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XX县义务教育学校资源整合方案
编辑:心如止水 识别码:10-794010 1号文库 发布时间: 2023-11-12 21:20:41 来源:网络

XX县义务教育学校资源整合方案

为进一步优化全县义务教育学校教育资源配置,提高教育教学质量和办学效益,努力办好人民满意的教育。根据全县小学教学点布局情况和办学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一、基本原则

(一)科学统筹,合理布局。坚持可持续发展,科学、合理规划布局,优化整合生源极少、还存在复式教学的教学点,集中优势资源优先建设村(社区)完全小学和乡镇寄宿制学校,保障农村适龄儿童均等接受优质教育。

(二)因地制宜,循序渐进。根据当地经济社会发展实际,立足就学人数、交通条件和并入学校基础设施以及寄宿条件,逐步撤并生源极少确需整合或条件成熟可整合的小规模学校,先易后难,分步实施,逐步实现相对集中办学,发挥规模办学优势。

(三)坚持程序,尊重民意。以办人民满意的教育为前提,广泛听取各方面意见建议,严格按照制定方案、论证、公示等程序,坚持正面引导,切实做好学生和家长思想工作,通过改善交通条件,提高并入学校管理水平和办学质量,取得人民群众的信任和支持。

(四)宜增则增,宜并则并。因生源少确需撤并或条件成熟可撤并的学校,按校点撤并程序进行撤并;根据社会经济发展,已经撤并的学校或教学点,确有必要恢复的应重新规划,按程序予以恢复。

二、工作目标

通过两年时间,整合部分教学点,进一步优化教育资源布局,解决校点办学及设施设备配备不足、师资力量薄弱、办学效益低下的问题,提升学校管理水平,促进学校发展和学生成长,满足人民群众对优质教育资源的需求。

三、工作步骤

(一)摸底调查阶段(2019年10月至12月)。县教育体育局组织人员,深入学校全面调查摸清撤并整合学校现有教师数、学生数以及校舍建设、教学设施设备配备等情况,准确掌握学生、家长、村组干部及群众的思想动态,做到底数清、情况明,为整合校点资源提供准确依据。

(二)论证公示阶段(2019年12月至2020年1月)。在调查研究的基础上,根据校点情况,一校一策制定整合方案,作出整合规划并完成论证,报县人民政府研究同意后对资源整合方案进行公示。

(三)宣传发动阶段(2020年2月至4月)。各乡镇根据整合方案,加大统筹协调,认真开展宣传动员工作,耐心细致做好师生和家长以及广大群众的思想工作,讲清实施校点布局调整,集中办学的优势,尽力争取得到群众更多的理解和支持,确保整合工作稳步、有序推进。

(四)报批实施阶段(2020年5月至2021年8月)。各乡镇根据《XX县义务教育学校资源整合规划表》(附件)时限,按照报批申请程序完成整合工作。

四、组织领导

为保障全县义务教育学校资源整合工作顺利开展,县人民政府成立义务教育学校资源整合工作领导小组。具体组成人员如下:

组 长:XX 县人民政府县长

副组长:XX 县人民政府副县长

成 员:XX 县委编办主任

XX 县教育体育局局长

XX 县财政局局长

XX 县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局长

XX 县住房城乡建设局局长

XX 县自然资源局局长

XX 县审计局局长

XX 县搬迁安置办主任

XX 县政府办公室副主任、县信访局局长

XXXX镇人民政府镇长

XXXX镇人民政府镇长

XXXX镇人民政府代理镇长

XXXX乡人民政府乡长

XXXX镇人民政府镇长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在县教育体育局,主任由XX同志担任。领导小组成员如有变动,由成员单位相应岗位职责人员自行递补,报领导小组办公室备案,不再另行发文。

五、相关要求

(一)切实提高思想认识。各乡镇、县级各部门要充分认识分散办学的弊端和集中办学的优势,统一思想,达成共识,形成合力,有序推进教学资源整合工作,促进全县教育事业健康协调发展。

(二)积极稳妥推进工作。各乡镇要按照“科学评估、应留必留、先建后撤、积极稳妥”的要求,统筹考虑校点撤并整合后学生上下学交通安全和寄宿生学习生活设施等条件是否满足需要,不具备条件的不得强行整合,要做好学生、家长思想动员工作,维护社会和谐稳定。教学点撤并后,原则上整体移交相对就近的学校,也可以根据学生及家长意愿转入方便就读的学校,确保学生不因学校资源整合而失学辍学。

(三)着力提升办学水平。校点撤并后,相关教师由各中心学校统筹调配,优先保障并入学校教师配置。县教育体育局要通过教师调整、支教、学校联盟等方式,优化教师结构,切实加强并入学校的常规管理,全面营造良好校风、教风和学风,确保校点撤并后,学生能够接受高质量的教育。

(四)严格财物移交管理。县教育体育局要进一步健全和完善学校财务和资产管理制度,对撤并整合学校财务、资产进行全面清理和准确登记,对学校经费使用情况进行审计,规范有序做好移交工作。学校撤并整合后,原有教学设备、图书、课桌椅等原则上移交乡镇中心学校统筹安排。

(五)合理处置学校资产。撤并后的闲置校舍按相关规定程序审批后,可用于办学前教育,也可由村组管理使用。若不再恢复该校点可以根据相关规定进行处置,土地的所有权属于村组的归还村组。对无权属证明或有权属争议的闲置资产,先进行确权并完善相关权属手续后再提出具体处置建议。对权属清晰的闲置资产依法进行处置,处置收益扣除相关费用后上缴县级国库。

附件

XX县义务教育学校资源整合规划表

乡镇

学校

教学点

学生数

规划撤并时间

备注

2020年

2021年

保留

XX镇

XX小学

XX小学

X

XX小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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XX小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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XX小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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XX小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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XX镇

XX小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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