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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院员工培训管理规定
编辑:海棠云影 识别码:20-289830 11号文库 发布时间: 2023-04-02 14:35:34 来源:网络

第一篇:医院员工培训管理规定

医院员工培训管理规定

为建设一支高素质、高效率、高水平的员工队伍,实现员工培训工作的规范化、制度化、科学化,特制订本规定。一 总则 开展员工培训,目的在于有效开发医院人力资源,提高员工素质,激发员工潜能,提高工作绩效,使员工能够获得医院发展所需要的知识和技能,从而与医院共同发展。本制度中的培训是指本院员工在特定场合就某一主题进行的学习、讨论、演练等各种提高员工工作技能和素质的活动。3 本制度适用于本院全体员工。二 管理职责 人力资源部是医院的培训主管部门,负责医院员工培训工作的统筹管理,其他各职能部门和科室应协调配合共同实施。2 人力资源部应根据医院的人力资源状况,以及各部门培训需求计划和医院全年工作安排,制定出医院总体年度培训计划,经批准后组织实施、监督落实情况并组织考核。各职能部门为医院培训的业务分管部门。各职能部门应及时向人力资源部提交培训需求计划,并积极配合人力资源部开展培训工作。人力资源部在培训中的主要职责:

4.1 医院培训体系的建立,培训制度的制定与修订。4.2 医院培训计划的制定与组织实施。

4.3 对各部门的培训工作进行监督、检查和考核。4.4 对培训讲师的选择、确定及协助培训。

4.5 外派培训相关事项的管理及外派参训员工的管理。4.6 培训资料、报表的收集、汇总、整理及归档。4.7 参训员工的考勤监管。5 各部门(科室)在培训中的主要职责:

5.1 业务技能相关培训计划的制定。5.2 业务技能培训的组织实施。

5.3 配合人力资源部开展相关培训工作,特别是为新员工指定带教老师,做好新员工入职培训工作。5.4 本部门(科室)参训员工的组织与管理。5.5 培训工作总结报告的撰写和呈报。三 培训实施 制定医院的年度培训计划前,人力资源部应对医院培训需求进行调查分析。培训需求主要包括以下方面: 1.1 医院人力资源发展规划、文化建设需求。1.2 各职能部门(科室)日常工作业务培训需求。1.3 医院重点岗位人才培养需求。员工培训的培训师分为外聘培训师和内部培训师两种,培训师由培训组织实施部门和人力资源部根据培训计划共同协商确定。

2.1 内部培训师的聘用。内部培训师采取各部门推荐,人力资源部统一审查考核的方式进行推选。经人力资源部审查考核通过的培训师,报院领导批准后将聘为我院内部培训师。内部培训师由医院给予一定的培训补助,具体补助标准和发放由人力资源部负责。

2.2 外部培训师的聘用。外部培训师的聘请由人力资源部根据医院培训计划,采用与专业培训公司合作或自行联系的方式推选。培训方式:

3.1 岗前培训(新员工入职培训):由人力资源部负责组织实施本院招聘的新员工岗前院级培训,相关职能部门予以配合。

3.2 在岗培训:由各用人部门根据岗位技能要求,对员工实施不定期的各岗位在职培训。业务主管部门应制定相关的学习培训制度,加强监督、管理和组织实施。3.3 外出培训和进修:各部门可根据部门建设实际需求,以及新技术、新项目开展的具体要求,充分调研并经部门讨论决定后提出申请,业务主管部门、人力资源部和院领导审批同意后方可实施。内部培训前期准备:

4.1 培训组织实施部门必须根据培训计划,明确培训主题和主要内容,确定培训师、培训对象、培训时间、培训地点,做好培训资料准备。

4.2 为确保培训整体效果,培训组织实施部门应事先与参训部门沟通,确保参训率达到80%以上。

4.3 培训组织实施部门拟定培训通知并下发,做好培训场地环境布置、教具借调、培训设备安装调试、通知讲师及受训人员等准备;培训师做好授课备课准备。内部培训组织实施:

5.1 培训组织实施部门应组织参训人员在《培训签到表》上签到,同时发放培训相关资料。

5.2 培训组织实施部门负责人负责主持培训,向参训人员介绍培训师、培训主题及培训意义等,同时宣布培训纪律。

5.3 培训师进行现场授课,培训组织实施部门人员做好培训工作的相关记录。培训期间的考勤管理:

6.1 所有参训员工自收到培训通知之日起,应合理安排本职工作及私人事务,确保准时参加。

6.2 培训期间的所有员工上课时均应维护本院的员工形象,并自觉遵守本院的各项规章制度。

6.3 员工参加内部培训时,应在培训记录表上签到,避免迟到早退的现象发生。培训记录表由人力资源部存档备查。6.4 员工外出进修培训时,需持经院领导签批后的《外出进修培训申请单》至人力资源部备案并签订培训协议,培训协议签订后方可外出。

6.5 员工参训期间,未向人力资源部请假或请假未批准而未参加培训的,其培训缺勤课时将按旷工处理。6.6 员工如因公或其他紧急事宜确实不能参训的,需至少提前办理请假手续,经部门负责人签字同意后交人力资源部备查。因特殊原因未能提前请假的,应到人力资源部说明原因,并补办请假手续,否则按旷工处理。外派培训进修:

7.1 外派培训进修可以采取全脱产、半脱产或业余形式,培训费支付方式可以是公费或自费。

7.2 员工参加外派培训必须由人力资源部代表医院与其签订外派培训协议,对培训费用、培训期间薪酬待遇及培训后服务年限等有关事项进行书面约定。

7.3 员工参加全脱产或半脱产外派培训前,必须与用人部门指定的其它员工作好工作交接。

7.4 员工参加外派培训结束后,应结合岗位工作实际,认真撰写培训心得体会,与培训相关资料一并上交部门负责人及主管领导审阅、存档,作为培训评估的主要依据之一。

7.5 员工参加外派培训结束后,部门认为有必要的,应该由参训员工将培训内容进行整理,为同类岗位的员工进行传达和培训,实现资源共享。员工培训组织实施部门应对培训效果进行评估、总结。

8.1 培训前应了解参训员工的实际知识水平。

8.2 培训中应了解参训员工的掌握情况,以利于培训内容的调整。

8.3 每期培训结束时,组织实施部门应视实际需要分发《培训评估表》,供学员填写后收回,并汇总学员意见,作为以后再举办类似培训的参考。

8.4 人力资源部应对各部门评估培训的成效,定期分发“培训成效调查表”,供各部门主管填写后汇总意见,并结合实际分析评估培训的成效,做成书面报告,呈院领导审核后,分送各部门及有关人员作为再举办培训的参考。

8.5 培训的组织实施部门可以开展培训考核,具体由培训师设置考题,组织实施部门组织参训人员积极参与。四 培训成果的呈报 每期培训结束后一周内,如组织实施部门开展考核工作,讲师应将学员的考核成绩评定出来,连同试卷送人力资源部,以建立个人完善的培训资料。主办单位应于每期培训结束后一周内填报《培训评估表》,送人力资源部归档。每三个月,各部门应填写“培训实施结果报告”呈人力资源部,以了解该部门最近在职培训实施状况。

五 培训档案管理 员工培训应建立相关的资格档案,全院性的培训档案由人力资源部负责保管,各职能部门组织实施的培训由各职能部门保管。培训档案应包括:

2.1 培训计划、方案、工作总结报告、培训合同、评估资料、各种表单等。

2.2 培训师的聘任、考核资料和相关培训教材、教案等。2.3 参训员工的评估、考核资料,培训记录表等。

第二篇:员工培训管理规定

员工培训管理规定

一、目的

为使公司的员工培训工作长期稳定统一和规范地进行,使员工培训管理有所遵循,特制定本制度。

培训的目的在于提高员工素质,激发员工潜能提高工作绩效,使员工获得公司发展所需要的知识和技能,从而与企业共同成长。

二、适用范围

本制度适用于北京万邦达环保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庆阳托管运营部全体员工。

三、培训职责

1、公司培训体系的建立,培训制度的制订与修订;

2、公司培训计划的制订与组织实施;

3、对各部门培训计划实施督导、检查和考核;

4、培训教材、教具的购置、保管;

5、培训所需仪器设备的申购,保管;

6、培训教材的组织编写及相关教学资料的制作分发;

7、对培训师的选聘,确定及协助教学;

8、、月度培训报告的撰写、呈报,培训报表,资料的收集、汇总、整理与归档。

9、参训员工的出勤管理。

四、培训内容

(一)普通员工的培训:

普通员工的培训主要包括企业理念教育、管理制度、岗位技能、业务知识、作业规范、新技术培训等内容。

(二)新聘员工培训包括企业培训和岗前培训:

(三)企业培训的主要内容包括公司历史、企业文化、经营理念、组织机构、规章制度等。

(四)岗前培训的主要内容包括岗位描述、工艺流程、工作技术规范等。

五、培训管理

(一)培训出勤管理要求

1、自收到培训通知当日起,所有参训员工均应合理安排工作及私人事务,确保准时出勤。

2、培训期间所有员工上课均应维护本公司员工形象标准,并自觉遵守公司各项规章制度。

3、员工培训时,须在培训记录表上签到。学员迟到/早退视同上班迟到/早退。

4、员工如因特别公务或其它紧急事宜确实不能参加培训的,须填写《参训员工请假单》,经负责人审批。若缺勤课时累计超过该课程总课时数3者,需重新培训全部课程并考核。

5、员工参训期间,未请假或请假未经批准而未参加培训,其培训缺勤课时以旷课论处。

(二)参训员工的课堂纪律

1、参训员工上课时须将手机、传呼机等通讯器材关闭或设置为振动状态,也可交给授课人员代为接听、记录。

2、专业培训若涉及实际操作,员工须严格按照安全操作规范执行。违者后果自负,且视情节予以处罚。

六、培训考试

(一)培训的考试一般就下列几种情况进行:

1、培训前就培训内容进行课前考试,以了解参训员工的实际知识水平。

2、培训过程当中进行考试,以了解参训员工的掌握情况,利于培训的调整。

3、培训结束后对培训的全部内容考试,以了解培训效果。

(二)培训考核应根据具体的培训主题采用以下几种方法进行:

1、现场操作;

2、书面答卷;

3、书面测试等。

(三)考场纪律:

1、员工参加考试时须提前做好应试准备,不得携带允许应试工具以外的其它物品。

2、员工考试中不得有任何作弊行为,考试作弊者或为

作弊行为提供方便者,本次考试成绩无效,并予以“记过”处罚。

3、如有特殊情况需临时离开教室和考场时,经监考人员同意后方可离开。对不听劝阻者,将予以“警告”处罚。

3、因请假、出差等未参考者,应及时申请补考。无正当理由不参加考试者,取消补考资格并予以“记过”处罚。

4、考场内严禁吸烟、喧哗,违者予以“警告”处罚。

5、员工的培训考试结果纳入其绩效考核之中,并作为其绩效考核的重要依据之一。

七、考核制度

(一)实行点名签到制度(迟到、早退、一次罚款50元)。

(二)干与学习无关的事情一次罚款50元。

(三)学习记录不齐全、字迹不工整一次罚款20元。

(四)学习区域不清洁一次罚款20—50元。

(五)培训期间睡觉一次罚款100元。

(六)无故不参加培训按旷工处理(公司相关制度执行)。

(七)培训期间打架、斗殴、酗酒滋事出现一次罚款100元,情节严重并承担相关责任。

(八)培训前喝酒、醉酒一次罚款100元,并责令离岗。

(九)由于自身原因在培训期间发生安全事故一次罚款200元。

(十)不服从授课人指挥、分配的根据情节罚款100—200

元,情节严重者进行待岗处理。

八、奖罚制度

(一)考试综合成绩70分以下一次罚款50元。

(二)考试作弊发现一次罚款100元。

(三)无故不参加考试或拒考者,罚款100元。

(四)考试成绩连续三次不及格者,公司将对其进行待岗处理。

(五)考试成绩连续三次均达到90分以上者,公司将对其奖励200元。

(六)考试成绩连续三次均达到80—90分之间者,公司将对其奖励120元。

(七)全年全部考试成绩在90分以上者,公司将根据实际情况做出特殊奖励。

(八)非专业考试参照上述规定执行。

第三篇:员工培训管理规定2014

人力资源部管理制度版本号:2013-A

员工培训管理规定

一、目的为规范公司培训管理和指导员工培训活动,提高员工整体素质,使员工能更好地完成本职工作,从而提高企业的经济效益,促进企业的持续发展,特制定本规定。

二、适用范围

本规定适用于天津宝丰全体员工。唐山公司及相关单位参照执行。

三、工作职责

3.1 人力资源部职责

3.1.1拟订培训工作制度,规范培训工作流程;

3.1.2负责按《岗位说明书》及公司各项规章制度的要求设置系统培训课程、课时、进度,形成教学大纲;

3.1.3负责定期收集各部门各岗位培训需求;

3.1.4根据公司战略发展规划、教学大纲及所收集的培训需求,制定培训计划、月度培训方案,并负责组织落实、实施培训和效果评估;

3.1.5指导、协助、监督并检查各部门培训工作的开展;

3.1.6公司内各种培训设施、培训资料的综合管理;

3.1.7代表公司与其它教育机构、专业协会、顾问公司建立联系,为公司提供培训信息,推荐培训教师。

3.2 各部门职责

3.2.1 根据部门培训需求,制定部门月度培训计划,并进行实施、落实、考核及效果评估;

3.2.2 根据部门实际情况及问题的产生,组织专题培训或随机培训;

3.2.3 对本部门的培训过程及结果进行考核、评估、分析、总结、备档;

3.2.4 接受人力资源部的指导、监督及检查。

3.3 入职引导人:

3.3.1 负责对新入职员工在试用期内进行一对一的实时培训,随时关注并正确引导新入职员工思想与企业发展同步,保证其可以顺利渡过与企业的磨合期,并在规定时间内可以完全达到岗位要求;

3.3.2培训过程中若发现新入职员工思想波动须及时上报该部门负责人;若新入职员工为部/ 6

门负责人,须上报至总经理及人力资源部。

3.4 讲师

3.4.1讲师需服从公司安排,认真执行并完成各项培训计划内所涉及的相关培训课程,保证教学质量;

3.4.2 维持课堂秩序,并对参训学员的培训效果进行考核。

四、培训内容

4.1 新员工入职培训:新员工入职时,为了使其尽快适应公司的文化、环境,融入整个员工队伍中,需进行入职培训。培训课程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

4.1.1 入职教育:包括公司简介、企业文化、生产工艺流程、公司基本规章制度等,由人力资源部负责讲授;

4.1.2 三级安全教育:包括厂级安全教育、车间级安全教育和岗位(工段、班组)安全教育,由安全部、生产负责人、班组长分别负责讲授;

4.1.3 办公自动化基本技能培训:OA办公系统操作技能和ERP应用平台操作技能等,由人力资源部及入职引导人进行讲授;

4.1.4 岗前培训:根据各岗位的职责和技术水平要求,由入职引导人进行现场实际操作培训和指导。

4.2 员工在岗培训:指根据岗位要求、外界科学技术发展状况、个人能力现状等需求,提出的在职培训项目。可分为岗位知识技能培训、提升性培训、安全培训和体系认证培训。

4.2.1企业应知应会知识技能培训:制度培训、安全培训(安全操作、环境卫生、工伤保险和消防救急等)、体系认证培训(质量管理体系认证、环境质量管理体系认证和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认证等);

4.2.2 岗位知识技能培训:根据各部门主营业务确定;

4.2.3 素质提升型培训:执行力、人际关系学、价值观等知识、技能和素质方面;

4.2.4 管理技能提升:团队管理、领导艺术、会议技巧和培育下属等方面;

4.2.5 随时培训:在日常工作中就出现的紧急问题由相关人员随时展开的培训。

4.3 转岗培训:在员工内部转岗或升迁时,对新岗位知识、技能掌握不够的,需进行的培训。

4.4 外部培训

4.4.1外部培训的形式主要有短期课程、个人进修和外出考察;

4.4.2短期课程:对表现突出的骨干人员,为开拓思维,触发灵感,进一步提高管理水平和业务能力,可由本人申请或公司选派参加外部专业培训机构举办的短期课程,包括各种外部

教育机构、培训中心所举办的短期培训课程、交流会;

4.4.3个人进修:公司鼓励员工到大专院校或专业培训机构进修学习(包括学历教育、职称及其他资格证书考试、培训等),形式以业余进修和短期脱产为主,参加各种形式的学习后,员工的结业(毕业)证书及成绩单须报人力资源部备案作为调配、选拔以及任免的参考依据;

4.4.4外出考察:为拓展视野、丰富学习经验,公司将组织管理人员、专业人才以及荣获嘉奖的员工外出考察。考察单位为优秀公司或机构。

五、培训方式

5.1 脱产培训:是针对管理中普遍的、有必要让员工理解和掌握的知识、技能、公司理念等而对员工进行的集中脱产培训。新员工入职培训、内训、外训及进修培训通常采用该形式;

5.2 在岗培训:指在日常工作中对员工的培养训练,即通过制定工作计划、岗位技能操作、评价考核业绩、帮助解决问题等途径对员工进行指导。岗前培训、转岗培训通常采用该形式;

5.3 师带徒:岗前培训及在岗员工岗位技能提高培训通常采用该形式。

六、培训讲师

6.1 经理、主任级别员工及其他有一技之长的员工,是企业培训讲师来源;

6.2 对于受聘的培训讲师,由公司颁发聘书;

6.3聘用外部培训讲师为本企业进行授课的,必须具备一定的社会认可度、行业知名度、效果美誉度。

七、培训计划

7.1 培训计划

7.1.1人力资源部每年十一月份发放员工《培训需求调查表》,部门负责人结合本部门的实际情况,将员工的《培训需求调查表》汇总,并于月底上报人力资源部;

7.1.2 人力资源部根据公司生产经营计划及战略发展规划的需要,并结合员工申报、人事考核、人事档案等信息,制定公司的培训计划及预算。培训计划及预算由总经理审批同意后,由人力资源部按期执行。

7.2月度培训方案

7.2.1每月25日由各部门提报部门内训方案至人力资源部;

7.2.2人力资源部根据培训计划并结合各部门内训方案,制定月度培训实施方案。实施方案包括培训的具体负责人、培训目标、培训内容、培训方法、学员、讲师和培训费用等;

7.2.3月度培训方案提交至总经理进行审批,审批后的培训方案不得随意更改。

八、培训考核

8.1 各类培训均应对学员的学习效果进行考核,考核由培训讲师和培训主管部门负责进行;

8.2 考核方式有笔试(开卷、闭卷)、口试、实践操作或其任意组合;

8.3 新员工培训考核内容:

8.3.1培训期间学员必须准时参加,严禁迟到、早退及无故缺席。迟到、早退及缺席者由人力资源部下发警告通报,责令参训学员整改或补训。逾期不改者,由人力资源部下发处罚通报。处罚标准:培训期间无故迟到、早退累计时间在30分钟内,罚款50元;超过30分钟或无故缺席者,以旷工半天处理。无故缺席两次以上者,予以辞退处理;

8.3.2新员工需参加全部培训课程,否则不予转正,具体参照《员工招聘与试用管理规定》;如有特殊原因,需填写《不参加培训申请单》,经所在部门负责人审批后,交至人力资源部,由人力资源部安排补训;

8.3.3 培训讲师根据课堂表现和考试成绩等评定员工考核成绩,并登记在《新员工培训档案卡》上;

8.3.4 员工考核不合格的,由人力资源部安排补考,补考不合格的,按缺课处理;

8.3.5 入职引导人须在新员工到岗二十日内教授完成《新员工在职培训清单》上所要求的内容,并签核完成提交人力资源部。新员工入职二十天后,人力资源部根据实际需要开展新员工在岗技能培训调查,要求学员填写《新员工入职培训情况调查》,以此作为新员工在岗学习评估的参考依据。

8.3.6 将《新员工培训档案卡》、《新员工在职培训清单》和《新员工入职培训情况调查》等资料,呈报用人部门负责人、入职引导人、人力资源部经理及公司高层,作为新员工试用期考核及试用转正的参考。

8.4 员工在职培训考核内容:

8.4.1培训课程要求全部员工参加,不得缺席,否则按旷工处理。如遇特殊情况,员工需填写《不参加培训申请单》,经所在部门负责人审批后,交至人力资源部;安全类培训则需总经理批准。员工参训状况以《员工培训记录表》记录为准;

8.4.2部门员工、季度参训率需达到一定标准(参照部门经理绩效考核标准),否则扣减部门经理绩效考核评分;

8.4.3各部门负责人需监督并指导员工进行部门级岗位知识技能培训,且每月至少完成2个课时。内训完成情况是部门负责人绩效考核项目之一,作为季度和奖金的发放依据;

8.4.4培训课程安排考试的,考试成绩须达到合格标准,考核不合格的需补考直至合格为止。培训成绩优秀者,人力资源部将下发奖励通报;

8.4.5员工参加外训后,需填写《外出培训报告书》并于一个月内提交至人力资源部存档。由部门内部及人力资源部进行培训效果跟踪、评估,作为其调薪、晋升等依据。

8.5 培训纪律要求

8.5.1 培训开始前,由人力资源部负责学员签写《员工培训记录表》;

8.5.2 员工自备签字笔、笔记本等办公用品;

8.5.3 培训开始前,学员关掉手机或调至无声;

8.5.4 上课期间严禁接听电话,如特殊情况,需到培训室外接听,不得影响正常上课;

8.5.5 上课期间严禁私下交谈,得到讲师允许方可讲话;

8.5.6 不得私自离场,如遇特殊情况,须向培训讲师和人力资源部请假;

8.5.7 培训期间严重违反公司管理制度者,培训讲师有权取消员工本次参训权利。

九、培训费用及协议

9.1 培训由公司根据业务需求进行统一安排。若产生培训费用且由公司承担培训费用时,要求员工签写《培训费用协议》,约定培训服务期限。

9.2 安全管理人员及生产系统专业技术工人,如电工、行车工等,参加专业技术或岗位资格培训及考试,约定两年培训服务期限。如在服务期限内,员工离职并取走专业技术或岗位资格证书的,按照培训费用总额赔偿公司培训费用;如未取走证书的,则不赔偿公司培训费用。

9.3 参加除上述培训以外的其它培训,如在培训服务期限内,员工因下列原因离开集团公司的,应按比例赔偿公司培训费用:

9.3.1 乙方向甲方提出辞职的;

9.3.2 乙方严重违反劳动纪律或者甲方规章制度的;

9.3.3 乙方严重失职,营私舞弊,对甲方利益造成重大损害的;

9.3.4 乙方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

9.3.5 培训协议期限及违约扣款标准:

注:有特别约定的,按照约定执行。

十、培训档案

10.1档案内容:

10.1.1培训计划表、培训实施方案、培训课件、培训记录表、培训协议等均由培训专员统一

整理并存入公司档案室;

10.1.2培训考核试卷、培训评价表、培训总结、资格证书等均归档入员工个人档案中。10.2 非经公司授权或其他相关方正当要求,任何人不得随意查阅员工培训档案。

10.3 存入档案室内培训资料按照公司档案管理相关规定进行管理。员工培训档案保存期与员工个人档案相同,到期一并销毁;

10.4 员工离职时可从人力资源部领取《员工培训档案卡》,作为工作期间培训经历的证明。

十一、效力

11.1 本规定施行后,凡既有的类似制度自行终止,与本规定有抵触的管理办法以本规定为准;

11.2 本规定自发布之日起实施,如有修订另行公布,本规定最终解释权归人力资源部所有。

第四篇:企业员工培训管理规定

员工培训管理规定

一、日常管理规定

1、端正态度,努力学习,完成培训计划中的各项任务。

2、学员培训期间需将手机上交,授课参观训练时,由区队长负责统一保管。参训前将总值班室电话留给家属,如有特殊情况家属联系总值班室,总值班室再通知集训队工作人员。

3、培训期间,学员要求统一着装。

4、学员宿舍不准留宿客人,不准将房间钥匙交给他人使用。

5、午休时间不得进行影响他人休息的活动。

6、宿舍的内务与卫生要求整齐、清洁和安全。

7、遵守作息时间,熄灯后,区队长负责查铺,并将查铺情况上报,集训队如发现未按时就寝者,扣除相应平时表现分。

8、严格遵守就餐时间,保证在规定时间段内就餐完毕,超过规定时间,食堂不再提供用餐。

9、统一带队进入餐厅,就餐时,保持良好秩序,不得喧哗,按顺序排队,遵守用餐规定。

二、教学管理规定

1、严格按照作息时间按时操课,不准无故旷课、迟到、早退,入场时按规定位置就座。

2、上课专心听讲,遵守课堂纪律,不得携带、阅读与教学无关的书报、杂志等,未经教员允许不准随意出入教室。

3、尊重教员,教员授课时,学员应服从教员的安排和指挥,学员提问或发言应举手示意,不得随意打断教员授课。

4、教室应当保持安静,课间休息时,不得在走廊、教室内打闹或大声喧哗、嬉闹。保持室内卫生,不准随地吐痰,不准在教室内吃零食及乱扔纸屑、杂物,教室内不得吸烟、打牌等。

6、爱护公共财产,不准在门窗、桌椅及教室内外墙壁上涂写、刻划或随意张贴;不准用脚踢走廊和教室的墙壁,不准蹬踢课桌椅;教室内的课桌椅不得随意挪动或搬出。

7、节约用电,最后离开教室的人应随手关灯和门窗。

三、训练管理规定

1、服从命令,听从指挥;勇敢顽强、吃苦耐劳。

2、严格遵守训练场规定,严肃认真,不得嬉笑打闹。

3、举止端正、精神振作、姿态良好。不准背手、将手插入衣袋,不得搭肩挽臂。

四、请假、销假和考勤管理规定

1、参训期间原则上不得请假,确因特殊情况请假者,应逐级申请,上报公司领导审批(集训队领导无权审批),未经公司领导批准不得外出。

2、请假返回后,应及时销假。培训期间不假外出,或逾假不归者,均以旷课论处。平时表现成绩将全部扣除,并将情况上报公司,由公司实施处理或处分。

3、学员参训期间由区队负责人协助教员严格执行考勤制度。

第五篇:员工培训管理规定(试行)

XX公司员工培训管理规定(试行)

第一条 为适应XX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迅速发展对高素质人才的需求,不断提高全体员工的文化水平和业务素质,根据《教育法》《职业教育法》《劳动法》,和XX省政府有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 本规定适用于公司所属在职人员。

第三条 本规定所称员工培训按培训形式分为公司内部培训和外送培训两大类,共五种。公司内部培训指由公司主办或与外单位合作举办,公司员工参加的各种在职培训,包括不定期培训、定期培训两种。外送培训指由公司以外单位主办,公司员工参加的各种培训、讲习、进修、研修等。分为短期培训(半年以内)、长期培训(半年或半年以上)和学历教育三种。

第四条 公司人劳处负责上述五种培训计划和经费预算的制定与呈报;组织共同性培训教材的编写与印发;培训实施的跟踪与考核;公司外送培训单位的联系与培训人员的审核、办理;培训费用的审核。

公司各部门负责本部门六种培训的计划和经费预算制定与呈报;参与共同性培训教材的编写与修改;组织本部门员工的不定期培训;推荐公司培训教员;承担公司指定的定期培训;建立本部门员工培训档案并对培训后效果跟踪与评价。

第五条 不定期培训由各部门按培训计划对所属员工经常实施。包括经常督促检查员工充实业务知识情况;指定员工限期阅读有关书籍、资料;以专题讨论或个别指导方式进行经常性培训。不定期培训实施情况,作为部门主管业绩考核内容。

第六条 定期培训每年两次分为上半期(四、五月中)和下半期(十、十一月中)举行。定期培训按其性质、内容分为基础班(新员工)、普通班(一般员工)和高级班(科级以上),根据实际情况可以单独或者合并举办。高级班由公司领导视必要可以随时进行。

第七条 定期培训内容涉及岗位适应性培训、(包括新员工岗前培训、转岗人员培训、晋升培训)专业技术培训、管理干部培训、全员素质。根据公司实际与员工需要确定,由人劳处安排日程,邀请公司教员或外请专家讲课。

基础班培训内容包括一般实务基础,即公司概况、规章制度、基本业务和事务处理程序、员工礼仪、思想品格、业务观摩、特别训练(拓展训练、野外生存训练或军训选择一项)。

普通班培训内容包括,高级班培训内容包括国家政策与法规、现代企业制度、经营管理与创新、领导方法等知识与技能。

第九条 公司培训的实施由承办部门按计划实施并负责该项培训的全部事宜,包括培训场所、教材、教具、教员、学员、测验和经费办理等。

第十条 各项培训结束时,承办部门应当进行测验,填写“测验成绩表”,测验成绩作为考核和晋升的参考。

第十一条 参加培训人员应当准时出席并签到,因故不能参加者应当办理请假手续。测验缺席者应当补考,不参加者以零分计算。

第十二条 外送培训人员由各部门推荐,经人劳处审核后呈公司领导批准。培训人员应填写《培训备案表》(附后),呈人劳处备案。国内培训的,其学费先由个人垫付,学习期满取得结业证书,凭结业证书与备案表核对后,由本部门主管和人劳处主管签字给予报销学费。长期培训的,还应当与公司签订学习期满后继续服务协议书。因事先未备案或因个人原因未取得结业证书者学费自理。

第十三条 参加学历学习的人员需从严掌握。在工作必需、专业对口和经费许可前提下,经公司批准取得本岗位所需的学历。其人员条件是:

(一)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公司各项决定;

(二)热爱公司和本职工作,有培养前途;

(三)在公司工作满一年以上;

(四)自愿签定学成后继续服务协定。

第十四条 参加学历教育的人员经公司批准参加考试,被录取后应当到人劳处填写《学历教育备案表》,呈人劳处备案,并签订学习期满后继续服务协议书。其学费由公司先垫付一半,个人垫付一半。学习期满凭毕业证书与备案表核对后,由人劳处呈报公司领导签字后给予报销原由个人垫付的一半学费。事先未备案或因非本公司原因未取得毕业证书的学费自理。公司已垫付的学费由个人支付。

第十五条 参加外送培训的,除学费按规定给予报销外,报名费、补习费、考试费、教材费、实习费、上机费、论文费等其他费由个人支付。

第十六条 外送培训人员应当遵守学校规定和纪律。其培训期间的奖金发放应当与学习成绩挂钩。无故不按期完成学习任务,或学习期间表现差,或受到处分以及学习期满后不服从组织工作安排的,所在部门或人劳处可视情节予以批评教育、扣除奖金、扣减工资直至行政处分。参加在职学习的,应当妥善处理工作与学习的关系,当遇有公司重要事务时应当服从公司的安排。

第十七条 外送培训人员学习结束后,应当向公司人劳处提交学习收效报告。(参加学历教育的,每半年书面报告一次。)应当将培训书籍、教材、资料等送人劳处归档保管,将所学知识整理成册,列为公司内部培训讲习材料,按公司安排将所学知识传授其他人员。凡未向人劳处缴回培训材料或未提交学习收效报告的,不予报销学费。

第十八条 公司鼓励员工通过业余自学取得国家承认的学历证书和学位,并给予一次性奖励。取得大学本科学历和学士学位的,奖励500元;取得研究生学历和硕士学位的,奖励1000元;取得博士学位的,奖励2000元。

第十九条 本规定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医院员工培训管理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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