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篇:香洲区城市综合管理局团委工作章程
香洲区城市综合管理局团委工作章程
第一章 总则
珠海市香洲区城市综合管理局共青团委委员会坚持以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思想为指导,在区团委和局党委的正确领导下,认真落实“突出重点、整体推进、求真务实,创先争优”的工作方针,加强作风建设,充分发挥党的助手和后备军的作用,做好推优入党工作。加强团内的民主建设,倡导民主决策、民主监督和民主管理,保证团员行使民主权利,对重大问题有决定权。不断提高青年的民主意识和参与意识;不断完善团的各项制度,主动关心青年的生活和工作,为青年多办实事,切实维护青年团员的利益;贯彻落实民主集中制的组织原则,使团的工作能有效地、有序地进行,努力把我局的团建工作推上一个新的台阶。
第二章 机构设置
一、珠海市香洲区城市综合管理局共青团委委员会由局机关团员代表大会民主选举产生;团支部委员会由该支部团员大会选举产生;团小组负责人可以由团小组会议选举或由团支部委员会直接任命产生。局团委委员会每届任期为四年,支部委员会每届任期为两年。
二、局团员代表大会每两年举行一次。在特殊情况下,经区团委和局党委批准,可提前或延期召开;团支部委员会换届选举,经局团委批准亦可提前或延期进行。
三、局团委委员会选举必须在局党委的领导下进行,坚持民主集中制的原则进行提名表决选举产生,充分体现团员选举人的意志,被选举人所得票数必须超过半数方能当选,并报局党委和区团委批准。
四、局团委委员会根据工作需要,设书记一名、副书记一至两名和组织部、宣传部等职能部门。局团委书记、副书记、各部部长、副部长经局党委考核后任命。
第三章 团委工作职责范围
第一节 团委的职能
(一)根据区团委和局党委的工作部署和要求,结合城管局的特点和实际情况,制定年度共青团的工作计划,定期召开团委委员会议和各支部书记会议,传达上级指示,研究、布置和检查团的工作,并及时向党组织和上级团委汇报、反映情况,努力开拓我局共青团工作新局面,当好党的助手。
(二)组织开展团的思想政治工作,在新形势下,组织团员青年学习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配合区团委、局机关进行思想教育,作风教育和时事政策教育;充分发挥团员的先锋模范作用,当好党的助手,积极推进城管局的建设。
(三)抓好团的组织建设,丰富团的组织生活,健全团的各项制度,教育团员履行团员的义务,保证团员的权利不受侵犯;做好发展新团员和超龄团员离团的工作;组织团员学习党的知识,积极向党组织推荐优秀团员,配合党组织做好发展党员的工作;抓好各级团干部的培训,做好团组织关系的转接和团组织情况的统计工作;负责全院团员团费的收缴、管理和使用,负责对违反团纪的团员进行教育和处分。
(四)抓好团的宣传工作,发现典型,组织评选、总结、宣传、表彰好人好事,树立楷模。
(五)组织对团员思想状况的调查、分析和对团工作的总结、研究;组织和开展“争先创优”活动,抓好评选和表彰先进团支部和优秀团员,优秀团干的工作。
(六)组织开展“青年素质拓展”计划,开拓青年的视野,培育青年实践能力,共同把我局的青年工作做好,努力推动城管文化建设。
(七)完成局党委和区团委交待的其他任务。
第二节 团委各部门工作职责范围
(一)团委书记:
负责和支持团委的全面工作,定期召开局团委例会,及时传达党组织和上级团委的指示、精神;听取局团委各部门、支部的工作汇报;检查督促局团委各部门、各支部落实各项工作,及时发现和解决问题。全面协调院团委各部门的分工合作,组织实施团的各项活动,及时、全面了解团委工作的开展情况,并及时给予总结和纠正。定时向局党委和区团委汇报局团委工作开展情况和一些重大问题;并请示工作。
(二)副书记:
1、根据局团委的工作职责,协助书记工作,做好书记的得力助手。认真完成书记和委员会交给的有关事宜,并对其负责。
2、统筹、协调和落实院团委的日常工作,并及时向书记汇报。指导团委会、团支部开展丰富多彩的青年创优争先活动。
3、根据局团委的工作指示精神,协调好各部门工作,使各部门工作互相配合,促进团结,顺利地完成各项工作。
4、根据城管局的具体情况,健全和完善局团委的各项工作制度。
5、根据书记的指示,制定年度工作计划,并监督各部门执行。
6、负责团内各类文件的收发及存档工作。
7、负责团员组织关系的转接,团员注册和组织情况统计,办理进步青年入团和超龄团员离团的工作。管理团员团籍及团员档案,并负责团费的收缴、管理和使用。
8、负责局青年干部的培训工作,全面提高青年干部的素质。
(三)组织委员:
1、了解各支部的组织建设情况,对团的活动、组织生活进行安排并提出计划和建议。
2、负责团课教育,制定团课教育计划。
3、定期召开支部委员、组织委员会议,学习有关文件,交流情况,检查、布置工作。
4、负责对局团干、团员进行思想教育工作。
5、负责团员教育评议工作和表彰先进及违纪处理。
6、做好“推优”工作,积极向党组织推荐优秀团干、团员。
7、组织团员学习党组织与上级团委的新时期路线和决议精神。
8、组织好“红旗支部”及“优秀团支部”的评比工作。
9、每个月不定时向副书记汇报工作开展情况,并积极配合各部门开展活动。
10、负责部分外联工作,拓宽团工作的渠道和形式,通过与外部组织的交流和合作,完善自身的建设。
(五)宣传委员:
1、配合党、团的中心工作,宣传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各个阶段局团委的工作重点,提出局团委每年度宣传工作的意见和建议。
2、积极配合各部门开展工作,及时做好各方面的宣传工作。
3、抓好宣传队伍的建设,定期召开支部宣传委员会议,布置宣传任务。
4、制定和完善团委的宣传制度,并做好城管局团委简报的编辑工作。
5、认真完成上级团委交给的宣传任务。
6、每个月不定时向副书记汇报本部门工作开展情况,并积极配合各部开展活动。
第三节 团支部工作职责
1、根据区、局团组织工作安排,结合本支部实际制订每年度团支部工作计划。安排和组织好支部的各项活动。
2、在团的组织活动中,开展对团员青年的思想教育,有目的、有针对性地进行前途理想、专业思想、人生观、道德观念、遵纪守法的教育,引导和组织团员青年开展有益于身心健康的文化娱乐活动,开展丰富多彩的争先创优活动。
3、做好发展新团员和超龄团员离团的工作;按区、局团组织要求,组织好评选优秀团员、团干部工作,对犯有错误的团员进行批评、帮助教育,做出处分;推荐优秀团员入党。
4、加强作风建设,帮助团员、青年做到掌握科学的学习方法,养成良好的作风习惯,弘扬区城管团委“敢为人先”的优良传统,发扬“争先创优”精神,大胆创新,寻求突破。
第四章 团委委员会例会制度
1、团委委员会例会根据实际情况不定期举行,由委员长召集委员会委员参加。
2、会议一般由书记主持,会上进行信息交流和讨论,总结、安排团委近期工作任务。
4、团委书记因事不能到会,会后副书记须向书记汇报会议内容及决议。
5、重大工作、活动的决策,应通过委员会议讨论通过,并由书记或副书记负责向局党委请示批准。
6、宣传委员负责会议的考勤和记录。
第二篇:珠海市香洲区城市管理局
珠海市香洲区城市管理局
日常办公经费开支管理制度
为严肃财经纪律,加强我局财务管理,节约经费开支,严格执行财务监督,根据国家、省、市有关财务制度的规定及《珠海香洲区财政资金支出审批办法》,结合我局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一条办公用品管理
机关各股室、局直属执法中队、机动督察中队(简称局属中队)所需的办公用品,根据各股室、局属中队的实际情况,拟定计划报主管领导审批,由局办公室统一购买,然后分发到各股室中队)或到办公室统一领取。
第二条办公经费的使用和报销
(一)严格报销手续,开支报销实行“一支笔”审批制度,即局长负责制。1000元以下的日常支出先由局办室主任和分管副局长签字后再交局长审批。
(二)财务人员要严格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和区财政局结算中心的有关规定,对本单位财务收支实行监督。对不真实、不合法的原始单据,不得受理。对记载不准确、不完整的原始单据应当退回经手人。
(三)各股室根据工作计划和业务活动的需要,提出用款计划。办公室根据各股室的实际和区财政局下达业务费的数额,综合制定各股室用款计划。经局长办公会议讨论决定后,按计划执行。
(四)超过3000元以上材料、物品要按照《转发关于印发〈珠海市政府公开招标采购方式实施规程〉的通知》珠香财
[202_]83号文执行。报销时要附采购登记表、验收报告、发票。
(五)公务接待按珠香办[202_]12号《香洲区机关公务接待规定》文件执行。所有对外接待事前均要请示局长,经局长批准后方可接待。
(六)公差住宿按照香财字[202_]24号文规定报销。干部、职工出差报销差旅费的,先填写差旅报销单交财务人员按有关规定审核签名后,经局长批准,才能按规定报销。
(七)工作人员探亲、路费按有关文件规定报销。
第四条误餐费、夜餐费和学习补助费办法。
误餐费:工作人员在市区内联系工作,超过下班时间,不能在联系工作单位搭食,又不能赶回本单位或家里就餐的,按区现行规定的下基层补贴办法执行,不再另行发给伙食补助费。
夜餐费:工作人员因工作需要,经本单位领导批准,加班工作到晚上十一时以后的,每人每夜补助10元,“行政执法110”的值班人员每天补助10元夜餐;生猪屠宰管理执法队人员每天补助20元夜餐和交通费。
学习补助费:按区有关规定执行。
第五条香洲区城市管理局的财务帐目统一交区政府国库支付中心管理。
第六条 财务人员应严格把关,严格遵守银行结算和现金管理的制度,做到及时报帐,每月10日左右协助会计结算中心完成上一月的会计报表。
第七条财务公示事项:
(一)本局购置设备的情况。
(二)车辆费用开支情况。
(三)各股室每月电话费。
(四)财务收支报表。
二○○七年七月十三日
第三篇:市城市综合管理局工作总结
市城市综合管理局工作总结
为认真贯彻落实国家和省市领导重要讲话和批示精神及市安委办《关于进一步深化安全生产检查督查行动,切实抓好当前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江安生办202_]152号)精神,我局迅速组织开展安全生产检查督查“回头看”活动,认真梳理今年6-9月开展安全生产检查督查行动的工作,发现存在问题,提出解决方法,及时整改。现将工作开展情况总结如下:
一、高度重视、周密部署
为我局安全生产检查督查专项行动的实施和成效,我局召开专题安全生产工作会议。对开展安全生产检查督查“回头看”活动进行了再动员、再部署。成立以各业务科室、各基层单位为安全生产检查督查“回头看”活动小组,同时组成由岑炳强局长为组长、局领导班子、各科室负责人、局属各基层单位的领导任领导小组成员的专项督查组。下发了《关于贯彻落实进一步深化安全生产检查督查行动切实抓好当前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明确各检查组职责,对城市照明设施、城市桥梁、市政道路及附属设施(挡土墙、河堤栏杆、休闲座椅、挡车柱)、市区供气、供水设施、市区大型广告、路灯广告、物业等进行全面检查。进一步明确督查目的、督查形式,并对督查内容等进行了安排及提出了具体的工作要求。
二、提高认识“回头看”活动的重要性
全局各科室、各部门把深刻学习领会、坚决贯彻落实总书记重要讲话和省、市领导重要讲话和批示精神,作为当前安全生产工作的头等大事,充分认识安全生产工作的极端重要性,严格按照“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的要求,进一步提高抓安全生产工作的积极性、主动性,认真落实各科室、各部门的监管的职责,采取积极有效的措施,切实抓好当前安全生产各项工作。
三、抓好安全生产隐患整改落实工作
继续以“全覆盖、零容忍、严执法、重实效”为原则,开展安全生产检查督查工作。深入现场,排查隐患:一是加强安全生产隐患检查。跟踪落实6-9月安全生产检查督查专项行动排查出安全生产隐患的整改工作,确认大部份都已完成整改,余下一少部分都制定了整改方案、措施。二是对我市市政桥梁,重点针对跨蓬江河的大桥进行详细检查。三是对管辖路段的道路、市政设施、河堤栏杆、挡土墙进行全面检查,四是对市区燃气企业设施检查。12月2日至12月12日期间,我局燃气科深入现场,分别对江门华润燃气、新会华润燃气公司、华宇液化气、喜威液化气、大鳌气站、崖西气站、三江气站、古井新江煤气等气站进行检查,并且抽查了市区的市政燃气管道和住宅小区燃气管道的安全情况。
四、安全生产检查督查专项行动主要成效
一是安全生产责任得到进一步落实。安全生产检查督查专项行动期间,我局严格按照安全生产“一岗双责”制度和“谁主管,谁负责”的要求,认真履行岗位职责,加强对本部门的安全生产督查。二是安全生产意识得到进一步加强。有效调动了各部门职工参与、监督安全生产的积极性。三是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好转。
第四篇:泗阳县城市管理局主要工作
泗阳县城市管理局主要工作
泗阳县城市管理局于202_年11月1日组建以来,严格按照县委县政府提出的“江苏领先、江北第一”总目标,以“四城同创”和打造“江北最宜人居县城”、省“最整洁、最现代、最生态” 新农村、创建宿迁环境优美乡镇为载体,不断强化领导,加大宣传力度,积极进行机制体制创新,全力打造一流队伍,严格精细管理、文明执法,城市管理工作取得明显效果,泗阳对外形象和影响力不断扩大,得到了各级领导和广大市民及外商的好评。202_年县被评为省级双拥模范县和园林县、连续两年被宿迁市委市政府、县委县政府评为农村环境卫生综合整治先进县;202_年县获国家文明县城和省卫生城市称号。城管局202_年被省住建厅评为先进基层工会,202_、202_年连续被宿迁市城管局、县委县政府评为农村环境卫生综合整治先进单位,202_年被宿迁市城管局评为市容市貌管理先进单位、“行政执法先进单位”、“工程渣土管理先进单位”、“目标管理先进单位”,被县委县政府评为第三届中国杨树节特别贡献奖。
(一)狠抓执法队伍建设,整体素质显著提高。重点是强化队伍教育培训和管理力度。
(二)狠抓制度建设,规范化管理水平不断提高。以县政府名义出台城市管理各种文件近50个。
(三)狠抓城区环境卫生治理,环卫整体水平明显提高。重点加大清扫、冲洗保洁力度。
局主要领导每天风雨无阻带城管大队、治安大队13名大队长5:40出发,用1.5小时左右时间对全城进行巡查,发现问题当场交办。
(四)狠抓交通环境治理,秩序水平明显提高
县政府专门出台了《泗阳县城区交通环境综合治理实施方案》,城管局牵头推行 “三位一体、同勤联动”城市管理模式,城管、公安、交通行政执法人员共同参与城市管理,城区交通环境明显改进,泗阳对外形象明显提升。
(五)狠抓市场、摊点和违建等管理,治理水平不断提高
他们将城区划分成37个版块,由城管大队工作人员按2人一块包干负责。重点落实“门前三包”,强化“早点摊、大排档管理。”在城区违建管理中,实行昼夜巡查,严格管理,发现率达95%以上,上报率和下达停建、自拆通知书率均100%,违建现象明显减少。
(六)狠抓城市管理部门联动,大城管格局已具雏形
县专门成立了城市管理委员会,出台了《城市管理考核办法》,坚持城市管理工作联席会议制度,城管、公安、交通联合下发了《关于对城区机动车、非机动车、行人违反道路交通秩序10种行为进行重点管理的通告》、《城区三轮车管理办法通告》等,各成员单位积极协助四城办对不良行为进行抓拍、进行公开电视曝光。举办市民广场城市管理月月考大家评活动。
(七)狠抓农村环境卫生治理,管理整体水平不断提高 县把农村环境整治工作摆上重要位置,并列入“4+1”考核。一是开展环境卫生集中整治,农村环境卫生水平得到较大改善;二是强化违建管控工作。实行了乡镇主要领导风险抵押金制度,实现了规范化管理,违建问题明显减少;三是配齐了保洁队伍;四是不断完善“以奖代补”考评办法;五是积极开展432”创建活动。
(八)狠抓基础和市政施设建设,硬件建设水平不断提高
按照“四城同创”要求,积极抓好基础设施和市政建设。一是新建城市公交站亭142个;二是路灯亮化成效得到较大提高;三是城区旱厕改造工作成效明显;四是全面实施街面整洁工程,扎实开展示范路创建活动;五是新建了5400万元的生活垃圾卫生填埋场;六是完成了星宇小区、紫荆花园、繁荣公寓等小区改造提升工程;七是添置了7辆清扫保洁车、2辆执法车、1辆吸粪车、30辆执法电瓶车、600个果皮箱等。
(九)狠抓“四城同创”,创建成效明显
城管局承担省级园林城市创建5大项任务,已通过省验收;承担省级卫生城市创建16项任务;承担省级文明城市创建8项任务、牵头“生活环节方面”的31项创建任务,均取得显著成效,按县要求均完成序时任务。
(十)狠抓城管宣传,城管对外良好形象不断提升
按照 “美丽泗阳我的家,大家都要爱护她”相关要求,重点宣传全民参与的大城管格局,报道好的典型,曝光反面事例。通过宣传,拉进了和群众的距离,增强了全社会了解城管、支持城管的感情,受到社会各界广泛好评。
(十一)狠抓队伍在执行大任务中锻炼提高,圆满完成杨树节大型灯展安保与秩序维护工作
202_年,根据泗阳县杨树节组委会安排,城管局牵头负责灯会筹备展出,保证了灯会筹备、展出秩序良好,撤展迅速,全面实现了安全零事故的既定目标,受到各级领导和广大市民好评。
第五篇:城市管理局工作情况汇报
城市管理局工作情况汇报
城市管理局工作情况汇报
一、学习贯彻市城市管理工作会议精神的情况
市城市管理工作会议于4月2日在市城区隆重胜利召开。我县城管局于4月7日迅速召集局领导班子及二级单位负责人会议进行学习传达。重点学习了《城市管理工作意见》文件精神,认真领会副市长王宏强同志和市城管局局长在全市城市管理工作会议上的讲话报告,会议还交流了《北京市崇文区创建城市管理新模式》,最后讨论分析了我县城市管理当前所面临的新形势、新任务、新目标以及主要工作措施。
通过学习、领会全市城市管理工作会议精神,全局上下增强了加强城市管
理工作的信心和决心。按照会议精神及要求,今后我县的城市管理工作要突出以下重点:坚持把城市当家管,着力建设责任城管;提高行政执行能力,着力建设效能城管;加强廉政勤政建设,着力构建廉洁城管;深化以人为本理念,着力构建人文城管。
统一思想,深化认识。,做好全县城市管理工作,任务繁重、责任重大、意义深远。我们必须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紧紧围绕县委政府的中心工作,紧紧依靠市城管局的指导,始终坚持“安全有序、整洁美观、文明和谐”的工作目标,树立“把城市当家管”的工作理念,以深入开展全省文明城市创建和省级环保模范城市创建为契机,以“双迎双创”活动为载体,以建立健全城市管理长效机制为抓手,积极探索“大城管”工作模式,着力推进常态化城市管理,努力开创城市管理工作新局面。
突出重点,狠抓落实。一是全力服
务屈原故里端午文化节,打造整洁靓丽县城市容环境。全面清理了不规范广告标牌、小广告,整顿规范了出店经营行为和夜市烧烤市场;彻底清理了茅坪河、九里开发区、农贸市场内的卫生死角;加强了公厕维护管理,强化了活动期间清扫保洁工作力度,做到垃圾日产日清;在县城主干道和重点区域摆放鲜花13万盆、建7个大型花柱、悬挂艾蒿4000多公斤,彰显屈原文化特色,营造节日氛围。活动期间县城市容环境得到了嘉宾的一致好评。二是加强整治,不断提高市容环境质量。上半年清理城区张贴式野广告2300多份、喷漆式野广告1215条,整治规范夜市烧烤市场3处,教育处罚违章经营行为50多人次,拆除乱搭棚架26处,查处毁绿坏绿行为9起,查处违规违法建筑48起。重点加强了校园周边、农贸市场、茅坪小区、九里开发区等地的市容环境日常监管。三是提升环境卫生管理质量。强化对日常清扫保洁清运作业质量的监管,上半年共清理
处置生活垃圾8629吨,完成了垃圾处理场二期项目建设任务。四是不断提高园林绿化管养水平。制订了《公共绿地养护标准和评分细则》,加强检查考核,养护质量不断提升。对城区28处空闲地实施了绿化建设,不断改善县城园林景观质量效果。
积极探索,改革创新。一是深化体制改革,按照县政府关于机构改革的相关要求,科学制定了《县城市管理局“三定”方案》,增加、划转、转变、取消了原来一部分不符合科学和实际的职能。二是继续深入推进网格式管理模式,按照《县城市容环境管理工作责任制实施方案》要求,积极与包片责任领导联系,加强与包片责任部门协调联动,强化日常监督考核,落实责任,不断提高网格式城管工作质量。三是积极探索政府-部门-社区三级城管网络模式,构建大城管格局。通过落实“门前三包”责任制,明确了茅坪镇人民政府、社区在城市管理中的职责,建立了考评机制和资金投入
机制,初步实现了城市管理进社区的管理模式。四是探索园林绿化维护管理市场化运行模式,修订完善了《县公共绿地养护标准》和《评分细则》,健全了逐月量化考核机制。年初向社会公开招标,确定了2支园林绿化维护管理队伍,初步实现了园林绿化维护管理市场化。
二、下半年工作打算
下半年,我们将坚持“四个结合”,建立城市管理的长效机制,不断提高城市管理水平,塑造优美的城市形象。
一要坚持严管与重罚相结合。加大城管督查力度和行政处罚力度,强化市容环境综合整治,形成强大的工作声势,同时做好服务便民工作,切实提高我县城市管理工作水平。二要坚持治标与治本结合。按照《县“门前三包” 责任制考核实施办法》,加强监管,建立联席协调工作机制。要把点上的整治、线上的整治、面上的整治结合起来,严格按规范处置垃圾,进一步提高环境卫生管理质量。在集中力量整治市容环境、秩序的
同时,逐单位、逐户落实“门前三包”责任制。三要坚持职能部门的工作与组织发动群众相结合。要强化职责意识,充分发挥各职能部门的作用,引导提高群众的城市意识,逐步形成人人爱护环境,处处美化环境的良好氛围。加大与各社区居委会的协调力度,消除管理盲区,全面推进环境卫生管理整体上水平;进一步提升园林绿化档次,不断改造县城绿化环境,提高绿化覆盖率。四要坚持社会参与与舆论监督相结合。要加强新闻媒体宣传力度,经常性开展洁城系列文明活动,及时宣传报道城市管理中的人和事,逐步形成事事有人管、件件有落实的工作局面。五是加快环卫基础设施建设。确保年底以前完成垃圾处理场二期项目建设的综合验收、决算和审计工作;启动《县城环卫设施专项规划》和《县园林绿化行业发展规划》等相关工作。
三、请求市局支持的事项和建议
1、请求市城管局加强对县市城管
工作的业务指导,主要是在城管执法规范化、垃圾收集处理的常态化、园林绿化管理的科学化方面予以多指导。
2、建议定期开展县市区城管部门的各种业务培训活动。
3、建议帮助县市城管部门积极向地方政府争取,在单位性质、人员编制等方面加以规范和统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