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纠风工作领导责任制情况汇报(推荐)
编辑:诗酒琴音 识别码:10-1124480 1号文库 发布时间: 2024-08-31 22:25:07 来源:网络

第一篇:纠风工作领导责任制情况汇报(推荐)

纠风工作领导责任制情况汇报

纠风工作领导责任制情况汇报 今年以来,吕女双县在上级党委、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在上级有关部门的大力支持下,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中纪委五次全会、自治区纪委七次全会、自治区人民政府廉政工作会议及地委、行署纠风会议精神,紧紧围绕县委、政府的中心工作,为经济和社会发展这个主题服务,坚持“谁主管、谁负责”、“纠建并举,标本兼治,综合治理”的方针和“管行业必须管行风”的要求,推进了纠风工作的深入开展,现将我县纠风工作开展情况简要汇报如下:

一、认真传达贯彻上级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会议精神,全面安排部署纠风工作

自中纪委五次会议、自治区、地区反腐纠风工作会议召开以后,我们迅速传达学习了会议精神,并结合我县实际,本着早计划、早动员、早安排、早落实的原则,召开了吕女双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会议,会议全面总结了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纠风工作,对的工作进行了安排部署。会上,政府县长与16个纠风重点单位签订了《纠风工作目标责任书》,确定人民医院门诊部、城镇工商所、交警队等10个单位为牵头创建“行风建设示范窗口”单位,并为经贸委、农业局两个行风评议“回头看”单位聘请了16名行风评议员。制定下发了《纠风工作安排意见》、《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领导干部责任分解》、《反腐败纠风各项任务牵头单位责任分工意见》、《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实施细则》、《责任追究办法》等文件。各乡、各部门也及时制定实施方案和相关制度,充实工作机构,落实工作人员,责任明确到人,层层签订纠风目标责任书300份,确保了纠风

工作全面开展。

二、加强领导,强化责任,建立一级抓一级的责任体系

纠风工作是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三项格局之一。县委、政府始终把纠风工作作为实践“三个代表”、打造廉洁高效政府、密切党群干群关系、推进依法行政、优化经济发展环境,为经济建设和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目标服务的一件大事常抓不懈。把好领导环节,确保组织到位。今年我县把纠风工作作为树立政府形象的一项重要工作,形成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其他领导配合齐抓共管的局面。政府分管领导把纠风工作作为落实领导干部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重要内容,按照责任制的内容和要求,每半年对分管单位和部门的纠风工作进行检查考核,做到职权行使到哪里,纠风工作就延伸到哪里。把好责任环节,确保职能到位。政府把纠风工作作为部门、行业“一把手”工程,认真落实“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和“管行业必须管行风”的要求,充分调动部门、行业工作积极性,认真落实纠风工作任务。在具体工作中,按照制定的纠风工作计划,进一步明确了责任主体,细化了各成员单位的职责和工作内容,加强了相互间的协调联系,使各单位在纠风工作中找准自已的位置,避免了越位、错位和相互推诿现象的发生。把好落实环节,确保责任到位。一是实行纠风工作“双签书”制度。部门和行业的主管单位既与上级业务主管部门签订责任书,又与县人民政府签订责任书;各乡镇的基层站既与县直各业务主管部门签订责任书,又与乡镇人民政府签订责任书。并对责任状做了进一步的细化,使考核指标更切合实际,也更具针对性。二是实行乡、镇基层站“双评议”制度。乡镇人民政府、县直各部门和行业主管单位在协商一致的基础上,确定乡镇基层的行风评议单位,采取“以块为主搞评议,以条为主抓整改”的工作思路,共同

开展站所行风评议工作。三是对基层站纠风工作实行“双考核”。即乡、镇人民政府、县直各部门、行业主管部门年终根据年初所签责任书,分别对乡镇基层站所的纠风工作进行考核。形成了纠风工作一级抓一级,与经济工作、业务工作和精神文明建设紧密结合全面落实的工作机制。

把握双向对接环节,确保监督到位。县纠风办从县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个体私营业主中聘请了16名义务监督员,并制发了督查证。对监督员进行了分组分工,明确监督职责、监督内容,监督员与被监督单位的权利、义务,开展工作的方法和要求等;对本年度的重点评议单位开展百人问卷调查,对上年度的重点评议单位进行跟踪督察,通过监督员与被监督单位开展经常性的双向对接,保证了群众性监督工作的正常开展。

三、围绕中心,突出重点,抓好专项治理

采取有效措施,确保农牧民负担不反

弹。一是加强领导,明确责任,不折不扣地落实减负政策,确保农牧民负担明显减轻,不反弹。二是加强村级“一事一议”筹资筹劳管理,禁止强行以资代劳。三是加大村级财务审计。今年,我县加大了村级转移支付力度,要求各乡转移支付资金的50%转移分解到各村,并对财政转移支付资金使用情况进行专项监督检查,加强对专项资金的审计力度,各乡农经站也对村级转移支付资金进行了审计,审计面达到100%,确保专项资金专款专用。四是狠抓村务公开工作。根据《关于印发吕女双县村务公开办法的通知》和《关于切实做好村务公开民主管理工作的通知》文件精神,认真做好各村村务公开工作。目前,全县114个村已全面实行村务公开制度,其中,按照农经局统一制作规范性公开的村达60个,一般村务公开的村56个,并对村务公开实施 “阳光”操作,增加了村政务、财务公开的透明度,没有出现任何乱收费、乱集资、乱摊派和乱罚款的现

象。五是不得出台涉农政府性基金、集资等收费项目或提高原有的收费标准。六是坚决纠正农牧民负担转移现象,绝不允许将收费对象由农牧民向农村中小学生转移,将收费向罚款转移。七是加强和规范农村建筑工程市场管理,防止工程项目暗箱操作、虚高定价等现象发生。五是加强对农资市场的监管力度,多次组织专门的检查组深入到各农资销售点开展执法检查,严禁假冒伪劣农资产品上市销售,使上市农产品合格率达100%。六是把握政策界限,妥善处理村级债权债务。今年,各乡农经站对村级债务开展了全面清理,按照“谁受益,谁负担”的原则,制定了具体计划,采取先挂帐的办法,根据债务的性质和构成,能剥离的剥离、能核销的核销、能盘活的盘活,先摸清底数,后明确责任。目前,全县除库勒拜乡外,其余各乡均已完成债权债务清理并已公布。七是全面开展农村集体资产竞标工作。年初,县委基层办、县农经局联合制定了《吕女

双县全面开展农村集体经济资产公开竞标承包经营的通知》文件,要求各村按照公开、公平的原则,对农村集体经济资产实行竞标承包,把集体资产的保值增值纳入规范化管理。

截止上半年,我县共为农牧民减负万元,人均减负54元。

深入开展治理教育乱收费工作。今年,我县从源头上严把收费关。一是在开学前,由教育局牵头,物价、监察、财政、纠风等部门配合,对全县中小学校长、学区主任进行了培训学习,明确了收费责任。二是建立治理教育乱收费联席会议制度,定期召开会议,在教育系统实行“四项措施、三项要求”制度,进一步规范收费行为。同时,对全县中小学教辅用书做出了“一生一课一辅”的规定,全县各中小学均严格执行“亮证收费”、“凭卡收费”、“统一中小学用书目录”、“统一收费与管理”四项制度。三是实行责任追究制。教育局、中小学校、各班级逐级签订教育收费责任状,进一步明确职

责,对没有尽到责任、有乱收费行为的,依照情节轻重进行处罚。四是向学生家长及全社会宣传收费政策。各校均设立了公示栏,将收费项目及其标准、依据进行了公示。以来,县纠风办会同有关部门对教育系统组织了多次检查,及时纠正了工作中存在的一些问题。

认真抓好医疗市场整顿工作。在加强纠正医药购销中不正之风的专项治理工作中,我县狠抓“回扣”、“让利”等不正之风,加大整顿医药市场秩序力度,将涉嫌行贿、推销假冒伪劣药品的企业和个人,一律列入“黑名单”,要求全县医疗机构不得与其有业务往来,确保人民群众用药安全。今年我县共查处违法案件18起,涉案金额元,查没违规药品、器械价值元,没收违法所得元,罚款13993元。并查处了3起流窜行医诊疗的违法诊疗活动,依法没收非法药品26种,价值2500余元。

进一步加大减轻企业负担工作力度。今

年,我县定期召开减轻企业负担领导小组联席会议,发现问题及时协调解决,并从减轻企业负担各成员单位抽调工作人员,在全面总结开展的企业减负“回头看”活动的基础上,会同物价、审计、税务、工商等部门分别从确定的企业厂务公开重点企业内部着手,对企业收费等情况进行了一次全面检查,为企业发展营造良好的发展环境,预防“三乱”现象的发生。同时,在县、乡两级建立了企业负担监测联系点,为全县重点企业聘请了20多名减轻企业负担义务监督员,公布了监督电话,定期召开座谈会,听取意见和建议,切实把企业减负工作落到实处。

治理公路“三乱”,巩固全县所有公路无“三乱”成果。为进一步落实治理公路“三乱”各项政策规定,监察局会同公安、交通等部门对县乡公路先后进行了多次明查暗访,进一步巩固了全县公路无“三乱”成果。并开展了以治理公路三乱为主要内容的文明样板路创建活动,不断规

范路政、运管、公安交警等部门的执法行为和管理行为。

加大婚丧嫁娶大操大办的检查力度。我们采取多种措施,进一步健全和完善了《关于进一步加强婚丧嫁娶管理的规定》,做到了婚丧嫁娶新办简办。进入8月中旬后,针对宴请之风有所抬头这一情况,监察局与有关部门一起利用下班时间,不间断地对各酒店、宾馆进行明查暗访、突击检查,没有发现超标准大操大办宴席的现象。今年县、乡还继续出台了领导干部办理婚丧嫁娶实施办法和申报制度,对宴请桌数、人数、钱数做了明确的规定。在十一期间,我县还在新建的文化广场为15对各族新人举行了盛大的集体婚礼,在全县逐步形成婚丧嫁娶新事简办的良好风气。切实保护农民工的合法权益。为确保农民工工资及时发放到位,今年,县监察局会同劳动人事局、建设局等有关部门严格按照自治区及地区有关文件精神,要求施工用工单位建立和健全农民工最

低生活保障金专户,进一步完善农民工最低生活保障制度。截止目前,全县共清欠农民工工资4701 2 下一页

第二篇:领导班子成员纠风工作责任制

XX人民医院

领导班子成员纠风工作责任制

各科室:

为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实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规定》精神,保证国家和省、市有关纠风工作的决策和部署在医院的执行,进一步加强医院的行风建设,明确院领导对纠风工作的责任,根据“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及院领导分工情况,特对我院领导班子成员纠风工作责任制作如下调整。

一、责任目标

按照党风廉政、精神文明、行风建设责任制的要求,本着“谁主管,谁负责”和“管行业必须管行风”的原则,实行纠风工作责任制,把管理工作与行风建设,行风建设与“三项改革”紧密结合,健全激励机制和监督约束机制,转变服务观念,改善服务态度,提高服务质量,使全院在医疗活动中处处体现诚信原则和人本原则,保持良好的社会信誉和公众形象,为百姓提供良好的医疗服务环境。

二、任务分解

(一)院长:XX

1.按照中共中央、国务院和省、市精神文明和纠风工作的要求,完成纠正医药购销不正之风及物质文明、政治文明和精神文明全面协调发展的领导工作。对院领导班子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负直接领导责任,对全院纠风工作负总责。

2.定期研究全院的纠风工作,做到与医疗工作、精神文明建设统一部署,统一落实,统一检查,统一考核。

3.定期听取医院纪检监察工作的汇报,提出指导性意见,深入调查研究,抓好党风廉政建设和纠风工作的制度建设和落实工作。

4.监督、管理院领导班子成员的廉洁自律建设情况。

5.带头执行领导干部廉洁自律的各项规定,以身作则、勤政廉政、管好班子、带好队伍,管好家属子女和身边工作人员,自觉接受群众监督。

6.定期听取有关部办、科室的廉政建设和纠风工作汇报,掌握部门、科室负责人的廉洁自律情况,督促解决存在问题。不定期与院级其他领导或主要部办负责人进行诫勉谈话。

7.负责健全医院纪检、监察、财务、审计、稽查、采购、招投标等方面的规章制度。

(二)、党支部书记:XX

1.协助党总支副书记抓好全院的党风廉政建设和纠风工作,组织全院党风廉政建设、医德医风建设规划的实施,对医院党群系统、后勤保障部、财务部、审计部、大内科等部门的党风廉政建设负直接领导责任。

2.抓好全院党员干部党风廉政建设的理论学习及党性党风的教育。

3.定期分析全院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和纠风情况,不断完善廉政制度和管理监督机制,对全院纠风工作建设情况进行督促、检查、指导。不定期与相关部门负责人进行廉洁自律方面的诫勉谈话。

4.负责健全医院纪检、监察、审计等规章制度,完善职工代表大会制度和党务院务公开制度。

5.按照医院的分工,抓好分管部门的党风廉政建设和纠风工作。定期听取分管部办的廉政建设和纠风工作汇报,掌握分管部门负责人廉洁自律情况,督促解决问题,加强教育。

6.带头执行领导干部廉洁自律的各项规定,管好家属子女及身边工作人员,自觉接受群众监督。

(三)、院办公室主任:XXX

1.协助院长、党支部书记抓好办公室、预防保健科、药剂科、微机中心、基建办等部门的党风廉政建设和纠风工作,对分管部办、科室廉政建设和纠风工作负直接领导责任。

2.定期听取分管部门、科室的廉政建设和纠风工作汇报,掌握分管部办、科室负责人廉洁自律情况,督促解决问题,加强教育。

3.按照院领导分工,负责健全财务工作的各项制度,防范和杜绝“帐外帐”和私设“小金库”,规范财务资金的运作,确保医院资金安全。

4.加强对医院药剂部门的管理,完善药品阳光采购制度。负责建立药品采购、适用范围内防范不正当交易的长效机制。

5.抓好分管部门的医德医风建设和纠风工作,督促分管部门认真落实医院的医德医风教育计划。

6.带头执行领导干部廉洁自律的各项规定,管好家属子女和身边工作人员,自觉接受群众监督。

7.不定期地对分管部办、科室负责人及相关工作人员进行廉洁自律

方面的诫勉谈话。

(四)、副院长:XXX

1.协助院长、党支部书抓好医务科、科教科、护理部、红十字会、体检中心等部门的党风廉政建设和纠风工作,对分管部门的党风廉政建设和纠风工作负直接的领导责任。

2.健全医院聘(录)用工作人员制度,建立公平、公正、公开的用人机制,严格执行选拔任用干部工作条例精神,防止用人上的不正之风。

3.定期听取分管部门职业道德建设情况汇报,认真分析存在问题,提出工作改进意见,不断加强对分管部门员工的职业纪律教育。

4.带头执行领导干部廉洁自律的各项规定,管好家属子女和身边工作人员,自觉接受群众监督。

5.不定期地对分管部办、科室负责人及相关工作人员进行廉洁自律方面的诫勉谈话。

(五)、副院长:XXX

1.协助院长、党支部书抓好大外科系统的廉政建设和纠风工作。对分管部门的廉政建设和纠风工作负直接领导责任。

2.定期听取分管部门、科室的医德医风建设和纠风工作汇报,认真分析存在问题,提出工作改进意见,帮助解决存在问题。

3.按照院领导分工,负责健全社会监督、投诉工作各项制度。

4.带头执行领导干部廉洁自律的各项规定,管好家属子女和身边工作人员,自觉接受群众监督。

5.不定期地对分管部办、科室负责人及相关工作人员进行廉洁自律方面的诫勉谈话。

(六)、副院长:XXX

1.协助院长抓好门、急诊和中医等科室的党风廉政建设和纠风工作,对分管部办、科室廉政建设和纠风工作负直接领导责任。

2.定期听取分管部门、科室廉政建设和纠风工作汇报,掌握分管部办、科室负责人廉洁自律情况,督促解决问题,加强教育。

3.抓好分管部门的医德医风建设和纠风工作,督促分管部门认真落实医院的医德医风教育计划。

4.带头执行领导干部廉洁自律的各项规定,管好家属子女和身边工作人员,自觉接受群众监督。

5.不定期地对分管部办、科室负责人及相关工作人员进行廉洁自律方面的诫勉谈话。

(七)、总务科主任:XX

1.协助院长抓好保卫科、总务科的廉政建设和纠风工作,对分管部办、科室廉政建设和纠风工作负直接领导责任。

2.定期听取分管部门、科室廉政建设和纠风工作汇报,掌握分管部办、科室负责人廉洁自律情况,督促解决问题,加强教育。

3.按照院领导分工,负责健全医院办公及后勤物资采购的工作程序、招投标制度和监督机制,健全仓库的各项管理制度。

4.抓好分管部门的医德医风建设和纠风工作,督促分管部门认真落实医院的医德医风教育计划。

5.带头执行领导干部廉洁自律的各项规定,管好家属子女和身边工作人员,自觉接受群众监督。

6.不定期地对分管部办、科室负责人及相关工作人员进行廉洁自律方面的诫勉谈话。

(八)、医院教科主任:XXX

1.协助院长抓好医技科室的廉政建设和纠风工作,对分管部办、科室廉政建设和纠风工作负直接领导责任。

2.定期听取分管部门、科室廉政建设和纠风工作汇报,掌握分管部办、科室负责人廉洁自律情况,督促解决问题,加强教育。

3.按照院领导分工,负责健全医院设备、器械、耗材采购的运作程序、招投标制度和监督机制,严防职务犯罪。

4.抓好分管部门的医德医风建设和纠风工作,督促分管部门认真落实医院的医德医风教育计划。

5.带头执行领导干部廉洁自律的各项规定,管好家属子女和身边工作人员,自觉接受群众监督。

6.不定期地对分管部办、科室负责人及相关工作人员进行廉洁自律方面的诫勉谈话。

XX人民医院二0一一年三月二十六日

第三篇:纠风工作责任制实施办法

纠风工作责任制实施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扎扎实实做好纠正损害群众利益不正之风工作(以下简称纠风工作),明确各级党委、政府和有关部门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的纠风工作职责,保证中央和省关于纠风工作决策部署的贯彻落实,促进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监察法》、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实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规定》、中共中央《建立健全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202_-202_年工作规划》和省委、省政府《关于贯彻执行<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实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规定>的实施办法》等法规制度,结合纠风工作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实行纠风工作责任制,要坚持“党委统一领导,各级政府主抓,部门各负其责,纠风办组织协调和检查指导,人民群众积极参与 ”的领导体制和工作机制。

第三条实行纠风工作责任制,要坚持“谁方管谁负责”、“管行业必须管行风”的原则。

第二章责任内容

第四条各级党委、政府和有关部门的领导班子对纠风工作负全面领导责任。党委、政府和有关部门领导班子的正职对纠风工作负总责;领导班子其他成员根据分工,对纠风工作负直接领导责任。

第五条各级党委领导班子其成员按照党委统一领导的要求,在纠风工作中承担以下责任:

(一)认真贯彻落实上级对纠风工作的部署要求,将纠风工作作为一项重大的政治任务纳入到本地区工作全局进行总体部署,融入到思想建设、组织建设、作风建设、制度建设、反腐倡廉建设中进行总体谋划。

(二)把纠风工作摆上重要议事日程,定期分析本地区纠风工作形势,研究解决损害群众利益的突出问题,制定出台保障和改善民生的政策措施,推动建立维护群众权益的长效机制。

(三)健全纠风工作领导机构和工作机构,及时解决工作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保证本地区的纠风工作责任明确、组织落实,人员到位、推进有力、形成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工作局面。

(四)把纠风工作作为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重要内容,同部署、同检查、同考核,保证和促进纠风工作各项任务的落实。

第六条各级政府领导班子及其成员按照政府主抓的要求,在纠风工作中承担以下责任:

(一)把纠风工作纳入政府总体工作中,与社会主义经济建设、政治建设、文化建设、社会建设、生态文明建设紧密结合,明确任务目标,提出工作措施,采取有效形式在本地区统一部署。

(二)对纠风工作任务进行分解,落实政府领导和有关部门的责任。把纠风工作纳入到政府工作目标责任制考核中,实行定期量化考核。

(三)政府主要领导和主管领导要定期听取纠风工作情况汇报,了解实情、掌握进度,及时解决工作中的重要问题和遇到的实际困难。政府班子其他成员要加强对分管部门和行业纠风工作的指导,督促其按照纠风工作的总体部署抓好各项工作。担任纠风专项治理工作领导小组组长或联席会议召集人的政府领导,要靠前指挥、真抓实管,组织成员单位抓好各自承担的纠风专项治理任务。

(四)加强对纠风工作涉及的体制机制问题的调查研究,通过深化改革,建立和完善源头防范的长效机制。

(五)重视和支持纠风部门开展工作,在人员、经费等方面给予必要的保障,创造必要的工作条件。

第七条纠风专项治理牵头部门和责任部门的领导班子及其成员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要求,在纠风专项治理工作中承担以下责任:

(一)按照纠风专项治理工作的总体要求,制定具体实施方案,明确工作责任、任务目标和推

进措施,把纠风专项治理工作与本部门业务工作有机结合,做到与业务工作同部署、同落实、同检查、同考核。

(二)采取专项检查、重点抽查、暗查暗访、跟踪督办等形式,加强对纠风专项治理工作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要制定整改措施、明确整改时限、确保整改到位;对检查中发现的薄弱环节和工作漏洞,要抓紧建立和完善制度规定,并加大制度执行和责任追究的力度,防止同类问题再度发生。

(三)牵头部门要充分发挥组织协调作用,定期组织召开领导小组会议或联席会议,研究纠风专项治理的重要工作,结合实际制定推进措施,落实落靠有关部门的责任,形成统一联动的工作机制。加强督办检查,推动责任部门认真抓好所承担的工作任务。指导领导小组或联席会议办公室做好联系沟通、信息反馈、情况综合等日常工作。

(四)责任部门要认真贯彻领导小组或联席会议的各项部署,积极配合牵头部门,抓好本部门承担的纠风专项治理任务。

第八条民主评议参评部门的领导班子及其成员按照“管行业必须管行风”的要求,在政风行风建设中承担以下责任:

(一)按照民主评议的总体部署,结合本部门本行业的实际,制定参评工作方案,建立领导机构和工作机构,明确工作重点、工作目标和工作措施,分阶段、按步骤组织实施,抓好本机关和全战线的民主评议工作。

(二)加强思想道德建设,开展形式多样的理想宗旨、职业道德、廉洁从业、遵纪守法等教育活动,提高干部职工队伍的整体素质,努力形成爱岗敬业、诚实守信、办事公道、廉洁高效、服务人民、奉献社会的部门和行业新风。

(三)抓好制度创新,针对不正之风易于滋生的重点领域、重点环节和重点部位,建立健全岗位职责、行为规范、工作程序、监督检查、纪律规定等制度体系,规范权力运行,防止行为失范和权力滥用。

(四)加大专项整治和行政问责力度,定期调查分析本部门本行业的政风行风状况,找准群众反映强烈的热点难点问题,采取有效措施进行专项整治,并不断扩大工作成果。要加强内部和外部监督,畅通群众诉求渠道,认真解决和回应社会关切。对发现的违纪违法问题,要认真核查,严肃处理,不仅追究当事人的责任,还要对相关领导进行严格的问责。

第九条各级纠风部门和有关部门行业的纪检监察机构要履职尽责,充分发挥组织协调和检查指导作用:

(一)按照上级部署的纠风工作任务和同级党委、政府、纪委的要求,制定纠风工作实施方案,报同级党委、政府和纪委审定后组织实施。

(二)建立完善纠风工作协调机制,组织协调各地各部门开展纠风专项治理和政风行风建设工作,检查指导纠风工作任务落实情况。

(三)受理对政府职能部门、公共服务行业及其工作人员损害群众利益不正之风问题的举报。对严重损害群众利益的案(事)件进行调查处理。

(四)组织开展民主评议、“行风热线”等活动,通过加强专门机关、新闻媒体、民主党派、广大群众和社会各界的有效监督,推动政府职能部门和公共服务行业以人为本、依法办事、改进作风、树好形象。

(五)加强调查研究,及时掌握纠风专项治理和政风行风建设进展情况,认真汇总、分析,向党委、政府、纪委和上级纠风部门报告,为领导决策提供依据。注意发现和培养先进典型,及时总结和推广各地、各部门的好经验好做法,推动纠风工作不断登上新台阶。针对新情况、新问题,创新纠风工作载体和措施,组织或会同有关部门研究制定相应的政策规定和纪律要求,建立健全防治不正之风的长效机制。

第三章责任考核和责任追究

第十条各级党委、政府和有关部门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在报告党风廉政建设制执行情况时,要将执行纠风工作责任制的情况作为重要内容。

第十一条在党委、政府和纪委的领导下,纠风部门负责对纠风工作责任制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和考核。纠风工作责任制的考核主要包括:领导班子及其成员对纠风工作的重视情况、专项治理工作的完成情况、政风行风建设情况等。考核可以与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考核、惩防腐败体系《工作规划》落实情况考核、工作目标考核、民主评议考核等结合进行,必要时也可以组织专项考核。

第十二条领导干部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视情节进行责令检查、诫免谈话、通报批评:

(一)对中央和省部署的纠风工作任务,不认真贯彻落实,没有制定纠风工作方案,或者有方案没有具体组织实施的;

(二)对群众反映或在检查中发现的损害群众利益不正之风问题,不认真调查处理或隐瞒不报的;

(三)对职责范围内的纠风工作,不进行监督、检查和考核的,不支持、不配合上级纠风部门依法依纪履行职责的;

(四)对应当制定本地本部门有关纠风工作规章制度,不组织制定或都不予督促落实的;

(五)对上级纠风部门要求查报结果的损害群众利益不正之风案(事)件,没有正当理由不按时查报的;

(六)虚报、虚报、伪造、篡改、拒报纠风工作重要情况和信息的。

第十三条领导干部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依照《中国共产党纪委处分条例》、《行政机关公务员处分条例》等有关规定给予组织处理或党纪政纪处分,涉嫌犯罪的移交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

(一)由于管理不严、监督不力、措施不当,致使本地本部门发生重大损害群众利益不正之风案(事)件,给国家、集体财产和人民群众生命财产造成严重损失,或者社会影响恶劣的;

(二)违反国家和省有关规定,擅自决定或者授意、指使、纵容下属工作人员乱收费、乱罚款和搞各种摊派的;

(三)对本地本部门发生的损害群众利益不正之风问题不调查、不纠正、不处理,致使不正之风长期得不到解决,或者对重大不正之风案(事)件隐瞒不报、故意虚报的;

(四)授意、指使、纵容下属工作人员阻挠、干扰、对抗纠风部门的监督检查或者案件查处,包庇违纪违法人员、故意推卸责任、帮助说情的;

(五)对职责范围内纠风工作的重要情况不请示、不报告,由此引发严重群体性事件的;

(六)对上级领导机关交办或者督办的重要纠风工作事项拒不办理的。

第十四条纠风部门和有关部门行业纪检监察机构的工作人员不按规定履行纠风工作职责,或者滥用职权、徇私舞弊、玩忽职守、泄露秘密的,依照相关规定进行行政问责,或给予党纪政纪处分;涉嫌犯罪的,移交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

第四章附则

第四篇:纠风工作责任制实施办法

金盆乡卫生院

202_年纠风工作责任制实施办法

一、纠风工作目标

1.切实落实纠风工作任务,认真整改存在问题,力争行风建设工作取得明显成效。

2.深化社会服务承诺,无违诺行为发生。

3.认真执行院务公开制度,强化约束机制。

4.严格执行有关药品集中招标采购规定;落实各项招标采购工作相关规定,确保招标工作科学、严谨。

5.加强临床合理检查、合理用药、合理治疗管理。

6.坚持医疗服务收费价格公示制和住院费用,严格执行各项医疗服务收费标准,做到无自立项目、无分解项目、无重复收费等违规收费行为。

7.严格规范从医行为,廉洁行医,无收受“红包”、回扣、开单提成等违规违纪行为。

8.积极配合医院加大对违规违纪行为的查处力度。

二、工作措施及责任分解

(一)组织实施和宣传教育

1、落实上级关于纠风工作的部署和要求,研究制定纠风工作计划和方案,认真组织实施。根据班子成员分工和职能部门职责,对纠风工作进行任务分解,将责任落实到领导班子成员和职能部门,明确目标任务时间进度、工作要求和具体责任。分管领导责任人:院长谢德勇

责任科室责任人:副院长、办公室主任李贵贤

2、加强对职能部门开展纠风工作的指导、检查和考核,对纠风工作要亲自过问、听取汇报、研究部署、及时研究解决纠风工作中存在的困难和问题。

分管领导责任人:院长谢德勇

责任科室责任人:副院长、办公室主任李贵贤

3、加强宣传教育,开展服务宗旨、职业道德、法制纪律和正反两方面典型等教育活动,增强干部依法执业、廉洁行医、诚信服务意识。

分管领导责任人:院长谢德勇

责任科室责任人:副院长、办公室主任李贵贤

4、加大对先进典型和医院发展成就的宣传力度,对医院加强行风建设所采取的措施及活动中涌现出的先进典型及时报道,树立医院的良好形象。

分管领导责任人:院长谢德勇

责任科室责任人:副院长、办公室主任李贵贤

(二)医疗服务收费及药品、耗材价格的执行

1、认真检查医疗服务收费是否符合国家收费标准,严禁自立、分解、套用项目及超标准、无医嘱检查收费等违规收费现象,严

禁不合理打包检查,核查奖金分配是否与药品收入挂钩,检查开单收入是否与临床科室分成。

分管领导责任人:副院长、办公室主任李贵贤

责任科室责任人:财务主管刘骅

2、建立基本用药目录,严格药品价格管理,严禁违反规定标外采购药品。

分管领导责任人:院长谢德勇

责任科室责任人:副院长、办公室主任李贵贤

3、严格将医用耗材、大型医疗设备等项目纳入招标程序采购,无标外采购情况。严禁接受经销商给付的好处费,参加经销商组织资助的培训参观等违规行为及其他不正当交易行为。分管领导责任人:院长谢德勇

责任科室责任人:财务主管刘骅

(三)合理检查、合理用药、合理治疗情况

1、加强对临床科室合理用药的监控和指导。对临床科室使用抗菌药物情况进行重点检查和评价。

分管领导责任人:院长谢德勇

责任科室责任人:副院长、办公室主任李贵贤

2、加强对医务人员的业务理论学习培训,规范各项检查。无使用非临床标准检测试剂进行临床检测。

分管领导责任人:院长谢德勇

责任科室责任人:副院长、办公室主任李贵贤

三、责任考核及责任追究

检查考核工作采取听取责任科室汇报或书面报告,检查考核工作与领导班子考核、综合目标考核、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考核等结合进行,执行纠风工作责任制的情况,列为民主生活会和述职报告的一项重要内容。

分管领导责任人要把纠风工作与业务相结合,切实抓好职责范围内纠风工作,责任科室要把纠风工作纳入科室工作中。对纠风工作不重视、不积极,追究相关人员责任。

金盆乡卫生院

202_年2月15日

第五篇:县贯彻落实202_年纠风工作领导责任制情况汇报

今年以来,吕女双县在上级党委、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在上级有关部门的大力支持下,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中纪委五次全会、自治区纪委七次全会、自治区人民政府廉政工作会议及地委、行署纠风会议精神,紧紧围绕县委、政府的中心工作,为经济和社会发展这个主题服务,坚持“谁主管、谁负责”、“纠建并举,标本兼治,综合治理”的方针和“管行业必须管行风”的要求,推进了纠风工作的深入开展,现将我县纠风工作开展情况简要汇报如下:

一、认真传达贯彻上级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会议精神,全面安排部署202_年纠风工作

自中纪委五次会议、自治区、地区反腐纠风工作会议召开以后,我们迅速传达学习了会议精神,并结合我县实际,本着早计划、早动员、早安排、早落实的原则,召开了吕女双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会议,会议全面总结了202_年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纠风工作,对202_年的工作进行了安排部署。会上,政府县长与16个纠风重点单位签订了《纠风工作目标责任书》,确定人民医院门诊部、城镇工商所、交警队等10个单位为牵头创建“行风建设示范窗口”单位,并为经贸委、农业局两个行风评议“回头看”单位聘请了16名行风评议员。制定下发了《202_纠风工作安排意见》、《202_年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领导干部责任分解》、《反腐败纠风各项任务牵头单位责任分工意见》、《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实施细则》、《责任追究办法》等文件。各乡(镇)、各部门(单位)也及时制定实施方案和相关制度,充实工作机构,落实工作人员,责任明确到人,层层签订纠风目标责任书300份,确保了纠风工作全面开展。

二、加强领导,强化责任,建立一级抓一级的责任体系

纠风工作是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三项格局之一。县委、政府始终把纠风工作作为实践“三个代表”、打造廉洁高效政府、密切党群干群关系、推进依法行政、优化经济发展环境,为经济建设和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目标服务的一件大事常抓不懈。

(一)把好领导环节,确保组织到位。今年我县把纠风工作作为树立政府形象的一项重要工作,形成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其他领导配合齐抓共管的局面。政府分管领导把纠风工作作为落实领导干部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重要内容,按照责任制的内容和要求,每半年对分管单位和部门的纠风工作进行检查考核,做到职权行使到哪里,纠风工作就延伸到哪里。

(二)把好责任环节,确保职能到位。政府把纠风工作作为部门、行业“一把手”工程,认真落实“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和“管行业必须管行风”的要求,充分调动部门、行业工作积极性,认真落实纠风工作任务。在具体工作中,按照202_年制定的纠风工作计划,进一步明确了责任主体,细化了各成员单位的职责和工作内容,加强了相互间的协调联系,使各单位在纠风工作中找准自已的位置,避免了越位、错位和相互推诿现象的发生。

(三)把好落实环节,确保责任到位。一是实行纠风工作“双签书”制度。部门和行业的主管单位既与上级业务主管部门签订责任书,又与县人民政府签订责任书;各乡镇的基层站(所)既与县直各业务主管部门签订责任书,又与乡镇人民政府签订责任书。并对责任状做了进一步的细化,使考核指标更切合实际,也更具针对性。二是实行乡、镇基层站(所)“双评议”制度。乡镇人民政府、县直各部门和行业主管单位在协商一致的基础上,确定乡镇基层的行风评议单位,采取“以块为主搞评议,以条为主抓整改”的工作思路,共同开展站所行风评议工作。三是对基层站(所)纠风工作实行“双考核”。即乡、镇人民政府、县直各部门、行业主管部门年终根据年初所签责任书,分别对乡镇基层站所的纠风工作进行考核。形成了纠风工作一级抓一级,与经济工作、业务工作和精神文明建设紧密结合全面落实的工作机制。

(四)把握双向对接环节,确保监督到位。县纠风办从县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个体私营业主中聘请了16名义务监督员,并制发了督查证。对监督员进行了分组分工,明确监督职责、监督内容,监督员与被监督单位的权利、义务,开展工作的方法和要求等;对本的重点评议单位开展百人问卷调查,对上的重点评议单位进行跟踪督察,通过监督员与被监督单位开展经常性的双向对接,保证了群众性监督工作的正常开展。

三、围绕中心,突出重点,抓好专项治理

(一)采取有效措施,确保农牧民负担不反弹。一是加强领导,明确责任,不折不扣地落实减负政策,确保农牧民负担明显减轻,不反弹。二是加强村级“一事一议”筹资筹劳管理,禁止强行以资代劳。三是加大村级财务审计。今年,我县加大了村级转移支付力度,要求各乡(镇)转移支付资金的50%转移分解到各村,并对财政转移支付资金使用情况进行专项监督检查,加强对专项资金的审计力度,各乡(镇)农经站也对村级转移支付资金进行了审计,审计面达到100%,确保专项资金专款专用。四是狠抓村务公开工作。根据《关于印发吕女双县村务公开办法的通知》和《关于切实做好村务公开民主管理工作的通知》文件精神,认真做好各村村务公开工作。目前,全县114个村已全面实行村务公开制度,其中,按照农经局统一制作规范性公开的村达60个,一般村务公开的村56个,并对村务公开实施“阳光”操作,增加了村政务、财务公开的透明度,没有出现任何乱收费、乱集资、乱摊派和乱罚款的现象

入库、预算外收入上缴、银行帐户等一系列工作,对各单位的收费项目、收费规模、收费标准、收缴程序进行了全面清理。在清理中,清理出了交警大队使用非法印制的收款收据收费金额118874元,分别对该单位和直接责任人处以5000元和300元的罚款,现罚款己全部入库。

(二)进一步加快财政管理体制改革。今年我县在202_年对20个代表性单位推行非税收入改革试点的基础上,将除法院、交警大队以外的所有非税收入单位全部纳入非税收入网络管理范围,截止目前,共纳入非税收入单位37个,占全县应纳非纳管理单位的95%,收取非税收入314万元。同时,继续整顿和规范各单位的银行帐户,严禁设立帐外帐、“小金库”,严惩作假帐行为。

同时,认真落实《招投标法》和《政府采购法》,截至目前,共完成招标项目9项,工程造价1534.66万元,建筑面积25959.91平方米;实施政府集中采购招投标4次,询价采购和分散采购45次,采购预算资金328万元,采购资金298万元,节约资金30万元,节资率达9.15%。

(三)继续抓好经济责任审计工作。认真执行《吕女双县经济责任审计实施细则》、《吕女双县关于落实审计决定的实施办法》和《吕女双县任期经济责任审计实施意见》,切实加大任期经济责任审计执法力度。实行县纪委、组织、监察、人事和审计五部门经济责任审计联系会议制度,使经济责任审计工作逐步走上规范化轨道。202_年,我县共完成审计项目21个,涉及到32个单位,共查处违规资金934万元,查出管理不规范资金991万元;应上缴财政48万元,已上缴财政17.6万元。

(四)加大对干部人事制度改革的监督检查力度。今年,我县继续深化干部人事制度改革,创造公开、公正、公平的选人、用人环境,完成了城管大队招考人员的报名、考试、面试、体检等全过程监督工作,共有24名复转军人报名,录用6人,通过督察没有发现违规行为。

(五)稳步推进国库管理制度改革。国库集中支付改革试点工作启动后,改变了国库资金拨付方式,解决了国库资金多环节拨付、多户头存放形成的大量库外沉淀和闲置浪费,达到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的目的。截止8月底,我县共发生直接支付20笔,涉及金额367891.83元;授权支付98笔,涉及金额343747.72元。我们将在总结经验的基础上,按照分布实施的原则,计划在10月份再纳入20个试点单位,逐步扩大试点范围。

(六)进一步做好党政机关公有资产的登记清理工作。202_年,我县重新修改了《吕女双县国有资产管理办法》,对国有资产的新增和处置进行了详细的规定,并将管理办法列入当年继续教育的课程,使我县国有资产管理工作上一新台阶。3月初,县财政局和机关事务管理局按照财务规定及国有资产管理办法,对全县的预算单位的固定资产进行了盘点,共清查核实固定资产4158件(台),资产总额5329.4万元,其中:盘盈资产222件(台),金额372.5万元;待清理报废资产533件(台),金额131.2万元;盘亏资产28件(台),金额64.4万元,针对产权登记中出现的有物无帐、有帐无物、帐实不符等问题,及时进行了调整和帐务处理。并利用81个行政事业单位已纳入会计核算中心统一核算、统一管理的有利时机,对清理后的资产积极推行固定资产卡片制度,使各单位的卡片帐、核算中心财务帐和国资办的分户档案帐帐相符、帐卡相符。

(七)开展改善投资软环境的行政效能执法。为认真贯彻落实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下发的《关于印发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改善投资软环境的若干规定的通知》,我们以转变政府职能为目标,重点加强对行政审批的监督检查。同时对工作落实不够“重收费、轻服务”、办事拖拉、推诿扯皮、工作效率低下等“错位”、“缺位”现象采取了以下几个方面的措施:一是提供优质服务。凡是与投资者和基层群众联系密切的部门都要设立便民服务窗口,尽量让投资者和群众少跑机关、少费时间、少耗精力。二是简化行政审批程序。三是建立严明的工作机制。四是积极推行依法行政。五是强化监督约束机制。

五、认真开展党政机关作风评议和乡、镇站(所)行风评议工作

(一)提高对机关作风评议工作的认识。组织广大群众对党政机关、执法机关开展民主评议作风工作,把机关作风的评议权交给群众和被服务对象,动员全社会各方广泛参与,充分发扬了民主。一方面,拓宽了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思路;另一方面,也促使行业部门把对上负责与对下负责结合起来,更加重视群众的呼声和要求。

(二)认真开展乡镇站所行风评议工作。今年上半年,全县评议基层站(所)9个,评议率达到90%。同时,进一步规范了评议工作,确保评议工作程序严谨,评议结果真实可信,使行风评议活动既轰轰烈烈,又井然有序。

(三)在机关作风公开评议时,县委、政府分管领导亲临现场听取群众的呼声和要求。在乡镇站所的行风评议工作中,乡镇党委、政府分管领导也亲临评议现场参加群众评议活动,加大了评议工作的影响和效果,增强了人民群众参与的信心和勇气,也引起被评议单位领导的重视,有效促进被评议单位及时整改存在问题。

(四)把群众意见作为衡量部门、行业纠风工作的最重要标准,凡群众测评满意率低于70%的,直接确定为纠风工作不合格单位。

六、认真开展“行风示范窗口”单位创建工作

今年我县结合本县实际,把“行风示范窗口单位”创建工作纳入全县纠风工作的总体规划中予以安排部署,对已挂牌单位实行动态考核,对创建工作开展好的单位积极向上级推荐。今年,我县申报自治区级行风建设示范窗口单位10个,目前,供电公

司已通过地区初验达标。

七、加强执法监察工作

按照自治区、地区两级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总体部署,围绕我县改革发展稳定的大局和社会关注的热点问题认真开展执法监察,加强对政府机关及全县公务员执行党的方针、政策和国家法律、法规的监督,确保政令畅通。

一是加强经营性土地使用权挂牌出让的执法监察,全面推进土地有形市场建设,严禁各种规避经营性土地使用权挂牌出让的行为。今年,全县共挂牌出让土地使用权11宗,成交11宗,成交面积2.313公顷,合同成交价187.7万元。

二是加强对建设工程项目的执法监察,推进《招投标法》的全面落实,进一步规范有形建筑市场,严禁有关领导干部和党政机关工作人员干预工程发包,以及建设单位弄虚作假、规避招标,勘察、设计、施工、监理单位变相出卖资质,“挂靠”、转包等违法违规行为。

三是加强改善软环境行政效能监察工作,要求各单位、各行业管理部门建立首问负责制、审批限时制、办事承诺制、政务公开制和行政过错追究等制度,有组织、有计划地对政府部门尤其是行政执法部门的效能建设工作开展检查、评议活动。

四是开展安全生产监督检查,落实各级领导和相关单位的责任制,建立安全生产监督检查的长效机制。

今后,我县将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十六届四中全会精神为指导,按照党中央、国务院及自治区、地区纠风工作的整体部署,结合实际,进一步增强纠风工作的自觉性和主动性,求真务实,真抓实干,促进我县纠风工作再上新台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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