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篇:合作框架协议书(设立合资公司)2
合作框架协议
本协议由以下各方于年月日在签署 甲方: 乙方: 丙方: 鉴于:
1.甲方为的实际控股股东,董事长:。2.乙方为,董事长:。
3.丙方为一家在中国注册的境外投资公司,董事长:。
各方经充分协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有关法律、法规,就共同组建中外合资经营公司事宜,达成以下框架协议。第一条 合资公司
1、合资公司中文名称:;英文名称:。
2、合资公司的注册地址:。
3、合资公司是中国法人,一切活动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的法律、法规规定。合资公司的合法权益受中国法律保护。
4、合资公司的组织形式为有限责任公司。各方以各自认缴的出资额为限对合资公司承担责任。各方按其出资额在注册资本中的比例分享利润和分担风险。公司以其全部资产对公司的债务承担责任。第二条 经营宗旨、范围
1、经营宗旨:。
2、经营范围:。
第三条 公司增资前的注册资本、股本结构 注册资本:万元人民币; 股本总额:万股。股本结构:
甲方:出资万元,占有%股份; 乙方:出资万元,占有%股份; 丙方:出资万元,占有%股份。第四条 股东权益及相关约定
1、合资公司成立后,任何一方事先未经其他方书面同意,不得对其在合资公司的全部或部分股权设立新的抵押、质押等任何形式的债务。
2、合资公司股权转让,合营各方中任何如向第三者转让其全部或部分出资额,需经其他方书面同意。一方转让其全部或部分出资额时,在同等条件下,其他方享有优先购买权。第五条 股东会/董事会
1、合资公司设股东会,股东会是合资公司的最高权力机构,决定合资公司的一切重大事项。股东会职权由公司章程另行确定。下列事项需由股东会一致通过决定: 1.1 合资公司章程的修改; 1.2 合资公司的中止、解散; 1.3 合资公司注册资本的调整; 1.4 合资公司与其他经济组织的合并或分立; 1.5 股东会认为需要由股东会一致通过的事项。
2、合资公司批准证书签发后,各方投资到位之日,为董事会成立之日。董事会职权由公司章程另行确定。
合资公司董事会由名董事组成,其中xxx。董事长、副董事长由董事会选举产生。董事每届任期三年,经委派方继续委派可以连任。董事会设董事会秘书1名。
不论委派还是撤换董事,均应书面通知其他方,由合资公司向登记机关备案。
3、董事长是合资公司的法定代表人,其职权由公司章程另行确定。董事长因故不能履行职责时,应授权副董事长或其他董事代理。董事长为明确授权且不能履行其职责的,由副董事长履行职责;如副董事长亦不能履行职责,则由董事共推一名董事履行其职责。
4、董事会会议每年至少召开两次,由董事长召集并主持。经三分之一以上的董事提议,董事长应召开董事会临时会议。
董事会会议的通知应包括会议时间和地点、议事日程等,且应当在会议召开的15天前以书面形式发给全体董事。
5、董事会会议(包括临时会议)有五分之四以上的董事出席方能举行。每名董事享有一票表决权。董事会决议应由代表七分之五以上股权的董事同意通过方为有效。
6、各方有义务确保其委派的董事出席董事会会议。董事因故不能参加董事会会议的,应出具委托书,委托他人代表其出席会议和表决。
7、每次董事会会议应详细记录,并由出席会议的全体董事或代表签字。会议决录由公司存档。
8、不在合资公司经营管理机构任职的董事,不在公司领取薪金。与举行董事会议有关的全部合理费用由合资公司承担。第六条 监事会
合资公司设监事会,由3名监事组成,三方各委派1名。监事长由监事会选举产生。监事每届任期三年,其职权由公司章程另行确定。第七条 经营管理机构
1、合资公司设立经营管理机构,负责公司经营管理工作。经营管理机构设总裁1人,副总裁2-4人。
总裁、副总裁由董事会聘任,任期三年。总裁、副总裁经董事会聘请,可以连任。
2、总裁的职责是执行董事会的各项决议,组织领导合资公司的经营管理工作,并对董事会负责。副总裁协助总裁工作。
经营管理机构下设若干职能部门,部门负责人分别负责各部门的工作,办理总裁和副总裁交办的事项。
3、总裁和副总裁以及部门负责人均应认真履行职责,如有营私舞弊或严重失职的,经董事会会议决议可以随时撤换;造成损失的应追究相关责任。
第八条 合资公司筹备
合资公司在筹备期间,设立筹备组。筹备组由各方协商派人组成,从事相关工作。
1、本框架协议签署后的10个工作日内,筹备组完成项目的可行性报告并提交给合作各方。
2、本框架协议签署后20天内,合作各方签署正式合作协议及合资公司章程。
3、向政府主管部门申请、登记注册、申领营业执照等事宜,同时启动向政府申请项目用地及项目前期规划等工作。第九条 财务、会计和审计
1、合资公司按照中国有关法律和财务会计制度的规定及其他有关法规,规定公司的会计制度和工作程序。
2、合资公司采用人民币为记帐位币。人民币同其他货币折算,按实际发生之日国家外汇管理局公布的中间价折算。
3、合资公司的会计年度从每年公历一月一日起至十二月三十一日止,一切记账凭证、单据、报表、帐薄,用中文书写并保存。如丙方要求应提供英文,月财务报表应按照中英文准备。
4、合资公司按照中国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提取储备基金、企业发展基金及职工福利奖励基金,每年提取的比例由董事会根据公司经营情况依照有关规定讨论决定。
5、合资公司聘请相关审计师或者会计师事务所对年度财务进行审计、稽核。
6、每一营业年度的头三个月,由总裁将上一年度的资产负债表、损益计算书和利润分配方案以及年度审计报告提交董事会会议审查。
7、合资公司应根据中国适用的法律法规在境内开立外汇账户和人民币账户。
8、在每个会计年度结束后三个月内,董事会可以根据企业实际情况,对缴纳各项税务及提取各项基金后的利润决定是否分红,董事会确定分配的红利应当按合营各方的出资比例进行分配。以往年度亏损未弥补前,不得分配利润。
9、合资公司应向当地税务部门积极争取税收优惠,并按规定及时申报纳税收入,依法纳税。合资公司督促中外籍职工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缴纳个人所得税。
10、合资公司的各项保险均在中国境内的保险公司投保,投保险别、保险价值、保期等按照保险公司的规定由合资公司董事会决定。
11、丙方从合资公司获得的合法利润、其他合法收入和清算后的资金,依法可以汇往国外,合资公司应予以配合。
合资公司的外籍职工的工资收入和其他正当收入,依法缴纳个人所得税后,可以汇往国外。第十条 劳动管理
1、合资公司员工的招收、招聘、辞退、工资、劳动保险、生活福利和奖惩等事项,按照国家有关劳动和社会保障的规定,经董事会研究制定方案,由合资公司和合资公司的工会组织集体或个别地订立劳动合同加以规定。
劳动合同订立后,报当地劳动管理部门备案。
2、合资各方确认的高级管理人员的聘请和工资待遇、社会保险、福利、差旅费标准等,由董事会会议依照有关法规讨论规定。合资公司将与主要管理者签订雇佣劳动协议(以下简称劳动协议),以确保必要时可以依法更换管理人员。管理层的薪金由公司董事会决定。合资公司还应当与核心员工签订保密、知识产权转让及不竞争协议(以下简称保密协议)。劳动协议及保密协议的内容及格式应当经董事会同意。
3、合资公司应按中国有关法规规定,组织职工成立工会,并及时向工会支付经费,依法支持、保障公会正常工作的开展。第十一条 合营期限
1、合资公司期限为30年,自合资公司营业执照签发之日起计算。
2、合营期限前六个月,经各方同意,董事会一致通过,可以向原审批机关申请延长合营期限,并相应办理必要的登记手续。第十二条 公司终止及清算
1、因下列原因,可以提前解散合资公司: 1.1 由于不可抗力,只是正式合作协议无法履行; 1.2 由于合资公司亏损、无力继续经营;
1.3 一方或数方实际性违反正式合作协议约定,使正式合作协议没有必要继续履行的;
1.4 各方一致认为合资公司未达到经营目的,同时有无发展前途; 1.5 各方一致同意解散;
1.6 合资公司正式合作协议、章程及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终止合同的原因。
合资公司的解散由董事会提出申请书,报原审批机关批准。第十三条 框架协议签订
本框架协议由各资各方的法定代表或授权代表签字、盖章。本框架协议一式陆份,甲、乙、丙各存贰份。(以下无正文)甲方: 乙方: 丙方: 签署日期:
第二篇:合资设立公司协议书
合作协议书
甲方:
地址:
乙方:
地址:
丙方:
地址:
为充分发挥各自优势,甲、乙、丙三方经友好协商,现就在广州市合资设立 建筑施工总承包公司(下简称“合资公司”)事宜,达成如下合作协议:
一、合资公司名称、经营范围、注册地址及公司形式:
1、合资公司名称由甲乙丙三方共同协商确定,暂定为:
2、合资公司经营范围甲乙丙三方共同协商确定,建材贸易。
3、合资公司注册地址设在广州市,合资公司注册地址由丙方提供,注册地址产生的费用由丙方承担。
4、合资公司为有限责任公司。
5、合资公司经营期限为,经营到期前30天由三方再协商续期事宜。
二、合资公司注册资本及各方出资比例、出资形式。
1、合资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6000万元(大写:人民币陆仟万元)。
2、各方出资比例及出资形式:
甲、乙、丙三方均以货币出资,其中甲方以币出资,出资金额1800万元,持有合资公司股权30%;乙方以币出资,出资金额1800万元,持有合资公司股权30%;丙方以币出资,出资金额2400万元,持有合资公司股权40%。各方出资需在本协议签订后天内支付至为合资公司开设的账户内。
三、合资公司法定代表人、董事会、总经理及财务负责人:
1委派人出任董事;乙方委派人出任董事;丙方委派人出任董事。合资公司董事长由甲、乙方共同委派,董事长为合资公司法定代表人。合资公司总经理由丙方委派;合资公司财务负责人由甲、乙方共同委派。合资公司其他高管人员按照公司法的规定进行聘任。董事会决议经多数董事通过方可生效。
四、合资公司的经营管理模式及利润分配方式:
1、合资公司成立后,由各方根据各自优势选择及决定合适的投资项目,其中合资公司注册资本中的2400万元,由丙方自主决定使用。合资公司的其余资金由甲、乙方决定投资项目,所投资项目的管理及经营由甲、乙方负责,丙方不予干涉,甲、乙方决定的投资项目所获得的利润由甲、乙、丙三方按照45%:45% :的比例进行分配,2、甲、乙方负责联系担保公司为丙方提供担保,由丙方向银行融资万元,该融资款项由丙方决定投资项目,所投资项目的管理及经营由丙方负责,甲、乙方不予干涉,丙方决定的投资项目所获得的利润由甲、乙、丙三方按照 15%:
3、利润分配在每结束后30天内进行分配,但经三方协商同意,可另行决定利润分配时间。
4、甲、乙、方三方在决定及经营管理各自负责的项目过程中,需按照公司的财务管理制度执行,并接受合资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财务部门的监督。
五、各方其他权利义务:
1、在公司成立过程中,各方应及时提供相应的配合工作。
2、各方应按时缴纳出资。
3、各方按照本协议约定进行收益分配及承担亏损。
4、各方应切实履行本协议约定的义务。
六、合同的终止:
(一)在发生下列情况之一时,可以提前终止合同:
1、本协议签订后6个月内,合资公司的设立未能经过相关政府部门的批准;
2、合资公司因严重亏损而不能继续营业;
3、由于不可抗力的事件,如严重自然灾害或战争等,致使合资公司无法继续营业.4、各方协商一致同意提前终止本协议的。
(二)本协议被提前终止的,如合资公司尚未成立,则扣除成立合资公司期间的费用,各方按照出资比例收回各方出资款;如合资公司已成立,则按照公司法的规定进行清算,合资公司清算后的剩余资产由甲乙丙三方按照45%:45% :10%的比例进行分配。
七、违约责任:
任何一方违反本协议约定,逾期履行本协议约定的义务的,每逾期一天,违约方须按照合资公司注册资本的万分之五向其他方支付违约金,逾期超过60天,其他方可单方解除本协议,本协议被解除的,违约方还需赔偿经济损失给其他方。
本协议被解除的,如合资公司尚未成立,则扣除成立合资公司期间的费用,各方按照出资比例收回各方出资款;如合资公司已成立,则按照公司法的规定进行清算,合资公司清算后的剩余资产由甲乙丙三方按照45%:45% :10% 的比例进行分配。
八、本协议未尽事宜,由甲、乙双方签订补充协议予以明确。本协议履行过程中如发生争议,各方应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任何一方可向本协议签订地的人民法院进行起诉解决。
九、本协议书一式六份,双方各执两份,由各方签字盖章后生效。
甲方:(盖章)
法人代表(签字):
乙方:(盖章)
法人代表(签字):
丙方:(盖章)
法人代表(签字)
签订地点:广州市越秀区签订时间:年月日
第三篇:公司合作框架协议书范本
公司合作框架协议书范本
甲方:
乙方:
甲乙双方本着平等互利、优势互补的原则,就结成长期、全面的INTERNET战略伙伴关系,实现资源共享、共同发展,并为以后在其他项目上的合作建立一个坚实的基础,经友好协商达成以下共识:
(一)权利与义务
1、甲乙双方皆承认对方为自己的战略合作伙伴,并在彼此互联网站的显著位置标识合作方的旗帜徽标链接或文字链接。
2、甲乙双方授权合作方在其互联网站上转载对方网站上的相关信息,该信息将由双方协商同意后方可引用(具体合作项目另签协议)。
3、甲乙双方在彼此互联网站中转载引用合作方的信息时须注明“该信息由×××(合作方网站)提供”字样,并建立链接。
4、甲乙双方必须尊重合作方网站信息的版权及所有权,未经合作方同意,另一方不得采编其站点上的任何信息,且不得在其网站以外媒体发布来自合作对方站点的信息,否则构成侵权。被侵害方有权单方面终止合作并视情节选择要求对方承担损害赔偿的方式。
(二)相互宣传
1、甲乙双方应在彼此站点追踪报道合作方的市场推广计划及相关营销活动。
2、甲乙双方都认可的适当时间内,双方在彼此站点上开设专栏,撰写并宣传与合作对方商业行为有关的话题(具体合作项目另签协议)
3、甲乙双方在有关INTERNET专题的研讨会和金融、金融等行业的各种展览会上,互相帮助、共同宣传,共同推进双方的品牌。
4、双方还可就其它深度合作方式进行进一步探讨。
(三)其他
1、甲乙双方的合作方式没有排他性,双方在合作的同时,都可以和其他相应的合作伙伴进行合作。
2、本协议有效期为年,自年月日起到年月日为本协议商定合作方案的执行期限。
3、甲乙任何一方如提前终止协议,需提前一个月通知另一方;如一方擅自终止协议,另一方将保留对违约方追究违约责任的权利。
4、本协议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5、本协议为合作框架协议,合作项目中具体事宜需在正式合同中进一步予以明确。框架协议与正式合作合同构成不可分割的整体,作为甲乙双方合作的法律文件。
6、本协议期满时,双方应优先考虑与对方续约合作。
7、双方的合作关系是互利互惠的,所有内容与服务提供均为免费。
甲方:
乙方:
代表签字:
代表签字:
日期: 年 月 日
日期: 年 月 日
盖章:
盖章:
第四篇:合资合作协议书
合资合作协议书
甲方:
身份证号码:
乙方:
身份证号码:
丙方:
身份证号码:
现由甲、乙、丙三方合股(合伙)开办一家服装有限公司,全面实施三方共同投资、共同合作经营的决策,成立股份制公司。经三方合伙人平等协商,本着互利合作原则,共同经营,签订本协议,三方共同遵守执行。
一、本项目投资总额:是80万元。合同签订生效后一周内资金全部到位。三方出资的数额是:
1.甲方出资额:
出资形式:
占总股本比例:
2.乙方出资额:
出资形式:
占总股本比例:
3.丙方出资额:
出资形式:
占总股本比例:
二、股权份额和利润分配和风险责任
1.三方投资合作约定:甲方占股份公司股份50%,乙方占股份公司股份25%,丙方占股份公司股份25%。三方按所占股份承担经营风险和利润。
2.股份公司每结算。结算产生利润。三方协商预留后按所占股份进行利益分配。结算产生亏损,也按三方所占股份进行分配承担。
3.甲、乙、丙三方共同出资合作经营,由甲方全面负责股份公司营运、财务核算结算、统筹安排公司的工作。主持召开股东会议、研究重大事项。
乙方负责公司生产安排、产品数量、产品质量、产品加工成本和生产时间、生产设备维护保养。协助丙方做好对外接单加工、对外销售等工作。
丙方主要负责公司对外接单加工、对外销售工作。保证接单加工数量能满足生产需求。协调好客户,做好售后服务工作。
甲乙丙三方必须互相配合,明确责任,分工合作。遇事三方研究作出决策。股份公司每月都有结算。每结算一次。
三、合作期内的事
1.合伙期限:合伙期限为十二年,自2018年7月28日起至2030年6月28止。
2.甲乙丙三方三年内不得退股。如要退股等于放弃,不作赔偿。
3.三年后任何一方退股,提出之日起前三个月公司营运收益不作为赔偿依据,其他按60%补偿。合伙人有优先受让权。
4.合伙的终止及终止后的事项
.合伙因以下事由之一得终止:①合伙期届满;②全体合伙人同意终止合伙关系;③合伙事业完成或不能完成;④合伙事业违反法律被撤销;⑤法院根据有关当事人请求判决解散。
合伙终止后的事项:①即行推举清算人,并邀请____________中间人(或公证员)参与清算;②清算后如有盈余,则按收取债权、清偿债务、返还出资、按比例分配剩余财产的顺序进行。固定资产和不可分物,可作价卖给合伙人或第三人,其价款参与分配;③清算后如有亏损,不论合伙人出资多少,先以合伙共同财产偿还,合伙财产不足清偿的部分,由合伙人按出资比例承担。
纠纷的解决
5、合伙人之间如发生纠纷,应共同协商,本着有利于合伙事业发展的原则予以解决。如协商不成,可以诉诸法院。
四、在成立股东后,全权委托________作为公司运作的总负责人(法人),全权处理公司的所有事务,必须实现公司一元化领导,独立处理公司事务,如有以下重大难题和关系公司各股东利益的重大事项,由股东研究同意后方可执行:
1、单项费用支付超过________元;
2、新产品的引进;
3、重大的促销活动;
4、公司章程约定的其他重大事项。
5、公司今后如需增资,则甲乙丙三方共同出资,各占总投资额的约定投资比例出资。
四、本协议未尽事宜由三方共同协商,本协议一式四份,三方各执一份,见证方留存1份备案,自三方签字确认后生效。
甲方(签名):
乙方(签名):
丙方(签名):
****年**月**日
****年**月**日
第五篇:合资合作协议书
投资合作协议书
投资人一:(以下简称甲方)
投资人二:(以下简称乙方)
投资人三:(以下简称丙方)
以上各方合资各方(以下简称“合资各方”)经友好协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法规的规定,双方本着互惠互利的原则,就甲乙丙双方合作投资项目事宜达成如下协议,以共同遵守。
第一条为集合各方优势,长期合作,互利互惠,促进共同发展,创造良好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回报股东和社会。经友好协商,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及相关法律、行政法规和政策等规定,甲乙丙一致同意合资成立湖南广根贸易有限公司。
第二条合资公司的法定名称、注册地址、经营范围和期限
公司名称:
注册地址:
经营范围:
经营期限:年。
第三条合资公司的组织形式为有限责任公司。合资各方以各自认缴的出资额为限对合资公司的债务承担责任,并按各自的出资额在注册资本中的比例分享利润和分担风险及亏损。
合资各方的出资形成的股份及其孳生物为合资各方的共有财产,由合资各方按其出资比例共有。
投资项目债务先以共有财产偿还,共有财产不足偿还时,以出资额度为依据,按比例承担。
第四条合资公司的注册资本为万元人民币。合资公司的投资金额具体为:
甲方以自然人身份出资,占注册资本的%;
乙方以自然人身份出资,占注册资本的%。
丙方以自然人身份出资,占注册资本的%。
第五条 事务执行
1.合资各方委托甲方代表全体合资各方执行共同投资的日常事务,包括但不
限于:
(1)在项目注册形式发起设立阶段,行使及履行作为项目注册形式发起人的权利和义务;
(2)在项目注册形式成立后,行使其作为项目股东的权利、履行相应义务;
(3)收集共同投资所产生的孳息,并按照本协议有关规定处置;
2.其他投资人有权检查日常事务的执行情况,甲方有义务向其他投资人报告
共同投资的经营状况和财务状况;
3.甲方执行共同投资事务所产生的收益归全体合资各方,所产生的亏损或者
民事责任,由合资各方承担;
4.合资各方可以对甲方执行共同投资事务提出异议。提出异议时,应暂停该
项事务的执行。如果发生争议,由全体合资各方共同决定。
5.共同投资事务除下列事项需全体合资各方同意外,其他重要事务由三分之
二合资各方同意即为有效。
(1)投资人转让共同投资项目股份;(2)以上述股份对外出质;(3)更换事务
执行人。
6.甲方在执行事务时如因其过失或不遵守本协议而造成其他合资各方损失
时,应承担赔偿责任,具体赔偿比例分配如下:
甲、乙、丙三方需于损失实际发生之日起或知道损失发生之日起五日内按上
述比例将款项支付到公司账户内,若有一方违反本约定逾期不予支付的,守约方
有权从违约方投资参股的项目中直接划拨支付或提请公司通过法律途径追偿。
7.若因甲方故意或其他不正当行为造成公司损失的,则由甲方按公司损失总
额全部承担赔偿责任,情节恶劣的,依据法律规定处理。
第六条 投资的转让
1.合资各方向合资各方以外的人转让其在共同投资中的全部或部分出资额时,须经全部合资各方同意;
2.合资各方之间转让在共同投资中的全部或部分投资额时,应当通知其他共同出资人;
3.合资各方依法转让其出资额的,在同等条件下,其他合资各方有优先受让的权利。
第五条 其他权利和义务
1.甲方及其他合资各方不得私自转让或者处分共同投资的股份;
2.合资各方在注册形式登记之日起三年内,不得转让其持有的股份及出资额;
3.约定注册形式成立后,任一合资各方不得从共同投资中抽回出资额;
4.约定注册形式不能成立时,对设立行为所产生的债务和费用按各合资各方的出资比例分担。
第七条 违约责任
1、投资人未按期缴纳或缴足出资的,应当赔偿由此给其他投资人造成的损失;如果逾期十天仍未缴足出资,按退出投资项目处理。
2、投资人私自以其在约定共同财产份额出质的,其行为无效,或者作为退出投资项目处理;由此给其他投资人造成损失的,承担赔偿责任。
3、合资公司存续期间,五方一致同意,不得自营或者同他人合作经营与合资公司相竞争的业务或者从事损害本公司利益的活动,否则守约方将有权追究其违约责任。
第八条 其他
1.因自然灾害、战争及因国家法律法规和政策变更等人力不可抗拒的因素,造成本协议内容部分或全部不能履行,各方互不承担违约责任,各方另行协商解决。
2.本协议为公司章程的组成部分,全体股东均应遵守。
3.本合同书自各方签字盖章后生效。本合同书一式四份,甲、乙、丙三方各执一份,在合资公司备案一份。
甲方(签字):
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乙方(签字):
_______年__ _月__ _日
丙方(签字):
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签订地点:_________ 签订地点:_________