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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同信息管理汇总
编辑:独坐青楼 识别码:20-521839 11号文库 发布时间: 2023-06-13 15:27:54 来源:网络

第一篇:合同信息管理汇总

合同信息管理

合同管理就是对与本工程建设项目有关的各类工程合同,从条件的拟定、协商、签署、执行情况的检查和分析等环节进行的科学管理工作,以期通过合同管理实现工程项目的控制目标,维护订立合同双方的合法权益。

合同管理是工程建设管理的重要内容之一,是控制工程投资、进度、质量的基本依据,是保证工程建设质量,加强科学管理、依法管理的重要环节。通过在合同的订立和履行工程中所进行的组织、计划、指挥、监督和协调等工作促使项目内部各部门、各环节互相衔接,密切配合,进而使人、财物各个要素得到合理组织和利用,提高工程管理水平,实现项目工程投资、进度、质量、环保等目标取得良好的社会和经济效益。

一、合同管理目标

信息管理是监理工程师进行项目目标控制的基础。信息管理即为信息的收集、处理、存储、传递与应用等一系列工作的总称,信息管理的目标是按施工合同和监理合同约定及时提交各项信息资料,内业资料做到规范、全面、完整。

在施工阶段实施合同管理的主要目标是约束合同各方共同遵守合同规则,避免各方因责任的分歧、不严格执行合同而出现的合同纠纷以及违约现象的发生,保证工程建设项目质量、进度、投资三大目标的实现。

合同管理总目标是:在监督各项建设活动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前提下,工程质量符合工程建设规范和国家相关工程施工质量验收标准,施工进度和工程造价满足施工合同的相关要求,施工过程不发生重大施工安全事故,工程现场符合巴中市有关文明工地的标准。

二、合同管理内容

我公司应及时详细了解并掌握合同内容,明确各方的责、权、利。对合同进行跟踪管理,随时检查合同有关的执行情况,及时、准确地向有关部门反映合同执行过程中的信息。合同管理主要进行工程变更、工程延误、费用索赔、违约赔偿、争端与仲裁等方面的工作。检查质量、投资、进度是否按合同的要求执行。

(一)、监理工程师按工程变更、洽商流程对工程变更、洽商进行管理。

(二)、定期按合同协议书及投标书中承诺的要求,对承包人的人员、机具设备的投入进行检查、管理。

1、质量方面的合同管理:检查工程所采用的材料、设备、机械、半成品、构件是否满足合同规定及有关质量标准的要求,施工中严格按照合同规定的规范、规程监督核验施工单位的质量,验收隐蔽工程与分部工程。

2、进度方面的合同管理:督促施工单位提出进度计划并审批。认真审核设计变更与技术洽商,防止因此导致工期延误与投资增加。收集进度情况,进行施工实际进度与计划进度的比较、分析,提出提前工期的合理化建议。准确及时向业主提供进度信息,定期召开落实工期会议,进行动态管理。

3、投资方面的合同管理:严格审核月进度报表,工程变更签证,对业主方委托参与的材料、设备的订货,购置设备与工程有关合同签订时,应维护双方的权益。依据有关法规公正地磋商,依据有关合同协议,审核重要材料与设备订货供应情况,核定其性能是否满足规范与设计的要求。

(三)、按工程变更、洽商基本流程对因设计变更、洽商等原因造成的费用变更进行管理。

1、工程变更方面的合同管理: 如变更来自业主或承包人,则变更程序如下: 1.1填写变更申请报告。工程变更申请报告写好后交监理工程师,其内容有: 1.1.1变更工程的名称、部位; 1.1.2变更的原因和依据; 1.1.3施工安排;

1.1.4变更引起的费用估价。

2、审查变更申请报告。总监理工程师组织对变更的有关事项进行调查、分析,同时通过业主函商设计单位,得到其答复后提出审查意见并报业主。

3、转发工程变更通知。业主确认后,发出工程变更通知交监理工程师,由总监签发。

(四)、对工程停工及复工的管理。

1、工程延期方面的合同管理

因非承包人责任引起的工程延期,监理工程师按以下程序审查:

1.1收集资料。总监理工程师在收到承包人工程延期申请后,立即组织监理工程师做好工地实际情况的调查和日常记录,收集与之有关的资料;

1.2审查延期申请。监理工程师在审查承包人提出的书面报告后,尽快提出书面报告报总监审查,其内容有:

1.2.1受理承包人申请日期; 1.2.2工程延期的有关记录; 1.2.3工程延期的理由与依据;

1.2.4经协商后的延期测算方法与延期时间。总监签发后,报业主审批。

2、费用索赔

承包人提交资料后,监理工程师按以下程序处理:

2.1收集资料。总监在收到承包人工程索赔申请后,立即组织监理工 程师做好工地实际情况的调查和日常记录,收集与之有关的资料;

2.2审查索赔申请。监理工程师在审查承包人提出的书面报告后,尽快提出书面报告报总监审查,其内容有:

2.2.1承包人申请日期; 2.2.2索赔事件的详细资料; 2.2.3索赔的理由与依据; 2.2.4索赔金额。

总监签发后,报业主审批。

3、承包人违约

当承包人违约损害了业主的利益,监理工程师按以下程序处理:

3.3.1通知承包人。总监应立即发出书面通知,要求承包人防止事态扩大,采取补救措施;

3.3.2收集资料。监理工程师做好工地实际情况的调查和日常记录,收集与之有关的资料;

3.3.3提出违约处理报告。

在经过详细调查与分析有关资料后,监理工程师提出处理报告并报总监审查,总监签字后,报业主审批。

监理工程师对合同双方的争议进行调查取证,按合同规定处理。如有任何一方对监理的决定有不同意见,要求仲裁时,监理负责向仲裁机构提供公正客观的证据,并在仲裁后执行裁决结果。

(五)、对工程工程索赔(工期、费用)的管理。

(六)、对合同执行过程中的争议进行调解。

(七)、在合同执行过程中,对违约事件进行处理。

(八)、违约事件的预控,及时提醒合同双方认真履约,避免不必要的合同纠纷发生。

三、合同管理范围

(一)、审批工程分包,完成对分包商的业绩、资质及分包内容的审查。

(二)、按照业主的授权,通过规定的程序,发布工程变更指令,并对工程变更进行评估,提出变更方案意见,报业主批准。

(三)、根据合同要求,合理、公正、科学、独立地处理有关工程延期和费用索赔事件,并满足施工程序要求。

(四)、定期向业主上报各有关合同的执行情况,包括从投资控制、进度控制、质量控制的角度分析合同执行中可能出现的风险和问题。尽量减少索赔。

(五)、按有关规定程序建立合同文档管理制度,并通过施工记录和施工报告,按统一规定,对合同履行情况进行统计分析,为实现项目的总目标服务。

(六)、施工期间,公正、独立、有效地执行施工合同。

四、合同管理方法

合同管理就是遵循业主与承包商或材料、构配件、设备供应商等订立的工程合同所约定的工程质量、施工进度、工程造价和安全、文明施工目标,依据有关政策、法律、规章、技术标准和合同条款来解决处理各种合同问题。

合同管理的基本方法采用协助建设单位订立施工合同、进行合同分析、合同履行跟踪与合同文档管理。监理中标后,将协助建设单位准备或审查施工合同的各项内容,力求使合同全面、完整,并符合国家法律、法规的规定,防止或因合同条款的含糊不清或内容欠缺而带来的履行困难及索赔、延期的发生,充分理解合同内容,以便在履行中做出正确的解释。在实际工作中,由于施工合同与委托监理合同内容相互交叉,合同本身条款繁多,条款关系复杂,合同语言可能有歧义等特点,我公司在合同管理中对某些条款就存在着不同程度的风险。合同分析通过对比分析监理合同和施工合同,清晰地确定施工单位的服务范围、施工目标、施工单位与业主的义务权利、施工单位与业主的义务权利,分析各项工程活动的合同后果,并将其贯彻到各施工部和每个成员,依据合同开展施工工作。

合同管理方法主要包括合同分析、合同文档管理和建立合同管理制度三个方面。

(一)、合同分析

合同分析的目的是对比分析监理委托合同、施工承包合同,清晰地确定项目监理的服务范围、监理目标,划定监理单位与业主的权利义务界限,划定业主与承包商的权利义务界限,并进行各自范围内的风险责任分析,以便在工程实施过程中进行各方面的控制和处理合同纠纷、索赔等问题。

1、合同分析包括下列几点内容:

1.1分析各个主要的合同事件中,监理、施工承包商及业主方之间的权利义务及责任,各主要合同事件之间的网络关系,建立有关监理工程流程。

1.2熟悉项目监理部监理服务内容,并比较与通常的监理服务内容上的异同之处。针对合同专用条款中的细节问题,找出本工程监理难点和重点,并建立相应的监理工作制度。

1.3分析监理的工期控制目标,将工期目标用图(网络图或横道图)表示出来,并对总工期控制目标进行风险分析和项目分解,找出关键线路和避免风险措施。

1.4分析监理的质量控制目标和所执行的规范标准、试验规程、验收程序,并围绕质量控制目标,制订一系列的合同管理措施。

1.5分析监理的投资控制目标。根据监理投资目标进行阶段性分解和风险分析,并对项目实施中出现的重点和难点,制订有关监理措施。

1.6参与处理业主与承包商的合同纠纷问题,包括对于仲裁、咨询、诉讼事宜,为业主提供有关支持性的证据。

2、合同分析着重明晰以下问题:

2.1工程概况以及工程范围;在各主要的合同事件中,监理、施工单位及业主之间的义务及责任,各主要合同事件之间的关系;

2.2施工方的工期控制目标,工程进度计划及各主要工程设备材料的进场计划; 2.3施工方的质量控制目标和所执行的规范标准、试验规程、验收流程。

2.4施工方的投资控制目标,分析施工合同价格的种类、适用的范围、调整的条件、方式和流程;

施工方如何处理业主与施工单位的合同争执问题,包括索赔与反索赔问题;在施工过程中还会遇到许多无法预见的干扰,所以必须对合同加强跟踪管理。在合同分析、履行跟踪的基础上,高度重视合同的文档管理,对涉及合同变更的各种文件,如验收报告、试验报告、施工单位的索赔报告及其处理意见、会议记录等及时进入文档系统,编号、建立索引以便查询调用。

(二)、建立合同管理程序和制度

1、以合同为依据,本着实事求是的精神,合情合理地处理合同执行过程的各种争议。

2、合同管理坚持程序化,如工程变更、延期、索赔、计量支付等都按固定格式和报表填写。合同价款的增减要有根据,工程变更引起的增减、延期等按照《合同变更管理试行办法》执行。

3、承包方应按月或季报送完成工程量结算报表,经监理严格核实、签证后,作为结算工程款的依据报送业主,业主据此签证才可向承包方支付工程款。

4、协助业主严格审查特殊工程与特种工程的分包单位,作好其分包控制工作。

5、立合同数据档案,把合同条款分门别类合理编号,采用计算机检索管理。

6、监理工程师根据掌握的文件资料和实际情况,按照合同的有关条款,考虑综合因素,完成有关工作之后对变更费用作出评估,并报业主审批。

7、严格控制工程分包与转让,要求承包商必须执行《工程分包报审程序》,按规定审批工程分包并办理有关手续。

8、监理工程师根据合同有关规定,督促承包商进行保险并进行检查,掌握工程保险的原始资料及有关证据,协助业主处理好工程保险有关事务。

(三)、合同文档管理 合同文档管理的目的,就是要使监理工程师能迅速地掌握合同及其变化情况,做到快速便捷的查询,对合同执行过程进行动态管理,并为后期的有关合同纠纷积累原始记录。

合同文档管理的做法:

1、建立科学的文档编码系统和文档管理制度,按文件的来源和类别分类,以便于操作和查询。

2、合同资料的快速收集与处理。通过建立监理记录和监理报告制度,以及资料采集制度,对施工过程文件,完成原始记录的积累和保存。

(一)、工程质量合同管理方法

运用科学管理方法和质量控制措施,依据有关合同条款的有关规定对工程质量进行监督与管理,严格约束承包商按照图纸和技术规范中写明的试验项目、材料性能、施工要求和允许精度等有关规定进行施工,消除质量隐患,防患质量事故,严把质量关。

(二)、施工进度合同管理方法

根据有关合同条款关于工期的要求,编制施工进度控制的监理计划,审查承包商提交的工程施工进度计划,并工程施工过程,经常检查计划的执行情况,发现偏差,及时采取纠偏措施,确保工程进度全面受控,工程按期开工,顺利施工,如期竣工。

(三)、工程造价合同管理方法

监理机构作为工程费用的监控主体,处于工程计划与支付环节的关键位置,除了加强对合同中所规定的工程量表,工程费用的计量与支付管理外,还应对合同中所规定的其它费用加强监督与管理。此外,还应根据合同条款,制定工程计量与支付、工程变更和施工索赔的程序,使工程费用监督与管理科学化、规范化。

根据国家和省、市有关安全、文明施工的法令、法规,以及相关施工合同条款,对工程现场安全文明施工进行监督与管理,严格约束承包商按照国家和省、市有关安全、文明施工的法令、法规组织施工,消除施工安全隐患,防患施工安全事故,创建建设工程安全文明施工示范工地。

五、合同管理手段

(一)、建立合同管理体系,打造合同管理基础

1、工程中标后,立即根据工程合同管理工作需要,组织制定本工程合同管理的目标标准,并建立有序的合同管理体系,以为组织协调合同各方全面履行合同的权利、义务,及时、妥善处理合同争议,确保工程质量、施工进度、工程造价和安全、文明施工目标的顺利实现打下应有的基础。

2、建立工程合同管理数据系统,将所有合同文件的条款分门别类进行分解、组合、归纳、存储,形成计算机合同管理数据系统,使各种合同的时间概念、逻辑关系更明确,合同各方风险、责任和权利更明了。

3、分析所有工程合同的内在联系,逐条分析工程承包、材料供应共同承担风险的合同条款,分门别类分析与工程相关各方的内在联系,对于那些与业主有关的合同条款,重点给予关注,分别予以存档,以防漏项。

(二)、审查各类工程文件、报告和报表

1、从工程质量控制入手,需要审查的工程文件、报告和报表包括:分包商资质证明文件,承包商的开工申请书,施工组织设计或施工方案、质量计划,有关材料、半成品和构配件质量证明文件,反映工序质量的动态统计资料或管理图表,有关工序产品质量的证明文件(检验记录及试验报告)、工序交接检查(自检)、隐蔽工程检查、分部分项工程质量检查报告等文件、资料,有关工程变更、修改设计图纸,有关应用新技术、新工艺、新材料、新结构等的技术鉴定书,有关工程质量事故或质量问题处理报告,现场有关质量技术签证、文件等。

2、从施工进度控制入手,需要审查的工程文件、报告和报表包括:施工总进度计划,按年、季、月编制的工程综合计划,施工进度调整、修改计划,分期申报的已完工程量报告,工程进度款支付凭证和工期延期申请等。

3、从工程造价控制入手,需要审查的工程文件、报告和报表包括:承包商依据合同约定提交的履约保函,业主委托的工程造价咨询机构编制的工程量清单,承包商编制的工程施工各阶段和年、季、月度的资金使用计划,各类工程款支付报告、报表(包括工程预付款、工程进度款和工程竣工结算款等),各种索赔申请和工程变更预算等。

4.从安全文明施工管理入手,需要审查的工程文件、报告和报表包括:承包商取得的政府建设主管机关颁发的《安全生产许可证》、施工组织设计中有关安全施工技术措施及安全施工组织措施、专项安全施工方案、危险性较大工程的专项施工安全方案,以及事故报告和事故处理报告等。

(三)、监督相关各方全面履行合同义务

1、检查监督承包商遵循合同约定的标准和目标开展各项施工活动,综合运用审查、会议、巡视、检查、旁站、见证取样送检和现场抽样试验等手段,对承包商的各项施工活动实施全过程监控,确保工程质量、工期、造价和安全文明施工合同目标的顺利实现。

2、检查监督材料、构配件、设备供应商履行合同约定的义务和责任,通过审查质量保证文件、见证取样送检、现场抽样试验和使用前复核检验等手段,检查监督进场的材料、构配件、设备质量,确保工程质量、工期、造价和安全文明施工合同目标的顺利实现。

3、检查监督业主委托的工程质量专业检测试验机构履行合同约定的义务和责任,通过审查质量保证文件、见证取样送检、现场抽样试验等手段,检查监督进场的材料、构配件、设备和工程实体质量,确保工程质量、工期、造价和安全文明施工合同目标的顺利实现。

4、检查监督业主委托的工程造价咨询机构履行合同约定的义务和责任,通过审查、抽查造价文件资料等手段,检查监督工程造价咨询机构的工作质量,确保各类工程造价审查成果准确、可靠、有效,合同造价目标得以顺利实现。

5、注意提醒业主全面履行相关合同义务,并随时予以督促执行,防止出现由于业主的违约而影响工程顺利实施的各种不利情形。

(四)、组织召开各类协调会议

1、组织召开每周一次的工地例会,通报相关各方合同履行情况,组织协调有关质量、工期、造价和安全文明施工等问题,分析影响合同履行的各种不利因素,协调质量、进度、造价和安全文明的矛盾。

2、组织召开其它各类工程会议,如协调处理某些专门的质量、安全问题和技术问题的质量、安全专题会议,每月一次的定期现场进度协调会议,每月一次的工程造价偏差分析、协调会,以及其它重大工程问题的协调处理会议等。

(五)、签发指令文件与一般管理文书

1、签发指令文件:根据相关各方合同履行情况,从全局利益出发,要求相关各方严格按监理机构的意图和主张实施施工作业或管理,主要包括:开工指令、工程暂停施工指令、工程恢复施工指令、工程进度赶工指令、工程变更指令、质量问题整改指令、安全问题整改指令,以及各类监理工程师通知等。

2、签发一般管理文书:主要包括各类工程文件、报告和报表审查意见书,监理工程师函、监理业务联系单、监理工作备忘录、会议纪要、以及有关信息、通报的发布等。

(六)、调解相关各方的合同争议

接到争议方合同争议的调解要求后,立即深入了解争议情况,主动调解争议。若调解无效,将在合同规定期限内提出争议处理意见,如争议一方对处理意见有异议而在合同规定时限内提起仲裁或诉讼时,公正地提供有关证据。

六、施工方信息管理手段

施工方信息管理手段的核心是实现工程管理信息化。

(一)、施工单位在建设工程档案管理中的职责

掌握工程管理信息化和施工管理信息化的内涵,明确工程管理信息化的意义,掌握施工文件档案管理的主要内容。

(二)、施工文件档案管理的主要内容

1、工程施工技术管理资料

2、图纸会审记录文件

3、工程开工报告相关资料(开工报审表、开工报告)

4、技术、安全交底记录文件

5、施工组织设计(项目管理规划)文件

6、施工日志记录文件

7、设计变更文件

8、工程洽商记录文件

9、工程测量记录文件

10、施工记录文件

11、工程质量事故记录文件

12、工程竣工文件

(三)、工程质量控制资料

1、工程项目原材料、构配件、成品、半成品和设备的出厂合格证及进场检(试)验报告

2、施工试验记录和见证检测报告

3、隐蔽工程验收记录文件

4、交接检查记录

(四)、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资料

1、施工现场质量管理检查记录

2、单位(子单位)工程质量竣工验收记录

3、分部(子分部)工程质量验收记录文件

4、分项工程质量验收记录文件

5、检验批质量验收记录文件

(五)、竣工图、施工文件的立卷

1、立卷的基本原则

施工文件档案的立卷应遵循工程文件的自然形成规律,保持卷内工程前期文件、施工技术文件和竣工图之间的有机联系,便于档案的保管和利用。

2、立卷的具体要求

2.1卷内文件的排列:文字材料按事项、专业顺序排列。2.2案卷的编目

2.3案卷装订与图纸折叠 2.4卷盒、卷夹、案卷脊背

七、施工方信息管理的任务

1、建设工程项目信息管理的内涵

2、施工项目相关的信息管理工作 2.1收集并整理相关公共信息 2.2收集并整理相关总体信息 2.3收集并整理相关施工信息 2.4收集并整理相关项目管理信息

(六)、信息管理部门的主要任务

1、负责主持编制信息管理手册,在项目实施过程中进行信息管理手册的必要的修改和补充,并检查和督促其执行;

2、负责协调和组织项目管理班子中各个工作部门的信息处理工作;

3、负责信息处理工作平台的建立和运行维护;

4、与其他工作部门协同组织收集信息、处理信息和形成各种反映项目进展和项目目标控制的报表和报告;

5、负责工程档案管理等。

七、日常管理措施

(一)、信息的收集

1、在施工准备阶段,信息的来源较多、较杂,由于相关各方相互了解还不够,信息渠道没有建立,收集有一定困难。所以,必须尽快建立适合本工程实际的信息管理系统,规范各方的信息行为,确定信息渠道畅通。

2、进入施工阶段,信息来源相对比较稳定,主要是施工过程中随时产生的数据,收集比较单纯,容易实现规范化。所以,必须统一相关各方的信息格式,实现信息资料管理的标准化、代码化、规范化,并由专人进行分级收集、管理。

3、在竣工保修期阶段,信息管理工作主要是按照国家《建设工程文件归档整理规范》和巴中市政府有关城建档案管理的要求,对施工阶段日常积累的信息进行最后的汇总和归类整理,并督促承包商完善全部工程资料的收集、汇总和归类整理。

(二)、信息的加工、整理

信息加工主要是把从相关各方得到的数据和信息进行鉴别、选择、核对、合并、排序、更新、计算、汇总、转储,生成不同形式的数据和信息,提供给不同需求的管理人员使用。按照不同的需求,使用不同方法分层进行信息加工、整理,并对动态数据及时进行更新。对于监理人员自己收集的数据,由于较为可靠,一般可以直接进行加工、整理;而对于承包商提供的数据,必须从数据采样系统是否规范,采样手段是否可靠,数据的精度是否达到所要求的精度人手,对承包商提供的数据加以选择、核对后才能进行加工、整理。

对于施工过程产生的数据,原则上按照单位工程、分部工程、分项工程进行组织,每一个单位工程、分部工程、分项工程又把数据分为质量、进度、造价和安全文明施工四个方面分别进行组织。

(三)、信息的分发和检索

建立信息和数据检索的分级管理制度,使用软件来保证实现数据和信息的分发、检索,将收集的数据进行分类加工处理产生的信息,及时提供给需要使用数据和信息的相关单位和相关人员,确保需要使用数据和信息的相关单位和相关人员在需要的第一时间,方便地得到所需要的、以规定形式提供的一切信息和数据,而不向不该知道的单位和人员提供任何信息和数据。

(四)、信息的存储

利用事先统一建立的数据库,将各类数据以文件的形式组织在一起,组织方式主要包括:

1、按单位工程进行组织,同一单位工程按照质量、进度、造价和安全文明施工进行组织。

2、统一、规范所有文件的编码,以定长的字符串作为文件名。

3、协调相关各方统一存储方式,但国家技术标准有统一的代码时,要求相关各方尽量采用统一代码。

4、通过网络数据库形式存储数据,达到相关各方数据共享,减少数据冗余,保证数据的唯一性。

(五)、资料的管理

1、严格遵循国家《建设工程文件归档整理规范》的要求各,对本工程监理资料进行收集、装订、编目、立卷、归档,并应做到“及时整理、真实完整、分类有序”。

2、监理资料的管理应由总监负责,并由总监指定的专人进行监理资料的日常管理及归档工作。监理资料的收集、整理将按资料类别建立相应的登记管理台账。

3、监理机构所有监理人员应根据要求认真审核资料,不得接收签字、盖章不全或经涂改的报验、报审资料。审核整理后必须及时提交资料管理人员整理、存收。

4、工程监理过程,监理资料必须按单位工程立卷,分专业存放、保管和编目

5、监理资料的收发、借阅必须经过资料管理人员履行相应手续。6.监理资料应在各阶段监理工作结束后及时整理归档,除本投标人公司自己保存资料外,还应将单位工程的监理资料向业主和巴中市城建档案管理机构移交。

(六)、施工准备管理

1、施工组织设计

1.1我公司在合同工程开工前约定的时间内,完成施工组织设计的编制及内部自审批准工作,填写《施工组织设计(方案)报审表》报送监理机构。1.2由总监组织相关专业监理工程师进行审查,提出审查意见报本投标人公司总工审定,再由总监审核签认后报业主。当需要退回承包商修改时,由总监签发书面意见,退回承包商修改后重新进行报审。

1.3就合同管理而言,监理机构的审查将重点放在施工组织、施工人员、施工工艺、施工方法、施工计划、施工措施等是否可以确保合同要求的工程质量、工期和安全、文明施工目标的实现,并不致诱发重大工程变更和工程造价的增加。

2、相关各方开工准备工作

2.1检查、督促业主按照合同条款的要求向承包商拨付工程预付款,为施工现场提供应有的施工条件,如征地拆迁,施工临时用电、用水的提供,施工通道的开通,施工图纸资料的提供,平面坐标和高层控制点的提供,以及工程开工的报批和外部环境的协调等。

2.2检查、督促承包商组织施工管理人员、施工作业人员和施工设备进场开展施工准备工作。如搭设现场临时生产、生活设施,实施场内施工临时用电线路、临时供水管道和临时通道施工,工程测量控制点的复核和保护,以及施工测量放线等。

2.3落实监理机构内部的监理工作准备,熟悉工程图纸资料,核查工程现场情况,开展施工环境调查,编制工程监理规划,查验承包商进场施工管理人员、施工作业人员和施工设备,审查分包商施工资质、组织施工图纸会审、审查施工组织设计、复核施工测量成果、协办各类开工手续、督促办理各种交接、组织协调各方关系等。

3、开工或延期开工

3.1检查督促相关各方做好开工准备工作,以便承包商能够按照合同约定的时间按时开工,并保证在合同工期内竣工。但往往由于承包商以外相关方面的原因而使工程不具备开工条件,这就需要监理机构按合同约定,对延期开工的责任进行判定。

3.2若非承包商原因使工程无法按合同约定时间开工,要求承包商应在不迟于合同约定的开工日期前7天,以书面形式向监理机构提出延期开工的理由和要求。监理机构将在接到延期开工申请后的48小时内未予答复。如监理机构批准延期开工,工期相应顺延;如监理机构不批准延期开工,工期不予顺延。如果承包商未在规定时间内提出延期开工要求,工期也不予顺延。

3.3因业主原因使工程无法按合同约定时间开工,如业主未有支付工程预付款、施工现场尚不具备施工的条件等,监理机构将以书面形式通知承包商推迟开工日期,工期相应顺延。

3.4如无法按合同约定时间开工,监理机构将认真查明原因,督促责任方为工程开工积极创造条件,并选择合适的时机签发工程开工令,并将其作为施工合同工期的起算日。

(七)、施工过程管理

1、材料、设备质量

1.1审核业主或承包商设备、材料采购、订货申报,对重要或大宗的材料,要求提交样品。经试验或鉴定确认符合设计文件、图纸及有关标准后方可订货、采购。必要时,协助业主对供货厂商进行考察,择优选择供货厂商。

1.2组织进场材料和设备的验收,验收内容包括:审核进场设备、材料申报资料,按常规对进场实物进行检查,必要时指令并见证承包商抽样送检或执行监理复核检测程序。对于进口的材料、设备和重要工程、关键施工部位所用材料,全部进行检验。

1.3核查存放保管条件,检查承包商根据设备、材料的特点、特性以及对防潮、防晒、防腐蚀、通风、隔热等方面的不同要求,准备的各种存放条件及环境,发现存放、保管条件不良,要求承包商及时加以改善。

1.4见证承包商取样送检的全过程,内容主要包括:承包商取样人员必须具有材料试验专业知识,送检试验室必须具有相应资质;取样方式、方法、频率必须符合相关规定;所采选样品应具有代表性。1.5严格进行使用前的检查认证。对于重要结构、部位的材料,须核查品种、规格、型号、性能和工程适合性,新材料须通过试验和鉴定,代用材料须通过设计计算和充分论证,经监理机构及有关部门确认后方可使用。

2、施工质量

监理机构将在施工过程,采用巡视、旁站、平行检验等方式,检查、监督承包商的施工工艺和产品质量,对建筑产品的生产过程进行严格控制。

2.1要求承包商必须依据合同约定的质量标准进行施工,监理机构必须依据合同约定的质量标准对承包商的工程质量进行检查,达到或超过约定标准的,给予质量认可;达不到要求的,指令承包商整改、返工,直至符合合同约定标准。

2.2对于工程质量达不到合同约定标准的工程内容,一经检查发现,立即指令承包商整改、返工,由于承包商原因导致工程整改、返工的费用一律由承包商承担,工期不予顺延,如因此诱发工期延误而造成工程延期交付使用,承包商尚需赔偿业主的相应损失。

2.3如业主要求承包商使用专利技术或特殊工艺施工,应负责办理相应的申报手续,承担申报、试验、使用等费用;若承包商提出使用专利技术或特殊工艺施工,应首先取得监理机构认可,然后由承包商负责办理申报手续并承担有关费用。不论哪一方要求使用他人的专利技术,一旦发生擅自使用侵犯他人专利权的情况时,由责任者依法承担相应责任。

3、施工进度

3.1工程开工后,要求承包商必须按照监理机构审查确认的施工进度计划组织施工,并接受监理机构对施工进度的检查、监督。

3.2逐日检查施工进度,按分项工程或工点对实际进度进行记录,内容包括:当日实际完成及累计完成工程量,当日实际参加施工的人力、机械数量及生产效率,当日施工停滞的人力、机械数量及其原因,当日的天气情况等。

3.3根据每日施工进度检查记录,随时检查进度计划的实际执行情况,掌握实际进度的第一手资料,每周一次定期对实际进度的数据与计划进度的数据进行比较,及时发现实际进度与计划进度的偏差值。

3.4对无合理情形的进度延期或监理机构认为实际进度过慢,将不能按计划预定的时限完成施工时,要求承包商在保证工程质量和不增加业主投资的前提下,采取加快施工措施,以赶上进度计划中的阶段目标或总目标。

3.5当发现施工组织安排、施工顺序或人力、设备与进度计划上的方案有较大偏差时,要求承包商调整原进度计划及工程用款计划,并要求承包商调整后的进度计划应符合工程实际,以保证在合同工期内完成施工。

3.6审批承包商提出的进度计划调整方案。并注意调整进度计划主要是调整关键工程的施工安排,对于非关键工程,如实际进度与计划进度的差距并不对关键工程的实际进度产生不利影响时,不必对整个工程进度计划进行调整。

3.7组织协调有关单位的关系,采取相应的经济、技术、组织与合同措施,督促承包商落实调整后的进度计划,并注意防患承包商因赶工而忽略工程质量和施工安全的通病,以确保工期目标的顺利实现。

3.8由于承包商原因造成进度拖延,而且承包商拒绝接受赶工指令,或虽采取赶工措施,但仍不能赶上进度计划目标时,监理机构应对承包商的施工能力重新进行评价,必要时建议业主对工程的一部分实行指令分包或考虑更换承包商。

3.9由于承包商以外的原因造成工期拖延,监理机构将按照合同的有关规定,公正地区分工期拖延责任,慎重审批承包商有关工程延期的申请,并将其纳入施工合同工期,作为施工合同工期的一部分。

4、工程变更 4.1设计单位对原设计存在缺陷提出的工程变更,应编制设计变更文件;业主或承包商提出的工程变更,应提交监理机构,并由总监组织专业监理工程师审查同意后,提请业主转交原设计单位编制设计变更文件。当工程变更涉及安全、环保等内容时,应按规定经有关部门审定。

4.2监理机构必须根据实际情况、设计变更文件和其它有关资料,按照施工合同的有关款项,在完成下列工作后,对工程变更的费用和工期做出评估。确定工程变更项目与原工程项目之间的类似程度和难易程度;确定工程变更项目的工程量;确定工程变更的单价或总价。

4.3由总监就工程变更费用及工期的评估情况与承包商和业主进行协调。在业主和承包商未能就工程变更的费用等方面达成协议时,监理机构应提出一个暂定的价格,作为业主临时支付工程款的依据,但工程款最终结算时,仍应以业主与承包商达成的协议为依据。

4.4由总监签发工程变更单。内容主要包括:工程变更要求、工程变更说明、工程变更费用和工期、必要的附件等内容,有设计变更文件的工程变更应附设计变更文件。

4.5在总监签发工程变更单之前,承包商不得实施任何工程变更。未经总监审查同意而实施的任何工程变更,监理机构一律不予计量。因此而导致的合同价款的增加和合同工期延误的责任概由承包商承担。

5、工程量计量

根据设计及施工合同中关于工程量计算的规定,对承包商申报的已完成的合格工程的工程量进行计量。工程数量经监理机构计量确定后,作为业主向承包商支付任何款项的凭证。

5.1按形象进度的计量法:根据月度实际完成的工程形象进度来计算,将分部、分项工程按部位逐月详细计量后,分别填入工程计量表的本月完成量与累计完成量。工程竣工后,仍需精确实测后进行计量。

5.2按图纸计算法:对于分部、分项工程完全按图施工,在实际完工并经监理机构实测检查后,尺寸确实准确的工程,遵照工程量计算规则按图精确计算。

5.3按实际完成工程量实测计算:对工程中的每一分部、分项工程全部实测后进行计算。即使是按图施工的未变更的分项工程,只有经过监理机构实测后方能确认。对设计变更的分项工程,更要格外重视,实测必须与图纸计算相一致。并且及时约请双方有关领导签证确认。

6、工程款支付

6.1根据国家财政部、建设部共同发布的《工程价款结算暂行办法》和我国《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示范文本)的规定,工程进度款的支付,一般按当月实际完成工程量进行结算,工程竣工后办理竣工结算。

6.2可列入工程进度款核算的款项包括:经过确认核实的质量合格的已完工程量对应的的工程款;设计变更应调整的合同价款;本期应扣回的工程预付款;根据合同中允许调整合同价款的规定,应补偿给承包人的款项和应扣减的款项;经过监理机构批准的承包商的索赔款;其它应支付或扣回的款项等。

6.3监理机构在审查核定承包商提交的工程进度款项后,报请业主审批支付。在工程竣工前,支付承包商的工程预付款和进度款的总额一般不超过合同总额的95%,其余5%尾款,在工程竣工结算时除保修金外一并清算。

7、不可抗力事件

7.1不可抗力事件发生后,对施工合同的履行必将造成影响。监理机构应督促相关各方增强风险意识,及时识别可能发生的不可抗力的风险因素,转移或分散不可抗力的风险(如投保等),采取有效的防患措施,并不可抗力事件发生后能够采取有效手段尽量减少损失等。

7.2不可抗力,是指合同当事人不能预见、不能避免并且不能克服的客观情况。建设工程施工中的不可抗力包括:因战争、**、空中飞行物坠落或其它非业主和承包商责任造成的爆炸、火灾,以及专用条款约定的风、雨、洪水、地震等自然灾害。对于自然灾害形成的不可抗力,监理机构将在当事人双方订立合同时,协助当事人双方在合同专用条款内予以约定,如多少级以上的地震、多少级以上持续多少天的大风等。

7.3不可抗力事件发生后,要求承包商必须在力所能及的条件下迅速采取措施,尽量减少损失,并在不可抗力事件结束后48小时内向监理机构通报受灾情况和损失情况,及预计清理和修复的费用。如不可抗力事件继续发生,承包商应每隔7天向监理机构报告一次受害情况,并于不可抗力事件结束后14天内,向监理机构提交清理和修复费用的正式报告及有关资料。

7.4严格执行施工合同有关不可抗力事件的责任承担条款,公正维护业主和承包商的合法权益,但双方对责任区分、责任承担发生争议时,及时给予协调解决。

8、施工环境

8.1要求承包商严格执行国家和省、市政府有关主管部门对安全、文明施工和环境保护的管理规定,狠抓人的不安全行为和物的不安全状态、不文明状态的管理,加强劳动保护和安全防护,确保安全生产、文明施工。

8.2检查、督促承包商切实加强施工作业人员的安全教育和劳动保护,遵守安全生产的有关规定,严格按安全标准组织施工,严禁违章指挥、违章作业,采取有效措施,把各种安全事故隐患消除在萌芽状态。由于人的不安全行为和物的不安全状态诱发的施工安全事故,由承包商承担一切后果和责任。

8.3坚持文明施工标准,随时检查、督促承包商遵循《巴中市建设工程现场文明施工管理办法》有关现场文明施工标准,从各方面采取措施,把文明施工的各项工作落到实处。

(八)、施工结束管理

1、竣工验收

1.1当一个单位工程或单项工程完成后,要求承包商先进行竣工自检,并在自验合格后,向监理机构提交《工程竣工报验单》及竣工验收所需的文件资料,由总监组织相关专业监理人员组织进行竣工初验。

1.2经竣工初验的单位工程或单项工程,如能确认其施工合同所包含工程内容全部施工完成,施工质量合格,竣工资料齐全,由总监提出《工程质量评估报告》,内容主要包括:拟验收工程是否达到合同约定,是否满足设计文件要求,是否符合国家强制性标准等。并经本投标人公司总工程师签署后上报业主。

1.3参加或协助业主组织工程有关各方及政府质监机构等参加的工程正式竣工验收,做好竣工验收过程的各项原始记录,提出工程竣工验收监理意见,起草工程竣工验收会议纪要,并提请相关单位签章确认。

1.4对正式通过竣工验收的单位工程或整个工程内容,经核查,工程确实建成,工程质量检验合格,现场清理完毕,工程竣工验收提出的问题已处理完毕,监理机构将在报请业主批准后向承包商签发全部工程交接证书和实际竣工日期。

2、工程保修

2.1做好保修阶段监理的各项准备工作,将与保修工作有关各方的名单及相关的合同、保修书整理汇总,并与其建立联系,达成有关工作开展的协议。准备好保修期使用的检测表格,如质量缺陷调查分析表、保修工程维修通知书等。

2.2对遗留零星项目,虽不影响工程的独立使用,监理人员仍应督促承包商在规定的期限内保质保量完成。监理人员应定期检查这些项目的完成情况,严格控制工程的质量和进度。

2.3对已经投入使用的工程项目定期进行检查,遇恶劣气候条件,如台风、暴雨、严寒、高温等,及时赶赴现场检查。检查重点包括:影响结构安全使用、影响公众方便使用及影响环境的各种因素。

2.4对于检查发现的质量缺陷,通过观察、访问、量测等方法,分析原因,鉴定责任。对质量缺陷责任的鉴定,监理机构与责任方有分歧且无法取得共识时,及时申请调解或仲 裁。

2.5组织实施保修工作,并对保修质量进行验收。对有争议的质量缺陷,应先修复缺陷,再按最终裁定意见确定费用承担者。对责任属原承包商的质量缺陷,如原承包商不予修复,建议业主自行对外委托修复,费用由原承包商承担。

2.6按工程质量控制的各项要求,监控承包商按施工合同有关保修规定进行的质量缺陷修复,并约请业主对其修复质量共同进行检查验收,经检查确认合格后予以签认验收。

2.7经保修处理的局部工程的保修期应作相应延长,其延长时间一般为局部工程因质量缺陷而未能使用的时间或因局部工程质量缺陷的影响而造成整个工程无法正常使用的时间。

2.8成立保修工作评估小组,审查保修责任终止申请,评估保修期工作情况,检查剩余工作和缺陷工程完成情况,以及整个工程使用情况,确认保修责任终止申请内容的完整性、真实性,以及施工合同保修规定的满足性。

2.9根据保修工作评估,编制评估报告提请相关单位确认签章,并在报送业主的同时抄送承包商。内容包括:评估小组组成人员及授权,评估小组工作简况,现场检查的内容及情况,评估小组对保修工作的评议和结论等。

2.10根据保修工作评估报告结论,确认工程按合同规定己达到责任期工作验收标准,由总监签发保修责任终止证书。证书内容主要包括:获得证书的工程范围,审查保修期工程的单位,工程竣工日期及合同缺陷责任终止日期等。

2.11将保修期内发生的质量缺陷的所有技术资料分类整理、装订成册,交业主保存,并留底备查。将合同书、保修书返还业主。对于个别保修期未满项目,则留存一份复印件。

2.12对于属使用不当、气候影响等造成的质量缺陷而应由业主或接管、养护单位承担维修费用的工程内容,协助业主办理维修费用结算。对留有保修金的原承包商或设备材料供应商,督促业主在扣除应付的保修费用后予以退还。

3、竣工结算

审查承包商提交的工程竣工结算报告和完整的结算资料,遵循业主与承包商订立的施工合同所约定的合同价款及专用条款约定的合同价款调整方式,核对工程变更工程量及工程变更价款,协助业主审核由业主委托的工程造价咨询机构审定的工程竣工结算资料,并协助业主提交政府专业审计部门审查确定工程竣工结算最终价格。

审核承包商遵循政府专业审计部门审查确定的工程竣工结算最终价格提交的工程竣工支付申请,并报请业主审批后,按合同约定进行支付。

承包商在收到竣工结算款后14天内将竣工工程交付业主,施工合同管理工作即告终止。

八、针对性管理措施

(一)、合同文件

1、掌握合同内容,弄清合同各方的责、权、利。认真履行合同中监理的职责范围、任务,协调处理好各方关系。

2、制定以文字(文件、通知、信)形式,代替口头指令及传达的管理方式。

3、监理人员在监理活动中,对有关涉及工程质量、进度、造价和安全文明施工的各种事件及活动要详细了解,积极参与,并将相关资料,及时上报,妥善保管,以备检索查用。

4、合同中有“含糊”不清的地方,要及时提出明确解释。

(二)、暂停施工与恢复施工

由于业主要求、工程质量、安全或其他必须暂时停止施工的紧急事件等原因,总监理工程师可签发工程暂停令。当施工暂停原因消失、具备复工条件时,及时签署工程复工报审表。总监理工程师在停工期间,宜会同各方根据施工合同,处理由此引起的与工期、费用等有关的问题。

1、暂停施工 为确保施工作业质量,根据本工程监理合同中业主对监理机构的授权,当出现下列情况需要停工处理时,监理机构将下达停工指令。

1.1施工作业活动存在重大隐患,可能造成质量、安全事故或已经造成质量、安全事故。1.2承包商未经许可擅自施工或拒绝监理人员管理。

1.3在出现下列情况下,总监有权行使质量控制权,下达停工令,及时进行质量控制。1.3.1施工中出现质量异常情况,经提出后,承包商未采取有效措施,或措施不力未能扭转异常情况者。

1.3.2隐蔽作业未经依法查验确认合格,而擅自封闭者。

1.3.3已发生质量问题而迟迟未按监理机构要求进行处理,或者是已发生质量缺陷或问题,如不停工则质量缺陷或问题将继续发展的情况下。

1.3.4未经监理机构审查同意,而擅自变更设计或修改图纸进行施工者。1.3.5未经技术资质审查的人员或不合格人员进入现场施工。

1.3.6使用的原材料、构配件不合格或未经检查确认者;或擅自采用未经审查认可的代用材料者。

1.3.7擅自使用未经监理机构审查认可的分包商进场施工。总监在签发工程暂停令时,应根据停工原因的影响范围和影响程度,确定工程停工范围。

2、恢复施工

承包商经过整改具备恢复施工条件时,承包商向监理机构报送复工申请及有关材料,证明造成停工的原因已消失。经监理机构现场复查,认为造成停工的原因确已消失,现场具有符合继续施工的条件,总监将及时签署工程复工报审表,指令承包商继续施工。

(三)、工程变更

任何工程的形式、数量、质量、内容、标准的变更,各方均按合同文件有关规定和流程办理,经监理审查、批准实施。增加费用或延长工期的变更均需经监理审查报业主批准后,签发工程变更单,监理工程师监督实施。工程变更可以由业主、设计单位、监理及施工单位之中的任何一方提出,但所有变更均由总监理工程师签发《工程变更单》后方可实施。当工程变更涉及安全、环保等内容时,应按规定经有关部门审定。未经总监理工程师审查同意而实施的工程变更,项目监理机构不得予以计量。工程变更、洽商流程如下:

1、承包商提出的变更

施工过程,承包商所提出的工程变更主要是要求作某些技术修改或某些设计变更。1.1对技术修改要求的处理 这里所说的技术修改,是指承包商根据施工现场具体条件和自身的技术、经验和施工设备等条件,在不改变原设计图纸和技术文件的原则前提下,提出的对设计图纸和技术文件的某些技术上的修改要求。

1.1.1承包商提出技术修改的要求时,应向监理机构提交《工程变更单》,在该表中应说明要求修改的内容及原因、理由,并附上图纸和有关文件。

1.1.2技术修改问题一般可以由专业监理工程师组织承包商和现场设计代表参加,经各方同意后签字并形成纪要,作为工程变更单附件,经总监批准后实施。

1.2工程技术变更的要求 这里所说的工程变更,是指施工期间,对于设计单位在设计图纸和设计文件中所表达的设计标准状态的改变和修改。

1.2.1承包商就要求变更的问题填写《工程变更单》,送交监理机构。总监根据承包商的申请,经与设计、业主、承包商研究并做出变更的决定后,签发《工程变更单》,并附设计单位提出的变更设计图纸。

1.2.2总监在签发《工程变更单》之前,应就工程变更引起的工期改变及费用的增减分别与业主和承包商进行协商,力求达成双方均能同意的结果。

1.2.3这种变更,一般均会涉及到设计单位重新出图的问题。④ 如果变更涉及到结构主体及安全,该工程变更还要按有关规定报送施工图原审查单位进行审批,否则变更不能实施。

2、设计单位提出的变更

2.1要求设计单位首先将“设计变更通知”及有关附件报送业主。

2.2业主会同监理、施工承包商对设计单位提交的“设计变更通知”进行研究,必要时设计单位尚需提供进一步的资料,以便对变更做出决定。

2.3总监签发《工程变更单》,并将设计单位发出的“设计变更通知”作为该《工程变更单》的附件,施工承包商按新的变更图实施。

3、业主(监理机构)提出的变更

3.1业主(监理机构)将变更的要求通知设计单位,如果在要求中包括有相应的方案或建议,则应一并报送设计单位;否则,变更要求由设计单位研究解决。在提供审查的变更要求中,应列出所有受该变更影响的图纸、文件清单。

3.2设计单位对《工程变更单》进行研究。如果在“变更要求”中附有建议或解决方案时,设计单位应对建议或解决方案的所有技术方面进行审查,并确定它们是否符合设计要求和实际情况,然后书面通知业主,说明设计单位对该解决方案的意见,并将与该修改变更有关的图纸、文件清单返回给业主,说明自己的意见。

3.3如果该《工程变更单》未附有建议的解决方案,则设计单位应对该要求进行详细的研究,并准备出自己对该变更的建议方案,提交业主。

3.4根据业主的授权,监理机构研究设计单位所提交的建议设计变更方案或其对变更要求所附方案的意见,必要时会同有关的承包商和设计单位一起进行研究,也可进一步提供资料,以便对变更做出决定。

3.5业主做出变更决定后,由总监签发《工程变更单》,承包商按变更组织进行施工。

(四)、工程延期

1、工程延期的申报

由于以下原因导致工程拖期,承包商有权提出延长工期的申请,监理机构将按合同规定批准工程延期时间。

1.1监理机构发出工程变更指令而导致工程量增加;

1.2合同所涉及的任何可能造成工程延期的原因,如延期交图、工程暂停、对合格工程的剥离检查及不利的外界条件等;

1.3异常恶劣的气候条件;

1.4由业主造成的任何延误、干扰或障碍,如未及时提供施工场地、未及时付款等; 1.5除承包商自身以外的其它任何原因。

2、工程延期的审批 延期是指竣工期的延长。如有发生则按合同文件和监理规范的有关规定和流程办理。经监理审查延期申请、进行调查收集资料及协调评估、确认延期后,经业主批准,签署工程最终延期审批表。如非施工单位责任或客观条件引起的延期,业主承担责任并给予施工单位延期或补偿,如施工单位责任,则应向业主支付拖期损失偿金。

2.1审批延期的基本原则

2.1.1任何原因引起的工程脱期,是否会推迟总工期,如果是局部工程受到影响,则要求承包商采取相应措施予以解决。

2.1.2复核合同条件,必须是承包商自身以外的原因。

2.1.3发生延期事件的工程部位,必须在关键线路上。只有关键线路上部位、工序的延期,才能构成对整个工程工期的影响,有些延期事件虽然符合批准延期的合同条件,但如果不在关键线路上,也不能批准工程延期。应该注意的是,一项工程的关键线路不是固定不变的,过程中的进展和情况变化,往往会引起关键线路的变化。上面所指的关键线路是以经过监理机构和业主批准的施工进度计划为依据。

2.1.4核查实际情况。对延期事件发生前后的各类有关细节,监理机构应有详细记录,并据此核实承包商提交的详细报告。天气、雨量、温度等各种自然条件,人力和设备的使用、闲置,进出场情况,施工计划是否经过调整,业主及记录曾经下达过的指令,这些内容应在监理日记和各类台账上有所反映。这样,可使审批的工程延期符合实际情况。

2.1.5监理机构在对延期审批形成初步意见后,及时通报业主,并在业主认可后下达批准指令。

2.2工程延期时间的确定

首先要掌握详细的、经过监理机构和业主批准的进度计划,一旦发生延期事件,将根据延期时间发生的起始时间和终结时间,从计划进度表中计算出应给予的延期时间。所谓合理终结时间,是指承包商应该终结工作的时间,而不是承包商实际终结工作的时间(扣除由于承包商管理问题造成的延误)。

3、工程延期的控制

发生工程延期事件,不仅影响工程的进展,而且会给业主带来损失。因此,监理机构应做好以下工作,以减少或避免工程延期事件的发生。

3.1选择合适的时机下达工程开工令 监理机构在下达工程开工令之前,应充分考虑业主的前期准备工作是否充分。特别是征地、拆迁问题是否已解决,设计图纸能否及时提供,以及付款方面有无问题等,以避免由于上述问题缺乏准备而造成工程延期。

3.2提醒业主履行施工合同中所规定的职责 施工过程,监理机构应经常提醒业主履行自己的职责,提前做好施工场地及设计图纸的提供工作,并及时支付工程进度款,以减少或避免由此而造成的工程延期。

3.3妥善处理工程延期事件 当延期事件发生后,监理机构应根据合同规定进行妥善处理。既要尽量减少工程延期时间及损失,又要在详细调查研究的基础上合理批准工程延期时间。此外,要求业主在施工过程,对承包商应尽量少干预、多协调,以避免由于业主的干扰和阻碍而导致延期事件的发生。

工程延期的受理流程如下:

(五)、工程索赔

根据合同条件有关规定索取的附加支付,监理工程师根据合同文件的有关规定和流程进行公正的处理,更主要的是防止不必要的索赔发生。监理受理索赔后,审查索赔申请,进行调查收集资料及与承包单位和业填报延期申请表,说明产生变更的原因,并随附计算资料,施工单位对变更申请进行调研,专业监理工程师认为理由不充分或变更不当,签发不同意意见,总监理工程师同意专业监理工程师的审批意见,按临时延期审批表执行,并申报最终延期申请施工单位同意,或提出修改后同意,签发临时延期审批表,总监理工程师征得建设单位同意,双方备案并按此编制新的执行计划,建设、施工单位严格执行新的计划,施工单位停止申报或修改重报,复查工程延期及临时延期情况,签署工程最终延期申请表,总监理工程师征得建设单位同意,同意专业监理工程师的审批意见,施工单位进行协商,确认索赔,通过中期支付证书予以支付。

索赔受理流程为提交索赔意向、收集资料、调查、索赔申请审查、索赔评估及报告、索赔确定,总监理工程师签署费用索赔审批表。针对本工程的特点,本监理公司将尽力预控索赔的条件发生,最大限度保护业主与与承包人的合法权益。另外,我们将选派一名合同合同管理经验非常丰富的工程师进驻工地,负责合同纠纷与索赔事件的处理。工程索赔处理流程如下:

1、处理原则

1.1尽量将可能引起争执的问题解决于合同签订之前。监理机构在业主与承包商签订合同前,就应对干扰事件,对合同中的漏洞有充分预测和分析,尽量减少工作失误,以减少索赔事件的产生。

1.2公平合理。监理机构在行使权力,做出决定,下达指令,决定价格,调解争执时不能偏袒任何一方,必须照顾双方利益,公正调整双方的经济关系。

1.3与业主和承包商协商一致。在处理和解决索赔时(如决定价格,提出解决方案等),必须充分与业主、承包商协商,考虑双方要求,做好两方面的工作,使之尽早达成一致。

1.4实事求是。监理机构在处理索赔事件时必须以合同和相应的法律为准绳,以事实为根据,全面、正确地理解合同,严格执行合同。只有监理机构严格按合同办事,才能促使业主和承包商履行合同,工程才能顺利实施。1.5迅速、及时地处理问题。监理机构在行使自己权力,处理索赔事务,解决争执时,必须迅速行事,在合同规定的期限内,或在通常认为合理的时间履行自己的职责,否则不仅会给承包商提供新的索赔机会,而且不能保证索赔及时、公正、合理地解决,使许多问题积累起来,造成混乱。

2、计算方法

对于索赔费用的核定,原则上全部采用实际费用计算法,则以承包商或业主为某项索赔工作所支付的实际开支为根据,核定业主或承包商的费用补偿。当采用实际费用计算法有困难时再采用总费用法或修正的总费用法。

3、索赔文件的提交

提出索赔的一方应该在合同规定的时限内向对方提交正式的书面索赔文件。例如,FIDIC合同条件和我国《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示范文本》(GF-99-0201)都规定,承包人必须在发出索赔意向通知后的28天内或经过工程师(监理人)同意的其他合理时间内向工程师(监理人)提交一份详细的索赔文件和有关资料。如果干扰事件对工程的影响持续时间长,承包人则应按工程师(监理人)要求的合理间隔(一般为28天),提交中间索赔报告,并在干扰事件影响结束后的28天提交一份最终索赔报告。否则将失去该事件请求补偿的索赔权利。

五、索赔文件的审核

对于承包人向发包人的索赔请求,索赔文件首先应该交由工程师(监理人)审核。工程师(监理人)根据发包人的委托或授权,对承包人的索赔要求进行审核和质疑。

4、承包人提出索赔的期限

根据九部委《标准施工招标文件》中的通用合同条款,承包人提出索赔的期限如下:

4.1承包人按合同约定接受了竣工付款证书后,应被认为已无权再提出合同工程接收证书颁发前所发生的任何索赔。

4.2承包人按合同约定提交的最终结清申请单中,只限于提出工程接收证书颁发后发生的索赔。提出索赔的期限自接受最终结清证书时终止。

5、索赔意向通知和索赔通知

索赔意向通知要简明扼要地说明以下四个方面的内容: 5.1索赔事由发生的时间、地点、简单事实情况描述; 5.2索赔事件的发展动态; 5.3索赔依据和理由;

5.4索赔事件对工程成本和工期产生的不利影响。

6、索赔资料的准备

6.1在索赔资料准备阶段,主要工作有:

6.1.1跟踪和调查干扰事件,掌握事件产生的详细经过;

6.1.2分析干扰事件产生的原因,划清各方责任,确定索赔根据; 6.1.3损失或损害调查分析与计算,确定工期索赔和费用索赔值;

6.1.4收集证据,获得充分而有效的各种证据;

6.1.5起草索赔文件(索赔报告)。

6.2索赔文件的主要内容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6.2.1总述部分

概要论述索赔事项发生的日期和过程;承包人为该索赔事项付出的努力和附加开支;承包人的具体索赔要求。

6.2.2论证部分

论证部分是索赔报告的关键部分,其目的是说明自己有索赔权,是索赔能否成立的关键。

6.2.3索赔款项(或工期)计算部分

如果说索赔报告论证部分的任务是解决索赔权能否成立,则款项计算是为解决能得多少款项。前者定性,后者定量。

6.2.4证据部分

要注意引用的每个证据的效力或可信程度,对重要的证据资料最好附以文字说明,或附以确认件。

7、编写索赔文件(索赔报告)应该注意以下几个方面的问题。

7.1责任分析应清楚、准确。

7.2索赔额的计算依据要准确,计算结果要准确。

7.3提供充分有效的证据材料。

(六)、争议

工程实施期间,各方在执行合同过程中,对指令、决定、意见、证书及价值等方面产生争议,监理收到争议通知后,在合同规定期限内进行全面调查与取证。同时对争议做出决定,并书面通知业主和施工单位,在合同规定期限内,如业主和施工单位未提出异议,其决定为最终决定。如合同一方提出要求仲裁,在合同规定期限内,双方进行友好协商或通过双方上级主管部门进行调解。如仍未达成协议可采用仲裁方式或诉讼方式进行解决。合同争议调解处理流程如下:

(七)、违约及处理

业主如有违约,施工单位提出通知后,监理应尽快深入调查、收集掌握有关情况,澄清事实,按合同规定进行处理。

施工单位如有违约,经监理确认,书面通知施工单位在短期内纠正违约情况。若通知不执行,则监理书面报告业主,并办理扣除施工单位由于违约带来的损失金额的证明。如监理确认施工单位严重违约,按合同规定进行处理。当业主已部分或全部中止合同后,业主自行或邀请其他施工单位完成该工程,所增加的一切费用由施工单位承担。

6.分包与指定分包

监理应严禁施工单位把大部分工程分包或层层分包。分包应经监理审查,报业主批准后实施。监理对分包的批准不解除施工单位按合同规定所应承担的任何责任和义务。分包和指定分包工程的监理,由监理工程师通过施工单位或直接到分包或指定分包的工程进行监督、检查和抽检,对发现的问题应由施工单位负责处理,监理不负责对分包方和指定分包方签发支付证书。

九、信息资料管理措施

工程信息资料管理贯穿建设工程全过程,衔接工程建设各阶段、各相关单位和各个方面的联系,监理机构的信息资料管理工作就是从信息资料的收集、传递、加工、整理、检索、分发、存储、归档等环节入手,对工程信息和工程资料实施标准化、科学化的管理,为工程质量、进度、投资和安全、文明施工控制提供及时、有效的依据。

(一)、管理目标

信息资料管理目标是:以保护知识产权为前提,以《建设工程文件归档整理规范》为标准,高速、准确处理工程监理所需信息资料,通过有组织的信息资料的流通,使相关各方及时、准确地获得相应的信息资料,利用数据库信息资料,对工程实施过程进行有效控制。

(二)、管理方法

1、建立适合本工程的信息资料编码体系,形成包含业主、监理机构、承包商、设计单位和材料、设备供应商各信息资料系统在内的项目管理信息资料管理系统。

2、及时收集、传递、加工、整理、检索、分发、存储与本工程相关的各种信息资料。

3、运用电子计算机进行本工程质量、进度、造价、安全文明施工管理和合同管理,随时向现场监理人员和业主提供有关本工程建设的信息服务。

4、遵循国家《建设工程文件归档整理规范》的要求,督促设计、施工、材料和设备供应商等相关各方及时进行工程文件的收集、装订、编目、立卷、归档,并应做到“及时整理、真实完整、分类有序”。

(三)、管理手段

1、信息管理手段

1.1择优选用监理工作软件,建立适合本工程的信息管理系统,形成包含业主、监理、承包商、设计和设备材料供应商各信息系统在内的信息管理系统。运用计算机进行本工程信息管理,随时为相关各方提供信息服务。

1.2收集与本工程建设有关的各种信息,区别信息源,识别信息流,对信息流进行分类、分级处理。并设定业主为最重要的信息源,涉及质量、进度、投资、安全为关键控制点信息和涉及合同变更、索赔的信息为最重要信息。

1.3采用图解分析的方法,进行信息流的简化和流向合理性设计,降低无用信息或次要信息对信息系统的干扰,提高信息系统的传递速度和处理能力。

1.4重视反馈,强调对偏差的跟踪和处理,提高信息系统的精度,为项目监理决策提供更为准确的依据,以利于监理服务质量的持续提高。

1.5关注信息间和系统间的联系,强调信息系统整体性和与其它管理系统的关联、兼容性。

1.6注重信息资源的时效性,建立科学的信息管理模型,提供适用的检索工具,提高信息管理的工作效率和可追溯性。

1.7强调信息对于监理工作的重要作用,确保信息管理这一重要监理手段充分发挥作用。

2、资料管理手段

2.1建立工程原始资料管理台账,遵循国家《建设工程文件归档整理规范》的要求,指定专人进行各类工程原始资料的日常收集、管理及归档工作,确保所有工程原始资料真实、完整。

2.2做好各类工作记录,内容主要包括:各项开工审批件,施工、材料质量检验记录,重要或隐蔽工程照片、录相,施工方案、工程测量、设备检验等审批件,工作计划、监理日志、检验申请单,以及总监下达的各种指令和各类会议记录等。

2.3每月以书面形式向业主报告工程进度情况和存在问题,以使业主对工程现状有一个比较清晰的了解。内容主要包括:工程描述,认可的分包商及供应商,工程进度、质量和支付状况,监理工作执行情况,以及必要的小结和附录。

2.4根据国家《建设工程文件归档整理规范》和巴中市政府有关城建档案管理的要求,做好工程监理资料的编目、立卷和日常收集、整理、归档工作,并在工程监理工作完成后及时将工程监理资料进行汇编、装订,移交给业主和巴中市城建档案管理机构。

十、合同信息保密措施

(一)、工程资料和信息提供、保存、回收及保密要求,应在合同中明确。

(二)、工程建设相关单位申明的保密资料在建设过程中使用后应完整归还提供单位,未经提供单位同意,不得复制、保存和泄露相关信息。

(三)、监理人员和监理机构在监理过程中,不得泄露委托人申明的秘密,亦不得泄露设计人、承包人等提供并申明的秘密。

(四)、在合同期内或合同终止后,未征得有关方同意,不得泄露与本工程及关合同业务有关的保密资料。

(五)、保密制度

1、为保守国家秘密,维护国家,业主的安全和利益,保障工程建设顺利进行,依照《保密法》和结合工程具体情况特别制定。保守工程相关信息秘密,是监理公司的一项重要任务,也是全体员工应尽的义务。

2、监理公司及现场监理加强对保密工作的领导和管理,广泛开展保密法规教育,提高全体员工对保密工作的认识,树立保密观念的法制观念,防止泄密事件发生,确保国家、公司、业主及相关单位的秘密安全。

3、图纸、文件、资料由项目部作好收发、登记、分类、归档工作。

4、秘密文件、资料在传递过程中,必须履行交接签字手续,阅办文件应在办公室,不准带回家或公共场所,阅办完毕后及时退还。

5、对涉及本工程的资料(包括拟文、摄影、录像、编辑、审核、签发、复印、校对、发行等)有关人员应严审保密纪律,不准扩散。凡涉及密秘资料,不准公开张贴,张挂,不准放在办公桌上或无锁的抽屉里,不准扩大保密范围公开使用。

6、监理机构人员调整时,应对秘密文件、资料办理交接手续。必须将承接、使用和保存的秘密文件、资料及保密手册全部清退,个人不得带走。

7、需要处理和销毁的文件,图纸资料、内部刊物、各类帐目、报表等送保密部门统一使用碎纸机粉碎。

8、会议保秘。召开涉及本工程秘密的会议,会场必须具备保密条件,规定秘密纪律,严禁无关人员进入会场,召开涉及本工程秘密的会议严禁使用无线话筒和私自录音。会议记录、录音、应确定专人妥善保管。参加会议人员使用保密手册记录,并严守秘密,任何个人不得外传或向亲戚朋友和家属子女透露。

9、宣传报道中的秘密。宣传报道工作必须冲国家,业主及相关单位的利益出发,即要搞好宣传工作,又要确保秘密安全。不准在公开发行的报刊、书籍、电视、广播、电视、录象、展览中宣传报道秘密事项和工作内部保密事项。项目部的重大决策、管理制度、工程情况等事项,在对外发表、交流、介绍、展览前须报项目总监审查批准,国内新闻记者来工程项目部采访撰写的稿件、录音、录象等,项目部必须进行保密审查,把住泄密的关口。

10、通信保密。不准在无保密措施的通信设施上传递信息。使用电话,网络或其他通迅工具时,要采取严格保密措施。

11、电子计算机信息的保密。凡存贮有秘密事项的电子计算机应专人管理,并加设密码,其他人员不准接触或调用计算机存贮的内容。加强对计算机数据载体的管理,不准携带或邮寄出去。使用电子计算机时,凡秘密数据的传输和存贮应采取相应的保密措施。

12、保密查处。坚持保密检查,查秘密文件、资料管理,以及防范措施。发生泄密案件及时报告有关领导,有关领导接到报告后,就立即查处。对生泄密案件故意隐匿不报或延误报告时间,以致影响查处工作的正常进行,或者影响采取补救措施的,根据其造成损失的情况,要严肃追究经办人和有前领导的责任。

第二篇:合同和信息管理

合同和信息管理措施 第一节 工程变更

一、工程变更的提出按合同条款的规定

监理工程师有权指示承包人进行工程变更,承包人执行这项指令。工程变更可由承包人提出,也可由业主或监理工程师提出。承包人提出的工程变更,多数是从方便承包人施工条件出发;业主提出变更多数是由于当地政府的要求,或者工程使用性质改变;监理工程师提出变更多数是发现设计中的不足或错误,无论哪方提出变更,都需要提出变更原因、设计图纸和有关增减工程量,影响工程费用的计算书。

二、工程变更的程序

工程变更提出后,经监理工程师审查(在审查过程中,依据工程变更的性质和变更费用的多少,必要时与业主或承包人协商),工程变更审查批准后,编制变更文件,发出变更指令。由承包人在工程施工执行变更指令,业主依据工程变更增减工程费用。

三、工程变更的审批

(一)重大变更设计,应由业主或原设计批准机关批准。

(二)重大及一般变更设计的等级划分由驻地监理办根据本路段实际情况划分,并将划分情况报业主核备。小型变更设计,可由设计单位派驻现场的设计代表,在总监批准后,报备业主。

(三)要变更设计由业主负责审批。

四、变更设计审批程序

变更设计可以由承包人、监理、原设计单位或业主提出,将通过变更令或变更文件形式下达,对于原设计单位因设计错、漏、缺等原因提出的变更设计,经驻地监理办审批后由业主根据批复文件签发变更令。

对于承包人提出的变更设计,其审批程序如下:

一般变更设计审批权限

一般变更设计向驻地监理办报送“工程变更申请报告”(包括附件、下同)一式六份,在驻地监理办收到之日起7天内批复。凡核准之变更设计,批复时驻地监理办均应填写“工程变更令”,并由驻地监理办指令承包人执行,并在一周之内报业主备案。

重要变更设计审批程序由提出者向驻地监理办报送“工程变更申请报告”一式六份,驻地监理办提出审查意见后报送业主审批,在驻地监理办收到工程变更申请报告之日起14天内由业主以文件或变更令形式批复,报送驻地监理办,并由驻地监理办指令承包人执行。

重大变更设计审批程序由提出者向驻地监理办报送“工程变更申请报告”一式六份。驻地监理办提出审查意见后报业主,业主视情况组织原设计单位、驻地监理办或原设计批准机关进行研究,并由原设计单位或委托设计单位变更设计。在驻地监理办收到之日起21天内由业主以变更文件形式批复,报送业主,抄送驻地监理办及有关单位,由驻地监理办签发变更令指令承包商执行。

对于由监理提出的变更设计,其审批程序如下:

驻地监理办提出的一般变更设计由业主审批,业主在收到驻地监理办提出的工程变更申请报告之日起7天批复,变更令报送驻地监理办同时抄送有关单位,并由驻地监理办指令承包商执行。

驻地监理办提出的重要和重大变更设计报告和批准程序类同于承包人提出的重要和重大变更设计审批程序,仅略去承包商报送手续。业主如有一般变更设计建议,由所在变更设计合同段的驻地监理办监理提出报业主审批或由业主直接签发变更令,对业主提出的重要和重大变更,其报送和审批程序类同于承包人提出的重要及重大变更设计审批,仅略去承包商报送手续。

五、变更设计审批权限

一般变更设计由变更所在合同驻地监理办负责审批报业主备案。重要变更设计由业主组织审批,并备案。

涉及工程规模、技术规范、重要结构,路线走向等重大变更设计经驻地监理办审核,由业主会同有关部门专项处理。

第二节 工程延期

一、工程延期申报程序

根据合同条款的规定,承包人的工程延期申报程序是:当延误事件发生的28天之内,承包人提出工程延期申请,填报延期申请书,并附上详细的说明及所有与此项工程延期事件有关的文件、信函、原始资料等证明材料报驻监理办。若在实际工作中不能在28天内提出详细的申请,为公正地保护承包商与业主的利益,也为了便于工程延期事件的顺利处理,承包商应在事件刚刚发生的3天之内提出工程延期的意向中,并根据驻地监理办的要求,随时提供有关材料,在延误事件终止后的14天之内,再提供详细的工程延期申请和证明材料,报驻地监理办。

如果某项延误事件有连续性,承包人不能在28天之内提出详细报告,承包人不超过7天的间隔向现场监理办公室提交了临时报告,并在事件结束后的14天之内提交了详细报告,则工程延期申请可以接受。

工程延期申报、审批流程图

二、工程延期的审批程序

工程延期审批分三级进行,即:驻地监理办对承包人的工程延期审批申请谨慎调查,并提供证明材料和初步意见;总监对上述工作进行指导和监督,并提出审查意见报业主审批,签字备案后生效。驻地监理办对承包人的工程延期申请、所提供的各种资料、数据和专业监理工程师的初步意见进行评价、计算和审查;必要时,取承包人或有关各方的申述意见,上报总监的审查。

三、工程延期审批的一般方法

(一)首先审查延误事件是否属实

主要依据现场监理工程师的工地日记及其他一些原始记录或基础文件来判断、调查所谓的延误事件是否发生。

(二)审核工程延期理由是否符合合同条款的规定

主要根据合同条款的规定和延误事件的发生过程来判断是否确实由非承包人自身原因而引起。

(三)判断延误是否有效合理 所谓有效合理,是总监在审批工程延误时应特别注意的问题,也是工程延期能否成立的关键之所在。在承包人的工程延期申请中,有些延误事件虽然并非承包人自身所致,但并不一定是有效合理的,只有有效合理的工程延期才能予以批准。所谓有效合理,就是所发生延误的项目必须是影响到整个项目完工期的工程。如果发生延误的项目不在工程计划的关键线路上,并不影响整个工程完工期,那么批准工程延期就没有必要也不合理了。关于延误是否发生地关键线路上。

(四)计算工程延期时间

工程延期时间的计算方法较多,一般常用的有3种:

1、利用经验系数计算工程延误时间

这种方法主用于计算由于异常气候所引起的工程延期时间。以恶劣雨天为例,其计算式可表示为:

应给予的工程延期天数=日历天数-(××年平均降雨天数×影响系数)-实际工作日式中,××年平均降雨天数—即合同中对恶劣气候的评定标准;

影响系数—为经验系数,即一个下雨日等于多少个非工作日。此系数应根据当地具体项目的经验确定;

实际工作—承包人的实际工作时间。就以驻地监理工程师的记录为准。

用进度计划计算工程延期时间这种方法的依据是经监理批准同意的进度计划。一旦工程延期事件发生后,就可以根据其发生的起始时和合同的终结时间,在计划进度中算出给予的工程延期时间。这里所指出的“合同终结时间”,即承包人应该开始工人工作的时间,而不一定是承包人实际开始工作的时间,也就是应扣除由于承包人管理不善等原因而造成的延误。

利用合理工期的计算来确定延期时间

这种方法主要用较大的工程变更所引起的工程延误时间的计算,而且变更后延期时间持续较长,很显然,这类变更项目的原定计划已为适用,如套用进度计划来判定工程延期时间的就不合理了。

利用合理工期的计算来确定工程延期的方法是:根据工期定额等具有一定法律效力的规定,结合具体工程项目的技术情况和条件,计算出该项目的合理工期,然后减去合同中已给予的工期,其差值即为应给予的工程延期时间,计算式或表示为:应给予的工程延期时间=合理工期-合同中的工期-承包商延误工期,上述计算工程延期的方法,仅指对承包商的单项工程延期申请而言,但在实际工作中,监理工程师批准的工程延期申请不止一个,那么,应给予承包商的工程延期时间,应是所批准的各单项工程延期时间的累计时间,但应扣除相同时间或相同内容的重叠时间。

四、违约

1、业主的违约

当业主有下列事实时,监理工程师应确认业主违约。(1)由于不可预见的理由,而不可能继续履行其合同义务。(2)没有在合同规定的时间内根据监理工程师的支付证书向承包人付款。

2、承包人违约

(1)当承包人有下列事实,监理工程师应确认承包人一般违约。1)给公共利益带来伤害、妨碍和不良影响; 2)未严格遵守和执行国家及有关部门的政策与法规; 3)由于承包人的责任,使业主的利益受到损害; 4)不严格执行监理指令; 5)未按合同规定管理好工程。

(2)当承包人有下列事实时,监理工程师应确认承包人严重违约。

1)无力偿还债务或陷入破产或主要财产被接管或主要资产被抵押,或停业整顿等,因而放弃合同;

2)无正当理由不开工或拖延工期;

3)无视监理警告,一贯公然忽视履行合同规定的责任与义务; 4)未经业主同意,随意分包工程,或将整个工程分包出去。(3)违约处理

1)监理办确认承包人属一般违约后,应采取如下措施: a.书面通知承包人在尽可能短的时间内,予以弥补与纠正; b.提醒承包人一般违约有可能导致严重违约; c.上述措施无效时,书面报工作站;

d.确定因承包人违约对业主造成的费用影响,办理扣除相应费用的证明。

2)监理办确认承包人严重违约,业主已部分或全部中止合同后,应采取如下措施:

a.指示承包人将其为履行合同而签订的任何协议的利益(如材料和货物的供应服务的提供等)转让给业主。

b.认真调查并充分考虑业主因此受到的直接和间接的费用影响后,办理并签发部分或全部中止合同的支付证明。

第三节 分包、指定分包 在合同条款中规定:未经监理工程师事先书面同意,承包人不得将任何部分工程分包出去。因此,承包人拟雇佣的任何分包人均需经监理工程师进行资格审查并书面批准后,才可以分包工程。对于指定分包合同,其原则上与上述基本一致,所不同的是指定分包人由业主或监理工程师选择决定。由于在工程中出现较多的是一般分包合同,所以重点是对一般分包人的资格审查。

一、分包的报批

对分包人的审批权限在驻地监理办这一级,监理工程师对分包人进行现场管理和监督,入伙承包人要求雇佣分包人则必须履行如下程序:

1、承包人将候选的分包人的名单和其机械设备、技术力量、财物状况以及所承担过的工程情况等详细资料及分包合同草本报驻地监理办;

2、总监应对各候选分包人的上述情况进行仔细审核,必要时进行现场考察。根据上述审核及考察情况,书面答复承包人是否同意分包以及所确定的分包人单位:

由驻地监理办审查并报业主批准后,承包人方可同承包人正式签订合同,并将分包合同的副本送驻地监理办一份。

3、分包合同生效后,分包人才能进入工地施工。

上述分包的报批程序,仅指在工程实施工程中出现的分包而言。如果承包人有投标书中拟定了分包项目和分包人,且业主已在对承包人资格审查的同时对分包人的资格也进行了审查,就不必履行上述程序。如出现这种情况,驻地监理办要求承包人再书面申报,并通过业主对上述分包人再次进行确认,以便于今后管理和控制。

二、分包人的资格审查

原则上同在招标时对承包人的资格审查一样。但由于分包人往往只承建一些单项工程,因此,在对其资格审查的尺度上与对承包人的资格审查略有不同。为确保工程质量,监理工程师在对分包人的资格也进行审查时,重点是对其承担过与拟分包相同或类似工程的业绩和履约能力;投入工地的技术管理人员资历和具体单位;对本合同规范的理解执行本合同规范和承诺等诸方面进行详细审查。必要时,也对一些分包人进行现场考察。

(一)审查分包人承担过与拟分包相同或类似工程的业绩和履约能力。

这是驻地监理办在对分包人的资格进行审查的重点,也是最基本的一点。如果分包人不具备起码的工作经验和履约能力,将不能同意其分包资格。

对于分包人曾经承担过与拟分包工程相同或类似工程的业绩,驻地监理工程师应主要审阅有关权威部门出具的质量评定书和鉴定书,以了解分包人在这一方面的工作经验和能力。

对于分包人的履约能力,驻地监理办应主要从分包人企业的性质、法人代表、营业执照、企业简历、规模、财务资本状况、技术人员及职工数量,主要产品、生产能力、生产设备的主要型号及先进程度等诸多方面进行了解。如果是由分包人自备材料,还需了解拟分包工程所需材料的来源、质量及供应情况。

通过上述审查,驻地监理办基本就可以判断分包人是否符合要求。

(二)审查分包人拟投入工程的主要技术管理人员资质和具体单位的技术管理人员资质如何,直接影响到施工队伍。而且,有些分包人可能不派自己的正式施工队伍进场施工,而派非正式队伍或再分包出去。因此,驻地监理办应对其进行严格审查。

对其拟派驻工地的主要技术管理人员资质的审查,主要通过这些人中的简历和有关证明文件进行了解,看其技术水平、工作经验和能力是否满足要求。

对其拟参加施工的具体单位,应了解是否为分包人的正式队伍以及投入工程施工的设备情况和人员的组成情况。

为了防患于未然,驻地监理办应要求在分包合同中明确规定,必须是分包人有所属人员和正式施工队伍进场施工,否则驱逐出工地或取消分包资格。

(三)审查分包人对本合同规范的理解和对执行本合同规范的承诺这是监理工程师在对分包人的资格进行审查时应特别注意的问题,也是认证工程质量的前提条件,必须认真实行。往往有些承包人在制定分包合同的技术规范,在分包合同中,必须写明分包人要严格执行本合同的合同条款和技术规范。同时,对某些较大或较重要的分包项目,如桥梁、预制构件的分包等,还应对其施工组织计划、施工工艺及措施等进行审查,以了解分包人的计划安排及对本合同规范的理解程度。

(四)实地考察

实地考察,就是到拟采用分包人的企业所在地或曾经承担过类似工程所在地进行考察,以进一步核实分包人的履约能力和工作经验。在重要工程项目中,主要是对一些进行专项工程或特殊工程施工的本地分包人进行实地考察。实地考察的内容主要是对分包人企业的业绩以及生产设备和材料供应等方面进行调查和了解(主要从用户单位了解)。

对分包人的资格审查,是监理工程师对分包人的管理和控制以及保证工程质量的一个重要环节。因此,监理工程师应对此引起足够重视。

三、指定分包人合同的审批

指定分包人的资格审查原则上与承包人和分包人的资格审查一样。不同的是,指定分包合同的标书由驻地监理办或业主拟定,并负责招标和接受中标事宜,然后由中标者与承包人签订分包合同。

指定分包人的选择与确定,可以在该合同招标之前或之后进行,如果在合同招标之前进行,业主应在招标文件是向此合同的所有投标者提供指定分包人的全部详细资料,以供投标者了解可能与之合作的指定分包人的情况。

为了防止承包人所雇佣的分包人未得到驻地监理办的批准就进行施工的情况出现,承包人的每项工程,在开工前均要求必须掛填报开工申请单,如果是分包人承担的工程,必须附上驻地监理办的书面批准证明,同时,在每次工地会议上,要求承包人必须上报分包商情况的资料,以便和驻地监理办实际掌握的情况进行对比。如有疑问,应在会上向承包人提出质询。必要时,应邀请主分包人参加工地会议。

核实分包人的队伍和技术管理人员的情况。

上述核实工作,主要是核查分包人的队伍和技术管理人员的情况是否与资格审查时所报情况相符。如不是正式施工队伍参加工程施工工地,或取消分包资格。

较大的分包项目,应指定专门的监理工程师监管,对较大的分包项目有必要指定专门的监理工程师或专门成立一个监理小组,负责对该工程的日常监理,以便随时掌握工程情况,处理工程中出现的问题。

对跨越时间较长分包合同,应对其分包人的资格进行中期审查关于对分包人资格的中期审查问题,在合同条款中没有规定,但对一些工期较长的分包全同,在工程实施期间,分包人的企业可能会发生破产或不利于工程的情况或不利于工程的情况,给业主和承包人以及工程带来严重损失。因此,为保护业主和承包人的利益以及工程的顺利进行,对一些跨越时间较长的分包合同,有必要对分包人的资格进行中期审查。

中期审查主要是对分包人的现状进行调查,了解分包人的财务状况、承包其他工程的履约情况,材料供应情况,主要负责人和主要管理,技术人员情况等。如发现不利于工程的情况,应立即采取相应措施。如果情况很严重(如分包人可能破产等),则应采取取消分包合同,扣留分包人设备、材料、资产等措施,避免业主(包括承包人)受到更大的损失。

中期审查的时间可视情况而定,一般初期时间间隔可以稍短,如半年进行一次,同时,应加强和分包人企业所在地或主要承包工程所在地的工商、税务、银行、法院、检察院的联系,以便及时得到信息。

(五)经常检查,发现问题严格处理

总监应经常检查分包人的工程,特别是一些重要的分包工程,应经常检查其各项技术指标是否符合规范要求,以及施工设备、技术力量等是否满足要求,如发现问题,应立即采取措施,情节严重者,应驱逐分包人,以避免更大的损失。

第四节 工程合同管理

一、合同管理工作

1、延期申报与审批程序(1)延期申报程序

承包人必须按合同条件有关延期条款的规定,按下列程序提出延期申请,否则,监理工程师将不考虑其延期要求;

1)承包人在首次出现延误情况后28天内,将其要求延期的详细情况,书面报告监理办并抄报工作站、监理办。

2)在提交上述书面报告的28天内,或经监理办同意的合理时间内,向监理办提交正式的延期申请。正式的延期申请应以《延期申请书》形式上报,并应附有承包人的详细申述及证明材料。

(2)如果一个事件具有连续性影响,承包人不能在28天内送交上述规定的详细申述及证明材料,则承包人除按以上所述提交要求延期意向的书面申请外,还必须以不多于28天的间隔向监理办送交临时报告,这些报告应真实地反映实际情况。在事件影响结束后的28天内,正式延期申请应附有与此有关的所有证明材料和详细申述。

二、信 息 管 理

1、基本要求(1)人员及职责

监理办应设专人负责信息管理工作,确定信息人员的岗位职责,确保统计及时、准确。该岗位的主要职责应包括:

a.建立文件管理办法,负责部门文件的收办、发送及日常保管; b.制定信息标识办法并贯彻执行; c.负责信息收集、整理及统计分析工作;

d.按总监理工程师和业主的要求组织整理竣工文件等。(2)信息分类及标识 a.监理工作信息分类

工程费用控制信息:工程合同价、物价指数、各种估算指标、施工过程中的支付报表、原材料价格、机械设备台班费、人工费,各种物资单价及运杂费等。

质量控制信息:国家质量政策及质量标准、工程项目的建设标准、质量目标分解体系、质量控制工作流程、质量控制工作制度、质量控制的风险分析、质量抽样检查的数据、验收的有关记录和报告等。

进度控制信息:施工定额、计划参考数据、施工进度计划、进度目标分解、进度控制的工作程序、进度控制的工作制度、进度控制的风险分析及进度记录等。

合同信息:合同协议书、中标通知书、投标书及附件、合同通用及专用条件、技术规范、图纸、投标书附表、其他有关文件(包括补遗书等)。

其他类型信息包括有:

监理信息:监理过程中,监理工程师的一切指令、审核、审批意见、监理文件等。

承包人信息:施工过程中反映承包人的工程进度、质量、变更、索赔、延期、单价计量、支付、报表及其他方面的信息。

试验检测信息:指对施工材料、混合料等性能试验及对半成品、成品的检测验收信息。

原始记录:包括记录的工作日记、现场检查记录、会议记录、来往函件等。

上级及业主信息:在项目实施过程中,上级的有关指示、业主的有关意见、决定等的相关信息。

环境信息:沿线地主政府、有关单位、人民群众对建设项目的意见、建议及之间关系等信息,天气气候信息等。

b.按照文件产生部门、文件类别、产生时间、序号等分级方式,授予每一份文件唯一标识号。监理办的文件或报告还应有印章和签字。

(3)相关制度

监理办应建立文件阅办制度、签发审批制度、日常保管和借阅制度。

(4)信息资料的日常管理

信息的日常管理指从信息产生、办理并形成结果至建立台帐进行统计分析的系列工作。信息管理人员应按要求,及时、完整、真实、规范地完成各项工作。

1)合同类

合同类文件是监理办监理活动的主要依据,应妥善保存和管理。a.建立合同文件清单,其主要内容包括文件名称、类别、编号、有效期、下发部门等内容,该清单应能动态地反映合同文件的变更或修改情况。

b.对合同文件进行适当的分类,并对每份合同文件进行唯一性标识。

c.对于合同文件的变更或修改,应有明显的标识,并及时书面通知相关人员。

2)工程图纸

a.建立图纸的收发登记; b.建立本部门图纸清单,对图纸进行编号标识;

c.图纸的变更应在图纸上进行准确的标注,并及时通知有关人员。

3)文件类

a.监理办应建立文件往来管理办法,明确行文范围、格式和要求,规范有关方面的工作。

b.监理办应建立收文阅办制度,并根据文件的不同来源建立文件清单。

c.监理办所发文件应用统一的文头纸和规定统一的文号。行文应有明确的文件标题,宜一事一文。文件抬头写明文件的主送单位,落款日期上加盖监理办印章。文件末尾写明文件主题词、抄报、抄送部门和文件份数等内容。

4)原始记录

a.审批单应按类别、监理段落分类,标注编号后与所报送的文字材料一同保存。

b.交验单与验收单应按不同的监理段落、层次、部位、产生时间等逐级分类,统一编号后与文字材料一同保存。应该强调的是:监理工程师验收不合格时,应在验收单上签署不合格意见,并保留一份存档。对于混凝土工程等不能立即确定验收结果的项目,应在强度等结果报出后立即封存相应的验收单。监理人员必须保证原始资料的真实性、完整性,禁止将承包人提供的资料挪作监理验收资料。

c.中间交工证书和中间计量单应按工程划分、产生事件等分类,采用统一格式填写,编号标识,分类保存。编号应具有连贯性。

d.监理指令单应按监理段落分类保存、编号标识,并建立指令单清单。监理办应监督检查指令单的执行结果,并封闭记录。

e.监理日志应采用规定格式,客观、连续记录监理活动。日志栏目必须填写清晰。不使用模棱两可的语言。对于监理工作中发现的问题,必须在日志中描述最终的处理结果。监理日志应每月末收回监理办统一检查、统一标号,分类保存。

f.旁站记录应采用规定格式,客观记录旁站过程和结果。监理工程师应按照技术规范的要求,对所旁站项目的主要技术指标有准确记载。旁站记录应在每月末收回监理办,由专业工程师统一检查,编号标识后分类保存。

5)台帐范围至少应包括试验检测、工程测量、材料审批、开工审批、专项方案审批、工程验收、形象进度、中间计量、工程变更、索赔、分包、中期支付和质量评定等。台帐应根据岗位分级建立,动态控制,严禁记流水帐。

6)监理月报和支付月报由监理办负责编制,统一编号,由驻地监理工程师签发,内容应全面、准确、规范。

2、文 档 管 理

监理办、承包人或特殊分包人有关工程质量、进度、费用和合同文件及一切往来文件、报表等,都属工程的档案,是执行合同、解决纠纷的证明和重要依据,均应分类编号归档保存;通常分为:行政档案、财务档案和技术档案三类。

(1)行政档案: 1)监理办与监理办之间来往的函件;

2)监理办与承包人或指定分包商之间的来往函件; 3)监理办与技术专家之间的来往函件; 4)监理机构内部来往的函件、请示报告、报告的批复; 5)监理办与第三方之间的来往函件、协议; 6)工程监理月报;(2)财务(支付)档案: 1)承包人提出的延期索赔申请以及批准的延期时间和索赔的费用;

2)额外或紧急工程的费用计算; 3)设计变更批准的费用计算; 4)各类支付证书; 5)保险单及付款收据; 6)其它费用支付证明; 7)工程进度月报。(3)技术档案

1)工程进度计划:包括总计划、各阶段进度计划、关键工程进度计划及所有修改调整的进度计划;

2)开工及停工指令; 3)变更设计图纸; 4)现场指令; 5)检查记录; 6)验收记录; 7)试验记录; 8)施工图纸; 9)竣工图纸。(4)档案管理 以合同文件及业主颁发的有关档案管理办法为准。竣工文件的收集、归档由监理办负责,并在竣工验收前交付监理办。

3、施工图信息反馈

为了及时解决因设计可能影响施工质量和进度的问题,特建立如下施工图信息反馈制度:

1、承包人、监理、工作站在使用施工图过程中如发现错、漏、碰或其他存在的问题或要求解释设计意图,应按附表格式填写《市政道路施工图设计情况反馈表》及其续表。

2、表由工作站、监理及与业主草签或签订正式承包合同的承包人填写。业主批准的分包人以主承包人的名义填写。

3、反馈程序:填表单位(承包人、监理或工作站)填写反馈表→(通过工作站)报技术管理处→送设计代表处。填表单位应在报送文字材料的同时,发送电子邮件或复制的软盘给设计代表处,否则不予受理。

4、处理程序:设代处处理(一式五份)→送技术管理处审核备案→(通过工作站)发送填表单位。

(1)施工详图信息反馈程序

1)按规定份数,将签(章)完备的施工图按时送达技术管理处。2)技术管理处对设计单位编制的施工图作原则审查(但不免除设计单位对施工图的责任),经总监同意后下发。下发程序为:技术管理处→工作站→监理办→现场监理办公室→承包人(指与业主签订合同的承包人,下同)。设计单位不得直接向监理、施工单位发送施工图、变更设计图及其他任何类似资料。

3)承包人对施工图纸进行详细的审核,依据施工图编制施工详图。施工详图一式7份报现场监理办公室。

4)现场监理办公室对承包人编制的施工详图审核签字后,报监理办。监理办负责施工详图的最终审核并签章确认。经监理办签章的由承包人编制的施工详图是施工、监理、计量的依据。监理办将此施工详图报工作站3份(工作站自留1份,报监理办技术管理处、工程管理处各1份),下发现场监理办公室1份,承包人2份(其1份作为竣工图原件)。

5)施工详图尺寸按交通部部颁编制办法规定。施工详图采用设计单位编制的施工图原编号,并在原编号前加注“X”,以资区别。如承包商所编图号须进一步细分,可在上述编号后加“—XX”,以两位自然数注明。

(2)计变更图纸信息反馈程序

1)总监决定的变更,由监理办会商原设计单位进行变更设计,图表中加签“XX技术确认”印章。变更设计图纸运作程序按施工图及施工详图运作程序执行。

2)非总监提出的变更要求,按规定的权限进行审批。由工作站、监理办审批的,其施工详图由承包人绘制完成后按施工图及施工详图运作程序中第3条开始办理;由总监审批的,其施工详图按第二项第1条“总监决定的变更”进行处理。

3)变更设计图纸附注应首先说明设计变更所依据的文件及其文号。变更设计图纸编号按变更次数在图号后加“G1”,“G2”„„。

(3)施工详图与竣工图的关系

1)高监办审定(签章)的施工详图加盖竣工图章即为竣工图。2)有工程变更时,根据最后一次变更的施工详图加盖竣工图章即为竣工图。

(4)施工详图的绘制

根据招标文件《技术规范》103.04第6条的规定,承包商绘制施工详图必须采用AutoCAD(中文版)绘制,文字表格采用office 2000或以上版本制作。承包人向高监办报批施工详图时应同时提交电子文件,承包人和高监办对这些电子文件必须分类建立目录,及时备份。

第三篇:合同和信息管理措施

第八章 合同和信息管理措施 第一节 合同管理保证措施

合同管理就是对与本工程建设项目有关的各类工程合同,从条件的拟定、协商、签署、执行情况的检查和分析等环节进行的科学管理工作,以期通过合同管理实现工程项目的控制目标,维护订立合同双方的合法权益。

一、管理目标

合同管理总目标是:在监督各项建设活动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前提下,工程质量符合工程建设规范和国家相关工程施工质量验收标准,施工进度和工程造价满足施工合同的相关要求,施工过程不发生重大施工安全事故,工程现场符合内蒙古自治区有关文明工地的标准。

二、管理方法

合同管理就是遵循业主与承包商或材料、构配件、设备供应商等订立的工程合同所约定的工程质量、施工进度、工程造价和安全、文明施工目标,依据有关政策、法律、规章、技术标准和合同条款来解决处理各种合同问题。

㈠、工程质量合同管理方法

运用科学管理方法和质量控制措施,依据有关合同条款的有关规定对工程质量进行监督与管理,严格约束承包商按照图纸和技术规范中写明的试验项目、材料性能、施工要求和允许精度等有关规定进行施工,消除质量隐患,防患质量事故,严把质量关。具体请见第七章第一节《工程质量控制措施》。㈡、施工进度合同管理方法

根据有关合同条款关于工期的要求,编制施工进度控制的监理计划,审查承包商提交的工程施工进度计划,并工程施工过程,经常检查计划的执行情况,发现偏差,及时采取纠偏措施,确保工程进度全面受控,工程按期开工,顺利施工,如期竣工。

㈢、工程造价合同管理方法

监理机构作为工程费用的监控主体,处于工程计划与支付环节的关键位置,除了加强对合同中所规定的工程量表,工程费用的计量与支付管理外,还应对合同中所规定的其它费用加强监督与管理。此外,还应根据合同条款,制定工程计量与支付、工程变更和施工索赔的程序,使工程费用监督与管理科学化、规范化。

具体请见第七章第三节《工程造价控制措施》。㈣、安全、文明施工合同管理方法

根据国家和省、市有关安全、文明施工的法令、法规,以及相关施工合同条款,对工程现场安全文明施工进行监督与管理,严格约束承包商按照国家和省、市有关安全、文明施工的法令、法规组织施工,消除施工安全隐患,防患施工安全事故,创建建设工程安全文明施工示范工地。

具体请见第九章第二节《安全、文明施工管理措施》

三、管理手段

㈠、建立合同管理体系,打造合同管理基础 1.本工程监理中标后,立即根据本工程合同管理工作需要,组织制定本工程合同管理的目标标准,并建立有序的合同管理体系,以为组织协调合同各方全面履行合同的权利、义务,及时、妥善处理合同争议,确保工程质量、施工进度、工程造价和安全、文明施工目标的顺利实现打下应有的基础。

2.建立工程合同管理数据系统,将所有合同文件的条款分门别类进行分解、组合、归纳、存储,形成计算机合同管理数据系统,使各种合同的时间概念、逻辑关系更明确,合同各方风险、责任和权利更明了。

3.分析所有工程合同的内在联系,逐条分析工程承包、材料供应共同承担风险的合同条款,分门别类分析与工程相关各方的内在联系,对于那些与业主有关的合同条款,重点给予关注,分别予以存档,以防漏项。

㈡、审查各类工程文件、报告和报表

1.从工程质量控制入手,需要审查的工程文件、报告和报表包括:分包商资质证明文件,承包商的开工申请书,施工组织设计或施工方案、质量计划,有关材料、半成品和构配件质量证明文件,反映工序质量的动态统计资料或管理图表,有关工序产品质量的证明文件(检验记录及试验报告)、工序交接检查(自检)、隐蔽工程检查、分部分项工程质量检查报告等文件、资料,有关工程变更、修改设计图纸,有关应用新技术、新工艺、新材料、新结构等的技术鉴定书,有关工程质量事故或质量问题处理报告,现场有关质量技术签证、文件等。2.从施工进度控制入手,需要审查的工程文件、报告和报表包括:施工总进度计划,按年、季、月编制的工程综合计划,施工进度调整、修改计划,分期申报的已完工程量报告,工程进度款支付凭证和工期延期申请等。

3.从工程造价控制入手,需要审查的工程文件、报告和报表包括:承包商依据合同约定提交的履约保函,业主委托的工程造价咨询机构编制的工程量清单,承包商编制的工程施工各阶段和年、季、月度的资金使用计划,各类工程款支付报告、报表(包括工程预付款、工程进度款和工程竣工结算款等),各种索赔申请和工程变更预算等。

4.从安全文明施工管理入手,需要审查的工程文件、报告和报表包括:承包商取得的政府建设主管机关颁发的《安全生产许可证》、施工组织设计中有关安全施工技术措施及安全施工组织措施、专项安全施工方案、危险性较大工程的专项施工安全方案,以及事故报告和事故处理报告等。

㈢、监督相关各方全面履行合同义务

1.检查监督承包商遵循合同约定的标准和目标开展各项施工活动,综合运用审查、会议、巡视、检查、旁站、见证取样送检和现场抽样试验等手段,对承包商的各项施工活动实施全过程监控,确保工程质量、工期、造价和安全文明施工合同目标的顺利实现。

2.检查监督材料、构配件、设备供应商履行合同约定的义务和责任,通过审查质量保证文件、见证取样送检、现场抽样试验和使用前复核检验等手段,检查监督进场的材料、构配件、设备质量,确保工 程质量、工期、造价和安全文明施工合同目标的顺利实现。

3.检查监督业主委托的工程质量专业检测试验机构履行合同约定的义务和责任,通过审查质量保证文件、见证取样送检、现场抽样试验等手段,检查监督进场的材料、构配件、设备和工程实体质量,确保工程质量、工期、造价和安全文明施工合同目标的顺利实现。

4.检查监督业主委托的工程造价咨询机构履行合同约定的义务和责任,通过审查、抽查造价文件资料等手段,检查监督工程造价咨询机构的工作质量,确保各类工程造价审查成果准确、可靠、有效,合同造价目标得以顺利实现。

5.注意提醒业主全面履行相关合同义务,并随时予以督促执行,防止出现由于业主的违约而影响工程顺利实施的各种不利情形。

㈣、组织召开各类协调会议

1.组织召开每周一次的工地例会,通报相关各方合同履行情况,组织协调有关质量、工期、造价和安全文明施工等问题,分析影响合同履行的各种不利因素,协调质量、进度、造价和安全文明的矛盾。

2.组织召开其它各类工程会议,如协调处理某些专门的质量、安全问题和技术问题的质量、安全专题会议,每月一次的定期现场进度协调会议,每月一次的工程造价偏差分析、协调会,以及其它重大工程问题的协调处理会议等。

㈤、签发指令文件与一般管理文书

1.签发指令文件:根据相关各方合同履行情况,从全局利益出发,要求相关各方严格按监理机构的意图和主张实施施工作业或管理,主 要包括:开工指令、工程暂停施工指令、工程恢复施工指令、工程进度赶工指令、工程变更指令、质量问题整改指令、安全问题整改指令,以及各类监理工程师通知等

2.签发一般管理文书:主要包括各类工程文件、报告和报表审查意见书,监理工程师函、监理业务联系单、监理工作备忘录、会议纪要、以及有关信息、通报的发布等。

㈥、调解相关各方的合同争议

接到争议方合同争议的调解要求后,立即深入了解争议情况,主动调解争议。若调解无效,将在合同规定期限内提出争议处理意见,如争议一方对处理意见有异议而在合同规定时限内提起仲裁或诉讼时,公正地提供有关证据。

四、日常管理措施 ㈠、施工准备管理 1.施工组织设计

⑴.要求承包商在合同工程开工前约定的时间内,完成施工组织设计的编制及内部自审批准工作,填写《施工组织设计(方案)报审表》报送监理机构。

⑵.由总监组织相关专业监理工程师进行审查,提出审查意见报本投标人公司总工审定,再由总监审核签认后报业主。当需要退回承包商修改时,由总监签发书面意见,退回承包商修改后重新进行报审。

⑶.就合同管理而言,监理机构的审查将重点放在施工组织、施工人员、施工工艺、施工方法、施工计划、施工措施等是否可以确保 合同要求的工程质量、工期和安全、文明施工目标的实现,并不致诱发重大工程变更和工程造价的增加。

2.相关各方开工准备工作

⑴.检查、督促业主按照合同条款的要求向承包商拨付工程预付款,为施工现场提供应有的施工条件,如征地拆迁,施工临时用电、用水的提供,施工通道的开通,施工图纸资料的提供,平面坐标和高层控制点的提供,以及工程开工的报批和外部环境的协调等。

⑵.检查、督促承包商组织施工管理人员、施工作业人员和施工设备进场开展施工准备工作。如搭设现场临时生产、生活设施,实施场内施工临时用电线路、临时供水管道和临时通道施工,工程测量控制点的复核和保护,以及施工测量放线等。

⑶.落实监理机构内部的监理工作准备,熟悉工程图纸资料,核查工程现场情况,开展施工环境调查,编制工程监理规划,查验承包商进场施工管理人员、施工作业人员和施工设备,审查分包商施工资质、组织施工图纸会审、审查施工组织设计、复核施工测量成果、协办各类开工手续、督促办理各种交接、组织协调各方关系等。

3.开工或延期开工

⑴.检查督促相关各方做好开工准备工作,以便承包商能够按照合同约定的时间按时开工,并保证在合同工期内竣工。但往往由于承包商以外相关方面的原因而使工程不具备开工条件,这就需要监理机构按合同约定,对延期开工的责任进行判定。

⑵.若非承包商原因使工程无法按合同约定时间开工,要求承包 商应在不迟于合同约定的开工日期前7天,以书面形式向监理机构提出延期开工的理由和要求。监理机构将在接到延期开工申请后的48小时内未予答复。如监理机构批准延期开工,工期相应顺延;如监理机构不批准延期开工,工期不予顺延。如果承包商未在规定时间内提出延期开工要求,工期也不予顺延。

⑶.因业主原因使工程无法按合同约定时间开工,如业主未有支付工程预付款、施工现场尚不具备施工的条件等,监理机构将以书面形式通知承包商推迟开工日期,工期相应顺延。

⑷.如无法按合同约定时间开工,监理机构将认真查明原因,督促责任方为工程开工积极创造条件,并选择合适的时机签发工程开工令,并将其作为施工合同工期的起算日。

㈡、施工过程管理 1.材料、设备质量

⑴.审核业主或承包商设备、材料采购、订货申报,对重要或大宗的材料,要求提交样品。经试验或鉴定确认符合设计文件、图纸及有关标准后方可订货、采购。必要时,协助业主对供货厂商进行考察,择优选择供货厂商。

⑵.组织进场材料和设备的验收,验收内容包括:审核进场设备、材料申报资料,按常规对进场实物进行检查,必要时指令并见证承包商抽样送检或执行监理复核检测程序。对于进口的材料、设备和重要工程、关键施工部位所用材料,全部进行检验。

⑶.核查存放保管条件,检查承包商根据设备、材料的特点、特 性以及对防潮、防晒、防腐蚀、通风、隔热等方面的不同要求,准备的各种存放条件及环境,发现存放、保管条件不良,要求承包商及时加以改善。

⑷.见证承包商取样送检的全过程,内容主要包括:承包商取样人员必须具有材料试验专业知识,送检试验室必须具有相应资质;取样方式、方法、频率必须符合相关规定;所采选样品应具有代表性。

⑸.严格进行使用前的检查认证。对于重要结构、部位的材料,须核查品种、规格、型号、性能和工程适合性,新材料须通过试验和鉴定,代用材料须通过设计计算和充分论证,经监理机构及有关部门确认后方可使用。

2.施工质量

监理机构将在施工过程,采用巡视、旁站、平行检验等方式,检查、监督承包商的施工工艺和产品质量,对建筑产品的生产过程进行严格控制。

⑴.要求承包商必须依据合同约定的质量标准进行施工,监理机构必须依据合同约定的质量标准对承包商的工程质量进行检查,达到或超过约定标准的,给予质量认可;达不到要求的,指令承包商整改、返工,直至符合合同约定标准。

⑵.对于工程质量达不到合同约定标准的工程内容,一经检查发现,立即指令承包商整改、返工,由于承包商原因导致工程整改、返工的费用一律由承包商承担,工期不予顺延,如因此诱发工期延误而造成工程延期交付使用,承包商尚需赔偿业主的相应损失。⑶.如业主要求承包商使用专利技术或特殊工艺施工,应负责办理相应的申报手续,承担申报、试验、使用等费用;若承包商提出使用专利技术或特殊工艺施工,应首先取得监理机构认可,然后由承包商负责办理申报手续并承担有关费用。不论哪一方要求使用他人的专利技术,一旦发生擅自使用侵犯他人专利权的情况时,由责任者依法承担相应责任。

3.施工进度

⑴.工程开工后,要求承包商必须按照监理机构审查确认的施工进度计划组织施工,并接受监理机构对施工进度的检查、监督。

⑵.逐日检查施工进度,按分项工程或工点对实际进度进行记录,内容包括:当日实际完成及累计完成工程量,当日实际参加施工的人力、机械数量及生产效率,当日施工停滞的人力、机械数量及其原因,当日的天气情况等。

⑶.根据每日施工进度检查记录,随时检查进度计划的实际执行情况,掌握实际进度的第一手资料,每周一次定期对实际进度的数据与计划进度的数据进行比较,及时发现实际进度与计划进度的偏差值。

⑷.对无合理情形的进度延期或监理机构认为实际进度过慢,将不能按计划预定的时限完成施工时,要求承包商在保证工程质量和不增加业主投资的前提下,采取加快施工措施,以赶上进度计划中的阶段目标或总目标。

⑸.当发现施工组织安排、施工顺序或人力、设备与进度计划上 的方案有较大偏差时,要求承包商调整原进度计划及工程用款计划,并要求承包商调整后的进度计划应符合工程实际,以保证在合同工期内完成施工。

⑹.审批承包商提出的进度计划调整方案。并注意调整进度计划主要是调整关键工程的施工安排,对于非关键工程,如实际进度与计划进度的差距并不对关键工程的实际进度产生不利影响时,不必对整个工程进度计划进行调整。

⑺.组织协调有关单位的关系,采取相应的经济、技术、组织与合同措施,督促承包商落实调整后的进度计划,并注意防患承包商因赶工而忽略工程质量和施工安全的通病,以确保工期目标的顺利实现。

⑻.由于承包商原因造成进度拖延,而且承包商拒绝接受赶工指令,或虽采取赶工措施,但仍不能赶上进度计划目标时,监理机构应对承包商的施工能力重新进行评价,必要时建议业主对工程的一部分实行指令分包或考虑更换承包商。

⑼.由于承包商以外的原因造成工期拖延,监理机构将按照合同的有关规定,公正地区分工期拖延责任,慎重审批承包商有关工程延期的申请,并将其纳入施工合同工期,作为施工合同工期的一部分。

4.工程变更

⑴.设计单位对原设计存在缺陷提出的工程变更,应编制设计变更文件;业主或承包商提出的工程变更,应提交监理机构,并由总监组织专业监理工程师审查同意后,提请业主转交原设计单位编制设计 变更文件。当工程变更涉及安全、环保等内容时,应按规定经有关部门审定。

⑵.监理机构必须根据实际情况、设计变更文件和其它有关资料,按照施工合同的有关款项,在完成下列工作后,对工程变更的费用和工期做出评估。

① 确定工程变更项目与原工程项目之间的类似程度和难易程度;

② 确定工程变更项目的工程量; ③ 确定工程变更的单价或总价。

⑶.由总监就工程变更费用及工期的评估情况与承包商和业主进行协调。在业主和承包商未能就工程变更的费用等方面达成协议时,监理机构应提出一个暂定的价格,作为业主临时支付工程款的依据,但工程款最终结算时,仍应以业主与承包商达成的协议为依据。

⑷.由总监签发工程变更单。内容主要包括:工程变更要求、工程变更说明、工程变更费用和工期、必要的附件等内容,有设计变更文件的工程变更应附设计变更文件。

⑸.在总监签发工程变更单之前,承包商不得实施任何工程变更。未经总监审查同意而实施的任何工程变更,监理机构一律不予计量。因此而导致的合同价款的增加和合同工期延误的责任概由承包商承担。

5.工程量计量

根据设计及施工合同中关于工程量计算的规定,对承包商申报的 已完成的合格工程的工程量进行计量。工程数量经监理机构计量确定后,作为业主向承包商支付任何款项的凭证。

⑴.按形象进度的计量法:根据月度实际完成的工程形象进度来计算,将分部、分项工程按部位逐月详细计量后,分别填入工程计量表的本月完成量与累计完成量。工程竣工后,仍需精确实测后进行计量。

⑵.按图纸计算法:对于分部、分项工程完全按图施工,在实际完工并经监理机构实测检查后,尺寸确实准确的工程,遵照工程量计算规则按图精确计算。

⑶.按实际完成工程量实测计算:对工程中的每一分部、分项工程全部实测后进行计算。即使是按图施工的未变更的分项工程,只有经过监理机构实测后方能确认。对设计变更的分项工程,更要格外重视,实测必须与图纸计算相一致。并且及时约请双方有关领导签证确认。

6.工程款支付

⑴.根据国家财政部、建设部共同发布的《工程价款结算暂行办法》和我国《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示范文本)的规定,工程进度款的支付,一般按当月实际完成工程量进行结算,工程竣工后办理竣工结算。

⑵.可列入工程进度款核算的款项包括:经过确认核实的质量合格的已完工程量对应的的工程款;设计变更应调整的合同价款;本期应扣回的工程预付款;根据合同中允许调整合同价款的规定,应补偿 给承包人的款项和应扣减的款项;经过监理机构批准的承包商的索赔款;其它应支付或扣回的款项等。

⑶.监理机构在审查核定承包商提交的工程进度款项后,报请业主审批支付。在工程竣工前,支付承包商的工程预付款和进度款的总额一般不超过合同总额的95%,其余5%尾款,在工程竣工结算时除保修金外一并清算。

7.不可抗力事件

⑴.不可抗力事件发生后,对施工合同的履行必将造成影响。监理机构应督促相关各方增强风险意识,及时识别可能发生的不可抗力的风险因素,转移或分散不可抗力的风险(如投保等),采取有效的防患措施,并不可抗力事件发生后能够采取有效手段尽量减少损失等。

⑵.不可抗力,是指合同当事人不能预见、不能避免并且不能克服的客观情况。建设工程施工中的不可抗力包括:因战争、**、空中飞行物坠落或其它非业主和承包商责任造成的爆炸、火灾,以及专用条款约定的风、雨、洪水、地震等自然灾害。对于自然灾害形成的不可抗力,监理机构将在当事人双方订立合同时,协助当事人双方在合同专用条款内予以约定,如多少级以上的地震、多少级以上持续多少天的大风等。

⑶.不可抗力事件发生后,要求承包商必须在力所能及的条件下迅速采取措施,尽量减少损失,并在不可抗力事件结束后48小时内向监理机构通报受灾情况和损失情况,及预计清理和修复的费用。如 不可抗力事件继续发生,承包商应每隔7天向监理机构报告一次受害情况,并于不可抗力事件结束后14天内,向监理机构提交清理和修复费用的正式报告及有关资料。

⑷.严格执行施工合同有关不可抗力事件的责任承担条款,公正维护业主和承包商的合法权益,但双方对责任区分、责任承担发生争议时,及时给予协调解决。

8.施工环境

⑴.要求承包商严格执行国家和省、市政府有关主管部门对安全、文明施工和环境保护的管理规定,狠抓人的不安全行为和物的不安全状态、不文明状态的管理,加强劳动保护和安全防护,确保安全生产、文明施工。

⑵.检查、督促承包商切实加强施工作业人员的安全教育和劳动保护,遵守安全生产的有关规定,严格按安全标准组织施工,严禁违章指挥、违章作业,采取有效措施,把各种安全事故隐患消除在萌芽状态。由于人的不安全行为和物的不安全状态诱发的施工安全事故,由承包商承担一切后果和责任。

⑶.坚持文明施工标准,随时检查、督促承包商遵循《内蒙古自治区建设工程现场文明施工管理办法》有关现场文明施工标准,从各方面采取措施,把文明施工的各项工作落到实处。

㈢、施工结束管理 1.竣工验收

⑴.当一个单位工程或单项工程完成后,要求承包商先进行竣工 自检,并在自验合格后,向监理机构提交《工程竣工报验单》及竣工验收所需的文件资料,由总监组织相关专业监理人员组织进行竣工初验。

⑵.经竣工初验的单位工程或单项工程,如能确认其施工合同所包含工程内容全部施工完成,施工质量合格,竣工资料齐全,由总监提出《工程质量评估报告》,内容主要包括:拟验收工程是否达到合同约定,是否满足设计文件要求,是否符合国家强制性标准等。并经本投标人公司总工程师签署后上报业主。

⑶.参加或协助业主组织工程有关各方及政府质监机构等参加的工程正式竣工验收,做好竣工验收过程的各项原始记录,提出工程竣工验收监理意见,起草工程竣工验收会议纪要,并提请相关单位签章确认。

⑷.对正式通过竣工验收的单位工程或整个工程内容,经核查,工程确实建成,工程质量检验合格,现场清理完毕,工程竣工验收提出的问题已处理完毕,监理机构将在报请业主批准后向承包商签发全部工程交接证书和实际竣工日期。

2.工程保修

⑴.做好保修阶段监理的各项准备工作,将与保修工作有关各方的名单及相关的合同、保修书整理汇总,并与其建立联系,达成有关工作开展的协议。准备好保修期使用的检测表格,如质量缺陷调查分析表、保修工程维修通知书等。

⑵.对遗留零星项目,虽不影响工程的独立使用,监理人员仍应 督促承包商在规定的期限内保质保量完成。监理人员应定期检查这些项目的完成情况,严格控制工程的质量和进度。

⑶.对已经投入使用的工程项目定期进行检查,遇恶劣气候条件,如台风、暴雨、严寒、高温等,及时赶赴现场检查。检查重点包括:影响结构安全使用、影响公众方便使用及影响环境的各种因素。

⑷.对于检查发现的质量缺陷,通过观察、访问、量测等方法,分析原因,鉴定责任。对质量缺陷责任的鉴定,监理机构与责任方有分歧且无法取得共识时,及时申请调解或仲裁。

⑸.组织实施保修工作,并对保修质量进行验收。对有争议的质量缺陷,应先修复缺陷,再按最终裁定意见确定费用承担者。对责任属原承包商的质量缺陷,如原承包商不予修复,建议业主自行对外委托修复,费用由原承包商承担。

⑹.按工程质量控制的各项要求,监控承包商按施工合同有关保修规定进行的质量缺陷修复,并约请业主对其修复质量共同进行检查验收,经检查确认合格后予以签认验收。

⑺.经保修处理的局部工程的保修期应作相应延长,其延长时间一般为局部工程因质量缺陷而未能使用的时间或因局部工程质量缺陷的影响而造成整个工程无法正常使用的时间。

⑻.成立保修工作评估小组,审查保修责任终止申请,评估保修期工作情况,检查剩余工作和缺陷工程完成情况,以及整个工程使用情况,确认保修责任终止申请内容的完整性、真实性,以及施工合同保修规定的满足性。⑼.根据保修工作评估,编制评估报告提请相关单位确认签章,并在报送业主的同时抄送承包商。内容包括:评估小组组成人员及授权,评估小组工作简况,现场检查的内容及情况,评估小组对保修工作的评议和结论等。

⑽.根据保修工作评估报告结论,确认工程按合同规定己达到责任期工作验收标准,由总监签发保修责任终止证书。证书内容主要包括:获得证书的工程范围,审查保修期工程的单位,工程竣工日期及合同缺陷责任终止日期等。

⑾.将保修期内发生的质量缺陷的所有技术资料分类整理、装订成册,交业主保存,并留底备查。将合同书、保修书返还业主。对于个别保修期未满项目,则留存一份复印件。

⑿.对于属使用不当、气候影响等造成的质量缺陷而应由业主或接管、养护单位承担维修费用的工程内容,协助业主办理维修费用结算。对留有保修金的原承包商或设备材料供应商,督促业主在扣除应付的保修费用后予以退还。

3.竣工结算

审查承包商提交的工程竣工结算报告和完整的结算资料,遵循业主与承包商订立的施工合同所约定的合同价款及专用条款约定的合同价款调整方式,核对工程变更工程量及工程变更价款,协助业主审核由业主委托的工程造价咨询机构审定的工程竣工结算资料,并协助业主提交政府专业审计部门审查确定工程竣工结算最终价格。

审核承包商遵循政府专业审计部门审查确定的工程竣工结算最 终价格提交的工程竣工支付申请,并报请业主审批后,按合同约定进行支付。

承包商在收到竣工结算款后14天内将竣工工程交付业主,施工合同管理工作即告终止。

五、针对性管理措施 ㈠、合同文件

1.掌握合同内容,弄清合同各方的责、权、利。认真履行合同中监理的职责范围、任务,协调处理好各方关系。

2.制定以文字(文件、通知、信)形式,代替口头指令及传达的管理方式。

3.监理人员在监理活动中,对有关涉及工程质量、进度、造价和安全文明施工的各种事件及活动要详细了解,积极参与,并将相关资料,及时上报,妥善保管,以备检索查用。

4.合同中有“含糊”不清的地方,要及时提出明确解释。㈡、暂停施工与恢复施工

工程施工过程,当出现需要停工处理的情形时,为确保施工作业质量,根据本工程监理合同中业主对监理机构的授权,监理机构将下达停工令;当停工的原因已消失,现场已具有符合继续施工的条件时,监理机构将签署复工令。

1.暂停施工

为确保施工作业质量,根据本工程监理合同中业主对监理机构的授权,当出现下列情况需要停工处理时,监理机构将下达停工指令。⑴.施工作业活动存在重大隐患,可能造成质量、安全事故或已经造成质量、安全事故。

⑵.承包商未经许可擅自施工或拒绝监理人员管理。

⑶.在出现下列情况下,总监有权行使质量控制权,下达停工令,及时进行质量控制。

① 施工中出现质量异常情况,经提出后,承包商未采取有效措施,或措施不力未能扭转异常情况者。

② 隐蔽作业未经依法查验确认合格,而擅自封闭者。③ 已发生质量问题而迟迟未按监理机构要求进行处理,或者是已发生质量缺陷或问题,如不停工则质量缺陷或问题将继续发展的情况下。

③ 未经监理机构审查同意,而擅自变更设计或修改图纸进行施工者。

④ 未经技术资质审查的人员或不合格人员进入现场施工。⑤ 使用的原材料、构配件不合格或未经检查确认者;或擅自采用未经审查认可的代用材料者。

⑥ 擅自使用未经监理机构审查认可的分包商进场施工。总监在签发工程暂停令时,应根据停工原因的影响范围和影响程度,确定工程停工范围。

2.恢复施工

承包商经过整改具备恢复施工条件时,承包商向监理机构报送复工申请及有关材料,证明造成停工的原因已消失。经监理机构现场复 查,认为造成停工的原因确已消失,现场具有符合继续施工的条件,总监将及时签署工程复工报审表,指令承包商继续施工。

㈢、工程变更

无论哪一方提出的现场工程技术变更要求,监理机构都应持谨慎的态度。除非是原设计不能保证质量要求,或确有错误,以及无法施工或非改不可之外。一般情况下,即使变更要求可能在技术经济上是合理的,但也应全面考虑,将变更以后所产生的效益(质量、工期、造价)与现场变更往往会引起承包商的索赔等所产生的损失加以比较,权衡轻重后再做出决定。工程施工过程,无论是业主或承包商、设计单位提出的工程技术变更或图纸修改,都应通过监理机构审查并经有关方面研究,确认其必要性后,由总监发布变更指令方能生效。

1.承包商提出的变更

施工过程,承包商所提出的工程变更主要是要求作某些技术修改或某些设计变更。

⑴.对技术修改要求的处理

这里所说的技术修改,是指承包商根据施工现场具体条件和自身的技术、经验和施工设备等条件,在不改变原设计图纸和技术文件的原则前提下,提出的对设计图纸和技术文件的某些技术上的修改要求。

① 承包商提出技术修改的要求时,应向监理机构提交《工程变更单》,在该表中应说明要求修改的内容及原因、理由,并附上图纸和有关文件。② 技术修改问题一般可以由专业监理工程师组织承包商和现场设计代表参加,经各方同意后签字并形成纪要,作为工程变更单附件,经总监批准后实施。

⑵.工程技术变更的要求

这里所说的工程变更,是指施工期间,对于设计单位在设计图纸和设计文件中所表达的设计标准状态的改变和修改。

① 承包商就要求变更的问题填写《工程变更单》,送交监理机构。总监根据承包商的申请,经与设计、业主、承包商研究并做出变更的决定后,签发《工程变更单》,并附设计单位提出的变更设计图纸。

② 总监在签发《工程变更单》之前,应就工程变更引起的工期改变及费用的增减分别与业主和承包商进行协商,力求达成双方均能同意的结果。

③ 这种变更,一般均会涉及到设计单位重新出图的问题。④ 如果变更涉及到结构主体及安全,该工程变更还要按有关规定报送施工图原审查单位进行审批,否则变更不能实施。

2.设计单位提出的变更

⑴.要求设计单位首先将“设计变更通知”及有关附件报送业主。

⑵.业主会同监理、施工承包商对设计单位提交的“设计变更通知”进行研究,必要时设计单位尚需提供进一步的资料,以便对变更做出决定。

⑶.总监签发《工程变更单》,并将设计单位发出的“设计变更通 知”作为该《工程变更单》的附件,施工承包商按新的变更图实施。

3.业主(监理机构)提出的变更

⑴.业主(监理机构)将变更的要求通知设计单位,如果在要求中包括有相应的方案或建议,则应一并报送设计单位;否则,变更要求由设计单位研究解决。在提供审查的变更要求中,应列出所有受该变更影响的图纸、文件清单。

⑵.设计单位对《工程变更单》进行研究。如果在“变更要求”中附有建议或解决方案时,设计单位应对建议或解决方案的所有技术方面进行审查,并确定它们是否符合设计要求和实际情况,然后书面通知业主,说明设计单位对该解决方案的意见,并将与该修改变更有关的图纸、文件清单返回给业主,说明自己的意见。

⑶.如果该《工程变更单》未附有建议的解决方案,则设计单位应对该要求进行详细的研究,并准备出自己对该变更的建议方案,提交业主。

⑷.根据业主的授权,监理机构研究设计单位所提交的建议设计变更方案或其对变更要求所附方案的意见,必要时会同有关的承包商和设计单位一起进行研究,也可进一步提供资料,以便对变更做出决定。

⑸.业主做出变更决定后,由总监签发《工程变更单》,承包商按变更组织进行施工。

㈣、工程延期 1.工程延期的申报 由于以下原因导致工程拖期,承包商有权提出延长工期的申请,监理机构将按合同规定批准工程延期时间。

⑴.监理机构发出工程变更指令而导致工程量增加;

⑵.合同所涉及的任何可能造成工程延期的原因,如延期交图、工程暂停、对合格工程的剥离检查及不利的外界条件等;

⑶.异常恶劣的气候条件;

⑷.由业主造成的任何延误、干扰或障碍,如未及时提供施工场地、未及时付款等;

⑸.除承包商自身以外的其它任何原因。2.工程延期的审批

针对承包商的延期申请和详情报告,监理机构将组织相关监理人员及时进行调查、核实和审批。首先,将承包商的延期申请通报业主,并与业主进行协商,然后与承包商进行交谈、协调,听取各方意见。对一时难以做出结论的延期事件,即使不属于特殊事件,也可先同意临时延期,然后再作最后决定。

⑴.审批延期的基本原则

① 任何原因引起的工程脱期,是否会推迟总工期,如果是局部工程受到影响,则要求承包商采取相应措施予以解决。

② 复核合同条件,必须是承包商自身以外的原因。

③ 发生延期事件的工程部位,必须在关键线路上。只有关键线路上部位、工序的延期,才能构成对整个工程工期的影响,有些延期事件虽然符合批准延期的合同条件,但如果不在关键线路上,也不能 批准工程延期。应该注意的是,一项工程的关键线路不是固定不变的,过程中的进展和情况变化,往往会引起关键线路的变化。上面所指的关键线路是以经过监理机构和业主批准的施工进度计划为依据。

④ 核查实际情况。对延期事件发生前后的各类有关细节,监理机构应有详细记录,并据此核实承包商提交的详细报告。天气、雨量、温度等各种自然条件,人力和设备的使用、闲置,进出场情况,施工计划是否经过调整,业主及记录曾经下达过的指令,这些内容应在监理日记和各类台账上有所反映。这样,可使审批的工程延期符合实际情况。

⑤ 监理机构在对延期审批形成初步意见后,及时通报业主,并在业主认可后下达批准指令。

⑵.工程延期时间的确定

首先要掌握详细的、经过监理机构和业主批准的进度计划,一旦发生延期事件,将根据延期时间发生的起始时间和终结时间,从计划进度表中计算出应给予的延期时间。所谓合理终结时间,是指承包商应该终结工作的时间,而不是承包商实际终结工作的时间(扣除由于承包商管理问题造成的延误)。

3.工程延期的控制

发生工程延期事件,不仅影响工程的进展,而且会给业主带来损失。因此,监理机构应做好以下工作,以减少或避免工程延期事件的发生。

⑴.选择合适的时机下达工程开工令 监理机构在下达工程开工令之前,应充分考虑业主的前期准备工作是否充分。特别是征地、拆迁问题是否已解决,设计图纸能否及时提供,以及付款方面有无问题等,以避免由于上述问题缺乏准备而造成工程延期。

⑵.提醒业主履行施工合同中所规定的职责

施工过程,监理机构应经常提醒业主履行自己的职责,提前做好施工场地及设计图纸的提供工作,并及时支付工程进度款,以减少或避免由此而造成的工程延期。

⑶.妥善处理工程延期事件

当延期事件发生后,监理机构应根据合同规定进行妥善处理。既要尽量减少工程延期时间及损失,又要在详细调查研究的基础上合理批准工程延期时间。此外,要求业主在施工过程,对承包商应尽量少干预、多协调,以避免由于业主的干扰和阻碍而导致延期事件的发生。

㈤、工程索赔 1.处理原则

⑴.尽量将可能引起争执的问题解决于合同签订之前。监理机构在业主与承包商签订合同前,就应对干扰事件,对合同中的漏洞有充分预测和分析,尽量减少工作失误,以减少索赔事件的产生。

⑵.公平合理。监理机构在行使权力,做出决定,下达指令,决定价格,调解争执时不能偏袒任何一方,必须照顾双方利益,公正调整双方的经济关系。

⑶.与业主和承包商协商一致。在处理和解决索赔时(如决定价 格,提出解决方案等),必须充分与业主、承包商协商,考虑双方要求,做好两方面的工作,使之尽早达成一致。

⑷.实事求是。监理机构在处理索赔事件时必须以合同和相应的法律为准绳,以事实为根据,全面、正确地理解合同,严格执行合同。只有监理机构严格按合同办事,才能促使业主和承包商履行合同,工程才能顺利实施。

⑸.迅速、及时地处理问题。监理机构在行使自己权力,处理索赔事务,解决争执时,必须迅速行事,在合同规定的期限内,或在通常认为合理的时间履行自己的职责,否则不仅会给承包商提供新的索赔机会,而且不能保证索赔及时、公正、合理地解决,使许多问题积累起来,造成混乱。

2.计算方法

对于索赔费用的核定,原则上全部采用实际费用计算法,则以承包商或业主为某项索赔工作所支付的实际开支为根据,核定业主或承包商的费用补偿。当采用实际费用计算法有困难时再采用总费用法或修正的总费用法。

第二节 信息资料管理措施

工程信息资料管理贯穿建设工程全过程,衔接工程建设各阶段、各相关单位和各个方面的联系,监理机构的信息资料管理工作就是从信息资料的收集、传递、加工、整理、检索、分发、存储、归档等环节入手,对工程信息和工程资料实施标准化、科学化的管理,为工程质量、进度、投资和安全、文明施工控制提供及时、有效的依据。

一、管理目标

信息资料管理目标是:以保护知识产权为前提,以《建设工程文件归档整理规范》为标准,高速、准确处理工程监理所需信息资料,通过有组织的信息资料的流通,使相关各方及时、准确地获得相应的信息资料,利用数据库信息资料,对工程实施过程进行有效控制。

二、管理方法

1.建立适合本工程的信息资料编码体系,形成包含业主、监理机构、承包商、设计单位和材料、设备供应商各信息资料系统在内的项目管理信息资料管理系统。

2.及时收集、传递、加工、整理、检索、分发、存储与本工程相关的各种信息资料。

3.运用电子计算机进行本工程质量、进度、造价、安全文明施工管理和合同管理,随时向现场监理人员和业主提供有关本工程建设的信息服务。

4.遵循国家《建设工程文件归档整理规范》的要求,督促设计、施工、材料和设备供应商等相关各方及时进行工程文件的收集、装订、编目、立卷、归档,并应做到“及时整理、真实完整、分类有序”。

三、管理手段 ㈠、信息管理手段

1.择优选用监理工作软件,建立适合本工程的信息管理系统,形成包含业主、监理、承包商、设计和设备材料供应商各信息系统在内的信息管理系统。运用计算机进行本工程信息管理,随时为相关各方 提供信息服务。

2.收集与本工程建设有关的各种信息,区别信息源,识别信息流,对信息流进行分类、分级处理。并设定业主为最重要的信息源,涉及质量、进度、投资、安全为关键控制点信息和涉及合同变更、索赔的信息为最重要信息。

3.采用图解分析的方法,进行信息流的简化和流向合理性设计,降低无用信息或次要信息对信息系统的干扰,提高信息系统的传递速度和处理能力。

4.重视反馈,强调对偏差的跟踪和处理,提高信息系统的精度,为项目监理决策提供更为准确的依据,以利于监理服务质量的持续提高。

5.关注信息间和系统间的联系,强调信息系统整体性和与其它管理系统的关联、兼容性。

6.注重信息资源的时效性,建立科学的信息管理模型,提供适用的检索工具,提高信息管理的工作效率和可追溯性。

7.强调信息对于监理工作的重要作用,确保信息管理这一重要监理手段充分发挥作用。

㈡、资料管理手段

1.建立工程原始资料管理台账,遵循国家《建设工程文件归档整理规范》的要求,指定专人进行各类工程原始资料的日常收集、管理及归档工作,确保所有工程原始资料真实、完整。

2.做好各类工作记录,内容主要包括:各项开工审批件,施工、材料质量检验记录,重要或隐蔽工程照片、录相,施工方案、工程测量、设备检验等审批件,工作计划、监理日志、检验申请单,以及总监下达的各种指令和各类会议记录等。

3.每月以书面形式向业主报告工程进度情况和存在问题,以使业主对工程现状有一个比较清晰的了解。内容主要包括:工程描述,认可的分包商及供应商,工程进度、质量和支付状况,监理工作执行情况,以及必要的小结和附录。

4.根据国家《建设工程文件归档整理规范》和内蒙古自治区政府有关城建档案管理的要求,做好工程监理资料的编目、立卷和日常收集、整理、归档工作,并在工程监理工作完成后及时将工程监理资料进行汇编、装订,移交给业主和内蒙古自治区城建档案管理机构。

四、日常管理措施 ㈠、信息的收集

1.在施工准备阶段,信息的来源较多、较杂,由于相关各方相互了解还不够,信息渠道没有建立,收集有一定困难。所以,必须尽快建立适合本工程实际的信息管理系统,规范各方的信息行为,确定信息渠道畅通。

2.进入施工阶段,信息来源相对比较稳定,主要是施工过程中随时产生的数据,收集比较单纯,容易实现规范化。所以,必须统一相关各方的信息格式,实现信息资料管理的标准化、代码化、规范化,并由专人进行分级收集、管理。

3.在竣工保修期阶段,信息管理工作主要是按照国家《建设工程 文件归档整理规范》和内蒙古自治区政府有关城建档案管理的要求,对施工阶段日常积累的信息进行最后的汇总和归类整理,并督促承包商完善全部工程资料的收集、汇总和归类整理。

㈡、信息的加工、整理

信息加工主要是把从相关各方得到的数据和信息进行鉴别、选择、核对、合并、排序、更新、计算、汇总、转储,生成不同形式的数据和信息,提供给不同需求的管理人员使用。

按照不同的需求,使用不同方法分层进行信息加工、整理,并对动态数据及时进行更新。对于监理人员自己收集的数据,由于较为可靠,一般可以直接进行加工、整理;而对于承包商提供的数据,必须从数据采样系统是否规范,采样手段是否可靠,数据的精度是否达到所要求的精度人手,对承包商提供的数据加以选择、核对后才能进行加工、整理。

对于施工过程产生的数据,原则上按照单位工程、分部工程、分项工程进行组织,每一个单位工程、分部工程、分项工程又把数据分为质量、进度、造价和安全文明施工四个方面分别进行组织。

㈢、信息的分发和检索

建立信息和数据检索的分级管理制度,使用软件来保证实现数据和信息的分发、检索,将收集的数据进行分类加工处理产生的信息,及时提供给需要使用数据和信息的相关单位和相关人员,确保需要使用数据和信息的相关单位和相关人员在需要的第一时间,方便地得到所需要的、以规定形式提供的一切信息和数据,而不向不该知道的单

位和人员提供任何信息和数据。

㈣、信息的存储

利用事先统一建立的数据库,将各类数据以文件的形式组织在一起,组织方式主要包括:

1.按单位工程进行组织,同一单位工程按照质量、进度、造价和安全文明施工进行组织。

2.统一、规范所有文件的编码,以定长的字符串作为文件名。3.协调相关各方统一存储方式,但国家技术标准有统一的代码时,要求相关各方尽量采用统一代码。

4.通过网络数据库形式存储数据,达到相关各方数据共享,减少数据冗余,保证数据的唯一性。

㈤、资料的管理

1.严格遵循国家《建设工程文件归档整理规范》的要求各,对本工程监理资料进行收集、装订、编目、立卷、归档,并应做到“及时整理、真实完整、分类有序”。

2.监理资料的管理应由总监负责,并由总监指定的专人进行监理资料的日常管理及归档工作。监理资料的收集、整理将按资料类别建立相应的登记管理台账。

3.监理机构所有监理人员应根据要求认真审核资料,不得接收签字、盖章不全或经涂改的报验、报审资料。审核整理后必须及时提交资料管理人员整理、存收。

4.工程监理过程,监理资料必须按单位工程立卷,分专业存放、32 保管和编目

5.监理资料的收发、借阅必须经过资料管理人员履行相应手续。6.监理资料应在各阶段监理工作结束后及时整理归档,除本投标人公司自己保存资料外,还应将单位工程的监理资料向业主和内蒙古自治区城建档案管理机构移交。

第四篇:合同、信息管理方案

八、合同、信息管理方案

(一)、合同管理的工作任务和方法

1、合同管理的工作任务

(1)、合同管理主要是指监理工程师建设中对业主与设计、材料设备、施工承包商签订的合同的管理工作,从合同条件的拟订、协商、签署、执行情况的检查和分析等环节进行的组织管理工作,以期通过合同体现“三大控制”的任务要求,维护合同订立双方的正当权益。

(2)、在业主签订上述合同时,项目总监应注意在这些合同中由明确的监理工程师地位、管理权限及协调关系的内容,以便监理工程师按合同条件对合同的执行进行监督管理。

(3)、合同管理的主要任务时要求监理工程师从监理目标控制角度出发,依据有关政策、法律、规章、技术标准和合同条款处理合同问题。

2、合同管理的方法

(1)、合同管理的主要工作内容及方法

①、合同管理的主要工作内容:协助业主确定本工程项目的合同结构;协助业主起草与本工程项目有关的各类合同(包括施工、材料和设备定货合同),并参与各类合同谈判;进行上述各类合同的跟踪管理,包括合同各方执行合同情况的检查;协助业主处理与本工程项目有关的索赔适宜及合同纠纷适宜;向业主递交有关合同管理的报表和报告。

②、工程建设合同管理的监理人员设置与工程规模有关,配备一定数量的专业工程师从事合同管理工作。

③、监理工程师在工程建设合同管理中主要方法推行合同管理目标制,合同管理目标制是各项合同管理活动应达到的预期结果和最终目的。而合同目标管理的过程有若干个动态过程,是指工程项目合同管理机构和管理人员为实现预期的监理控制,对工程合同的订立和履行行为实行管理活动的过程,其内容包括:合同订立前的管理、合同订立时的管理、合同履行中的管理及合同发生纠纷时的管理几个阶段,其每个阶段具体工作内容有:合同订立前的管理合同签订意味着合同生效和全面履行,所以必须采取谨慎、认真的态度,准备签订前的准备工作,具备内容包括:时常预测、自信调查和决策;合同订立时的管理合同订立阶段,意味着当事人双方经过工程招标投标活动,充分酝酿、协商一致,从而建立起工程合同法律关系。订立合同是一种法律行为,双方应认真、严肃拟订合同文本,做到合同合法、公平、有效;合同履行中的管理;合同依法订立后,当事人应认真作好履行过程中的组织和管理工作,严格按照合同条款,享有权利和承担义务;合同发生纠纷时的管理在合同履行中,当事人之间有可能发生纠纷,当争议纠纷出现时,有关双方首先应从整体、全局利益的目标出发,作好有关的合同管理工作,以利纠纷的解决;为实现上述目标的管理,在监理软件编制中,设立以下专用表式;对合同进行登记、动态管理、目标分析、评审、实施计划及监督检查。

(2)、工程项目施工阶段合同管理方法 ①、查施工组织设计和施工方案。

②、监督承商合同中规定采用的规范、标准和管理程序施工,控制工程质量、投资和进度。

③、审查重要建筑材料和主要设备订货并核实其性能满足规范及设计要求。④、核定和会签设计变更和工地洽商变更方面的文件。⑤、组织工程质量事故的分析和处理。

⑥、认定工程质量和进度,依照合同进行计量,并签署付款凭证。⑦、验收隐蔽工程。

⑧、审查工程价款和工程竣工结算。

⑨、组织工程阶段验收,参与工程竣工验收。

(3)、合同管理资料收集:为防止合同在履行中发生纠纷,合同监理人员应及时填写并保存有关签证方面的文件和单据,主要有:

①、业主负责供应的设备、材料进场及材料规格、数量和质量情况的备忘录。②、材料代用议定书。

③、机器设备的材料及混凝土试块、实验单。④、经设计商和业主代表签证的设计变更通知单。⑤、隐蔽工程检查验收记录。

⑥、质量事故签订书及其采取的处理措施。⑦、合理化建议内容及节约分成协议书。⑧、中间交接工程的验收文件。

⑨、赶工协议及提前竣工收益分享协议。

⑩、与工程质量、与决算和工期等有关的资料和数据。

3、合同审查、变更、延期的处理(1)、合同变更的处理 ①、工程合同变更的要求可以由业主、监理工程师、承建方提出,单必须经过业主的批准签字后才能生效。根据合同条款,如监理工程师认为确有必要变更部分工程的形式、质量或数量或处于合适的其它理由,应在征得业主同意后由项目总监向承建商发出变更指令,如果这种变更是由于承建商的过失或违约所致,则所引起的附加费用由承建商承担。

②、工程变更的指令必须是书面的,如因某种特殊原因,监理工程师可口头下达变更令,但必须在48小时内予以书面确认。项目总监在决定批准工程变更时,要求征求业主的意见并确认此变更属于本工程项目合同范围,此项变更必须对工程质量有保证,必须符合规范。

③、一般因图纸不完善所造成的设计变更,由项目总监会同监理项目部处理,并由项目总监征求业主意见后发出变更指标;对设计漏项,变更技术方案和技术标准,以及因地质条件一起的基础,结构设计的变更等,不论其投资增减情况,均应由项目总监上报业主共同处理,并报监理项目部备案。

④、合同变更的估价由项目总监按合同条款的有关规定会同项目监理部进行,并报业主认可,由项目总监书面通知承建商并留二本副本;为了中期进度付款便宜,项目总监可根据合同条款规定定出临时单价或合价,但必须经业主同意批准。

(2)、合同延期的处理

①、由于增加额外工作与附加工作,异常恶劣的气候条件,或由于不是承包商的过失,违约或者责任范围内的特殊情况,造成工程不能按原定工期完工,承包商可按合同有关规定要求工程延期。

②、当项目总监理工程师收到承包商《工期延长申请表》,要组织有关监理人员做好工地实际情况调查和记录,提出审核意见,报业主审定。

(3)、审查分包合同

①、在承包合同订立后,承包商应根据其分包计划,向项目总监提出分包,并填报《分包单位资格报审表》。

②、项目总监应从分包商的技术份量、管理水平、施工机械的适应程度和以前的业绩,与分包内容,分包合同及是否满足总包及业主的需求等方面进行审核,并报请业主批准。

4、合同索赔与违约的处理(1)、合同索赔的处理

①、为保证工程的投资不超过经审批的工程投资概算,监理工程师应积极协助业主防止承建商提出索赔,找出正当的理由和证据对承建商的索赔报告进行反击,使业主不受或少受损失;同时及时发现承建商违反合同的情况,积极收集证据资料,协助业主做好对承建商的索赔工作,尽最大可能减少工程投资的损失。

(2)、合同违约的处理

①、违约合同处理过程中的监理工程师须分清违约责任方及违约责任:当业主不能及时给出必须的指令、确认、批准,不按合同约定履行自己的各项义务、支付款项及发生其它使合同无法履行的行为,应视作业主违约,应承担违约责任,相应顺延工期;按协议条款约定制服违约金和赔偿其违约给乙方造成的窝工等损失;当承包商不能按合同工期竣工,施工质量达不到设计和规范的要求,或者发生其它合同无法履行的行为,应视作承包商违约,应承担违约责任,按协议条款的约定支付违约金,赔偿因其违约给业主造成的损失。

②、违约金及赔偿损失的计算应按下列原则进行:提出因违约发生的费用,应写明费用的种类,如工程的损坏及因此发生的拆除,修复等费用支出;要根据合同条款写明违约金的数额或计算方法和支付时间;赔偿损失,应写明损失的范围和计算方法,如损失的性质是直接损失还是间接损失,损失所包含的内容是否将应得利润计入损失中。

③、如现场监理工程师发现承包商有符合合同条款中承建商违约的有关事实,应及时向项目总监提交详细报告和有关示意的处理意见,经项目总监核实后报业主批准处理。

④、除非双方协议将合同终止,或因一方违约使合同无法履行,否则在违约处理完毕后,监理工程师应督促及协助双方继续履行合同。

⑤、因一方违约使合同不能履行,另一方欲中止或解除全部合同,应提前10天通知违约方。项目总监应按合同条款规定,对业主及承包商进行适当的协商工作,协助业主确定有关费用的支付工作及善后处理事宜,特别应注意运用自己的经验,依据合同尽力维护业主的利益,使业主少受或不受损失。

(二)、(一)、信息管理的工作任务和方法

1、信息管理的工作任务

(1)、信息是工程建设三大监控目标实现的基础,是监理决策的依据、是各方单位之间关系的纽带、是监理工程师做好协调组织工作的重要媒介。信息管理是工程建设监理中的重要组成部份,是确保质量、进度、投资控制有效进行的有力手段。本工程既涉及到众多的土建承包商、众多的材料供货单位、业主、管理单位,也涉及到政府各个相关部门,相互之间的联系、函件、报表、文件的数量是惊人的;因此必须建立有效的信息管理组织、程序和方法,及时把握有关项目的相关信息,确保信息资料收集的真实性,信息传递途径畅顺、查阅简便、资料齐备等,使业主在整个项目进行过程中能够及时得到各种管理信息,对项目执行情况实际全面、细致准确的掌握与控制,才能有效地提高各方的工作效率、减轻工作强度、提高工作质量。

(2)、我公司通过质量体系认证工作,从文件体系中就涵盖了信息管理和资料管理,而且对信息资料管理有了明确、规范的管理制度和方法。我公司在大型建设项目信息管理工作中拥有广泛的经验,这使我们能帮助承包商同业主、各级政府机关等单位保持联络,保证向业主等部门提交的各种文件形式符合要求,对业主提出的任何要求我们能做出恰如其分、令人满意的回答。

(3)、从信息收集上来区分,信息管理将由施工前期信息收集,施工中信息收集和竣工交验后信息收集整理三部分组成。

2、信息管理的主要任务

(1)、及时与业主沟通信息,使业主了解项目进展情况。

①、工程建设中出现的影响项目目标的问题,及时通过信息传递,报告业主。②、超出合同约定的各种变更,均应得到业主的批准指令。

③、定期向业主书面报告(监理月报或周报)项目三大目标的执行情况。④、建立工程会议制度。

⑤、督促承包商整理工程技术资料;组织有关工程设计和施工的技术交底、资料管理,处理工程技术、经济、管理;以及材料物资供应、管理等方面的信息。

3、信息管理的方法

(1)、信息管理的主要内容: ①、信息收集。

②、建设前期要收集信息。③、施工图设计阶段信息收集。

④、招投标合同文件及有关资料的收集。⑤、施工过程中的信息收集。⑥、工程竣工阶段的信息收集。(2)、监理信息的加工处理:

①、根据投资控制信息,对工程设计规模和采取的设备材料进行指示。②、依据质量控制信息,对工程设计质量进行指示。③、依据进度控制信息,对设计进度进行指示。

(3)、监理信息的检索和传递:我公司计划在项目监理部设置专职信息管理员,采用计算机进行信息分类,以便快速检索和传递。提高信息的使用效率。

(4)、信息的使用:监理信息通过有条件共享,以便更好的进行投资、进度、质量控制以及合同管理。

4、信息管理的主要内容

(1)、建立计算机信息动态管理系统进行信息管理

①、公司根据项目进展的需要,配置足够的计算机及网络传输设备,配置足够的计算机专业人才。项目监理部运用计算机进行文档管理,基本实现信息管理自动化。我公司目前已经建立公司内部的信息库和网络平台,使公司各部之间、公司与各项目监理机构之间通过网络平台确保信息畅通,资源共享。

(2)、通过建立完善的信息、档案管理制度进行信息管理,设置专职资料档案管理人员,负责项目档案资料的收集、编目、分类、整理、归档。资料归档管理按国家档案管理制度执行。

(3)、建立文件传递程序、搜集和整理制度进行信息管理。

①、在文件编制、编号、登记、收发制度上,有明确的规定的,力求做到体系化、规范化、标准化。

②、信息搜集内容应包括必要的录相、摄影、音响等信息资料,重要部分刻盘保存。及时准确地收集、传递、反馈各类工程信息;审核原始工程信息的真实性、可靠性、准确性和完整性。

(4)、通过会议制度进行信息管理:注意会议信息的收集,会议纪要按有关规定的要求存档。

5、信息管理制度

(1)、确定监理信息传输流程

①、为了保证监理工作顺利进行,使监理信息在工程项目管理的上下级之间、内部组织与外部环境之间流动,在第一次工地会议上,项目总监将明确工程项目信息传递程序,对各种类型的信息的传递过程项目监理部以发文的形式传达到与项目有关的各方。

②、同时在项目监理部内部亦通过组织各标段驻地监理学习明确各项管理制度,例如监理组所有指令均须经总监理工程师签发,监理人员只能按照总监制定的岗位职责权限为承包单位签认各种检查签证。如果总监理工程师不在现场,则由驻地总监理工程师委托副总监理工程师进行代理。

(2)、信息管理组织制度:本工程监理机构内建立健全的信息管理制度并明确机构内各监理人员的分工职责,并且责任落实到个人。

①、监理信息管理人员负责工程施工信息收集、整理、保管。

②、总监理工程师组织定期工地会议或监理工作会议,监理信息管理人员负责整理会议纪录。

③、专业监理工程师定期或不定期检查承包商的原材料、构配件、设备的质量状态以及工程实物量和工程质量的验收签认。

④、专业监理工程师督促检查承包商及时整理施工技术文件。⑤、随时向总监理工程师报告工作,并准确及时提供有关资料。

⑥、每天填写监理日志,如实记录施工情况;每周召开工程例会,及时做出会议纪要;针对专项问题召开的会议记录专项纪要;对调查处理性的问题整理出专题资料。

⑦、对在监理过程中应形成的各类监理控制资料(如各类报验单)做出及时掌握,并检查其规范性、完整性。

⑧、建立计算机辅助管理系统,利用计算机进行辅助管理,对各类施工与监理信息有选择地进行输入、整理、储存与分析,提供评估、筹划与决策依据,为提高监理工作地质量和效率服务。

⑨、做好各项监理资料的日常管理工作,逐步形成完整的监理档案,在内容和形式、在质量和数量上都达到有关规定的要求实施。

(3)、通过建立计算机网络管理系统进行信息管理

①、为此我公司将在本项目监理工作中采用计算机辅助信息管理,并利用公司的局域网,使监理项目部与公司实现信息共享,从而提高工作效率和管理水平。

②、微机的应用使监理工作在一定程序上更加规范化、程序化,绝大部分监理文件均放于计算机中,纳入信息管理系统,统一分类、编号、查询,调档十分方便,提高了文件、资料管理的自动化程序。定期报送业主内容全面、装帧精美的文件,使业主能够及时全面了解工程进展情况,增强业主对监理方的信任。

(4)、监理系统的信息收集、检索及传递程序进行信息管理

①、在工程建设过程中自始至终都在产生大量信息,监理工作中的信息不但量大,而且分类复杂,利用计算机进行项目管理,是现代项目管理的必须手段。

(5)、监理信息的加工整理:为了有效地控制工程建设的投资、进度和质量目标,在全面、系统收集监理信息的基础上,加工整理收集来的信息资料。通过对信息资料的加工整理,一方面可以掌握工程建设实施过程中各方面的进展情况;另一方面借助计算机监理软件预测工程建设未来的进展状况,从而为监理工程师做出正确的决策提供可靠的依据。在建设项目的施工过程中,监理工程师加工整理的监理信息主要有以下几个方面:

①、工程施工进展情况:监理工程师每月、每季度都要对工程进展进行分析对比并做出综合评价,包括当月整个工程各方面实际完成量,实际完成数量与合同规定的计划数量之间的比较。如果某些工作的进度拖后,分析其原因、存在的主要困难和问题,并提出解决问题的建议。

②、工程质量情况与问题:监理工程师系统地将当月施工过程中各种质量情况在月报中进行归纳和评价,包括现场监理检查中发现的各种问题、施工中出现的重大事故,对各种情况、问题、事故的处理意见。如有必要的话,可定期印发专门的质量情况报告。

③、工程结算情况:工程价款结算一般按月进行。监理工程师对投资耗费情况进行统计分析,在统计分析的基础上作一些短期预测,以便为业主在组织资金方面的决策提供可靠依据。

④、施工索赔情况:在工程施工过程中,由于业主的原因或外界客观条件的影响使承包单位遭受损失,承包单位提出索赔;或由于承包单位违约使工程蒙受损失,业主提出索赔,监理工程师提出索赔处理意见。

(6)、监理信息的存储、检索和传递

①、为了便于管理和使用监理信息,在监理组织内部建立完善的信息资料存储制度,将各种资料按不同的类别,进行详细的登录、存放和放入计算机信息库。

②、无论是存储在档案库还是存储在计算机中的信息资料,为了查找方便,在建库时拟定一套科学的查找方法和手段,做好分类编目工作。完善健全的检索系统可以使报表、文件、资料、人事和技术档案既保存完好,又查找方便。我公司已建立完善的计算机网络系统,并建有丰富的工程数据。我公司在各个监理项目部都建立了信息管理机构,并配用先进的计算机系统,负责工程信息收集、传递。

③、信息的传递就是工程建设各参与单位、部门之间交流、交换工程建设监理信息的过程。监理部通过计算机网络来传递各类信息和文件资料人工传递双重通道,确保信息流渠道畅通无阻,只有这样才能保证监理工程师及时得到完整、准确的信息,从而为监理工程师的科学决策提供可靠支持。

(7)、监理信息的使用:经过加工处理的信息,及时放入计算机网络共享数据库,便于访问检阅,同时整理编码归档。

(8)、信息采集制度:由于本工程的信息量大,来源广,资料多,因此建立计算机管理系统十分必要,它不仅可以使信息处理简单化、规范化,大大提高信息管理的效率,还可以通过计算机系统对信息资源的高度共享和充分利用,使整个工程处于动态控制中,实现质量、进度、投资目标控制的科学化。

(9)、组织管理制度

①、开工前工程项目总监组织内部研究,项目部根据公司要求制定信息采集、编报的管理办法,确定本项目资料收集的具体内容、分类方式和编码方式,确保业主所要求的竣工结算方面资料齐备。

②、监理部配备一人专门负责前述资料收集、整理、存放、编目。③、监理部配备传真机,电脑、扫描仪。电脑均与网络连接,确保信息及时、准确传送。

④、为确保完成的档案系统准确无误、与现场一致,要求资料提供者签名,资料录入后由其它人员仔细核对。

⑤、执行定期汇报制度。监理员每天均应向主管专业监理工程师汇报情况,专业监理工程师每周向主管负责人书面汇报质量、进度情况,重大事情必须当天汇报。高驻办按合同规定向总监办、业主定期书面汇报。

⑥、会议制度:各级主管定期不定期开会,研究情况及时解决问题,或汇报信息。通过多种方法、途径进行信息的收集,令工程项目部充分掌握本工程的详细、准确、齐备的资料。

(10)、及时完善监理台账:开工前总监代表组织制备监理台账和各类统计报表、监理周报样式。本工程建立的监理台账主要有:

①、承包商人员、机械设备投入台账。

②、工程变更台账(包括业主指令变更和设计单位提出的设计修改)。③、工程洽商台账。④、新增单价台账。⑤、计量支付台账。⑥、工程索赔台账。⑦、完成工程量台账。⑧、工程材料见证取样台账。⑨、平行检验台账。

⑩、所有台账由监理组负责建立和更新。除书面递交外,监理组每周通过网络发送到项目总监,信息管理员每周一次对台账内容进行检查。

(11)、分类信息采集:在工程建设期间监理应注意从以下几方面收集信息: ①、收集业主提供的信息:业主作为工程项目建设的组织者,在施工中要按照合同文件规定提供相应的条件,并要不时表达对工程各方面的意见和看法,下达某此指令。因此,应及时收集业主提供的信息。监理工程师及时督促承建商将工程材料在各个阶段的需求数量报业主及材料供应商,而材料供应商则要及时将材料的材料合格报告、试验资料、运输距离等情况告诉有关方面。监理工程师应及时协助业主收集这些信息的资料。监理工程师及时收集业主在建设过程中对各种有关工程进度、材料供应进度、质量、投资、合同等方面的意见和看法。同时也应及时收集业主的上级单位对工程建设的各种意见和指令。

②、建设项目监理的记录:此处的记录是指驻地工程师(工地工程师)的监理记录,主要包括工程施工历史记录、工程质量记录、工程计量和工程款记录竣工记录等内容。现场监理人员的日报表。主要包括如下内容:当天的施工内容;当天参加施工员(工种、数量);当天施工用的机械(名称、数量等);当天发现的施工质量问题;当天的施工进度与计划施工进度比较(若发生施工进度拖延,应说明其原因);当天的综合评语;其他说明(应注意的事项)等。现场监理人员的日报表可采用表格式,力求简明,要求每日填报,一式两份。工地日记。

第五篇:合同与信息管理

精选 管理方案

文件编号:0 2020 年 年 6 6月

合同与信息管理

版本号:

A A

修改号:1

次:

1.0

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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准 :

发布日期:

实施日期:

方案大全

方案整理

1.1 合同与信息管理

1.1.1 4.5.1

合同管理

4.5.1.1

合同管理依据 1

《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

《中国建筑股份有限公司合同管理制度》。

中国建筑第八工程局有限公司《总部管理手册》、《分公司管理手册》、《项目管理手册》。

天津西站交通枢纽配套市政公用工程土建施工第二标段合同条款。

4.5.1.2

合同管理原则 1

在工程建设管理过程中,一切活动遵守中国法律、法规和天津市地方法规以及企业管理制度,充分体现合同管理的规范化和制度化。

在项目管理过程中,确保合同管理的主导地位。项目所有管理活动都应在合同管理的调控下相互联系、相互制约,实现成本、进度、质量等各项指标的顺利完成。

在合同签订、执行、管理过程中充分发挥合同管理人员的专业管理水平,实现组织的系统化、管理的具体化、程序的规范化、防范的严密化。坚持诚信、公正、公平、公开的原则,实行主动的动态管理,确保合同的顺利执行。

4.5.1.3

合同管理分类 合同管理分为施工总包合同管理和分包商合同管理。

4.5.1.4

合同管理流程

公司合同管理主管部门组织合同评审 合同签订 履约管理 分管领导审批 合同文件的传递、公司总部

图 4.5.1-1

合同管理流程 4.5.1.5

合同管理职能 1

公司合同管理主管部门职能 1)宣传贯彻国家有关法律法规; 2)建立完善合同管理体系; 3)负责组织制定合同标准文本和草拟文本; 4)负责组织合同的评审工作; 5)负责办理合同的审核、审批及授权手续; 6)负责合同文件的传递、交底工作。

6)监督、检查、指导和考核合同的履行情况; 7)负责处理合同法律纠纷。

8)编制有关合同报表、台帐,保管合同订立及履行过程中的有关文件和记录(包括收发、保存、回收及销毁),办理合同资料归档工作。

项目经理部合同管理职能

1)明确项目合约管理目标并分解落实; 2)组织进行履约策划,编制并实施合同履行控制方案; 3)负责对总包方的工程结算管理和现场签证管理; 4)负责对分包方的结算和签证管理; 5)按合同约定及时收取工程款。

6)保存与合同管理有关文件和记录。

4.5.1.6

对施工合同管理 合同管理活动 合同管理内容 合同评审 公司合同管理主管部门负责组织中标工程合同的草拟和评审工作; 草拟文本应使用招标文件的示范文本,如无特殊情况,草拟人不得删减和修改条款的具体内容; 由公司财务资金部、工程部、技术质量部、安全管理部等相关职能部门对合同中相关内容及其与招标文件、投标文件符合性进行评审和审查; 对评审中提出需修改和完善的意见,由谈判人员与合同方进一步商榷,并把意见反馈给合约主管部门; 与合同方的谈判工作由公司总经济师牵头,项目营销及投标人员、合约主管部门经理、项目经理及项目合约经理参与。

合同签订 双方法人代表签字、盖章,合同生效; 提交政府合同备案管理部门办理审查、备案手续。

合同文件的传递、交底 对发包人合同或补充合同正式签定后,合同管理主管部门将新签合同正本和补充合同原件及交底资料报上级合约主管部门(局)。

2、合同管理主管部门组织财务资金部、工程管理部、技术质量部、项目经理部等招开合同交底会,传递合同相关信息。

合同履行 在合同签订后 30 日内,由项目经理组织、项目合约经理编制完成合同履行控制方案。

合同履行控制方案由公司总经济师审核,局总部主管部门审批。

合同履行过程中,项目合约经理指导督促项目全体人员严格按合同履行控制方案实施,随时检查合同履行情况。填写合同履行情况月报表,报公司合同管理主管部门。

合同变更 项目经理部接到变更文件后,由项目经理部组织初步评审,签署评审意见,连同变更文件一起提交公司合同管理主管部门。

合同变更由原签订部门组织评审。

合同签证 由项目合约经理组织,按照合同约定的签证时限向发包人提交签证资料。

签证单应包括签证内容摘要、签证依据、签证事实等,做到真实、全面、及时、准确、有利和证据充分。

签证由项目经办人收集资料,填写签证单。技术性签证单由技术负责人审核,经济性签证单由项目预算员审核,所有签证必须由项目合约经理进一步复核,项目经理审批后报送。

4.5.1.7

对分包商合同管理 在本工程施工期间涉及到的分包商合同,主要是指自有分包商和约定分包商的合同管理,包括分包商合同签订管理、分包商合同变更管理、分包商合同签证管理。

分包商合同与发包人、总包、监理的关系

分包商合同签订管理 1)由公司合同管理主管部门编制分包合同文件并组织公司相关部门进行评审,以确保约 定 分 包 合 同 自 有 分 包 合 同 批 准 监 理 单 位 总包管理单位 发包人仅参与约定分包合同的签订,业主与约定分包商有合同关系。

总包管理单位,对分包(包括约定分包)工程的实施,负有全面管理责任,与其具有合同关系。

依据施工总包合同,对分包商(包括约定分包商)的资质进行审查,行使确认权或否定权,与分包商无合同关系。

资质审查 质量监督 图 4.5.1-2 分包商合同与发包人、总包、监理的关系 发包人(业主)

监督协调

分包合同与总包合同协调一致。

2)分包合同经评审会签审批后,加盖公司总部合同专用章,采购及租赁合同加盖实施采购单位的行政章。

3)对于发包人指定分包的,需签订三方合同,经公司初评后报总部审查并加盖合同专用章。

4)合同正式签署后,将合同副本送市建委相关部门备案。

分包商合同变更管理 1)施工总包依据总包合同发布变更指令

(1)承包商接到发包人依据总包合同发布的涉及分包商的变更指令后,以书面确认方式通知分包商。也有权根据工程的实际进展情况,自主发布有关变更指令。

(2)承包商执行了发包人发布的变更指令,进行变更工程量计量及对变更工程进行估价时,应请分包商参加,以便合理确定分包商应获得的补偿款额和工期延长时间。

2)

承包商依据分包商合同单独发布变更指令

承包商依据分包商合同单独发布的指令,大多与总包合同没有关系,通常属于增加或减少分包商合同规定的部分工作内容,为了整个合同工程的顺利实施,改变分包商原定的施工方法、作业次序或时间等。

分包商合同签证管理 1)对分包人签证原则(1)以合同为依据、现场发生为事实,把握“实事实是,量入而签”的原则;(2)对分包人的签证不得完全参照或等同于承包人同发包人的签证工程量,应以分包人实际发生的工程量为准;(3)项目经理部任何人不得超越权限签证合同外的施工单价或总价,合同没有约定单价的由分包人报价,项目经理部审核后报上级审批。合同单价或合同总价已包括的工作内容不得另行签证;(4)签证不能违反原分包人投标承诺及合同的有关约定;

(5)分包人的签证单内容齐全,经其签字盖章后方可提交给项目经理部,进入审核核价程序。内容不清楚、不齐全的签证单或计算单,项目经理部合约人员不得予以核价。

2)审核流程、权限(1)项目经理部要求分包人在签证事件完成后 2 日内提交签证资料一式两份(签证单、工程指令等证据资料),供项目经理部审查。

(2)项目经理部在接到分包人提交的签证资料后,由合约经理组织项目相关人员在 2天内完成审查。

(3)项目经理部必须将签证单随每月报表报上级预结算管理部门审核,审核后经总经济师审批,反馈到项目经理部,作为分包人结算、付款的依据。

(4)工程变更、增加工程不可能在短时间内完成的,可以分批签证。分包人完成全部施工内容,签证单原件随结算书交上级预结算管理部门审核。

(5)杜绝先签证后施工的情况发生。

(6)项目经理部对各分包人的签证单分别编号保存,并建立签证台帐。

(7)施工现场签证权限:签证单金额在 1 万元以下的由项目经理审批,1万元以上的由公司总经济师审批。

1.1.2 4.5.2

信息管理

4.5.2.1

信息管理总体结构 建筑施工是一门综合性极强的学科,其产品固定,但形式多种多样,无一完全相同,所涉及范围广泛,与材料、通讯、电子、运输、机械、人文等各行业关系密切,同时它受自然环境影响较大,其特殊性表明了其生产过程的复杂性。工期、质量、效益都是施工企业面对市场竞争的三要素,在计算机及信息化日新月异的今天,计算机及信息化施工得到企业广泛的推广应用。

根据我公司近年来在工程管理的实践中应用计算机及信息化施工积累的丰富经验,本项目信息管理系统将分为项目管理信息系统、施工管理信息系统、项目部对外信息管理。

4.5.2.2

项目管理信息系统 项目管理主要是通过 OA、ERP 两大管理软件进行管理,其中 ERP 涉及物流、生产、财务等企业数据的处理和分析,OA系统则用于无纸化办公,是企业的工作审批和知识管理平台。ERP 在企业运用中包含分销、制造、财务三大部分,涉及采购管理、仓库管理、库存控制、生产计划、分销计划、车间控制、质量管理、工资管理、人力资源等近三十个模块;OA办公系统主要涉及公文管理、会议管理、档案管理、人事管理、客户信息管理、电子邮件、电子公告以及论坛系统等模块,主要是对企业的文件、档案、资料、资产、用品等的管理。

项目管理流程

2、运用 OA管理软件对项目的管理 信息管理系统 项目部对外 信息管理 项目管理 信息系统 施工管理 信息系统 图 4.5.2-1

信息管理系统 项目经理 OA ERP 公司机关 局总部 OA ERP 项目经理部各管理人员 OA ERP OA ERP OA ERP

项目通过 OA信息管理平台了解局、公司经营发展动态,进入办公系统,接受局和公司重要通知和管理制度,发送电子邮件,并且利用与之相链接的工程管理信息系统、法务合约管理系统、财务报表系统及技术信息集成系统实现项目经理部与公司机关、局总部的信息交流,实现无纸化办公。

运用 ERP 管理软件对项目的管理 工程中标后,公司合约管理部负责收集中标通知书、经营报告书、可行性分析报告、承包合同等相关项目立项资料,根据项目资料,判断项目性质,选择相应的模板。

工程项目部在 ERP 系统中接到工程项目立项的命令后,项目经理首先要组织项目总工(或技术负责人)及其他项目管理人员根据投标书中的技术标部分,编制施工组织设计,其中工作计划的编制,根据项目的具体需求,确定项目工作的细分结构即 WBS。

项目立项完成后,由公司工程造价部确定项目过程成本控制节点 FBS。FBS用于进行项目预算的编制和财务成本费用的归集。

项目相关管理人员即可登陆 ERP 系统进行数据的录入。

我局 ERP 管理软件主要有四大模块:项目管理、采购管理、财务管理和人力资源管理,106 个流程。

1)

各模块的核心内容

建立组织架 现场管物资管理 劳务管理 租赁机具 固定资产 总账管应收管理 应付管理 财务总账 资金管理 采购模块核财务模块核项目模块核薪酬管基本信息 人事管理 薪酬管理 人力资项目立项 项目状态 责任成本 施工管理 费用报销 工程报量 2)

项目管理主要内容

模 块 采购管理模 块

财务管理模 块

人力资源管理模块

中建八局ERP 的功能模块

项目管理模块 客户(业主)信息建立 项目基本信息管理 项目施工管理 项目预算及项目签证 项

用 应

入 工

量 其

施工进度计划的编制、调整审批 项目 WBS 分解与 FBS 设置

项目工期进度管理

项目管理模块 客户(业主)信息建立 项目基本信息管理 项目施工管理 项目预算及项目签证 项

用 应

入 工

量 其

输入合同总额 项目预计总收入编制和调整 项目变更单、总分包签证的审批 目标责任成本的编制和调整审 批

项目预计总成本的编制和调整 项目计划成本的编制和调整

项目分包签证

项目经理部内部管理 项目经理部内部建立局域网,为整个工程管理提供良好的协同工作环境。工程实施过程中的各种工程信息,通过局域网传输给项目各个管理部门或管理人员,指导和控制工程实施。

由于一个项目可能会包含若干个单位工程,因此,项目信息是项目中若干单位工程信息的集合。项目信息按照不同用途有不同的分类方法,如按项目管理阶段分、按信息来源分、按管理层次分以及按项目管理专业分等。

工程按项目管理专业分主要有以下工程信息:

(1)项目管理规划和产品实现策划的信息:材料价格表、材料供应商、机械设备价格表、机械设备供应商、新材料、新技术、新工艺、新设备、新管理方法信息等。

(2)项目质量控制信息:施工日志、质量检查记录表、材料设备进场记录等信息。

(3)项目职业健康安全控制信息:安全交底、安全设施验收、安全教育、安全措施、安全处罚、安全事故、安全检查、复查整改记录、会议通知、会议记录。

(4)项目成本控制信息:承包成本、责任目标成本、实际成本、降低成本计划表、成本分析表。

(5)项目进度控制信息:

工作进度计划表、资源计划表、资源表、完成工作分析表。

(6)施工技术资料信息:出厂质量证明和试(检)验报告、施工试验记录、施工记录、预检记录、验收记录、设备安装记录、施工组织设计、技术交底、工程质量检验评定、交工验收资料、设计变更洽商记录、竣工图等。

(7)项目合同管理信息:施工预算(或工程量清单及其单价)、中标的投标书、合同、工程款、索赔。

(8)项目资金、人力、材料、设备等资源管理信息:劳动量需要量计划、主要材料需要量计划、构件和半成品需要量计划、施工机械需要量计划、设备需要量计划、资金需要量计划。

(9)外部各类检查评比奖励、处罚信息,媒体宣传与曝光信息:施工项目质量合格证书、单位工程交工质量核定表、交工验收证明书、上级检查记录、媒体曝光、回访与保修等。

(10)相关方投述及处理信息:投述记录。

(11)组织协调等其他重要信息:施工计划表、工程统计表、材料消耗表和现金台帐等。

(12)法律和部门规章信息:编号、题目、颁发单位、解释单位、日期、性质、内容、密级、保管人等。

(13)自然条件信息:应建立自然条件表,包括地区、场地、类别、年平均气温、年最高气温、年最低气温、雨季、冬季、风季、年最大风力、地下水位高度、交通运输条件、环保要求等。

4.5.2.3

施工管理信息系统 1

资料管理 工程中所有资料均采用铭洋软件,采用该软件可以一次性定义工程概况信息,所有表格中的相关信息自动完成填写,大大减轻表格填写工作量;对检测值自动进行国家标准、企业标准判定;可对检验批验收表格自动进行分项、分部(子分部)、单位工程汇总统计;可根据管理要求自定义组卷目录,自动生成有关各方及城建档案馆所需卷宗,大大提高了资料整理的规范性、科学性及准确性。

进度计划管理 本工程中计划管理采用 PROJECT2000 及梦龙管理软件,采用横道图、双代号网络图两种形式进行进度计划的安排。对月、季、年进度计划用梦龙软件绘制,通过梦龙软件绘制双单代号网络计划,它可根据需要自动生成横道图、单代号网络图,计划的控制是动态控制,梦龙软件将根据输入的工程量在施工过程中按实际情况进行调整。计划编制好后,再进行现场跟踪,对滞后工序分析原因并作出相应的及时调整,再通过调度协调解决。合理运用网络计划技术,进行动态管理以缩短工期、降低成本。通过动态控制工程进度,以最省的费用合理安排时间、人力、物力资源,为项目取得了最佳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对周计划采用PROJECT2000 进行编制,此计划简单、快捷,一目了然,可由施工队直接安排施工班组按计划施工。

成本管理 项目采用广联达施工项目成本管理信息系统对成本进行管理,将广联达在项目管理领域多年的专业积累与信息化手段结合,聚焦成本,通过对项目收入、目标成本和资金等全方面的管理,实现对项目成本的有效控制,从而提升项目成本管理绩效。

采用广联达图形算量软件 GCL2008 对工程量进行计算,该软件内置全国各地清单、定额计算规则,采用建模方式,整体考虑各类构件之间的扣减关系,以表格输入为补充,运用三维计算技术、按实扣减,提供三维建模、工程量表、标高开放等一系列处理方法和功能,主要解决工程造价人员在招投标过程中的算量、过程提量、结算阶段构件工程量计算的业务问题。GCL2008 是一个准确、简单、专业、实用的工程量计算软件,它不仅帮助使用者从繁杂的手工算量工作中解放出来,还在很大程度上提高了算量工作效率和精度。

材料管理 材料管理采用了 Access2000 数据管理程序,对每天材料计划、进料统计、领料进行详细统计,并对计划、进料、领料三个环节进行对比,及时作出反应。并且可直接对计算机上有关数据进行查询,需要时将资料用报表的形式分析和打印数据。

4.5.2.4

项目部对外信息管理 1

政府主管部门 政府主管部门下发的各种文件,由项目综合办公室传递给项目经理,项目经理根据实际情况下发给相应部门进行执行,需上报政府主管部门的文件由项目综合办公室进行上报并做好记录。

业主 业主下发的各种文件、指示包括图纸变更、洽商、联系单、通知、会议纪要等信息经过项目资料员传递给项目总工程师,总工程师根据情况并汇报项目经理,再下发各部门及分包单位执行;对于业主的各种上报文件通过资料员进行上报,并做好记录。

监理 监理下发的各种文件、指示包括联系单、通知、会议纪要等信息经过项目资料员传递给项目总工程师,总工程师根据情况并汇报项目经理,再下发各部门及分包单位执行;对于监理的各种上报文件通过资料员进行上报,并做好记录。

设计 设计下发的各种技术文件由项目总工程师进行审定,然后通过资料员进行相应部门的传递并做好记录,项目总工程师汇集各种技术问题及时与设计单位进行信息沟通。

分包商 根据商务合约部门确定的分包商或发包人指定的分包商,工程部按照施工任务进行施工任务安排,并进行安全、质量、进度监督,及时向相应部门反馈信息。分包商的各种信息通过资料员进行传递相应各部门。

供应商 根据商务合约部提供的供应商,物资部门向相应供应商提供工程部的采购计划,要求供应商按时交货以保证工程进展。发现不合格材料,由物资部门及时通知供应商进行材料退场及重新进行采购。

社区 为方便施工,文明施工,由综合办公室负责处理因施工影响的建筑物所属单位和居民的民饶、扰民事宜,并设置“接待室”,负责接待和解释工作,及时将各种信息传递给项目经理及相应部门。

其它 1)项目部对工程施工场地内管线切改的文明施工与安全生产负有监管责任,由施工协调管理部配合发包人及时与施工场地管线产权单位进行信息沟通,做好关系协调工作。

2)施工协调管理部与园林及文物保护单位保持信息沟通,对施工影响范围内需保护的树木和文物,以及需迁移的树木、施工过程中发现的文物,都应按园林及文物保护单位的要求,做好相应保护工作。

3)项目部与其他工程之间有关施工设计、施工接口、测量控制网点、预埋件(预留孔洞)位置和尺寸等资料应及时互通信息,彼此协调,避免工程质量事故的发生。

合同信息管理汇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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