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原三里垃圾填埋场环境整治工作方案
根据《安徽省委办公厅
安徽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一体化推进农村垃圾污水厕所专项整治加快改善农村人居环境实施方案>的通知》(皖办发〔2017〕
27号)精神,安徽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原环境保护厅《关于印发〈安徽省非正规生活垃圾堆放点整治技术指引(试行)〉的通知》(建村〔2017〕128号)要求以及固环委办[2019]135号《关于原三里垃圾填埋场有关突出环境问题的交办单》,环卫局按照现场的工作实际和非正规生活垃圾堆放点整治技术指引,制定整治工作方案如下:
一、存在问题
经查,你单位未完全按照《安徽省非正规生活垃圾堆放点整治技术指引(试行)》(见附件1)标准对原三里垃圾填埋场清理整治,存在施工过程中未及时喷洒杀虫灭鼠药剂及除臭剂、未采取雨污分流措施,场地垃圾未采取防雨淋及场地溢流垃圾渗滤液(见附件2)等问题。
二、工作要求
(一)立即开展整治工作。
请你单位按照《安徽省非正规生活垃圾堆放点整治技术指引(试行)》规定标准,制定整治方案,明确整改时限、责任单位和责任人。(二)严防环境污染事件发生。
制定突发环境事件应急措施,重点要做到场地施工过程中,采取雨污分流措施,防止雨水汇入垃圾堆体;采取出坑垃圾渗滤液导流收集措施,并妥善处置;采取围挡等措施,并加强现场管理,防止垃圾扬散和拾荒人员进入。(三)及时进行环境修复。
对该非正规垃圾堆放点搬迁处理后,请及时采取场地环境修复等措施,避免污染土壤等环境问题发生。三、完成时限
请你单位于2019年11月16日前完成工作要求中的第(一)、(二)项整改,2019年12月31日前完成第(三)项整改,并将整治总结报告及佐证材料加盖公章后,报送至县环境保护委员会办公室。
联系人:黄建超
联系电话:0552-6072793,***
附件:1.安徽省非正规生活垃圾堆放点整治技术指引(试行)
2.原三里垃圾填埋场垃圾堆体及场地渗滤液
2019年11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