户外广告发布合同
甲方:
(以下简称甲方)
乙方:
(以下简称乙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广告管理条例》及国家有关规定,本着平等互利的原则,经双方友好协商,就乙方委托甲方发布户外广告事宜达成合作,签订如下合同,双方共同遵守:
一、合作内容
广告内容:擎天柱广告牌
广告数量:
块
面
广告租期:连续一年,即:2019年10月13日—2020年10月12日。
广告位置及规格:
媒体位置
规格(宽*高)
面积(㎡)
价格(万元/年)
沈吉高速(G1212)k16+400
18*6*2
108*2
10.8
二、广告制作发布要求
1、乙方负责对广告牌画面进行设计,由甲方负责制作,安装。
2、甲方负责广告发布期内广告画面平整、清洁,如果版面出现破损、污损及影响宣传效果的情况,甲方负责更换。
3、乙方广告画面设计后,乙方通知甲方。
三、广告发布费用及支付方式
1、广告费用:1块广告牌一年合计租金为十万零八千元整。
2、付款方式:甲方制作并安装完毕画布后,经乙方验收合格后一次性支付给甲方一年的广告租金,金额为:十万零八千元整。
3、若乙方没有按时将租金支付给甲方,甲方有权将广告牌面取下。已发生的广告费用甲方通过法律手段追缴。
4、合同签订后,甲方向乙方提供正式发票起3个工作日内,乙方支付甲方相应每年租金。乙方未付款,甲方有权停止广告发布并有权要求乙方支付违约金。
四、甲方权利和义务
1、甲方有权审查广告内容和表现形式。对不符合相关要求的甲方可要求乙方予以修改。在乙方未作出修改以前,甲方有权拒绝发布。
2、甲方不得发布任何非乙方确认的信息。
五、乙方权利和义务
1、乙方保证广告内容符合《广告法》及相关法规及政府规章的规定,承担广告画面内容及文字真实性的法律责任。
2、按时、足额向甲方支付广告费。
六、违约责任
1、合同签订后,甲乙双方不得单方终止合同,否则,违约方须支付给守约方广告发布费总额20%的违约金。
2、遇不可抗拒的因素,致合同不能履行,合同终止,双方互不承担违约责任。广告费按实际上画天数计算。
七、争议解决
若合同履行中双方产生争议,双方应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可向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起诉。
甲方:
宽甸满族自治县城镇路通广告部
代表人:
乙方:
阜新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抚顺分行
代表人:
2019年10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