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音乐领域艺术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指导性培养方案(范文)
编辑:雨后彩虹 识别码:20-868916 11号文库 发布时间: 2024-01-11 18:22:05 来源:网络

第一篇:音乐领域艺术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指导性培养方案(范文)

附件:

艺术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指导性培养方案

(202_年修订版)

(135101 音乐领域)

一、培养目标

音乐领域艺术硕士专业学位教育,旨在培养具有良好职业道德、具备系统专业知识、高水平技能和一定艺术造诣的高层次应用型音乐专门人才。

培养艺术团体、院校、艺术场馆、电视广播台站、文化馆站、各种音乐媒体、文艺研究单位和政府文化行政部门所需要的能够胜任音乐创作、音乐表演、音乐教学、音乐编辑、音乐管理等相关工作的高层次专业人才。

二、招生对象

具有大学本科学历(或本科同等学力)人员。

三、学习方式及年限

全日制学习方式,学习年限一般为三年;非全日制学习方式,学习年限一般为四年。

四、培养方式

培养过程中应突出专业特点,以实践为主兼顾理论及内在素质的培养,对学生进行系统、全面的专业训练。采用课堂讲授、技能技巧的个别课与集体训练及艺术实践等相结合的培养方式。积极创造艺术实践的条件,建立多种形式的实践基地,加大实践环节的学时数和学分比例;实行导师负责制,并聘请高水平的艺术家配合指导艺术实践。课程教学和专业实践实行学年学分制。

五、课程设置与学分

艺术硕士专业学位课程设置分为公共课(教育部规定的必修课程)、专业必修课(专业主科与专业相关课程)和选修课。公共课应 着重于提高研究生的总体素质,拓展审美视野;专业必修课应着重于提高研究生专业技能水平,加深、拓宽研究生的专业知识,提高研究生的综合艺术修养,增强理解作品的能力以及在作品创意表达和风格呈现方面的综合能力。选修课分专业选修课和一般选修课。选修课程应内容广泛、形式多样,给学生提供更多的选择余地,为学生的个性发展提供一定空间。学生可根据自己的兴趣和专业方向来选修课程,以利于全面提高学生的综合素质。

艺术硕士专业学位课程与实践环节总学分应不少于50学分,其中实践类课程与环节应占60%以上。具体课程学分设置如下:

公共课不少于8学分;

专业必修课程与专业实践环节不少于36学分; 选修课程不少于6学分;

课程学分计算方式:大于等于16课时为1学分。

六、毕业考核

音乐领域艺术硕士专业学位申请者,在修学规定课程和获得规定学分的同时,须完成专业能力展示和学位论文答辩的毕业要求。专业能力展示和学位论文答辩共同作为艺术硕士专业学位申请人专业水平的评价依据。专业能力展示体现申请人的专业技能水平,学位论文答辩体现申请人对应用专业技能所表现出的综合素质和理论阐述能力。专业能力展示和学位论文答辩均应公开进行,可以是专业能力展示达到合格水平后再进行论文答辩,亦可同时进行。

(一)专业能力展示

1.总体要求

音乐创作类艺术硕士专业学位申请人应提交独立原创的音乐作品;音乐表演类申请人应举办学位音乐会;音乐教育类申请人应展示教学实践过程及音乐特长;其他专业方向申请人应展示与本方向相关的专业实践过程等。专业能力展示须体现一定的历史意义或现实意义,以及一定的创新性;应体现出申请人对本专业领域较为深广的认知和理解;能反映出申请人良好的技术驾驭力、想象力和艺 术诠释力;能产生一定的审美功效及社会影响。2.具体要求

音乐创作类:作曲方向应提供独立创作的室内乐编制作品1至2部,大型管弦乐队作品1部;作品中须包含对声乐和民族乐器的运用;总时长不少于30分钟。电子音乐作曲方向须提交纯电子音乐作品1部,大型管弦乐队作品1部,总时长不少于30分钟。创作作品应提供完整乐谱,完成现场演出或提供作品演出视频。

音乐表演类:提供2场不同曲目的学位音乐会(后一场应在毕业学年举行),每场演出纯表演时间不少于40分钟;曲目类型须包括独奏(唱)、重奏(唱)或室内乐、协奏曲等;曲目的风格应囊括多个时期和多种流派,且至少包括2首(部)20世纪以来的经典作品,以及1首(部)现当代的优秀作品。

音乐教育类:提交一门历时一学期(16周)的完整课程教案及45分钟的课堂公开教学,以及至少20分钟的音乐特长展示;音乐特长展示应参照音乐表演类或音乐创作类的规格要求。

其他各方向专业能力展示均应根据专业特点,依据上述规格要求,完成一定工作量或时长的实践过程的专门展示。如视唱练耳:应进行45分钟的课堂公开教学和完成一场40分钟的专业音乐会;音乐制作:提供一场总时长不少于45分钟独立制作的公开展演;音乐录音:应提交不少于4部作品,其中至少有一部环绕声,其他立体声,总时长不少于40分钟;等等。

(二)学位论文的要求

本领域专业学位申请人皆应提交学位论文并完成答辩。具体要求如下:

1.学位论文应与专业能力展示内容紧密结合,根据所学理论知识,结合专业特点,针对本人在专业实践中遇到的问题进行分析和阐述。

2.学位论文须符合学界共识的学术规范、标准及体例,杜绝一切不端学术行为。3.论文核心部分(本论、结论)字数不少于0.5万(不含谱例、图表)。根据自己音乐创作、表演或其它音乐实践所写的论文应附所对应的影音资料光盘。

(三)毕业考核委员会

由相关领域具有高级职称的专家3-5人组成毕业考核委员会,考核学位申请人专业能力展示和学位论文答辩是否达到合格水平。

七、学位授予

修满规定学分并毕业考核合格者,经授予单位学位委员审核批准,授予艺术硕士专业学位,颁发艺术硕士学位证书和毕业证书。

(135107 美术领域)

一、培养目标

美术领域艺术硕士专业学位教育,旨在培养具有良好职业道德、具备系统专业知识与技能的高层次美术创作专业人才,以及胜任文化艺术事业与产业方面所需的创作、管理与策划等相关工作的高层次专业人才。

二、招生对象

具有大学本科学历(或本科同等学力)人员。

三、学习方式及年限

全日制学习方式,学习年限一般为三年;非全日制学习方式,学习年限一般为四年。

四、培养方式

培养过程中应突出专业特点,以实践为主兼顾理论及内在素质的培养,对学生进行系统、全面的专业训练。采用课堂讲授、技能技巧的个别课与集体训练及艺术实践等相结合的培养方式。积极创造艺术实践的条件,建立多种形式的实践基地,加大实践环节的学时数和学分比例;实行导师负责制,并聘请高水平的艺术家配合指导艺术实践。课程教学和专业实践实行学年学分制。

五、课程设置与学分

艺术硕士专业学位课程设置分为公共课(教育部规定的必修课程)、专业必修课(专业主科与专业相关课程)和选修课。公共课应着重于提高研究生的总体素质,拓展审美视野;专业必修课应着重于提高研究生专业技能水平,加深、拓宽研究生的专业知识,提高研究生的综合艺术修养,增强理解作品的能力以及在作品创意表达和风格呈现方面的综合能力。选修课分专业选修课和一般选修课。选修课程应内容广泛、形式多样,给学生提供更多的选择余地,为学生的个性发展提供一定空间。学生可根据自己的兴趣和专业方向来选修课程,以利于全面提高学生的综合素质。

艺术硕士专业学位课程与实践环节总学分应不少于50学分,其 中实践类课程与环节应占60%以上。具体课程学分设置如下:

公共课不少于8学分;

专业必修课程与专业实践环节不少于36学分; 选修课程不少于6学分;

课程学分计算方式:大于等于16课时为1学分。

六、毕业考核

毕业考核包括专业能力展示和学位论文答辩。学位申请者,在修学规定课程和获得规定学分的同时,须完成专业能力展示和学位论文提交与答辩的毕业环节要求。

专业能力展示和学位论文答辩均应公开进行,可以是专业能力展示达到合格水平再进行论文答辩,亦可以展览的形式同时进行。

(一)专业能力展示的要求

1、总体要求

专业能力展示的具体内容为:艺术硕士专业学位申请人所提交的独立原创美术作品或管理策划方面的方案展示。

2、具体要求

国画、油画、版画、雕塑需提供毕业创作1至3幅,精选习作15幅;书法需提供书法与篆刻原创作品15幅;跨媒体需展示原作作品1至3件及相关完整方案;摄影需提供作品15件:艺术管理等需提供原创策划方案1至3件。

(二)学位论文的要求

1、学位论文可以与专业能力展示内容紧密结合,应根据所学理论知识、结合专业特点、针对本人在专业实践中遇到的问题进行分析和阐述。具体形式可以是学习体会、实践报告、案例技术与风格解析等,也可以是本专业领域相关问题的研究。

2、学位论文须符合学界共识的学术规范、标准及体例,杜绝剽窃和一切不端的学术行为。行文中应做到概念清楚、层次分明、文字简练。

3、国画、油画、版画、雕塑专业论文字数不少于0.5万(不含图例与图表);书法和艺术管理专业论文字数不少于2.0万;跨媒体与摄影专业论文字数不少于1.5万。

(三)毕业考核委员会

由相关领域具有高级职称的专家组成毕业考核委员会,考核专业能力展示和学位论文答辩是否达到合格水平。毕业考核委员会一般由3-5人组成。

七、学位授予

修满规定学分并毕业考核合格者,经授予单位学位委员审核批准,授予艺术硕士专业学位,颁发艺术硕士学位证书和毕业证书。(135108)艺术设计领域

一、培养目标

艺术设计领域艺术硕士专业学位教育,旨在培养具有良好职业道德、系统专业知识和高水平艺术设计技能,德、智、体、美全面发展的高层次、应用型艺术设计专门人才。

能够胜任设计单位、院校、研究及政府等部门所需要的艺术设计实践、管理、教学、艺术设计活动策划和组织等工作的高层次专门人才,并具备自主创业的能力。

二、招生对象

具有大学本科学历(或本科同等学力)人员。

三、学习方式及年限

全日制学习方式,学习年限一般为三年;非全日制学习方式,学习年限一般为四年。

四、培养方式

(一)实行导师负责制及导师指导与集体培养相结合的方式。可聘请本领域有经验的专家配合指导艺术设计实践。

(二)突出专业特点,以实践为主兼顾理论及素质培养,采用课堂讲授、技能技巧训练与艺术设计实践等相结合的方式。

(三)创造艺术设计实践条件,建立多种形式的实践基地,加大实践环节学时数和学分比例。

(四)课程学习和教学实践环节,须按教学要求进行考核。考核分为考试和考查两种方式。

(五)课程教学和专业实践实行学分制。

五、课程设置与学分

艺术硕士专业学位课程由公共课(教育部规定的必修课程)、专业必修课(专业主科与专业相关课程)和选修课组成。公共课应着重于提高学生的总体素质;专业必修课应着重于提高学生的专业知识、专业技能以及创意、设计的综合能力。选修课分专业选修课和一般选修课,应内容广泛、形式多样,给学生提供更多选择,为其个性发展提供空间。

在学期间,专业实践环节一般应在设计实践现场或实习基地进行,可采取集中与分段相结合的方式。艺术硕士专业学位课程与实践环节总学分应不少于50学分,其中实践类课程与环节学分占60%以上。具体课程学分设置如下:

公共课不少于8学分;

专业必修课程与专业实践环节不少于36学分; 选修课程不少于6学分;

六、毕业考核

艺术设计领域艺术硕士专业学位申请者,在修学规定课程和获得规课程学分计算方式:1学分大于等于16课时。

定学分的同时,须完成专业能力展示和学位论文答辩的毕业要求。专业能力展示和学位论文答辩共同作为艺术硕士专业学位申请人专业水平的评价依据。专业能力展示体现申请人的专业技能水平,学位论文答辩体现申请人对应用专业技能所表现出的综合素质和理论阐述能力。专业能力展示和学位论文答辩均应公开进行,可以是专业能力展示达到合格水平后再进行论文答辩,亦可同时进行。

(一)专业能力展示

专业能力展示是毕业考核的重要方面,因此各专业方向在质和量上均须提出具体要求。

艺术设计实践类:应符合选题内容,要求提交一定数量的原创艺术设计作品,体现出设计理念、过程和一定的工作量。

艺术设计管理类:应符合选题内容,提交一个完整的本研究方向的项目管理方案,体现出方案制定的理念和过程。

艺术设计教育类:应符合选题内容,提交一门完整的本研究方向的课程教案及45分钟的课堂公开教学,艺术设计特长展示参照艺术设计实践类的要求。

其他研究方向的专业能力展示均应根据专业特点,依据上述要求,完成一定工作量或时长的实践过程的专门展示。

(二)学位论文要求

1.学位论文应与专业能力展示内容紧密结合,根据所学理论知识,结合专业特点,针对本人在专业实践中遇到的问题进行分析和阐述。2.学位论文须符合学界共识的学术规范、标准及体例,杜绝一切不端学术行为。

3.学位论文的核心部分(本论、结论)字数不少于0.5万(不含图、表及附录)。

(三)毕业考核委员会

毕业考核委员会由相关领域具有高级职称的专家3-5人组成,考核学位申请人专业能力展示和学位论文答辩是否达到合格水平。

七、学位授予

修满规定学分并毕业考核合格者,经授予单位学位委员会审核批准,授予艺术硕士专业学位,颁发艺术硕士学位证书和毕业证书。

第二篇:《临床医学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指导性培养方案》

附件1

临床医学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指导性

培养方案

为贯彻落实国家卫生计生委等七部门《关于建立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制度的指导意见》(国卫科教发〔202_〕56号)及教育部等六部门《关于医教协同深化临床医学人才培养改革的意见》(教研〔202_〕2号)精神,不断完善我国临床医学人才培养体系建设,积极推进临床医学专业学位研究生教育改革,建立适应临床医学特点的人才培养制度,促进临床医学专业学位研究生教育与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制度衔接,更好地服务医药卫生体制改革和事业发展,特制定临床医学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指导性培养方案。

第一条 培养目标与要求

一、培养热爱医疗卫生事业,具有良好职业道德、人文素养和专业素质的临床医师。

二、掌握坚实的医学基础理论、基本知识和基本技能,具备较强临床分析和实践能力,以及良好的表达能力与医患沟通能力。能独立、规范地承担本专业和相关专业的常见多发病诊治工作。

三、掌握临床科学研究的基本方法,并有一定的临床研究能力和临床教学能力。

四、具有较熟练阅读本专业外文资料的能力和较好的外语交流能力。

第二条 招生对象与入学方式

一、招生对象。为符合医师资格考试报考条件规定专业的应届或往届本科毕业生。对于已经获得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合格证书人员原则上不得报考临床医学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

二、入学方式。参加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并达到规定要求,着重考核学生的综合素质、专业能力和专业基础知识。

第三条 学习年限与培养原则

一、学习年限。学习年限为3年。在规定时间内未达到培养要求者可以延期学习年限,具体由学位授予单位根据有关文件自行规定。

二、培养原则。培养采用理论学习、临床轮转与导师指导相结合的方式,以临床轮转为主。培养过程应按照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内容与标准进行,同时重视学位课程学习、以及临床研究能力和教学能力的全面培养。

第四条 课程学习与考核

一、课程设置。课程包括:公共必修课(政治、外语)、专业基础课、专业课和选修课。应根据硕士生必须具备的知识结构开设课程,学位课程应满足学位授予以及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的要求。

专业基础课、专业课和选修课内容应涵盖人文素养、临床科研方法、公共卫生、法律法规等类别课程,例如:临床思维与人际沟通、医学文献检索、医学统计学、临床流行病学、循证医学、预防医学与公共卫生、重点传染病防治知识、医学法律法规等。

二、课程学分。学位课程要求总学分应不少于16学分。政治理论课3学分,外语2学分。

三、课程教学。可采取集中授课、网络教学、专题讲座等方式相结合。考核可采取笔试、读书报告等多种方式。

学位课程可与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公共理论和临床专业理论学习相结合,由学位授予单位和培训基地共同开展教学。

在临床轮转期间,每月安排不少于两个半天的集中学习,以讲座、教学研讨会、案例分析等方式,学习各相关学科的新进展、新知识。

第五条 临床能力训练和考核

一、临床能力训练以提高临床实践能力为主,应在卫生计生行政部门公布的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基地进行。

二、临床轮转按照《国家卫生计生委办公厅关于印发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基地认定标准(试行)和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内容与标准(试行)》(国卫办科教发〔202_〕48号)进行,实际培训时间应不少于33个月,达到各专业培训标准细则的要求。

三、临床能力考核。主要考核硕士生是否具有较强的临床分析、思维能力和实践操作能力。严格按照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的过程考核和结业考核进行,学位授予单位应认定其临床能力考核结果。第六条 科研与教学培训

一、硕士生应掌握文献检索、资料收集、病例观察、医学统计、循证医学等科学研究方法。能够熟练地搜集和处理资料,在临床实践中发现问题,科学分析和总结,研究解决问题,探索有价值的临床现象和规律。

二、硕士生应参加教学查房、病例讨论会、专题讲座、小讲课等教学工作;能够参与见习/实习医生和低年资住院医师的临床带教工作。

第七条 学位论文与答辩

一、选题要求。选题应从临床实际出发,紧密结合临床需求,体现临床医学特点,具有科学性与实用性,鼓励与专业最新进展密切相关的自主选题。

二、学位论文形式。学位论文可以是研究报告、临床经验总结、临床疗效评价、专业文献循证研究、文献综述、针对临床问题的实验研究等。

三、学位论文要求。学位论文应符合学术规范要求。论文作者必须恪守学术道德规范和科研诚信原则。学位论文必须由研究者独立完成,与他人合作完成的学位论文需注明作者在其中的贡献度和具体研究内容。注重知识产权保护,研究资料和数据具有可溯源性。对涉及国家机密和尚不能公开的研究结果,以及临床研究报告论文中涉及研究对象隐私和权益等问题,应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执行。

四、学位论文答辩。学位授予单位按照有关规定制定学位论文答辩的具体要求和程序,组织论文答辩。第八条 学位申请与授予

一、申请条件

1.完成学位授予单位培养方案所规定的各项要求; 2.取得《医师资格证书》;

3.完成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并取得《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合格证书》;

4.通过硕士学位论文答辩。

二、学位授予

硕士生达到临床医学硕士专业学位的学位授予条件后,向所在学位授予单位学位管理部门提出申请,经学位评定委员会批准,授予临床医学硕士专业学位。

第九条 分流机制

学位授予单位应按照研究生学籍管理有关规定制订相关政策,对不适宜继续按照临床医学硕士专业学位培养的研究生进行合理分流。

一、第二学年内未获得《医师资格证书》,根据学生意愿,可安排其转入学术学位研究生培养渠道,但应按照学术学位研究生的培养要求完成学位课程学习和论文答辩。

二、在规定的学习年限内,未通过学位课程考核、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考核或学位论文答辩者,经学位授予单位批准,可适当延长学习年限。

三、对在规定的学习年限内获得《医师资格证书》、完成学位课程考核,但未获得《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合格证书》者,可对其进行毕业考核和论文答辩,准予毕业。毕业后三年内取得《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合格证书》者,可回原学位授予单位申请硕士专业学位。

第十条 组织管理

硕士生同时也是参加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的住院医师,接受学位授予单位、卫生计生行政部门培训基地管理,由学位授予单位研究生主管部门统筹负责。硕士生的指导教师包括学位论文指导教师和临床能力训练指导医师,分别负责学位论文指导和临床带教工作。各轮转科室需成立指导小组,负责指导研究生的临床能力训练。

第十一条 附则

一、本方案适用于攻读临床医学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

二、学位授予单位应根据本方案,从招生录取、培养方案、学位授予等方面制订具体规定。

三、本细则自发文之日起实施。未尽事宜参阅相关配套文件。

国务院学位委员会

202_年5月29日

第三篇:汉语国际教育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指导性培养方案

汉语国际教育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

指导性培养方案

一、培养目标及要求

(一)培养目标

培养具有熟练的汉语作为第二语言教学技能和良好的跨文化交际能力,适应汉语国际推广工作,胜任多种教学任务的高层次、应用型、复合型专门人才。

(二)培养要求

1、掌握马克思主义基本理论,具备良好的专业素质和职业道德。

2、热爱汉语国际教育事业,具有奉献精神和开拓意识。

3、具有系统的专业知识、较高的中华文化素养和跨文化交际能力。

4、具备熟练的汉语作为第二语言教学技能。

5、能流利地使用一种外语进行教学和交流;能熟练运用现代教育技术和科技手段进行教学。

二、招生对象及入学考试

(一)招生对象

1、大学本科应届毕业生;

2、具有学士学位或同等学力有志于从事汉语国际推广工作的各类人员;

3、海外具有同等资质的汉语教师或专业人员。

(二)入学考试

入学考试采用全国统考或联考方式,实行笔试与面试相结合的办法,着重考核学生的综合素质、专业能力和专业基础知识。

三、学习年限

全日制攻读硕士学位者学习年限一般为2-3年;在职攻读学位者学习年限一般为3年,其中累计在校学习时间不少于1学年。

四、课程设置

实行学分制,总学分不低于32学分。公共课、必修课和选修课不低于28学分,教学实习4学分。

课程类型与学分分布:

(一)公共课(8学分)

政治 2学分

外语 6学分

(二)必修课(10学分)

汉语语言学导论 2学分

汉语作为第二语言教学法 2学分

第二语言习得导论 2学分

中华文化与跨文化交际 2学分

课堂教学研究 2学分

(三)选修课(10学分)

选修课分为5大类,至少从3类中选修,须修满10学分。

1、语言类

汉语语音概说 2学分

汉语语法概说 2学分

汉语词汇概说 2学分

汉字概说 2学分

汉外语言对比 2学分

2、教学类

汉语测试与教学评估 2学分

汉语教材分析与编写 2学分

汉语教学案例分析 2学分

现代教育技术及教学应用 2学分

3、文化类

中国思想史 2学分

当代中国概况 2学分

国际政治与经济专题 2学分

国别与地域文化 2学分

礼仪与公共关系 2学分

中华文化技能 2学分

4、教育类

外语教育心理学 2学分

国外中小学教育专题 2学分

儿童心理发展与成长 2学分

教师发展概论 2学分

教学设计组织与管理 2学分

5、方法类

教学调查与分析 2学分

课堂观察研究 2学分

案例分析研究 2学分

(四)教学实习(4学分)

教学实习包括汉语教学设计、观摩与实践,其中课堂教学实习不低于40学时。教学实习考核须有指导教师和学生评估。

五、培养方式

(一)采取导师指导与集体培养相结合的方式。

(二)课程学习与汉语国际教育实践紧密结合,学生在导师的指导下参加汉语教学或辅助教学工作,以加强教学实践能力的培养。

六、学位论文

学位论文应紧密结合汉语国际教育实践进行选题。论文可以是专题研究、调研报告、教学实验报告、典型案例分析、教学设计等。

七、学位授予

修满规定学分、教学实习合格、完成学位论文并通过答辩者可授予汉语国际教育硕士专业学位。

第四篇:教育部-翻译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指导性培养方案

关于转发《翻译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指导性培养方案》的通知 各翻译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培养单位:

为切实保证翻译硕士专业学位的培养质量,受国务院学位委员会办公室、教育部学位管理与研究生教育司的委托,全国翻译硕士专业学位教育指导委员会秘书处组织专家制定了《翻译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指导性培养方案》。

现将该指导性培养方案转发给你们,希望认真研究,在培养工作中落实执行,并结合实际情况,尽快制定出本单位的翻译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培养方案实施细则,于202_年3月底前报秘书处备案。

附件:《翻译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指导性培养方案》

二〇〇七年十二月十日

翻译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指导性培养方案

在遵循翻译学专业研究生教育一般规律的基础上,根据专业学位教育的特点,借鉴、吸收国外高层次翻译专门人才培养的有益经验,紧密结合我国国情,特别是结合我国翻译实践领域的实际情况,积极探索具有我国特色的翻译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教育制度。

(一)培养目标

培养德、智、体全面发展、能适应全球经济一体化及提高国家国际竞争力的需要、适应国家经济、文化、社会建设需要的高层次、应用型、专业性口笔译人才。

(二)招生对象及入学考试方法

招生对象一般为学士学位获得者,具有良好的双语基础,有口笔译实践经验者优先考虑;鼓励具有不同学科和专业背景的生源报考。

入学考试参加全国统一组织的统考(或联考)及招生单位自行组织的专业复试,结合工作业绩择优录取。

(三)学习年限

实行弹性学制,可以脱产学习,也可以半脱产或不脱产学习。全脱产学制为两年;半脱产或不脱产学习者视其修满学分与完成论文情况,最多不超过五年,最少不低于三年。

(四)培养方式

1、实行学分制。学生必须通过规定课程的考试,成绩合格方能取得该门课程的学分;修满规定的学分方能撰写学位论文;学位论文经答辩通过可按学位申请程序申请翻译硕士专业学位。

2、采用研讨式、口译现场模拟式教学。口译课程要运用现代化的电子信息技术如卫星电视、同声传译实验室和多媒体教室等设备开展,要聘请有实践经验的高级译员为学生上课或开设讲座。笔译课程可采用项目翻译的方式授课,即教学单位承接各类文体的翻译任务,学生课后翻译,教师课堂讲评,加强翻译技能的训练。

少数有较丰富实践经验的研究生,修个别课程时可采用在教师指导下以自学为主、通过学校统一的课程考试方式取得学分,或者已经掌握某门课程,通过本人申请经过考试准予免修,取得学分。

3、重视实践环节。强调翻译实践能力的培养和翻译案例的分析,翻译实践贯穿教学全过程,要求学生至少有10万字以上的笔译实践或不少于100小时的口译实践。

4、成立导师组,发挥集体培养的作用。导师组应以具有指导硕士研究生资格的正、副教授为主,并吸收外事与企事业部门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务的翻译人员参加;可以实行双导师制,即学校教师与有实际工作经验和研究水平的资深译员或编审共同指导。

(五)课程设置

翻译硕士专业学位课程包括必修课与选修课,总学分不低于30学分。

一、必修课

1、公共必修课:

(1)政治理论3

(2)中国语言文化

2、专业必修课:

(1)翻译概论2

(2)基础口译2

(3)基础笔译23、方向必修课:

(1)口译方向:

交替传译4

同声传译4

(2)笔译方向:

文学翻译2

非文学翻译2学分 学分 学分 学分 学分 学分 学分 学分 学分

3二、选修课(各培养单位可根据自己的培养目标与师资特色确定选修课,其中“第二外国语”为限定选修课)

1、第二外国语2学分

2、中外翻译简史2学分

3、翻译批评与赏析

4、跨文化交际25、中外语言比较26、文体概论27、国际政治与经济

8、模拟会议传译29、专题口译210、视译2

11.商务口译212、法庭口译213、外交口译214、经贸翻译215、法律翻译2学分 学分 学分 学分 学分 学分 学分 学分 学分 学分 学分 学分 学分2216、科技翻译2学分

17、传媒翻译2学分

18、计算机辅助翻译2学分

19、中国典籍外译2学分

三、实习2学分

(六)学位论文

学位论文写作时间一般为一个学期。学位论文可以采用以下形式(学生任选一种,字数均以汉字计算):

1、项目:学生在导师的指导下选择中外文本进行翻译,字数不少于10000字,并根据译文就翻译问题写出不少于5000字的研究报告;

2、实验报告:学生在导师的指导下就口译或笔译的某个环节展开实验,并就实验结果进行分析,写出不少于10000字的实验报告;

3、研究论文:学生在导师的指导下撰写翻译研究论文,字数不少于15000字。

学位论文采用匿名评审,论文评阅人中至少有一位是校外专家。答辩委员会成员中必须有一位具有丰富的口译或笔译实践经验且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称的专家。

(七)学位授予

完成规定的课程学习,修满30学分;按规定完成学位论文并通过学位论文答辩者,授予翻译硕士专业学位。

第五篇:135106舞蹈艺术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培养方案(202_)

广州大学硕士研究生培养方案

广州大学全日制硕士专业学位艺术硕士(舞蹈)培养方案

(202_年入学研究生开始使用)

一、专业学位类别、学制、学习方式

专业学位类别代码:13

51专业学位类别名称: 艺术硕士

专业领域代码:135106

专业领域名称:舞蹈(舞蹈编导、舞蹈表演)

学制:3年学习方式:全日制

二、专业领域介绍:

广州大学全日制艺术硕士舞蹈专业研究领域包括舞蹈编导和舞蹈表演与指导两个方向,体现基础性、应用性、综合性、先进性的艺术教育特点,强调舞蹈专业的实践性特点,培养高素质、应用型舞蹈艺术专门人才。

舞蹈编导 本方向主要是对舞蹈编导基础理论与舞蹈创作的研究。注重舞蹈编导教学、舞蹈剧目创作、舞台导演研究的同时,系统地理解、掌握、运用舞蹈编导基础理论知识和舞蹈创作实践;发展舞蹈动作语言,继承岭南传统舞蹈文化,积累舞蹈创作素材,形成正确的舞蹈创作思维方式;能自如地运用舞蹈编导理论与技术技法编创不同风格题材舞蹈作品和舞蹈晚会;掌握本学科的基本研究方法,了解本学科的教学原则,培养创造和创新意识,适应舞蹈创作工作的需要。

舞蹈表演本方向主要包括芭蕾舞、中国古典舞、中华民族民间舞等舞种的表演研究。坚持舞蹈表演的艺术和技术统一的原则,在接受本专业严格的技术、技能训练的同时,注重舞蹈表演理论、舞蹈史论、舞蹈作品体会与分析、舞蹈美学、民族学、人类学等理论学科的学习,培养学生具有较强的舞蹈表演能力和丰富、全面的舞蹈文化修养,掌握舞蹈作品的分析方法,有较强舞蹈鉴赏能力和表演不同风格及题材舞蹈作品的能力;并能运用现代传媒工具,了解本专业及相关学科的发展历史,现状和前景。

三、培养目标

培养舞蹈专业领域具有系统专业知识和高水平艺术创作技能及表演技能、较强艺术理解能力与艺术实践能力、能够胜任本专业的各种舞蹈艺术表现形式的高层次、应用型舞蹈艺术专门人才。

四、培养方式

(一)充分利用广州芭蕾舞团、广州歌舞团和广州市艺术学校“两团”的优质资源,共享“两团”所拥有的师资、设备、场地等有利条件,紧密结合艺术实践,聘请“两团”高水平舞蹈专业艺术家指导实践类课程,加强舞蹈表演实践与舞蹈创作能力的培养。同时将“两团”作为艺术硕士研究生的艺术实践基地。

(二)采用校内导师和校外导师相结合的双导师制度。聘请“两团”高水平舞蹈专业艺术家为校外导师,主要负责艺术表演实践类课程的教学,校内导师主要负责专业基础理论课程的教学。

(三)采用“课题制”实践教学,探索“院团结合”产学研合作培养人才的新路子。

(四)采取导师负责制及导师指导与集体培养相结合的方式。

五、课程设置与要求

课程设计的基本思路是:强调对中国传统文化的学习和研究,尤其是对岭南舞蹈文化的学习和研究;强调艺术创作与实践能力培养,注重学生在艺术技能、技巧、艺术基本功方面的训练;着力提高学生的艺术价值观;对不同类型生源,实施分类培养。根据这一基本思路将艺术硕士课程体系分设为文化与艺术素质、表演技能、创作实践三大板块。

1.文化与艺术素质板块

(1)专业外语(2学分)

(2)马克思主义文艺理论(2学分)

(3)舞蹈表演艺术精华(3学分)

(4)舞蹈美学(3学分)

(5)舞蹈研究与论文写作(3学分)(5)选修课程(4学分):舞蹈美学,舞蹈人类学,中国传统舞蹈文化,岭南传统舞蹈文化,岭南民间舞蹈艺术家及其作品,田野工作与案头研究,舞蹈解构与解读,中国舞蹈意象研究,舞蹈种类鉴赏,舞蹈研究与论文写作等。

2.表演技能板块

(1)舞蹈表演创作研习(3学分)(2)舞蹈动作语言设计(3学分)(3)舞蹈作品分析与体验(3学分)(4)选修课程(4学分):现代舞分析与体验,舞蹈训练的人体科学理论与应用,舞蹈教育学、舞蹈剧目分析,岭南民间舞蹈剧目排练,舞蹈基本功训练,戏剧表演研究,性格舞研究(芭蕾舞表演方向),舞蹈形态学、岭南戏曲鉴赏等。

3.创作实践板块

(1)岭南舞蹈艺术考察与采风(4学分)(2)舞蹈创作理论与实践(2学分)(3)毕业展演指导(2学分)(3)选修课程(4学分):舞蹈编导技法,舞蹈剧目创作,舞蹈多媒体创作与应用,舞蹈音乐,岭南舞蹈创编,文艺晚会的策划和导演,“院团结合”艺术实践等。

全日制应用型硕士专业研究生须修读46-50学分,其中必修课24-28学分,学位论文开题与中期报告1学分,学术活动1学分,艺术实践4学分。一般16学时计1学分。

学术活动方面,研究生参加校内、外公开举办的学术活动(学术讲座、学术会议、研讨会等)要求不少于三次,并分别写出三篇心得报告,记1学分。

未获学士学位(学历)考取的研究生及跨学科考取的研究生,或在招生考试时被认为在基础理论或专业知识方面有缺陷、需要在入学后进行适当补课的研究生,应在导师的指导下补修本专业大学本科的主干课程(不少于二门),并通过相应的考核,方能申请参加论文答辩。补修课程填入研究生个人培养计划,登记成绩,不计学分。

(具体做法参照广州大学全日制三年制硕士研究生要求)。

六、课程教学大纲

每门课程须编写“广州大学全日制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课程教学大纲”。

七、实践学习规划

攻读艺术硕士专业学位学习年限一般为三年,第一、二学年修读学位课程和专业课程;第二学年到艺术实践基地实习和见习,同时准备实践展示会和毕业论文选题;第三学年准备和完成实践展示会和毕业论文。

八、实践展示与学位论文

学生毕业的水平评定主要包括实践展示和学位论文,实践展示与学位论文的成绩比重是7:3。

(一)实践展示

实践展示是艺术硕士研究生专业实践能力的专门展示,是艺术硕士人才培养质量的集中体现形式,也是对本专业学位获得者艺术实践与创新能力的全面检验。实践展示包括舞蹈创作专场晚会、文艺专场演出等。

舞蹈编导方向艺术硕士研究生必须举行1场专场作品晚会,舞蹈表演方向艺术硕士研究生必须举行2场舞蹈表演晚会,每场演出纯表演时间不少于45分钟。晚会舞蹈剧目必须体现出创作者、表演者对作品的准确把握与深刻理解,应具有较完满的表演技术水准和较强的表现力。

(二)学位论文

学位论文的选题应体现所属专业方向的性质、特点与范畴,应具有一定的实践意义与理论价值。学位论文的写作,须在指导教师的指导下独立完成,要有明确的主题和完整的论述,要围绕自己的毕业创作、表演实践展开研究性的调研与分析,要从与创作、表演相关的美学、历史、文化等多种角度展开理论思考

和深入研究。学位论文应建立开题和中期审查制度,论文须符合学术规范。学位论文正文应不少于15000字。论文评阅应建立相应的制度和措施进行审查,严格答辩程序,保证论文的质量。

九、答辩与学位授予

通过所有课程考核、修满规定学分、达到毕业实践展示规定要求,并通过学位论文答辩者,经校学位评定委员会讨论通过,可以授予艺术硕士专业学位,颁发艺术硕士专业学位证书和硕士研究生毕业证书。

十、校外实践基地情况

本专业建有相应的校外实践基地,研究生的指导实行“双导师”制。校外实践基地名称:广州芭蕾舞团基地负责人:张丹丹 校外实践基地名称:广州歌舞剧院基地负责人:史前进

附校外实践基地协议书。

十一、校外导师情况

研究生课程学习结束后,由经过学校认定的具有丰富教学实践经验和较高理论水平的校内导师与来自实践单位的业务水平高、责任心强、具有高级技术职称的校外导师共同担任研究生的指导教师,指导研究生校外实践学习和学位论文。

十二、必读和选读书目

1.胡尔岩《舞蹈创作心理学》,中国戏剧出版社1998年版。2.于平《舞蹈编导教学参考资料》,北京舞蹈学院内部教材1998年版。3.李承祥《舞蹈编导基础教程》,北京舞蹈学院内部教材1998年版。4.(法)伐纳《舞蹈创编法》(郑慧慧译),上海音乐出版社1998年版。5.刘建《无声的言说——舞蹈身体语言解读》,民族出版社202_年版。6.(美)索雷尔《西方舞蹈文化史》(欧建平译),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1997年版。7.施密特(德)《皮娜-鲍什——为对抗恐惧而舞蹈》(林倩苇译),北京世纪文景文化传播有限公司202_年版。

8.隆荫培、徐尔充《舞蹈艺术概论》,上海音乐出版社202_年版。9.金秋《舞蹈编导学》,高等教育出版社202_年版。10.孙颖《中国古典舞评说集》,中国文联出版社202_年版。11.于平《风姿舞韵——舞蹈文化与舞蹈审美》,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1999年版。12.吕艺生《舞蹈学导论》,上海音乐出版社202_年版。13.孙天路《中国舞蹈编导教程》,高等教育出版社202_年版。14.吕艺生《舞蹈教育学》,上海音乐出版社202_年版。15.欧建平《外国舞蹈史及作品鉴赏》,高等教育出版社202_年版。16.冯双白、茅慧《中国舞蹈史及作品鉴赏》,高等教育出版社202_年版。17.刘建、张素琴、吴宏兰《舞与神的身体对话》(上、下),民族出版社202_年版。18.《中华舞蹈卷——广东卷》编辑委员会,学林出版社202_年版。19.资华筠、王宁、资民筠、高春林《舞蹈生态学导论》,文化艺术出版社1991年版。20.(日)江口隆哉《舞蹈创作法》(金秋译),学苑出版社202_年版。

21.张建民《中国双人舞编导教程》,上海音乐出版社202_年版。22.谭元亨《岭南文化艺术》,华南理工大学出版社202_年版。23.朱光潜《文艺心理学》,三联书店202_年版。24.李泽厚《美的历程》,天津社会科学院出版社202_年版。25.庄孔韶《人类学概论》,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202_年版。26.林耀华《民族学通论》,中央民族大学出版社202_年版。

音乐领域艺术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指导性培养方案(范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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