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篇:装修合同标准范本
装修施工合同
发包人
承包人: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及相关法律、行政法规,结合本工程具体情况,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信的原则,双方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
1、工程概况
工程名称: 北京摩卡儿童有限公司办公室装修
工程地点: 万达广场A座1471室
2、承包范围及承包方式
2.1承包范围: 室内设计及装修:地面背景墙 石膏墙等 2.2承包方式为大包干:即包工、包料、包安全、包工期、包施工现场及运输通道的环境卫生,工程造价一次性包死。
3、合同价款
合同价款:(小写)人民币: 500000(大写)人民币: 500000 3.1合同价款由包发人和承包人依据中标通知书的中标价或双方协商的造价进行约定。承包人承诺合同价款不低于其成本价。
3.2合同价款是指发包人支付承包人按照合同约定完成承包人承包范围内的全部工程和质量保修责任的款项。
3.3 承包人承诺在签订本合同前对本工程的全部招标文件、设计图纸、技术要求及说明、质量要求、合同文件、现成条件及周围环境、承建风险、现场管理要求等已详细研究并完全明了,在合同价款中已予以充分考虑。
3.4 合同价款(总价或单价)中已包括了承包人为完成承建和质量保修责任的人员、材料、机械、运输包装、施工技术及措施、管理、临时设施、临时道路的修建安装、安全文明施工、水电费等可能发生的一切费用以及利润等。承包人承诺如有错漏,概由承包人负责。
3.5 除合同另有约定外,按照国家现行税法和有关部门现行规定,承包人需缴纳一切税金和 费用,均已包含在合同价款中。
3.6 合同价款确定方式为固定总价方式,任何一方不得擅自改变,除按本合同约定办理的工程变更或按合同约定办理的有效现场签证外,结算时一律不予调整。
3.7合同图纸间存在矛盾或表述不清,发包人应作出必要的澄清,但此澄清不作为工程变更。
3.8合同价款已充分考虑了合同执行期间任何人工、材料、设备、机械价格的涨跌的可能和相关因素,承包人承诺该市场风险完全由其承担。
4、质量
本工程验收标准为:GB50210-2001《建筑装饰装修工程质量验收规范》标准执行,工程质量要求达到标准。
5、工期
5.1 开工日期: 2015年10月20,竣工日期:2015年11月30,合同工期总日历天数 40 天(雨天均包含在内)。
5.2 如遇到以下情况者,承包人提出工期顺延的签证要求,经监理工程师初步审查、发包人代表确认后,工期相应顺延:
(1)发包人同意调整工期的设计变更和工程量增加;(2)发包人书面同意的工期顺延的其它情况。
以上签证项目,承包人必须在事件发生后三天内办理签证手续,即承包人在事件发生后三天内提出工期顺延的书面签证要求,否则,监理工程师不进行初步审查、发包人代表不予确认,即不予办理工期顺延签证。
6、发包人责任
6.1有权审核承包人编制的工程总进度计划、工程进度月(季)报表。
6.2发包人或其委托的监理单位负责现场的配合管理和协调工作、有权监督检查工程质量、隐蔽工程的验收,负责设计问题的处理和工程变更的签认。6.3及时组织竣工验收,办理竣工、接受移交等手续。
6.4按合同约定时间向承包人支付工程进度款,及时办理工程结算和结算款的支付。
7、承包人责任
7.1承包人负责办理施工用水、用电手续并承担相应的费用,发包人给予协助。
7.2 按招标书或甲方要求、图纸、施工组织设计和国家现行的施工及技术验收规范进行施工
做好自检工作,确保合同工期。
7.3 做好施工原始记录,隐蔽工程记录,汇集施工技术资料作交工文件附件移交发包人。
7.4 按照施工安全规范,采取预防事故措施,确保施工安全和第三方的安全。因承包人原因发生的安全事故,均由承包人负责,并立即书面报告发包人或主管单位备案。承包人不得损坏 场地内或场地临近的各种管线和构筑物,若有任何损坏,须立即通知发包人及有关单位,并由 承包人负责损失及修复费用。7.5 根据政府主管部门有关文明施工的要求,做好施工组织管理,保证施工现场清洁,道路畅通、器材堆放整齐,并即时清除垃圾和不用的临时设施。工程竣工后及时清理现场,包括清除施 工过程中产生的余土及其它堆积物,拆除生产和生活的临时设施,做到工完场清。
7.6由承包人自身原因造成的停工、返工、材料、物件的倒运、机械二次进场等损失,应由承包人自行负担。7.7 所有运抵现场的材料被视为发包人财产,没有发包人批准不可迁离现场。承包人须对现场所有的材料、设备、器械等进行保护。
7.8 承包人必须严格遵守发包人制定的现场管理规定。
7.9 承包人不得将本工程转包;未经发包人同意,承包人不得将本工程的任何部分工程分包。
8、工程质量检查验收
8.1施工中承包人根据发包人要求应提供关于工程质量的技术资料,如材料出厂合格证、试验报告等的复印件,材料代用必须经过设计院和发包人的审核同意并签证。
8.2 承包人必须健全质量检查制度,配备现场专职质量检查员、安全检查员,建立完善的自检制度,做好自检记录,接受发包人、监理单位和主管部门的检查督促,确保工程质量。
8.3 凡隐蔽工程,经承包人自检后,应填制确切的隐蔽记录,并提前2天通知监理单位检查,经检查合格并符合设计要求,签字认可后方能进行下一工序的施工。未经验收的隐蔽工程,承包人不得自行隐蔽。8.4 如对已隐蔽工程的复查结果不符合设计要求或质量不合格的,复查费由承包人承担。若复查结果符合设计要求,质量合格的,复查费由发包人承担,因此造成的工期损失,由责任方负责。
8.5 施工质量不符合设计要求,质量不合格者,必须返工。由于施工质量原因给本工程造成永久性缺陷,应视缺陷严重程度向发包人支付违约金。返工的费用由承包人负担,本合同约定的工期不予顺延。
9、设计变更
9.1设计变更是指合同签署后,工程在设计(包括品质和数量)上的改变。设计变更必须以经发包人确认的设计单位书面通知为准。
9.2 发包人如需进行工程变更,应以书面形式通知承包人。承包人接到书面通知后,必须按照变更通知的内容和要求实施工程变更。工程中发现设计有错误或严重不合理的,承包人应书面通知发包人,由发包人在10天内与设计单位商定,提出修改或变更设计文件,承包人方可继续施工。
9.3 施工中承包人不得对原工程设计进行变更。因承包人擅自变更设计发生的费用和由此导致发包人的损失,由承包人承担,延误的工期不予顺延。
9.4《设计变更通知单》(格式由发包人提供)须同时具备下列条件方对发包人和承包人具有约束力,否则,不能作为结算或工期顺延等的依据。(1)《设计变更通知单》应附有设计单位的变更通知单,该通知单上盖有工程设计出图专用章,且经设计单位专业负责人和校对人签字并盖章;
(2)《设计变更通知单》上有发包人专业工程师、成本工程师、发包人代表签字;(3)《设计变更通知单》由总监理工程师签发;(4)《设计变更通知单》必须附原图和设计变更图。
(5)《设计变更通知单》如不能准确反映工程量,必须采用现场签证单的形式进行计量,方可作为工程价款调整的依据。
9.5《工程现场签证单》(格式由发包人提供)须同时具备下列条件方对发包人和承包人具有约束力,否则,不能作为结算或工期顺延等的依据。
(1)《工程现场签证单》上有承包人项目负责人、总监理工程师签字并盖章;
(2)《工程现场签证单》上有发包人专业工程师、成本工程师、发包人代表的签字;
(3)《工程现场签证单》须列明具体工程量,必要时附计算算式。
9.6《工程联系单》只作发包人和承包人双方联系的用途,不作为计价依据,如承包人认为应计价的,承包人须申请办理设计变更或现场签证手续。
9.7 合同履行中发包人要求的其他变更,由发包人和承包人协商解决。
10、变更价款的确定
10.1本条款只适用引起工程造价调整的工程变更,因工程变更对合同价款的调整按下列方式进行:
(1)合同中已有适用于变更工程的价格,按合同已有的价格(含下浮率)变更工程价款;
(2)合同中只有类似于变更工程的价格,可以参照类似价格(含下浮率)变更工程价款;
(3)合同中没有适用或类似于变更工程的价格,按以下约定的计价规则(含下浮率)进行计算。(套用定额、费率、材料价格、下浮率)
10.2 在工程变更实施完工后7天内,承包人须向监理单位和承包人提出现场计量要求,对涉及变更部分的现状、已完成的工程量等做出准确说明,经监理单位和发包人核实并按《工程调整造价审核单》(格式由发包人提供)批准后确定变更工程价款。如涉及到隐蔽工程或拆除工程,应在隐蔽前或拆除前通知监理单位和发包人进行现场计量。
10.3在工程变更实施完工后7天内,承包人未向监理单位和发包人提出现场计量要求,视
为变更不涉及合同价款增加。但对于因变更涉及合同价款减少的,发包人有权在竣工结算前或竣工结算时调减。
10.4在工程变更实施完工后14天内,承包人须向监理单位和发包人提出变更工程价款的报告,按《工程调整造价审核单》(格式由发包人提供)要求批准后确定的变更工程价款作为竣工结算依据。
10.5承包人不得以变更价款没得到发包人审批为由拒绝按后续变更指示实施,不得以未能 接受发包人确定的变更工程价款为理由拒绝实施后续工程变更或不完全实施后续工程变更。承包人与发包人就变更工程价款协商不成时,承包人应按发包人要求先实施工程变更,然后按合同关于争议的约定处理。10.6 因承包人自身原因导致的工程变更,承包人无权要求追加合同价款。
11、工程款的支付
11.1进场施工,甲方应付给乙方 ℅工程备料款。
11.2工程进度到 天后,甲方再付给乙方 ℅进度款。11.3 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甲方应在15天内一次性付清余款。
12、工程验收
12.1 承包人必须按本合同第5条约定或发包人批准顺延的日期竣工并通过验收。12.2 承包人在竣工前7天内,书面通知发包人作预验收检查,发包人应及时配合。
12.3工程竣工时,承包人向发包人提交全部施工原始记录资料,竣工图四套及报告两套,发包人在收到承包人提交的竣工报告后应及时组织验收。
12.4 验收检查工程有较大整改时,以整改合格后的日期为竣工日期,承包人不得因工程经济纠纷而拒绝交付使用。
12.5工程完工未验收,发包人擅自提前使用,由此发生的质量、安全问题,由发包人承担责任。并以发包人开始使用日期为竣工日期,工程未完工,发包人如需提前使用,承包人应积极配合,发包人提前使用日期并不作为竣工日期,但不应影响承包人正常施工,否则工期相应顺延。
12.6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7天内,承包人向发包人移交完毕。如承包人不能按时交付,应按逾期竣工处理。12.7承包人的生产、生活临时设施,应在通过竣工验收日期起5天内全部撤离,并做到工完场清。如工完不清场,每日收取地租为工程结算价款的 %,由发包人在余留工程款中扣回,且工程不能计作已竣工,实际竣工日期以经验收合格后清场完毕之日起计。
13、竣工结算
13.1 竣工结算是指对合同内涉及的工程造价所有内容的结算,包括工程价款、奖励和违约、质量、安全、工期等内容。凡是与造价有关的约定应纳入结算范围。
13.2 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28天内,承包向发包人递交竣工结算报告及完整的结算资料,承包人和发包人按照合同约定的合同价款及条款约定的合同价款调整内容,进行工程竣工结算。按合同约定结算,如竣工结算造价超出合同价款5%的,则超出部分的工程变更下浮率需比投标下浮率高,具体由双方在竣工结算时商谈。
13.3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28天内,承包人未能向发包人递交竣工结算报告及完整的结算资料,造成工程竣工结算不能正常进行或工程竣工结算价款不能及时支付,由承包人负责。承包人若不按时申报结算资料,则发包人可自行进行结算。
15、违约
15.1承包人必须按照合同约定的竣工日期或发包人确认同意顺延的工期竣工。工期每拖延一天,须向发包人飞、支付合同价款1‰的违约金,违约金金额上不封顶,发包人损失大于违约金的,承包人还应赔偿损失与违金差额部分。
15.2承包人未按设计及规范要求施工,发包人有权制止,直至通知其停工整顿。由此造成的工期延误及经济损失,均有承包人负责。工程质量达不到合格标准,应无条件返工至全部合格,且须向发包人支付合同价款2%的违约金。
15.3由于承包人违约造成发包人单方面解除合同,承包人须支付 由于解除合同而发生的额外费用,包括因此聘请其他承包人完成工程而导致的额外费用。
15.4承包人擅自将本工程转包或未经发包人同意而将某项工程分包的,须向发包人支付本合同总价款 %的违约金,且发包人有权单方面解除本合同。
15.5由于承包人责任造成发包人设备、材料等的丢失或损坏,承包人照价赔偿,由此造成的工期延误不予顺延。
15.6除上述约定外,因一方不按合同约定履行合同,造成对方经济损失的,概由违约方承担违约赔偿责任。
16、不可抗力
16.1不可抗力包括因战争、**、空中飞行物坠落或其他非发包人、承包人责任造成的爆炸、台风、地震、火灾等。不可抗力事件发生后,承包人应立即通知发包人及监理单位,并迅速采取措施,尽力减少损失,发包人应协助承包人采取措施,发包人及监理单位认为应当暂停施工的,承包人应暂停施工。16.2 因合同一方延迟履行合同后发生不可抗力的,不能免除延迟履约方的相应责任。
17、索赔
17.1当一方向另一方提出索赔时,要有合理的索赔理由,且有其要求索赔的事件发生时的有效证据资料及相关说明。提出索赔要求的一方应保持用以证明索赔可能需要的有效证据资料,提出索赔要求一方应允许另一方查阅并核实所有资料。
17.2发包人未能按合同约定履行义务,给承包人造成经济损失时,承包人应在索赔事件发生后28天内,向发包人提出索赔意向通知及索赔报告等有关资料,逾期不提出的,视为放弃索赔。
18、保险
承包人必须为职工缴纳社会保险,负责办理承包人在现场人员的生命财产、现场各种 施工设施、设备、材料的保险,并支付相应的费用,该费用已含在合同价款之中。因承包人原因造成的任何事故所发生的费用、赔偿等责任由承包人承担。20、合同文件的组成
下列文件均是本合同的组成部分,彼此互相解释,互为说明,并以下列顺序为优先解释顺序。
1、本合同及其附件;
2、中标通知书(若有);
3、招标文件及其附件(若有);
4、标准、规范及有关技术文件及资料;
5、投标文件及其附件(若有)。
6、发包人、承包人有关工程的洽商、变更等书面记录和文件,这些记录和文件主要包括合同履行过程中的有关通知、指令、工程会议纪要、信件、数据电文(电报、电传、传真、电子数据交换和电子邮件)等。
22、其它
22.1 本合同一式 2 份,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22.2 本合同经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22.3 本合同未尽事宜,由双方协商解决。
22.4 其它:
发包人 承包人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或委托代理人签字: 或委托代理人签字
签订时间: 年 月 日 签订时间: 年 月 日
第二篇:装修合同(标准)
装饰合同(简版)
委托方(甲方):承接方(乙方):上海艺佰份装潢有限公司 税号(身份证号):税号:
签约日期:帐号:工商银行上海市嘉定支行100***03302
甲、乙双方经友好协商,甲方委托乙方进行装饰施工。为保证工程的顺利进行,根
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以及其他相关的法规,特签订以下合同(包括合同的附件和补充合同)以便共同遵守。
第一条:工程概况
一、工程名称:
工程地址:
二、工程内容:详见《建筑装饰工程预算书》和甲方签字确认的建筑装饰工程设计施工图纸。
三、委托方式:1乙方包工包料,2乙方包工不包料。
四、工程日期:
开工日期:年月日
竣工日期:年月日。(因不可抗力造成的双方协商解决)
以下几点不可作为延误工期:
1、设计变更,2、工程款未按时付清,3、非乙方原因造成的;
4、工程量变化。
第二条:工程价款和结算方式:
一、工程总价(人民币):
二、付款方式:
1、合同一经签订,甲方即应首期付款为工程总价的2、工程施工至木工进场,再付款为工程总价的3、工程施工至油漆工进场,再付款为工程总价的4、工程全部竣工,甲方付清工程余款工程总价的甲方在应付款日期不付款是违约行为,乙方有权停止施工。验收合格未结清工程价款时,不得交付使用。甲方逾期不付工程款,每逾期一天未付则按工程款的0.3%作为赔偿支付给乙方。
第三条:工程质量及保修服务:
1、工程使用材料按双方的预算来认可。
2、工程的验收标准以中华人民共和国行业标准结合上海市地方标准为标准。
3、施工中,甲方如有特殊施工项目增加或特殊质量要求,双方应确认,由此增加的费用,应另签补充合同。
4、因甲方自行购买的产品质量问题造成的损害由甲方自己负责。如甲方指定的产品,由甲方提供样品,乙方可代为采购。
5、乙方在竣工验收的三天前通知甲方,甲方应在五天内前来验收。逾期视为甲方自动放弃权力并视为验收合格,如有问题,甲方自负责任。甲方自行搬进入住,视验收合格。
6、乙方在装饰施工质量保修范围内承担责任,保修期自竣工之日起,为期三个月。合同履行期间,双方如发生争议,双方可协商解决。未果,可诉讼至人民法院。
本合同由甲、乙双方盖章签字生效,此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壹份。
甲方:乙方:
代理人:代理人:
第三篇:杭州装修标准合同(推荐)
杭州市住宅装饰装修施工合同
甲方(委托方):签约时间:乙方(施工方):签约地点:
为规范住宅装饰装修施工,保护双方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 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建设部令第110号《住宅室 内装饰装修管理办法》、杭州市人民政府令第141号《杭州市城镇住宅装修管理办 法》 以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的原则,结合本工程的具体情况,双方达成如 下协议,共同遵守。
一、工程概况
1.甲乙双方的条件:
甲方装修住房系合法居住。乙方为本市经工商行政管理机关核准登记,并取得 房产管理部门颁发的住宅装饰装修资质证书的单位。
2.装饰施工地点:区路(小区)幢号(单元)室。
3.住房结构:室厅结构,建筑面积平方米。
4.装饰施工内容:详见附件一《施工内容表》
5.承包方式:(全包,半包,清包)。
6.本工程由设计。
7.工期:工程期限天,从年月日开工,至年月日竣工。
二、工程价款及结算方式:
1.总价款:(大写)元。
经双方认可变更施工内容的,变更部分的工程款按实另计。
2、付款方式
(1)合同签订后天内工程施工开工前,甲方支付总价款的%,计元。
(2)木工进场前或年月日前,甲方支付总价款的%,计元。
(3)油漆进场前或年月日前,甲方支付总价款的%,计元。
(4)工程完工验收后,甲方支付总款的%,计元。
三、施工准备及双方的义务
(一)甲方工作
1. 甲方开工前,应向物业管理单位或产权单位登记备案;确需改变房屋结构和使用性质的,应当请具备相应资质的单位出具鉴定和加固方案,经房产管理部门核准后,领取住宅装修许可单。
2. 甲方应在开工前天,向乙方进行现场交底。腾空房屋,清除影响施工的障碍物,对只能部分腾空的房屋中所滞留的家具、陈设等采取保护措施。向乙方提供施工需要的水、电,并说明使用注意事项。
3.做好施工中临时性使用公用部位操作以及产生影响邻里关系等行为的协调工作。
4.指派验收、变更、登记手续和其他事项。
(二)乙方工作
1.甲方进行施工图纸或做法说明的现场交底,拟定方案和进度计划,交甲方审定。
2.指派按期完成施工任务,解决由乙方负责的各项事宜。
4.未经甲方同意和所在地房产管理部门批准,不得随便改变房屋结构和使用性质。
4.与所在地物业管理单位签订《住宅室内装饰装修管理服务协议》。
5.严格执行有关施工现场管理的规定,不得扰民及污染环境。
四、材料的供应
1.甲方提供的材料:详见附件二《甲方提供的材料、设备清单》
本工程甲方负责采购应的材料、设备,应为符合设计要求的合格产品,必须符合国家标准,有质量环保检验合格证明和有中文标识的产品名称、规格、型号、生产厂厂名、厂址等,不得用国家明令淘汰的建筑装饰装修材料和设备。并应按时供应到现场,乙方应办理验收手续。如甲方供应的材料、设备发生质量问题或规格差异或无法提供有关证明的,乙方应及时
向甲方书面提出,甲方仍表示使用的,经书面认可,可继续使用,由此造成工程损失的,责任由甲方承担。
2.乙方提供的材料:详见附件三《乙方提供的材料清单》
乙方提供的材料,必须符合国家标准,有质量环保检验合格证明和有中文标识的产品名称、规格、型号、生产厂厂名、厂址等,不得用国家明令淘汰的建筑装饰装修材料和设备,并应得到甲方认可,用于本合同规定的住宅装饰,非经甲方同意,不得挪作他用。如乙方违反此规定的,应按挪用材料价款的双倍补偿给甲方。如乙方提供的材料系伪劣商品的,应按提供材料款的双倍补偿给甲方。
乙方提供的材料、设备,如不符合质量环保要求或规格有差异,应禁止使用。如已使用。对工程造成的损失由乙方负责。
五、安全生产
甲方提供的施工图纸或做法说明及施工现场地应符合防火。防事故的要求,主要包括电气、通讯线路、煤气管道、自来水和其它管道畅通、合格。乙方在施工中应采取必要的安全防护和消防措施,保障作业人员及相邻居民的安全,防止相邻居民住房的管理堵塞。渗漏水、停电、物品损坏等事故的发生。装运修过程中形成的各种固体、可燃液体等废物,应当按规定的位置、方式和时间堆放和清运。如上述情况发生,属甲方责任的,甲方负责赔偿;属乙方责任的,乙方负责修复和赔偿。乙方在施工期间应加强安全生产,文明施工。凡发生工伤及死亡事故均由乙方自行负责。
六、施工内容和工期的变更:
在施工过程中,甲方提出设计修改意见及增减工程项目时须提前与乙方联系,在签订《工程项目变更单》后(详见附件四),方能进行该项目的施工,由此造成费用增减或工期改变的,由甲乙双方商定。凡甲方私自与工人商定更改施工内容所引起的一切后果,甲方自负,给乙方造成损失的,甲方应予赔偿。
七、工程质量及竣工验收的办法
1.本工程以施工图纸、做法说明、设计变更和《杭州市住宅装饰装修工程施工质量行业规范》为质量评定验收标准。
2.装饰装修工程竣工后,工程质量和环保要求应当符合国家有关标准。
3.由于甲方原因造成的工程质量问题,其返工费用由甲方承担,工期顺延。
4.由于乙方原因造成质量事故,其返工费用由乙方承担,工期不变。
5.乙方应及时通知甲方办理隐蔽工程和中间工程的检查与验收手续(见附件五《工程质量验收单》)。甲方应予书面承认。
6.工期竣工后,乙方应及时通知甲方验收,甲方自接到验收通知七日内进行验收。
八、违约责任
1.本合同签订生效后,甲乙双方应覆行合同所规定的各项条款(包括经双方确认的合同附件、预算及图纸等,)不得擅自变更或解除,否则违约方将付给对方工程预算总造价的10%的违约金,并承担因此造成的其他经济损失。
2.由于甲方原因导致延期开工或中途停工,甲方应补偿乙方因停工、窝工所造成的损失。每停工或窝工一天,甲方支付乙方元;甲方未按合同的约定付款的,每逾期一天,按逾期未付款的%支付违约金。
3.由于乙方原因逾期竣工的,每逾期一天,乙方支付甲方元。
4.甲方未办理任何手续,要求乙方改变房屋结构和使用性质,由此发生的损失或事故(包括罚款)由甲方负责并承担损失。
5.未经甲方同意,乙方擅自改变房屋结构和使用性质,由此发生的损失或事故(包括罚款),由乙方负责并承担损失。
九、工程保修
1、凡包工包料的“双包”工程,从竣工验收合格之日计算,保修期为二年。
有防水要求的厨房、卫生间和外墙面的防渗漏为五年。保修期自住宅室内装饰装修工程竣工验收合格之日起计算。
2、由于乙方原因造成质量问题,乙方无条件地进行维修。
3、由于甲方使用不当造成损坏,或不能正常使用,不属保修范围。
4、本保修单须甲、乙双方签字盖章后有效。
十、纠纷处理
住宅室内装饰装修工程发生纠纷的,可以协商或者调解解决。不愿协商、调解或者协商、调解不成的,当事人可按下列第种方式处理:
(1)提交杭州仲裁委员会仲裁;
(2)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诉;
十一、其它约定事项
工程款结算以实际发生工程量为准,经甲方签证认可后支付。
十二、本合同一式 叁 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合同附件为本合同的组成部分 甲方:
姓名(签名):
地址:
地址:
邮编:
电话:
乙方: 单位名称(盖章): 法定代表人: 委托代理人: 邮编: 电话: 年日月
第四篇:标准二手房屋装修合同模板
标准二手房屋装修合同模板
现今社会公众的法律意识不断增强,合同的地位越来越不容忽视,签订合同可以明确双方当事人的权利和义务。拟定合同的注意事项有许多,你确定会写吗?以下是小编收集整理的标准二手房屋装修合同模板,供大家参考借鉴,希望可以帮助到有需要的朋友。
标准二手房屋装修合同模板1发包方(简称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承包方(简称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甲乙双方经友好协商,甲方决定委托乙方进行住房装修,为保护双方的合法权益,结合本工程的具体情况,双方达成如下协议,共同遵守。
一、工程概况
1.装饰施工地点:
2.住房结构:房型房厅套,施工面积平方米。
3.装饰施工内容:详见附件一《装饰施工内容表》。
4.承包方式:________(包工包料、清包工、部分承包)
5.工期:自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开工,至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竣工,________工期________天。
二、工程价款及结算的约定
1.工程总价款:¥_________元,大写(人民币)________________详见本合同装修工程报价单。
2.工程款付款方式按下列方式支付:
(1)第一次,对预算设计认可签订合同之日。支付10000元订金,第二次付款时扣除
(2)第二次合同签定后开工前支付工程总造价50%合计_________元
(3)第三次施工过程中工期进度过半支付工程总造价40%合计_________元
(4)第四次竣工验收当天支付工程总造价10%合计_________元
(5)工程保修期两年。工程款全部结清后,甲、乙双方签订《工程保修单》,保修期从竣工验收签章之日起算。
三、关于材料供应的约定
1.甲方提供的材料:详见合同装修工程报价单。本工程甲方负责采购供应的材料、设备,应为符合设计要求的合格产品,并应按时供应到现场,乙方应办理验收手续。如甲方供应的材料、设备发生质量问题或规格差异,乙方应及时向甲方书面提出,甲方仍表示使用的,由此造成工程损失的,责任由甲方承担。甲方供应的材料抵现场后,经乙方验收,由乙方负责保管,乙方可收取甲方提供材料价款保管费,费率由双方约定,由于保管不当造成的损失,由乙方负责赔偿。
2.乙方对甲方采购的装饰材料、设备,均应用于本合同规定的住宅装饰,非经甲方同意,不得挪作他用。如乙方违反此规定,应按挪用材料、设备价款的双倍补偿给甲方。
3.乙方供应的材料、设备,如不符合质量要求或规格有差异,应禁止使用。如已使用,对工程造成的损失由乙方负责。如乙方提供的材料、设备系为伪劣商品,应按材料、设备价款的双倍补偿给甲方。
四、关于工程质量及验收的约定
1.本工程执行DBJ08–62–97《住宅建筑装饰工程技术规程》、DB31/T30–1999《住宅装饰装修验收标准》和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制定的其它地方标准、质量评定验收标准。
2.本工程由________方设计施工方案。
3.甲方提供的材料、设备质量不合格而影响工程质量,其返工费由甲方承担,工期顺延。由于乙方原因造成质量事故,其返工费用由乙方承担,工期不变。
4.在施工过程中,甲方提出设计修改意见及增减工程项目时须提前与乙方联系,双方同意后,方能进行该项目的施工。由此影响竣工日期,甲、乙双方商定。
5.工程验收甲、乙双方应及时办理隐蔽工程和中间工程的检查与验收手续,甲方不能按预约规定日期参加验收,由乙方组织人员进行验收,甲方应予承认。事后,若甲方要求复验,乙方应按要求办理复验。若复验合格,其复验及返工费用由甲方承担,工期也予顺延。
6.工程竣工:乙方应提前三天通知甲方验收,甲方应自接到通知三日内组织验收。如甲方在规定时间内不能组织验收须及时通知乙方,另定验收日期。
五、有关安全生产和防火的'约定
甲方提供的施工图纸或做法说明及施工场地应符合防火、防事故的要求,主要包括电气线路、煤气管道、自来水和其它管道畅通、合格。乙方在施工中应采取必要的安全防护和消防措施,保障作业人员及相邻居民的安全,防止相邻居民住房的管道堵塞、渗漏水、停电、物品毁坏等事故发生。如遇上述情况发生,属甲方责任,甲方负责和赔偿;属于乙方责任的,乙方负责修复和赔偿。
六、其它事项
1、甲方应在开工前,向乙方提供经物业管理部门认可的施工图纸,并向乙方进行现场交底。并向乙方提供施工需用的水、电等必备条件,并说明使用注意事项。做好施工中临时性使用公用部位操作以及产生邻里关系等的协调工作。
2、乙方参加甲方组织的施工图纸或做法说明的现场交底。按要求组织施工,保质保量、按期完成施工任务,解决由乙方负责的各项事宜,对其行为乙方应予认可。未经甲方同意和所在地房管或物业管理部门批准,不得随意拆改原有建筑承重结构及各种共用设备管线。
七、违约责任
1.由于甲方原因导致延期开工或中途停工,甲方应补偿乙方因停工、窝工所造成的损失,每停工一天,甲方付乙方________元;甲方未按合同的约定付款的,每逾期一天,支付_______元违约金。
2.由于乙方原因逾期竣工的,每逾期一天,乙方按甲方已付款的________%向甲方支付违约金。
八、纠纷处理方式
双方如对合同执行发生争议,应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如协商无效的,可以提交人民法院诉讼。
九、合同的变更和解除
合同经双方签字生效后,双方必须严格遵守。
十、本合同一式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合同附件为本合同的组成部分。
甲方(签章)电话:
乙方(签章)电话:
签订地点:
签订日期:年月日发包方
标准二手房屋装修合同模板2发包人(全称):杨应萍
承包人(全称)黔南州第二建筑安装工程有限责任公司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的规定,结合本工程具体情况,甲、乙双方本着自愿、平等、诚实、信任的原则协商一致,共同订立如下条款,以资双方共同信守。
第一条 工程概况
1.1 工程名称:都匀市财政局职工福利房。
1.2 工程地点:原沙包堡财政所。
1.3 工程项目及承包范围:具体说见《工程预算书》。
1.4 施工日期:自20xx年2月25日始,至20xx年7月25日止,工期共5个月。
1.5 工程总额:包工包料合同总造价人民币肆拾伍万元整(¥450000.00元)。
第二条工程款付款方式的约定装修房屋合同2.1于签署本合同7日内,甲方向乙方一次性支付工程总造价的35%支付备料款,装修工程余款,自双方验收合格之日起7个自然日内由甲方扣除工程质量保修金计14000.00元后,剩余部分一次性向乙方支付完毕。
2.2因工程项目(内容)变更或增加引起工程预算造价变更,甲方应签定《项目变更单》,因此而增加的费用应在签定之后作为决算附件。
2.3工程竣工办理移交手续后之工程尾款,如未按以上约定付款方式及时付清款项,每延误一天,乙方有权向甲方按工程未支付尾款的1%的标准收取滞期费,直至甲方付清为止。
2.4甲方应付的工程款项,不得交付予非合同签署人或非合同签署人之委托人。否则,由此产生的一切后果由甲方自行承担。
第三条 工期约定
3.1施工过程中,甲方要求修改较大设计方案工期顺延;
3.2施工过程中,隐蔽工程施工完毕,甲方在接到《工程验收通知单》后,因故未能及时进行隐蔽工程验收并要求复验的,由此造成的工期延误,工期顺延。
3.3因非甲方原因导致的工期延误,工期不顺延。
3.4工期不顺延条款造成合同工期延误,由乙方按每日500元标准向甲方支付延误费。
第四条 工程项目(内容)变更的约定
4.1签署本施工合同后正式施工前,如甲方要求删减部分工程项目(内容),甲、乙双方须签署《工程项目(内容)变更确认单》;
第五条 工程质量及验收的约定
5.1乙方须按照本合同之附件《工程预算书》所列明的材料品质标准采购施工材料;甲方可对装饰饰面板等材料之颜色、花式进行确定;对乙方所采购材料按所列明标准进行验收。
5.2乙方须按照本合同之附件《工程预算书》中所规定施工工艺及施工内容进行施工。
5.3甲乙双方按国家《工程工质量验收规范》进行施工质量验收。
5.4竣工工程验收:工程施工完毕,乙方开出《工程验收通知单》通知甲方进行竣工工程验收;甲方自接到《工程验收通知单》3日内,须协同乙方进行竣工工程验收,竣工验收完毕,甲乙双方签署《工程竣工验收表》并办理工程移交手续。
第六条 工程结算的约定
6.1工程竣工,甲乙双方办理完移交手续后,乙方须在2个日历天内向甲方送达《工程结算表》,甲方须在工程验收合格后7个工作日内付清所有应结算款项。
6.2工程竣工验收合格交付使用同时乙方开具工程质量保修单。
第七条 服务的约定
7.1工程竣工结算完毕,甲方凭乙方开具保修单作为保修凭据。
7.2保修服务时间及保修金退还约定:工程竣工验收合格交付使用起次日的365个自然日内,即一年。保修期内,乙方应在接到甲方保修通知两日内及时履行保修义务,紧急保修事项则应在接到保修通知后一小时内进行保修,否则承担因此给甲方造成的一切直接和间接损失。质保期届满后三日内,甲方应在乙方按约履行质保义务下无息退还质保金。
7.3保修内容及保修范围:
7.4.1乙方以包工包料形式进行的施工项目因乙方所用材料质量、施工工艺不当引起的质量问题,乙方实行全部免费保修;并承担甲方所有损失。
7.4.2乙方施工项目超过保修期的,对甲方实行优惠有偿维护,收费内容为:材料费、人工费。
第八条 其他约定
8.1本合同自双方签署后,即发生法律效力,未正式履行该合同条款之前,如甲乙任何一方单方面终止该合同,须按合同预算总额的20%向对方予以赔偿。
8.2施工期间,乙方因施工耗用的施工现场水、电、气费由甲方承担。
8.3施工期间至竣工验收合格交付使用前,造成的一切安全及人身伤亡由乙方负全部责任,甲方概不承担。
8.4施工完毕,乙方须对施工现场进行清洁整理。
8.5由于不可抗力事件对合同的履行带来一定影响,根据程度不同,甲乙双方协商解除合同、部分履行合同、延期履行合同事宜。
第九条 争议解决的约定
1.与本合同的有效性、履行、违约及解除等有关的争议,甲乙双方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应向合同履行地都匀市人民法院起诉。
第十条 附则
10.1本合同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生效,一式肆份,双方各执二份,具同等法律效力,双方应共同遵守。
10.2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协商解决。
甲方: 乙方:
代表人: 代表人:
签署日期: 签署日期:
标准二手房屋装修合同模板3_________(以下简称甲方)
协议人____为装修____房屋(四小区10-2-12),经________(以下简称乙方)
双方协商,订立本协议,以共同恪守。在双方同意的情况下,本协议由____起草。
一、工程项目:
1、三个房间(两卧室、一客厅,以下简称三个房间)打地角线,包暖气及管线(客厅要对称),房顶四周打石膏线,包三个房间的门、窗;客厅、卧室铺强化木地板;清除所有房间原有涂料,客厅、卧室打腻子,刷立邦漆两次。
2、通阳台的门窗处打一吧台,上方根据甲方要求(图纸)做一置物架;阳台东侧打一多用途柜(底下放鞋、上面书柜)、西侧打一吊柜,包阳台、铺磁砖、吊PVC板。
3、卫生间、洗脸间、厨房铺磁砖到顶,屋顶吊PVC板;厨房地面铺磁砖,打一灶台。
4、房间电源线路根据甲方要求适当调整,客厅门后一多用途柜(底下放鞋,上面挂衣服)。
5、未尽细节的之处,由甲方提出方案,商量确定。
二、承包方式:
甲方按乙方要求必须保证装修期间的所需材料(乙方需提前通知甲方),乙方负责施工。个人房屋装修合同样本
三、质量标准:施工质量要符合安全要求,装修质量不得低于同一施工类型的装修标准,双方认可。
四、施工期限:
20xx年x月x日至20xx年x月x日,如不能按期完成,每天将处罚金五十圆。
五、工程造价:
材料由甲方提供,甲方只支付乙方装修人工费伍仟陆佰圆人民币。
六、付款方式:
工程完工后,经甲方验收,如符合以上施工项目和设计要求,三天内一次将装修人工费付清。
七、其它问题:
装修项目的具体要求,由甲方提出,乙方实施。本协议未尽事宜,由双方协商解决。本协议自双方签字之日起生效。
八、本协议一式两份,甲乙方各执一份,具有相同效应。
甲方:乙方:
签字(盖章):签字(盖章):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标准二手房屋装修合同模板4委托方(甲方)承接方(乙方)
甲、乙双方经友好洽谈和协商,甲方决定委托乙方房屋进行地砖、墙砖铺设,订立本协议,以共同恪守。
一、工程地点:____区____街____单元____室
二、形式结构:____层式____室____厅____厨____卫
三、工程项目:
1、四个房间(两卧室、两客厅)地面铺设80x0瓷砖,打地角线,要求平整;一个厨房,一个卫生间墙面25x0铺瓷到顶,留出吊顶空间,边角打磨,地面铺30x0瓷砖,要求平整;两个阳台地面铺设30x0瓷砖,要求平整。
2、未尽细节的之处,由甲方提出方案,商量确定。
四、承包方式:甲方按乙方要求必须保证装修期间的所需材料(乙方需提前通知甲方),和施工期间的午餐供应,乙方负责施工。
五、质量标准:施工质量要符合安全要求,装修质量不得低于同一施工类型的装修标准,双方认可。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3个月内因乙方施工出现质量问题,乙方负责无偿返工维修。
六、工程造价:材料由甲方提供,甲方支付乙方装修人工费_________元人民币。
七、付款方式:为确保工程质量,暂扣500元押金,x年4月__日至x年7月日内无任何问题,将全额返还乙方。工程完工后,经甲方验收,如符合以上施工项目和设计要求,三天内付清乙方人工费,八、本协议一式两份,甲乙方各执一份,具有相同效应。本协议自双方签字之日起生效。
第五篇:装修材料标准
装修材料要求
一、地砖:
1、(品牌)800*800地砖
2、水泥标号32.5#;
二、吊顶:
1、轻钢主龙骨加厚1.2以上D50(UC50);
2、轻钢副龙骨加厚U50;
3、隔墙龙骨Q100(C100);
4、吊杆直径不得小于8mm;
5、纸面石膏板厚度1公分以上;
三、线路:
1、空调6平方玉蝶线、插座不得小于2.5平方玉蝶线、灯线回路不得小于1.5平方玉蝶线,每个回路不得大于0.7kw;
2、联塑线管、直接头、弯接头;
四、玻璃:
1、钢化玻璃为超白; 2、0.5银镜;
五、不锈钢:
六、其它材料:
1、木条3*5
2、货架木工板16门头基层艾特板12
3、铝塑板厚度不得小于5mm
4、多乐士腻子粉,乳胶漆,多乐士、立邦环保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