亳州印社成立大会选举办法(草案)
一、根据民政部《社会团体章程示范文本》第四章的规定,亳州印社第一届会长、副会长、常务理事及理事由成立大会民主选举产生,凡出席亳州印社成立大会的正式社员均有选举权和被选举权。
二、大会选举前,由亳州印社筹备组提名并经成立大会社员选举通过。
三、亳州印社第一届社员代表大会提交大会选举的社员共计58名。
四、理事选举产生办法:
选举理事需经过社员代表三分之二以上社员代表通过。
五、会长、副会长、秘书长选举产生办法:
选举会长、副会、长秘书长须经到会理事会三分之二以上通过选举产生。
六、本办法经亳州印社全体社员大会通过后执行。
七、亳州印社第一届社员代表大会选举采用举手表决方式进行。
通过举手表示“同意”“不同意”“弃权”宣读选举表决事项后,全体社员采取举手方式表决。八、本办法经亳州印社全体社员大会通过后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