官要官、为了提拔请人打招呼,有部分地方民风不淳,喜欢比阔气,喜欢大操大办,等等。为此,我们要坚持问题导向,驰而不息纠歪风、树新风。一是从严整治“违规参与经营”。认真落实《湖南省开展清理国家公职人员违规参与涉矿等经营性活动专项整治工作实施方案》,在对全市国家公职人员违规参与涉矿、涉砂(含拌和场)、涉渔、涉小水电、涉烟花爆竹、涉危险化学品等6类经营性活动进行清理整治的基础上,将“国家公职人员违规参与或参股涉及超限超载类、户外广告类经营活动”等列入清理整治范围,先自我填报,把情况说清楚。对情况填报不实、弄虚作假的,干扰、妨碍、对抗组织调查的,一律从严惩处。二是从严整治“跑官要官”。深入推进整治用人上的不正之风,坚决把跑官要官的“放下来”,让买官卖官的“赔进去”。始终坚持在推动经济社会发展的第一线、在项目建设的主战场、在急难险重的关键处、在创新开放的实践中锻炼干部、识别干部、使用干部,选拔重用一批忠诚干净担当、为民务实清廉、奋发有为、锐意改革、敢于创新、勇于开放、实绩突出的干部。三是从严整治“人情奢靡”。到益阳工作以后,我觉得益阳人民勤劳朴实,力戒奢靡浪费总体情况较好,有的还制定了村规民约,但“红白喜事”、生日宴、谢师宴、搬迁宴等等,大操大办现象还不少。少数人的面子撑起来了,被陋习“绑架”的群众却不堪重负。大家要看到,党风政风引领社风民风,反过来社风民风也会影响和侵蚀党风政风。少数党员干部“乐在其中”,忘掉了纪律,到处吃酒席拿红包。在利益的驱动下,还有的党员干部默许、纵容,甚至推波助澜。沅江市最近出台了严禁党政干部操办升学宴、谢师宴“五不准”等规定,这很好。各级各部门要继续坚持干部操办或参加婚丧喜宴情况报告制度,从严查处干部违规操办或参加婚丧喜庆的典型案例;要进一步修订完善村规民约,引导群众移风易俗,崇尚节约俭朴,使精神文明与物质文明共同发展,让城市品质与全民素养比翼齐飞。第三篇:在派驻机构负责人述职工作会议上的讲话
在派驻机构负责人述职工作会议上的讲话
在派驻机构负责人述职工作会议上的讲话 王敏奇
(2008年1月15日)同志们:
刚才,八位派驻机构的同志在认真准备的基础上,作了很好的述职报告,其余同志也向市纪委、监察局提供了书面述职。我总的感到,整个2007年,我们派驻机构的同志工作是努力的,履职是尽责的,作风是踏实的,要求是严格的,成绩是明显的。借此机会,我代表市委和市纪委监察局对大家一年来的辛勤工作表示感谢和问候。下面,结合大家刚才的述职发言,我就进一步做好派驻机构的工作谈几点意见,与大家共同探讨和研究。
一、肯定成绩,正视不足,认真总结派驻工作取得的新成效
刚刚过去的2007年,我们23个派驻部门的纪检组和纪工委在市委、市纪委以及部门党组织的正确领导和大力支持下,坚持以科学发展观为统领,围绕中心,服务大局,紧密结合驻在部门实际,全面履行派驻机构职责,不断加强自身建设,扎实有效地开展工作,取得了明显成效。主要表现在这样几个方面:
一是重视制度建设,发挥了制度监督的保证作用。一年来,各派驻机构能够积极协助驻在部门党组,制定或完善党组及其成员正确履行职责、加强自我约束的制度措施,进一步强化对权力运行的制约和监督,有力地推进了各部门各系统惩防体系建设,促进了领导干部正确行使权力,同时也为派驻机构加强监督提供了保证。
二是明确工作责任,发挥了决策监督的保障作用。各派驻机构负责人认真参加驻在部门党组会议和有关行政领导会议,对有关重大问题能够负责任地提出意见和建议,其中许多被驻在部门采纳,促进了市委重大决策和部署的落实,保证了党风廉政建设各项工作落到实处。
三是抓住关键环节,发挥了源头防治的重要作用。各派驻机构紧密结合驻在部门的实际,紧紧抓住重点对象、重点环节、重点部位,在干部选拔任用、资金使用、资产运营、资本运作、土地使用、行政审批等重点领域,积极探索履行监督职责的有效方法和途径,各项工作有序推进,取得了新的进展。
四是坚持统筹兼顾,推动了部门党风廉政建设。派驻机构在协助部门建立和完善党风廉政建设各项制度的同时,还协助部门把党风廉政建设任务和业务工作一同布置、一同检查、一同落实。切实抓好反腐倡廉工作任务的分解,落实责任主体,加强督查和考核,确保驻在部门反腐倡廉各项任务的落实。根据市委、市政府和市纪委监察局的要求,一些派驻机构还承担了治理商业贿赂、规范行政审批、清理评比达标表彰等专项治理工作,在作风建设年活动中发挥了重要作用。总的来看,派驻机构实行统一管理后,反腐倡廉的领导体制和工作机制不断完善,各部门及所属系统的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得到进一步加强。派驻工作是一项全新的工作,一年来,大家边实践、边探索、边提高、边完善,在市委、市政府和市纪委监察局的领导下,在增强自身素质和提高工作能力和水平基础上,做了大量的工作,对此,市纪委和监察局是满意的。
与此同时,我们也要清醒地认识到当前派驻机构工作还面临的一些困难和问题:一是组织机构还不健全。23个派驻机构,到目前为止,已配备纪检组副组长的并不多;建立监察室、配备专职干部的还不到一半,不少派驻部门的工作,目前还只有纪检组长一个人扛着。二是工作机制还不完善。特别是原来党委建制的机关部门,局党委里面有纪委书记、有纪委班子,部门内的纪检监察工作由一个纪委班子在领导、协调,而且纪委组织比较健全,纪检监察各项工作的开展比较顺手。但去年这些部门的纪委书记改任纪检组长后,纪检监察工作就出现了一些领导上、管理上和工作上的问题。三是角色转换还不到位。如何从“双重领导”的角色向“统一领导”的角色转换是大家面临的一个新的课题,不少同志是新转任或提任纪检组长的,对适应角色、开展工作也有个过程,这些都是需要我们在今后的工作中认真加以解决的问题。
二、认清形势,提高认识,努力适应派驻机构统一管理的新要求
党的十七大把反腐倡廉建设纳入党的建设总体布局之中,对反腐倡廉建设提出了一系列新要求、新思路、新举措,强调要健全纪检监察派驻机构统一管理,这对纪检监察机关建设提出了新的更高要求。中央纪委监察部去年12月28日召开了派驻机构工作总结交流会,中共中央政治局常委、中央纪委书记贺国强在会议上强调,派驻机构要认真学习贯彻党的十七大精神,切实增强高举旗帜的坚定性、服务大局的自觉性和做好工作的主动性,按照党章、行政监察法和党内监督条例的规定,认真总结经验,理清工作思路,全面履行职责,推动驻在部门及其系统和行业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深入开展。我们各派驻机构一定要认真学习贯彻党的十七大精神,认真学习领会贺国强书记的重要讲话精神,进一步认清形势,充分认识到纪检监察机关对派驻机构实行统一管理,是新形势下全面推进党的建设新的伟大工程、加强党内监督的一项重大举措,是改革和完善党的纪律检查体制的重要内容,是建立健全教育、制度、监督并重的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的重要组织措施,以高度的政治责任感和使命感,全面履行职责,进一步发挥好派驻机构在反腐倡廉建设中的作用。当前,适应统一管理工作的新要求,应着重处理好以下三方面关系:
一是到任与到位的关系。作为派驻机构的同志特别是主要负责人必须“在其任,谋其政”,进一步完成角色转换,明确定位,理顺关系,认真履职。工作要自觉地从被动型向主动型转变,特别是新转任和提任的纪检组长要及时地从过去的工作模式中转变过来,结合驻在部门的实际,积极主动和创造性地开展工作。
二是派出机关与驻在部门的关系。对派驻(出)机构实行统一管理后,一方面,派驻(出)机构要根据省、市委的统一要求,自觉接受派出机关的统一领导,认真完成派出机关布置的各项工作任务,进一步加强与市纪委监察局在组织上、思想上、工作上的联系,努力从市纪委监察局派驻(出)机构的角度想问题、作决策、办事情、抓工作,主动向市纪委监察局请示、汇报工作,不能做“断了线的风筝”。另一方面,要按照派出机关的总体部署和要求,积极协助驻在部门党委(党组)研究、部署和督促落实反腐倡廉的各项工作,切实解决反腐倡廉建设中存在的问题和薄弱环节,充分发挥组织协调和监督检查的作用。在履职过程中要注意方式方法,要加强与驻在部门领导的沟通协调,处理好与班子成员之间的关系,取得他们的对自己工作的理解、支持。
三是监督与被监督的关系。作为派驻(出)机构,一方面要加强对驻在部门权力运行的监督和制约,努力防止权力失控、决策失误和行为失范。但同时也要自觉接受驻在部门领导及党员干部的监督,不能以“钦差大臣”自居。为了强化监督职能,根据有关规定,派驻机构的负责人尽量不要兼管驻在部门的行政工作。
三、突出重点,全面履职,推动驻在部门反腐倡廉工作深入开展
党的十七大提出“在坚决惩治腐败的同时,更加注重治本,更加注重预防,更加注重制度建设,拓展从源头上防治腐败工作领域”。对于派驻机构而言,坚决惩治和有效预防腐败,就是要在切实履行监督职责和严肃查处违纪违法问题上下更大功夫。因此,必须牢固树立政治意识和大局意识,把工作放在全市经济社会发展的大局中来考虑,紧密联系驻在部门实际,以监督为重点,全面履行职责。
一要突出监督职能,强化监督检查。派驻机构的主要职责,是对驻在部门领导班子及其成员实施监督。要始终把加强监督作为第一位的职责,牢固树立“加强监督是本职、疏于监督是失职、不善于监督是不称职”的观念,以决策和执行为重点环节,以人、财、物管理为重点领域,切实抓好对驻在部门领导班子及其成员贯彻执行民主集中制、选拔任用干部、贯彻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和廉政勤政情况等问题的监督。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要把学习贯彻党的十七大精神,推动科学发展观的贯彻落实作为重大的政治任务,切实加强对驻在部门执行党的政治纪律情况的监督检查,加强对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和重大方针政策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坚决纠正和查处违背科学发展观的行为,确保中央和省、市委的重大决策部署得到有效落实,保证政令畅通。
二要健全完善制度,解决突出问题。要结合驻在部门或系统的业务特点,积极推进2008至2012年的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建设,协助驻在部门制定符合实际的具体工作措施,督促落实好承担的惩防体系构建任务。同时要抓好系统和行业内各项制度规定的落实,着力解决党员干部特别是领导干部在思想作风、学风、工作作风、领导作风、生活作风等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坚决纠正损害群众利益的不正之风,对有章不循、有令不行、有禁不止的违纪问题要坚决查处,对苗头性、倾向性问题要及时提醒,早敲警钟,使党员干部不犯错误或少犯错误。
三要提高协调能力,加强组织协调。派驻机构要充分发挥组织协调作用,积极协助驻在部门党委(党组)和行政领导班子,研究部署、组织协调好反腐倡廉各项工作,帮助驻在部门领导班子把业务工作和反腐倡廉工作一同布置、一同检查、一同落实。要紧紧抓住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这个“龙头”,分解落实好反腐倡廉的各项目标任务,确保组织落实、责任落实和目标落实,充分调动各方面的力量,共同来完成好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任务。同时,在推进纪检监察工作的过程中,我们派驻机构的同志要坚决克服因循守旧、不思进取、无所作为的思想,无论是构建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还是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加强对党员干部的教育管理监督,都要在结合驻在部门实际的基础上,进行新的思考,采取新的举措,求得新的成效,努力体现各自部门的工作特色和亮点。
四、强化素质,完善管理,进一步加强派驻机构自身建设
派驻机构实行统一管理后,任务更加繁重,对派驻机构纪检监察干部的政治素质和业务能力提出了更高的要求,我们一定要按照党的十七大提出的要求,以改革创新精神加强自身建设,进一步提高派驻机构干部的整体素质,为深入推进反腐倡廉建设奠定良好的基础。
一要进一步提高思想政治素质和业务工作能力。要坚持以党的十七大精神为指导,认真学习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深入学习贯彻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着力用马克思主义中国化最新成果武装头脑,不断提高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的自觉性和坚定性。要加强纪检监察业务知识和驻在部门专业知识的学习,努力提高做好本职工作的专业化水平。要善于从纪检监察工作的实际出发,对现实问题进行理论思考,从理论的高度来认识问题、分析问题、总结经验,解决好干什么和怎么干的问题,不断提高认识问题、分析问题、解决问题的能力和水平。
二要进一步加强自身作风建设。俗话说,正人先正己。我们纪检监察机关作为监督机关,更应该带头树立新风正气,用良好的作风养身、立威、服人。要大力弘扬求真务实之风。定下来的事情就要雷厉风行、抓紧实施,部署了的工作就要督促检查,一抓到底。各派驻机构的干部要把心思用在干事业上,把精力投入到抓落实中,要深入实际,吃透下情,增强工作的针对性和有效性。要大力弘扬团结和谐之风。我多次讲过,团结和谐是一个集体凝聚力、战斗力的根本保证。懂团结是真聪明,会团结是真本事。派驻机构的同志要主动搞好与上下左右的团结,同心同德,心往一块想,劲往一块使,相互尊重,取长补短,共同营造团结和谐的工作氛围。要大力弘扬执纪为民之风。始终把维护好最广大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作为一切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始终怀着对人民群众的深厚感情开展工作,认真解决损害群众利益的突出问题,切实维护好群众的合法权益。
三要进一步规范派驻机构的管理。下一步我们将出台派驻纪检监察机构工作暂行规定,对派驻机构的领导体制和工作职责、工作关系、工作制度、工作重点作进一步的明确,同时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派驻机构对驻在部门重点工作实施监督的暂行办法,重点对实施监督的原则与要求、监督的内容与方法、监督的纪律与保障等方面作出规定,目的是要进一步加强派驻机构的监督职能,解决好派驻机构“做什么,怎么做”的问题,完善对驻在部门权力运行的制约和监督机制。另外,还要制定派驻机构干部管理暂行办法。主要对干部考察任免的方法和形式、干部的交流录用的要求和办法、干部的学习考察、教育培训、考核奖惩等方面作出相应的规定,进一步规范和加强派驻机构实行统一管理后的干部工作。同时,还要建立派驻机构工作汇报和谈话汇报制度,每年年中和年末听取派驻机构工作汇报,市纪委监察局领导不定期与派驻机构主要负责人谈话,全面了解派驻机构履行职责情况。市纪委监察局各职能室要增强服务意识,协助解决工作中的困难,为派驻机构履行职责创造良好条件。派驻机构也要不断强化内部管理,健全规章制度,促使派驻干部切实做到自重、自省、自警、自励,坚持原则、秉公办事、严格执纪,要求别人做到的,自己率先做到,要求别人不做的,自己坚决不做,进一步树立纪检监察干部“为民、务实、清廉”的良好形象。
第四篇:中纪委“全覆盖”:向中央党务部门派驻纪检机构
中纪委“全覆盖”:向中央党务部门派驻纪检机构 中央纪委将向组织、宣传、统战等中央一级党务部门派驻纪检机构,同时改进巡视制度,做到对地方、部门、企事业单位全覆盖
11月13日,即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结束后第一天,中央纪委常委会在北京召开会议,传达学习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和总书记重要讲话精神,并结合纪检工作实际,就落实《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深化改革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作出部署。
引人注目的是,会议公布的信息称:中央纪委“要立足当前、着眼长远,研究制定纪律检查工作双重领导体制具体化、程序化、制度化的意见,注重制度设计的细节”。
同时,“制定全面落实中央纪委向中央一级党和国家机关派驻纪检机构的指导意见。与时俱进地修订《中国共产党巡视工作条例(试行)》,改进中央和省区市巡视制度,做到对地方、部门、企事业单位全覆盖。”
具体化“纪检双重领导制”
纪律检查工作双重领导体制,是指中国共产党的地方各级纪律检查委员会和基层纪律检查委员会在同级党的委员会和上级纪律检查委员会双重领导下进行工作。
在中国共产党历史上,纪检工作领导体制,大致经历过“三个阶段”的演变过程:第一阶段“与同级党委大致平行”,即纪委对党的代表大会负责,这主要是在1949年之前;第二阶段,“党委单一领导体制”,时间大致在1949年至1982年之间;第三阶段,为“双重领导体制”,1982年9月6日,中共十二大通过的《中国共产党章程》中规定,“党的地方各级纪律检查委员会和基层纪律检查委员会在同级党的委员会和上级纪律检查委员会双重领导下进行工作”,这一原则延续至今。
湖南省纪委一位官员对《21世纪经济报道》记者介绍,《党章》对于“纪检工作双重领导制”的规定是原则性的,缺乏配套的制度予以具体细化,比如究竟是什么事项,是以同级党委领导为主,什么事项,是以上级纪委领导为主。
这位官员称,就他的工作体会而言,这些年,在纪检人事问题上,是以同级党委领导为主;而业务工作中,则由中央纪委为主,“比如省纪委的常委人选,由同级党委提名,并基本可以决定,当然还需要报中央纪委批准;而反腐工作的重点,如加强党风廉政建设、落实八项规定,这就是由中央纪委直接部署下来”。
实际上,2003年12月,中共中央颁布实行的《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试行),也规定,“党的地方和部门纪委、党组纪检组可以直接向上级纪委报告本地区、本系统、本单位发生的重大问题”,也是“双重领导制”的一种体现。
有接近中央纪委的人士则对本报记者称,在人事问题上,如最重要的省级纪委书记的产生,“双重领导制”的模糊性体现得比较突出。
如在2006年,省级党委换届,15个调整的纪委书记,有10个是来自外地或中央纪委。2011年年底至2012年6月,进行换届的29个省级党委中,由中央“空降”或异地迁任的省级纪委书记,有16人。
该人士表示,这表明一定程度上中央掌握了省级纪委书记的提名权和任命权,打破了过去由地方党委提名本地纪委书记的惯例。而此次中央纪委提出双重领导体制“具体化、程序化、制度化”,就是要将过去一些不成文的规定,予以成文;将过去职权划分不是很明确的地方,进行明确。
派驻机构将覆盖党务部门
对于派驻机构的事项,在党的十六大前夕,中央纪委开始实施派驻机构由中央纪委“直辖”的试点。
2002年10月底,中央纪委按照“调整职能、理顺关系、总结经验、有序推进”的要求,在当时的卫生部、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进行派驻机构的试点工作;2003年8月,又在国家发改委等5个部门开展了派驻机构统一管理的扩大试点工作。
2003年12月,中共中央颁布实行的《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试行),明确规定“纪委对派驻纪检组实行统一管理”。随后,中央纪委开始对派驻机构实行统一管理。
派驻机构实行统一管理后,原来由中央纪委和驻在部门党组双重领导改为由中央纪委直接领导,派驻机构的工作直接对中央纪委负责,重要情况和问题可以直接向中央纪委请示、报告,派驻机构也可以直接决定立案调查驻在部门有关干部的重要案件,派驻机构干部的考察考核、提拔任用则由中央纪委直接负责。
在2005年前后,当时的中央纪委共对外派驻机构56个,后经过数次政府机构改革,派驻机构也进行了新增或撤并。
2013年11月8日,中央纪委监察部对外发布其派驻机构及与其合署办公的内设机构纪检组组长(纪委书记)名单。通过这一名单,可知截至2013年10月14日(名单统计日),中央纪委监察部对外派驻的纪检组,为51个。
这51个纪检组分布在:“两高”,即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47个“国务院组成部门、直属机构、办事机构、直属事业机构、直属特设机构”。
上述接近中央纪委的人士对本报记者表示,在中央一级党和国家机关,如组织部、宣传部、统战部,全国人大、全国政协等,虽然没有中央纪委监察部的派驻机构,但均有各自的纪检员,中直机关也设有专门的纪工委。
此次中央纪委常委会提出“制定全面落实中央纪委向中央一级党和国家机关派驻纪检机构的指导意见”,预示着中央纪委将向这些部门派驻专门的纪检机构。此前的2013年8月27日中央政治局会议上,也提出要“完善纪委派驻机构统一管理”。
应该指出的是,作为国务院组成部门的审计署,除对地方派出特派员办公室外,亦对中央一级党和国家机关派出了25个审计局,其中包括“宣传审计局”。
巡视工作全覆盖
巡视工作,中央巡视组,在今年一直是“高频词”、“热门词”。
2013年11月5日,中央纪委副书记、中央巡视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张军,就巡视问题与网民进行在线交流。他介绍说,上世纪90年代,党中央提出开展巡视工作,并进行了初步探索实践。2001到2002年,中央纪委、中央组织部联合派出巡视组,对部分省份开展巡视试点。党的十六大提出建立和完善巡视工作制度。中央纪委、中央组织部和各省(区、市)党委组建巡视机构,全面开展巡视工作。党的十七大把巡视制度写入党章,将这项工作以党内根本大法的形式确定下来。2009年7月,中央颁布实施《中国共产党巡视工作条例(试行)》;11月,中央决定成立中央巡视工作领导小组,并将中央纪委、中央组织部巡视组更名为中央巡视组。
十八大以来,中央政治局常委会在2013年的4月份、9月份,不到半年的时间里,两次听取审议巡视工作情况汇报。中央纪委书记王岐山先后6次主持召开中央巡视工作领导小组会议,两次在中央巡视工作动员会上发表讲话。
2013年6月,中共中央办公厅转发了《中央纪委中央组织部关于进一步加强巡视工作的意
见》和中央巡视工作2013-2017年的五年工作规划。
2013年5月,中央向江西、湖北、内蒙古、贵州、重庆、中储粮、水利部、中国出版集团、中国进出口银行、中国人民大学,派出了10个巡视组。截至9月底,各巡视组已全部向被巡视单位反馈意见,问题线索移交中央纪委。
张军介绍说,第一轮巡视工作中,“中央巡视组发现了一批领导干部问题线索,对腐败分子、潜在的腐败分子确实形成了有力的震慑,圆满完成了中央交给的任务”。
他还具体提到了10月28号中央纪委立案调查的贵州省委常委、遵义市委书记廖少华案,说此案“就是巡视中发现的案件,移交给中央纪委后,中央纪委优先办理,也就是用了一个月左右的时间,决定立案采取调查措施”。
2013年10月,中央巡视组今年第二轮巡视共分10个组派出,分别对山西、吉林、安徽、湖南、广东、云南、新华社、国土资源部、商务部、三峡集团开展巡视。
张军表示,“对各省区直辖市、中央国家机关、中管企事业单位等按照规定都要进行巡视,这叫全覆盖,要通过全覆盖、不间断的巡视,达到不让有问题的人心存侥幸,不让腐败分子有立足之地。”
上述接近中央纪委的人士则对本报记者表示,实际上目前中央部门就有98个,内地各省、直辖市、自治区有32个,央企113家,还有31所副部级高校,以及若干其他事业单位,以上总数可达到300家左右,“以目前每年20个巡视组的规模,需要十几年的时间,才能巡视完一遍;各省市自己的巡视中,也存在类似的问题。显然,这不能满足‘全覆盖’的要求,所以提出要改进巡视制度。但具体做法,还有待细节的公布。”
中纪委监察部对外派出的51个纪检组所在机构名单
国家发改委、教育部、科技部、工信部、国家民委、民政部、司法部、财政部、人社部、国土资源部、环保部、住建部、水利部、交通部、农业部、商务部、文化部、卫计委、人民银行、外交部、公安部、审计署、侨办、海关总署、国税总局、工商总局、质检总局、新闻广电总局、体育总局、药监总局、安监总局、林业局、粮食局、旅游局、国防科工局、铁路局、烟草专卖局、气象局、地震局、知识产权局、海洋局、统计局、民航局、国资委、新华社、中国科学院、中国社会科学院;1个党的机构,即党的机关报人民日报社;1家央企,即国家电网。
秦皇岛律师:http:///qinhuangdao/
第五篇:在市城管委工作会议上的讲话
第九期
昆山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二OO七年四月十一日
管 爱 国 同 志 在市城管委工作会议上的讲话
(根据录音整理)2007年3月29日
同志们:
今天,我们在这里召开第一次城市管理委员会工作会议,目的是进一步统一思想,理清思路,推动我市城市管理工作再上新台阶。刚才,政法委月林书记对当前的工作任务作了具体部署,市政府玉林副市长对城市管理相关职能部门的职责又作了进一步的明确。下面,就如何贯彻好这次会议的精神,明确下一步的工作,我再强调三点意见。
一、提高认识,着力增强城市管理工作的责任感
近年来,我市紧紧围绕“两个率先”目标,加快推进城市国际化现代化步伐,城乡环境明显改善,城市功能日趋完善,城市
把环境做优、做美,对外形成良好的“第一印象”,促进招商引资,招才引智,为率先发展打下坚实的基础。
2.加强城市综合管理是昆山实现科学发展的客观要求。城市是人类文明进步的产物,它是一定区域的政治、经济、科技、文化中心,是经济建设和社会发展的“火车头”。我们加强城市管理,就是要按照现代化中等城市发展的目标,进一步改善城市环境,提升城市形象,增强城市的综合功能,使之与昆山的经济地位相协调、与昆山的整体形象相吻合、与昆山的发展要求相一致,从而促进全市经济和社会又好又快发展。
3.加强城市综合管理是昆山实现和谐发展的内在要求。如果说,城市建设受到各方面因素的制约,建设上不去,还情有可原的话,那么城市管理反映的是我们领导者的水平问题、能力问题,管理上不去,就是对人民群众的不负责。抓好城市管理,为人民群众提供一个良好的生活和工作环境,是密切党群、干群关系的重要举措,也是构建和谐昆山的重要内容。
二、突出重点,努力探索城市管理工作的新路子
去年10月,市委印发了《关于进一步理顺城市管理体制机制的意见》,明确了城管办的职责,对涉及跨部门、跨地区的重大事项和涉及全局性、方向性的难点、热点问题进行了梳理。我们要充分认识到,城市管理是一项社会系统工程,涉及到各行各业、方方面面,尤其是在当前深化改革、建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新形势下,仅仅依靠行政手段管理城市的方式已经远远不能适应现代城市管理的需要,必须用科学的、经济的、法律的手段规范城市管理,才能解决城市管理中的诸多问题,收到事半功
识、责任意识和服务意识,不断提升队伍的整体战斗力。
三、加强领导,不断开创城市管理工作的新局面
开发区、各镇、各部门要进一步增强全市“一盘棋”意识,树立全局观念,支持城管办行使权利和职责,维护城管办的权威。凡属城市综合管理的重大决策都要由城管委统一研究,协调解决,由各单位分头抓好落实,要防止政出多门、分散管理的弊端。
一是要强化领导。按照逐步建立“统一领导、分级管理、以块为主、条线协同、运转高效”的城市管理体制的要求,城管委各主要负责领导要到位管理,管理到位;各部门领导要亲自过问,实行“一把手”负责制,成立专门班子,落实措施,落实责任;城管办与有关部门要加强配合,针对新情况、新问题,研究制定切合实际的具体措施,使城市管理有章可循,有法可依。
二是要强化管理。要进一步落实工作目标责任,各职能部门要围绕目标任务,各司其职,主动靠前,走上一线,切实履行起职责,承担起责任,坚决杜绝推诿扯皮甚至失职现象。要进一步量化工作考核指标,做到要求明确,责任到人,任务上肩。要进一步改进工作方式,既要严格执法,又要有情操作,使加强城市管理和维护社会稳定有机结合。
三是要加强宣传。城市管理工作的优劣、城市文明程度的高低与广大市民的文明素质息息相关。要充分发挥舆论的导向作用,加大宣传力度,创造良好氛围。在市级层面上,市各新闻媒体要集中宣传一批城管先进人物、典型事迹,解剖正反典型,开展多角度、深层次的舆论宣传和监督;在各街道社区、农村层面上,要积极引导广大市民进一步增强主人翁意识,积极参与和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