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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一及夏令时食品安全监管专项整治总结(大全5篇)
编辑:风月无边 识别码:10-1052297 1号文库 发布时间: 2024-06-27 21:34:29 来源:网络

第一篇:六一及夏令时食品安全监管专项整治总结

福源工商所“六一”及夏令食品

安全专项整治工作总结

按照县委、政府及市局的安排,为做好节日期间食品安全监管工作,我所高度重视,强化组织领导,明确监管责任,早安排、早行动,早预防,通过这次食品安全监管专项整治,有力确保了节日期间的食品安全,预防和杜绝了重大食品安全事故发生。现将专项整治情况总结如下:

一、食品安全专项整治基本情况

我所主要以粮、肉、蔬菜、水果、奶制品、豆制品、水产品等7类食品为重点品种,通过采取“六查六看”、准入关口前移、实施市场食品准入管理等监管措施,全面开展食品市场安全专项整治行动,使我辖区流通领域食品安全状况得到显著改善。同时,在总结前阶段整治工作经验的基础上,找准整治规范工作的关键,研究强化监管的措施,探索建立食品市场安全长效监管机制,以达到治本的效果。

二、食品安全专项整治实施情况

1、切实做到高度重视,周密部署,扎实开展。在县局作出节日期间食品安全监管专项整治部署的同时,我所高度重视,结合实际,迅速组织开展食品市场安全整治活动。我所于5月25日召开了全所食品市场安全专项整治工作动员大会,成立了以鞠永军为组长,高磊、于芳、张正军、赵军为成员的食品安全专项整治领导小组,设立专项整治办公室,组织力量负责对辖区内集贸市场、商场(超市)、企业和个体工商户开展清查整治工作。

2、有重点,有方法,专项整治务求实效。一是抓好市场食品准入,建立落实七项监督制度。我所以各食品批发、零售市场及超市、商场为主要对象,大力健全和完善市场食品准入管理制度,规范市场开办主体和经营主体的经营行为,落实经营者自律、市场开办单位协助管理、各级政府和相关职能部门密切协作、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监督管理的市场食品准入管理模式,推进监管关口前移,切实建立市场食品安全长效监管机制。我们通过落实生产经营主体资格准入管理、标准准入管理、检测检疫准入管理、市场抽查准入管理、购销挂钩协议准入管理等5方面管理措施,切实促进辖区市场食品经营秩序明显好转,确保人民群众食品消费安全。如对福源集贸市场实行专人驻场管理,督促开办单位严格落实检测查验制度和不合格食品退场制度,对入场食品开展检测,并将每天检测的结果以及违法违章情况进行公示,对检测不合格的食品实行退市管理。从5月至今,该市场已对10多个批次的蔬菜、水果样本进行了检测,合格率为95%,其中对检测出农药残留超标的30多公斤蔬菜作出退市销毁处理,还将1个销售农药超标蔬菜经营者清理出市场。这些新举措的实施对市场经营者产生很大的震慑作用,促使经营者更自觉地守法经营,保证群众食品消费安全。

二是加大监管力度,推进监管关口前移。我所加大对粮、肉、蔬菜、水果、奶制品、豆制品、水产品等7类食品进入市场的监测监管力度,今年5月,我所根据县局的统一部署和“12315”申诉举报中心受理的投诉情况,先后组织了多批次的食品抽查检测,检查的商品和批次分别为:奶粉5批次、食品12批次、酱菜2批次、饮用水2批次。从5月我所开展食品市场安全专项整治行动以来,共出动执法人员25人次,检查经营户152户,取缔无照经营户9家,清查违法食品广告9件,抽查食品总1批次。在儿童食品专项整治行动中,共出动执法人员47人次,车辆13台次,检查经营户125家,取缔无照经营食品店5家。

三、经验总结

通过本次节日期间食品安全专项整治活动,一方面有效挤压了假劣食品在市场中存在的空间,维护了广大消费者的生命健康安全,另一方面也为我们今后维护节日消费安全提供了经验蓝本。在这次食品安全专项整治的过程中,我们初步形成了食品安全专项整治的长效机制,为确保以后节日期间的食品安全奠定了坚实的基础。

第二篇:202_年食品安全监管工作及专项整治实施方案

为切实解决全州食品安全突出问题,全面提升食品安全水平,保障人民群众饮食安全,按照全国、全省食品安全整顿工作方案及全国、全省、全州食品安全监管工作会议精神,各县食品安全委员会在州委州政府及州食安委领导下切实加强领导,精心组织实施,加强各环节食品安全监管,加大违法生产经营食品案件查处力度,推进食品企业诚信体系建设,食品安全整顿取得阶段性成效。为巩固食品安全监管阶段工作成果,全面落实食品安全整顿各项任务,切实加强食品安全监管,保障人民群众饮食健康和安全,特制定202_年全州食品安全监管工作及专项整治实施方案。

一、总体要求

以科学发展观为纲领,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大及“整顿和规范市场秩序,努力营造便利、安全、放心的消费环境”精神,牢固树立以人为本、执政为民的思想,坚持标本兼治、着力治本、突出重点、科学治理的原则,认真履行食品安全监管职责,强化食品安全责任落实,健全食品安全监管长效机制,强化行政监管和技术监督能力建设,构建政府监管、行业自律、企业负责、社会参与的工作格局;坚持日常监管与专项整治相结合,全面实施食品放心工程,扎实开展食品安全专项整治,有效遏制生产、销售假冒伪劣和有毒有害食品的违法犯罪活动,使食品安全事故明显降低,人民群众食品消费安全感增强,促进食品产业持续健康发展。

二、监管工作重点

(一)全面加强食品安全监管。一是要实现种植养殖到生产加工、包装、储运、销售等整个链条无缝监管,并实行严格的追溯制度。二是要把整治的重点放在城郊结合部、建筑工地食堂、旅游景区餐饮、学校周边地区和广大边远农村特别是农村自办宴席监管等重点区域,放在粮食、蔬菜、食用油、肉、奶制品、豆制品、饮料、酒、儿童食品、保健食品、米粉、节令食品及传统小吃等,尤其是儿童食品和保健食品等重点品种;放在小作坊、黑窝点、食品集贸市场、食品批发市场、蔬菜生产基地等重点场所;放在无证、无照及制售假冒伪劣食品、销售超过有效期食品及违法违规使用禁用农业投入品等重点违法违规行为。

(二)全面加强标准体系和监管能力建设。各监管部门要重心下移,抓基层,强基础,加强以一线为重点的装备建设,增加人力物力投入。加强地方特色食品标准建设,健全技术标准服务平台,提高全州特色食品标准水平。

(三)落实严格的责任制和问责制。通过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及其实施条例,增加法律法规之间的系统性和协调性,堵塞漏洞,严密监管。

(四)加强食品安全诚信体系建设和宣传教育。以宣传《食品安全法》及其实施条例为重点,加强诚信体系建设和宣传教育。食品安全考核纳入地方经济社会发展评价体系。

(五)健全食品安全监管长效机制。理顺食品安全监管机制,提高执法能力和监管效能。加强食品安全监管规章制度建设,完善和健全特色产品标准体系;加强食品安全监测、危险性评估、预警和信息统一发布工作;深入推进“三绿工程”,严格市场准入制度;建立健全流通领域和畜禽屠宰加工企业的食品安全保障体系建设。

(六)积极创建食品安全示xx县、示范街、示范店(点)建设,充分发挥示范工程的引领作用。通过开展食品安全示范工程建设,整合食品安全责任网、监督网、流通网及安全生产网、计生网和药品监督网等资源,形成高效快捷的食品安全监管网。

三、加强领导,明确职责

全州食品安全监管工作在州政府的统一领导下,认真履行《食品安全法》及其实施条例,各县政府辖区负总责、部门监管、企业首责,整体推进,条块结合,以块为主。为切实做好今年的各项工作,明确各监管职能部门的职责:

(一)各级人民政府扎实履行食品安全地方政府负总责、部门监管、企业首责,认真推进食品药品监管机构改革工作,积极加大食品安全监管财政支持力度,根据《全国202_年政府工作报告》精神加大对农业基础建设力度、加强对农民食品生产财政补贴,积极加大金融对食品产业的投入,积极争取财政拨款,确实维护辖区食品安全、经济发展和社会稳定。

(二)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根据《怒江州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做好机构改革期间餐饮服务行政许可及监督管理工作的通知》要求,机构改革前主要负责对全州食品安全的综合监督,组织协调,依法组织对重大食品安全事故的查处,负责向州政府汇报阶段性工作进展情况,承担食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的日常工作,综合食品监管各职能部门的信息,定期报送州政府和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机构改革后认真履行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管工作,负责消费环节食品卫生许可和食品安全监督管理,开展消费环节食品安全状况调查和检测工作,发布与消费环节食品安全监管有关的信息。

(三)公安局主要负责组织、督促各地公安机关依法及时查处生产、加工、销售不符合标准以及有毒有害和制售假冒伪劣食品的案件,依法及时查处拒绝、阻碍或殴打、侮辱行政执法人员执行公务活动的行为,参与食品安全大案、要案的查处,对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其刑事责任。

(四)农业(畜牧)局主要负责初级农产品生产加工环节的监管。依法实施符合安全标准的农产品认证和监督管理,加强对农药、肥料、生长调节剂、兽药、饲料和饲料添加剂等农业投入品的监督管理,建立健全农业投入品的安全使用制度;深入开展农药及农药残留、兽药及畜禽产品违禁药物滥用、水产品药物残留专项整治工作,切实加强对蔬菜农药以及水产品氯霉素等药物残留的检测力度;做好动植物疫病的防治工作,加强动植物疫病的监测,及时报告和处理动植物疫情;规范畜牧行业监管。制定并组织实施畜禽标识和养殖档案管理,实施可追溯管理;创新和完善畜禽饲养环境、产地检疫、种畜禽质量、饲料和兽药等投入品使用监管,严格屠宰检疫及致病害动物及动物产品处理,规范活畜禽市场流通监管。

(五)质量技术监督局主要负责对食品生产加工环节食品质量的监管,全面实施食品质量卫生安全辖区监管责任制,强化监管措施,严格实施食品安全市场准入制度。做好食品质量安全标准的宣传和贯彻工作,严厉打击滥用食品添加剂、使用非食品原料生产加工食品等违法行为,加强对食品生产加工小企业小作坊的监管工作,依法查处制售假冒伪劣、有毒、有害食品的违法行为,取缔制假售假窝点;查处食品生产加工企业违反《食品添加剂使用卫生标准》要求,规范食品生产加工环节的食品添加剂使用行为。

(六)工商行政管理局主要负责食品流通环节的监管。承担监督管理流通领域食品安全的责任,组织开展有关流通领域消费维权工作,按分工查处假冒伪劣等违法行为,指导消费者咨询、申诉、举报受理、处理和网络体系建设等工作,保护经营者、消费者合法权益。加强流通领域食品安全的日常监督管理工作,重点抓好季节性和节庆食品的监管和对销售食品的食品摊贩进行监管,加大对集贸市场、超市、社区、城乡结合部、小食品店和农村食品市场的监管力度;加强大中型食品专业批发市场、超市进货索证索票力度;加强对进口食品的检查,认真施行食品追溯。

(七)商务局主要负责食品流通、加工业的行业指导和管理,承担酒类流通和生猪屠宰管理的相关工作。实施以培育绿色市场为重点的“三绿工程”,组织开展生猪屠宰管理,创造条件,积极推行牛、羊的定点集中屠宰工作,全面遏制注水肉、病害肉上市,加强肉制品安全监管。

(八)出入境检验检疫局怒江办事处依法加强进出口食品、化妆品安全监督管理工作,承担进出口食品、化妆品的检验检疫、监督管理以及风险分析和紧急预防措施工作,做好出口食品生产企业卫生注册登记考核及进口食品的后续管理工作,开展进出口食品安全专项整治,严厉打击从境外购销不检验检疫或不合格食品的违法行为,维护边境食品安全。

(九)粮食局加强对全州粮油工作的监管,防止陈化粮和地沟油等违法行为发生,确保全州粮油安全。

(十)卫生局在机构改革前主要负责餐饮业和食堂等消费环节监管。严格发放卫生许可证,开展对食物中毒和其它食源性事故的紧急医疗救治和调查处理并采取有效控制措施。开展《食品卫生许可证》清理整顿工作,推行食品卫生量化分级管理制度,加大对散装食品的卫生管理,强化餐饮业、食堂等消费环节法人的第一责任人的意识,加强宣传,开展从业人员培训并负责食品生产加工环节的卫生许可,主要场所卫生条件、卫生防护和从业人员健康卫生状况的评价与审核。机构改革后卫生部门认真履行食品安全综合协调、组织查处食品安全重大事故的责任,负责食品及相关产品的安全风险评估、预警工作,统一发布重大食品安全信息。

(十一)教育局主要负责指导各学校进行食品安全的宣传教育活动,各中、小学要开展食品安全教育活动,每学期至少为学生讲授食品安全知识3课次;学校食堂建立健全各项卫生监管制度。配合有关职能部门做好学生食物中毒及重大食品安全事故调查及应急处理工作。

(十二)市政管理局主要负责城区主干道夜市饮食摊点的准入及设置管理。

四、主要工作措施

(一)加强违法添加非食用物质和滥用食品添加剂整顿

严格食品添加剂生产经营许可制度,加强食品添加剂标签标识管理,实行食品生产加工企业食品添加剂使用报告制度。开展食品中食品添加剂和非食用物质专项抽检和监测,整治超过标准限量和使用范围滥用食品添加剂的行为,查处和打击生产、销售、使用非法食品添加物的行为,严格食品添加剂及相关产品研制管理。

(二)加大对农产品生产环节的整顿

1.加强农业投入品的监管。一是加大农药生产经营监管力度,加强农药质量监督抽查,依法查处违法违规生产经营单位,重点打击无证照生产“黑窝点”。二是深入开展农药残留、禽畜产品违禁药物滥用,推广使用低残高效农药、兽药和无污染添加剂,加快对高毒、高残留农业投入品禁用、限用和淘汰进程。三是深入开展水产苗种专项整治,打击水产养殖环节违法使用硝基呋喃类、孔雀石绿等禁用药物和有毒有害化学物质行为,组织开展水产养殖用药的监管和指导。四是加强饲料质量安全监测,打击在饲料原料和产品中添加有毒有害化学物质及养殖过程中使用“瘦肉精”等违禁药物行为。五是加强兽药gmp(良好生产规范)后续监管,积极推行兽药经营质量管理规范制度,实施动物产品兽药残留监控计划,打击制售假劣兽药违法行为。

2.强化农产品生产基地建设与监管,组织开展粮食收购、储存环节质量安全监测。开展农产品产地环境、农业投入品和农产品质量安全状况的检测,推进农产品标准化生产示范基地、无公害农产品生产综合示范区、养殖小区、示范农场、无规定动物疫病区等基地的建设。积极探索农产品产地编码和标签追溯的质量监控模式和食品产销“场厂挂钩”、“场地挂钩”等模式,通过公司+基地+农户或者公司+协会+基地+农户的方式,带动农户按照标准化、专业化、区域化的要求,进行无公害农产品生产、加工和销售,提高无公害农产品经营组织化程度。

3.建立统一规范的农产品质量安全标准体系,建立农产品质量安全例行监测制度和农产品质量安全追溯制度,对例行监测不合格率较高的农产品质量安全进行跟踪督查。

4.深入开展蔬菜、水果、茶叶、食用菌、畜禽产品、水产品中农兽药和禁用药物残留监测。

(三)加强对食品生产和加工环节的整顿

1.严查用非食品原料加工制作食品行为。继续开展落实“十查十找”活动,严密监控米(面)、食用油、酱油、醋、米粉(线)、腐竹、干菜、肉制品、水产品、酒类产品等生产加工点,重点查找陈化粮、矿物油、地沟油、吊白块、回收的过期变质食品、工业用双氧水、毛发水、敌敌畏、甲醇等非食用物质,一经发现,坚决依法严厉查处。

2.严格食品生产许可制度,督促企业严格执行食品原料、食品添加剂、食品相关产品采购查验制度和出厂检验记录制度。加强食品生产加工环节的监管。实施严格的市场准入制度,严格审查食品生产企业必须具备条件,督促企业按标准组织生产,加强产品出厂检测检验。坚决取缔无生产许可证、无营业执照的非法食品生产加工企业。

3.加强对食品添加剂使用的监管,打击制售假冒伪劣食品、使用非食品原料和回收食品生产加工食品的行为。强化食品添加剂、新资源食品和食品包装材料等的安全性评价,严厉打击滥用添加剂、使用非食品原料生产加工食品、保健品添加违禁药物等不法行为。重点开展对食品生产单位和个人使用食品添加剂,特别要加大对面粉中过氧化苯甲酰、儿童食品中糖精钠、肉类食品中色素、edta铁钠使用的专项整治,加大抽检力度,使面粉、肉类、儿童食品生产加工企业基本消除滥用添加剂的违法行为。

4.加强生产加工环节食品安全监督抽检,督促企业建立健全食品可追溯制度和食品召回制度,查处企业生产不符合安全标准食品的行为。加大对纳入整治和监管重点品种的抽查抽检频率和覆盖面,重点放在较为集中生产的地区、产品质量不稳定的企业、涉及人体健康安全的项目、城郊结合区域和农村以及边远地区,对问题严重的要立即责令停止生产加工,对不具备生产条件的立即吊销许可证,将其生产的相关产品立即撤下柜台、退出市场。

5.大力整顿食品安全风险较高、投诉举报多的食品行业,建立对食品生产加工小作坊和食品摊贩加强监管的长效机制。

(四)加大对食品流通环节的整顿

1.严格食品流通许可制度,完善食品市场主体准入机制,完善流通环节食品安全抽样检验和退市制度,建立销售者主动退市和工商部门责令退市相结合的监管机制。加强食品经营者的主体资格审查,严格前置审批。加大市场食品安全的监督抽查力度,特别是对重点食品要实行定期质量监督抽验。

2.加强流通环节食品安全日常监管,监督食品经营者依法落实食品进货查验和记录制度,督促食品经营者加强自律。完善食品市场监管和巡查制度,突出重点地区、重点场所和重点品种,深入开展专项执法检查,加大食品市场分类监管和食品市场日常巡查力度,打击销售过期变质、假冒伪劣和不合格食品的违法行为。

3.培育绿色市场,建立流通环节食品安全保障体系。抓好大型蔬菜批发市场和超市的蔬菜安全检测工作,建立和完善大中型农副产品批发市场和生鲜食品超市食品安全检测机构,要开展以速测为主的安全检测。认真做好绿色产品国家标准的宣传工作,建立好食品绿色市场。

(五)加强餐饮消费环节整顿

1.严格餐饮服务许可制度,查处餐饮单位无证经营行为。全面实施食品,卫生监督量化分级管理制度。进一步扩大学校食堂和餐饮业量化分级管理制度实施范围,以控制食物中毒为重点,建立食堂中毒责任追究制度,开展联合监督检查,降低食物中毒风险。

2.深入开展集中整治。制定并实施餐饮消费环节重点监督检查及抽检工作计划,以学校食堂、幼儿园食堂、建筑工地食堂、农家乐旅游点、小型餐饮单位为重点,加大对熟食卤味、盒饭、冷菜等高风险食品和餐具清洗消毒等重点环节的监督检查力度,开展餐饮消费环节专项整治和专项检查。

3.加强《餐饮业食品索证管理规定》实施力度,积极推进餐饮业行业自律活动。督促餐饮服务单位建立食品原料采购索证索票制度,对其采购的重点品种开展专项抽查,查处采购和使用病死或者死因不明的畜禽及其制品、劣质食用油等行为。

(六)加强食品进出口环节整顿

严格办理进出口食品相关手续,打击食品、食用农产品特别是疫区产品非法进出口行为。加强进出口食品、食用农产品的检验检疫监管,重点加强对出口食品中食品添加剂和违法添加非食用物质检验检疫监管,严厉打击逃避检验检疫行为,完善进出口食品、食用农产品企业不良记录制度,将逃避检验检疫的企业一律列为不良记录企业。建立和完善进出口食品、食用农产品检验检疫监管的长效机制。加强进出口食品安全信息通报,完善风险预警和控制措施。

(七)加强畜禽屠宰整顿

严把市场准入关,清理整顿生猪定点屠宰厂(场),加大对私屠滥宰行为的打击力度。加强对生猪(牛、羊)定点屠宰厂(场)的日常监管,查处违法屠宰注水或注入其他物质的猪(牛、羊)、出厂未经品质检验或经品质检验不合格的猪(牛、羊)肉产品等行为。强化活禽和生猪(牛、羊)产地和屠宰检疫,查处出售和屠宰病死畜禽的行为。督促企业建立和完善肉品质量安全全程监管体系,打击加工、销售病死病害畜禽肉和注水肉等行为,严防病死、注水或注入其他物质、未经检验检疫或检验检疫不合格肉品进入加工、流通、餐饮消费环节。加大生猪屠宰长效监管机制建设,进一步健全相关应急处置机制。

(八)加强化妆品、保健食品整顿

依法对辖区内化妆品、保健食品经营监管。开展保健食品违法添加药物专项检查,查处销售假劣保健食品行为。开展化妆品、保健食品标签、说明书内容专项检查。查处通过公益讲座、健康诊疗、学术交流、会展销售等方式变相销售假冒伪劣化妆品、保健食品的行为。整治普通食品声称具有特定保健功能和保健食品夸大宣传功能的行为。

(九)突出儿童食品的监管

抓好对儿童食品的生产、加工、销售企业的全面普查工作,摸清底数;对未经批准生产儿童食品的加工点要坚决取缔,对不法分子依法从严从重从快查处;进一步完善儿童食品的准入条件,建立健全确保食品安全,又有利于经济发展的儿童食品企业的管理规范,实行严格的市场准入,加大清仓查库力度,对不符合条件的要坚决清出市场。

(十)加大对农村食品安全监管力度。

加大对农贸市场、农村地区、城乡结合部小型食品生产经营单位的检查力度,加强农村食品安全监管网络和供应网络建设工作。

(十一)加大对食盐质量安全的监管,认真查处生产、销售假冒伪劣食盐的违法行为。

(十二)加强食品安全风险监测和预警

建立健全食品安全风险监测制度,制定并实施食品安全风险监测计划,加强辖区内食品安全风险监测,建立快速、方便的食品安全信息沟通机制和网络平台。发布食品安全风险监测评价报告,建立食源性疾病报告机制,构建食源性疾病和食物中毒报告信息采集网络。实施食品安全风险评估制度,对相关食品安全风险和隐患进行风险评估。加大食品特别是乳品等高风险食品检验检测频次,定期公布检验检测结果。加强食品安全监测能力建设。严格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和检验人员管理,推进检验检测资源和信息共享。

(十三)推进食品企业诚信体系建设

制定食品企业诚信体系建设指导意见和诚信体系评价标准,选择若干企业开展诚信体系建设试点,及时总结推广试点经验。在企业中建立生产经营档案制度,鼓励支持食品企业建立食品安全可追溯系统,在食品行业全面推广。督促行业协会组织对食品企业从业人员培训、考核,培养具备良好职业道德、较高业务水平和较强实践能力的食品安全岗位专职人员。建立食品企业诚信不良记录收集、管理、通报制度和行业退出机制。加强食品生产经营企业和经营者质量信用建设和信用分类监管。

(十四)启动食品示范工程建设

以创建食品安全示xx县、示范街、示范店为目标,加大和规范大排档的监管,以规范市场秩序为重点,打造市场饮食摊点分类科学、设施齐全、布局合理、管理到位、文明卫生的新格局,集中在城市的若干处实行定点经营,统一管理,加强对食品流动摊点、出店经营户、夜间烧烤食品及夜市大排档统一规划,统一管理,确保人民群众饮食安全。

五、实施步骤

第一阶段:宣传部署阶段。时间为1~4月。各县和各相关部门要认真学习,结合实际,制定本部门食品安全监管整顿工作方案。

第二阶段:集中整治与督查阶段。时间为5月~11月,按照全州食品安全监管工作方案的要求,按照职责分工,分解目标任务,制定切实可行的工作措施,完成今年的预期目标。食品安全委员会将分别在7月份和11月份组织督察组分赴四县及有关部门进行督查,并向州政府汇报督察情况。

第三阶段:总结阶段。时间为202_年12月。各县、各部门对照工作方案,认真做好自查工作,同时将本部门开展食品安全监管工作总结于202_年12月15日前报送州食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

六、工作要求

(一)严格落实食品安全监管整顿工作责任。各县、各有关部门要加强组织领导,认真履行职责,采取有力措施,依法加强治理整顿。要抓紧制定全年监管工作具体实施方案,分解监管工作任务,明确各环节、各阶段的监管目标和完成时限,落实责任单位和责任人员。要将集中整治与日常工作相结合,及时总结整治工作中的典型做法和经验,形成加强食品安全监管的长效机制。县级人民政府要切实承担起本行政区域食品安全整顿工作统一领导、组织、协调的责任,统筹安排监管力量,切实保障经费投入,全面抓好监管任务落实;各有关部门要加强对本系统食品安全监管工作的监督指导,坚持统一协调与分工负责相结合,各司其职,各负其责,密切协作,形成合力。

(二)切实加大食品安全案件查处和责任追究力度。各县、各有关部门要重视投诉举报受理工作,注意发现食品安全事故和案件线索并及时进行调查处理,完善快速反应机制,及时妥善处理食品安全事故。加强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的衔接,规范和完善涉及食品安全刑事案件的鉴定程序,加大对食品安全领域违法犯罪行为的打击力度。强化行政监察和行政问责,严肃查处监管部门失职、渎职行为。严格实行重大食品安全事故报告、举报、通报制度,对行政机关迟报、漏报甚至瞒报、谎报食品安全事故的,依法依纪追究相关责任人责任。

(三)进一步做好食品安全舆论宣传工作。要充分发挥人民群众参与的社会监督和新闻媒体的舆论监督作用。在重大节假日,尤其是“3·15”消费者权益日、《食品安全法》生效日、“12·4法制宣传日”,采用群众喜闻乐见的形式,广泛宣传食品安全方面的知识和食品放心工程的内容,树立食品安全工作先进典型,加大公开曝光典型违法案件的力度,努力营造全社会参与食品安全的良好氛围。

(四)进一步加强食品安全工作信息报送工作。各县、州食品安全委员会相关部门要在每季度末将本系统食品工作开展情况报送至州食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州食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汇总后报州人民政府。

第三篇:农村食品专项整治总结

山丹县工商局农村食品专项整治小结

202_-11-7

为进一步清除监管盲点,破解农村食品安全监管中存在的突出问题,山丹县工商局集中执法力量开展为期1个月的农村食品市场专项整治行动,切实维护农村消费者的合法权益。

一、加强领导,落实责任。

县局领导高度重视农村食品安全工作,将它列入重要议事日程。为确保农村食品安全专项整治工作取得实效,成立了农村食品安全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明确了责任人,制定了《山丹县工商局农村食品市场专项整治行动工作方案》,明确任务,划分责任,增强开展农村食品市场专项整治工作的紧迫感,责任感。多次召开食品安全工作会议,对食品安全工作进行全面部署。先后与各村、8所学校和食品生产经营单位签订责任书,共签订责任书28份。对责任目标进行细化分解,狠抓落实。发挥“一专三员”作用,实现具体事务有专人抓,有效解决了监管力量薄弱的问题。在经费上予倾斜,在年初的财务预算中调高了农村工商所食品安全工作经费。

二、精心组织,突出重点

按照县县局和县食安办的工作部署。结合县域实际,明确以城乡结合部、乡(村)镇、农村旅游景点为重点区域,以农村食品批发市场、集贸市场等集中交易市场为重点场所,以农村商场、1

超市和食品(杂)店为重点单位,以节日性、季节性食品和地方特色食品为重点品种切实推进专项整治行动。

抽调了精干力量对全县农村食杂店进行明查暗访,掌握工作底数。督促食品生产加工经营者、食品销售商店等开展自查自纠工作,形成食品安全巡查记录台账。对整治过程中存在的问题和薄弱环节,及时指导,及时解决,不留隐患,确保专项整治行动各项任务落到实处。确立三个重点。一是以农村批发市场、集贸市场等市场为重点场所,集中整治农村市场食品经营者的经营行为,监督市场开办者和食品经营者严格落实内部食品质量管理制度,规范食品质量市场准入行为,严把食品质量进货关,履行食品进货查验和查验记录制度,确保依法规范经营。二是以农村商场、超市和食品(杂)店为重点单位,集中整治不落实自律制度的行为,建立健全经营者自律机制。认真落实《流通环节食品安全示范店规范指导意见》,加大工作力度,推进示范店建设进程,共培育示范店7户,其中省级示范店3户,监督食品经营者落实对食品安全的法定责任和义务,切实做到不进、不存、不销假冒伪劣和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三是以节日性、季节性食品和地方特色食品为重点品种,集中整治农村食品市场销售不合格食品和过期食品等违法行为。同时我们能积极配合食品等相关部门开展工作,认真落实和解决职能部门在食品生产经营巡查中反馈的问题。

三、严格整治措施

一是突出农村市场食品安全监管重点,集中力量开展专项执法检查。各工商所按照方案确定的五个方面的专项整治任务和重点,集中力量、集中时间,重点整治农民群众反映强烈、社会影响面大、侵害农村消费者合法权益的违法行为。二是加大农村食品市场日常监管和巡查力度,严格市场准入和食品经营行为。认真贯彻《食品市场巡查监管制度》,按照“六查六看”要求,将监管重心下移,严格落实基层工商所食品安全日常巡查和属地监管责任制,采取增加巡查频次、完善巡查内容、提高巡查效能等措施,及时发现和查处违法违章行为。三是加大食品质量监管力度,依法开展食品抽样检验。各工商所把农民群众日常生活消费关系密切的食品品种为重点,加大抽样检验力度。对发现经营的食品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立即停止经营,配合生产者落实食品召回制度,严防再次流入市场。

四、广泛宣传,提高认识。

食品安全关系广大人民群众的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关系党和政府形象、是关系千家万户每个人的头等大事。做好食品安全工作的宣传至关重要。为此,我局通过广播电视、发放宣传单、张贴标语、宣传栏和发放《关于食品安全致全县人民的一封信》等各种形式开展专题宣传,还组织开展了食品安全知识进校园活动,举办食品安全知识进校园专题讲座。大力宣传《食品安全法》等法律和食品安全整顿的重大意义,普及食品安全的科学知识,广泛宣传食品安全工作的目的、意义,让人民群众了解在食品中

违法添加非食用物质和滥用食品添加剂的危害,提高消费者的自我保护意识。

截止目前,全局共出动执法人员172人次,集中力量检查食品经营户600余户次,依法收缴、销毁过期、变质、三无食品1365公斤。

第四篇:五毛食品专项整治总结

尚义县校园及周边“五毛食品”专项整治工作 总 结

按照市局要求,加强学校及周边食品安全工作,增强学校食品安全责任意识和法制意识,完善食品安全相关制度,落实食品安全管理责任,提高食品安全设施配置水平,我局组织开展了校园及周边“五毛食品”安全专项整治行动,现将工作情况汇报如下:

一、工作开展情况:

(一)加强组织领导,明确工作责任

一是成立了以局长为组长的学校及周边食品安全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二是制定印发了《关于开展校园周边“五毛食品”安全整治实施方案》;三是召开专题工作会议,布署工作任务,明确工作步骤,落实工作责任。

(二)组织培训工作,加强安全宣传

一是加强学校及周边从业人员的培训和宣传工作。现场对存在的问题及可能容易疏忽的问题进行讲解,并发放食品安全培训资料200余份。二是积极开展自查自纠。各学校按文件精神逐一进行对照检查,对不到位的地方进行改正。

(三)加强校园及周边食品经营单位检查,确保食品安全

此次专项整治共出动执法人员120人次,车辆30台次,共检查学校(含托幼机构)食堂23家,校园周边食品经营单位65家,下达了现场检查情况记录128份,责令整改通知书10份。在该专项整治行动中,我局着重检查了以下几个方面,一是对校园周边2家未办理摊贩备案卡、经营许可证的单位进行了办证告知和法律法规宣传,责令他们及时办理,逾期不办理的将依法进行查处;二是检查食品采购索证索票情况。认真核查食品相关产品索证索票和台帐建立情况。三是检查学校及周边食品经营单位经营场所卫生情况。八是联合城管、公安部门对校园周边100米内乱摆饮食摊点、占道经营问题进行了整治,共取缔非法占道经营的流动摊贩7个。截至目前还未发现货源不清、手续不全的的“五毛食品”。

二、存在的问题

(一)索证明确、标示清楚。但现场无法确定“五毛食品”是否有害。

(二)部分经营者和学生对“五毛食品”的认识意识有待提高。

三、下步工作打算

(一)进一步加强组织领导,落实工作责任。继续加强与教育、城管、公安、卫生等部门联合,将集中整治与日常监管、食堂及周边食品经营单位自律与强化监管、全面推进与重点突破有机结合,落实工作责任。

(二)进一步加强宣传教育和培训工作。针对存在的问题我局将在对全县食品安全管理人员开展的培训工作上重点宣传学习《食品安全法》、《三小条例》等法律法规,提高法律意识,责任意识和安全意识。

(三)巩固成果,保持长效。进一步加强对工作的总结提炼,及时总结好的经验和做法,分析存在的问题和困难,确保专项整治成果。对整改仍不符合要求的将依法予以查处,以确保学校及周边食品安全。

尚义县食品和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_年6月21日

第五篇:食品销售问题专项整治总结[范文模版]

根据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开展食品销售有关问题专项整治的通知》文件要求,积极解决食品流通环节销售过期、以次充好、制假售假等违法行为,结合新冠肺炎疫情防控任务,在辖区范围内开展食品安全专项整治行动。现总结如下:

此次整治行动,重点打击制售“三无食品”和假冒伪劣食品、食品销售企业落实进货查验制度为,以小摊点,小经营店等为监管难点,集中开展侵权假冒、食品标签标识等问题的整治行动,全面清查,严厉打击销售“三无”和假冒伪劣食品。

一、督促食品经营者履行主体责任。

一是督促食品经营者进一步提高合法守法经营意识,认真落实好索证索票和进货查验制度。食品批发和配送企业,在购货时,一定要查验其主体资质,尽可能选购消费者反映好、信誉高的知名企业食品进行销售。小摊点、小经营店在购货时,一定要认真核对所购货物与票据是否一致,严禁采购来源不明食品。对先行铺货后结算的食品,更应严密审查其资质证明等。二是提醒食品经营者不定期的对所销售的食品进行巡查,严格落实食品临期规定,对保质期短、低温储存的食品,更应及时查验,严防出现过期、变质等违法行为的发生。特别是小经营店,因受经营面积限制,尽可能采取少进常购、先进先出的销售方式进行。

二、针对监管难点,规范食品销售行为。

一是规范标签标识不规范的违法违规行为。全面排查整治食品标签标示隐患和问题,集中整治和规范食品标注名称不规范、配料表标识不完整、夸大营养成分等行为,严厉打击篡改和提前标注生产日期、虚假标注食品营养成分、含量及保健功效、伪造产地、违法涂改标签、生产“山寨”食品“傍名牌”食品等恶意混同他人食品标签标识、自主标识内容不真实、伪造冒用他人品牌的违法行为。二是规范食品经营者合规经营食品。对辖区内食品销售者的基本情况开展摸底排查,摸清底数,及时发现、查处无证无照、超范围经营食品行为。进一步规范食品销售店进货查验,告知其所要索取和查验的具体有关事项。

三、确定重点产品,加大违法行为的查处力度。

一是严厉打击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问题食品。紧盯价格低廉的辣条、辣片、油炸面制品、膨化食品、豆制品、果脯、糖果、饮料等;

质量上,紧盯非法添加、滥用食品添加剂、超保质期、腐败变质和“山寨”傍名牌等问题。对不能溯源的“五毛食品”,责令经营者下架停售或者停业整顿。二是严厉查处无照无证生产经营行为。以食品加工小作坊、粮油批发市场、校园周边食品经营者等高风险业态为重点监管对象,开展重点治理行动。争取做到查处一批、规范一批、提升一批的要求,确保辖区人民群众的饮食安全。

截止目前,共出动执法人员192人次,检查经营单位96家,下一步将继续加大监督检查的力度与密度,及时发现、有力制止不合格食品和不规范的经营行为,维护食品市场秩序。

六一及夏令时食品安全监管专项整治总结(大全5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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