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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安工作如何服务经济促进发展心得体会
编辑:琴心剑胆 识别码:10-917022 1号文库 发布时间: 2024-02-19 21:57:03 来源:网络

第一篇:公安工作如何服务经济促进发展心得体会

公安工作如何服务经济促进发展心得体会

通过近期的学习,我认识到服务经济,促进发展就是服务于社会主义建设的大局。大局是历史的、发展的,服务大局目标任务和基本内容也随着大局本身的发展变化而变化。改革开放以来,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事业呈现出波澜壮阔、突飞猛进的发展局面。伴随着我们党对社会主义建设规律、人类社会发展规律和党的执政规律认识的深化,我国社会主义事业的内涵不断丰富,外延不断拓展。十一届三中全会实现了党和国家工作重心历史性、战略性的转移,继而确立了社会主义初级阶段党的基本路线,与之相适应,经济建设成为党和国家大局。九十年代中期以后,我们党和国家大局开始逐步转变为“改革发展稳定”,大局的内涵进一步丰富。以党的十六大胜利召开为标志,我国社会主义事业进入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新的发展阶段。党和国家大局进一步深化,这就是社会主义经济建设、政治建设、文化建设、社会建设四位一体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202_年,胡锦涛同志在省部级领导干部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研讨班上的讲话中指出:“随着我国经济社会的不断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的总体布局,更加明确地由社会主义经济建设、政治建设、文化建设三位一体发展为社会主义经济建设、政治建设、文化建设、社会建设四位一体。”这一重要论述是对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的继承和发展,是对全面建设小康社会这一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科学内涵的最新概括,极大地丰富了大局的内涵。服务大局是社会主义法治理念的基本内容。公安工作服务大局,就是要充分发挥公安工作的职能作用,为加快社会主义经济建设与和谐社会建设,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建设富强民主文明的社会主义国家,创造和谐稳定的社会环境和公正高效的法治环境。

服务大局是社会主义法治的重要使命,是公安工作的重大政治责任,是解决公安工作中现实问题的客观需要。

我国社会主义法治,是广大人民群众在党的领导下,依照宪法和法律规定,通过各种途径和方式管理国家事务、管理经济文化事业、管理社会事务,保证国家各项事务依法进行,逐步实现社会主义民主的制度化、法律化,共同致力于建设富强民主文明的社会主义国家,共同致力于推进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事业。公安机关是执行国家法律的专门机关,是社会主义法治重要的实践者和推动力量,必须坚持法治为社会主义现代化事业服务的方向,自觉为完成社会主义法治所肩负的重要使命而不懈努力,保障服务党和政府在一定时期的中心任务与工作,为国家、为人民掌好用好执法权力,巩固党的执政地位,维护国家长治久安,维护好、实现好、发展好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主动服从服务于党和国家大局,保障国家和人民的利益,这是公安工作和广大干警必须担负的神圣职责,也是有效履行职责的必然要求。

当前,我国社会主义事业正处在关键阶段,既是“黄金发展期”和重要战略机遇期,又是人民内部矛盾凸显、刑事犯罪高发、对敌斗争复杂的时期,公安工作服务大局的责任更加重大,任务更加繁重。目前在一些地方,一些政法部门的领导和干警在服务大局的观念以及实际工作中还存在着一些问题。有的不能全面把握大局,把服务经济建设片面理解为服务经济利益,在工作内容和政绩评价上出现偏差;有的把地方、部门的局部工作和利益置于全党全国工作大局和整体利益之上,在执法活动中搞利益驱动或者搞挂牌保护、特殊保护等;有的片面理解或割裂公安工作与大局的关系,缺乏大局观念和服务大局的意识,存在单纯业务观点;有的对服务大局与履行职责的关系存在模糊认识,甚至对立起来,以致影响了公安机关职能作用的发挥,削弱了执法办案、服务大局的效果。应对形势的要求,解决现实中存在的问题,必须牢固树立服务大局观念,更加自觉地使公安工作融入大局,服务大局。服务大局作为社会主义法治基本理念具有重大现实意义。一是它规定了法治实践和公安工作的方向,使法治实践和公安工作的目标更加清晰、内涵更加明确、眼光更加深远,有利于保证法治实践和公安工作始终坚持党的基本理论、基本路线、基本纲领、基本经验,坚持为党和国家大局即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服务的方向与原则,为保障和实现国家和人民利益服务。二是它要求公安部门特别是领导干部要有大局和战略思维能力,站在全局的高度,去思考法治实践和公安工作,紧密地围绕大局、顾全大局、配合大局,主动增强正确把握形势、驾驭复杂局面的能力,不断改进和加强公安工作,以更好地完成新世纪新阶段我们肩负的历史任务。三是它成为检验法治实践和公安工作成效的客观标准。公安工作做得好不好,公安干警工作成效大不大,最终要看维护改革发展稳定、保障和服务社会主义事业大局的成效。公安机关和广大干警必须自觉以保障服务大局的成效检验各项工作,不断开创公安工作新局面。

综观我国社会主义法治特别是公安工作历史发展,都是紧紧围绕我们党和国家不同历史时期的大局来开展并为之服务的。在此,我就公安工作如何为大局服务谈几点学习体会,旨12全文查看

第二篇:公安工作如何服务经济促进发展心得体会

通过近期的学习,我认识到服务经济,促进发展就是服务于社会主义建设的大局。大局是历史的、发展的,服务大局目标任务和基本内容也随着大局本身的发展变化而变化。改革开放以来,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事业呈现出波澜壮阔、突飞猛进的发展局面。伴随着我们党对社会主义建设规律、人类社会发展规律和党的执政规律认识的深化,我国社会主义事业的内涵不断丰富,外延不断拓展。十一届三中全会实现了党和国家工作重心历史性、战略性的转移,继而确立了社会主义初级阶段党的基本路线,与之相适应,经济建设成为党和国家大局。九十年代中期以后,我们党和国家大局开始逐步转变为“改革发展稳定”,大局的内涵进一步丰富。以党的十六大胜利召开为标志,我国社会主义事业进入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新的发展阶段。党和国家大局进一步深化,这就是社会主义经济建设、政治建设、文化建设、社会建设四位一体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202_年,胡锦涛同志在省部级领导干部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研讨班上的讲话中指出:“随着我国经济社会的不断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的总体布局,更加明确地由社会主义经济建设、政治建设、文化建设三位一体发展为社会主义经济建设、政治建设、文化建设、社会建设四位一体。”这一重要论述是对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的继承和发展,是对全面建设小康社会这一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科学内涵的最新概括,极大地丰富了大局的内涵。

服务大局是社会主义法治理念的基本内容。公安工作服务大局,就是要充分发挥公安工作的职能作用,为加快社会主义经济建设与和谐社会建设,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建设富强民主文明的社会主义国家,创造和谐稳定的社会环境和公正高效的法治环境。

服务大局是社会主义法治的重要使命,是公安工作的重大政治责任,是解决公安工作中现实问题的客观需要。

我国社会主义法治,是广大人民群众在党的领导下,依照宪法和法律规定,通过各种途径和方式管理国家事务、管理经济文化事业、管理社会事务,保证国家各项事务依法进行,逐步实现社会主义民主的制度化、法律化,共同致力于建设富强民主文明的社会主义国家,共同致力于推进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事业。

公安机关是执行国家法律的专门机关,是社会主义法治重要的实践者和推动力量,必须坚持法治为社会主义现代化事业服务的方向,自觉为完成社会主义法治所肩负的重要使命而不懈努力,保障服务党和政府在一定时期的中心任务与工作,为国家、为人民掌好用好执法权力,巩固党的执政地位,维护国家长治久安,维护好、实现好、发展好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主动服从服务于党和国家大局,保障国家和人民的利益,这是公安工作和广大干警必须担负的神圣职责,也是有效履行职责的必然要求。

当前,我国社会主义事业正处在关键阶段,既是“黄金发展期”和重要战略机遇期,又是人民内部矛盾凸显、刑事犯罪高发、对敌斗争复杂的时期,公安工作服务大局的责任更加重大,任务更加繁重。目前在一些地方,一些政法部门的领导和干警在服务大局的观念以及实际工作中还存在着一些问题。有的不能全面把握大局,把服务经济建设片面理解为服务经济利益,在工作内容和政绩评价上出现偏差;有的把地方、部门的局部工作和利益置于全党全国工作大局和整体利益之上,在执法活动中搞利益驱动或者搞挂牌保护、特殊保护等;有的片面理解或割裂公安工作与大局的关系,缺乏大局观念和服务大局的意识,存在单纯业务观点;有的对服务大局与履行职责的关系存在模糊认识,甚至对立起来,以致影响了公安机关职能作用的发挥,削弱了执法办案、服务大局的效果。应对形势的要求,解决现实中存在的问题,必须牢固树立服务大局观念,更加自觉地使公安工作融入大局,服务大局。

服务大局作为社会主义法治基本理念具有重大现实意义。一是它规定了法治实践和公安工作的方向,使法治实践和公安工作的目标更加清晰、内涵更加明确、眼光更加深远,有利于保证法治实践和公安工作始终坚持党的基本理论、基本路线、基本纲领、基本经验,坚持为党和国家大局即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服务的方向与原则,为保障和实现国家和人民利益服务。二是它要求公安部门特别是领导干部要有大局和战略思维能力,站在全局的高度,去思考法治实践和公安工作,紧密地围绕大局、顾全大局、配合大局,主动增强正确把握形势、驾驭复杂局面的能力,不断改进和加强公安工作,以更好地完成新世纪新阶段我们肩负的历史任务。三是它成为检验法治实践和公安工作成效的客观标准。公安工作做得好不好,公安干警工作成效大不大,最终要看维护改革发展稳定、保障和服务社会主义事业大局的成效。公安机关和广大干警必须自觉以保障服务大局的成效检验各项工作,不断开创公安工作新局面。

综观我国社会主义法治特别是公安工作历史发展,都是紧紧围绕我们党和国家不同历史时期的大局来开展并为之服务的。在此,我就公安工作如何为大局服务谈几点学习体会,旨在抛砖引玉,引发大家的思维,如有不妥之处,希望各位领导和同志们批评指正:

第一,保障社会主义经济建设。公安机关和广大干警必须牢牢把握发展是硬道理的战略思想,坚持把发展作为党执政兴国的第一要务,坚决维护我国的基本经济制度,维护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维护国家经济安全,依法打击各类经济犯罪活动,为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发展营造良好的法治环境。完善与行政执法等部门的协作机制,积极支持、参与整顿和规范市场经济秩序工作,健全现代市场经济的社会信用体系,打破行业垄断和地区封锁,依法保护和鼓励公平竞争。推动建立健全预防经济犯罪体系,依法查处企业改制、征地拆迁、移民补偿、重点工程建设过程中,以及金融、证券等领域出现的侵吞、私分、挪用国有资产犯罪案件,维护国有资产安全,保障改革发展的成果。当前,按照中央的统一部署,要扎扎实实开展打击商业贿赂犯罪的专项斗争,整治经济环境,维护良好经济秩序。

第二,公安部门和广大干警为大局服务,胸怀大局是前提。社会主义法治能否实现好服务大局的重要使命,公安工作能否承担起服务大局的重大政治责任,关键在于法治实践特别是政法工作的成效。因此,服务大局不仅是一个法治理念问题,更是一个实践问题。说到底就是怎么样把服务大局落实到具体的公安工作中去。

首先,要做到胸怀大局。俗话说,识大体、顾大局,讲的就是这个道理。识大体就是在认识上牢牢把握党和国家大局的主要任务和对公安工作的基本要求,打牢服务大局的思想基础。顾大局就是一切从大局的利益考虑,一切从大局的利益出发,有利于大局的事就做,不利于大局的事坚决不做,始终做到脑里想着大局、心里装着大局。识大体和顾大局是辩证统一的关系。识大体是认识、是前提,顾大局是行动、是结果,两者相辅相存,统一于胸怀大局的法治实践之中,统一于结合实际创造性地开展服务大局的工作之中。它促使我们根据形势的发展变化,研究工作思路,确定工作重点,调整策略方法,增添工作举措,努力在服务大局中有更大作为。

第三,公安部门和广大干警为大局服务,立足本职是基础,要坚持立足本职。对公安各部门来讲,立足本职就是全面做好各项工作,充分发挥职能作用。一要最大限度地发挥各级政法部门维护社会稳定、促进和谐发展的整体效能,注重从源头上预防和减少社会矛盾,全面提高防范、处置群体性事件和突发性事件的能力,全力维护社会稳定、促进和谐社会建设。二要全面落实综合治理各项措施,坚持“打防结合、预防为主、专群结合、依靠群众”的方针,把严打、严管、严防、严治有机结合起来,严厉打击严重危害国家安全、社会公共安全和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民主政治权利的各项犯罪活动,推进平安建设,保障人民群众安居乐业,确保国家长治久安。三要严格公正文明执法,强化法律调节和服务,提高维护经济社会发展安全与协调的能力,依法调节社会资源分配和经济社会关系,规范和引导经济社会活动,支持和引导依法行政、依法办事、依法管理,依法合理表达诉求,维护利益,推动社会主义法制不断健全完善,保障、促进经济社会关系协调发展。

对公安干警来讲,立足本职就是要努力提高公正执法和服务大局的能力。一是不断强化执法办案的公信力。执法办案是服务大局的基本方式,公正是执法办案的核心价值。只有公正地办好每一起案件,公道地处理每一件涉法事项,才能使我们的执法办案经得起历史的检验。二是不断强化解决矛盾的高效力。政法工作服务大局实际上就是解决社会问题、化解社会矛盾,不断协调、整合社会利益关系。因此,必须从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要求出发,把化解矛盾的工作贯穿于执法办案的全过程。三是不断强化群众工作的说服力,要用群众能够理解的语言,能够接受的方法,能够感受到的深情,能够体察的意境,能够体谅到的实情,来做群众工作。四是不断强化“桥梁纽带”的亲和力。努力解决群众反映的问题特别是涉法涉诉问题,把党和政府的关怀、关爱和温暖,送到人民群众特别是急需司法帮助的群众之中。五是不断强化语言文字的表达力。这是执法办案、服务大局必不可少的基本功。要引导干警在学习中丰富知识,在实践中提高能力,在奉献中施展才华,在开拓中施展本领,全面提高自身的综合执法素质和服务大局的能力。

第四,公安部门和广大干警为大局服务,正确履职是关键。

一是正确处理服务大局与严格依法履行职责的关系。对此,要把握好三点:第一,公安机关和干警依法履行职责的根本目标是保障和服务大局,不能不顾大局去“发挥”职能。坚持防止和纠正单纯业务观点,孤立看待公安工作,割裂公安工作与改革发展,与党和国家大局的关系,脱离社会主义经济、政治、文化与和谐社会建设大局,脱离保障服务目标孤立地抓公安工作的错误思想和作法。第二,服务大局的重要手段和前提是依法正确履行职责,不能离开法定的职能去“服务”大局。坚决防止借口服务大局把什么事都包揽过来,甚至干一些明显超出公安机关法定职能的事、超出本职工作的事,违背法律规定,给干警下达“创收”指标,指派干警参与催粮、催款、收缴计划生育罚款、强制拆迁等,“种了别人的地,荒了自己的田”。同时,要善于通过汇报工作、提出建议等方式,使党委、政府在公安工作服务大局方面的决策和指令,与公安机关职责要求相一致,确保正确服务大局而不是妨碍大局。第三,要防止和纠正把服务大局简单地理解成只讲服从,忽视公安工作和法治实践自身规律、原则,消极被动、无所作为,不敢理直气壮地依法履行职责,不能全面正确发挥作用,甚至有法不依、执法不严、违法不究。

二是正确处理全局利益与局部利益的关系。党和国家大局需要通过各地各部门的具体工作推动和实现,必须从具体的、局部的工作着手,立足抓好当前,促进长远发展,保障服务党和国家大局;地方、部门的局部利益要服从服务于大局利益,不能本末倒置,以局部代替全局。公安工作实践上做到两个坚持两个防止:坚持法制的统一性原则,坚决防止和克服执法中的地方和部门保护主义,绝不能为了某个地方、部门、单位的局部利益,置全局利益和法制统一于不顾,搞执法特殊化,破坏社会主义法治,妨碍和影响大局;坚持公安部门、公安工作是一个整体,在执法活动及推进体制机制改革中,坚决防止和克服部门利益驱动,确保服从服务于整个法治实践目标与党和国家大局。

三是正确处理好执法的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之间的关系。关键要做到“两个坚持”、“两个反对”,即坚持执法的法律效果与社会效果的内在一致性,任何只求某种单一的执法效果而忽视甚至牺牲其他效果的观念和行为都是错误的;坚持依法办事,并力求取得最好的社会效果,具体执法活动首先以执法的质量和水平来衡量,法律效果是最基本的标准,同时要讲政治,注重执法的社会效果。既要反对只讲法律效果不讲社会效果,机械办案、机械执法、就案办案,造成执法的社会成本过高;又要反对只讲社会效果而不讲法律效果,甚至执法违法,损害法治原则和权威,以牺牲法治为代价。

总之,树立服务经济,促进发展的理念,要求我们在理论上必须搞明白服务经济,促进发展就是服务于大局,不能以部门和局部代替大局,树立国家和人民利益高于一切的观念;在思想上必须弄清楚为什么要服务大局,努力端正态度;在行动上必须真正做到服务大局,保证执法的正确方向和社会效果。

第三篇:加强党的领导 促进公安工作

让党的先进性统领公安工作

黄武成公安工作具有广泛的社会性,只有党才能动员、组织和协调方方面面的力量。公安工作的每一个重大行动,必然涉及各行各业、各个部门,只有党才能动员和领导政、军、工、农等各部门。公安工作必须由党统一领导、指挥,才能团结和号召最广泛的力量,集中各方面力量,推进各项公安工作深入开展。一言以蔽之,公安机关所取得的成绩,与党中央、国务院和地方各级党委、政府的坚强领导密不可分、不可分割。

实践证明,哪里的党委、政府支持公安工作力度大,哪里的公安工作开展得就好。各级公安机关要树立“以有为争有位”的思想,更加自觉地接受当地党委、政府的领导,积极争取党委、政府对公安工作的关心和支持,一方面确保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国家法律法规在公安工作中的贯彻执行,另一方面,通过公安工作保证党的各项方针、政策的实施有一个良好的社会条件,从而推动经济社会全面协调快速发展。

改革和改善党的领导方式和执政方式,也要求进一步加强和完善党对公安工作的领导。中央《决定》和“二十公”进一步明确了这一重大原则,并做出了要求和部署。

1加强和改善党对公安工作的领导,主要是加强和改善党在政治、思想和组织上对公安工作的领导,加强和改善党对公安机关贯彻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执行法律法规的领导。要建立健全科学化、规范化、制度化的领导机制,更加有效地领导、支持、监督公安机关依法履行职责。各级党委、政府要切实把公安工作摆上重要议事日程,经常听取公安机关的工作汇报,定期分析维护社会稳定的形势,及时就重大问题做出决策部署。要建立健全党委、政府统一领导协调,各部门各负其责、齐抓共管的维护稳定工作责任制和工作机制,切实落实党政职能部门、社会团体等在维护稳定中的责任,形成维护稳定的整体合力。在充分发挥公安机关主力军作用的同时,动员和组织各方面力量共同维护社会稳定。

要认真贯彻落实依法治国的基本方针,努力为公安机关依法履行职责创造良好的环境,依法保护公安民警的正当执法权益。各级党委、政府的领导干部要模范遵守宪法和法律,不断增强依法行政的自觉性,支持、帮助公安机关排除地方保护主义、部门本位主义对执法活动的干扰,确保公安机关严格、公正、文明执法,维护国家法制的统一和法律的尊严。要大力支持公安机关从严治警,严肃查处民警违法违纪案件,落实领导干部责任追究的各项规定。要依法使用警力,慎重使用警力,严禁指令公安机关超越法律规定行使权力和

从事非警务活动,严禁向公安机关下达创收和罚没指标。“二十公”明确提出,要根据实际情况和干部任职条件,在领导班子职数范围内,有条件的地方逐步实行由同级党委常委或政府副职兼任省、市、县三级公安机关的主要领导,进一步完善公安机关领导干部管理制度,健全双重管理的程序性规定,明确主管、协管的职责权限。任免公安机关党政正职领导干部,事先必须征得上级公安机关党委同意,班子其他成员的任免,仍要征求上级公安机关的意见,这对加强党对公安工作的领导、协调动员各方面力量、共同做好维护稳定工作具有重要意义。

党的十六届四中全会把加强党的执政能力建设作为主题并作出了重要决定。公安机关是人民民主专政的重要工具、巩固党的执政地位的重要力量,要将坚持党的绝对领导与加强党的执政能力建设紧密结合起来,进一步增强组织纪律性,坚定不移地贯彻落实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党委、政府的决策部署,服从命令,听从指挥,确保令行禁止、政令畅通,以实际行动为巩固党的执政地位、维护党的执政安全、优化党的执政环境、扩大党的执政基础作出应有的贡献。

第四篇:公安工作应全力服务经济社会发展

公安工作应全力服务经济社会发展

陈 诚

202_年第4期 ——政治建设

学习贯彻党的十八大和省第十次党代会精神,关键是要立足部门实际抓落实。公安机关作为重要的政府职能部门,在我省社会经济发展的重要战略机遇期,如何定好位、履好责、执好法、服好务,是摆在我们面前必须认真思考、严肃对待的重大问题。

坚持“一个中心” 打牢服务发展思想

(一)必须树立公安工作服务经济建设的观念,坚持知与行的统一。经济基础决定上层建筑,上层建筑对经济基础具有反作用。公安机关作为上层建筑中与经济基础最为密切的一部分,只有不断地自觉调整各个方面和各个环节,才能适应社会生产力发展的要求。公安工作只有深深地植根于经济建设之中,紧贴经济脉搏,才能变被动应付为主动服务,有所作为。要将法律赋予的职能全方位用于创造良好的经济秩序、治安秩序, 服务经济发展。

(二)必须树立公安工作服务发展大局的观念,坚持局部和全局的统一。公安机关各个部门要坚持从大局出发,跳出小集体、小团体的圈子,以服从服务于经济建设总揽全局,才能驾驭整个公安工作,正确处理公安工作中各项业务工作与各个阶段工作的关系,真正解决公安机关存在的业务指导思想不明、大局观念模糊等问题,有效遏制和避免妨碍和影响经济建设问题的发生。

(三)必须树立经济发展环境先行的观念,坚持治内与治外的统一。良好的发展环境是经济科学快速发展的前提,公安机关必须树立经济发展环境先行的理念。营造良好的外部治安环境,首先要抓好内部队伍建设,一方面,要充分发挥专政职能,深化基层基础工作,依托科技手段不断提高防范水平,依法打击各种破坏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和社会治安秩序的各种刑事犯罪活动,依法保护各种经济主体和经济利益成分的合法权益,营造良好的经济秩序和投资环境。另一方面,要构建现代警察职业体系,带出一支素质高、形象好、人民满意、能够担当新世纪重任的公安队伍。

(四)必须树立统筹兼顾的观念,坚持管理与服务的统一。有人把公安机关的管理与服务割裂开来,对立起来。实践证明,割舍或忽视任何一方都是片面的、错误的,必然导致管理与服务的错位,其极端表现就是“一管就死,一放就乱”。应树立统筹兼顾的理念,真正实现以优质服务促进管理,以提高管理水平服务经济发展。要把管理工作做扎实,把服务工作做到位,真正做到宽有度、严有序、管有据,实现严格管理与优质服务的高度统一。控制“两个阵地” 维护社会和谐稳定

(一)加强现实社会阵地控制。

1、维护好国家安全是首要任务。充分认识新形势下维护好国家安全和社会稳定的极端重要性,进一步增强政治责任感和工作紧迫感。一是充分利用现代科技手段,进一步强化情报信息工作,及时掌握境内外敌对势力渗透、破坏的图谋和活动变化,努力建立起敌动我知、先发制人、克敌制胜的情报信息工作机制。二是坚持不懈地抓好与非法邪教组织的斗争,重点打击非法邪教组织骨干分子、顽固分子,及时摧毁和有效防范其发展区域性地下组织网络。三是进一步加强宗教领域的阵地控制,对境外反动宗教的渗透以及境内的非法宗教活动,坚持露头就打,不让其抬头蔓延。四是切实加强反恐防暴斗争的专门力量及基础建设,建立党委、政府领导下以公安、武警等部门为主,其他有关部门相配合的分工明确、协调一致、高效运作的应急处置机制。

2、妥善化解各类社会矛盾是重要环节。当前,各种社会矛盾纠纷层出不穷,这些矛盾极易引发群体性事件,成为直接影响社会和谐稳定的重要因素,公安机关要把化解社会矛盾作为当前重点的工作。一是积极参与对人民内部矛盾的排查调处工作,及时了解和掌握影响稳定的苗头和各种不安定因素,并积极向党委、政府和有关部门提出意见和建议,建立矛盾化解机制。二是健全和完善处置突发事件的工作预案,加强演练,提高处置各类突发性事件的能力和水平。三是坚决执行重大情况报告和请示制度,慎用警力、慎用武器警械、慎用强制措施,妥善处置各类群体性事件。四是对利用人民内部矛盾煽动闹事、制造事端的组织者或策划者坚决依法进行严厉打击处理。

3、严厉打击各类违法犯罪活动是必要举措。必须始终保持对违法犯罪活动的高压态势,毫不手软地坚决予以打击。一是适时组织开展区域性打击整治行动。认真排查本地区突出的治安问题,本着什么犯罪突出就重点打击什么犯罪、什么治安问题严重就重点解决什么治安问题的原则,因地制宜地组织开展有声势、有力度、有实效的专项打击、整治行动。二是加强侦查破案,不断增强打击犯罪的力度。三是认真开展防控体系建设。坚决遏制街头“两抢一盗”等多发性犯罪的高发势头,进一步完善指挥统一、反应迅速、打击及时、堵截有力的快速反应机制。四是积极防范、依法打击各类经济犯罪活动,把打击经济犯罪作为创造良好的投资环境的重要措施来抓,坚决维护正常的市场经济秩序。

4、加强社会治安防控体系建设是根本保障。高度重视新形势下的治安防范工作,坚决克服“重打轻防”倾向。一是进一步优化整合警力,完善社会治安防控体系,加大社会面上的见警率,震慑犯罪,打击犯罪,增强群众的安全感。二是充分发动群众,有效地整合和组织各种群众性治安防范力量投入到社会治安的防范工作中来。三是进一步强化消防监督责任制,提高消防行政审批的透明度和工作效率,确保消防安全真正取得实效。四是以预防和减少道路交通事故为重点,深入整治道路交通安全隐患,全力压减交通事故。五是加强对烟花爆竹、枪支弹药、爆炸、剧毒、放射性等危险物品的安全管理,坚决防止投毒、中毒、爆炸等重大刑事案件和治安灾害事故的发生。

(二)加强虚拟社会阵地控制。

1、完善监管机制。一是完善舆情巡查机制。紧紧围绕重大敏感问题,从维护稳定出发,加强互联网信息监控中心建设,强化虚拟社区巡查,及时捕捉互联网上可能影响社会稳定的预警性、苗头性言论,获取敏感信息及社会动向,防患于未然。二是完善舆情研判机制。将网上获取的信息,及时分类整理,定期开展网上治安形势研判,有针对性地提出建议,牢牢掌握维稳主动权。三是完善舆情引导机制。组建网络评论员队伍,对互联网上的不良、片面舆论进行及时、正确的疏导,对正在扩散或已经形成热点的舆情,及时回应,最大程度地减少负面影响。四是完善技术防范机制。不断引进或者研发先进的信息技术,加强科技武装,使虚拟网络的阵地控制走向技术化的轨道。

2、引导行业自律。一些网络发展和使用的自律公约、自律协约对维护网络良好秩序起到了重要作用。在对网络的监管中,既要重视强制手段,也要重视通过市场自我调节和行业自律来对网络进行监管。我国网络行业自律体系尚未健全,应采取相应措施,鼓励和引导行业自律。

3、加强国际协作。网络空间的虚拟性,使得它与现实产生巨大差异,打破了传统的地域疆界限制,相对独立,国际间对网络监管的携手协作是必然的。加强国际间的网络监管协作是世界各国网络监管的大趋势,也是一条必由之路。

把握“三个重点” 积极推进社会转型

(一)积极推进管理职能改革。一是要还权。我国公安机关管理体制是在计划经济体制中形成的,权力较为集中,审批办证等事务较多。虽然一些强化集权的管理方式在社会转型期在一定程度上促进了社会的稳定,但对于社会经济的长远发展而言,这显然是行不通的。

公安机关要敢于还权和善于还权,将市场机制能够有效调节的,公民、法人及其他组织能够自主决定的事项,还予社会。二是要授权。在当今公安工作日趋复杂、日益繁重的形势下,辅警作为一支辅助人民警察执勤执法的重要力量,发挥了重要作用,必须尽快借鉴国际上有关辅警队伍建设的成功经验,健全和完善辅警制度,明确规定其管理体制,以及辅助执法权力的内容、范围和要求,使辅警队伍与民警队伍两驾马车并驾齐驱。三是要收权。公安机关传统社会安全观念主要集中在现实社会的安全,许多公安民警对看不见的“虚拟社会”的安全认识不足,由此导致管控能力不足。公安机关必须将部分零散游走于“虚拟人”之间的权力收归起来,才能真正维护“虚拟社会”的良好秩序。

(二)积极推进警务机制改革。完善职业体系。构建现代警察职业体系,使每名民警通过自己的努力都有得到晋升的机会,不断激发队伍活力。建立警企共建机制。有针对性地选择一批重点骨干企业,建立“警企共建”警务室或“平安工作站”,开通“直通车”服务,主动为企业排忧解难。

(三)积极推进户籍制度改革。公安机关作为户籍管理部门,应当积极研讨推出相应户籍制度改革方案,大力改革二元分割的城乡户籍制度,加快调整城市户口迁移政策,建立城乡统一的户口登记制度,促进农村富余劳动力的合理有序流动,实现户籍随着人员走,淡化户籍制度对经济活动的制约作用。

紧抓“四个环节” 深化拓展服务领域

(一)在做优服务平台上下功夫,提升服务效能。要进一步加强互联网公安门户网站建设,开通办事指南、信息预警、警察博客、社区QQ群、警民论坛等功能,使之成为对外宣传、便民利民、展示警察风采的窗口。针对不同行业、不同层次的易受侵害企业和公民,建立手机群组,第一时间发布预警短信,防患于未然。充分利用公安信息化优势,对户口迁移等行政管理服务事项,最大程度实施网上实时申报、流转和办理,减少群众奔波往返和等待的时间,真正提供便利服务。

(二)在促进警民和谐上做文章,提升服务水平。以健全和完善“大走访”爱民实践活动长效机制为核心,努力建设新型警察公共关系。把群众工作能力、公共关系理论、处置突发公共事件、应对媒体技巧等作为警察职业培训体系的重要内容。立足于警民互动,常态化开展警民恳谈活动,深入体察民情、办实事、解难题。更加强调人性化执法,建立执法对象处罚暂缓或分期执行等机制,充分考虑当事人的承受能力和公众的认可度,实现法律效果与社会效果的统一。

(三)在推进阳光执法上动脑筋,提升服务质量。依托社会师资力量,大力推行法律学分考试,并将之与绩效考核及晋级、晋职、晋衔相捆绑。从实体规定和程序标准两方面入手,进一步健全完善接处警等基本执法行为的规范体系,从源头上减少和杜绝执法的随意性。进一步拓宽监督渠道,积极推行执法告知、公开调解、公开聆询、公开认定、公开听证等制度,主动接受社会各界和人民群众的监督,促进公开、公平、公正执法。

(四)在强化作风建设上求实效,提升服务形象。坚持领导率先垂范,并在制度层面推行竞争上岗、引咎辞职和任职资格等措施,建立能上能下、竞争择优、充满活力的用人机制。以建立健全公安问责体系为抓手,狠抓“五条禁令”、“五个严禁”等警纪警规、警容风纪、内务条令和民警八小时外的监督管理。深入查摆人民群众和社会各界反映强烈的队伍作风问题,认真分析原因,以扎实整改的实际行动赢得社会各界和人民群众的满意。■(作者系湖北省公安厅监管总队政委)

第五篇:公安工作服务经济社会发展思考体会

最近,**县委制定了“打造产业和生态文化精品,构建活力帅乡魅力歌乡”的阶段性奋斗目标,明确了“产业扶贫、工业兴县、创新强基、科学跨越”的总体工作思路。县公安局必须把公安工作自觉地置于县委的重大战略决策和全县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的大局下来研究、来谋划,牢牢把握公安工作服务经济社会发展的正确方向,不断拓宽公安工作服务经济社会发展的空间,不断改革创新公安工作服务经济社会发展的理念和举措,着力提高公安机关推动科学跨越、促进社会和谐稳定的能力和水平。笔者就县公安局如何更好地服务全县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主要从强化服务发展意识、建立和完善服务发展机制、提高服务发展水平三个方面谈谈粗浅的认识。

一、必须强化服务发展的意识

公安机关要充分认识发展的重大意义和公安工作对经济社会发展的重要保障和推动作用,要纠正和克服错误思想观念,要弄清发展和稳定的关系,摆正服务的位置,明确服务的职责,强化服务的意识,切实提高服务经济社会发展的自觉性和主动性。

一要充分认识发展的重大意义。邓小平同志指出,“发展才是硬道理”,“中国解决所有问题的关键是靠自己的发展”。党的十七大明确提出,坚持把发展作为党执政兴国的第一要务。公安机关及其广大公安民警要充分认识发展的重大意义:发展是增强综合国力的迫切需求;发展是提高人民群众生活水平的现实要求;发展是社会稳定的前提和基础;发展更是公安工作的后盾和动力。只有经济发展起来了,人民的生活水平才能得到提高,社会才能稳定,国家才会强大。**是一个老、少、边、穷的欠发达县,自然条件差,区位优势弱,基础设施差,经济总量小,社会事业落后,人民生活水平低,这些问题只有靠**县自身抢抓机遇,开拓进取,科学跨越发展才能解决,离开了发展解决任何问题都是空谈。

二要明确服务经济社会发展的责任。新时期、新阶段,公安机关担负着巩固共产党执政地位、维护国家长治久安、保障人民安居乐业、服务经济社会发展的四大政治和社会责任。我们可以将四大政治和社会责任理解为“三大服务”,即为人民服务、为执政服务、为发展服务。三大服务是有机统一的,缺一不可。因此,公安机关及其广大公安民警必须充分认识到服务经济社会发展是公安机关的重大责任,牢固树立以人为本、执法为民的理念,以经济社会发展的大局统揽公安工作,调整工作思路,确定工作重点,找准公安工作服务发展结合点,认认真真、扎扎实实地履行好服务发展的职责。

三要强化为经济社会发展服务的意识。公安机关及其公安民警由于过去长期受“专政”、“管理”思想的影响,一部分公安民警“老大”意识、“管人者”的特权思想比较严重,以人为本的理念、执法为民的理念、服务的理念还没有真正树立,特别是为经济社会发展服务的意识还很淡薄。新时期新阶段,公安机关担负着维护政治和社会稳定的硬任务。要弄清硬道理与硬任务的关系—稳定是发展的前提,发展促进稳定。公安机关必须充分认识服务经济社会发展的重要性,以提供社会治安稳定的公共产品为经济社会发展服务,牢固树立服务理念,不断增强政治意识、大局意识和责任意识,把服务经济社会发展贯穿到整个公安工作中,坚决克服经济建设是经济部门的事与已无关的思想,坚决克服以管人者自居的特权思想,坚决克服重管理轻服务的思想。切实端正服务态度,强化服务意识。

二、必须建立和完善服务发展的机制

公安机关要把服务经济社会发展的工作落到实处,必须紧密联系社会稳定和社会治安的实际,紧密联系经济社会发展的实际,努力创新服务举措,不断建立和完善服务机制,为经济社会发展提供稳定的社会和治安环境。

一是建立和完善情报收集研判机制。要加强情报信息网络建设,通过在社会各个层面、各类群体物建专业情报信息员、群众信息员,建大建强情报信息网络。要加强情报信息收集研判,围绕重大会议、重大活动、重大节日、敏感时期、企业改制、征地拆迁、重点工程建设、历史遗留问题、民族宗教问题和民工返乡就业等热点、重点、难点问题,深入基层深入群众,特别是矛盾纠纷多发的重点区域、重点群体,及时发现、收集和研判各类深层次、内幕性和预警性情报信息,为提前决策提供详实可靠依据。要加强情报信息后期处理,对收集研判后的情报信息要落实归口调处、跟踪督办、上报协办和挂牌交办,对不属于公安机关管辖或自身难以化解的突出问题,要及时报告县委、政府或通报相关部门。

二是建立和完善矛盾纠纷排查化解机制。要建立矛盾纠纷排查制度,将矛盾纠纷排查有机地融入到公安机关日常工作中去,将矛盾纠纷排查工作制度化、规范化,作为基层民警的必修课。要建立矛盾纠纷定期报告制度,在有效开展矛盾纠纷排查活动的基础上,对搜集上来的矛盾纠纷信息进行疏理,建立矛盾纠纷信息库,定期进行研究,找出化解的办法。要建立综合调处化解机制,依靠党委、政府,联系司法、综治等部门,建立矛盾纠纷联席制

公安工作如何服务经济促进发展心得体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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