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展扶贫领域作风问题专项治理工作方案
为强化全市扶贫领域作风治理,根据党中央、国务院2018年脱贫攻坚作风建设年工作要求和《**市扶贫开发领导小组关于印发〈**市开展扶贫领域作风问题专项治理实施方案〉的通知》(哈扶组发〔2018〕6号)以及尚志市第38次常委会关于转变扶贫领域工作作风的要求,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坚决贯彻党中央脱贫攻坚决策部署,认真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开展扶贫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专项治理、持续纠正“四风”的重要指示要求,坚持精准扶贫精准脱贫基本方略,强化目标导向,强化责任担当,强化问题意识,全面系统清除作风问题形成根源,较真碰硬压缩作风问题滋生空间,严惩严治形成作风问题的强大震慑,标本兼治构建扶贫领域作风建设长效机制,推动扶贫领域作风明显改善,促进脱贫攻坚各项政策措施全面落实,持续提升脱贫攻坚质量,确保如期完成脱贫攻坚目标任务。
二、基本原则
——统一部署,分工负责。市扶贫开发领导小组牵头抓总作风治理工作。市扶贫开发领导小组成员单位和各乡镇党委按照职责分工,围绕本单位本部门扶贫工作存在的作风问题深入开展专项治理。
——以上率下,强化指导。市扶贫开发领导小组成员单位和各乡镇党委带头示范,以严肃的态度、严格的标准、严明的纪律从严从实抓好自身作风建设,指导本单位本部门加强作风建设,解决存在的突出问题。
——立行立改,完善制度。对影响脱贫攻坚政策措施落实的突出问题,对基层干部反映强烈的问题,对损害群众利益的行为,迅速纠正,坚决整改,追根溯源,举一反三,完善政策措施,加强制度建设,扎紧制度笼子。
——集中突破,持续推进。从现在起到年底,大打作风问题专项治理攻坚战,集中力量解决突出问题,确保取得阶段性成效。将作风建设贯穿脱贫攻坚全过程,常抓不懈,以作风攻坚促进脱贫攻坚。
三、治理对象
本次专项治理分为乡镇党委、行业部门、帮扶单位、驻村工作队和帮扶责任人等五个层面。
四、治理重点
从全市脱贫攻坚工作问题整改和省、哈市巡查检查情况看,我市扶贫领域仍存在“四个意识”不强、责任落实不到位、工作措施不精准、资金管理使用不规范、工作作风不扎实以及考核监督从严要求不够等突出问题,按照治理对象的不同,确定不同的治理重点。
(一)乡镇党委存在的问题
1.对脱贫攻坚的重要性艰巨性紧迫性认识不足,没有把脱贫攻坚作为重大政治任务进行安排部署。
2.对党中央脱贫攻坚决策、省委省政府、哈市委市政府和我市工作部署和政策措施贯彻不力,制定配套措施、细化落实方案、推进组织实施不及时不到位。
3.对推动落实精准扶贫精准脱贫基本方略认识不到位,行动不坚决,以农村区域发展代替精准扶贫。
4.对脱贫攻坚标准把握不准或提高标准、人为吊高胃口,或降低标准,搞数字脱贫、虚假脱贫。
5.对治理贫困退出谋划不科学不合理,或不顾客观条件,草率确定目标,急躁冒进赶进度,或不愿主动作为,放松要求,消极观望、拖延等待。
6.领导责任落实不到位,主要负责同志研究指导不够,履行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不力,分管负责同志工作不深入不扎实,具体负责部门责任不明确不落实,工作推着干。
7.对已出台政策措施理解把握不准确,指导落实不够,政策停留在纸面上、措施落实不到位或实施效果不明显,没有打通脱贫措施落实最后一公里。
8.对扶贫工作指导推进不够,特别是对村级指导偏弱,没有形成脱贫攻坚系统合力。
9.存在惯性思维定势,求稳怕错,主动作为不够,对脱贫攻坚中出现的新问题不重视、不解决或者推诿扯皮;有的不愿迈步,坐等上级意见和政策。
10.对定点扶贫、选派第一书记、驻村工作队等工作不够重视,缺少指导、支持和监督,导致派出的干部存在“挂名走读”和帮扶措施单一、工作不会干、跑偏跑粗等问题。
11.贫困识别不精准,搞“一刀切”或简单以“票”取人,识别纳入不精准,没有做到应扶尽扶。
12.贫困退出没有坚持标准和程序,退出质量不高。
13.区域扶贫政策聚焦精准扶贫不够,到村到户政策措施针对性不强、力度不够,没有完全做到因户施策、因人施策。
14.利用以旧顶新、虚报工程量、虚假立项等骗取、套取扶贫资金,在扶贫资金使用过程中失职渎职,导致扶贫资金闲置滞留或造成损失。
15.擅自变更扶贫资金的使用范围、标准和用途,违反政府集中采购或招投标规定实施扶贫项目,违规将工程转包分包给无资质的个人或施工队。
16.扶贫项目带动能力不强,利益联结机制不紧密,形成的资产长期闲置,资金使用效益低,造成浪费和损失。
17.扶贫资金项目公告公示制度不到位,群众和社会知晓率低,监督效果不明显。
18.调查研究不深入实际,指导工作脱离实际,遇到实际问题不解决。
19.工作落实走形式,以会议贯彻会议,以文件贯彻文件。
20.垒大户堆盆景,搞形象工程,做表面文章,或者不尊重贫困群众意愿、不考虑市场风险、包办代替,强迫命令一刀切。
21.习惯于“输血式”、“救济式”扶贫,简单发钱发物、送钱送物,不注重激发贫困群众内生动力,没有将扶贫同扶志、扶智相结合,扶贫成果不可持续。
22.检查考评层层加码,村级频繁填表报数,增加基层负担,考核评估走过场,一团和气,不较真碰硬,没有充分发挥考核指挥棒的作用。
(二)行业部门存在的问题
1.对脱贫攻坚的重要性艰巨性紧迫性认识不足,没有把脱贫攻坚作为重大政治任务进行安排部署。
2.对党中央脱贫攻坚决策、省委省政府、哈市委市政府和我市工作部署和政策措施贯彻不力,制定配套措施、细化落实方案、推进组织实施不及时不到位。
3.对脱贫攻坚标准把握不准或提高标准、人为吊高胃口,或降低标准,搞数字脱贫、虚假脱贫。
4.对治理贫困退出谋划不科学不合理,或不顾客观条件,草率确定目标,急躁冒进赶进度,或不愿主动作为,放松要求,消极观望、拖延等待。
5.领导责任落实不到位,主要负责同志研究指导不够,履行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不力,分管负责同志工作不深入不扎实,具体负责部门责任不明确不落实,工作推
着干。
6.对已出台政策措施理解把握不准确,指导落实不够,政策停留在纸面上、措施落实不到位或实施效果不明显。
7.对乡镇扶贫工作指导推进不够,没有形成脱贫攻坚系统合力。
8.主动作为不够,对脱贫攻坚中出现的新问题不重视、不解决或者推诿扯皮。
9.行业扶贫政策措施与实际结合不紧密,缺乏可操作性,无法落实落地。
10.区域扶贫政策到村到户政策措施针对性不强、力度不够,没有完全做到因户施策、因人施策。
11.用部门一般性工作代替扶贫工作,对贫困村和贫困人口的倾斜支持力度不够;用行业普惠性政策代替精准扶贫政策,政策措施缺乏针对性。
12.对扶贫资金使用监管不严,在扶贫资金使用过程中失职渎职,导致扶贫资金闲置滞留或造成损失。
13.对扶贫项目监管不力,导致扶贫项目和形成的资产长期闲置,造成浪费和损失。
14.调查研究不深入实际,没有真正沉下去,指导工作脱离实际,遇到实际问题不解决。
15.工作落实走形式,以会议贯彻会议,以文件贯彻文件。
16.检查考评层层加码,村级频繁填表报数,增加基层负担,考核评估走过场,一团和气,不较真碰硬,没有充分发挥考核指挥棒的作用。
(三)帮扶单位存在的问题
1.对脱贫攻坚的重要性艰巨性紧迫性认识不足,没有把脱贫攻坚作为重大政治任务进行安排部署。
2.对党中央脱贫攻坚决策、省委省政府、哈市委市政府和我市工作部署和政策措施贯彻不力,制定配套措施、细化落实方案、推进组织实施不及时不到位。
3.领导责任落实不到位,对驻村工作队履行工作指导、管理、督促等职责不力。
4.对定点扶贫、选派第一书记、驻村工作队员等工作不够重视,派出的干部不得力,缺少指导、支持、关心和监督,存在一派了之、“挂名走读”和帮扶措施单
一、工作不会干、跑偏跑粗等问题。
5.调查研究不深入实际,指导工作脱离实际,遇到实际问题不解决。
6.工作落实走形式,以会议贯彻会议,以文件贯彻文件。
7.习惯于“输血式”、“救济式”扶贫,简单发钱发物、送钱送物,不注重激发贫困群众内生动力,没有将扶贫同扶志、扶智相结合,扶贫成果不可持续。
8.帮扶项目制定不够精准,政策措施针对性不强、力度不够,没有完全做到因乡(镇)施策、因村施策。
(四)驻村工作队存在的问题
1.对脱贫攻坚的重要性艰巨性紧迫性认识不足,没有把脱贫攻坚作为重大政治任务进行安排部署。
2.党中央脱贫攻坚决策、省委省政府、哈市委市政府和我市工作部署和政策措施贯彻不力,制定配套措施、细化落实方案、推进组织实施不及时不到位。
3.对推动落实精准扶贫精准脱贫基本方略认识不到位,行动不坚决。
4.领导责任落实不到位,驻村工作队长对工作队队员管理不到位,工作队履行“四项职责”不到位,工作推着干。
5.扶贫政策宣传不到位,对已出台政策措施理解把握不准确,政策停留在纸面上、措施落实不到位或实施效果不明显,没有打通脱贫措施落实最后一公里。
6.主动作为不够,对脱贫攻坚中出现的新问题不重视、不解决或者推诿扯皮;有的不愿迈步,坐等上级意见和政策。
7.存在“挂名走读”和帮扶措施单一、工作不会干、跑偏跑粗等问题,未能真正实现吃住在村。
8.帮扶措施制定不够精准,到村到户政策措施针对性不强、力度不够,没有完全做到因户施策、因人施策。
9.基础材料整理不扎实,存在缺项漏项涂改逻辑错误问题。
10.深入村屯了解情况不够,工作紧迫感不足,指导工作脱离实际,遇到实际问题不解决。
11.习惯于“输血式”、“救济式”扶贫,简单发钱发物、送钱送物,不注重激发贫困群众内生动力,没有将扶贫同扶志、扶智相结合,扶贫成果不可持续。
(五)帮扶责任人存在的问题
1.对脱贫攻坚的重要性艰巨性紧迫性认识不足,没有把脱贫攻坚作为重大政治任务进行认识。
2.扶贫政策宣传不到位,对已出台政策措施理解把握不准确,政策停留在纸面上、措施落实不到位或实施效果不明显,没有打通脱贫措施落实最后一公里。
3.主动作为不够,对脱贫攻坚中出现的新问题不重视、不解决或者推诿扯皮;有的不愿迈步,坐等上级意见和政策。
4.存在“挂名走读”和帮扶措施单一、工作不会干、跑偏跑粗等问题。
5.帮扶措施制定不够精准,政策措施针对性不强、力度不够,没有完全做到因户施策、因人施策。
6.基础材料整理不扎实,存在缺项漏项涂改逻辑错误问题,扶贫手册填写不及时不规范。
7.习惯于“输血式”、“救济式”扶贫,简单发钱发物、送钱送物,不注重激发贫困群众内生动力,没有将扶贫同扶志、扶智相结合,扶贫成果不可持续。
五、方法步骤
开展扶贫领域作风问题专项治理工作分五个阶段:
(一)动员部署阶段(2018年11月10日前)。
召开动员部署会议,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开展扶贫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专项治理重要指示精神,印发《尚志市开展扶贫领域作风问题专项治理工作方案》,对全面开展专项治理工作进行安排部署,营造上下联动、全员参与的专项治理浓厚氛围。各乡镇党委、市直各行业部门根据本方案,结合各自实际,制定具体实施方案,抓好落实。(二)自查自纠阶段(2018年11月11日至11月25日)。
各乡镇党委、市直各行业部门、派出单位、驻村工作队和帮扶责任人要对标治理重点,认真开展自查自纠,逐项进行核查自查,逐项列出问题清单,制定整改措施,落实整改责任,建立整改台账,做到每个问题都有整改时限、整改标准和整改责任人,完成一项销号一项。(三)重点督查阶段(2018年11月26日至12月14日)。
市纪委监委、市扶贫办,将采取定期与不定期、明查与暗访相结合的方法,跟踪督查,督促各乡镇党委、市直各行业部门专项治理工作落实情况、长效机制建立情况、违纪违法问题查处等情况,对发现问题进行通报,提出整改要求和时限,实行回访销号管理,确保治理成效。(四)总结验收阶段(2018年12月15日至31日)。
对整改突出问题取得的成效进行全面总结,健全完善制度,形成长效机制,总结提炼专项治理工作中好的做法,防范已解决问题的反弹;对尚未清除的问题进行原因剖析、立行立改,并研究制定巩固和提升专项治理成效的具体措施。12月20日前向市扶贫开发领导小组上报专项治理进展情况。(五)常态治理阶段(2018年12月31日之后)。
将扶贫领域作风问题专项治理工作贯穿脱贫攻坚全过程,持续用力、常抓不懈,确保取得明显成效。六、组织实施
(一)组织实施单位。
扶贫领域作风问题专项治理在市扶贫开发领导小组和市委作风整顿领导小组的统一领导下开展工作,涉及的作风整顿问题由市委作风整顿领导小组下成员单位组织实施,市扶贫办负责综合协调。(二)强化责任落实。
各乡镇、市直各行业部门要按照党政一把手是脱贫攻坚第一责任人的要求,以上率下、真抓实干,认真落实专项治理工作责任,把作风问题专项治理转化为打赢精准脱贫攻坚战的具体行动。
(三)贯彻从严要求。
对于专项治理工作不安排、不落实、不督促、相互推诿或整改工作走形式、走过场的,市专项治理领导小组将向市扶贫开发工作领导小组汇报,并提出追究有关单位和人员责任建议,全市予以通报;对于存在违纪违法问题的,市专项治理领导小组将问题线索移交到纪检监察部门、司法部门予以严肃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