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篇:人事管理细则
人事管理工作细则
为理顺人事管理工作,保障员工队伍稳定,提高员工素质,促进各方面工作正常有效地开展,根据公司人事管理制度,特制订本细则。
一、人事管理工作的原则
1、分级分别领导管理的原则;
2、遵循公司机构、岗位设置及人员配置编制的原则;
3、坚持科技领先,尊重人才、使用人才、发挥人才作用的原则;
4、坚持以人为本,服务员工的原则;
5、体现相互关心、互相帮助、共同努力、同创业绩的原则。
二、人事管理工作的组织
1、由董事长、总经理领导公司人事管理工作。
2、由董事长负责选择聘用或解聘辞退公司副总理及财务负责人,召开董事会会议,决定公司管理机构设置或调整方案及岗位设置与人员配制。
3、由总经理负责选择聘用或解聘辞退除公司副总理及财务负责人外所需所用员工,向董事长推荐副总理及财务负责人候选人,向董事会提交管理机构设置或调整方案及岗位设置与人员配制。
4、公司副职及各单位、部门负责人,有推荐选择聘用人才的义务和建议解聘辞退员工的权力。
5、公司员工有推荐引进人才的义务。
6、由人事部负责公司人事管理的具体工作。
7、公司员工必须服从人事管理部门的管理。
8、公司员工有支持、监督人事管理部门管理工作的责任。
三、人事管理部门的工作
1、人事管理工作要求:
人事部是公司人事管理部门,负责人事管理事务;人事事务管理人员,必须根据国家相关政策法规、公司人事管理制度,认真负责地履行岗位职责,努力做好人事管理的具体工作。
2、人事管理工作内容:
根据公司员工聘用制度规定,人事管理的具体工作,由招聘、使用、培训、薪资福利及档案管理等工作。
1)招聘管理工作:
(1)根据董事长和总经理指令,负责拟订招聘员工条件并发布招聘员工信息,保持与有议向人员的联系;
(2)负责接待新招聘员工、与其交谈、查验所提供证件,办理聘用手续、制订用工协议书(详见用工协议书附件一)并签订用工协议、起草任职文件或开具调令单(详见调令单附表一)、配置办公设施与用具(详见办公设施与用具附表二)、按排住宿及上岗前相关事项(按公司人事制度确定的内容)交底;
(3)负责试用期内考核考评(详见考核考评附表三),并提出是否录用转正的建议,办理转正,或延长试用期,或辞退等手续。
2)使用管理工作:
(1)负责制订管理员工出勤考勤测评办法(详见出勤考勤测评附表四)和绩效考核评估办法的附表(详见绩效考核评估附表五)及具体的工作;
(2)负责制订管理员工请销假办法(详见请销假办法附件二)及具体的工作;
(3)负责办理员工中间转岗、升迁调动岗位、请退或辞退等手续事项;(4)负责管理员工用工协议周期及办理终止、续签用工协议等手续事项;
(5)协助公司领导抓员工队伍文化建设管理的具体工作;(6)协助各级负责人调解用工中的纠纷。3)培训管理工作:
(1)拟订员工培训计划并报批准;
(2)负责员工培训计划执行,组织实施员工培训的管理工作;(3)负责员工各种培训考核成绩备案;
(4)协助部门或单位对员工岗前培训、岗位培训、转岗培训及外出参观学习组织实施的工作;
(5)按公司人事管理制度规定制订《员工转换岗位调出调入管理办法》(详见转换岗位调出调入管理办法附件三)。
4)薪资福利管理工作:
(1)制订管理员工薪资分配制度及实施办法;(2)负责落实员工薪资分配办法的具体管理工作;(3)制订管理员工请、销假的实施办法;(4)负责落实员工福利安保的具体工作;(5)负责管理员工分配薪资统计与备案工作。5)档案管理工作:
(1)负责建立健全员工档案并管理员工档案工作;
(2)负责员工动态管理,记录员工在公司的业绩、培训、考核、奖罚等归档具体工作;
(3)为使用选拔人才提供完整真实的档案文件资料与文字材料。
3、人事管理工作程序(请以流程形式反映各内容工作程序)(1)招聘管理工作程序:(2)使用管理工程序作:
(3)培训管理工作程序:(4)请销假管理工作程序:(5)薪资福利管理工作程序:(6)辞职或辞退程序:
四、人事管理工作规定
1、严格遵照招聘员工考评、试用考察、考核转正等管理规定;
2、严格执行员工使用、选拔、升职、降级、辞职及辞退等管理制度;
3、严格按照人事管理工作程序办理事务;
4、严格遵守员工薪资分配制度及管理办法,并按期完成具体工作;
5、严格人事管理工作的保密内容,配合本部建立健全员工档案的管理工作。
本部为搞好人事管理工作,根据公司规章制度制订人事管理工作细则,希望各单位、部门以及全体员工支持配合。
一、员工的人事管理工作 聘用
二、员工的任免、调配和解聘、辞退
三、考勤与请、销假管理
四、员工的培训
五、绩效考核
六、薪资福利管理
员工的聘用
一、招聘:
1、本公司员工招聘遵循公平、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面向社 会公开招聘,所聘员工一律实行劳动合同制。
2、聘用的基本条件
1)、副总经理以上职位,必须具备大学本科以上学历,熟悉业务、具 有5年以上实际工作经验,年龄在35岁以上;
2)、部门经理,必须具备大专以上学历,熟悉业务,具有两年以上实 际工作经验,年龄在25岁以上;
3)、一般职员,高中以上学历,其条件符合职务要求。
3、招聘程序
1)、员工的招聘须严格按照公司规定的编制、名额进行; 2)、应聘人员填写《求职申请表》,并附上工作简历,职称证书; 3)、综合办面试、审查、签署意见; 4)、部门经理进行面试、审查、签署意见; 5)、副总经理、总经理审核,签署意见; 6)、批准录用后,由综合办安排签订劳动合同。
二、录用:
1、新进人员经考核或面试合格和审查批准后,由人事部门办理试用手续。原则上员工试用期三个月,期满合格后,方得正式录用;但成绩优异者,可适当缩短其试用时间。员工在试用期内品行和能力欠佳不适合工作者,可随时停止使用。
2、新聘人员须填写《员工履历登记表》,并提供身份证、学历证、技术职称证书的复印件,以及1、2、3寸红底彩色照片各一版。
三、劳动合同:
1、新员工在入职一个星期内,公司与其签订劳动合同和保密协议书,员工应严格执行劳动合同和保密协议书。
2、劳动合同期限:根据岗位性质、工作需要及员工的具体情况而定。合同期分为短期、中期、长期、无固定期限或以完成一定的工作为期限的劳动合同。
3、劳动合同解除:在劳动合同期限内,甲乙双方可以解除劳动合 同,但必须符合劳动合同中所规定的解除条件,并按劳动合同中的规定办理解除合同手续。
4、劳动合同期限届满:届满需要延续合同应提前三十天书面通知对 方,经双方协商同意后,办理延续手续。任何一方不同意延续,合同即行终止。
5、劳动合同终止: 依照劳动合同中所规定的条理执行。
6、劳动争议: 甲乙双方在履行合同中发生劳动争议,当事人应在 自劳动争议发生之日起三十天内,以书面形式向公司人事部门申请调解,经调解达成协议的,当事人应履行;调解不成,当事人要求仲裁的,应当自劳动争议发生之日起六十天内向甲方所在地区劳动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员工的任免、调配和解聘、辞退
一、员工聘用、解聘、任免、调配等的审批权限:
1、部门经理以上人员的聘用、解聘、任免、调配等由公司正、副 总经理提出,报懂事长批准,部门经理以下人员的聘用解聘、任免、调配等由公司正、副总经理研究后批准执行。
2、员工的聘用、解聘、升职、降职和调配必须严格按照董事会规
定的编制、名额及程序进行。
二、员工升职:
1、升职条件:
1)、将任职务的职位出现空缺;
2)、由于公司发展需要增加新的部门或职位; 3)、其他原因引起的职位空缺等。
2、升职者应具备的条件:
1)、具有在公司工作的良好业绩,经济效益明显,工作效率高、计 划性强;
2)、具有相适应的领导能力、组织能力和业务能力; 3)、具有做好新职工作的自信心、责任心; 4)、个人品德好,团结协作精神强; 5)、身体健康。
3、升职审批权限及程序:
1)、根据业务需要和职位空缺,升职人员需填写“人事任免申请表”; 2)、升任部门副经理、助理、业务主管的由公司正、副总经理研究 批准;
3)、升任部门经理的由总经理审核,报董事会批准。
三、员工免职或降职:
具有下列情况之一者,可以办理免职或降职:
1、调任新职务的。
2、不能胜任所担任职务的。
3、违反国家法律或不遵守公司制度和纪律,已经不适合继续担任该职务的。
4、公司裁减项目、部门、职务的。
5、其他原因等。
四、员工的调配:
1、调配权限:
部门经理具有在所辖范围内调配员工的权力,总经理具有在全公 司范围内调配员工的权力。
2、调配程序:
由需调配部门经理填写“人员变动申请表”,经批准后报综合办备案,业务主管以上员工须报总经理批准。
五、员工的解聘和辞退:
员工的解聘和辞退的条件、程序、赔偿按劳动法相关条款执行。
六、办理辞职或辞退手续的程序:
1、凡要求辞职者,本人须在离开工作岗位前30天以书面形式向 所在部门提出申请报告,并填写“员工离职审批表”交所在部门。经部门经理批准后,送综合办审核,报副总经理、总经理批准。
2、凡被公司辞退的员工,接到公司通知后,由辞退部门经理填写 “员工辞退审批表”,送综合办审核,被辞退者按通知时间办理离职手续。
3、凡辞职或辞退的员工,均须按照“员工离职移交手续清单”中的要 求,向公司结清费用、债务、交清物品以及所负责部门的账目、文件等。
4、凡未按规定提前30天申请辞职者,公司扣除该员工一个月工资。
5、凡辞职、辞退的员工所欠公司的物品、债务、费用、罚款及账目、文件等,如不按时按规定清还,公司有权从该员工工资、奖金或浮动工资中扣除,情节严重的公司有权追究法律责任。
考勤与请、销假
一、考勤规定
(一)公司实行考勤制度,副总级别以下的员工都必须参加考勤,考勤记录保存一年。
(二)综合办每月5日前将上月考勤原始记录汇总,并将汇总结果报财务部以做工资发放的依据之一。如有员工请假或出公差等,须附上假条或证明。
(三)全体公司员工必须严格遵守作息时间,按时上下班,无故不得迟到、早退、中途溜号。外出工作应向部门负责人说明情况,必要时办理好工作交接手续。
(附件三)
二、请、销假规定
(一)假期的种类
员工假期有法定节日假、事假、病假、婚假、产假、哺乳假、护理假、丧假、年休假等。
(二)假期期限及待遇 ⊙ 事假
1、事假3天(含3天)以下必须递交书面申请由部门主管批准,超过 3天的由部门主管签署意见后报总经理批准;
2、事假期间(不包括所遇公休日、节假日)工资按本人工资和绩效工资标准折成日工资(22.5日计,下同)的100%扣发,并扣除相应的绩效工资。未经批准的事假视为旷工处理(旷工按本人日工资标准的200%扣发)。
⊙ 病假
1、员工病假必须持有区级以上医院出具的病历、病假证明,否则按事假处理;
2、病假3天(含3天)以内的由部门负责人审批;超过3天的由部门主管签署意见后报总经理审批;
3、员工病假每月累计5天(含5天)以内,每天扣除20元,超过5天的扣除所遇公休日、节假日在内每天按本人工资与绩效工资标准折成日工资扣发。员工病假工资扣发到本市最低工资标准780元时不再扣发。
⊙ 婚假
1、员工以领取结婚证为准享受3天有薪假期,双方符合晚婚条件的,可享受15天有薪婚假,婚假期间内扣除绩效工资;
2、婚假由部门主管签署意见后报总经理审批;婚假须一次性休完,休假期包括公休日和法定假日。
⊙ 产假。
享受产假的扣除绩效工资。
1、正常分娩者,给予产假3个月,其中产前要求适当天数休息时间的,休息天数计算在3个月天数之内,难产或双胞胎的增加15天。
2、妊娠三个月内自然(人工)流产者(符合计划生育要求的给予产假25天,三个月以上、七个月以下自然(人工)流产者给予产假50天,七个月以上早产按正常产假给假。
3、产假休假期包括公休日和法定假日。⊙ 哺乳假
1、符合计划生育规定分娩,产假期满后,经本人申请,领导批准,可请一个月哺乳假。扣除假期期间绩效工资。
2、抚育未满一周岁婴儿的女职员,在上午、下午工作时间允许各有一次哺乳时间(包括人工喂养);每次哺乳时间为30分钟,也可将二次哺乳时间合并使用。双生以上者为一小时,哺乳时间可视作出勤。
⊙ 护理假。
1、双方符合晚婚晚育的男员工在配偶生育期间,可享受7天的有薪护理假,护理假期内工资按日工资标准的100%计发;
2、护理假由部门主管签署意见后报总经理审批,护理假期包括公休日和法定假日。
⊙ 丧假
1、员工的直系亲属去世,可享受3天的有薪丧假,丧假期内工资按日工资标准的100%计发;
2、丧假由部门主管签署意见后报公司领导审批,丧假期包括公休日和法定假日。
⊙ 年休假:按《职工带薪年休假条例》执行。
(三)请假手续及权限
1、员工请假,均应填写请假单,按规定审批,除特殊情况外不得事后补办。如遇特殊情况,须及时通过电话报告部门负责人,经同意后方可休假,事后再补办请假手续。
2、普通员工请假在3天以内,由部门经理批准;请假在3天以上,由副总经理以上人员批准。
3、部门经理以上人员请假,应报总经理批准。
4、凡未请假或请假未准不上班者,以旷工论处。
(四)续假手续
如遇特殊情况,需要续假的,必须在假期未满前提出续假申请,并提供必要证明及理由,按上述审批权限办理续假手续,并经批准方能续假。
(五)销假手续
经批准的各种假期,事后必须向部门负责人和综合办及时销假。
三、处罚规定
(一)考勤人员不如实记录,发现一次或不按时准确上报考勤表的,扣发考勤人员当月绩效工资20%。
(二)迟到、早退月累计在3次(含3次)以上,扣发当月绩效工资50%,无故迟到、早退一次超过1小时,各按旷工1天论处。
(三)工作时间未经准许,擅自离岗(中途溜号),一次超过1小时以上按旷工1天论处。
(四)旷工期间停发工资,一次扣发当月绩效工资20%,一个月内发现3次扣发当月绩效工资,连续旷工超过15天或全年累计超过30天的,按有关规定,予以辞退。
四、加、值班补贴规定
员工日工资按平均每月22.5天计算,遇工作需要加、值班,原则上是安排补休。若不能安排补休,则每加、值班8小时按本人日基本工资结合考核情况补发津贴。标准按月考核情况分为三种,优秀者和称职者发100%,基本称职者发80%,不称职者视情况发0~30%。
员工的培训
一、培训的目的
为进一步开发公司人力资源,树立良好的企业形象,提高员工整体素质,为各岗位培养和输送德才兼备的优秀员工,实现公司战略目标,特制定本细则。
二、培训的种类
公司培训体系由新员工上岗前的职前培训、员工在岗培训和员工自我提高培训三部份组成。
⊙ 职前培训
1、新员工录用报到后应接受公司综合办组织的岗前培训,培训考核成绩将作为日后定职定级的参考。
2、职前培训目的:
1)使每一位具备不同工作经历、文化背景、思维方式的新员工尽快理解公司文化、经营目标、公司规章制度、熟悉工作环境,尽早融洽到员工队伍中,更快地进入工作状态。
2)使新员工尽早掌握工作要领和工作程序、方法、达到工作质量标准,和岗位职责要求。
3、职前培训内容:
1)讲解公司创业史、现状、经营范围、奋斗目标;
2)讲解公司组织机构、介绍各部门的人员或主管人员;
3)讲解各项办公流程,学习各项规章制度;
4)介绍工作环境和工作条件,辅导使用办公设备。
⊙ 在岗培训
1、在岗培训目的:
1)提高、完善和充实员工的各项技能,使其具备多方面的才干和更高的工作能力,为工作轮换和调整以及日后的晋升创造条件;
2)减少工作中的失误、工伤事故和灾害的发生,降低失误造成的损失,保障员工的人身安全;
3)减少员工工作中无效消耗和浪费,提高工作质量和效率;
4)提高员工的工作热情和合作精神,建立良好的工作环境和工作氛围。
5)加强员工的思想道德教育,提高员工的自身素质。
2、在岗培训办法: 1)岗位专业培训
公司要求担任专业技术职务的员工必须持续提高专业知识,鼓励 员工利用业余时间自学或接受与岗位相关的专业知识培训,公司酌情提供必要的学习条件和报销培训费用;对学习成绩优异为公司创造经济效益者予以精神鼓励、物质奖励和薪资晋级、职位晋升等奖励。
2)晋升培训
公司将对承担更高一级职务或性质岗位的员工进行挂职、轮岗或兼职培训,以便晋升者进入新岗位前初步具备新岗位的工作能力。
⊙ 自我提高培训
公司鼓励并支持员工利用业余时间自费参加与业务有关的各项成人教育和职业培训,公司在制度上承认员工在社会上有资质的机构院校获得的各种“资格证书”;公司根据员工自我开发取得的成绩给予奖励。
三、公司对员工在岗培训所产生的费用具体规定如下:
1、培训费用支出在200元以下(含200元),员工培训后必须服务至劳动合同期满。在合同期内无论何种原因离职,须全额赔偿培训费。
2、费用支出200元以上、2000元以下(含2000元),员工培训后 延长服务期一年。规定服务期内无论何种原因离职,全额赔偿培训费。
3、培训费用支出2000元以上、6000元以下(含6000元),员工培训后延长服务期二年。在规定服务期第一年内无论何种原因离职,全额赔偿培训费;在规定服务期第二年内无论何种原因离职,赔偿50%培训费。
4、费用支出6000元以上、员工培训后延长服务期三年。在规定服务期第一年内无论何种原因离职,全额赔偿培训费;在规定服务期第二年内无论何种原因离职,赔偿70%培训费;在规定服务期第三年内无论何种原因离职,赔偿40%培训费。
5、如发生多起培训费用,服务期比照上述规定相应累加。
第二篇:人事管理
职工调出、调入的规定
一.调出
(一)凡要求调出的职工,本人必须提交申请报告,经科室签署意见后上报院人事科,人事科报请院领导研究批准。
(二)凡要求调出的职工,在离院前应坚守岗位,努力工作。经主管院领导批准调出者,应在批准调出之日起一周内办理离院手续。逾期不办者及无故擅自离院者,按旷工处理。
(三)请调报告上交后,如有特殊情况要求撤回调出申请者,应向上级写书面申请,经主管院领导批准后方可撤回。
(四)凡因工作态度极差,不服从正常工作调动,违反医院管理有关规定或犯有严重错误等,均按待聘人员的有关规定处理。
(五)凡经院领导批准公派外出学习培训的职工,学习归来后五年内不得以个人条件要求调出,坚持要求调出者,按有关职工培训的规定办理。
(六)凡住在我院职工宿舍者,经批准调出我院,其住房按院房管部门的有关规定办理。
二.调入
(一)根据工作需要,在当年的用人计划范围内,人事科负责办理招聘人员工作。
(二)人事科根据人事部门有关规定,采取考试与考核相结合办法招聘工作人员,按照拟定招聘方案、公开招聘信息、资格审查与考试组织、组织考核、确定聘用人选、签订聘用合同、办理合同登记手续、办理工资基金追加手续等基本程序办理。
(三)聘用的人员必须服从组织分配,遵照签订的聘用合同中事先确定的工作岗位要求做好工作。
(四)对已决定人院者,自签订聘用合同之日起,一个月内必须来院报到,逾期者,则不予接收。
(五)为加强医院管理,根据闽政办[2002】162号《关于在事业单位试行人员聘用制度的意见》精神,本院聘用人员实行回避制度。
(六)凡经批准入院的人员,须与医院签订聘用合同书,一式三份,用人单位及本人各持一份。登记机关留存一份。
(七)调人人员的住房按院房管部门的有关规定办理。
(八)本院职工跨科室调动,护士脱离护理岗位或调往其他科室工作,必须事先报请人事科办理审批手续。
签署《离院通知单》的规定
一.凡本院正式工作人员,因辞职、调出和离退休等,均须办理离院手续,即工作交接、仪器、器械、财物、布类和书籍等移交手续。
二.办理离院手续。首先,由人事科出具《离院通知单》(以下简称通知单)到所在科和有关各科办理移交、退还所借、经管的物资、帐目等,并由各科主任(科长)签字后,交到人事科后确认已办妥离院手续,人事科方可给予出具有关证明或介绍信。
三·各有关科室接到《通知单》,负责查对应退还医院的仪器、书籍、布类等财物,注销在岗时享受的一切待遇。离退休人员改为享受离退休后的有关待遇。
四·《离院通知单》经各科签字后,如发现离院人员尚欠医院财物未交接清楚,有关科室负责人要负责追回及赔偿。
待聘、擅自离职等人员管理的暂行规定
为进一步完善工作人员岗位责任制,有利于更好地发挥人才作用。调动广大职工积极性,使人事制度和内部分配制度逐步引进竞争机制和激励机制,根据有关文件精神,现对我院工作人员待聘、擅自离职的管理规定如下:。
一.待聘(指科室富余人员及落聘下岗人员)
(一)待聘时间:待聘人员的待聘时间为6二12个月。
(二)待聘时间的待遇,1、自待聘之日起3个月内只享受标准工资及地区补贴,不享受岗位、职务津贴、考勤奖、卫生津贴和各种奖金。
2.从第4个月起按本人原月工资70%的标准发给生活费。
3.从第7个月起按我县最低工资标准发给生活费。
4.待聘期间终止原职务及行使的权利。
(三)落聘后由组织根据具体情况推荐一次上岗机会,并实行试用期,时间为两个月。
(四)凡上岗试用仍不合格或本人不满意推荐的工作岗位,但又无法找到适合的工作岗位,继续执行待聘的有关规疋。
(五)待聘时间达一年以上,按自动离职处理。
二.擅自离职
(一)对于在聘职工擅自离职,按旷工处理,经批评教育无效.连续旷工超过15个工作
日或一年内旷工累计超过30个工作日的,按自动离职处理。
(二)对既无正当理由,又未办理续假手续而超假缺勤的人员按旷工论处。未经组织批准而超假15个工作日,并经组织书面通知仍未返回工作岗位的人员,按自动离职处理。
三.外借人员
工作人员外借期间,停发工资、各类津贴、奖金及福利。
四.如上级机关对待聘、离职等有新的规定,以新规定为准。
职工请假、销假暂行规定
一.假期的类别与假期
(一)探亲假探亲假是解决职工与配偶、父母等亲属长期两地分居的探望问题,前提是职工与配偶、父母不住在一起,又不能在公休假期团聚,即不能利用公休假El回家居住一夜或休息半个白天的,可享受国家规定的探亲假。(按国发(1981)36号《国务院关于职工探亲待遇的规定》和闽政(1981)91号《福建省贯彻(国务院关于职工探亲待遇的规定)实施细则》执行。)
1、探亲假的条件和范围:工作满一年的职工(含劳动合同制工人),可享受国家规定的探亲假待遇。
不享受探亲假的有:
(1)见习生、工作不满三年的计划内l临时工、出国进修培训人员(指进修、培训期间)不享受探亲假。
(2)职工因其他原因(如因病等)已和父母、配偶团聚而达到当年规定假期的,不享受探亲假。
(3)女职工到配偶居住地生育,在超过产假(含难产、双生增假)后继续与配偶团聚30天以上的,不再享受当年探亲待遇(【81】劳总险字12号、闽【81191号)。
(4)凡出国援外人员在国内的另一方不应再享有探亲假,不予报销探亲路费([75】外经可字第617号)。
(5)职工在探配偶时,同时也能探父母的(指配偶、父母同居一地),不再享受探父母亲假。
(6)见习生如属上半年期满的,当年可享受探亲待遇。下半年期满的,须从下一开始享受探亲假待遇。、(7)职工配偶是军队干部,当年现役军人已回家探亲的(1年1次30天),其配偶仍可享受探亲假,这期间的工资照发(1996年11月29日省八届人大常委会第27次会议通过的《福
建省拥军优属若干规定》)。
符合探亲条件的职工,确因工作需要,当年不能探望配偶时,其实行或不实行探亲待遇的配偶,经单位同意,可以到职工工作地点探亲,职工所在单位按规定给予报销往返路费,职工本人当年不再享受探亲假。
2.探亲假的假期:
(1)职工探望配偶,每年给假(限一方)一次,假期30天。
(2)未婚职工探望父母,原则上每年给假一次,假期20天。
(3)已婚职工探望父母,每四年给假一次,假期20天。
上述假期,不包括路途往返时间,但包括假期内的例假和法定假日。路途时间另给。
(二)事假
工作人员因本人或家庭有紧急事务需亲自处理,允许请事假,全年事假累计不得超过1个月(特殊情况例外)。
(三)婚假、产假、计划生育假
职工结婚假、产假、计划生育假遵照人事部门有关规定办理。
(四)丧假
直系亲属(父母、配偶子女)死亡,经批准可以请假3天(路途时间除外),丧假期间工资照发。
(五)病假
按国发(81)52号国务院《关于国家机关工作人员病假期间生活待遇的规定》执行。具体办理程序:
1.须由本院保健科医师开具疾病证明,方可休病假。
2.凡职工到院外就诊者(急诊和出差外地例外)均需经医务科或医保办同意,其病休证明,也需保健科医师按实际情况提出意见,否则一律无效。
3.因病住院需保健科医师签署意见(急诊例外),第二天补办请假手续。病愈出院后,需继续休息治疗者,应持出院休息证明,由保健科医师按病情提出建休时间,方可休息。
4.请病假必须附疾病证明,10天内由单位领导审批,tll~t 10天的由单位签属意见后报主管局审批,报人事科备案。
以上病、产、事假的计算包括假期中的例假日(星期六和星期日)和法定假日(“五一”、“十一”、元旦、春节)。
(六)其他
1.旷工:凡无故脱岗或请假不准而擅自离开工作岗位,以及未取得领导批准而超假者,均列为旷工,除给予批评教育外并扣除旷工期间的工资。连续旷工超过15个工作日或一年内旷工累计超过30个工作日者,按自动离职处理。
2.因打架斗殴致伤,经医生证明需要休息者,其休息时间不按病假处理,并扣发休
息期间工资。
二.假期期间的工资待遇
(一)探亲假、婚假、产假、工休假及计划生育假等假期期间的工资照发。
(二)事假。
事假15天内每天扣20元,超过15天(含15天)再按闽人发(2000)38号、政人事(2000)07号文件执行(扣岗位津贴、地区补贴、职务津贴)。事假一个月以上者(含1个月),年累计事假3个月以上(含3个月)者,停发工资。一
(三)病假
病假每天扣工资5元,门诊请假不得超过7天,连续病假在一个月以上的按参加工作年限10年、20年、30年分别扣其工资总额的50%、40%、30%。
三.审批各种假期程序及考勤
(一)请事假先由科主任或护士长审批签意见,1天内由科主任或护士长审批,3天内由分管院长审批,五天内由院长审批,6—10天由单位同意后报主管局审批,超过10天的,经主管局领导签属意见后报县分管领导审批,报人事科备案。
(二)凡本院职工需离开工作岗位脱产外出办事、学习、开会、参加学术活动、党派活动等,均要向科室请假,并向人事科备案。科室领导必须向主管院领导请假。各科要按时填报考勤并报人事科。
(三)凡请假均需填写请假单,并持有关证明(病假疾病证明、事假有关书信、电报等)按批准权限办好手续,方可离开工作岗位。个别因特殊情况,假前未能办好手续,事后应尽快补办,否则按旷工处理。
(四)各科室、病区应指定专人负责考勤的登记,于每月3日前汇总上报人事科。
(五)凡假期已满,应按批准权限向人事科销假。遇有特殊情况需要续假者,应与科室联系,经科室领导同意后报人事科,人事科不直接办理未经科室同意的续假手续。如无正当理由或紧急情况,逾期不归者,按旷工论处。
(六)不得自行积假、借假和提前用假,要服从科室的统筹安排。
四.凡此《暂行规定》中未提到的有关假期规定,均按上级有关文件规定办理。
第三篇:人事管理
学校人事管理制度
时间:2010-07-20 11:13来源:未知 作者:胭脂无色 点击:2572次
不同的单位,其人事管理制度的内容及方针也有所不同。以下以学校为例,为大家提供一则学校人事管理制度范文,供各位参考,希望大家从中有所启发。
一、人事行政管理
1、聘用教职工要以学识、品德、能力、经验适合于职务或工作为原则。
2、应聘教职工,坚持需要的原则,把好聘任关。
二、人员流动管理
1、聘任管理
(1)根据教学和工作需要,聘任教育、教学人员,应以身体健康、年龄适中、有一定的教育教学工作经验者优先。
(2)凡是已确定准备聘用的教学人员,先由学校人事部严格审查,待初步认定符合应聘要求后,进行背景调查,再由相应部门安排试教,最后报董事会批准。
(3)试教工作采取哪级缺人就在哪级试教的原则,由所属部门安排试教内容、班级与时间。试教时,相应的年级组负责人,与同级同科老师、校长及部门负责人参加听课,课后由部门负责人主持写出具体详细的业务鉴定。
(4)所属部门审议并写出被聘用的教学人员的业务鉴定后,交校长审定,最后由校长办公会议作出决定。
(5)研究同意后由人事部按聘用规定履行聘用手续。
2、辞退管理
(1)受聘期间若终止合同,须提前两个月向校方递交书面形式辞职报告,未按规定时间而突然提出辞退或学期中途要求辞职者,学校不予受理。
(2)获准辞职者须先向学校交纳违约金后,并办理归还图书资料、教具等各类财物手续,填写离职登记表,由有关部门负责人签署意见,交校长审查签字,方可由人事部为其办理相关手续。
(3)每学期根据实际需要,进行人员变更。
3、临时工管理
(1)学校各部门聘用临时工,由用工部门根据用工岗位要求对被雇用人员进行考核,并提出用工意见交人事部审核,主管校长签署意见,方可聘用。
(2)各部门聘用的临时工,由用工部门与临时工签订用工合同书(由人事部统一印刷)一式三份,交人事部一份存查。如辞退,由用工部门到人事部注销。使用期间,由用工部门进行管理、考核、奖惩。
三、教职工考勤管理制度
1、教职工的办公制度
(1)全体教职工上班时间,实行坐班制;
(2)教职工自觉遵守上下班作息时间,月底由人事部负责考勤统计、薪酬管理。
(3)教职工应准时参加学校(含大周一升旗仪式)、年级组、各部门召开的各类会议和活动。缺席、迟到、早退、病事假者扣除当月绩效分。
(4)各类会议和活动由有关负责人进行考勤,当场登记,会后当天或第二天交人事部统
计。
2、教职工的请假制度
(1)事假。教职工有事需亲自办理请假手续,经批准后方能离开岗位,未经批准不得离开岗位。如有急事、生病不能事先办理请假手续的,可电告或委托他人办理,事后两天内回校补办请假手续。
(2)教职工请假,不得越级办理。未经学校批准,教师私下调课而实际享受休假者,按旷工处理。
(3)请假条在本部门获批准后,由本人交给人事部。
(4)凡不经请假私自外出一个月不归者,或虽经请假但逾假三个月不归者,按国家有关规定作自动离职处理。
3、请假的审批和权限
(1)两天以内(含两天),由本人填写假条交本部门主任审批,送人事部备案。
(2)三天以上(含三天),由本人填写假条,经部门负责人核实签署意见后,报分管校长审批,送人事部备案。
(3)中层干部请事假两天以内的,由分管校长审批,三天以上两周以内由校长审批,两周以上的由校长办公会审批。
(4)正、副校长请假或因公外出两天以上的,应报董事会批准,并将外出时间、地点通知学校人事部,以便及时联系。
四、档案资料管理
(1)各种会议记录。
(2)各类工作计划、总结。
(3)各类检查、评比记录与材料。(4)学生统考成绩统计。(5)学生参加各级各类竞赛获奖资料。(6)教职工名册及任职情况。
(7)每届毕业生名单及去向。
(8)教务室学籍资料(按学期)。
(9)教学设备登记保管册。
(10)图书资料登记册。
(11)教师业务档案。
(12)学校大事记。
(13)学校材料汇编(按学期)。
第四篇:人事管理
1.营业员入柜台工作前,要穿好工作服和佩戴工牌。
2.上班时不迟到不早退、不无故请假,没有特殊情况不能随便调班。需要调班、工休时经请示店长批准后才能生效,不擅离工作岗位,需要临时离开时,请示店长,做好离岗登
资料管理规定
为便于管理和及时与总部沟通,为结合本地区情况制作营销计划做准备,还需对以下资料进行存档:
一、内部资料由店长收集和妥善保管。1)最近几个月的销售资料
2)主要产品卜2年本地市场变动状况。
3)主要产品销售数量,销售收入、销售费用资料。4)本销售计划和部署资料 5)月销售计划和部署资料 6)其主题活动的销售计划资料
7)已经购买过本店商品的客户资料 8)有潜力购买本店货品的客户资料
内容包括:姓名、年龄、职业、喜好、联系电话等 9)产品售后故障发生资料及收购更换等资料 10)店员培训、教育及店内管理资料
二、外部资料由店长收集和妥善保管。1)本区域销售主要产品调查 2)本产品主要消费层调查
4)竞争对手销售的方式和方法和定价情况 5)竞争对手销售的主要产品和总体销售额
第二部分人事管理
组织结构
简单的职贡说明:
总经理:全面负责门店的销售、财务、进货等暴统管理。
店长:对店内员工的管理,包括:人员招聘、劳动考勤、现场指导、对员工问题进行诊断与处理、商品管理、组织早会、月会、处理顾客投诉、管理报务分析、售后服务、信 息资料管理等。
店员:负责顾客接待、商品销售、框台帐登记、整理摆放柜台商品、打扫门店卫生等。
组长:负责收取保管现金,登记帐务,票据管理和协助店长工作等。
保安人员:负责门店日常的现场保安工作及定期对门店设施进行安全检查等。店员的基本要求
1、为人诚实可靠,无不良记录;具有较强的语言表达能力,一定的人际交往能力、定的形体知觉能力及较敏锐的观察能力。
2、能够正确使用商业服务用语,能够主动、热情地接待顾客;能够正确应用珠宝玉石品种名称和主要物理化学性质:能够正确介绍首饰品种款式。
3、能够用常规仪器展示珠宝首饰;能够根据顾客性别、年龄、脸型、手型等身体特征推荐相应的珠宝首饰佩戴的基本知识。
4、能够适时介绍珠宝首饰文化、内涵、激发顾客购买欲望;能够揣摩顾客心理,适时抓住成交机会。
5、能够熟练完成礼品包装;能够准确填写并辨别销售凭据、发票;能够正确辨认假币、信用卡知识及使用注意事项
6、能够按照要求建立顾客档案,并根据顾客萼求进行相应服务;能够主动了解商品使用信息,并反馈到有关人员;能够熟悉和了解质量保修规定和理赔程序。
7、能够指导顾客清洗与保养珠宝首饰;能根据有关规定受理顾客的商品保修要求和商品编号知识以及珠宝首饰柜台防火、防盗等知识。
第五篇:人事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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字号:T|T
一、人事调动制度
条一条 人员调动必须坚持岗位工作需要,专业对口,按正常程序办理。
第二条 院内各科室调动按下列程序办理:
1、医师调动,由医务科提出,会同人事与有关科室协商后,报主管院长,院部讨论批准。
2、护理人员调动,由护理部提出,会同人事与有关科室协调后,报主管院长,院部讨论批准。
3、后勤人员调动,由后勤有关科室提出,经人事与有关科室商定后,报主管院长,院部讨论批准。
4、因工作需要或其他特殊原因,院部可以随时调动任何工作人员。上述院内调动,都必须由人事管理处填写科室调动表,任何人接到通知后应及时到新岗位报到。
第三条 外单位人员要求调入我院,必须是岗位专业急需人员,调入对象需由相关职能部门考核、评定后递交院办公会议讨论通过。
条四条 外单位调入人员自调入之日起,工资参照正式职工发放,奖金等福利参照同类(同年工作)人员执行。
第五条 对要求调出人员,在科室工作允许的前提下,由本人写出书面申请,所在科室负责人签署意见后报相关职能,经院部同意,由人事科办理调出手续。
二、毕业生入院制度
第一条 我院根据实际工作需要接收相关专业应届大、中专院校的毕业生。
第二条 人事管理处负责拟定本用人计划、具体条件及招录方案,提交院办公会议讨论。
第三条 人事管理处根据院办公会议的讨论结果,对外发布招聘信息,进行按规定要求的招考。
第四条 相关职能部门做好招考工作,并将考试成绩报院部,由院长办公会议讨论决定录取名单。
第五条 毕业生的人事关系逐步由区人才交流中心代管。
三、引进外地专业技术人员制度
第一条 对专业技术人中的培养应立足于本院,对一些本院紧缺的专业技术人员,可采用引进的办法予以解决。
第二条 相关职能部门和人事科负责对应聘人员的考核资格审定,递交院长办公会议讨论确定试聘期限、岗位职责、经济待遇等。
第三条 试聘期一般不得低于三个月,试聘期过后,相关职能部门应对试聘人员的业务能力做出书面的评定,由分管院长递交院长办公会议讨论正式聘用事宜。
第四条 同意正式聘用后,由人事与应聘人员签订相应的聘用合同。
第五条 外地专业技术人员的人事关系应由区人才交流中心代管。
四、卫生技术人员准入制度
第一条 人事处审核资格(身份证、毕业证书、执业证书、资格证书、职称证书)
第二条 通过院部初步考核,填写招聘人员报名表。
第三条 医务处(护理部)或所在科室对其业务考核并复核其资格。
第四条 考核合格者,各职能科室交院部签署意见同意录用。
第五条 体检。
第六条 按专业进行岗前培训。
第七条 根据《医疗机构管理条例》及《执业医师》等有关规定,报当地卫生局审批或备案。
五、医院协议用工管理制度
第一条 为加强医院协议用工管理工作,经院部研究制订本制度。
第二条 医院招收各类协议工,首先由人事管理处根据医院人员编制情况,按照劳动法及有关劳动法规制定用工计划和工资福利待遇标准,报院部批准后负责办理招收录用、签订合同,核定工资等手续,并负责办理调配、奖惩、福利待遇、辞退等事项,录用专业技术岗位人员时,必须严格按照国家有关执业准入规定办理。
第三条 医院招收协议工,由人事管理处签署劳动合同后统一调配给所属各职能科室,由用工科室直接管理,用人科室负责考勤、考绩,提出奖惩或辞退意见,由财务科编报工资表,经人事管理处审核后执行。
第四条 招用的协议工须持本人的身份证及相应的学历证书和资格证书,年龄在十八周岁以上,体检合格方可录用。
第五条 协议工录用期控制在一年以内但不超过三年,合同期满继续留用须续签合同,新录用协议工试用期为3~6个月,如发现不能胜任本职工作和不符合录用条件者不再留用。
第六条 协议工违反国家政策法令和医院规章制度,工作不负责的、发生重大差错、服务态度差、不服从分配、不能完成本职工作者医院有权随时辞退或酌情予以处罚。
第七条 录用外单位离退休人员和待业人员,涉及原单位争议时,医院不负责合同以外事宜,对争议之外由协议工本人出面和原单位协商,协调无效时和医院终止劳动合同。
第八条 协议工工资待遇按照劳动法规,参加社会标准实行男女同工同酬、按劳分配原则,以双方协议达成的工资标准执行。
第九条 协议工工资福利待遇参照院内相关执行。
六、考勤制度
第一条 全院实行考勤制,各科室负责人负责全体科员考勤工作,每月如实填写考勤表,并于次月5日前报人事管理处。
第二条 各科考勤必须专人负责,每日的考勤情况要真实地记录在考勤表上,符号要准确,有差错改动时,须经科室领导批准后,由考勤员更改,个人不准随便改动。
第三条 全院职工要严格遵守考勤请假制度,各科领导应严格按请假制度把关,按规定批假。对于因无组织纪律擅离岗位的职工按旷工论处,严重旷工累计满一个月或连续旷工15天者,医院报上级部门予以除名。
职工有下列情况之一者按旷工论处:
1、无故不参加应到会议的;
2、科室负责人未知下属人员去向的;
3、病假当日不交病假证明书(急诊除外)或未与科主任、护士长请假者;
4、假期已满而未办理续假手续者;
5、请假未经批准而擅自离院者。
第四条 建立销假制度。各类人员请假期满回院必须向人事科销假,除不可抗拒原因未按时销假者,一律按旷工论处。
七、请假制度
第一条 假期的种类、名称及时间
一、探亲假。请假条件:工作满一年后从第二年起,已婚职工与配偶或未婚职工与父母不住在一起,又不能在公休假日内团聚的,即不能利用公休假日在家居住一夜和休息半个转载自安徽人事资料网http://转载请注明出处,谢谢!