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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保
编辑:独影花开 识别码:20-644462 11号文库 发布时间: 2023-08-19 09:29:27 来源:网络

第一篇:社保

第五章 工伤社会保险

一、单项选择题

1.城镇工伤社会保险,个人需要缴纳的比例占其工资额的百分之几? A.1% B.2% C.3% D.不需要缴纳

2.职工在单位工作期间突发疾病且经抢救无效死亡的,能否按工伤处理? A.按工伤处理 B.不能按工伤处理 C.由企业自行决定

3.城镇职工在上下班路途中遭遇了交通事故,必须符合什么条件才能按工伤处理? A.机动车事故 B.在上下班必经路线上 C.在上下班必经路线上的机动车事故 4.我国工伤社会保险的实施对象是哪类企业及其职工?

A.中国境内所有企业 B.城镇所有企业 C.城镇企业和个体工商户 D.国有企业 5.工伤社会保险实施所依据的理论是什么?

A.有过失补偿理论 B.雇主责任补偿理论 C.无过失补偿理论 6.按照《工伤保险条例》规定,共有多少种情形可以认定为工伤? A.5种 B.7种 C.8种 D.10种

7.劳动能力鉴定标准是鉴定劳动者伤残后丧失什么能力的客观依据? A.生活能力 B.劳动技能 C.劳动能力

8.职工被借调期间受到工伤事故伤害的,由哪一方承担工伤保险责任? A.原用人单位 B.借调单位 C.原用人单位与借调单位共同承担 9.职工发生工伤事故伤害或者被诊断为职业病后,其医疗费用由谁支付? A.基本医疗保险基金

B.工伤保险基金

C.都可以 10.职工在下列情形中,不能认定为工伤的是哪一类?? A.患职业病的 B.医护人员在救护“非典”病人过程中感染“非典” C.因公外出下落不明的 D.在上下班途中,受到非机动车事故伤害的11.工伤保险根据下述什么原则设立工伤保险基金,对工伤职工提供经济补偿和实行社会化管理服务? A、社会统筹和个人帐户相结合 B、社会统筹和单位管理 C、社会统筹 D、个人帐户管理 参考答案:1D,2A,3A,4A,5C,6B,7C,8A,9B,10D,11C

二、多项选择题

1.我国工伤社会保险费率采用哪几种模式?

A.均一费制 B.差别费率制 C.浮动费率制 2.工伤社会保险待遇具体包括哪些部分?

A.医疗待遇 B.伤残待遇 C.因工死亡待遇 D.亲属工作安置待遇 4.职工因工死亡,应按照有关规定发给哪些补助?

A.丧葬补助金 B.供养亲属抚恤金 C.一次性工亡补助金 D.精神损失费 5.职工因工伤而死亡,以下哪些亲属有可能享受供养亲属抚恤金? A.父母 B.未成年子女 C.没有收入来源的妻子 D.祖父母

6.《工伤保险条例》规定,为了防止劳动过程中的事故,减少职业危害,工伤保险要做到哪二者相结合?

A.工伤事故预防 B.职业病鉴定 C.工伤康复 D.医疗保险 7.根据《工伤保险条例》,以下哪一些不能认定为工伤?

A.犯罪或违法 B.自杀或自残 C.斗殴或酗酒 D.借调至外单位受伤 8.根据《工伤保险条例》,以下哪些可认定为工伤? A.在生产工作环境中接触职业性有害因素造成职业病的 B.因履行职责遭致人身伤害的 C.因工作需要陪酒伤亡的

D.因公、因战致残的军人复员转业到企业工作后旧伤复发的 9.我国工伤保险的基本原则包括哪一些?

A.“有过失补偿”原则

B.“优待”原则

C.企业一方缴费和差别费率原则 D.保障与赔偿相结合的原则 10.工伤职工出现了下列哪些情形,应该停止享受工伤保险待遇?

A.拒不接受劳动能力鉴定 B.拒绝治疗 C.被判刑正在收监执行 D.自愿与原企业解除劳动关系

??参考答案:1BC,2ABC,3AC,4ABC,5ABCD,6AC,7ABC,8ABD,9CD,10ABC

三、是非选择题

1.凡在从事与工作相关的活动时发生的工伤事故或职业病,均可享受工伤社会保险。答案要点:

(1)对。

(2)我国《工伤保险条例》对工伤或职业病的界定作出了明确的规定,工伤认定的范围,不仅是“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而且也包括“从事与工作有关的预备性或收尾性工作受到事故伤害”的情况。由此判断:凡在从事与工作相关的活动时发生的工伤事故或职业病,均可享受工伤社会保险。2.工伤保险必须与工伤预防相结合。答案要点:

(1)对。

(2)工伤保险是对职工发生了工伤及职业病后的一种事后补偿,无论是对职工本人还是工伤社会保险而言,花费代价均比较大,而工伤预防作为一项事前的预防性行为,花费相对要少得多,因此将两者结合能够减少工伤社会保险费用支出,切实保障职工权益,更为有效。3.工伤保险基金实行社会统筹和个人帐户相结合。答案要点:

(1)错。

(2)工伤事故属于职业性伤害,工伤社会保险待遇具有明显的劳动力修理与再生产投入的性质,属于企业生产成本的特殊组成部分,因此个人不必缴费,由企业负担全部保险费。4. 职工因公外出途中遭遇交通事故,可同时享受工伤保险补偿和民事赔偿。答案要点:

(1)错。

(2)工伤社会保险实现的是工伤保险补偿与民事赔偿不同时享有的原则。5.临时工在工作场所和工作时间内因工作原因而受伤,不能享受国家规定的工伤保险待遇。答案要点:

(1)错。

(2)按照《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四条的规定,只要与企业建立了劳动关系的职工,不论其是否是正式工,发生的工伤事故均应认定为工伤。

6.建立工伤社会保险制度,是保障市场经济条件下工伤职工基本权益的重要条件。答案要点:

(1)对。

(2)市场经济条件下,企业之间的竞争日益激烈,职工发生工伤事故的现象也时有发生,如果没有工作社会保险制度的保证,工伤职工的基本权益就难以得到有效保证。7.我国的工伤社会保险实现工伤预防及工伤康复相结合的原则。答案要点:

(1)对。

(2)实现工伤预防及工伤康复相结合的原则,其目的是要做到预防与救治并举。既减少工伤事故发生的概率,又确保工作职工的基本权益。

8.凡参加工伤社会保险的企业,其职工患职业病后均能够享受工伤社会保险待遇。答案要点:

(1)错。

(2)只有当企业职工患了国家法定的职业病,才能享受工伤保险待遇。

四、论述题

1.工伤社会保险基金筹集为什么采取差别费和浮动费率? 答案要点:

(1)差别费率。即对单一企业或某一行业单独确定工伤社会保险费的提缴比例,以体现对不同工伤事故发生率的企业、行业实行差别性的负担,以保证该行业、企业工作保险基金的收付平衡。由于企业的安全生产,关系职工权益和工伤社会保险费用支出,因此,出于工伤社会保险的实行目的,采用差别费率能够体现对企业安全生产的奖优罚劣。

(2)浮动费率。是在差别费率的基础上,每年对各行业或企业的安全卫生状况和工伤社会保险费用支出状况进行分析评价,根据评价结果,由主管部门决定该行业或企业的工作保险费率上浮或下浮。通过费率的活动可以促使企业将降低工伤事故的发生率作为已任,切实保障职工的权益。

2.什么叫工伤?工伤和职业病的认定根据什么原则? 答案要点:(1)工伤是指劳动者在工作中所遇到的意外事故伤害和职业病伤害。劳动者(雇员)在生产、工作过程中和准备生产劳动的过程中遇到的意外事故伤害和职业病伤害;在上下班途中,受到机动车事故伤害;以及履行职责遭受人身伤害,从事抢险救灾、救人等维护国家、社会和公众利益的活动等等,不慎导致本人或他人负伤、致残、死亡的情形,这些都属于工伤的范围,应当界定为工伤。

(2)在工伤社会保险中所称的职业病,通常是指国家法律明文作出规定的法定的职业病类型。目前我国确定的职业病各类包括职业中毒、尘肺、物理因素职业病、职业性传染病、职业性皮肤病、职业性肿瘤和其他职业病等九类共四种职业病范围。

(3)工伤的认定实现无责任赔偿制度,也即只要是在工作时间及工作场所发生的伤害,符合工伤保险条例规定的情况,均应该作为工伤处理;举例来说:如劳动者在上下班路途中,发生了机动车交通事故,不管责任在哪一方,均属于工伤。但劳动者如若违法犯罪、自杀等情形的,不算工伤。关于职业病的确定。必须以职工工作的环境和诱发职工致病的成因作为依据。按照卫生部制定和颁布的《职业病范围和职业病患者处理办法的规定》执行。

五、案例分析题

1.某建筑施工单位与劳动者在签订劳动合同时约定了“死伤概不负责”条款,后来该劳动者在施工过程中因跳板断裂滑落,摔成重伤,施工单位要该劳动者工作自负,医疗费自理,单位概不负责。请问该单位的做法是否正确?为什么? 答案要点:

(1)不正确的。

(2)本案例中的劳动合同虽然表面上是双方自愿订立的,但“死伤概不负责”一类的生死合同不可能是劳动者真实意思表示,用人单位约定这类条款的主观用意非常明显,是利用了劳动者的弱者地位。根据《劳动法》第18条规定,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劳动合同是无效的。因而是不合法的,不能作为处理职工工伤事故的依据。企业应按照《企业职工伤亡事故报告和处理规定》和《企业职工工伤保险试行办法》等文件的规定进行调查、报告、处理,并要根据事故原因追究相关人员责任。

2.职工王某,在骑自行车上班途中与另一骑车人刘某相撞,造成骨折。责任完全在刘某,刘对此无异议。事后王某以在上班途中发生意外为由,要求按工伤处理。请问王某的要求是否合理?能否按工伤对待? 参考答案:

(1)王某不应按工伤处理。

(2)按照《工伤保险条例》规定,具备上下班途中和机动车事故伤害两个要件,就可以认定为工伤。王某虽然符合上下班路途这一要件,但却与“道路交通机动车事故”条件不符,因此,不能认定为工伤。

3.1997年3月,某集体砖厂职工与单位签订了承包合同,合同中注明:“......如发生伤亡,砖厂概不负责......”。不幸的是,该职工在第8天工作时左脚就被砖头砸伤,花去医药费3000元。砖厂以该职工已承包,合同中已有规定为由,拒绝支付与其脚伤有关的任何费用。请问,这种做法对吗? 参考答案:(1)不对。

(2)根据规定,企业与职工个人签订承包合同,是企业经营机制的转变,并未改变企业和职工的劳动关系,也未改变承包者的职工身份,因此企业应按照国家现行政策保障职工的社会保险权益。此合同将伤亡的风险推给职工,不符合宪法和社会保险政策的规定。

4.1996年7月7日,某县一运输公司职工,在送货路上因超车不当,与对面一货车相撞,造成车毁人亡。请问,此种情况能按因工伤亡处理吗? 参考答案:(1)能。

(2)根据劳动部劳办发[1996]271号文规定,司机驾驶车辆执行本单位正常工作任务时发生的道路交通事故,即使司机负有责任,只要不是故意犯罪、自杀、自伤、酗酒和蓄意制造交通事故,本人伤亡都应认定为工伤。

5.申诉人刘某系某制药厂临时工,于1997年3月31日上午9时在药厂五楼仓库往简易货梯上装货物时,货梯突然与吊钩脱离,致使申诉人刘某从五楼坠入地面摔伤,经治疗于1997年6月23日出院。申诉人申诉到仲裁委后,在审理过程中,申诉人坚持不做伤残等级劳动能力鉴定。请问刘某能否享受工伤保险待遇? 分析要点:(1)不能。

(2)申诉人刘某发生的意外事故,根据工伤认定的原则,理应属于工伤。

(3)但此案中申诉人的请求事项必须依赖于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的鉴定,评定伤残等级后才能做出是否支持申诉人的申诉请求。但申诉人拒不同意做劳动能力鉴定,只能中止审理。6.某厂职工小A长期旷工,按照该厂厂规,扣发其3个月工资。小A得知后心怀不满,经预谋策划于某日闯入厂长办公室,持铁棍将厂长手部击伤。经鉴定为骨折,该厂长能否算做工伤? 分析要点:

(1)应认定为工伤。

(2)该厂长因履行职责,遭致报复伤害,按照工伤社会保险条例,凡非本人主动动机所受的伤害包括“因履行职责遭致人身伤害”应认定为工伤,该厂长应认定为工伤。

7.某职工从家里驾驶摩托车到公司上晚班,途中与停在路边维修的公交车相撞受伤。经交警部门认定,该职工负此次交通事故的主要责任。这位职工能认定为工伤吗? 答案要点:(1)能。

(2)按照《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四条的规定,只要具备上下班途中和机动车事故伤害两个要件,只要不具有第十六条规定的排除事由,就应认定为工伤。按照《工伤保险条例》,这位职工发生的交通事故具备了以上两个条件,即使其负该事故的主要责任(或全部责任),也应认定为工伤。

8.杨某原系某厂职工,经厂方安排借调到某公司工作,并由某公司向杨某支付劳务费。99年2月,杨某在某公司工作时意外受伤。由于其劳动关系在某工厂,故杨某向所在的工厂提出工伤认定申请,并要求按伤残等级享受工伤保险待遇。但该工厂认为,杨某是在某公司受的伤,应该由某公司承担工伤保险的责任,请问某厂的看法是否正确? 答案要点:(1)不正确。

(2)《工伤保险条例》规定,职工被借调期间受到工伤事故伤害的,由原用人单位承担工伤保险责任,但原用人单位与借调单位可以约定补偿办法。

(3)本案例中的杨某虽然是在某公司受的伤,但由于其劳动关系在某厂,因此某厂应该承担工伤保险的责任。但由于某厂与某公司之间存在一种职工的借调关系,因此两家企业之间可以协商,如果某公司同意,由某公司支付一定的赔偿费用。

9.某厂职工小A和小B上班期间,因互相开玩笑而引发口角,小A被小B打伤,小B被刑事拘留。小A认为,其所其的伤害是在工作地点及工作时间内发生的,要求按工伤处理,请问他的要求是否合理? 答案要点:

(1)不合理。

(2)按照《工伤保险条例》规定,工伤的认定必须同时满足工作时间、工作场所以及因为工作原因三个条件。小A所受的伤害虽然符合前二个条件,但与其所从事的工作没有关系,因此不符合工作保险中的工伤认定原则。

(3)其不能享受工伤保险待遇。但可以申请民事赔偿,由小B承担一定的经济补偿。10.张某为A建筑公司的员工,一天其在某综合楼工程第十层梁上施工,梁底料突然断裂,从2.9米高处坠落,造成左手版头条关节上段粉碎性骨折。在其治疗期间,其所在的A公司被另一家B建筑公司收购。张某要求B建筑公司按工伤处理,但B建筑公司以工伤发生在A公司为理,予以拒绝。请问B公司的做法是否正确,为什么? 答案要点:

(1)B公司的做法是不正确。

(2)按照《工伤保险条例》规定,当职工所在单位发生分立、合并及转让等情形时,由承继单位承担工伤保险的责任。张某原所在的A公司已经转让给B公司,因此B公司必须承担相应的工伤保险责任。

六、实务操作题

1.某搪瓷厂职工刘某,在喷花车间工作20多年。2000年的一天,刘某感觉胸闷气喘、呼吸困难,经职业病防治所检查,被诊断为I期矽肺病。如果刘某要申请工伤保险待遇,她必须经过哪些程序? 参考答案:

(1)刘某应该在职业病确诊后,要求企业在30天内为其提出工伤认定申请。

(2)当地社会保障经办机构在接到申请后,应该进一步从以下几个方面认定:一是必须有企业确认是因为生产工作中长期接触职业病有害因素造成的意见,二是经市以上职业病防治所(小组)诊断,三是属于国家规定的102种职业病名单中的病种,四是报经当地劳动保障行政部门进行审批并认定工伤。

第六章 生育社会保险

一、单项选择题

1.城镇生育社会保险,个人需要缴纳的比例占其工资额的百分之几? A.0.5%

B.1% C.2% D.不需要缴纳

2.生育保险基金提取比例最高不得超过企业职工工资总额的百分之几。A.1% ? ???B.1.5% C.2% D.3% 3.企业参加生育社会保险后,女职工生育或流产后的生育津贴由谁支付? A.生育保险基金? ??B.企业工资基金?? ??C.计划生育基金 4.目前,符合计划生育的女职工生育享受不少于多少天的产假? A.90?天 ???B.100天 ??C.120天

D.56天

5.女职工生育的检查费、接生费、手术费、住院费和药费按下列哪种原则在生育保险基金支付?

A.实报实销

B.按规定的医疗服务费和药费报销 C.定额包干 6.生育保险基金的筹资采用什么样的原则? A.全国统一费率 B.统筹地区自行决定

C.全国规定最高缴费率为职工工资的1% D.全国规定最低缴费率为职工工资的1% 7.国家最早对生育保险作出规定的法规是哪一个?

A.《女职工劳动保护规定》 B.《母婴保健法》 C.《劳动法》 D.《劳动保险条例》 8.我国的生育社会保险资金筹集采用何种方式?

A.单位缴费,职工个人不缴费

B.单位和职工共同缴费 C.单位不缴费,职工个人缴费

D.社会福利机构资助 9.生育保险基金的管理部门是谁?

A.劳动保障部门的经办机构 B.税务部门 C.妇联 D.计划生育委员会 10.下述哪个有关生育津贴概念的描述是正确的?

A.女职工生育时单位给予的困难补助 B.女职工生育时得到的医疗补助

C.女职工生育时报销的医疗费

D.劳动保障经办机构发放的产假期间生活费用 11.按《企业职工生育保险试行办法》规定,生育津贴支付期限一般有多长? A.1-3个月期间 B.1个月之内 C.3-6个月之间 D.3-6个星期之间 12. 按照国家现行的规定,女职工的生育津贴应该按什么标准发放?

A.所在企业上一年度月平均工资 ???B.生育女职工生育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基数 C.统筹地区上一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

D.生育女职工生育前的工资 13.我国目前唯一一个仍以试行办法实施的社会保险是哪一个? A.养老保险 ???B.工伤保险 ??C.生育保险

D.失业保险

参考答案:1A,2A,3A,4A,5B,6B,7D,8A,9A,10D,11C,12A,13C

二、多项选择题

1.下列哪些医疗费用可以在生育社会保险基金中报销?

A.生育检查费 B.接生费 C.因引生育引发的疾病治疗费 D.生育住院费和药费 2.享受生育社会保险待遇的条件包括哪一些?

A.个人缴费记录 B.符合国家计划生育政策

C.职工所在单位参加生育保险并满一定期限 D.参加工作满两年以上 3.生育社会保险的优越性体现在哪些方面? A.保护生育妇女及胎儿的身体健康 B.均衡单位之间生育费用的负担

C.有利于促进妇女就业 D.有利于国家计划生育政策的落实 4.生育社会保险的特点包括哪一些?

A.享受对象主要是女职工 B.实行产前产后都享受的原则

C.实行社会统筹与个人帐户相结合模式 D.个人需缴费 5.目前我国生育社会保险存在的主要问题有哪些? A.假期偏短,标准不一 B.补助标准较低

C.保费来源单一,社会化程度低 D.管理混乱,缺乏监督 E.有关立法滞后 6.下述哪些有关生育社会保险的说法是正确的? A.生育社会保险的保障水平高于其他保险项目 B.生育社会保险的参保对象是已婚妇女 C.生育社会保险的享受有投保时间的规定

D.生育社会保险仅仅是为了弥补女职工在生育期间的收入损失 7.我国生育女职工能够享受的生育保险待遇包括哪一些? A.产假

B.生育子女的特殊津贴 C.生育津贴 D.生育医疗服务

8.下列哪些女性劳动者应该纳入我国城镇生育社会保险之中? A.城镇企业的在职妇女 B.城镇企业的失业妇女 C.城镇女性个体户

D.家庭保姆

9.下列哪些情形属于生育社会保险的保障范围?

A.女职工计划内生育 B.意外妊娠而流产 C.计划内生育但死胎 参考答案:1ABCD,2BC,3ABCD,4AB,5CE,6ACD,7AB,8AB,9ABC

三、是非选择题(简要说明理由)1. 生育社会保险覆盖城镇所有的女性劳动者。答案要点:

(1)错。

(2)据《企业职工生育社会保险试行办法》,职工生育社会保险的适用范围主要是城镇企业和职工,但仍有千千万万的城镇女职工没有被覆盖在生育社会保险中,她们主要是在城镇非正规部门就业的女性:如个体户、家庭保姆、钟点工、临时工及非全日工以及在自已家里干活的人。

2. 失业的生育妇女也能够享受生育社会保险。答案要点:

(1)对。

(2)我国生育社会保险的享受对象包括从业和失业妇女。生育妇女如为失业妇女,享受本市同类人员当月失业保险或失业救助的标准。失业已不能领取失业保险金的妇女,按照本人失业保险享受一个月的标准;

3. 只要所在企业缴纳了生育社会保险,女职工生育时均能无条件地享受生育社会保险。答案要点:

(1)错。

(2)女职工能否享受生育社会保险是有条件的。一般只是在达到法定结婚年龄,正式登记结婚,并符合国家计划生育规定的女职工计划内生育或妊娠后流产时,才能享受生育社会保险待遇。

4. 实行生育社会保险有利于促进妇女就业。答案要点:

(1)对。

(2)建立生育社会保险制度后,虽然就业市场上歧视女性的现象仍然存在,但由于女职工产假期间的生育津贴及其医疗费用由社会保险基金支付,因此在一定程度上能够减少这种招工时的性别歧视,企业也会减少因为女职工的怀孕和生育问题而找借口辞退女性职工。这一切均有利于促进女性的就业。

5.我国生育社会保险的缴费基数以城镇企业女性职工的工资总额为基数。答案要点:

(1)错。

(2)我国的生育社会保险是以企业全部职工的工资总额作为缴费基数的。

四、论述题

1. 实行生育社会保险制度有什么意义? 答案要点:

(1)生育社会保险是通过立法的形式,由社会建立基金,对女职工因妊娠,导致不能正常工作,工资收入暂时中断时,国家和社会给予必要物质帮助的一种社会保险制度。

(2)实行生育社会保险的意义在于:其一,实行生育社会保险是对妇女生育价值的认可。其二,实行生育社会保险能够保障女职工的身体健康和劳动力的再生产。其三,实行生育社会保险具有提高人口素质的作用。其四,实行生育社会保险可以促进计划生育的贯彻执行。其五,实行生育社会保险有利于减轻企业的经济负担。

2.为什么生育社会保险的保障水平较其他社会保险项目高? 答案要点:

(1)由于妇女生育是履行繁衍人类的重要天职,为了保证新一代劳动力有较高的先天素质,同时又要保护履行繁衍人类天职的妇女的身体健康,生育社会保险待遇的给付标准,大多数国家都确定得比较高,(2)妇女生育补偿一般相当于被保险人生育前基本工资的100%。3.我国生育社会保险的立法为什么较其他社会保险项目滞后? 答案要点:

这与企业用工的性别歧视有关。由于生理上和传统主观认识上的原因,女性就业较男性更难。一些用人单位以女性结婚、生育、抚养孩子影响工作为由,不愿录用女性职工。即使是那些已经录用了女性职工的企业,也在女性职工怀孕、生育期间设置各种障碍,损害了女性职工的生育权利。

生育社会保险试行办法出台后,在一定程度上能够均衡不同企业女性生育的负担,消除用工的性别歧视。但由于认识上和体制上等方面原因,一些企业以种种借口拒绝参加生育社会保险。少缴、拒绝缴纳的现象在全国各地不同程度地存在,因此目前在全国范围内推出生育社会保险条例的时机尚未成熟。

六、案例分析题

1.曹女士是某公司的一名职员,在怀孕之后因在上班途中不慎跌倒,造成怀孕7个多月的胎儿流产。曹女士向该公司人事部说明了情况,希望能够按照国家有关政策的规定休42天的产假。该公司人事部经理答复说:按照公司规定,女工流产,最长只能请假20天,并且这期间只能享受病假工资待遇,即原工资的70%。请评析该公司的做法是否正确并说明理由。参考答案:

(1)公司处理曹女士生育待遇上的做法不符合国家有关政策规定。(2)理由:第一,女性流产的产假待遇是国家为保护女性职工的身体健康而赋予女性职工的权利,企业不能无视国家的法规自行制定任何损害职工权利的规章制度。即便是在国家有关法规出台之前制订的规章制度,也应在国家相关法规出台后自行废助。但该公司以本企业制定的有关规章为依据,只允许曹女士休假20天,侵犯了曹女士的合法权益。第二,根据《女职工劳动保护规定》,用人单位不得在女职工怀孕期、产期、哺乳期降低其基本工资,或者解除劳动合同。因此,该公司按70%的病假工资支付曹女士的产期待遇,也违反了上述法律规定。

2.某市某皮厂没有按国家规定参加生育社会保险,职工邱某于1998年11月7日与该厂签订了五年期限的劳动合同,2001年9月24日休产假。产假满后重新回企业上班。在领取生育津贴和报销生育医疗费时,该厂财务部门按厂里规定一次性付给邱某生育包干费2000元。请问:该厂的做法是否正确,为什么? 分析要点:

(1)该皮件厂不依法参加生育保险,已经违反了《劳动法》的相关规定,该厂又采用包干的办法支付女职工生育津贴和生育医疗费,侵害了女职工的合法权益。

(2)按照《劳动法》的规定,女职工生育享受生育保险待遇。原劳动部1994年12月14日发布的《企业职工生育保险试行办法》(劳部发[1994]504号)规定,女职工生育保险待遇主要包括两个方面:一是生育津贴,二是生育医疗费。对于生育津贴,该办法规定,女职工生育按照法律法规的规定享受产假。产假期间的生育津贴按照本企业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计发。采用包干的做法显然是错误的。

(3)该皮件厂不仅应该支付全部医疗费,而且还应该按规定支付生活津贴。具体的金额应该按照国家或所在统筹地区的有关生育社会保险的规定结算。

3.1996年女职工A某被一家公司录用。双方签订劳动合同期限为4年。1999年A某开始休产假。原公司合同规定:“女职工符合计划生育规定生育的,产假为56天”。A某没有按照公司的规定休产假,而是按照国家规定休息了90天。当A某上班时,公司根据内部规定,认定超出56天的假期为旷工,并给予除名处理。公司的规定是否合法,请说明理由。

分析要点:

(1)撤销该公司对A某的除名处理决定;补发按照旷工处理期间的有关待遇。

(2)《劳动法》第六十二条和《女职工劳动保护规定》第八条分别规定“女职工生育享受不少于九十天产假”。该公司与A某签定的劳动合同中关于女职工产假为56天的规定,违反了《劳动法》和《女职工劳动保护规定》,属于无效合同,A某有权利享受90天的产假,不应视为旷工。

4.李先生是厦门一家商场的员工,户口在厦门,所在单位也为他投保了生育保险。他妻子的户口在泉州。李先生以为他已经投保了,生小孩是夫妻两个人共同的事,应该能享受自己所交的生育保险。但是答案却是不能,请问为什么李先生参加了生育社会保险,其妻子不能享受生育社会保险待遇?

分析要点:(1)按照我国现行的相关政策规定,生育社会保险的参保对象为所有职工,但享受对象仅限于按计划生育政策生育的女性职工。

(2)按照这一规定,一个企业即使都是男员工,也要参保生育保险。这样做的目的是为了社会统筹,避免企业用工上的女性歧视。女员工的生育费用不再由企业单独承担,而是由社会统筹支付,这样就为那些女性员工多的企业减轻了负担。

(3)案例中李先生的妻子所在的泉州单位如果也参保了生育保险,那么就按泉州的规定办理。即使夫妻双方都在厦门,先生单位投保了生育保险,而妻子单位没有,则妻子生育仍不能享受生育保险的待遇。

5.某市一合资企业,按规定1997年参加当地的生育保险,并按照要求以企业中方职工工资总额的0.7%的比例,按月向当地社会保险机构缴纳生育保险费。企业自行规定按照每个职工月工资0.3%的比例,向职工个人征收生育保险费。该企业职工认为,国家规定职工个人不缴纳生育保险费用。因此,向劳动仲裁部门反映此情况,劳动部门与企业就这一问题进行协商。企业这种做法是否符合国家有关下策,请说明理由。分析要点:

(1)原劳动部颁布的《企业职工生育保险试行办法》(劳部发[1994]504号)明确规定,企业按照其工资总额的一定比例向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缴纳生育保险费,建立生育保险基金。职工个人不缴纳生育保险费。该企业向职工个人征收生育保险费显然违反国家规定,应予以纠正。

(2)企业撤销向职工征收生育保险费的决定;企业退还已经向职工征收的生育保险费。

六、实务操作题

1.小王是某市食品厂的女工,2000年计划内生育一女,系难产,生育时检查费、接生费、住院费、手术费共花了1470元,在规定的生育医疗费用之内。该食品厂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为567元。请问:按现行的国家规定,小王能够享受哪些生育社会保险,可以领取多少生活津贴? 参考答案:

(1)女职工生育保险待遇主要包括三个方面:一是产假;二是产假期间的生育津贴,三是生育医疗费。对于产假,顺产3个月,难产加半个月,因此小王能够享受105天的产假;,该办法规定,女职工生育按照法律法规的规定享受产假。产假期间的生育津贴按照本企业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计发。

(2)关于生育津贴,按照《女职工劳动保护规定》,女职工产假期间的生育津贴上一年度所在企业的平均工资发放。该食品厂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为567元。因此,小王的生育津贴应计发为1984.5元。

(3)关于生育医疗费,该办法规定,女职工生育的检查费、接生费、手术费、住院费和药费由生育保险基金支付。小王某此项费用根据医院出具的收费单据凭证为1470元。(3)两项费用共计为3454.5元。第七章 社会福利

一、单项选择题

1.社会福利属于社会保障的哪一级别的纲领?

A.最低纲领

B.最高纲领

C.基本纲领 D.特殊纲领 2.国家层面的社会福利面向哪个群体?

A.全体居民

B.城镇居民

C.城镇企业职工 D.城镇劳动者 3.我国的社会福利与社会保障是一种什么样的关系?

A.社会保障是社会福利的一部分

B.社会福利是社会保障的一部分

4.根据有关规定,下列哪项支出不应列入企业工资总额范围? A.计时工资 B.计件工资 C.加班工资 D.职工福利费用 5.企业为职工负担福利费用,采用哪种核算方法?

A.直接列支法

B.先按标准计提后开支

C.两种方法都可以 6.下列哪一项属于社会福利的范畴?

A.社会服务

B.社区服务 C.中介服务

7.企业职工福利是否是国家通过社会立法强制实施的一种保障制度? A.是

B.不是

8.我国农村地区是否实施社会福利项目? A.有

B.没有

参考答案:1B,2A,3B,4D,5C,6B,7B,8A

二、多项选择题 1.职工福利与其他社会福利的区别主要是什么?

A.举办的主体不同 B.享受对象不同 C.保障水平不同 D.保障时期不同 2.下述哪些项目是由政府和社会举办的福利事业?

A.职工福利 B.残疾人福利 C.社区福利 D.老年福利 3.社会福利不同于社会保障体系中其他内容的主要方面是什么? A.覆盖对象最为广泛 B.免费、减费提供某种生活用品或劳务 C.法制性、政策性最强 D.经费主要来源于社会集资 4.职工集体福利的项目包括哪几大类?

A.福利补贴

B.企业补充保险

C.福利设施 D.文化生活服务 5.按享受对象划分,社会福利可分为哪几个大类?

A.未成年人福利 B.老人福利 C.妇女福利 D.社区福利

6.我国住房分配制度改革后,职工购房的主要资金除自有资金外,还有哪些来源? A.向政府申请贴息贷款 B.职工住房公积金 C.个人住房贷款 D.住房补贴 7.城镇职工购房申请公积金贷款额的多少取决于下面哪些因素? A.已有住房面积

B.每月缴纳的公积金基数 C.每月的还货能力 8.与一般的社会服务相比,社区服务具有哪些特点?

A.以社会效益为目的B.盈利性 C.面向社会全体成员 D.以社区组织为依托 9.住房制度改革前,我国住房保障制度的特点为哪些? A.福利性

B.非商品性

C.产权清晰性 D.供给性 10.目前我国社会福利的给付采用哪几种形式?

A.货币形式

B.实物形式

C.服务形式

D.福利设施形式

参考答案:1AB,2BCD 3ABCD,4ABCD,5ABCD,6BCD,7AB,8ABD,9ABD,10ABCD

三、是非选择题

1. 建立社会福利制度的目的是为了改善社会成员的生活。答案要点:

(1)对。

(2)社会福利是指社会为保障全体社会成员在享受基本生存权利的基础上,由国家及各种社会团体提供各种公共福利设施、社会性津贴、社会服务和保护性的福利措施。是社会保障的最高纲领。

2. 在社区办的各类服务业都属于社区服务。答案要点:

(1)错。

(2)社区服务必须满足两个条件:一是由社区组织举办,二是以非盈利性为目的。而在社区举办的服务除了社区服务外,还包括一些组织性组织举办的盈利性服务。3. 领取退休金的老年人不能享受老年福利。答案要点:

(1)错。

(2)老年福利是社会福利中的一种,享受对象以年龄为资格条件,也即老龄和长寿年龄的老人,而不管是否享有退休金。具体的项目包括敬老院和托老所、老人俱乐部服务,等等。4. 我国当初对城镇职工实现福利分房制度,是对职工低工资的一种补偿。答案要点:

(1)对。

(2)我国城镇职工的福利分房制度是计划经济的产物,当时国家对城镇职工实行的“低工资、高福利”的政策,住房保障制度就是国家对职工低工资的一种补偿。5. 企业为职工提供的各种社会保险,不属于职工福利的范畴。答案要点:

(1)错,应该属于职工福利的范畴。

(2)职工福利是指国家和职工所在单位通过举办集体福利设施,建立补贴制度等,为职工提供生活上的方便,减轻职工经济负担和丰富职工文化生活的一种保障制度。企业按照社会保障制度的规定为职工提供各种社会保险,是保障职工生存权益、减轻其经济负担的一种体现,因此属于职工福利的范畴。

6.我国现阶段的社会福利主要包括国家和社会为困难群体、弱势群体所提供的物质帮助和服务。答案要点:

(1)对。

(2)我国仍是个发展中国家,国家的财力有限,因此现阶段的社会福利主要是狭义的社会福利制度,也即主要是国家和社会为困难群体、弱势群体所提供的物质帮助和服务而作出的制度安排。

四、论述题

1.与其他社会保障项目相比,社会福利具有哪些特征?

答案要点:社会福利与其他社会保障项目一样,都是个人消费品分配的渠道和形式,都属分配范畴,都是为了满足和改善人民的物质文化生活。社会福利的一般特征表现为:(1)社会福利的目标是提高人民生活质量,属于社会保障的最高层次。

(2)社会福利的资金来源不同于社会保险资金,它是“单向性”的,完全由国家和社会来负担。

(3)社会福利的标准具有不确定性。社会福利水平高低,没有硬性指标规定,不具法律强制性。

(4)社会福利的享受对象是全体公民,充分体现出社会福利权利的一致性。2.我国现现阶段实行职工福利的意义和作用有哪些? 答案要点:

我国的职工福利制度是适应计划经济发展的要求建立和发展起来的,在计划经济时期为推动我国的经济发展曾经起到过积极的作用,其作用包括:(1)增强单位职工的凝聚力。

(2)提高职工觉悟,促进其努力工作。(3)有利于提高精神文明。

(4)从经济学的角度看,职工福利也是一种投资而且能长远地取得效益。3.我国为什么要对住房福利分配制度实施改革? 答案要点:

(1)我国的住房福利分配制度是计划经济的产物,实行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后,职工住房实行福利性实物分配的体制更是暴露出许多弊端,迫切需要加以改革。

(2)住房福利分配制度的弊端主要体现在:一是不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要求,难以实现住房资金投入产出的良性循环,抑制了城镇居民有支付能力的住房要求的发展,不利于住房市场的健康发展,抑制了房地产业的发展;二是不利于贯彻社会主义“按劳分配为主”的原则,难以解决住房分配不公,苦乐不均问题;三是以实物形式直接把住房分配给职工使用,缺少约束机制和调节手段,不利于抑制不合理的住房需求,容易出现以房谋私等不正之风;四是限制了职工在住房消费方面的投入,不利于加速解决职工住房问题。因此,必须改变福利性实物分配的住房分配体制,代之以工资性货币分配的体制。

(3)对住房福利分配制度实施改革,正是为了克服上述弊端,寻求和建立适应市场经济条件的住房保障制度。第七章 社会救助

一、单项选择题

1.社会救助属于社会保障的哪一级别的纲领?

A.最低纲领

B.最高纲领

C.基本纲领 D.特殊纲领 2.最低生活保障属于哪个社会保障项目范畴:

A.社会保险

B.社会救助

C.社会福利

D.社会优抚

3.某地有一些无生活收入的寡残孤幼,政府关心并帮助他们得到起码的生活条件,这种情况应属于哪一类社会保障项目?

A.社会救助 B.社会保险 C.社会福利 D.社会优抚 4.社会救助的给付标准按照什么水平确定?

A.当时当地的最低生活水平?B.当时当地的平均生活水平C.当时当地的平均生活水平或略高于当时当地的平均生活水平D.高于当时当地的平均生活水平

5.现代社会保障制度的萌芽以哪一个国家所颁布的《济贫法》为标志? A.英国

B.德国

C.美国 D.日本 6.最早被采用的社会保障形式是哪一个项目? A.社会保险 B.社会福利 C.社会优抚 D.社会救助 7.我国的社会救助由哪个部门具体负责实施?

A.劳动和社会保障部 B.民政部门 C.街道社区 D.企业组织 8.我国各地城镇在实施社会救助时,以哪一类人口为对象?

A.常住人口 B.本地户籍人口 C.本地户籍人口和有居住证的人口 D.全体居民 9.我国社会救助对象的确定采用什么制度?

A.社会救助申请制 B.社会救助调查制 C.社会救助申请制和社会救助调查制 10.失业人员领取失业保险金期满后仍无法就业者,可申请领取失业救助,失业救助金从哪一个基金中开支? A.失业保险基金 B.社会福利基金 C.养老社会保险基金 D.社会救助基金 11.社会救助的最主要特点是什么? A.恩赐性 B.惩罚性 C.无偿救助性

参考答案:1A,2B,3A,4A,5A,6D,7B,8B,9C,10D,11C

二、多项选择题

1.下列选项中属于社会救助的对象有哪些?

A.相对贫困的城镇家庭 B.孤寡老人 C.重病的无劳动能力者 D.孤儿 2.具备领取城市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的对象包括哪几类?

A.本地户籍居民中无生活来源、无劳动能力、无法定赡养人的三无人员 B.最低工资的城镇职工C.家庭人均收入低于城镇最低生活标准 D.失业人员、下岗人员在领取了失业救济金、基本生活费后家庭人均收入仍低于城镇最低生活标准的

3.确定和调整城镇最低生活保障标准,应当综合参考下列哪些因素? A.城镇居民必需消费品价格指数的变化

B.社会平均工资水平C.生产力发展水平

D.就业状况

E.地方财政的承受能力 4.下列关于社会救助的表述中,哪些是正确的? A.社会救助只保障居民的最低生活水平B.社会救助是一项慈善事业

C.现代社会救助的对象是处于绝对贫困的家庭和个人 D.现代社会救助是一种重新分配国民收入的手段

5.社会救助制度除具有义务的单向性特征外,还包括以下哪些方面的内容?

A.社会救助基金由政府财政拨付 B.对象的有选择性 C.救助目标的低层次性 D.救助形式的多样性 E.实施程序的无序性

6.从目前实施状况来看,我国社会救助资金主要有以下哪些来源?

A.国家财政负担 B.企业积累基金 C.各类帮困基金 D.各类慈善基金 7.社会救助按照给付的形式划分主要包括以下哪几种?

A.现金救助 B.提供服务 C.专项补助 D.家属津贴 E.实物救助 8.以下关于城镇最低生活保障线的说法哪些是正确的? A.是一种绝对保障 B.是社会保障最后的安全网

C.是一种相对保障 D.是社会救助体系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 9.以下哪些不是我国各大城镇确定最低生活保障线的主要方法?

A.市场菜篮法 B.恩格尔系数法 C.国际贫困标准法 D.生活形态法

参考答案:1BCD,2ACD,3ACE,4ACD,5ABC,6ACD,7ABE,8ABD,9BCD

三、是非选择题(简要说明理由)1. 申请社会救助的对象必须是无依无靠、无劳动能力以及无生活来源的三无人员。答案要点:(1)错。

(2)三无对象是社会救助的对象,但社会救助的对象不仅如此,还包括其他处于社会底层、生活贫困的城镇社会群体如下岗失业人员。

2. 家庭人均收入低于城镇最低生活保障标准者,可以全额领取所在城镇的最低生活保障。答案要点:(1)错。

(2)我国有关政策规定,当城镇居民家庭的人均收入低于城镇最低生活保障线时,可以按月领取所在城镇最低生活保障标准,但只能差额领取。3. 社会救助是最高层次的社会保障。答案要点:(1)错。

(2)社会救助只是保障居民的生存权,在社会保障项目中属于最低层次的社会保障。4. 我国社会救助的享受对象仅限于城镇居民。答案要点:(1)错。

(2)我国的社会救助项目面向全体居民,不仅包括城镇地区,也包括农村地区。5. 社会救助的最基本的特征是克服贫困。答案要点:(1)对。

(2)实现社会救助制度的目的是确保人的生存权,因此克服贫困是其最基本的特征。

四、论述题

1.社会救助的意义和作用有哪些? 答案要点:

(1)社会救助作为社会保险的补充,是社会的最后一张安全网,其对维护社会稳定意义重大;

(2)社会救助的作用包括:一是有利于安定人民的生活;二是有利于保持社会的稳定;三是有利于促进生产的发展。2.中国的社会救助制度有哪些内容和特点? 答案要点:

(1)我国的社会救助以无偿救助为基本特征,社会救助主要由民政部门实施。

(2)我国的社会救助制度是逐步发展起来的:主要是对城市中的贫困人口实施救助,随着国民经济的发展,社会救助项目也逐步扩大到对孤寡病残的救助、城乡贫困户救助以及自然灾害的救助,并形成了具有中国特色的救助体系。

(3)现行的社会救助制度分为三大部分,分别为:自然灾害救助制度、贫困地区扶贫制度以及城镇低收入家庭和农村五保户家庭的日常救助制度。

3.最低生活保障属于哪个社会保障项目范畴?建立城镇最低生活保障线的重要性何在? 答案要点:

(1)城市最低生活保障线是指维持城市居民中无收入或低收入人群最低生活的水平。它属于社会救助的范畴。

(2)我国建立城镇最低生活保障线制度意义非凡。第一,表明我国社会救助的覆盖面扩大到城镇所有的家庭,使更多人群的生存权得到了保护;第二,表明我国的社会保障体系不断完善,体现了国家对城镇居民的保护;第三,为在城镇地区进一步推行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创造了稳定的社会条件。

五、案例分析题

1.小王今年43岁,正在领取失业保险金,每月160元。他的妻子一直没有工作,孩子正在上小学,一家人靠这点钱生活,十分困难。小王的邻居对他说,咱们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费标准是每人每月120元,你们家人均生活费达不到这个标准,可以去申请最低生活保障金。小王找到街道领导,街道领导说,因为你家有收入来源,不符合申请低保的条件。请问,街道领导的回答对吗? 参考答案: 1)不对。

2)按照《条例》规定,失业人员符合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条件的,按照规定享受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待遇。从上述情况看,小王一家人均生活费不足120元,可以按规定申领最低生活保障金。

3)小王家可差额领取低保,每月的领取额为:360-160=200元。

六、实务操作题

1.家住上海的中学生小明,最近家里接连遭受了一系列的不幸,先是原在一家国有大企业工作的爸爸因为企业经济效益滑波而下岗,接着妈妈又得了不治之症,一家人的生活顿时陷入了贫困的境地。小明为了帮助父母减轻生活的压力,准备放弃参加高考,提前参加工作。街道干部王阿姨知道情况后,上门到他家看望,并根据小明家的实际困难,建议申请最低生活保障。请问:小明申领最低生活保障线,需要经过哪些手续? 答案要点:

(1)首先,小明应该向所在街道的社会保障所提供书面的申请最低生活保障线的申请;(2)街道社会保障机构受理申请后,即开展社会救助调查,以确认小明家的经济生活现状已经达到了申请社会最低保障线的标准;

(3)如小明家确实无生活来源,即可领取当地的最低生活保障救助;如小明爸爸重新就业,但全家收入仍低于最低生活保障标准,则小明家可以领取小明爸爸收入与最低生活保障的差额。

第八章 社会优抚

一、单项选择题 1.社会优抚属于社会保障的哪一级别的纲领?

A.最低纲领

B.最高纲领

C.基本纲领 D.特殊纲领 2.复员军人的就业安置一般由哪些部门具体负责?

A.劳动部门 B.民政部门 C.民政部门和劳动部门 D.街道 3.我国社会保障项目中覆盖面最小的保障项目是哪一个?

A.社会救助

B.社会福利

C.基本社会保险 D.社会优抚 4.下述哪一类对象不是社会抚恤的享受对象? A.退伍军人 B.伤残军人 C.病故军人家属 5.国家实行社会优抚制度的目的是什么?

A.保障优抚对象的最低生活 B.保障优抚对象的基本生活 C.保障优抚对象的生活水平不低于当地群众的平均水平

6.我国保障水平最高的社会保障项目是哪一个?

A.社会救助

B.社会福利

C.基本社会保险 D.社会优抚 7.复员退伍军人属于哪一类对象?

A.救助对象 B.抚恤对象 C.安置对象 8.我国的社会优抚制度是什么时候产生的?

A.随着革命军队的产生而产生 B.新中国成立后 C.改革开放后 9.社会优抚保障不同于其他社会保障的最主要特点是什么? 褒扬性 B.法定性 C.普遍性 D.经济性 10.社会优抚的资金来源具有什么样的特点? A.单向性 B.双向性

C.多渠道性

11.社会优抚制度是否是我国特有的社会保障制度? A.是 B.不是

参考答案:1D,2C,3D,4A,5C,6B,7C,8A,9A,10A,11B

二、多项选择题

1.社会安置制度所包括的对象主要有哪几类?

A.退伍义务兵 B.复员军人 C.军属 D.转业志愿兵 E.军队离退休干部 2.社会优抚制度具体通过哪几种方式进行? A.抚恤 B.优待 C.救助 D.安置 3.下述哪种关于社会优抚的说法是正确的?

A.社会优抚保障是国家和社会应负的责任 B.社会优抚制度通过立法加以实施

C.社会优抚的对象仅限于军人及家属 D.社会优抚是覆盖面最广的一种社会保障项目。4.社会优抚具有哪些特点?

A.褒扬性 B.优待性 C.法定性 D.普遍性

5.社会抚恤的内容具体包括哪几项?

A.死亡抚恤 B.伤残抚恤 C.家属抚恤 D.离退休抚恤 6.社会安置的内容包括哪几个部分?

A.就业安置 B.户口安置 C.回原籍安置 D.离退休安置 7.下述哪些属于社会优待的内容?

A.物质优待 B.优先照顾 C.走访慰问 D.帮工代工 8.社会优抚制度的特殊性体现在哪些方面?

A.保障对象 B.保障手段 C.保障水平D.保障时期 9.社会优待对象包括下述哪几类对象?

A.现役军人 B.在乡的老红军 C.老复员军人 D.现役军人家属 10.社会抚恤的对象包括下述哪几类对象?

A.现役军人 B.伤残军人 C.病故军人家属 D.伤残军人家属

参考答案:1ABDE,2AB,3ABC,4ABC,5AB,6ACD,7ABCD,8ABC,9ABCD,10BC

三、是非选择题(简要说明理由)1. 社会优抚的享受对象不仅仅限于军人及其家属。答案要点:

(1)对。

(2)社会优抚是国家和社会按照国家的有关法律、法令和有关政策对为社会作出特殊贡献者所实施的一种保障制度,军人及其家属是主要享受对象,但不是惟一的对象。2. 社会优抚制度是一项带有褒扬性质的普遍的社会保障制度。答案要点:

(1)错。

(2)由于社会优抚是对为社会作出特殊贡献者的一种保障制度,具有褒扬性的特点,保障水平较高,一般要求保障优抚对象的生活不低于当地群众的平均水平。但其保障的对象是一个特殊的群体,保障手段及保障的水平也较其他社会保障项目不一样,因此是一项特殊的社会保障制度.3. 社会优抚基金采用国家、集体、个人三方共同负担的原则。答案要点:

(1)错。

(2)社会优抚是我国特有的社会保障项目。社会优抚保障是国家和社会应负的责任。社会优抚的资金来源也主要由国家承担。

4. 社会优抚制度针对不同的优抚对象,采取不同的优抚政策。答案要点:

(1)对。

(2)社会优抚一般分为社会优待、抚恤及社会安置等三个方面,国家对这三个方面的优抚内容及其待遇均有具体的规定。不同的优抚对象,所享受的优抚政策也有所差异。5.社会优抚是我国所特有的一项社会保障制度。答案要点:

(1)错。

(2)社会优抚制度随着军队的产生而产生。世界许多国家为了保家卫国,都对军人等为社会作出特殊贡献的人士实施社会优抚制度。

四、论述题

1.与其他社会保障项目相比,社会优抚具有哪些特点? 答案要点:

(1)社会优抚的对象是一个特殊的群体。其特殊性表现在其为社会作出过特殊的贡献,包括贡献者本人,也包括贡献者的家属。

(2)社会优抚的保障水平较高。一般高于当地群众的平均水平。

(3)覆盖面较窄。所保障的只是社会中小部分为社会作出特殊贡献的人士。2.举例说明社会优抚工作是一项行政性很强的工作? 答案要点:

(1)与其他社会保障内容相比,社会优抚是一项行政性很强的工作,这是因为不论就其具体工作项目,还是工作的推行与实施方式,都具有行政管理的属性和运用行政手段来执行的特点。

(2)优抚工作的这一社会性和行政性的特性,没有也不应该因为经济体制的变化而发生根本性的改变。也就是说不论是在计划经济条件还是在市场化经济条件下,作为国家的行政机关—政府,都必须运用行政手段,采取行政措施,搞好优抚对象的社会保障。

(3)以复员军人的安置工作为例,说明社会优抚工作不能因为社会经济转型而改变其行政性很强的特点。

3.现阶段我国的社会优抚制度存在哪些不足?如何加以改革? 答案要点:主要体现在以下三个方面:

(1)国家提供的资金尚不能完全满足优抚事业发展的需要。

(2)随着我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发展,市场竞争机制的作用将使集团、个人之间的收入差距拉大。同时,分配形式的多样化,以及其他不正常因素的作用造成的分配不公现象,将会使一部分优抚对象,在就业、收入等方面受到不可避免的强烈冲击。

(3)社会权利与义务的矛盾增大,服兵役是适龄青年应尽的义务,而优抚只能起到部分补偿的作用。

(4)改革的方法主要是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要求,采用经济手段与行政手段相结合的方式来实施社会优抚制度。增强社会化机制,扩大优抚经费的来源。加强国情和国防教育,等等。

五、案例分析题

1.小郑前些年响应政府的号召,应征入伍。由于表现突出,因此多次获得部队的嘉奖。今年初,他从部队退伍回到家乡,不久即到所在民政部门报到,要求给予工作安排。可当地民政部门以小郑没有专业特长,以及政府机构改革,不好安排,企业用人有自主权,难以安插等理由,暗示小郑应该自主择业。可小郑到就业市场应聘了几次,都被婉言拒绝。请问,当地民政部门的做法是否正确,为什么? 答案要点:

(1)当地民政部门的做法是错误的。

(2)对退伍军人实行就业安置是我国社会优抚制度的一个重要方面。国家规定,这是一项行政性工作,不会因为市场经济体制而有所改变。

(3)小郑的就业完全应该由当地民政部门通过与有关部门协调等方式解决。

第二篇:关于社保

关于社保你必要了解的社保全称社会保险,指一种社会保险或保障机制,帮助公民面对某些社会风险如:失业、疾病、事故、衰老、死亡等,或是保障基本得生存资源如:教育、医疗等。对职场人而言,社保即通常说的“五险”,具体五险即: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和生育保险。按理说,企业为员工缴纳社保是应尽的法律义务,而员工为自己争取应得的社保也是对自己负责的行为。但是,我们在前程无忧论坛上一个案例讨论中却发现,愿意放弃自己的社保而选择拿现金。

案例回放:小A每月工资2400元,其中200缴纳社保等费用,同时,公司也会替他缴纳400的社保。小A觉得没有必要,反正自己不是当地人,有没有社保都没有关系,于是和公司谈条件,不需要公司为自己缴纳社保,并将缴纳社保的费用直接现金折算给他,并愿意和公司签下承诺书。

国家人口计生委之前发布的《中国流动人口发展报告2011》显示,我国52%的就业流动人口没有参加任何社会保险。报告指出:我国流动人口生存发展中需要关注社会保险参保率低,养老保险异地转移接续难等六大问题。

异地求职如今已极为普遍,而且,根据前程无忧以往专题调查显示,41%的异地求职者将求职目的地锁定一线城市,虽然大城市里的社保制度相对比较优越和完善,但是还是有不少前程无忧论坛网友认为,自己一直在各个城市间“漂着”,无所谓当地的社保有多少,反正等到自己退休后都不知道到底在哪个城市。虽然,在论坛中针对这个以上案例发起的调查显示,6成的网友都选择愿意放弃社保而拿现金,但是回帖的大多数网友还是坚持:社保是对自己的保障,不可以随便放弃。而在前程无忧针对“哪些保险企业少缴漏缴”的调查中,求职者反应:住房公积金、生育保险、工伤保险是最容易被企业漏缴或是少缴。社保到底是谁的权利?

首先要明白的是,缴纳社保是劳动者和企业的“社会责任”,只不过在其中,劳动者个人享有一定的保障权利。换句话说,劳动者和企业方都没有“舍弃自有权利,免除对方责任”的权力。这个和很多人认为“社保是我的权利”还是有一定的出入的。那也有网友不禁要问:“如果我自愿签订承诺书,不追究企业未缴纳社保呢?”前程无忧论坛网友“小羽子”作为一名HR,给出了这样的回答:“这样的承诺书是无效的,因为对于企业来说,即使你签了类似的承诺,一样也可以去告企业,而且在补缴时,劳动者个人还要需要承担个人应缴纳的那部分。

不要社保,到底有多大的损失?

虽然,每月到手的工资会多一点点,但其实损失的却远远不止这些。

1、企业未能回避相关劳动风险,社保是社会责任而非单纯的劳动者权益,企业依旧会被追究;

2、员工因为未能参保而导致多种情况的未受保障,失业、工伤、医疗、生育、甚至养老。;

3、如果有双方协议的情况,劳动者个人可能被追认为“侵害社会利益”;

4、企业承担部分并不是“劳动者个人”的,本来就属于统筹金,正常情况下不归个人所有,但这种统筹主要目的是为了“保障”而非“代为存储”。

如果求职者在求职过程中,真的遇到这样逃避社保的企业,那还真得擦亮眼睛谨慎考虑了。因为企业这样做根本就不是为了劳动者着想,只不过是想避免社保以外因劳动关系而导致的成本(残障金等),而又把应承担部分作为“坏帐准备金”保存着,以回避社保补缴风险。对劳动者,没有任何好处。《社保法》已 经出台,职场人可以详细去进行了解,事关大家的利益,值得我们去关注。

“三险”需要企业、个人共同承担

缴费基数分社保缴费基数及公积金缴费基数。公式:缴费基数*缴费比例=应缴费用。

社保缴费基数是参保单位和参保职工缴纳社会保险费的依据。职工个人以本人上工资收入总额的月平均数作为本月缴费基数,其中新进员工以职工本人起薪当月的足月工资收入作为缴费基数。住房公积金缴费基数和社保缴费基数原则上是一样的。不过,社保缴费基数是在每年1—5月调整,最低标准是当地职工上平均工资的60%,上限是300%。住房公积金缴费基数在每年7月调整,最低标准同当地最低工资标准,上限同社保缴费基数的上限。社保和公积金的缴费基数和比例在各地可能有所不同,并且

每个单位具体执行的标准和比例也可能有所不同。特别提醒:不少用人单位以当地的最低工资标准作为社保缴费基数来计算,而当地的最低工资标准又低于职工上一平均工资的60%,这就是对职工的权益是一种变相侵害。

1、养老保险:单位承担20%(17%划入统筹基金,3%划入个人帐户),个人承担8%(全部划入个人帐户);

2、医疗保险:个人与单位均需承担,但是各地不同;

3、失业保险:个人与单位均需承担,但是各地不同;

4、工伤保险:由单位承担,比例分0.5%、1%、2%三个档次,根据企业经营范围和行业性质确定。服务业0.5%,制造业1%;采掘冶炼2%。

5、生育保险:由单位承担。

“五险”有望强制缴纳

2011年7月《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实施后,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关于《社会保险费申报缴纳管理规定(草案)》也于2011年11月15日起在中国政府法制信息网公布,并公开征求社会意见。根据草案,征收险种从三项扩至五项,用人单位未按时足额缴纳社会保险费,将面临多项强制措施。保险(包括基本养老保险费、基本医疗保险费、工伤保险费、失业保险费和生育保险费)。在参保主体上,不仅包括了原办法规定的用人单位及其职工,还根据制度发展,将以个人身份参加职工基本养老保险、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制度以及城乡居民养老、医疗保险制度的个人纳入本规定。

对用人单位未按时足额缴纳社保费的情况,草案规定了多项强制征缴措施。用人单位如果欠缴社保费,社保经办机构10日内对其发出限期补缴催告书。

若用人单位仍逾期不缴,社保经办机构可依法查询其存款账户,报所属社保行政部门通知开户银行或其他金融机构划拨社保费,并将划拨决定书送达用人单位。

如果用人单位账户余额少于应当缴纳的社保费,社保经办机构将要求其以抵押、质押的方式提供担保,签订最长不超过6个月的延期缴费协议以及担保财产抵缴社保费的处置方式。

用人单位未足额缴纳社保费且未提供担保,或者担保期满仍未能清偿的,社保经办机构将申请人民法 院扣押、查封、拍卖其财产,以拍卖所得抵缴社保费。逾期不缴或者补足的,还将处欠缴数额1倍以上3倍以下的罚款。

外企和外籍员工强制缴纳社保

根据《在中国境内就业的外国人参加社会保险暂行办法》规定,外籍就业者和外国企业必须和中国公民和企业一样缴纳五项社保基金,包括养老、基本医疗、工伤、失业和生育,雇员的缴纳金额是月薪的11%,雇主部分则是37%,但顶限是不超过当地城市平均薪水的三倍。企业聘请外国人时,必须在办理就业证件之日起30天内办理社保登记。

按办法规定,外国人离开中国时,可以一次性领取社保的个人账户储存额,但企业缴纳部分则没有说明可以领回;养老部分的个人账户可以保留,待再次来华就业时累积计算;而在中国境外享受按月领取社保待遇的外国人,应每年向相关部门提供一次生存证明;外国人死亡的,个人账户余额可以继承。社保的异地转移

目前办理的流程为:确认原社保缴纳地的社保已经结算,凭原单位的离职单拿到社保转移单。之后,在新的社保缴纳地确认缴纳社保,并已存在社保账号。最后,凭新的社保缴纳凭证,个人身份证,原社保所在地开具的社保转移单到当前的社保所在地进行社保账户的异地接续。

根据国家的最新社保政策,转移时只转移缴纳社保的年限,不转移缴纳金额。目前,社保的全国转移已经开展。

但是,住房公积金部分在离职(特别是异地就业)的时候,是可以一次性结清的。其中,单位和个人缴纳的部分都可以拿到。个别地方有特殊规定的除外。

关于社保,让你一看就懂

交的额度

养老保险:单位每个月为你缴纳21%,你自己缴纳8%;

医疗保险:单位每个月为你缴纳9%,你自己缴纳2%外加10块钱的大病统筹(大病统筹主要管住院这块);

住房公积金:单位每个月为你缴纳8%,你自己缴纳8%

失业保险:单位每个月为你缴纳2%,你自己缴纳1%;

工伤保险:单位每个月为你缴纳0.5%,你自己一分钱也不要缴;

生育保险:单位每个月为你缴纳0.8%,你自己一分钱也不要缴

以上,这么算下来,单位每个月为你缴纳的社保比例应该是

21%+9%+2%+0.5%+0.8%+8%=41.3% 你自己每个月为你缴纳的社保比例应该是

8%+2%+10块+1%+8%=19%+10块基数(就是百分笔所乘的数)每个城市有自己的最低基数与最高基数,你的工资落到之间就以你的工资为基数,每年都会变。

2.生效期

养老保险:退休前交足15年,终身享受。

医疗保险:交足1个月,医保卡可扣,交足半年,住院费用可报销,交足25年,退休以后终身享用

住房公积金:交了就生效

失业险:失业保险,这个也是要你交满一年才能享受

工伤险:用户不用处理。

生育险:公司交一年

3.受益方法:养老保险:每月:返还之日基X20%,自己的养老保险账户10年还。医疗保险:报销举例:如果你2007年8月1日住院了,住的是南京市最好的三级医院,住院期间用的都是医保范围内的药,手术+住院等费用一共花了5000元,那么报销的时候医保中心首先扣除1000块,这是起步价,剩下的4000块医保中心可以报销4000×86%=3440元,你个人只要付4000×元就可以了,加上之前的1000元起步价,你花了5000块自己只要付1560元就可以了,而且这1560元还可以从你的医保卡里扣。

第三篇:社保

社保基金理事会不搞公司化运营

而对于刚刚公布去年投资“成绩单”的社保基金理事会未来是否会进行公司化运营,戴相龙昨日则明确否认。

根据日前该机构公布的数据,去年全国社保基金投资收益645.36亿元,投资收益率7%,其中已实现收益率4.38%,创近三年来最好水平,跑赢CPI。

戴相龙称,社保基金理事会成立12年来,年均收益率为8.4%,高出年均通胀率6个百分点。而除管理全国社保基金外,去年全国社保基金理事会在继续受托管理9个试点省(区、市)做实个人账户中央补助资金的同时,还受托投资运营广东省1000亿元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金。

虽然该机构加入了打理千亿地方养老金的新职能,不过,戴相龙称现在国家还没打算把社保理事会变成公司。他称理事会有双重性,既是国务院直属事业单位,同时也是社会保险基金的投资机构。他同时透露,目前国家尚未确定是新建立一个机构投资地方养老金,还是继续由该机构代为管理,希望国家早日明确,以保证养老金增值。

第四篇:社保

单位办理用工登记、退工登记及社保缴纳须知

(一)用工登记

外来从业人员:

用人单位招用的外来从业人员未进行过个人信息采集的,须携带以下材料:居民身份证复印件一份及一寸照一张,加带公司公章。及时前往区县外管部门(北瞿路581号)为其办理用工登记手续:

(1)正确填写的《个人基本信息采集(变更)表》

(2)正确填写的《外来从业人员用工备案登记表》

(3)贴上照片的《照片扫描专用表》

外来从业人员办理社保:备案后在法人一证通里登记新进员工,如需补缴社保(6个月之内可以网上补缴,超过6个月需至柜面办理补缴手续),外来人员即使未办理过社保也不需要再去柜面办理社保登记。本地人员:30天之内网上登记。并在法人一证通里登记新进员工。如超过30日需致柜面办理。

(二)退工登记

用人单位与员工解除劳动关系,单位与员工解除劳动合同后15天内在网上办理退工,(注:本市从业人员在招退工劳动合同登记备案网办理,外省市人员在来沪人员就业服务网办理)。本市从业人员办理退工登记后需打印退工证明并交至职业介绍所。外来人员只需在网上办理退工。

社保转出:在解除劳动关系后的第二个月在法人一证通上办理社保转出。

(三)社保补缴

(1)在法人一证通补缴社保(6个月以内)

(2)超过6个月的社保补缴:携带资料去社保柜面办理,等回执信,补缴社保的扣费:将款充到社保缴纳银行卡后网点自动扣除。

第五篇:社保

社会保险

社会保险,是指国家通过立法建立的一种社会保障制度,目的是使劳动者因年老、失业、患病、工伤、生育而减少或丧失劳动收入时,能从社会获得经济补偿和物质帮助,保障基本生活。从社会保险的项目内容看,它是以经济保障为前提的。一切国家的社会保险制度,不论其是否完善,都具有强制性、社会性和福利性这三个特点。按照我国劳动法的规定,社会保险项目分为养老保险、失业保险、医疗保险、工伤保险和生育保险。社会保险的保障对象是全体劳动者,资金主要来源是用人单位和劳动者个人的缴费,政府给予资助。依法享受社会保险是劳动者的基本权利。

社会救济

社会救济,是指国家和社会对生活在贫困线以下的低收入者或者遭受灾害的生活困难者提供无偿物质帮助的一种社会保障制度。从历史发展看,社会救济先于社会保险。早在1536年,法国就通过立法要求在教区进行贫民登记,以维持贫民的基本生活需求。1601年,英国制定了济贫法,规定对贫民进行救济。中国古代的“义仓”也是一种救济制度。这些都是初级形式的社会救济制度。维持最低水平的基本生活是社会救济制度的基本特征。社会救济经费的主要来源是政府财政支出和社会捐赠。

社会福利

广义的社会福利,是指国家为改善和提高全体社会成员的物质生活和精神生活所提供的福利津贴、福利设施和社会服务的总称。狭义的社会福利,是指国家向老人、儿童、残疾人等社会中需要给予特殊关心的人群提供的必要的生活保障。

优抚安置

优抚安置,是指国家对从事特殊工作者及其家属,如军人及其亲属予以优待、抚恤、安置的一项社会保障制度。在我国,优抚安置的对象主要是烈军属、复员退伍军人、残疾军人及其家属;优抚安置的内容主要包括提供抚恤金、优待金、补助金,举办军人疗养院、光荣院,安置复员退伍军人等。

社会互助

社会互助是指在政府鼓励和支持下,社会团体和社会成员自愿组织和参与的扶弱济困活动。社会互助具有自愿和非营利的特征,其资金主要来源于社会捐赠和成员自愿交费,政府往往从税收等方面给予支持。社会互助主要形式包括:工会、妇联等群众团体组织的群众性互助互济;民间公益事业团体组织的慈善救助;城乡居民自发组成的各种形式的互助组织等。

浅谈新农保实施后如何保障农民工养老权益

安徽省芜湖市无为县医保中心 沙先春 2012-04-28

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制度是继全国免除农业税,实施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的又一次惠及农民的民生工程,为推进新农保制度在全国尽快实现全覆盖,在今年6月20日全国城镇居民养老保险试点工作部署暨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试点经验会议上温总理明确提出要求在本届政府任期内实现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制度全覆盖。随着改革开发在逐渐不断深入,经济在发展,我国已进入工业化、城镇化快速发展推进阶段,随之出现了一个特殊的群体农民工,“农民工”指具有农村户口,一般在农村有承包经营的耕地,季节性外出务工或长期在外务工,从事非农产业,以工资性收入为主要收入的群体。

据统计2011我国农民工这一群体已达2.5亿人。这一群体随着经济的发展,城镇化速度不断加快,还在持续不断增大,由于这一群体择业趋于多元化,他们大多采取灵活方式就业,就业区域、就业行业和就业途径趋于多元化,找工作主要依靠市场,因此导致了他们流动很频繁,就业不稳定,在一个城市失去工作或找不到工作时再换一个城市,这已是多年来农民工寻求工作机会的常态表象,农民工在频繁流动中,其中也有少数人员由用人单位帮其参加了城镇职工养老保险,这些人由于工作变动,因此他们与原单位终止劳动关系后,原单位就不能再为他们参加基本养老保险,事先为他们办理的基本养老保险账户也不再保留,由于他们没有意识到保留基本养老保险个人账户对自身将来的重要性,加之与单位辞掉工作后,回原籍由于是农村户口,以个人身份不让参加城镇职工养老保险,于是到每年春节期间就出现了农民工“退保潮”,选择获取经办机构为其建立的个人账户一次性支付“退保金”,这样对他们的损失就很大,尤其是他们参加的养老保险,因为养老保险缴费得到规定的最低缴费年限15年,就能终身享受领取退休养老金待遇。为解决城镇企业职工流动就业续保问题,2009年12月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转发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财政部城镇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关系转移接续暂行办法的通知》(国办发[2009]66号),上述转移接续办法也只能解决极少数部分跨地区流动就业且连续在企业工作的农民工,但绝大多数农民工由于就业不稳定,就业的用人单位也不一定都按规定帮农民工参加社会保险,所以大部分农民工养老保险接续问题仍未得到妥善解决。在实施新农保制度后,对正在参加城镇职工养老保险金的农民工,如何保障他们的权益,我建议在实施新农保制度后,对由于工作变动等原因已不能以单位再参加城镇职工养老保险的农民工,各级社会经办机构再不能一次性兑付农民工个人账户上的金额了事,这既是社会各界对农民工不知道维护社会保障权利保持的一种集体沉默,也是各级经办机构由于政策规定下的一种无奈之举。从而这样既严重损害了农民工的权益,也损害的政府各级社保经办部门的形象。为维护参加城镇职工养老保险农民工的权益,在实施新农保制度后,使上述人员如何实现接续。本人认为应首先打破户口和户籍限制,再根据农民工参加城镇职工养老保险的缴费年限按下列两种情形决定:

一、对参保缴费未达15年且离缴足15年后仍未达到退休年龄的农民工参加养老保险建议。

目前无为县对人述人员在单位停保的农民工,由于受农村户口限制,以个人身份就不能参加城镇职工养老保险,上述规定是不合理的,应根据农民工个人自愿原则可选择参加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或现行的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如符合上述条件的农民工参加城镇职工养老保险,其缴费办法所在地经办机构应参照(国办发[2009]66号)第六条办法执行,即:

1、基本养老保险关系在户籍所在地,由户籍所在地社保经办机构为其办理城镇职工养老保险缴费登记手续。

2、基本养老保险关系不在户籍所在地的,而选择在其基本养老保险关系所在地累计缴费年限能达到10年的,就在该地的社保经办办理参保缴费登记手续。

3、基本养老保险关系不在户籍所在地,且在每个参保地的累计缴费年限均不满10年的,将其基本养老保险关系及相应资金归集到户籍所在地,由户籍所在地办理参保登记缴费手续。

如符合上述条件的农民工因考虑到参加城镇职工养老保险加重了个人负担,不愿以个人身份参加城镇职工养老保险,而选择参加新型农村养老保险,对上述人员各级社会保险经办机构不能只退参加养老保险为其建立的个人账户上的金额,而退单位和个人缴费的全部金额,因为此类人员在退休时已享受不到城镇职工退休待遇,也就是说不享受养老保险统筹基金的待遇,所以无需承担此项义务,因此用人单位为其缴费划入养老保险社会统筹的基金应归还农民工个人所得,这才是合理的,也从根本上维护的已参保农民工的权益。

二、对参加城镇职工养老保险缴费未达15年的就已达退休年龄的农民工参保建议。

如符合上述条件的农民工选择参加城镇职工养老保险,可根据《社会保险法》相关规定,即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个人,达到法定退休年龄时累计缴费不足十五年的,可以缴费至满十五年,按月领取基本养老金。本人认为虽然上述人员已达退休年龄个人自愿仍在缴纳城镇职工养老保险费,但在缴费期间应该享受国家的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基础养老金待遇,待他们缴足15年后达到领取城镇职工养老金的,才停止享受国家的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基础养老金待遇,从而真正做到了维护农民工的权益。如符合上述条件的农民选择参加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的,将其所在工作的单位和个人缴费额全部划入作为参加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的个人账户金额,然后按规定参加户籍所在地的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退休后按规定享受农村社会养老保险相关待遇。

以上是我对农民工参加城镇职工养老保险和接续的初浅认识,我相信随着改革开放不断深入推进,各项保险制度在全面实施的同时,保障待遇会逐年提高,更坚信国家将会近期出台农民工在城镇参加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与在农村参加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的衔接政策,使农村农民工可自愿选择参加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或新型农村养老保险更加方便,让参保农民工确实享受他们应有权益

20111010我是厦门本地户口,长期不固定工作·工资低,今年满50岁,没办过社保医保,能享有40-50国家优惠政策吗

可以去你户口所在区民政局咨询,一般如果膝下无儿女,可以享受低保,低保包含社保医保,像楼上所说的年龄问题是存在的,如果你的不固定工作是还具备劳动力有收入,那些当官的不会给你办的,但你是厦门本地的可以享受厦门护农政策,当然你是市民的话,很遗憾...20101010刚毕业在厦门工作,但是档案和户口均在老家,和公司签了合同,要怎么办理医保和社保?需要什么证件和资料

档案和户口均在老家也可以办理医保和社保

公司签了合同后由公司统一办理,一般是在每年7月份

只需要身份证复印件和公司的一些其他材料就可以了

20090110如果不在厦门工作了,与公司合同解除的情况下,医保社保里的钱可以取出来吗?

要看交了多久的社保,和医保。如果你不到一年的话。就只能退你自己交的那部分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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