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XX县卫生健康行业领域不合理医疗检查专项治理工作方案
编辑:青苔石径 识别码:10-809374 1号文库 发布时间: 2023-11-24 09:47:39 来源:网络

XX县卫生健康行业领域不合理医疗检查专项治理工作方案

为进一步做好县域内“大处方、泛耗材”等系列不合理医疗检查专项治理工作,进一步规范县域内各医疗卫生机构医疗行为,维护人民群众合法利益,确保专项治理工作在我县有序推进,特制定本方案。

一、整治时间

2021年3月30日至2021年12月31日。

二、整治范围

各县级医疗卫生机构、18个乡镇卫生院。

三、整治内容

继续深化“大处方、泛耗材和内外勾结欺诈骗保”系统治理,启动不合理医疗检查专项治理,聚焦高值高频检查(每次每项或每个部位计价大于200元、专科覆盖面广、检查适用病人多的检查项目,如具有代表性的计算机断层扫描(ct)),对违反临床技术操作规范、诊疗指南、临床路径等规定的不合理医疗检查行为进行监管、重点整治超适应证检查、违规重复检查、不合理组合检查等行为。

(一)大处方、泛耗材整治

主要包括滥用、冒用、虚记、多计等不合理使用耗材行为,过度使用、定向使用、无指征使用抗生素、辅助用药等重点监控药品行为以及带金销售、违规招投标、欺诈骗保等突出问题。

(二)超适应证检查

主要包括无依据扩大检查范围,增加医疗检查项目,借用会诊增开医疗检查项目,通过虚假宣传、以体检等名目诱导不符合住院指征的病人住院以完成各种医疗检查或夸大检查结果临床意义诱导患者进行其他非必需的高值检查。

(三)违规重复检查

主要包括医务人员违反临床诊疗指南、临床路径、《XX省卫生健康委员会关于开展二级以上医院检查检验结果互认工作的通知》等规定,对符合互认条件的检查不予互认重新开单检查或人为缩短复查周期开展相关检查。符合相关规定的复查不属于重复检查。

(四)不合理组合检查

主要包括医疗机构违反医疗服务价格政策,将应该单独申请的不同检查项目组合申请、组合收费、组合检查或分解项目收费;在检查收费标准之外,套用、打包串换检查项目私自收费。

四、整治目标

(一)医疗“三监管”不合理线索同比下降

医疗“三监管”不合理用药、不合理使用耗材、不合理检查线索总数较2020年明显下降。

(二)临床路径完成率提向

全县纳入临床路径管理的病人完成率同比上升,到2021年底,二级医院45%岀院患者按照临床路径管理。

(三)检验检查互认医疗机构同比增加

2021年6月底实现县内外紧密型医联体和县域医共体内检验检查结果互认。

(四)满意度持续上升

门诊患者满意度、住院患者满意度、患者总体满意度达到或 高于全省平均水平。

五、实施步骤

(一)动员部署阶段(2021年3月)。

各县级医疗机构、乡镇卫生院按照专项治理工作方案,安排部署专项治理工作,明确工作重点,确定专人负责,确保治理工作有序开展。

局机关医政股要积极与综合办对接,通微信公众号,广泛宣传专项治理工作,同时采用线上、线下相结合的方式向社会公布举报邮箱和举报电话,鼓励广大群众提供问题线索,实现行业内部监督与社会监督相结合的双重监督。各级医疗卫生机构对医务人员全覆盖开展《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行贿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中华人民共和国执业医师法》《医疗机构从业人员行为规范》《基本医疗卫生与健康促进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培训、考核,全面提升医务人员依法执业、规范执业、安全执业的法律意识、廉洁意识。

(二)自查自纠阶段(2021年4月-2021年7月)。

局医政股联合县卫生执法大队对照实施方案,建立包括高值医学检验和医学影像检查在内的开单动态监测制度和高值高频检验检查分析点评制度。各医疗卫生机构每月至少对医院10%的临床医师开具的高值高频检验检查申请单分别开展1次点评,每名医师不少于20份医嘱和连续开具的10份检查检验申请单,对ct、mri检查进行重点点评;建立不合理医疗检查院内每月通报及公示制度,及时反馈临床科室和医务

人员的不合理医疗检查信息,形成问题台账,制定整改措施,限期整改达标。

(三)督查整治阶段(2021年8月-2021年11月)。

局机关医政股、县卫生执法大队每两个月组织对县级医疗机构和50%的乡镇卫生院开展点评,切实查摆不合理检查问题。充分利用医疗“三监管”平台,重点结合医联体内检查检验结果互认、大型医用设备检查阳性率、临床路径完成率、检验检查收入占比等线索、数据,开展督查整治。对出现不合理检查医嘱3次以上或连续20例大型医用设备检查阳性率低于平均值的医师,由医疗机构或上级主管部门对其进行约谈、诫勉谈话,依法依规提岀警告、限制处方权、取消处方权、认定定期考核不合格直至吊销医师执业证书等处罚,并将处罚结果纳入医疗机构及个人信用体系管理。

(四)总结评估阶段(2021年12月)。

局机关医政股和各医疗机构对专项治理工作进行全面总结,重点对不合理医疗检查进行认真剖析,形成总结报告。局机关将不合理医疗检查专项治理与医疗机构绩效考核、评审评价、评优评先等挂钩。医疗机构要将不合理医疗检查专项治理作为对医务人员绩效考核、评先评优、职称职位晋升和医师定期考核的重要依据。局医政股加大与医保、人社等部门的沟通协调,积极推动将医保支付方式改革、动态调整医疗服务价格、医疗机构绩效分配制度改革纳入系统治理长效机制建设。

六、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

建立健全部门联合工作机制,成立由县卫健局、县医保局主要领导任组长,分管领导任副组长,县卫生健康局、县医保局相关科室主要负责人为成员的“XX县卫生健康行业不合理医疗检查专项治理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主任由局机关医政股主要负责同志担任。

(二)抓好贯彻落实。

各县医疗卫生机构严格按照方案要求,做好不合理医疗检查点评、通报、公示工作,定期分析总结,持续改进。局机关将对辖区内医疗机构的不合理医疗检查,进行排名并通报,同时将本次专项治理工作纳入行业作风、党风廉政建设,统筹安排,规范实施。

(三)强化社会监督。

局机关设立投诉举报热线,鼓励社会各界投诉举报建言献策。对实名举报的案件线索,县卫健局将联合相关部门及时调查处理,及时回应,切实提高群众对办理情况的满意度。

(四)保持高压态势。

在专项治理工作中各医疗卫生单位对存在和发现的问题及时向县卫生健康局报告,县卫生健康局将视情节严重向纪检监察机关通报,坚决做到有案必查、违法必究。

(五)加强舆论引导。

各级医疗卫生机构要充分认识开展专项治理工作的意义,要通过召开会议、集中学习等方式加强干部职工思想教育和法制教育,用身边事教育身边人,大力弘扬新时期职业精神,提高医疗机构和医务人员的道德素养。

(六)强化信息报送。

各医疗机构严格按照时间进度安排报送各阶段专项治理工作开展情况,于 2021年8月5日前报送专项整治自查报告;5月起每月5日前报送不合理医疗检查专项整治报告;

12月20日前报送专项治理工作总结报告至局机关医政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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