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篇:粮食流通基础设施建设投资统计
— 11 — 附件4:
粮食流通基础设施建设投资统计 主要指标解释及填表说明
一、主要统计指标解释
1.粮食流通基础设施:指在粮食流通中处于基础地位,发挥公共服务性作用的粮食收购、储存、运输、销售、检测和信息处理等设施和设备。
2.项目类别:指项目立项审批、核准或备案时项目名称或主要建设内容所属类别。
3.储备粮库项目:指以建设平房仓等储备仓容为主的项目,包括“退城进郊”异地重建的项目。
4.粮食物流设施项目:包括筒仓、浅圆仓、砖圆仓、道线仓等粮食仓房和铁路专用线、粮食专用码头、输送栈桥、铁路罩棚、地坪等配套设施建设以及运输工具等设备购置项目。
5.食用植物油罐项目:指收发和储存散装食用植物油的独立或企业附属的仓库或设施建设项目。
6.仓房维修改造项目:指对已有的储粮仓房及配套设施、设备进行修缮和技术改造的项目。
7.粮食检验检测项目:指粮油检验检测仪器设备购置、配套实验室建设、改造等项目。
— 12 — 8.粮食流通应急设施项目:指由粮食行政管理部门认可的应急成品粮(含食用油)库、加工设施和供应网点的建设、改造及快速中转设施设备配套项目。
9.农户储粮设施项目:指使用各级财政补助资金为农户建设或配置的标准化小型粮仓、新型储粮装具等项目。
10.中央财政:指中央财政中有国家统筹安排的基本建设拨款投资和更新改造拨款投资,以及中央财政安排的专项拨款中用于基本建设的投资和基本建设拨款改贷款的投资。
11.地方财政:指地方财政中有统筹安排的基本建设拨款投资和更新改造拨款投资,以及地方财政安排的专项拨款中用于基本建设的投资和基本建设拨款改贷款的投资。
12.银行贷款:指报告期内向银行借入的用于固定资产投资的借款。
13.利用外资:指报告期内收到的用于固定资产投资的国外资金,包括统借统还、自借自还的国外贷款,中外合资项目中的外资,以及对外发行债券和股票等。
14.其他投资:指在报告期内收到的除以上各种资金之外其他用于固定资产投资的资金。
15.本年度完成投资:指项目从本年1月1日起至本年最后一天止完成的全部投资额。包括实际完成的建筑安装工程价值,设备、工具、器具的购置费,以及实际发生的其他费用。
16.累计完成投资:指项目自开始建设至本年底累计完成的
— 13 — 投资额。
17.项目运营主体性质:指项目建成后运营单位的所有制形式,填报国有、外资和民营。
18.前期项目:指已经完成立项或核准手续,已完成初步设计,规划、土地、环境保护等方面手续齐全,地方配套和企业自筹资金已经基本落实,但未开工形成实物工程量的项目。
二、填报说明
1.项目类别请按照该项目在履行立项审批(含核准、备案)程序时确定的项目名称分类填报。没有名称或批复名称不明确的按主要建设内容判断归类。例如,某项目建设内容有新建平房仓、立筒仓、批发市场、铁路专用线以及检测中心、信息中心等,如其履行立项审批程序后主管部门批复(备案)的项目名称为“XXX粮食物流中心”项目,则该项目类别应填入“粮食物流设施项目”一栏,如其批复(备案)的项目名称为“XXX储备粮库项目”,则应填入“储备粮库项目”一栏。
2.项目名称请填写该项目办理立项审批(备案)手续时使用的名称,如无具体项目名称,可填写建设单位名称。农户储粮设施项目以县为一个项目单位填写,各项内容的数据为全县合计数。
3.建设内容的各项统计指标(包括新增仓容、新增油罐、大修仓容、粮食专用码头、铁路专业线、设备、散粮接收发放能力)均填写本年度内完成建设并投入使用的数据。
— 14 — 4.项目投资情况包括在建项目以及统计年度内完成的建设项目在统计年度内的投资。
5.单个企业填报统计软件的企业版;各级粮食行政管理部门和中央企业填报统计软件的汇总版并逐级上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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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篇:关于十一五期间粮食流通基础设施建设工作总结
市局业务科:
为加快粮油仓储设施建设,改善粮油仓储条件,我局“十一五”期间粮食流通基础设施建设工作,五年来在市局高度重视和相关部门及农发行资金扶持和政策支持下,紧紧围绕“有粮保粮,无粮保仓”的储粮方针,结合现有仓储设施条件,保障仓储设施完好率、利用率,做了一定的基础工作,现将“十一五”期间工作开展情况总结如下:
一、加强领导,建立健全工作机制
“十一五”期间,五年来,我局领导高度重视,成立领导机构,由局领导负总责,集体讨论研究,业务安全股具体落实的仓储设施领导小组,按照《粮油仓储设施建设方案》有重点、有计划、有步骤,开展本县行业仓储设施改造维修,结合现有3000吨粮食仓容,每年年初拟定提请仓储简建费计划,上报市局审批,争取建设资金投入,做到有项目报告、有预算、有施工合同、质量验收报告,从制度上、管理上建立完整设施管理措施,确保设施建设有序推进。
二、加大改造维修资金投入,完善仓储设施
我局粮食购销公司劳动粮库现有仓容3000吨,其中:98年前建平房仓吨,98年及以后建1000吨仓容,近十年以上,近年来受不同因素程度的影响,特别是“5·12”地震严重影响,出现粮仓地坪裂缝、墙体漏气、晒场受压、屋顶脱落、围墙墙体倾斜、排水沟道狭窄等因素损坏。为保证粮油仓储设施完好性和使用率,五年来共争取资金投入维修改造金37万元,进行加固维修、改造,其中:小型维修费1万元,仓储简建费维修改造22万元,“5·12”地震灾后重建维修改造5万元,购置储备粮仓储防化器材9万元。共维修改造仓容3000吨仓内地坪、墙体防护漏气处理、新建扩建200余米排水沟道、改造晒场地坝1200余平方米、围墙150余米修缮,所有仓储简建费,专款专列、专款专用,资金去向清楚,用(来源:好范文 http://www.teniu.cc/)途明确,无挪用、挤占、借支使用现象发生及违纪行为。
三、下步打算
我局将在总结“十一五”期间设施建设工作的同时,下步将在“十二五”期间规划上,增大项目设施投入建设,扩大粮食仓容3000吨规模,增加粮食储备,新建粮食加工日产20吨米业厂,推广和应用“小粮仓”新农村建设,扩大粮油便民连锁店纵向网络发展,为我县粮食流通基础设施建设作出努力。
第三篇:关于做好2010粮食仓储设施和粮食流通基础设施建设投资统计工作
关于做好2010粮食仓储设施和粮食流通基础设施建设投资统计工作的通知
国粮办展〔2010〕203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粮食局,中国储备粮管理总公司、中粮集团有限公司、中国华粮物流集团公司:
根据《国家粮食流通统计制度》(2009-2010)的规定,为做好2010粮食仓储设施和粮食流通基础设施建设投资统计工作,现就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加大工作力度,拓宽统计渠道
粮食仓储设施和粮食流通基础设施建设投资统计数据是做好粮食仓储、物流建设管理工作的基础,是国家进行粮食宏观调控和基础设施建设的重要依据。各地区、各单位要高度重视、加强领导、精心组织、及早部署,做好本统计工作。在统计过程中,要创新统计方法,不断扩大统计覆盖面,力争全面、准确地掌握本辖区内粮食企业的基础数据,更好地为政府和企业决策服务。
二、加强数据审核,保证数据质量
各地区、各单位要进一步提高统计法律意识,严格执行统计制度,强化统计数据质量意识,自下而上逐级汇总、审核,实事求是。统计中要避免漏报、重复填报,保证统计数据的全面性和准确性。各地区、各单位要做好相关数据的审核把关,保证数据真实。经逐级汇总上报的统计数据必须经本省(区、市)粮食局和中央企业负责同志审核签字后方可报出。
三、严格执行统计制度,做好统计工作
(一)统计对象
粮食仓储设施统计对象为各类从事粮油储藏业务的粮油购销、储存、加工经营企业,且自有仓房容量大于1000吨或油罐罐容大于50吨的企业。
粮食流通基础设施建设投资统计对象为各省(区、市)辖区内和中央企业下属的从事粮食收购、储存、中转、加工等业务,在2010发生粮食流通基础设施建设投资行为的粮食流通企业。
(二)统计分工
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粮食局、中粮集团有限公司、中国华粮物流集团公司的直属及控股企业由上述3个单位各自统计。国家发展改革委等5部委发文明确上收的中央储备粮直属库由中国储备粮管理总公司负责统计。其他企业的两项统计均实行属地管理,由统计对象向当地粮食行政管理部门上报统计数据,并经过相关部门汇总后报送上级粮食行政管理部门。
(三)统计软件下载
企业和各级汇总单位可在国家粮食局政府网站()的仓储管理和设施建设栏目下载软件,也可以继续使用上一的统计软件。使用中如有问题,请及时与我局流通与科技发展司联系。为便于开展工作,请各省(区、市)和中央企业将负责粮食仓储设施统计和粮食流通基础设施建设投资统计的处室、负责人和统计人员及其联系电话于2010年12月底前报送我局流通与科技发展司。
(四)时间要求
本统计截止时点为2010年12月31日。请各省(区、市)和中央企业于2011年2月25日前将汇总数据报送国家粮食局流通与科技发展司。
(五)报送要求
各省(区、市)和中央企业报送的统计材料应包括以下内容:正式文件(文后附分析报告及数据报表),由软件生成的统计数据上报文件电子文本,分析报告的电子文本;粮食仓储设施统计分析报告和粮食流通基础设施建设投资统计分析报告要分别撰写。正式文件及电子文本均须通过机要渠道交换,不得使用电子邮件和普通邮递方式传送。
(六)联系方式
1.粮食仓储设施统计
联系人:梁凌云,联系电话:010-63906977/6909(传真)
通信地址:北京市西城区木樨地北里甲11号国宏大厦C909,邮编:100038。
2.粮食流通基础设施建设投资统计
联系人:王业东,联系电话:010-63906945/6934(传真)
通信地址:北京市西城区木樨地北里甲11号国宏大厦C904,邮编:100038。
附件:1.粮食企业仓储设施统计报表
http:///gzdt/att/att/site1/20101019/0011431e80bc0e2792f801.xls
2.粮食流通基础设施建设投资情况统计表
http:///gzdt/att/att/site1/20101019/0011431e80bc0e2792ff02.xls
3.粮食企业仓储设施统计指标解释
http:///gzdt/att/att/site1/20101019/0011431e80bc0e27930803.doc
4.粮食流通基础设施建设投资统计主要指标解释及填表说明
http:///gzdt/att/att/site1/20101019/0011431e80bc0e27930e04.doc 二〇一〇年十月九号
第四篇:粮食流通基础设施建设“十二五”规划编 制 大 纲
《粮食流通基础设施建设“十二五”规划》
编 制 大 纲
一、现状、问题和发展趋势
(一)粮食流通设施现状
(二)存在问题
(三)发展趋势
二、指导思想、基本原则和发展目标
(一)指导思想
(二)基本原则
(三)发展目标
三、主要任务
(一)储备仓容建设
(二)储备油罐建设
(三)烘干设施建设
(四)仓房维修改造
(五)粮食现代物流体系建设
(六)批发市场及电子商务
(七)检验检测系统
(八)农户科学储粮粮专项
四、建设布局
(一)布局原则
(二)仓储设施建设布局(包括储备仓容建设、储备油罐
建设、烘干设施建设、仓房维修改造、批发市场)
(三)粮食现代物流体系建设布局
(四)农户科学储粮装具建设布局
五、重点项目
六、投资测算
(一)储备仓容建设投资测算
(二)储备油罐建设投资测算
(三)烘干设施建设投资测算
(四)仓房维修改造投资测算
(五)粮食现代物流体系建设投资测算
(六)批发市场及电子商务投资测算
(七)检验检测系统投资测算
(八)农户科学储粮装具建设投资测算
七、政策措施
第五篇:粮食流通管理
粮食流通管理 稽查队:负责辖区内粮食流通的监督检查和市场监管,对粮食收购资格及粮食收购者执行国家粮食收购政策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对全县粮食经营企业粮食仓储、运输标准和技术规范执行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对粮食流通统计制度制度执行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对粮食出入库质量、粮食最高和最低库存量标准执行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开展“放心粮油”及粮油市场其他专项监督检查活动。主要职责
(一)负责全市粮食流通市场的管理;
(二)与有关部门配合对市区粮食流通市场进行监管,维护粮食流通秩序;
(三)收集、报送粮食质量与安全信息,提出有关工作建议和意见;
(四)负责粮食收获质量调查与品质测报;
(五)承担粮食质量与原粮卫生监测、抽查等任务;
(六)监测粮食安全体系,对储备粮、调控粮的轮换抛售等出入库质量进行监督检查;
(七)对库存粮食的品质进行监控;
(八)保护粮食市场体系,对市场粮油质量进行监控。
长治市粮食流通管理稽查队
长治市粮食流通管理稽查队是长治市粮食局管理的正
科级全额预算事业单位,为促进粮食生产,维护粮食经营者和消费者合法权益,保障粮食安全,维护粮食流通秩序,依法对粮食收购、销售、储存、运输、加工、进出口等经营活动进行粮食流通监督检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