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创建“平安单位”活动的实
施
方
案
各股室:
为深入贯彻落实社会治安综合治理“条块结合、以块为主”和“预防为主、依靠群众、干群结合、群防群治”的方针,切实加强治安防控保障我局机关安全,为全局干部职工创造一个良好的工作环境,紧密结合我市创建“平安孝义”活动,现根据我局实际,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以科学发展观为统领,以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为主线,立足本职,突出宣传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全面营造加强社会综合治理、深入开展创建平安单位的舆论氛围,认真抓好全年机关的安全工作,坚决克服麻痹思想和侥幸心理,为全局各项工作的顺利开展提供保障,为构建和谐孝义,实现跨越式发展,创造良好稳定的社会环境。
二、组织领导
市局成立创建“平安单位”活动领导小组
组
长:
副组长:
成员:各股室、队、中心负责人
领导组下设办公室,主任:
电话:
三、工作目标
确保机关安全,全年不发生一起刑事治安案件,无一起集体上访、群体性事件,无赌博、酗酒等事件。
四、工作措施
为将创建“平安单位”工作落到实处,真正实现机关全年安全,市局采取以下工作措施:
1、由局办公室具体负责安排创建“平安单位”活动的落实,将安全保障工作分解落实到具体责任人。
2、机关办公区配备身体状况良好,认真负责的专职门卫,局机关实行领导带班干部职工轮流值班的24小时值班制度,即一名局领导配一名值班主任。办公室负责中午、夜间值班,中午由办公室工作人员值班,夜间由通讯员值班,并负责机关的安全保卫工作(防火、防盗)。
3、根据实际需要,采取人防、物防、技防相结合的措施,财务室及其它要害部位加装铁门、防盗闸,在办公楼放置灭火器等消防器材。
4、对单位存在的矛盾纠纷要进行经常性了解和及时排查调解处理。
5、机关办公室要制定门卫管理制度,车辆存放制度、人员出入制度,来客来访制度等,严格履行交接班签字手续,认真做好值班记录,以月存档备案。
6、机关办公室要深入开展法制、综治宣传教育,经常性地组织全体干部职工学习党的路线、方针、政策、法律、法规、规章等,不断提高全局干部职工的整体素质。
五、工作要求
1、提高认识,加强领导。各股室、队、中心要把今年开展创建“平安单位”活动当成全年综治工作的大事来抓,统筹规划,周密安排,要切实加强对开展创建平安单位活动的组织和领导,明确专人负责,确保创建平安单位活动的各项措施落到实处。
2、明确责任,狠抓落实。认真落实安全生产和维护社会稳定工作责任制,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层层签订责任状,建立严格的考核奖惩机制,努力把创建“平安单位”活动的各项工作落实到各股室、队、中心,落实到责任人,确保创建活动顺利开展。
3、加强督查,务求实效。市局创建“平安单位”活动领导组办公室要认真指导、督促各股室、队、中心开展好创建活动,要适时组织开展督查、检查,对在综治工作中重视不够,措施不力的各股室、队、中心定期进行通报批评,并将此项工作纳入年终责任制考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