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篇:医院锅炉制度
清洁卫生制度
1、每班下班前必须对室内外卫生清扫一遍。
2、每周末由中班清扫锅炉本体卫生一次。
3、每班下班前必须将渣、灰拉倒干净。
4、保持操作台干净卫生。
5、发现卫生不合格者,给予经济处罚。
以上各条,希望大家共同遵守,不得违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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水质管理制度
锅炉水质是影响锅炉安全、经济运行的重要因素之一对水质的监督管理,对给水进行处理是确保锅炉安全,经济运行的重要环节。
1、水质化验人员必须热爱本职工作,以对国家财产和人民生命负责的高度责任感来处理好锅炉用水。
2、锅炉给水应符合国家低压锅炉水质标准。
3、水质化验人员,必须每班至少取两次炉水及生水。化验一次,根据化验结果,通知司炉排污上水。
4、水质经处理后,使锅炉形成结垢要追究化验人员的责任。
5、要爱惜一切化验设备,非操作人员严禁乱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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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接班制度
1、接班人员要按规定的时间到锅炉房做好接班准备工作。
2、交接班时不能把运行的锅炉交给非司炉人员看管。
3、在规定的交接班时间,如果接班人员未到,交班人员不能离开工作岗位。
4、交班时运行的锅炉应达到:压力和水位正常,安全附件灵敏可靠,本体无异常,燃烧正常,并清好炉保持室内外整洁,操作工具齐全,铺机附加清洁明亮。
5、交接班时做的检查工作,双方应共同进行,件件有交待,并将检查情况记入运行记录表内。以上各条,共同执行,不得违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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设备维修保养制度
1、锅炉每年大修一次,附件每年校验一次。
2、鼓风机每年两个月加油一次,检修一次。
3、引风机每半年检修一次,每周加油一次。
4、锅炉炉排液压设备每周加油一次,每半年检修一次。
5、给水泵每月加油一次,每年检修一次。
6、上煤机每两个月加油一次。
以上设备发生问题,及时检修,保证设备正常运转,安全生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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巡回检查制度
1、班前应对所有设备巡检一遍。
2、对锅炉受压元件,仪表、炉墙做检查。
3、对燃烧设备部分做检查。
4、对铺机、轴承、润滑部位做检查。
5、给水、给气设备【水泵、阀门】是否运转正常灵活。
6、排污装置是否关闭严密。
以上部位,每班应一小时巡检一次,发现问题及时排除,以防事故漫延,保持正常生产。
长武县人民医院 司炉工岗位责任制
一、热爱本职工作,熟悉所有设备的性能,经常检查设备运行情况。
二、严格按照操作规程去操作,采取合理燃烧方式,做到四勤、三稳、一正常。
四勤:勤巡回检查,至少每小时对所有设备及附件做一巡回检查。
勤调整:根据运行负荷调风,调炉排速度。勤分析:分析水位表、压力表的变化情况。勤联系:和用汽部门联系用汽情况。三稳:水位稳、压力稳、燃烧稳。一正常:所有设备运行正常。
三、严格控制锅炉水位,正常水位一般控制到正负二十五毫米之间,低水位控制在水位表的下沿可见二十五毫米,高水位控制在水位上沿可见二十五毫米。
四、定时排污,冲洗水位表,每班至少排污一次和冲洗水位表一次,使炉水无混浊现象,水位表保持清晰状态。
五、保持锅炉本体及室内外整洁,每班下班前必须清炉和打扫室内外及煤场,渣场卫生。
六、交接班必须填淸本班锅炉运行情况及工具卫生等情况,给接班人交待清楚,长武县人民医院
锅炉房安全管理制度
1、非工作人员,严禁进入锅炉房,外来及参观人员必须持介绍信同主管部门联系,由主管部门带入锅炉房。
2、操作人员在生产时间内,坚守工作岗位,做好本职工作,不得擅离职守,做与锅炉操作无关之事。
3、锅炉发生事故未处理完毕,不准交接班,以当班为主,共同处理事故,处理完毕后方可交接班。
4、锅炉房的一切安全设施。非操作人员严禁乱拉乱动。对不安全的设施,应及时报主管部门处理。
5、操作人员严格按照操作规程操作,以防发生意外事故。
6、操作人员违犯操作规程,发生的设备、人身等事故,应负有行政上和法律上的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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锅炉房安全操作规程
一、锅炉生火前的检查准备工作:
(一)锅炉生火前的必备条件:
1、必须有劳动部门签发的《锅炉使用登记证》和定期检验合格证。
2、司炉工必须是经过培训、考试合格,持有劳动部门发给的《司炉操作证》。
3、必须制定操作规程,岗位责任制,交接班制度等有关安全运行的规章制度,并组织司炉人员学习考核。
(二)锅炉生火前的内部检查:
1、锅筒进水引水管,分配管、汽水分离器,表面排污,隔板等部件是否已紧固、完好和畅通。
2、锅筒、集箱内是否有遗留的工具、焊条、棉纱等杂物。检查完毕后、应随即装好所有的人孔盖和手孔盖。
(三)锅炉生火前的外部检查:
1、检查炉墙、炉拱是否有缺损、裂缝或变形、炉膛内有无遗留着物。
2、检查炉门、灰门、防爆门、看火门、烟道、出灰门、烟道闸板等是否完好。
3、省煤器有旁路烟道时,应关闭直通烟道的挡板,打开旁路烟道的挡板。
4、检查水泵、鼓风机和引风机是否转动灵活,是否已注润滑油。防护罩是否完好。
5、各计量仪表是否校验。
6、排污阀门是否关闭严密。
7、检查炉排、风室、风道、风门、燃料输送装置,出渣出灰装置是否完好。
8、各种必备的配件、工具、仪表是否齐全。
9、锅炉平台、扶梯、楼梯、通道有无妨碍工作的障碍物。
10、检查锅炉房各部位的照明设备是否完好。
(四)锅炉生火的准备工作:
1、先打开烟道挡板和灰门,自然通风10分钟,或机械通风5分钟。然后关闭烟道挡板和灰门。
2、将鼓风机、引风机、给水泵、循环泵、盐泵、油泵、输煤机、给煤机及炉排作分部试运转。
3、向锅炉内进水。并检查水位自动控制和高低水位报警器动作是否可靠。
4、向锅炉内进水的要求:
(1)水质必须符合水质标准的要求。(2)开启汽包和省煤器的排空气阀。
(3)进水温度不要太高,一般水温与锅筒壁问相差不大于50˚C。
(4)给水上升到最低水位时,应暂停给水,检查有无异常现象,然后继续上水,使水位上升到稍低于正常水位。(5)投入燃料,准备点火。
二、生火升压、并炉供汽操作步骤和方法
1、将灰门打开,烟道挡板开启二分之一。
2、手烧炉排要用炉灰复盖四分之三的面积,然后引火,引火燃料禁止用挥发性强的油类或易爆物质。
3、生活速度不能急促,炉温更应缓慢上升,当水温超过60˚C时,应保持炉膛燃烧均匀。
4、严密监视水位的变化情况,或补充给水,或适当排水。
5、当排空气管口开始大量冒出蒸汽时,可将排空气阀关闭,适当加强通风和燃烧,开始升压。
6、当压力上升到0.5——1公斤力/平方厘米时,应冲洗水位计。操作顺序:
(1)打开放水考克,冲洗汽,水通路和玻璃管(板)。(2)关闭水考克,单独冲洗汽通路和玻璃管(板)。(3)先开水考克,后关汽考克,单独冲洗水通路。(4)先开汽考克,再关放水考克。
7、当汽压上升到1——1.5公斤力/平方厘米时,应冲洗压力表存水弯管,以防止因污垢堵塞失灵。
8、当汽压上升到2——3公斤力平方厘米时,应检查各连接处有无残漏。对有松动的人孔,手孔和法兰连接螺丝再拧紧一次。
同时应试用注水器、蒸汽泵等给水设备,向炉内进水,检查其它工作是否可靠。
同时应分别打开锅筒,泥鼓、下机箱的定期排污阀门,检查阀门是否灵活和严密。
9、当汽压升到工作压力后:(1)再冲洗一次水位表。
(2)校对安全阀是否在定压范围内开启和复原。对没有调整过的安全阀进行定压调整,然后铅封。
10、暖管:
暖管一般在锅炉压力升到工作压力的三分之二时进行。其操作步骤如下:
(1)先开启蒸汽管道上的所有疏水阀门,排出管道中积水,(2)缓慢开启锅炉上的主汽阀,至全开启后回关半圈。(3)当看到疏水阀处排出干燥蒸汽时,即可结束暖管,关闭疏水阀。
在暖管过程中,应注意检查管道支架和膨胀节的情况,如有异常,应查明原因后再继续暖管。
11、并炉:
两台以上锅炉并列运行时,新投入运行的锅炉。向蒸汽母管供汽,叫做并炉,其操作方法如下:
(1)当锅炉气压比蒸汽母管汽压低0.5--1公斤力/平方厘米时水位在正常水位线时才可进行并炉。
(2)主汽阀缓慢开启至全开后,应回转半圈,防止汽阀因受热膨胀后卡死,最后关阀疏水阀门。
(3)并炉后,有给水自动调节设备的,应采用自动给水装置控制水位。
12、供汽:
当运行锅炉汽压升至工作压力,暖管工作结束,与用汽部门取得联系后,即可进行供气。操作方法如下:(1)缓慢开启主汽阀,当听不到蒸汽管道内异常声响后,再开大主汽阀。
(2)开大管道疏水阀门,排出凝结水。
(3)锅炉开始运行后,汽压必须保持稳定,并且应根据负荷的变化调节供汽。
三、停炉的操作步骤和方法
(一)压火停炉
1、停止送风和引风。
2、向炉内进水并排污,使水位稍高于正常水位线。
3、关闭主汽阀、开启过热器疏水阀和省煤器的通烟道,关闭主烟道。
4、压火分压满炉与压半炉两种:
(1)压满炉时、用湿煤将炉排上的燃煤完全压严,打开炉门。
(2)压半炉时、是将燃煤扒到炉排的前部或后部,使其骤集在一起,用湿煤压严,打开炉门。
5、压火期间注意事项:
(1)经常检查锅炉内汽压、水位的变化动情况。(2)检查风道挡板、灰门等是否关闭严密。
(二)紧急停炉
紧急停炉是当锅炉发生事故时,为了阻止事故扩大而采取的紧急处理措施。
1、锅炉运行中,遇有下列情况之一时,应紧急停炉:(1)压力上升,超过许可压力,安全阀、排气阀已开启,加强给水、减弱燃烧,但汽压仍继续上升时。
(2)锅炉水位迅速下降、虽经加大给谁,仍不能保持水位时。(3)锅炉严重缺水,水位降低到最低水位以下,叫水仍看不见水位时。
(4)锅炉满水,大量排污放水,水位仍不下降时。(5)给水设备全部失效时。(6)水位表或安全阀完全失效时。
(7)燃烧设备损坏,炉墙倒塌或构架被烧红,威胁安全运行时。
(8)锅炉受压原件发现严重变形、泄漏、危及安全运行时。(9)烟道中发生气体爆炸或二次燃烧,严重危及锅炉和人员安全时。
(10)锅炉房发生火警或场地附近火警有可能蔓延到锅炉房时。
2、紧急停炉和操作顺序:
(1)停止给煤,停止送风,减弱引风、关闭烟道挡板和灰门。
(2)扒出炉膛内的燃煤、或用沙土、湿炉灰压在燃煤上,使火熄灭,但不得往炉膛内浇水。
(3)开启空气阀、安全阀等迅速排放蒸汽、降低压力。(4)炉火熄灭后、开启省煤器旁通烟道,关闭主烟道、开启烟道挡板、灰门和炉门,提高冷却速度。(5)停止后,将停止原因等记录在登记簿内。
(6)如遇缺水事故,严禁进水,开启空气阀或提升安全阀等,防止锅炉受到突然的温度或压力变化而扩大事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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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篇:锅炉八项制度
锅炉房八项制度
一、司炉工岗位责任制
1. 严格执行各项规章制度,服从领导工作安排,确保锅炉安全运行。
2. 坚守岗位,集中思想,严格操作;当班时,不看书,不看报,不打瞌睡,不玩手机,不准随意离开工作岗位。
3. 接班前按规定巡逻。检查好各项设备,包括水位表、压力表、鼓风机、引风机给水系统、润滑系统、冷却水、进煤出渣等装置的运行情况。交接班时要按时核对日报纪录,清点用具。
4. 努力学习专业知识,精通业务。钻研技术,不断提高操作水平,确保锅炉安全经济运行。
5. 对炉体及辅助设备定期进行检查,做到文明生产。
6. 发现锅炉有异常现象危及安全时,应采取紧急停炉措施并及时报告单位负责人。
7. 对任何有害锅炉安全运行的行为,应立即制止。
二、巡回检查制度
1. 为了保证锅炉及其附属设备正常运行,以带班长为主按下列顺序每两小时至少进行一次巡回检查。
2. 检查上煤机、出渣机、二次风机、鼓风机、引风机是否正常。电动机和轴承温升是否超限(滑动轴承温升≯35℃最高≯60℃,滚动轴承温升≯40℃最高≯70℃)。
3. 检查燃烧设备和燃烧过程是否正常。
4. 检查锅炉受压元件可见部位和炉拱、炉墙是否有异常现象。
5. 检查水箱水位、给水泵轴承和电动机的温度、各阀门开关位置和给水压力等是否正常。6. 检查除尘器是否漏风,除尘器水量大小。
7. 检查炉渣清除情况。
8. 检查安全附件和仪表是否正常,各指示、信号有无异常变化。
9. 检查炉排变速箱、前后轴、风机、水泵等润滑部位的油位是否正常。
10. 巡回检查发现的问题要及时处理,并将检查结果记入锅炉及附属设备的运行纪录内。
三、锅炉设备维修保养制度
1. 锅炉设备的维修保养是在不停炉的状况下,进行经常性的维护修理。
2. 结合巡回检查发现的问题在不停炉能维修就维修。
3. 维修保养的主要内容:
3.1 一只水位表玻璃管(板)损坏,漏水、漏气,用另外一只水位表观察水位,及时检修损坏的水位表。
3.2 压力表损坏,表盘不清应及时更换。
3.3 跑、冒、滴、漏的阀门能修理的及时检修或更换。
3.4 转动机械润滑油路保持畅通,油杯保持一定油位。
3.5 检查维修上煤机、出渣机、炉排、风机、给水管道阀门、给水泵等;
3.6 检查维修仪表和保护装置。
3.7 清除设备及附属设备上的灰尘。
4.对安全附件试验检验的要求:
4.1 安全阀手动放汽或放水试验每周至少一次;自动放汽或放水试验每三个月至少一次;
4.2 压力表正常运行时每周冲洗一次存水弯管,按规定时间进行校验;
4.3 高低水位报警器,低水位联锁装置、超压、超温报警器,超压联索装置,每月至少作一次报警联锁试验。5.设备维修保养和安全附件试验校验情况,要详细作好纪录锅炉房管理人员应定期抽查。
四、司炉工交接班制度
1.接班人员按规定班次和规定时间提前到锅炉房,做好接班准备工作,并要详细了解锅炉运行情况。
2.交班者要提前做好准备工作,进行认真全面地检查和调查保持锅炉运行正常。交接班时,交班人员应向接班人员介绍设备运行、水质化验和锅炉排污等方面有关问题。
3.如果接班人员没有按时到达现场或没有办理交接手续,交班人员不得离开工作岗位。
4.交班需要“五交”和“五不交”。
五交是:
4.1 锅炉燃烧、压力、水位和温度正常。
4.2 锅炉安全附件、报警和保护装置,灵敏可靠;
4.3 锅炉本体和附属设备无异常。
4.4 锅炉运行纪录资料、备件、工具、用具齐全。
4.5 锅炉房清洁卫生,文明生产。五不交是:
4.6 不交给喝酒和有病的司炉工人。
4.7 锅炉本体和附属设备出现异常时不交。
4.8 在处理事故时不进行交班。
4.9 接班人员不到时,不交给无证司炉。
4.10锅炉压力、水位、温度和燃烧不正常时不交。5.交接班时,双方共同按巡回检查路线逐点逐项检查,将要交接的内容和存在的问题认真纪录在案。
6.交接班要交上级有关锅炉运行的指令。
7.交接者在交接纪录中签字后又发现了设备缺陷,应由接班者负责。
五、水处理人员交接班制度
1.交班人员在交班前对水处理设备和化验仪器、药品进行全面检查,具备下列条件方能接班:
1.1 水处理设备正常、软水主要指标合格。
1.2 锅炉碱度、PH值、氯根等项指标合格。
1.3 化验仪器、玻璃器皿和分析用药品齐全完好。
1.4 工作场所清洁卫生、物品摆放整齐。
1.5 水处理设备运行和化验记录填写正确、准确、完整。严禁弄虚作假。
2.交班人员应向接班人员介绍设备运行情况,以及水质化验和锅炉排污等方面出现的问题。
3.没有办理交班手续,交班人员不得离开工作岗位。
4.接班人员应按规定时间到达工作岗位,查阅交班记录,听取交接情况介绍。
5.交接人员共同检查软水处理设备、化验仪器、药品等是否齐全正常,并对软水、锅水主要指标进行化验,合格后方能签字交接班。
6.接班人员未按时接班,交班人员应向有关领导报告,但不能离开工作岗位。
7.交班时,如遇事故或重大操作项目,应待事故处理完毕后或操作告一段落后方可交接班,接班人员应积极协同处理事故和完成操作项目。
六、锅炉水质管理制度 1. 锅炉用水必须处理,没有可靠的水处理措施,水质不合格,锅炉不准投入运行。
2. 严格执行GB/T1576-2008标准,加强水质监督。
3. 采用锅外化学水处理的锅炉,对给水应每2小时测定一次硬度、PH值及溶解氧;锅水应每2-4小时测定一次碱度、氯根、PH值和磷酸根。
4.对于离子交换器的操作,要针对设备特点制定操作规程,并认真执行。
5.水处理人员要熟悉掌握设备、仪器、药剂的性能,性质和使用方法。
9. 分析化验用的药剂用妥善保管,易燃、易爆有毒有害药剂要严格按规定保管使用。
10. 锅炉停用检修时,首先要有水处理人员检查结垢腐蚀情况,对垢的成分和厚度,腐蚀的面积和深度以及部位做好详细记录。
11.水处理设备的运行和水质化验记录填写完整正确。
七、锅炉安全保卫制度
1. 锅炉房是使用锅炉单位的有害部门之一,除锅炉房工作人员,有关领导及安全、保卫、生产管理人员外,其他人员未经有关领导批准,不准入内。
2. 当班人员要紧守岗位,提高警惕,严格执行安全技术操作规程和巡回检查制度。
3. 非当班人员,未经带班长同意,不准开关锅炉房的各种阀门、烟风门及电器开关。无证司炉工、水质化验人员不准单独操作。
4. 禁止锅炉房存放易燃、易爆物品,所需装用少量润滑油、清洗油的油桶、油壶,要存放在指定地点,并注意检查燃煤中是否有爆炸物。
5. 锅炉在运行或压火期间,房门不准锁住或槎住,压火期间要有人监视。
6. 锅炉房要配备有消防器材,认真管理。不要随便移动或挪作它用。7. 锅炉一旦发生事故,当班人员要准确、迅速采取措施,防止事故扩大,并立即报告有关领导。
八、锅炉房清洁卫生制度
1. 锅炉房不准存放与锅炉操作无关的物品,锅炉用煤、备品备件、操作工具应放在指定的地方,摆放整齐。
2. 锅炉房地平,墙壁、门窗要经常保持清洁卫生。
3. 手烧炉投过煤要随手打扫撒落在地上的煤,保持地面清洁。
4. 煤场、渣场要分开设置,煤堆、渣堆定期洒水,堆放整齐。
5. 每班下班前,对工作场地、设备、仪表、阀门等打扫干净。
6. 每周对锅炉房及所管区域进行一次大扫除,保持环境清洁优美。
7. 主管领导要经常组织有关人员,对锅炉房的清洁卫生进行检查评比,奖勤罚懒,做到清洁卫生,文明生产。
第三篇:锅炉八项制度
导热油炉八项制度
一、岗位责任制
为加强导热油炉管理,保证导热油炉安全、经济运行,要求导热油炉间人员,必须明确本岗位的责任范围。
(一)司炉人员岗位责任制
1、司炉人员必须持证上岗,应服从特种设备管理人员的管理,严格执行导热油炉的操作规程,与有关安全规章制度,做到精心操作,操作安全运行与经济运行,满足单位供热需要。
2、对任何违反导热油炉安全运行的违章指挥行为,应拒绝执行。
3、司炉人员必须熟悉自己所操作的导热油炉特性及工艺流程、温度,对燃料、风量及导热油温度、流速、流量的调整,熟悉应急事故突变的处理方法。
4、司炉人员对导热油炉运行设备应每1小时进行一次巡回检查,并准时填写导热油炉及附属设备各项运行记录,做到准确、清晰不漏项,对设备故障及所采取措施,要记入运行记录中。
5、司炉人员做好锅炉与辅机设备,经常性的日常维护保养,并定期自行检查(至少一个月一次)做出记录,对自行检查和日常维护保养时发现异常情况的应当及时处理,并与单位有关领导记录
6、当导热油炉发生故障时,应积极主动采取处理措施,并立即向有关领导报告,事故未经妥善处理,司炉人员不得离开现场。
7、协助特种设备管理人员,提前申报在用导热油炉的定期检验报告,并按照导热油炉安全技术规范的定期检验有关要求,提前做好检验前的的准备工作。
8、保持导热油炉房内清洁,设备干净,仪表清晰,工具存放整齐,道路畅通,文明生产。
9、热爱本职工作,坚守工作岗位,严格遵守劳动纪律,当班内不得擅自离开工作岗位,不得做与本职工作无关的事,不得饮酒。
10、努力学习业务知识,不断提高安全操作技能,不断增强安全意识。
(二)上煤出渣工的岗位责任制
1、在班长领导下负责供应锅炉燃煤,做好煤种、干湿和粒度的搭配预处理工作,严禁铁块、异物进入煤仓。
2、负责锅炉运行中风机、冷却装置、除渣设备及除尘器的管理工作,按时清除灰渣。
3、负责设备保养、加油;如设备发生异常现象,应及时向班长报告,并协助班长或司炉排除设备的缺陷或故障。
4、负责锅炉、辅助设备和环境的卫生。
5、未经请示批准,不得擅自离岗。
(三)锅炉维修工岗位责任制
1、负责锅炉及辅助设备的修理和维护工作,保证设备安全运转是维修工的首要任务。
2、维修工应对设备全面检查,发现异常要及时排除,确保设备完好率达到98%以上,管道、阀门等泄漏率低于1%。
3、对运行班反映的设备故障,要及时查明修复。维修设备时,必须严格执行热力设备安全检修规定。
4、锅炉发生故障时,应协助司炉查明原因,排除故障。
5、按时提出备品备件及各种消耗材料计划,维修工具应由专人保管,定期对设备维修、加油。
(四)仪表电工的岗位责任制
1、负责锅炉设备动力照明线和记录监视仪表及其它有关仪表、电器的维修、保养、更新、校核及试验等工作,并保证其安全、灵敏、可靠。
2、液位、温度表、油压等自动记录表及高低水位警报器,每天要进行检查、试验、记录。
3、应按时保养维修上煤机、鼓风机、引风机执行器等,保证其灵敏、可靠。
4、定期检查有关仪表、电动机、动力照明线等,对失灵、指示误差超标的仪表,要及时更换;对电动机过热、异声要查明原因予以消除;对临时线、漏电线、老电线,要及时拆除更换,对室外仪表要根据季节变化,做好维修防冻工作。
5、对停运锅炉,要及时切断停运设备的电源,特别是正在检修的设备,应挂上禁止合闸警告牌。
二、锅炉及辅机的操作制度
1、设备投运前的检查与准备;
2、启动与正常运行的操作;
3、正常停运和紧急停运的操作;
4、设备的维护保养。
(1)锅炉设备在运行状态下,进行经常性的维护保养。
(2)巡回检查发现的问题,不影响运行及时维修。
(3)维修保养的主要内容:
①热油循环泵、干燥机M47、M49阀门。
②压力表损坏,表盘不清及时更换
③跑、冒、滴、漏的阀门能修理的及时检修或更换,④传动机械润滑油路保持畅通,油杯保持一定油位。
⑤检查维修上煤机、除渣机、炉排、风机、给水管道阀门等。
⑥检查维修二次仪表和保护装置。
⑦清除设备及附属设备上的灰尘。
(4)对安全附件检查:
1)压力表弯管前端的针形阀或截止阀处全开状态。压力表精度、量程、表盘直径符合要求,无压力时指针回零。
2)液位计放油管阀门处关闭状态,放液管已与储存罐正确联接。
3)温度计及自动记录仪表已校验合格;超温超压报警、自动连锁保护装置已投入,电器控制各接点无异常。
4)燃烧通风设备检查,无异常。
三、导热油管理制度
1、导热油炉出口处的导热油温度不得超过导热油最高使用温度(一般低于30℃--40℃)。
2、导热油必须脱水后方可使用。不同的导热油不宜混合使用,需要混合使用时,混用前应由导热油生产单位提供混用条件和要求。
3、使用中的导热油每年应对其残炭、酸值、粘度、闪点进行一次分析,当有两项分析不合格或导热油分解成份的含量超过10%时,应更换导热油或对导热油进行再生。
4、膨胀器内的导热油的温度不应超过70℃。
5、严禁在导热油中有人混放水、酸、碱及其它杂质。
6、导热油进出口压力差减小时,应拆卸过滤器进行进行清洗。
7、导热油的技术资料(包括:技术性能指标、出厂合格证、每年的分析、再生、混用、更换等记录)应存档备查。
8、导热油的使用、储存应注意防火安全,应有效的防火和灭火措施。
四、导热油炉设备维修保养制度
1、司炉人员应负责有导热油炉的日常维护保养工作,其主要内容包括:班前、班后清理、润滑、检查、调整设备;班中认真观察听诊设备运转情况,及时排除小故障,包括消除泡、冒、滴、漏。
2、导热油炉设备检修分定期的小、中、大修三类。小修由司炉人员提出,随时安排;中修每年一次,应包括清除导热油炉受热烟灰、焦渣、炉膛、烟风道修理、附属设备、附件、仪表、自控装置等;大修期限可根据定期检验情况而定。
3、导热油炉设备检修前应进行一次内外即全面检查、根据检查情况确定检修计划;对受压元件的检修应由持证的专业修理单位承担。
4、根据检修计划,指定专人负责,分工明确,确保检修质量。
5、做好检修记录(包括:损坏情况,检修方案,修理质量检验等),并存入导热油炉技术档案备查。
6、检修完毕后特种设备安全管理人员应组织有关人员进行验收,对受压部件检修应由特种设备检测机构进行监检验收合格后才能投入运行。
7、导热油炉的温度计、电极压力表应按技术规范规定送计量部门校验;安全阀每年至少应校验一次;液面计一年至少维修拆洗一次;自动控制和自动保护装置每月应校验一次,有问题及时检修。
8、导热油炉设备停止运行期间应做好维护保养工作,停用一年以上应向特种设备安全监督部门办理相关手续。停止运行一年后需要恢复运行前,必须经特种设备检验检测机构检验。
五、导热油炉巡回检查制度
1、当班人员每小时应对导热油炉及其附属设备的运行情况进行巡回检查,并做好记录。
2、巡回检查的主要内容:
(1)导热油进口压力、温度、出口压力、温度;循环泵运行情况。
(2)导热油炉可见受热部分有无鼓疱、变形和渗漏;炉膛燃烧情况是否良好。
(3)燃烧设备(炉排、上煤、出渣、燃烧器)、鼓引风机运转情况,除尘设备及排烟温度是否正常。
(4)膨胀器液位应正常,膨胀器内导热油温度应低于70%;储存罐内是否有导热油,注油泵是否正常。
(5)管道阀门,法兰联接处有无泄漏;管道保温是否完好。
(6)自控装置是否正常投用。
3、巡回检查路线:
电控柜→炉前压力表、温度计→液位计→炉排结构→导热油炉及炉膛燃烧状况(燃烧器)→除尘器→鼓引风机及烟风道→膨胀器→循环泵→过滤器→进出口管道阀门→储存罐→注油泵→电控柜。
六、交接班制度
1. 交班人员应提前做好交班准备工作,如接班人员未按时接班可向锅炉房管理人员汇报,但不得离开工作岗位。
2. 接班人员应按规定时间到达锅炉房,听取交班情况介绍,由交接班双方共同按巡回检查路线认真检查,并将交接的内容和存在的问题认真记入交接班记录中,并由双方签字认可。
3. 遇到时下列情况之一不得进行交接班,必要时可报请锅炉房管理人员协调解决,“五不交接”是:
(1)热载体炉受热面、附属设备、安全附件、自控保护装置、主要阀门管道等主要设备、部件出现导常情况时不进行交接班。
(2)温度、压力、液位及燃烧情况异常时不进行交接班。
(3)不交班给刚喝过酒的司炉工和无证司炉工。
(4)正在处理事故时不进行交接班。
(5)记录不齐全、不正确,工具备件不齐全或出借手续不全不进行交接班。
4. 交接班人员在交接班记录中签字后再发现的问题,原则上由接班人员负责。
七、清洁卫生制度
为了导热油炉间的文明生产,改善导热油炉间工作人员的工作环境,必须建立油炉所辖区域内的清洁卫生制度,导热油炉间的全体人员,应遵照执行。
1、导热油炉间所辖区域内的清洁卫生,文明生产应有明确的划分,责任到人,以利监督检查。锅炉本体、辅助设备应有专人负责保持清洁及运行良好。
2、导热油炉间地面、设备、仪表、煤场及灰渣场,每班必须随时清扫。做到无积水、无杂物。煤场堆放整齐,煤堆、灰渣堆苫盖到位。
3、门窗玻璃齐全、整洁、电器控制盘无灰尘,所有管道、阀门无积灰,无油污,无泄露。
4、每班交接相互检查,互相督促,保持导热油炉间设备和环境卫生长期良好。
八、导热油炉间安全制度
1、导热油炉间应保持锅炉及一切设备完好、整齐、清洁,不准在导热油炉间内搭凉衣物等,严禁存放易燃易爆物品及其他杂物。
2、凡未经登记、年检或有严重缺陷的锅炉不准私自投入运行。
3、导热油炉间内所有管道要按规定涂颜色标志,并表示出介质流动方向,管线名称,各阀门要表示开关方向,状况。
4、导热油炉间应防寒冻防风雨,地面平整,并有良好的照明通风卫生条件。
5、保证通道畅通。
6、应设置导热油炉间平面布置图,管线图,运行模拟板。
7、门口应注明导热油炉间重地闲人免进的字样。除主管科室人员安全监察部门外,其他人员联系工作时,应经当班负责人许可方可入内。
8、外来人员未经主管领导批准,不准进入油炉间。学习和参观须由有关人员陪同,并不得滥动闸门和运行装置,未经许可不得测绘,摄影,抄录等。
9、外来人员进入导热油炉间活动期间,遇有特殊紧急情况,一切听从导热油炉间值班人员指挥。
附:导热油炉间运行各项记录
1、油炉及附属设备的运行记录。
2、交接班记录。
3、设备检修保养记录。
4、主管领导油炉间管理人员的检查记录。
以上各项记录应保存1年以上。
链条炉排的运行操作
1)点火操作步骤
a)将煤闸板提到最高位置,在炉排前部铺20~30毫米厚的煤,煤上铺木柴、旧绵纱等引火物,在炉排中后部铺较薄炉渣,防止冷空气大量进入。
b)点燃引火物,缓慢转动炉排,将火送到距离煤闸板1~1.5米后停止炉排转动。c)当前拱温度逐渐升高到能点燃新煤时,调整煤层闸板,保持煤层厚度为70~100毫米,缓慢转动炉排,并调节引风机,使炉膛负压接近零,以加快燃烧。
d)当燃烧的煤随炉排转动至第二、三、四各个风门时,适当打开该处风门,使燃烧继续。
e)当底火铺满炉排后,适当加厚煤层,相应加大风量,维持炉膛负压2~3毫米水柱。
2)燃烧调整 链条炉排的燃烧调整主要是调整煤层厚度、炉排速度和鼓、引风机。
a)煤层厚度 煤层厚度适当时,在煤闸板前200毫米处开始着火,距离挡渣铁(老鹰铁)前400毫米处燃尽,对粘结性强的烟煤应稍薄些,粘结性弱的烟煤稍厚些。b)炉排速度 正常的炉排速度,应保持整个炉排面上有2/3火床,在挡渣铁附近不再有红火。当供热量增加时,炉排速度适当加快,可使火床延长;供热量减少时,炉排速度适当减慢,使火床缩短。
c)通风量 正常运行时,炉排下各风室开度,应根据燃烧情况及时调整,燃用挥发份高的煤,鼓风量应集中在中间偏前处。燃用挥发份低的煤,风量要从前向后逐渐加大。减弱燃烧时,可关小送风机出口风门;强化燃烧时,则要增加送风量。鼓、引风机供风量应互相匹配,以维持炉膛前部负压2~3毫米水柱。
煤层厚度、炉排速度、送风量三者的调整互相关联,必须密切配合,才能保持燃烧正常。
第四篇:制度(锅炉检修)
锅炉检修班制度牌板
目 录
一、检修班长岗位责任制......................................................................1
二、检修工岗位责任制..........................................................................3
三、电焊工岗位责任制..........................................................................4
四、巡回检查制度.................................................................................6
五、工作票制度.....................................................................................6
六、设备包机制度.................................................................................8
七、消防设备分布图............................................................................10
一、检修班长岗位责任制
检修班长是检修班安全管理的直接责任者,对本班现场安全管理全面负责,要严格按照《电业安全工作规程》、《检修规程》组织生产。班长必须熟练掌握相关专业知识和业余技能,并依法经过培训,熟悉反事故措施及应急预案。
1、岗位职责
(1)保证在生产过程中遵守国家及电力行业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规章、标准和技术规范。
(2)树立“安全第一”的思想,严格执行“两票三制”及安全技术规程。
(3)负责监督和管理本班人员落实工作票、工作任务书和施工措施中的安全技术措施。检查工作许可人同意的安全措施,齐全后方可施工。
(4)组织落实班组劳动安全竞赛、安全质量标准化等活动。(5)按规定对设备进行巡回检查,了解设备状况,保证设备完好。(6)带领全班人员参加班前会,并组织召开班后会;按时组织班组安全教育,提高从业人员的安全意识。
(7)根据《电业安全工作规程》、《检修规程》的要求,督促工人按章操作,及时纠正职工的习惯性违章作业,确保人身和设备的安全
(8)负责本班特种作业人员持证上岗,负责监督本班人员正确佩戴劳动防护用品和使用安全工具。
(9)定期对工、器具进行安全检查和实验,确保工器具安全可靠。(10)定时进行班组安全工作总结,查找安全工作漏洞,分析原因,制定纠正措施。
(11)负责检查和保证责任范围内的安全设施的完好;禁止私自挪动或拆除安全设施,严禁指挥职工违章作业。
2、责任追究
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给予检修班长警告处分;造成严重后果,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1)违章指挥工人或者强令工人违章、冒险作业的;(2)对工人屡次违章作业熟视无睹,不加制止的;
(3)对重大事故预兆或者已发现的事故隐患不及时采取措施的;(4)拒不执行上级监察机构及其安全监察人员的安全监察指令的。(5)发生事故后,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依法给予检修班长降级直至开除的纪律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①不按照规定及时、如实报告事故的; ②伪造、故意破坏事故现场的;
③阻碍、干涉事故调查工作,拒绝接受调查取证、提供有关情况和资料的。
(6)在生产过程中未认真贯彻执行规程、标准和技术规范,负直接责任。
(7)不执行安全技术措施,私自挪动或拆除安全设施的,负直接责任。(8)未执行“两票三制”及相关制度或对现场检查、管理不认真,负直接责任。
(9)不能够督促工人按章操作、遵守“规程”的要求,不能够及时处理设备缺陷,负直接责任。
(10)本班特种作业人员不持证上岗,负直接责任。(11)未组织开展班组安全教育,负直接责任。
(12)未及时发现、整改工作现场的安全隐患,负直接责任。(13)未定期对班组内的安全工、器具检查、试验的,负直接责任。(14)因指挥失误导致他人受伤害或损失的,负直接责任。
2(15)对于上述负直接责任、主要责任的,应根据情节严重程度按照有关法律、规定给予行政处分、经济处罚、追究刑事责任。
二、检修工岗位责任制
检修工在检修班长的领导下,做好本职工作,对检修班及其施工范围内的安全负责。检修工应经过安全教育培训,并考试合格取得岗位证书;掌握相关的专业知识和安全技能,遵守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持证上岗。
1、岗位职责
(1)认真贯彻执行国家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及上级有关安全工作的指令、规定,严格按照《电力安全工作规程》、《检修规程》作业。
(2)应当定期接受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掌握本职工作所需的安全生产知识,提高安全生产技能,增强事故预防和应急处理能力。
(3)应正确佩戴和使用劳动防护用品;否则,严禁上岗。
(4)应按要求参加班组、车间的班前会、安全活动和其它形式的安全教育活动。
(5)检修人员必须认真执行“安全第一”的方针,严格执行工作票制度,充分做好检修准备,认真落实组织措施和安全技术措施,保质保量完成检修工作。
(6)严格执行设备包机制度,按规定对设备进行巡回检查,了解设备进行状况,发现缺陷,及时处理,并做好记录。
(7)服从班长及分管领导的指挥,杜绝违章及违反劳动纪律现象。(8)和同岗位人员自保互保,及时制止同岗位或同时作业人员的违章行为。
2、责任追究
(1)违章作业,造成责任性事故、人身事故或机电设备事故的,负直 接责任。
(2)冒险作业、不采取劳动保护作业造成人身伤害的,负直接责任。(3)对发现设备异常或安全隐患没有及时按规程处理,不按程序上报采取措施造成事故的,负主要责任。
(4)拒不执行上级安全指令或安全监察指令的,造成事故的,负直接责任。
(5)因检修工违章作业、不听从安全指挥、指令、不遵守安全规程作业等行为造成个人伤亡的,负直接责任。
(6)未按规定对包机设备进行巡回检查,违反劳动纪律致使设备损坏,负直接责任。
(7)因不参加安全教育培训,不参加安全活动,业务能力不熟练,导致误操作造成设备损坏或事故的,负直接责任。
(8)对同岗人员违章作业行为不进行制止或上报处理的,造成事故或事故扩大的,检修工负有主要责任。
(9)对上述行为之一的,识情节严重给予检修工警告、开除处分和经济处罚;造成严重后果,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三、电焊工岗位责任制
电焊工在检修班长的领导下,做好本职工作,对当班期间本岗范围内的安全负责。电焊工应经过安全教育培训,并考试合格取得资格证书;掌握相关的专业知识和安全技能,遵守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持证上岗。
1、岗位职责
(1)认真贯彻执行国家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及上级有关安全工作的指令、规定,严格按照《电力安全工作规程》、《检修规程》作业。
(2)应当定期接受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掌握本职工作所需的安全生 产知识,提高安全生产技能,增强事故预防和应急处理能力。
(3)应正确佩戴和使用劳动防护用品;否则,严禁上岗。
(4)应按要求参加班组、车间的班前会、安全活动和其它形式的安全教育活动。
(5)检修人员必须认真执行“安全第一”、“质量第一”的方针,严格执行工作票制度,充分做好检修准备,认真落实组织措施和安全技术措施,保质保量完成检修工作。
(6)服从班长及分管领导的指挥,杜绝违章及违反劳动纪律现象。(7)和同岗位人员自保互保,及时制止同岗位或同时作业人员的违章行为。
2、责任追究
(1)违章作业,造成责任性事故、轻伤人身事故或机电设备事故的,负直接责任。
(2)冒险作业、不采取劳动保护作业造成人身伤害的,负直接责任。(3)拒不执行上级安全指令或安全监察指令的,造成事故的,负直接责任。
(4)因违章作业、不听从安全指挥、指令、不遵守安全规程作业等行为造成个人重伤甚至死亡的,负直接责任。
(5)因不参加安全教育培训,不参加安全活动,业务能力不熟练,导致误操作造成设备损坏或事故的,负直接责任。
(6)对同岗人员违章作业行为不进行制止和上报处理的,造成事故或事故扩大的,负有主要责任。
(7)对上述行为之一的,识情节严重给予电焊工警告、开除处分和经济处罚;造成严重后果,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四、巡回检查制度
1、为保证发、供电设备的安全、经济、连续运行,检修人员必须按规定时间、巡检项目及路线进行巡回检查,随时掌握设备运行情况,及时发现隐患,并采取必要措施将事故消灭在萌芽状态。
2、巡回检查时应带上必要的用具和工具,按现场相关规程中的有关规定和方法进行检查,并将检查结果填写在巡检记录中。严禁发生走马观花、伪造记录的现象。
3、巡回检查中,当发现设备异常时,应及时处理,并报告当值值长,并做好处理记录。
4、巡回检查中,发现设备缺陷时,应根据缺陷情况进行通知运行人员进行设备倒换。
5、值班人员应按规定每班对全车间设备、系统及岗位进行巡检,并填写巡回检查记录;每天上班后,所有检修人员对自己包机范围内的设备进行一次全面检查。查看缺陷记录,了解运行情况。
五、工作票制度
在生产现场进行检修或安装工作时,为了能保证有安全的工作条件和设备的安全运行,防止发生事故,各单位必须严格执行工作票制度及《电业安全工作规程》中的有关规定。
1、下列工作人员应负工作的安全责任(1)工作票签发人;(2)工作负责人;(3)工作许可人。
注:整台机组或一个电气连接部分上的检修工作,应指定一个总的工 6 作负责人,并对工作的安全负责。
2、工作票签发人、工作负责人、工作许可人需考试合格,并经电厂批准、公布。
3、工作票签发人应对下列事项负责:(1)工作是否必要和安全;
(2)工作票上所填写的安全措施是否正确和完善;
(3)所派工作负责人和工作班人员是否适当,精神状态是否良好;(4)经常到现场检查工作是否安全地进行。
4、工作许可人应对下列事项负责:
(1)审查工作票中安全措施是否完善,并正确地执行;(2)检修设备与运行设备确已隔绝;
(3)对工作负责人正确地说明现场存在的危险及注意事项。
5、工作负责人应对下列事项负责:(1)正确和安全地组织工作;
(2)对工作人员给予必要指导和安全教育;
(3)检查工作票的安全措施是否正确完备,工作许可人的安全措施是否符合现场实际条件;
(4)随时督促、监护工作人员在工作过程中遵守《电业安全工作规程》和施工安全措施。
6、工作票应统一编号,签发的工作票不能漏号、重号和无号。
7、工作票用钢笔或圆珠笔填写一式两份,经工作票签发人审核签字后,由工作负责人一起交给工作许可人,并办理工作许可手续。
8、工作票应字迹清晰,不得任意涂改,如有涂改应有工作票签发人(或工作许可人)签名或盖章,否则工作票无效。
9、工作票的内容、设备名称及工作特点和设备编号等必须填写详细,7 能够清楚完整的表达检修界限和工作内容。
10、工作票必须由工作票签发人签发,其他人签发的工作票无效。
11、值班员收到工作票要填写《工作票登记记录》,工作许可人在办理许可手续时,应严格审查工作票安全措施栏内所填写的安全措施是不是可靠、齐全,并按照要求逐项做好安全措施。
12、全部安全措施完成后,工作许可人和工作负责人一起到现场检查,确认无误后在工作票上签字,方可允许开工。许可后的工作票,一份由工作负责人收执,另一份保存在工作许可人处。
13、检修项目如需延期,工作负责人应在计划终结时间以前,持工作票到工作许可人及值长处办理延期手续,延期后方可进行检修。
14、在检修工作中若须变更或增设安全措施,必须重新办理工作票。
15、事故处理可办理工作票,但应履行工作许可手续,并做好安全措施。
16、值班员如发现工作人员违反安全规程或任何危及工作人员安全的情况,应向工作负责人提出改正意见,必要时可暂时停止工作,并立即报告上级。
17、检修工作结束后,工作负责人和工作许可人共同到现场检查工作人员是否撤离现场,工作场地是否清理干净,并由运行人员按工作票要求撤除全部安全措施,工作许可人、工作负责人方可在工作票上签字办理工作票终结手续。
六、设备包机制度
为了加强设备的包机维修工作,提高维护检修质量,使设备经常处于良好的技术状态,保证安全、经济运行,特制定以下制度:
1、电厂根据实际情况,对设备管辖范围划分到车间,车间进一步划分 到班组及个人。检修班要建立检修岗位责任制,做到人人有专职,台台设备有人管。分工明确,相互协作,不留空白。
2、设备包机专职人要经常了解自己所辖设备,掌握技术状况,把设备管好,修好,保养好,努力提高设备的健康水平。
3、包机责任人每天上班后至少一次到所包设备现场巡视和检查。查看缺陷记录,了解运行情况;查看设备外观,零部件有无短缺、损坏或松动;查看有无“七漏”现象(漏汽、漏水、漏油、漏电、漏风、漏煤、漏尘);管道系统是否振动,转动设备应检查振动大小,轴承温度高低,转动声音,润滑油质是否合格,磨损是否严重;查看热工仪表和电气仪表指示与记录是否正常;自动调节装臵是否正常,调节质量是否符合要求等等。并向班长汇报检查情况,并认真做好记录。如有缺陷记录,要提出消除意见,听从班长的安排。
4、设备包机责任人是该设备大修、小修、临修、事故检修和消除缺陷的检修负责人,对检修质量负有直接责任。
5、包机负责人负责协助车间技术员、设备管理员制定施工措施,负责现场安全,并整理原始记录,做好工料消耗记录。检修后进行检查验收,填写“设备技术台帐”。
6、检修班长要经常督促设备包机人巡视检查设备,听取汇报情况,安排设备缺陷的消除,并向车间汇报发现缺陷和消除情况,并能认真负责执行检修计划,保证计划完成,主持零星验收。
7、各车间要根据自己所辖设备的具体情况,制定出各级生产岗位责任制和维修包机奖惩实施办法,使设备维修包机制度得以贯彻执行。
七、消防设备分布图
第五篇:医院锅炉应急预案
儿童医院锅炉应急预案
一、目的
建立科学有效的事故预防和应急处理机制,以预防为 主,发生事故时,可以快速对应,将损失降低到最低。
二、组织架构
1、安全领导小组:
负责督促检查,不得指使或同意特种设备操作人员违章 操作,并有权对违章行为进行制止;确保压力容器安全经济 运行,满足生产需求,做好环境保护和成本核算工作。紧急事故发生后安全领导小组分为三个部分进行对应;(1)、消防组;(2)、疏散组;(3)、救援组。
1、义务消防队员:
义务消防队员应在第一时间赶到事故现场,使用消防水 枪或其它灭火器材扑灭火险,如火势蔓延则立刻报警(火警 电话:110).2、疏散组成员:负责所有消防通道的畅通,并切断电 源,关闭所有机器设备,指挥员工安全有序地撤离。
3、医疗救援组成员:医务科、医院各专业科室负责人
组成负责对受伤人员的应急处理:负责对消防、医疗急救中 心的联络工作(医疗急救中心电话:120),做好消防、急救 车辆的引导工作。
三、预防措施 3.1 特种设备操作人员必须持证上岗,并参与制订有关 安全生产方面的规章制度;安全领导小组 3.2 贯彻落实政府主管部门对锅炉的安全检查以及下达 的有关锅炉方面安全监察指令。3.3 制定和实施锅炉定期检查、检修及购置各种备件计 划。3.4 定期组织特种设备操作人员进行技术培训和安全教 育。3.5 定期收集、整理锅炉有关记录并组织相关人员总结前段时间压力容器运行中的经验教训并制定改进措施。3.6 每月对锅炉使用情况进行一次现场检查,并做好记录,及时报告锅炉的使用情况及需要解决的问题。3.7 制定和实施锅炉及附属设备的维修保养计划,配合有关部门进行锅炉检修后的验收工作。3.8 发生事故要及时组织调查处理并写出事故报告书。3.9积极改善锅炉工作区域的劳动条件,关心特种设备操作人员的思想工作、生活与技术培训,做到安全文明生产。3.10 安全领导小组每年底应对全院安全工作进行总结,并提出下一年的工作计划,工作总结报告呈报院领导和上级主管部门。3.11 警报的解除 3.11.1 由安全领导小组负责警报的解除及警报解除后的生产恢复组织工作。3.11.2 如发生火灾或爆炸,由政府主管部门作出决定。3.12记录在案:凡发生安全隐患或大小事故,由相关人员填写《安全隐患整改通知书》以及《事故调查报告》,并逐级上报,记录在案,必要时向政府主管部门报告,并配合其进行调查核实。3.13注意事项: 3.13.1 各岗位负责人应指定岗位责任人,以防不测。3.13.2院区内出现任何险情应第一时间通知监控中心,并报岗位负责人。3.13.3 科室和仓库人员应从标有安全标识的消防通道通道撤离。本预案自发布之日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